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理解論 · 第二十一章 科學的分類

1 三個種類——凡可歸入人類理解範圍以內的東西,可以分為三種。第一 就是事物本身的本性,以及其各種關係和作用的途徑。第二 就是一個人(有理性而能自動的主體),在追求一種目的時(尤其是幸福)所應做的事情。第三 就是達到和傳遞這兩種知識的途徑。我想科學正可以分為這三種,就是: 2 第一,為物理學(Physica)——第一種知識就是指事物本身的特有的存在、組織、性質和作用而言的。我這裡所說的各種事物不但指物質和物體而言,而且亦指精神而言,因為精神亦如物體一樣,亦有其特有的本性、組織和作用。這種物理學,若給以廣義的名稱,則我可以叫它為物理學фυσιχη ·Physiké,或自然哲學。這種學問的目的,只在於純粹思辨的真理,任何東西只要能供給人心以這種真理,都可以歸在這一種學問中,不論它是上帝自己,或天使,或精靈,或物體,或它們的任何變狀,如數目和形相等。 3 第二,為實踐之學(Practica)——第二,就是所謂πραχτιχη ·Prakuké,這種學問教人如何可以正確的運用自己的能力和行動,以求得良善的和有用的事物。在這方面最主要的,就是倫理學 。這種學問的職務就在於找尋出人類行為方面能招致幸福的規則和尺度來,並且找尋出實踐它們的方法來。這種學問的目的不在於純粹的思維,和人對於真理的知識;它的目的,只在於所謂「正當」right,和正當的行為。 4 第三為Σημιωτιχη ——第三種學問可以叫做Semiotic,就是所謂標記之學。各種標記因為大部分是文字,所以這種學問,亦叫做λογικη ,logicll。這種學問的職務,在於考察人心為了理解事物、傳達知識於他人時所用的標記的本性。因為人心所考察的各種事物既然都不在理解中(除了它自己),因此,它必須有別的一些東西,來作為它所考察的那些事物的標記和表象才行。這些標記就是所謂觀念 。不過構成一個人的思想的各種觀念的模樣,不能拿出來供他人直接觀察,它只能存儲於記憶中,而且記憶還又不是很妥當的儲蓄器。因此,我們如果想互相傳達思想,並且把它們記載下來為自己利用,則我們還必須為觀念造一些標記。音節清晰的聲音是人們所認為最方便的,因此,人們常常利用它們。觀念 和文字 既然是知識的偉大工具,因此,人們如果要想考察人類知識的全部,亦應當考察觀念和文字,因為它們正是很重要的。在適當地考察了它們以後,在清晰地衡量了它們以後,它們或許會供給我們以一向不曾見到的另一種論理學和批評學。 5 這是知識對象的基本分類——理解對象的這種分類法,在我看來,是最基本、最概括、最自然的。因為人們所能致思的,只限於這幾種。他或則思考事物本身,以來發現真理;或則思考自己能力以內的事情(自己的動作),以來達到他的目的;或則思考人心在前兩方面所用的標記,和排列標記的適當方法,以使自己得到較明白的知識。由此看來,(一)可以認識到的事物 的本身,(二)我們所能發生的求得幸福的各種行動 ,以及(三)求得知識時標記 的正確用法,是有天淵之別的,因此,在我看來,它們就是理智世界的完全獨立的三大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