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 · 第一章 人——狼還是羊?
這世上有很多人認為「人是羊」,另一些則認為「人是狼」。雙方各執一詞,有理有據。那些認為「人是羊」的,只需要擺出一個事實:人很容易受他人的擺布,去做一些甚至會傷及自身的事情;他們追隨將領征戰沙場,結果一無所獲,只在所到之處留下滿目瘡痍;任何荒誕的謬論只要足夠煽動又有權威撐腰,他們都會深信不疑——從神父和君王聲色俱厲的威脅恐嚇,到各種身份或明或暗之人想要說服他人時吐出的輕言軟語,都是如此。大多數人似乎都很容易聽信於人,像是半醒著的孩子,在任何足以讓他們動搖的威脅或甜言蜜語面前,心甘情願地放棄其自由意志。的確,那些內心有著堅定的信念、足以與普羅大眾意見相左的人,實屬例外現象,而非常規。這些與眾不同的人往往要在幾個世紀以後才會得到人們的尊崇景仰,而其中的大部分在其生活的年代裡遭受著世人的冷嘲熱諷。
正是基於「人是羊」這樣的設想,宗教裁判所的大審判官和獨裁者建立起他們的體系。更重要的是,「人是羊,因此需要領導者代其做決定」這種觀念本身常常還讓這些領導者發自肺腑地覺得:如果他們讓別人得償所願,如果他們是那種讓人從責任的枷鎖和自由的負累之中解脫出來的領導者,他們所履行的就是一項頗具道德意義的職責——即便是一場悲劇,也同樣如此。
然而,倘若大多數人真是羊,那為什麼人的生命與羊會如此不同?人的歷史由鮮血鑄就,那是暴力紛爭層出不窮的歷史,武力幾乎無一例外地被用來左右人的意志。是塔拉特·帕夏(1)以一己之力屠戮了幾百萬亞美尼亞人嗎?是希特勒以一己之力屠戮了幾百萬猶太人嗎?這些人不是憑一己之力,他們有成千上萬的爪牙為他們殘殺生命、對人施以酷刑,而且是自覺自愿、自得其樂地做著這些事。人對人的殘暴行徑,我們難道不是隨處可見?慘絕人寰的戰亂、謀殺強姦和恃強凌弱。遭辱受難的人們發出陣陣悲鳴,聽者常常是充耳不聞、心腸冷硬、不為所動。一樁樁事實擺在眼前,使思想家們(如霍布斯)得出這樣的結論:homo homini lupus(人與人互相為狼)。在他們的指引下,我們今天很多人認為,人性本惡;人天生具有毀滅性,他是個殺手,只有出於對更強大殺手的恐懼,他才會有所收斂,停止他最喜愛的殺人消遣。
然而,這兩種觀點都讓我們心存疑惑。或許我們自己就聽說過某些像希特勒那樣滅絕人性的殺人狂和施虐狂,他們有可能深藏不露,也可能形跡昭彰。這種事的確會發生,但那都是個別現象,而非常規。我們是不是該假定,你和我,還有大多數普通人,都是「披著羊皮的狼」:我們現在之所以沒有變得像野獸一樣兇殘,是因為存在諸多抑制因素;而一旦掙脫束縛,我們「真實的天性」便將暴露無遺。這種設想很難推翻,卻也難以令人信服。在人類的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殘暴地對待他人又不必顧慮任何打擊報復,這樣的情況多得數不清,可大多數人並不會這麼做。事實上,很多人在殘酷和暴虐行徑面前,往往會生出一種極端厭惡之感。
如此說來,眼前這令我們迷惑不解的兩難問題,究竟是否另有更合理的解釋?我們是不是該假定:答案其實簡單明了,那就是為數不多的狼和為數眾多的羊並肩共存?狼要殺戮,羊要追隨。因此,狼驅使羊去行兇,謀害絞殺他人;羊乖乖聽狼指揮,不是出於喜歡,而是因為他們想要追隨。即便是這種情形,殺人者也不得不編些故事出來,假稱其事業之崇高,假稱自己是自由受到威脅而奮起抵抗的人,假稱自己是為喪命於刺刀之下的孩子、慘遭蹂躪的婦女和尊嚴被踐踏之人報仇雪恥的義勇之士,從而驅使那為數眾多的羊像狼一樣作惡。這種說法聽上去合情合理,卻還是疑點甚多。這不就表示這世上存在兩類人,一種具有狼性,另一種具有羊性?況且,如果不是天性如此,羊又何以如此輕易地被說服而變得行事如狼,即便暴力在他們面前不曾被偽裝成一種神聖的職責,結果也是一樣?我們關於狼與羊的假設或許是經不起推敲的;又或者真實情況竟然是:狼代表著人性最基本的特質,只是比起大多數人表現出來的羊性,狼不過是顯得更加明目張胆?又或者,這種非此即彼的說法到頭來居然是錯誤的。或許人既為狼、又為羊——抑或既非狼、亦非羊?
對上述這些問題的回答,在各國蠢蠢欲動地妄圖利用最具毀滅性的武器一舉掃除其「敵對勢力」,即便自己也可能在這場大屠殺中滅絕淨盡都在所不惜的今天,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倘若我們聽信「人本質上傾向於毀滅」的說法,認為人類使用武力和暴力是根植於此的內心需求,那麼面對日益膨脹的野蠻行徑,我們抵禦的力量將會變得越來越弱。雖然相比之下有些人更具狼性,但既然大家都是狼,餘下的人又何必防狼拒狼、如臨大敵呢?
就其更廣泛和更普遍的意義而言,「人是狼?是羊?」這個問題只是西方神學和哲學思想中眾多基本議題之一的特殊表現形式,那就是:人本質上是邪惡墮落的還是良善可塑的?《舊約全書》並沒有選擇「人從根本上說是墮落的」這一立場。亞當和夏娃悖逆上帝的行為沒有被稱作「犯罪」,也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一悖逆使人墮落。恰恰相反,此次悖逆之舉為人類發展自我意識、為使其自身具備選擇的能力創造了條件;因而說到底,這第一次悖逆實際上是人類邁向自由的第一步。亞當和夏娃的這種做法似乎也在上帝的計劃之內,因為在先知看來,人類正因為遭到驅逐、遠離樂土,才得以創造他自己的歷史,發掘他身而為人的力量,並作為一個充分發展的獨立個體在人與自然之間達成一種全新的和諧關係。這種和諧不同於他先前獲得的和諧,那個時候他還沒有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先知們所崇尚的救世主之說毋庸置疑隱含著「人並非生性墮落」「無需上帝任何特殊的恩慈,人也能被拯救」的意味。然而它並沒有暗示,人類這種向善的潛能必將贏得最後的勝利。一個人如果作了惡,他會變本加厲。所以,法老的心「變得冷硬起來」,因為他作惡不斷;這副鐵石心腸到最後再也不會發生任何變化,也絕無可能悔改。《舊約全書》里列舉的惡人惡事起碼與善人善事一樣多,在作惡者名錄中,就連尊貴如大衛王這樣的人都不曾倖免。《舊約全書》的主張是:人兼具善惡兩種品性,他必須在善惡之間、祝福與詛咒之間、生命與死亡之間做出選擇。縱然是上帝,也沒有擅加干涉。上帝只是差遣他的使者,即先知,把行事準則傳達給世人以引導其躬行善事、明辨奸邪、警示不詳、訓誡不敬。可一切也就到此為止,之後便由人獨自面對向善還是行惡的「兩難之選」,而最終做的什麼決定,則完完全全是他自個兒的事。
但此後基督教在這方面的發揚卻是另一副面貌。在基督教會的發展過程中,亞當的悖逆是以罪惡論處的。事實上,這項罪嚴重到了敗壞其本性的程度,也順帶著敗壞了亞當所有後世子孫的本性。因此,僅憑自身的努力,人永遠無法剔除身上的墮落之根。只有上帝施以天恩,讓基督降臨人世並為人類而死,才能徹底根絕人的墮落,並救贖那些信奉基督的人。
然而,在基督教會內部,這套原罪論也絕非人人首肯、毫無反對之聲。貝拉基(2)抨擊過,然而落敗了。文藝復興時期教會中的人文主義者雖然無法像許多異教徒所做的那樣直接抨擊或全盤否定,卻也傾向於弱化其影響力。對「人與生俱來的惡與墮落」這個問題,如果非要指出各派主張之間有什麼不同,可以說,路德(3)所持的觀點只是更加激進。與此相對照的是,文藝復興及其之後的啟蒙運動時期思想家們,則在截然相反的方向邁出了非常極端的一步。後者宣稱,人性中所有的惡只不過是特定環境導致的結果,因此人其實並不需要做什麼選擇。就此,他們認為,只要我們改變誘發罪惡的外在環境,人最初始的善幾乎就會自發地湧現。這種觀點也影響了馬克思及其繼承者。「人性本善」這一信念其實是人產生了新的自信的結果,這種自信乃得益於自文藝復興時期以來人類社會在政治經濟領域取得的巨大進步。與之正好相反的是,對「人具有作惡傾向」這一傳統觀念的強調,在西方世界道德淪喪之下再度抬頭。這種道德淪喪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貫穿了希特勒等人的所作所為,歷經考文垂大轟炸和廣島原子彈事件,再延續至如今各國預謀發動的殃及全人類的毀滅性戰爭。性惡觀引起了人們的新一輪重視,這是一劑有益人類健康的解毒劑,它使我們不再低估人性之惡與生俱來的內在潛能。只不過遺憾的是,有時由於理解錯誤,甚至有人歪曲其義,對人性惡的低估太常被用來奚落那些仍未對人類喪失信念的人們。
有些人的觀點常常遭到誤讀,被認為是低估了人性惡的潛能;作為這些人中的一員,我想強調的是,這種過於感性的樂觀主義並不是我思及此事時的心態。對任何有著長期臨床經驗的精神分析學家來說,若要他輕視人所具有的各種毀滅性力量,那當真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在重度患者身上,他能親見這些力量如何發揮效力,他也能親身體驗到在遏制它們或者引領它們往有益的方向發展時所面臨的巨大困難。任何親眼見證過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邪惡之力和毀滅之力大爆發的人,若要他對人類所具有的毀滅性力量及其猛烈程度視而不見,那同樣相當困難。然而,我們還存在著這樣一種危險:那就是,籠罩著今人——包括知識分子和普通民眾在內——的那種無力感有增無減,它或許會引導眾人接受一個有關墮落和原罪的新版本;當人們認為「戰爭無可避免,因為它是人的本性中具有的毀滅性所導致的結果」時,此新版本便為這種失敗主義觀提供了依據,使之變得合情入理。這種觀點有時頗以其極致的現實主義導向為榮,但它在兩個方面卻是不切實際的:其一,人類的各種毀滅行為來勢兇猛,但這絕不意味著不可戰勝,甚至也不意味著其占據了主導地位;其二,這種觀點的謬誤之處還在於它有個錯誤的前提,那就是戰爭主要是心理力量產生的結果。事實上,在理解社會政治現象時,我們幾乎沒有必要對這個謬誤深思細想。戰爭是政界、軍界和商界領袖們決定發動戰爭的結果,這些人圖謀的是勢力範圍、自然資源和貿易優勢,或者為了抵禦真真假假的妨礙國家安全的外敵威脅,又或者為了壯大其個人威望和榮耀。這些人與普通人並無分別:自私自利,幾乎不可能為了他人而放棄一己之利。可他們既不殘忍,也不邪惡。比起損人害人,這樣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很可能是樂於行善的。可當其登上權力巔峰,足以號令百萬之師,掌控著最具毀滅性的武器時,他們卻可能帶來巨大的災禍。平民生活中的他們可能會摧毀某個與之競爭的對手,而在我們有著強大獨立主權國家的世界中(「獨立主權」意即不受制於任何試圖約束該主權國家行為之道德法則),他們則可能毀滅整個人類。人類面臨的主要危險,不是窮凶極惡的人,也不是施虐狂,而是尋常人掌握著非同尋常的權力。正如一個人需要武器才能克敵制勝,他同樣也需要強烈的情感,如仇恨、義憤、毀滅衝動和恐懼,才能驅使成百上千萬的人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奔赴戰場成為劊子手。這些激情是發動戰爭的必要條件,它們不是原因,一如槍炮本身也不是戰爭爆發的原因。很多人注意到這一點,並且認為這是核戰爭與傳統戰爭的不同之處。那個摁下核導彈發射按鈕、可能就此斷送成千上萬條性命的人,他幾乎體會不到一個端著刺刀或機槍的士兵結束一條鮮活生命時內心湧現的那種殺人的感受。然而,即便發射核導彈武器僅僅只是忠誠地執行上級命令,也還有這樣一個問題:為了使這種行為成為可能,人的性格深處若不是具有毀滅性,是否定然存在一種對生命的極度冷漠?
我將在下文區分三類現象,在我看來,這三類現象構成了人最暴虐、危險的傾向形式的基礎,它們是:對死亡的愛、惡性自戀以及共生亂倫固著(symbiotic-incestuous fixation)。這三種傾向合體之時,即形成「衰退綜合徵」,它使人為了毀滅而毀滅,為了仇恨而仇恨。與「衰退綜合徵」截然相反的,是我將予以描述的「成長綜合徵」,它由對生命的愛(對立於對死亡的熱愛)、對人類的愛(對立於自戀)以及獨立性(對立於共生亂倫固著)組成。這兩類綜合徵只在少數人身上得到充分發展。但無可否認的是,每個人都朝著他已經選定的方向發展:向生或向死,向善或向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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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拉特·帕夏(Talaat Pacha,1874—1921),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奧斯曼帝國的三個實際領袖之一。他通過兩項措施發起亞美尼亞種族滅絕活動:其一是1915年4月24日在君士坦丁堡大規模逮捕亞美尼亞知識分子,其二是1915年5月30日頒布呼籲大規模驅逐亞美尼亞人的《特西爾法律》。——譯者
(2)貝拉基(Pelagius,360—420),基督教修道士兼神學家,居於羅馬、迦太基及巴勒斯坦等處。他極力反對奧古斯丁派「人類完全墮落」之教義,提倡一種異端的自由意志教義,否認原罪,謂上帝恩典非人所不配得之恩賜,亦非得救所必須。——譯者
(3)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年11月10日—1546年2月18日),十六世紀歐洲宗教改革倡導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創始人。他認為人性本惡,並反對自由意志,堅信人在墮落之後,其自由意志不斷地主動犯罪,只有在順服上帝時才有行善的能力。——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