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瓜吉姆佩爾 · 二

晚上,我來到我妻子睡覺的地方,可她不讓我進去。「我說呀,餵,人們要我們結婚,不就是為的這個嗎?」我說。可是她說:「我來月經了。」「可是昨天她們還帶你去行了沐浴禮,那是沐浴禮以後來的吧,是不是這樣呢?」「今天不是昨天,」她說,「昨天不是今天。你不高興就滾吧。」一句話,我等待著。 不到四個月,她臨盆了。鎮上的人捂著嘴笑。可是我怎麼辦呢?她疼痛難忍,手向牆上亂抓。「吉姆佩爾,」她叫著,「我要死了。原諒我吧!」屋裡擠滿了女人。她們一鍋一鍋地燒著開水。她發出的尖叫聲響徹雲霄。 應當做的事情是去會堂誦經,我也正是這樣做的。 鎮上的人當然不反對我這樣做。我站在一個角落裡又是念經又是祈禱,這時他們都對著我搖頭。「祈禱,祈禱!」他們對我說。「祈禱文從不會使女人懷孕。」有個教友把一根稻草塞到我嘴邊說:「給母牛①的稻草。」他這樣說也不無道理呀,天哪! 她生了個男孩。星期五,會堂司事在會堂里的經書櫃前站了起來,拍著讀經桌宣布:「財主吉姆佩爾先生請教友們去赴宴,以慶弄璋之禧。」大家聽了哄堂大笑。我的臉火辣辣的。但是我有什麼法子呢。割禮②儀式畢竟要由我來負責了。 半個鎮子的人都跑來了,房子擠得水泄不通。婦女們帶來了辣味鷹嘴豆,我還從酒館買了一小桶啤酒。大家吃呀,喝呀,我也吃呀,喝呀,人們都向我祝賀。然後行割禮,我用父親——願他安息——的名字命名孩子。客人們走後,只剩下我和妻子,她從帳子裡伸出頭來,把我叫到她跟前。 「吉姆佩爾,」她說,「你為什麼不做聲呀?你破產了還是怎麼的?」 「我說什麼呢?」我回答說。「你給我做的好事! 我母親要是有知,她會再一次死去的。」 她說:「你瘋了還是怎麼的。」 我說:「你怎麼能這樣愚弄我呢?按理我是家裡的老爺和主人哩!」 「你怎麼啦?」她說,「你胡思亂想些什麼呀?」 我認為我必須開門見山地講了。「你以為可以如此對待一個孤兒嗎?」我說。「你生了一個私生子。」 她回答說:「別傻了吧。這孩子是你的。」 「他怎麼能是我的呢?」我爭辯說。「我們結婚才十七個星期,他就出世了。」 於是她對我說孩子是早產。我說:「未免太早了吧?」她說她有個祖母,也懷了這麼短時間就生孩子了,她和她這位祖母,就象一模一樣的兩個水珠一般。她又是發誓又是賭咒,要是農民在集市上發這樣的誓,你簡直也會相信他了。但是說實在的,我不相信她的話。到了第二天,我跟學校的先生談了這事,他對我說,在亞當和夏娃①之間也發生過這種事情。他們上床時是兩個人,下床後就成四個人了。 「世界上沒有一個女人不是夏娃的孫女,」他說。 事情就是這樣,他們說得我直愣愣的。但是天曉得是怎麼回事呢?」 我開始忘記自己的苦腦。我愛那孩子愛得要命。他也愛我。他一看到我,就揮動小手,要我把他抱起來。他要是肚子痛,只有我能使他平靜下來。我給他買了一個骨制的小出牙環②,還買了一項帶有裝飾物的小帽子。他總是看到有人向他投狠毒的眼光,所以我不得不去求一張符籙,給他驅邪。我象牛一樣地幹活。你知道,家裡添了小孩,花銷就會一下子增加許多。我不想撒謊; 我也並不因此而不喜歡艾爾卡。她又是咒我又是罵我,但我不嫌棄她。她的力量可大呢;她只要瞅你一眼,你就會說不出話來。而她那滔滔不絕之口呀! 又髒又毒,但是,不知怎的,卻又充滿了魅力。她的每一句話我都愛聽,雖然她罵得我狗血淋頭。 晚上,我給她帶回我親自烤的一個白麵包、一個黑麵包,還有罌粟籽麵包卷。我為她而偷,只要能抓到手,什麼都偷:蛋白杏仁甜餅、葡萄乾、杏仁、糕餅等。婦女們把安息日①供奉食物的罐子放在麵包爐烘熱,我也偷這裡邊的東西,但願我這種行為能夠得到寬恕。我常常從裡邊取出幾片肉,一塊布丁,一隻雞腿或雞頭,一塊牛肚,不管什麼東西,只要能很快抓到手,我就偷。她吃了,長胖了,人也漂亮了。 我平常不在家睡,都得睡在麵包房裡。每逢星期五晚上,我才回到家裡,但她總要找這樣那樣的藉口。說什麼她心燒呀,腰痛呀,打嗝兒呀,頭疲呀,不一而足。你知道娘兒們會找些什麼藉口的。這種日子真不好過。真難受。這還不說,她的那個小兄弟——私生子,也漸漸長大了。他常常打得我青一塊紫一塊。我若要回手,她便破口大罵,罵得我眼前一片綠霧。她每天總有十次威脅要跟我離婚。要是換一個人,早就不辭而別了。可是我就受得了,一聲不吭。你怎麼辦?肩膀是上帝給的,負擔也是上帝安排的。 一天晚上,麵包房裡遭了一次難;麵包爐炸了,差點兒引起火災。沒事可干,只有回去,於是我便回家了。我心想,讓我也嘗嘗在平常的日子裡睡在床上的滋味兒吧。我不想驚醒正在熟睡的小傢伙,便踮著腳尖走進屋裡。進了屋,我好象聽到不是一個人在打呼,而似乎有兩個人在打呼,一個倒輕,另一個則象是剛宰了的牛似的鼻息聲。哼,我可不喜歡這個!我壓根兒不喜歡這個。我走到床前一看,事情糟透了。艾爾卡身旁躺著一個男子模樣的人。要是別人處在我的地位上,一定會大發雷霆,大吵大鬧,把全鎮人都吵醒的,但是我心想,如果那樣做,就會把孩子驚醒。何必為這件小事而驚嚇一隻小燕子呢,我想。好吧,於是我回到麵包店,伸直了身子躺在一袋麵粉上。直到清早,我一直未合眼。我直打顫,象得了瘧疾一樣。「我當蠢驢當夠了,」我自言自語地說,「吉姆佩爾不能當一輩子傻瓜。即使象吉姆佩爾這樣一個傻瓜,他的傻也是有限度的。」 清早,我去拉比那裡求教,這件事在鎮上引起了軒然大波。他們馬上派會堂執事去叫艾爾卡。她來了,抱著孩子。你猜她怎麼著?她不承認,對一切都矢口否認。「他發瘋了,」她說。「什麼託夢,神卜,我都不知道。」他們沖她厲聲喊叫,警告她,捶桌子,但是她一口咬定:這是誣告。 屠夫和馬販子站在她一邊。屠宰場的一個小伙子從旁走過,對我說:「我們注意上你了,你跑不了了。」這時,孩子一使勁兒,拉了一屁股屎。拉比的聖壇有約櫃①,可不能玷污,因為他們把艾爾卡打發走了。 我對拉比說:「我怎麼辦呢?」 「你必須立即和她離婚,」他說。 「她要是不干呢?」我問。 他說:「你必須提出離婚。這就是你必須做的事情。」 我說:「嗯,好吧,拉比。讓我考慮考慮。」 「沒有什麼可考慮的,」他說。「你絕不能繼續和她同居了。」 「要是我想看看孩子怎麼辦呢?」我問。 「讓她走吧,這婊子,」他說,「連同她的那群私生子一起滾吧。」 他的裁決是,只要我活著,就絕不要再進她的門。 白天我倒不覺得苦惱。我想:這是註定要發生的事情,癤子必定是要出膿的。但是到了晚上,當我躺在面袋上時,我覺得非常痛苦。想念之情油然而生,我想她,也想孩子。我想發怒,然而我的不幸正在這裡,我對這件事並未真正感到憤怒。首先,我是這樣想的:過失有時是難免的。人活著誰能沒個錯。大概是跟她在一起的那個小子引誘了她,送給她禮品什麼的,而女人家常常是頭髮長,見識短,這樣他就得手了。還有,她矢口否認,那會不會僅僅是我的幻覺呢?幻覺確實是有的呀。你看到一個人影,或者一個人的模樣,或者別的什麼,但是你走近一瞧,什麼也不是,什麼也沒有。事情果真如此,那我就冤枉她了。想到這裡,我哭了起來。我哭得很傷心,眼淚把我躺的麵粉袋都弄濕了。第二天早晨,我去拉比那裡,對他說我犯了一個錯誤。拉比用鵝毛筆記了下來,他說,如果是這樣,就得重新考慮整個案子了。但在他沒有結案之前,我仍不得走近我的妻子,不過我可以托人給她送麵包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