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歷史與日本文化 · 聖德太子

關於聖德太子,德川時代的儒家有人稱其為創作者之聖,這是最妥帖不過的了,幾乎概括了其整個人格。在中國把創作者稱之為聖,其意思是說為百姓製作與其生活相關的器物乃至文物典章的人是聖人,伏羲神農以降至文武周公,皆為此類人物。不言而喻,在日本,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日常事物,既有以往本國發明之物,又有在聖德太子之前由中國輸入之物,但能將這兩種文化精巧地糅合在一起,打下今日日本文化之基礎,建成當時日本之文明者非聖德太子莫屬。 在漫長的日本歷史上,聖德太子不僅為佛家所尊崇,也被木匠瓦匠等匠人奉為神明,可以說這就是其為創作者之明證。因為此故,甚至連反對佛教以及聖德太子的儒家在聖德太子當為創作者這一點上亦無異議,他們稱聖德太子為聖人,如同他們所尊崇的那些中國的聖人。茲僅就其作為文明創建者的主要業績略述一二。 太子的外交方針 首先是關於外交。簡單地說,讓國人意識到日本乃獨立之國家,與此同時又讓外國承認日本者,可以說就是聖德太子。為了闡明這一點,有必要談一下聖德太子之前的外交歷史。 日本同海外的交往比我們從日本古代史上所了解的更為久遠。《山海經》中有關倭的文字是戰國末期至漢代初期的記載。在其之後,漢武帝平定朝鮮,設置四郡時,東浪海中有倭人已為人所知,並記載在《漢書》的《地理志》中。根據《日本紀》的年代紀元,此當在神武天皇開國以後,但近來史學家卻毫不躊躇地將此定在神武天皇之前。日本出土文物中有很多與此時期相應之物可以佐證這一記載。關於神武天皇以後與海外的交往,有東漢光武帝中元二年委奴國朝貢的記載,後在安帝時期有倭面土國王獻生口(1)之事。到三國時期,卑彌呼與海外的交流就更是廣為人知的了。從晉代到南北朝時期歷代與海外的交往在中國正史上都有記載。 可資印證與海外交往的出土文物中,最為人所議論的是博多志賀島出土的漢委奴國王金印。從當時漢代制度來看,授外國以印是對該國極為重視的表示,印為蛇鈕符合當時規制,其為實物確鑿無疑。國學家以及史家中有許多人認為,金印在九州發現,其與大和朝廷並無關係,有關卑彌乎的記載非常詳盡,也稱其九州地方女酋。還有人認為,從東晉至宋、南齊期間,授予倭國王的官爵不計其數,舉其一例: 「使持節都督倭百濟新羅任那(2)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安東大將軍倭國王」 對此的解釋是,這些官爵多為日本派往任那的太宰(3)濫用朝廷名義所授的。但事實並非如此,如果對前面所舉的很長的官爵名細細加以考證的話,就會發現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日本方面稱呼時,如前面所舉的為:「倭百濟新羅任那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而中國南朝授予時則除去百濟稱:「倭新羅任那伽羅秦韓慕韓六國諸軍事」。這是因為當時百濟沒經過日本直接與南朝交往,南朝對其另封百濟王,對日本方面時就不把百濟放入進去,所以前面所述之事不可能是任他的太宰所為。不言而喻,如果說因為這樣的記載,所以日本當時是中國的附屬國,這種說法不能成立。 當時的外交有一種特別的現象,日本的朝廷在同海外交往時,擔任其使者之職的都總是中國或朝鮮的歸化人。即使是在最早的卑彌呼時代,擔當使者的也是新羅的歸化人。東晉宋齊期間擔當使者或掌管有關對外交往事務的皆為中國的歸化人,這一點若查看《姓氏錄》即可明了。其姓皆為譯語、史、文首、船首之類,都與海外交往有關,因管理有關海運的文書、檢查貨物,這些人亦稱作史(日語讀音ふびと)。此外,豪族也同朝廷一樣,各自有掌管文書者,這些人都是歸化人,依靠他們使用漢字記賬造冊也許很早就開始了。即使是朝廷,其也認為外交上的事務全交給這些人辦極為方便,甚至沒有考慮到朝廷自身應該留下記錄。 這些歸化人被派往海外之際,他們是秉承朝廷開展貿易的旨意,肩負著從海外帶回珍稀器物、招聘技工匠人的重任。中國是一個極度看重面子的國家,來自海外者被視作蠻夷之使,到達中國後,如果沒有給皇帝的上表就寸步難行。因此譯語、史等同中國主管外交事務的鴻臚寺官員溝通,得到他們協助,精心撰寫上表,將其送呈中國的皇帝,使其自尊心得到滿足,這樣就可以如願以償地完成日本朝廷交付的使命而歸。這是當時的使者以及譯官的成功秘訣。在中國,這類情況延續到後世很多年,從明代四譯館(4)所保存的各國上表就可清楚。舉例來說,滿洲地區女真人送呈的上表雖說是用女真文字女真語寫的,但其語法卻是漢語語法,先用漢語文字寫出之後再直譯成女真語的痕跡歷然可見。甚至有自己文字的國家的上表也是如此。上表完全用中國文字書寫,就是要讓中國的朝廷感到滿意,這是不言而喻的,據此不難想像,南朝時期日本、百濟、高句麗等國上表之類的文書是如何寫成的。 設置船首這一官職是在同海外交往頻繁時期,在鄰近朝廷的河內與大和交界之處,為檢查進入淀川大和川的船隻而設置的,在此之前,進行這類檢查是在九州的入口之地,漢倭奴國王的印出自志賀島就是這個緣故。據《三國志》的「倭人傳」記載,根據國王命令,日本往來於三韓以及魏帶方郡(5)的貨物在博多附近必須接受檢查,因此當時在管理同海外交往職位上的安曇連等可能就把從中國領受的國王印放置在自己家中,在同中國交往時隨意鈴蓋、製作文書。當然,此時的文書還是竹簡木簡,用泥封上之後鈐印,有印即可作去中國時的憑證,文書即使簡單,甚至沒有也可。後來足利時代(6)山口的大內氏使用足利家的日本國王印同明交往與此相同。在古代,朝廷使用印是很隨意、無序的,他們所考慮的只是貿易上的利益。因此,這個時代的外交,一言以蔽之,是翻譯外交。只要有貿易上的利益,不問與其交往關係如何,也不顧及是否涉及國家的體面。不過,日本文化逐漸在發展,貴族中一旦出現研究中國學問者,這種同海外交往的做法有時就會暴露出問題。傳說菟道稚郎子(7)在高麗的上表中發現無禮之辭就是一例,但這種事情極少發生,大體上翻譯外交依然如故。 然而聖德太子既精於中國的學問,又通曉海外情況,他注意到翻譯外交非常有損國家體面,他把譯員壟斷的外交權收回朝廷,派遣使者赴隋時也不全都委任歸化人譯官、史之輩,也有如小野妹子那樣皇族一系的知名人士作為使者的。國書也如《隋書》所記載的那樣: 「日出處天子致日沒處天子無恙」云云 從其語氣推察,這封國書可能是太子親筆所書,完全使用對等的詞語。作為一個像隋煬帝那樣統一了分裂曠日持久的中國而極富自尊的天子,這封前無先例的無禮的國書一定會讓他大吃一驚。此時,對日本國的無禮感到吃驚的同時,似乎對這位海外的國王覺得不可思議,妹子回國時,派遣了一位名叫裴世清的使者陪伴。當時回信已交與妹子,交給裴世清的則是另一封國書。而妹子稱途中遭遇百濟人偷盜,沒有把回信帶回。這或是因回信書體不是對等,妹子故意將其遺失,或是在太子授意之下佯稱遺失。但裴世清隨身所帶的國書不會遺失,是呈交朝廷了的。國書的起始之句是: 「皇帝問倭皇」 在後來的《太子傳》里寫道,天皇問及此事,太子言其雖為天子賜諸侯形式,但稱倭皇使用皇字,皇字帝字,同為有分量的字,據說就這樣順利應付過去了。而實際上按照中國的書寫文體應該是皇帝問倭王,在隋的國書原文中無疑應是倭王,在日本送呈時肯定稍稍作了手腳。與其對應,日本送交隋的國書在《日本紀》里是這樣記載的: 「東天皇敬白西皇帝」 使用的是對等的詞語。也就因為這一句話,隋從那以後再也沒有派過使者。太子的想法是要讓對方知道日本同中國是對等的國家,同時又不想損害兩國之間的關係。太子打算吸收中國的文化,派遣大量留學生,因此他相當靈活地處理這些外交事務。總之,太子此舉既使日本朝廷自身意識到自己國家的地位,同時又讓中國了解到這一點,在當時世界上可謂開創了國際關係的先河。 在那以後同中國的交往中,極少再有類似太子這樣靈活巧妙處理外交事務的例子。郭務悰受唐高宗派遣來日時,接待人員曾得其口授接待方法,具體情況現不明了。似乎並非是儼然對等的做法。和與中國交往的其他國家不同的是,歷代的遣唐使沒有一次是攜帶上表前往的。也不像其他國家那樣從中國領受敕書而歸。國家關係保持在這種狀態下,在外交場合,其使者的座席排位通常在外國使者中占據主位。至今還流傳著一個故事,曾經有次因座位排在新羅之後,日本使者提出抗議後又把座位更換過來。在唐玄宗時,張九齡(8)曾起草《敕日本國王書》一文,其開頭寫道: 「敕日本國王主明樂美御德」 這封敕書是否送抵日本,現不清楚。 後來歷代的外交活動中似乎沿襲了聖德太子的這一方針,由此得以維繫著與中國之間不即不離的關係。具有如此高明的外交手腕者只有聖德太子,別無他人。 太子的內政主張 關於內政,在這方面如果不十分了解太子之前日本國內的情況,也是很難理解太子的過人之處。從大化革新時期的詔書可了解到的太子之前的國情,當時全國到處都是天皇自古劃定的子代之民(9),屯倉(10)、別(11)、臣、連(12)、伴造(13)、國造(14)、村主(15)所保有的部曲民。而朝廷的官吏所擁有的土地極少,豪族占有了大量的土地,甚至在外交貿易方面利用歸化人擴大私權,已到幾乎可與朝廷分庭抗禮的地步。然而到了聖德太子時代,頒布了著名的十七條憲法(16)。其不是像今日的法律文書,而是訓令文體,其中有的條文反映了太子的高見卓識,引人注目。如第十二條: 「國司國造、勿斂百姓、國非二君、民無二主、率土兆民、以王為主、所任官司、皆是王臣、何敢與公、賦斂百姓」 在當時的氏族制度時代,各氏族除公民之外,還私有大量部曲民,能夠根據這樣一部憲法,發表官司皆王臣、人民皆王民這樣一種主張,不能不說是非常進步的。在國史學家中,也有人認為這只是針對公民而言,並不包括部曲民,對聖德太子的主張作牽強而毫無說服力的解釋。但百姓這一稱謂兩度使用,而且還同樣使用兆民一詞,這些詞皆解釋為公民之意,其意味著認可國司國造以下所有官司私有者皆為公民,而絕不應對這一主張作狹意的解釋。可以說其包含有與明治維新的版籍奉還相同的意義。 聖德太子之所以能夠提出這樣的主張,是由於他通曉中國秦漢以來的政治。甚至可以推測,他熟知隋代的政治改革並進行了仿效。隋文帝是改革魏晉以來名族專制政治、廢除鄉官,開創後世科學之先河者,是中國政治史上的重要人物。聖德太子頒布憲法是在小野妹子遣隋之前,或許在遣隋之前太子已盡其所能對隋的國情作了研究,也了解到隋的政治改革。這樣,這部憲法的主旨就應該解釋為主張天皇的大一統思想,可以說開創今日日本的國體者就是聖德太子。不過太子沒有實現這一主張就英年早逝,三十年後的大化時期,以天智天皇(17)為主將這一主張付諸實行。這一功績應當歸於孝德(18)天智兩天皇,但毫無疑義,兩天皇的改革是根據太子制定的宏遠藍圖進行的,這一點不單是就其主張而言,大化革新的主要謀士,如南淵請安、高向玄理、僧旻等人都是受聖德太子之命陪同小野妹子遣隋的留學生。無論天智天皇,還是藤原鐮足(19),如果沒有這些新知識,是絕不可能成就那種前無古人的偉業。由此可見,大化革新的主要功績還是要歸於聖德太子。 採納佛教的理由 現在攻擊聖德太子大興佛教的人越來越少了,曾經有一段時期,國學家甚至曲解歷史記載,對其加以非難。如推古天皇(20)十五年曾發布有關祭祀神祇不可懈怠的詔敕,他們對此解釋說此詔敕並非是太子旨意,而是推古天皇的主張。對太子攝政時期的歷史事實竟然都是如此吹毛求疵,橫加指責。以今日歷史的眼光來看,此說完全是無稽之談,太子在大興佛教的同時,對神祇亦是心懷敬重之意的。應該認識到,當時的日本有必要引進佛教這樣的新宗教。關於這一點,通過明治維新也可明白,維新以後禁止與迷信相關的淫祠或巫女職業,而在聖德太子時期卻是最為必要的。日本探湯(21)的刑罰、置蛇於瓶中、使訴訟雙方取之等做法在《隋書》中也有記載這類事情當時非常普遍。為破除這類迷信,極其需要佛教這類當時被認為最合理、最進步的宗教。佛教後來被利用於迷信,修驗道、真言宗等興起,但聖德太子時期引進的佛教極具合理性,這一點從太子所著述的《三經疏》(22)中也可以了解到。 蘇我氏與聖德太子 聖德太子最為後世國學家、儒家所橫議者就是對於馬子(23)弒逆事件沒有加以處置。這些批評指責脫離了當時的時代背景和具體情況。現在來看,所謂馬子弒逆即便確有其事,當時犯事者當另有其人,馬子親自將其弒殺。這一事件沒有留下痕跡,而且當時太子還是一個尚未滿廿歲的少年。在蘇我氏權勢炙手可熱、已至頂點之際,如果太子因處置馬子之事而失敗,將會嚴重危及皇室。故其韜光養晦,等待時機。太子以其出眾的才德使馬子懾服,也抑制住蘇我氏的權勢。這些情況只要讀《日本紀》即可明了。 聖德太子去世後,馬子向推古天皇請求獲得葛城一縣作為領地,天皇巧妙地予以拒絕。天皇駕崩時,留下遺言將其位禪讓與太子之子山背大兄王。不難想像,這些都應該是太子生前慎重向推古天皇進諫的。但馬子之子蝦夷將其篡改,讓舒明天皇(24)即位。爾後又一步步削弱山背大兄王的勢力,最終將其殺死。縱觀這一過程,可知太子生死為削弱蘇我氏勢力,曾扶植自己親信,如境部摩理勢等人。聖德太子在世時,這些人在其勢力之下,都是制約蘇我氏的有力人物。但山背大兄王仁慈柔弱,缺少其父王那樣的雄才大略,如此有力之手足後來皆被蘇我氏翦除,最後自身也蒙遭禍殃。但從其失敗也可推想太子的深謀遠慮,聖德太子比馬子還要年少,他肯定打算過要在其晚年之前實現將豪族打壓下來的目標,但是沒有能夠實現,這只能說是宿命。評價聖德太子這樣地位的人,必須要考慮其所身處的歷史環境,如任俠之士振臂行匹夫一己之志那樣隨性率意是不行的。 由此看來,作為一位創作者,一位具有人格魅力者,可以說聖德太子是一個幾近完美之人。最近適逢太子一千三百年忌,舉辦各種活動彰揚太子功德,筆者對國史學家關於古代史的意見有不敢苟同之處,茲略陳一己之見。 (1924年6月) ———————————————————— (1) 古代戰爭中的俘虜,亦指牲畜。——譯者 (2) 歷史上朝鮮半島加羅諸國的別稱。其最興盛時期,範圍從慶尚南道西部到整個金羅南北道,自古以來是東浪、帶方兩郡的重要樞紐。——譯者 (3) 日本王朝時代百官中的最高官位,亦稱大宰。——譯者 (4) 明代初期設立的翻譯機構,稱四夷館,清仍沿用明舊制,但改稱四譯館,專司翻譯和除漢語以外的各語種教學。——譯者 (5) 東漢後期(204年前後至313年前後)遼東太守公孫康占領東浪郡,將其南部分出設置地方行政區即帶方郡。在今朝鮮黃海北、南道一帶。——譯者 (6) 即室町時代(1336—1573),參見後注。——譯者 (7) 菟道稚郎子,《古事記》《日本書紀》記載中的皇子,大約生活在公元5世紀前期,其父為應神天皇。自幼聰慧,先後從學來自百濟的阿直岐和王仁,習讀大量典籍。應神天皇二十八年,高麗王上表中稱「高麗王教日本國」,引起菟道稚郎子的極度不滿。——譯者 (8) 張九齡(678—740),唐代著名政治家、詩人。又名博物,字子壽。韶州曲江(今廣東韶關市西南)人。唐開元年間任尚書丞相。著有《曲江集》。——譯者 (9) 子代是律令制實行之前皇室的直屬隸屬民,是天皇為皇子設置的。——譯者 (10) 屯倉系倭王政權直接管轄的領地,亦包括在領地耕作的農民。——譯者 (11) 古代倭國首領的稱呼,後成為氏名。公元5世紀前後,各國的國造中很多人的名字帶有別字。——譯者 (12) 參見注(6)。——譯者 (13) 亦稱友造。伴意為人,造意為統治,統治者。一般指公元5—7世紀中下層的中央豪族。其姓多為首、造、連等。與臣、連、國造並稱。——譯者 (14) 國造是君以及別、國造、縣主、村主、稻置等官職的總稱,亦指一國或一郡之長。其創設於倭王政權時期,到公元7世紀初已基本完備。——譯者 (15) 參見注(6)。——譯者 (16) 日本最早的成文法律,據說是由聖德太子制定。根據《日本書紀》記載,其制定於604年(推古12),用漢文列出了官吏、貴族必須應該遵守的政治、道德規範共十七條。十七條憲法的內容反映出佛教、儒教、法家的強烈影響,強調了以天皇為中心的國家意識,成為日本在律令國家形成過程中的政治理念。十七條憲法對後世的法典制定也產生很大的影響。——譯者 (17) 天智天皇(626—671),668—671年在位。——譯者 (18) 孝德天皇(597—654),645—654年在位。——譯者 (19) 藤原鐮足(614—669),七世紀官人,古代中央豪族藤原氏之祖。曾與輕皇子、中大兄皇一起參與大化革新計劃,在打倒蘇我氏、孝德天皇(輕皇子)即位後成為革新政府重臣,致力於律令體制的基礎建設。臨終前,天智天皇授其大織冠,擢升為大臣,並賜藤原姓氏,成為後來的藤原氏之祖。——譯者 (20) 推古天皇(554—628),592—628年在位。——譯者 (21) 古時為判斷是非曲直,令人在對神盟誓之後,將其手探入熱水中,手燙傷者為有罪,無燙傷者為無罪。——譯者 (22) 即《三經義疏》,又稱《上宮御製疏》。其包括《勝鬘經義疏》、《維摩經義疏》、《法華經義疏》,是佛教經典的注釋書。——譯者 (23) 即蘇我馬子(?—626),公元6、7世紀官人,蘇我稻目之子。曾任大臣,其利用佛教以及同皇室的姻親關係強化政治上的權力,587年(用明二)滅掉物部守屋,擁立崇峻天皇。592年(崇峻五)又弒殺崇峻天皇擁立推古天皇。——譯者 (24) 舒明天皇(593—641),7629—641年在位。——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