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十四講 · 第一講 《傷寒論》導言
一、《傷寒論》的歷史變革
《傷寒論》原名叫《傷寒雜病論》,也有人叫《傷寒卒病論》,考「卒」字乃是「雜」字的誤寫。
這部書是公元196—204年後漢人張機(字仲景)所寫的作品。張仲景,南陽郡涅陽人,約生於公元150—219年,他的事跡漢書無傳。據唐《名醫錄》載:「南陽人,名機,仲景乃其字也。舉孝廉,官至長沙太守,始受術於同郡張伯祖,時人言,識用精微過其師。所著論,其言精而奧,其法簡而詳,非淺聞寡見所能及。」
東漢末年,連年戰爭,百姓流離失所,導致了疾疫流行,死的人很多。張仲景家族是擁有兩百多人口的南陽大族,在疫情的危害下,還不到十年時間就死亡了三分之二的人口,其中死於傷寒的則占十分之七。張仲景在序文中曾哀嘆地說:「感往昔之淪喪,傷橫夭之莫救」,從而激發了他著書活人的志願。為了著書濟世,他勤求古訓,博採眾方,廣泛地吸收了漢以前的醫學成就,並結合自己的體會,在前人的基礎上又有所創新,經過辛勤的勞動和反覆的印證,終於寫出了《傷寒雜病論》十六卷。
這部作品問世不久,就遭到了兵火的摧殘,致使原書十六卷殘缺不全。
公元256—316年,西晉太醫令王叔和搜集了一些殘存之書,進行整理並撰次成篇,但只整理了十卷,對十六卷的原貌已不復見。所以晉以後的《隋書·經籍志》和《唐書·藝文志》只載《傷寒論》十卷,而不再稱十六卷。
到了公元1065年,宋朝的治平年間,政府指令高保衡、林億等人校正醫書,把開寶年間節度使高繼衝進上的《傷寒論》十卷,總二十二篇,加以校正,同時梓板而頒行於世。
在這個期間,翰林學士王洙在館閣日,從蠹簡中檢得的《金匱玉函要略方論》三卷,也加以校正而刊行於世。
二、《傷寒論》是一部什麼書
《傷寒雜病論》本來是傷寒與雜病有機聯繫,相提並論的一部書。自宋治平梓板簡稱《傷寒論》,而林億等人又有十卷論傷寒,六卷論雜病的說法,使人誤解為《傷寒論》是專論傷寒,而《金匱玉函要略方》則專論雜病,這一看法一直流傳至今。
為了正確理解本書,先介紹一下什麼是傷寒,什麼是雜病,以及傷寒與雜病的內在聯繫,方能對本書作出正確的評價。
先說傷寒:傷寒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素問·熱論》說:「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這句話是指廣義傷寒而言。及於狹義傷寒,則只限風寒,而不包括風寒以外的其他邪氣。
考《傷寒論》的內容則是主論風寒,兼論雜病,它雖亦提及溫病等證,乃是與風寒進行鑑別,作為傷寒類證而出現的,所以,不像風寒那樣論述全面,也沒有系統的治法。因此,還不能說《傷寒論》就是講的廣義傷寒。
再說雜病:漢時對疾病的分科,尚無今日內外科之稱,當時對外感發熱的急性熱病,皆叫做傷寒;對傷寒以外的疾病,包括了許多慢性病,都稱之為雜病。
傷寒與雜病,本來是兩種不同的發病形式,但張仲景把它們共糅一書之中,而相提並論的理由是和以下幾個問題有關的:
1.因傷寒單純發病者少,而與雜病相兼者則多,故傷寒與雜病合論則全面。
2.人分男女,體有強弱,感邪雖一,發病則異,而且內因是變化的根據,故辨證不明雜病,不明臟腑的寒熱虛實,則亦不能明傷寒。所以,只論傷寒,不論雜病,則不能曲盡辨證之長。
3.有的病人先患他病,後感傷寒,內傷外感,病情雜沓,難求一致,無法用傷寒一種發病形式而統攝諸病。
基於上述的問題,柯韻伯對此深有體會地說:「傷寒之中最多雜病,虛實互顯,故將傷寒、雜病合而參之,此扼要法也。」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傷寒論》是通過傷寒與雜病的具體事實,以反映它的辨證方法。也可以這樣說,傷寒與雜病必須共論,方能顯示六經辨證以統攝諸病的意義。故柯韻伯又說:「蓋傷寒之外皆雜病,病不能脫六經,故立六經而分司之。」反映了六經辨證以統攝傷寒、雜病這一事實。
同時應該指出的是,《傷寒論》這部書言簡意賅,極盡含蓄吐納之能事,故在辨證說理中有其潛移默化的感染力,起到了文以載道的效果。
另外,還應看到作者在六經辨證中,只講某經之為病,不講某經之傷寒,把百病兼括於六經而不能離其範圍,所以它只在六經上求根本,而不在傷寒上求枝葉,因而突出了六經辨證的特點。
方中行也認為:《傷寒論》是論病之書,非為傷寒一病而設,這些提法,確實抓住了《傷寒論》的主要精神。
根據上述理由,說明了傷寒與雜病互相共論以闡明辨證論治之理,本來不存在傷寒在前、雜病在後,或十卷論傷寒、六卷論雜病的說法。學習《傷寒論》目的在於辨證論治,絕不可降格以求而滿足於辨傷寒之一病。
三、六經的概念
六經的實質:《傷寒論》以六經辨證為核心,究竟六經的實質是否存在,在傷寒學中也議論紛紛,莫衷一是。有的學者把六經為病,歸納成六類證候,用以賅括陰陽表里、寒熱虛實等證情。如丹波元堅在《傷寒論述義》中曾說「傷寒論一部,全是性命之書……所謂病者何也?三陰三陽是也。熱為陽,寒為陰,而表里虛實,互有不同,則六者之分,於是立焉。」
可以看出,他是把六經建立在陽熱陰寒的證候之上,而不是把六經證候建立在臟腑經絡之上。為此,他又指出:「至於經絡臟腑之言,經中間或及之,然本自別義,非全經之旨。惟以寒熱定陰陽,則觸處朗然,無不貫通也。」
由此可見,丹波元堅的學術觀點,是反對從《素問·熱論》的六經理論來探討六經實質的,這種思潮在國內也大有人在,實有加以澄清之必要。
我認為:《傷寒論》的六經,是繼承了《熱論》的六經學說,而有其臟腑經絡的物質基礎,所以,六經是物,而並不是六個符號。如果離開中醫的傳統經絡學說而去解釋六經則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因為從《內經》到《傷寒論》的臟腑經絡學說,本來是一脈相承的,如本論的太陽病提綱,先揭出頭項強痛一證,它和《熱論》說的「其脈連風府」的精神而完全符合。
論中除湯液治病以外,還有許多按經取穴的針刺之法,如果像丹波元堅那種沒有經絡的說法,豈不成為無源之水和無本之木。所以,我們不能離開臟腑經絡而去講辨證論治。
但是,《傷寒論》卻又和《熱論》不一樣,它在六經辨證上比《熱論》有了發展。它不但能辨熱證和實證,而且也辨陰證、寒證和虛證。可以這樣說,《熱論》的六經只辨傷寒,而《傷寒論》的六經,既辨傷寒,又辨雜病,從而建立了辨證論治的理論體系。
六經是臟腑經絡,而辨證則是對臟腑經絡生理、病理認識的客觀分析。由此可見,祖國醫學的辨證思想是建立在經絡臟腑的物質上,而決不是空洞和抽象的說教。
四、六經辨證方法
《傷寒論》在古典醫籍中,以辨證論治的方法見稱。然而,辨證論治的方法,也並不是從《傷寒論》開始。觀序中的「並平脈辨證為傷寒雜病論十六卷」的提法,可見古代已有辨證的專著。日人山田正珍說:「《平脈辨證》諸書,今皆不傳」。其實早在戰國時期《黃帝內經》中的陰陽學說引進醫學領域以後,就大大開闊了醫學家辨認疾病的眼界,並以此奠定了中醫的辨證思想基礎。
為此,張仲景的三陽三陰六經辨證,以及後世的八綱辨證,無不以陰陽為辨證之綱,這完全符合《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的「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的精神實質。因為診病時,能運用陰陽的辨證思想,就能「知丑知善,知病知不病,知高知下,知坐知起,知行知止,用之有紀,診道乃具」;否則,就「知左不知右,知右不知左,知上不知下,知先不知後,故治不久」。所以,陰陽學說滲透到祖國醫學學術領域的各個方面,它不僅用以說明人體的生理功能、病理變化,而且也用以指導臨床的診斷和治療。
張仲景繼承了陰陽學說,並結合臨床實踐,使之又有了新的發展。《傷寒論》的六經辨證,就是以陰陽為綱,即用三陽、三陰的陰陽兩綱總統六經。所以,六經辨證應首先解決病發於陰,還是病發於陽。陰陽病性既明,則是治病求本之道,也是以綱帶目之法。然後在陰陽兩綱指導下,進一步探求病位之所在,病情之所屬,病勢之進退,而判明表、里、寒、熱、虛、實的情況,自可迎刃而解。八綱辨證可以說是辨證中的先決條件,但是,如果只辨到八綱程度為止,那還是不夠的,因為它還沒有具體地把人體的臟腑經絡病理變化結合起來,就好像找人只找到了街道,還沒有找到住戶一樣,仍然不能確切而深刻地闡明各種複雜的病理變化,並進一步指導臨床治療。而六經辨證就恰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它把八綱的內容落實到臟腑經絡之上,使八綱辨證與臟腑辨證有機地結合起來,從而也就彌補了八綱辨證之不足。
由於六經辨證貫穿著八綱而聯繫於臟腑經絡,尤其是以臟腑經絡生理、病理變化作為物質基礎,使辨證言之有物,而不是空中樓閣。前人在研究《傷寒論》六經時曾指出:「經者,徑也」,據經則知邪氣的來去之路;「經者,界也」,據經則知病有範圍,彼此不相混淆。有了範圍,有了界限,就能使我們在辨證時一目了然。如見頭項強痛,可知是太陽經受邪;見緣緣面赤、額痛、鼻干,可知是陽明經受邪;見耳聾、胸脅苦滿,可知是少陽經受邪;見腹滿時痛,可知是太陰經受邪;見咽痛,可知是少陰經受邪;見巔頂痛、乾嘔吐涎沫,可知是厥陰經受邪。如果離開經絡學說,對上述各個證候的發生與機理,就無法進行解釋。又由於經絡系統的聯絡交會,使人體的五臟六腑、表里上下、四肢九竅、皮肉筋脈等各個組織器官聯結成為一個有機的統一整體,因此六經辨證也特別注意臟腑經絡病變的表里相互影響。如發熱、惡寒而脈浮者,是屬太陽經表受邪;若脈不浮而反見沉象,則知太陽表邪而又內累少陰。太陽與少陰為表里,當少陰陽氣不足而外感風寒時,可以兩經同時受邪,形成太陽與少陰的「兩感」證。脾與胃互為表里,在發生病變時亦相互影響,故有「實則陽明,虛則太陰」的說法。這種病機的相互影響,表現在具有表里關係的經絡臟腑之間聯繫,所以,辨證絕不能離開經絡。宋人朱肱認為:「治傷寒先須識經絡,不識經絡,觸途冥行,不知邪氣之所在」,他說明了認識經絡的重要意義。
五、六經為病傳變
六經為病不外正邪鬥爭的進退變化,然正氣有強弱之分,邪氣有微甚之別,因而就有傳經與不傳經的問題。
一般地講,凡邪氣由表入里,由陽入陰,屬於邪盛而病進;若正氣抗邪有力,能拒邪外出,由里出表,或由陰轉陽,屬於邪衰而病退。但是決定是否傳經,在於正氣的盛衰和治療、護理是否得當,其中尤以正氣的抗邪能力為先決條件。
辨病邪傳變,對治療和預防都有現實意義。其辨認方法,正如論中所說:「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接著仲景又說:「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他說明了分析傳經與不傳經,要從其脈證變化入手,而不是按六經順序自然發展入手,更不是日傳一經,以日而計傳經為目的。
邪氣傳經的形式,歸納起來約有三種情況:
1.一般傳經
如太陽之邪或傳陽明,或傳少陽。
2.表里傳經
如太陽之邪,內傳少陰;或少陽之邪,內傳厥陰等。
3.越經傳
太陽之邪,不傳陽明、少陽而傳於太陰等。一般傳經以外,若其人髒氣不足而又有「直中」之說。直中,指病邪不經太陽、陽明、少陽而開始發病即見少陰證候,就叫做「直中」。這主要由於陽氣虛衰,抗邪無力,邪氣長驅直入而直接中髒,所以,它比以上的傳經之病更為嚴重。
傳經以外,還有「合病」與「並病」。合病與並病的情況,據丹波元堅說:「合病並病者,表里俱病是也。方其感邪,表里同時受病者,謂之合病。表先受病,後傳於里,而表猶在者,謂之並病。合病則劇,並病則易,此合、並之略也」。以上丹波元堅的話,突出說明了「合病」與「並病」的各自特點。由上述可見,凡兩經、三經同時發病,不分先後次第的叫「合病」,合病多為原發。
合病共有四種:分為太陽陽明合病,太陽少陽合病,少陽陽明合病,三陽合病。
若一經之病未愈,繼而另經之病又起,而有先後次第之分的叫「並病」,並病多為續發。
並病有兩種:分為太陽陽明並病,太陽少陽並病。
三陰經病雖無合病、並病之稱,然確有其實際的內容,這裡就不多談了。
六、「六經」析疑
目前,在研究《傷寒論》的六經實質問題上,出現了百家爭鳴的局面,這是圍繞對六經的不同認識而展開的。概括起來可歸納為兩種,一種見解認為《傷寒論》的六經,是繼承了《素問·熱論》的六經分證方法,以經絡學說為根據,從而反對六經不是經絡的觀點;另一種見解則恰恰相反,他們認為《傷寒論》的六經雖有「階段」、「地面」、「症候群」、「六病」、「八綱」等等說法,千姿百態而蔚成大觀,但都與《熱論》之經絡六經風馬牛不相及,從而否定了經絡六經之說。
以上兩種觀點展開的討論,必將促進學術上的繁榮和發展,並能澄清長期以來六經中一些糾葛不清的問題,故為廣大醫家所矚目。為了交換意見,本著拋磚引玉的態度,試對六經問題進行辨析,藉以就正於各位同道。
我認為對中醫古典醫籍的研究,一定要採取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有了這一前提,才能克服主觀片面與割斷歷史的流弊。從這個原則出發,我體會《熱論》之六經和《傷寒論》之六經,雖有一前一後之分,但從年代來看,距離並非甚遠,而後者受前者影響之深也自不在言外。如果像有些同志所認為的那樣,《傷寒論》的六經,已是「天馬行空」完全脫離了《熱論》之窠臼,而以全新的姿態出現的話,則無論從歷史年代還是從學術淵源來分析,都是值得商榷的。因為《熱論》的六經分證方法,在當時仍居於權威地位,而經絡學說尤為當時醫家所推崇,那麼,張仲景為何摒棄經絡而不用,這是令人費解的。日人丹波元胤曾就此事發表了他的意見,很值得參考。他說:「陰陽五行,漢儒好談之,五臟六腑、經絡流注,《史記·扁倉傳》問及於此,《漢志》亦多載其書目,仲景生於漢末,何獨摒去?」這種尊重客觀事實,從歷史唯物主義出發的觀點,不能不令人為之首肯。當然我們看問題,也不能只講六經的繼承而不講六經的發展。但是,繼承和發展乃是辯證的關係。也就是說,在繼承的前提下,然後方可談發展。事實上,張仲景也承認他撰用了《素問》、《九卷》、《八十一難》、 《陰陽大論》等書以為借鑑,從而寫成了《傷寒雜病論》合十六卷。為此,明朝鄞縣人呂復說:「《傷寒論》十卷,乃後漢張機,仲景用《素問·熱論》之說,廣伊尹湯液而為之。」他認為《傷寒論》的六經是本於《熱論》的,而其中的湯液治病,則源於伊尹的《湯液經》。呂復的話,無疑是正確的,但應該為之補充,使之全面。即仲景雖然繼承了《熱論》的六經,卻比《熱論》有新的發展。具體而言,他不但用六經辨熱證和實證,而且同時也擴展到辨陰證、虛證和寒證。所以,張仲景發展了《熱論》的六經,在《熱論》的基礎上又有所突破,而為中醫學的辨證論治開闢了廣闊的途徑。
由此可見,如果不承認《傷寒論》的六經有繼承性,則難免犯割裂歷史的錯誤;反過來說,只看到繼承,而看不到發展的一面,也難免有「厚古薄今」與固步自封之誚。所以,我們研究《傷寒論》,應當是既看到它的繼承,又看到它的發展,方不至於片面。
然而,有的同志對繼承與發展的關係,在認識上存在片面性,對經絡學說基本理論的研究也欠嚴謹,因而在學術上表現了輕率的態度,想把經絡學說從六經辨證中一腳踢出門外,而創立出「六經與經絡無關」之說。殊不知,如果《傷寒論》沒有經絡的存在,沒有臟腑的核心,而欲完成辨證論治的任務,可以說是「未之有也」。這是因為,經絡、臟腑、氣化的系統體系,是病因與病理變化的客觀基礎,是辨證治療的內在依據。如果廢棄了這一系統,而代之以其他名目,那麼,對致病之因、受病之所,以及證候的複雜表現,就會感到頭緒萬千,毫無層次可言。由於失去了理論上的指導,辨證論治也就成了無源之水與無本之木,也就必然背離了中醫之道。
《靈樞·經別》說:「夫十二經脈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學之所始,工之所止也。」它說明了凡病的所成與所起,都與經絡有聯繫。經言皇皇,昭如日月,那麼,六經辨證豈能與經脈無關?由此推論,無論任何疾病都不應離開經絡而存在。所以,如果否定經絡的存在,不獨《傷寒論》一書為然,而整個經絡學說也同樣將被人所廢棄。經絡學說如果從中醫理論上砍掉的話,則中醫還有什麼特色可言?
《傷寒論》這部書,貫徹了中醫的「整體觀」和「辨證觀」,所以才能成為不朽之作。然而,整體觀和辨證觀都是在六經經絡學說指導下而實現的,茲分述如下,以見其義。
1.整體觀
由於人體經絡內連臟腑,外絡肢體與孔竅,網維周身,而使表里內外、上下左右,互相溝通,息息相關,成為一個有機整體,故扯一毛而動全身。如足太陽膀胱雖居下焦而有主一身之表的功用,足少陽膽雖居右脅內,而有主半表半里的功用等等。同時,經絡臟腑在統一的整體下,又有它們各自的部位與界限,因此,在病理上也有各不相同的反映。根據每個經的特殊性,在病理變化上去辨陰陽、劃表里、分臟腑、定寒熱,以知某經、某腑、某髒的為病,以及由表入里,或由里出表與由陽轉陰,或由陰出陽的等等變化。因為有了整體觀的認識,所以辨證時會有機聯繫,不局限一處;因為有經絡規律可循,則對病變的或表或里,才可能有統一的認識,這樣辨證識病就井然有序。
2.辨證觀
在整體觀的前提下,我們掌握了經絡臟腑的陰陽表里關係(如太陽與少陰為表里,陽明與太陰為表里,少陽與厥陰為表里等),由於陽經與陰經互相聯繫而相通,因而無論病發於陰,或病發於陽,便不是一成不變的,而都有一個陰陽互根,一分為二的問題。所以,古人說:「實則太陽,虛則少陰。」可見,太陽病中內伏少陰之機,凡是具備了「虛」的條件時,太陽就可變為少陰,少陰「實」時,又可外出太陽。大家知道,六經陰陽也包括了八綱辨證的內容,但由於六經陰陽具有可變性,所以陰陽、表里、虛實、寒熱有可能向各自對立的不同方向轉化。應當看到,這樣的變化決定於經絡臟腑客觀條件的改變。所以,我們強調經絡學說這一中醫特色,是從尊重經絡學說帶有唯物論與辯證法的內核出發的。因此,割斷經絡這個溝通陰陽臟腑的紐帶,對中醫的辨證則帶來了極大的困難。
凡研究《傷寒論》的學者,都知道太陽主表,為一身之外藩,總六經而統營衛,肥腠理而司開闔,衛外而為固。那麼,太陽之氣又是如何主表的呢?《素問·熱論》說:「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從這段經文可以看出太陽經脈上連於風府,而為諸陽之屬(張隱庵註:屬,會也),故為諸陽的主氣,從而獲「巨陽」之稱,乃有主持一身之表的功用。假如說太陽之脈不上連風府,而不與督脈會合,則也就不能為諸陽主氣,所以也就不能主表。從《熱論》來看,文義是大致如此的。柯韻伯在《六經正義》中,有「不為經絡所拘」一語。他認為經絡循行部位比較局限,於是乃有以「六經地面」而代替經絡之論,實際上柯氏是忽視了「其脈連於風府」所起的整體作用,才致有此失的。
《傷寒例》說:「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以其脈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它說的「太陽受病」是指經脈而言,其義與《素問·熱論》「其脈連於風府」遙相呼應,是前後一致的。仲景在《太陽病篇》的第一條又說:「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這個「頭項強痛」也是反映太陽經脈上連風府的一種病變,而與《熱論》、《傷寒例》如出一轍,故可見六經為病內有經絡之實,則不辨而自明。所以,我們說太陽病有經證與腑證之分,是以經言為宗旨的,並非出自臆斷。然而有的同志不從以上的方法去研究問題,而用望文生義的眼光,認為仲景在「太陽」之下,沒有寫出「經」字,就認定張仲景不講「經」而講「病」,因此提出一種「六經無經絡」的論點。他們不知道,太陽是受邪之體,風寒乃所受之因,故在第四條的「傷寒一日,太陽受之」一句話里,乃是講的能病的是傷寒,與所病的則是太陽經。如認為太陽無經絡,則太陽就名存實亡,那麼,又以何物接受其邪呢?由此可知,太陽經是客觀存在的,是在受病之先,而太陽病是在太陽經受邪之後,故稱「六經之為病」而不稱「六病之為病」,其理由就在於此。正因為先病於經,而成太陽表證,如果表證不解,則邪可隨經入腑,而構成太陽腑證。太陽的經證,一般則使榮衛不和,而有榮弱衛強的中風,與榮郁衛閉的傷寒;太陽的腑證,則可使膀胱的氣血不利,故有氣化不行的蓄水證和熱與血結的蓄血證。這種以太陽經、腑為系統的表里內外與榮衛氣血的病理變化,看來是變化多端,難於辨認,但掌握了太陽經的發病規律,就能執簡馭繁,做到心中有數,井然不紊,從而也就發揮了六經辨證的臨床作用。至於六病辨證,雖然亦能從客觀的病證出發,而分其陰陽、表里、寒熱、虛實,但總不免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缺乏對疾病的系統認識,又不講生理、病理的原委,想仲景之學諒非如此簡陋。
太陽經脈不但下連膀胱,而又下連於少陰之腎,形成了膀胱與腎相表里的特殊關係。以是之故,在太陽病中,或因年邁,或因下虛,或因誤治,導致少陰陽氣先拔,不能支援太陽之氣抗邪於表,反使太陽在經之邪從太陽之表,而飛渡少陰之里,故表現脈來微細,神疲欲寐,而發熱、脈反沉的證象,稱之為「太少兩感」之證。亦有少陰病,發生八九日之久,如少陰陽氣得復,寒邪化熱,正氣拒邪,外出所合之膀胱,則可出現一身手足盡熱之證。因其熱在膀胱,必迫血妄行,則有便血之證發生,然陰證轉陽,則如理而為順也。
上述的以經脈為聯繫的太陽與少陰發病關係,表現為由陽入陰,或由陰出陽的陰陽轉化之機,以體現陰中有陽,陽中有陰的對立統一的辯證關係。可見經絡學說是構成中醫的辨證理論的基礎,對臨床既非常實用,而其義理又較為深奧。所以,棄之則甚易,而學之則又甚難。張仲景篤信經絡之學,在他的自序中才說:「經絡府俞,陰陽會通,玄冥幽微,變化難極,自非才高識妙,豈能探其理致哉?」而宋人朱肱也深深體會到經絡在《傷寒論》中的重要性,而又有易被人所忽略之弊,所以才說:「張長沙《傷寒論》,其言奧雅,非精於經絡不能曉會。」
朱肱是重視《傷寒論》的經絡學說的,但他並不是以經絡而論六經的創始人,察「六經」之名,始見於皇甫謐的《針灸甲乙經》。然而一些排斥六經的經絡者,又往往認為朱肱是「從經絡為六經」的始作俑者,以訛傳訛,故願為之更正。
或有人問:《傷寒論》經王叔和之撰次,已失其真,而《傷寒例》乃王氏託名仲景舊論,而塞進了他自己的經絡之說。如柯韻伯所論:「叔和不知仲景之六經是經略之經,而非經絡之經。」而方有執與喻嘉言亦駁其舛謬,並削去《傷寒例》而將原文親為考定,已為傷寒家所稱頌。而今反以《傷寒例》經絡之說,亦為不可移易之理,豈不謬哉?余曰:君只知其一,而反被方、喻之說所左右。王叔和以功遭忌,蒙此不白之冤而直至今日,實亦不平之甚矣。平心靜氣而論,「張經王傳」,賴以行世,況叔和距仲景年代甚近,故考核遺文,採摭群言,甚得仲景之旨。林億曾說:「自仲景於今,八百餘年,唯王叔和能學之。」成無己亦說:「仲景之書,逮今千年,而顯用於世者,王叔和之力也。」他們的話是對的。因為仲景之書散失於三國兵燹之中,若無叔和為之整理、撰次,則劫後余灰,安得流傳於今日?至於《傷寒例》本為仲景之舊論,而實出於《內經》之旨,驗之臨床,又多能中病,故其實用價值甚高。今方有執創之於先,而喻嘉言又步之於後,他們雖為傷寒大家,而未可妄議,惟其臆斷孰為仲景文,孰為叔和文,活龍活現,儼然以仲景化身自居,肆意顛倒叔和撰次之文,故汪琥為之不平,而有「三家(方、喻、程)之書,皆倒亂仲景六經篇文,彼雖各有其理,要之六經原次,或當日叔和未盡改易,其間仲景妙文,焉知不反由此新編而盡失耶?」他的話簡當有力,確實擊中了問題的要害。由此可見,方、喻等人名曰維護仲景之舊,實則反亂原書之真,明為貶王,暗則褒己,由明、清迄今使叔和之冤枉如此之久,吾輩忝列醫林,豈能坐視而閉口不言,使其說流散無窮耶?況且,王叔和與皇甫謐皆為同時之人,而又知之甚詳,《甲乙經》序說:「伊尹以元聖之才,撰用《神農本草》以為湯液,漢張仲景論廣湯液為十數卷,用之多驗,近世太醫令王叔和撰次仲景遺論甚精,皆可施用」。由此可見,若王叔和果如方、喻等人之所謗,則皇甫氏能用「撰次甚精」四字而稱許之?以此而言,在中醫學術界裡,還有一些混淆視聽的問題,而且又往往以訛傳訛,流布甚廣。對此,本著爭鳴的願望,謹抒管見。
七、論八綱辨證與六經辨證的關係
八綱辨證最早見於宋人許知可的《傷寒百證歌》。其中記述了陰陽表里寒熱虛實的證候情況,並且,在陰陽表里寒熱虛實八者之中,他認為尤應以陰陽為綱。他認為陰陽不辨,便無法進一步分析表里寒熱虛實。在許知可的學術影響下,明清兩代,一些傑出的醫家,如張景岳、程鍾齡、江筆花等人,他們也像許氏一樣,從《傷寒論》抽出陰陽兩綱,以統領表里、寒熱、虛實的辨證。我們從江筆花寫的《表里虛實寒熱辨》一文,可以看出當時的提法,只是陰陽稱綱,然表里虛實寒熱猶未提到綱的高度。
江氏說:「凡人之病,不外乎陰陽。而陰陽之分,總不離乎表里、虛實、寒熱六字。夫里為陰,表為陽,虛為陰,實為陽,寒為陰,熱為陽,良醫之救人,不過辨此陰陽而已,庸醫之殺人,不過錯認此陰陽而已。」他的說法和張景岳的「兩綱」、「六變」的主張基本相似。可以說,八綱辨證的發展,是在陰陽兩綱的前提下逐漸被人們所公認的,這也是歷史的事實。然而,必須指出的是,八綱辨證的思想,源於《傷寒論》的陰陽六經辨證。而在《傷寒論》中,六經與八綱則又是緊密相連,密切結合,缺一不可的。這是因為,六經是臟腑經絡的概括,它是客觀存在的。而辨證必須建立在客觀上,所以諸病不能越出六經的範圍。同時六經的證候表現,也不能離開八綱分證的規律,因此,二者必須互相結合才能完善地用於臨床辨證。現將八綱辨證與六經辨證相結合的具體方法介紹如下:
(一)陰陽
《內經》云:「治病必求於本」,「生之本,本於陰陽。」故陰陽兩綱,既為六經之綱,又是八綱之綱,用以統攝諸證及其發展變化。陰陽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在每個事物中,都有兩方面的問題,而是可分與可變的。現以三陽病為例說明。
1.太陽病
太陽與少陰互為表里,可分陰陽。若脈浮發熱而惡寒的,則為病發於太陽,叫做陽證。若脈沉,無熱而惡寒的,為病發於少陰,則叫陰證。
2.陽明病
陽明與太陰為表里,故有陰陽之分。若身熱汗出,不惡寒,反惡熱的,則為病發於陽明,叫做陽證;若陽明中寒,內轉太陰,而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出冷汗,大便初硬後溏,為病發於太陰,則叫做陰證。
3.少陽病
少陽與厥陰為表里,故有陰陽之變。若其人往來寒熱,胸脅苦滿,心煩喜嘔,為病發於少陽,則叫做陽證。若見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下,舌苔黑滑,為病發於厥陰,則叫做陰證。
由上述可見,陽經之病多發於六腑,因腑為陽,氣血充盈,抗邪有力,故以各種熱象為特點;陰經之病,多發於五臟,因髒為陰,氣血虛寒,抗邪無力,故以各種寒象為特點。若對陰證、陽證推而言之:凡身輕,氣喘,口鼻氣熱,目睛了了,不能睡眠;或熱極朦朧,視物不清;或目赤多眵;或身熱面赤唇紅;或煩渴而小便紅黃,則皆為陽證的反映。若身重,口鼻氣冷,目不了了,但欲臥寐,面色不紅,四肢厥冷,爪甲色青,吐利而小便色白,則皆為陰證的反映。
古人說:「陽極似陰,陰極似陽」,所以,辨陰證陽證時,須區別其真偽,不能被其表象所惑。《傷寒論》第11條說:「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仲景認為「證之象有真偽,而欲與不欲之病情」,則為可信,故依之而辨真寒假熱與真熱假寒之證。臨床之時,若師其義而長之,則庶幾近之。
(二)表里
陰陽六經為病,皆有一個發病部位的問題。因此,只有辨清表里病位,汗、下之法方能用之不殆。為此,現將六經表里辨證分述如下:
1.太陽病表里證
(1)太陽病經表證:
六經為病,只有太陽病能當表證的提綱,這是與太陽的生理特點分不開的。由於太陽經上連於風府,為諸陽主氣,故它總六經而統營衛,為一身之外藩,所以,太陽主表。另外,六經各有經、腑之分,凡經受邪,則稱之為表證,腑受邪則稱之為里證。
《傷寒例》說:「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傷寒論》也有「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等證候,皆說明了邪傷太陽經表,太陽經氣不利而發病的特點。
(2)太陽病里證:
太陽之腑為膀胱,而居於下焦之里。若太陽在經之邪不解,邪氣隨經入腑,由表及里,則有蓄水和蓄血的病變。我們將它叫做太陽病的里(腑)證。
太陽蓄水證:以脈浮,微熱,消渴引飲,小便不利為主證,甚或見飲水則吐的,則叫做「水逆」證。
太陽蓄血證:太陽病,脈微而沉,反映了表邪入里,而有少腹硬滿,精神發狂;或少腹急結,精神如狂,然小便自利,故知為熱與血結,而與水無關。
2.陽明病表里證
(1)陽明病經表證:
《傷寒例》說:「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干,不得臥。」成無己註:「陽明脈起於鼻交中,絡於目。陽明之脈,正上,還出目系……目疼鼻干者,經中客邪也。」此證還有發熱,惡寒,無汗,緣緣面赤,額頭作疼,脈浮而長等證候。
(2)陽明病里證:
若胃腸受邪,則叫陽明病里證。《傷寒論》第218條的「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滿。沉為在里,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即指陽明胃腸里證為病而言。里證不能發汗,發汗則傷津液,故而大便為難。
3.少陽病表里證
(1)少陽病經表證:
少陽為半表半里,位居兩脅,然從經腑而論,亦具有表里之義。
《傷寒例》說:「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脅痛而耳聾。」成無己註:「胸脅痛而耳聾者,經壅而不利也。」而《傷寒論》第264條亦記載了「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等的少陽經證。
(2)少陽病里證:
指的是少陽腑證。《傷寒論》第263條說:「少陽之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為邪熱入於膽腑,迫使膽汁上溢則口苦,故稱為少陽病的里證。
4.太陰病表里證
(1)太陰病經表證:
《傷寒例》說:「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干。」《傷寒論》第274條的「太陰中風,四肢煩疼……」第276條的「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都反映了太陰脾家的經表為病的事實。
(2)太陰病里證:
《傷寒論》第279條說:「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以及第277條說的「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髒有寒故也」。這些都是指的太陰脾臟之里證而言。
5.少陰病表里證
(1)少陰病經表證:
《傷寒例》說:「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這是論述少陰經的熱證;《傷寒論》第301條說:「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細辛附子湯主之」,則是論述了少陰陽虛,經表受寒之證。
(2)少陰病里證:
是指少陰心腎兩髒之病。如《傷寒論》第323條的「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又285條說:「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里……」這兩條說明了少陰病既有陽虛的里寒證,又有陰虛的里熱證。
6.厥陰病表里證
(1)厥陰病經表證:
《傷寒例》說:「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而《傷寒論》第351條又說:「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以上兩條反映了厥陰病經熱和經寒為病的特點。
(2)厥陰病里證:
《傷寒論》第352條說:「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內有久寒」,是指厥陰髒寒里證而言。
以上我們用表里兩綱,以反映六經的經絡、臟腑之為病,這才能體現出中醫辨證學的系統和完整。如果只講臟腑的里證,而不講經絡的表證,則失六經辨證的宗旨。所以八綱辨證必須與六經辨證結合起來,才不致失於片面。
(三)寒熱
寒熱兩綱,為反映六經寒熱病情而設,以疾病有寒熱兩種情況為客觀存在,故作為臨床治療中辨證分型的依據。因此,它便把表里、陰陽為病的具體病情概括無遺。
1.太陽病寒熱證
(1)太陽病寒證:
太陽主表,然表病有寒熱之分,不可不察。如《傷寒論》的「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為傷寒」。這條以惡寒、體痛、脈緊反映出表寒為病的特點,故可稱為太陽病的表寒證。
(2)太陽病熱證:
有寒必有熱,此乃相對而生之故。然太陽病表熱證,不外以下兩種形式:一是感受溫熱邪氣,如《傷寒論》的「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因溫熱之邪尚在太陽,未全入里,故叫太陽病表熱證。一是由於風寒束表,日久不解,則寒郁化熱,而脈由緊變緩,身由疼變重,身無汗而精神煩躁的,也可稱為太陽病表熱證;此外尚有「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也屬於太陽病表熱證的一種。
2.陽明病寒熱證
(1)陽明病里寒證:
《傷寒論》說:「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此條論陽明里寒作噦;又說:「食谷欲嘔,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此條論陽明里寒作嘔,並提出了治法。
(2)陽明病里熱證:
陽明病的里熱證,有在上、在中、在下的不同。熱在上,郁於膈脘,則心中懊;,舌上生苔;熱在中則渴欲飲水,口乾而燥;熱在下,則脈浮發熱,渴欲飲水,而小便不利。
3.少陽病寒熱證
(1)少陽病寒證:
其證見胸脅滿悶,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腹中脹,大便溏,脈弦遲等。
(2)少陽病熱證:
其證口苦,心煩,咽干,目眩為主。
4.太陰病寒熱證
(1)太陰病寒證:
《傷寒論》說:「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髒有寒故也……」「髒有寒」,指脾有寒,故症見腹瀉而不渴。
(2)太陰病熱證:
《傷寒論》說:「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
太陰為濕土,故發病而有濕熱與濕寒的不同,必須辨別清楚而不能相混。
5.少陰病寒熱證
(1)少陰病寒證:
少陰病寒證,包括甚廣,《傷寒論》說:「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也……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以下焦虛有寒」一語,道破了少陰病的寒證實質。
(2)少陰病熱證:
《傷寒論》說:「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說明了少陰病熱證煩躁的情況。
6.厥陰病寒熱證
(1)厥陰病寒證:
《傷寒論》說:「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說明了其人肝有久寒,表現為下焦積冷,少腹冷痛,或上逆作嘔等證。
(2)厥陰病熱證:
厥陰病的熱證,或感受熱邪為病;或陽氣被郁,久而化熱;或厥陰陽復太過,熱氣有餘等所致,《傷寒論》說:「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說明了厥陰內熱而有致厥之機。
(四)虛實
虛實兩綱,常以反映六經為病,正邪鬥爭的虛實情況,大概來講,凡三陽經病,多以實證為主,三陰病中多以虛證為主。
1.太陽病虛實
(1)太陽病表虛證:
太陽病為表證,若表證同時又汗出的,則叫表虛證。如《傷寒論》說:「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是說太陽病中風表虛的脈證。
(2)太陽病表實證:
太陽病表證,若無汗而喘的,則叫表實證。如《傷寒論》的「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疼,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是說的太陽傷寒表邪的實證。
2.陽明病虛實
(1)陽明病里虛證:
陽明主里,而有虛實之分。陽明病的里虛證,如《傷寒論》的「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成無己註:「胃為津液之府,氣虛津少,病則反無汗。胃候身之肌肉,其身如蟲行皮中者,知胃氣久虛也。」
按:太陽主表,故以有汗為虛,無汗為實。陽明主里,則以有汗為實,無汗為虛,以見表里虛實之異。
(2)陽明病里實證:
陽明病的里實證,以「不更衣」、「大便難」為主要臨床表現。《傷寒論》的「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就是論述陽明為病的特點。里實的具體證候有:不大便,腹滿疼痛,或繞臍疼痛;或腹滿不減,減不足言;或反不能食,脈沉緊,或沉遲有力,舌苔黃燥等證。
3.少陽病虛實
(1)少陽病虛證:
少陽病的虛證,如《傷寒論》的「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小柴胡湯主之」。少陽病,脈本弦,今浮取而澀,沉取而弦,與太陽病的「尺脈遲」意義相同,反映了少陽病夾虛而氣血不足之象。先與小建中湯以扶正氣之虛,後用小柴胡湯以和解少陽之邪。
(2)少陽病實證:
是指少陽病胸脅苦滿,心下急,鬱郁微煩,嘔不止,大便秘結,口苦心煩,脈弦滑有力等證。
4.太陰病虛實
(1)太陰病虛證:
太陰病的虛證,往往和寒證相連,如《傷寒論》的「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鞕」。這一條充分反映了脾氣虛寒的吐利之證。然臨床所見,厥陰病寒證的吐利,是以吐為主而下利為次;而太陰病的寒證吐利,則以下利為主而嘔吐為次,也不可不知。
(2)太陰病實證:
《傷寒論》說:「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就說明了脾實可下之證。然其脈必沉而有力,如脈弱者,則不可用。
5.少陰病虛實
(1)少陰病虛證:
少陰病的虛證,應當分析陰虛和陽虛,如《傷寒論》的「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這一條是講,因脈微陽虛,故禁用汗法。又說:「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里,不可發汗。」這條以脈細數陰虛,故禁用汗法,從中反映出,少陰病的虛證而有陰陽之分。
(2)少陰病實證:
俗云:腎無實證,肝無虛證,此乃粗略之言,固不足取。然少陰病的實證從何得之?多以「中髒溜腑」的方式形成。如《傷寒論》的「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口乾燥者,可下之,宜大承氣湯」。此條說明,燥熱內實,迫陰下奪,窮必及腎,成為少陰病急下的實證。
6.厥陰病虛實
(1)厥陰病虛證:
厥陰病的虛證,有陽氣虛和血虛的不同。陽虛的如《傷寒論》的「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這是說的厥陰陽虛寒證。血虛的如《傷寒論》的「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是說的厥陰血虛受寒之證治。
(2)厥陰病實證:
厥陰病的實證,一般都是郁遏氣機,而有痰壅、水停以致肝氣疏泄不利,氣機不暢,而發生厥逆之變。如《傷寒論》的「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飢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此條論述了痰邪凝結胸中,厥陰氣機不利的手足厥冷之證。又說:「傷寒厥而心下悸,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此條是論水停於胃,肝不疏泄,氣機不暢,手足厥冷之證,因內有水邪,故稱為實證。
(五)小結
通過以上八綱辨證與六經辨證結合來看,於每一經中,皆有陰陽表里寒熱虛實八個方面的變化,用以反映六經為病的證候規律,所以說它有辨證的綱領意義。然而八綱辨證又是在六經為病基礎之上的客觀反映,因此,八綱與六經是一個統一的有機體,是不可分割的。如果人為地把它們分割開來,則就必然破壞八綱辨證的物質精神和六經辨證的客觀存在。
同時,中醫的辨證學說,體現了經絡臟腑生理病理的變化規律,所以唯有用八綱辨證方法才能統攝經、腑表里的病位;陰陽臟腑的病性;以及陰陽寒熱、正邪虛實,無不一以貫之,才能做到有綱有目與了如指掌之快。
八、《傷寒論》的治療法則
《傷寒論》這部書是有理法方藥程序的。理,是指六經辨證之理,前邊已作介紹。法,是指治療的方法和指導治療的原則。辨證最終目的在於治療,用什麼方法去治療,用什麼觀點去指導治療,確是臨床上一個重要課題。
《傷寒論》在治法上確立了兩個前提:一個叫「陰陽自和」,一個叫「保胃氣,存津液」。
陰陽自和的意義:是說治病求本,本於陰陽;陰陽不和則病,使其陰陽自和則愈。因此,在治療時,要從陰陽的大前提入手方得體。
「保胃氣,存津液」的精神,是說治病時要把人、病、藥三方面的關係擺正,其中「人」是主要的。這是因為治病服藥,無非為的是人,因此,治病時就不要傷了人,因而提出了「保胃氣,存津液」的法則。若沒有這個法則,很可能在治療中先傷了正氣,正氣先傷,則抗邪無力,而導致了邪氣的滋長和發展,則使治療處於被動。
《傷寒論》的治病方法歸納起來,有麻、桂的汗法,瓜蒂的吐法,硝、黃的下法,姜、附的溫法,芩、連的清法,參、草的補法,柴、芩的和法,䗪、蛭為丸的消法等等。
中醫的治療八法,從《傷寒論》而體現,後世醫家奉為圭臬。臨床治療離不開「八法」的範圍,所以,必須在「法」的正確指導下而後進行處方用藥。
九、《傷寒論》的方劑
方劑的記載在現存的古醫籍中,最早見於《黃帝內經》,它僅載13方,遠不能滿足臨床治療的需要。到了漢代,由於藥物的不斷豐富與發展,特別是複方的廣泛應用,使方劑學在配伍理論、臨床實踐方面,均有較大的進展。近幾年出土的漢代醫藥木簡,為我們提供了這方面可靠的文物根據。從1972年12月在甘肅武威出土的一批東漢早期的醫藥簡牘來看,內有醫方30多個,而且幾乎全是複方,用藥約100種,可見當時的方藥已有相當水平。由此可見,《傷寒論》中所載的方藥,並不是張仲景所獨創,但張仲景對於繼承並發揚漢代以前的醫藥學遺產,將理、法、方、藥一脈貫通,開創辨證論治的治療原則,而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傷寒論》的方劑,上溯岐黃,下逮百世,有方書之祖稱號,其主要成就有下述幾點:
1.體現了治療八法,在臨床的具體應用上,奠定了方以法立,法以方顯的理論。
2.組方精簡,配伍嚴密,經億萬人次實踐而療效顯著。
3.方證結合緊密,確能解決「證」的要求,成為有證必有方的治療體系。
4.組方不拘一格,隨證處施,不偏於一家之見,可為後世效法。
十、學習《傷寒論》的方法
學習《傷寒論》,主要是學習它的辨證論治的思想和方法,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對祖國醫學的基本理論,特別是有關陰陽學說,臟腑經絡的生理、病理變化要融會貫通,從其病理變化的客觀反映進行分析、綜合、歸納,劃分所屬的六經範圍,以制定相應的治法。同時要反覆閱讀原文,領會書中精神,記住證候特點,以及方劑的宜忌、劑量大小和煎服方法與「方後注」的要求。同時還必須把條文之間的關係和意義加以弄清,以增強對原文的深入體會,為此,第二講專門討論了條文組織排列的意義。
學習六經辨證方法要結合臨床來學,陳修園主張的看病與讀書結合起來是很有道理的,因為這樣學習《傷寒論》收穫大,而且對《傷寒論》也能有所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