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譯註 · 更法第一
本篇導讀
更法,即變法、改革的意思。改革派商鞅與保守派甘龍、杜摯在秦孝公御前論辯政治改革的問題。全篇以論辯形式寫成,有破有立,是《商君書》的首篇,也是改革的緣起,為改革蓄勢,並下開《墾令》等改革篇章。甘龍、杜摯主張借鑑古代、依循禮義,藉此教化人民,不必改革,國家就可以得到治理。商鞅則認為時移世易,要根據當前國家的形勢來推行改革,國家才能富強。他的說法得到秦孝公的認可。
孝公平畫[1],公孫鞅、甘龍、杜摯三大夫御於君[2]。慮世事之變,討正法之本[3],求使民之道。
[1]孝公:即秦孝公,當時的秦國君主。姓嬴,名渠梁。公元前三六一—前三三八年在位。平畫:議論與籌劃,商議國事。
[2]甘龍、杜摯:秦孝公的大臣,屬保守派,不願改革。御:侍奉。
[3]正法:政治制度。
譯文
秦孝公與大臣議政,公孫鞅、甘龍、杜摯三位大夫侍奉在一旁,思考國家當時形勢的變化,探討政治制度的根本,尋求管治人民的方法。
賞析與點評
推行改革,往往要兼顧不同的意見,無論如何,對於政治局勢、政制改革、管治方式這些方面要多加思考和討論。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4],君之道也;錯法務明主長[5],臣之行也。今吾欲變法以治,更禮以教百姓[6],恐天下之議我也[7]。』
[4]代立:繼任君位。社稷:古代君主所祭祀的土神和穀神,社為土神,稷為穀神,是國家的象徵,後來社稷用來指代國家。
[5]錯法:錯,通「措」,即安排、施行。錯法指施行法令。明:彰顯。長:權威。
[6]教:教化。
[7]議:批評。
譯文
秦孝公說:「繼任君位不忘國家社稷之事,是當君主的應有之道;施行法令盡力彰顯君威,這是做臣子的應有之道。現在我希望通過改革法制來治國、改變禮制來教化百姓,恐怕天下的人都會批評我。」
賞析與點評
秦孝公的顧慮是可以理解的,任何改革都會對老百姓產生影響,為君與為臣,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公孫鞅曰:『臣聞之:「疑行無成,疑事無功。[8]」君亟定變法之慮[9],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必見非於世[10];有獨知之慮者,必見毀於民[11]。語曰:「愚者暗於成事[12],知者見於未萌[13]。」「民不可與慮始,而可與樂成。」郭偃之法曰[14]:「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法者,所以愛民也;禮者,所以便事也。是以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
孝公曰:『善!』
[8]疑行無成,疑事無功:疑,遲疑,猶豫不決。行動遲疑不決不會有成就,做事遲疑不決不會有功勞。
[9]亟:急、趕快。
[10]非:反對,不贊成。
[11]毀:詆毀。
[12]暗:昧於,不明白。
[13]知:通「智」。
[14]郭偃:春秋時晉國大夫,曾倡變法,世稱「郭偃之法」。
譯文
公孫鞅說:「我聽聞:『行動遲疑不決不會有成就,做事遲疑不決不會有功勞。』君主快些確定改革的想法,毋需顧慮天下人的批評。況且高明的人,行事一向會被世俗人所反對;有獨到見解的人,也會受到民眾的詆毀。俗語說:『愚昧的人在事成後還弄不明白,智者卻能預見事情發生的跡象。』『不可以讓人民一開始就跟著思考事情,只能夠事成後一起慶祝。』郭偃的改革表明:『具有崇高道德的人不與世俗同流,成就大事業的人不與眾人謀議。』法令,是為了愛護人民而設;禮制,是為了便於處理事情。所以聖人如果要使國家富強,就不再沿用舊有的法制;如果可以使人民得到好處,就不去遵循舊的禮制。」
孝公說:「好!」
賞析與點評
用高明與愚昧作對比來說服秦孝公,商鞅的辯說策略用對了,誰不想做個聰明人?誰不想國家富強、利益人民呢?
甘龍曰:『不然。臣聞之:「聖人不易民而教[15],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勞而功成;據法而治者,吏習而民安[16]。今若變法,不循秦國之故,更禮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議君,願孰察之[17]。』
[15]易:改變。民:當指民俗。
[16]習:熟悉。
[17]孰:同「熟」,仔細。察:考慮。
譯文
甘龍說:「不是這樣。我聽聞:『聖人不會改變百姓的習俗來施行教化,聰明人不會通過改革來治理國家。』按照百姓習俗來施行教化,不費勁就能成功;依照本來的法制來治理國家,官吏熟習,人民安樂。現在如果要改革,不依循秦國舊有的體制,改變禮制教育人民,我恐怕天下人會批評君主,希望君主仔細考慮一下。」
賞析與點評
甘龍從以不變應萬變的角度出發,不希望改變現狀,因為一旦改變現狀,人民就一定會批評君主,天下人都批評君主就會對施政不利。甘龍想以此說服秦孝公。
公孫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於故習,學者溺於所聞[18]。此兩者,所以居官而守法[19],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20],五霸不同法而霸[21]。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22];賢者更禮,而不肖者拘焉[23]。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變。君無疑矣。』
[18]溺:陷入,此指拘泥。
[19]居官:當官。
[20]三代:上古夏、商、周。王(wànɡ):稱王。
[21]五霸:春秋時代稱霸的諸侯,指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
[22]制:墨守。
[23]不肖者:沒有才幹的人。
譯文
公孫鞅說:「您所說的話,不過是世俗的觀點。一般人安於舊有的習俗,做學問的人拘泥於所見所聞。這兩類人,他們只能當官並遵守法制,卻不能跟他們討論改革的事情。夏、商、周這三個朝代禮制不同(君主)卻都能稱王,春秋五霸各自的法制不同卻可分別稱霸。所以聰明的人能建立法制,愚昧的人墨守法令;賢能的人改革禮制,而沒有才幹的人墨守禮制。墨守禮制的人不可跟他討論國家大事,墨守舊法制的人不可跟他討論改革。君主不要遲疑了。」
賞析與點評
商鞅繼續運用對比的策略,以世俗與拔乎流俗、聰明與愚昧、賢能與無才以及三王五霸時代與現在秦國的形勢來作對比,說明改革是必要的。
杜摯曰:『臣聞之:「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臣聞:「法古無過,循禮無邪[24]。」君其圖之[25]!』
[24]邪:不正。
[25]圖:仔細想想。
譯文
杜摯說:「我聽聞:『沒有百倍的利益,不要改革法制;沒有十倍的功效,不要改換其他工具。』我還聽聞:『依循舊有法制不會有過錯,遵循舊有禮制不會有偏差。』希望君主仔細想想。」
賞析與點評
杜摯從功效和對錯兩個方面,證明改革沒有實效,論據比較薄弱。
公孫鞅曰:『前世不同教[26],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27],何禮之循?伏羲、神農教而不誅[28],黃帝、堯、舜,誅而不怒[29],及至文、武[30],各當時而立法[31],因事而制禮。禮、法以時而定,制、令各順其宜[32],兵甲、器備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湯、武之王也[33],不修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34]。君無疑矣。』
[26]教:政治教化。
[27]復:重複。
[28]伏羲:中國古代傳說中的人物,也叫伏犧氏或犧皇。畫八卦,教人漁獵及煮食。神農:傳說中的古代帝王。教民耕作,曾嘗百草,製藥治病。誅:懲罰。
[29]黃帝:傳說中的五帝之一,中原各族的先祖。堯:傳說中的五帝之一,聖明賢德,是各族的首領,又稱唐堯。舜:傳說中的五帝之一。原始時代有虞氏的部落首領,故又稱虞舜。誅而不怒:懲罰不過分。
[30]文:指周文王,商代末年西方諸侯,行仁政。武:指周武王,文王之子。他聯合庸、蜀、羌等部族,打敗商紂,建立西周。
[31]當(dànɡ):順應。
[32]宜:適宜的事情或情況。
[33]湯:商湯,商族部落領袖,滅夏桀,建立商朝。武:指周武王。
[34]循:依循。
譯文
公孫鞅說:「前朝有不同的政教,該效法哪個朝代的法制呢?古代帝王的法制不會重複,該遵循哪種禮制呢?伏羲、神農施行教化不用懲罰,黃帝、堯、舜施行懲罰但不過分,到了周文王和周武王時,他們各自順應當時的情況建立法制,根據國家的具體情況建立禮制。禮制和法令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法條、命令順應當時的社會情形,就像兵器、鎧甲、器具、裝備要便於使用一樣。我因此說:治理國家不止一種方式,對國家有利的不必效法古代。商湯、周武王稱王於天下,不遵循古代法制而興旺;殷和夏的滅亡,不是因為他們改革舊禮制才覆亡的。既然這樣,違反舊有法制的人不一定不對,遵循舊有禮制的人不一定對。君主對改革的事就不要遲疑了。」
賞析與點評
商鞅認為,古代法制的訂立是按當時的實際需要而來的,沒有一貫的治國法制。基於這一點,他們也不會因循舊有法制,而是自創新體制來管治國家。以此推知,秦要治國得法,就要建立新的法制,改革舊有過時的法制。
孝公曰:『善!吾聞「窮巷多怪[35],曲學多辨[36]」。愚者笑之,智者哀焉;狂夫樂之,賢者喪焉。拘世以議,寡人不之疑矣。』於是遂出墾草令[37]。
[35]窮巷:住在窮鄉僻壤的人。
[36]曲學:學識淺陋的人。辨:爭辯。
[37]墾草令:秦孝公頒布的變法草案,鼓勵開墾荒地,重農抑商。
譯文
孝公說:「好。我聽聞『住在窮鄉僻壤的人少見多怪,學識淺陋的人多喜歡爭辯』。愚昧的人所取笑的事,聰明人往往感到悲哀;狂妄的人感到快樂的事,賢能的人卻有所擔憂。那些拘泥於世俗偏見的議論,我再也不會因它們而遲疑了。」於是,頒行了開墾荒地的法令。
賞析與點評
顯而易見,秦孝公的思路跟商鞅一致,即把自己看成是聰明人、賢能的人、不拘泥於成見或世俗意見的人,因此他毫不猶疑地要頒行改革的草案。草案從多方面提出解決方法:整治行事不正的官員,提升農務的效率;按人口徵收重稅,增加勞動力,等等,這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