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起鄉到燭鎮 · 26 湯姆叔叔的怪魚
第二年,勞拉和表姐弟一起過暑假。多年後,燭鎮就成了勞拉的第二家園。下午其他孩子們出去玩,勞拉就去敲湯姆叔叔鞋鋪的門。叔叔問:「誰在門口?」勞拉答:「書蟲。」叔叔收到暗號後,勞拉進屋坐在窗邊,對著花園和河流給叔叔讀書。
進進出出的顧客經常打斷朗讀。有一個「顧客專座」留給顧客坐下聊天。坐下的很多是叔叔的朋友,喜歡路過店鋪的時候打個招呼。要是報紙上有有趣的新聞,他們會問「你覺得怎麼樣?」。勞拉注意到他們會採用叔叔的觀點,之後引用得仿佛是自己說的一樣。
鞋鋪晚上成了周圍年輕工人的俱樂部。大家坐在箱子上,抽菸,聊天,打牌。湯姆叔叔說喜歡見到那些年輕的面孔,這樣也能避免年輕人去酒館。客人們一到,勞拉就帶著書離開。如果送貨的人到了,勞拉就安靜地坐在角落讀書或者玩「裝牙」的玩具。一個人臉上嵌著玻璃管的嘴,小小的金屬球是牙齒,要把所有的牙齒轉到嘴上的小洞裡。前三個牙齒都不困難,到第四個的時候,手一抖就會前功盡棄。勞拉最高的紀錄是三個。或許是她不夠耐心。
湯姆叔叔有很多朋友,有些是鎮上的手藝人,來找他聊天問生意的。還有些窮人來向他徵求意見、請他簽字或者從花園裡帶些蔬果。這些人僅僅和勞拉打聲招呼,但是勞拉能記住他們的長相和聲音。奈麗叫父親的一些朋友「爸爸的怪魚」。其中有個科尼小姐,仲夏還披著厚花呢披風穿著皮靴。叔叔說:「讓勞拉幫你放好斗篷,你坐下乘乘涼吧。」鞋鋪里窗戶打開,卻沒有一絲風。「不用不用,不用拿我的斗篷。我穿是為了給脊椎保暖。脊椎總該被保護的。」
有位康斯坦斯小姐一人養了十九隻貓,她不信任僕人,總覺得他們會監視自己。有時一隻小貓咪會在她的披肩里探出腦袋。湯姆叔叔說:「康斯坦斯小姐,你別擔心。你的錢肯定會要回來的。有些律師是草包,但是斯蒂爾•福斯先生是很有能力的。房子是你的,沒人能阻止你養貓。不過康斯坦斯小姐,如果你聽我一句,你們家的貓已經不少了。我要是你就不會再養更多的了。要是你不喜歡女傭住在家裡,就雇個人一周來幾次打掃衛生。找個也喜歡貓的人。你放心,她是不會給貓下毒的。這世上還是好人多的。別擔心,要不然你會失去你的貓咪的。憂愁會殺死貓的。」康斯坦斯小姐聽到這番話總會粲然一笑,從那個半瘋狀態的隱士,變成了一個能跳上一整夜舞的快樂姑娘。
康斯坦斯小姐不如那個穿著黑披風的胖男人奇怪。他個子很高,戴著黑氈帽。他是一個詩人,所以還留著長發。他每天趕集的時候走上六七英里來鞋鋪,從胸前口袋裡掏出一張紙說:「湯姆,我一定要把這個讀給你聽。」叔叔說:「你這詩人又有新作了!」勞拉屏息凝神地聽,卻失望地摸不著頭腦。詩里永遠有「鷹」的字眼,卻不是那種在山頂盤旋叼走羊羔和嬰兒的雄鷹。他詩里的鷹總和驕傲和仇恨交織在一起。如果他的詩里有鮮花,他一定選最丑的花,比如龍葵。詩人用低沉的聲音把詩歌演繹得波瀾壯闊。勞拉明白叔叔也不懂詩里講的是什麼,他說:「你知道我不太懂詩。要是散文我還懂點。但我知道這詩挺有力量。」
讀完詩後,詩人和叔叔聊起了田間的鮮花和小鳥。他有時提起家裡的孩子,誇獎妻子讓他在夏天到鄉間寫作。叔叔說:「她對你這個詩人很有信心。」詩人站起身說:「她相信我,她是不會失望的。雖然我有生之年不一定能成名,但是後代會理解我的。」
湯姆叔叔在詩人走後說:「說得不錯!說得不錯!就是我懷疑他以後能不能成名。」
最招叔叔喜愛的是那個年輕的醫生,一張熱情的臉,濃眉下灰色的眼睛。這個人沒那麼奇怪,所以在勞拉眼裡也沒那麼有趣。他想大有作為,但是覺得困難重重。勞拉現在回想起,覺得那個醫生一定有不少空閒時間。
醫生衝進鞋鋪,張口第一句是「這真是太不像話了」。村舍的屋頂漏水,真是太不像話了;住在農場的孩子卻不知道牛奶的滋味,真是太不像話了;村民在使用被污染的井水,真是太不像話了;家裡八個人住在一個房間,真是太不像話了。
湯姆叔叔對這些事情也覺得惋惜,但是不如醫生那樣憤怒。有一回叔叔說:「你把事情看得太嚴重了,你那麼焦躁,焦躁沒什麼好處。你盡了全力,上帝看得見。事情會越來越好的。你要相信我的話。事情已經變好不少了。」年輕的醫生取了墊在白紙上的帽子,一邊走一邊說:「這真是太不像話了。」叔叔說:「那個年輕人恨不得攪得天翻地覆。他要不然大有成就,要不然結婚安定下來。我不知道該祝願他怎樣才好。」
醫生叫勞拉「老鼠」。他偶然注意到勞拉會說「老鼠你好!」。這種情況不多,因為他注意不到面容平淡且永遠埋頭書里的小姑娘。如果勞拉漂亮的表姐精力充沛地出現在門口,醫生的臉一定會亮起來。他相信被照顧得好的孩子就該像勞拉表姐那樣。
除了醫生,「怪魚們」似乎都沒有工作要忙,除了科尼小姐,其他人也都不是燭鎮的居民。有些是農場的常客,有些為了來村里釣魚,有些在附近的村子有房產。湯姆叔叔有個好友叫莫司汀先生,他每年夏天在鎮外租一間小屋。勞拉不知道兩人如何結識,她只知道莫司汀先生是叔叔的常客。
即使莫司汀先生穿著樸素的便服和涼鞋,大家都知道他是個紳士。湯姆叔叔是個鄉村鞋匠,拇指漆黑,穿著圍裙,帶著皮革和鞋蠟的氣味,沒有階級的觀念。莫司汀先生雖然出身不錯,卻沒什麼階級觀念。兩人是不錯的朋友。叔叔一邊做鞋,兩人一邊談著書籍、歷史人物、科學發展和一些當地傳聞。兩人時常大笑,叔叔用方言敘述的時候兩人笑得尤其開心。有時兩人就安靜地坐著不出聲。湯姆叔叔說:「現在不許說話,我要把這裡縫好了再說。剛才光顧著說話把皮革剪多了點。」
有一年勞拉發現叔叔和莫司汀先生之間有所改變——兩人開始反覆討論宗教的問題。莫司汀先生想皈依羅馬天主教,叔叔覺得這不是一個熱愛思想自由的人應該的選擇。
莫司汀先生突然的宗教熱情讓人始料不及。他雖然周日去禮拜,卻沒有展現出任何特殊的興趣。勞拉經常聽他說周日去教堂還不如去散步。現在,他突然大量閱讀天主教文獻,準備去天主教教堂。
湯姆叔叔也讀些宗教書籍,他知道有些話的出處。他偶爾說「這是紐曼的話」,「我覺得主教抗議得太厲害了」,「他寫起文章就像個天使,我保證他寫得引人入勝」。
莫司汀先生咬著牙說:「湯姆,你真是個怪人!」
叔叔說:「咱們仔細想想。如果你想思維和行動都被規範,讓牧師幫你保守良知,那你去天主教好了。我知道你和所有人一樣有很多問題,但是一個理智的人為自己的靈魂負責。你這是要走錯路啊!」莫司汀先生說了些有關和平的事情,叔叔反駁:「這是用自由換和平!」勞拉不明白兩人在說什麼。
莫司汀先生離開鞋鋪後,叔叔說:「又一個好人選錯了路。」快十四歲的勞拉問叔叔:「叔叔,當天主教徒有錯嗎?」
湯姆叔叔擦了擦眼鏡,開始幹活,過了好久才回答這個問題。勞拉覺得叔叔忘記了自己的存在,開始自言自語了。他說:「錯?對那些天生適合的人沒有錯。我認識一些好的天主教徒。宗教像手套一樣,在一個人手上合適,可能在別人手上不合適。莫司汀花了一年的時間想來想去,看了不少書。如果你要花上一年說服自己相信什麼,一定是違背了天性。如果他是天生的天主教徒,那幾個月前他就該是了,就像掉進羽毛床那麼簡單,根本用不著費這麼大勁。我不該去影響他。勞拉,千萬別試圖去影響別人,這是個錯誤。別人的生活是別人的,他們要自己想辦法。我們覺得別人錯了,其實別人是對的。過來,咱們繼續讀書吧,看看露西和法國人怎麼樣了。我該守本分,老老實實做鞋,不再亂髮表意見了。」
一個推銷員走進鞋鋪,讓叔叔給鞋子補上幾針。叔叔問道:「你妻子怎麼樣了?」
「更懶,更不領情了。」
湯姆叔叔表情嚴肅,一言不發。推銷員說起了早上把豐盛的早餐送到妻子床上,盤子裡裝滿了燻肉、雞蛋、麵包和果醬。勞拉從未聽說過沒生病的人可以在床上吃早餐。湯姆叔叔把這當做丈夫疼愛妻子的舉動,說了句「你真是仔細啊」。
「我的好心換來什麼?她說不要吃!她黑著臉就說了句晚上按時回來。按時回來!她早該知道每天我都要接待顧客到很晚。這個不領情的女人……」
叔叔看上去很難過:「別這麼說小伙子,別說以後聽了後悔的話。你才結婚多久?兩年?還沒孩子呢。你等到結婚十年後再這樣說吧。很多女人沒有生意的概念。幹嗎不帶著她去個一兩次,看看你怎麼工作的。穿上你那件帥氣的外套!她看到就知道你工作多麼努力了。讓一個女人成天待在家裡也不好受。晚上等著丈夫回來吃飯,等著多心焦。你忙了一天回去見到不高興的妻子也不好受。下次你想發火的時候先冷靜一下,不要什麼氣話都說出來。說了也不能解決問題。結婚一兩年的小夫婦摩擦不斷,假裝一切都好,慢慢地一切真的就好了。」
年輕人在湯姆叔叔說話的時候加入了不少驚嘆「說的有道理」或者「事情不是這樣的」。突然街上有人叫:「來人啊!」推銷員狂奔出去,幾分鐘後滿頭大汗地跑回來了:「我的馬脾氣暴躁。晚一分鐘,它就要跑了。下星期我要帶我妻子出門,她可以牽著韁繩讀書,我在屋裡辦事。出門透透氣對她有好處。再見了!我要趕快去牽馬,否則它把馬車給踢壞了。」
勞拉不知道那匹烈馬有沒有踢壞馬車,也不知道小兩口的關係變得怎麼樣。她總能想起年輕丈夫的臉上一塊紅一塊白,湯姆叔叔嚴肅地透過眼鏡說:「控制下脾氣,年輕人。控制你的脾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