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理解研究 · 第二章 觀念的起源

人人都會立刻承認,人心中的知覺(Perception)有兩種,而且這兩種知覺之間有很大的差異。一個人在感到過度熱的痛苦時,或在感到適度熱的快樂時,他的知覺是一種樣子;當他後來把這種感覺喚在記憶中時,或借想像預先料到這種感覺時,他的知覺又是一種樣子。記憶和想像這兩種官能可以摹仿或摹擬感官的知覺,但是它們從來不能完全達到原來感覺的那種強力同活力。這兩種官能即在以最大的力量活動時,我們至多也只能說,它們把它們的對象表象得很活躍,使我們幾乎可以說,我們觸到了它或看見了它。但是除了人心在被疾病成瘋狂攪亂以後,那些官能從不能達到最活躍的程度,使這兩種知覺完全分不開。詩中的描寫縱然很輝煌,它們也不能把自然的物象繪畫得使我們把這種描寫當做真實的景致。最活躍的思想比最鈍暗的感覺也是較為遜弱的。 在人心中的其他一切知覺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有同樣的分別。一個人在真正發了怒時,他所受的激動,和一個只思想忿怒情緒的人所受的激動很不一樣。你如果告我說,一個人正在熱戀中,那我很容易明白你的意思,我很可以正確設想他的情況;但是我從不會把那種設想認為是那種情感的真正紛亂和攪擾。我們如果反省我們過去的感覺和感情,那我們的思想誠然是一個忠實的鏡子,它可以把它的對象按照實在的樣子摹擬出來。但是思想所用的顏色是微弱的,暗淡的,遠不及我們的原來知覺所有的顏色。我們並不需要細緻的識別力或哲學家的頭腦,就可以標記出這兩種知覺的分別來。 因此,在這裡我們就可以把人心中的一切知覺分為兩類,而這兩類就是借它們的強力和活力來分辨的。較不強烈,較不活躍的知覺,普通叫做思想或觀念(Thoughts or Ideas)。至於另一種知覺,在英文中缺少相當的名稱,而且在許多別的語言中也缺少相當的名稱;我想這是因為只有在人們從事於哲學的思想時,才需要把它們歸在一個名稱下,平常就無此需要。我們可以稍隨便一點,叫它們為印象(Impression)。不過我們在這裡用的這個名詞,意義和尋常稍有不同。我所謂印象一詞,乃是指我們的較活躍的一切知覺,就是指我們有所聽,有所見,有所觸,有所愛,有所憎,有所欲,有所意時的知覺而言。印象是和觀念有別的,所謂觀念就是在反省上述的那些感覺和運動時我們所意識到的一些較不活躍的知覺。 初一看來,沒有別的東西像人的思想那樣沒有界限,人的思想不只能逃掉人類的權力和權威,而且它甚至不能限制在自然和實在的範圍以內。我們的想像在構成妖怪觀念時,在把不相符合的各種形象和現象接合在一塊時,也正如同它在設想最自然最習見的物象時一樣,並不多費一點辛苦。我們的身體雖然限制在一個星球上,並且帶著痛苦和困難在其上攀縁著,但是我們的思想卻能在一剎那以內把我們運載到宇宙中最遠的地方;甚至於超出了宇宙,達到那個無界限的混沌中——人們假設在那裡宇宙完全紛亂起來。沒有看過,沒有聽過的東西,也是可以構想的。任何東西,凡在其自身不含有絕對矛盾的,都是可以為我們所思想的。 但是我們的思想雖然似乎有這種無限的自由,可是我們在細密地考察之後,就會看到,它實在是限於很狹窄的範圍以內的,而且人心所有的全部創造力,只不過是把感官和經驗供給於我們的材料混合、調換、增加或減少罷了,它並不是什麼奇特的官能。當我們思想一座黃金山時,我們只是把我們以前所熟悉的兩個相符的觀念——黃金和山——聯合起來。我們所以能構想一個有德性的馬,乃是因為我們憑自己的感覺可以構想德性,並且把這種德性接合在我們所習見的一匹馬的形象上。總而言之,思想中的一切材料都是由外部的或內部的感覺來的。人心和意志所能為力的,只是把它們加以混合和配列罷了。我如果用哲學的語言來表示自己,那我可以說,我們的一切觀念或較微弱的知覺都是印象或是較活躍的知覺的摹本。 要想證明這一點,我想,我們只用下邊兩種論證就夠了。第一點,當我們分析我們的思想或觀念(不論它們如何複雜或崇高)時,我們常會看到它們分解成簡單的觀念,而且那些簡單的觀念是由先前的一種感情或感覺來的。有些觀念雖然似乎和這個來源相去甚遠,但是在仔細考察之後,我們仍會看到它們是由這個根源來的。就如上帝觀念雖是指著全智全善的一個神明而言,實則這個觀念之生起,也是由於我們反省自己的心理作用,並且毫無止境地繼續增加那些善意和智慧的性質。我們這種考究不論進行到什麼程度,而我們也總會看到,我們所考察的各個觀念是由相似的印象來的。人們如果說,我們這個論旨不是普遍真實的,不是沒有例外的,而他們只有一個簡易的方法來反駁此說,他們只須拿出他們認為不由這個來源出發的(在他們以為)那個觀念來(但是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們如果想主張我們的學說,那我們就必須拿出與那個觀念相應的印象或活躍的知覺來。 第二點,一個人如果因為感官有了缺陷,以致不能有任何感覺,那我們也總會看到,他也一樣不能形成與此相應的觀念。一個瞎子並不能構成顏色觀念,一個聾子並不能構成聲音觀念。但是你如果給他們恢復了他們所缺的那種感官,你在給他們的感覺開了入口以後,同時也就給他們的觀念開了入口,而且他也就因此不難在無印象時來構想這些對象。同樣,一個物象雖然可以刺激起某種感覺來,但是它如果從未同感官接觸過,而人也就不能得到那種感覺。一個蘭勃蘭人或一個黑人對於酒的滋味就沒有任何意念。在人心方面雖然很少有同樣缺陷的例子,我們雖然不曾見一個人從未感到或根本不能感到人類所共有的一種情趣或情感,可是我們也見到有同樣現象,只是程度較小罷了。一個柔和的人並不能觀念到難以消解的報復心理或殘忍心理;一個自利的人心也不容易設想深誼厚愛。我們很容易承認,別的靈物或者具有許多感官是我們所意想不到的;因為它們的觀念從沒有照一個觀念進入我們心中所由的唯一途徑來進入我們心中,那就是說,它們並不曾借真實的感情和感覺來進入我們心中。 不過有一種奇特的現象,很可以證明,離了相對應的印象,觀念並非絕對不能生起。我相信,人們都會承認,由眼來的各種顏色觀念(或由耳來的各種聲音觀念),真是互相有差異的——雖然它們同時又是互相類似的。這種說法如果可以適用於各種不同的顏色,那它也一樣可以適用於同一顏色的濃淡不同的各種色調;每一色調會產生出異於其餘色調的一個觀念來。你如果不承認這一點,那我們還可以借各種濃淡色調的逐漸推移使一種顏色於不知不覺中進到與原來很遠的地步;你如果不承認中間的任何分段是互相差異的,而你如果再承認兩個極端不是同一的,那就不能不陷於荒謬之中了。假定有一個人三十年以來繼續享有其視覺,並且完全熟習了一切顏色,只是一生中未曾遇到藍色的某種色調。你如果把藍色的各種色調置在他面前(只是除了那一個特殊的色調),由最深的逐漸進到最淺的:他一定會看到,那個色調缺乏的地方有一個空白,而且他會感覺到,在那裡,靠近的兩個色調距離比在別的地方較遠。現在我就可以問,那個特殊的色調觀念雖然未曾由他的感官進入他的心中,但是他是否可以借想像的力量補充起這種缺陷來,並且把那個觀念由自己心裡生起來?我相信,多數人都會以為他能夠這樣。這個現象可以證明,簡單的各個觀念不個個是由相對應的觀念來的——雖然這個例證很稀少,幾乎不值得我們注意,而且我們也一定不能由此就改變了我們的公理。 在這裡,我們就有一個命題,它本身不僅是簡單的、可了解的,而且我們如果把它運用得當,那我們還可以使各種爭論都一樣可以理解,並且把一切妄語都驅散了,使它們不能再照原來的樣子瀰漫於哲學的推論,並且使那些推論蒙受了恥辱。我們可以說:一切觀念,尤其是抽象的觀念,天然都是微弱的、曖昧的,人心並不能強固地把握住它們,它們最容易和其他相似的觀念相混淆,而且在我們習用了任何一種名詞以後,則它雖沒有任何清晰的意義,我們也容易想像它附有一種確定的觀念。在另一方面,一切印象,也就是一切感覺,不論內部外部,都是強烈的、活躍的;它們的界限較為精確而確定,而且在這方面,我們也不容易陷於錯誤中。因此,我們如果猜想,人們所用的一個哲學名詞並沒有任何意義或觀念(這是常見的),而我們只須考究,「那個假設的觀念是由什麼印象來的?」如果我們找不出任何印象來,這便證實了我們的猜想。我們如果把各種觀念置在這樣明白的觀點之下,我們正可以合理地希望,藉此來免除人們關於觀念的本性和實在方面所有的一切爭論。 否認天賦觀念的人們的意思,或者只是說,我們的一切觀念都是我們的印象的摹本,不過我們必須承認,他們所用的名詞原來並沒有加以謹慎的選擇,後來也並沒有精確的定義。所以它們就不能防止住關於他們的學說所生的一切誤會。所謂天賦二字究竟是什麼意思?如果「天賦的」就是指「自然的」而言,那麼,人心中的一切知覺和觀念都不能不說是天賦的或自然的,不論我們把「自然的」一詞同「反常的」一詞對立,或同「人為的」一詞對立,或同「神奇的」一詞對立。如果所謂天賦的,是指與生俱來的,則那個爭論仍似乎是輕浮的;而且我們也不必妄費心力來考究思想是在什麼時候才開始的,是在生前,是在生時,是在生後。其次,洛克和其他哲學家所用的觀念一詞也似乎意義太泛;他們用這個名詞來代表我們的一切知覺,我們的感覺和情感,以及我們的思想。不過在這種意義下,我希望知道,他們所以說自愛的心理,嫌怨侵犯的心理,或兩性的愛情,不是天賦的,那還有意義麼? 我們如果照上述的意義來分別印象和觀念並且以為「天賦的」一詞的意義是指原始的,不由先前知覺摹擬來的而言,那我們可以說我們的一切印象都是天賦的,我們的觀念則不是天賦的。 坦白地說來,我的意思是說,洛克是受了經院學者的誘惑才發生了這個問題——經院學者們常用沒有定義的名詞,把他們的爭論延長到厭煩的地步,結果卻是沒有接觸著所爭論的問題。在這方面,和在別的許多題目方面,那個哲學家的推論中,都充滿了相似的「意義混合」和繁文贅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