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誌譯註 · 材能第五

本篇導讀 《人物誌》全書,上卷側重理論研究,旨在為人才的辨析及任免建立理論基礎,所以,基於它的學術背景,先從形而上角度,大談元一、陰陽、五行等哲學概念,繼而落實在經驗領域,分析偏才各種偏頗的方式,由此而初步為不同人才(實質是只涉及偏才)定其分位,配置崗位,最後,再把人才設定在辯論環境中,通過觀察其互動時所展現的能力、心態、才情等,以判斷其高低。 中卷以此為基,由理論研究過渡到應用研究,即用更多的篇幅,來探討及分析職場上人才的表現,因此會有考察他們在一任一免時心理質素變化的「利害」篇,人才之間互相觀察與評鑑的「接識」篇,就人才各有特色的行事風格來品第人物的「八觀」篇,以及徹頭徹尾的個案研究的「英雄」篇。 這份名單就已把中卷里五篇的後四篇囊括在內,那麼,中卷的首篇,亦即刻下此篇呢? 本章既緊貼上卷又下開中卷,因此肩負了由理論研究到應用研究過渡的重任,所以上承上卷對人才與崗位的討論,但又必須為此進一步尋找理論支持,於是本章前部分便著手處理人才與其能力之間的關係,所謂「能出於才」、「才不同量,能各有異」,表達的就是才為源為本、能為流為末的觀點,本章名為「材能」篇,其義在此。否則,若無此篇的過渡,關係確立不清,便很難在理論上說明為什麼要以某類某類的原則,來把人才與崗位配合起來。 劉劭基於其「先天人才決定論」,斷言人的能力是建基於其才分,而才分則由天賦決定,後天的努力如教育等,不會增之一分或減之一分。准此,當一個人的才分被準確鑑定之後,就可委以適當的崗位,以使能方者方,能圓者圓,人盡其才,各任其能。上卷四章對人才既已有初步的分析,本章便承其餘緒,指出哪個崗位需要哪種能力,而哪種能力需要哪種才分,文中所謂「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本章提出八種能力,以對應八個崗位,又描述每個崗位的特定功能,同樣可以以表列之: 此處所列崗位有分中央官員及地方首長,是與首句提出的疑問有關。當時似乎有一流行觀點,此觀點可分析成兩部分: (1) 才能有分大小; (2)「能大而不能小」。 即是說,人物是依才能的大小而分,並且具大才的人,既能任職於高位(或中央),又能任職於低位(或地方)。相反,只具小才者,恐怕只永遠屬低級幹部之流。請注意,此處的「人物」,依全章上下文判斷,應僅指「偏才」,而非「通才」,兩者確是有高下之分的。 正如我在全書導讀已指出,對於劉劭而言,人是不應以有才無才而分,要分,就要看其才能的特質,而不是有與無之別。一個人若「才位」相配,則如魚得水,表現卓然有成,否則不提也罷。同一道理,本章的立場認為人才無大小之差,各有優勢,只有崗位與他的性格才能特質等等相匹配與否的問題,文中「才能既殊,任政亦異」說的就是此意。就有如文中所用之喻,牛鼎雖能既烹牛又烹雞,但卻有是否物盡其用的問題。於物,說的是「物盡其用」;於人,就是「人盡其才」了。所謂「盡」,其實與我在前面第四章「材理」篇首段的「賞析」里所提到的「工具理性」,是一脈相承的。 本章後段,由人臣之能跳躍至人君之能,雖略覺突兀,台灣學者杜保瑞甚至認為「思想有點亂跳,不是所論不合理,而是主題跳躍」,不無道理。然則,所論「不是……不合理」之處何在?本章大部分篇幅,花在討論才能與職位的匹配上,背後的理念其實仍是強調偏才之「偏」,亦即是全書的焦點所在。但這並不意味著不可提及「通才」 (事實上,全書多次提及兼才、通才),此處所謂「跳」,目的似乎有三:一則藉以突顯偏才之偏,以為警誡。其次亦可藉以高懸理想,使人努力以赴,雖說劉劭本身的天賦決定論限制了偏才可轉化為通才,但理想之高懸,正可鞭策偏才,使其既不會自傲,復可使偏才在其領域內盡善盡美。若從全書結構看,還有第三目的,就是下開「英雄」篇,亦即對人君者的個案研究。 或曰[1]:﹃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2]。﹄愚以為此非名也[3]。夫能之為言,已定之稱。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之人,宜為郡國[4],使下得施其功[5],而總成其事。急小之人[6],宜理百里[7],使事辦於己。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8]。以實理寬急論辯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 [1] 或:有的人。 [2] 函:包含,容納。 [3] 名:形容。《論語·泰伯》:「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朱熹《集注》:「言物之高大,莫有過於天者,而獨堯之德能與之准。故其德之廣遠,亦如天之不可以言語形容也。」 [4] 為:治理。郡國:郡與國,二者是同級地方行政單位。秦行郡縣制度,漢承秦制,同時又分封同姓諸國。國分封諸王、侯,封王之國稱王國,封侯之國稱侯國。南北朝仍沿郡、國並置之制,至隋始廢國存郡。此處郡國指郡級行政單位。 [5] 使下得施其功:使用下屬讓他們發揮才幹。 [6] 急小之人:性情急躁氣度狹小的人。 [7] 百里:指一縣。 [8] 異體之大小:物體大小的差異。 譯文 有人說:「人才能任高級職務不能任低級職務,就像煮牛的鼎不能用來烹雞一樣。」我認為這個形容是不對的。才能成為一個詞,已經形成了一個專門的術語。怎麼能有可以擔任高級職務的人才不能擔任低級職務呢?凡是人們所說的能擔任高級職務不能擔任低級職務,是從性情有寬緩有急狹的意義上說的。性情有寬緩有急狹,所以其任職應該有高有低。寬緩的人,適合於治理郡國,這樣的人能夠使用下屬讓他們發揮才幹,而自己總攬全局完成郡國長官的職責。性情急躁氣度狹小的人,適合於治理一個縣,使各種事物都由自己親自完成。然而一個郡和一個縣,只是區域的大小不同而已。從實際治理與性情寬急關係的角度去論說,則應當說適宜治理地方大小的差別,不應當說能治理大地方不能治理小地方。至於雞和牛的關係,也是物體大小的區別,所以鼎也應該有大有小。如果鼎能夠用來煮牛,那麼難道不能用來煮雞嗎?所以能夠治理大郡的人,也能夠治理小郡。因此也可以推而論之,人才各有其適宜擔當的職位,不能只用大小高低去概括。 賞析與點評 在本章首節中,劉劭提出了一個關於人才等次的論證,就此論證而言,我們可以問三個問題: (1)此論證關於什麼? (2)為什麼要提出此論證? (3)此論證是否有效? 第一個問題,即「此論證關於什麼」,從上下文來看,劉劭明顯是要駁斥「能幹大事則不能幹小事」的觀點,「不能」的意思不算清楚,劉劭亦沒有明確界定。從上下文推斷,「不能」似乎是指管理事務的匱乏,亦即缺少了管理事務的能力的意思。此類「事務」與「大事」「小事」相關,從下文談郡與縣的對比來看,「大事」「小事」應指管理一郡之事與管理一縣之事。郡與縣俱是地方政府,分別只是層級的不同。但細觀下文,將能力與職位匹配時,所匹配的有中央官職,有地方官職,因此,所謂的郡與縣,毋寧應指中央與地方的差別。所以「能幹大事」應指能夠管理中央事務,引申為能夠管理中央事務的能力;同理,「能幹小事」應指能夠管理地方事務,引申為能夠管理地方事務的能力。 第二個問題,即「為什麼要提出此論證」,答案不難看出,因為「能幹大事則不能幹小事」的觀點與本書一貫的主張相衝突。與劉劭同時的人中,有人認為能夠管理中央事務的能力,不能用在管理地方事務。此觀點背後預設了人才「在本質上」以高低而分,而忽略了人才的潛質要待有恰當的職位與之相配才得以實現的觀點,亦即「在本質上」,人才的鑑別不以高低為準則,而是以「才-位」相配為繩墨,文中「人材各有所宜」就是指此。因此,劉劭為要突顯他本身對「人才」與「人才的任免」不同於俗的洞見,所以必須對該觀點提出批判。 至於論證是否有效,從嚴格的邏輯意義上來說,劉劭的推論的確出現「概念混淆」的謬誤,今人不必為古人諱,但亦不應輕易誣之。古人的論述,甚少具嚴格的論證意識,這並不是當時學術界的共同要求。所以今人看古人,重點不在驗證其推論是否有效,而當在於聆聽其陳述,仔細衡斷其啟發性,吸取其理論的養分,以滋育眼下要解決的問題。 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1];有立法使人從之之能;有消息辨護之能[2];有德教師人之能[3];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4];有司察糾摘之能[5];有權奇之能[6];有威猛之能。 [1] 自任:自我修養潔身自好。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修己潔身,總御百官。」 [2] 消息:變化。此指在變化中周旋自如。辨護:治理修護。此指用智謀權術治理修護政事及制度。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智意辨護,周旋得節。」 [3] 師人:讓人效法。 [4] 行事:出使之事。使人:使節。譴讓:譴責,責備。 [5] 司察:督察。劉昺註:「督察是非,無不區別。」糾摘:檢舉揭發。 [6] 權奇:用奇謀妙計建立功業。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務以奇計,成事立功。」 譯文 人才各有不同,才能也各有其異。有的人才有自我修養潔身自好的才能;有的人才有建立法律制度使人服從的才能;有的人才有在變化中周旋自如,用智謀權術治理修護政事的才能;有的人才有以德教人讓人效法的才能;有的人才有充任使節對別國進行譴責的才能;有的人才有督察是非檢舉揭發的才能;有的人才有用奇謀妙計建功立業的才能;有的人才有勇猛剛毅震懾敵國的才能。 賞析與點評 此節內容直接,重點在指出人物的才質不同,其能力就會有相應的差別。又反映了作者關於天賦的「先天決定論」,亦即人物的能力形態先天地由他的天賦才質所決定。 「自任之能」的人,由於屬先知先覺,不待指派而後工作的人,所以得以名列首位。 「立法之人」次之,可見劉劭心中制度規範對大至一國,小至一機構都十分重要。 「有消息辨護之能」的人,負責信息的發布,在工作環境中亦至關緊要。 「有德教師人之能」的人,在道德信用的領域裡,為一眾同工起示範作用,使一國或一個機構能取信於人。 「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的人,做的是調解衝突之事,可以說是工作環境裡的潤滑劑。 不過,即使有前兩者在,樹大有枯枝,一個組織始終有人會犯錯,此時「有司察糾摘之能」的人就可大派用場。 國家的建立,或一個機構之所以組成,其實是要為相關的群眾解決共同面對的問題。因此,「有權奇之能」的人就正是可貴的人才,不可或缺。 最後,「有威猛之能」的人之於一個國家,其重要性不必待言,若放之於非國家形態的組織里,例如公司、機構等,其角色類似於走在市場前線的推銷員,在其他芸芸的競爭對手中,使所屬公司脫穎而出,其功在此。 夫能出於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任,為國則矯直之政[1]。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2]。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為國則公正之政。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為國則變化之政。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冢宰之佐,為國則諧合之政[3]。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佐,為國則督責之政。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為國則藝事之政[4]。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為國則刻削之政[5]。威猛之能,豪傑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將帥之任,為國則嚴厲之政。 [1] 矯直:矯正彎曲使之變直。此指矯正邪僻,使歸正直。 [2] 治家:本書「流業第三」中有「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的句子。這裡的「治家」,也有「司寇之任」。可見這裡的「治家」應為「法家」。 [3] 諧合:和諧,和睦。 [4] 藝事:技藝。《尚書·胤征》:「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孔安國傳:「百工各執其所治技藝以諫。」 [5] 刻削:苛刻嚴酷。 譯文 人的能力出自於才智,才智又有大小的不同。人的才能既然有大小的不同,其所承擔的國家的政事也有所差異。所以具備修身自好能力的人,是清節家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冢宰,治理國家則實行矯正邪僻提倡正直的政治。具有建立法律制度使人遵守法律能力的人,是法家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司寇,治理國家則會實行公正無私的政治。具有謀劃奇計妙策能力的人,是術家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三孤,治理國家則會實行靈活順勢的政治。具有通曉人情事理才能的人,是智意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冢宰的副手,治理國家則會實行和諧融洽的政治。具有使節才能的人,是譴讓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司寇的副手,治理國家則會實行督察問責的政治。具有奇思妙想能力的人,是伎倆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司空,治理國家則會實行推崇技藝的政治。具有監察檢舉能力的人,是臧否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師氏副手,治理國家則會實行苛刻嚴酷的政治。具備威武勇猛能力的人,是豪傑之才。所以他在朝廷,則會擔任將帥,治理國家則會實行嚴肅厲害的政治。 賞析與點評 承上節,本節進一步以「才-位」的配對來發揮他的「先天決定論」,所以他說「能力」雖然出自「才分」,但兩者相同處,都是由先天決定。既然不同人物先天地被賦予了不同才分,而才分又主宰了他們的能力,因此基於量才授官的原則,各人該有不同的職位崗位,不得逾越。 值得注意的是,劉劭根據他的觀察,認為相同的人才,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表現呈現一系統性的差別,原因下一節分析。 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長於辦一官,而短於為一國。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1]。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2]。又國有俗化[3],民有劇易[4],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王化之政宜於統大,以之治小,則迂[5]。辨護之政宜於治煩[6],以之治易[7],則無易。策術之政宜於治難,以之治平,則無奇。矯抗之政[8],宜於治侈,以之治弊[9],則殘[10]。諧和之政宜於治新,以之治舊,則虛[11]。公刻之政宜於糾奸,以之治邊,則失眾。威猛之政宜於討亂,以之治善,則暴[12]。伎倆之政宜於治富,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13]。故量能授官[14],不可不審也[15]。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於國體之人,能言能行,故為眾材之雋也。 [1] 以一味協五味:官員各司其職,合力獲得治國成就。劉昺解釋這句話時說:「鹽人調鹽,醋人調醋,則五味成矣。譬梓里治材,土官治牆,則廈屋成。」 [2] 以無味和五味:國君用具有普遍意義的方法,調動百官的能動性。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水以無味,故五味得其和。猶君體平淡,則百官施其用。」 [3] 俗化:習俗教化。 [4] 劇易:激烈平和。 [5] 迂:不合時宜,不切實際。 [6] 煩:煩亂。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事皆辨護,煩亂乃理。」 [7] 易:安定,平安。 [8] 矯抗:與眾違異,以示高尚。三國魏嵇康《卜疑集》:「尊嚴其容,高自矯抗。」 [9] 弊:弊病。此指民俗之弊。 [10] 殘:此指百姓受到殘害。 [11] 虛:虛假不實。 [12] 暴:此指暴政殘害百姓。 [13] 勞而下困:徒勞無功使百姓困苦不堪。 [14] 量能授官:根據才能授予官位。 [15] 審:慎重。 譯文 大凡偏才的人,全都是只有一種特長。所以偏才在一個具體職位上能夠發揮其長處,而放在治理國家的重任上則會顯出其短處。為什麼這樣說呢?偏才在一個具體職位上,會和其他的人合力獲得治國的成就。而治理國家的重任,則要求用具有普遍意義的方法調動百官的能動性。再有,一個國家中有習俗影響和教育感化的不同,有百姓激烈和平和的不同,而人才有各種能力的不同,所以用他們執政就會有得有失。所以實行用王道教化政治的人適合統理國家大政,用他們治理小事,就是不合時宜,不切實際。實行用智謀權術治理修護政治的人適合治理紛亂,讓他們治理安定局面,則會失去安定。實行權術謀略政治的人適合治理危難局面,讓他們治理常態局面,則不會出現奇蹟。實行與眾不同政治的人適合治理奢侈,讓他們治理民俗的弊端,則會使百姓受到摧殘。實行諧和政治的人適合治理新創立的局面,讓他們治理舊局面,則會造成虛假不實。實行公正苛刻政治的人適合糾察奸佞狡詐,讓他們治理邊境地區,就會造成百姓逃亡。實行威懾剛猛政治的人適合討伐叛亂,讓他們治理善良的百姓,就會對百姓殘暴不仁。實行推崇技藝政治的人適合治理富足的地區,讓他們治理貧瘠的地區,則會徒勞無功使百姓困苦不堪。所以應當根據才能授官,對此不可不謹慎行事。具有以上種種才能的人,都是偏才。有的人能說不能做,有的人能做不能說。至於兼備多種才能的國家棟樑之才,能言能行,所以是眾多人才中的傑出人物。 賞析與點評 上節提到,人才在中央任職與在地方擔當行政首長,在能力表現上呈現系統性的差別。究其原因,或者說歸根到底,就是因為本章所論以致全書所談的人物都是偏才之故。但籠統地歸之於「偏」,未免有失精準,所以劉劭在此節作了較仔細的分析。概言之,他提出了偏才往往要面對兩個先天的困局,這使得他們在不同層次的工作崗位中總會有所偏失,並且其偏失總會以一特定形態出現,這也就是我以「系統性」三字來概括其分析的用意。 偏才的第一個先天困局在於他必須與人協調合作,才能完成事務。偏才之所以為「偏」,就是因為他欠缺周全的能力,這其實就是偏才非通才的最佳註腳。既然不「通」,而人類世界又變動不居,他以一偏之能,何以能解決全局之難?因此,在中央政府只任一職,不管或高或低,他只須謹守崗位並與人協調便成,其他事務自有他人去辦。但一旦成為地方長官,情況就大大不同。難題與地方的大小是沒有關係的,其規模可能有別,但難題之所以為難題,在於其結構,而不在規模。所以若要一個偏才總覽全局,那就好比要一個望遠鏡一口氣地呈現全幅景觀出來,三個字:「不可能」。 第二個先天困局與任何人類社會都出現的一個特質有關,所說的就是「多元性」。依定義,人類社會必定由超過一個成員組成。不錯,在社會科學(包括經濟學)的論述中,常見有魯賓孫式的社會,亦即只由一名成員構成的社會。但這種說法是一種方法論上的操作(methodological operation),用定義方式規約了(stipulate)「社會」此一概念,從而使得某種討論得以進行。但現實中,社會永遠由一大群人組成,而人的利益與興趣,各如其面,無一相同,這就使社會註定成為多元。要一個只會在自己專業里取得滿分的偏才,處理由無限多的專門所組成的社會並由之而生的多元問題,也是三個字:「不可能」。 本節用了不少例子說明上述道理,如實行威懾剛猛政治的人適合討伐叛亂,若在中央政府只肩負此職,他必綽綽有餘。但若任命他到地方政府里總理善良的百姓,就會對百姓殘暴不仁。劉劭所舉例子很多,不過其核心主張,來來去去就是我所指出的兩個先天困局。 人君之能[1],異於此。故臣以自任為能[2],君以能用人為能。臣以能言為能[3],君以能聽為能[4]。臣以能行為能[5],君以能賞罰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眾材也[6]。 [1] 人君之能:指任用群才的君主,懷有不偏不倚的中庸平淡之心,發揮各種人才的能力。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平淡無為,以任眾能。」 [2] 自任:用自己的能力去建功立業,取得官爵。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竭力致功,以取爵位。」 [3] 臣以能言為能:臣子以能介紹自己的才能為長處。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各言其能,而受其官。」 [4] 君以能聽為能:君主以能聽臣下之言觀臣下之行為長處。劉昺在解釋這句話時說:「聽言觀行,而授其官。」 [5] 臣以能行為能:臣子以能實踐自己所說為長處。 [6] 君:統轄,主宰。 譯文 君主的能力,與上述所說不同。所以臣子以用自己的能力去建功立業為長處,君主以任用賢才發揮他們的能力為長處。臣子以能介紹自己的才能為長處,君主以能聽臣下之言觀臣下之行為長處。臣子以能實踐自己所說為長處,君主以能對人才功過進行賞罰為長處。臣子與君主的長處不同,所以君主能統轄駕馭眾多的人才。 賞析與點評 我在本篇導讀里,提到有學者認為本節與全文稍有脫節,亦即由對偏才的「才-位」匹配問題,跳到君臣之別,略見突兀。我大抵同意,但其實也不盡然。劉劭既然在以上四節,分析了偏才以其偏而能成就其功業,但成也其偏、敗也其偏,偏才先天地註定了有其系統性的失誤,而此失誤正因為其有所偏頗,那麼,劉劭在全章結尾時,以君之周全對比以至突顯偏才之偏,也算順理成章。簡單而言,君臣之別在於前者具大局意識,後者則只在經營方寸間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