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理解研究 · 第十章 神跡
第一節
在梯洛岑博士(Dr. Tillotson)的著作內有反對「神肉實在說」、(Real Presence)的一種論證。對那樣不值得認真反駁的一種學說,他那個論證也就夠簡潔,夠精美,夠有力了,別的較好的論證也就難以再找到了。那個博學的教長說,人人都承認,那種權威,不論根據聖經或傳說,都只是建立在聖徒們的證據上的,因為只有他們親眼見過我們「救主」為證明他的神聖使命而行的那些神跡。因此,我們對基督教真理所有的明驗,不及我們對自己感官的真理所有的明驗那樣可靠;因為即在原始建立宗教的人方面,前一種明驗也不比後一種大。那種明驗如果再傳給他們的信徒們,則它分明又要減弱一等。任何人之相信那些證據,都不及他們相信自己感官的直接對象。一個較弱的明驗也從不能消滅較強的明驗,因此,神肉實在說縱然在聖經中明白給我們顯示出來,而我們要相信它,那也是和正確的推論規則恰恰相反的。這種教條所根據的聖經和傳說,我們如果只當它們是外部的證據看,而且我們如果不曾借聖靈的直接感動來心領神會它們,那它們的明驗便沒有感官的明驗那樣強烈。因此,那種教條是和我們的感官相衝突的。
這類論證是最中肯的,它至少定會把最僭越的迷信和偏執平息了,使我們免遭它們的魯莽的誘惑。我敢自詡說,我也發明了一種與此相似的論證,而且我想,那個論證如果是正確的話,它在聰明而博學的人們方面,一定會永久防止住一切迷信的蠱惑,因此,世界只要存在,那個論證是永久有用的。因為我想世界只要存在,則在神聖的和世俗的歷史中,一定常有神跡和怪異的記載。
在關於實際事情的推論方面,經驗雖是我們的唯一的指導者,但是我們必須承認,這種指導者不能永久是無誤的,在一些情形下,它是容易使我們陷於錯誤的。在英國的風土之下,某人如果預料在六月中的任何一個星期,比在十二月中的任何一個星期,天氣較為晴美,那他的推論自然是正確的,而且也契合於經驗,不過結果他也許會看到,自己竟然錯了。不過,我們可以說,他沒有理由來抱怨經驗,因為經驗往往事前就借各種相反事情(我們可以借精勤的觀察知道這一層)告知我們以它們的不確定性。一切結果並不同樣確定地由它們的假設的原因而來。有些事情,在各國各代,人們都見它們是恆常在一塊相會合的;有些事情是變化較多的,往往會挫沮我們的預期。因此,在關於實際事實的推論中,由最高度的確信到最低的可然證據,其間的信念程度是極參差不齊的。
因此,一個聰明人就使他的信念和證據適成比例。在建立於無誤的經驗上的那些結論中,他以最高度的確信來預期將來的事情,他並且以他過去的經驗作為那種事情將來要存在的證據。在別的情形下,他的推論就得較為謹慎一些。他要衡量各種相反的實驗,他要考察那一造是被較多的實驗所證實的,在找尋出那一造以後,他就帶懷疑躊躇之態來傾向於那一造;即在最終他確定了自己的判斷以後,那種明驗也超不過我們所謂可然性(Probability)。因此,可然性的含義就是在相反的各種實驗和觀察中有一造勝過其餘一造,並且照那種優勢產生出某種程度的一種明驗來。如果一造有一百次實驗或例證,另一造只有五十次,那我們對於任何事情的預期是很不定的;但是一百次一律的實驗中如果只含有一個相反的實驗,那我們就會合理地生起頗強的信念來。在一切情節下,我們必須把相反的各種實驗平衡一下,並且從大數中減去小數,以便知曉較大明驗的精確力量。
要把這些原則應用到一個特殊的例證上,那我們可以說,任何種推論都不及由他人證據得來的那種推論,都不及由親身觀察者的報告得來的那種推論更為尋常,更為有用,更為人生所必需。這種推論,有的人或者不承認它是建立在因果關係上的。我並不為字面來辯論。我們只可以說,我們所以相信這一類的論證,並非由於別的原則,只是因為我們觀察過人類證據的真實,並且觀察過事實和證人的報告常是相契合的。我們已經建立了一個概括的公理說,各種物象之間並沒有可以發現出的聯繫,而且我們由此及彼的一切推測,都只是建立在我們所經驗到的它們的恆常而有規則的會合上。由此看來,我們不應該說,這個公理不能適用於人類的證據方面,因為人類證據和任何事情間的聯繫,也同別的聯繫一樣是沒有必然性的。記性如果不是有幾分持久力的;人們如果都沒有一種愛好真理的趨向,一種忠實無欺的秉性;他們如果在被人發現出自己的虛偽以後,都感不到羞恥;而且我們的經驗也不曾證明這些性質是深植於人類天性中的;那我們就絲毫也不能相信人類的證據。一個精神錯亂的人,或以虛偽和兇惡著稱的人,對我們是沒有絲毫權威的。
由證人和人類報告得來的證據既然憑藉於過去的經驗,那麼這種證據就是跟著經驗變的,而且它之能成為證明或可然性,也只是看某種特殊的報告和某種特殊的物象,其會合是恆常的,還是不定的。在這類判斷中,有許多情節是應該考察到的;在決定這方面所起的爭執時,我們所憑藉的最後標準總是由經驗和觀察來的。這種經驗如果在一方面不是完全一律的,那我們由此所生的判斷中一定含有不可避免的相反情節,在其中一定有相反的論證可以抵消它的力量,一如在其他一切證據方面一樣。我們對於他人的報告,往往要猶疑躊躇。我們要比較能引起疑慮和不定的那些互相反對的情節。我們如果發現了占優勢的一造,那我們就傾向於它;不過我們的信念仍是會按照它的反對方的力量而減弱的。
在現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的證據可以由幾種原因發生矛盾:或則由於有相反的證據與它對立;或則由於證人的品格不良,數目不多;或則由於他們提出證據的方式可疑;或則由於這些情節結合在一塊。在各個證人互相矛盾時,在他們的人數稀少或品格可疑時,在他們說話有利可圖時,在他們帶著躊躇的樣子提出他們的證據時,或正相反的,在他們帶著狂猛專斷的樣子提出自己的證據時,我們對於他們所說的那種事情總要懷疑起來。此外還有別的許多同樣情節,也可以減少或消滅由人類報告得來的任何證據的力量。
現在我們如果假設,人類證言所要努力建立的那種事實是有幾分奇特而神異的,則由那種證言所得來的明驗便會跟著那件事情反常的程度之為大為小,按比例減低其力量。我們所以要信託證人和歷史家,並非因為我們可以先驗地在證言和實在之間看見有任何聯繫,乃是因為我們慣於看見它們互相契合。但是他們所要證明的事實如果是我們不常觀察到的,那在這裡便有兩種相反的實驗互相爭鬥起來。這兩種實驗都努力來互相消滅,至於優勝的一造也只能以所余的力量來影響人心。經驗的原則雖使我們對於證人的證言有幾分相信,可是這個原則在這種情形下同時使我們又有幾分不相信他們努力所證明的這種事實。由這種矛盾,就必然使信念和根據之間生起一種平衡力來,使它們互相消滅了。
即在哲學的愛國者開途(Cato)生時,羅馬就已有一個成語說:「這樣一個故事,縱然是開途告知我的,我也不相信它。」那時人已承認,一個荒誕的事實可以使那樣大的權威失效。
有一個印度的王子在初次聽到人說到霜的作用時,他是不相信的,他的推理是很正確的。他所聽說的那些事實雖是由自然的狀態中生起的,可是他既然不熟習它們,而且它們和他恆常經驗到的事情全不相似,所以非有很強的證據,不能使他相信。那些事實雖然和他的經驗不相矛盾,可是它們和他的經驗並不契合。
但是為使相反的可然性增加起來,以求駁倒證人的證據起見,我們還可以假設,他們確述的那種事情不只是奇特的,實在是神怪的;不過我們同時又可以假設,那個證據在其自身也夠得上一個完全的證明。在這種情形下,兩種證明就互相衝突起來;結果自然是最強的要勝利,不過它的勢力仍然按照其反對方的力量而有所減少。
一種神跡就是自然法則的破壞。我們的一種堅定的始終不變的經驗既然已經把這些法則建立起來,所以反駁這個神跡的證明,(就事實的本性而論),正和由經驗所可能得到的任何強有力的證明是一樣充分的。我們都相信一切人都是要死亡的;鉛自身不能懸在空中;火會焚燒木頭,會被水所熄滅。這些事情我們以為都是確然的,並不是或然的,因為這些事情是同自然法則相契合的,而且要阻止這些事情,必須把自然法則破壞了,換句話說,就是必須要一個神跡。任何事情,如果它是在尋常的自然途徑中出現的,那人就不認它是一種神跡。一個似乎健壯的人如果忽然死了,那並不是神跡,因為這樣一種死亡雖然比別種死亡較不尋常,可是我們也常見有這類事情發生。但是一個死人如果復活了,那我們便以為是一種神跡;因為人們在各時各地都不曾見過這種事。因此,一件神怪的事情必然有和它相反的一種恆常一律的經驗同它反對,否則它便不配稱為神跡。但是一種恆常一律的經驗既然是一個證明,因此,根據事情的本性說來,這裡就有一個直接而充分的證明,來反駁倒任何神跡的存在。我們要想消滅這個證據,使那個神跡得人信仰,則必須用一個占優勢的相反的證明才行。
由此看來,明顯的結論應該是說(這是值得我們注意的一個概括公理),「任何證據都不足以建立一個神跡,除非它的力量太強,使它的『虛妄』比它所欲建立的那種事實更為神奇;不過即在這種情形下,兩造的論證仍然可以互相消滅,而且較強的論證所能給我們的信念,也只是和減除了弱的力量後所余的力量相等。」某人如果告我說,他見一個死人復活,那我心裡就會思考,他還是欺騙別人,或受別人欺騙的機會多呢?還是他所述的事情真正發生的機會多呢?我把各種神跡互相衡量,按照我所發見的優勢,來下判斷,而且我總要把較大的神跡排斥了。如果他的證據的虛妄比他所述的那件事更為神奇,那他才可以來命令我的信仰或信念,若非如此,那他休想使我信仰他。
第二節
在前邊的推論中,我們曾經假設,一個神跡所依以建立的那種證據,也有可能成為充分的證明,而且那個證據的虛妄會成為一種實在的怪異。不過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讓步太大了,而且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神異的事情是建立在那樣充分的一個證據上的。
因為第一點,我們在全部歷史中都不曾見有一個神跡是被具有充分資格的多數人所證實的。我所謂充分的資格就是說,他們必須有毫無問題的見識、教育和學問,使我們相信他們不是自欺;他們必須有毫無可疑的忠實,使我們不能猜想他們有騙人的意思;他們必須在人看來有很大的聲望,使他們在被人發現了自己的假造以後,就有莫大的損失;他們證明那些事情還必須進行於人所共見的方式中,還必須進行於世界上最著名的地方,因而使他們的假造(如果有的話)必然可以被人發現出來;要想使我們充分相信人類的證據,這些條件都是很必要的。
第二點,我們看到,人性中有一種原則,在嚴格考察之後,我們會看到它能使我們由人類證據得來的神怪的信仰大為減低。在平常推理中我們所依以進行的公理是說,我們所未經驗過的對象和我們所經驗過的物象相似;我們所見的最尋常的事情恆常是最可然的;而且在各種論證互相對立時,我們應該選取那些建立在最多數過去觀察上的論證。不過在依照這個規則進行時,我們雖然容易排斥非常的不可信的事實(不可信的程度不至太大),可是在進得較遠了以後,人心就常常不能遵守這個規則。在人們說出某件最荒謬最神異的事情以後,人心正因為那件事情中有那種能消滅一切根據的情節,來迅速地相信那種事情。由神跡而來的驚異和驚訝是快人意的情緒,它容易使人有信仰那些事情的顯著傾向,那種信仰即是由那些事情來的。這種情形是很厲害的,有些人縱然不能直接享受此種快樂,縱然不能相信他們所聽到的那些神異的事情,他們也願間接地借反響之力來分享那種快樂,而且他們如果能刺激起他人的羨慕來,他們還正要得意,還正要高興。
我們不是看見,人們如飢如渴地相信了旅行家的神異記載,相信他們所敘述的海陸的妖怪,相信了他們所報告的奇事、怪人以及異樣的風俗麼?但是宗教的精神和好奇的心理如果結合起來,則常識便壽終正寢了;在這些情節下,人類的證據就再說不上還有任何根據了。一個宗教家也許是一個狂熱者,他也許想像自己看到一種實際不存在的東西;他也許知道他自己的敘述是虛妄的,但是他為提倡聖教起見,還本著世界上最善良的意志來固執此說。他縱然沒有這種妄念,他的虛榮心也許被這樣強的一種誘惑所刺激,來影響他,而且他所受的這種虛榮心的影響,要比別人在任何其他環境之下,都較為強烈。至於自私自利的心理,當然對他也有同樣強烈的影響。他的聽眾也許沒有,而且尋常沒有充分的判斷,來考察他的證據。至於他們所僅剩有的判斷,在這些崇高而神秘的題目中,他們也會照自己的主義把它排斥了。他們縱樂意運用自己的判斷,而情感和熱烈想像也會攪擾它的有規則的作用。因此聽眾的輕信就增加了他的厚顏,他的厚顏也征服了他們的輕信。
雄辯,在達到最高的程度以後,使理性和反省都沒有運用的餘地;它能完全引動人的想像或感情,所以它就可以禁錮情願的聽眾,並且把他們的理解也征服了。所僥倖的是,雄辯並不能常達到這種最高程度。但是一個西塞羅或一個德謨士(Demosthenes)所不能使羅馬聽眾或雅典聽眾信服的事情,一個堪布秦教徒(Capuchin),一個巡行的或靜立的宣教師,卻可以因觸動了一般人粗俗的情感,使他們更加相信。
人們所假造的許多神跡、預言和超自然的事情,在歷代都已經被相反的證據所揭破,或者被它們自身的荒謬所揭破。但是人們還依然相信它們,因此,那就很可以證明一般人都很喜愛奇特的神異的事情,而且我們也正可以因此合理地來懷疑和此相似的一切傳說。這實在是我們思想的自然途徑,即在最尋常最可信的事情方面,也是如此的。關於結婚的消息是最容易生起的,最容易傳播的,在鄉村和小鎮中尤其是如此的。兩個身分相等的青年人還沒有見了兩次,全部鄰居們就會把他們立刻結合在一塊。這樣一段有趣味的消息,人們覺得自己在傳說它時,在傳播它時,尤其在自己首先把它報告出時,是很快樂的;這種快樂之感就把這種新聞傳播出去。這種情形是人所熟知的,所以一個有常識的人非等有較大的證據把這些報告證實以後,往往不注意它們。這些情感以及別的更強的情感,不是使一般人極其狂烈地確然地來相信,來報告宗教的神跡麼?
第三點,我們看到,一切超自然的神奇的傳聞特別在無知的野蠻民族為多,這一點也很可以成為反對這些事情的充分理由。至於文明的民族如果也相信了這類傳說,我們就往往會看到,那個民族一定是從他們的無知的野蠻的祖先接受了這些傳說的,因為那些祖先會以不敢觸犯的敬仰和權威把那些傳說傳給他們,一如他們平常以不敢觸犯的權威把別的傳說信仰傳給他們一樣。當我們披閱一切民族的古史時,我們容易想像自己跑到一個新世界以內;在那裡,自然的全部結構好像都解體了,而且各種元素的作用的方式好像都異於它現在的作用的方式。戰爭、革命、疫癘、饑饉和死亡,從來不是我們所經驗到的那些自然原因的結果。怪異、凶兆、神示和天罰,完全隱蔽了其中所摻雜著的少數自然的事情。不過我們愈進於開明的時代,則這些荒誕的事情在每一頁中就愈稀少起來,所以我們很容易看到,實在並沒有神秘或超自然的事情,人類所以以為有這些事情,只是因為尋常就有愛好神奇事情的傾向,而且因為這種趨向雖然也偶然受理智和學問的阻攔,但我們終久不能把它完全從人性中剷除掉。
一個聰明的讀者,在披閱這些神異的歷史家的記述時,往往容易說,「這類怪異的事情從來不曾發生於我們這個時代,這真是奇怪的。」不過古往今來的人都是好撒謊的;這並不是什麼稀罕事。對於這個弱點,你一定見過許多例證。你一定常聽到人們開始喧嚷許多這類奇異的事情,不過這種傳說在被一切聰明人加以藐視以後,就是俗人們終久也把它們拋棄了。你可以相信,那些傳遍遠近的著名的謊言,也是由同樣根源來的。不過它們因為播種在較適當的土壤以內,所以它們最後就成長為神怪事情,和它們所敘述的幾乎相近。
那個曾經一度有名現在被人忘卻的偽先知亞歷山大曾經施行過一個聰明的權謀,他把他的第一幕騙術演在帕夫拉貢尼亞(Paphlagonia);據路紳(Lucian)告我們說,那地方的人民是極端愚蠢的,任何荒謬的騙局他們都會信以為真。在遠地方,那些信心不很堅定的人,雖然覺得這事值得考察一番,但是他們也沒有機會來接受較可靠的消息。那些故事傳到他們那裡時,就已經因為許多情節愈形擴大了。傻子們努力來宣傳那種騙術,至於聰明而博學的人們多半只是非笑其荒謬,卻也不肯來尋求明確的事實,來明白地加以反駁。因此,上邊所述的那個欺騙者就可以藉機在他那些無知的帕夫拉貢尼亞人以外,竟然在希臘哲學家和羅馬顯貴者之間找到信徒。不但如此,他竟然能引動那位明王馬克·鄂慮黎(Marcus Aurelius)的注意,使那位皇帝照他的偽預言來進行軍事。
在無知的人民之間來發起騙局,是很占便宜的,所以即使在那個騙局太明顯而不為一般人所相信時(這事雖然是不常見的,但偶爾也有),它也可以在遼遠的地方來蒙蔽人;反過來說,它的第一幕如果演在素以藝術和學問著稱的城市內,它就遠沒有那樣好的機會。這些野蠻人中的最無知最野蠻的人們把這些消息帶到外國去。他們的國人又不是聞見很廣的,也沒有充分的聲望和權威足以反駁和打倒那種騙局。因此,人們的愛好稀奇的心向就有充分的機會可以表現出來。因此,一個荒謬的故事雖在它的發生地被一般人所推翻以後它還能在幾千哩以外被人認為是真實的。但是亞歷山大如果卜居於雅典,則那個以學問著稱的城市內的哲學家一定會立刻在羅馬全國把他們對此事所抱的意見發表出去。他們的意見既然有那樣大的權威,而且又加上理性和雄辯的全部力量,他們一定早已把全人類的眼光完全啟開。誠然,路紳在偶然經過帕夫拉貢尼亞時,曾有機會來盡這種有益人群的職務。但是我們雖很希望每個亞歷山大都遇見一個路紳來揭露他的騙局,可是這事情究竟是不常見的。
此外還有第四種理由也可以減少神怪事情的權威。即在那些未經人公然揭穿的神奇事情方面,任何一種證據也都有和它相反的無數的證見,因此,不止神奇事情本身能消滅證人的信用,而且那個證據也能消滅自己。為把這一點闡明起見,我們可以說,在宗教的事體方面,凡差別的都是相反的,而且古羅馬、土耳其、暹羅和中國等國的宗教,一定不能統統建立在任何堅固的基礎上。這些宗教(它們都充滿神跡)中任何一個所實現的各個神跡,其直接目的都只在於建立起那個神跡所屬的那個宗教來,因此,它也有同樣力量(雖然較為間接)來消滅其他任何體系。它如果能消滅一個敵對的體系,則它同時也就消滅了那個體系所依以建立的那些神跡的信用。因此,各個宗教中一切神異正可以認為是各種相反的事實,而且這些神異事情的證據,不論強弱,都是互相對立的。按這種推論方法說來,當我們相信穆罕默德或其繼承者的神跡時,我們所根據的只有少數野蠻的阿拉伯人的證據;而在另一方面,則李維(Titus Livius)、撲魯塔克(Plutarch)、塔西佗(Tacitus)以及希臘、中國、天主教中一切教主和證人,又都各各敘述其宗教中的神跡;所以我們在觀察這些人的證據時,我們應該權當他們是敘述穆罕默德的神跡,權當他們用明白的話語斷然地反駁了它,一如其斷然地相信自己所述的那種神跡似的。這個論證似乎是過於玄妙而細微的,不過實際上它也只仿佛像一個裁判官的推論。如果有兩個證人控告某人有罪,同時又有兩個證人確說,在對方所說「那種罪過發生的時候」,那個人卻在600哩以外,則某個裁判官便會假設,前兩個證人的根據被後兩個證人的證據推翻了。
在一切世俗史中,經過多方證實的神跡,莫過於塔西佗所報告的維斯撲紳(Vespasian)的那個神跡。據說,這位皇帝在亞歷山大港曾用其唾液治療好一個瞎子,而且他的足一觸動一個拐子,那個拐子也就治好了。據說,他施行這兩次治療,是遵著塞洛庇神(Serapis)的預示,那位神靈曾經吩咐那些人到那位皇帝那裡,接受這些神奇的治療。這個故事,我們可以在那位名史家的著作中看到。在這裡,各種情節似乎都給這個證據加了一種力量而且現在如果有人願意給這個久已打破的迷信加強它的證據,那他正可以借雄辯和論證的一切力量,把那些情節擴大起來。那樣偉大的一個皇帝,又嚴肅,又可靠,又年高,又誠實,而且他在一生中和他的朋友同廷臣也只是照尋常的樣子來談話,並不曾裝出奇特的神聖氣概,如亞歷山大和狄米特里(Demetrius)那樣。至於那個史家,又是和那位皇帝同時的一個作家,他素以坦白和忠實見稱,而且他在一切古人中或者是最大和最明敏的一個天才。他是完全不受「輕信」所影響的,所以人們竟然有相反的控訴,說他不信神明,妄加褻瀆。至於他在敘述這件神跡時所根據的那些人,我們也可以猜想他們是富於判斷,誠實不欺的;他們是親眼見過那種事實的,而且他們在法洛維家族(Flavian Family)失掉了皇權,不能給他們以撒謊的報酬以後,才來證實他們的證據(無論如何,在場的人都分明知道,後人對於他們的撒謊並不給任何獎酬)。此外,我們如果再說,這些事實是被人共見共睹的,如人所述的那樣,那我們看到,對於這樣彰明較著的一種虛妄事情,再沒有比此更有力的一個證據,來證實它了。
雷茨主教(Cardinal de Retz,法國教士,生於1614,死於1679)也敘述過一個可紀念的故事,那個故事也頗值得我們來考察。當那個權謀的政治家逃到西班牙,以求避免其仇敵的殺戮時,他曾經過亞拉公(Arragon)京城薩拉哥薩(Saragossa)。他在那裡一個禮拜堂內,有人就指給他一個人看。那個人曾在那裡當了7年守門人,凡瞻禮過那個教堂的市民都知道他。多時以前,人們見他缺了一條腿,不過他在把聖油抹在那個殘肢上以後,他又恢復了那條腿。那個主教向我們確說,他見那人有兩條腿。那個教堂內的全體僧侶都曾把這個神跡加以證實;他又請求全體市民來證實此事,結果那個主教看到,他們都因為熱心奉教統統相信這個神跡。這個敘述故事的人和那個假設的怪事也是同時的,他的為人是不輕信的,不放蕩的,並且是一個天才。這個神跡是很特殊的,很難容人假造,而且證人又很多,全體都有幾分親眼看見他們所證實的這件事。不但如此,而且最能增加證據的力量,使我們倍黨驚異的,乃是,敘述這個故事的那個主教似乎並不相信這事,因此,我們也不能猜想他參與過這種神聖的騙局。他很合理地認為,要駁斥這類事實,我們無須乎有條有理地來駁倒它的證據,不必搜尋產生此事的一切欺騙和輕信的情節,來證明它的虛妄。他知道,在距離稍遠的時間和地點,我們通常就不能搜尋到一切作偽的情節;因此,即使某人親自在場時,他也很難以做到這一層,因為人類大部分是迷信的,無知的,狡滑的,欺詐的。因此,他就如一個正確的推理者似的斷言說,這樣一個證據使人一看就看出它是虛假的,而且任何人類證據所擁護的一個神跡,只是供人嘲笑的資料,而非辯論的題目。
關於個人所發生的神跡,為數最多的,莫過於近來法國人們盛傳的巴黎方丈(Abbé Paris,法國神學家,生於1609,死於1727)墓上所發生的那些神跡。巴黎方丈是一個著名的詹森派,關於他的聖潔,人民是久已受了欺騙的。人們到處傳說,那個聖墓有大的神力;類如治療疾病,使聾者復聰,瞽者復明,乃是尋常的事情。不過最奇特的地方乃是:在這樣一個開明的時代,在現今世界上這樣一個卓越的舞台上,許多神跡竟然能在真誠可靠的裁判者面前當地立刻證明出來,被聲名顯赫的多數證人證明出來。還不止此,這些神跡的記載還被印行出來,分散在各地。耶穌教派雖然是被官吏所保障的一個學者的團體,而且和那些神跡所贊助的那些信仰是死對頭,但是他們也不能有條有理地加以駁斥,或把它們的真相揭穿。我們在什麼地方能看到有這樣多的情節湊在一起來證實一件事實呢?要想反對這樣雲涌般的證人,我們除了根據他們所述的事情的絕對不可能性,或神秘的性質以外,還有別的方法麼?在一切明智的人看來,就只一樣,也就足以成為充分的反駁了。
我們能因為有些人類的證據在一些情節下(類如在它敘述菲利貝或法沙利亞戰爭時)有絕大的力量和權威,就斷言說,一切人類的證據在一切情節下,都有同樣的力景和權威麼?假定凱撒黨和龐培黨各各都聲言他們在這些戰事中是勝利的,而且各黨的諸歷史家都一致記述自己的黨是勝利的;那麼,我們生活於千年之後的人如何能決定他們的是非呢?希羅多德(Herodotus)或撲魯塔克(異教徒)所記載的神跡,同馬里亞納(Mariana)、比德(Bede,基督教徒)或任何僧侶歷史家所記載的神跡,其間的矛盾正是一樣有力的。
一個聰明人對拍合於報告者的情感的任何報告,總是存疑的,不論那個報告是來讚揚自己的國家,自己的家庭,或報告者自己,也不論它是在別的方面能拍合他的自然的傾向和天性。但是要當一個從天上來的使者、先知、和大使,那種誘惑不是大過別的一切誘惑麼?誰不願意冒萬險,經大難,以求來充當這樣崇高的一個角色呢?而且一個人如果因虛榮心和狂熱想像力的幫助,使自己先相信了自己,認真地將無作有,他還能不決心利用虔誠的騙術來擁護那樣一個神聖而有價值的事業嗎?
在這裡,星星的火花會燃成最大的火焰;因為燃料常常是準備好的。貪聽消息的耳朵和張目注視的民眾,往往不經考察就貪婪地接受了凡能拍合其迷信、助長其驚異的任何消息。
我們不是看見在各時代有許多這一類的故事在一產生出來就被人揭穿了,駁斥了麼?我們不是看見有更多的故事曾傳遍一時,以後就消沈了,被人忽略,被人忘記麼?因此,在遇到這一類傳聞散布時,解決這類現象的方法是很明顯的;我們正可用「輕信」和「欺騙」那兩個人所共知的自然原則來解釋它,而且我們這種判斷是合乎有規則的經驗和判斷的。難道說,我們不求助於這種自然的解釋,而允許最確定的自然法則被神跡所破壞麼?
對任何私家歷史甚或公家歷史的荒謬事實,不用說,即在人們所傳說的那個事實的發生地,我們也很難把它揭穿出來;至於發生此事的地點如果稍為遠一點,那更是困難了。一個法庭雖有莫大權威,雖然偵察準確,雖然判斷得當,他們也有時茫然不知所措,不能分辨出最近發生的行動是真是假。但是我們如果信託普通爭論和口角方法和流言,那我們永遠不會得到結果,尤其在人們的情感有所偏袒時更是如此。
在新的宗教方生之初,聰明而博學的人們往往覺得那事無關重要,不值得注意。可是到了後來,他們縱然願意揭穿騙術,以提醒受騙的群眾,但是時機已經過去了,而且能揭露此事的那些記載和證據已經消滅了,不可挽回了。
因此,要想揭穿這類事情的虛妄,我們並沒有別的方法,只能根據報告者的證據本身所推求出的那種方法;這些方法對聰明而有學識的人雖是很充足的,但是它們是過於精緻,不容易被俗人所了解的。
總括起來看,我們可以說,任何神跡的證據從來連「可然性」的地步也達不到,至於證明的地步,那更是達不到的。我們縱然假設它可以成為證明,但是它仍然會被另一個證明所反對;那另一個證據正是由它所努力確立的那種事實的本性中推出來的。使人類證據得到權威的,只有經驗,但是同一經驗又使我們相信自然法則。因此,這兩種經驗如果相反起來,那我們沒有別的方法,只能由這一個經驗中減去另一個經驗,而且我們不論接受那一面意見,我們的確信程度也只能同所余的力量相應。但是按照我們在這裡所解釋的原則說來,在通俗的宗教方面,兩相抵消之後,就等於它完全消滅了;因此,我們就可以確立一個公理說,任何人類的證據都沒有充分的力量來證明一個神跡,使它成為任何宗教體系的一個正當基礎。
但是我雖然說,我們並不能證明一個神跡,使它成為任何宗教體系的基礎,不過我這個話也有一層限制。因為我承認,在別的情形下,也竟可以有神跡,也竟可以破壞自然的尋常途徑,而且它們也竟可以被人類的證據所證明,——雖然我們在全世界的史書中或者找不到這樣一回事。假定方言不同的各國的一切作者都一致記載說,在1600年1月1日以後,全地球上有8天整個是黑暗的;又假定這個奇事的傳說在民間還是很有勢力,家喻戶曉;假定由外國歸來的一切旅客都給我們帶來同樣傳說,而並無絲毫的差異或矛盾,——在這種情形下,我們現在的哲學家不但不應懷疑此事,而且應該認它是真實的,應該來考察這件事情所以發生的原因。自然的衰落、損壞和解體這件事,我們很可以借許多類似情節來證明它是可然的,所以任何現象只要有趨於此種災禍的傾向,都是人類的證據可以證明的——如果那個證據是普遍的而且一律的。
但是我們如果假定,一切歷史家在寫英國史時都一致記載說,在1600年1月1日,伊麗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死了;而且在她死前和死後都曾被醫生和廷臣所見(這種情形,在像她這類身分的人,是一件尋常事),而且她的繼承人也被國會承認了,正式宣布了;可是她在葬埋了一個月以後,忽然又出現了,復了位,並且又統治了英國3年之久——如果他們這樣記載,那我可以自白說,我所驚異的只是:那麼多的奇特情節如何會湊合在一塊,可是我一定沒有絲毫傾向來相信這樣神奇的一件事。我對於人所說的她的死亡和與此相伴的許多公共情節,也並不懷疑,不過我要確說,她的死是假的,那種死在實際上既不是真的,也不可能是真的。你或者會反對我說,這事情也太難做假,而且在這樣一件重要的事情方面來欺騙世人,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你或者還會說,那個著名的女王是有智慧的,是有堅強判斷力的,而且她也不能由這樣可憐的一個伎倆得到任何利益。這些情節自然都可以使我驚異,但是你這種反駁仍然無效。我仍然可以答覆說,人類的欺詐和愚痴乃是一種尋常的現象,所以我寧願相信這些最奇特的事情只是起於他們的共同作偽,而不承認自然法則會這樣顯著地被破壞了。
但是你如果把這種神跡歸於任何一個新的宗教體系,那我們也可以說,人類在一切時代既然都常被那類可笑的故事所欺騙,所以單單這種情節就足以充分證明其欺騙,而且這種情節不只可以使一般有見識的人來排斥此種事實,並且還可以使他們不經考察就來排斥此種事實。在這裡,人們雖把那個神跡歸之於神明,而且那個神明在這種情形下是全能的,但是這種事情卻不能因此成為有幾分可然的;因為我們並沒有別的方法可以知道這樣一個神明的各種屬性或動作,我們只能借我們在自然途徑中所經驗到的「他」的那些產品,來知道他的屬性或動作。這又使我們復返於過去的觀察,使我們不得不比較研究,看看還是人類的證據常常違反事理呢,還是神跡常常破壞自然法則呢?並且看看那一種例子是較為可能的,較為可然的呢?在宗教神跡的證據方面,比在別的事實的證據方面,違反真相的事情既然是較常見的,這種情節就大可以減弱前一種證據的權威,並且使我們下一次總的決心,不再來注意它——不論它有什麼冠冕堂皇的飾詞。
培根勳爵(Lord Bacon)似乎奉行過同樣的推論原則。他說:「對於自然中一切妖異,一切怪胎或怪物以及一切新奇反常的事物,我們都應加以搜集,給它們做成一部特殊的記載。不過我們在作此工作時,必須有極其嚴格的考察,免得離了真相。最重要的是,凡和宗教稍有關係的一切敘述,我們都可以認為是可疑的,就如李維(Livy)所記載的那些怪誕的事情。就是在自然幻術或鍊金術一類的作者方面,或在一切愛造謠愛作偽的一切作者方面我們對於他們的記載也應一樣懷疑。」(見《新工具》2卷,箴言29)。
這裡所述的這種推論方法,我是很喜歡的,這種方法正可以駁倒基督教的那些危險的朋友或喬裝的仇敵,因為他們正想借人類理性的原則來擁護基督教。我們的最神聖的宗教是在信條上建立著的,並非是在理性上建立著的。我們如果使基督教來經受它所經不起的試驗,那正足以揭露它的弱點。為闡明這一點起見,我們可以考察聖經上所敘述的那些神跡。為使我們不至迷失於太廣的範圍內起見,我們可只就摩西五經所記載的那些神跡說。我們可以按照這些自命的基督教徒的原則,來考察這些記載,我們可以認它們不是上帝自己的語言或證據,只認它們是世俗作家和歷史家的作品。在這裡,我們首先看到,這部書是由一個野蠻而無知的民族提供給我們的,它是在他們更野蠻的時候寫的,而且寫的時候多半是在所敘述的事實發生了好久以後,而且所記載的事實又不曾被一致的證據所證實,而且它們只仿佛是各民族記載其起源時所述的那些荒誕的事實。其次,在讀了這部書以後,我們又看到其中充滿了許多怪異和神跡。它記載著完全同現在不一樣的世界狀況和人類狀況;它記載著人類由這種狀況降落下來的事實;他記載著將近千歲的人類的年齡;它記載著洪水毀滅了世界的那種事實;它記載著上帝曾經任意選了一個他所鍾愛的民族;它記載著與作者同國的那些人民;它記載著他們曾借最驚人的神跡使他們脫出羈絆。我希望任何一個人把他的手置在他的胸前,並且在認真地思維之後來公開宣稱,他是否以為這樣一個證據所支持的這樣一部書,是假造的,而且此書之為假造是否比它所敘述的一切神跡還要奇特,還要神異。我們如果想按照上述的可然性的尺度來信受它,那此書之為假造必須比其所敘述的神跡還不可想像,才能被我們所信奉。
在神跡方面所說的那些話,也可以完全照原樣,把它們實用在先知的預言方面。實在說來,一切預言都是真正的神跡,而且人們所以能認預言是任何默示的證明,也只是因為它們是神跡。預言未來如果不是人性的能力所不能及的一件事,而人們如用任何先知預言來證明來自上天的神聖使命或權威,那就很荒謬了。因此,總括起來,我們可以斷言說,基督教不只在一開始是帶有許多神跡的,而且即在現在任何有理性的人離了神跡也不能相信它。只有理性並不足以使我們相信基督教的真實;任何人如果受了「信條」的鼓勵來相信基督教,那他一定會親身體驗到有一個繼續不斷的神跡,這個神跡會推翻他的理解中的一切原則,並且使他來決心相信最與習慣和經驗相反的事情。
見Plutarch《開途傳》。
很顯然的,任何一個印度人都不曾經驗到,水在冷的氣候內是不結冰的。這乃是把自然置於他所完全不知曉的一種狀況下:在這裡他並不能先驗地來斷言說,將有什麼事情由此發生。這乃是做一個新的實驗,而且這種實驗的結果總是不確定的。一個人雖可以根據相似情節來進行推測,但這也不過仍是一種推測。我們必須承認,在現在這種結冰的情形下,所發生的事情是和類推的規則相反的,是一個有理性的印度人所猜想不到的。冷對於水的作用並不是按照冷的程度逐漸進行的;它不論什麼時候,只要到了結冰點,而水就會在一剎那以內由最流動的狀態進到完全凝固的狀態。因此,這類事情可以說是反常的,非有很強的證據不足以使熱帶中的人來相信它。但是這事情仍然不是神異的,而且它和人類在完全相同的情節下所恆常經驗到的自然途徑也並不相反。蘇門答臘(Sumatra)的居民在他們的氣候之下常見他們的水是流動的,因此,他們的河流如果凍了,那正可以說是一種怪異;但是他們從來沒有看見莫斯科冬天的水是什麼樣的,所以他們不能確然斷言將有什麼結果。
有時候一種事實在其本身雖然似乎和自然法則不衝突,但它如果是真的,那也可以借別的一些情節被人認為是一個神跡,因為實際上它是和這些法則相反的。因此,一個人如果自命有神聖的權威,竟然能命令一個病人痊癒,命令一個健康的人跌倒死亡,命令雲彩降下雨來,命令風吹起來,命令許多自然的事情都跟著他的指揮一直生起來;這正可以說是一個神跡,因為它們在這種情形下實在是違反自然法則的。我們如果還猜想,那件事情是和那個命令偶然巧合的,則也就無所謂神跡,無所謂破壞自然法則。但是我們如果拋棄了這樣猜想,則這裡分明有一個神跡,把這些法則破壞了,因為一個人的聲音或命令如果竟然有這樣大的影響,那是最和自然相反的。我們正可以給神跡下一個精確的定義說,「所謂神跡乃是借神明的一種特殊意志,或借一種無形作用的干涉,對自然法則的破壞。」一個神跡也許可被人所發現,也許不能被人所發現,這變化不了神跡的本性和本質。把家屋或船高舉在空中,那是一個可見的神跡。在風的力量不能揚起一片羽毛時,而羽毛竟然升起來,那也一樣是一個神跡,雖然我們看不出來。
這個假先知生於2世紀初。他散布流言說,亞波羅之子要重來世上。並且把一條小蛇裝在雞蛋內置於Aesculapius廟的基礎下。嗣後他又騙人說,那位神靈又要來臨,因而他又使一條馴服的蛇戴上假的人頭,繞在他的周圍。他借種種騙術,賺了許多錢——譯註,下同。
見塔西佗:《歷史》,第5卷,第8章。Suetonius在其《維斯撲紳傳》(Vita Vespasian)內也有相近的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