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應秋講〈黃帝內經〉靈樞經 · 本輸第二
(此篇錄音資料僅限於答疑,其他據《黃帝內經章句索引》整理)
篇解: 敘述了十二經脈氣穴之所在,以明臟腑之氣所以能相互灌輸之理,故名「本輸」,「本」者,氣穴各本於經也。全篇主要討論了五個問題:十二經脈終始;絡脈別處;五輸所留;六腑所合;四時出入。全篇可分作五章。
第一章 針刺之道
【原文】黃帝問於岐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經絡之所終始,絡脈之所別處,五腧之所留,六腑之所與合,四時之所出入,五臟之所溜處,闊數之度,淺深之狀,高下所至,願聞其解。岐伯曰:請言其次也。
【提要】主要提出十二經脈始終、絡脈別處、五臟所溜、六腑所合、四時出入等問題,為全篇的總挈。
第二章 經脈終始
【原文】從「肺出於少商」至「上合於手者也」。
【提要】敘十二經終始,五臟所溜即在其中。此章可分作五節。
第一節 手之兩陰經的五輸穴
【原文】肺出於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內側也,為井木;溜於魚際,魚際者,手魚也,為滎;注於太淵,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為腧;行於經渠,經渠,寸口中也,動而不居,為經;入於尺澤,尺澤,肘中之動脈也,為合;手太陰經也。心出於中沖,中沖,手中指之端也,為井木;流於勞宮,勞宮,掌中中指本節之內間也,為滎;注於大陵,大陵,掌後兩骨之間方下者也,為腧;行於間使,間使之道,兩筋之間,三寸之中也,有過則至,無過則止,為經;入於曲澤,曲澤,肘內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為合;手少陰也。
【提要】敘手之兩陰經(手太陰、手少陰)之五輸穴。
第二節 足之三陰經的五輸穴
【原文】肝出於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為井木;溜於行間,行間,足大指間也,為滎;注於太沖,太沖,行間上二寸陷者之中也,為腧;行於中封,中封,內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則宛,使和則通,搖足而得之,為經;入於曲泉,曲泉,輔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厥陰也。脾出於隱白,隱白者,足大指之端內側也,為井木;溜於大都,大都,本節之後下陷者之中也,為滎;注於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為腧;行於商丘,商丘,內踝之下陷者之中也,為經;入於陰之陵泉,陰之陵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為合;足太陰也。腎出於湧泉,湧泉者,足心也,為井木;溜於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為滎;注於太溪,太溪,內踝之後,跟骨之上陷中者也,為腧;行於復溜,復溜,上內踝二寸,動而不休,為經;入於陰谷,陰谷,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少陰經也。
【提要】敘足之三陰經(足厥陰、足太陰、足少陰)的五輸穴。
第三節 足之三陽經的五輸穴及原穴
【原文】膀胱出於至陰,至陰者,足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通谷,通谷,本節之前外側也,為滎;注於束骨,束骨,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腧;過於京骨,京骨,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行於崑崙,崑崙,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為經;入於委中,委中,膕中央,為合,委而取之;足太陽也。膽出於竅陰,竅陰者,足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俠溪,俠溪,足小指次指之間也,為滎;注於臨泣,臨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為腧;過於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為原;行於陽輔,陽輔,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入於陽之陵泉,陽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足少陽也。胃出於厲兌,厲兌者,足大指內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內庭,內庭,次指外間也,為滎;注於陷谷,陷谷者,上中指內間上行二寸陷者中也,為腧;過於沖陽,沖陽,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為原,搖足而得之;行於解溪,解溪,上沖陽一寸半陷者中也,為經;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胻骨外三里也,為合;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也。
【提要】敘足之三陽經(足太陽、足少陽、足陽明)的五輸穴及原穴。
第四節 手之三陽經的五輸穴及原穴
【原文】三焦者,上合手少陽,出於關沖,關沖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液門,液門,小指次指之間也,為滎;注於中渚,中渚,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腧;過於陽池,陽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為原;行於支溝,支溝,上腕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於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為合,屈肘而得之;三焦下腧,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手少陽經也。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別也,上踝五寸,別入貫腨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遺溺則補之,閉癃則瀉之。手太陽小腸者,上合於太陽,出於少澤,少澤,小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為滎;注於後溪,後溪者,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為腧;過於腕骨,腕骨,在手外側腕骨之前,為原;行於陽穀,陽穀,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為經;入於小海,小海,在肘內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為合;手太陽經也。太陽上合手陽明,出於商陽,商陽,大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溜於本節之前二間,為滎;注於本節之後三間,為腧;過於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間,為原;行於陽溪,陽溪,在兩筋間陷者中也,為經;入於曲池,在肘外輔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為合;手陽明也。
【提要】敘手之三陽經(手少陽、手太陽、手陽明)的五輸穴及原穴。
第五節 十二經輸穴概要
【原文】是謂五臟六腑之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六三十六腧也。六腑皆出足之三陽,上合於手者也。
【提要】總結十二經之腧。
第三章 絡脈別處
【原文】從「缺盆之中,任脈也」至「五腧之禁也」。
【提要】敘臨近腧穴之部位、刺法,及所禁之穴,可分作三節。
第一節 十脈要腧
【原文】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一;次任脈側之動脈,足陽明也,名曰人迎二;次脈手陽明也,名曰扶突三;次脈手太陽也,名曰天窗四;次脈足少陽也,名曰天容五;次脈手少陽也,名曰天牖六;次脈足太陽也,名曰天柱七;次脈頸中央之脈,督脈也,名曰風府八;腋內動脈,手太陰也,名曰天府;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
足陽明夾喉之動脈也,其腧在膺中;手陽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頰一寸;手太陽當曲頰;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足太陽夾項大筋之中發(髪)際。
【提要】十脈臨近要腧的分布部位。
第二節 五腧刺法
【原文】刺上關者,呿不能欠;刺下關者,欠不能呿;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兩關者,伸不能屈。
【提要】敘上關、下關、犢鼻、內關、外關刺法。
第三節 五輸所禁
【原文】陰尺動脈在五里,五腧之禁也。
【提要】敘五輸之禁。
第四章 六腑之合
【原文】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腑。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腑。肝合膽,膽者,中精之腑。脾合胃,胃者,五穀之腑。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腑也。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髒。三焦者,中瀆之腑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腑也。是六腑之所與合者。
【提要】敘六腑之所合。
第五章 四時刺法
【原文】春取絡脈諸滎大經分肉之間,甚者深取之,間者淺取之;夏取諸腧孫絡肌肉皮膚之上;秋取諸合,余如春法;冬取諸井諸腧之分,欲深而留之。此四時之序,氣之所處,病之所舍,髒之所宜。轉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痿厥者,張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提要】敘諸輸分主四時,故四時之刺各有淺深。
答 疑
問:怎樣理解「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髒」?
有人專門寫了一篇文章,認為這裡的「少陽」要改成「少陰」,我是不同意這種改法的,否則《靈樞·本髒》提出的「腎火,三焦膀胱者」又應該怎樣改呢?
所謂「少陽屬腎」的「少陽」是指「三焦」,三焦之脈上布於胸中與肺聯繫,下布於膀胱與膀胱聯繫,膀胱是腎之合,二者互為表里,這是腎、膀胱、三焦、肺之間的關係。「三焦」是中瀆之府,「膀胱」是津液之府,「腎」這個水髒統領三焦、膀胱這兩個水腑,故曰「故將兩髒」。「兩髒」實際上是「兩腑」,《內經》中很多地方「髒」「腑」不分,是宏觀的一種提法而已。「腎火,三焦膀胱者」就是「腎」髒統領「三焦」「膀胱」兩腑的意思。「腎」為什麼能夠統領兩腑呢?因為腎中有真陽,膀胱之水和三焦之水要有腎的陽氣才得以氣化,所以只能是「腎將兩腑」,而不是膀胱或者是三焦「將腎」,因此這裡的「少陽」是不能改成「少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