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懸解 · 卷三 太陽經上篇 五十三章
太陽本病
太陽以寒水主令,統領六經。膀胱者,太陽之腑,太陽者,膀胱之經。六經之次,三陰在里,三陽在表。大陽主皮毛之分,次則陽明,次則少陽,次則太陰、少陰、厥陰,總以太陽為主。
陽盛於外,在外之陽,謂之衛氣,衛者,衛外而為固也。衛氣之內,則為營血,營者,營運而不息也。營司於肝,為衛之根,衛司於肺,為營之葉。營衛二氣,化於中宮。飲食入胃,游溢精氣,傳輸經絡,精專者行於脈中,命曰營氣,剽悍者行於脈外,命曰衛氣。營衛分司於金木,而皆統於太陽,故太陽經病,有傷衛傷營之不同。
衛氣為陽,營血為陰,然血升而化神魂,是陰含陽也,故肝血溫暖而升散,氣降而化精魄,是陽含陰也,故肺氣清涼而降斂。人之汗孔,冬闔而夏開者,以肝心主營,木火旺於春夏,則營血溫散而竅開,肺腎主衛,金水旺於秋冬,則衛氣清斂而竅闔。寒去溫來,而木火不得發泄,衛氣斂閉,而孔竅常闔。襲之以風,氣欲斂而不能斂,故傷在衛氣。熱退涼生,而金水不得斂藏,營血發散,而孔竅常開。侵之以寒,血欲散而不能散,故傷在營血。風傷衛者,因於氣涼而竅閉也,寒傷營者,因於天溫而竅開也,春夏而竅開,則病寒而不病風,秋冬而竅闔,則病風而不病寒,故秋冬寒盛而非不中風,春夏風多而亦有傷寒。《靈樞?歲露》:四時八風之中人也,故有寒暑,寒則皮膚急而腠理閉,暑則皮膚緩而腠理開,因其開也,其入深,其病人也卒以暴,因其閉也,其入淺,其病人也徐以遲。開則傷營,閉則傷衛,以營深而衛淺也。
風性疏泄而寒性閉塞,氣性收斂而血性發揚。衛斂而竅閉,中風則氣欲斂而風泄之,是以有汗。風愈泄而氣愈欲斂,故內遏營血而生里熱。營泄而竅開,傷寒則血欲泄而寒束之,是以無汗。寒愈束而血欲泄,故外閉衛氣而生表寒。
人之本氣,不郁則不盛,郁則陽虛之人髒陰內盛而為寒,陰虛之人經陽外盛而為熱,是傳腑傳髒之由來也。而其入腑入髒,必先施於皮毛,故六經之病,總起於太陽一經,以其在外而先傷也。邪在營衛,失於解散,則或入於腑,或入於髒,視其人之里氣為分途。陽衰則入太陰而為寒,陰衰則入陽明而為熱,無異路也。貴於營衛方病,初治不差,則後日諸變,無自生矣。
衛行脈外而內交於營,營行脈中而外交於衛,營衛調和,是謂平人。寒邪傷營,則營血束閉其衛氣,故衛郁而生表寒,風邪傷衛,則衛氣遏閉其營血,故營郁而生里熱。營衛外發則病解,營衛內陷則病進,陷而敗沒則死也。傷寒中風之死證,皆營衛之陷敗也。
衛氣之外發,賴乎經中之陽盛,營血之外發,賴乎髒中之陰盛。陽統於陽明,陰統於太陰。陽明之經氣旺,則衛氣外發而汗出。其陽虛者,衛郁欲發而不能,則振栗戰搖,而後汗出。其再虛者,寒戰而不見汗出,是陽不勝陰,衛氣將陷,當瀉陰而扶陽,開皮毛而發衛氣。太陰之經氣旺,則營氣外發而汗出。其陰虛者,營郁欲發而不能,則煩躁怫鬱,而後汗出。其更虛者,躁悶而不見汗出,是陰不勝陽,營氣將陷,當瀉陽以扶陰,開肌表而發營血。陽盛於腑,陰盛於髒,衛氣之陷者,以其髒陰盛而內寒也,營血之陷者,以其腑陽盛而內熱也。太陽為六經之長,兼統營衛,方其營衛初病,外解經絡,內調臟腑,使髒寒不動,腑熱不作。異日無入髒入腑之患,是善治太陽者也。
太陽經病,不過風寒二者而已。風用桂枝,寒用麻黃。風而兼寒,寒而兼風,則有桂麻各半之方。風而火郁,寒而水停,則有大小青龍之制。風寒已解而內燥,則有白虎清金之法。風寒未透而內濕,則有五苓利水之劑。風寒外散,血熱里郁,則有桃核承氣、抵當湯丸之設。此皆太陽風寒之本病,處治之定法也。
人之本氣不偏,陽郁不至極熱,陰鬱不至極寒,本氣稍偏,病則陰盛而為寒,陽盛而為熱。而以溫涼補瀉挽其氣化之偏,皆可隨藥而愈,不經誤治,斷不至遂成壞病。熟悉仲景太陽本病諸法,則風寒之證,解於太陽一經,無復壞事己。
總提綱 共三章
太陽為六經之綱領,其經行身之背,其氣主一身之皮毛,故病則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緣邪在本經,但病其經脈所行之部分,而不及於他經也。
在經失解,自此而內傳二陽,里入三陰。腑熱作則脈浮大,髒寒作則脈沉細。寒熱郁發,諸病叢生,太陽之脈證,然後變耳。
若其初感,腑熱未作,髒寒未動之時,太陽之病情未改,證狀猶存,則只有脈浮,頭項強痛,惡寒而已。即合病於別經,別經病見,而太陽未罷,亦必見太陽之脈證也。據太陽之脈證,而分太陽之風寒,何至淆亂於別經,亡羊於歧路也。仲景提太陽之綱,只此一語,而太陽之情狀了了,所謂握片言而居要也。
太陽經提綱一 太陽一
【【1】①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太陽在表,故脈浮。其經行身之背,起於睛明(在目內眥,足太陽經之穴名),自頭下行而走足,病則經氣上郁,壅塞不降,故強痛也。風寒閉其營衛,氣鬱不能透泄,則外見惡寒。寒者,太陽之令氣也。
①【1】 此編號為《傷寒論》398條之編次,便於對照索引而加,下同。――泥巴匠注。
風寒總綱一 太陽二
【【7】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也。】
此中風、傷寒之總綱也。衛氣為陽,風傷衛氣,是發於陽也,衛傷則遏閉營血,而生內熱,營血為陰,寒傷營血,是發於陰也,營傷則束閉衛氣,而生外寒,故中風之初,先見發熱,傷寒之初,先見惡寒。中風內熱,而營血不宣,亦外見惡寒,傷寒外寒,而衛氣不達,乃續見發熱。中風非無外寒,究競內熱多而外寒少,傷寒非無內熱,究竟內熱少而外寒多。
營司於肝木,木升則火化,木火同情,故肝血常溫,衛司於肺金,金降則水生,金水同性,故肺氣常涼。肝藏營血,而脾為生血之本,中風營病,髒陰衰者,多傳陽明而為熱,肺藏衛氣,而胃乃化氣之源,傷寒衛病,腑陽弱者,多傳太陰而為寒。
風傷衛者,營郁里熱,若經中陰旺,則營氣不至內蒸,故七日經盡而自愈,寒傷營者,衛郁表寒,若經中陽旺,則衛氣不至內陷,故六日經盡而自愈。此風寒之順證,在經而不入於臟腑者也。若中風陽盛而入於腑,傷寒陰盛而入於髒,則營衛方憂其內陷,非補瀉以救其偏,不能應期而愈也。
六日、七日,水火之成數。大衍之數,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火,陽也,故數七,水,陰也,故數六,滿其成數,是以病癒也。
風寒總綱二 太陽三
【【11】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申明上章寒熱之義。
陰盛則內寒外熱,內寒,故欲近衣。陽盛則內熱外寒,內熱,故不欲近衣。以其欲、不欲,而內外之寒熱見焉,經所謂臨病人問所便也。(《素問》語)。
上章發熱惡寒、無熱惡寒者,言其外也。風傷衛者多內熱,寒傷營者多外寒,恐人略內而詳外,故發此章。
太陽中風 十五章
風者,天地發生之氣也。皮毛未開,風氣外客,傷其衛陽,則竅開而衛泄。衛性降斂,衛欲閉而風泄之,欲閉不得,則內乘陰位,而遏營血,是以病也。(曰風泄者,風閉其衛,營郁而外泄也)。
太陽中風一 太陽四
【【2】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太陽之經,有營衛之分,營行脈中,衛行脈外。風寒客之,各有所傷,風則傷衛,寒則傷營。衛傷則閉其營血,故發熱,營傷則閉其衛氣,故惡寒。營為寒閉則無汗,衛為風鼓則有汗,以衛氣初閉,營郁猶得外泄也。汗出衛泄,是以表虛而惡風。寒性凝澀,傷寒則皮毛閉塞,故脈緊,風性動盪,傷風則經氣發泄,故脈緩。
【太陽中風桂枝湯證】
肺通衛氣,風傷於衛,行其疏泄之令,衛氣不斂,是以有汗。衛愈泄而愈閉,閉而不開,則營郁而發熱。桂枝湯所以通經絡而瀉營郁也。
太陽中風桂枝證一 太陽五
【【13】太陽病,頭疼,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
風為陽邪,衛為陽氣,風邪中人,則陽分受之,故傷衛氣。衛秉肺氣,其性收斂,風鼓衛氣,失其收斂之職,是以汗出。風愈泄而衛愈斂,則內遏營血,鬱蒸而為熱。是衛氣被傷而營血受病也,故傷在衛氣而治在營血。桂枝湯,甘草、大棗,補脾精以滋肝血,生薑調臟腑而宣經絡,芍藥清營中之熱,桂枝達營中之郁也。汗者,營衛之所蒸泄,孔竅一開,而營郁外達,則中風愈矣。
〖桂枝湯〗一 (方【1】)①
【1】桂枝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粘滑、肉麵、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①方【1】 編次按《傷寒論》中的先後次序。
銖兩升斗考②
《漢書?律曆志》: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本起於黃鐘之龠,用度數,審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其概。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
權者,銖、兩、斤,鈞、石也。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釣為石,而五權謹矣。
一千二百黍為一龠,重今之一錢七分,合龠為合,今之三錢四分也。十合為斤,今之三兩四錢也。一龠重十二株,今之一錢七分也。兩之為兩,今之三錢四分也。
②銖兩升斗考 據考古發現,漢代銖兩升斗與今之度量換算如下:
1銖=0.65克,1兩=15.625克,1斤=250克
1合=20毫升,1升=200毫升,1斗=2000毫升
桂枝證二 太陽六
【【12】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寸為陽,尺為陰,營候於尺,衛候於寸。風泄衛氣,故寸脈浮。邪不及營,故尺脈弱。風愈泄而氣愈閉,故營郁而發熱。氣愈閉而風愈泄,故營疏而汗出。嗇嗇、淅淅者,皮毛振栗之意。翕翕,盛也,猶言陣陣不止也。肺主皮毛,開竅於鼻,皮毛被感,肺氣壅遏,旁無透竅,故上循鼻孔,而鼻竅窄狹,泄之不及,故衝激作響,而為鼻鳴。衛氣閉塞,郁其胃氣,濁陰不降,故生乾嘔。桂枝瀉其營郁,則諸證愈矣。
桂枝證三 太陽七
【【95】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桂枝湯主之。】
營弱衛強,即上章陽浮陰弱之義,衛閉而遏營血也。邪風者,經所謂虛邪賊風也。風隨八節,而居八方,自本方來者,謂之正風,不傷人也,自沖後來者,謂之賊風,傷人者也。如夏至風自南來,是正風也,若來自北方,是沖後也。義詳《靈樞?九官八風篇》。
桂枝證四 太陽八
【【54】病人髒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為衛氣不和也,先於其時發汗則愈,桂枝湯主之。】
陽明腑病,汗愈出而胃愈燥,故發熱汗出,而病不愈。病人髒氣平和,無他胃熱之證,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為衛氣得風,鬱勃而不和也。當先於其時以桂枝發汗則愈,遲恐變生他病也。
桂枝證五 太陽九
【【53】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以營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病常自汗出者,營氣疏泄,此為營氣之和。然營氣自和者,必外與衛氣不相調諧,以衛被風斂,內遏營血,不與營氣和諧故耳。以營行脈中,衛行脈外,衛郁而欲內斂,營郁而欲外泄。究之衛未全斂而營未透泄,是以有汗而風邪不解,復發其汗,使衛氣不閉,營氣外達,二氣調和,則病自愈,宜桂枝湯也。
衛閉而營郁,則營不和,衛未全閉而營得汗泄,此為營氣猶和。然此之和者,衛被風斂而未全閉也,閉則營氣不和矣。以衛常欲斂,不與營氣和諧,終有全閉之時,汗之令營郁透發,則二氣調和也。
桂枝證六 太陽十
【【24】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風池,足少陽穴。風府,督脈穴,在項後,大椎之上。督與太陽,同行於背,而足少陽經,亦行項後,兩穴常開,感傷最易。感則傳之太陽,太陽中風之病,皆受自兩穴。服桂枝湯,風應解矣,反煩不解者,風池、風府必有內閉之風不能散也,先刺以瀉兩穴之風,再服桂枝,無不愈矣。
桂枝證七 太陽十一
【【42】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太陽病,失於解表,經熱不泄,則自表達里。然里證雖成,而外證不能自解,凡脈見浮弱者,猶當汗解,宜桂枝湯也。外解後,審有里證,乃可議下耳。
脈浮弱,即前章陽浮陰弱之義。
桂枝證八 太陽十二
【【44】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桂枝湯主之。】
太陽病,外證未解,雖有里證,不可下也,下之衛陽內陷,此之為逆。欲解外者,不越桂枝也。外解已,然后里證可議下否耳。
桂枝證九 太陽十三
【【 】①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但便硬耳,設利之,為大逆。硬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陽明腑病脈浮大,(陽明篇:二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病脈浮大,是有腑證。乃問病者,言但覺便硬耳,未至痛滿也,則非急下之證。設遽利之,此為大逆。蓋便硬雖內實,而表證尚在,猶須汗出而解,不宜下也。此何以故?其脈大縱屬內實,而脈浮則當以汗解也。
①【 】 此條《傷寒論》398條不載。
掛枝證十 太陽十四
【【116】……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
按①:宛鄰本原脫此一條,今補於此,文在太陽篇也。黃氏注,不可考,大抵亦同上條注。
①按 清?徐受衡(樹銘)按。
桂枝證十一 太陽十五
【【94】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方在陽明二十(方【13】)。
太陽表證未解,脈忽尺寸俱停止而不動者,此氣虛不能外發,營衛鬱閉之故也,頃之必先振栗戰搖,而後汗出而解。其未停止之先,尺寸之脈,必有大小不均。若但寸脈微弱者,是陽郁於下,必陽氣升發,汗出而後解,此先振栗而後汗出者也。若但尺脈微弱者,是陰虛腸燥,下竅堵塞,得汗不解,必下之通其結燥,使胃熱下泄而後解。陽明病,腑熱蒸發,則汗出表解,今太陽病表證未解,是內熱未實,此時若欲下之,宜於汗後用調胃承氣,硝、黃、甘草,調其胃腑之燥熱也。
忌桂枝證十二 太陽十六
【【17】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灑客不喜甘故也。】
大棗、甘草,甘味動嘔也。
忌桂枝證十三 太陽十七
【【19】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大凡服桂枝湯即吐者,胸膈濕熱郁遏,桂枝益其膈熱,下咽即吐。緣其胃氣上逆,心下痞塞,肺郁生熱,無路下達,桂枝辛溫之性,至胸而出,不得入胃腑而行經絡,是以吐也。其後濕熱瘀蒸,必吐膿血。此宜涼辛清利之劑,不宜辛溫也。
忌桂枝證十四 太陽十八
【【16】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桂枝本解肌表,以散風邪,若其人脈浮而緊,發熱,汗不出者,是寒傷營血,營傷則束其衛氣,是當去芍藥之瀉營血,而用麻黃以瀉衛氣,桂枝不可與也。與之表寒不解,反益經熱,是謂之誤。
風家用桂枝,所以不助經熱者,以其皮毛無寒,孔竅不閉,無須麻黃髮表,但以芍藥之酸寒瀉其營血,桂枝之辛溫通其經絡,血熱自能外達。若傷寒服之,衛郁莫瀉,經熱愈增,是助邪也。
太陽傷寒 九章
寒者,天地閉藏之氣也。皮毛未合,寒氣內入,傷其營陰,則竅闔而營閉。營性升發,營欲泄而寒閉之,欲泄不能,則外乘陽位,而束衛氣,是以病也。
太陽傷寒一 太陽十九
【【3】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疼,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陽郁則發熱,陰氣外束則惡寒。寒閉皮毛,經氣不得通達,則壅迫而為痛。經絡鬱閉,衛氣遏逼,濁陰上逆,則為嘔逆。經脈束迫,不得發越,則尺寸俱緊。
【太陽傷寒麻黃湯證】
肝藏營血,寒傷於營,行其閉藏之令,營血不宣,是以無汗。營愈閉而愈泄,泄而不通,則衛郁而寒生。麻黃湯所以開皮毛而瀉衛郁也。
太陽傷寒麻黃證一 太陽二十
【【35】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寒,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寒為陰邪,營為陰氣,寒邪中人,則陰分受之,故傷營血。血秉肝氣,其性疏泄,寒閉營陰,失其疏泄之權,是以無汗。寒愈閉而營愈泄,則外束衛氣,閉藏而為寒。是營血被傷而衛氣受病者也,故傷在營血而治在衛氣。麻黃湯,甘草保其中氣,桂枝發其營郁,麻黃瀉其衛氣,杏仁利其肺氣,降逆而止喘也。孔竅一開,而衛郁外達,則傷寒愈矣。
衛氣為陽,外行皮毛,營血為陰,內行經絡。肺藏氣而主衛,肝藏血而司營,肺金收斂,肝木疏泄,陰陽自然之性也。肝性疏泄,而營血之內守者,肺氣斂之也,肺氣收斂,而衛陽之外發者,肝氣泄之也,收斂則無汗,疏泄則有汗。風傷衛氣,衛病而非營病也,然衛被風斂,則內閉營陰,營氣不通,是以發熱,故以桂枝泄經熱而達營郁。氣病而用血藥者,以氣傷而累血也。寒傷營血,營病而非衛病也,然營為寒束,則外閉衛陽,衛陽不宣,是以惡寒,故以麻黃瀉表寒而達衛郁。血病而用氣藥者,以血傷而累氣也。桂枝瀉其肝血,麻黃瀉其肺氣,營衛分屬於肺肝,而統司於太陽,故太陽風寒之初治,首以桂枝、麻黃二方,為定法也。
【〖麻黃湯〗二 (方【18】)】
【18】麻黃湯
麻黃去節,三兩 桂枝去皮,二兩 甘草炙,一兩 杏仁去皮尖,七十個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余如桂枝法將息。
麻黃證二 太陽二十一
【【51】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
【【52】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浮為在表,表被風寒,則宜汗。浮數即浮緊之變文,緊則必不遲緩,亦可言數,
是傷寒之脈,當以麻黃髮汗也。
麻黃證三 太陽二十二
【【57】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方在太陽五(方【1】)。
傷寒,服麻黃髮汗已解,乃半日許復煩,脈見浮數,是衛郁已瀉而營郁不達,可更發汗,以瀉其營,宜桂枝湯也。
麻黃證四 太陽二十三
【【56】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太陽入陽明去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當鬚髮汗。】此麻黃證。【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方在太陽五(方【1】)。此麻黃證中又有用桂枝者。
陽明腑病,胃燥便難,傷寒不大便,至六七日,頭痛而有熱者,是有陽明里證,宜與承氣湯,以瀉里熱。然陽明病,小便當赤,若小便清者,則病不在里,猶在表也,當鬚髮汗,以解表寒。若頭痛不已者,是衛郁不得旁泄,而逆沖頭面,故致頭痛。及其郁迫莫容,自尋出路,必將衝突鼻竅,以瀉積鬱。衛氣上泄,升逼營血,是為衄證。此宜以桂枝瀉其營郁,使不閉束衛氣,衛氣鬆緩,則衄證免矣。
麻黃證五 太陽二十四
【【47】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發熱無汗,而脈浮緊,是宜麻黃髮汗,以瀉衛郁。若失服麻黃,皮毛束閉,衛郁
莫泄,蓄極思通,勢必逆沖鼻竅,而為衄證,自衄則衛泄而病癒矣。
麻黃證六 太陽二十五
【【55】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宜麻黃湯主之。】
浮緊之脈,應當發汗,失不發汗,衛郁莫泄,因而致衄,是緣不早服麻黃,故至此,當先以麻黃髮之,勿俟其衄也。
麻黃證七 太陽二十六
【【46】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汗,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發熱無汗,脈浮緊而身疼痛,此麻黃湯證。失不早服,至八九日不解,而表證仍在,此當發汗,宜麻黃湯。若衛氣閉塞,瀉之不透,服藥之後,病僅微除,其人猶覺煩燥昏暈,未能全解。劇者衛郁升突,必至鼻衄,衄乃盡解。所以然者,久病失解,陽氣之郁遏太重故也。
忌麻黃證八 太陽二十七
【【50】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脈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之?然: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太陽入少陰去路。
衛候於寸,營候於尺,尺中遲者,營氣不足,以肝脾陽虛而血少故也。汗瀉營中溫氣,則生亡陽諸變,故不可發汗。然者,答辭,與《難經》然字同義。
太陽風寒雙感證 四章
太陽病,風則桂枝,寒則麻黃,乃有風寒雙感之證,爰垂桂麻各半之方,營衛兼發,風寒俱去。脈法: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傷,當發其汗,此之謂也。若夫風多而寒少,則有桂二麻一之劑,仍是各半法度,因病而小變者也。至於內熱微而表寒輕,桂麻各半之法,不相合矣,用桂枝之二越婢之一,微宣表寒,而輕清里熱,此頗似大青龍法,而實亦不同,義更妙也。則桂麻各半,所以繼桂麻二方之後,桂枝越婢,開青龍一方之先也。
桂麻各半證一 太陽二十八
【【23】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人不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清與圊通。
如瘧狀者,營陰衛陽之相爭,陽郁於內則發熱,陰鬱於外則惡寒。蓋風寒雙感,營衛俱傷,寒傷營則營欲泄,風傷衛則衛欲閉,營欲泄而不能泄,則斂束衛氣而為寒,衛欲閉而不能閉,則遏閉營血而為熱。及其衛衰而營血外發,又束衛氣,營衰而衛氣內斂,又遏營血。此先中於風而後傷於寒,營泄衛閉,彼此交爭,故寒熱往來,形狀如瘧也。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之久,證如瘧狀,發熱惡寒,發熱多而惡寒少,此風多於寒,衛傷頗重而營傷頗輕。如其寒熱不能頻作,是後章桂二麻一之證也。若其人上不嘔,下不泄,則中氣未傷,寒熱一日二三度發,則正氣頗旺,頻與邪爭,脈微和緩,則邪氣漸退,是為欲愈,無用治也。若其脈微弱而又惡寒者,此衛陽營陰之俱虛,蓋營虛則脈微,衛虛則惡寒,後章:此無陽也,即解此句。虛故不可更以他藥發汗、吐、下也。如其發熱、脈浮,是後章桂枝越婢之證也。若外不惡寒,而面上反有熱色者,是陽氣蒸發,欲從外解,而表寒郁迫,未欲解也。使得小汗略出,則陽氣通達,面無熱色矣。以其正氣頗虛,不得小汗,陽郁皮腠,莫之能通,是其身必當發癢。解之,以桂枝麻黃各半湯。
營衛俱傷,前後四章三證,而於首章內一證三變,伏下三章之線。下三章,分承首章而發明之。
【〖桂枝麻黃各半湯〗三 (方【6】)】
【6】桂枝麻黃各半湯
桂枝一兩十六銖 芍藥 生薑切 甘草炙 麻黃去節 各一兩 大棗擘,四枚 杏仁去皮尖,二十四枚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六合。本雲桂枝湯三合,麻黃湯三合,並為六合,頓服,將息如上法。
(臣億等謹按桂枝湯方,桂枝、芍藥、生薑各三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麻黃湯方,麻黃三兩,桂枝二兩,甘草一兩,杏仁七十個。今以算法約之,二湯各取三分之一,即得桂枝一兩十六銖,芍藥、生薑、甘草各一兩,大棗四枚,杏仁二十三個零三分枚之一,收之得二十四個,合方,詳此方乃三分之一,非各半也,宜云合半湯。)
桂枝越婢證二 太陽二十九
【【113】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譫語,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
此申明上章之義。前章發熱惡寒,發熱多而惡寒少,是形作傷寒也。傷寒脈當弦緊,乃脈微而惡寒,微即弱之變文。其脈不弦緊而弱,必緣血虛,血虛脈弱者,必渴。若被火熏,愈爍其血,不止渴也,必作譫語。脈弱是以發熱偏多,脈法:諸弱發熱是也。發熱是營氣之虛,而惡寒是衛氣亦虛也,故上章謂之陰陽俱虛。然虛而外見惡寒,非無表證,有表證,脈必浮。如其發熱而脈浮,則陰陽雖俱虛,而解之之法,究當令其汗出而愈。但發汗另有善方,不可以他藥發表耳,下章桂枝二越婢一湯,則美善而無弊矣。
桂枝越婢證三 太陽三十
【【27】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更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此申明上二章之義。前證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形作傷寒,而其脈不弦緊而微弱者,以血藏於肝而內胎君火,實以陰質而抱陽氣,血虛脈弱,是無陽也。其惡寒雖少,不可不解,發熱既多,不可不清,但不可更以他藥發汗,宜桂枝二越脾一湯,重瀉營血,輕瀉衛氣,而兼清內熱,則表里全瘳矣。
此無陽也,即前章陰陽俱虛意。此不可更汗,發明前章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句義,言尋常汗、吐、下法,俱不可更用,當另有汗法,桂枝越婢是也。此章包上發熱脈浮意。二章是首章脈微惡寒一條治法。
【〖桂枝二越婢一湯〗四 (方【9】)】
【【9】桂枝二越婢一湯】
桂枝 芍藥 麻黃 甘草炙,各十八銖 生薑切,一兩二銖 大棗擘,四枚 石膏碎,綿裹,二十四銖
上七味,以水五升,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之飲一升;今合為一方,桂枝湯二分、越婢湯一分。
(臣億等謹按桂枝湯方:桂枝、芍藥、生薑各三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越婢湯方:麻黃二兩,生薑三兩,甘草二兩,石膏半斤,大棗十五枚。今以算法約之:桂枝湯取四分之一,即得桂枝、芍藥、生薑各十八銖,甘草十二銖,大棗三枚;越婢湯取八分之一,即得麻黃十八銖、生薑九銖、甘草六銖、石膏二十四銖,大棗一枚八分之七,棄之。二湯所取相合,即共得桂枝、芍藥、甘草、麻黃各十八銖,生薑一兩三銖,石膏二十四銖,大棗四枚,合方。舊云:桂枝三,今取四分之一,即當雲桂枝二也。越婢湯方,見仲景雜方中。《外台秘要》:一雲起脾湯。)
桂二麻一證四 太陽三十一
【【25】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此總申明上三章之義。如服桂枝湯,大汗出而表未解,而脈又洪大,洪大即脈浮之變文,是表有寒而里有熱,此亦桂枝越婢證,可與桂枝湯,如前法而加越婢也。若前證之形如瘧狀,而無洪大之脈,寒熱日僅再發,不能二三度者,是正氣虛,不能頻與邪爭也。其風邪多而寒邪少,宜桂枝二麻黃一湯,重瀉營血,而輕瀉衛氣,乃為合法也。
此章是首章一日二三度發者一條治法,以其不能二三度發,是為未欲愈也。
前章脈微、脈弱、脈浮、脈微弱、脈洪大,總對弦緊言。微弱即不弦緊,洪大即浮意,勿泥。
【〖桂枝二麻黃一湯〗五 (方【7】)】
【【7】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一兩十七銖 芍藥一兩六銖 生薑切,一兩六銖 甘草炙,一兩二銖 麻黃去節,十六銖 大棗擘,五枚 杏仁去皮尖,十六個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
本雲桂枝湯二分、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再服。今合為一方,將息如前法。
(臣億等謹按桂枝湯方,桂枝、芍藥、生薑各三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麻黃湯方,麻黃三兩,桂枝二兩,甘草一兩,杏仁七十個。今以算法約之:桂枝湯取十二分之五,即得桂枝、芍藥、生薑各一兩六銖,甘草二十銖,大棗五枚;麻黃湯取九分之二,即得麻黃十六銖,桂枝十銖三分銖之二,收之得十一銖,甘草五銖三分銖之一,收之得六銖,杏仁十五個九分枚之四,收之得十六個。二湯所取相合,即共得桂枝一兩十七銖,麻黃十六銖,生薑芍藥各一兩六銖,甘草一兩二銖,大棗五枚,杏仁十六個,合方。)
太陽傷寒大青龍證 二章 太陽入陽明去路
太陽中風,脈緩頭痛,汗出而不煩躁,此其脈緊身痛,無汗而煩躁者,衛閉而營不能泄也,故其脈證似傷寒,太陽傷寒,脈緊身疼,此其脈緩而身不疼者,營閉而衛不能泄也,故其脈證似中風。中風衛閉而營郁,陽盛者固宜青龍,然當防其腎陰之旺,故立真武之法,傷寒營閉而衛郁,陰盛者固宜真武,然當防其胃陽之旺,故垂青龍之方,靈通變化,玄妙無窮也。首章名曰中風,次章名曰傷寒,俗手妄繆,以為風寒雙感,誤世非小也。
大青龍證一 太陽三十二
【【38】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太陽入陽明去路。【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也。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以真武湯救之。】方在少陰十九(方【39】)。太陽入少陰去路。
營性發揚而寒性固澀,傷寒營欲發而寒閉之,故脈緊而無汗。衛性斂閉而風性疏泄,中風衛欲閉而風泄之,故脈緩而有汗。太陽中風,脈緊身痛,寒熱無汗,脈證悉同傷寒,此衛陽素旺,氣閉而血不能泄也。衛氣遏閉,營鬱熱甚,故見煩躁。大青龍湯,甘草、大棗,補其脾精,生薑、杏仁,降其肺氣,麻、桂,瀉其營衛之鬱閉,石膏清神氣之煩躁也。蓋氣欲閉而血欲泄,血強而氣不能閉,則營泄而汗出,氣強而血不能泄,則營閉而無汗。營熱內郁,外無泄路,是以脈緊身痛,寒熱無汗,而生煩躁。異日之白虎、承氣諸證,皆此經熱之內傳者也,早以青龍發之,則內熱不生矣。
若脈微弱而汗出惡風者,中風之脈證如舊,而陽虛陰旺,不可服此。服之汗出亡陽,則四肢厥逆,筋惕肉瞤,為害非輕矣。蓋四肢秉氣於脾胃,陽亡土敗,四肢失溫,所以逆冷。筋司於肝,肝木生於腎水而長於脾土,水寒土濕,木郁風動,故筋脈振惕而皮肉瞤動。真武湯,苓、術燥土而瀉濕,附子溫經而驅寒,芍藥清肝而息風也。
【〖大青龍湯〗六 (方【20】)】
【【20】大青龍湯】
麻黃去節,六兩 桂枝去皮,二兩 甘草炙,二兩 杏仁去皮尖,四十枚 生薑切,三兩 大棗擘,十枚 石膏如雞子大,碎
上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溫粉,牡蠣粉,止身汗。
大青龍證二 太陽三十三
【【39】傷寒,脈浮緩,身疼痛,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主之。】
傷寒,脈浮緊,身疼痛,緣表被寒束,而經氣壅塞也。此脈浮緩而身不痛,但覺體重而已,然亦乍有輕時,是非外寒之微,而實里熱之盛,再於他處征之,別無少陰證者,宜大青龍,外發表寒而內清里熱也。
風脈浮緩,浮緊者,必傳入陽明,以營郁而生里熱,衛閉而不能泄也。寒脈浮緊,浮緩者,必傳入陽明,以衛郁而生里熱,營泄面不能外閉也。陽明腑熱,則氣蒸汗泄,寒不能閉。中風多傳陽明,若其脈微弱,無陽明證,而將入少陰,則又用真武,傷寒多傳少陰,若其脈浮緩,無少陰證,而將入陽明,又用青龍。風寒對舉,參伍盡變,立法精矣。
傷寒,陽明、太陰脈俱浮緩,陽明篇: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謂系在太陰,至七八日,大便硬者,為陽明病也。大青龍之浮緩,則陽明之緩,非太陰之緩也。脈法:寸口脈微而緩,緩者胃氣實,實則谷消而水化也,《靈樞?津液五別》:中熱則胃中消谷,腸胃充廓,故胃緩。胃緩是以脈緩,緩者,胃氣之脈也。或改此條作小青龍證,不通之極!脈法:緊則為寒,小青龍證內外皆寒,其脈必緊,安有浮緩之理!
太陽傷寒小青龍證 三章 太陽入太陰、少陰去路
中風大青龍之證,外有風而內有熱也,傷寒之小青龍證,表有寒而里有水也。大小青龍,外之解表則同,而內之溫清大異,大青龍可以瀉里熱而不可以溫內寒,小青龍所以佐大青龍之不逮也。
傷寒之人,或表邪外郁而宿水裡發,或渴飲涼水而停留不消,是以多有水氣之證。以其熱渴,雙解表里之寒,小青龍乃不易之法也。
小青龍證一 太陽三十四
【【40】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噫,或小便不利小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傷寒表證不解,而水停心下,阻肺胃降路,胃氣上逆,而生於嘔,肺氣上逆,而生咳嗽,或火升金燥而為渴,或氣阻肺脹而為喘,或濁氣上噯而為噫,或清氣下泄而為利,或小便不利而少腹滿急。凡此皆水氣瘀格之故,宜小青龍湯,甘草培其中氣,麻、桂發其營衛,芍藥清其風木,半夏降逆而止嘔,五味、細辛、乾薑降逆而止咳也。
【〖小青龍湯〗七 (方【21】)】
【【21】小青龍湯】
麻黃去節 芍藥 細辛 乾薑 甘草炙 桂枝去皮, 各三兩 五味子半升 半夏洗,半升
上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若渴,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若微利,去麻黃,加芫花,如一雞子,熬令赤色;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者,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且芫花不治利。麻黃主喘,今此語反之,疑非仲景意。
(臣億等謹按小青龍湯,大要治水。又按本草,芫花下十二水。若水去,利則止也。又按千金,形腫者,應內麻黃。乃內杏仁者,以麻黃髮其陽故也。以此證之,豈非仲景意也。)
下利者,水邪侮土,加芫花以瀉水。栝蔞根清金止渴也。寒水侮土,濁氣上逆則為噫,加附子暖水而降逆也。茯苓以瀉滿也。杏仁利肺而上吊喘也。
小青龍證二 太陽三十五
【【127】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裡急也。】
申明上章小便不利少腹滿之義。小便利者,津液滲泄,則必發燥渴。渴而飲水多者,土濕木郁,必心下動悸。水郁不能泄水,而小便少者,水積少腹,必苦腹里滿急也。
小青龍證三 太陽三十六
【【41】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渴者,】
【此寒去欲解也。】
服湯已而渴者,表寒已解,里水亦去,津液乍耗,是以作渴。渴者,是表解寒去,積水化汗而外瀉也。
大青龍證是表陽之盛,內有火氣,小青龍證是里陽之虛,內有水氣。陰陽一偏,逢郁即發,大小青龍外解風寒而內瀉水火,感證之必不可少者也。
太陽傷寒白虎證 四章 太陽入陽明去路
陽盛之人,表寒里熱,則用大青龍,表寒解而里熱盛,於是有白虎清金之法,肺金清而胃熱消,可無異日陽明之證矣。至於汗後陽虛之渴,則於白虎而加人參,涼金益氣,生津化水,清滌煩渴之妙,超人巧而絕天工,制方立法,神化難追。
然白虎湯證,雖皆傷寒之條,其實來自中風者多。如: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其為風證甚明。以中風多傳陽明,白虎湯證乃承氣證之初氣也。
白虎證一 太陽三十七
【【350】傷寒脈滑而厥者,里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四肢厥逆,而脈見遲澀,是為里寒,厥而脈滑,是里有熱也。蓋燥熱內郁,侵奪陰位,陰氣浮散,外居肢節,故肢冷而脈滑。白虎湯,石膏清金而退熱,知母潤燥而瀉火,甘草、梗米補中而化氣,生津而解渴也。
胃陽素盛之人,陰虛火旺,一被感傷,經熱內蒸,津液消爍,則成陽明下證。而胃火未盛,肺津先傷,是以一見渴證,先以白虎涼金瀉熱,滋水滌煩。膈熱肅清,則不至入胃,而致煩熱亡陰之害矣。
白虎證即將來之大承氣證,而里熱未實,從前之大青龍證,而表寒已解者也。表寒已解,故不用麻黃,里熱未實,故不用硝、黃。
【〖白虎湯〗八 (方【73】)】
【【73】白虎湯】
知母六兩 石膏碎,綿裹,一斤 甘草炙,二兩 粳米六合
上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白虎證二 太陽三十八
【【176】傷寒,脈浮滑,此里有熱表有寒也,白虎湯主之。】
此申明上章未顯之義。脈滑者,里有熱也,厥者,表有寒也。此不言厥者,診脈浮滑,已知是表寒外束,里熱內郁,不必問其肢節之厥熱矣。若里熱外發,則脈變實緩,不復浮滑也。浮滑者,陽氣鬱格之象也。此之表寒,乃陰氣之外浮,非寒邪之外淫,不然,表寒未解,無用白虎之理。
白虎證三 太陽三十九
【【170】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脈浮,發熱,無汗,是表未解也,此合用大青龍雙解表里,不可與白虎湯但清其里。若渴欲飲水,而無表證者,是汗出而熱退也。汗後陽泄,宜防知、膏伐陽,白虎而加人參,清金益氣,生津化水,汗後解渴之神方也。
【〖白虎加人參湯〗九 (方【8】)】
【【8】白虎加人參湯】
知母六兩 石膏碎,綿裹,一斤 甘草炙,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於白虎湯內加人參三兩,余依白虎湯法。
白虎證四 太陽四十
【【169】傷寒,無大熱,口燥渴,心煩,背微惡寒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表解,故無大熱。背微惡寒,即前章表有寒也。陽乘陰位,而生里熱,則陰乘陽位,而生表寒。遠則客於肢節,近則浮於脊背,脊背肢節,皆陽位也。
太陽風寒五苓散證 三章 (太陽入太陰去路)
太陽表證未解,而里有水氣,小青龍、五苓散皆解表瀉水之劑。而小青龍之表藥,則用麻黃,五苓散之表藥,則用桂枝,其里水則同,而表證之風寒則異也。小青龍但用麻黃髮汗以瀉水,其於大便微利者方用芫花,小便不利者方用茯苓,五苓散則兼用二苓、澤瀉瀉水以發汗。以風家內熱,燥渴甚於傷寒,是以燥勝其濕,則火亦偏旺,濕勝其燥,則水亦偏多。其傳陽明而用白虎,燥盛者也,其傳太陰而用五苓,濕盛者也。傷寒多傳太陰,病水者固眾,中風多傳陽明,病水者亦繁,此燥證之所以少而濕證之所以多也。溫疫水證最多,亦以飲冷不消故也。
五苓證一 太陽四十一
【【74】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里證,渴欲飲水,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中風,發熱六七日,經盡不解,而且煩渴思飲,外而發熱,是有表證,內而作渴,是有里證。內渴欲飲水,而水入則吐者,是有里水瘀停也,此名水逆。由舊水在中,而又得新水,以水濟水,正其所惡,兩水莫容,自當逆上也。五苓散,桂枝行經而發表,白朮燥土而生津,二苓、澤瀉行水而瀉濕也。多服暖水,蒸瀉皮毛,使宿水亦從汗散,表里皆愈矣。
【〖五苓散〗十 (方【32】)】
【【32】五苓散】
豬苓去皮 白朮 茯苓 各十八銖 桂枝去皮,半兩 澤瀉一兩六銖
上五味,為散,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多飲暖水,汗出愈。
五苓證二 太陽四十二
【【73】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傷寒汗後,陽虛濕動,君相二火浮升,故作燥渴。其渴者,濕邪較甚,故用五苓。
不渴者,濕邪較輕,茯苓甘草湯,苓、桂、姜、甘,瀉水而疏木,和中而培土,防其
濕動而生水瘀也。
【〖茯苓甘草湯〗十一 (方【33】)】
【【33】茯苓甘草湯】
茯苓二兩 桂枝去皮,二兩 甘草炙,一兩 生薑切,三兩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五苓證三 太陽四十三
【【141】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噀之、灌之,其熱被卻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方在太陽一百十七(方【53】)。【白散亦可服。】
五苓散證,水飲在內,郁格經陽,而生外熱。病在陽分,應當以汗解之,使里水化汗,病可立愈。乃反以冷水噀之、灌之,皮膚得冷,汗孔皆闔,表熱被冷水卻逐,而不是外去,彌更益其煩躁。衛郁欲發,升於孔竅,而外寒闔秘,不能透發,於是衝突皮膚,肉上如粟粒凝起。經熱內蒸,煩熱作渴,意欲飲水,而停水在內,其實反不渴者,宜服文蛤散,文蛤利水解渴也。若不差者,則是水旺濕多,文蛤不能勝任,仍與五苓散。若寒邪上逆,實結胸膈,肺郁生熱,而外無熱證,則表邪已退,宜與小陷胸湯,黃連、栝萎,瀉熱而滌郁,半夏降逆而開結也。白散,桔梗、貝母清降其虛熱,巴豆溫破其實寒,令其涌泄而去,以絕根株,亦可服也。
【〖文蛤散〗十二 (方【54】)】
【【54】文蛤散】
文蛤五兩
上一味為散,以沸湯和一方寸匕服。湯用五合。
【〖白散〗十三 (方【55】)】
【【55】白散】
桔梗三分 巴豆去皮心,熬黑,研如脂,一分 貝母三分
上三味為散,內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匕,羸者減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之洗之,益令熱劫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汗出腹痛者,血亡而木燥也,芍藥清風木而潤血燥。
太陽傷寒抵當證 四章 (太陽入陽明去路)
風寒外感,有上焦之熱,有下焦之熱,有氣分之熱,有血分之熱。上焦氣分之熱,白虎可清,上焦血分之熱,承氣可下,而膀胱熱結,病在下焦血分,則於承氣而加破血之藥,於是有桃核承氣、抵當湯丸之設。
傷寒之病,在於衛氣,氣鬱則生寒,中風之病,在乎營血,血郁則生熱,熱結血分,是中風之證,非傷寒之證也。至於陽盛之人,傷寒而有此,則抵當用丸而不用湯,以其下熱不如中風之甚也。
桃核承氣證一 太陽四十四
【【106】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太陽病,表證不解,經熱內蒸,而結於膀胱。膀胱者,太陽之腑,水腑不清,膀胱素有濕熱,一因表郁,腑熱內發,故表熱隨經而深結也。熱結則其人如狂,緣膀胱熱結,必入血室,血者心所生,胎君火而孕陽神,血熱則心神擾亂,是以狂作也。若使瘀血自下,則熱隨血泄,不治而愈。不下,則宜攻之。如其外證不解者,尚未可攻,攻之恐表陽內陷,當先解外證。外證已除,但余小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桂枝、桃仁通經而破血,大黃、芒硝下瘀而瀉濕,甘草保其中氣也。
【〖桃核承氣湯〗十四 (方【44】)】
【【44】桃核承氣湯】
桃仁去皮尖,五十個 大黃四兩 桂枝去皮,二兩 甘草炙,二兩 芒硝二兩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抵當證二 太陽四十五
【【124】太陽病六七日,表證猶存,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里故也,抵當湯主之。】
六七日,經盡之期,表證猶存。脈微而沉,已無表脈。寸脈浮,關脈沉,當病結胸,乃反不結胸,而其人發狂者,以熱不在上焦而在下焦也。熱結下焦,其少腹當硬滿。若是小便自利,是熱結血分,下血乃愈。以太陽表邪,隨經內入,瘀熱在里,宜抵當湯,水蛭、虻蟲、桃仁、大黃,破瘀而瀉熱也。
【〖抵當湯〗十五 (方【49】)】
【【49】抵當湯】
水蛭熬 虻蟲去翅足,熬,各三十個 桃仁去皮尖,二十個 大黃酒洗,三兩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更服。
抵當證三 太陽四十六
【【125】太陽病,身黃,脈沉結,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身黃,脈沉結,少腹硬,是皆血瘀之脈證。血司於肝,血結木郁,賊傷己土,則發黃色,緣木主五色,入土為黃故也。然使小便不利,則三者乃膀胱濕熱之瘀,是茵陳五苓證,非血證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血證已諦,故宜抵當。
抵當證四 太陽四十七
【【126】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余藥,宜抵當丸。】
身有熱而少腹滿,多是木郁陽陷,疏泄不行,應當小便不利,今反利者,是有血瘀,當下。然滿而未硬,下不必急,減抵當之分兩,變湯為丸,緩攻可也。
【〖抵當丸〗十六 (方【50】)】
【【50】抵當丸】
水蛭熬,二十個 虻蟲熬,去翅足,二十個 桃仁去皮尖,二十五個 大黃酒洗,三兩
上四味,搗分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太陽傳經 五章
傷寒、中風,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日傳一經,六日而遍,此定數也。諸所謂不傳者,言不傳臟腑,並非不傳經絡。傷寒惟傳經一事,訛謬百出,道理未為難解,自是醫法不明耳。
傳經一 太陽四十八
【【58】大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
發汗、吐、下、亡血、亡津,不無損傷,而邪退正復,陰陽調和,不至偏勝,必自愈也。病,非陰勝,則陽勝,和而不偏,所以自愈。
傳經二 太陽四十九
【【8】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再作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七日以上自愈者,即發於陽者七日愈之謂。六日六經俱盡,故至七日自愈,《素問?熱論》所謂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陽莫盛於陽明,陽明之經,陽鬱熱盛,則六經俱遍而鬱熱未衰,雖不入腑,而經邪猶旺,不肯外發,熱必再傳六經。針足即明之經,瀉其鬱熱,則經不再傳,自然愈矣。
傳經三 太陽五十
【【10】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素問?熱論》: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已愈矣。中風表解,自當即愈,設不了了,則餘熱未盡,俟至十二日經邪盡解,無不愈矣。
風寒與溫熱之病,里氣不同,而其經脈之絡屬,傷受之日期,無有不同也。
傳經四 太陽五十一
【【5】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此定法也,二日、三日,無不傳陽明、少陽之理!若陽明、少陽之里證不見者,是但傳三陽之經,而不傳陽明之府也。
陽明病,皆腑病,非經病,故曰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胃家一實,則病邪歸腑,終始不遷,雖未嘗不傳三陰之經,而不復入三陰之髒,所謂陽明中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以其陽盡而陰退也。至於葛根湯證,則腑病之連經,而胃熱之未實者。即其桂枝、麻黃二證,亦陽明之經病,未成陽實之腑病者也。二三日中,不見陽明胃家實證,此為不傳陽明之腑也。
少陽病,小柴胡證,皆臟腑病之連經,亦非但是經病,緣臟腑經絡,表里郁迫,故柴胡諸證,久而不罷。有至八九日,以及十三日,且有過經十餘日者。若不連臟腑,但在經絡,則三日少陽,四日已見太陰經病證,五日己見少陰經病證,六日經盡而汗解,何得少陽一經之證,如此久遠,而不退乎?即其麻黃一證,亦少陽之經病,未成內連臟腑之證者也。二三日中,不見少陽柴胡證,此亦為不傳陽明之腑也。
傳經五 太陽五十二
【【4】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煩躁,脈急數者,為傳也。】
浮緊之脈,斷不能靜,設脈若安靜者,為不內傳。若經邪郁迫陽明、少陽之經,胃氣上逆,頗欲作吐,與夫煩躁不寧,脈候急數者,是其表邪束迫之重,與經氣鬱遏之極,此為必將內傳也。
太陽經病,里氣和平,陽不偏盛,則不內傳於腑,陰不偏盛,則不內傳於髒。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安靜者,為不傳,謂不傳於臟腑,非謂不傳於六經也。程氏以為溫病傳經,傷寒不傳經。果不傳經,是傷寒一日,病在太陽,若脈候安靜,則一日而汗解也,既是傷寒,安有一日即解之理!若不經汗解,六經部次相連,安有太陽既病,但在此經,絕不捱經而內傳者乎!其謂數日仍在太陽,數日方過陽明,支離不通矣,又言或從太陽而陽明,或從太陽而少陽。陽明在太陽、少陽之間,既過陽明而傳少陽,陽明何以不病?若不過陽明,何由而及少陽?後世庸妄,歸有直中陰經之說,未知三陽在表,何由超越三陽而內及陰經也。此皆下愚之胡談,不足深辨也。
太陽解期 一章 太陽五十三
【【9】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巳、午、未,太陽得令之時,故解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