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綱目 · 卷十六 傷寒後症 婦人傷寒

沈金鰲 《傷寒論綱目》
【綱】仲景曰。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深而脈遲。身涼。胸脅下滿。 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目】許叔微曰。一婦人患熱入血室。醫者不識。用補血調氣藥。延養數日。遂成血結胸。或勸用前藥。予曰。小柴胡已遲。不可行也。無已。則有一焉。剌期門穴。果愈。或問。熱入血室何為而成血結胸也。曰。邪氣傳入經絡。與正氣相搏。上下流行。或遇經水適來適斷。邪氣乘虛而入血室。血為邪逼。上入肝經。 肝受邪則譫語而見鬼。復入膻中。則血結於胸也。何則。婦人平居。水當養木。血當養肝。方未受孕。則下行以為經水。既妊。則中蓄以養胎。既產。上壅以為乳。皆此血也。今肝氣蓄血。並歸肝經。聚於膻中。結於乳下。故手觸之則痛。非湯劑可及。故當刺期門也。 【綱】仲景曰。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了。暮則譫語。如見鬼狀。此為熱入血室。 無犯胃氣。及上中二焦。必自愈。 【目】成無己曰。此則不須治而自愈者也。蓋經水適來。以里無留邪。但不妄犯。熱隨血散。 故自愈。經曰。血自下。下者愈。故只須無犯胃氣及上中焦也。所謂妄犯者。蓋恐以譫語為陽明內實。攻之。犯其胃氣也。此無胸脅之邪。刺期門。恐犯其中焦也。此無血結。與小柴胡。恐犯其上焦也。小柴胡解散。則動衛氣。衛出上焦。動衛氣是犯上焦也。刺期門。則動榮氣。榮出中焦。動榮氣是犯中焦也。 樓英曰。一婦人溫病已十二日。診其脈六七至而澀。寸稍大。尺稍小。發寒熱。頰赤口乾。不了了。耳聾。病數日。經水乃行。此屬少陽熱入血室也。若治不對病。則必死。用按其症。與小柴胡服之。二日。又與此湯加桂、乾薑。寒熱遂止。又雲。我臍下急痛。又與抵當丸微利。臍下痛痊。 身漸涼。脈漸勻。尚不了了。仍與小柴胡。次日又雲。我但胸中熱燥。口鼻干。又少與調胃承氣湯。 不得利。次日。又與大陷胸丸半服。利三行。次日。虛煩不樂。亦有所見。時復狂言。雖知其尚有燥屎。以極虛不敢攻。遂與竹葉湯去其煩熱。其夜大便通。下燥屎數枚。而狂言虛煩盡解。但咳唾。 此肺虛也。恐乘虛而成肺痿。遂與小柴胡。去人參、姜、棗。加乾薑、五味而愈。以上皆用仲景方。 柯琴曰。前言中風。此言傷寒。見婦人傷寒中風。皆有熱入血室症也。 【綱】仲景曰。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目】成無己曰。此須治而愈者也。夫譫語為病邪之甚者。何不類治而愈耶。且胸脅滿如結胸狀。譫語。是邪氣留結於胸脅而不去者。故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也。寒熱如瘧。是邪留於內。故血結不行。故須散之也。 張雲岐曰。婦人傷寒中風。自汗頭痛。項背強。發熱惡寒。脈浮而緩。恐熱入血室。故倍加芍藥。宜桂枝加芍藥湯。婦人傷寒。脈浮而緊。頭痛身熱。惡寒無汗。發汗。恐熱入血室。宜麻黃加生地黃湯。婦人傷寒身熱。脈長而弦。屬陽明少陽。往來寒熱。夜躁晝寧。如見鬼狀。經水適斷。 熱入血室。不實滿者。小柴胡加牡丹皮湯。大實滿者。桃仁承氣湯。婦人傷寒。頭痛脈浮。醫反下之。邪氣乘虛而傳於里。經水閉不行。心下結硬。口燥舌干。寒熱往來。狂言如見鬼狀。脈沉而數者。當下之。宜小柴胡加芒硝大黃湯。 樓英曰。婦人傷寒。經水適來初斷。寒熱如瘧。狂言見鬼。乾薑柴胡湯。 龐安常曰。婦人室女。傷寒發熱。經水適來適斷。晝日明了。夜則譫語。如見鬼狀。宜小柴胡加生地黃湯。亦治產後惡露方來。忽間斷欲死。婦人傷寒表虛自汗。身涼。四肢拘急。脈沉而遲。 太陽標病。少陽本病。經水適斷。宜桂枝加附子紅花湯。 【附錄:妊娠傷寒治法】 朱肱曰。妊娠傷寒。安胎。宜阿膠散、白朮散。妊娠傷寒。憎寒發熱。當發其汗。宜蔥白湯。 妊娠傷寒。頭痛。憎寒壯熱。身痛項強。宜芎蘇散。妊娠傷寒。頭疼發熱。遍身疼痛。宜紫蘇散。 亦治胎氣不和。湊上心腹。脹滿疼痛。謂之子懸。能安活胎。亦下損胎。 王好古曰。若妊娠傷寒中風。表虛自汗。頭疼項強。身熱惡寒。脈浮而弱。太陽經病。宜表虛六合湯。若妊娠傷寒。頭痛身熱。無汗。脈緊。太陽經病。宜表實六合湯。若妊娠傷寒中風溫之氣。 肢節煩疼。脈浮而熱。頭痛者。太陽標病也。宜風溫六合湯。若妊娠傷寒下後。過經不愈。濕毒發斑如錦紋。宜升麻六合湯。若妊娠傷寒。胸脅滿痛而脈弦。少陽症。宜柴胡六合湯。若妊娠傷寒。 大便硬。小便赤。氣滿而脈沉數。太陽陽明本病也。急下之。宜大黃六合湯。若妊娠傷寒。汗下後。 咳嗽不止。宜人參六合湯。若妊娠傷寒後。虛痞脹滿者。陽明本虛也。宜厚朴六合湯。若妊娠傷寒汗下後。不得眠。宜梔子六合湯。若妊娠傷寒。蒸蒸而煩。脈長而大。宜石膏六合湯。若妊娠傷寒。小便不利。太陽本病也。宜茯苓六合湯。若妊娠傷寒。太陽本病。小便赤如血者。宜琥珀六合湯。若妊娠傷寒。汗下後。血漏不止。胎氣損動者。宜膠艾六合湯。若妊娠傷寒。四肢拘急。身涼。 微汗。腹中痛。脈沉而遲。少陰病也。宜附子六合湯。若妊娠傷寒。蓄血症。不宜用墜胎藥下之。 宜四物大黃湯下之。若婦人妊娠或蓄血。抵當桃仁勿妄施。要教子母俱無損。大黃四物對分之。此乃歌訣也。 樓英曰。婦人有孕傷寒。脈浮頭重。腹中切痛。宜桂枝芍藥當歸湯。妊娠傷寒。自利。腹中痛。 飲食不下。脈沉者。太陰經病也。宜芍藥湯。婦人有孕。發斑變黑色。宜梔子大青湯。 吳綬曰。孕婦傷寒。六經治例皆同。但要安胎為主。凡藥中有犯胎者。切不可用。如藿香正氣散、十味芎蘇散、小柴胡湯之類。有半夏能犯胎。如用。須去之。若痰多嘔逆。必欲用之。半夏麴則可。凡川烏、附子、天雄、肉桂、乾薑、大黃、芒硝、芫花、甘遂、大戟、蜀漆、虻蟲、水蛭、桃仁、丹皮、乾漆、赭石、瞿麥、牛膝等類。皆動胎藥。必不可犯。大抵妊娠傷寒。合用湯劑。必加黃芩、白朮二味。能安胎也。或以二味為末。白湯調下二三錢亦可。如孕婦素弱。加四物湯佐之。 且如用小柴胡。去半夏。加白朮。合四物湯。可以保胎除熱。其效如神。余皆仿此。 【附錄:婦人傷寒妊娠服藥例】 王好古曰。發熱惡寒。不離桂枝、芍藥。往來寒熱。不離柴胡、前胡。大渴引飲。不離知母、石膏、麥冬、五味。大便泄利。不離乾薑、白朮。大便燥結。不離大黃、黃芩。月經適來適斷。不離小柴胡。胎動不安。不離人參、阿膠、黃芩、白朮。要汗。不離姜、豉、旋覆。頭痛。不離山梔、石膏、前胡。傷暑頭痛。不離柴胡、甘草、石膏。滿悶。不離枳實、陳皮。胎氣不安。不離黃芩、麥冬、人參。斑色發黑。不離黃芩、山梔、升麻。 【附錄:產後傷寒治法】 朱震亨曰。產後發熱惡寒。皆屬血氣虛。左手脈不足。補血。右手脈不足。補氣。凡惡寒發熱。 又腹痛。當去惡血。惡寒發熱。乳汁不通及膨者。無子當消。用麥芽二兩。炒研作四服。白湯下。 有子當下。用木通、通草、豬蹄汁。煎服。 產後才身熱。不可發表。並一切苦寒藥。 大凡產後。頭痛身疼。不可便作感冒治之。此等多是血虛。或敗血作梗。宜以平和之劑與服。 必效。如玉露散。或四物湯加北柴胡等分。若便以小柴胡及竹葉石膏湯之類。竟不救者多矣。 吳綬曰。新產後患傷寒。不可輕易發汗。蓋有產時傷力發熱。去血過多發熱。惡露不去發熱。 三日蒸乳發熱。或有早起勞動。飲食停滯。一皆發熱。狀似傷寒。要在仔細詳辨。不可便發汗。大抵產後。大血空虛。若汗之。則變筋惕肉。或冒郁昏迷而不省。或風搐搦而不定。或大便秘澀而難去。其害非輕。切宜精審。凡有發熱。且與四物湯。以芎、歸為君。炒白芍、熟地佐之。如發熱。 加軟苗柴胡、人參、乾薑。最效。蓋乾薑能引血藥入血分。氣藥入氣分。且能去惡養新。有陽生陰長之道。予嘗用之取效。如有惡露未盡者。益母丸。黑神散。必兼用之。若胃虛食少。必加白朮、茯苓。有痰嘔逆。必加半夏、陳皮。其餘六經。各條治例皆同。但藥中必加四物湯為主。乃養血務本之要。產後中風。 數十日不解。頭微痛。惡寒。時時有熱。心下悶。乾嘔。汗出。雖多陽旦症。或可治。與陽旦湯。 產後中風。發熱面赤。喘而頭痛。竹葉湯。 鰲按。產後氣血大虧。若惡寒發熱。固當以四物湯為主。即用表藥。只可荊芥、蘇葉、桔梗、甘菊輕清之品。然猶當少用。即用涼藥。亦不過丹皮、石斛之類。亦須少用。余以此意治產婦。無一失者。嘗見俗工。用大散大涼之劑。往往幾日即斃。反此便大熱大補。加參、桂、姜、附。亦多致死。嗚呼。可謂不知高下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