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經釋義 · 山海經總目十八卷

王崇慶 《山海經釋義》
本三萬九百十力字,引二萬三了十字,總五萬一千二百六十九字。 南山經第一 原本三千五百四十七字,注釋二千下百七字。 西山經第二 原本五千六百七十二字,注釋三千二百曰字。 北山經第三 原本五千七百四十六字,注釋二千三百八十二字。 東山經第四 原本二千四十字,注釋三百七十五字。 中山經第五 原本四千七百一十八字,注釋三千四百八十五字。 海外南經第六 原本五百一日一字,注釋六百三十二字。 海外西經第七 原本五百三十七字,注釋四百五十二字。 海外北經第八 原本五百八十四字,注釋四百九十三字。 海外東經第九 原本四百四十二字,注釋五百丸十五字。 海內南經第十 原本三百六十四字,注釋七百九字。 海內西經第十一 原本四百三十九字,注釋六百九十五字。 海內北經第十二 原本五百九十四字,注釋四百力十五字。 海內東經第十三 原本六百下十四字,注釋一千沉百九十五字。 大荒東經第十四 原本八百六十四字,注釋八百十曰字。 大荒南經第十五 原本九百七十二字,注釋五百九十八字。 大荒西經第十六 原本三千二百八十二字,注釋千二百三字。 大荒北經第十七 原本一千五十六字,注釋七百六十七子 海內經第十八 原本二千二口十一字,注釋九百六十七字, 此海內經及八荒經本皆逸在外。 董先生新校考證字數未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