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類書活人總括 · 卷之七傷寒證治(五)
小柴胡湯加減法
傷寒諸方,惟小柴胡為用最多,而諸家屢稱述之。蓋以柴胡、半夏能利能汗,凡半表半里之間,以之和解,皆可用也。抑不知小柴胡非特為表里和解設,其於解血熱、消惡血誠有功焉。蓋傷寒發熱一二日間,解撤不去,其熱必至於傷血,不問男女皆然。小柴胡湯內有黃芩、柴胡最行血熱,所以屢獲奇功。但藥性差寒,用之貴能加減,今推明活法:凡表發熱,里又有燥渴、糞硬熱證者,是為內外俱熱,小柴胡加大黃。里無熱證,但發熱,在表者,小柴胡加桂。桂主解表,可以溫血,所謂陰盛惡寒,甘辛發散者,此也。大黃主攻里,可以蕩滌血熱,所謂陽盛內熱,酸苦涌泄者,此也。是又別其解表以溫、攻里以寒之義。若遇少陽本證及無表里證,或表里不分之證,但依本方用之,並不須加減,此為正訣。虛者少與,尤在酌量。予每見後學數輩,療治傷寒,輒用當歸,其意蓋為調血計,不思一滯中脘,二動痰涎,三壞胃氣,而血熱又非當歸之所能除,惑之甚矣。否則,熱入血室,張氏特以小柴胡主之,何哉?雖然均是和解耳,《局方》以和解散平穩之劑為和解,張氏以小柴胡差寒之劑為和解,意安在哉?蓋《局方》和解散為尋常感冒和平解散設也,若夫熱在半表半里,既不可汗,又不可下,非小柴胡一劑,孰能內和而外解之乎?然而學者亦不可以輕心而用小柴胡也,脈之不審,證之不詳,縱橫泛應,執小柴胡以為公據,脫遇浮熱似陽,其不誤人性命幾希矣。甚者僅以小柴胡收效一二,而乃不遵格法,輕用大柴胡,立意一差,禍不旋踵。吁,可畏哉!
傷寒諸篤證
揺頭直視,形如煙熏,心絕。
唇吻反青,四肢多汗,肝絕。
反目直視,狂言遺尿,腎絕。
汗出發潤,喘而不休,肺絕。
環口黧黑,柔汗發黃,脾絕。
汗出如油,喘促無已,水漿不下,形體不仁,命絕。
大發濕家汗則成痓,熱而痓,不治。
發濕溫汗,身青面變,耳聾不語,曰重暍,不治。
發風溫汗,必讝語,並不治。
發風濕中濕汗,並逆。
發動氣汗,不治。
發少陰汗,九竅出血,曰下厥上竭,不治。
發少陽汗,則讝語。
發汗只在頭面,不至遍身,鼻衄不止者,逆。
發汗不至足者,逆。
諸逆發汗,劇者言亂目眩,並不治。
當汗無汗,服麻黃數劑,汗不出者,不治。
汗出如珠不流,不治。
汗出如油,口噤肉戰,聲吟喘促,不治。
汗後嘔吐,水藥不入口者,逆。
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不治。
汗後不為汗衰,復大熱,脈躁疾,狂言不食,曰陰陽交,不治。
忽冒昧無脈,服藥後汗解則生;若無汗,脈不至者,不治。
少陰厥逆無脈,服藥通脈,其脈漸續則生,暴出則不治。
下利厥逆無脈,灸之,脈不回,身不溫,不治。
少陰四逆,下利惡寒而拳,發躁無脈,不治。
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實者,逆。
少陽陽明合病,下利,脈長大而弦,曰負,不治。
陽病見陰脈,不治。
發斑屬陽,見陰脈,不治。
代脈,不治。吐血衄血,脈反浮大而牢,不治。
陰易陽易,脈離經,外腎腫,腹中絞痛,手足拳攣,不治。
咳逆上氣,脈散者,不治。
譫語,脈反沉微,四肢厥冷,不治。
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不治。
七八日以上,發大熱,難治。
舌本爛,熱不止者,逆。
下利發熱,或汗不止,厥不止,並不治。
下利發熱,厥逆,躁不得眠,不治。
讝語直視,或喘滿,或下利,並不治。
讝語屬陽,見陰證者,逆。
傷寒,脈乍疏乍數,不治。
發斑,先赤後黯,面色黧晦,不治。
發斑,大便自利,不治。
發黃而變黑,不治。
口乾舌黑,不治。
口張目陷,不治。
張口出氣,乾嘔,骨骸熱痛者,逆。咳逆不止者,不治。
心下疰悶,上氣喘粗者,逆。
霍亂,喘脹煩躁,不治。
誤下濕家,額汗喘促,或小便不利,大便自利,不治。
頭汗,內外關格,小便不利,此為陽脫,不治。
腹滿咳逆,不得小便,不治。
腹大滿而下泄,不治。若脈洪緊而滑,尤可慮。
髒結如結胸,舌白胎,陰筋引臍腹痛,時時下利,不治。
結胸證具,加煩躁,不治。
髒厥,七八日發厥膚冷,煩躁下利,無時暫安,不治。
少陰吐利,厥逆煩躁,不治。
厥而下利,反能食者,曰除中,不治。
四肢厥逆,臍下絞痛石硬,眼定者,逆。
厥陰唇青舌卷黑而耳聾囊縮,不治。
頭連腦痛甚,手足俱寒,不治。
陰毒陽毒,過六七日,不治。
兩感,不治。
狐惑,咽干聲啞唇瘡,不治。
赤斑,五救其一。
黑斑,十救其一。
尋衣摸空者,逆。
傷寒別名
清便自調、自可,謂大小便如常也。
大便秘而堅則曰硬。
小便不利,小便少,下利清谷,皆謂水谷不分。
得大便曰更衣。
大便堅,小便利,曰脾約。
下利曰飱泄。
腸澼謂痔也。
寒而利曰鴨溏,熱而利曰腸垢。
轉失氣謂氣轉而響,時時失下,即後分泄氣,蓋腹中有積。
大汗傷氣,大下傷血,或火邪逼迫驚狂,或尺寸脈緊而反有汗,或發汗後汗不止而漏風,或陰病本無汗而反有汗,或其脈浮遲微弱不能作汗,皆曰亡陽。
吐、汗、下、溫針以後,其病不解,曰壞病,曰何逆。
瘥後更發熱,曰遺熱。
脈相剋賊,曰負。
兩手無脈,曰雙伏;一手無脈,曰單伏。
左關脈曰人迎,右關脈曰寸口,足趺上動脈曰沖陽,足後根上陷中動脈曰太溪。
婦人乳頭直下近腹處曰期門。
臍下一寸曰氣海,二寸曰丹田,三寸曰關元。
玄府即汗空也。
臍間動氣曰奔豚。
筋惕肉動曰瞤。
中暑曰中暍。
妄發濕溫汗曰重暍。
渴欲飲水,水入即吐,曰水逆。
心下停水,怔忪,身無大熱,頭額微汗,曰水結胸。
乾嘔曰啘,咳逆曰噦。
目中不了了,謂不明了也。睛不和,謂不和平如常也。
三月至夏方發病,曰晚發。
傷寒戒忌
傷寒新瘥後,但少吃糜粥,常令稍飢,不得飽食,反此則復。
又不得早起,不得梳頭洗面,不得多言,不得勞心費力,反此則復。
瘥後百日內,氣體未得平,復犯房室者,死。
忌食豬、羊、雞、鴨、狗肉、肥魚、油膩、諸骨汁及咸藏、鮓脯、餅面、果物。
藥有寒溫相濟
黃連湯用乾薑、黃連,柴胡桂薑湯用黃芩、姜、桂,麻黃升麻湯用桂枝、石膏,返陰丹用附子、膩粉,陰旦湯用乾薑、黃芩,與夫桂枝石膏湯、桂枝大黃湯、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某藥性寒,某藥性溫,溫以調陰,寒以調陽,蓋使陰陽調而得其正。其有陽證當下而表怯者,陰證當溫而帶熱者,皆可以前例推之,亦當權其冷熱重輕為之增減,斯可矣。雖然,古之分劑與今之分劑多寡又不同焉,藥則秤三四錢為一服,水則用一大盞取七分為一劑,此亦通今之論也。所謂利藥不嫌生,溫湯須要熟,又當權衡於此雲。
據脈
傷寒治法,據脈為要,問證次之。證如此,脈亦如此,條例徑行。若證熱而脈遲,證寒而脈數,切不可自惑於倉卒,須是略去外證,專以脈為主領,斟酌而調理之,庶無差誤。雖然,偏陽之脈又何耶?曰:人稟陰陽二氣,陰根於陽,陽根於陰,往來流通而無間斷者也。一或偏勝,百病生焉,蓋偏陽則多熱,偏陰則多寒。偏陰則六脈虛濡,按之無力,頗有細澀輕澀之狀,病主沉寒,法當溫散,人所易知。若夫病軀內外有熱,其脈不數不洪,但指下急澀而小緊,如枝條刮刮之狀,此則為陽勝陰,當用寒涼之劑,以解陽熱愆伏之邪,以行血熱凝結之毒,不可錯認以為脈小脾虛,誤以溫藥益其疾也。縱或嘔逆,亦是熱邪乘虛,熱氣閉隔,斷不可以溫熱之劑投之,否則,墮厝火積薪之轍矣。凡病皆當審斯。
警省
傷寒證候,頃刻傳變。傷寒治法,繩尺謹嚴,非可以輕心視之也。其間種類不一,條例浩繁,是固難矣。至於陰極發躁,熱極發厥,陰證如陽,陽證如陰,腳氣似乎傷寒,中暑似乎熱病,與夫蓄血一證,上熱下冷,乍哄乍寒,甚至四肢發厥,昏迷悶絕,凡此等類,尤當審思而明辨之。若疑似未別,體認未明,姑且試探,切不可妄投決病之劑。方匕雖微,死生之系也,謹之哉!
藥方
本祖《南陽活人書》,其詳見於《傷寒百問》。
凡下證不得用丸子藥,謂水銀、硇、巴、粉霜之類作丸,以為轉下,藥性有毒,只取積滯,傷動臟腑,不能蕩滌邪熱以去病也。
小兒傷寒,節度如大人法,但分劑少異,其間用藥小冷耳
產婦傷寒
或問:婦人傷寒,可得聞乎?曰:傷寒三百九十七條,一百一十三方,此張氏截然之筆削也,於某證則有某藥,曷嘗以男女為別哉?要之,月事去來,產前產後,男子所無,請發明其蘊,以解世俗之惑。蓋婦人以血為主。發熱惡寒,經水適來,經日熱除而胸滿讝語者,是則邪氣結於胸脅,當刺期門,隨其實而取之。傷風經日,續生寒熱,發作似瘧,而經水適斷者,是則血結而不行,當以小柴胡湯散之,所謂治之而愈者,此也。至如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醒暮讝,如見怪狀,是則里無留邪,熱隨血散,所謂不治自愈者,此也。前乎吐血、下血兩條,並以犀角地黃湯、桃仁承氣湯、抵當湯、丸之類,言之詳矣。抑產前產後治法,將何擇焉?曰:產前安胎,產後消瘀,於是遵依條例,斟酌輕重而調理之。安胎者何?桑寄生、阿膠、縮砂為要藥,他如桂枝、半夏、桃仁、大黃墮胎及燥熱等輩,則不可輕用也。消瘀者何?川芎、蒲黃、赤芍藥、生地黃為要藥,他如內補攔住敗血之劑則不可輕進也。朱氏以阿膠、桑寄生、人參、茯苓、白朮等而細末,糯米飲調劑,為孕婦安胎。以紅花一分,官桂、芍藥、甘草半之,姜棗同煎,為解表消瘀。以蔥白、生薑大劑濃汁為產前發散。以小柴胡湯去半夏和解熱入子宮。郭稽中以枳殼、防風一度,甘草減半,末之,點服,主大便秘澀。又以蜜導一法,真可活人。然則產婦證治,觀此可以問津索途矣。雖然,知安胎則不可不調氣,知消瘀則不可不扶虛,枳殼、香附、陳皮以調氣也,當歸、川芎、黃芪、人參以扶虛也。退熱則柴胡、黃芩,解肌則紫蘇、干葛,滋腸則麻仁、枳殼,助陽則乾薑、良姜。其間採摭,雖未備古人之經,然而甘辛為陽,酸苦為陰,皆不越古人之意。姑存之篇末,以便學者之觀覽雲。
小兒傷寒
或問:小兒傷寒,可得聞乎?曰:小兒傷寒,與大人法度則同,但分劑少異,用藥少冷,已略陳於前矣。然而驚風、瘡豆亦嘗贅布,此尤不可闕,請發明藥證而條析之。惡風惡寒者,必偎人藏身,引衣密隱,是為表證,可微取其汗也。惡熱內實者,必出頭露面,揚手擲足,煩渴燥糞,掀衣氣粗,是為里證,可略與疏利也。至若頭額冷,手足涼,口中冷氣,面色黯淡,大便瀉青,此則陰病里虛,當以溫藥救其里也。舉是三者,汗下溫之法可以類推矣。發汗用桂枝麻黃各半湯加黃芩,解肌用香蘇散加干葛,通利,四順清涼飲;微利,人參敗毒散;溫里,理中湯;厥冷,甘草乾薑湯;尋常感冒,惺惺散,或參蘇飲;傷風發熱,人參羌活散,或天麻防風丸;壯熱者,升麻葛根湯;潮熱者,生犀散、小柴胡湯加大黃;小便不通者,導赤散、五苓散、甘露飲;表里俱熱,如表里俱見之證,洗心散主之;咳嗽則人參潤肺散加紫蘇,夾食則異香散、紫霜丸輩。然亦視其小便或赤或白,可以知里熱之有無;或清或濁,可以知里熱之輕重。幼而嬰孩,則以虎口指紋之紅色驗之;長而童孺,則以一指按其三關,據左手人迎之緊盛者斷之。所謂七十二證,某證某方,皆無越張、朱格例,特不過小小分劑而中病則止也。不然,《幼幼新書》駢集,雖略舉《巢源》一二,而終篇以《活人書》為法,果何意哉?故附於卷末,以備學者之觀覽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