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由來 · 第二章 關於人類是怎樣從某種低級類型發展而來的
人類在身心兩方面的變異性——遺傳——變異性的起因——無論人類或低等動物,變異的法則是一樣的——生活條件的直接作用——對身體各部分使用得越多或越少的影響——發育中止——返祖遺傳——相關的變異——增殖率——對增殖的限制——自然選擇——人是世界上最占優勢的動物——人體結構的重要性——人所以能變得直立的原因——直立姿勢所引起的結構上的改變——犬齒的由大變小——顱骨的加大與其形狀的改變——身體光禿無毛——無尾的狀態——人沒有爪牙以自衛之利。
人類今天具有很大的變異性是一件很明顯的事。即在同一個種族之內也沒有兩個個別的人是很相像的。我們可以把數以百萬計的面孔比較一下,結果是各自分明,沒有全然相同的。在身體各部的大小和比例上,變異多端的現象也是一樣的大量。腿的長短便是其中變異最大者之一。 [1] 儘管世界某些地區的人以長顱為多,或另一些地區以圓顱為多,在同一地區之內,甚至在同一種族的範圍之內,顱形可以有很大的分歧,例如美洲和南澳洲的土著居民——而後者,南澳洲的土著居民,作為一個種族,「在血緣、習俗和語言的純而不雜的程度上,是不亞於當代的任何其他種族的」——而即便在這樣一個與世隔絕而範圍狹小的地面有如散德威奇群島 [1] 上,情況也未嘗不是如此。 [2] 一位負有盛名的牙科醫師肯定地告訴我,人齒的不同與每個人的面目都不相同的情況幾乎是一樣的。幾根主要的動脈的走嚮往往如此的不合常規,致使有人認為,為了供以後的外科手術的參考,不妨把所累積起來的有關一千零四十具屍體的資料進行統計分析,看各種不同走向的動脈各占多少比例。 [3] 肌肉也是變異得很厲害的;例如特爾奈爾教授 [4] 發現,在五十具屍體上,沒有兩具的腳上的肌肉,是完全相似的;而在其中的若干具里,各種不合常規的歧變是相當大的。他還補充說,使用和作出適當活動的能力勢必要受到這些歧變的限制而有所變化。沃德(甲715)先生有過不止一批的記錄: [5] 一批是在三十六個人體上出現了二百九十五處肌肉變異,而另一批,也是三十六人,這方面的變異更多到不少於五百五十八處,而在這兩批里,凡屬發生在身體兩側而彼此對稱的變異還是兩件作一件算的哩。在後一批里,三十六例之中,「完全合乎解剖學教科書上所述的標準的肌肉系統而一點參差也沒有的例子簡直是一個也沒有。」其中有一例所表現的變態特別多,凡二十五處,都很清楚而不含糊。同是一條肌肉,而變異可以多樣:例如麥卡利斯特爾教授 [6] 僅就手掌中的附掌肌(palmaris accessorius)來說,便描述了不下於二十項很分明的變異。
著名的老解剖學家吳夫(甲712)堅持說, [7] 內臟的變異要比軀殼的各部分為多:在各個不同的人身上,幾乎任何一個細微的部分都有著各種很不相同的狀態。他甚至還寫過一篇專題論文,來討論如何選取一些內臟作為典型的例子,來說明這一點。他那一番關於合乎美好理想的肝、肺、腎等等的話,認為和合乎神聖標準的人的臉孔可以相提並論,我們現在聽來真是古怪得很。
在心理能力方面,人的變異性和多種多樣性之大,即在同一種族之內,已經是習見得令人生厭,更不必論分屬於不同種族的人之間的差別了,因此,即便我們在這裡隻字不提,也不算是個疏漏。其實在低於人的動物中間,情況已經如此。凡是有過管理動物園或馬戲團之類的經驗的人都承認這一事實,而我們一般的人,在所畜養的狗和其他家畜之中,也能清楚地看到這一點。勃瑞姆特別喜歡說到,他在非洲所養馴的那麼多猴子裡每一隻都有它自己的特殊的性情和脾氣:他談到其中的一隻狒狒(baboon),說它以高度的聰明而特別引人注意。而動物園的管理人員也曾指給我看一隻屬於新世界 [2] 那一部分的猴子,說它特別聰明。侖格爾在巴拉圭畜養過與此屬於同一個種的猴子,也堅決地認為它們的各種心理特徵是變異多端的、不名一格的;他還說,這種變異和分歧一半是由於內在的天性,一半也來自所受到的待遇和教育。 [8]
關於遺傳這題目,我在別處 [9] 已經作過足夠充分的討論,在這裡幾乎用不著再補充什麼了。不過應該指出,關於各種特徵的遺傳,從最微不足道的那些特徵到極關重要的那些特徵,就人方面來說,所收集到的事實,要比低於人的任何動物方面為多,儘管在其他動物方面,資料也是夠多的,卻究不如人這一方面。心理品質的情況也是如此,心理品質的遺傳,在我們的狗、馬,以及其他家畜身上,是顯而易見的。除了特殊的愛好和習性之外,一般的智力、勇怯的程度、壞脾氣和好脾氣,等等,肯定是遺傳的。至於人,我們可以在幾乎每一個家族裡看到同一類的事實。而通過高爾屯(甲254)先生的值得稱讚的努力, [10] 我們現在知道,由種種高度才能的錯綜複雜得出奇的結合而形成稱之為天才的這種東西也有它的遺傳的傾向。而在另一極端,瘋癲和各種心理能力的衰退肯定地也會傳代,即使說得再肯定些,也不為過分。
關於變異性形成的原因,無論就什麼例子來說,我們都是很無知的。但我們可以看到,無論就人或低於人的動物來說,這些原因同某一個物種在連續的若干世代之中所處的生活條件有某種的關係。家養的動物要比生活在自然狀態中的動物變異得多些快些,而這顯然是由於它們所處的生活條件或所接觸的生活條件在性質上不但有了改變,並且發生了許多新的變化。在這方面,人的各個不同的種族就和養馴了的各種家畜很相像,而就同一個族中的一個個人來說,如果他們居住在一個很廣大的地區,像美洲土著居民那樣的話,情況也是如此。我們在更為文明的一些民族或國家裡看到生活條件日趨變化繁多的影響,因為屬於各個不同社會等級的成員和從事各種不同職業的人所表現的性格差異的幅度比半開化民族的成員要大。不過,後者的差異幅度比較小這一點,往往被人誇大,而就某些例子來說,這種一律性幾乎可以說根本不存在。 [11] 但即便我們只看到人所處的種種生活條件,而說他比任何其他動物「因家養而更為馴化得多」, [12] 那卻是一個錯誤。有些野蠻的種族,例如澳大利亞的土著居民,比起許多性格變化幅度很大的家養物種來,他們所處的環境條件並不見得比這些物種的更為變化複雜。而另一方面,也是遠為重要的一方面則是,人和任何嚴格受到家養的動物之間有著這樣一個差別,就是,人的繁育從來沒有長期地受到過選擇的控制,屬於有計劃的選擇範圍的固然沒有,屬於不自覺的選擇範圍的也沒有。從來沒有過一個種族,或一個由多人結合起來的集體,曾經受到別人的百分之百的控制,使其中的某些個人,由於對他們的主子來說多多少少有些用處而被保存下來,也就是說,受到了不自覺的選擇。也從未有過這樣的情況,就是,某些男子和女子被有意識地挑選出來而合成配偶,只有一個例外,即舉世皆知的普魯士的榴彈隊士兵的那種情況。在這個例子裡,料想起來,人是順從了有計劃的選擇的法則而辦事的。因為有人說到,在這些士兵和他們身材高大的妻子所居住的村子裡,培育了不少的高個子出來。又一例外是在古代的斯巴達,在那裡也曾進行過某一種方式的選擇,當時頒行的法律責成一切初生的嬰兒要受檢查,凡是長得完整而壯健的才許保留下來,其餘一概被拋棄,由它們死去。 [13]
如果我們把人的一切種族看作構成一個單一的物種,他的分布實在是廣大得可以。但也有些分得開的種族,有如美洲的土著居民,即印第安人,和玻利尼西亞人(Polynesians),他們的分布也已經是很寬的了。分布廣的物種比分布範圍狹隘的物種更容易發生變異,這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條法則。因此,人的變異性,與其和家養動物的變異性相比,不如和分布很廣的一些物種的變異性相比,這大概更加近乎真理。
人和低於人的動物相比,看來不但變異性的發生是由於同樣的一般的原因,並且身體發生變異的一些部分也是彼此相似得可供類比的。這在高德戎(甲269)與戛特爾法宜的手裡已經得到足夠細緻的證明,我在此只須就他們的著作 [14] 參考一下,就可以了。各種畸形變態,由大而小,小至輕微的變異,在人與低於人的動物之間也都很相似,唯其如此,所以適用同樣的分類,適用同樣的一套名詞,這是澤弗沃聖迪萊爾早就指出了的。 [15] 我在論家養動物的變異的一書里,也曾試圖把有關變異的法則粗略地整理一下,把它們歸納為如下的幾類:——改變了的生活條件所產生的直接與確定的影響,這是同一物種之中的一切個體或幾乎是所有的個體都有所表現的,並且只要境遇相同,表現得也就大致一樣,此其一。對身體的某些部門的經久的連續使用或擱置不用所產生的影響,此其二。同原部分的融合,此其三。重複部分的變異性,此其四。生長的補償,此其五;不過關於這一法則我在人身上沒有能找到比較好的例證。身體的一部分對另一部分的機械性的壓力所產生的影響,母體骨盆對嬰兒頭骨的壓力就屬於這一類,此其六。發育中止,導致一些部分的減縮或完全抑制,此其七。通過返祖遺傳,一些久已不見的特徵的重新出現,此其八。相關變異,此其九,這也是最後的一類了。所有這幾類原因或所謂的法則,既適用於人,也同樣適用於低於人的各種動物,而就其中的大多數而言,甚至也適用於植物。在這裡,我沒有一一加以討論的必要, [16] 但其中有幾條是太重要了,不能不在這裡加以比較詳細的論述。
改變了的條件所產生的直接與確定的作用 。——這是一個最傷腦筋的題目。不能否認,對一切種類的有機體,改變了的生活條件會產生一些影響,有時候還是相當大的影響。而未經研討的初步看法總以為只要時間夠長,這種影響的結果都是確定的、無可避免的。但對於這樣一個結論,我一直沒有能取得清楚的肯定的證據。相反,至少就為了適應一些特殊的目的或用途而形成的許許多多的結構而言,我們倒可以提出一些有效的理由來否定這個結論。無論如何,不容懷疑的是,改變了的生活條件可以引出在分量上幾乎是無法計算的波動不定的變異性,使有機體的全部組織在一定程度上變得更富有可塑性。
在美國,在最近一次戰爭 [3] 中服兵役的一百多萬士兵受到過體格測量,並且記錄了他們所出生和成長的各個州的州名。 [17] 從這一大堆多得驚人的觀察和記錄里,我們可以得到證明,某一類的地方性的影響直接對身材起了作用。我們還更進一步看到,一個士兵所居住而「在那裡成長的時間最長的那個州,以及他所出生,也就是他的祖籍所在的那個州,似乎都對他的身材施加過一些顯著的影響」。例如,已經得到肯定的一點是,「在成長的年齡期間,在西部各州定居下來這一事實就傾向於造成身材的提高」。在與此相反的另一方面,就水兵或水手來說,他們的生活肯定有使成長放慢的影響,這從「十七歲和十八歲的士兵和水兵之間的身材的巨大差別」上可以得到證明。在身材上起作用的究竟是些什麼影響,其性質如何,古耳德(甲273)曾試圖加以確定,但他所得到的只是一些消極的結果,就是,這些影響所關係到的既不是氣候,又不是陸地的高度,即海拔,又不是土壤,甚至也不是「在任何可以控制的程度上」的衣、食、住、行一類在生活便利方面的豐裕或睏乏。這樣一個結論和菲耶爾梅(甲666)就從法國各地征來的兵員所作的關於身高的統計所得到的結論恰好針鋒相對。居住在同一些島嶼上的玻利尼西亞人的首領們和各下層之間,太平洋上分布在肥沃的火山性的島嶼上的居民和分布在低而貧瘠的珊瑚島上的居民之間, [18] 又在同一火地島上的生活資料供應情況很不相同的東岸火地人和西岸火地人(Fuegians)之間,在身材上都存在著一些差別。我們只須兩兩比較一下,就幾乎不可能躲避這樣一個結論,即是,更好的食物和生活上的種種便利是對身材有影響的。但上面的好幾種說法也表明要達成任何比較精確的結論又是何等的困難。貝杜(甲45)博士最近著文證明,就不列顛的居民說,城市定居和某幾種的職業對身高有減損的影響;他又推論說,在一定程度上這種減損的結果是遺傳的,而在美國也存在著同樣的情況。貝杜博士又認為,「凡是一個種族,當它在體格方面的發展達到頂點的時候,它的精力和道德方面的強勁之氣也就攀上了最高峰」。 [19]
身材而外,環境條件對人身的其他方面有沒有什麼直接影響,我們就不知道了。料想起來,氣候的差別也許會產生一些顯著的影響,因為我們至少知道,氣溫一低,肺和腎臟的活動能力就加強,而氣溫一高,肝臟和皮膚就更為活躍。 [20] 以前有人認為,皮膚的顏色和頭髮的特性是由太陽的光和熱決定的。儘管我們很難否認光和熱多少總要在這些方面產生一些影響,但今天幾乎所有的觀察家卻一致同意這種影響是很小的,即便在同樣的光度與熱度之下暴露了許多世代之久,這種影響還是很有限的。但在下文論述人的不同的種族時,我們要更為充分地討論到這個題目,現在且不多說。就我們的家畜來說,我們有根據可以相信,寒冷和潮濕直接影響體毛的成長,但就人說,我在這方面沒有碰到過任何足以證實的例子。
使用得多與停止使用對有關身體部分的影響 。——我們都熟悉用進廢退的道理,經常使用可使有關部分的肌肉加強力量,而停止使用,則和損壞有關神經的作用相同,使這些肌肉趨於衰弱。如果眼睛受到破壞,視神經就往往會變得萎縮。如果一根動脈受到結紮,近旁其他動脈不但在直徑方面會加大,即脈管加粗,並且管壁也會加厚加強。如果一對腎臟中的一隻因病而失去機能,餘下的一隻會變得更大,一隻腎就兼做兩隻腎的事。由於負擔的分量加重,骨頭不但會加粗,還會加長。 [21] 不同職業的人,經久習慣於各自的職業之後,身體各部分之間的比例會發生一些改變。例如,美國徵兵督辦公署 [22] 就曾查明,最近一次戰爭中的水兵的腿比陸上的士兵的要長出0.217英寸,而水兵的身材卻平均比陸軍的士兵為矮;至於手臂則比陸地上的士兵為短,短1.09英寸,因此,和他們較矮的身材對照之下,是不那麼合乎比例的。他們的手臂之所以短,顯然是由於使用得多,比陸地士兵多,這卻是出乎意料的結果:因為水兵用手臂,主要是用來拉東西或拖東西,而不是用來承重。再就水兵說,頸圍和腳背的深厚度比陸軍士兵的要大些,而胸圍、腰圍和髖圍則要小些。
上面所說的若干種變化,如果這一類職業性的生活習慣延續得足夠長久,長久到好幾個世代,是不是就會成為遺傳的特徵,這我們不知道,但也許會是這樣。巴拉圭的印第安人的兩腿細小,而手臂則粗壯,侖格爾 [23] 認為這是由於世世代代以來,他們的一生幾乎完全消磨在獨木舟或小划子里,而下肢經常不動的緣故。其他作家,就不同而可以類比的例子,也作出了同樣的結論。曾經和愛斯基摩人長期生活在一起的克朗茲(甲168)說, [24] 「當地土著居民相信,捕獵海豹(當地最高的藝術,也是最大的美德)的才幹和靈巧是遺傳的。這裡面實在有些道理,因為一位著名的海豹獵手的兒子,儘管幼年喪父,也會在這方面嶄露頭角,成為一個名手」。但在這個例子裡,看來所傳得的是一些心理才能,同時也是一些身體結構,身心兩方面都有,並且心理方面的分量不見得少於體格方面。有人說過,英國工人的手,一生出來,就比士紳階層(gentry)的為粗大。 [25] 至少在有些例子裡, [26] 根據存在於四肢的發展與上下齶的發展之間的相關或牽連的關係,可以設想,在這些不大用手腳來勞動的階層里,由於同一個原因,上下顎有可能也要縮小一些。受過教育而變得文明的人,比起辛勤勞動或野蠻的人來,上下齶一般要長得小些是肯定的。但就野蠻人而言,這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斯賓塞爾(甲615)先生說過, [27] 他們吃粗糙而未經煮過的東西須要大力咀嚼,這一來,上下顎就使用得多了,這就對有關的肌肉和這些肌肉所由維繫的骨頭起些直接的作用。在嬰兒,遠在它們出生以前,腳掌心上的皮膚比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都要厚。 [28] 而這是一長串的祖祖輩輩以來,全身的壓力和行動時的摩擦所產生的遺傳的結果,這幾乎是無可懷疑的。
誰都知道制表和鐫版的工人容易變得近視,而經常在戶外生活的人,尤其是野蠻人,一般都能看得很遠。 [29] 近視和遠視肯定是傾向遺傳的。 [30] 歐羅巴人,在視力以及其他感官的能力上,都比野蠻人為差,其原因無疑的是由於許多世代以來使用得不那麼多,而其積累的影響又逐代遺傳了下來。侖格爾說到, [31] 他曾屢次觀察到,在樸野的印第安人中間長大而一輩子和他們生活在一起的歐羅巴人,在感覺的敏銳上,還是趕不上印第安人。這同一位自然學家也看到,並且也說到的一樣:美洲土著居民顱骨上容納感覺器官的一些腔或穴,如眼腔,也確實比歐羅巴人的要大些,而這就標誌著各感覺器官本身也比歐羅巴人更為發達一些。勃路門巴赫(甲76)也說到過美洲土著居民顱骨上的鼻腔比較大,並且把這一事實和他們嗅覺的特別靈敏聯繫了起來。在亞洲北部平原的蒙古利亞人,據帕拉斯(甲510)說,各種感覺發達得十全十美,令人稱奇不已,而普里查爾德(甲537)也認為他們顱骨上兩顴之間的寬度之所以特大是各感覺器官高度發達的必然結果。 [32]
印第安人中的奇楚亞人(Quichua lndians)世居秘魯的特高的高原地帶,據道爾比涅(甲199)說 [33] ,由於長期呼吸高度稀薄的空氣,他們取得了非常寬闊的胸腔和肺臟。肺臟的細胞也比歐羅巴人的大,數量也多。有人懷疑這些觀察;但福爾勃斯(甲246)先生曾經仔細測量過和奇楚亞人血緣關係相近的艾瑪拉人(Aymaras),這一種族也住得很高,在海拔一萬和一萬五千英尺之間;據他告訴我, [34] 在身圍和身高上,他們和他所看到過的所有的其他種族的人有著鮮明的不同。在他的測量表里,他把每一個男子的身高作為1,000,而其他部分的測得數則以此為標準按比例折計。這樣,他看到在雙臂左右伸直的寬度方面,艾瑪拉人的要比歐羅巴人的小,而比起黑人來則小得更多。他們的腿也短些,並且還呈現這樣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在每一個被量過的艾瑪拉人身上,股骨,即大腿骨,反而比脛骨,即小腿骨,要短些。平均的說,股骨的長度和脛骨的長度是211與252之比;而在同時測量的兩個歐羅巴人的這個比數是244對230;同時也量了三個黑人,他們的比數是258對241。前肢的肱骨也相對的要比前臂短些。為什麼四肢靠近軀幹部位的幾根大骨要變得這樣的縮短一些,解釋何在,福爾勃斯先生是向我提出過一個說法的,他認為這是一種補償,和整個軀幹有關,這一個種族的人的軀幹特別長,於是這幾根大骨就得短些。艾瑪拉人在結構上也還表現一些別的獨特之點,例如,他們的腳後跟很小,雖突出而不顯。
這個種族的人早已完全適應他們的高寒的環境,遷移反倒引起了問題,當早期西班牙人把他們擄下山來,下到東邊低平的原野的時候,或近來為淘取金沙的高工資所引誘而下遷之後,他們所遭受的死亡率是高得嚇人的。然而福爾勃斯先生髮現有少數幾個純血統的家族,在連續兩代之內,都存活得很好,而他觀察到他們原有的肢體上的特點還在遺傳,並無變動。但即便不加測量,也能看得出這些特點全都有了些減損,而後來經過測量,他發現他們的軀幹不像高原上的人那麼伸得長了,同時他們的股骨則似乎和脛骨一樣也加長了些,但不如脛骨加得多。測定所得的數字都可以在福爾勃斯先生的報告中查考得到。根據這些觀察,我認為在海拔很高的地區長期定居而經歷了許多世代之後,會直接間接地傾向於在身體各部門的比例上引起一些遺傳的變化。 [35]
人在地球上出現以來的後一階段里,通過身體各部門的用進廢退而引起的變化儘管不一定多,上文所列舉的事實已經足以說明他在這方面的傾向卻沒有丟失,而我們肯定地知道有關這一傾向的法則對低於人的動物是同樣適用的。因此,我們進而作出推論,認為在一個荒遠的古代,當人的祖先還在一個過渡狀態之中,而正從一種四足動物轉變為兩足動物的時候,自然選擇的進行從身體各部分的用進廢退的遺傳影響這一方面所得到的幫助,大概是很多的。
發育中止 。——發育中止和生長中止是有區別的,有些發育中止的身體部分並不停止生長,而是按著它在發育中止時的早期狀態繼續生長下去。各式各樣的畸形都可以歸在這個題目之下,而有些,如齶裂(cleft-palate),我們知道有時候是可以遺傳的。為了這裡的目的,我們只須根據福赫特的報告中的敘述, [36] 說一下尖頭形或頭小畸形性白痴(microcephalic idiots)的腦神經的發育中止,也就夠了。這種白痴的顱骨比正常的要小,而腦神經的迴旋摺疊也不那麼複雜。額竇,或眉上面的隆起處,發展得很厲害,而上下齶的向前突出,所稱凸齶(prognathism)或稱頜凸畸形,則達到了一個「可怕」的程度;從而使這一類白痴和人類的一些低級類型有幾分相像。他們的智力,以及其他大多數的心理才能是極度微弱的。他們無法取得語言的能力,也完全不能對事物進行持續的注意,但很喜歡模仿。他們倒是強壯有力,特別愛動,不斷地蹦來跳去,隨時做著鬼臉。他們愛爬梯子,真是爬,手腳並用,特別喜歡爬上家具,或上樹。這就讓我們聯想到幾乎一切男孩子們的通常的愛好,爬樹;又教我們想到小綿羊、小山羊之類,原本是高山動物,是怎樣地喜歡在高低不平的地方跳上跳下,連一個小土墩子也不放過。在其他一些方面,白痴也有和低等動物相似之處。例如有人記錄到過幾個例子,說他們在吃東西的時候,每吃一口,先要用鼻子仔細地聞一聞。有人描寫到一個白痴,說他尋找和捕捉虱子的時候,往往用嘴來幫手的忙。他們往往不怕骯髒,不修邊幅,不識體面,見於發表了的文字里的還有一些白痴例子的特點是體毛特別發達。 [37]
返祖遺傳 。——我在這裡準備舉出的許多例子也未嘗不可歸到剛才所討論的發育中止的題目中去。如果身體上的某一結構在發育上發生中止,而生長的過程並不停頓,終於成長得和同一類群中的某一低等的物種的成年的成員具備的相應的結構十分相像,這樣一來,這個結構,在某種意義上,就可以當作一個返祖遺傳的例子看待。一個類群中的一些較低級的成員,對於這一類群的共同祖先的原有的構造如何,大概可以給我們一個相去不遠的概念。而一個複雜的身體部分,除非在生存的某一個較早的時期,也就是說,在當時,目前那種特殊或中止的結構形態還是正常的情況之下,就取得了一種繼續向前生長而發揮其作用的能力,我們就很難相信,時至今日,這樣一個身體部分,在胚胎髮育的初期既已中止不前,而居然還能繼續不斷地生長,以至終於能發揮本來是屬於它的功能。一個頭小畸形白痴的簡單的腦子很像猿的腦子,在這樣一個意義上,便不妨說它是一個返祖遺傳的例子。 [38] 此外,說來更為恰當的屬於返祖遺傳這一題目以內的例子也還有一些。某些正常發生在人所屬的類群中的一些低等成員身上的結構,儘管在正常的胎兒身上找不到,間或也在人身上出現。或者,如果在胎兒身上也正常出現,後來卻畸形地發達起來,而在同一類群的某些低級成員身上,這些結構卻是正常的。在看到了下面的一些例證之後,就會使這些論述顯得更清楚了。
在各種不同的哺乳動物里,有如有袋類的情況那樣,子宮是從各有入口、各有通道的一對器官,逐漸變成為單一的一個器官的,此後不再成雙而只是在子宮的內部還保留一條小小的折縫,猶如高等猿猴和人的情況。各種嚙齒類動物就表現著從前一種極端情況到後一種極端情況的一個完整的階梯系列。在所有的哺乳動物,子宮本是由兩根簡單而原始的管子發展起來的,其下部各自構成一個所謂的角宮(cornua),而用法阿爾(甲234)博士的話來說,「人的子宮體是由兩管下端的角宮合併而成的;而在那些沒有中間部分或中間子宮體的別種動物,這兩隻角宮還是分開的。在子宮進一步向前發育的過程中,這兩隻角宮變得越來越短,最後終於不再存在,或者說,仿佛是被子宮體吸收掉了」。即便在進化階梯上已經攀登得很高的像較低級的各種猿猴和狐猴,角宮仍在子宮的兩角上伸展出來,沒有完全消失。
如今在人類的女性身上,這一方面的畸形的例子是不算太少見的,有的人的成熟的子宮附有這種角宮,有的子宮體還部分有些分隔,多少成為兩個器官,而這一類的例子,據歐文看來,是重複了某幾種嚙齒類動物所已到達的「集合發育(concentrative development)的那一級」的。在這裡,我們也許就碰上了一個單純的胚胎髮育中止的例子,但發育雖中止,生長和完整的功能的發展卻並不停止,因為這種部分劃成兩個的子宮每一邊都有力量來完成正常孕育的任務。在其他更為難得的例子裡,則子宮果真還分成兩個腔,各有各的口子和向外的通道。 [39] 在尋常的胚胎髮育過程里卻並沒有這樣的一個階段,而如果原先那兩根簡單、細小,而原始的管子以前沒有經歷過像上面所說的發育過程,亦即像今天存活的有袋類動物所實際經歷的那樣,它們,這兩根管子,又怎麼會懂得(如果容許我用這種口氣來說的話)成長為截然分明的兩隻子宮,而每一隻又都配備有構造得很完整的出口、通道,以及許多肌肉、神經、腺體、血管,真是應有盡有的呢?這一點在事理上雖然也許不是不可能的,實際上卻總是很難教我們相信。沒有人敢於設想,猶如一個女子身上的不正常的雙子宮那樣完整的一個結構會是一個湊巧碰上的結果,而無其必然的原因可言。但是返祖遺傳這條原理,亦即一種失傳已久的結構可以被召回而重新出現的原理,即便失傳的時期已經久得難以估計,也還有可能提供一種指引的力量,使這一結構充分地發展出來。
卡奈斯特里尼教授,在討論了上列的以及其他各種可以類比的例子之後,達到了和上面所說的同樣的結論。他又援引了另一方面的一個例子,即有關顴骨(malar bone)的例子。 [40] 有幾種四手類動物和其他哺乳動物,正常的顴骨是由兩個部分構成的。人類的兩個月的胎兒的情況也是如此,而由於發育中止,它有時候可以停留在這個狀態之中,直到成年。在低等而凸齶的一些種族裡尤其是這樣。因此,卡奈斯特里尼教授得出結論,認為人類的某一輩古老的祖先的顴骨一定是正常地分為兩部分,到了後來,才合成一塊的。在人,額骨(frontal bone)是由一塊整片的骨頭構成的,但是在胎兒,在兒童,在幾乎所有低於人的哺乳動物身上,它是由兩塊骨頭構成的,中間有條明顯的合縫。這條合縫有時候會保持下來,在成熟了的人的顱骨上,它以各種不同的明顯程度出現;而它在古代的人的顱骨上又比近代人的表現得更多,據卡奈斯特里尼的觀察,從第四紀的流積(drift)里所發掘出來而屬於圓頭型(brachycephalic type)的顱骨上表現得尤其多。在這裡,他所達到的結論和他在顴骨方面可以相類比的一些例子上所達到的一樣。在這個例子裡,以及下面就要說到的其他例子裡,我們看到,古代種族的人,在某些特徵上,比起近代的種族來,往往更為接近低於人的動物,所以有此差別的原因大概是,在從早期半人半獸的老祖先往下傳的長長的世系之中,後者比起前者來與老祖先的距離總要更遠一些。
和上文所舉的例子多少可以類比的人體上的其他各式各樣的變態也曾被各方面的作家作為返祖遺傳的事例提出來,但這些例子的可疑之處就很多了,因為如果要把有關的一些變態或不合常規的結構加以追溯,追溯到它們屬於正常狀態的那個階段,我們就得在哺乳動物的進化階梯上下降到最低的幾級才行。 [41]
在人,犬齒依然是個充分有效的切割與咀嚼的工具。但作為犬齒,它的真正的特性,猶如歐文所說, [42] 「是由如下的特點表示出來的:齒冠作圓錐形,但尖端鈍而不銳,牙的陽面凸而陰面扁平或略凹,陰面接近齦肉處有一個輕微的隆起。在黑皮膚的各個族裡,尤其是在澳大利亞的土著居民,犬齒的圓錐狀最為顯著。比起門牙來,犬齒在牙床里紮根扎得更深,那牙根也更為強大有力」。話雖如此,對人來說,犬齒已不再是一種特殊的武器,用來對敵人或所捕食的動物進行扯破或撕碎的動作。因此,就它原有的正常的功能來說,我們不妨把它看成為一種殘留。在每一處藏有大宗人顱骨的地方,我們總可以找到,像海克耳所說的那樣, [43] 若干具犬齒特性的例子,它們顯著地突出在其餘的牙齒的平線之上,模樣和類人猿的相同,只是程度差些罷了。在這些例子裡,上下齶的一方的牙齒之間留有空隙,以便容納對方的犬齒。伐赫奈爾(甲673)所描繪的一個喀非爾人 [4] 的顱骨上的這樣一個空隙寬大得令人吃驚。 [44] 試想古代人的顱骨,比起近代人的來,能有幾個受到了檢視的,而居然就有三個例子表現有特別突出的犬齒,這也不能不說是一個有趣的事實了。至於在諾勒特 [5] 所發掘出來的齶骨上的幾隻犬齒,據有人描寫,真是龐然大物。 [45]
在類人猿,只有雄猿的犬齒是充分發展了的;但在雌的大猩猩(gorilla)和雌的猩猩(orang),這些牙齒也突出得很,很可觀的挺拔在其餘牙齒的水平線之上,雌猩猩的略為差些,但也很顯著;因此,在人,有些女子有相當突出的犬齒這一我所確知的事實並不構成一個嚴重的理由,來反對這樣一個信念,就是,人類中偶然發現的犬齒的特別發達是退回到了猿一般的先輩的返祖遺傳的一個例子。任何人用輕蔑的態度來反對這個信念,或否認他自己的犬齒的形狀,以及少數別人身上這種牙齒的特別發達,是由於我們早期的老祖先原本有過這種非同小可的武器裝備,大概就會在他表示輕蔑的態度的當兒,把自己的悠遠的家世暴露出來。為什麼呢?因為,在他目前的情況之下,儘管他並不準備並且也不再有此能力,把犬牙當武器來使用,他卻還會不自覺地把「狺狺聲中備斗的幾條肌肉」(「snarling muscles」,這是貝爾爵士對這些肌肉的一個叫法) [46] 向後抽縮一下,而這一來,就把劍拔弩張般的犬齒,活像備斗的一條狗那樣,露了出來。
在四手類動物或其他哺乳動物身上正常而應有的許多肌肉有時候也會在人身上發展出來。弗拉科維奇(甲670)教授 [47] 檢查了四十具男屍體,發現其中的十九具有一條前所未見的肌肉,他給它命名為「坐趾骨肌」(ischio-pubic muscle)。三具則在這肌肉的地位上有一根韌帶,代表著這條肌肉,其餘十八具則全無痕跡可尋。在三十具女屍身上,只有兩具有這條肌肉,左右兩邊都有,三具有殘存的韌帶。由此可知,備有這條肌肉的男子似乎要比女子多得多,而根據人是從某種低級類型傳代而來的這一信念,這一事實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在若干種的低於人的動物身上發現有這條肌肉,而在所有這些動物,它只有一個用途,就是幫助雄性實現交尾的動作。
介·沃德先生,在一系列的有價值的論文裡, [48] 細膩地敘述了人身上巨量的肌肉方面的變異,而這些變異卻和低於人的動物身上的一些正常的結構是相像的。有些變異和與我們關係最近密的四手類動物身上所經常而正常具備的肌肉十分相似,但數量太大,因為限於篇幅,就是簡單地列舉一下,我們也難做到。光是在一具身體壯健、顱形齊整的男性屍體上,這位作者就觀察到了不下於七處肌肉方面的變異,而這些都代表著各種猿猴所應有而正常的一些肌肉。舉例來說,這個男子的脖子兩旁各有一條在一切猿猴身上一樣能找到的所謂「鎖骨上提肌」(levator claviculœ),一點也不含糊,而且十分有勁,而據解剖學者們說,約六十個人中有一個人有這種肌肉。 [49] 再如,這個人有「轉動第五趾的蹠骨的一條特殊的外展肌,有如赫胥黎教授和弗勞沃爾(甲245)先生所指出的在一切高低等級的猿猴身上都存在的那樣」。我只再舉兩個補充的例子:肩峰基底肌(acromio-basilar muscle)是一切低於人的哺乳動物身上全都有的一條肌肉,這似乎是和用四隻腳走路的姿態相關聯的, [50] 在人身上,則大約六十個中有一個;在下肢或後肢方面,勃臘德雷(甲92)先生 [51] 在人的雙腳上都發現一條第五蹠骨的外轉肌(abductor ossis metatarsi quinti),在人身上,這條肌肉是在他以前一直未經記錄過的,而在各種類人猿身上則是沒有例外地存在的。手和臂是人身上大有標誌意義的一些部分,它們上面的肌肉也極容易發生變異,從而和低於人的動物的一些相應的肌肉相似。 [52] 相似的程度有的極高,幾乎達到一樣的程度,有的差些,但差些的也無非表示它們在性質上屬於過渡而已。某些變異或畸變以男子身上出現的為多,有些則女子為多,理由何在,我們還未能有所說明。介·沃德先生,在敘述了大量的這方面的變異之後,說了如下的一段意味深長的話:「在肌肉結構方面的不合於常型的一些顯著的歧變是走著一些一定的渠道的,或者說,朝著一些一定的方向走的,我們必須把這一點看成是個標誌,標誌著一個未知的因素,它對一套普通的和科學的解剖學的包羅廣泛的知識有很大的重要性。」 [53]
這裡所謂的未知的因素不是別的,就是返祖遺傳,返回到一個早期的生存狀態。我認為我們不妨把這一點作為一個有極高度的可能性,即接近真實性的說法而接受下來。 [54] 如果人和猿猴之間本來不存在生物發生上的前因後果的聯繫(genetic connection) [6] ,而有如上文所說的那個人竟然會完全由於碰巧而在肌肉的畸形變態方面轉而與某些猿猴的正常情況相似,而且不下於七處之多,那是太不可思議了。反之,如果人是從某一種猿猴似的生物世代嬗遞而來,則我們也找不到有效的理由來提出異議,硬說某些肌肉,在已經不見了數以千計的世代之後,絕對不可能突然重新出現。野馬、毛驢和騾子,在它們的腿上、肩膀上,有時候會突然出現一些黑色的條紋,而這種條紋原是數以百計的世代,乃至也是數以千計的世代以前,在它們共同的祖先身上早就有過的,所以所謂出現,也同樣地是重新出現,這和人身上某些肌肉的再度發生,道理是完全一樣的。
這裡所說的種種返祖遺傳的例子和上文第一章里所說的那些有關殘留器官的例子有極為密切的關係,其中有許多幾乎是可以等量齊觀、可以無分彼此地放在第一章里,或者放在這裡,都講得通。例如,在人身上帶著兩隻角的子宮也未嘗不是某些哺乳動物的狀態正常的同一器官的代表,只是以殘留的姿態出現而已,這樣說是完全可以的。人身上有些殘留的部門是長期而一貫存在的,例如男子和女子的尾骨,以及男子的乳房乳頭,而另一些,如前面提到過的髁上孔,則間或一見,因此也不妨在返祖遺傳的題目之下介紹出來。總之,這一類返祖遺傳的結構,以及那些比較嚴格的殘留性的結構,清楚而不會有錯地揭示了這一點,即人是從某種低於人的生物類型傳下來的。
相關的變異 。——在人,像在低於人的動物一樣,許多結構聯繫得極為密切,一個發生變化,另一個也就牽連著發生變化,理由何在,就大多數的例子而言,我們是說不上來的。我們不能說,是不是其中的一個控制著另一個,也不能說,是不是兩者都受到另一個先於它們發育的第三者的控制。各種不同的畸形,正如澤弗沃聖迪萊爾所再三堅持的那樣,都是這樣的緊密地牽連著的。同原的一些結構特別容易一道改變,我們在身體左右兩邊對稱的部分,和上下肢或前後肢上相應的部分之間,都可以看到這種情況。很久以前,梅克爾(甲314)就說過,如果胳膊上的肌肉發生變異而離開了它們原有和應有的形式,它們幾乎總是以腿上相應的肌肉作為模擬的對象。倒過來,腿上的肌肉也看胳膊的樣。視覺和聽覺器官之間、牙齒與毛髮之間、皮膚顏色與毛髮顏色之間、皮膚顏色與一般體質之間,都或多或少有些相關的聯繫。 [55] 夏弗哈烏森教授首先注意到顯然是存在於肌肉發達的軀體與特別突出的眉脊樑之間的關係,而我們知道,特高的眉脊樑是比較低級種類的人的一個重要的特點。
除了那些可以大致不差地歸入上列若干方面的變異之外,還有無可歸納的大宗變異,我們無以名之,姑且名之為自發的變異,因為在我們知識貧乏的情況之下,它們的產生像是不靠什麼激發的力量的。但還是可以指出的是,這一類的變異,無論是一些輕微的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個體差異也罷,或特別顯著而截然分明的結構上的歧變也罷,所由發生的背景,屬於生物體質方面的,比屬於所與打交道的環境條件的性質的,要多得多。 [56]
增殖率 。——文明的人口,據有人知道,在有利的條件下,例如在美國,在二十五年之內可以增加一倍,而根據奧伊勒爾(甲227)的計算,這還可以加快,快到略略多於十二年就行了。 [57] 照二十五年加倍的速率,今天美國的人口(三千萬)會在六百五十七年之內增加到把這個水陸合成的地球塞得滿滿的,滿到每一平方碼的地面上要站四個人。對人的不斷增殖的第一性限制或根本的限制是取得生活資料的困難,是要過舒舒服服的生活的困難。我們看到了有如目前美國的情景,過日子既容易,空地方又多,就不妨作出對一般前景的這樣的推論。在大不列顛,如果生活資料有法子突然增加一倍的話,我們的人口數量也就很快地會添上一倍。在文明的民族國家裡,這個第一性的限制主要是通過對婚姻的限制而發揮它的作用的。最貧窮的各階層的嬰兒死亡率要高出一般之上這一點,在這方面也很重要。而不論年齡大小,一般居民,由於房屋狹隘、家口擁擠、疾病繁多而引起的較大的死亡率也是一樣的重要。在處境比較有利的民族國家,瘟疫的影響,戰爭的損失,儘管嚴重,很快就被新增加的人口抵消了,並且抵消之後,還有富餘。向外移民,作為一種暫時性的限制,可以有助於人口壓力的減輕,但就各個極端貧窮的階層而言,這種緩和的影響不大。
我們有理由可以設想,像馬爾塞斯(甲435)所說的那樣,未開化與半開化的種族的生殖能力實際上要比文明的種族差些。但在這方面,我們知識太少,無從作出任何確切的判斷,因為在野蠻人中間從未進行過人口普查,但根據傳教士和其他在這些種族的人中間長期居住過的人所提供的異口同聲的證詞看來,他們每一家的家口或子女數量是不大的,大的居極少數。有人認為,作為一部分的解釋,這是由於婦女把哺乳的時期拖長了的緣故;但也很可能是,野蠻人的生活既往往十分艱苦,又不像文明人那樣能夠得到很多的富有營養的食物,生殖的能力實際上要差一些。我在早先的一種著作里 [58] 曾經指出,我們所有的家畜和家禽,以至所有的人工培養的植物的繁殖力都要比在自然狀態中的,即野生的那些相應的物種為大。食物供應突然增加得太多的動物,或餵得太肥胖的動物,和從很貧瘠的土壤突然移植到很肥沃的土壤的植物,會變得或多或少的不能生育或不結果實。這是事實,但這是另一回事,我們不能據以對剛才的結論提出有效的反駁。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在某種意義上也未嘗不是家養或馴化了的,並且還是高度馴化了的文明人,比起野蠻人來,會有更大的生殖能力。並且也可以大致不差地想到,文明民族國家的這種提高了的生育力,像我們的家畜一樣,也會成為一個遺傳的特徵,而我們至少知道,在人類,生產孿生兒的傾向是傳代的。 [59]
儘管野蠻人的繁殖能力看來不如文明人的大,他們無疑地也會增殖得很快,如果沒有什麼一定的手段對他們的數量嚴格地有所控制的話。關於這一事實,印度的一部分山區部落,桑塔爾人(Santali),最近就提供了一個良好的例證。因為,據伍·亨特爾(甲338)先生指出, [60] 自從種痘的醫術傳到這一地區,天花和其他瘟疫趨於減少,而部落間的戰爭又受到禁止以來,他們的人口增加得非常之快。不過,若不是同時因為這些粗野的人有機會分散到旁近的一些地區,提供僱傭勞動,這種增加也還是不可能的。野蠻人幾乎是沒有一個不結婚的,但他們也還有些利害的考慮,有幾分克制,一般不結婚得太早,不是一有結婚能力就進行結婚。一般往往要求青年男子能表明有養活一個妻子的能力,而常常總得首先賺取足夠的代價,才能向一家的父母買取他們的女兒。由於一切部落不免經受周期性的嚴重的饑荒,覓取生活資料的困難所不時引起的對人口數量的限制,對野蠻人來說,要比對文明人直接得多。一遇到饑荒,野蠻人就不得不吃些很壞的東西,從而不可避免地使他們的健康受到損害。歷年以來,我們看到不少發表了的記載,說在饑荒期間和饑荒之後,他們的肚子是如何的膨脹而突出,而四肢又是如何的瘦削如柴。在這期間裡,很多人被迫過著流浪的生活,而有人確切地告訴我,像在澳大利亞的土著居民中間那樣,大量的嬰兒要死亡。饑荒既然是周期性的,主要發生在冬春兩個季節之間,所有的部落的人口必然都會發生一些波動。他們對食物既不能作出任何人為的增加,他們的人口當然也就無法取得穩定而有規則的增長了。在生活困難的壓力之下,野蠻人彼此之間又勢所不免地要發生侵奪,而越入別人的境界,結果就是戰爭。但說實在話,他們是幾乎無時無刻不和他們的東鄰西舍處在戰爭狀態之中的。他們在覓取食物的時候,無論在陸上或水裡,又容易遭遇許多不測之禍,而在有的地域裡,他們也時常吃較大的鷙禽猛獸的虧。即便在印度,由於虎害,整片的地區會弄得荒無人煙。
馬爾塞斯對這若干個人口增殖的限制因素都有過討論,但他對其中也許是最為重要的一個,溺嬰或殺嬰,尤其是溺殺女嬰,以及人工流產或打胎的習慣,強調得不夠。這些習俗今天在世界各地還很流行,而在以前,溺嬰的風俗,有如麥克勒南(甲428)先生 [61] 所指出的那樣,似乎曾經流行得更為廣泛。這些習俗之所以發生,看來是由於野蠻人認識到了要把出生的嬰兒全部養大是有困難的,乃至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們也不妨把男女關係的混亂或淫亂補上這些限制的行列里去,但應該注意,這和生活資料的日漸缺乏並沒有一定的聯繫,儘管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有些例子裡(有如在日本),作為把人口數量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內的一個手段,這種關係是有意識地得到鼓勵的,這卻並不等於說,食物一減少,這種關係就不免於混亂。
如果我們回頭看一下一個極為荒遠的古代,回到人還沒有達成人的尊嚴身份的時代,我們可以設想,他的行為,比起今天最低級的野蠻人來,要更多地受到本能的驅使,而更少地受到理智的指引。我們早先的半人半獸的遠祖不會實行溺嬰或一妻多夫的婚配這一類的事,原因是他在本能上還和低於他的動物的很相接近,還沒有走上歪路 [62] ,或歪到一個程度至於經常地殺害自己的子孫或幾乎完全不受妒忌心理的支配。他也不會瞻前顧後,而不進行婚配,反之,他只會在一個早的年齡里自由自在地進行結合。因此,人的遠祖原是傾向於很快地增殖的,但不是這一種限制,便是那一種限制,有的是周期性的,有的是經常性的,一定會把他們卡住,不讓數量鬧得太大,甚至卡得比對今天的野蠻人還要緊。這些限制究竟是什麼性質,我們說不上來,像我們對大多數其他動物所受到的限制的性質說不上來一樣。我們知道,家養的馬和牛原不是繁殖得特別快的動物,但當它們初次在南美洲的原野上自由奔放而成為半野生的時候,它們的繁殖率是大得驚人的。大象在一切所知的動物之中是生育得最緩慢的,但如果沒有限制,短短的幾千年之內,它也會把整個世界填滿起來。每一個種的猿猴的增殖一定也是受到了這一種或那一種力量的限制的,但誠如勃瑞姆所說的那樣,鷙禽猛獸的攻擊與捕食還不算在內。誰也不會假定,美洲返野的馬和牛的實際的生殖能力,當它們返歸原野之初,有過任何可以覺察得出的提高。也不會假定,當一個地區因它們的增殖而被填滿的時候,實際的生殖能力就又降低起來。總之,在這個例子裡,以及在其他一切的例子裡,不一而足的限制無疑地是會合在一起而施展它們的壓力的,而一些不同的情況之下會產生一些不同的限制。不過,在種種限制之中,由於季節與氣候的不利而造成的周期性的食物缺乏這一限制大概是最關重要的了。對一般動物如此,對人的早期祖先,當初的情況大概也曾經是如此。
自然選擇 。——我們現在已經看到人是在身心兩方面都會發生變異的,而這些變異也是直接或間接地能遺傳的,其間所通過的一些一般的原因與所遵循的一些一般的法則也和其他的動物所通過與遵循的並無二致。人自出世以來,已經在地球面上散布得很為廣泛,而在他不斷地移徙的過程中 [63] 一定和各式各樣多得不可名狀的環境條件打過交道。南半球的居民如南美洲火地島的、非洲的好望角的和澳洲的塔斯馬尼亞島上的,以及北冰洋地帶的居民,在到達而定居在他們現在的鄉土之前,一定經歷過許多種的氣候和改變過許多次的習慣。 [64] 人的早期的祖先,像所有其他的動物一樣,一定也曾傾向於增殖得太快,超過了生活資料所能維持他們的程度。因此,他們一定也曾不時地面臨和身受為生存而進行的競爭,和受到由此而活躍起來的自然選擇法則的刻板而無情的制裁。這樣,各種有利的變異會一時地或慣常地被保存下來,而有害的則被淘汰。我在這裡所說的這類變異並不指那些結構上的特別突出的歧變,那是要經過長時期才偶爾發生一兩次的,而只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一些個體差異。例如,我們知道決定我們行動能力的手和腳上的一些肌肉,像低於人的動物的一樣, [65] 是傾向於不斷發生變異的。既然如此,則任何一個地區的人的祖先,尤其是在生活條件正在發生變遷的地區里,就可以分為人數相等的兩半,一半所包括的個體,行動能力的強度全都大,因而都能適應覓取食物和防衛自己的要求,從而,一般地與平均地說,有較大的一個數量能存活下來而生育更多的子孫,而另一半則與此相反,天賦既差些,自己存活與生育子孫的機會也就少些了。
人,即使今天還生活在最獷野的狀態之中的人,是地球上自有生物以來所曾出現的最占優勢的動物。他散布得比任何其他有高度有機組織的生物形態更為廣泛,而所有的其他生物形態都在他面前讓步。他這種高於一切的優越性顯然是得力於他的各種理智方面的性能,得力於他的種種社會習性,而這些性能和習性使他能在同類之間進行互助互衛,這裡面他的特殊的身體結構當然也有一部分力量。這些特徵的極度的重要性已經在生活與生命的實際戰鬥之中得到了證明,得到了最後的裁決。通過他的種種理智的能力,演化出了有音節的語言,而語言是他所以能神奇地突飛猛進的主要的基礎和力量。正如恰·臘埃特(甲721)先生所說的那樣: [66] 「語言能力的心理學的分析表明,在語言方面,哪怕是最細小的一個熟練之點所要求的腦力要比任何其他方面最大的熟練之點所要求的為多」。人發明了,並且能運用各式各樣的武器、工具、捕捉禽獸的機關,等等,以此來保衛自己、捕捉禽獸,或取得其他方面的食物。他製造了筏子,或獨木舟,用來撈魚和渡越到旁近的肥沃的島嶼上去。他發現了生火燃燒的藝術,用來使堅硬而多纖維的根莖變軟而易於消化,並使有毒的根塊莖葉變得無害於人。語言而外,這火的發現,在人的一切發現中,大概是最大的了,而其發現的時期可以追溯到歷史的黎明期之前。這幾個發明或發現,也就是今天最獷野的人所以變得如此卓越而無敵的那些發明或發現,是他的觀察、記憶、好奇、想像和推理能力的發展的直接結果。因此,我就無法理解,為什麼阿·爾·沃勒斯先生會說出這樣的話: [67] 「自然選擇所曾經能夠做到的不過是賦予野蠻人一個腦子,比賦予猿猴的略微優越一些罷了。」
儘管人的理智能力和社會習性對他有至高無上的重要性,對他的身體結構的重大意義,我們卻也絕不要低估。本章的剩餘的篇幅將完全用來討論這一方面,而理智、社會與道德等才能的發展,則留歸後面的另一章去討論。
任何嘗試過學木工的人都承認,即使要把錘子錘得準確,每一下都不落空,也不是容易的事情。扔一塊石子,要像火地人為了防衛自己或投殺野鳥時那樣對準目標,百發百中,要求手、臂、肩膀的全部肌肉,再加上某一種精細的觸覺等等的通力合作,盡善盡美才行。在扔一塊石子或投一支鏢槍,以及從事其他許多動作的時候,一個人必須站穩腳跟,而這又要求許許多多肌肉的相互適應。把一塊火石破碎成為哪怕是一件最粗糙的工具,把一根骨頭製成一件帶狼牙或倒刺的槍頭或鉤子,要求使用一雙完整無缺的手。因為,正如判斷能力很強的斯古耳克臘弗特(甲586)先生所說的那樣, [68] 把石頭的碎片輕敲細打,使成為小刀、矛頭,或箭鏃標誌著「非常的才能和長期的練習」。這在很大的程度上從這樣一個事實得到了證明,就是,原始人也實行一些分工。從一些情況看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製造他自己的火石的用具或粗糙的陶器,而是某些個別的人專門致力於這種工作,而用他們的成品來換取別人獵獲的東西。考古學家已經一致地肯定,從這樣一個時代,到我們的祖先想到把火石的碎片用磨或碾的方法製成光滑的工具,其間經歷過一個極為漫長的時期。如果已經有幾分像人的動物,已經具有一雙發展得相當完整的手和胳膊,能把石子扔得很準,又能用火石做成粗糙的工具,那麼,我們就很難懷疑,在有機會得到鍛煉而達到足夠熟練的情況下,此種熟練所要求的又只是一些機械的動作而不及其他,他就未嘗不能製作出一個文明人所能製作出的幾乎任何東西來。在這方面,不妨把手的結構和發音器官的結構比較一下,在猿猴身上,這後一器官是用來發出各種信號式的叫聲的,或在有一個屬里,用來發出有音樂意味的音節的。但在人,這一個在結構上十分近似的器官卻已經通過經常使用所產生的遺傳影響而變得能發出有音節的語言來。
至此我們就得轉而討論一下和我們關係最近的近親,那也就是今天最足以代表我們遠祖的四手類動物。我們發現這些動物的手的構造,在一般的格局或模式上,是和我們的手一樣的,但在對各式各樣使用方式的適應上,卻大不相同,適應的完整程度遠在我們之下。它們的手也還用來行走,但便利的程度已不如狗的前腳,這我們在黑猩猩(chimpanzee)和猩猩行走時就可以看到,它們是用手掌靠外面的一邊或用指關節來行走的。 [69] 但對於爬樹,它們的雙手是適應得很美妙的。猴子抓住一根細樹枝,或抓住一根繩,抓的方式是和我們人一樣的,大拇指在一邊,其他的手指和手掌在另一邊。有了這種掌握的方式,它們也就能用手舉起比較大件的東西,例如抓住瓶脖子把瓶子引到嘴邊。狒狒能扳起大塊的石頭,和用手來刨取根莖根塊之類。它們抓取乾果、昆蟲和其他小東西,抓取時也用拇指和其他手指相對成握的辦法,從鳥窩裡摸取鳥卵或鳥雛時無疑地也是這樣。美洲的各種猴子用手來敲打樹枝上的野柑子,打得柑皮開綻,然後用兩手的手指把它撕落。在野生的情況下,它們用石子來敲開帶硬殼的果實。其他種類的猴子用兩手的拇指來剖開蚌蛤之類的介殼。它們用手指來拔除芒刺,覓取彼此身上的寄生蟲,也是如此。它們能把較大的石頭推滾下坡,扔出較小的石子來打擊敵人。儘管如此,它們這一類的動作卻都很笨拙,而它們扔石子的時候總是扔得很不准,這是我自己所親眼見到過的。
有人說,猴子「抓東西,既抓得如此笨拙不靈,則別一種專門化程度差得多的把握器官」可以同樣頂用, [70] 何必一定要用手呢?我覺得這話太不對了。我的想法與此相反,只要猿猴的手的更完整的構造不使它們更不適合於爬樹,我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來懷疑為什麼這不是一件好事,不是對它們的一個便利。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手的完整程度高到像人的那樣,那就反而不便於爬或攀的動作了。世界上最不能離開樹而生活的猿猴,有如美洲的幾種蛛猴(乙102)、非洲的幾種疣猴(乙269)、和亞洲的幾種長臂猿(乙494)有的就沒有拇指,有的各指指粘合在一起,無法把握事物,因此,它們的四肢變成了只供攫取東西之用的大鉤子。 [71]
當靈長類這一大系列的動物的某個古老的成員,由於覓取生活資料的方式有了改變,或由於環境條件有了某種變動,變得不那麼離不開樹的同時,它原有而久已習慣了的行走的方式也就不免發生變化。而這些變化的方向不外兩個,一是變得更為嚴格地四足行走,二是更穩定在兩足行走的方式之上。各種狒狒大都居住在嶙峋多石的山區,只在有必要時才攀登大樹, [72] 因此它們所取得的步伐的姿勢幾乎是和狗的一樣的。只有人才變為真正地用兩足來行走,而我認為我們從此可以部分理解到,他為什麼終於取得了構成他的最為顯著的特徵之一的直立的姿勢。人所以能在世界上達成他今天的主宰一切的地位,主要是由於他能運用他的雙手,沒有這雙手是不行的,它們能如此適應於人的意向,敏捷靈巧,動止自如。貝耳爵士 [73] 力持這樣一個說法,「手供應了一切的工具,而又因其與理智表里相應的緣故,給人帶來了統理天下的地位」。但若雙手和雙臂始終習慣於行走,習慣於支撐全身的重量,或者,猶如上面所說,更專門地習慣於攀枝爬樹,而不能擺脫這些習慣,它們就無法變得足夠完善來製造武器,來扔石子、投梭鏢,而完全命中。光是用來支持體重與行走攀援,也就不免把手的妙用所憑藉的觸覺連磨帶壓地越來越遲鈍,此種妙用當然不全由於觸覺銳敏,但這畢竟是主要的。只是根據這些原因來說,人變得能用兩足行走,對他來說,已經是一個便利,而為了許多動作,兩根胳膊和整個上半身的解放也成為必不可少,而為此目的他必須在兩隻腳上站得很穩。為了取得這個巨大的便利,兩腳變得平扁了,大拇趾也起了一番奇特的變化。當然,這樣一來,原有的把握能力就不得不幾乎全部放棄。雙手既變得越來越善於把握事物,雙腳也就變得越來越善於負擔全部的體重和善於步履,這是和動物界中普遍通行的生理分工的原理完全符合的。但就有些野蠻人說,腳的把握能力卻並沒有完全消失, [7] 這在他們爬樹和用腳來進行其他活動的方式中就可以看出來。 [74]
如果就人來說,能夠在腳上站穩,而兩手兩臂能從此自由活動,是一個便利,而他在生命與生活的鬥爭中的卓越的成就也已經證明其為便利,那麼,就他的遠祖來說,我就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教我們懷疑,站得越來越直,走起來越來越專憑雙腳,為什麼不是一種便利。直立而用雙腳行走之後,他們就能更好地用石子、棍棒之類來進行自衛,來進攻所要捕食的鳥獸,或從別的方面覓取食物。構造得或生長得最完善的一些個人,總起來說,或經過一個較長的時期來看,也就是最成功的一些人,存活下來的數量總要多些。如果大猩猩(gorilla)和少數同它關係相近的幾種猿類今天已經滅絕,那有人就可以振振有詞,並且表面上很像有些道理地提出爭辯,認為一隻四足類的動物要逐步變成一隻兩足類的動物是不可能的,因為在轉變的過程之中,所有在中間狀態的個體全都不良於行,步履異常艱苦,從而削弱了生存的機會。不過我們知道(而這是很值得深思的一點),各種類人猿今天恰恰是處在這中間狀態之中,而誰也不懷疑,總的說來,它們很能適應它們的生活條件。例如大猩猩走起路來有些蹣跚得東倒西歪,不過它的更普通的走法是一面走,一面隨時用彎曲著的兩手在地上撐持。胳膊特長的幾種猿猴隨時把手膀子當雙拐用,撐一步,就把身子在拐中間搖曳而前進一步;而有幾種長臂猿,並沒有人教它們,會專憑雙腳而比較直立地走或跑,速度也還過得去;但比起人來,它們的步履總是笨拙而不雅觀,並且不牢靠、不踏實得多。總之,今天各種猿猴的步法正是四足步法和雙足步法之間的一個居中的狀態;但,正如一位不懷成見而富有判斷能力的作家 [75] 所鄭重申說的那樣,各種類人猿在結構上更接近雙足行走型的一端,而距四足行走型的一端則遠些。
當人的遠祖變得愈來愈能直立,加上他們的手和臂變化得愈來愈適合於把握事物和其他目的,而他們的腳和腿又變化得更適合於支持體重和步履往來——的同時,數不清的在其他結構方面的改變也就成為必要。骨盆有必要放寬,脊柱有必要取得一種特殊的彎曲方式,頭顱安裝的位置有必要有所改動,所有這些變化,人終於都完成了。夏弗哈烏森教授 [76] 力持這樣一個說法:「人的顱骨上的強大有力的顳骨乳突(mastoid process)是他取得直立姿勢後的結果」,而這些隆起在猩猩、黑猩猩,等等是沒有的,大猩猩雖有,卻比人的小。其他可供在這裡提出的和人的直立姿勢有聯繫的結構還不一而足,但我們不準備一一列舉了。要判定這些相關或相牽連的變化究竟在何種程度上是自然選擇的結果,而又在何種程度上是某些有關部門愈用愈發達的遺傳影響,或由於這一部門對另一部門施加了壓力或發揮了其他作用,是很不容易的。無疑的是,這些引起變化的手段往往彼此合作。例如如果某些肌肉和它們所由維繫的骨尖骨角由於經常使用而變得加大,這就說明某些動作是經常在進行而一定是有用處的。因此,那些最能進行這些動作的個體、進行得最成功的個體,會以更大的數量存活下來。這裡面就有自然選擇,也有使用得多的影響,也有此一部門對彼一部門所起的作用。
臂與手的自由運用,就人的直立姿勢而言,它一半是因,一半也是果,而就其他結構的變化而言,看來它也發揮了間接的影響。人的早期的男祖先,上文說過,也許備有巨大的犬齒,後來由於慢慢取得了利用石子、木棒,或其他武器來和敵人或對手鬥爭的習性,牙床和牙的使用就愈來愈少了。在這樣一個情況下,牙床和牙齒就趨向於縮減而變小,我們雖沒有看到它們變,但根據其他無數的可以類比的例子,我們認為這一點是幾乎可以肯定的。在下面的有一章里,我們將遇到一個可以類比的很相似的例子,就是,在反芻類動物,顯然是因為發展了角的關係,原有的犬齒也縮減了,甚至完全消失了。又在馬類,由於改用了門牙和蹄來廝打的新習性的關係,也發生了同樣的情況。
茹迂提邁爾(甲567), [77] 和其他的幾個作家,力持一個看法,認為各種猿類的雄猿的顱骨之所以在許多方面同人的有很大的差別,以及「他們的相貌之所以如此猙獰可怕,」是受了齶部肌肉的強大發展的影響。由此可知,在人的遠祖的牙床和牙齒變得越來越削減的同時,他的成年的顱骨也就變得越來越像今天的人的顱骨。這裡所說的當然是男子,但我們在下文將要看到,男子犬齒的大大削減幾乎可以肯定會通過遺傳而影響到女子的牙齒。
在各種心理性能逐漸發展的同時,腦子也幾乎可以肯定會變得更大了。我敢說,沒有人會懷疑,人的頭腦在全身中所占的比例之所以比大猩猩或猩猩在這方面的比例為大,是同他的更高的心理能力有著密切的關係的。在昆蟲方面,我們可以遇到與此很相近似而可以類比的一些事實;例如在各種螞蟻,大腦神經節(cerebral ganglion)的體積非常之大,而在所有的膜翅類昆蟲(乙501),不僅是螞蟻,這些神經節比起不那麼聰明的昆蟲類的各目,如各種甲蟲(即鞘翅類,乙266)所屬的目來, [78] 要大好幾倍。反過來,當然誰也不會設想,任何兩隻動物之間或任何兩個人之間的聰明智慧可以據他們腦殼裡的立方體積的大小而準確地較量出來。可以肯定的是,神經物質的絕對體積可以極小,而它所進行的心理活動卻可以極不相稱的多而且大,例如就螞蟻說,各種本能的繁變、心理能力的複雜,以及同類之間的感情聯繫,是膾炙人口的,然而它們的大腦神經節才一個小小針尖的四分之一那麼大。用這樣一個觀點來看,螞蟻的腦子是宇宙間物質的各種原子組合中最為奇妙的一種,也許比人的腦子還要奇妙。
在人的腦子的大小和他的理智能力的發達之間大概存在著某種關係的這一信念是得到了支持的,這種支持來自多方面的比較研究,如野蠻族類與文明族類的顱骨的比較,古人與今人的顱骨的比較,又如整個脊椎動物體系內部的類比的研究。介·戴維思(甲182)博士,通過許多仔細的測量,證明 [79] 歐羅巴人的平均腦量是92.3立方英寸,亞美利加人的是87.5,亞細亞人的是87.1,而澳大利亞人的才81.9立方英寸。勃柔卡教授 [80] 發現,巴黎一帶墳墓里所取出的屬於十九世紀的顱骨比從禮拜堂地下墓窟里取出來的屬於十二世紀的顱骨要大些,兩者的比數是1484對1426;而根據測量,前者之所以大於後者,完全是由於前額部分的發展,——而前額部分無疑是各種理智性能的部位所在。普里查爾德終於為事實所說服,承認今天不列顛的居民有著比它的古代居民「容積要大得多的腦殼」。儘管如此,我們必須承認,有些古老程度很高的顱骨,例如在尼安德塔爾 [8] 所發現的那有名的顱骨,也是發展得很好而容積很大的。 [81] 就低於人的動物來說,也有可以類比的情況,拉爾代(甲385), [82] 取前後屬於同一些類群的兩宗哺乳動物的頭骨相比,前一批是屬於第三紀的,第二批是近代的,他達到了一個有點令人吃驚的結論,就是,一般地說,在近代的各個類型,腦量要大些,腦殼內壁所留下的腦回的痕跡要複雜些。在另一方面,我曾經指出, [84] 家養的兔子的腦子要比野兔的小些,小得相當可觀。家兔過的是世世代代的禁錮的生活,它們施展理智、發揮種種本能和感官的功能、隨意運動的機會,都趨於減少,不用則退,腦子變小的原因大概在此。
人的腦子和顱骨的分量的逐漸加重勢必對支持著它們的脊柱的發展要產生一些影響,在人變得越來越能直立的情況之下,尤其是如此。當這種由橫平而變為縱直的變化正在進行之際,腦子的壓力也不免從內部影響顱骨的形態,也確乎有許多事實說明這方面的影響是很容易產生的。一般民族學家都相信,嬰兒所睡的搖籃的種類或方式可以在顱骨上引起變化,某些肌肉的習慣性的抽搐,和嚴重的燙傷所造成的傷疤,我們知道,都曾經使臉部的骨頭髮生變化,而再也不能復原。在年輕人中間,也曾發現,在因病而頭形變得橫扁,或後腦包變得向後突出,並且既變之後不再復原的情況之下,兩眼之一的部位也發生了改變,而整個顱骨的形式也走了樣,而這顯然像是由於腦子的分量與壓力轉變了一個新的方向的緣故。 [84] 我曾經指出,在長耳朵的家兔,即便一個小小的原因,猶如兩耳之一的向前倒垂,會把顱骨的有關的一邊的幾乎所有的骨塊一起向前拉,結果是使左右兩邊的骨塊,嚴格說來,不再對稱,或者說,破壞了原有的左右相應的格局。最後,如果任何動物在總的身材或體格上有所加大或有所減縮,並且加或減得很多,而在心理能力方面,卻無所改變,或與此相反,在心理能力方面有所增進,或有所削弱,並且增進或削弱得很多,而身材或體格則變化不大,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顱骨的形狀都幾乎可以肯定地會發生變動。我是從我自己對家兔的一些觀察作出這個推論的:比起野兔來,有些種類的家兔變得大了許多,有的則幾乎維持野兔原有的大小,但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它們的腦子和體格大小相對來說,都減縮了不少。當我發現所有這些家兔的顱骨都變長而成了長顱型(dolichocephalic)的時候,起先是大吃一驚的。我舉個例來說罷,有兩具寬度幾乎相等的兔顱骨,一具是野兔的,又一具是一種大型的家兔的,如今兩者的顱寬雖大致相等,而顱長則前者為3.15英寸,後者卻多至4.3英寸。 [85] 在人的不同的族類中,彼此所以區分的最顯著的特點之一是,有的頭比較窄而長,有的則比較寬而圓,對此,兔子的例子所提示的解釋或許也講得通。因為菲耳克爾(甲696)發現「身材矮些的人更傾向於圓頭型或圓顱型(brachycephaly),而高些的則更傾向於長頭型或長顱型(dolichocephaly)」, [86] 而身材高的人便可以與上面所說的大型而身軀較長的家兔相比,所有這些家兔的顱骨都是加長了的,即都屬於長顱型的。
從以上這些事實,我們可以在某種程度上理解到人是通過了什麼方法而取得他的較高較大的身材和不同程度的圓形的頭顱的;而這些特徵不是別的,正是他所以大大地有別於低於他的各種動物的所在。
人和低於他的動物之間另一個最為顯著的差別是他的皮膚的光潔少毛。普通鯨魚和海豚(porpoise,與普通鯨魚同屬游水類,亦即鯨類,乙221)、人魚(屬海牛類,乙878)和河馬(乙484)都是沒有體毛的,這也許對它們有利,在水裡更滑溜些,便於行動;同時,在保持體溫方面,對它們也沒有什麼害處,因為凡是分布在比較寒冷地帶的物種都有一層厚厚的保護性的脂肪,同海豹和其他動物的體毛一樣地有保溫之用。象和犀牛是幾乎完全不長毛的;而某幾個以前生活在北寒帶而今天久已滅絕的象種和犀種是遍體有粗細不等的長毛的;古今對比,我們就很難不想到,今天這兩個屬的物種是由於和炎熱的氣候打交道才把毛丟失了的。今天在印度的一些象種中,生活在高寒地帶的那些,比起生活在低洼地帶的那些來,體毛還是多些, [87] 這一情況使上面的想法顯得更有可能了。我們是不是可以就這一點加以推論,認為人體之所以變得光滑無毛是由於他的最早的原籍是在熱帶地區的呢?人的體毛,在男子,主要是保留在胸部和臉部,而腋下和胯間、即四肢和軀幹連接處的毛,則男女同樣,這一情況是有利於剛才所說的推論的。因為,我們可以假定,一般體毛的丟失是在人取得直立姿勢之前,而現在保持體毛最多的那些部分在那時候正好是掩護得最好而最不受日光的熏灼的部分。但照此說法,頭髮卻成了問題,成了一個難以解釋的例外,因為,無論在什麼時候,頭頂總是暴露得最多的部分之一,而毛或發的分布恰恰以這部分為最多最密。不過,且慢,體毛之所以失落是由於陽光的作用這一假定根本還有問題。人屬於靈長類這一目,而我們知道,這一目里的其他成員,儘管生活在各個不同的炎熱地區,卻都遍體有毛,而一般說來,在包括背部的那一半身體上面尤為濃密。 [88] 這顯然是和上面的假定相矛盾的。貝耳特(甲49)先生相信, [89] 在熱帶地區以內,沒有體毛對人反而是個便利,因為這樣他就可以躲開經常騷擾他的扁虱(乙3)和其他寄生蟲,從而少生一些疔瘡或皮膚潰瘍。但這種蟲害是不是夠大,足以通過自然選擇而構成全身所以光禿少毛的原因,還是值得懷疑的,因為,就我的知識所及,在許多生活在熱帶地區的四足類動物中,沒有一種取得了任何特殊的手段,來擺脫這一禍害。據我看來,最近乎實情的看法是,人,或基本上是人中間的女人,之所以沒有體毛,是為了美觀的目的,我們在下文討論性選擇的時候就會看到這一點,而根據了這一點再來看這問題,即,為什麼人和其他一切靈長類動物在體毛上會有這麼大的差別,就不覺得奇怪了。因為,凡是通過性選擇而取得的特徵,即使在關係很相近的生物類型之間,也往往可以有超出常規的差別。
按照一個通俗的看法,人的無尾狀態標誌著人之所以為人的一個了不起的特點;不過同人類關係最為近密的幾個猿種也是沒有這一件器官的,尾巴的消失所牽涉到的物種不限於人。即便在同一個屬的動物里,尾巴的長短也可以有很大的出入:例如在獼猴屬(乙581)里,有幾個種的尾巴比全身還長,所由構成它的脊椎多至二十四節;而在另外幾個種,則短得只是一個殘根,中間只有三四個脊椎。有幾種狒狒的尾巴,脊椎多至二十五節,而在大狒狒,即山魈,則只有十節小而發育不全的尾脊椎,而據居維耶說, [90] 有時候只有五節。尾巴無論長短,幾乎總是越到後面越尖,而據我猜想,這大概是末梢肌肉、加上和它們一起的動脈和神經,由於不用則退,歸於萎縮的結果,最後並且導致了末梢各個脊椎骨的萎縮。但對於時常看到的尾巴在長度上的長短不一,究應如何解釋,目前還說不上來。不過,在這裡,我們所特別關心的是尾巴在外表上的完全消失。勃柔卡教授新近指出, [91] 所有四足類動物的尾巴都是由兩個部分構成的,這兩部分之間一般都有一個截然劃分的界限,靠近身體的一部分,即根部,所由構成的各個脊椎,在不同的完整程度上,都備有中心的管道和四角的突起,像尋常的脊椎一樣;而梢部的各個脊椎則不然,中心既無管道,外面又幾乎平滑得全無凹凸之處,看上去幾乎不再像真正的脊椎。人和幾種猿類在外表上雖看不出有尾巴,但尾巴實際是存在的,並且彼此在結構的格式上是完全一樣的。在這尾巴的末梢部分,構成了尾骨(os coccyx)的各個脊椎已經進入相當深的殘留狀態,大小和數目都已經大有縮減。其在根部,脊椎也只是寥寥的幾個,並且牢牢地膠結在一起,早就中止了發育,但比起其他動物的相應的幾節尾脊椎來,它們卻變得寬了些、扁了些,從而構成了勃柔卡所稱的附加的骶骨脊椎(accessory sacral vertebrae)。這些脊椎支撐著或襯托著身體內部的某些部分,並且還有一些其他的用途,因此,在結構上雖不顯得重要,在功能上卻還是重要的;而它們的這種變化也是與人和猿類的直立或半直立的姿勢有著直接的聯繫。這個結論是比較更為可靠的;以前勃柔卡另外有一個看法,現在他已經把它放棄,而接受了這個結論。因此,我們可以說,人和高等猿類的尾根部分的若干尾脊椎的變化的發生,是直接或間接通過了自然選擇的。
但對於尾巴梢部的幾節殘留而變異很多的脊椎,即構成尾骨的那幾節,我們又將說些什麼呢?歷來常有這樣一個受人嘲笑的看法,而無疑地將來也還會有,就是,露在身外的那部分尾巴之所以消失似乎多少和日常的摩擦有些關係。然而這個看法乍聽起來雖有些可笑,實際上卻未必太可笑。安德爾森(甲13)博士說, [92] 短尾獼猴(乙582)的極短的尾巴是由十一節脊椎構成的,包括在體內的根部的幾節在內。末梢之內沒有脊椎,而由肌腱構成;更上面的一段包括五節殘留的脊椎,極小,合起來也不過長一英寸的十二分之一又二分之一,而這些又總是彎向一邊,作鉤狀。露在外面的尾巴的總長度不過一英寸掛零,在上面所說的各部分之上,再加四節小脊椎,這就一切都在內了。平時這條短尾巴總是豎著的,但全長的約四分之一是向左邊倒折而和其餘的尾巴的一小段合成摺疊狀,而這段倒折的尾梢,包括上面所說的鉤狀的部分在內,是用來「填滿臀部兩邊的老繭皮的兩個上角之間的空當的。」因此,在坐下的時候,這猴子也就坐在這一段尾巴之上,使它變得很毛糙和長出老繭來。安德爾森博士用如下的話總吉他的這些觀察說:「據我看來,這些事實只能有一個解釋:這條尾巴,由於特別短,成為這種猴子就座時的障礙物,猴子不坐則已,坐則往往不免把它壓在屁股底下,而由於它短得在猴子坐的時候不能超出坐骨結節(ischial tuberosities)的盡頭之外,看來,在起初,猴子每次坐下,得自動地把它折起來,而安放在臀部的兩片老繭皮的中間的空處,這才可以避免把它壓住,壓在地面與繭皮之間;這樣,日子一久,逢到坐的時候,尾巴的彎曲而填空,就由習慣成了自然,由有意識而變為不假意識的一種行動。」在這一類的情況之下,尾巴的表面會變得毛糙而胼胝,也就並不奇怪了;而默瑞博士 [93] 也曾仔細觀察過這種猴子和同它關係很相近而尾巴略長的其他猴種,說,當猴子坐下來的時候,尾巴「必然是被甩在屁股的一邊,而無論它的長短如何,結果總是要把它的根部壓在底下而使它受到摩擦的。」我們到現在既然已經取得了一些證據,說明肢體方面的傷殘有時候會產生一些遺傳的影響, [94] 則在各種短尾的猴子,伸出體外的那一段尾巴,既不派什麼用處,又不斷地要受到摩擦,經歷的世代一多,通過遺傳而變得走樣,成為殘留,看來也不是很不可能的了。我們在短尾獼猴身上就看到了這情況,而在無尾獼猴,亦稱叟猴(乙584),則發育不全到了一個絕對的地步,成為若有若無了,而在有幾種高等的猿猴,情況也是如此。最後,到了人和幾種猿類,就我們見識所及,原先伸出體外的一段尾巴大概也是由於在拖延得很長的一個時期之內,因摩擦而受到損傷,而終於完全消失了。其埋藏在體內的盡根部分也經過一番減縮和變化從而與直立或半直立的姿勢的要求相適應。
到此,我已盡力試圖說明人的若干最富有標誌性的特徵之所以取得,極有可能是直接或間接通過了自然選擇的,而間接的例子尤為常見。我們應該記住,那些結構上或體質上的變化,如果不能使一個有機體適應於它的生活習慣,使之適應於它所消耗的食物,或至少使之能被動地適應於環境中的一些條件,是不可能這樣被取得的。不過,我們也絕不能過於自信地作出判斷,認為哪些變化對每一個有機體一定有用,而哪些一定無用。我們應該記得,對於身體上許多部分的功用,對血液或細胞組織的哪些變化對一個有機體在適應一種新的氣候或某些種類的新的食物方面可以有用,我們實在還知道得太少。我們也不要忘記那條叫做相關的原理,唯其有這樣一條原理,像澤弗沃聖迪萊爾所曾指出的那樣,人身在結構上的許多奇特的歧變是彼此牽連的,一處變化,許多處就不免跟著變化。此外還有與相關的原理不相涉的一些變化:身體某一部分的改變往往影響到其他一些部門,有的因多用或常用而進,有的因少用或不用而退,而通過這些,這一變動會導致其他一些完全意料不到的改變。由於昆蟲的毒液,植物會長瘤或癭;用某幾種魚來飼養的鸚鵡,或用蟾蜍的毒液在它身上接種,會使它改變羽毛的色彩,變得很特別; [95] 這一類的事實也值得引起我們的深思,因為它們可以讓我們看到,生理系統中的種種液體,如果由於某些特殊原因或為了某些特殊目的,而有所改變,就有可能挑起其他的變動來。我們應該特別記住,過去許多時代之中為了某些有用的目的而取得,並不斷運用的種種變化大概已經成為固定了的東西,並且有可能長期地遺傳下去。
由此可知,我們不妨把一個很大而又不容易劃出界限的範圍歸之於自然選擇所造成的種種直接間接的結果;不過,儘管如此,在讀到了奈蓋利(甲493)論植物的那篇文章,以及其他許多不同的作家關於各種動物的議論,尤其是勃柔卡教授新近所發表的那些之後,我現在承認,在我的最初幾版的《物種起源》里,我也許把太多的東西劃歸了自然選擇和適應生存這一原理的範圍之內,認為全都是它們的作用所致。所以我在《物種起源》的第五版里,已經作了一些修訂,只把我的議論限制在一些適應性的結構改變之上。不過,根據即便是最近少數幾年之內我所得到的啟發,我有這樣一個堅定的想法,認為我們目前看作沒有什麼用處的很多很多的結構,將來會被證明為有它們的用途,而因此也還可以被納入自然選擇的作用的範圍之內。儘管如此,我還是承認,我以前對一些結構的所以存在考慮得不夠,只就一時的判斷能力所及,認為它們大概既沒有什麼用處,也沒有什麼害處,而不再加以深究;我相信,這是到現在為止我在我自己的著作裡面所發現的若干疏漏失察處中的最大的一個。也許可以允許我這樣說,作為我的一些辯解,我當時思想中有兩個清楚的目的:第一是,我要指出,世間的物種當初不是逐個逐個地創造出來的,而第二是,自然選擇曾經是一切生物變遷的主要力量,其間也曾得利於生活習慣的種種遺傳影響,這一方面的力量也不太小,但是次要的,至於環境條件的直接作用,則所出的力就很少了。但當時我還沒有能消除我早年的信仰的影響,也就是那時候人們所持有的幾乎普遍的信仰的那種影響,認為物種是有意旨地被創造出來的,而這種信仰使我不假思索地默認,結構上的每一個細節,除了那些屬於殘留性質的而外,都是有它的某種特殊的用途的,只是我們一時還認不出來罷了。任何人思想中有了這樣一個假設或默認,就會很自然地把自然選擇的活動範圍引申得太廣,不是對過去的這種範圍看廣了,便是在今天對自然選擇還有這種看法。有些只承認進化論的原理而不承認自然選擇的人,在批評我的書的時候,似乎忘記了我所懷抱的上面所說的兩個目的,忘記了我是本著這個目的而發表我的看法的;因此,不管我的錯誤在哪裡,若說錯在把生物變化的偉大力量劃歸自然選擇,那我是堅決不承認的,若說錯在把這股力量誇大了,那也許是事實,我可能把話說過了火——不管怎樣,我希望我可以說,我至少對生物是由逐個創造而來的那個武斷的教條的終於被推翻,盡了我一臂之力。
我現在可以看到,事實大概是這樣:一切有機物體,包括人在內,都具有或則現在已不再有用、或則以前就對它們沒有任何用處,因而在生理上無關緊要的一些結構上的特點。我們不知道,每一個物種的個體之間所表現的數不清的輕微的差別究竟是怎樣產生出來的,因為返祖遺傳的說法不解決問題,而只是把問題向後面推遠了幾步;我們應知,每一個特點一定有它的所由發生的所謂的有效動因(efficient cause)。如果這些原因,不管它們是什麼,活動得更前後一律些、更強勁有力些,長時期的鍥而不捨的話(而對於這一點人們是想不出什麼可以反對的理由的),則所造成的結果就不會只是一個細小的個體之間差異,而是一個顯著而經久的變化了,哪怕它在生理上只是一個無關痛癢的變化,也不要緊。一些變化了的結構,如果對有機體沒有什麼好處可言,是不會通過自然選擇而維持穩定的,即不會經久一律的,如果有壞處,那就會被自然選擇所淘汰。不過,由於這些把變化激發出來的原因自有其一律性,至少是被假定為有其一律性,又由於許多個體的自由交配,特徵的一律性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只要這些有激發力的原因維持不變,自由交配照常進行,則同一種有機體,在連續的各個時期里,可以連續不斷地取得一些變化,而把它們幾乎是一樣的,即在大體上一律的狀態,傳給下一代。至於這些有激發力的原因是什麼,我們只能說,像我們所說到過的那些被稱為自發的變異那樣,它們和變異不定的有機體的自身的體質,以及和它所與打交道的生活條件的性質都有些關係,而和前者的關係更為密切得多。
結論 ——在這一章里,我們看到了,今天的人,像其他每一種動物一樣,既然容易發生各式各樣的個體差別或輕微的變異,則設想起來,他的早期的祖先一定也有過這種情況,而當初誘發出這一類變異的一些一般的原因,和控制著它們的一些複雜的法則,也和今天的沒有分別。一切動物既然傾向於增殖得很快,快得超出了它們的生活資料所能維持的限度,則人的祖先一定也曾經是這樣;而這又一定曾導致了生存競爭,而為自然選擇提供了條件。身體的各部門會因使用得多而取得進展,而此種進展又會產生一些遺傳影響,自然選擇的進行過程,又會從這方面得到很大的助力,實際上這兩種過程是不斷交相為用的。此外,我們將在下文看到,人所以能取得上面所說的各種不關重要的特徵,看來是通過了性選擇的。把這些都說明了之後,還剩下一小部分未曾解釋過的變化,這一部分只好暫時留下,留給一些我們現在還不知道而只能假定為作用起來必有其前後一律性的一些力量。我們在家畜中偶然會碰到一些來得很突然而又十分顯著的歧變,要了解這些歧變的來源,恐怕就得求之於這些未知的力量了。
從野蠻人和大部分四手類動物的習性來判斷,原始人,甚至人的半人半猿的遠祖,大概是群居的,即生活在社群之中的。就嚴格的有社會性的動物來說,自然選擇,通過對有利於社群生活的一些變異的保存,有時候也對個體發生作用。一個包括著大量天賦良好的個體的社群會增殖得快些,而在和其他不那麼幸運的社群的競爭中取得優勝,這優勝是一種總的優勝,和社群之中各個成員之間的成敗優劣是兩回事,並不相干。群居生活的若干種昆蟲就是這樣地取得了許多值得注目的結構,而這些結構,對個體來說,是用處極少或全無用處的,例如蜜蜂中工蜂身上的花粉收集器或螫,或兵蟻(soldier-ant)的大顎。就比較高等的社會性動物說,我沒有覺察到有什麼專為社群的利益而發生了變化的結構,但兼顧到社群利益的倒是有一些的。例如,反芻類動物的角和各種狒狒的犬齒,主要雖用於為爭奪雌性而進行的鬥爭,卻也用來保護整個的群體或隊伍。至於某些心理能力,情況則與此完全不同,因為這些能力之所以取得,主要是為了社群的利益,甚至專為社群,不作別用,而由於社群得到保障,同群的成員也就同時間接地得到一份好處。
對上面所說的一些看法往往有人提出異議,認為既然如此,為什麼就身體的體質而論,人卻是世界上最不能自助與自衛的動物之一,而當其幼稚而沒有發育成熟的情況下,更是處處需要外力扶持。例如,阿爾吉耳(甲14)公爵就堅持這樣一個說法: [96] 「人的身體已經同獸類的身體結構分道揚鑣,朝著一個在體力上更不能自助、更軟弱的方向走去。那也就是說,這是在一切分歧之中最不可能用自然選擇來解釋而可以了事的。」他援引了人不能自助自衛的許多方面,如身體光禿無毛、沒有大牙利爪、體力不強、走動欠快,而由於嗅覺的微弱,覓食困難,避禍不易。在這些缺陷之上還可以添補尤為嚴重的一個,就是他不善於攀登或向高處爬,來快速躲避敵人的襲擊。不過,我們知道,體毛的丟失並不是一件什麼了不起的壞事,尤其是就居住在溫暖地區的人來說,而不穿衣服的火地人(Fuegians)還能在極為寒苦的氣候里存活下來哩。當我們把人的不能自衛的狀態和猿類的相比的時候,我們也不要忘記,後者所具備的強大的犬齒也只是雄的才得到充分發展,並且主要是用來和其他雄的進行鬥爭的,而雌的雖不具備此種大犬齒,卻也還應付得不壞,同樣維持了生存。
關於身材大小和體力強弱,我們還不知道人到底是從哪一種類人猿傳下來的,是身材矮小的猿種有如黑猩猩,還是體力強大的猿種有如大猩猩。因此,我們說不上來,人比起他的遠祖來,已經變得更大而強壯了呢,還是更小而軟弱了呢。但我們應該記住,一種身材高大、體力強壯而性格兇猛到足以像大猩猩那樣善於抵禦一切敵人的動物,也許不會變得有合群性或社會性;並且這會最有效地阻礙著種種高級的心理品質的取得,例如同情心和對同類的友愛。因此,人如果是從某一種比較軟弱的動物中興起的話,這倒是對他極為有利的一件事。
人的較弱的體力、較慢的奔走速度,以及天然武器的缺乏,等等,實際上是得到了補償與平衡的,並且得失平衡之後,還有餘裕。第一,他有了種種理智的能力,可以用來為自己創製武器、工具,等等,儘管他還停留在一個半開化的狀態之中,也無礙於這種能力的運用;第二,他有了種種社會品質,使他可以向同類,即其他的人,提供援助,或從他們那裡接受援助。在今天的世界上,毒蟲猛獸之多莫過於南非洲,物質生活的艱苦莫過於北極地區,然而,在南非洲,世間最弱小的種族之一,布希曼人(Bushmen),一直不假外力地維持著自己,北極地區的愛斯基摩人的情況也是如此。人的遠祖,在理智能力上,在社會氣質上,無疑地比存在於今日的最低等的野蠻人還要差些,但我們很可以設想,只要他們在理智方面已有所提高,而同時一些近乎獸類的能力,如爬樹的能力,等等,漸趨於消失,他們的生存是不應該成為問題的,甚至還相當地繁盛。儘管這些遠祖在自助和自衛能力上遠不及今天存在著的任何野蠻人,如果他們最初居住的地方是某一個比較溫暖的大陸或某一個大島,有如澳大利亞、新幾內亞,或今天還是猩猩的家鄉的婆羅洲 [9] ,他們所遭遇到的特殊困難和危險也不會太多太大。而在諸如此類的一個面積比較寬廣的場合里,由於部落與部落之間的競爭而引起的自然選擇,加上生活習慣所導致的遺傳影響,在種種有利的條件之下,也就足夠把他們和他們的子孫,即人類,在整個有機界的階梯之上,提到今天他所占有的很高的地位上來。
原注
[1] 見布·古耳德,《美國士兵的軍事的與人類學的統計調查》,1869年,頁256。
[2] 關於《美洲土著居民的顱形》,見邁格斯(甲453)博士文,載費城《自然科學院院刊》(丙110),1868年5月的一期。關於澳洲土著居民,見賴伊耳輯入《人的古老性》一書中的赫胥黎所著文,1863年,頁87。關於散德威奇島民,見瓦伊曼教授,《關於顱骨的觀察》,波士頓版,1868年,頁18。
[3] 見奎恩(甲539)著,《動脈的解剖學》,序言,第一卷,1844年。
[4] 文載《愛丁堡皇家學會會刊》(丙121),第二十四卷,頁175、189。
[5] 見所著文,載《皇家學會會刊》(丙120),1867年卷,頁544;又1868年卷,頁483、524。尚有早於此的一篇論文,見同一刊物,1866年卷,頁229。
[6] 見文,載《皇家愛爾蘭學院院刊》(丙119),第十卷,1868年,頁141。
[7] 見所著文,載《聖彼得堡學院院刊》(丙4),1778年卷,第三篇,頁217。
[8] 勃瑞姆,《動物生活圖說》(Thierleben )第一卷,頁58、87。侖格爾,《巴拉圭的哺乳動物》(Säugethiere von Paraguay ),頁57。
[9] 見我的《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二卷,第十二章。
[10] 見所著《遺傳的天才:對它的法則與後果的一個探討》,1869年版。
[11] 貝茨(甲42)先生說(《自然學家在亞馬孫河上》,1863年,第二卷,頁159),就南美洲屬於同一個部落的印第安人而論,「沒有兩個人在頭和臉的形態上是說得上完全一樣的;一個人是橢圓臉,眉清目秀,而另一個卻很像蒙古利亞人,兩頰寬而突出,鼻孔張得很開,眼梢斜出向上」。
[12] 見勃路門巴赫,《人類學論文集》,英譯本,1865年,頁205。
[13] 見米特福爾德(甲465)《希臘史》,第一卷,頁282。從塞諾芬(甲725)所寫的《回憶錄》第二卷第四節中的一段話(我所以能注意到這段話是由於霍爾(甲319)牧師的提示)看來,希臘人大都承認這樣一層道理,就是,在選擇妻子的時候,應該著眼到未來兒女的健康與精力。生活在公元前550年前後的希臘詩人特奧格尼斯(甲650)清楚地看到,選擇這件事,如果做得恰當,對人類的改進具有何等的重要性。他也看到財富往往阻礙了性選擇的正常活動。因此他在詩里寫道:
「我友庫爾努斯兮,
我今訴說君其聽:
孳息牛馬有理法兮,
人咸知所遵行,
畜唯蕃斯利唯大兮,
勞瘁在所不計,
所貴唯在良種兮,
無缺陷亦無惡癖。
胡獨今人之議婚兮,
唯貨財是尚?
男稱娶兮,
女則稱歸而登夫家之堂,
鄙夫與惡棍之子若女兮,
一身銅臭,
乃得與名門之息作配兮,
涇渭合流。
凡百雜糅而紛亂兮,
貴賤於是不分!
形神舉措難得而名狀兮,
不類不倫。
我之族吁其沒落兮,
如江河之日下,
我之族亦日即於駁雜兮,
雲亡大雅!
因緣亦自由漸而分明兮,
君其莫怪,
種因斯食果兮,
其亦毋為此而傷懷。」
(錄自弗瑞爾(甲253)全集,第二卷,1872年,頁334。)
[14] 高德戎,《人種論》(De I』Espèce ),1859年,第二卷,第三篇。戛特爾法宜,《人種同一論》(Unité de l』Espèce Humaine ),1861年。又同作者,《人類學演講錄》,陸續載《科學之路評論》(丙127),1866—1868年諸卷。
[15] 《組織畸變史:通論與各論》,凡三卷,此為通論的一部分,見第一卷,1832年。
[16] 關於這些法則,我在《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二卷,第二十二、二十三兩章作過詳盡的討論。不久以前(1868年),德迂讓(甲210)先生又發表了一本有價值的論著,《關於環境的影響》(De l』Influence des Milieux ),可以參看。對於植物,他很強調土壤的性質這一方面。
[17] 同上注[1]所引《……調查》,頁93、107、126、131、134。
[18] 關於玻利尼西亞人,見普里查爾德,《人類體質史》,第五卷,1847年,頁145、283。亦見高德戎,《人種論》,第二卷,頁289。居住在恆河上游的印度人和孟加拉人,雖同為關係十分相近的印度人,在形貌上也存在著顯著的差別;見埃耳芬斯東(甲222),《印度史》,第一卷,頁324。
[19] 文見《人類學會報告》(丙94),第三卷,1867—1869年,頁561、565、567。
[20] 見勃臘根里奇(甲93)醫師文,《疾病素質論》,載《醫學時報》(丙92),1869年6月19日與7月17日。
[21] 這一段里的許多話都有出處,已見我所著《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二卷,頁297、300。耶格爾(甲347)博士文,《論骨的縱長生長》(Ueber das Längenwachsthum der Knochen ),載《耶納時報》(丙71),第五卷,第一分冊。
[22] 見上注[1]所引書,頁288。
[23] 見上注[8]所引《巴拉圭的哺乳動物》一書,1830年,頁4。
[24] 見所著《格林蘭史》,英譯本,1767年,第一卷,頁230。
[25] 見沃克爾(甲678),《通婚論》,1838年版,頁377。
[26] 《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一卷,頁173。
[27] 見所著《生物學原理》,第一卷,頁455。
[28] 見佩吉特,《外科病理學講義》,第二卷,1853年,頁209。
[29] 一個奇特而出乎意料的事實是,在視力上,即在最遠的看得清楚的距離上,水手的平均點,要比慣居陸上的人反而低些。布·古耳德博士(《平叛戰爭中衛生情況的報告》,1869年,頁530)曾經證實這一情況,而他的解釋是,水手的視線所及不免「受艦隻的長度和桅杆的高度的影響所限制」。
[30] 《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一卷,頁8。
[31] 見上注[8]所引《巴拉圭的哺乳動物》一書,頁8、10。我有過良好的機會觀察到火地人(Fuegian)的超越尋常的強大的視力。關於這同一個題目,也可以參考勞倫斯(甲388),《生理學、……講義》,1822年,頁404。奚饒杜隆(甲267)先生(《科學之路評論》,頁127,1870年卷,頁625)新近收集了大量有價值的證據,證明子女的近視是由「父親的辛勤勞動所致。」
[32] 普里查爾德,《人類體質史》,據勃路門巴赫書(見本章注[12]——譯者),第一卷,1851年,頁311。(按此注欠清楚,1851或是勃路門巴赫書出版之年,然據上注[12],勃路門巴赫書的英譯本出版於1865年,則此或為德文原本出版之年;然亦有問題,普里查爾德自己的書,《人類體質史》,據上注[18],其第五卷於1847年即已出版,又何得徵引1851年方出版的書?1851或有可能指普里查爾德自己的書的出版年份,然其書的第五卷既已於1847年出版,則此第一卷不可能反而後出,亦成問題。更有一個可能是,1851為普里查爾德書第一卷的再版出書的年份。這些都是西方百餘年前文獻,查核不易,姑存疑——譯者)。關於帕拉斯的話,亦轉引自普里查爾德書,第四卷,1844年,頁407。
[33] 轉引自普里查爾德,同上引書,第五卷,頁463。
[34] 後來福爾勃斯所寫出的有價值的論文已載《倫敦民族學會會刊》(丙79),新編,第二卷,1870年,頁193。
[35] 菲耳肯斯(甲706)博士(《農業周報》,丙88,1869年卷,第十期)最近發表了一篇有趣的文章,指出生活在高山地區的家養動物會如何地在身體體格方面產生一些變化。
[36] 《關於頭小畸形白痴的報告》(Mémoire sur les Microcéphales ),1867年,頁50、125、169、171、184—198。
[37] 雷科克教授把接近於獸類的白痴的性格用一個新創的詞,「獸相」(theroid),總結了一下,見所著文,載《心理科學刊》(丙82),1863年7月。斯科特(甲592)醫師(見其所著《聾子與啞巴》,第二版,1870年,頁10)時常觀察到智力低下近於白痴的人愛用鼻子來聞食物。關於這同一題目,以及白痴的體毛特盛,亦見毛茲雷博士,《身與心》,1870年,頁46—51。比奈耳(甲527)也曾提供過一個很突出的體毛特多的白痴的例子(比奈耳何人,所舉例出自何書,原書此處及他處均未詳。查比奈耳是法國十九世紀末及二十世紀初有名醫學家,所著有《心理變態的醫學哲學論》,1791年,《哲學的病理志》第六版,1818年,等書。達爾文寫書時,此人或尚為生物科學界所熟知,達爾文只舉其名,而不及其餘,原因或在此——譯者)。
[38] 在我的《家養動植物的變異》里(第二卷,頁57),我把那些在數量上還不算太少的具有過多的乳頭或乳房的女子的例子歸因於返祖遺傳。我所以作出這個有可能接近於事實的結論,是因為這些過多的乳頭一般總是在胸脯上安排得兩兩對稱;而尤其是因為有這樣一個例子,就是,有一個女子,只長一個能用的乳頭,而這唯一的乳頭是長在鼠蹊部,即腹股溝地帶的,同時這一例子的母親又是一個乳頭過多的例子。不過我現在發現(近期討論這題目的不止一兩人,普賴厄爾教授,即是一例,見所著《生存競爭》——Der Kampf um das Dasein ——1869年,頁45)這種不規則的乳頭(mammae erraticae)所在之處不一而足,背上、腋下、大腿上都可以長出乳頭來,而在大腿上的一例出乳汁甚多,竟然把一個嬰兒餵大了。因此,乳頭過多是由於返祖遺傳這一論斷的可靠性不免要打上一個不小的折扣;儘管如此,我認為這一論斷可能還是對的,理由是,在乳頭過多的情況中,碰到的往往是兩對,在胸前對稱地擺著,而關於這種情況,我自己就收到過若干個例子的資料。很多人熟悉,有幾種狐猴胸前有兩對乳頭,而這是一個正常的情況。男子有一對乳頭以上的例子(當然是殘留性的),見於記錄的有五個;其中的一例見《解剖學與生理學刊》(丙77),1872年卷,頁56,是漢迪賽德(甲295)醫師所提供的,是弟兄兩個都表現有這個特點;又見巴特耳斯(甲36)醫師所為文,載《賴氏與杜氏文庫》(丙125),1872年卷,頁304。在巴特耳斯所提到的各例中,有一例是一個男子有五隻乳頭,兩對之外,一隻在正中,在臍孔上面;梅克耳(甲314)認為這一例子有前例可資說明,就是,某幾種蝙蝠(乙237)里也有不成對而居中的乳頭的情況。總之,我們很有理由懷疑,如果早期的老祖先根本沒有被配備過不止一對的乳頭,那麼,後世人類女子與男子身上又怎會有可能發生乳頭過多的這一個特點呢?
在《家養……》這書里(第二卷,頁12),我又曾把常見的人和各種動物的指趾過多(polydactylism)的例子歸因於返祖遺傳,但我自己也很有幾分遲疑。我當初所以這樣做,部分也因為看到歐文教授說過,爬行類中已經滅絕的魚龍類或魚鰭類(乙511)里,有幾個種的指趾就不止五根;我就認為指趾過多是這一原始狀態的重演或保留;但給根巴沃爾(甲258)教授(《耶納時報》,丙71,第五卷,第三冊,頁341)對歐文的結論提出過異議。在另一方面,格迂恩瑟爾(甲288)博士根據澳洲肺魚(乙193)的鰭的情況,就是,這種鰭,在中心的一串小骨的左右,各有幾根有骨節而可以屈曲的骨質鰭刺,提出意見,認為,通過返祖遺傳,六個或六個以上的指趾有可能在中心串骨的一邊或兩邊,重新出現,他並且說,要承認這一可能的情況似乎也沒有多大的困難。楚特菲恩(甲731)博士告訴我,文獻上記錄著一個男子的例子,手指和腳趾各有二十四個!我作此返祖遺傳的結論,主要的根據是,指趾過多這一特徵不但有強烈的遺傳傾向,並且,我當初還相信,截斷以後有再生的能力,像其他較低級的脊椎動物的相應而正常的指趾一樣。但後來我在《家養……》一書的第二版里已經有所說明,為什麼我現在對這一類記錄下來的再生的例子認為很不可靠。儘管如此,發育中止和返祖遺傳既然是兩個關係十分密切的過程,如下的情況還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停留在胚胎期以內的狀態或中止狀態的各種結構,有如齶裂、子宮分叉等等往往伴隨著指趾過多的情況而同在一個人身上出現。這一點,梅克耳和澤弗沃聖迪萊爾都曾加以強調,認為不能放過。但話還得說回來,眼下,最好是完全放棄原有的看法,就是,認為在指趾的發展過多和在有機組織上比人更為簡單的某一輩人的遠祖的特徵之間,有任何返祖遺傳的關係。
[39] 見法阿爾(甲234)博士撰寫的大家所熟悉的文章,載《解剖學與生理學大辭典》,第五卷,1859年,頁642。又歐文,《脊椎動物解剖學》,第三卷,1868年,頁687。又見特爾奈爾教授文,載《愛丁堡醫學刊》(丙52),1865年2月。
[40] 見所著文,載莫迪那(Modena,義大利北部城市——譯者)《自然學人協會年報》(丙19),1867年,頁83。在這篇論文裡,卡奈斯特里尼教授提供了不同作家在這個題目上的議論的一些摘要:——勞瑞拉爾德(甲387)說,他在好幾個人和某幾種猿猴頭上所發現的這兩片顴骨的形態、比例和關係既然彼此完全相似,他就無法認為它們的這一特性,即分而不合,是一個單純的偶然巧合。關於顴骨的發育中止的另一篇論文是由薩菲歐提(甲574)醫師發表的,載都侖(Turin,義大利西北部城市——譯者)《臨床公報》(丙63),1871年卷;他在論文裡說,約在百分之二的成年人的顱骨上可以找到顱骨原先分成兩部分的痕跡;他又說,在有凸齶的顱骨上比不凸齶的要發生得多些,但雅利安(Aryan)族類的凸齶顱骨不在此限。亦見德洛侖齊(甲186)在這題目上所著文,《顴骨異常的三個新例子》(Tre nuovi casi.d』anomalia dell』osso,malare ),都侖城版,1872年。又,茅爾塞利(甲478)文,《關於顴骨的一個罕見的變態》(Sopra una rara anomalia dell』osso malare ),莫迪德那城版,1872年。此外,更新近一些,格茹貝爾在顴骨的分而不合的問題上又寫了一本小冊子。有一位書評家曾毫無根據地對我的說法橫加責難,所以我把這些參考文獻列舉出來。
[41] 在這方面,澤弗沃聖迪萊爾就曾提出過一連串的例子,見所著《組織畸變史……》(Hist.desAnomalies ),第三卷,頁437。有一位書評家(《解剖學與生理學刊》,丙77,1871年卷,頁366)很責備我,為的是我沒有能把見於記錄的有關身體各部分發育中止的許許多多的例子提出來討論。他說,按照我的理論,「一種器官在它發展過程中的每一個暫時的狀態不僅是達成一個目的的一個手段,並且,在一定時間之內,本身就是一個目的」。據我看來,這句話不一定對。我看不出來,為什麼和返祖遺傳並無關係的一些變異就不能在發育初期里發生出來。並且,這一類的變異,如果有任何用處,例如,容或有助於縮短和簡化發育的進程,又為什麼不能得到保存而積累起來呢?還可以問,為什麼有害的一些畸變,例如某些部分的萎縮(atrophy)或過度發展(hypertrophy),根本和以前的任何生存狀態沒有關係,而也會在發育的一個初期,乃至在成熟的年齡內,發生出來呢?
[42] 《脊椎動物解剖學》,第三卷,1868年,頁323。
[43] 《普通形態學》,1866年,第二卷,羅馬數字頁155。
[44] 見福赫特,《關於人的講演集》,英譯本,1864年,頁151。
[45] 見勃雷克論來自諾勒特(見本章譯註5——譯者)的一具齶骨,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67年,頁295。又見夏弗哈烏森,同前引文(見第一章注[44]——譯者),1868年,頁426。
[46] 見所著《表情的解剖》,1844年,頁110、131。
[47] 見引於卡奈斯特里尼教授文,即上注[40]中引文,頁90。
[48] 任何人如果願意知道我們的肌肉是如何的容易發生變異,而在變異之中是如何轉而和四手類動物的肌肉相似,都值得把這些論文仔細研讀一下。和這段正文中所提到的少數幾點有關的還有如下的一些參考文獻:《皇家學會會刊》(丙120),第十四卷,1865年,頁379—384;又第十五卷,1866年,頁241、242;又第十五卷,1867年,頁544;又第十六卷,1868年,頁524。我在這裡還不妨補充一點,默瑞博士和米伐爾特先生在他們合作的關於狐猴類的報告裡(《動物學會會報》,丙151,第七卷,1869年,頁96)指出,在這些靈長類中地位最低的動物里,某些肌肉的變異傾向之大是何等的超越尋常。在狐猴類里,肌肉結構由高而低的各種層次也很多,從其最低的一些結構循序漸退,就可以到達在進化階梯上更低於狐猴的動物所具有的一些結構了。
[49] 亦見麥卡利斯特爾教授文,載《皇家愛爾蘭學院院刊》(丙119),第十卷 ,1868年,頁124。
[50] 見強普尼斯(甲144)先生文,載《解剖學與生理學刊》(丙77),1871年11月,頁178。
[51] 見文,載《解剖學與生理學刊》(丙77),1872年5月,頁421。
[52] 麥卡利斯特爾教授(同上注[49]中引文,頁121)曾經把他所作的觀察列成表格,發現在肌肉方面最容易發生畸變的身體部分是前臂,其次是臉部,又其次是腳,等等。
[53] 牧師霍屯(甲305)博士,在提出了(《皇家愛爾蘭學院院刊》,丙119,1864年6月27日,頁715)一個有關人身上的拇指長屈肌(flexor pollicis longus)的奇特的例子之後,補充說,「這個引人注意的例子說明,在拇指和其餘手指的肌腱的部署方面,人身上有時候會出現獼猴(乙581)一類的猴子所獨具的那種部署;但我們究竟應當如何看待這一情況,是獼猴上升到人了呢,還是人下降到獼猴了呢,或只是造化弄人,弄出來的一個先天畸變呢,我無法把說明的責任承擔起來」。能聽到這樣一位有才能的解剖學家、這樣一位切齒痛恨進化論的反對人物這樣說,甚至承認到所提出的三個說法中的前兩個的可能性,即人與獼猴之間,可能有些上升或下降的關係——這可是令人滿意的。麥卡利斯特爾教授(《皇家愛爾蘭學院院刊》,第十卷,1864年,頁138——查本章上文已兩度引此論文及有關刊物,見注[6]及[49],刊物第十卷出版的年份兩處都是1868年,而此處忽作1864年,必有一誤,而誤在此處的可能性較大——譯者)也曾敘述到這條拇指長屈肌的一些變異,也認為把它們聯繫到四手類動物身上的同一條肌肉來看,是值得注意的。
[54] 自從本書第一版問世以來,介·沃德先生曾就人身上頸、肩、胸各部分的各種肌肉,在《哲學會會報》(丙149),1870年卷(頁83起)里發表了又一篇報告。他在報告中指出,這些肌肉是如何地變異百出,而一經變異,就和低於人的某些動物身上的一些正常的肌肉又是如何地隨時可以相比而表現出何等近密的相似的程度來。他用如下的話總結說,「在這個解剖科學的部門(肌肉結構——譯者)里,有些比較重要的肌肉形態,如果在人身上作為肌肉的變異而發生出來,就會傾向於作為達爾文的返祖遺傳的原理或法則的證據或實例而展示出來,並且展示得足夠彰明較著——如果我成功地說明了這一層,我所以寫這篇論文的目的也就充分地達到了」。
[55] 這一段中若干論述的出處已見我的《家養動植物的變異》一書,第二卷,頁320—335。
[56] 在這一方面,我在《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二卷,第二十三章中,已作過比較通盤的討論。
[57] 見那本永遠值得懷念的《人口論》,馬爾塞斯牧師著,第一卷,1826年,頁6、517。
[58] 《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二卷,頁111—113,163。
[59] 見塞奇威克(甲596)先生文,載《不列顛國內外醫學與外科學評論》(丙36),1863年7月,頁170。
[60] 伍·亨特爾著,《孟加拉農村志》,1868年,頁259。
[61] 見所著《原始婚姻》,1865年版。
[62] 一位作家,在《旁觀者》(丙138)(1871年3月12日,頁320)上,對我這一節話提出了如下的評論:——達爾文先生髮現自己被逼到一個地步,不得不把關於人的墮落的教義推陳出新地再度介紹出來。他指出,一些高等動物的本能要比野蠻種族的人的習慣遠為高貴得多,而這一來,他就發現他自己不得不在事實上重新把正統的教義實質相同而形式不同地介紹了出來。關於兩者實質相同這一層,看來他本人未必自覺,他自覺的是,他是在第一次把一個科學的假設向人推薦。這以科學假設形式出現的教義就是:人對知識的取得是他在道德上所由墮落的原因。這墮落雖是暫時的,最後終須得救,但在得救以前,也就夠他長期消受了。野蠻部落的許多惡濁的風俗習慣,尤其是在婚姻這一方面,就是他必須消受的一部分。這教義源出猶太教的傳統,說人,由於他抓取了他的最高的本能所禁止他抓取的一個智慧[之果],從此就在道德上墮落下去:傳統中這一部分所要申說的恰好就是這麼多麼?(詳見基督教徒所輯猶太文獻,《舊約全書》中《創世記》的第三章。——譯者)
[63] 參看傑馮斯(甲356)說得相當好的一些意思相同的話。見所著文,《達爾文學說的一個推演》,載《自然界》(丙102),1869年卷,頁231。
[64] 見來撒姆(甲386),《人和他的遷徙》,1851年版,頁135。
[65] 默瑞和米伐爾特兩先生,在合寫的《狐猴類的解剖學》一文(載《動物學會會報》(丙151),第七卷,1869年,頁90—98)里說,「有些肌肉在分布上極不規則,要把它們分類而納入上面所列的各組裡的任何一組是難於下手的」。這些肌肉甚至在同一個人的左右兩肢上都不一樣。
[66] 見所著文《自然選擇的限度》,載《北美評論》(丙104),1870年10月,頁295。
[67] 見所著文,載《評論季刊》(丙37)1869年4月,頁392。但沃勒斯先生對這題目的更充分的討論是在他的《對自然選擇論的一些貢獻》一書里;這書出版於1870年;本書所徵引的他的所有的論文全都在這書里重新發表了出來。克拉巴瑞德(甲151)教授,今天歐洲聲望最大的動物學家之一,曾在發表在《萬有文刊》(丙33),1871年6月的一期里的一篇文章中對沃勒斯先生這一文集中的一篇,《論人》,進行了精明有力的批判。凡是讀過沃勒斯先生的馳名的論文,《從自然選擇的學說推演而得的人類種族起源論》(原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64年5月,羅馬數字頁158。)的人都會對我在這裡所引的他的這段話表示驚異。關於這一篇論文,我不禁要援引一下勒博克爵士的一段最為公平的話(《史前時代》,1865年版,頁479):沃勒斯先生「用他一貫而代表他的性格的無私的精神,把它(指自然選擇的概念)毫無保留地歸功於達爾文先生,儘管大家都知道,他獨立地想出了這個概念,並且,雖不如達爾文先生的那麼詳細,卻也在同一個時候把它發表了出來」。
[68] 見引於泰特(甲640)先生文,《自然選擇的法則》,載《都伯林醫學季刊》(丙50),1869年2月。此文也引到凱勒爾(甲361)博士的意思相同的一些話。
[69] 見歐文所著,《脊椎動物解剖學》,第三冊,頁71。
[70] 見《評論季刊》(丙37),1869年4月,頁392(按這也是評沃勒斯的話,參看上注[67]——譯者)。
[71] 屬長臂猿的一種,駢趾猿或聯趾猿(乙499),像它的名稱中所說的那樣,指或趾中有兩隻是經常駢合的,而在這一猿類的另幾個種,即普通的長臂猿亦稱敏猿(乙495)、白掌猴(乙497)、銀猿(乙498),據勃萊思(甲77)先生告訴我,這兩指或兩趾只是間或有駢合的,一般不駢合。疣猴是嚴格以樹為家的,而又非常活躍,見勃瑞姆,《動物生活圖說》(Thierleben ),第一卷,頁50;但比起其他關係相近的幾個猴屬的猴種來,疣猴爬樹的本領是不是更為高強,我就不知道了。在這裡值得提到一下,世上最離不開樹的動物,各種樹懶(sloth),腳長得極像鉤子,像得出奇。
[72] 勃瑞姆,《動物生活圖說》,第一卷,頁80。
[73] 見文,《論手……》,輯入《布列治沃特論文集》,1833年,頁38。(「論文集」,原文作「Treatise」,單數,顯系脫一「S」,查閱,果然,茲補正後譯出。——譯者)
[74] 關於人從四足行走變成兩足行走的若干步驟,海克耳有過一番出色的討論,見《自然創造史》(Natürliche Schöpfungsgeschichte ),1868年,頁507。比迂希奈爾博士在《達爾文學說評議》(Conférences sur la Théorie Darwinienne, 1869年,頁135)里,舉了一些良好的例子,說明人也還有能把腳作為把握器官來使用的;他對高等猿猴的把握方式也有所敘述,我在下面一節文字里所引的一些話就是他的。關於猿猴的把握方式,亦見歐文著,《脊椎動物解剖學》,第三卷,頁71。
[75] 見勃柔卡教授文,《尾部脊椎的結構》,載《人類學評論》(丙126),1872年,頁26(別有單行本)。
[76] 見所著文,《關於顱骨的原始形態》,英譯本,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68年10月,頁428。又歐文論高等猿類的顳骨,見《脊椎動物解剖學》,第二卷,1866年,頁551。
[77] 見所著《動物世界的界限:對達爾文學說的一個看法》(Die Grenzen der Thierwelt,eine Betrachtung zu Darwinś Lehre),1868年版,頁51。
[78] 見德迂亞丹(甲207)文,載《自然科學紀事刊》(丙9),第三組,動物學之部,第十四卷,1850年,頁203。亦見婁恩(甲412)先生,《大蒼蠅(乙637)的解剖與生理》,1870年,頁14。我的兒子,弗·達爾文(甲180)特為我這段討論把赤蟻(乙415)的大腦神經核剖視了一下。
[79] 見文載《哲學會會報》(丙149),1869年卷,頁513。
[80] 勃柔卡,《論幾種選擇》,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73年卷;又見福赫特,《論人講義》(英譯本,1864年,頁88、90)所援引的資料。又普里查爾德,《人類體質史研究》,第一卷,1838年,頁305。
[81] 在已一度援引的那篇有趣的論文(應即上注[80]中所引文——譯者)里,勃柔卡教授說得好,在文明的民族國家裡,由於數量很可觀的身心兩個方面俱軟弱的人得到了保全,平均的腦量不免有所降低;而在野蠻狀態之下,這種人是等不到長大就會受到淘汰的。反過來,就野蠻人說,所謂的平均實際上只包括那些更為精幹、雖在極度艱苦的條件下也還能存活下來的人。在洛則爾(Lozère,省名,法國東南部——譯者)境內所發現的穴居人(troglodytes)的顱骨比當代法國人的要大些:這一事實一向無法解釋,如今勃柔卡的這段話就能把它解釋開了。
[82] 見文,載《科學……匯報》(丙47),1868年6月1日。
[83] 《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一卷,頁124—129。
[84] 夏弗哈烏森根據勃路門巴赫和布希(甲125),列舉了一些肌肉抽搐與燙傷的例子,見文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68年10月,頁420。賈柔耳德(甲350)博士(《人類學報》,丙20,1808年卷,頁115、116),根據坎姆普爾(甲134)和他自己的一些觀察,列舉了一些例子,說明由於頭部姿勢固定位置不自然而引起了顱骨的變化。他認為,某些行業,例如鞋匠,由於頭部經常伸向前,前額傾向於變得更圓、更突出。
[85] 關於顱骨的加長,見《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一卷,頁117;關於兩耳之一倒垂的影響,見同書、卷,頁119。
[86] 見引於夏弗哈烏森文,載《人類學評論》(丙21),1868年10月,頁419。
[87] 歐文著,《脊椎動物解剖學》,第三卷,頁619。
[88] 澤弗沃·聖迪萊爾說到(《自然史通論》——「Hist.Nat.Générale」 ——第二卷,1859年,頁215—217)人的頭頂上有長發;也說到猿猴和其他哺乳動物的背部一半的毛要比腹部一半的更為濃密。其他許多作家也都觀察到這一層。不過澤爾費(甲262)教授(《哺乳動物自然史》——「Hist.Nat.des Mammiféres」 ——第一卷,1854年,頁28)說起,由於容易磨掉的關係,大猩猩背部的毛實際上比腹部的毛要稀疏些。
[89] 見所著《自然學家在尼加拉瓜》,1874年,頁209。多少可以作為對貝耳特先生這一看法的一個確證,我不妨在此援引德尼森(W.Denison)爵士的一段話(《總督生活的形形色色》,第一卷,1870年,頁440)如下:「有人說起,在澳大利亞人中間有這樣一個習慣,就是,當毛髮里的蟲子多得引起麻煩的時候,他們就用火來把自己燒灼一下。」
[90] 見米伐爾特先生文,《動物學會會刊》(丙122),1865年卷,頁562、583。又,介·格雷(甲279)博士,《不列顛博物館目錄:骨骼之部》。又,歐文著,《脊椎動物解剖學》,第二卷,頁517。又,澤弗沃·聖迪萊爾,《自然史通論》(Hist.Nat.Gén., ),第二卷,頁244。
[91] 見文《尾部脊椎的結構》,載《人類學評論》(丙126),1872年卷。
[92] 見文,載《動物學會會刊》(丙122),1872年卷,頁210。
[93] 見文,載《動物學會會刊》(丙122),1872年卷,頁786。
[94] 我指的是勃郎塞夸(甲107)博士就豚鼠(guinea-pig)所作的關於一次由手術引起的癲癇(epilepsy)所產生的遺傳影響的一些觀察;同時也指比較新近的一個例子,就是,頸部交感神經的切斷也曾產生與此可以類比的影響。(關於此二例,原注注文中都未說明出處。——譯者)下文(第二十章中——譯者)我將有機會援引到薩耳溫(甲571)先生所提出的關於修尾鳥(motmot)的一個有趣的例子,這種鳥會自己修剪它的尾羽,就是把尾羽上的羽枝啄掉,而這種啄落的影響看來像是遺傳的。關於這個所謂後天獲得性的遺傳的總問題,我在《家養動植物的變異》中也曾有過討論(第二卷,頁22—24),可以參看。
[95] 《家養動植物的變異》,第二卷,頁280、282。
[96] 見所著《原始人》,1869年版,頁66。
譯註
1.Sandwich Islands,即今美國的夏威夷群島,位於北太平洋。
2.即西半球。
3.指與解放黑人有關的南北戰爭。
4.Kaffir,南非洲的黑人種族。
5.La Naulette,洞窟名,在比利時。
6.此處原文為genetic connection,以今日genetic一字的用法來說,可直接譯為「遺傳的聯繫」,於義也通;然而「遺傳學」稱為「genetics」,「遺傳學的」或「遺傳的」作「genetic」在英語中畢竟是20世紀初葉以來的事;距今百年前無此用法,故斟酌文義,譯為「生物發生上的前因後果的聯繫」。
7. 譯者於此感覺到有必要就親自看到的一個例子添此一注,來說明不僅在所謂「野蠻人」,而且在所謂「文明人」中,腳的這種把握能力也遠沒有完全消失。1923年,譯者在紐約展覽各式各樣畸形人的地方(!)看到一個法國女子,完全沒有胳膊,兩手雖完好,卻直接長在肩頭,絕大部分把握的動作無法進行,不得不由兩腳承擔,曾當場看到她用腳趾來表演穿針引線,靈便的程度幾乎不下於一般人的用手。據這女子說,這種情況家傳已有七代之久。
8.Neanderthal 谷名,位於德國萊茵省境內。
9.新幾內亞和婆羅洲即今馬來語的伊利亞和加里曼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