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 · 第一章 類人猿的自然史

·On 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Man-like Apes· 自從巴特爾對珀切斯講述他的「大怪物」和「小怪物」故事以來,至今已經歷了兩個半世紀,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最終才取得了確切的成果,即類人猿(An-thropoids)共有四個不同的類型:在東亞有長臂猿和猩猩,而在西非有黑猩猩和大猩猩。 1931年10月美國雜誌Popular Science上的一篇文章,討論類人猿如何進化成人類。 如果應用現代嚴密的科學研究方法來驗證古代的傳說,它們大都會像夢境一樣消失得無影無蹤。但令人驚奇的卻是,這種夢境一樣的傳說,常常處於半清醒的狀態,從而成為現實的預兆。奧維德(Ovid)就曾預示過地質學家的種種發現:諸如阿特蘭蒂斯(Atlantis)(大西洲)原是一個想像中的地名[原為一假想的遠古大陸,後經地殼運動而下陷,沉沒於大西洋底——譯者注],哥倫布竟然從中發現了新大陸。儘管奇形怪狀的半人半馬的怪物和半人半羊的形象,原來只不過是出現於藝術領域的一些作品,可是,現在竟有一種與人類相似的動物,儘管它們仍然像神話中半羊半馬的混合物那樣,獸性十足,但在其主要構造上卻更接近於人類。它們在今天不但為人所知,而且已家喻戶曉。 在1598年出版的皮加費塔(Filippo Pigafetta, 1533—1604)著的《剛果王國見聞記》[1]中,在一位名叫埃杜瓦多·洛佩斯(Eduardo Lopez)的葡萄牙水手的筆記中摘錄了有關類人猿[2]的記載,除此之外我還從未見到任何其他有關類人猿的更早的報道。該書第十章,標題為「這個地區內的動物」,包括一段有關猿的印象的簡要描述:「在松崗(Songgan)地區的澤雷河(Zaire)兩岸,猿類成群,他們模仿人的姿勢而引起貴人們極大的歡心。」這種記載幾乎對於任何猿類都適合。倘若僅有這些記載,而沒有德·布里(De Bry)兄弟倆為該書配的木刻插圖,倒不會引起我們的注意。在第十一章「論證」中,畫了兩隻「使貴人們歡心的猿」。圖版中所包含的這些猿在木刻畫中被忠實地摹繪下來(圖1)。從圖上可以看到,它們都是無尾、長臂和大耳,其大小與黑猩猩大致相當。這些猿的形象很可能與雕刻在同一圖版上的那個具有兩個翼、兩條腿、頭似鱷魚的怪獸一樣,都是那兩位很有創意的兄弟所想像出來的虛構作品;要不然,它就很可能是藝術家們根據對大猩猩或黑猩猩的某些實際可靠的描述來進行創作的。反正,不管哪一種情況,這些畫極其值得人們瀏覽一下,而對這一類動物最古老和最可靠的明確記載見於17世紀,由一位英國人所寫。 圖1 使貴人們開心的猿[德·布里,1598] 那一本最引人興趣的古書《珀切斯巡遊記》(Purchas his Pilgrimage)的第一版,是在1613年出版的。這本書里引用了珀切斯稱為「安德魯·巴特爾」(Andrew Battel)的那個人的許多談話。據珀切斯說:「巴特爾[他是我的近鄰,住在埃塞克斯郡(Essex)一個叫利佛(Leigh)的地方]在聖保羅城(Saint Paul)西班牙國王手下的總督馬紐埃爾·錫爾弗拉·佩雷拉(Manuel Silvera Perera)那裡當兵,他和總督一起到安哥拉(Angola)內地旅行。」他又提到:「我的朋友安德魯·巴特爾在剛果王國住了好多年,因為他和住在一起的葡萄牙兵發生口角(他是該隊的一個軍曹),於是,便跑到樹林裡住了八九個月。」珀切斯從這位飽經風霜的老兵嘴裡驚訝地聽到:「有一種『大猿』,如果我們可這樣稱呼的話,它們的身高與人一樣,但它們的四肢要比人的四肢大一倍,身體相當強壯,全身長毛,總之,在其他方面,它們的整體形態與男人和女人的身材都很相似。[3]它們靠森林裡樹上長的野果充飢,夜間則住在樹上。」 但是,在同一作者於1625年出版的另一本《珀切斯巡遊記》的第二部分第三章的一節描述,雖比以上描寫要更詳細和清楚些,而且常被人引用,但並不總是那麼確切。這一章的標題為「安德魯·巴特爾在埃塞克斯的利佛地方奇異探險記:巴特爾作為葡萄牙人的俘虜,被流放到安哥拉,並在那裡和附近的地方住了將近18年。」這一章第六節的標題為「關於邦戈(Bongo)、卡隆戈(Calongo)、馬永貝(Mayombe)、馬尼克索克(Manikesocke),莫廷巴斯(Motimbas)等省;關於怪猿龐戈及其狩獵;偶像崇拜;以及其他種種的觀察」。 卡隆戈省東鄰邦戈省,北接馬永貝省,沿海岸馬永貝省與隆戈省相距19里格(leagues)[4]。 馬永貝省境內,林木繁茂,鬱鬱蔥蔥,一望無際,因此人在樹蔭下行走20天都見不到陽光,也感覺不到炎熱。在這片土地上不長五穀雜糧,當地居民只好以香蕉、各種味道不錯的草木根和堅果充飢。此外,也沒有任何的家畜和家禽。 但是他們把大量的大象肉當作珍品儲藏著,還貯藏了各種各樣的野獸肉和豐富的魚類。在距離內格羅角[5](Cape Negro)以北2里格處,有一個很大的沙質海灣,這就是馬永貝港。有時,葡萄牙人就從這個大沙灣運走原木,這裡有一條叫班納河(Banna)的大河,一到冬天就到處泛濫,因為季風使海水倒灌。但當太陽向南偏斜時,小船就可以駛進河面,因為此時恰逢雨季,風平浪靜。這條河很大,其中有很多島嶼,人們就定居在島上。在那濃密的森林裡,到處可見到狒狒、猴、猿和鸚鵡等。因此只身前往那裡旅遊的人,都會感到毛骨悚然。在這裡還有兩種怪獸,它們經常在林中出沒,顯得異常危險。 在這兩種怪獸中,當地土話將大的那種叫龐戈,小的則叫恩濟科(Engeco)。龐戈在身體比例上和人相似,不過從體形看,它更像個巨人而不像普通人。因為他身材高大,面貌如人、眼窩深凹,頭上的長毛披到額頭。除了臉、耳朵和手上不長毛之外,遍體長毛,但並不稠密,呈暗褐色。 除腿部沒有小腿肚外,和人並無差別。它總是靠兩腿走路,在地上行走時,兩手抱著頸背。它們棲居在樹上,為防雨水,還搭起了窩棚。它們在森林中到處尋覓果實和堅果,藉以充飢,因為它們並不吃任何肉類。它們不會說話,和其他野獸一樣不具智力。當地居民在林中旅行時,就在夜間就寢的地方,燃起篝火。次日清晨,當旅遊者離去後,許多龐戈就來到那裡,圍著篝火席地而坐,一直到篝火熄滅為止。可見它們並不懂得添柴加薪。龐戈來往成群結隊,並殺死很多在森林中旅行的黑人。他們不知有多少次,襲擊那些前來它們棲息地附近覓食的大象,並搶起像棍棒一樣的拳頭和木棒痛打大象,最後大象只好咆哮而逃。那些龐戈非常強悍,十個人也不可能捉住一隻龐戈,所以從來也不可能將它們活捉;但是當地人仍可用毒箭射殺後,將龐戈的許多幼仔抓獲。 龐戈幼仔常用雙手緊緊地抱住母親的肚子,以致只要當地人殺死任一隻雌性龐戈,就可以生擒仍死死吊在母親肚子下的幼仔。 當龐戈死亡時,它的同類就用在森林中經常能找到的大量樹枝和木頭將死者掩蓋起來。[6] 想要確定巴特爾所敘述的確切地區,好像並不困難。隆戈(Longo)肯定是現今地圖上通常拼讀為「剛果」的盧安戈(Loango)。馬永貝現今仍位於盧安戈以北沿海岸19里格的地方;而地理學家現仍能指出基隆戈(Cilongo)或基隆加(Kilonga),馬尼克索克(Mani-kesocke)及莫廷巴斯(Motimbas)等地名的位置。但是巴特爾提到的內格羅角,並非是現今南緯16度的內格羅角,因為盧安戈本身是在南緯四度。另一方面,這個「稱為班那的大河」,正好相當於現代地理學家所稱的「卡馬」(Camma)河和費爾南德瓦斯河(Fernand Vas)。這兩條河在非洲海岸這一地段形成了一個巨大的三角洲。 現在,這一「卡馬」地區位於赤道以南約一度半的地方;加彭(Gaboon)位於赤道以北數英里處,而莫尼河(Money)位於赤道以北約一度處。現代的博物學家,都知道在這兩個地區曾活捉過最大的類人猿。可是,如今住在這些地區的土著們,把棲息在那裡的兩種大型猿中較小的一種,稱之為恩濟科或努希戈(N'schego)。因此,我們不能毫無理由地懷疑安德魯·巴特爾所提到的那些他親自了解到的事實,或者至少是根據西部非洲土著們直接的報告而得知的,儘管巴特爾「忘記提起」的另一種怪物恩濟科的本性;可是人們對名為「龐戈」的動物的特徵和習性已作了充分和仔細的描述。龐戈可能已經滅絕,至少已經失去了它的原始形態和最初意義。的確,這就證明了不但當年巴特爾時代,而且一直到最近,對「龐戈」一詞的使用和當年巴特爾使用它時,在意義上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我現在引用的珀切斯著作的第二章,包括「幾內亞黃金王國的描述和歷史性宣言等等,由荷蘭文翻譯並用拉丁文進行對照」,他在其中提到: 加彭河位於安哥拉河(Rio de Angra)以北約15英里處,距洛佩·貢薩爾維斯角(Cape de Lope Gonsalvez),即洛佩斯角(Cape Lopez)以北8英里,距聖托馬斯(St.Thomas)約15英里,正好位於赤道線之下。這是一大片很易為人知曉的土地。加彭河河口在水深3或4英尋[7]處有一沙洲,從河口流入海中的河水,強烈地沖刷沙洲的上部。河流的入口處至少4英里寬;但當你到了一個稱為龐戈島的地方時,河寬就不超過2英里……河的兩岸,矗立了許多樹木……在龐戈島上有一座奇異的高山。 法國海軍的士官也在書信中用和上文類似的說法,記載了加彭河的寬度,樹木順岸排列一直延伸至水邊,那裡還有奔騰的河水自河口流出等。這些書信附在已故的M.伊西多·傑弗里·聖·希萊爾(M. Isidore Geoff. Saint Hilarire)關於大猩猩[8]的傑出論文的後面。士官們描述了河口有兩個島:低的叫做佩羅奎島(Perroquet),高的叫科尼奎島(Coniquet),島上有三座圓錐狀的山。據士官當中一個名叫M.弗郎凱(M. Franquet)的所說:科尼奎島的酋長以前叫孟尼—龐戈(Meni-Pongo),因此它的含義是龐戈的領主;而努龐傑人(N'Pongues)就把加彭河口叫做努龐戈(N'Pongo)[這與薩維奇(Savage)博士看法一致,他證實了當地土著自稱為努龐傑人]。 在與野蠻人打交道時,一方面,最易誤解他們對事物所使用的詞彙,致使我們懷疑巴特爾一開始就把這一地區和許多仍棲息在這一地區的「大怪物」本身的名字互相混淆。但是它對於其他事情的看法(包括「小怪物」的名稱在內)卻是那樣的正確,以致人們不願再懷疑過去的旅行家有錯;另一方面,我們將發現在一百年後的一位航海者會提及「博戈」(Boggoe)的名字。這一名字是非洲一個完全不同的地區,即獅子山(Sierra Leone)的居民們對一種大型猿的稱呼。 但是,我必須把這一問題,留給語言學家和旅行家去解決;如果不是「龐戈」這個詞在類人猿後期的歷史上扮演著特殊的角色,我們肯定不會對它做如此詳細的討論。 巴特爾的後輩們才有幸看到被運到歐洲的第一個類人猿,也就是說,它的來訪無論如何已經載入史冊。在1641年出版的托爾披烏斯(Tulpuis)所著的《醫學觀察》第三卷,第56章(或節)里,作者熱衷於描述他稱之為印度半羊人(Satyrus indicus)的動物,「它被東印度群島人(Indians)[9]稱之為奧蘭烏旦(Orang-autang)或森林人(Man-of-the-Wood),而非洲人則稱為瑰奧斯·莫羅(Quoias Morrou)」。他提供了一幅非常好的插圖,這幅圖顯然是根據這一動物活的標本繪製而成,即獻給奧林奇(Orange)親王弗雷德里克·亨利(Frederick Henry)的「從安哥拉送來的寶貝」。據托爾披烏斯說,它像三歲小孩那樣大,卻像六歲小孩那樣強壯,它的背上長滿了黑毛,顯然是一個年幼的黑猩猩[10]。 在這期間,人們已經知道其他亞洲產的類人猿,不過一開始,這些動物總給人們以一種非常神秘的色彩。正如蓬提烏斯(Bontius, 1658)對於他稱之為「奧蘭烏旦」的一種動物所作的記載和插圖,全是那麼荒唐和可笑;儘管他曾說過:「這個肖像是根據我親自看到的實物畫的。」但是他所說的肖像[11]不過是一個體披密毛、容貌非常漂亮的婦女,其身體的比例和雙腳的大小完全和人一樣。那位具有真才實學的英國解剖學家——泰森(Tyson)對蓬提烏斯的描述的評論:「我承認我完全不相信他的所有描述」,是有充分根據的。 圖2 托爾披烏斯的「猩猩」(1641年) 我們就是從上面提到的作者泰森和他的助手考珀(Cowper)那裡,才得到了這篇有關類人猿的第一篇具有科學精確性和完整性的報告,那是一篇標題為「奧蘭烏旦,森林人(Orang-outang, sive Homo Sylvestris),或矮人與猴、猿和人解剖學比較」的論文,該論文於1699年由皇家學會出版,它的確是一部非常有價值的論著,而且在某些方面可作為後繼研究者的一個典範。泰森告訴我們,這個「矮人」是「從非洲安哥拉運來的;但最初是由這一國家的腹地得到的」。它的毛「呈炭黑色而且是筆直的」,「當它行走時,就像四足獸一樣四肢著地,行動笨拙;它並沒把手掌平展在地面上,而是用拳頭的指關節著地行走,我觀察到當它步行時顯得軟弱無力,沒有足夠的力量來支持身體。」——「從頭頂到腳跟的直線高度為26英寸」。 即使泰森沒有附上這麼好的圖(見圖3、圖4),我們也可按他描述的這些特徵,證明他描述的「矮人」就是一隻年幼的黑猩猩。可是後來,我非常意外地得到了考查泰森所解剖的那個重要動物的骨骼的機會,使我有可能獨立地證明它的確是一個年齡很幼小的黑猩猩(Troglodtes niger)[12]。雖然,泰森充分地認識到他的「矮人」和人的相似性,但他絕沒有忽略這兩者之間的差別。為了總結這篇專著,他首先統計了「奧蘭烏旦或矮人比猿猴更像人的地方」,共達47處。然後又用了同樣簡短的34段文字,表明「奧蘭烏旦或矮人與人不同,和更像猿、猴的地方」。 泰森仔細地閱讀了當年這一課題的文獻之後,便得出了以下的結論,他認為所指的「矮人」和托爾披烏斯及蓬提烏斯的森林人不同;但也不是達珀(Dapper)[或者說得更恰當是托爾披烏斯]的魁阿斯·莫羅、達科斯(d'Arcos)所指的巴里斯(Barris);又不是巴特爾所指的龐戈;但它可能是古人稱為矮人的一種猿類;而且泰森還說過,儘管「這些動物在很多方面要比任一種類人猿,或者據我所知世上各種獸類,更加像人。但我不能把它視為是人和獸的雜種,而應當是一種獸類的後代,類人猿中一個特殊的種」。 「黑猩猩」這個名稱好像在18世紀前半葉便開始用來稱呼現在非洲的一種著名猿類。但是,威廉·史密斯(William Smith, 1769—1839)於1744年所著的《一次新的幾內亞航海記》是當時唯一能使我們了解非洲類人猿知識的一個重要的補充讀物。作者,這樣描述獅子山地區的這類動物: 圖3、圖4 依據泰森第一圖和第二圖縮小的「矮人」(Pygmie)(1699年) 下面,我將描述被當地白種人稱為曼特立兒(Mandrill,亦稱山魈)[13]的一種奇異動物,但我並不知道為什麼如此稱呼它,我以前也從未聽到這一名字。就是那些也同樣叫它們為曼特立的人,也僅知道這些動物完全不像猿,但它們與人類還有近似的地方。當它們的身體全部發育時其身材大小與我們中等身材的人一樣,即它們的雙腿要短得多,而雙腳卻較大;其手臂和手比例相稱;它們的頭大得畸形,面孔寬大扁平,除眉毛外臉上無毛;鼻子很小,嘴大唇薄。臉上覆蓋了一層白色的皮膚顯得非常醜陋,臉皮上長滿了皺紋,活像一個上了年紀的老頭;牙齒又寬又黃,手和臉一樣無毛,但也具有白膚,儘管身體的其他部位像熊一樣長了又長又黑的體毛。它們從來不像猿那樣用四肢行走,但當它們發急生氣或被逗惱時,便像小孩那樣大聲呼喊或號叫…… 當我在舍爾布羅(Sherbro)時,有一位名叫坎梅布斯(Cummerbus)的先生(這人我在下面將有機會提到他),他把一隻奇獸作為禮物送給我,當地人稱這種獸為博戈(Boggoe)。它是一個六個月大的雌仔,但即使如此幼小也要比狒狒大。由於這一雌仔是一類非常溫柔的動物,我便把它交給一個善於飼養動物的奴隸來加以照管。但是每次當我離開甲板時,那些水手便開始戲弄它,有些人喜歡看它流淚和聽它叫喊;而另一些人討厭它那拖著鼻涕的鼻子;有一次這位負責照管雌仔的奴隸由於阻止一位傷害它的人,那個人就告訴這位奴隸,他很喜歡他的女同胞,同時問他是否願意把它當做他的妻子?那位奴隸聽到後馬上回答說:「不,它不是我的妻子,它是一個白種女人,它才配當你的妻子。」我猜想這個黑人的機智回答,才使他不幸地死於非命,因為隔天早上,人們在紋盤下面發現了這位黑奴的屍體。 從威廉·史密斯的描述和插圖可以證明,他所稱的「曼特立兒」或者「博戈」無疑應當是一種黑猩猩[14]。 圖5 模仿威廉·史密斯的「曼特立兒」圖(1744年) 儘管林奈(Linnaeus)本人並沒有親自觀察過亞洲或者是非洲的類人猿,而且對它們的實況一無所知,但是,他的學生霍皮烏斯在《瑞典科學院論文集》(Amoenitates Aca demicae)的第六部分「人形動物」中發表的一篇論文,可以被認為體現了林奈有關這些動物的觀點。 這篇論文附有一個圖版,其中圖6木刻圖是一個縮小的模仿圖。圖的名稱自左至右如下:1.蓬提烏斯穴居人(Troglodyta Bontii);2.艾德羅凡迪魔人(Lucifer Aldrovandi);3.托爾披烏斯半羊人(Satyrus Tulpii);4.愛德華茲矮人(Pymaeus Edwardi)。第一幅圖是根據蓬提烏斯想像中的「奧蘭—烏旦」繪下的拙劣的模仿圖,不過林奈好像完全相信這種動物的存在;因為在他所著的《自然系統》的標準版里,將這種動物列為人屬的第二種,即「夜人」(Homo nocturnus)。艾德羅凡迪魔人是按照艾德羅凡迪斯(Aldrovandus)所著的《胎生四腳獸》(1645年)一書的第二卷第249頁中,在標題為「從中國來的稱為巴比利烏斯(Barbilius)稀奇猿」的插圖模擬下來的。霍皮烏斯認為這種動物可能是貓尾人中的一種,尼古羅斯·科平(Nicolaus Koping)肯定這些貓尾人吃了一船的人,即船長和船上的所有人員。林奈在其《自然系統》一書中,在註解上稱之為有尾人(Homo caudatus),他好像傾向於把它看做為人屬的第三種。根據特明克(Temminck)的看法,托爾披斯半羊人是按照斯科汀(Scotin)在1738年發表的黑猩猩的插圖描繪得來的,我還沒有讀過這本原著。在《自然系統》中,它被描述為印度半羊人,林奈認為它可能與森林半羊人(Satyrus sylvestris)是一個不同的種。最後一個稱為愛德華茲矮人,是從愛德華茲的《自然史拾遺》(1758年)一書中一個年幼的「森林人」或猩猩幼兒的圖中描繪下來的。 圖6 林奈的人形動物 布豐要比他的老對手[15]幸運得多。他不但得到一個難得的機會,能對一個活的小黑猩猩進行研究,而且他還得到了一個成年的亞洲類人猿。這個類人猿是多年來被帶到歐洲的這類動物中的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成年標本。布豐在多布頓(Daubenton, 1716—1800)的大力協助下,對這一動物進行了極為詳細的描述,他根據其獨特的身材比例,將這一動物命名為長臂猿。它就是現代的白掌長臂猿(Hylbates lar)。 這樣,當布豐在1766年撰寫他的巨著的第14卷時,親自深入研究了一種年幼非洲類人猿和一個成年的亞洲種類人猿;另一方面,他又通過有關報道來了解猩猩和史密斯的曼特立兒的有關情況。此外,傳教士阿貝·普雷沃斯特(Abbé Prévost, 1697—1763)在他1748年發表的《航海通史》中,把珀切斯著的《巡遊記》中的大部分內容翻譯成法文。而且布豐在《航海通史》一書中,發現了安德魯·巴特爾有關龐戈和恩濟科論文的法文譯本。布豐打算把他得到的所有資料融合在一起,寫進他著作中「猩猩或龐戈和焦科(Jocko)」那一章中。他對這章標題附加了如下的註解: 這個動物在東印度群島稱為奧蘭烏旦,在剛果的洛萬多(Lowando)省,這個動物稱為龐戈。 這個動物在剛果被稱為焦科或恩焦科(Enjocko)。我們亦採用這一稱呼。因En是冠詞,我們可省略。 就這樣,安德魯·巴特爾的「恩濟科」才改名為「焦科」,由於布豐著作有廣泛的普及性,因此焦科的稱呼便在世界各地流行起來。但是,阿貝·普雷沃斯特和布豐兩人認為巴特爾嚴謹的論文與其說是刪去冠詞「En」,倒不如說是大大曲解了原著的原意。巴特爾在聲明中指出龐戈「不會說話,而且不見得比其他獸類更有理解力」,但是這句話卻被布豐誤譯為「它雖不會說話但比其他動物更有理解力」。此外,珀切斯明確地說過,「一次與他在一起時,他告訴我,有一個龐戈把他的黑童擄走,他就和它們一起住了一個月」,可是在布豐的法譯本中卻譯為「一個龐戈把他的一個小黑人擄走,使他在這些動物的社會中住了整整一年的時間」。 布豐在引用了有關大龐戈的論述之後,正確地指出,時至今日所有帶到歐洲的「焦科」和「猩猩」都是幼兒;而且他還指出,它們在成年時,也許長得像龐戈或「大猩猩」那樣大。為此,他暫將「焦科」、「猩猩」和「龐戈」都歸為一個種。這種提法或許和當時的認識水平相符。但是布豐並沒有弄清史密斯的「曼特立兒」和他的「焦科」相類似的理由。我們對布豐竟把曼特立兒和一個像青臉狒狒那樣完全不同的動物混淆起來,表示難以理解。 20年以後,布豐改變了自己的見解,[16]而且表明了他的看法。他認為猩猩構成了一個屬,下有兩個種:大的種是巴特爾的龐戈,小的種是焦科。焦科就是東印度群島的猩猩;而那些由他自己和托爾披烏斯所觀察的並產自非洲的獸類,不過是年幼的龐戈。 其間,荷蘭博物學家沃斯梅爾(Vosmaer)於1778年發表了一篇關於一隻被送到荷蘭的活猩猩幼仔的非常優秀的論文和插圖;而他的同胞、著名的解剖學家彼得·坎佩爾(Peter Camper, 1722—1789)於1779年發表了一篇關於猩猩的論文。這篇論文和泰森的一篇關於黑猩猩的論文,具有同樣的價值。他解剖了幾隻雌猩猩和一隻雄猩猩,從它們的骨骼和齒列的構造進行分析,正確地推測它們都是幼仔。因此,他把這些猩猩幼仔與人進行類比之後,肯定了它們在成年時,身高不可能超過4英尺。此外,他對東印度群島所產的真正的猩猩的種征,也是非常清楚的。 他說:「猩猩不但在毛色和長腳趾方面與泰森的矮人和托爾披烏斯的猩猩不同,而且外形也與後兩種有區別。它的雙臂、雙手和雙腳都較長,相反,按身體比例來看,拇指卻短得多,而腳的大趾也小得多」[17]。而且,「真正的猩猩,也就是說,亞洲和婆羅洲[18]的猩猩並不是希臘人,更不是蓋倫[19]所描述的猿(Pithecus)或無尾猿,它也不是龐戈、焦科,或托爾披烏斯的猩猩,或泰森的矮人,而是一種特異的動物。我將在下面幾章中根據它的發音器官和骨骼,以最明確的方式來加以證明。」 幾年後,東印度群島的荷蘭殖民地總統府的一位高級官員,名叫M.拉德馬赫爾(M.Radermacher),是巴達維亞(Batavia)[20]文理學會的一位活躍的會員,他在學會專刊[21]的第二部分中,發表了一篇關於婆羅洲的敘事文。這是他在1779年至1781年寫成的,其中除了記載趣聞逸事外,還包括有關猩猩的一些記載。他在文中提到,猩猩的小型種,就是沃斯梅爾和愛德華茲所說的「猩猩」,僅在婆羅洲發現,它主要棲息於斑查馬辰(Banjer massing)、曼帕瓦(Manpauwa)和蘭達克(Landak)一帶。他在旅居東印度群島期間,曾經親眼看見過50餘只小型猩猩,它們的身高沒有一個超過2.5英尺。拉德馬赫爾繼續說:若不是M.帕爾姆(M. Palm)僑居雷姆班(Rembang)時的努力,恐怕至今人們仍把大型猩猩認為是一種怪物,正是帕爾姆從蘭達克回到彭蒂安那(Pontiana)時射殺了一隻,並將之用酒精浸制後,送到巴達維亞,以便轉送到歐洲。 帕爾姆的信中記述捕獲的情況如下: 「隨信附上猩猩一隻,送呈閣下。長期以來,我曾出價一百多維尼卡幣,作為讓土著抓住一隻4英尺或5英尺高的猩猩的賞金。我於今早八時左右意外地聽到抓獲猩猩的消息。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在通往蘭達克的密林中,千方百計活捉這一猙獰的野獸。為了防止它逃跑,我們甚至忘記了吃飯。而且我們還必須提防它對我們進行報復,因為它不時地用手摺斷粗壯的木頭和新鮮樹枝,並向我們猛擲。這一惡作劇一直持續到下午四時,我們才決定向它開槍。我這回的射擊非常成功,而且比我過去從船上進行的射擊要高明得多,因為子彈正好穿進它胸膛的一側,以致它沒有受到很大的傷害。我把它運到船頭時它仍活著。我們用繩子緊緊地把它捆住,直到第二天,它因傷重而死去。當我們的船到達後,所有彭蒂安那的人,都跑上船來看它。」帕爾姆從頭頂到腳跟測得它的身高為49英寸。 馮·武爾姆男爵(Baron Von Wurmb)是一位非常聰明能幹的德國官員,他當時在荷蘭東印度公司任職,併兼任巴達維亞學會的秘書。他對這一動物進行研究並作了細緻的描述,撰寫了題為「婆羅洲的大型猩猩或東印度群島的龐戈」的論文。該論文刊登在《巴達維亞學會會報》的同一卷內。馮·武爾姆在完成他的描述後,於1781年2月18日[22]在從巴達維亞發出的一封信中寫道:「這個猩猩的標本浸沒在白蘭地酒中,已運到了歐洲,準備納入奧林奇親王的收藏中。」他接著寫道:「我們不幸地聽說輪船在途中失事。」馮·武爾姆於1781年逝世,在信中記述的事情正是他最後的遺墨。但是他在巴達維亞學會會報第四部分上發表的遺稿中,只有對一頭4英尺高的雌性龐戈的簡短描述並附有對它的各種測量數據。 究竟兩者中哪一個是由馮·武爾姆描述並被送到歐洲的原始標本呢?人們一般都認為那些標本都已送到歐洲,但我對這一事實表示懷疑。因為在《坎佩爾文選》的第一卷第64—66頁的一篇「猩猩記」的論文中,有坎佩爾自己的附記,其中提到馮·武爾姆的一些論文,他繼續寫道:「至今,這類猿在歐洲從來沒有見到。承蒙拉德馬赫爾好意送給我這些動物中的一塊頭骨,此猿測得為53英寸,即其身高為4英尺5英寸。我曾把它的一些略圖送到邁因斯市(Mayence)的M.佐默林(M. Soemmering)那裡去。在那裡測量較正確,雖然其數據不能代表各部分的實際大小,但能對其外形有一個概念。」 這些略圖在1783年已由費希爾(Fischer)和盧策(Lucae)進行了複製[23],佐默林於1784年收到這些略圖。如果馮·武爾姆的標本已經運到荷蘭的話,坎佩爾當時不至於一無所知。可是坎佩爾卻接著說:「從此以後,也許又捉到幾頭此類怪物,因為我僅在1784年6月27日那天,在奧林奇親王的博物館看見過以前送到館裡陳列的一具保存完整的猩猩骨骼標本,但復原得很差,其高度在4英尺以上。1785年12月19日,當我再次考查這一骨骼標本時,已經有一名叫奧尼木斯(Onymus)的高手,對骨骼標本進行了正確的復原。」 圖7 「龐戈」頭骨是由拉德馬赫爾送給坎佩爾的 [本圖是盧策根據坎佩爾描繪的原圖複製的] 因此,這一骨骼顯然就是一直被稱之為馮·武爾姆的龐戈的骨骼。但它並不是馮·武爾姆所描述的那個動物的骨骼,儘管在所有重要的特點上無疑都是一致的。 坎佩爾還想進一步說明這一骨骼的一些最重要特徵,並指望不久後要對它進行詳細的描述。但是顯然,他對這個大型的「龐戈」和他描述的「小猩猩」之間的親緣關係表示懷疑。 原本打算做的深入研究,始終未能實現。而馮·武爾姆的龐戈,碰巧跟黑猩猩、長臂猿和猩猩並列在一起,成為類人猿中第四個罕見的種。其實,龐戈和當時所認識的黑猩猩或猩猩從其標本看來似乎截然不同。因為當時所研究的黑猩猩和猩猩的標本,其身材很小,面貌特別像人,性情文雅溫順;而馮·武爾姆的龐戈卻是比它們幾乎大一倍的怪獸,力強性猛,表情顯得更加兇猛;其口部外突,尖牙利齒,而且面頰長成凸出的鼓肉,從而顯得更加醜陋。 最後,由於這支革命軍隊的一貫盜劫成性,他們把這個「龐戈」的骨骼從荷蘭弄到了法國。而傑弗瑞·聖·希萊爾(Geoffroy St. Hilaire, 1772—1844)和居維葉(Georges Cuvier, 1769—1832)為了證明這個「龐戈」和猩猩完全不同,而是與狒狒有親緣關係,他們在1798年發表了對於這一標本的評述。 在居維葉的《動物學概論》和他的巨著《動物界》的初版里,他甚至將「龐戈」歸類為狒狒的一個種。但是,早在1818年,居維葉似乎已意識到自己的觀點有誤,從而採納了布盧門巴哈(Blumenbach)[24]在幾年前蒂勒修斯(Tilesius)提出的觀點,認為婆羅洲龐戈只不過是一隻成年猩猩而已。到了1824年,魯道夫(Rudolphi)通過對龐戈的齒列進行了前所未有的研究之後,證明歷來所描述的猩猩都是年幼動物,同時還證明這些成年猩猩的頭骨和牙齒,可能應當是在馮·武爾姆的龐戈中所看到的頭骨和牙齒。在《動物界》的第二版(1829)里,居維葉根據「全身各個部位的比例」和「頭部孔口和骨縫的排列配置」進行推斷,認為龐戈就是成年的猩猩,「至少也應當是與猩猩親緣關係最為密切的一個種」。他的這一結論最終在歐文教授於1835年出版的《動物學學報》上刊登的論文以及特明克發表在《哺乳動物學專論》的論文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特明克的論文之所以那麼突出,就是因為他對猩猩的形態變異取決於其年齡和性別這一看法,提出了充分的證據。蒂德曼(Tiedemann)最先發表了一篇關於猩猩幼兒大腦的論文;而桑迪福特(Sandifort)、米勒(Müller)和施勒格爾(Schlegel)描述了成年猩猩的肌肉和內臟,而且還對東印度群島的大猿在自然狀態下的習性,最早做了詳盡和可靠的報道;後來許多學者的研究對此又做了很多重要的補充。我們當時對成年猩猩比對其他任一種較大的成年類人猿更加熟悉。 考慮到猩猩的分布,完全局限於亞洲的婆羅洲和蘇門答臘等島嶼,因此可以肯定,馮·武爾姆描述的龐戈,[25]決不是巴特爾所指的龐戈。 隨著研究工作不斷取得新的發現,我們對猩猩的來歷更加清晰,這就使我們能夠斷定,那些只分布於東方的其他類人猿,就是長臂猿幾個不同的種。這些猿類身材較小,因此它們不像猩猩那樣引人注目,但是它們廣泛分布於許多國家,更便於人們對其進行觀察。 巴特爾描述的「龐戈」和「恩濟科」棲居的地理區域,雖比發現猩猩和長臂猿的地方更靠近歐洲,但是我們對於非洲類人猿的了解的進展卻顯得比較緩慢;的確,直到最近幾年,由於老一輩英國探險家的真實經歷,才使我們對有關類人猿的情況有了充分的了解。直到1835年,上文提到的歐文教授在《動物學學報》上發表了一篇題為「論黑猩猩和猩猩的骨骼」的優秀論文後,才使人們認識到成年黑猩猩的骨骼。因為這篇論文描述準確、對比周密、插圖優美,不僅是了解黑猩猩,而且也是了解所有類人猿骨架的一篇劃時代的傑作。 這篇描述詳盡的研究論文,明確表明年老的黑猩猩與泰森、布豐和特雷爾(Traill)所了解的年幼黑猩猩,在身材和容貌上完全不同,而且年老猩猩和年幼猩猩間的情況也是如此。後來,薩維奇(Savage)先生和美國傳教士兼解剖學家懷曼(Wyman)先生的重要研究工作,不僅證實了歐文的這一結論,而且還增加了很多新的資料。[26] 在薩維奇博士許多有價值的發現中,最有趣的是今天生活在加彭地方的土著,把黑猩猩叫做「恩契埃科」(Enché-eko),這個名稱顯然與巴特爾的「恩濟科」是相同的。這一發現已為所有後來的研究者所證實。既然巴特爾的「小怪物」的真實存在已得到證實,我們自然就有理由更有把握地推測,巴特爾所說的「大怪物」——「龐戈」遲早也會為人們所發現。而實際上,在1819年,一位當代的旅行家鮑迪奇(Bowdich)的確從土著中發現了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了第二種大猿的存在,這種猿被稱為「印濟納」(Ingena),「身高5英尺,肩寬4英尺」,它搭建了一所粗陋的房子,自己卻睡在房子外面。 1847年,薩維奇博士有幸在類人猿領域,又做出了一個極其重要的貢獻。在一次旅途中,由於意外地被加彭河所阻擋,在一位名叫威爾遜牧師的住宅里,他見到了一塊頭骨,據土著說「它是一種像猿類的動物,大小、兇惡的樣子和習性等,都很引人注意」。薩維奇博士說:「從這個頭骨的輪廓,以及幾位機敏的土著所匯報的情況來判斷,我相信這個頭骨屬於猩猩的一個新種(此處所說的猩猩和以往一般對「猩猩」所引用的意義相同,即指大猿)。我向威爾遜(Wilson)先生表達了這一看法,並表達了要繼續進行研究的願望。如果可能的話,還想找一個活物或死的標本來研究,以做出定論。」薩維奇和威爾遜兩位先生合作研究的結果,不僅對這一新的動物的習性做了非常完整的描述,而且使上面提過的優秀的美國解剖學家懷曼教授,能夠依據這一豐富的資料,對這一新種的重要骨骼特徵進行描述,這對科學具有更重要的貢獻。加彭當地的土著將這種動物稱為「恩濟埃納」(Engé-ena),這個名稱顯然與鮑迪奇(Bowdich)博士的「印濟納」相同,而薩維奇博士確信所有類人猿中最後發現的這個種,正是學者們長期探求的巴特爾的「龐戈」。 這個結論的正確性不容置疑,因為「恩濟埃納」不僅以其陷凹的雙眼、高大的身材和灰褐或鐵灰的膚色等為特徵,跟巴特爾的「大怪物」完全相同;而且居住在這些緯度的其他類人猿中只有一種黑猩猩,由於形體較小立刻就可以認出它是「小怪獸」,根據這一特徵,加上它的體毛是黑色而非灰褐色,依此就可以排除它是「龐戈」的可能性。這個動物至今仍沿用巴特爾所熟悉的「恩濟科」或「恩契埃科」等名字。有關它的重要情況在上面已經提及,在此不再贅述。 然而,薩維奇博士在為「恩濟埃納」定種名時,巧妙地避開了被濫用的「龐戈」這一名字。但是他在漢諾(Hanno)古老的《巡遊記》中,找到了「戈列拉」(Gorilla)這一詞,並將它用在某些滿身長毛的野人身上。這一野人是迦泰基(Carthaginian)的航海者在非洲海岸的一個島上所發現的。薩維奇將他的新猿用上「Gorilla」這一種名,這就是「戈列拉」在當前成為耳熟能詳的名稱的由來。但是,薩維奇博士比他以後的某些學者更加謹慎,他絕不把自己發現的猿類鑑定為漢諾的「野人」,他僅僅說這些「野人」「可能是猩猩的一個種。」而我非常同意M.布魯勒(M. Brullé)的意見,我認為把現代的「戈列拉」鑑定為迦泰基海軍上將所指的「戈列拉」,是毫無根據的。 自從薩維奇和懷曼的論文發表之後,歐文教授和巴黎植物園已故的迪韋爾努瓦(Duvernoy)教授曾分別研究過「戈列拉」的骨骼。迪韋爾努瓦教授還進一步補充了一篇重要的文章,該文記述了肌肉系統和其他很多軟體部分。與此同時,非洲的許多傳教士和旅行家已經確認並補充了有關大型類人猿習性的原始論述。這個類人猿非常幸運地成為第一個為世人所知,同時也是最後一個對其進行科學研究的動物。 自從巴特爾對珀切斯講述他的「大怪物」和「小怪物」故事以來,至今已經歷了兩個半世紀,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最終才取得了確切的成果,即類人猿(Anthropoids)共有四個不同的類型:在東亞有長臂猿和猩猩,而在西非有黑猩猩和大猩猩。 上文已對類人猿的發現史作了詳細的敘述,這些類人猿在身體結構和分布特徵上有共同之處。它們的齒數與人相同,即在成年期,上下頜各有4枚門齒,2枚犬齒,4枚假臼齒(前臼齒)和6枚真臼齒(臼齒),即總共有32枚牙齒;而在幼兒時期的乳齒,總共只有20枚,即上下頜各有4枚門齒,2枚犬齒和4枚臼齒。這些類人猿被稱之為狹鼻猿類,即它們的鼻孔朝下,兩鼻孔之間有一狹隔膜。此外,它們的雙臂總是比雙腿長,但它們臂腿長度之間的差別因種而異,即有的大些,有的則較小。因此,如把這四種猿按臂長和腿長的比例依次進行排列,就形成一個系列,即猩猩為1∶1,長臂猿為1 ∶1,大猩猩為1 ∶1,而黑猩猩則1∶1。這四種猿,前肢的末端都有手,手上具有或長或短的拇指;可是足的大趾總比人小些,但遠比人的大趾靈活,並跟拇指一樣,能與其他趾相對握。這些猿類都沒有尾巴,也沒有像猴類中常具有的那種頰囊。另外,它們都棲居在舊大陸地區。 長臂猿在類人猿中,身材最小、最苗條,而且四肢也最長。它們的兩臂與身長的比例,比任何一種類人猿都要長些,所以當它們直立時,兩手可觸及地面。它們的手比腳長,而且只有這種類人猿的臀部具有胼胝,這點與比它低等的猴類相同。它們有各種不同的膚色。猩猩在直立時,前肢手臂能伸到腳踝。它們的拇指和大趾都很短,而且它們的腳比手長。它們滿身長滿紅褐色的毛;成年雄性的面部兩側,一般各有柔韌的、像脂肪瘤一樣的半月狀突出物。黑猩猩的臂長過膝;它們的拇指和大趾都很大;體毛黑色,而臉皮卻顯得蒼白。大猩猩的臂長可達腿的中部,具有大的拇指和大趾;腳比手長;臉黑,體毛呈灰色或暗褐色。 博物學家把這些類人猿定為不同的屬和種,從我當前撰寫本書的目的來看,沒有必要對這些屬種的不同特徵進行詳細描述。但值得一提的是,猩猩和長臂猿分別歸為兩個不同的屬,前者為猩猩屬(Simia),而後者為長臂猿屬(Hylobates)。而對於黑猩猩和大猩猩,有人簡單地將它們定為一個屬的不同種,即穴居猿屬(Troglodytes)的兩個種;而有的則把它們定為兩個屬,黑猩猩仍保留為穴居猿屬,而「恩濟埃納」或「龐戈」(即上述的「戈列拉」)歸為大猩猩屬(Gorilla)。 要取得類人猿的習性和生活方式的可靠知識,要比獲得其體型構造的正確信息更難得。 在上一代人中,要發現像華萊士那樣的人是很難的,他在身體、心理和道德上都適於在美洲和亞洲的熱帶原始森林裡進行探險,而不致受到傷害。就在這次探險中,他搜集了豐富的資料。同時他還根據這些資料,敏銳地得出了合理的結論。但是作為一個普通的探險者或採集者,要到猩猩、黑猩猩和大猩猩喜歡棲居的亞洲和非洲的赤道地區的密林,會碰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困難:即使是到瘴氣瀰漫的海岸地區作短時間考察,就得冒生命危險,當他面對腹地的危險有所退縮也就在所難免了。也難怪他們只好滿足於鼓勵那些對當地氣候較為適應的土著提供各種近似神話的報道和傳說,這些土著太樂意這樣做了,而他們則根據這些材料加以整理。 有關類人猿習性的早期論述,大部分都是按照這一方式取得的。必須承認,甚至如今流行的報道,大部分也都沒有非常可靠的依據。現在我們所掌握的有關長臂猿的最好資料,幾乎全部是根據歐洲人提供的直接證據。而接下來的最好證據,是有關猩猩的論述。至於我們對黑猩猩和大猩猩習性的知識,還非常需要受過訓練的歐洲人能提供更多的目擊證據,加以證實和補充。 因此,要力圖對我們認為是可信的、這些動物的情況形成一種見解,先從了解得最多的類人猿,即長臂猿和猩猩開始,可能較為合適。同時要利用這些類人猿的完全可靠的資料,作為大致判斷關於其他類人猿記述真偽的標準。 長臂猿[27]共有六個種,它們分別發現於爪哇、蘇門答臘、婆羅洲等亞洲島嶼,並穿過亞洲大陸的馬六甲、暹羅[28]、阿拉干到印度斯坦(Hindostan)[29]的某部。[30]最大的長臂猿其高度自頭頂到腳跟可達三英尺零幾英寸,比其他類人猿要矮些;由於其身材苗條,以致從整體看,其個子既矮又瘦小。 圖8 一種長臂猿[帽長臂猿(Hylobates pileatus)] [依據沃爾夫(Wolf)] 薩洛蒙·米勒(Salomon Müller)博士是一位荷蘭資深博物學家,他旅居東印度群島多年,關於他的個人經歷,我將會多次提及,據他所述,長臂猴是真正的山棲動物,喜歡棲住在山坡和山腳,儘管它們很少登上超過無花果樹分布的範圍。它們整天攀爬於高高的樹梢間,可是一到傍晚,便結成小群來到開闊的地面上。一旦發現人,它們便馬上沖向山邊,然後消失在陰沉沉的山谷中。 所有目擊者都證實,長臂猿能夠發出巨大的叫聲。根據我剛才提到的那位作者[31]說,其中有一隻叫賽曼(Siamang)的長臂猿,它所發出的聲音「低沉而悽厲,其音調像是閣—愛克、閣—愛克、閣—愛克、閣—愛克、哈、哈、哈、哈、哈、哈(gōek,gōek,gōek,gōek,gōek ha ha ha ha haaāāā),即使在半里格外都能容易地聽到」。當它吼叫時,與發聲器官有關的喉嚨之下有一個大膜袋,即所謂的「喉囊」,會變得非常膨大;可是當長臂猿恢復平靜時,喉囊便隨之縮小。 M.迪沃歇(M. Duvaucel)同樣也肯定賽曼的叫聲數英里之外亦能聽到,而且在森林中久久迴響。馬丁(Martin)先生[32]亦描述敏捷的長臂猿在一個房間裡吼叫時聲音「震耳欲聾」,而且「從叫聲的強度能很好地推算它在廣闊森林中產生的迴響」。據一位有成就的音樂家和動物學家沃特豪斯(Waterhouse)[33]先生說:「長臂猿的叫聲肯定要比他以前聽過的任何一位歌手的歌聲強有力得多。」值得提醒的是,長臂猿的身材大小還不到人身高的一半,而且身材按比例要比人瘦小得多。 已有充分的證據表明,不同種的長臂猿都很容易採取直立的姿勢。喬治·貝內特(George Bennett)先生[34]是一位出色的觀察家,他描述了一隻他飼養了一段時間的雄性合趾長臂猿(Hylobatus syndoctylus)。他說:「當它在平地上時常常直立行走,雙臂或者下垂,這就使它能藉助指關節支撐地面幫著步行;或更常見的是,高舉雙臂,幾乎成直立的位置,用懸垂的雙手隨時去握著一根繩索,一遇到危險或見到生人冒犯時便向上爬。它在直立行走時走得雖然相當快,但走路的姿態卻是搖搖晃晃;一旦被人追趕,又沒有機會攀登逃逸時,便馬上四肢著地進行逃跑……當它在直立行走時,兩腿和兩腳均向外,以致造成它走路搖搖擺擺,好像彎腿走路的樣子。」 巴勒(Burrough)博士還描繪了另一種名叫「霍拉克」(Horlack)或「胡勒克」(Hooluk)的長臂猿。 它們直立步行;當它們在地板上或在一個開闊的曠野上直立行走時,通過把雙手高舉過頭頂,兩臂在腕部和肘中稍稍彎曲,從而穩妥地讓自己保持平衡姿態,然後便左右搖晃地向前猛跑;如果被迫要加快速度時,它們便將前肢(雙手)著地協助奔跑,這樣看來它是在跳著而不是跑著向前,但是,它們的身體仍然保持了近乎直立的姿態。 然而,溫斯洛·劉易斯(Winslow Lewis)博士[35]提供的證據卻多少有些差別。 「長臂猿行走的唯一方式是靠其後肢或下肢的末端,前肢或上肢則向上高舉,以便保持身體的平衡,正如在廟會走繩索的藝人,手持長棍來保持身體的平衡一樣。它們舉步前進時,不是靠兩腿交互向前移動,而是雙腿同時並舉,就像跳躍一樣」。薩洛蒙·米勒博士也提到,長臂猿在地面行走時,僅靠後肢做一系列蹣跚狀的近距離跳躍,身體在跳躍時卻一直保持直立的姿勢。 馬丁先生也從他自己的親身觀察,大體上談到了長臂猿的情況: 長臂猿非常適應於樹棲生活,它們在樹枝之間攀躍時表現得無比靈活,但在平地行走時,人們可以想像到它們是那樣的笨拙和忸怩不安。它們直立行走時姿態搖擺不定,但步伐靈巧。為使身體保持平衡,它們或者用兩手屈曲著指節交替地接觸地面,或者高舉雙臂。它和黑猩猩一樣,行走時狹長的整個腳底迅即著地又抬起,完全沒有彈性的步伐。 根據這些大量並存和獨立的證據表明,人們沒有理由懷疑長臂猴平常習慣於採取直立姿態。 但是平地並不是長臂猿展示它們異常特殊的運動能力的地方。根據這一異常的運動能力,人們幾乎要將它們歸到飛翔的哺乳動物中,而不是普通的攀緣哺乳動物。 馬丁先生在1840年對生活在動物園的一種敏捷長臂猿(Hylobates agilis)的動作,發表了一篇優秀和生動的報道,在此我將全文摘引如下: 幾乎難以用文字來表述一隻雌性長臂猿動作的敏捷和靈活,她確實可稱之為空中動物,因為當她在樹枝間攀爬跳躍時,整套動作運用自如。在此過程中,她的雙手和雙臂就是她在林中活動的專用器官;她用一隻手(例如右手)支撐著樹枝,身體好像被一根繩子掛在樹上一樣,用力縱身向前、說時遲那時快左手瞬間握住遠處的一根樹枝,然後又迫不及待地縱身向前,此時再用右手攀上前面她瞄準的樹枝,並馬上換手。就這樣兩手不斷交互攀握樹枝而奮力前進。照這樣,每次可以移動12英尺至18英尺的距離。幾小時的輕鬆前行,毫無疲勞的樣子。顯然,如果樹林中有更大的空間,她每次就能輕易跳過遠遠超過18英尺的距離。因此迪沃歇曾明言,他曾經看見過長臂猿從一樹枝跳到另一樹枝,其距離竟可達40英尺之多,這話雖然令人驚訝,但還是可信的。有時,她在握著樹枝前進時,僅用一臂之力,就將自己摔出,並以極快的速度繞著樹枝旋轉一圈,其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然後又以同樣的速度繼續向前。觀察此時的長臂猿怎樣突然停住,是件特別有趣的事。從她旋轉跳躍的速度而產生的衝力和跳躍的距離來看,如果要突然停止,她似乎應當把動作速度逐漸放慢。但只見她在飛躍的過程中,突然抓住一根樹枝,把身體舉起,就像是玩魔術一樣,忽然又用腳握住樹枝,便安穩地坐在枝上。接著她又突然繼續向前跳躍。 下面提到的事實,將顯示她的某些動作多麼靈活和敏捷。人們把一隻活鳥自由地放飛在她住的籠里;她在凝視鳥的飛行時,同時向遠處的樹枝做遠距離的飛躍,只見她在飛躍過程中一手抓住這隻鳥,另一手則握住那一樹枝。她同時很成功地達到既抓住鳥又抓住樹枝這兩個目的,就好像她把注意力只集中到一個目標那樣。還得補充說明的是,她抓住鳥後,馬上把鳥頭咬斷並將其羽毛拔掉,然後隨手扔掉,並不打算將它吃掉。 在另一種情況下,這一動物從她棲息的樹上,躍過至少12英尺寬的通道而撞向一扇窗戶,人們不禁猜想那扇窗玻璃是否會被打破,但事實並非如此。令人感到驚訝的是,只見她用手抓住窗玻璃之間狹窄的窗框,不一會兒就以相當的衝力又跳回她原來離開的籠子。這說明,完成上述動作不但需要很大的力氣,而且還需要最大的精準度。 長臂猴的性情似乎很溫和,但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當它被惹怒時,便會兇猛地咬人,如有一隻雌性敏捷長臂猿曾用她那長長的犬齒兇猛地將一位男子咬成重傷並致其死亡;而且,她還傷害過其他很多人,為了防備起見,人們便將她那些令人望而生畏的牙齒銼平。但是,一旦當她遭到威嚇時,她還會對飼養員怒目而視。長臂猿吃各種各樣的昆蟲,但一般似乎並不吃動物性食物。可是,貝內特先生曾看見過一隻長臂猿捉到一隻活蜥蜴,並貪婪地將它生吞。長臂猴喝水時,通常將手指沾在水中,然後舐指頭上的水。人們斷定它們是坐著睡覺的。 迪沃歇肯定,他曾見過很多雌性長臂猿把幼兒帶到水邊,替幼兒洗臉,而且不顧幼兒的啼哭和反對。貝內特先生曾作為一個趣聞,告訴過我們,它們在遭到囚禁時,仍顯得溫順可愛,就像被寵壞的兒童那樣喜歡搞惡作劇,愛耍脾氣,決不缺乏某種是非觀念。貝內特所飼養的長臂猿好像有一種喜歡把小屋裡的東西弄得亂七八糟的怪癖。它對其中的一塊肥皂特別感興趣,由於挪動這塊肥皂,曾一再遭到貝內特的責罵。貝內特說:「有一天早晨,我正在寫字,這隻長臂猿就在小屋裡,當我用兩眼盯住它時,我看見這個小傢伙正拿著那塊肥皂。我趁它不注意便盯著它的一舉一動,而它也不時地向我坐的地方窺視。我裝作在寫字的樣子,它看我正在忙我的事時,便用爪抓住那塊肥皂偷偷跑掉了。當它跑到屋子中間時,我以一種不讓它受驚的聲調輕輕地和它說話。它發現我看見了它,就馬上走回來,並把那塊肥皂放回到與原處接近的地方。從它的舉動看來,肯定存在著某種超越本能的意識。即從最初偷走肥皂到最後送回肥皂的行動中,它明顯地流露出做錯事的意識,也就是說,如果不是一種意識在作怪,還能有什麼理由來解釋這一現象呢?」 由薩洛蒙·米勒博士和施勒格爾博士合著的《荷蘭殖民地博物史(1839—1845)》,是當前對猩猩最詳盡的博物學記述,而我講述的有關猩猩這一課題,幾乎完全根據上述兩位作者在其論著中的記述。同時我還從布魯克、華萊士和其他作者的著作中,引用過一些重要的細節,補充到各個章節里。 猩猩的身高看來似乎很少超過4英尺,但其身材卻很龐大,據測量它的身圍,是身高的三分之二[36],見圖9。 一方面,猩猩僅分布於蘇門答臘和婆羅洲,但它們在這些島嶼也不常見。它們常住在這兩島低矮平坦的平原上,而從未在山區發現過。猩猩喜歡棲居在從海岸延伸到內地的極為茂密的森林中。因此,猩猩只在蘇門答臘東部有森林分布的地方才可以見到,儘管偶爾也發現它們遊蕩到西部地區。 另一方面,在婆羅洲,除了在山區和人口稠密的地方外,其他地區一般均有猩猩的分布。在適宜的地區,獵人如果運氣好,則一天內可以遇到三四隻猩猩。 除了在交配期,老年雄猩猩常常是獨居生活,而那些老年雌猩猩則和未成年的雄猩猩往往三五成群。年老的雌猩猩偶爾有小猩猩陪伴著,但是懷孕的母猩猩通常是分居的,且有時分娩幼仔後仍繼續分居。小猩猩似乎得到母猩猩極長時間的撫養,這可能是由於小猩猩生長緩慢的緣故。當母猩猩在攀登時,總是把小猩猩抱在懷裡,這時小猩猩就緊緊抓住母猩猩的毛[37]。至於究竟到幾歲時小猩猩才具有生殖能力,以及母猩猩和小猩猩一起究竟要住多久,都不太了解,但看來很可能要到10歲或15歲才成年。在巴達維亞,有一頭飼養了5年的雌猩猩,還沒有達到野生雌猩猩身高的。很可能當它們成年後,還要繼續生長。儘管長得較慢,但它們可以活到四五十歲。據戴耶克人(Dyaks)[38]稱,那些年老的猩猩,不但滿口牙齒都已脫落,而且攀登時也顯得相當困難,它們靠那些被風颳落下來的果實和多汁的野草來維持生活。 圖9 一隻成年的雄性猩猩 (依據米勒和施勒格爾) 猩猩動作遲鈍,完全不像長臂猿那樣,具有那種令人難以置信的活力。似乎只有飢餓才能激發它們。可是,一旦吃飽肚子,便故態重演,又進入懶洋洋的狀態。當它坐下來時,便彎腰俯首,兩眼直盯著地面。它們有時用手抓住樹枝,有時卻把兩手無力地垂在體側,甚至可以在原地幾乎不動,以同一姿勢呆上好幾個小時,而且還不時地發出深遠而低沉的吼叫聲。在白天,它常常是從一棵樹梢攀緣到另一棵樹梢上。只有在晚上,它才從樹上爬到地面。萬一遭到危險威脅,它便立即躲藏到樹底下的陰暗處。如果不被獵人所襲擊,它可以長時間逗留在同一地方;而且有時可在同一棵樹上,呆上好幾天,並在樹枝間找一個堅實的地方,作為它睡覺的床。猩猩很少在大樹的頂上過夜,這可能是由於樹頂風太大又冷的緣故。一旦夜幕降臨,它便從樹的高處下來,在樹的較低和較暗的地方,或者在樹葉多的樹枝上,找到一個合適的「床」就寢。在這些小樹中,它們偏愛尼帕棕櫚、露兜樹,或那些使婆羅洲原始森林顯現特有景觀的寄生蘭中的一種。但不管在什麼地方,只要是它確定要睡覺之後,它就為自己搭建一個巢。這種巢選用小樹枝和樹葉,鋪在它選定地點的周圍,然後它將樹枝弄彎,和葉子相互交叉在一起,再鋪上蕨類、蘭類和露兜樹、尼帕棕櫚及其他植物的大型葉子,以使床鋪變得柔軟。米勒所看見的那些巢,多數是最近才搭建的,它們位於離地面10英尺到25英尺的高處,而其周邊長度平均為二三英尺。有的巢竟填了幾英寸厚的露兜葉,另外一些,顯然僅僅是把折斷的樹枝,圍繞一個共同的中心鋪設成一個規則的平台。詹姆斯·布魯克(James Brooke)爵士說:「他提到的在樹上所建成的簡陋茅舍,既沒有屋頂,也沒有任何遮蓋,將其稱之為坐席或巢更為合適些。它們造巢之敏捷,真令人感到吃驚。我曾經有機會見到一隻受傷的雌猩猩,只見它僅用了一分鐘,就把樹枝編在一起,然後就坐在其上。」 根據婆羅洲的本地人戴耶克人說,猩猩在太陽從地平線升起和在大霧被驅散之前,難得離開它們的床舍。它們每天大約上午九時起床,大約下午五時就寢,但有時一直推遲到黃昏以後才入睡。它有時仰睡,或者轉向左側或右側而睡,將兩腿向軀體收縮,把手枕在頭下。當夜間寒冷、颳風或下雨時,它常常把建造床鋪時用的露兜樹、棕櫚、蕨類等大量葉子,覆蓋在身上,而且特別注意將頭埋在樹葉里。就是這種遮掩身體的習性,也許是導致猩猩能在樹上建造茅舍的傳說的起因。 雖然猩猩在白天大都棲息在巨樹的樹枝之間,卻很少見到它們像其他類人猿,特別是長臂猿那樣,蹲在一根粗大的樹枝上。相反,猩猩只棲息在細小、長滿葉子的枝叢中,所以它棲居在樹頂上的身影剛好能落入人們的視野,這種生活方式跟猩猩後肢的構造,尤其是跟它臀部的構造有著密切關係。由於它的臀部不像許多低等猿類,甚至像長臂猿那樣具有胼胝,它們那稱之為坐骨的骨盆,在表面形成了堅固的骨架,猩猩坐著的時候,身體就靠這個骨架支撐,它的骨盆不像其他具有胼胝體的猿類那樣張開,倒是更像人類的骨盆。 猩猩在攀登時,是那樣地緩慢,而又小心翼翼,[39]它的動作看來更像人而非猿。它在攀登時,特別注意自己的雙腳,似乎要比其他猿類更經不起受傷的樣子。長臂猿在樹枝間來回擺動時,主要是靠它的前臂;而猩猩不像長臂猿,它甚至從不做最短距離的跳躍。在攀登時,它的手腳交互向前移動,或者用手緊緊抓住樹枝之後,將兩足一同收縮。在從一棵樹跳到另一棵樹時,它總是要找到兩棵樹枝接近或者是兩枝交叉的地方。就是當它被緊追時,它那小心翼翼的模樣也實在令人驚嘆:先搖一搖樹枝,看它是否能載得起自己,然後才逐漸地把自己的體重靠在一根懸垂的樹枝上,使樹枝壓彎形成一座橋,然後從這棵樹爬到另一棵樹上。[40] 猩猩在地面上總是靠四肢行走,顯得既費勁,又搖搖晃晃。剛起步時,它比人要跑得快,但不久之後就會被人趕上。當它奔跑時,它那長長的雙臂只稍作彎曲,身體明顯地站立起來,姿勢就好比一個駝背老人扶著拐杖走路一樣。猩猩在行走時,身體通常一直向前,不像其他猿類那樣,在奔跑時身體多少向兩側傾斜;除了長臂猿以外,它在行走方式和其他很多方面,都明顯與其他的猿類有別。 猩猩不能把它的雙足平踩在地面上,而是靠腳底外緣來支持其體重。腳跟更多著地,而彎曲的腳趾通過其第一個關節的上部著地,雙腳的最外側兩趾則完全著地。它的雙手則以相反的方式起到支撐作用,亦即手的內側成為主要的支撐力量。手指以這樣一種方式彎曲,即手指的前面關節,尤其是最內側兩個手指[41]的前面關節以上部分著地,而可以伸直和自由活動的大拇指指尖,不過作為一個輔助支點而已。 猩猩從來不是單靠它的後肢站立,可是,所有的插圖都把它畫成後腿站立,而且還錯誤地認為,它是用棍棒來防護自己的;其他類似的插圖,也同樣是虛構的。 猩猩的長臂具有特殊的作用,它不但用於攀登,而且可以從不能支持其體重的樹枝上採集食物。無花果、各種花和不同類型的嫩葉都是猩猩的主要食物。但是曾在一隻雄猩猩的胃裡,發現過兩三英尺長的竹片[42]。還沒有聽說過它們曾吃活的動物。 猩猩在幼小時被活捉後加以飼養,會逐漸變得馴服。它們似乎的確想融入人類社會。儘管在外觀上顯得遲鈍不夠活潑,但它畢竟是一種非常粗野而又膽怯的動物。婆羅洲本地的戴耶克人曾斷言,當老年雄猩猩僅受箭傷時,有時竟然離開樹林,並憤怒地向它們的敵人衝擊。在這種時刻,它的敵人出於安全只能馬上奔逃,否則如果被抓住,肯定會遭到猩猩的殺害。[43] 儘管猩猩力大無比,但卻少有自衛企圖,特別是當它們受到火器攻擊時。它們遇到這一情況,便盡力隱匿自己,或者沿著樹梢逃逸。它一邊逃,一邊折斷樹枝,並將斷枝擲下。當它們受傷後,便逃到樹梢的頂端,而且發出一種怪叫,聲音單調,最初是尖厲、刺耳,經過較長時間後,便轉為發出像豹子那樣低沉的吼聲。當猩猩發出高音時,便把自己的嘴唇,突出成漏斗狀;而當發低音時,就把嘴大大張開,同時它的大喉袋囊也變得膨脹起來。 據婆羅洲本地的戴耶克人說,能與猩猩較量高低的動物僅有鱷魚。當猩猩到水邊時,偶爾會被鱷魚捉住。但是當地人說,猩猩要比鱷魚兇猛,它或者將鱷魚打死,或者把鱷魚的上下顎扯成兩半,致使其喉嚨撕裂。 上述的大部分情節,可能是米勒博士從婆羅洲戴耶克獵人的報告中得來;但據說有一頭身高4英尺的大雄猩猩,經過他一個月的飼養觀察後,才知道它有一種非常壞的性格。 另一方面,華萊士先生證實他曾多次親眼看到猩猩被追趕時將樹枝擲下來。「的確它並非將樹枝擲向某一個人,不過是把樹枝垂直地擲下來而已,這是因為從很高的樹頂上,顯然不可能將樹枝擲得很遠。有一次,有一隻叫米埃斯的雌猿待在一棵榴槤樹上,連續不斷地將樹枝和重而帶刺的果實(大的重達32磅)投擲下來,至少持續了10分鐘之久。它就採用這種舉動有效地使我們無法接近它所棲之樹。我們可以看到它在折斷和擲下樹枝時所表現的各種激怒的樣子,它還不時地發出和啷筒一樣高昂的哼聲,這種樣子分明是一種惡作劇。」——參閱1856年《博物學年鑑》中「猩猩的習性」一文。你將會注意到這一敘述和外交官帕爾姆信中所包括的上述引文是完全一致的。 米勒說:「它是一種非常野蠻的野獸,既健壯無比,又極其狡詐;如有人走近它跟前時,它就緩慢地站起來,並發出一種低沉的咆哮,兩眼緊緊盯住它要攻擊對象的那個方向,並慢慢地把手從籠子的橫杆間伸出,迅即伸出長臂,進行突然襲擊,通常抓住人的臉部。」它從來不用嘴咬人(儘管猩猩彼此間互相對咬),它的雙手就是它進行攻擊和防衛的重大武器。 猩猩的智力是非常高的。米勒認為,儘管猩猩的能力曾被高估,但是,如果居維葉看過這一標本,就不會認為它的智力只不過比狗的智力稍高一些而已。 它的聽覺相當敏銳,但是視覺似乎不太完善。它的下唇是重要的觸覺器官,而且在喝水時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下唇向外伸出時,猶如一個水槽,既可以盛住正在下的雨水,也可以接納半瓢椰殼容量的水,用來滿足猩猩本身喝水的需要。而且,猩猩喝水時,它就把瓢里的水,倒入由下唇突出而形成的槽內。 在婆羅洲的馬來人,把猩猩叫做「奧蘭烏旦」(Orang-Utan),戴耶克人稱之為「米埃斯」(Mias),戴耶克人把當地的猩猩分為幾個種,如帕潘米埃斯(Mias Pappan)或濟莫(Zimo),卡蘇米埃斯(Mias Kassu)及蘭比米埃斯(Mias Rambi)。但是上述提到的幾個種,是否歸為不同的種,或者僅僅是不同的種族(races),以及其中無論哪一種與蘇門答臘的猩猩的相似程度究竟怎麼樣(華萊士先生認為帕潘米埃斯和蘇門答臘的猩猩是相同的),這些問題至今仍懸而未決。而且這些大猿的變異範圍很大,要解決這一問題實非易事。華萊士先生[44]對於那個叫做「帕潘米埃斯」的猩猩觀察記述如下: 它以身材高大和臉面側向膨脹形成顳肌上脂肪質的隆起或隆脊這些特徵,而為人們所熟知。因為這些隆起完全柔軟平滑並具伸縮性,曾被誤稱為胼胝(Callostities)。我所測量的5隻猩猩的數據有所不同,如從腳跟至頭頂的高度,僅有4英尺1英寸~4英尺2英寸;而它的身圍為3英尺~3英尺7英寸半;兩臂伸展時的範圍為7英尺2英寸~7英尺6英寸;臉的寬度從10~13英寸。毛髮的顏色和長度亦隨個體不同而異,即使同一個體也因其所處部位不同而變化。有的在大腳趾上有發育不全的爪,而其他的卻一點也沒有。但它們在其他方面並未顯出在外部形態上具有甚至足夠依據其來劃分為變種的差異。 可是,當我們鑑定這些個體的頭骨時,還發現它們在形狀、各部分的比例和大小上,都存在明顯的差別,沒有兩個頭骨是完全一樣的。面部側面的斜度,口鼻部的突出程度,連同頭骨的大小都不一樣。這就猶如人類之中,高加索人和非洲人的頭骨之間,彼此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一樣。眼眶的高度和寬度均有差異;顱骨脊或單或雙,或充分發育或發育很差。顴骨孔的大小變異很大。頭骨在比例上的這一差異,使我們能滿意地解釋具單脊突與雙脊突頭骨所形成的明顯差異,也就是根據兩種不同的頭骨,曾經被認為足以證明兩種大型猩猩的存在。頭骨外表大小的變異相當大,而顴骨孔和顳肌也存在同樣的差異;但是它們彼此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聯繫,一塊小的顳肌常長在大頭骨表面,同樣,小頭骨上也會長大顳肌。具有最大和最強的頜和最寬顴骨孔的那些頭骨,顳肌是如此之大以致在頭骨的頂部會合,由此形成的骨脊將兩邊的肌肉分隔,而且最小的頭骨表面形成的骨脊最高。如頭骨面積大、頜較弱小和顴骨孔小,則兩側顳肌就達不到頭頂,便在肌肉之間留下1~2英寸的間隙,而且沿著肌肉的邊緣,即兩肌之間,形成了小小的骨脊。還發現一些中間類型,其骨脊僅在頭骨的後部相會。因此,骨脊的形狀與大小和年齡無關,有時,年幼猩猩的骨脊反而很發達。特明克教授認為,萊登(Leyden)博物館收藏的一系列頭骨,亦表明了相同的結果。 華萊士先生觀察了兩隻成年雄猩猩(婆羅洲戴耶克人稱為卡蘇米埃斯),他發現它們和其他猩猩的區別非常明顯,為此決定將它們歸為不同的種。這兩隻猩猩的身高分別為3英尺8英寸和3英尺9英寸。面頰不具瘤狀隆起,但其他方面都和大猿相似。頭骨雖無中矢脊,但具有兩根骨脊,彼此相距1~2英寸,與歐文教授的莫林奧猩猩(Simia morio)相似。但是,它們的牙齒卻很大,相當於或超過其他種的牙齒。據華萊士先生的意見,這兩種猩猩雌性雖然沒有頰瘤,並與較小的雄猩猩類似,但其身高矮了1~3英寸,而且犬齒比較小,呈半截狀,基部膨大,這點和所謂的莫林奧猩猩相似,完全有可能的是,在同一物種內,雌性頭骨與較小的雄性頭骨類似。據華萊士先生的意見,這一較小種的雄性和雌性,可以根據其上頜中央門齒的相對大小這一特徵來區分。 據我所知,還沒有人對我上述有關兩種亞洲產的類人猿習性所作的精確敘述提出過異議。假如果真如此,那麼無可置疑的是,這種類人猿具有如下特徵: 1.它們可以作直立或半直立姿勢,沿著地面從容行走,無須靠兩臂的直接支撐。 2.它們可以發出極其響亮的聲音,以致在一二英里遠處都能清晰地聽到。 3.當它們被激怒時,可能做出極其惡劣和粗暴的舉動,尤其是成年的雄猩猩更是如此。 4.它們能搭建供睡眠的巢。 這就是對亞洲產的類人猿所公認的事實。單憑類比原則,也許我們有理由推想,非洲產的類人猿種也可以單獨或共同具有與亞洲類人猿相似的特徵;或者無論如何總可以駁倒那些故意刁難這些直接證據的反對意見,正是這些證據可以支持它們的存在。而且,如果可以證實任何一種非洲猿的軀體結構,要比亞洲猿,更適於作直立姿態和進行有效的攻擊,那麼對於非洲猿有時採取直立姿態或作侵略性行動,就更沒有理由加以懷疑了。 自泰森和托爾披烏斯兩人之後,出現大量有關飼養條件下幼小黑猩猩的習性方面的報道和評述。但是關於成年黑猩猩,在薩維奇博士的論文發表以前,對它們原來生活於森林中的生活方式和習慣,幾乎沒有確實可靠的證據。這篇論文我已在前面引用過。文中包括薩維奇博士當時住在貝寧灣(Bight of Benin)西北邊界的帕爾馬斯角(Cape Palmas)時,親自觀察所做的筆記,和他認為由可信的來源所搜集到的資料。 根據薩維奇博士的測量,成年黑猩猩的身高從未超過5英尺,儘管雄黑猩猩身高几乎可達到5英尺。 黑猩猩在休息時,通常採取坐姿。有時人們可以見到它們站著行走,一旦被人發現,就立即四肢著地,迅速地從觀察者所在的地方逃走。它們的軀體結構使它不可能直立,而只能前傾。因此,人們見到它們在站立時,常把兩手緊托在頭頂的後方,或用手叉著腰,以便使身體保持平衡或舒適的姿勢。 成年黑猩猩的腳趾彎曲得很厲害,向內彎轉,不能完全伸直。如果強使腳趾伸直,其腳背的皮膚就會擠成厚厚的褶皺,這就表明,腳趾的完全伸直對它來說極不自然,但對於步行來說,這又是必不可少的。它的自然的姿勢是四肢著地、身體重心向前落在指關節上。這些指節非常膨大,其皮膚隆起,而且變厚,就好像是厚厚的腳底那樣。 從它們的軀體結構來看,可以推想它們是善於攀登的。它們在嬉鬧跳躍時,可以在樹枝間跳來跳去,而且跳得很遠,跳姿如此敏捷,著實令人驚嘆不已。經常可以看到那些「老年人」(一位觀光者這樣稱呼)蹲在樹下品賞美味的水果,彼此親密地聊天,「孩子們」圍著它們跳躍,而且在樹枝間跳來跳去,熱鬧無比。 就這裡所見的情況來看,黑猩猩不能認為是群居的,很少發現它們的數目超過五隻,或者最多只有十隻聚在一起。據可靠的權威人士說,偶爾可看到它們結成大群聚結在一起進行喧鬧和嬉戲。一位向我提供情況的人士告訴我,他有一次親眼看到,至少有50隻黑猩猩聚集在一起,大聲地叱吒叫喊,而且四肢都能同樣靈巧地握住棍棒,像擂鼓般地敲打陳舊的原木。它們似乎從未有過攻擊行為;假如真正有過的話,也很少有過防衛行動。當它將要被人捉住時,它便用雙臂抱住對手,盡力把對手拉近,以便用它們的牙齒來進行抵抗。(以上引自薩維奇的《黑猩猩的外部特徵和習性的觀察》一書的384頁) 關於上面提到的最後一點,薩維奇博士在另一處,也有非常明確的記述: 咬是它們進行防衛的主要本領,我曾看見過有一個人的腳被咬成重傷。 成年的黑猩猩長有非常堅強有力的犬齒,這似乎表明它們具有一種食肉癖性;即使在馴養的情況下,也未能改變它食肉的癖性。起初它雖拒絕吃肉,但後來便很容易養成吃肉的嗜好。它們的犬齒在幼小時就已發育,表明它是防衛武器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它和人接觸時,咬人幾乎就是它的第一個動作。 它們迴避人的住地,在樹上建造自己的居所。其居所的構造更像是「巢」,而不像是某些博物家所誤稱的「茅舍」。它們一般將巢建在離地面不遠的樹上。它們在建造時,把粗枝和小枝弄彎,或將部分樹枝折斷,並將樹枝交叉鋪設,整個巢就靠一根大枝,或一個叉枝支撐。有時可發現巢是建造在離地面20英尺或30英尺高處長滿葉子的粗枝末端上。最近我曾見到有一個巢是建造在離地面40英尺以上的高處,很可能是建在50英尺高度的樹上。但是這樣高的巢是非常罕見的。 它們的住處並非永久性的,為了求得食物和幽靜,根據環境情況,它們會隨時遷移。我們常常見到它們住在地勢高的地方,因為低地更適於當地人開墾稻田,這些地方的樹木總是多次受到砍伐,以致幾乎總少有可供它們造巢用的合適的樹枝……在同一棵樹上或者在毗鄰的樹上,很少看到有超過一個或兩個以上的巢;雖然我們亦見到五個巢,建在上面提到的那種環境中,但這是一種罕見的情況…… 黑猩猩習性骯髒……在當地人中流行著一種傳說,認為它們一度曾是自己部落的成員,由於它們具有不衛生的惡習,於是被當時的部落所驅逐。而且由於它們脾氣極壞,惡習不改,以致墮落成為現在的境地,形成如今這樣的軀體結構。當地人把它們的肉當做食物,而且,據說將它的肉和椰子的油及果肉一起烹調,是一種非常美味的菜餚。 在習性方面,黑猩猩顯示出優越的才智,作為母親的黑猩猩還深愛著它們的幼仔。所描述的第二隻雌黑猩猩,當第一次被獵人發現時,她正好和其配偶及兩隻幼仔(一雌一雄)一起待在樹上。她的第一反應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從樹上爬下,並和其配偶及小雌仔逃到密林中。但小雄仔卻還在樹上。於是她很快就回來營救這個幼仔。她爬上樹後,用雙臂抱住幼仔。就在這一瞬間,它挨了槍,彈丸穿過幼仔的前臂,擊中了這位母親的心臟…… 在最近一次情況中,當這位母親再次被獵人發現時,她待在樹上,注視著獵人的一舉一動。當獵人向她瞄準時,她就用和人類同樣的舉止,用手勢示意,讓獵人住手並要他走開。當傷勢還未致命時,獵人們看見她正用手按住傷口,以便止住流血,當不奏效時,便馬上採用樹葉和草來止血……當受到槍擊後,它們突然發出一聲尖叫,就像一個人在突然感到劇痛時所發出的尖叫聲一樣。 但是,黑猩猩平常的發音,經證實是一種粗啞的喉音,並不十分響亮,有點像「呼呼」(Whoo-whoo)的聲音。 一方面,黑猩猩的造巢習性和造巢方法,和猩猩相似,這一點特別有意思。另一方面,它的活動狀況和愛咬等習性,卻與長臂猿多少有些相似。再者,黑猩猩從獅子山到剛果均有發現,在地理分布上和類人猿中的長臂猿比較相似,而不像其他類人猿。跟長臂猿的情況一樣,在這一屬的地理分布範圍內,似乎還可能發現好幾個種。 上述有關成年黑猩猩習性的論文,引自卓越的觀察者薩維奇博士,他的這部著作於15年前出版[45]。文中對大猩猩(圖10)的記述中所提到的主要觀點,都為後來的觀察者所證實。實際上,過去對於他的論文,只作過很少的補充。因此,為了表示對薩維奇博士著作的評價是公正的,我將他的記述幾乎全部引用如下: 必須記住的是,我的記載是根據加彭地區的當地居民的陳述寫成的。關於此事,我認為還有必要指出的是,我曾作為常駐傳教士在這裡工作了好幾年,從與當地居民的平常交往中,了解到非洲人的想法和性格。我深切地感覺到,我有可能從當地人的陳述中,加以辨別和取捨,以便去偽存真。此外,由於我對大猩猩的一個有趣的近似種,即黑猩猩的歷史和習俗比較熟悉,於是我就能夠把當地人對這兩種動物的陳述加以區分。因為這兩種動物棲居於同一地方,具有相似的習性,致使在一般人的頭腦里,容易將兩者混淆。特別是只有極少數深入非洲腹地的商人和獵人,才能親眼見到這一未弄清楚的動物。 我們對這一動物的了解來自姆龐奎人(Mpongwe),這一部落的領地變成了大猩猩的棲居地,它們占據了加彭河的兩岸,從河口起一直到上游50或60英里的地方…… 如果「龐戈」這一詞的來源是出自非洲的話,那麼很可能就是「姆龐奎」這個詞的誤傳。這是定居在加彭河兩岸部落的名稱,因此就用來稱呼他們所棲居的地區了。黑猩猩的地方名是恩契埃科,通常的『焦科』這一名稱有可能就是來自於此,只不過後者更接近於英語表述。姆龐奎人對黑猩猩這一新同類的稱呼是恩濟埃納(Engé-ena),將第一個母音拖長,而把第二個母音稍稍輕讀。 圖10 大猩猩(依據沃爾夫) 恩濟埃納的棲居地位於幾內亞腹地,而恩契埃科的棲居地則靠近濱海地區。 大猩猩的身高約5英尺,以至肩寬與其不成比例,身上長滿黑色粗毛。也就是說,毛的排列和恩契埃科相似;黑毛隨著年齡增長而轉變為灰色,正是這一特點導致有關誤傳,亦即這兩種動物都有不同的顏色。 頭部——其最突出的特徵是臉部既寬又長,臼齒深埋,下頜分支很深並向後伸展,顱部較小,眼睛卻很大,據說和恩契埃科的眼睛相似,呈淡褐色;鼻寬且扁,接近鼻根部微微隆起;口鼻部寬大,突出的嘴唇和下巴上長著稀疏的灰毛;下唇非常靈活,一旦憤怒時,下唇便向下伸長,以致懸在下巴上。臉上和耳朵的皮膚光滑無毛,毛是接近黑色的深褐色。 頭部最明顯的特徵,就是沿著矢狀縫有一個高脊或毛脊突;在頭的後面有相同但不明顯的橫脊,從一個耳朵的後面繞到另一耳朵的後面,並和上述的高脊相接。大猩猩能把頭皮任意向前、向後牽動。據說,它在發怒時,能將頭皮強烈地收縮到額部,於是就把毛脊拉下來,而毛就向前突出,以致顯出一種難於形容的兇殘面目。 頸部粗短而多毛,胸和雙肩都很寬,據說其寬度足足是恩契埃科的兩倍。它雙臂很長,可伸到膝蓋的下面,前臂卻是短得多,雙手非常大,拇指要比其他手指大得多…… 它步行時步態緩慢,身體向前移動時,從未像人類那樣直立行走,而是向前彎曲,多少向左右轉動,或左右搖擺。它的雙臂比黑猩猩長,在步行時與其相似,但彎曲程度較小,並像黑猩猩那樣把兩臂向前伸出,雙手放在地面上,於是兩手支撐身體,半跳躍半搖擺地向前。據說,在做這個動作時,它不像黑猩猩那樣彎曲著手指,用指關節來支撐身體,而是把指頭伸直,用手作為支點。當大猩猩採取走路的姿勢時,據說它儘量彎著身體,通過雙臂向上彎曲,來保持龐大身體的平衡。 大猩猩過著群居的生活,但是數量並沒有黑猩猩那樣多。雌性一般要比雄性數量多。我得到的所有情況都一致確認,在一群裡面只有一隻成年的雄性大猩猩,當雄性幼仔長大時,就會因爭奪配偶而引起衝突,結果最強者便把其他雄性殺死或驅逐出去,它就成了這一群大猩猩的頭領。 薩維奇博士否定了關於大猩猩掠奪婦女和擊敗大象的故事,然後他作了如下的補充: 它們的住所(假如可以這樣叫的話)和黑猩猩的住所相似,僅僅是由幾根木棒和帶葉的樹枝搭成,並由粗的樹枝和枝杈支撐著。這些住所並沒有什麼遮蓋,僅在夜間供睡眠用。 它們是極其兇猛的動物,而且總是具有攻擊的習性,從不像黑猩猩那樣見人就跑。對於當地居民說來,這是一種恐怖的動物,僅當人們在自我防範時,才會與這種動物遭遇。俘獲的極少數大猩猩是被獵象人和當地的商人所殺死的,這是他們在通過森林時突然發現的。 據說只要雄性大猩猩一發現有人,就會發出一種可怕的呼喊聲,在廣闊的森林裡迴響,其聲音類似克—阿(Kh-ah)!克—阿!具有拖長而尖厲的聲調。它巨大的下顎在每次呼氣時張得很開,下唇垂在下巴上,頭上的毛嵴和頭皮縮牽到額上,顯出一副難以形容的兇相。 圖11 大猩猩正在行走 (依據沃爾夫) 雌性大猩猩和幼仔在聽到第一聲呼喊後,便迅速隱藏起來。然後,雄性大猩猩顯出非常憤怒的樣子撲向敵人,並快速連續地發出可怕的叫聲。獵人把槍準備好,等待著大猩猩的接近。假如他沒有瞄準好,就會被大猩猩握住槍身,接著它就習慣性地把槍放到自己口裡,這時獵人便開槍。如果萬一槍啞火,它就用牙齒把槍身(普通舊式步槍的槍身細小)咬碎,獵人就難免很快遭到它的殺害。 在野生環境中,大猩猩的習性一般和黑猩猩相似,在樹上搭建鬆散的巢,以類似的野果為生,並根據環境情況來遷移自己的棲居地。 薩維奇博士的觀察得到了福特(Ford)先生的證實和補充。福特先生於1852年,向費城科學院投寄了一篇關於大猩猩的饒有興趣的論文。他對這種最大的類人猿的地理分布做了如下的記述: 這種動物棲居在橫貫幾內亞(Guinea)境內的山脈中,地理學家將之稱為水晶山(Crystal Mountain),它北起喀麥隆(Cameroon),南至安哥拉(Angola),向內陸延伸約100英里。我對動物分布的北界或南界的情況不能確定。但是,可以肯定,它的界線是在加彭河以北相隔一段距離的地方。從我最近到莫尼河[亦叫丹戈河(Danger)]河源的一次考察中,可以肯定上述事實。這條河從這裡經過約60英里便流入海中。我曾聽說(我認為是可信的)有很多大猩猩棲住在這條河流的發源地,而且是在更加靠北的山脈中。 在南方,這一種動物的分布範圍可延伸到剛果河流域,正是那些到過加彭河和剛果河之間濱海地區的本地商人告訴我這一情況的。除此以外,我沒有聽到有其他方面的報道。在多數情況下,這種動物僅見於離海岸較遠的地方。據確切的報道,在這條河的南面,離海約10英里處就發現過大猩猩,但在其他地方,卻從未見到過離海這麼近的棲居處,不過這僅僅是最近的情況。據姆龐奎部落中一些老年人告訴我,以前只在這條河的發源處見過大猩猩,但是,現在他們在離河口約半天的路程內,就可以發現它們的蹤跡。從前,它棲住在布希曼人(Bushmen)獨居的山嶽地區,但是現在它卻能大膽地接近姆龐奎人的耕作地。無疑這是在過去多年裡,很少見到大猩猩報道的原因。然而現在要得到這一動物情況的機會並不缺乏。百年以來,商人們常在這條河的附近地區來來往往。最近一年來,如將帶回到家裡的各種標本進行展出的話,我想就連最笨的人,都會對此引起應有的重視。 福特先生檢查的一具大猩猩標本,體重達170磅,這還不包含胸、腹部的內臟,其胸圍為4英尺4英寸。雖然作者從未詐稱自己曾親眼目睹大猩猩遭到攻擊的情景,但他卻詳細生動地描述了當時的情況,為了和其他的記述作比較,我把他論文中這一部分的全文轉錄如下: 雖然大猩猩在接近對手時,做彎腰的姿勢,但在攻擊時,兩足總是站立著。 它雖然從不埋伏以待,可是當它聽到、看到或嗅到有人來時,便馬上發出特有叫聲,嚴陣以待,而且總是先聲奪人。它所發出的叫聲與其說是咆哮,倒不如說更像是號叫。與黑猩猩在發怒時所發出的叫聲相似,但卻更為響亮。據說這種聲音能傳得很遠。它在準備進行襲擊時,先把常與自己相伴的雌性大猩猩和幼仔,領到稍遠的地方。它很快以一種脊突直豎並向前突起、鼻孔擴張和下唇下垂的姿態返回;同時,它發出了特有的叫聲,似乎企圖以此來威脅對手。除非它被瞄準的彈槍擊中而喪失戰鬥力,否則它就會馬上反擊,用手掌猛擊對手;要不然就用雙手緊緊抓住對手,使之無法逃脫,並將其擊倒在地,然後用它的大牙齒將其撕裂。 據說它抓住一把小型舊式步槍,馬上就用牙齒將槍身咬碎……這一動物的兇猛天性,可以從帶到此地的一隻大猩猩幼仔身上得到很好的體現,它表現出無法平息的絕望之情。它剛被俘獲時,年齡很小,被馴養了四個月,在這期間,用盡各種辦法來馴服它,但都無法改變它的兇惡本性。就在它臨死前一個小時,還咬過我。 福特先生否定了關於造屋和逐象的故事。他說當地受過良好教養的人,從來不相信這些故事,這不過是哄小孩的一種謊言而已。 我還可以從附在傑弗瑞·聖·希萊爾論文中的M.弗朗凱和高蒂爾·拉布萊(Gautier Laboullay)的書信中,舉出有類似意思的其他例證,我曾引用過它們,但在我看來,這些信件的斟酌和挑選還不夠嚴謹。 如牢記你所知道的有關猩猩和長臂猿的情況,那麼,我認為,基於這樣的前提,對薩維奇博士和福特先生的描述進行指責是不恰當的。如據我們所知,長臂猿易於採取直立姿勢,可是如果和長臂猿相比,大猩猩軀體結構更加適於這種姿勢。如果長臂猿的喉囊,極有可能是使其發出響亮聲音的一種重要構造的話,以至它的聲音在半里格(一英里半)處都能聽到,那麼具有類似和更加發達的喉囊,並且軀體大小又比長臂猿大四倍的大猩猩,它的聲音有可能在兩倍距離處的地方,還可以清楚地聽到。假如猩猩是用手進行搏鬥,而長臂猿和黑猩猩是用牙齒的話,那麼大猩猩僅用手或僅用牙齒可能就足夠了,或者兩者並用。如果證實猩猩有造巢技能的話,那麼,就沒有任何理由來否定黑猩猩或大猩猩也同樣具有造巢的能力。 所有這些證據問世以來,至今已有10年到15年的時間。最近有一位旅行者,根據自己的所聞所見,對大猩猩的情況,除了重複薩維奇和福特的描述以外,只作了很少的補充。然而,他們的描述卻遭到那麼多嚴厲的責難,確是出人意料。如果不計以前所了解的情況,那麼M.迪·夏呂(M. Du Chaillu)根據自己的親自觀察,對大猩猩的概況和實質只確認了一件事,即這一巨獸在發動攻擊之前,會用雙拳猛捶自己的胸膛。我認為以上這一陳述,並非難以置信或者值得大加爭辯。 關於非洲其他類人猿,由於M.迪·夏呂的認識有限,他對於普通黑猩猩的情況完全沒有談及。但是他談到一個禿頭的種或變種,即博佛希埃果(Nschiego mbouve),它能為自己建造窩棚。他還提到另一稀有種類,臉部相對較小,卻具有大的顏角,並發出像「枯羅」(Kooloo)那樣特別的叫聲。 根據傑出和可信賴的觀察家薩維奇博士的記述,猩猩用粗陋的樹葉建造窩棚,普通黑猩猩能發出像「呼—呼」的聲音。如此看來,對於M.迪·夏呂的記述加以籠統的否定,實在令人不解。 如果我避免引用M.迪·夏呂的著作,並不是因為我看出他對類人猿的說法本來就不確切,也不是由於我對他的真實性表示懷疑;而是在我看來,只要他的敘述依然像現在那樣不加解釋並且混亂不堪,他的著作就不配作為有關類人猿問題的原始根據。 也許他的這種說法是真的,但並不是證據。 從左至右依次為大猩猩、猩猩、長臂猿、黑猩猩的手。 注 釋 [1]葡萄牙人和當地人稱這個非洲王國為剛果(Congo),《剛果王國見聞記》是皮加費塔所著。其內容摘自曾親歷其境的埃杜瓦多·洛佩斯的義大利文筆記的拉丁文譯本,譯者是萊紐(Reinio),書中生動的插圖是西奧多里(The odori)和德·布里兄弟為該書新配的傑作。該書於1598年在法蘭克福出版。 [2]原書中對「猿」一字的用法,極為混亂,它不僅指現今的四種猿類,有時泛指所有猿類,甚至於最低等的靈長類如狐猴等。為了避免讀者誤解,譯時儘量按內容所指,加以正確理解和改正。——譯者注 [3]「除了他們的腿上沒有小腿肚子之外都一樣」(1626年版)。而且在邊緣標註為:「這些大型猿類稱為龐戈(Pongo)。」 [4]1里格=3英里,下同。——譯者注 [5]據珀切斯記載,內格羅角位於南緯十六度。 [6]據珀切斯頁緣註解,龐戈是一種巨型猿。巴特爾在一次會議中曾告訴過我:「在這些龐戈中,有一個龐戈將一個黑人的小孩擄去後,共同居住了一個月。龐戈並不傷害那些無意襲擊它的人,除非他們監視它就會有危險。他還提到龐戈的身高和人相仿,但它們的身圍要比人的身體大一倍。我曾見過那位黑人的小孩。巴特爾忘了告訴我另一怪獸該是什麼樣子。而這些記錄在他死後才落入我的手中。要不然,在我經常與他開會見面時,便可以向他詢問。也許他所指的另一種怪獸,是他上面提到的能殺人的矮小龐戈(Pigmy Pongo)。」 [7]1英尋(Fathom)=6英尺——譯者注 [8]博物館檔案,第10卷。 [9]指現今的印度尼西亞,下同。——譯者注 [10]見圖2,原書漏注——譯者注 [11]見圖6,即為霍皮烏斯(Hoppius)按照原圖所描繪的複製品 [12]我要感謝在切爾藤漢(Cheltenham)地方工作的賴特博士,由於他的古生物研究工作非常出色,才使我了解到這一有趣的骨骼的情況。據說泰森的孫女和切爾藤漢地方的著名醫生阿勒代斯博士(Allardyce)結婚,就將這個矮人骨骼作為陪嫁品帶到新郎家。阿勒代斯博士將那件骨骼捐獻給切爾藤漢博物館。而我通過我的朋友賴特博士的幫助,才承蒙博物館當局允許我借用這一也許是最為著名的陳列品。 [13]「曼特立兒」似乎具有「類人猿」的含義,在英國古時候曾用「特立兒」(Drill)來表示猿或狒狒。因此,布朗特(Blount)於1668年出版的第五版《難字詞典》(一本用於解釋現今通用的純正英語中所有難字的字典),這一字典對於那些要求理解他們閱讀的書是有用的。在字典中我查到:「特立兒是一種石工用作在大理石上鑽小洞等的工具;他們也把個子長得過大或過高的大猿和狒狒稱為「特立兒」。「特立兒」在查爾頓(Charleton)1668年出版的《動物字典》(「Onomasticon Zoicon」)中亦有同義的解釋。至於布豐(Buffon)所說的這個字的單一語源,似乎並不確切。 [14]見圖5,原書漏注。——譯者注 [15]此處指林奈。——譯者注 [16]《自然史》增刊,第七卷,(1789)。 [17]《坎佩爾文集》第一卷,56頁。 [18]Borneo,即現在的加里曼丹,下同。——譯者注 [19]Galen, 130—200年,古羅馬的著名醫生和解剖學家。——譯者注 [20]Batavia,即現在的雅加達,下同。——譯者注 [21]《巴達維亞學會論文集》第二節,第三版,1826。 [22]「馮·武爾姆先生和馮·沃爾佐根男爵先生的書信,戈塔,1794」。 [23]見圖7,原書漏注。——譯者注 [24]參閱布盧門巴哈著的《自然歷史圖解》(Abbildungen Naturhistorichen Gegenstände)第12卷,1810年,和蒂勒修斯的《首次漫遊俄羅斯帝國的自然歷史成果》,第115頁,1813年。 [25]總而言之,我對是否存在好幾種猩猩的問題,並無成見。 [26]參看湯姆士·薩維奇著的《黑猩猩的外部特徵和習性的觀察》和M.D.傑弗里斯·懷曼寫的「有關類人猿的組織」(《波士頓自然歷史》第四卷,1843—1844年);和相同作者們寫的「類人猿大猩猩的外部特徵、習性和骨學」,雜誌同上,第五卷,1847年。 [27]圖8,原文漏注。——譯者注 [28]即現今的泰國。——譯者注 [29]指恆河流域,下同。——譯者注 [30]後來發現我國海南島和雲南南部,也屬於長臂猿分布區。——譯者注 [31]指薩洛蒙·米勒。——譯者注 [32]《人類和猴類》,423頁。 [33]其全名為沃特豪斯·霍金斯(Waterhouse Hawkins)。——譯者注 [34]《新南威爾斯漫遊記》第2卷,第八章,1834年。 [35]見《波士頓博物學雜誌》第1卷,1834年。 [36]據特明克引用的資料,最大的猩猩直立時的高度為4英尺;但他提到他剛收到一個最近捕獲的猩猩的消息,這隻猩猩的身高為5英尺3英寸。據施勒格爾和米勒稱,他們的一隻最大的老年雄猩猩,直立時高為1.25愛爾(el,荷蘭度量單位——譯者注),從頭頂到腳趾末端的高度為1.5愛爾。最大的老年雌猩猩站立時身高為1.09愛爾。在皇家外科學院博物館的一副根據直立姿態而還原的成年猩猩骨架,從頭頂到腳底的高度為3英尺6~8英寸。漢弗萊(Humphry)博士根據兩隻猩猩得到的平均身高為3英尺8英寸。華萊士先生根據兩隻猩猩測得的平均高度也為3英尺8英寸。華萊士先生觀察了17隻猩猩,其中最大的一隻,從腳後跟到頭頂高為4英尺2英寸。但斯潘塞·聖·約翰(Spencer St. John)先生在他的《遠東林中生活記》一書中,報道了一隻猩猩,從頭到腳後跟的全高為5英尺2英寸,臉寬15英寸,手腕粗達12英寸。看來聖·約翰先生的數據並不是他親自測量的。 [37]參看華萊士在1856年發表於《博物學年鑑》的一篇有關一隻小猩猩幼兒的論文。華萊士作了一個有趣的試驗,他用水牛皮做了一隻假的母猩猩。但這一欺騙手法挺有效。幼崽的全部經驗是當它一旦碰到毛就聯想到乳頭。它觸到水牛皮上的毛後便盡全力在上面找乳頭,但終歸落空。 [38]婆羅洲的本地人。——譯者注 [39]詹姆士·布魯克伯爵在《動物學會會報》(1841)的一文中說:「它們是所有猿猴類中行動最遲緩、活動最少的動物,而且它們的動作是驚人地笨拙和粗魯。」 [40]華萊士先生關於猩猩步行方式的論文和這裡的描述幾乎完全一致。 [41]食指和中指。——譯者注 [42]原文如此。——譯者注 [43]1841年出版的《動物學會會報》中,發表了詹姆士·布魯克爵士致沃特豪斯先生的一封信。信中說:「從我能觀察到的有關猩猩的習性來看,我們能很好地覺察到,它們顯得十分遲鈍和呆慢,當它們被追趕時,從來也跑不快,因此,在通過一片不很稠密的森林時,我能很容易地追上它們;即使途中遇到某種障礙(如涉水沒及頸部),使它們能趕到我們前面一定的距離,可是它們卻肯定要站著不動,從而使我能趕上它們。我從未看到猩猩具有絲毫的防禦企圖。在追蹤的過程中,有時樹枝因經不起猩猩的重量而被折斷,於是我們耳邊傳來了啪啪的聲音,但是它們並不像某些人所說的那樣,把樹枝擲過來。但是,如果它們被追得很緊時,那麼帕潘[Pappan,猩猩的地方名稱——譯者注]就會變得更加的兇猛可怕。有一位倒霉的人,他隨著一伙人正要活擒一隻大猩猩,結果喪失了兩個手指,而且臉部也被猩猩嚴重咬傷,猩猩終於把所有追捕它的人打退,然後逃之夭夭。」 [44]關於大猩猩或婆羅洲的米埃斯刊於1856年《博物學年鑑》。 [45]大猩猩的外部特徵及其習性.《波士頓博物學雜誌》,1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