山靜居畫論
中國清代方薰(1736~1799)著,約成書於1790年前後,中國畫論著,有1卷本(初稿,收140則)、2卷本(定本,收244則)傳世,字句章段前後皆有差異,現以2卷本通行。全書以內容可分4部分:畫學泛論(82則)、畫法(78則)、品評(58則)、名畫記述(26則),而以泛論最為精彩。如:首次將畫理、畫法和畫趣一併提出,闡明三者關係,並作為創作和評論的標準。作者雖注重筆墨,推崇文人畫,講求「筆端氣韻」以達到「氣韻兼力」;但堅持主張作畫「必先立意」,由立意而決定構圖,然後再用筆黑加以表現的順序關係,與當時的重筆墨、輕立意傾向有別,等等。儘管作者受當時畫風影響,十分重視師學古人,但對前賢大家認為似乎已成定論的某些看法,亦能大膽提出自己的不同見解。如對蘇軾論述的質疑,以及借蘇的朋友晁以道的詩,對蘇的「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所持立論予以糾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