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 · 第二章 人類和次於人的動物的關係

·On the Relations of Man to the Lower Animals· 善於思考的人們,一旦從傳統偏見的盲目影響中解脫出來,他們不僅會在人類的低等祖先中找到人類偉大能力的最好證據,而且還會從人類過去漫長的進化過程中,找到人類對達到更壯麗未來這一信心的合理依據。 赫胥黎在讀過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後寫信給達爾文,說自從讀過貝爾的著作後,他再也沒有讀到過這樣一部給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作品了。從此,赫胥黎成為達爾文進化論的傳播者及鬥士,並積極從結構解剖學上證明達爾文的萬物共祖理論。 多數人認為人和猿的差別要比白天和黑夜之間的差別還要大。但事實上,如果我們把歐洲的英雄們和棲居於好望角的霍屯督人(Hottentottos)進行對比的話,出乎意料的是,這兩種人竟然都是起源於同一祖先。如果我們又把高貴的王室公主和那些在山野里風餐露宿的人們進行對比的話,令人難以想像的是,這兩種人也是同屬一個人種。 ——摘自林奈刊於瑞典科學院論文集中關於「人形動物」(Anthropomorphia)的文章。 有關人類的論題要比任何其他問題更具有深刻的意義。因為它既涉及人類在自然界所處的地位,也涉及人類和宇宙萬物之間的關係:諸如人類的種族是從哪裡來的?人類征服自然和自然制約人類的範圍究竟有多大?人類要達到的最終目標又是什麼?所有這些問題反覆不斷地呈現在我們面前,從而引起生活在這一世界上的人們極大的興趣。我們中的大多數人在尋求這些謎團答案的過程中,一旦遇到困難和危險就表現得畏縮不前,要麼完全刻意地迴避這些間題,要麼就在榮譽和傳統地位的束縛下使自己的研究精神窒息。但是,在每一個時代,總會出現一位或兩位具有堅持不懈精神的志士,他在各個方面都是一個創造性的天才。而這種天才,只能建築在可靠的基礎上;或許他們僅僅受到懷疑主義的困擾,但他們不願重踏前人和同代人走過的陳腐和現成的道路,而是義無反顧地披荊斬棘並排除各種障礙,邁開大步,走自己開拓的道路。懷疑論者最後或者通往虛無主義,從而斷言問題都是不可解的;或者通往無神論,否定事物間存在有序的進展和規律模式,於是,天才人物所提出的解決方案或者被納入神學或哲學體系中,或者以文過其實的音樂語言來裝飾,以一個時代的詩化形式出現。 對上述重大問題的每一個答案,如果不是被本人,也必將被他們的繼承者所維護,並加以完善和終結,從而在1個世紀或者20個世紀內,始終保持崇高的權威並得到高度尊重。但是,時間最終必將證明,每一個答案只是接近真理而已,也就是說,這些答案之所以能得到默認,主要是由於那些繼承者、盲從者的無知,但當後人用更豐富的知識對前人的觀點加以驗證時,他們就會完全拋棄這些答案。 從前曾流行過一個比喻,把人的一生和毛蟲變為蝴蝶的變態過程進行對比。但是,假如我們不用人的一生,而改用種族的智力發展來加以對比,可能會更加恰當和新穎。歷史告訴我們,人類的心智,通過知識的不斷增長而豐富,每經過一個增長周期,就會衝破原有理論的局限,從而以一種嶄新的面貌出現。正如幼蟲在其發育的過程中,蛻去過於狹窄的皮殼、換上另一過渡的皮殼。的確,人類的成蟲期似乎長得驚人,但每蛻一次皮就前進一步,迄今為止像這種蛻皮已經蛻過不知多少次了。 自文藝復興以來,歐洲人借著這一東風,大大推進知識的範圍,而這種知識最初正是始於希臘哲學家。但在後希臘時代的一段長時期內,知識的進展卻處於停滯階段,或者這個時期最多只能說是知識轉換期。人類幼蟲一直在積極主動地攝取著營養,並相應地進行蛻皮的過程。在16世紀曾發生過一次頗具規模的蛻皮,另一次則發生在18世紀末期。然而,在過去50年,自然科學的各個領域所取得的巨大進展,為我們提供了如此豐富的精神食糧,大大地激勵人們進入一個新角色,使我們感到新的一次蛻皮似乎已迫在眉睫。但是,這一過程通常都伴隨著許多痛苦、身體虛弱以及一些疾病;或許還可能引發嚴重的騷亂。因此每一位好公民必須意識到,要主動參與促進蛻皮的過程,即使他只擁有一把解剖刀,也應當以最大的努力來加速皮殼的開裂。 為了履行這一義務,就是我要把這些論文加以發表的理由。因為必須承認的是,了解人類在動物界的地位,是正確理解人類和宇宙之間關係必不可少的起碼知識。這就涉及前面提到並且對其歷史已作了概述的一種奇異動物,[1]以及這一動物與人類之間的密切親緣關係。 這種研究的重要性顯而易見。即便是最為粗心的人們,只要與這些同人類有幾分相像的動物面對面,都難免會感到震驚。震驚的理由,不在於他對這種看上去像是漫畫中丑角的動物的厭惡,而是因為突然之間有所感悟。這就是說,長期以來圍繞人類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以及他與低等生命的關係而形成的受人尊重的理論,原來不可懷疑,因為它們強烈地植根於偏見之中。對於那些不願思索的人們來說,他還是疑惑不解,但對於那些熟悉近代解剖學和生理學知識的人們來說,這就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問題,由此帶來的後果意義深遠。 現在,我打算對這一論題作一扼要的介紹,並以一種通俗的形式,讓那些就算是缺少解剖學專門知識的人都能了解有關人類和獸類世界的性質,以及它們之間的聯繫程度,還要讓他們了解得出這些結論所依據的主要事實。然後,我將指出,根據我的判斷,從那些事實得出的直接結論是正確無誤的。最後,我將集中討論已被採納的人類起源假說。 首先,我想提醒讀者注意,那些公眾心目中的專業教師所忽視的一些事實,其實是容易證明的,而且已經得到了科學工作者的普遍認可。我認為,既然這些事實具有如此重大的意義,只要對這些事實充分加以思考,一個人就不會對生物學上一些意外發現感到吃驚。我提到的那些事實已經通過發育學的研究得到了闡明。 每一種生物在最初階段的形態和最終成長後的形態有所不同,而且前者相對簡單。這一現象即使並非是普遍的真理,但也是一個廣泛存在的事實。 橡膠樹遠比包含在橡籽里的幼體要複雜得多;毛蟲比卵更加複雜,而蝴蝶又比毛蟲更複雜。每一種生物,從幼年期,通過一系列的變化,進入成年期,整個過程就稱為「發育」(Development)。在高等動物中,這種變化是極其複雜的。但在最近半個世紀內,通過馮·貝爾(Von Baer)、拉特克(Rathke)、賴歇特(Reichert)、比肖夫(Bischof)和雷馬克(Remak)等學者的努力工作,幾乎完全弄清楚了「發育」的過程。以狗為例,胚胎學家現在已完全了解狗所顯示的一系列發育階段,就像小學生熟悉蠶蛾變形階段那樣。我認為仔細考查狗的發育性質和順序,把它作為一般高等動物發育的實例是有益的。 狗像其他動物一樣,保存了最低等動物的特徵(進一步的研究可能會否定這一觀點),即生命的最初存在形式是一隻卵;作為一隻卵,它與雞蛋完全一樣,但不像一般鳥卵那樣積累了豐富的營養物質。狗卵特別小,也不能供人食用,而且也沒有卵殼,卵殼不但對在母體內發育的動物沒有用處,還會隔斷胎兒所需養料來源的通道,哺乳動物微小的卵內並不包含它們所需的養料。 實際上,狗卵是一個小的球狀體泡囊(球囊)(spheroidal bag)(圖12),它是由一層透明的,稱為卵黃膜(vitelline membrane)的薄膜構成,其直徑大小約英寸到英寸。卵內包含有黏性營養物——「卵黃」(yelk),在「卵黃」內又包含了第二個更加精緻的稱為「胚泡」(germinal vesicle)的球囊(a)。最後在「胚泡」內還有一個更堅固的球狀體,稱之為「胚核仁」或「胚斑」(germinal spot)(b)。 卵或「卵細胞」(Ovum)最初是在一個腺體內形成的,在那段長長的妊娠過程中,卵先是在適當時機被排出並進入到一個富有生命力的腔室內,它為卵提供保護和生存環境(living chamber)。這一微小和表面看來無足輕重的活性顆粒在具備了必要的條件後,通過一種新穎且神奇的活動,變得生氣勃勃。此時,胚泡和胚核仁就再也難於辨認(它們的確切命運是胚胎學中尚未解決的難題之一),但卵黃周圍變得犬牙交錯,猶如被一把無形的小刀切割過那樣,接著,卵黃就分裂成兩個半圓球(圖12C)。 圖12 A.狗的卵,隨著卵黃膜的破裂而放出卵黃,胚泡(a)及其內含的胚核仁(b)。B、C、D、E、F表示正文中提到的卵黃的連續變化(依據比肖夫) 通過各種不同平面的反覆分裂過程,這些半圓球再次分裂,以致分成四個部分(圖12D)。然後又以同樣的方式分裂和再分裂,一直到最後整個卵黃變成無數的顆粒,其中的每一個顆粒都由一個卵黃質的微小球狀體組成,其內部包含了所謂「細胞核」(nucleus)(圖12F)這樣一個中央顆粒。大自然在這一過程中所取得的成果,與一個造磚廠技師所做的工作非常相似。她把未加工的卵黃中的原生質分裂為規則成型、形狀大致相同的磚塊,以便用來搭建生命大廈的任何部分。 接著,以這種形式形成的、被稱為「細胞」的有機磚塊,呈現出有序的排列,進而轉變為具有兩層壁的中空球體。然後,球體的一側變厚,在加厚區域的中央,很快出現一條筆直的淺溝(圖13A),這一淺溝標誌著即將建成的生命大廈的中軸線。換句話說,它標誌著未來狗軀體的中軸位置。鄰接溝兩側的物質繼而隆起形成褶皺,這就是長腔側壁的雛形器官(rudiment),最終將容納脊椎中的骨髓和大腦,在腔的底壁出現一條稱為「脊索」(notochord)的實心細胞索。這個閉合腔的一端膨脹成為頭部(圖13B),另一端保持狹窄,最後便形成尾部;軀體的側壁是溝壁下垂部分形成的;不久便從側壁長出小芽,這小芽逐漸形成為四肢形態。觀察這一步一步形成的過程,令人很容易聯想起用黏土塑造雕像的情況。最初就好像將每一部分和每個器官大致捏成粗略的輪廓,然後經過精細的塑造,直到最後才顯出它的最終特徵。 圖13 A.最早期的狗胚;B.較晚期的狗胚,已發育成頭、尾、脊柱的基礎;C.連著卵黃囊、尿囊和被羊膜包裹的胎兒。 因此,通過這些過程,狗的胎兒終於呈現出如圖13C那樣的形態。在這種情況下,它有一個不成比例的大頭,這個大頭與狗頭不一樣,芽狀的四肢也不像狗的四條腿。 供給幼小動物營養和發育過程中還未用完的卵黃殘存物,儲存在附著於原始腸部一個被稱為卵黃囊或「臍囊」(umbilical vesicle)的囊中。這個幼小動物附有分別起保護和營養作用的兩個膜囊,一個是從皮膚發育而來,另一個是從軀體腹面和後部發育而成。前者稱為「羊膜」(amnion),膜囊內充滿了分泌液,它包圍了胎兒的全身,並對胎兒起著一種水床的作用;而另一個稱之為「尿囊」(allantois),來自於胎兒腹部,充滿血管,最後演變成為發育中的胎兒所處的腔室的腔壁,腔壁的血管作為母體提供營養物質的通道,源源不斷地輸送營養,來滿足胎兒發育的需要。 胎兒和母體通過縱橫交錯的血管組織相連,該組織即發育為「胎盤」(placenta),藉助於胎盤,胎兒可從母體中吸收營養,並排出體內的廢物。 如進一步弄清其發育過程,將令人感到乏味,就我當前的目的來看也無必要。因此,只要提一下狗的總體發育過程就夠了。通過一系列長期而逐步的變化,如上所述的那種雛形器官就變成了一隻小狗。它出生以後,再通過更緩慢和不易覺察的發育階段,最終變為成年狗。 家雞和看守農家庭院的狗之間,看來並不存在顯著差別。然而,胚胎學研究者卻發現,雞從一隻蛋的形式開始,不僅在所有主要特徵上與狗基本一致;而且其卵黃經歷的分裂過程,也就是原始溝的起源,以及胚層相鄰部分通過極為相似的步驟,逐漸形成為一隻小雞,在這一過程的各個階段都與新生的狗非常相似,以致採用通常的觀測手段幾乎無法將兩者加以區別。 蜥蜴、蛇、青蛙或魚等任何其他脊椎動物的發育史,都是相同的。它們總是從和狗卵具有相同基本結構的卵開始,也就是說,卵黃總是先行分裂,這就是所謂的「卵裂」(「segmentation」) 。卵裂的最終產品是組成動物幼體的建築材料,建造工作圍繞著原始溝進行,在溝的底壁發育一條脊索。而且,所有這些動物的幼體在這個階段,不僅在外形上,而且在所有構造上的基本特徵,彼此都非常相似。因此,它們之間的差別幾乎是微不足道;可是在隨後的發育過程中,它們彼此之間的差異就越來越大。而且可以說,這是一個普遍的規律,即凡是在成年時彼此結構非常相似的動物,它們的胚胎彼此相似的時間就越長、它們之間關聯的程度也越大。為此,我們可以舉例說明,蛇和蜥蜴的胚胎彼此類似的時期要比蛇和鳥的胚胎類似的時期長些;而狗和貓的胚胎彼此類似的時期,要比狗和鳥類似的時期長得多,或者要比狗和負鼠,甚至要比狗和猴的胚胎類似的時期都長得多。 因此,發育學的研究,使我們能明確考察動物在結構上親緣關係的密切程度。於是人們不禁要問,人類對發育學的研究已取得了什麼成果?人類是否與其他動物有所不同?人的起源是否與狗、鳥、青蛙和魚的起源完全不同,從而證明人在自然界尚無確切的位置,並且和低於人的動物不具真正的親緣關係?或者人類是否也和其他動物一樣起源於一種相似的胚層,然後通過同樣緩慢和漸進的變異過程,也就是依靠同樣的保護機制和營養方法,最終藉助於同樣的機理而誕生呢?對於這些問題的答案不僅現在,而且在過去30年來都從未含糊過。毫無疑問,人類的起源和早期發育階段的模式在級別上與比他稍低等的動物是相同的。也就是說,人類與猿類在這方面的關係無疑要比猿類和狗的關係密切得多。 圖14 A.人的卵;B.人的胎兒的最早狀態具卵黃囊,尿囊和羊膜(原圖);C.人的胎兒的較晚期階段 [依據克理科(Kölliker)]a.胚泡,b.胚核仁。參考圖13C。 人卵直徑約為英寸,可以用描述狗卵的相同術語來描述人卵,因此我只需參照圖14A的構造說明就可以了。人卵以相似的方式脫離其腺體之後,便以相同的方法進入到為它準備的腔室,其發育的各種條件在所有方面都與狗相同。目前,雖還不可能(只在很少的機會才有可能)像研究狗的卵黃分裂的早期階段那樣,來研究人卵的分裂。但是,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肯定,人卵所經歷的變化,和其他脊椎動物卵所經歷的變化,都是相同的;其根據是:已觀察到,在最早期階段,構成雛形人體的材料,和構成其他動物的材料相同。從附在圖14的幾個人類胎兒最早期發育狀態的插圖說明,就可以看出它們和狗的早期發育狀態非常相似。人和狗之間在最早期發育狀態所表現出的驚人相似,甚至在發育過程中還可持續一段時間,只要將它和圖13對比一下便一目了然。 的確,人和狗的幼體要經過相當長的一段發育過程,才能將兩者加以識別。但是,就算在它們處於相當早的發育階段,也可以根據兩者的附屬物,即卵黃囊和尿囊的不同形態來加以區別。狗的卵黃囊變長,且呈紡錘狀,而人的卵黃囊仍然保持球形。狗的尿囊體積相當大,從尿囊上發育的血管突起排列成一個環繞帶,最後就形成了胎盤(胚胎紮根於母體,從中吸取養料,正如一棵樹的根系伸到土壤中吸取養料一樣);而人的尿囊依然較小,它的血管末梢最後僅局限在一個盤狀區域,因此,狗的胎盤像條腰帶,而人的胎盤呈盤狀,這就是胎盤名稱的由來。 但是,恰恰是那些相異點,正是猿和人的相似之處,猿類同樣具有球形的卵黃囊和一個盤狀的、有時部分呈瓣狀的胎盤。 因此,只有在發育到更後的階段,人的胎兒和猿的胎兒才出現顯著差別;而後者在發育上和狗的差異,正如同人和狗的胎兒發育存在著差異一樣。 這一最終的結論似乎令人感到吃驚,但卻被證明是正確的。對我而言,僅憑這點就足以證明人和其他動物在構造上是一致的,尤其是人和猿類的關係更為親近是毫無疑問的。 因此,人和比人低一等的動物在起源過程中所經歷的生理變化是相同的,即在形成的早期階段相同,在出生前後攝取營養的方式相同,可以預料,將成年人及其完善的結構與成年猿進行對比的話,他們之間在構造上將會有驚人的相似之處。人與猿相似正如猿類彼此之間的相似,而人與猿的差異,也正如猿類之間彼此存在著差異一樣。儘管這些差異性和相似性不可能加以權衡和測量,但是它們的重要性卻很容易得到估量。說到這種重要性,目前在動物學家中流行的動物分類系統就提供了這種評判的尺度和標準。 事實上,正是對於動物所體現的相似性和差異性進行細微的研究,促使博物學家把動物劃分為若干的類群或組合,每一類群的所有個體呈現出若干固定的類似特徵,當類群愈大,類似的特徵就愈小;反之,類群愈小,類似的特徵愈多。因此,把所有生物中僅具有動物這一共性的類群組成動物「界」。將具有脊椎動物特徵的許多動物,組成動物界中的脊椎動物「亞界」;脊椎動物亞界之下再分為五個「綱」,即魚類、兩棲類、爬行類、鳥類和哺乳類。這些綱再依次分為若干更小稱之為「目」級類群,這些目又分成「科」和「屬」;而最後,「屬」又分為最小的組合,它以具有恆定和非性別方面的特點為特徵,這一最小的組合就稱為「種」。 對於這些大大小小的各種類群的特徵和界限的看法,在整個動物學界逐年都趨向於統一。例如,目前已沒有人對哺乳類、鳥類和爬行類等綱的特徵加以懷疑,對於人們所熟悉的動物應當放在哪一綱也非常一致。此外,對於哺乳類的各個目的特徵和範圍,以及根據動物的結構應當將之歸為哪一個目的看法,均取得了普遍的共識。 例如,現在已沒有人會懷疑把樹懶與食蟻獸、袋鼠與負鼠、老虎與獾、獏與犀,都分別歸為同一目。把這些動物按上述所列的順序成對進行對比,就會發現每一對動物相互間可能或者確實存在很大的差異:像四肢的大小比例和構造、胸椎和腰椎的數目、骨骼對於攀登、跳躍或奔跑的適應情況、牙齒的數目和形狀、頭骨和頭骨里大腦的特徵等。雖然它們之間存在著這些差異,但在組織構造等所有較重要和基本的特徵方面卻有密切聯繫,這些類似的特徵和其他動物之間的區別又那麼明顯,所以,動物學家認為有必要將它們歸為同一目。當我們發現任何一種新動物時,如果它和大袋鼠或負鼠之間的差異並不超過大袋鼠與負鼠之間相互的差異時,動物學家必然按照邏輯,把這一新動物和大袋鼠、負鼠放在同一目,而不會作其他的考慮。 記住動物學這一顯而易見的推理過程,讓我們此刻儘量將自己的思想擺脫人性這一面具的束縛。假如你願意,就把自己想像為是土星居民,對現今地球上生活的動物非常熟悉並有科學見解,正在討論並鑑定一種標本,它是保存於一桶酒精內的一種新奇的「直立而沒有羽毛的兩足動物」[2],由一位敢於冒險的旅行家,通過克服空間和引力的種種困難,從遙遠的地球帶來。我們就會馬上一致同意把這種動物放在脊椎動物的哺乳類;並依據他的下顎、臼齒和腦的特徵,毫無疑問將其分類位置確定為哺乳動物的一個新屬,又考慮到他的胎兒在妊娠期間是靠母體內的胎盤來供給養分的,就將其稱之為「有胎盤類的哺乳動物」。 此外,只要進行很膚淺的研究,我們就馬上可以確認,人屬不應當與有胎盤類動物的鯨類、有蹄類、樹懶類,和食蟻獸,或食肉類的貓、狗和熊,嚙齒類的老鼠和兔子,吃蟲類的鼴鼠和蝟或蝙蝠類等任何一類歸為同一個目。 而剩下的可以和人類進行比較的動物,只有各種猿類(廣義)一個目,因此問題的討論就集中於此,即是否人類和這些猿類的差別已大到足以各自單獨構成一個目?或者人和猿之間的差異比猿類之間的差異要小,因此便將人和猿類歸為同一目呢? 幸好這一問題的結論和我們並沒有實際或想像中的利害關係,所以我們應當從正反兩方面來權衡各方面的論證,可以像討論一種新的負鼠歸類問題那樣的不偏不倚和冷靜。我們應該儘量採取既不誇大,也不縮小的客觀態度,來探查這一種新的哺乳動物和猿類所有差別的特徵。而且,如果我們發現這些特徵和猿類及其他公認的屬於同一目的其他屬種的動物之間在構造上的差異,並無特殊重要性的話,我們就應當毫不猶豫地將這個地球上新發現的「屬」和猿類放在一起,歸為同一個目。 現在,讓我們進一步詳細討論前面已經提到的事實。我認為從這些事實只能得出上述結論,而別無其他的選擇。 從整體結構上看,和人類最近似的猿類就是黑猩猩或大猩猩,這點確定無疑。從我現在論證的目的來看,也就是要選擇一種動物,一方面與人類進行比較,另一方面與其他靈長類[3]進行比較,其實這並沒有實質上的區別,我之所以選擇後者,也就是大猩猩(就目前已知的構造而言),因為大猩猩作為一種巨獸,如今在文學作品中已是赫赫有名,以致很多人對它早有所聞,並對它的形象已形成了某種概念。我將盡己所能關注人和這種奇特動物之間諸多最重要的差別,以及這一論證所要求的必要條件;我還要把這些差別同那些區分大猩猩和同一目中的其他動物的差別並列地進行比較,以便探究這些差別的價值和程度大小。 人們一眼就可以看出大猩猩和人之間,在軀體和四肢的大小比例上存在著明顯的差別。大猩猩與人相比,它的腦殼較小,軀幹較大,下肢較短,而上肢較長。 我在皇家外科學院博物館裡見到一隻發育完全的大猩猩標本,它的脊椎從寰椎(atlas)(即第一頸椎)的上緣,沿著它前面的彎曲,到達骶骨(sacrum)末端,測得其長度為27英寸,臂(手未計入)長31英寸,腿(腳未計入)長為26英寸;手長9英寸,腳長11英寸。 換句話說,如以脊椎長為100計,那麼臂長為115,腿長為96,手長為36,腳長為41。 在該博物館的同一批收藏品中,見到一具男性博斯傑斯曼人[4]的骨骼,按上述相同方法測其各部分的比例為,以脊椎長為100計,則臂長為78,腿長為110,手長為26,腳長為32。對同一種族的女性骨骼,測得她的臂長為83,腿長為120,其手腳的長度與雄性的手腳長度相同。我測得一具歐洲人的骨骼,其臂長為80,腿長為117,手長26,而腳長為35。 因此,在大猩猩和人中,它們的腿與脊柱的比例,乍看起來並沒有很大差別,大猩猩的腿比脊柱略短,而人的腿比脊柱稍長,計達至之間。大猩猩的腳比人腳稍長,手則更長些,但兩者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手臂,大猩猩的臂比脊柱長得多,而人臂則比脊柱要短得多。 現在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按同一測量方法,脊柱長以100計,其他猿類在這些方面與大猩猩的關係究竟如何呢?一隻成年黑猩猩的臂長僅為96,腿長90,手長43,而腳長為39,這樣一來,手腿的長度與人的比例相差較大,臂長則相差較小,而腳卻和大猩猩的腳大致相同。 猩猩的臂比大猩猩的臂長得多(122),而腿卻較短(88);腳(52)比手(48)長,如按照與脊柱的比例,手和腳都要長得很多。 再者,從其他類人猿的情況看來,長臂猿的這些比例變化更大:臂長與脊柱的比例為19∶11,而腿也比脊柱長,這樣,它的脊柱要比人的長些,而不是較短。手長為脊柱長的一半,而腳卻比手要短些,大約為脊柱長的。 因此,長臂猿的臂比大猩猩的臂要長得多,就像大猩猩的臂比人的臂要長;而另一方面,長臂猿的腿要比人腿長得多,就像人的腿比大猩猩的要長得多,因此,長臂猿本身就大大地偏離了四肢的平均長度(參閱依比例描繪的四種類人猿和人的骨骼比較圖,序言)。 山魈[5]代表的是一種中間狀態,臂和腿長几乎相等,而且均比脊柱短,但是手和腳的比例以及手腳和脊柱的比例幾乎都和人一樣。 蜘蛛猴(Ateles)的腿比脊柱長,臂比腿長。最後,在奇特的狐猴類(Lemurine)中的大狐猴(Indri或Lichanotus),它的腿長大致與脊柱等長,但臂長卻不及脊柱長的,手恰好短於脊柱長的,而腳卻稍微長於脊柱長的。 類似的例子還可以列舉很多,但是,上述的例子已足以表明,在四肢的比例上,大猩猩和人類有差別,而其他猿類和大猩猩之間的差別就更大。由此表明這種比例上的差別不可能具有劃分目的價值。 其次,我們可以考慮由脊柱或與脊柱相連的肋骨與骨盆所組成的軀幹,在人和大猩猩中所表現的差異。 在人體中,部分是由於脊椎關節面的排列方式,更多是由於纖維帶或韌帶的彈性張力,正是這些韌帶使脊椎連接成脊柱,作為整體的脊柱就呈現出一個優美的S型曲線:頸區向前凸,胸區凹,腰或腰區前凸,而骶區又一次後凹。這樣的排列可使整個脊椎骨具有更大的彈性,以便減小在直立行走時傳到脊椎,並再由脊椎傳到頭部的震動。 此外,在正常情況下,人的頸部有7個椎骨,稱為頸椎;其下連接12個椎骨,帶有肋骨並構成背面的上部,因此稱它們為胸椎;腰部有5個椎骨,不帶有特殊或游離的肋骨,稱為腰椎;其下為5個椎骨癒合成一塊前面呈一凹腔的大骨,牢固地楔入髖骨之間,構成了骨盆的背部,稱之為骶骨。最後是由3或4個多少可活動的、但小到不顯眼的椎骨所構成的尾骨(coccyx)或退化的尾部。 大猩猩的脊柱同樣可分為頸椎、胸椎、腰椎、骶椎和尾椎,其頸椎和胸椎的總數均同人一樣。但是在第一腰椎上附生著一對肋骨,這對大猩猩而言是普遍存在的,但對人來說則是例外情況;由於胸椎和腰椎的區別僅取決於游離肋骨的有無,所以大猩猩17個「胸腰」椎可分為13塊胸椎骨和4塊腰椎骨,而人類則分為12塊胸椎骨和5塊腰椎骨。 可是,不但人偶爾有13對肋骨[6],而且大猩猩有時也有14對;而皇家外科學院博物館裡一具猩猩的骨骼卻與人一樣,具有12塊胸椎骨和5塊腰椎骨。居維葉曾記載一隻長臂猿也有相同數目的脊椎。另一方面,在比猿低等的猴類中,很多具有12塊胸椎骨和6或7塊腰椎骨;夜猴(Douroucouli)有14塊胸椎骨和8塊腰椎骨,而怠猴(Stenops tardigradus)有15塊胸椎骨和9塊腰椎骨。 大猩猩的脊柱從整體來看,和人的脊柱的區別在於其彎曲度不如人的明顯,尤其是腰區的凸度稍小。但彎曲度依然存在,而且在幼體大猩猩和黑猩猩的不剔除韌帶製成的骨骼中,其彎曲度還是相當明顯的。另一方面,用同樣方法處理保存的幼體猩猩的骨骼中,脊柱在腰區或者是直的,或者甚至整個腰區均向前凹。 無論我們是採用這些特徵,或者採用頸椎在整個脊柱中所占長度比例這一細小的特徵以及類似特徵,人與大猩猩之間存在明顯的差別是毫無疑義的;但是,正是在同一個目中,大猩猩和比它低等的猿類之間則幾乎不存在如此明顯的差別。 人的骨盆或臀部的骨骼,是人體結構中最能顯示人的特徵部分;寬大的髖部在人體直立時可以支持內臟,同時還可給大型肌肉提供支撐點以保證其保持直立姿勢。大猩猩的骨盆在這方面與人的骨盆有很大差別(圖15)。但是,從較低等的長臂猿開始,甚至在骨盆方面,就可以看到長臂猿同大猩猩的差別要比大猩猩與人的差別更大。注意長臂猿那扁平而狹窄的髖骨、長而窄的通道、粗糙並向外彎曲、平時為長臂猿提供支撐點的坐骨結節,其外面包裹著稱之為「胼胝」的緻密皮塊,這一構造特徵在大猩猩、黑猩猩和猩猩中如同人一樣,是完全沒有的。 圖15 人、大猩猩和長臂猿的骨盆前視圖和側視圖 (根據瓦他豪斯·霍金斯先生按自然大原圖縮小,絕對長度相同) 在比猿低等的猴類以及更低等的狐猴中,它們之間的差別變得更為突出,其骨盆更是與四足獸類完全一樣。 現在讓我們轉到一個更加重要和更具特徵的器官,似乎為人體所特有,我這裡指的就是頭骨,它似乎而且確實是人與所有其他動物最大的差別,大猩猩的頭骨和人的頭骨之間的差別確實很大(圖16)。大猩猩的面部,大部分是由體積碩大的頜骨所構成,它比腦殼或頭骨本身要大得多,但對人而言,兩者的比例剛好相反。對於人來說,連接腦和軀幹神經的大神經索所通過的枕骨大孔,正好位於頭骨基底中心的後部,因而當人直立時,頭骨便達到勻稱平衡;而大猩猩的枕骨大孔則位於頭骨基底後部的部位。人的頭骨表面較平滑,眉脊或眉突處通常只稍為突出,可是大猩猩的頭骨表面卻有很大的脊突,眉脊就像大屋檐一樣突出於凹的眼窩之上。 可是,通過對頭骨剖面的研究,表明大猩猩頭骨的某些明顯缺陷,並非由腦殼的缺陷所引起,而更多是由於面部各個部分過度發育所致。顱腔的形狀沒有問題,其額部也非真正的變扁或過於後縮,實際上,它那原本存在的曲線只不過是被組成顱腔的大塊骨骼遮蔽了而已(圖16)。 圖16 人和各種猿猴的頭骨斷面 每一腦腔均以相同的長度來表示,從而顯示各面骨的不同大小。b線表示大腦與小腦之間的小腦幕平面,將大小腦分開;d線表示頭骨的枕骨大孔軸;c線是小腦幕的後部附著點垂直於b線的垂直線;c線之後的腦腔範圍表示大腦覆蓋小腦的程度,小腦占據空間以陰影表示。對比各圖時應注意這些插圖都很小,只能表示正文陳述的大意,作為證據還必須以實物本身來加以驗證。 但是大猩猩眼窩的頂部以更明顯的傾斜突入顱腔內,從而擠占了腦前葉較低部分的空間,同時使其頭顱的絕對容量要比人的絕對容量小得多。據我所知,我還未見到一個成年人頭顱小於62立方英寸的容量,據莫頓(Morton)觀察,任何一個人種中最小的頭顱容量為63立方英寸;但是,迄今已測得的大猩猩的最大頭顱的容量,從未超過34立方英>寸。為了簡單起見,讓我們假定,人的頭顱最小容量是大猩猩最大頭顱容量的一倍。[7] 毫無疑問,這是一個非常顯著的差別,但是,當我們考慮到有關頭顱容量的其他同樣確鑿無疑的事實時,那麼頭顱容量的大小在分類上的價值上就沒有那麼明顯了。 首先,人類不同種族的頭顱容量之間的差別,在絕對值上,比人類最小的腦容量和猿類最大腦容量之間的差別要大得多,儘管在相對值上大致是相同的。根據莫頓所測得的人腦最大腦容量為114立方英寸,即非常接近最小腦容量的一倍,而它的絕對超出值為52立方英寸,這卻比成年男性最小的頭顱容量超過大猩猩的最大頭顱容量的差值(即62-34=27立方英寸)還要大得多。其次,迄今所測得的成年大猩猩的頭顱,彼此間相差大致為,它的最大容量為34立方英寸,而最小容量為24立方英寸。最後,在對大小的差別作了適當考慮後,某些較低等猿類的頭顱容量,以相對值計,其容量小於較高等猿類的頭顱容量,幾乎就像較高等猿類的顱容量小於人的顱容量那樣多。 因此,甚至在頭顱容量這樣重要的問題上,人類彼此間的差別都要比人類和猿類之間的差別大得多。而最低等的猿類同最高等猿類之間的差別,在比例上也就像最高等猿類同人之間的差別那樣大。如對顱的其他部分在整個類人猿系列中表現出的變異進行研究,那麼上述主張就可以得到更好的解釋。 大猩猩的面骨比較大,頜骨非常突出,使得它的頭骨具有小的顏角,並表現出獸類的特性。 但是,如果我們只考慮面骨與頭骨的比例,那麼小型的松鼠猴(Chrysothrix)(圖16)便和大猩猩相差很大,就像人和大猩猩的差別那樣;而在大型類人猿中,狒狒(Cynocephalus)(圖16)的口鼻部則出奇地發達,以致與它們的同類相比,狒狒的外貌顯得溫和,而且有點像人。大猩猩同狒狒的差別要比初看之下更大。原因在於,大猩猩那寬大的面部主要是由於其頜部的明顯向下生長所致;人類的一個基本特徵,還表現為頜部幾乎總是向前生長,而獸類的基本特徵,則表現為同一部位的生長不同於人類,由此形成狒狒的特點,而狐猴在這方面的特徵則更加明顯。 同樣,吼猴(Mycetes)(圖16)及狐猴的枕骨大孔完全位於頭骨的後面,狐猴(Lemurs)還要靠後,它們的位置都比大猩猩的位置更向後靠,就像大猩猩的枕骨大孔比人的更向後靠那樣。但儘管如此,要把枕骨大孔的位置作為普遍分類標準是沒有價值的,因為與吼猴屬同一類群的闊鼻猴(即美洲猴)中,還包括松鼠猴類,而松鼠猴的枕骨大孔位置比任何其他猿類都更加靠前,幾乎接近於人類枕骨大孔的位置。 此外,猩猩的頭骨和人的相似,同樣缺乏發達的眉脊,儘管某些變種的頭骨在別處也具有大的骨脊;而在某些捲尾猴(Cebine)和松鼠猴中,它們的頭骨和人類的頭骨一樣平滑,且一樣圓。 從頭骨這些主要的特徵得出的結論看,我們亦可想像,它們同樣適用於所有次要特徵。因此,就大猩猩頭骨和人類頭骨之間的每一個穩定差別而言,在同一目中,相似的穩定差別(亦即,體現為相同特徵的過度表現或不足表現)也可在大猩猩的頭骨和某些其他猿類頭骨之間被發現。因此,就頭骨至少作為一種一般骨骼而言,這一命題能夠成立,亦即相比於大猩猩和某些其他猿類的差異,人和大猩猩之間的差異具有更小的價值。 至於與頭骨有關的方面,我要提到牙齒這一具有特殊分類價值的器官。從整體看來,牙齒的數目、形狀和序列的相似性和差異性,常被認為是比其他器官具有更高可信度的分類標誌。 人類具有兩套牙齒,即乳齒和恆齒。乳齒上下各有4枚門齒、2枚犬齒和4枚臼齒,總共有20枚牙齒。恆齒(圖17)在上下頜各有4枚門齒、2枚犬齒和4枚稱為前臼齒或假臼齒的小臼齒,另有6枚大的臼齒,即真臼齒,總計有32枚牙齒。上頜的內側門齒比外側的一對門齒要大;下頜的內側門齒比外側一對門齒要小。上頜臼齒的齒冠有4枚齒尖,或鈍尖的隆起,還有一條斜穿齒冠、從內側前齒尖走向外側後齒尖的脊齒(圖17㎡)。下頜第一臼齒有5個齒尖,外側3個,內側2個。前臼齒有2個齒尖,內外側各1個,外側較內側高。 大猩猩的齒系在以上所有方面都可以用與人齒同樣的術語進行描述,但是在其他方面卻表現出很多重要差別(圖17)。 因此,人的牙齒形成一個有規則和整齊一致的系列,即沒有間隙,也沒有一個牙齒明顯高於其他牙齒。正如居維葉在很早以前所指出的那樣,除了一種人們曾經推測過的生物、即早已滅絕並與人有天淵之別的無防獸[8]才具有這一特點外,其他任何哺乳動物都沒有。而大猩猩的牙齒卻正好相反,它的上下頜牙齒均有間斷或空隙,亦稱為齒隙(diastema):即上頜的齒隙在犬齒的前方,即在犬齒與外側門齒之間;而下頜的齒隙在犬齒的後方,即在犬齒和第一前臼齒(假臼齒)之間。上下頜的齒隙分別與另一側的犬齒吻合。大猩猩的犬齒很大,就如同象牙或暴牙(tusk)那樣遠遠突出於其他牙齒的一般水平線之外。此外,大猩猩前臼齒(假臼齒)的齒根比人複雜得多,而且臼齒的大小比例也不盡相同。大猩猩下頜的最後臼齒的齒冠更加複雜,恆齒萌發的順序也不相同,即人的恆犬齒在第二和第三臼齒長出之前萌出,而大猩猩的犬齒則在第二和第三臼齒長出之後才萌出。 因此,大猩猩的牙齒雖在數目、種類和齒冠的一般類型上與人類非常相似,但在其他諸如相對大小、齒根數目以及萌出的順序等次要特徵上,卻與人類有非常明顯的差別。 但是,如果把大猩猩的牙齒和某種猴類,比方說狒狒的牙齒進行比較,就可以發現同一目中的相異和相似性很容易得到辨認。大猩猩和人類的很多相似處,恰恰是大猩猩與狒狒的相異點;而大猩猩和人類的不少相異處在狒狒那兒卻更突出了。狒狒牙齒的數目及性質和大猩猩及人類的情況依然相同。但狒狒上臼齒的形狀和上面描述的卻大不相同(圖17),犬齒較長而且更呈刀狀;下頜的第一前臼齒變化得很特別;而下頜後臼齒與猩猩相比,仍然是較大和顯得更加複雜。 圖17 各種靈長類上頜側視圖(同一長度) i,門齒;c,犬齒,pm,前臼齒;m,臼齒。一條虛線通過人、大猩猩、狒狒和捲尾猴的第一臼齒。右側各圖表示上述四類的第二臼齒的磨合面,而其內角恰好在㎡的m字上方。 從舊大陸的猴類過渡到新大陸的猴類,我們會碰到一個更重要的變化。例如像捲尾猴(Cebus)這個屬(圖17),除了可以找到像犬齒的外突和齒隙等某些次要特徵外,仍保留了同大猿的相似處;但在齒系等其他最重要的方面就迥然不同。乳齒由20枚變為24枚,恆齒由32枚變為36枚,前臼齒也從8枚增加到12枚。另在臼齒齒冠的形態上與大猩猩差別很大,而與人類的齒型相差得更遠。 另一方面,絹毛猴(Marmosets)的牙齒數量與人類和大猩猩一樣;儘管如此,它們之間的齒系非常不同,因為它們和其他美洲猴類相似,前臼齒(假臼齒)多了4枚,可是它們的後臼齒(真臼類)卻少了4枚,總的齒數仍保持相同。從美洲猴轉到狐猴,其齒系變得與大猩猩的截然不同。門齒的數量和形狀一開始就各不相同。臼齒逐漸長成一種多尖的食蟲類性狀;而指猴屬(Cheiromys)的犬齒消失了,牙齒完全模仿成嚙齒類(Rodent)牙齒的樣子(圖17)。 因此,我們可以明顯看到,最高等猿類的齒系雖同人類齒系有很大差別,但是和較低等和最低等猴類的齒系相比,其間的差別就更加突出。 不管選擇動物結構的哪一部分,即不管選的是肌肉系列還是內臟來進行比較,其結果應當是一樣的,即比猿低等的猴類與大猩猩的差別要比大猩猩與人類的差別更大。我在此不打算面面俱到詳加討論,實際上也無此必要。但是人類和猿類之間某種真正的,或所謂的結構差別依然存在。鑒於人們對此給予高度重視,我們有必要對它們加以認真的考究,以便對那些具有真正價值的事實加以肯定,同時更要揭露那些虛構的無稽之談。我在這裡所涉及的是手、腳和腦的特徵。 人是被定義為唯一具有兩隻手的動物,雙手位於前肢的末端,而後肢的末端有兩隻腳;反之,人們認為所有猿類具有四隻手;同時人還被確認在大腦特徵方面和所有猿類存在著本質區別,令人不解的是,有人斷言,並且一再斷言,只有人腦才具有解剖學家稱之為後葉、側室后角和小海馬的結構。 上述第一種說法早已得到普遍支持,這不足為奇。的確,只要一看到手腳的形態特徵,就必然會支持這一看法。但是對於第二種看法,人們只能讚賞斷言者所表現的驚人勇氣,因為這種看法是一種標新立異,它不僅與那些普遍得到承認和具有充分依據的學說相對立,而且也被專門研究這些問題的所有原始探究者的證詞所直接否定;它也未曾或不可能得到任何一塊解剖學標本證實。事實上,若不是有人普遍和本能地認為,上述慎重和反覆的斷言或許會具有某些根據的話,我認為這種看法根本就不值得認真加以反駁。 為了有效地討論第一種觀點,我們事先應當對人手和人腳的構造認真加以考慮,並將它們放在一起進行比較,以便使我們對人手和人腳的組成有一個明確和清楚的概念。 人手的外部形態對我們來說是再熟悉不過了。手是由一個粗壯的手腕、接著是寬闊的手掌組成,並由肌肉、腱和皮膚構成,它們把4根骨頭連在一起,並分成4根長的可彎曲的手指,每根手指在最後一個關節的背面都有一個寬扁的指甲。兩個手指間的最長裂縫,比手長的一半要短。在手掌基部的外側,有一根只具兩節,而不是三節的粗壯手指,這個手指是這樣短,以致其末端只稍微超過其緊挨著的那根手指的第一節的中部,引人注目的是,它的可動性極大,所以它能向外側張開,幾乎與其他手指呈直角。這個手指叫「波列克斯」(pollex),或叫拇指,它和其他手指一樣,在末關節的背面也有扁平的指甲。由於拇指的這一均衡性和可動性,也稱之為「與其他手指的可對向性」,換句話說,它的末端很容易與其他任何一個手指的末端接觸。我們內心的許多想法之所以能夠實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這一可對向性。 腳的外形和手的外形相差很大。但是,當我們將手和腳進行仔細比較時,它們卻顯示一些獨特的相似處。即腳踝和手腕、腳底和手掌、腳趾和手指,大腳趾和拇指等在某種意義上都是各自相當。但是腳趾在比例上要比手指短得多,而且可動性不如手指,尤其是大腳趾明顯缺乏像拇指那樣的靈活性。但是在考慮這一差別時,我們不要忘記文明人的大腳趾從童年開始,便被不寬舒的鞋子所束縛,這點對腳趾的活動很不利。但對未開化的人和習慣於赤腳的人而言,其大腳趾仍保留了很大的可動性,甚至還有幾分對向性。據說中國的船夫可以用大腳趾划槳,孟加拉的工匠能用大腳趾織布,卡臘賈斯人[9]能藉助大腳趾偷魚鉤。然而無論如何,大腳趾的關節和構造以及它的骨頭排列,使得大腳趾握提的動作遠遠不如拇指那樣靈活。 但是,為了比較手和腳的異同點以及它們各自突出特徵的精確概念,我們必須深入到皮膚下面,比較其各自的骨骼構造和運動機制(圖18)。 圖18 人的手和腳的骨骼 [(按格雷《解剖學》書中卡特博士所繪圖的縮小,圖中手的比例比腳大)]aa線示手的腕骨和掌骨間的界限;bb線示掌骨和基指骨間的界限;cc線示端指骨的末端;a′a′線示腳的跗骨和蹠骨的界限;b′b′線示蹠骨和基趾骨的界限;c′c′線示端趾骨的末端;ca:跟骨;as:距骨;sc:跗骨中的舟狀骨。 手的骨骼在稱之為手腕的部位,是由兩列緊密連接的多角形骨頭[術語稱為腕骨(carpus)]所組成。每列有4塊骨頭,大小大致相同。第一列骨頭連同前臂骨構成了腕關節。這些骨頭並列排列,沒有一塊骨頭超越別塊骨頭,或者彼此相互重疊。 腕骨第二列的四塊骨頭,連接著支持手掌的四根手骨。具有同一特徵的第五根骨頭比其他四根長骨顯得更為自由和靈活,它與腕骨相連,構成拇指的基部。這五根長骨稱為掌骨(metacarpal bone),它們與指骨(phalanges)相連,其中拇指有兩節指骨,其他四指各有三節指骨。 腳的骨骼在某些方面和手的骨骼非常相似。相當於拇指的大腳趾只有兩節趾骨,而其他較小的趾骨各有三節趾骨。每一趾骨連接著一根與掌骨相當的長骨,稱為蹠骨(metatarsal)。而與腕骨相當的跗骨(tarsus)具有排成一列的四個短而呈多角形的骨頭,它們相當於手的第二列四塊腕骨。腳在其他方面與手有很大的差別。大腳趾是第二位最長的腳趾,而且大腳趾的蹠骨和跗骨的連接遠不如拇指的掌骨和腕骨那樣地活動自如。但其中更重要的區別是:跗骨只有三塊而不是四塊,也不是排成一列。這三塊骨頭中,有一塊叫跟骨[os calcis(ca)],位於外側,向後突出成為大的腳後跟;另一塊叫距骨[astragalus(as)],它的一面靠在跟骨上,另一面與腿骨形成踝關節,而第三面指向前方,並被一塊稱之為舟狀骨[sca phoid(sc)]的骨頭,把它和蹠骨鄰接的三塊內側跗骨相隔開。 因此,在腳和手的構造上有著根本的區別。如把腕骨和跗骨比較一下,這些差別便很明顯。還有,如把掌骨和蹠骨的大小、活動性,和它們相對應的各指和各趾一起進行對比,就可以看出它們之間差別的程度。 當我們把手的肌肉與腳的肌肉加以比較,這相同性質的兩類差異便呼之欲出。 當手握拳時,稱之為「屈肌」(flexors)的三副肌肉將手指和拇指向內彎,而當手指伸直時,三副伸肌(extensors)便將手指伸展。這些肌肉都是「長肌」,也就是說,每一副肌肉的肉質部分都附著在臂骨上,而肌肉的另一端延續成腱或圓形的索狀組織進入手內,最後則附著在可以活動的骨頭上。因此,當手指彎曲時,其位於手臂內附著在手指的屈肌,藉助於肌肉固有的特殊作用進行收縮,於是牽拉著屈肌另一端的腱,促使腱把手指骨向著掌心彎曲。 手指和拇指的主要屈肌都是長肌,但它們在長度上相當不同。 腳趾也有三副主要的屈肌和三副主要的伸肌,但是其中一副伸肌和一副屈肌都是短肌;也就是說,它們的肉質部分不是位於腿內(相當於手的前臂),而是位於腳背和腳底內,即相當於手背和手掌的部位。 此外,當腳趾和大足趾的長屈肌的腱延伸到腳底時,它們並不像手掌的屈肌那樣彼此分明,而是以一種非常奇特的方式互相連接、混雜,其中還容納一條和跟骨相連的附加肌。 但是,或許腳的肌肉最顯著的特徵是具有那條稱之為腓骨長肌(peronaeuslongus)的一條長肌,它附著在小腿外側的骨上,其腱伸向外踝,並通過踝的後面和下面,再傾斜地橫穿腳部而與大足趾的基部相連接。在手的構造上沒有與之完全相當的肌肉,它顯然只是腳特有的肌肉。 概括而言,人的腳和手完全可根據下列解剖學上的差別加以區分: 1.根據跗骨(tarsal bones)的排列; 2.根據腳趾有一條短屈肌和一條短伸肌; 3.根據具有稱之為腓骨長肌的肌肉。 為此,假如我們想確定其他靈長類一個肢體的末端部分是腳還是手,一定要根據是否存在上述三個特徵來確定,而不是根據大腳趾可動性的變化範圍來確定,因為這種變化範圍是不確定的,不受腳部構造上的任何根本變更所制約。 記住這些要點,現在讓我們轉到對大猩猩四肢的研究。對大猩猩前肢末端部分的區分並不存在任何困難,因為無論是骨頭對骨頭、還是肌肉對肌肉,它們的排列方式本質上都和人相似,或者是存在一些細小的差別,正如人類中也有這種差別一樣。大猩猩的手較笨拙和遲鈍,它的拇指比人的拇指短些,但是從未有人會懷疑它不是真正的手。 乍一看來,大猩猩後肢的末端部分也和手很相似,而且在許多低等猿猴類中,仍有不少猿猴具有類似特徵。因此,這一由布盧門巴赫所採用的古代解剖學家[10]所稱的「四手獸」(Quadrumana),後來又不幸被居維葉弄成目前對猿猴類公認的稱呼也就不足為奇了。但是,哪怕最粗略的解剖學研究馬上就能證明所謂的「後手」與真正的手相似,不過是膚淺之見,而實際上大猩猩的後肢,在所有主要方面都與人的腳一樣。在跗骨的數目、排列和形狀等所有重要細節方面,都和人類的特徵相似(圖19)。另一方面,蹠骨和趾骨在比例上顯得長些和更細些;相反,它的大腳趾不但在比例上較短和較弱,而且它的蹠骨和跗骨被一個更活動的關節所連接。同時,它的腳和小腿的連接要比人類的更加傾斜。 至於肌肉,它有一條短屈肌、一條短伸肌和一條腓骨長肌;而其大腳趾和其他腳趾的長屈肌的腱互相聯結在一起,並附有一組肌肉束。 因此,大猩猩後肢的末端是一個真正的腳,它有一個活動性很大的大腳趾。它的確有一隻能適於抓握的腳,但絕不是手。這隻腳在其基本特徵上與人腳並無差別,僅僅在大小、活動的程度和各個部分的附屬排列上有所不同。 但是,不應當認為由於我提到的這些差別不是主要的,就以為我想低估它們的價值。這些差異是相當重要的,腳的構造在任一種情況下,都與動物其他部分的構造緊密相關。我們不能懷疑人類的手和腳,在生理分工上對於人類體制構造的進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因為人的支撐功能全部落在腿和腳上。但是,歸根到底,從解剖學觀點看,人類的腳和大猩猩的腳,其相似性要比它們之間的差異性更加突出和重要。 我已經對這一問題做了詳細的討論,因為對此曾有許多誤解。其實,我如果忽略這點也無損於我的論據,對我的論據來說只需表明,人的手和腳與大猩猩的手和腳之間存在什麼樣的差別,但大猩猩與低等猴類手腳之間所存在的差異甚至要更大。 為了得到與此有關的明確證據,就不需討論比猩猩低級的猴類了。 猩猩與大猩猩拇指之間的差異,要比大猩猩和人類拇指的差異大得多。它們之間的差別不僅在於猩猩的拇指短,而且還在於它缺少特別的長屈肌。猩猩的腕骨像大多數比它低等的猴類一樣,包括9塊骨頭,而大猩猩與人類和黑猩猩一樣,都只有8塊骨頭。 猩猩的腳(圖19)更加異常。猩猩有很長的腳趾和短的跗骨、短的大腳趾、短而隆起的跟骨,小腿關節的嚴重傾斜度以及缺少一條通向大腳趾的長屈肌腱,這些都造成猩猩和大猩猩之間腳的差異要比大猩猩與人之間的差異更大。 圖19 人、大猩猩和猩猩的腳 根據同一絕對長度來表示其各部分比例的差異。圖中標明字母的注釋與圖18相同。(根據沃特豪斯·霍金斯先生的原圖縮小繪成。) 但是,在某些低等猴類中,它們的手腳和大猩猩手腳之間的差異要比它們和猩猩的差異更大。美洲猴類的拇指和其他四指之間不能相對。蛛猴(Spider Monkey)的拇指退化,僅保留殘跡,而為皮膚所包裹。絹毛猴的拇指直指前方,並且和其他指相似,且具有彎曲的爪,因此,這些情況無疑說明大猩猩的手和人手的差異不如這些猴類和大猩猩之間差異那樣大。 至於說到腳,絹毛猴的大腳趾,在比例上與猩猩的大腳趾相比就更不顯著了。而狐猴的大腳趾很大,它和大猩猩一樣完全呈拇指狀,並與其他四趾相向。但是在這些動物中,第二個腳趾經常成不規則變形;而在某些種內,兩塊主要的跗骨,即距骨和跟骨卻大大延長,以致使它的腳與其他任何哺乳動物的腳完全不同。 至於肌肉的情況也是如此。大猩猩腳趾的短屈肌和人的不同處在於,它的短屈肌中有一條肌肉不與跟骨連接,卻與長屈肌的腱相接。低等猴類與大猩猩的不同處,在這一性狀上表現得更為明顯,即有兩條、三條或更多條肌肉(slip)附著在長屈肌的腱上,或者它們成倍增長。此外,大猩猩的長屈肌腱之間連接的方式與人的稍有差別;而低等的猴類和大猩猩的不同處,還表現在同一部位的肌肉排列的方式不同,有時排列非常複雜,偶爾也缺少附加肌束。 萬變不離其宗的是,腳絕未喪失它的任何一種基本性狀。所有的猴和狐猴都顯示它們跗骨的特殊排列方式,即具有一條短屈肌、一條短伸肌和一條腓骨長肌。儘管這一器官在大小比例和形態上可能有不同的變化,但是,其後肢末端部分在結構的基本形態上依然是一隻腳,在這些特徵上絕不可能與手相混淆。 儘管,我們還找不到身體結構的任一種器官能夠像手或腳那樣,更好地用來說明這一真理:人和高等猿類之間的構造差異遠不比高等猿類和低等猴類之間的差異更大。可是,或許還有一種器官,如對它進行研究,將會以更明顯的方式得出與上述同樣的結論,這個器官就是大腦。 但是,在討論猿腦和人腦之間差別的要點這一重要問題之前,有必要首先澄清,在大腦結構中,什麼構成一個大差異,什麼又構成一個小差異。為此我們應當對脊椎動物系列中腦所顯示的主要變化做一簡要的研究。 與進入大腦的脊髓和離開大腦的神經相比,魚腦非常小,它由嗅葉(olfactory lobes)、大腦半球和後區等部分組成。在這些部分中,沒有哪種結構因過於發達而超出其他結構,以致將其他部分遮蔽或覆蓋。所謂的視葉(optic lobes),常常是結構中最大的結構。在爬行類中,腦量和脊髓相對說來是增加了,大腦半球開始超過其他部分;而在鳥類中,大腦半球的這一優勢更加顯著。像鴨嘴獸、負鼠和袋鼠等最低等哺乳類,腦子增大的趨勢更為明顯。它的大腦半球已經增長得如此之大,以致或多或少遮掩了相對較小的視葉。因此有袋類(Marsupial)的大腦與鳥類、爬行類或魚類的大腦截然不同。在演化等級上再上一層,即在有胎盤類哺乳動物中,大腦構造取得巨大變化,但這一變化既不表現在老鼠或兔子腦部外形上比有袋類有很大改變,也不表現在大腦各部分的大小有很大變化,而是在大腦半球之間出現一個明顯將大腦兩半球聯結在一起的新構造,叫做「大聯合」(great commissure)或「胼胝體」(corpus callosum)。這一問題必須認真加以重新研究,但是如果這一目前被採納的結論是正確的話,那麼,「胼胝體」在有胎盤類哺乳動物中的出現,是腦器官在整個脊椎動物體系中所顯示的最大和最突然的變化,也就是說,這是大自然在她的制腦工程中出現的最大飛躍。大腦的兩半部一旦如此互相聯結,大腦複雜性的演化,就可以通過低等嚙齒類或食蟲類到人類這一完整系列的演化階段中加以追索。而腦的錯綜複雜,主要在於大腦半球和小腦,特別是前者,與大腦其他部分相比,其發達程度尤其顯得突出。 在低等有胎盤類哺乳動物中,當我們從上面來觀察大腦時,小腦本身的上半部和它的後面,由於未被大腦半球所覆蓋,可以完全觀察到。但在高等有胎盤類的哺乳動物中,每一大腦半球的後部和小腦的前部僅被小腦幕(tentorium)所分隔,大腦的後部向後和向下傾斜,並長出所謂的「後葉」(posterior lobe),以致最終把小腦重疊和遮蓋起來。所有哺乳動物的每一個大腦半球內都包含了一個稱之為「腦室」(ventricle)的腔。這個腦室一方面向前延伸,另一方面向後延伸,深入至大腦半球基質,據說由此形成兩個角或「角」(cornu),一個叫「前角」(anterior cornu),一個叫「下角」(descending cornu)。當後葉充分發育時,腦室腔的第三個延長便深入至此,由此形成所謂「后角」(posterior cornu)。 較低等和較小型的有胎盤類哺乳動物的大腦半球表面或者光滑,或者呈均勻的圓形,或者具有非常少量的溝,這一溝在術語上稱為「溝」(sulci),它把大腦基質分隔為脊或「回」(convolutions);而所有各目的小型種都傾向於有相似平滑的大腦。但在高等的目中,尤其是這些目中的大型種類,它們的溝或回的數目變得非常多,而且其中的回在曲折程度上要更加複雜,在大象、海豚、高等猿類和人類的大腦表面,出現了完全如同迷宮似的迂迴褶皺。 如果後葉出現並顯示其常見的腔,同時伴隨后角的存在時,通常就可以看到在後葉的內面和下面有一條特別的溝;它與后角平行,並位於后角底壁之下,后角如同以拱形橫跨在溝的頂部。這條溝的形成就好比是,曾用鈍器將后角的底壁刻成鋸齒狀,因此后角的底壁向上突起而形成一個凸丘(convex eminence)。這一凸丘即被稱為「小海馬」(Hippocampus minor),而「大海馬」(Hippocampus major)就是下角底壁的一個較大的凸丘。至於這些凸丘在功能上到底有什麼重要性,我們並不了解。 大自然為我們提供了猿猴類大腦在演化上一個近乎完整的進化系列:即從比嚙齒類稍高等的大腦發展到比人類稍低等的大腦。通過這個顯著的例證,好像表明人和猿類的大腦之間,不可能存在任何屏障。就現有知識來說,儘管類人猿大腦的系列類型中確實存在一個真正構造上的間斷,但是這一間斷並不存在於人和類人猿之間,而是存在於低等和最低等的猿猴類之間;換句話說,就是存在於新、舊大陸的猿、猴類和狐猴之間,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情況。事實上,就我們研究的每一個狐猴來說,它的小腦可從上面看到一部分,它的大腦後葉,已有或多或少后角和小海馬的雛形。相反,每一個絹毛猴、美洲猴、舊大陸的猴、狒狒或類人猿的小腦的後面,全部被大腦後葉所遮蓋,同時它還具有一個大的后角和一個完全發育的小海馬。 在很多動物中(比如松鼠猴),它的大腦後葉覆蓋小腦,並向小腦後部延伸很遠,從比例上說要比人類向後延伸的程度更明顯(圖16),而且小腦後部被完全發育的後葉所遮蓋,這是十分肯定的。只要具有任何一個新大陸或舊大陸猴類的頭骨,就可以證明這一事實。由於一切哺乳動物的大腦完全充滿著顱腔,因此,顱骨內部的鑄模顯然可以複製大腦的總體形態。雖然乾的顱骨內沒有包裹大腦的腦模,因此腦模會與實際的腦子有些微小差別,儘管如此,對我們現在要說明的問題,這點差別微不足道。但如果做成這樣一種石膏模型,再與人類頭骨內部相似的模型做比較,顯而易見,這一代表猿類大腦腔室的模型,完全覆蓋小腦並與小腦腔室重疊,其情形正如在人類中一樣(圖20)。一個粗心的研究者,忘記了像大腦那樣一個具柔軟結構的器官,一旦從顱內取出後,就會馬上失去原來的形態。他確實可能將這個被取出後已變形的裸露小腦,誤認為是腦的各部分原來所在的自然狀態。但是,如果把大腦再裝回到顱腔里時,他就會明白自己所犯的錯誤。因此,認為猿的小腦的後部原來就是裸露的看法是一個誤解,這就好比當一個人的胸部被剖開時,肺由於空氣壓力的消失而使其失去彈性而不可逆地縮小,就誤認為人的肺僅占據胸腔的一小部分。 如果一位研究者考察高於狐猴的任一種猿類的頭骨切面,卻又不願費盡心思去製作一個頭顱的模型,顯然那是一個不可原諒的錯誤。因為此類頭骨都和人類的頭骨一樣,具有一條非常明顯的溝,它被稱為小腦幕的附著線。小腦幕是一種類似羊皮紙的隔板或隔層,在頭骨未剝製時介於大腦和小腦之間,以防止大腦壓迫小腦(圖16)。 因此,這條溝是顱腔中大腦和小腦的分隔線。由於大腦正好充滿顱腔,顯而易見,顱腔內這兩部分的關係立刻告訴我們這兩部分內含物的關係。在人類中,在所有舊大陸的猿猴類中,在所有新大陸的猴中(除一種是例外),當面部朝向前方時,小腦幕的附著線(術語叫橫竇壓跡)則近於水平位置,而大腦腔總是覆蓋在或者是向後突出於小腦室的上面。在吼猴中(參閱圖16),附著線傾斜地向上向後延伸,大腦幾乎完全沒有覆蓋小腦。而狐猴和低等的哺乳動物一樣,這條附著線更傾向上後方,而小腦室則大大地突過了大腦室。 圖20 人和黑猩猩的頭顱內模圖 (用同樣的絕對長度和置於相對應的位置繪成) A.大腦;B.小腦 上圖是按照皇家外科學院博物館內的模型繪成;下圖是根據馬歇爾先生於1861年7月在《博物學評論》上發表的論文《論黑猩猩的腦》中的顱內照片繪成。黑猩猩大腦腔內模下緣的鮮明界線是由於小腦幕仍保留在它的頭顱內,而在人的頭顱內則沒有保存。黑猩猩頭顱內模比人的更為精確;而人的大腦後葉明顯地向後突出,超過了小腦。 正如權威人士所指出的那樣,像後葉那樣顯而易見的問題,尚且還會犯如此嚴重的錯誤,那麼,對於一些並不十分複雜,但仍需適當加以注意的觀察對象,也許會產生更壞的後果就不足為奇了。對於一個不能見到猿腦後葉的觀察者來說,就很難對於后角或小海馬提出富有價值的意見,正像對一個從未見過教堂的人,卻要他對教堂祭壇後面的屏風或窗上的繪畫提出意見一樣,同樣是一件荒謬的事情。因此,我覺得對后角和小海馬進行討論是沒有必要的。我將滿足於讓讀者確信,猿類的后角和小海馬至少像人類那樣發達,而且往往更加發達,不僅在黑猩猩、猩猩和長臂猿是這樣,而且舊大陸的狒狒和猴子以及新大陸的大部分猴類包括絹毛猴也是這樣。[11] 大腦的後葉、后角和小海馬是人類特有的構造這一論點至今被一再申述,甚至當與這一論點相反的確鑿證據被公布後,有些人仍在固執己見。事實上,我們現在所掌握的所有豐富和可靠的證據(包括熟練的解剖學家針對這些問題所做的細緻研究),促使我們堅信這些構造顯然是人類和猿類大腦最明顯的共同特徵。它們是在人體上所呈現出來的最明顯的猿類特徵。 關於大腦的溝回情況,猿猴的腦呈現了演化過程中的每一個階段,即從絹毛猴近於平滑的腦,到比人類稍微低級的猩猩和黑猩猩的腦。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當大腦上主要的溝回一旦出現時,它們排列的方式與人腦上相對應的溝回是一致的。猴腦表面呈現出一種類似人腦的輪廓圖式,在類人猿的大腦上,那個輪廓圖中容納了越來越多的細節,只是沒有包括一些微小的特徵,例如前葉上較大的凹陷,人類經常所缺的腦裂以及若干腦回的不同排列和不同大小,通過這些差別,就可以把黑猩猩或猩猩的腦從構造上與人腦加以區別[12]。 圖21 人和黑猩猩的大腦半球素描圖 (按同一長度繪製,以便表示各部分的相對比例) 前一圖取自皇家外科學院博物館,並請管理員弗勞爾先生幫我解剖一塊標本後繪成;後一圖是從前面提到過的馬歇爾先生論文中一幅照片繪成的。a.後葉;b.側室;c.后角;x.小海馬。 因此,就大腦的構造而言,可以清楚地看到,人同黑猩猩或猩猩的差別,要比它們和猴類的差別還要小,人腦和黑猩猩腦之間的差別與黑猩猩腦和狐猴腦之間的差別相比,幾乎是微不足道的。 可是,我們一定不能忽視,最低等的人腦和最高等的猿腦之間在絕對質量和重量上存在非常顯著的區別。當我們想到,一頭完全發育的大猩猩的體重可能要比一個男性博斯傑斯人(Bosjes Man)或許多歐洲女人大致重一倍時,這個差別就更明顯了。也許我們還不能肯定一個健康成年人的腦重是否會小於31啢或32啢,或大猩猩最重的腦是否會超過20啢。 這是一個尤其值得注意的情況,無疑將來有一天會有助於解釋為什麼最低等的人和最高等的猿類之間在智力上會出現如此巨大的鴻溝。[13]但這並無系統分類上的價值,理由很簡單,即從上面提到有關腦量的論述中,就可以推斷最高等和最低等的人之間腦重量的差別,無論在相對或絕對重量來說,都要比最低等的人和最高等的猿的腦重之間的差別大得多。正如上面已經看到,後者腦的絕對重量差是12啢,或用32∶20來表示其相對重量。但是,人腦重量的最高紀錄是65啢與66啢之間,人腦絕對重量差在33啢以上,或相對值為65∶32。就分類學而言,人和猿的大腦之間差別還未超過屬一級特徵的價值,而科一級的差別主要取決於齒系、骨盆和下肢特徵。 因此,不管研究哪一種器官系統,在猿猴的系列中,通過對它們的變異進行比較,都會得出一個相同的結果,即人類和大猩猩、黑猩猩在構造上的差別並不像大猩猩和較低等猴類在構造上的差別那樣大。 但在闡明這一重要的事實時,我本人必須謹防一種非常流行的誤解。實際上,我發現那些力圖把大自然已經非常清楚地向我們展示的事情進行宣講的人們,他們的見解易被誤傳,他們的措辭也易被斷章取義,以致公眾認為他們似乎在說,人和動物中最高級的猿類在構造上的差別微不足道。為此,讓我藉此機會明確聲明:人和猿之間的差別不但不小,而且是舉足輕重;在大猩猩的每塊骨頭上均可以找到與人類相應骨頭的不同特徵;而且在當今宇宙萬物中,無論如何還沒有找到人屬和黑猩猩之間的中間環節來連接它們之間的空隙。 否認人猿之間存在著差別,固然是錯誤和荒謬的,但是任何誇大兩者的差別、或者只停留在承認其存在差別,卻拒絕追究其差別的大小,也同樣是錯誤和荒謬的。假如你願意,就要記住大猩猩和猩猩之間,或者猩猩和長臂猿之間存在鮮明的界線,也同樣完全缺失任何過渡類型。我說它存在鮮明的分界線,即使它稍微小些。根據人和類人猿在構造上的差別,而把兩者分為不同的科是合理的;但是鑒於人科和猿科之間的差別要比在同一目中其他科之間的差別要小,因此如把人歸為不同的目是不合理的。 因此,偉大的動物分類學立法者林奈的卓見是正確的,而且,通過一個世紀以來的解剖學研究,使我們回到了他所提出的人和猿及狐猴一樣屬於同一目的結論(由於靈長目是林奈創立的,這一目的名稱應當保留)。目前這一目分為七個科,它們均具有大致相等的分類價值:第一科,人科(Anthropini),只包括人類;第二科,狹鼻猴科(Catarhini),包括舊世界的各種猿猴類;第三科,闊鼻猴科(Platyrhini),除了絹毛猴外,包括新大陸的各種猿猴類;第四科,絹毛猴科(Arctopithecini)包括絹毛猴;第五科,狐猴科(Lemurini),包括狐猴,但其中的指猴似應從本科劃出而另成立第六科,即指猴科(Cheiromyini);而第七科,蝙蝠猴科(Galeopithecini),只包括飛狐猴(Galeopithecus),這是一種很接近蝙蝠的奇異動物,正像指猴穿上了嚙齒類的衣裳,或狐猴模仿食蟲類動物一樣。 或許還沒有一個哺乳類的目,能向我們展示如此卓越的漸變系列,引導我們不知不覺地從動物演化的頂峰往下追溯,似乎只要經過一步,就回到了有胎盤哺乳類中最低級、最微不足道和智力最不發達的動物。這就好像大自然已經預見到人類的傲慢,於是在人的智力中注入羅馬人的刻苦節制這一美德,儘管羅馬人凱旋而勝,但秉持這一美德,就應當收回在奴隸面前的架子,同時告誡征服者,他其實微不足道。 我在這篇論文的開始所提到的結論,就是直接通過這些重要的事實所得出的。我深信這些事實是無可爭辯的,既然如此,這一結論在我看來,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如果人類與獸類的區別,並不超過獸類之間在構造方面的差距的話,那麼似乎可以依此得出這樣的看法,即假如我們發現了形成一般動物的屬或科的自然因果關係的過程,那麼這一過程就能充分地用來說明人類的起源。換句話說,譬如,假如絹毛猴有可能被證明是由普通的闊鼻猴逐步地變異演化而來的話,或者絹毛猴與闊鼻猴兩類動物都是由一個原始祖先變異來的分支,在這一情況下,就不可能有合理的根據來懷疑人類很可能是由一種類人猿經過逐漸變異演變而來;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則是和那些猿類由同一原始祖先分支演化而來。 目前,僅有一種自然因果關係得到了證據的支持;換句話說,只有達爾文先生提出的有關一般動物物種起源的假說才具有科學的依據。拉馬克(Jean-Baptiste Lamarck,1744—1829)雖然是一個較嚴肅和謹慎的思想家,他的很多看法是明智的,但亦摻雜了不少粗糙甚至不合理的東西,從而沖淡了他的創造性可能產生的有益結果。拉馬克曾經提出「生物按預定方式連續發生」的定則,但是,顯而易見,科學假說的首要責任就是要使人能夠理解。像這樣一個涉及面廣的命題,應該從反面、正面或側面去理解,均具有完全相同的意義。拉馬克的假說雖然似乎可能做到這樣,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做到。 所以,在當前情況下,有關人類和次於人的動物之間的關係問題,最終歸結為一個更大的問題,即達爾文先生的觀點是否能夠站得住腳。但在此我們處於一個困難的局面,因此有必要以極其謹慎的態度來表明我們的明確立場。 我認為無可置疑的是,達爾文已經令人滿意地證明了他稱為「選擇」或「選擇變異」的在自然界一定存在,而且是已經存在的事實。同時,他還證明這種選擇足以產生在構造上不同的新種,甚至一些新屬。如果動物界只給我們展示構造上的差異,那我就應當毫不猶疑地認為,達爾文先生已經證明存在一種真實的自然原因,它足以闡明包括人類起源在內的物種起源。 但是,在動物和植物種中,除了構造上的差別外,它們至少還大量表現出生理上的特徵。也就是說,這些在構造上不同的種,要麼大部分完全不能進行互相雜交,要麼即使能雜交,但產生的雜種也不能與同類的雜種互相交配,來繁殖後代。 可是,一種真正的自然原因能得到承認,必須具備這一條件,即應當說明在它適用範圍內存在的所有現象。如果它與某一種現象相矛盾,就應當將它拋棄,如果對某一現象不能進行解釋,那就說明它的理由還很不充分,只是推測,儘管它完全有權利要求得到暫時的承認。 現在,據我所知,達爾文先生的假說同生物學上所有已知事實並不互相矛盾。相反,如果承認達爾文的假說,就可以把發育學、比較解剖學、地理分布學和古生物學的所有事實聯繫在一起,並顯示出前所未有的嶄新內涵。為此,我完全相信達爾文的假說,即使它並不完全正確,但接近真理,就像哥白尼的假說是一種有關行星運行的真正理論一樣。 但是,儘管如此,只要在這一系列證據的鏈條中還缺少一個環節,我們就得承認,達爾文假說應當是暫時的;只要是經選擇性繁殖從一個共同祖先而來的所有動植物都具有繁殖能力,而且其後代之間也有繁殖能力,那麼,就存在這一缺失環節。因為選擇性繁殖尚無法證明有能力達到產生自然種的全部要求。 我將盡全力把這個結論介紹給各位讀者,我很願意在我最近表明的立場中,說明我是達爾文假說或其他相同觀點的鼓吹者或擁護者。這一觀點的擁護者應當意識到自己的任務,就是要排除實際存在的困難,並說服那些對達爾文的假說還不信服的人們。 因此,為了能客觀公正地對待達爾文先生的假說,我們必須承認我們對有關繁殖和不育的條件還了解得很少。但是隨著知識日新月異的增長,我們將會更充分地意識到,他提出的有關證據中存在的不足將越來越無關緊要,因為目前大量的事實,都與他的學說相符合,或者可以用他的學說加以解釋。 因此,我認同達爾文先生的假說,是因為它提供了這一證據,即生理學意義上的種也許可通過選擇性的繁殖而得到,正如一位物理學家,他可以接受光的波動理論是因為存在這一證據,即假設中的以太是成立的;或者正如一位化學家,由於證明原子的存在,才接受了原子學說。正是由於相同的理由,我才接受達爾文假說,也就是說,它擁有大量顯而易見的可能性:它是眼下使得混亂的觀察事實理出頭緒的唯一手段;最後,它是自從自然分類系統建立和胚胎學系統研究開始以來,給博物學家們提供的最強有力的研究工具。 即便拋開達爾文先生的觀點,自然各種作用機制的整體類似性卻是如此強而有力地提供了一個論據,以此反對在宇宙所有現象的產生過程中,有所謂次級因干預的說法。也就是說,人和生命界的其他生物之間存在著內在的關係;由後者所施加的力與所有其他力之間同樣存在內在關係。我看沒有任何理由來懷疑這一點,即,所有從不定形到定形,從無機到有機,從盲目力量到有意識的智慧和意志,都是大自然的偉大進程中相互協調的因素。 科學在確定和闡明真理之後便完成了它的使命;假如我這篇論文僅僅是為科學家而寫的話,那麼我現在就可以結束了。但我知道我的同事們學會了只尊重事實,而且相信他們的最高責任就是服從證據,即使事實與他們的意向相違背。 在這方面,我已竭盡所能做了最為細緻和審慎的研究,並由此得出結論,如若懼怕大多數讀者對我的結論持反對態度,我就不敢將之公布,那我就不是一個真正的科學工作者,然而,正如我所做的,我渴望能將這些成果向知識界進行廣泛的傳播。 我將會聽到來自各個方面的叫喊聲——「我們是男人和女人,而不僅僅只是高明些的某種猿類,比起你那些具獸性的黑猩猩和大猩猩,我們的腿長一些、腳更加結實些,大腦也更發達些。不管它們看起來和我們有多麼相近,但是,知識的力量,即善惡的意識,和人類情感中的憐憫之心,都使我們要高居於那些具有獸性的同伴之上。」 對此我只能這樣回答,假如這些點出了實質,也許就是一種合情合理的表達,我自己對此也會深有同感。但是,這絕不意味著我根據人的大腳趾作為確定人的尊嚴與否的基礎;也不意味著由於猿腦也有小海馬,就以此來暗示我們人類因此而失去應有的尊嚴。事實恰恰相反,我已經盡最大的努力來消除這種虛榮心。我還一直在努力證明,人類和動物之間,其分界線絕不比動物本身之間的分界線更為顯著。而且,我還可以對我的信念加以補充,即企圖從心理上來劃分人類和獸類的界線是徒勞的;而甚至像感情和智力等最高級的能力,在某些低級的動物類型中,也已經開始萌發。[14]與此同時,沒有人比我更加深信,文明人和獸類之間存在巨大的鴻溝;或者,我更深信,不論人類是否由獸類起源,他決不是獸類。沒有人會更少考慮或者輕視在這個世界上,唯一具有意識和智慧的居民的現有尊嚴,或者會放棄他們未來的希望。 我們的確聽到一些自稱是這方面權威的人士說,上述兩種意見是互相矛盾的,只要相信人獸同源,這就涉及人類的獸化和退化。但是難道果真如此?一個明白事理的兒童,豈不就可以用這些顯而易見的論據,來駁倒那些膚淺的雄辯家,正是他們把這一結論強加於我們。難道說,一位詩人、哲學家或藝術家,他們的天才是他們時代的光榮,會由於這種無可置疑的歷史可能性,不說是必然性吧,亦即他是某種裸體或具有獸性野蠻人的後代,這種野蠻人的智慧只是剛好讓他比狐狸稍有狡猾,並且比老虎更為危險,於是,這些天才的高貴地位便會因此而貶低?難道說,就因為他曾經確鑿無疑是一隻卵,並且不能採用一般的辨別方法與狗卵加以區別,所以他就得跳起來狂吠,並用四隻腳趴在地上嗎?難道說,因為對人類天性的研究從根本上揭示人性只不過具有四足獸的利己邪念和獸性的欲望,慈善家或聖人就要放棄過一種高尚生活的一貫努力嗎?難道說,因為母雞表示出母愛,所以人的母愛就微不足道,或者因為狗具有忠誠性,人的忠誠性就變得毫無價值? 公眾的普通常識就能毫不猶豫地回答這些問題。健全的人性,發現自己迫切需要從現實的罪惡和墮落中解脫出來,把諸多有害的胡思亂想留給諷刺家和「過分公正者」吧!這些人反感一切事物,對於現實世界中的高尚竟然愚昧無知,因此對人類所處的崇高地位竟然不能欣賞。 善於思考的人們,一旦從傳統偏見的盲目影響中解脫出來,他們不僅會在人類的低等祖先中找到人類偉大能力的最好證據,而且還會從人類過去漫長的進化過程中,找到人類對達到更壯麗未來這一信心的合理依據。 人們應該記住,在把文明人與動物界進行對比時,就好比在阿爾卑斯山上的一位旅行家,他只看到高聳雲天的巍峨群山,卻看不到在深山裡還隱藏著懸崖和玫瑰色的山峰,也看不見天上雲彩是從何處開始的。地質學家會告訴他,這些巍峨的群山,曾經是原始海洋底部硬結的泥土,或者是從地下熔爐中噴發到地面後冷卻的火山熔岩,它們與上述暗色的泥土,原來就是同一物質,但是後來由於地殼內部力量的作用而形成了在外觀上高不可攀的壯麗景象。的確,這位深受震撼的旅行家,如果一開始不願相信地質學家的這番話,也許情有可原。 但是,地質學家的看法是正確的,應當考慮地質學家的教導,它並不會損害我們的尊嚴和減少我們的好奇心。相反,對於那些未受過專業訓練的觀光者來說,地質學家的教導還會給單純的審美直覺增添智力上的崇高趣味。 在激情和偏見消失以後,博物學家關於生物界裡壯觀的阿爾卑斯山和安第斯山脈的教導會得出同樣的結果。我們對於人類高貴性的尊重並不因為知道人在物質和構造上與獸類相同而有所減少。因為,只有人才擁有這種非凡的天賦去掌握可理解和合理的語言,憑藉這種語言,他得以在長期的生存期間逐步積累和創造經驗,而這些經驗在其他動物那裡卻隨著每一個個體生命的結束而完全喪失殆盡。所以,目前人類就好像是站在高山頂上一樣,遠遠超出他的更為低等的同伴們,並且通過反思褪去他那粗野的本性,從真理的無限源泉中處處放射出光芒。 關於人類和猿類大腦構造論戰的簡史 直到1857年為止,所有像居維葉、蒂德曼、桑迪福特、弗魯利克(Vrolik)、希萊爾、科爾克(Schroeder van der Kolk)、格雷蒂奧萊特(Gratiolet)等從事猿類大腦構造研究的權威解剖學家,都一致認為猿類大腦具有一個後葉。 蒂德曼於1825年在他的《圖解》(Icones)一文中,描繪和承認猿腦的側室具有后角,他不但在「后角處的小溝」(Scrobiculus parvus loco cornu posteriors)這一標題下,作為事實列出於標題之中,而且還刻意保留在背景內。 居維葉在《演講錄》(Lecons)第三卷103頁中提到:「只有在人和猿類的前腦室或側腦室內,才具有一個指狀的腔(后角)……它的存在取決於後葉的出現。」 科爾克和弗魯利克,以及格雷蒂奧萊特也對各種猿類的后角進行繪圖和描述。蒂德曼曾錯誤地認為猿類並不存在小海馬。但是,科爾克和弗魯利克曾經指出,在黑猩猩中存在一種他們認為發育不全的小海馬;而格雷蒂奧萊特曾經特意肯定這些動物存在小海馬。所有這些信息都是我們在1856年掌握的。 但是,歐文教授在1857年向林奈學會提交一篇題為《論哺乳動物綱的特徵、分類原則和原始類群》的論文,該文刊登於林奈學會的雜誌上。他在文中不是對這些眾所周知的事實熟視無睹,就是採取其他不正當的方法對事實加以隱瞞,他在下面的一段中是這樣寫的:「人類大腦在發育過程中呈現出一種上升態勢,相比於更為低等的種類來說,這是更高級也是更為突出的標誌性特徵所在。大腦半球不但覆蓋嗅葉和小腦,而且延伸到前面嗅葉,並進一步向後延伸到小腦。其後部發育如此明顯,致使解剖學家將這一部分作為第三葉的特徵。這是人屬所特有的,同樣每一腦半球後葉所特有的側室后角和『小海馬』也是獨一無二的。」[15] 正如上述引文所表明,歐文懷有對哺乳動物進行重新分類的不凡抱負,他可能想以特別負責的精神進行寫作,而且特別小心地驗證他已大膽提出的論述。鑒於上述抱負過於宏大,以致因過於匆忙或沒有機會而進行仔細的考慮,但這些都不能成為掩飾缺陷的理由,因為同樣的主張,他在兩年之後的里德講座上曾多次提及,而且1859年以前在劍橋大學這樣重要的學術機構中也講述過。 上面摘錄中用黑體字標明的觀點,首先引起我的注意,它顯然與當時的學說相矛盾,但那些見識廣博的解剖學家對此的反應卻是如此平靜,真使我大惑不解;但可以想像,一個有責任感的學者所提出的慎重主張,事實上肯定有一些依據。在輪到我來講課之前,我意識到自己的責任就是要重新調查這一問題。調查結果證明,歐文先生的三點主張,即「第三葉、側室的后角和小海馬」是人屬所特有的三種器官的看法與事實大相徑庭。於是我把這一結論告訴給班上的學生。然而,我並不打算介入這一場並不能為英國爭得榮譽的辯論中去。因此,不管辯論結果如何,便一頭轉向我更加感興趣的研究中去。 然而,情況卻演變為,如果對這場辯論仍保持沉默的話,我就會陷入是非不分的尷尬境地。 1860年,在牛津召開的英國學術協會的會上,歐文教授當著我的面,反覆講述他的論點,我理所當然對他的觀點提出直接和針鋒相對的反駁,同時,我還承諾要在其他場合對那種非同尋常的作法進行辯護。我通過發表論文來履行我的承諾,1861年,我在《博物史評論》一月號上發表了一篇論文,文中我對以下三個命題的真相作了充分的論證: 1.第三葉既不是人所特有的,也不是人的特徵,因為所有高等四足類都有第三葉。 2.側室的后角既不是人所特有的,也不是人的特徵,因為它也存在於高等四足類中。 3.小海馬既不是人所特有的,也不是人的特徵,因為它亦發現於某些高等四足類中。 此外,這篇論文還包含了下面的段落: 「最後,雖然科爾克和弗魯利克特別做了說明:『這一側室與人的側室有所不同,它在后角處所占的比例完全不同於人類,在后角處只見到一條痕跡用以指示小海馬的存在。』但在他們的第2圖版圖4中,顯示了一個保存完整和明顯的后角構造,它與人的構造中所常見的一樣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歐文教授勢必忽視了上述兩位作者明確的陳述和圖片,因為通過對比這些插圖,就能明顯地看到他的一隻黑猩猩的木刻圖正是上述兩位作者第1圖版第2圖的縮小複製品。 「但是,正如M.格雷蒂奧萊特謹慎地指出的那樣:『不幸的是,被他們作為模型的腦,都已經做了很大的更改,因此,在某種意義上,根據這一模型所繪製的腦的一般形態都是錯誤的。』的確,很明顯,用這些圖來作為黑猩猩的一個切面進行對比,就是出於這種情況。令人非常遺憾的是,他竟採用這一很不合適的圖作為黑猩猩大腦的典型代表。」 自此以後,歐文教授其實和其他人一樣,顯然意識到自己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至此他應當收回導致他失敗的這一重大錯誤,但是,他卻一直堅持和反覆申明他的錯誤主張。最初,在1861年3月19日英國科學知識普及會的講座之前,他提交了一份報告,該報告被接受後於同月的23日原原本本地刊登在《學術協會》雜誌上,也翻印在歐文教授於3月30日寫給該雜誌的一封信中。發表在《學術協會》的論文中附有一幅表示黑猩猩大腦的圖解,但實際上,歐文教授雖然不是很明確,但大體上在那封有問題的信中意外地收回了這一誤述。但歐文教授在改正這一錯誤的同時,卻又陷入另一個更大的錯誤。正如他信中以此作為結尾:「有關最高等猿類大腦覆蓋小腦的真實比例,應參考我在『里德講座上關於哺乳類動物分類等的報告(1859,25頁,圖7,8vo.)』中已做出的黑猩猩未剖開大腦的插圖。」 不幸的是,這幅圖不是真實的,然而,在把它推薦給輕信的公眾時,歐文教授隻字未作引證說明,就說這圖是「有關最高等猿類大腦覆蓋小腦的真實比例」,實際上這張圖正好是科爾克和弗魯利克所繪製的不被承認的複製品。格雷蒂奧萊特在幾年前就指出這圖是完全錯誤的。我本人也將該圖放在上述我發表於《博物學評論》的論文中,以使歐文教授了解我對這張圖的看法。 鑒於這種情況,為了再次引起讀者對這一問題的注意,我在1861年4月13日《學術協會》雜誌上發表了對歐文教授的答覆。但是這個被否定的圖解再次被歐文教授翻印在1861年6月出版的《博物學年鑑》論文中!而文中他對自己的過錯並沒有絲毫的表示。 這就證明該圖原作者科爾克先生和弗魯利克先生是多麼的富有容忍心。他們兩人作為阿姆斯特丹科學院的成員,曾向該院提交了一份備忘錄,以明確的態度宣稱,儘管他們確為各種進化演變學說的反對者,但對真理的追求是高於一切的。因此,儘管這樣做客觀上有利於他們所憎惡的觀點,但他們還是感覺到有責任利用公開的機會,來否認歐文教授濫用他們的權威。 就在這份備忘錄上,如上述所引,他們坦率地承認了格雷蒂奧萊特的公正批評,同時,用新的和審慎的圖解,繪製了猩猩的後葉、后角和小海馬。此外,他們在一次科學院的會議期間,在確證了這些構造以後,作了以下補充:「這一部分的無可爭議的存在得到了與會解剖學家的共識。存在的疑問僅是有關小海馬的問題……從目前的情況看來,小的痕跡顯然有可能就是小海馬的標誌。」 歐文教授在1861年英國學術協會的會議上,重複他的錯誤主張,此外,這些報告既沒有任何明顯的必要,也沒有引證一個新的事實或新的論證,甚至不顧基於大量猿腦的原始解剖標本中使人信服的證據。這些證據是在這一期間,由皇家學會會員羅爾斯頓(Rolleston)教授[16]、皇家學會會員馬歇爾(Marshall)先生[17]、皇家學會會員弗勞爾(Flower)先生[18]、特納(Turner)先生[19]和我[20]所提出的,於是這一論題的討論,在1862年英國學術協會召開的劍橋會議上又重新活躍起來。歐文教授對D組分會場前所未有的會議記錄對他持相當嚴厲的否定表示不滿,他承認在他本人陳述的意見中,附有對我的一個觀點的不可思議的曲解,我的這一觀點刊載於1862年10月11日《醫學時代》(Medical Time)中(通過與《時代》中的討論報告進行比較可見到兩者的區別)。我於10月25日在《醫學時代》上增補了我對歐文教授回答中的結論: 「假如這是一個觀點問題,或者是對器官或術語的解釋問題,甚至僅僅只是一個觀察問題,我藉此觀察來確證自己的觀點同時反駁他人的觀點,我應該會採取一種非常不同的語氣來討論這件事。我會以謙卑的態度承認這一可能性,即由於本人判斷錯誤、知識缺乏或為偏見所蒙蔽而犯錯。 「但是現在還沒有人自稱這是一場術語或觀點之爭。儘管歐文教授提出的某些定義新穎又缺乏權威性,但它們也許會被接受,若要被接受,前提就是這場爭議的主要特徵不發生改變。然而,在過去兩年間,艾倫·托馬森博士、羅爾斯頓博士、馬歇爾先生和弗勞爾先生眾所周知,他們都是在英國頗有名望的解剖學家,還有在歐洲大陸的施羅德·范·德·科爾克教授和弗羅利克(歐文教授曾過於自信地力圖迫使其為自己服務),他們對此問題都有過特殊研究,而所有這些能幹和具有良知的觀察家,都一致證實了我的主張的正確,並且認為歐文教授的主張毫無根據。甚至德高望重的魯道夫·瓦格納,還未有人對他的進步主義傾向進行過指責,也提高了嗓音說,要站在和我相同的立場上;與之形成對比的是,還沒有一個解剖學家,不管是聲名卓著的,還是默默無聞的,曾經支持過歐文教授的主張。 「在此,我絕不是主張應當依靠投票來解決科學爭端,但是,我認為可靠的證據必須根據事實,而不是靠空談和不被人支持的主張。但是,在這兩年期間,這場無謂的爭論已陷入疲憊不堪的境地,歐文教授再也不能提出任何一個理由來支持他三番五次重複提出的主張。 「因此,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我提出的主張,不但和最古老的權威及現代所有研究者提出的學說完全一致,而且,我要向他們展示我得到的第一個猴子的標本;相反,歐文教授的主張不僅與新、老權威的學說相牴觸。而且,我還要附帶說明一下,他並沒有提出任何一個證據來論證他的主張是正確的。」 目前,我權且先擱置這一問題。為了職業上的榮譽,我本應當樂於對此永遠保持沉默,但遺憾的是,爭論無可迴避。對術語的誤解和混淆是可能發生的,故在確定某些猿類是否存在後葉、后角和小海馬時,我將或者指出哪一個是真的,或者指出哪一個我知道一定是假的。這就涉及我個人是否誠信的問題。就我個人而言,不管問題如何嚴重,在目前的辯論中,我只能接受某些猿類存在著後葉、后角和小海馬這一論點。 注 釋 [1]必須了解在前面一篇論文中,我已選錄了大量有關類人猿論文的描述,在我看來只有這些描述似乎是特別重要的。 [2]古希臘哲學家對人的稱呼。——譯者注 [3]目前,我們對大猩猩的腦並沒有充分弄清楚,因此,在討論腦的性狀時,我將以黑猩猩的腦作為猿類中的最高界限。 [4](Bosjesman),居住在森林中的南非人。——譯者注 [5]產於西非——校者注 [6]彼德·坎佩爾說:「我多次見過在人身上有6塊以上的腰椎骨……有一次我見到人有13對肋骨和4塊腰椎骨。法羅皮烏斯(Fallopius)記載過有13對肋骨和只有4塊腰椎骨。」——《坎佩爾文集》,第一卷,42頁。正如泰森所報道,他的「矮人」有13對肋骨和5塊腰椎骨。有關猿類脊椎的彎曲度問題,尚需進一步研究。 [7]已經證實印度人(Hindoo)的頭顱有時可容納少至27盎司的水,它相當於46立方英寸。但是,我上面所採用的最小容量是根據R·瓦格納(R. Wagner)教授發表的題為《人腦的形態學與生理學的初步研究》一文中,從一重要的表格中得到的。他在對900個以上的人腦進行了仔細稱重後,得出半數腦的重量介於1200~1400克之間,而大約有九分之二的腦重(大部分為男性的腦)超過1400克。他還記錄了一位具最輕腦重的成年男性,智力正常,其腦重僅為1020克。1克等於15.4格令(grain),而1立方英寸水含有252.4格令,這(指1020克腦重——校者注)就相當於62立方英寸的水;由於腦比水重,我們可以有把握地將此數據(即1020克——校者注)認定為是成年男人的最輕腦重,並且誤差為最小。僅有的一個重量小於970克的成年男性的腦是一名白痴;可是一位智力正常的成年女性的腦,它的重量卻小至907克(相當於55.3立方英寸的水)。里德(Reid)還提到一個腦容量更小的成年女性的腦。但是,最重的腦(1872克,或約115立方英寸)是一位女子;其次是居維葉的腦(1861克),然後是拜倫(Byron)的腦(1807克),最後是一位瘋子的腦(1783克)。據報道,最輕的成人腦是一位女白痴的腦(720克)。對五位四歲小孩的腦的重量測量結果是介於992克和1275克之間。因此,可以確切地說,歐洲四歲小孩腦的平均重量,要比一頭成年大猩猩的腦大一倍。 [8]Anoplotherium,第三紀初期的一種原始偶蹄類哺乳動物。——譯者注 [9]Carajas,南美巴西的一種印第安人。——譯者注 [10]泰森在談到他的「矮人」的腳時(原文13頁),曾提到:「但是這一部分在其構造上,也在功能上更像是手而不是腳,為了將這一類動物與其他動物相區別,我曾考慮過與其把它看做並稱為四足獸(Quadrupes)還不如稱它為四手獸(Quadru-manus),也就是說它是一個四手動物而不是四腳動物。」 這一段描述發表於1699年,因此,傑弗瑞·聖·希萊爾把創立「四手獸」這一術語歸於布豐的說法顯然是錯誤的,儘管「兩手」(「bimanous」)可能是他的術語。泰森在他的著作里曾有好幾次使用「四手獸」這個術語,如在31頁上記述:「……我們的矮人不是人類,也不是普通的猿,而是介於人和猿之間的一種動物,它雖是兩足動物(Biped),但又好像屬於四手類(Quadrumanus-kind),正如我曾多次地看到過,有些人類也能運用他們的腳,就像用他們的手一樣。」 [11]參閱本章後面關於人類和猿類大腦構造論戰的簡史的附註,在此處作了暗示。 [12]圖21,原書漏注。——譯者注 [13]我提到的「有助於……」的意思是指,因為我決不相信人類與猿類兩個族系最早的原始分歧甚至現今兩者之間存在的巨大差別是由於原先的大腦在質或量方面的差別。所有功能的差異是構造差異造成的,或者換句話說,是生命物質的最初分子力在組合上的差異造成的;這在某種意義上說無疑是完全正確的。然而反對者就憑這個無可辯駁的原理出發,偶爾貌似有理地提出異議,認為猿類和人類之間巨大智力上的差別就意味著在智力機能器官構造上存在相應的差別。這就是說,如沒有發現這種巨大的差別,並不證明它們是不存在的,而是目前科學還無力去發現它們。但是,我只要稍加思索,就可以看出這個理由是站不住腳的,它完全基於智能全部取決於大腦這種猜想。也就是說,大腦只不過是智能表現所依賴的許多條件中的一個,而其他主要是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尤其是那些與理解和產生髮音清晰的說話能力有關的器官。 一個人若生下來就是啞巴,如果他只局限於生活在一個啞巴社會裡,即使他有巨大的腦子和強大的智能遺傳性,但其智能表現不可能比猩猩或黑猩猩高。與此同時,他的腦子與一位有高度智力和受過教育的人的腦子相比,可能不易識別出他們之間極細微的差異。啞病可能是由於口部或舌頭構造上的缺陷,或者僅僅是這些部位神經感應的缺陷,或者也可能是內耳某些微小的瑕疵引起的天生性的聾病所造成。而這些毛病只有細心的解剖學家才能發現。 人的智力與猿類智力之間之所以存在很大的差別,一定是由於他們的腦子也同樣存在差別的這種論點,在我看來,似乎和人們必須盡力加以證明的理由大致是一樣的。正如一隻走得很準的表和另一隻一點也走不動的表之間,必然存在巨大的差別,所以這兩隻表之間也一定存在一個很大的構造上的差別。但是諸如在平衡輪上夾著一根毛,在副齒輪上一點銹斑,表的卡子內的一個齒有點彎曲等,這些情況是那樣的細微,只有修表匠的熟練眼睛才可能發現它。而這點可能是產生所有差別的根源。 我和居維葉一樣,都認為具有清晰的語言能力是人類最重要的特性(不管這一特性是否絕對只限於人類),我認為這就很容易理解某些同樣的不顯著的構造上的差別,可能曾經是人猿兩族系之間廣大無邊和實際上無限分歧的主要根源。 [14]我非常高興地發現歐文教授的見解和我的觀點完全一致,我忍不住要引用他的論文《論哺乳動物》中的一段。他的論文於1857年發表在《倫敦林奈學會會報》。但兩年後,他在劍橋大學「利德講座」(Reade Lecture)的講稿中,卻莫名其妙地刪去了這一段。除去刪掉的這一段,它幾乎就是上述論文的重印本。歐文教授在書中寫道:「我不能理解或想像黑猩猩和博斯傑斯人(Boschisman)(這一名詞與上文中的Bosjes應為同義——譯者注)或阿芝特克人(Aztec)[墨西哥的古代民族——譯者注]之間在心理現象上的差別,就大腦生長這一點而言,這一性質是如此本質以至難以在它們之間進行比較,或者這種比較也僅具程度上的差異。我不能閉著眼睛無視在構造上廣泛類似的重要特點,即每個牙齒,每根骨頭在嚴格意義上說都是異體同形的。僅這點就使解剖學家在區別人屬和猿屬這兩屬上增加了困難。」 誠然,有點奇怪的是,這位「解剖學家」在發現「難於確定」人屬和猿屬之間的差別之後,根據解剖學的依據,仍然將它們歸為兩個不同的亞綱中! [15](《林奈學會會報》,2卷,19頁) [16]「論猩猩腦的親緣關係」,《博物學評論》,1861年4月。 [17]「論一隻年輕黑猩猩的腦」,《博物學評論》,1861年7月。 [18]「論四手類大腦的後葉」,《皇家學會會報》,1862年。 [19]「論人和低等哺乳動物腦幕表面與大腦和小腦解剖的關係」,《愛丁堡皇家學會會報》,1862年3月。 [20]「論蛛猴的腦」,《動物學會會報》,186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