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理解論 · 第二章 字眼的意義

1 字眼是溝通思想的必要的明顯標記——人雖有各式各樣的思想,而且他們自己或別人雖然可以由這些思想得到利益和快樂,可是他們的思想都是在胸中隱藏不露的,別人並不能看到它們,而且它們自身亦不能顯現出來。思想如不能傳遞,則社會便不能給人以安慰和利益,因此,人們必須找尋一些外界的明顯標記,把自己思想中所含的不可見的觀念表示於他人。為了達到這種目的起見,最繁多、最迅速的工具只有各種音節分明的聲音,因為人的聲音不但容易發出,而且花樣亦是很錯雜的。自然既使語言合於這種目的,因此,我們就容易存想,人們何以要利用它們來標記各種觀念。不過語言所以能標記各種觀念,並非因為特殊的音節分明的聲音和一些觀念之間有一種自然的聯絡,因為若是如此,則一切人的語言應該只有一種。語言所以有表示作用,乃是由於人們隨意賦予它們一種意義,乃是由於人們隨便來把一個字當做一個觀念的標記。因此,字眼的功用就在於能明顯的標記出各種觀念,而且它們的固有的,直接的意義,就在於它們所標記的那些觀念。 2 誰用什麼字眼那些字眼就是他的觀念的明顯標記——人們所以要利用這些標記,一面為的是要把自己的思想記錄下來,以便幫助自己的記憶,一面是為的是要把自己的觀念表示出來,呈現於他人之前。字眼的原始的或直接的意義,就在於表示利用文字的那人心中的觀念 ——不論那些觀念是怎樣不完全地,疏忽地,由它們所表象(假設如此)的那些事物獲得的。一個人如同他人講話,則他的目的是要人了解它。因此,說話的目的就在於使那些聲音,當做標記,把自己的觀念表示於人。因此,字眼所標記的就是說話人心中的觀念,而且應用那些字眼(當標記用)的人,亦只能使它們直接來標記他心中所有的觀念。若非如此,則他一面可用文字來標記他的概想,一面又可以把它們應用到別的觀念上,要照這樣,則字眼同時是他的觀念的標記,同時又可以不是,那就完全無意義了。字眼既是人自己發明的標記,因此,他不能自動地用它們來標記自己所不知道的東西。要是這樣,字眼就不是任何事物的標記,聲音亦就全無意義。一個人並不能用字眼來標記事物中的性質,亦不能用字眼來標記他人心中的概想;因為這些都是他們觀念不到的。只有他自己有了相當的觀念時,他才能假設它們和別人心中的概想相應,他才能用文字來表示它們。因為他若是沒有觀念,則字眼所標記的是他所不知道的,亦就是毫不存在的。但是他縱然可以用自己的觀念來向自己表象別人的觀念,而且用同一名稱來稱呼它們,可是他所稱謂的那些觀念仍是他自己的,仍不是他所沒有的。 3 這種情形,在日常用語中,是很必要的,因此,在這方面,智者、愚人、學士和無學之人的用字都是一樣的(只要他們有一點意義)。一切字眼都代表著說話者的觀念,而且他用那些字眼,亦就是要表示這些觀念。一個小孩只注意到所謂黃金中的輝煌的黃色,而不注意到別的,因此,他只用黃金一詞來表示那個顏色觀念,並不用它表示別的,並且叫孔雀尾中那種顏色為黃金。另一個人在較進一步觀察之後,又會在黃色上加了一種重量,因此,他所用的「黃金」二音,又可以表示具有黃色和重量的一種複雜的實體觀念。另一個人又會在這兩種性質上,加一種可熔性,因此,黃金一名在他就表示著一種很明亮、很重、可熔而色黃的物體。此外,另一個人亦許除此以外再加上可展性。這些人在表示自己的觀念時,都用黃金一詞,不過我們看到,各人都只能用它來表示自己的觀念,並不能用它來標記他所不具有的一個複雜觀念。 4 字眼常秘密地參照一些東西——人們所用的字眼雖然就其本義講只能直接表示說話人心中的觀念,可是人們在用它們時,要在自己心中秘密地參照兩種東西。 第一,參照於別人心中的觀念——第一 ,人們假設他們的字眼亦可以標記同他們接談的那些人心中的觀念,因為若不如此,則他們的談話會全無效果,因為同一種聲音,他們如用以代表一種觀念,聽者又用以代表另一種觀念,那他們就等於說兩種話了。不過在這方面,人們並不常來考察,他們同他們接談的人,心中所有的觀念是否是同一的。他們以為自己所用的文字只要契合於普通語言的固有意義,那就夠了。在這裡,他們假設,他們用字眼所標記的那個觀念,正確乎是同國中用同一字眼的那些有理解的人心中的觀念。 5 第二,參照於事物的實相——第二 ,人們並不願意讓人想自己只是在談說自己的想像,而不是在談說事物的實況,因此,他們永遠假設,他們的字眼代替著事物的實相。不過這一層多半又牽涉於各種實體和其名稱,正如前一種多半關涉於簡單的觀念和情狀似的,因此,我們可以在後來專門研討混雜情狀和實體的名稱時,再來詳盡地討論應用文字的這兩條途徑。不過我在這裡還可以說,我們如果使字眼不代表心中的觀念,而代表別的東西,我們就誤用了字眼,使它們的意義必然陷於含糊和紛亂。 6 通用字眼可以立刻刺激起觀念來——關於字眼我們還可以作進一層的研究。第一 ,字眼既然直接標記人的觀念,並且因為能成為傳達觀念的工具,使人們互相表示自己胸中的思想和想像,因此,因為恆常習用之故,一些聲音同它們所代表的觀念之間,便發生強固的聯繫,使人們一聽到那些名稱,就會立刻生起那些觀念來,好像產生它們的那些物象真正觸動了自己的感官似的。 7 人們常用無意義的字眼——第二 ,字眼的固有的直接的含義,就是說話者心中的觀念。可是我們雖從搖籃中起,就因為習慣之故,學得了完全清晰的聲音,使我們的舌根可以立刻說出它們來,使我們的記憶永遠保存住它們,可是我們並不永遠能細心考察它們的完全的意義。因此,我們就常看到,就是那些想仔細思考的人們,其思想亦多半著重在文字上,而不甚著重在事物上。不但如此,而且因為許多字眼是在學得觀念以前就學會的,因此,不但是兒童,就是一些成人,說起話來,亦只如鸚鵡一樣,因為他們只學會那些聲音,並不知道它們的意義,但是字眼只要有功用和意義,則聲音和觀念之間,必然有恆常的聯絡,而且可以指示出,此一個就表示著彼一個。我們如不能這樣應用它們,則它們只不過是一些無意義的喧聲。 8 它們的意義完全是由人調動的——我們已經說過,各種字眼因為習用之故,可以恆常而迅速地在人心中刺激起一些觀念來,因此,人們會想像它們中間有一種自然的聯繫。不過我們很容易看到,它們所指示的是人們的特殊觀念,而且它們的含義完全是可以隨人意轉移的,因為我們雖然以為它們是某些觀念的標記,可是有時我們竟然不能用它們來在他人心中刺激起那些觀念來。任何人都有一種不可侵犯的自由權利,任意使各個字眼來表示自己心中的觀念,因此,別人雖與我們用同一的字眼,可是我們並沒有權力來使他們在心中發生那些字眼所表示的同一的觀念,因此,偉大的奧古士都August雖然具有統治世界的權力,可是他承認自己不能創造一個新拉丁字。那就是說,他在他的人民的口中和普通語言中,並不能隨便指派某個音應表示某個觀念。自然,普通的習慣,可以借著一種默然的同意,在一切語言中,使某些音專表示某些觀念;因此,那個音的意義便會大受限制,而且人們說話時,若非用它來表示那個觀念,他就會說錯話。不但如此,而且我可以說,一個人的字眼在聽者心中所刺激起的觀念,如果不是他用這些字眼所表示的那些觀念,則他的說話會全無意義。因此,一個人在運用字眼時,他的意義如果與普通的意義有別,如果與和他交談的那個人的特殊意義有別,他一定會有不利的結果。可是無論如何,我們仍然看到,在他運用那些字眼時,那些字眼的意義仍然限於他自己的觀念,並不能標記別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