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參贊延壽書 · 卷之一

天元之壽(精神不耗者得之) 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獨陽不生,獨陰不成,人道有不可廢者。莊周乃曰:「人之可畏 者,衽席之間,不知戒者過也。」蓋此身與造化同流,左為腎,屬水;右為命門,屬火。陽生於子,火實藏之,猶北方之有龜蛇也。膀胱為左腎之腑,三焦為右腎之 腑。三焦有脂膜,如掌大,正與膀胱相對,有二白脈,自中而出,夾脊而上,貫於腦。上焦在膻中,內應心;中焦在中脘,內應脾;下焦在臍,下即腎間,動氣分 布,人身方其湛寂。慾念不興,精氣散於三焦,榮華百脈。及欲想一起,慾火熾然,翕撮三焦,精氣流溢,並從命門輸瀉而去。可畏哉。嗟夫。元有限,人慾無涯, 火生於木,禍發必克,尾閭不禁,滄海以竭。少之時,血氣未定,既不能守夫子在色之戒,及其老也,則當寡慾閒心。又不能明列子養生之方,吾不知其可也。麻衣 道人曰:「天地人等列三才,人得中道,可以學聖賢,可以學神仙。」況人之數,多於天地萬物之數。但今人不修人道,貪愛嗜欲,其數消滅,只與物同也。所以有 老、病、夭、傷之患。鑒乎此,必知所以自重而可以得天元之壽矣。 欲不可絕 黃帝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曰:「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因而和之,是謂聖度。」聖人不絕和合之道,但貴於閉密,以守天真也。 《素女》曰:「人年二十者,四日一泄;三十者,八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此法語也,所稟者厚,食飲多,精力健,或少過其度, 譬之井焉,源深流長,雖隨汲隨滿,猶懼其竭也。若所稟者薄,元氣本弱,又食減精耗,顧強而為之,是怯夫而試馮婦之術,適以虎牙耳。 《素女》曰:「人年六十者,常閉精勿泄,若氣力尚壯盛者,亦不可強忍久而不泄,致生癰疾。」 彭祖曰:「男不可無女,女不可無男。若念頭正直,無可思者,大住長年也。」又曰:「人能一月再泄精,一歲二十四泄,得壽二百歲。」 《名醫論》曰:「思欲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為白淫而下,因是入房太甚,宗筋縱弛。」 《書》云:「男子以精為主,女子以血為主,故精盛則思室,血盛則懷胎。若孤陽絕陰,獨陰無陽,欲心熾而不遂,則陰陽交爭,乍寒乍熱,久而為勞。」 富家子唐靖,瘡發於陰至爛,道人周守真曰:「病得之欲泄而不可泄也。」 《史記》濟北王侍人韓女,病腰背痛,寒熱。 《倉公》曰:「病得之欲男子不可得也。」 欲不可早 齊大夫褚澄曰:「羸女則養血,宜及時而嫁;弱男則節色,宜待壯而婚。」 《書》云:男子破陽太早,則傷其精;氣女破陰太早,則傷其血脈。 《書》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則五體有不滿之處,異日有不狀之疾。 《書》云: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泄,未完而傷。 《書》云:童男室女積想在心,思慮過當,多致苛損,男則神色先散,女則月水先閉。 欲不可縱 《黃庭經》曰:長生至慎房中急,何為使作令神泣。 彭祖曰:上士異床,中士異被,服藥千裹,不如獨臥。 老君曰:情慾出於五內,魂定魄靜,生也。情慾出於胸臆,精散神惑,死也。 彭祖曰:美色妖麗,嬌妾盈房,以致虛損之禍,知此可以長生。 《陰符經》曰:淫聲美色,破骨之斧鋸也,世之人若不能秉靈燭以照迷情,持慧劍以割愛欲,則流浪生死之海,害生於恩也。 全元起曰:樂色不節則精耗,輕用不止則精散,聖人愛精,重施髓滿骨堅。 《書》云:年高之時,血氣既弱,覺陽事輒盛,必慎而抑之。不可縱心竭意,一度不泄,一度火滅,一度火滅,一度增油。若不制而縱慾,則是膏火將滅,更去其油。 莊子曰:嗜欲深者,其天機淺。春秋秦醫和,視晉候之疾曰:「是謂近女室,非鬼非食,惑以喪志」。公曰:「女不可近乎。」對曰:「節之。」 玄樞曰:元氣者,腎間動氣也,右腎為命門,精神之所舍,愛惜保重,榮衛周流,神氣不竭,可與天地同壽。 《元氣論》曰:嗜欲之性,固無窮也,以有極之性命,遂無涯之嗜欲,亦自斃之甚矣。 《仙經》云:無勞爾形,無搖爾精,歸心靜默,可以長生。經頌云:道以精為寶,寶持宜秘密,施人則生人,留己則生己,結嬰尚未可,何況空廢棄,棄損不覺多,衰老而命墜。 《仙書》云:陰陽之道,精液為寶,謹而守之,後天不老。 《書》云:聲色動盪於中,情愛牽纏,心有念,動有著,晝想夜夢,驅逐於無涯之欲,百靈疲役而消散,宅舍無寶而傾頹。 《書》云:恣意極情,不知自惜,虛損生也。譬枯朽之木,遇風則析將潰之岸,值水先頹。苟能愛惜節情,亦得長壽也。 《書》云:腎陰內屬於耳中,膀胱脈出於目眥,目盲所視,耳閉厥聰,斯乃房之為患也。 《書》云:人壽夭在於樽節,若將息得所,長生不死,恣其情,則命同朝露。 《書》云:欲多則損精,人可保者命,可惜者身,可重者精。肝精不固,目眩無光;肺精不交,肌肉消瘦;腎精不固,神氣減少;脾精不堅,齒髮浮落。若耗散真精不已,疾病隨生,死亡隨至。 神仙可惜許歌曰:可惜許,可惜許,可惜元陽宮無主。一點既隨濃色,百神泣送精光去。三喜,七魄怒,血販氣衰將何補。尺宅丹田屬別人,玉爐丹灶阿誰主。勸世人,休戀色,戀色貪淫有何益?一神去後百神離,百神去後人不知。幾度待說說不得,臨臨下口泄天機。 欲不可強 《素問》曰:「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云:「強力入房也。強力入房則精耗,精耗則腎傷,腎傷則髓氣內枯,腰痛不能仰。」 《黃庭經》云:「急守精室勿妄泄,閉而寶之可長活。」 《書》云:陰痿不能快欲,強服丹石以助陽,腎水枯竭,心火如焚,五臟乾燥,消渴立至。近訥曰:少水不能滅盛水,或為瘡瘍。 《書》云:強勉房勞者,成精極、體瘦、羸、驚悸、夢泄、遺瀝、便濁、陰痿、小腹里急、面黑耳聾。 真人曰:養性之道,莫強所不能堪爾。 《抱朴子》曰:才不逮,強思之,力不勝,強舉之,傷也甚矣。強之一字,真戕生伐壽之本。夫飲食所以養生者也。然使醉而強酒,飽而強食,未有不疾而害其身,況欲乎?欲而強,元精去,元神離,元氣散,戒之。 欲有所忌 《書》云:飽食過,房室勞損,血氣流溢,滲入大腸,時便清血,腹痛,病名腸癖。 《書》云:大醉入房,氣竭肝傷,丈夫則精液衰少,陰痿不起;女子則月事衰微,惡血淹留,生惡瘡。 《書》云:燃燭行房,終身之忌。 《書》云:忿怒中盡力房事,精虛氣節,發為癰疽。恐懼中入房,陰陽偏虛,發厥、自汗、盜汗,積而成勞。 《書》云:月事未絕而交接,生白駁。又冷氣入內,身面萎黃不產。 《書》云:金瘡未瘥而交會,動於血氣,令瘡敗壞。 《書》云:忍小便入房者,得淋疾,莖中疼痛,面失血色,或致胞轉,臍下急痛死。 《書》云:或新病可而行房,或少年而迷老,世事不能節減,妙藥不能頻服,因茲致患。歲月將深,直待肉盡骨消,返穴神鬼,故因油盡燈滅,髓竭人亡。添油燈壯,補髓人強,何干鬼老來侵,總是自招其禍。 《書》云:交接輸寫,必動三焦,心脾腎也,動則熱而慾火熾,因入水致中焦熱郁發黃;下焦氣勝額黑;上焦血走隨瘀熱行於大便,黑溏。男女同室而浴者,多病死。 《書》云:服腦麝入房者,關竅開通,真氣走散,重則虛眩,輕則腦瀉。 《本草雲》:多食葫行房,傷肝,面無光。 《書》云:入房汗出中風,為勞風。 《書》云:赤目當忌房事,免患內障。 《書》云:時病未復,犯者舌出數寸死。 《三國志》子獻病已瘥,華佗視脈曰:「尚虛未復,勿為勞事,色復即死,死當舌出數寸。」其妻從百里外省之,止宿,夜交接,三日病發,一如佗言。可畏哉。 欲有所避 孫真人曰:大寒與大熱,且莫貪色慾。 書云:凡大風、大雨、大霧、雷電霹靂、日月薄蝕、虹霓地動、天地昏冥、日月星辰之下、神廟寺觀之中、井灶圊廁之側、墓、柩之傍,皆所不可。若犯女,則損人 神。若此時受胎,非止百倍損於父母,生子不仁、不孝,多疾損壽。唐?魏徵令人勿犯長命及諸神,降日犯淫者,促壽。及《保命訣》所載:朔日減一紀,望日減十 年;晦日減一年。初八上弦,二十三下弦,三元減五年;二分二至二社,各減四年;庚申甲子本命減二年。正月初三萬神都會,十四十六三官降,二月二日萬神會, 三月初九牛鬼神降,犯者百日中惡。四月初四萬佛善化,犯之失音。初八夜蓋惡童子降,犯者血死。五月三個五日、六日、七日為九毒日,犯者不過三年。十月初十 夜,西天王降,犯之一年死。十一月二十五日,掠剩大夫降,犯之短命。十二月初七夜犯之惡病死;十日天師相交行道,犯之惡病死。二十天師相交行道,犯之促 壽。每月二十八人神在陰;四月十月陰陽純用事,已上辰犯淫且不可,況婚姻乎。按《庚申論》曰:古人多盡天數,今人不盡天年,何則?以其罔知避慎,肆情恣 色,暗犯禁忌,陰司減其齡,算能及百歲者,幾何人哉。蜀王孟昶,納張麗華於觀側,一夕迅雷電火,張氏殞。道士李若沖,於上元夜,見殿上有朱履衣冠之士,面 北而立廊下,羅列罪人,有女子甚苦,白其師唐洞卿,師曰:「此張麗華也,昔寵幸於此,褻瀆高真所致。」由是觀之,天地間禁忌不可犯也。 嗣續有方 建平孝王妃姬寺,皆麗無子,擇良家未笄女,入內又無子,問褚澄曰:「求男有道 乎?」澄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陰陽完實,然後交合,合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壯強壽。今 也不然此,王之所以無子也。」王曰:「善。」未再期,生六男。 書云:丈夫勞傷過度,腎經不暖,精清如水,精冷如冰,精泄,聚而不射,皆令無子。近訥曰:此精氣傷敗。 《書》云:女人勞傷氣血,或月候愆期,或赤白帶下,致陰陽之氣不和,又將理失宜,食飲不節,乘風取冷,風冷之氣,乘其經血,結於子髒,皆令無子。 《書》云:月候一日至,三日子門開,交則有子,過四日則閉,而無子。又經後一日、三日、五日受胎者,皆男;二日、四日、六日受胎者,皆女。過六日胎不成。凌霄花,凡居忌種此,婦人聞其氣,不孕。 妊娠所忌 《產書》云:一月足厥陰肝養血,不可縱慾,疲極筋力,冒觸邪風;二月足少陽膽,合 於肝,不可驚動;三月手心主右腎養精,不可縱慾,悲哀,觸冒寒冷;四月手少陽三焦合腎,不可勞逸;五月足太陰脾養肉,不可妄思,饑飽,觸冒卑濕;六月足陽 明胃合脾,不得雜食;七月手太陰肺養皮毛,不可憂鬱叫呼;八月手陽明大腸合肺以養氣,勿食燥物;九月足少陰腎養骨,不可懷恐,房勞,觸冒生冷;十月足太陽 膀胱合腎,以太陽為諸陽,主氣,使兒縷皆成,六腑調暢,與母分氣,神氣各全,候時而生。所以不說心者,以心為五臟主,如帝王,不可有為也。若將理得宜,無 傷胎髒。又每月不可針灸其經。如或惡食,但以所思物與之食必愈。所忌之物,見食物門中。 《太公胎教》云:母常居靜室,多聽美言,講論詩書,陳說禮樂,不聽惡言,不視惡事,不起邪念,令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兩全。演山翁云:成胎後,父母不能禁慾,已為不可。又有臨產行淫,致其子頭戴白被而出,病夭之端也。 嬰兒所忌 《書》云:兒未能行,母更有娠,兒飲妊乳,必作病,黃瘦骨立,發熱發落。 《書》云:小兒多因缺乳,吃物太早,又母喜嚼食餵之,致生疳病,羸瘦腹大,發豎萎困。 《養子直訣》云:吃熱莫吃冷,吃軟莫吃硬,吃少莫吃多,真妙法也。 《書》云:母淚勿墮子目中,令子目破,生翳。 《瑣碎錄》云:小兒勿令指月,主生月蝕瘡,勿令就瓢及瓶中飲水,令語訥;又衣服不可夜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