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能達到的境界 · 第十五章 規範社會心理學家的問題[22]

請注意,研討會需要的是實用、實際的成果,而不是夢想、幻想或願望。為了強調這一點,你的論文不僅必須描述你認為的良好社會,而且必須對實現它的方法進行一些說明,例如,政治體制。明年,這門課的題目將改為「規範社會心理學」。這是為了強調本課程的經驗主義態度。這意味著我們將從程度、證據的可靠性、需要獲得的信息的缺失情況、需要的調查和研究以及可能的情況等方面進行討論。我們不會把時間浪費在二分法、非黑即白、非此即彼,以及完美的、無法達到的或者不可避免的事情上面。(沒有不可避免的事情。)我們假設改革是可能的,進步和改進也是可能的。但是,在將來某一時刻,為了實現一個完美的理想而必然取得某種進展,是不太可能的,我們就不談它了。(惡化或災難也是可能的。)一般來說,僅僅反對某事是不夠的。同時應提出更好的替代辦法。我們假定,對個人和整個社會進行改革、革命、完善,要採取整體性的辦法。此外,我們假定,沒有必要先改變一個然後改變另一個——例如先改變人後改變社會。我們假設它們可以同時進行。 假設只有當我們對個人目標有了一定的認識時,規範性的社會思維才可能存在,比如,先確定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人,然後以此來判斷任何社會的充分性。我繼續假設,好的社會,以及任何試圖改善自身的社會的直接目標,是所有個體的自我實現,或一些接近於此的規範或目標。(在存在的層面上超越自我——那些被認為擁有強大而自由的身份的人最有可能實現這一點,例如那些自我實現的人。這必然會涉及社會安排、教育等方面的考慮,這些都使超越成為可能。)這裡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對健康的、令人嚮往的、超越的、理想的人擁有值得信賴的、可靠的概念?而且,這個規範性的想法本身是有爭議的。如果我們連被改進的個體都不了解,怎麼有可能改善社會呢? 我認為,我們還必須對自發的社會需求有一些概念(這些需求獨立於個人心理健康或成熟)。我認為,個人的改進不是社會問題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即使是處於惡劣的社會和制度環境下的最優秀的個人,也會做出惡劣的行為。人們可以建立社會制度,使人與人互相殘殺;也可以營造社會環境,鼓勵個體相互協作。也就是說,人們可以創造社會條件,使一個人的優勢也成為另一個人的優勢,而不是另一個人的劣勢。這是一個基本的假設,目前雖然有爭議,但未來應該能夠被證明。 一、規範是全世界的(對整個人類物種而言),國家的(擁有政治和軍事主權),亞文化的(在一個民族或國家內的較小群體內),還是家庭和個人的?我認為,只要還有獨立的主權國家存在,世界和平就不可能實現。由於今天可能發生的那種戰爭(而且我認為只要我們有國家主權,這種戰爭就是不可避免的),任何規範社會哲學家都必須長期假定國家的主權是有限的,就像聯合國的世界聯邦主義者提出的那樣。我假設規範的社會哲學家會一直自發地朝著這個目標努力。但一旦這一假設成立,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如何改善目前存在的民族國家狀況並進行細分,就像美國內部對各州的劃分或者對猶太人、華人等美國亞文化群體的劃分,等等。最後,還有在單個家庭中創造出幸福美滿的環境的問題。這個問題甚至不會排除單個的人如何使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環境變得更美好的問題。我假設所有這些都可能同時發生,它們在理論和實踐中都不相互排斥。(我建議以《社會進步理論:緩慢變革理論》作為討論的基礎,參見我的《優良心態管理》)。 二、精選或非精選的社會。關於我對「優良心態」概念的闡述,詳見《動機與人格》,另見《人本主義心理學》雜誌《優良心態,良好的社會》,我的《優良心態管理》中的一些分散的章節也可以參考。我認為優良心態主義顯然是一個有選擇的亞文化,例如,它只由心理健康、成熟或自我實現的人及其家庭組成。在烏托邦的歷史中,這個問題時有出現。我認為這總是需要有意識地作出決定。在你的論文中,你必須說明你是在討論未經選擇的整個人類物種,還是被選中的、有特定入選要求的更小的群體。此外,如果你確實有一個選定的烏托邦團體,你必須解決驅逐或同化破壞性個體的問題。一旦個體被選中或出現在某一社會中,他們還必須留在社會中嗎?或者你認為你需要為流放或監禁的部分個體準備食物嗎?你怎麼對待罪犯和壞人呢?(基於你對精神病理學和心理治療、社會病理學和烏托邦嘗試的歷史的了解,我認為任何不加選擇的群體都可能被病態或不成熟的個體摧毀。但由於我們的選擇技術仍然很不成熟,我的觀點是,任何試圖成為烏托邦或優良心態主義者的群體也必須能夠驅逐那些不遵守選擇技術的反烏托邦主義者。) 三、多元化。對體質和性格上的個體差異的適應和利用。許多烏托邦就好像所有的人都是可以互換的,都是平等的。我們必須接受這樣一個事實,即人的智力、性格和體質等各不相同。在幻想的烏托邦里,沒有智力缺陷的人,沒有瘋子,沒有老人等特殊人群。然而,對個性、特質或個人自由的許可必須考慮個人差異的範圍。此外,在我看來,就我們對人類本性變化範圍的實際了解而言,一些烏托邦的「規範」似乎太過狹隘。各種各樣的人如何適用於同一套規則或法律?你想考慮到廣泛的多元性,例如服裝、鞋子等的風格和時尚嗎?在美國,人們在食物上的選擇餘地很大,但在時裝上的選擇餘地卻很有限。例如,傅里葉(Fourier)將他的整個烏托邦計劃建立在充分接受各種憲法差異的基礎上。柏拉圖則只考慮三種類型的人。你想要多少種?存在一個沒有特例的社會嗎?自我實現的概念是否使這個問題過時了?如果你接受最廣泛的個體差異與性格和才能的多元性,那麼這個社會實際上接受了大部分(或全部)人性。自我實現實際上意味著接受特質或特殊者嗎?接受到什麼程度? 四、支持工業還是反工業?支持科學或是反科學?支持知識還是反知識?許多烏托邦都是梭羅式的、田園式的,本質上是農業式的(如博爾索迪[Borsodi]的生活學校)。它們的主導者大多已經遠離並反對城市、機器、貨幣經濟、勞動分工等。你同意這些觀點嗎?發展分散化、農村化的工業有多大可能?如何實現道家觀點中的與周圍環境和諧相處?建立花園城市或花園工廠嗎?又或者房子總是連在一起,所以人們不需要通勤?現代技術一定要奴役人類嗎?世界上很多地方都有一小部分人回歸了農業,當然,這對一小部分人來說是可行的,但對整個人類來說可行嗎?但也有一些社區有意識地建立在製造業而不是農業或手工業的基礎上。 在反技術、反城市的哲學中,有時會出現一種隱蔽的反智主義、反科學、反抽象的思想。一些人認為這不神聖、脫離基本的具體現實、冷血、與美和情感對立、不自然等。 五、中央—集權,計劃—社會主義,或分權—無政府社會。計劃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它必須集中,必須是強制性的嗎?大多數知識分子對哲學無政府主義知之甚少,甚至一無所知。(此處我建議參閱《瑪納斯》)。《瑪納斯》中哲學的一個基本方面是哲學上的無政府主義。它強調權力下放而不是中央集權,主張地方自治、個人責任、不信任任何形式的大型組織或任何形式的大規模權力積累。它不相信武力可以成為一種社會技巧。它與自然、與現實的關係是生態的、道家式的等。在一個社區中需要怎樣的等級制度,例如基布茲公社、弗洛姆型工廠或集體擁有的農場或工廠,等等?命令是必要的嗎?凌駕於他人之上的權力,執行多數人意志的權力和懲罰的權力呢?科學界可以被看作無領導的優良心態主義「亞文化」的一個例子,它是分權的、基於自願的,但也是協調的、有生產力的,並且有一個強有力的和有效的道德準則(在起作用)。與此相對的可能是錫南濃亞文化(高度組織化,具有相對嚴格的等級結構)。 六、邪惡行為的問題。在許多烏托邦中,這個問題根本不存在。它要麼被希望消失,要麼被忽視。沒有監獄,沒有人會受到懲罰,沒有人傷害任何人,沒有犯罪,等等。我認為應該有一個基本的假設,那就是必須有意識地面對和管理壞的行為、精神病態的行為、邪惡的行為、暴力、嫉妒、貪婪、剝削、懶惰、罪惡、惡意等。大衛·利連索爾(David Lilienthal)曾說:「通向絕望和屈服的捷徑是,相信在某個地方有一個解決方案,可以消除衝突、自大、愚蠢、貪婪和個人嫉妒。」罪惡的問題必須從內心和社會的安排上消除,比如心理層面和社會層面(也意味著歷史層面)。 七、不切實際的完美主義的危險。我假設完美主義,例如認為可能需要理想或完美的解決方案,是一種危險。烏托邦的歷史呈現了許多這樣不現實的、無法實現的、非人類的幻想(例如,讓人們彼此相愛,讓人們平等地分享,所有人都必須在各方面受到平等對待,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他人之上,使用武力永遠是邪惡的,「世上沒有壞人,只有不被愛的人」)。一個常見的結果是,完美主義或不切實際的期望導致不可避免的失敗,導致幻滅,導致冷漠、氣餒或對所有理想、所有規範的強烈的敵對情緒。也就是說,完美主義常常(甚至總是)傾向於導致對規範性希望的強烈敵意。當完美性被證明是不可能的時候,改進也常常被認為是不可能的。 八、如何處理侵略、敵意、戰鬥、衝突。這些能被清除嗎?在某種程度上,攻擊性或敵意是本能的嗎?哪些社會制度助長了衝突?哪些制度減少了衝突?如果無法避免的戰爭使人類分裂成主權國家,那麼在一個統一的世界裡,武力是否可以被認為是不需要的呢?在這樣的世界裡,政府需要警察還是軍隊?(為了更好地討論,我建議參考我的《動機和人格》的第9章「破壞性是類本能的嗎?」和附錄二。)我的一般結論是:在精神分析的領域,侵略、敵意、爭鬥、衝突、殘忍、虐待肯定廣泛存在,甚至是普遍存在的,在幻想、在夢境中等也存在。我認為攻擊性行為在每個人身上都有存在的現實可能性。當我看到某人完全不反抗,我傾向於懷疑他在壓抑、壓制或自我控制。我假設當一個人從心理不成熟或神經症(虐待、殘忍或刻薄的行為是攻擊性不發達、神經質或不成熟的人的表現)走向自我實現或成熟的時候,其攻擊性的性質會發生顯著變化。當一個人走向成熟和自由時,這種攻擊性的性質會轉變為反應性的或正義的憤怒,轉變為自我肯定、反抗剝削和統治、對正義的熱情等。 我還假設成功的心理治療會從第二個方向改變攻擊性的性質,也就是說,將殘忍轉變為健康的自我肯定。我還假設口頭表達攻擊性會降低做出實際攻擊行為的可能性。我認為社會制度可以建立在這樣一種方式上,使任何性質的攻擊性更可能發生或更不可能發生。我認為年輕的男性比年輕的女性更需要一些發泄暴力的途徑。有沒有什麼技巧可以教年輕人如何明智地、以一種令人滿意的方式,同時又不傷害他人的方式來處理和表達他們的攻擊性呢? 九、生活應該多簡單?怎樣以一種理想的方式限制生活的複雜性? 十、社會必須允許個人、孩子、家庭有多少隱私?個人要參與多少聚會、社區活動、聯誼、社交?人們可以有多大程度的隱私,以保證不被干涉和不被打擾? 十一、一個社會能有多寬容?一切都可以被原諒嗎?什麼是不能容忍的?什麼是必須受到懲罰的?一個充滿愚蠢、謊言、殘忍、變態、犯罪等的社會能有多寬容?社會安排必須為智力缺陷者、老年人、無知者、殘疾者等人提供多少保護?這個問題也很重要,因為它提出了過度保護的問題,過度保護可能會阻礙那些不需要保護的人,阻礙思想自由、討論自由、實驗自由、癖好自由等。它也提出了無菌環境的危險的問題,烏托邦作家們傾向於以某種方式除去所有的危險和所有的邪惡。 十二、可以接受公眾怎樣的口味?對你不認同的東西有多大的容忍度?可以容忍多大程度的墮落、價值破壞、「低級趣味」?毒癮、酒精、迷幻藥、香菸呢?人們對電視、電影、報紙的品位如何?據稱,公眾確實想要這些,統計數據似乎也支持這一說法。你會在多大程度上干擾對公眾需求的統計?你是否計劃平等地投票給優秀的人、天才,有才華的、有創造力的、有能力的和意志薄弱的人?你怎麼看英國廣播公司(BBC),它應該一直說教嗎?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尼爾森評級?應該為不同的人設置三個頻道,還是五個頻道?電影、電視節目等的製作者有責任教育公眾和提高公眾的品位嗎?這是誰的責任,或者這不關別人的事?對於性虐者、暴露狂我們應該做些什麼?應該允許同性戀者養育孩子嗎?假設一對同性戀者在完全隱私的情況下過性生活,社會會幹涉嗎?如果一個施虐狂和一個受虐狂私下裡互相取悅,這屬於公共事務嗎,可以要求他們為彼此做公開說明嗎?應該允許異裝癖者在公共場合展示嗎?暴露狂應該受到懲罰或限制嗎? 十三、領導者(和追隨者)、有能力的人、優秀者、強壯者、老闆、企業家的問題。有沒有可能完全欽佩和愛戴比我們更優秀的人?有可能是又愛又恨的矛盾心態嗎?如何保護他們不受嫉妒、怨恨和「惡眼相看」的傷害?如果所有的新生兒都被給予完全平等的機會,那麼在他們的一生中,各種能力、才華、智力、力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就會顯現,該如何應對這種局面?應該給更有才華、更有用、生產能力更強的人更多的獎勵、更多的報酬、更多的特權嗎?「幕後操縱者」的想法在哪裡起作用呢?比如,付給有權勢的人的錢比付給其他人的少,而他們得到的報酬可能並不是金錢,而是需求的滿足,比如允許自由、自主、自我實現?對於領導、老闆等來說,安貧守貞(或者至少是過簡單的生活)的誓言怎麼可能實現呢?企業家、對成就有高度需求的人、組織者、發起者,以及喜歡管理事情、當老闆、掌握權力的人,應該享有多少自由?如何獲得自願的服從?誰來回收垃圾?強者和弱者將如何相處?如何獲得對權威(警察、法官、立法者、父親、首領)的愛、尊重和感激? 十四、可能獲得永久的滿足嗎?可能獲得即刻滿足嗎?我建議將本書第18章「關於低級牢騷、高級牢騷和超級牢騷」一章作為討論的基礎,科林·威爾遜關於他所稱的「聖·尼奧特邊緣」的各種著作以及《工作與人的天性》也可以作為這一討論的參考。我們可以假定,無論社會條件如何,對所有人來說,滿足實際上都是一種暫時的狀態,尋求永久的滿足是沒有意義的。將天堂、涅槃等觀念與財富、休閒、退休所帶來的預期收益相對比,就可以得出結論:解決「低級」問題帶來的滿足感不如解決「高級」問題和「高級」牢騷帶來的滿足感更多。 十五、男性和女性如何適應、享受、尊重對方?大多數烏托邦都是由男性書寫的。女性對良好的社會會有不同的看法嗎?大多數烏托邦主義者要麼直接表態擁護家長制,要麼暗地裡支持家長制。無論如何,在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女性都被認為在智力、執行能力、創造力等方面不如男性。現在,至少在發達國家,女性已經得到解放,自我實現也成為可能,這將如何改變兩性關係?為了適應新式女性,男性需要做出什麼樣的改變?有可能超越簡單的支配—從屬關係嗎?自我實現的男性和女性之間的優良心態主義婚姻會是什麼樣的呢?在優心態社會,女性應該承擔哪些功能、職責和工作?性生活將發生什麼變化?如何定義女性氣質和男性氣質? 十六、制度化的宗教、個人化的宗教、「精神生活」、價值生活、超物化的生活的問題。所有已知的文化都有這樣或那樣的宗教,而且可能一直都有。這是首次,非宗教、人文主義或非制度化的個人宗教成為可能。在精神理想國或一個小型的優良心態主義社區,會存在什麼樣的宗教、精神或價值生活?如果團體宗教、宗教制度、歷史宗教得以延續,它們將如何改變?它們會和過去有什麼不同?如何培養和教育孩子們走向自我實現和超越價值生活(精神、宗教等)?成為精神理想國的合格成員?我們能否從其他文化中、從民族學文獻中、從高度協同的文化中學習? 十七、親密關係、家庭、兄弟關係、兄弟會、友誼的問題。人們似乎需要一種根深蒂固的歸屬感,需要在群體中面對面的交往,自由地表達情感和親密感。很明顯,這種群體的人數很少,當然不會超過五十或一百個人。無論如何,數以百萬計的人之間不可能存在親密情感。因此,任何社會都必須以「某種親密的群體」為起點,自下而上地組織起來。在我們的社會裡,它是血緣家庭(至少在城市裡是這樣),還有宗教上的同道、女學生聯誼會以及兄弟會。訓練小組和遭遇小組練習坦率、反饋、坦誠相待、努力獲得友誼、表達情意和親密關係。有可能把類似的東西制度化嗎?工業社會往往是高度流動性的,即人們經常搬家。這是不是切斷了他們與他人的聯繫?同時,這些群體必須是跨代的嗎?或者他們可以是同齡人嗎?看起來,兒童和青少年似乎不具備完全自治的能力(除非他們接受這方面的專門培養)。有沒有可能讓一些非成年同齡人按照他們自己的價值觀生活,也就是說,沒有父親、母親或其他年齡更長的人? 問題是:沒有性的親密關係可能嗎? 十八、有效的幫助者;傷害性的幫助者。有效的非幫助者(道家的不干涉)。菩薩。假設在任何社會中,強者想要幫助弱者,或者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不這樣做,那麼幫助他人(那些較弱、較窮、較無能、較不聰明的人)的最佳方式是什麼?幫助他們變得更強大的最好方法是什麼?如果你是一個更強壯或更年長的人,你自己承擔多少自主權和責任是明智的?如果別人是窮人而你是富人,你如何幫助他們?一個富國如何幫助窮國?為了討論,我武斷地把菩薩定義為:①願意幫助別人的人;②當自己成為更成熟、更健康、更完整的人時,願意變成一個更好的幫助者的人;③知道什麼時候該遵循道家理念不干涉他人的人;④提供幫助的人或能夠根據他人的希望決定是否提供幫助的人;⑤認為幫助他人是自我成長的一個好方法的人。這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希望幫助別人,那麼一個非常可取的方法就是使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問題是:一個社會能吸收多少不幫助他人的人,例如尋求個人救贖的人、隱士、虔誠的乞丐、在洞穴里獨自冥想的人、脫離社會進入私人空間的人。 十九、將性和愛制度化。我的猜測是,現在的先進社會正在向大約在青春期開始性生活的方向發展,不要求婚姻或其他關係。有一些「原始」社會做著類似的事情,例如,相當完全的婚前性亂交加上婚後一夫一妻制或接近一夫一妻制。在這種情況下,婚姻伴侶的選擇幾乎完全不是出於性的原因,因為性是可以自由獲得的,對婚姻伴侶的選擇是出於個人品位和文化,例如,為了生兒育女,為了經濟分工,等等。這個猜測合理嗎?這意味著什麼?性衝動或性需求方面已經出現了巨大的差異,尤其是對女性來說(在我們的文化中)。認為每個人都有同樣強烈的性傾向是不明智的。在一個良好的社會裡,如何接受人們在性慾望上的廣泛差異呢? 如今在世界許多地方,包括許多烏托邦社區,性、愛和家庭風俗都處於非常迅速的轉變中,例如,濫交團體、集體婚姻、「交換俱樂部」、非合法婚姻等(參見羅伯特·里默[Robert Rimmer]的小說)。人們正在提出和實際試用許多類似的制度。目前我們還沒有得到這些「實驗」的數據,但總有一天會得到這些數據並納入考慮。 二十、選擇最好的領導的問題。在我們的社會中,有許多群體,比如青少年,他們似乎大多喜歡壞的領導者,不喜歡好的領導者。也就是說,他們選擇那些會帶領他們走向毀滅和失敗的人——失敗者而不是勝利者——偏執的人、精神變態的人、健忘的人。任何希望發展的良好社會都必須能夠選擇那些實際才能最適合這項工作的人作為領導者。怎樣才能強化這樣的選擇呢?什麼樣的政治結構使一個偏執的人更有可能擁有強大的權力?什麼樣的政治結構會讓這變得不太可能或不可能? 二十一、將人性引領到完滿人性的最佳社會條件是什麼?這是人格文化研究的一種規範措辭。社會精神病學的新文獻,心理衛生和社會衛生運動方面的新文獻,還有正在實驗的各種形式的團體治療,如優心態主義教育社區,如伊薩倫研究所,都與此有關。在這一點上,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如何使學校、大學和一般教育的課堂更傾向於優良心態主義,然後再延伸到其他每一個社會機構。優心態管理(或Y理論管理)就是這種規範社會心理學的一個例子。在這種社會中,被定義為「好的」制度幫助人們實現更完整的人性,而被定義為「壞的」或「心理上致病的」制度會削弱人性。可以確定的是,社會病理學和個體病理學的問題無疑都必須像其他角度的討論一樣,從這個角度進行討論。 二十二、健康福利團體本身能成為自我實現的途徑嗎?(參見優良心態工廠、錫南濃、理念村等的資料。)有些人相信個人的利益一定會與團體、機構、組織、社會——文明本身的利益相對立。宗教的歷史顯示了個人神秘主義者之間的分裂,他們的個人智慧使他們反對教會。教會能促進個人發展嗎?學校呢?工廠呢? 二十三、「理想主義」是如何與「實用主義」「唯物主義」以及「現實主義」產生聯繫的?我認為較低的基本需要優先於較高的需求,而較高的需求又優先於衍生需求(內在價值)。這意味著唯物主義優於「理想主義」,但它們同時存在,是心理現實,任何優良心態主義或烏托邦思想都必須加以考慮。 二十四、許多烏托邦都設想了一個完全由理智、健康和有能力的公民組成的世界。即使社會最初只選擇這樣的個體,但有些人未來還是會生病、衰老、虛弱或失去能力。誰來照顧他們? 二十五、我假設,社會不公正的消失將使「生物不公正」,即遺傳學、產前和出生的不平等被凸顯出來。例如,一個孩子出生時心臟健康,而另一個孩子出生時心臟不好,這當然是不公平的。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有才華、更聰明、更強壯或更漂亮也不公平。生理上的不公平可能比社會上的不公平更難忍受,因為社會上的不公平更有可能找到託詞。一個良好的社會對此能做些什麼呢? 二十六、在這個社會或這個社會的任何一部分中,無知、誤傳、隱瞞真相、審查、盲目是必要的嗎?某些真理是留給統治集團的嗎?無論仁慈與否,獨裁似乎都需要掩蓋一些真相。例如對年輕人來說,哪些真理被認為是危險的?傑斐遜式的民主需要完全了解真相。 二十七、許多現實的和幻想中的烏托邦都依賴於一個明智的、仁慈的、精明的、強大的、有效的領袖,一個哲人。但可以指望這樣的人的存在嗎?(可以將斯金納[Skinner]的《瓦爾登湖第二》中的弗雷澤作為一個現代版本的參考。)誰可以選擇這個理想的領導者?如何保證這個領導位置不會落入暴君的手中?這樣的保證可能實現嗎?如果好的領導者去世,會發生什麼?對每一個個體和沒有領導者的團體來說,無人領導、權力分散的狀態是否能長久持續下去? 二十八、在過去和現在,至少有一些成功的烏托邦社區,例如布德霍非共識社區(Brudehof),已經在文化中建立了坦誠的機制,可以私下或公開地懺悔、討論,以誠相待、真誠和反饋。目前,錫南濃的訓練小組(遭遇小組)、優良心態(Y理論)工廠和行業中類似錫南濃的團體,以及各種類型的治療小組等都已經實現了這一點。見《伊薩倫手冊》,《隧道背後:錫南濃》,我的《優良心態管理》,《吃檸檬的人》,以及《應用行為科學雜誌》和《人本主義心理學雜誌》的最後幾頁等。 二十九、如何將熱情與懷疑現實主義結合起來?如何將神秘主義與良好的實踐和現實驗證相整合?如何將理想主義的、完美的以及由此產生的無法達到的目標(但這一目標可以用來指引方向)與和善地接受無法迴避的不完美的手段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