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通俗講話 · 二、辨病發陰陽寒熱綱要

《傷寒論》的辨證方法,是以陰陽為綱統攝六經,進而辨清表里、寒熱、虛實諸證。根據這一特點,把陰陽辨證大法,冠於六經辨證之前,是有其指導意義的。 凡邪氣傷人,要了解病發部位,病變性質,只有通過辨證才能認識。要辨證則應先辨陰陽,才能抓住病的根本。張景岳在《類經·陰陽類》中說:「人之疾病……必有所本,或本於陰,或本於陽,病變雖多,其本則一」,這就說明疾病雖然千變萬化,但其根本不外陰與陽兩大類別。因此,掌握了辨別陰陽病證的規律,也可以說是掌握了辨證根本大法。 怎樣辨別病證是屬陰,還是屬陽呢?《傷寒論》作了明確的回答:「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熱與惡寒是兩個相互矛盾的證候,但這兩個證候可以集中反映人體陽氣的盛衰,抗邪能力的強弱。陽氣有溫煦機體,抗禦外邪的作用。若陽氣亢盛,能積極抵抗外邪,集於體表,就會有發熱的表現;同時,由於陽氣已被邪氣所傷,處於不利狀態,所以在發熱的同時又有惡寒。惡寒,就是怕冷。病人發熱與惡寒同時並見,說明感受外邪,陽氣雖被邪氣所傷,但並不衰弱,仍然有力與邪氣抗爭,使病拒於外而不得入於內,故謂「發於陽」;若只見惡寒,不見發熱,說明機體陽氣虛衰,無力與邪氣抗爭,病變已入於里,所以說是「發於陰」。 由於陰陽統攝六經而為八綱之總綱,因此,掌握陰陽的辨證規律,對指導六經辨證及表里、寒熱、虛實的辨證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一般地說,三陽經病均有發熱,表示陽氣有餘,邪氣亦盛,正邪鬥爭激烈,其病變屬表(或屬里)、屬熱、屬實;三陰經多不發熱而惡寒,說明陽氣不足,抗邪無力,病變屬里、屬寒、屬虛。 陰陽盛衰可驗之於寒熱,已如上述。但寒熱又有真假之分,不可不辨。如患者身大熱,好像是陽盛熱證,但反而想多穿衣服或多蓋被子,說明身熱是假象,是由於陰寒盛於內,逼迫陽氣浮於外所致,屬於內有真寒、外有假熱的陰盛格陽證,所以說是「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反之,患者身大寒,或表現為怕冷,或表現為手足厥冷,但他不想多穿衣服或加蓋被子以取暖,這說明身寒是假象,是由於陽熱鬱閉於內,格陰於外所致,屬於內有真熱、外有假寒的陽盛格陰證,所以說是「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辨寒熱真假,以患者身大熱或身大寒,欲得近衣或不欲近衣,作為鑑別診斷的依據,是抓住了本質上的要害。但由於假象多見於重病患者,故在臨證時,還應綜合全面情況,方不至有誤,如真寒假熱證常伴見口不渴,或雖口渴但不欲飲水,尿清長,舌淡,脈大而軟或數而無力等症;真熱假寒常伴見口渴喜冷飲,尿黃赤,脈數,舌紅等症。總之,只有慎重對待,全面分析,才能切實做到透過現象看本質,去偽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