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 · 熊

福克納 《去吧,摩西》
1 這一回,故事裡也是有一個人和一條狗。有兩隻野獸,包括老班那隻熊,有兩個人,包括布恩·霍根貝克,他身上有一部分血液是和山姆·法澤斯的一樣的,雖則布恩的血是平民的血[1],而這裡面,只有山姆、老班和那雜種狗「獅子」是未受玷污而不可敗壞的。 他[2]十六歲了。他成為正式的獵人已經有六年了。六年來,獵人們所講的精彩的話,他大都聽在耳里。他們講的是關於荒野、大森林的事,它們之大,之古老,是不見諸任何文件契約的——文件記錄了白人自以為買下了哪片土地的狂妄行為,也記錄了印第安人的膽大妄為,竟僭稱土地是自己的,有權可以出售;荒野與森林可比德·斯班少校與他僭稱為自己私產的那小塊土地大,雖然他明知道並不是自己的;荒野與森林也比老托馬斯·塞德潘[3]老,德·斯班少校的地就是從他手裡搞來的,雖然塞德潘明知道不是這麼回事;荒野與森林甚至比老伊凱摩塔勃都要老,他是契卡索族的酋長,老塞德潘的地正是從他那裡弄來的,其實他也明知道不是這麼回事。獵人們還講關於人的事,不是白人、黑人或紅種人,而是關於人,獵人,他們有毅力,不怕吃苦,因而能夠忍耐,他們能屈能伸,掌握訣竅,因而能夠生存,獵人們還講關於狗、熊和鹿的事,這些動物混雜在一起,像浮雕似的出現在荒野的背景之前,它們生活在荒野里,受到荒野的驅策與支配,按照古老的毫不通融的規則(這些規則不知道什麼叫惋惜也不懂得寬容),進行著一場古老的永不止息的競爭;——是最了不起的活動,當時的那種吐露是妙不可言的,傾聽時的全神貫注更是美妙無比,講的人壓低了聲音,但很有分量,存心讓人回味,讓人追憶,並精確地講到那些具體的戰利品是怎麼得來的——那些折斷的槍啦、獸頭啦、獸皮啦——它們有的掛在鎮上公館的書房裡,有的張在種植園宅第的賬房間,還有的就掛在營地里(那才是最精彩的),這些獸肉還原封未動、熱氣騰騰的呢,殺死野獸的那些人就坐在壁爐中熊熊燃燒的原木前,如果那裡正巧有房子和壁爐的話,否則就是坐在帳篷前冒煙的篝火旁。人群中少不了有一瓶酒,因此,在艾薩克看來,心、腦、勇氣、計謀與速度的最緊張、最美好的一瞬間,都集中、凝聚在這棕色的液體裡,那是不讓婦女、孩子與娃娃喝而只有獵人能喝的,他們喝的並非他們打死的野獸的血液,而是某種從狂野的不朽精神里提煉出來的濃縮物,他們有節制地甚至是畢恭畢敬地喝著,並不懷著異教徒飲酒時的那種卑劣的、毫無根據的希望:一杯酒下肚便能在計謀、膂力、速度上勝人一籌,而倒是通過乾杯向這些本領表示敬意。因此,在他看來,在這個十二月的早晨,事情由威士忌開始便不僅是自然的,而實際上是恰當的了。 他後來才明白,整個事情早在這次打獵之前就開始了。它在那一天就已經開始了,他在那一天第一次用兩位數寫自己的年齡,他的表外甥麥卡斯林第一次帶他到打獵營地來,到大森林裡來,讓他向荒野為自己爭取獵人的稱號與資格,假如他這方面有足夠的謙遜與毅力的話。當時,他雖然還未見到那隻巨大的老熊,但已經繼承了熊的精神,這隻熊被捕獸夾傷過一隻腳,方圓百里之內無人不知,像個活人似的享有具體的稱呼——有許許多多傳說,說它如何經常搗毀穀倉,把儲藏的玉米棒子偷走,說它如何把一整隻一整隻的豬娃、大豬,甚至牛犢拖到森林裡去吞吃掉,如何搗毀陷阱,掀翻捕獸夾,把獵狗撕咬得血肉模糊,死於非命,還說獵槍和甚至步槍近距離照直了對它放,也如同小孩從竹筒里吹出來的豌豆,一點也不起作用——這是一連串在小艾克出生前即已開始的破壞與毀滅行動。在這些行動里,這毛茸茸、碩大無比的身形像一台火車頭,速度雖然不算快,卻是無情地、不可抗拒地、不慌不忙地徑自往前推進。在孩子見到大熊之前,腦海里就常常出現它的形象。大熊在他的夢裡蒙矇矓矓地出現,高高地聳立著,當時,孩子甚至都沒見過這片未經斧鉞的森林,在那裡,大熊留下了它歪扭的腳印,這頭毛糝糝、碩大無朋、眼睛血紅的大熊並不邪惡,僅僅是龐大而已,對於想用一通吠叫把它嚇住的獵犬來說,它是太大了,對於想用奔馳把它拖垮的馬兒來說,它是太大了,對於人類和他們朝它打去的子彈來說,它是太大了;甚至對限制它的活動範圍的那一帶地方來說,它也是太大了。孩子似乎已經憑直覺領悟他的感官與理智還沒有掌握的情況:這荒野是註定要滅亡的,其邊緣正一小口一小口地不斷被人們用犁頭和斧子蠶食,他們害怕荒野,因為它是荒野,他們多得不可勝數,彼此間連名字都不知道,可是在那片土地上,這隻老熊卻享有盛名,在這荒野里飛跑的甚至都不是一隻會死的野獸,而是一個從已逝的古老年代裡殘留下來的頑強不屈、無法征服的時代錯誤的產物,是舊時蠻荒生活的一個幻影、一個縮影與神化的典型。孱弱瘦小的人類對這古老的蠻荒生活又怕又恨,他們憤怒地圍上去對著森林又砍又刨,活像對著打瞌睡的大象的腳踝刺刺戳戳的小矮人;——這隻老熊,孤獨,頑強,形單影隻;沒有配偶,沒有兒女,也無所謂死亡——簡直就是喪失了老妻並比所有的兒子都活得長的老普里阿摩斯[4]。 他還是個小小孩那陣,當他還要等上三年然後是兩年最後還有一年才能成為一個正式獵人時,每年十一月,他總要瞧著大車裝載著獵狗、被褥、食物、獵槍和他表外甥麥卡斯林、譚尼的吉姆還有山姆·法澤斯(後來山姆乾脆搬到營地去長住了),出發到大窪地也就是大森林裡去。在他看來,他們並不是去獵熊和鹿,而是去向那頭他們甚至無意射殺的大熊作一年一度的拜訪的。兩星期後他們便會回來,不帶回任何戰利品與獸皮。他也不指望他們會帶著這些東西回來。他甚至並不擔心哪一次大熊會和別的獸皮、獸頭一起讓大車帶回來。他甚至都不幻想在三年、兩年、一年後他參加打獵時打中大熊的說不定正好是他的那支槍。他相信只有當他在森林裡學藝期滿、證明自己有資格當獵人時,才能獲准去辨認扭曲的趾印,而即使到了那時,在每年十一月的那兩個星期里,他也只能作為又一個第二流的獵人,和他的表外甥、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將軍、華爾特·艾威爾、布恩一起,和那些不敢對著大熊吠叫的獵狗與無法使大熊流血的步槍一起,去參加一年一度向這頑強的、不死的老熊表示敬意的莊嚴儀式。 他盼望已久的那一天終於來到了。這天,他和他的表外甥,還有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將軍坐在一輛四輪馬車裡,透過在徐徐降落的一陣十一月的接近冰點的濛濛細雨,見到了這荒野,他後來覺得,他所見到的情景總是這副雨濛濛的模樣,至少在他記憶中是這樣——歲暮的一個正在消逝的黃昏,那些高高大大、無窮無盡的十一月的樹木組成了一道密密的林牆,陰森森的簡直無法穿越(他甚至都不明白他們有什麼辦法、能指望從什麼地方進入這森林,雖然明知道山姆·法澤斯帶著大車正在森林裡等候他們),馬車在最後一片開闊地的棉花和玉米的殘梗之間移動,這兒有人類一小口一小口地啃齧原始森林古老的腹側的最新印記,馬車走著走著,在這背景的襯托下,用透視的眼光一看,簡直渺小得可笑,好像不在移動(這種感覺也是後來才變得完善的,那是在他長大成人看到大海之後),仿佛是一葉扁舟懸浮在孤獨的靜止之中,懸浮在一片茫無邊際的汪洋大海里,只是上下顛簸,並不前進,直到一片海水以及它正以難以察覺的速度接近著的難以穿透的陸地慢慢地轉過來,露出一個逐漸開闊的小灣,那就是泊地了。於是他進入了大森林。山姆正等在那兒,身上裹著條被子,坐在那對耐心的、冒著白氣的騾子身後的車座上。孩子就這樣進入了熟悉真正的荒野生活的見習階段,有山姆在他身邊,正如他小時候追捕兔子這類小動物度過雛形的見習時期,山姆也陪伴在他身邊,這時兩人裹在濕漉漉、暖烘烘、散發出黑人臭味的被子裡,方才暫時對他開放來接納他的荒野在他身後合攏了,森林在他前進之前開放,在他前進之後關閉,大車也沒有固定的路可走,只有一條僅僅看得清前面十碼路的通道,大車走過十碼後,這段路也就湮沒,這大車並沒有按自己的意志往前行進,而是由人和大車所造成的純淨的氣流浮托著在往前滾動,大車在打瞌睡,聽不見一點聲音,也幾乎見不到一點光線。 他覺得自己長大到十歲時竟親眼目睹了自己的誕生。而且他並不覺得陌生。這一切他早已經歷過,而且也不僅僅是在夢中。他看到營地了——一座有六室的沒上油漆的平房,搭在高出春汛最高水位的許多木樁上——他早就知道營房會是什麼模樣的。大家快快地、看起來很亂其實是井井有條地把裝備歸置到營房裡去,這時他也幫上一手,該怎麼幹他居然也很清楚,像是早就懂得的。接下去的兩個星期里他吃粗糲的匆匆做成的食物——奇形怪狀的酸麵包和古里古怪的野味,什麼鹿肉啦、熊肉啦、火雞啦、浣熊啦,都是他從來沒有吃過的——吃這些東西的是男人,做熟這些東西的也是男人,他們先當獵人然後當廚子;他也像獵人那樣睡在粗糙的、不墊被單的毯子下。每天清晨,灰色的曙光可以看到他和山姆·法澤斯站在守候獵物的隱蔽處,那是分配給他看守的一個交叉路口。這是最不重要的一個點,是油水最少的地方。這也是他意料之中的事;他自己也不敢奢望能在這第一次打獵時聽到狗群追逐的聲音。可是還真的讓他聽到了。那是第三天的早晨——他聽到一陣像是低語的聲音,辨不清是從哪兒來的,幾乎聽不出來,可是他知道這就是,雖然從未聽到過這麼許多獵狗一起奔跑的聲音,這陣低語聲逐漸變響,分成一個個清晰的聲音,再接著他都能從狗群的亂吠中分清他表外甥養的那五條狗了。「好,」山姆說,「把你的槍口往上翹一點兒,把撞針扳回來,然後站著別動。」 可是這一次的機會不是給他的,還沒有輪到他呢。心裡懷著謙卑,這一點他學會了。他還能學會有耐心。他還只十歲,當獵人才不過一個星期。那一剎那過去了。他覺得他真的看見了那隻鹿,那隻公鹿,煙色的,由於飛奔而身子變長了,然後消失了,即使在獵狗的吠聲早已死寂後,森林和灰濛濛的寂寥里仍然迴響著各種聲音;這時,從遠處,穿過幽暗的林莽與灰色的半流體狀的晨光,傳來兩下槍聲。「現在鬆開你的撞針。」山姆說。 他照吩咐做了。「這你也是早就料到的。」他說。 「是的,」山姆說,「我要你學會遇到你沒有開槍時應該怎麼做。往往是在熊或鹿來了又跑掉,錯過了機會後,人和狗才會被槍走火打死。」 「反正方才跑掉的不是它[5],」那孩子說,「甚至也不是一隻熊。只不過是一隻鹿。」 「是的,」山姆說,「只不過是一隻鹿。」 這以後,有一天早晨,那是在第二個星期里,他又聽見狗叫了。這一回還不等山姆開口他就把那支太長、太重、像大人一樣高的槍照山姆教他的那樣準備好了,雖然他知道這一回狗和鹿離他比上次還遠,他幾乎都聽不見。而且這聲音也不像他過去聽到的任何一次獵狗追逐的聲音。這時,他發現山姆居然往前走了幾步來到他的身邊,但山姆曾教他最要緊的是扳好撞針後就在一個能看清各個方向的位置上站定,然後就再也別動。「那邊,」他說,「你聽。」孩子仔細諦聽,那不是狗群尚未明確找到臭跡時的那種響亮、有力的合唱,而是一陣亂七八糟的尖叫聲,比平時要高八度,裡面含有比猶豫不決甚至比怯懦可憐更強烈的色彩,當時他還捉摸不清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只感到獵狗不很果斷,行動甚至也不夠迅速,這陣尖叫聲過了好半晌才越出人的聽覺範圍,即便如此,仍然在空中留下那尖細的、幾乎像人類那樣歇斯底里的、悽慘的、憂傷得幾乎有人情味的回聲,只是這一次回聲前面什麼也沒有,沒感到有一隻正在飛遁的難以看清的煙色形體。他能聽見山姆在他肩上重重的呼吸聲。他看見老人吸氣時鼻孔的拱形曲線。 「那是老班!」他悄聲喊道。 山姆一動也不動,等到聲音消失後才把頭慢慢地扭過來,他的鼻孔在微微地、不斷地、迅速地一張一縮。「哈,」他說,「甚至都沒在跑,是在走。」 「可是居然來到這兒!」孩子喊道,「居然一直來到這兒!」 「他[6]每年都要來的,」山姆說,「一年一次。阿許和布恩說他來這兒是要把別的小熊趕走。要它們快快滾開,千萬別待在這兒,直到獵人走掉後再回來。興許真是這樣。」孩子不再聽到任何聲音,可是山姆的頭依然繼續慢慢地不停地轉動,直到後腦勺正對著孩子。接著頭又扭回來,老人的臉低下來看著孩子——仍舊是那張臉,莊嚴、熟悉,直到露出一絲笑意時才有一點表情,仍舊是那雙老人的眼睛,孩子瞧著這雙眼睛,只見裡面有一種激烈地閃爍著的黑幽幽的微光,激情與驕傲的微光,正在慢慢地暗淡下去。「其實,他既不關心狗和人,也根本不關心熊。他是來看看有哪些人來了,今年新到營地來的是誰,這人打槍的本事行不行,在這兒待得下來不。來看看我們有沒有找來一條能用猛烈的吠叫糾纏住他、把帶槍的人喚來的狗。因為他是熊的領袖。他是人。」那抹微光泯滅了,消失了;那雙眼睛又是他從小就熟悉的眼睛了。「他會把那些狗引到河邊。然後就打發它們回家。咱們不如也走吧;去看看它們回到營地時是怎樣的一副模樣。」 那些狗比他們先回來,一起十隻,擠成一堆躲在廚房底下[7],他和山姆蹲下來注視著那個幽暗的角落,獵狗在那兒蜷伏著,一聲不吭,眼珠子轉來轉去,閃出光來,旋即又暗淡下去,它們不吱聲,卻散發出一股孩子還搞不清是什麼的臊臭味兒,這不像是狗的氣味,要強烈得多,而且不僅僅是牲畜的味兒,甚至也不僅僅是野獸的味兒。由於在尖厲、痛苦的吠聲前面除了孤寂與荒野什麼都沒有,因此,當那第十一隻獵狗在下午三四點鐘回到營地時,當孩子與譚尼的吉姆抱住這條馴順的、依然在發抖的母狗,山姆用松節油與車軸潤滑油抹它的被撕裂的耳朵和抓傷的肩膀時,他們總覺得彎下身去用輕輕的一拍把這頭冒失的母狗懲治了一番的不是什麼活的東西,而是荒野本身。「就像是一個人,」山姆說,「跟人的做法一模一樣。完全是在硬撐,能撐多久就撐多久,因為它明知道自己不勇敢也不行,從一開始就知道遲早有一回必須顯示出自己的勇氣,否則就沒有臉面再說自己是一條狗,雖然它事先就知道這樣做後果會是什麼。」 他不知道山姆究竟是何時離開的。他只知道山姆不在了。隨後的三個早晨,他起床吃早飯時山姆都沒在等他。他獨自到守候的地點去;現在,沒人指點他也能找到那地方了,他堅守在這崗位上就像山姆教他的那樣。在第三個早晨,他又聽見狗的聲音了,它們又在有力、自由地奔跑著追蹤一道真正的臭跡了,他就像別人教他那樣地準備好了槍,卻聽見獵物嗖的一聲躥了過去,他還沒有準備好,還不配在兩星期這麼短的期間裡就得到又一次機會,這兩個星期比起他已經以堅韌、謙遜的心情奉獻給荒野的漫長的一生無疑是太短了;他又聽見了槍聲,一下,那是華爾特·艾威爾那支步槍的單獨的清脆的一聲。這時他不僅能獨自找到他的崗位又能回到營房,而且,靠了表外甥給他的指南針居然還來到了華爾特所在的地方,只見華爾特正守候在那隻公鹿的身邊,一群獵狗忙著在爭食扔給它們的內臟,這時除了騎馬的德·斯班少校與譚尼的吉姆外,別的人都還沒趕到,連騎了那隻拉大車的獨眼騾的阿許大叔也還沒到,人們都說這騾子不怕血腥味,連熊的血腥味也不怕。 騎那隻騾的並不是阿許大叔[8]。那是山姆,他回到了營地。山姆等他吃完了午飯,然後,他騎上了獨眼騾,山姆騎上和它配套拉大車的另一頭騾子,他們倆在沒有太陽、黑得很快的下午一連騎了三個多小時,不走小路,甚至連他能辨認出來的小徑也不走,最後來到一塊他從未見過的地方。這時他才明白為什麼山姆讓他騎獨眼騾了,它不會因為聞到血腥味,野獸的血腥味而驚逃。可是另一匹,那匹沒有殘疾的,卻突然站住,打算轉身逃竄,就在這時,山姆翻身下地,拉緊韁繩,它還是亂掙亂扭,山姆不敢冒險硬往前拉,只能開口哄它朝前走,這時孩子正從乖乖站住的獨眼騾背上爬下來。這以後,他站在山姆身邊,置身在原始森林與冬日遲暮的濃重的幽黑晦暝之中,低下頭去,靜靜地察看那根有一道道爪痕、被掏空的朽爛的原木,再看看旁邊的濕土地,上面留下了巨大、扭曲的兩隻腳趾的足印。現在他明白那天早晨他在樹林裡那群獵狗的吠叫聲中聽到的是什麼了,明白他盯著廚房地板下面蜷縮在一起的狗群時聞到的是什麼了。這種東西在他身上也有,雖然不完全一樣,因為它們是野性未馴的畜生而他卻不是,但是差別是微乎其微的——那是一種急切的心情,消極被動的急切心情;也是一種自卑心理,感到自己在無比古老的森林面前是多麼脆弱無能,但是他與獵狗不同的是他並不猶豫,也不畏懼;他嘴裡突然變多的唾液中出現了一股黃銅般的味道,腦子或是胃裡猛地一陣刺痛的收縮,他也弄不清到底是什麼部位,反正這也關係不大;他只知道他第一次明白從他記事前就在他耳邊響起,就在他夢裡出現,因而也必定在他表外甥、德·斯班少校甚至老康普生將軍記事前就在他們耳邊與夢裡出現的那隻老熊,是一隻終久會死的動物,而他們每年十一月出發到營地來並不真的想把它殺死,這並不是因為它殺不死,而是因為直到目前為止他們還不真的希望自己能殺死它。「咱們明天來干吧。」他說。 「你的意思是咱們明天試試,」山姆說,「咱們還沒有找到一條狗呢。」 「咱們已經有十一條狗了,」他說,「星期一它們追了他一氣兒。」 「你聽到它們的聲音了,」山姆說,「也見到它們的模樣了。但咱們還沒找到合適的狗。好的狗只要有一隻也就夠了。可是咱們沒有。沒準世界上哪兒也沒有這樣的一隻狗。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等大熊恰好撞上一個拿著槍的人,而這個人又恰好槍法極准。」 「這個人不可能是我,」那孩子說,「也許是華爾特,也許是少校,也許……」 「也許是吧,」山姆說,「你明天好好瞧瞧。因為他機靈得很。他能活到現在原因就在這裡。要是他被包圍了,不得不從一個人身邊突圍,他一定會選中你的。」 「怎麼可能呢?」他說,「他怎麼會知道……」他頓住了一下,「你是說他已經認得我了,知道我從沒來過大窪地,還來不及弄清楚我是不是……」他又頓住了,瞪大了眼睛瞧著山姆;他謙遜地說,甚至也不感到驚奇:「那麼說他是來觀察我的。我想,要做到這一點他來一次也就足夠了。」 「你明天好好瞧瞧,」山姆說,「我看咱們最好還是動身回去吧。還不等咱們回到營地天早就斷黑了。」 第二天早上,他們比往常早動身三個小時。這回,連廚子阿許大叔也去了,他總說自己的職業是打獵營地的廚子,他除了給德·斯班少校的狩獵野營隊做飯,別的事兒基本上沒幹過,可是荒野並不把他和狩獵隊同樣看待,除非有一天他像他們全體——包括那個直到兩星期以前才第一次見到荒野的孩子在內——一樣,也會為獵狗被撕裂的耳朵、被抓傷的肩胛,為一方濕土地上扭曲的腳印而大為激動。他們騎馬或坐車去。路太遠,步行是不行的:孩子、山姆和阿許大叔領著狗群坐大車,他的表外甥、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將軍、布恩、華爾特和譚尼的吉姆每兩個人合騎一匹馬;又一次,像兩星期前第一天的早晨那樣,灰色的曙光發現他堅守在山姆指定後離去讓他獨自負責的崗位上。他拿著一支對他來說是太大的槍,這支後膛槍甚至還不是他的,而是屬於德·斯班少校的,他以前只放過一次,那是在進森林的第一天,他朝一個樹墩開過一槍,體驗一下後坐力是怎麼回事,還學了怎樣往槍里裝硬紙殼的霰彈;現在,他背靠一棵大橡膠樹站在一條小河旁,幽黑的幾乎不動的河水從一叢濃密的蘆葦叢里沁出來,穿過一塊小小的林中空地,又流到蘆葦叢中去,在那兒,有一隻看不見但是聽得見的鳥,就是黑人叫作「主對上帝」[9]的那種大啄木鳥,在一棵朽木上篤篤地敲啄著。這個崗位和別的任何一個崗位沒有什麼區別,只是在一些細微的地方與他兩星期來每天早上去站的崗位有些不一樣;這個地方他雖然感到陌生,比起上次的地方也不見得更不熟悉,那個地方經過兩星期的相處,他開始相信自己已多少有些了解——同樣的孤寂,同樣的荒涼,在脆弱、膽怯的人匆匆穿過之後沒有引起任何變動,沒有留下痕跡與印記,它準是和山姆·法澤斯的第一個契卡索族老祖宗匍匐進入時一模一樣,當時,這個印第安人手裡拿著木棒、石斧或獸骨箭,四下張望,隨時準備戰鬥;而要說有什麼不同,那就是他蹲在廚房邊時,聞到過在廚房底下蜷成一團的獵狗的氣味,看見過那條母狗被撕裂的耳朵與脅腹,這條狗像山姆所說的那樣,為了可以理直氣壯地宣稱自己是一條真正的狗,不得不顯示一次勇氣;另外,他昨天在那被挖空的原木旁邊,看到過一隻活生生的熊的腳印。他一點也聽不見狗的聲音。他像是從來也沒有真正聽到過狗的聲音。他只聽見啄木鳥的敲啄聲突然停止了,便知道那隻熊正在觀察他。他根本看不見熊。他不知道熊是在他前面的蘆葦叢里呢還是在他後面。他一動不動,抱著那支沒有用的槍,他這時明白不論是現在還是以後,他都再也不會朝熊開槍了,這時,他又察覺唾沫中有一股黃銅的味兒,這正是他盯看廚房底下擠作一堆的獵狗時所聞到的那股味道。 後來它走了。啄木鳥乾巴巴的篤篤聲突然又重新響起來,就像停止時一樣突然,過了一會兒,他以為甚至還聽到了狗的聲音——一陣模糊不清的嗚嗚聲,幾乎不能算是聲音,沒準他聽到已經有一會兒了,有一兩分鐘了,只是後來才察覺,它飄進他的耳朵,之後又飄出去,逐漸消失。它們並沒有來近他的身邊。如果他聽到的是狗的聲音,他可不敢發誓說這一定是狗;如果它們追逐的是一隻熊,那也一定是另外一隻熊。正是山姆本人從蘆葦叢里走出來涉過溪流,那條受傷的母狗亦步亦趨地跟在後面,人們就是這樣訓練「捕鳥狗」走路的。它走過來挨著他的腿臥了下來,一面在發抖。「我沒有看見他,」他說,「我沒有,山姆。」 「這我知道,」山姆說,「他是來觀察的。你也沒有聽見他的聲音,是嗎?」 「沒有,」那孩子說,「我……」 「他很聰明,」山姆說,「太聰明了。」當山姆低下頭去看那條依偎在孩子大腿旁不斷輕輕顫抖的母狗時,孩子又在他的眼睛裡看到了那種陰鬱與沉思的幽光。幾滴像晶亮的紅莓般的鮮血附著在母狗被抓破的肩部的傷口上。「太大了。咱們還沒找到一條合適的狗。也許總有一天會找到的。」 因為這次過了還有下一次,再有下一次,下一次。他才十歲呢。他像是覺得能夠看見他們,他們兩個,影影綽綽的,在混沌未開的什麼地方,時間就是從那裡誕生並且變成時間的:那隻擺脫了死亡的羈絆的老熊和他自己,而他也居然分享了老熊的一些靈氣。因為他現在認識到他在擠成一堆的獵狗身上聞到的是什麼,在自己的唾沫里嘗到的是什麼了,認識到害怕是怎麼一回事了,就像一個孩子,一個少年偶然面臨一個多情風流、為許多男人愛戀的女人,或者甚至是僅僅進入過她的寢室,於是對愛情、熱戀與肉體關係就有所了解一樣,這種男女風情作為人類代代相傳的本能存在於他的心裡,但還沒有成為他自己的親身體驗。這麼說我一定要見到他,他想,心裡不感到恐懼甚至也不抱什麼希望。我一定要正眼盯著他看。那是第二年夏天六月里的事了。為了慶祝德·斯班少校與康普生將軍的生日,他們又來到營地。雖然少校出生在九月,將軍比他差不多早三十年出生在隆冬,但是每年六月,這兩位再加上麥卡斯林、布恩和華爾特·艾威爾(從現在起又加上那孩子)都要到營地來過上兩個星期,來釣魚、開槍打松鼠和火雞,晚上還帶上狗去追逐浣熊與山貓。這就是說,讓布恩和幾個黑人(現在又加上這孩子)去釣魚、打松鼠、追逐浣熊和山貓,因為夠格的獵人,這不光指德·斯班少校和老康普生將軍(將軍這兩個星期里都坐在一張搖椅裡面對一口煮著布倫瑞克燉菜[10]的大鐵鍋,一面攪動一面品嘗,還與阿許大叔爭論該怎樣燉最好,同時讓譚尼的吉姆往一隻長柄鐵皮勺子裡斟威士忌,他就從勺子裡喝酒),甚至也包括麥卡斯林與華爾特·艾威爾,他們雖然都還年輕,但是不屑於干那樣幼稚的事,情願用手槍打野火雞,彼此打賭,或是試試自己的槍法準不準。 這就是說,他的表外甥麥卡斯林和別人都以為他是在獵松鼠。一直到第三天晚上,他還以為山姆·法澤斯也是這樣想的呢。每天早上,他總是一吃罷早飯就離開營地。他現在有自己的槍了,一支新的後膛槍,是聖誕節得到的禮物;這支槍他以後還要用上近七十年,槍管、槍機要換上兩次,槍托換上一次,到後來,除了那塊刻有他和麥卡斯林的名字和1878某月某日等字樣的鑲銀的槍機護圈之外,其他都不是原配的了。他找到了小溪流旁的那棵樹,去年有一天早上他就在這裡守候過。他靠了指南針的幫助,從這地點向四面八方擴大搜索的範圍;他正在教自己成為一個比林中居民更優秀的獵手,雖然自己也不清楚正在這樣做。第三天,他甚至還找到了他初次見到熊跡處的那根被挖空的原木。它如今幾乎已經完全變了形,正以令人難信的速度在復原,熱切得幾乎讓人看得見地在捨棄它的過渡形式,回歸到原本哺育這棵樹的大地中去。他現在是在夏季的樹林裡巡邏,這裡綠得發黑,簡直可以說比十一月灰濛濛的死寂還要暗,在這兒即使是大晌午陽光也僅僅透過無風的枝葉斑斑駁駁地落在永遠沒完全曬乾過的土地上,地上有蛇在遊走——噬魚蛇、水蛇和響尾蛇,它們的顏色也是黑幽幽、斑斑點點的,不動的話孩子不見得每次能看得見;第一天,第二天,他回營地的時間越來越晚,越來越短,到了第三天,他在晦暗的暝色中經過那座原木馬廄四周的小柵欄,山姆正在那兒安頓牲口過夜。「你找的辦法還不對頭。」山姆說。 他停住腳步。他一時沒有答話。然後他平靜地說起來了,雖說平靜可也是滔滔不絕的,就像小孩壘在小溪邊的微型土壩被衝垮了似的:「一點不錯。是的。可又該怎麼辦呢?我到小溪邊去過。我甚至又找到了那根枯木。我……」 「我看你這樣做也不錯。很可能他一直在注意你。你一次也沒見到他的腳印嗎?」 「我……」那孩子說,「我沒見到……我根本沒想到……」 「是因為那支槍。」山姆說。他站在柵欄旁,紋絲不動,這個老人,這個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長的兒子,穿著一條破舊褪色的工裝褲,戴著一頂只值五分錢的破草帽,這頂草帽以前是黑人被奴役的標誌,現在卻成了表示他獲得自由的盛裝了。這個營地——這片空地、房屋、馬廄和它的小場院,都是德·斯班少校歷年來在荒野里一點點、卻不免是暫時地開出來的——現在都消失在蒼茫的暮色里,淹沒在大森林亘古的黑暗中。那支槍,那孩子思忖道。都是因為帶了那支槍。「你只能挑一樣。」山姆說。 次日,天還沒亮他沒吃早飯就動身了,這時阿許大叔還躺在廚房地板上的地鋪上,要好久以後才醒過來生火呢。他只帶了一隻指南針和一根打蛇的棍子。他可以先走一英里左右不用看指南針。他在一根原木上坐下來,看不清手裡的指南針,方才走動時停下來的那神秘的夜籟這時又喧騰起來,可是接著就徹底停了下來,連貓頭鷹也不叫了,讓位給逐漸甦醒的白晝活動的鳥兒,灰濛濛、潮滋滋的森林裡透進來了一些亮光,他可以看清指南針了。他走得很快但是步子很輕,步子越來越穩,越來越穩,真有點兒像一個林中居民了,不過他現在還顧不上自我欣賞;他驚起了睡夢中的一隻母鹿和一隻幼鹿,他離它們很近,可以看得很清楚——被壓折的灌木、白色的短尾巴、跟在母鹿後面急急飛奔的小鹿,跑得比他所想像的要快。他打獵的方法是對的,是在上風頭,就像山姆教他的那樣,可是現在沒有什麼意義了。他沒有帶槍;這是出於自願的一種捨棄,不是一種策略,也不是自發的抉擇,而是他接受的一個條件,他這樣做後,不僅老熊迄今為止未被打破的神秘性可以消除,而且自古以來存在於獵人與被獵者之間的一切規則、一切均勢也可以廢去。他甚至都不會感到害怕,即使在驚恐完全把他控制住的那一剎那:控制了他的血液、皮膚、內臟、骨頭以及記憶,久遠的、早在成為他的記憶之前即已存在的記憶——總之,是一切,只除去那一星微弱的、明亮不滅的心靈之火,僅僅是因為有了這一星微火,才使他和這隻老熊有所區別,和他今後近七十年里將追蹤的所有別的熊和鹿有所區別,關於這心靈之火,山姆曾說:「要感到驚嚇。這你是不可避免的。可是千萬不要畏懼。只要你不把森林裡的野獸逼得無路可走,只要它沒有聞到你有恐懼的氣味,它是不會傷害你的。熊和鹿見到懦夫也不得不嚇一跳,連勇士遇到懦夫也不得不嚇一跳呢。」 中午時分,他早已遠遠地越過小溪的渡口,深入到一個他從未到過的陌生地方,這時依靠的不僅僅是那隻指南針,而且還有父親傳給他的那隻又大又重、有一塊餅那麼厚的老銀表。他是九小時之前出發的;再過九個小時,天色會早黑下來一小時了。他停住腳步,自從終於能看清指南針從坐著的原木上站起來走路,這還是第一次,接著用衣袖擦了擦汗津津的臉,朝四下張望。他已經放棄了某種東西,出於自願,由於有需要,是謙卑、平靜而毫不遺憾的放棄,可是這顯然還不夠,僅僅不帶槍還是不夠的。他站住了一會兒——一個外來的孩子,迷失在這片毫無標誌的荒野的綠幽幽的、高達穹蒼的晦暗中。接著他把自己的一切都捨棄給這荒野。還有那隻表和那隻指南針呢。他身上仍然有文明的污染。他把表鏈和系指南針的皮帶從工裝上解下,把它們掛在一叢灌木上,還把棍子斜靠在旁邊,然後走進樹林。 當他明白自己已經迷了路時,他就按照山姆指導、訓練他時學會的辦法做:四處走動尋找來時走過的路。最後那兩三小時中他走得不算太快,自從把指南針和表掛在灌木上之後他的速度又放慢了一些。他現在走得更慢了,因為那棵樹不會離開他太遠;事實上,他思想上還沒什麼準備就又找到了它,就轉身朝它走去。可是樹下並沒有灌木叢,也沒有指南針和表,於是他就按山姆教給他的另一個辦法做:朝相反的方向繞一個稍微大一些的圈子,這樣,前後兩個圓圈總會在某處與他來時的路相交,可是他在任何地方都沒有碰到自己的或任何別的動物的痕跡和腳印,他現在走得更快了,不過仍然不感到驚慌,心跳得快了一些,但仍然很有力很均勻,可是這一回見到的甚至都不是原來的那棵樹了,因為它旁邊橫著一根原木,這是他從沒見到過的,原木的另一邊有一個小水潭,還有一片潮滋滋地往外滲水的濕土地,這時他使出山姆傳授給他的下一招,也是最後的一招,因為他在原木上坐下來便見到了那隻扭曲的腳印,濕土地里的變形的凹痕,只見凹痕里不斷進水,直到灌滿了開始往外流溢,腳印的邊緣開始模糊消融。他抬眼一望,看見了第二隻腳印,就往前移動,看見了第三隻;他繼續往前移動,不是匆匆地走,更沒有奔跑,僅僅是與腳印在他面前出現的速度保持一致,仿佛這些腳印是憑空產生的,只要他有一步趕不上就會永久地消失,而且連他自己也會永久地消失,他不知疲倦地、熱切地追隨著,既不猶豫也不畏懼,小錘子似的心臟在急促、有力地搏動,呼吸微微發喘,他突然進入了一小片林中空地,荒野和它合而為一了。新的景色使他眼花繚亂,它沒有一點聲息,凝固了起來——那棵樹、那叢灌木、那隻指南針和那隻表,它們在閃閃發亮,有一抹陽光正好照射著它們呢。這時候他見到了那隻熊。它並非從哪裡冒出來的,就此出現了:它就在那兒,一動不動,鑲嵌在綠色、無風的正午的炎熱的斑駁陰影中,倒不像他夢中見到的那麼大,但是和他預料的一般大,甚至還要大一些,在閃爍著光點的陰影中像是沒有邊際似的,正對著他看。接著,它移動了。它不慌不忙地穿過空地,有短短的一剎那,走進明晃晃的陽光中,然後就走出去,再次停住腳步,扭過頭來看了他一眼。然後就消失了。它不是走進樹林的。它就那麼消失了,一動不動地重新隱沒到荒野中,就像他見過的一條魚,一條碩大的老鱸魚,連鰭都不搖一搖就悄然沒入池塘幽暗的深處。 * * * [1] 山姆·法澤斯是契卡索族酋長伊凱摩塔勃與一個具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統的女奴所生。布恩·霍根貝克則具有四分之一的印第安血統,他的祖母是一個普通的印第安婦女,所以說他是平民。 [2] 指本篇主人公艾薩克(暱稱艾克)·麥卡斯林,故事開始時,他十六歲,時為1883年。 [3] 當地的一個莊園主,是福克納的《押沙龍,押沙龍!》一書中的主要人物。 [4] 普里阿摩斯為希臘史詩《伊利昂紀》中的特洛伊城的末代國王,他的五十個兒子在戰爭中全部陣亡,他自己在城破後為阿基琉斯殺死,其妻海枯巴在他死後做了俘虜。福克納此處所述與原作情節有些出入。 [5] 指大熊「老班」。 [6] 指大熊。作者常用「他」來作稱呼。 [7] 房子建築在木樁上,因此地板與地面之間是有空隙的。 [8] 從下文看,這已經不是方才打到公鹿的那一次狩獵,而是另一次了。 [9] 「主對上帝」(Lord-to-God)是黑人對「logcock」(大啄木鳥)的訛讀。 [10] 一種獵人吃的食物,用松鼠肉、兔肉加上洋蔥燉煮而成,起源於弗吉尼亞州布倫瑞克縣,故名。 2 這麼說他是應該憎恨、畏懼這「獅子」的了。這一年他十三歲。他已經殺死過一隻公鹿,山姆·法澤斯還用熱騰騰的血在他臉上畫了紋記,接著,在十一月里,他又殺死了一頭熊。不過在得到這榮譽之前,他就已經和許多具有同樣經驗的成年人一樣,是個能力高強的林中獵手了。現在,他已經比許多具有更多經驗的大人更加優秀。營地方圓二十五英里之內,沒有一個地方是他不熟悉的——小河、山脊、可以充當標誌的樹木和小路;在這個範圍內,他甚至可以把任何人徑直帶到任何地方去再帶回來。他認得的某些野獸出沒的小徑連山姆·法澤斯都沒有見到過;第三年的秋天,他獨自發現了一處公鹿睡覺的窩,他瞞過表外甥偷偷地借了華爾特·艾威爾的步槍,破曉時埋伏在半路上,等公鹿飲完水回窩時一槍把它殺了,山姆·法澤斯曾告訴他,契卡索人的老祖宗就是這樣打公鹿的。 到現在,他對老熊的腳印比自己的腳印還要熟悉了,而且熟悉的還不止是那隻扭曲的腳印。他只要看見其他三隻好腳中任何一隻的印跡,便能說出這是哪一隻腳的,而且不光是根據它們的大小。五十英里內也還有別的一些熊,它們留下的腳印也一樣大,至少是幾乎一樣大,只有放在一起時才看得出老熊的確實要大些。情況還不僅如此。如果說山姆·法澤斯是他的老師,有兔子和松鼠的後院是他的幼兒園,那麼,老熊奔馳的荒野就是他的大學,而老公熊本身,這隻長期以來沒有配偶、沒有子女以致自己成為自己的無性祖先的老熊,就是他的養母了。 現在,只要他願意,他任何時候都能在離營地十英里、五英里或甚至更近的地方找到那隻彎曲的腳印。接下去的三年里,有兩回,他守候在崗位上,忽然聽到狗群找到了老熊的臭跡時發出的吠聲,有一次它們甚至碰巧撞上了它,它們的吠聲尖厲,淒涼,歇斯底里得簡直像人的聲音。有一次,他借用了華爾特·艾威爾的步槍打伏擊,看見老熊橫穿過一條林中走廊,這條長廊是龍捲風掃過時把樹木颳得七倒八歪造成的。老熊像火車頭似的一衝而過,並沒有一步步跨過亂七八糟的枝木,快得他簡直不敢相信熊能跑得這麼快,幾乎快得像鹿,因為鹿跨越時大部分距離都是在空中越過的;他這會兒才明白為什麼一隻狗非得有非凡的勇氣,而且個頭與速度也都得與眾不同,才能把熊弄得走投無路。他在家裡養了一隻小狗,是一隻雜種狗,也就是黑人稱為「小不丁點兒」的那種捕鼠狗,它本身也並不比耗子大多少,可是勇猛異常,這種勇猛早已不能算是真正的勇敢,而是鹵莽了。有一年的六月,他把小狗帶進森林,算好了時間,仿佛他們是去會見另一個人似的,他親自帶了那隻「小不丁點兒」,在它頭上套了一隻布口袋,而山姆·法澤斯帶的是一對獵狗,用皮帶拴著,他們埋伏在臭跡的下風頭,還真的遭遇了那隻熊。雙方距離太近了,那隻熊竟轉過身來作困獸之鬥,雖然孩子後來才明白,那隻熊大概是被小雜種狗的發瘋一樣的尖叫弄昏了頭所以才會這樣做的。它背靠一棵大柏樹的樹幹,用後腿支著站立起來,準備拚命;在孩子眼睛裡,這隻熊在不斷地往上長,變得越來越高,甚至連那兩隻獵狗好像也從小雜種狗那裡感染到一種絕望的、不顧一切的勇氣。到這時候,他突然明白小雜種狗的吠叫聲是不會停止的。他把槍往地上一扔就奔。等他追上並且抓住那隻聲嘶力竭地亂吠並且像只紙風車似的在亂轉的小雜種狗時,他覺得仿佛來到了老熊的鼻子底下。他聞到了它那股氣味,濃烈的、熱烘烘的、腥臭的氣味。他伸開四肢傴身向地,抬起頭來一瞅,只覺得它像從半空中打下來的一個霹靂,黑壓壓的高不可攀。孩子感到這景象非常熟悉,後來才想起來:這正是他經常在夢中見到的情景。 接著它走掉了。他沒看見它是怎麼走的。當時他跪在地上,雙手抱住那隻癲狂的小狗,耳朵里只聽見那兩隻獵狗可憐巴巴的叫喚聲一點點地遠去,這時山姆走了過來,手裡拿著那桿槍。他把槍悄悄地放在孩子的身邊,站在那兒低下頭來看他。「你現在已經見到過他兩次了,手裡又有槍,」他說,「這一次你本來是滿可以打中他的。」 孩子站起身來。他仍然抱著那隻小狗。小狗即使在他懷裡也仍舊在拚命吠叫,朝獵犬逐漸遠去的聲音亂扭亂掙,活像一堆通了電的彈簧。孩子有點氣喘。「你也沒有打中他呀,」他說,「槍在你的手裡。你方才為什麼不開槍打他呢?」 山姆好像沒有聽見他的話。他伸出手去撫摩在孩子懷裡的那隻小狗,它仍然在叫、在掙扎,雖然現在那兩隻獵犬的聲音已經聽不見了。「他走遠了,」山姆說,「你可以放鬆一下休息休息了,等下次再說吧。」他用手撫摩著小狗,直到它一點點安靜了下來。「你差不多就是我們要想找到的那隻狗了,」他說,「你僅僅是身架子還不夠大。我們還沒找到那隻合適的狗。光是機靈還不夠,還得身架子再大一些,也得更勇敢些。」他把手從小狗的頭上收回去,站著凝望熊和獵犬在那兒消失的樹林,「反正總有一天會被誰找到的。」 「這我知道,」那孩子說,「這就是這事非得發生在我們當中的一個的手裡的原因。所以,不到那最後的一天這件事是不會發生的。在那時連老熊自己都不想活下去了。」 這麼說他是應該憎恨和懼怕那「獅子」的了。那是在第四個夏天,他第四次被吸收參加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將軍生日慶祝活動的那回。早春那陣,德·斯班少校的母馬產下了一隻小公駒。一天黃昏,山姆把馬和騾趕到廄里去過夜時,那隻小馬駒不見了,他花了好大的力氣才把那隻發了瘋似的母馬趕進柵欄。起先他想讓母馬帶他到馬駒丟失的地方去。可是它不干。它連頭都不願朝森林的某個特定的地區或某個具體的方向扭過去。它光是狂奔,好像魂給嚇得出了竅,什麼都看不見了。有一回它猛地轉過身,朝山姆衝來,好像在極端的絕望中要襲擊他,好像它一下子連他是人,是一個早就很熟的人都認不出來了。最後,他總算把它趕進了柵欄。到這時,天已經很黑,沒法再循著它的足跡去追溯它方才無疑因忽發奇想而走過的路線了。 他走進屋子去告訴德·斯班少校。這當然是一隻野獸乾的,一隻大野獸,而那隻小馬駒肯定已經死了,不管死在什麼地方。他們心裡都明白。「這是一隻豹子乾的,」康普生將軍立刻說道,「還是那一隻。去年三月咬死母鹿和小鹿的那一隻。」當時,布恩·霍根貝克按慣例到營地來視察,看看牲口過冬的情況如何,山姆就叫他給德·斯班少校捎話——說母鹿的脖子給咬破了,那隻野獸接著追上了那可憐巴巴的小鹿,把它也咬死了。 「山姆從來沒說過這是豹子乾的。」德·斯班少校說。這時山姆也不說什麼,他們吃飯時他就站在德·斯班少校的背後,神情莫測高深,好像只是在等他們把話說完他就可以回家。他的眼睛裡像是什麼也沒看見。「豹子固然會去撲殺母鹿,事後再去追上小鹿也不費什麼事。但是沒有一隻豹子會在母馬和小馬在一起時去撲殺小馬的。這是老班乾的,」德·斯班少校說,「我對他太失望了。他破壞了我們的規矩。我從沒想到他會幹出這樣的事。他咬死過我和麥卡斯林的狗,這倒沒什麼。我們拿狗的性命來搏的;而且我們雙方都是事先發出警告的。可是現在他闖進我屋子裡來毀壞了我的財產,而且又不是在狩獵的季節。他違反了章程。這是老班乾的,山姆。」可是山姆還是什麼也沒說,光是站在那兒直到德·斯班少校覺得自己也該住嘴了。「咱們明天沿著母馬的足跡找去,看看究竟是怎麼回事。」德·斯班少校說。 山姆走了。他是不願住在營地里的;他在四分之一英里外的一條小溪旁給自己搭了一個小窩棚,有點像喬·貝克住的那種,只是更結實些,更緊湊些,那兒還有一間結結實實的小木倉,裡面貯存了一些玉米,這是用來餵他每年養的小豬的。第二天早上他們醒來時,他已經在等候了。他已經找到了那隻小馬駒。他們連早飯也顧不上吃了。那地方倒不遠,離馬廄還不到五百碼——那隻三個月大的小馬駒側身躺在地上,喉嚨給撕破了,內臟和小半個後臀給吃掉了。它躺倒的姿勢不像是倒下去的,倒像是被擊中後用力拋出的,而且身上沒有貓科動物的爪痕,沒有豹子尋找喉管時會在抓住的地方留下的爪印。他們細細辨認那隻發瘋的牝馬繞圈子時和最後在絕望中亂沖亂撞時——就像昨天晚上沖向山姆·法澤斯時那樣——的足跡,也觀察了它受驚後死命奔跑時的一長溜腳印以及那隻野獸的腳印,牝馬往前走時那隻野獸甚至都沒有向它衝過來,僅僅是朝它走了三四步,牝馬就垮下來了,這時康普生將軍說,「我的天,多大的一隻狼呀!」 山姆仍舊什麼也沒說。當大人們跪下來量腳印時,孩子盯看著山姆。這時山姆的臉上顯現出某種表情來了。這既不是狂喜也不是喜悅又不是希望。後來,當他長大後,他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原來山姆早就知道這是什麼的腳印,是什麼動物春上撕裂了母鹿的喉嚨並且咬死了小鹿。那天早上山姆的臉上出現了徵兆。這麼說山姆倒是高興的,他對自己說,他老了。他沒有孩子,沒有親人,在這個世界上再也見不到同一個部族的人。即使他去見了,他也不能撫觸他們,與他們說話,因為到這個時候他被迫當黑人都當了七十年了。這樣的日子快到頭了,所以他是高興的。他們回到營地,吃了早飯,又帶了槍和獵狗回來。事後孩子才認識到他們當時也該跟山姆·法澤斯一樣,明白是什麼動物殺死小馬駒的了。可是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他看到人們根據自己的錯誤判斷來推理和行動。在布恩叉開雙腿站在小馬駒之上,用自己的皮帶把獵狗轟開之後,它們便去聞臭跡了。其中有一隻沒有什麼判斷能力的年幼的小狗吠叫了一陣,狗群就往一個方向跑了幾英尺,看來那兒有臭跡。接著它們停了下來,扭過頭來看看人們,急切倒是很急切的,但是並不惶惑,僅僅是有點弄不懂,仿佛它們在問「下一步該怎麼辦?」接著它們又奔回到小馬駒身邊,布恩仍然劈開腿站在那兒用皮帶把它們轟開。 「我從未見到過臭跡會這麼快就變淡的。」康普生將軍說。 「也許單獨一隻個頭很大的狼,當著母馬的面竟能把馬駒咬死,是根本不會留下臭跡的。」德·斯班少校說。 「沒準是鬼乾的,」華爾特·艾威爾說。他眼睛瞅著譚尼的吉姆,「怎麼樣,吉姆?」 既然獵犬都不願追蹤,德·斯班少校就讓山姆去搜索,他在一百多碼之外又找到了印跡,他們再一次讓獵狗去聞,那隻年幼的小狗又叫起來了,當時他們中沒一個人明白這不是狗找到獵物的蹤跡時的叫法,而僅僅是鄉下狗發現它的院子被侵入時的那種吠叫。康普生將軍對那孩子、布恩和譚尼的吉姆說,對這幾個逮松鼠的人說:「今兒早上你們幾個把狗帶上。它很可能就在附近轉悠,還想把小馬駒當一頓早餐呢。你們說不定會撞見它的。」 可是他們沒有撞見。孩子記得他們牽著獵犬走進森林時,山姆用怎樣的眼光瞅著他們——那張印第安人的臉在露出微笑前一絲表情也沒有,除了鼻孔稍稍翕張,就像狗群發現老班的那第一個早晨時那樣。第二天他們又帶了獵犬出去,到達了出事地點,原想再找到新的足跡,可是卻發現連小馬駒的屍體都不見了。接著,第三天早上,山姆又在等候他們了,不過這一回他先讓他們把早飯吃完。然後他說:「來。」他把他們帶到他的屋子,那個小窩棚,又帶到旁邊存放玉米的小木倉。他把玉米都騰出來了,把門改成了一個陷阱,用那具小馬駒的屍體來引它上鉤;他們從原木縫裡朝里張望,雖然來不及細看那隻畜生的顏色和形狀,卻已瞥見它的顏色跟長槍或手槍的槍管差不多。它既不是蹲著的,甚至也不是站著。它正在躍動,從半空中向他們衝來——一個重重的軀體往門上猛撞,使那扇厚厚的門蹦了起來,碰得門框咯啦咯啦直響,而這隻動物——也不知它是啥東西——好像還不等自己落在地上並找到一個新的立腳點來開始跳躍,就又把整個身體朝那扇門撲過去了。「咱們快走吧,」山姆說,「不然他真要把脖子給撞斷了。」即使他們已經退了出去,那一下下重重的、有節奏的衝撞還在繼續,每撞一下,那扇結實的門就躍動一次,咯啦咯啦地響一陣,而那隻野獸本身卻還是一聲不吭——既不哼嗥,也不吠叫。 「這到底是什麼東西?」德·斯班少校說。 「這是一條狗,」山姆說,他的鼻孔在很有規律地微微一張一合,那第一天早上獵犬追蹤老熊時他眼睛裡那股淡淡的、矇矓的凶光又出現了,「就是這條狗。」 「這條狗?」德·斯班少校說。 「這就是能纏住老班的狗。」 「說是狗才怪呢,」德·斯班少校說,「我寧願讓老班自己參加我的獵狗隊也不要這隻野東西。開槍打死他算了。」 「不行。」山姆說。 「你永遠也馴服不了他的。你還指望讓這樣一頭野獸怕你?」 「我根本不想讓他馴服,」山姆說;孩子又一次觀看他的鼻孔和眼睛裡的那股矇矓的凶光,「不過要是讓他怕,怕我或任何人、任何事情,我倒寧願讓他變得馴服的。不過他是兩樣都不會的,他是啥也不怕的。」 「那麼你打算拿它怎麼辦呢?」 「你等著瞧吧。」山姆說。 第二個星期,每天早上他們都去山姆的小木倉。山姆早就把屋頂上鋪的木瓦掀去了幾塊,在小馬駒屍體上拴了一根繩子,等陷阱一關上,他就把小馬駒吊出去。每天早上,他們都看他把一桶水吊進小木倉,而那隻狗一個勁兒不知疲倦地在撞門,掉下來,再跳起來撞門。它從來不發出聲音,撞門的時候也並不顯得氣昏了頭,而是顯出一種非常冷靜、冷酷的百折不撓的決心。一個星期快過去時,它不再撞門了。然而它並不明顯地變得虛弱,也並不看來領悟了那扇門是怎麼撞也撞不開的。好像僅僅是它暫時不屑於這麼幹了。它也沒有趴下。大家都從來也沒有見到它趴下過。它站得直挺挺的,他們現在能看清楚了——它身上有一部分大獒犬的血統,有一些阿雷代爾犬的成分,說不定還有十來種其他成分,肩寬超過三十英寸,重量他們估計將近九十磅,黃色的眼睛冷冷的,胸膛無比寬大,全身上下都是槍筒的那種奇異的鋼藍色。 這時候兩個星期滿了。大伙兒準備拔營回家。孩子懇求留下,他的表外甥答應了。他搬進小窩棚和山姆·法澤斯一起住。每天早上,他都看山姆把一桶水吊到小木倉里去。這個星期結束時,狗趴倒了。它會掙扎著站起來,蹣蹣跚跚地半走半爬地來到水桶邊喝水,然後又倒下去。有一天早上,它連水桶邊也到不了,連前半身也無法從地板上抬起來了。山姆拿起一根短棍準備進小木倉。「等一下,」那孩子說,「讓我去拿槍……」 「不用,」山姆說,「他現在動彈不了啦。」它果真不能動了。山姆撥它,戳戳它的腦袋和瘦骨嶙峋的身體時,它側躺著,一動也不動,兩隻黃眼睛張開著。眼光已不兇狠,沒有一點怨恨,只有一種冷冷的幾乎並不針對什麼人的敵意,就像某種大自然的力量。它甚至沒有看著山姆,也沒有去看透過原木縫在窺探的孩子。 山姆又開始給它餵食了。第一次餵時還得把它的頭托起,好讓它舐得到肉湯。那天晚上,他在狗夠得著的地方留下了一碗肉湯,裡面有幾塊肉。第二天早上碗空了,狗肚子朝下趴著,頭抬起著,山姆進去時它那雙冷冷的黃眼睛盯著那扇門,當它跳起來時它的眼神沒有一絲變化,還是沒發出任何聲音,只是因為太虛弱,它瞄準的功夫和全身協調的能力還不行,所以山姆還來得及用棍子把它打倒,從小木倉里跳出來,砰地把門關上,而那隻狗好像不等四隻腳撐起身子蹦跳,就又撞起門來了,好像根本沒有挨了兩星期餓這回事似的。 當天中午時分,有個人從營地方向高聲呼喊著穿過林子前來。原來是布恩。他走過來透過原木縫朝里張望了一會兒,看這隻大狗肚子朝下趴在地上,頭抬起著,那雙黃眼睛睡意矇矓地眨著,也不知它在看什麼,還真有那麼一股子摧不垮打不爛的勁頭哩。「最好的辦法,」布恩說,「就是放出這狗娘養的,逮住了老班,讓老班去追它。」他把他那張曬紅的顴骨突出的臉扭過來對著孩子。「把你的東西收拾一下。卡斯說你該回家了。你在這兒跟這條吃馬肉的臭狗泡在一起時間已經太長了。」 布恩有一匹借來的騾子,拴在營地那邊;那輛輕便馬車等候在大窪地邊。當天晚上他回到了家中。他把森林裡的事情告訴麥卡斯林。「山姆打算再餓他,直到能進去摸他。然後再餵他食。然後再一次餓他,如果有必要的話。」 「不過為什麼要這樣做呢?」麥卡斯林說,「這又有什麼好處呢?即使是山姆,也永遠馴服不了這隻野狗的。」 「我們也不要讓他馴服。我們希望他保持原來的野性。我們只不過要讓他終於明白:他要想走出小木倉,唯一的辦法就是乖乖地聽山姆或是別人的話。他就是以後能把老班截住並拖住的那隻狗。我們已經給他起了名兒。叫作『獅子』。」 十一月終於又來到了。大伙兒又回到營地里來。他和康普生將軍、德·斯班少校、他的表外甥、華爾特和布恩一塊兒站在院子裡,四周是槍支、被褥和一箱箱食物,他看見山姆·法澤斯和「獅子」穿過小巷從圍馬的柵欄那邊走過來——這印第安老頭穿著破破爛爛的工裝褲和膠皮靴以及一件破舊的羊皮外套,頭上那頂帽子還是孩子的爸爸的;那條碩大的狗踩著莊嚴的步子走在他的身邊。那些獵犬衝上去迎接他們,可是半路上都停了下來,只有那隻判斷力依舊不強的小狗繼續往前沖。它搖尾乞憐地跑到「獅子」的面前。「獅子」倒沒有咬這小狗。他連步子都沒停。他一隻爪子一揮,小狗便嗥叫著滾到五六英尺外去了,這種揮打法是只有熊才會使用的。接著他來到院子中,站在那兒,睡意矇矓地眨巴著眼睛,既不朝任何地方,也不朝任何人瞧一眼,這時布恩說了:「耶穌啊,耶穌。——他會讓我摸摸他嗎?」 「你摸好了,」山姆說,「他不在乎的。不管是什麼事情什麼人,他全都不在乎。」 那孩子也觀察到這一點了。隨後的兩年里,他一直在觀察,要說開頭,那還是從布恩撫摩「獅子」的這一刻開始的,當時布恩在「獅子」身邊跪了下來,撫摩他的骨骼和肌肉,體會他的力量。好像這「獅子」是個女人似的——或者不如說,布恩本人是個女人似的。這樣說更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些——一邊是那隻魁梧的、莊嚴的、半睡半醒的大狗,像山姆·法澤斯所說的那樣,對任何人任何事情全都無所謂;另一邊是這個性情暴烈、感覺遲鈍、面色嚴峻的人,他身上多少還有點印第安人的血液,頭腦簡單得像孩子一樣。孩子眼看布恩從山姆和阿許大叔兩人手裡把餵「獅子」的任務接了過去。他常常看見布恩蹲在廚房旁看著「獅子」大嚼,全然不理會冷雨的澆淋。「獅子」是不肯跟別的狗一起睡一起吃的,因此誰也不知道他究竟睡在哪兒,一直到下一年的十一月,大伙兒還都以為他睡在山姆·法澤斯窩棚邊的狗窩裡呢,當時孩子的表外甥麥卡斯林無意間跟山姆提起這事,山姆才告訴他。那天晚上,孩子和德·斯班少校、麥卡斯林提了一盞燈走進布恩睡覺的後房——這是個擁擠、密不通風的小房間,裡面有一股布恩從來不洗的身子的氣味和他那套濕漉漉的獵裝的氣味——布恩在這裡仰天呼呼大睡,忽然喉嚨里岔了氣,醒了過來,躺在他身邊的「獅子」抬起了頭,扭過來用那雙冷冷的昏昏沉沉的黃眼睛瞅著他們。 「真要命,布恩,」麥卡斯林說,「快把這條狗轟出去。明兒一大早還得讓他去追老班呢。在這兒讓你的臭氣熏了一整夜之後,你怎能指望他聞出不如臭鼬氣味濃的臭跡呢?」 「我倒沒留心我身上的臭味會使我的鼻子失靈。」布恩說。 「即使失靈也沒關係,」德·斯班少校說,「我們並不靠你去追蹤熊。讓他到外面去睡。讓他跟別的狗一起到屋子底下去睡。」 布恩起床了。「他會把第一條衝著他打呵欠或者打噴嚏或者不小心碰他一下的狗咬死的。」 「這倒不見得,」德·斯班少校說,「沒有一條狗敢衝著他打呵欠,也沒有一條狗敢碰他,即便在睡夢中。把他牽出去吧。我明天還要用它的鼻子呢。去年老班耍弄了他[1]。今年老班別想再來這一手了。」 布恩穿上鞋子,沒有繫鞋帶;他穿著那件骯髒的長內衣,因為睡覺而頭髮亂蓬蓬的,就和「獅子」走了出去。其他的人都回到前房去,接著打牌,發給麥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的牌還攤在桌子上等著他們呢。過了一會兒,麥卡斯林說,「你們要我回後房去再看一看嗎?」 「不用去,」德·斯班少校說,「我叫牌,」他對華爾特·艾威爾說。接著,他又對麥卡斯林說,「要是你去,也別告訴我情況怎樣。我開始看出我上了年紀的第一個跡象了:知道別人不服從我的命令就不高興,即使我下命令時就知道這命令是根本沒人服從的。——一對小牌。」他對華爾特·艾威爾說。 「怎麼小法?」華爾特說。 「小極了。」德·斯班少校說。 躺在一大堆被子和毛毯下面等候入睡的孩子也同樣知道到這時「獅子」早已回到布恩的床上去睡了,不論是今晚剩下的時間、明天晚上還是明年、後年的整個十一月的夜晚,他都將在布恩的床上睡。當時他想:我不知道山姆是怎麼想的。他本可以把「獅子」留在自己的身邊,即使布恩是個白人。他還可以向少校或麥卡斯林提出請求的。而且不僅如此。最先撫觸「獅子」的是山姆的手,這一點「獅子」也是知道的。後來他長大成人,也就明白了。這是很有道理的。事情本來就應該這樣。山姆是酋長,是君王;布恩是庶民,是他的獵手。管狗自然是布恩的事。 在「獅子」帶領狗群去追逐老班的那第一個早晨,營地里來了七個陌生人。他們是沼澤地帶的居民,長期瘧疾纏身,瘦得不像樣,誰也弄不清他們到底住在哪裡,他們靠設置一長串陷阱捕捉浣熊為生,也許還在沼澤邊上開幾塊荒地種些棉花和玉米,他們身上穿的比山姆·法澤斯的好不了多少,還趕不上譚尼的吉姆有氣派呢,帶的獵槍、步槍也都陳舊不堪,天剛破曉時,他們就已經在側院的霏霏細雨中耐心地蹲著了。他們當中有一個是他們的發言人;事後山姆·法澤斯告訴德·斯班少校,整個夏天與秋天,他們不是悄悄地單獨來便是三三兩兩地來,一聲不吭地把「獅子」看上一會兒,然後離去。「早上好,少校。俺們聽說您今兒個早上打算讓這條藍狗去追那頭兩隻腳趾的大熊。要是您不在意,俺們想跟著去瞅瞅。俺們倒也不想開槍,除非他正好朝俺們這邊跑來。」 「那敢情好,」德·斯班少校說,「歡迎你們開槍。這頭熊與其說是我們的,還不如說是你們的呢。」 「依俺說這話不假。俺餵了他這麼多玉米,也該對他攤上一份了。還不說三年前給他叼走了一隻豬娃。」 「俺琢磨俺也該有一份,」另一個人說,「不過那不是老熊乾的。」德·斯班少校瞧瞧他。他在嚼菸草。他把菸草渣啐了出來。「給咬死的是只牝牛犢,挺漂亮的。那是去年的事。後來我找到它,依俺說那模樣跟六月里您那隻小馬駒差不離。」 「哦,」德·斯班少校說,「很歡迎你們參加。要是你們看見有什麼野獸跑在我的狗群的前面,儘管開槍好了。」 不過那天沒有人朝老班開槍。誰也沒有見到他。狗群在離林中空地不到一百碼的地方撞見了老熊,孩子十一歲那年夏天也是在那兒見到他的。孩子當時在距離四分之一英里不到的地方。他聽見了狗群的喧叫聲,可是從聲音里沒有辨認出陌生的、因而也就是「獅子」的聲音,因此他以為,也相信「獅子」不在裡面。儘管這一回狗群追逐老班的速度比他聽到過的任何一次都快得多,而且也沒有發出那種歇斯底里的尖厲的高音,他還是沒有明白過來。直到當天晚上山姆告訴他「獅子」找到臭跡後是從來不吠叫的,他才領悟過來。「它要到咬住老班的喉嚨時才會狺狺嗥叫,」山姆說,「但它從來也不大聲吠叫,連朝那扇兩英寸厚的門一次次撞的時候也不哼一聲。它身上有那種藍狗的血統。你們管那種狗叫什麼來著?」 「阿雷代爾犬。」孩子說。 「獅子」的確是在狗群里;它們撞見老熊的地方離河太近了。當天晚上十一點鐘左右,布恩帶著「獅子」回到營地,發誓說有一回「獅子」真的把老班截住了,可是別的狗都不願往前沖,結果老班突了圍,逃進了河裡,順游泅了好幾英里,布恩和「獅子」沿著河岸追了差不多十英里路,等他們渡過河爬上對岸,天已經黑下來,他們沒能找到老班上岸的臭跡,不過沒準老班在經過他們過河的渡口時仍然是在水裡。接著布恩把那群獵狗好一頓臭罵,罵完才吃阿許大叔給他留的晚飯,吃完就去睡了,過了一會兒,當那孩子推開那間臭氣衝天、鼾聲如雷的小屋的門時,那隻莊嚴的大狗把頭從布恩的枕上抬起來,朝他眨了幾眼,然後又垂了下去。 第二年的十一月來臨了,到了狩獵的最後一天——這一天是專門留給老班的,這已經成為一種傳統了——在營地上等候的有不止十二個陌生人。這一回來的不光是沼澤地帶的居民。有些是城裡人,是從像傑弗生一樣的其他縣府所在地來的,他們聽說了「獅子」與老班的事,都來看這隻藍色的大狗如何一年一度與兩趾老熊會戰。他們有的人連槍都沒有,穿的獵裝與獵靴昨天還都在商店的貨架上擺著呢。 這一回「獅子」是在離河邊五英里多的地方與老班遭遇的,它吠叫著截住了老熊,這一回那些獵犬倒是爭先恐後地衝上去了。孩子聽到了它們的聲音;他離它們相當近。他聽見布恩在哇哇地叫;他還聽見康普生將軍放空了兩個槍筒,一個槍筒里裝的是五顆大號鉛彈,另一個是一顆大彈丸,康普生將軍把馬驅到再往前走一步它就要發瘋的地方,就近開了槍,兩槍都打中了大熊。他還聽見了大熊再次脫逃後狗群的吠叫聲。孩子現在是在飛奔,他氣喘吁吁,跌跌撞撞,兩肺都快爆炸了,他來到康普生將軍開槍和老班殺死兩隻獵犬的地方。他看見老熊中槍後從傷口上流出的血,但這時他再也跑不動了。他停下來,靠在一棵樹上,好讓自己的呼吸順暢些,心臟跳得慢些,他耳朵里聽到的獵狗的吠叫聲越來越遠,越來越輕。 當晚在營地里——他們多了五個客人,都是穿了新獵裝和新獵靴仍然嚇得發蒙的陌生人,他們迷了一整天的路,後來山姆·法澤斯回進森林去把他們領出來——他聽說了其他的情況:「獅子」如何再一次截住了老熊,死死地纏住它,可是所有的牲畜都不敢上前,除了那隻不怕野獸血腥味的獨眼騾,而騎在這匹騾子上的偏偏是布恩,大家知道,他是從來打不中什麼的。他用他那支壓一下上一顆子彈的老槍朝老熊開了五槍,連一根毫毛都沒打中,這時老班又咬死了一條獵犬,再次奪路而逃,跑到河邊,一下子沒了蹤影。布恩與「獅子」儘量壯起膽子沿著河岸追趕。太遠了;他們在暮色初臨時渡過了河,但是走了還不到一英里,就趕上斷黑了。這一回「獅子」在黑地里老班登過岸的地方找到那斷斷續續的臭跡了,說不定還是血跡哩,虧得布恩在他身上拴了根繩子,他爬下騾子親自與「獅子」狠狠地搏鬥了一番,才總算把他牽回營地。這一回布恩也不罵娘了。他站在門口,渾身是泥,精疲力竭,那張醜八怪似的大臉顯得悲哀,還帶著驚愕的神色。「我沒打中他,」他說,「我離它才二十五英尺,可是一連五槍都沒打中他。」 「不過咱們也讓他流了血,」德·斯班少校說,「康普生將軍讓他流了血。這一點咱們以前都沒做到過。」 「可是我沒打中他,」布恩說,「我一連五槍都沒有打中他。『獅子』還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我呢。」 「不要緊的,」德·斯班少校說,「這次較量可相當精彩。何況咱們還讓他流了血。明年咱們讓康普生將軍或是華爾特騎上凱蒂[2],這樣准能降服他。」 這時麥卡斯林問了一句:「『獅子』在哪兒,布恩?」 「我讓他留在山姆那兒了,」布恩說,他已經轉過身子在往外走了,「我跟他一起睡不合適。」 這麼說他[3]是應該憎恨與懼怕「獅子」的了。然而他心中並沒有這樣的感情。在他看來,這裡面有一種天命。在他看來,像是有一種他還說不清楚的事情正在開始;也可以說已經開始了。這很像一座搭好布景的舞台上的最後一幕。這是某件事情的結局的開端,他不清楚這是什麼事情,不過他並不為之感到哀傷。他決心既要謙遜也要有自信心,因為大家認為他有資格成為這整個事件的一部分,至少是夠資格親眼目擊這件事情。 * * * [1] 指下文所述老班下河從而擺脫了「獅子」的追蹤一事。這件事發生在「去年」(亦即1881年),而少校提起此事是在「今年」(1882年)。 [2] 獨眼騾的名字。 [3] 指「孩子」。 3 現在是十二月[1]。這是這孩子記憶中最最寒冷的一個十二月。他們在營地里已經住了兩個星期零四天了,要等天氣轉晴,好讓「獅子」與老班進行他們的年賽。然後大家才可以拔營回家。由於沒料到會多待這麼多天,在等天放晴的日子裡,他們除了打撲克,別的什麼也不能幹,他們的威士忌告罄了,於是派他和布恩帶了一隻空箱子和德·斯班少校寫給酒商賽默斯先生的一張字條到孟菲斯去走一趟,好再弄些酒回來。這就是說,德·斯班少校和麥卡斯林派布恩去弄威士忌,並派這孩子去監督布恩,好讓布恩把全部或大部分或至少是一部分酒弄回來。 半夜三點鐘,譚尼的吉姆把他叫醒。他匆匆穿好衣服,一邊穿一邊瑟瑟發抖,這倒並不完全是因為冷,因為新生的火已經在壁爐里呼嘯吼叫了,而是因為在這冬夜的這個時刻,血液總是流得很慢,心臟也跳得很慢,人也感到睡眠不足。他穿過住房與廚房之間的空地,這是塊鐵硬的土地,頭上的天空嚴峻而輝煌,三小時之內天還不會亮呢。孩子用從舌面直到肺尖的全部感覺來品嘗那扎人的黑暗,一面走進廚房,走進燈光照耀著的溫暖,這裡爐火燃得旺旺的,每扇窗戶上都布滿了水汽,布恩已經坐在桌子前面吃早飯了,他的頭低俯在盤子上,都快埋進去了,他那移動著的下齶上布滿了青黑的鬍子楂,臉上敢情從未沾過水,一頭粗硬的馬鬃似的頭髮也敢情從來沒碰過梳子——這個有四分之一印第安血統的契卡索族婆娘的孫子,有時候只要有人提到他身上有一滴印第安血液,他就會勃然大怒,揮起鐵硬的拳頭,可是在別的時候,那往往是他灌飽了威士忌之後,卻會同樣怒氣沖沖地揮動拳頭,申明他的爸爸可是個百分之百的契卡索族印第安人,而且還是一位酋長,而他媽媽身上也僅僅只有一半白人的血液。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頭腦簡單得像個小娃娃,心地憨厚得像一匹馬,那雙眼睛又小又硬,像皮鞋上的兩顆扣子,長在這孩子從未見過那麼醜陋的一張臉上,既不是莫測高深,也不顯得淺薄,既不高尚,也不見得邪惡,倒也並不溫和,反正是什麼表情都沒有。好像不知是誰找到了一隻比足球稍大的胡桃,用機械師使的錘子把它砸出了些形象,然後往上抹顏色,基本上用的是紅色;但不是西印度赭石色,而是一種漂亮、鮮明的紅撲撲的顏色,這固然也許是灌了威士忌的結果,但主要還得歸功於快活、劇烈的戶外生活,那上面的皺紋也不是在世界上生存了四十個春秋所留下的痕跡,而是眯縫著眼睛瞅太陽、瞅黑魆魆的藤蔓叢里有沒有獵物在奔跑的結果,這些皺紋也是給營火烤出來的,他經常躺在十一或十二月里冰涼的土地上,挨著這營火試圖入睡,等待天明好爬起來再去打獵,好像這歲月就像空氣一樣,僅僅是他在其中走動的某種東西,而且跟空氣一樣,並沒有使他變老。他勇敢、忠心、毫無遠見而不可信賴;他沒有職業,沒有手藝,沒有行當,只有一種缺點和一種優點:前者是嗜酒如命,後者是對德·斯班少校和孩子的表外甥麥卡斯林的絕對的、毫無異議的忠誠。「有時候我想把這兩點都叫作優點。」德·斯班少校有一回說。「或者都叫作缺點。」麥卡斯林說。 孩子吃他的早飯,耳朵里聽到廚房底下狗群的聲音,它們在睡意矇矓中被煎肉的香味所弄醒,要不,也許被頭頂上的人的腳步聲所吵醒。有一回他還聽到了「獅子」的叫聲,很短促、很專橫的一聲,就像任何在營地里最好的獵手只消對人吩咐一聲就夠了,除非那人是傻瓜,而德·斯班少校和麥卡斯林的狗中沒有一隻在個頭與力量上能與之匹敵的,可是它們都不傻;狗群里的最後一隻傻狗去年給老班咬死了。 他們吃完早飯時,譚尼的吉姆走了進來。大車正停在外面。阿許決定親自趕車送他們到運木頭的鐵路線上去,到了那兒他們打算打旗號,讓運原木的火車停下來,把他們帶出去。阿許讓譚尼的吉姆來洗碟子。孩子知道阿許幹嗎要這樣做。他以前常聽到老阿許拿話來嘲弄布恩,這回已不是第一次。 天氣冷得很。大車的軲轆與凍上的土地相碰撞,發出咯噔咯噔的聲音;凝滯的天空顯得很亮。他已經不是在輕輕哆嗦,而是在渾身亂顫了,這是慢慢的、持續不斷的、猛烈的顫抖,他方才吃下去的食物在他肚子裡仍然是熱騰騰、沉甸甸的,而他的軀殼卻圍繞著它在慢慢地、不斷地顫動,仿佛他的胃是懸空漂浮在軀體裡似的。「它們今天早上不會去追趕獵物,」他說,「像今天這樣的天氣,沒有一條狗的嗅覺會是靈敏的。」 「『獅子』不算,」阿許說,「『獅子』不需要嗅覺。他唯一需要的是一隻熊。」他把兩隻腳包在麻袋片裡,還把從廚房裡他地鋪上拿來的一條被子裹在頭上和身上,在稀疏、明朗的星光底下變得奇形怪狀,孩子可從來沒見過這麼古怪的東西。「『獅子』能在一幢一千英畝大的冰屋子裡追蹤一隻熊。而且還能逮住他。其他那些狗根本不算數,因為只要『獅子』是在追趕一隻熊,它們反正怎麼也攆不上『獅子』。」 「那些狗有啥不對頭的?」布恩說,「狗的事,你到底懂得多少?咱們上這兒來以後,你除了出來砍過幾根柴火,正式拖著尾巴離開廚房這還是破天荒第一遭呢。」 「狗是沒什麼不對頭,」阿許說,「只要由著它們去干,那就不會有什麼不對頭的地方。我倒是願意自己從生下來那天起就能跟這些懶狗一樣,懂得怎麼保養自己的身子。」 「哦,反正今天早上不會讓它們出去,」布恩說。他的聲音很嚴厲和肯定,「少校答應過的,我和艾克回來之前不讓狗群出去。」 「天氣今兒個要變呢。要往暖和里變。晚上會下雨。」說到這裡阿許笑了,咯咯地笑了,聲音是從被子裡什麼地方透出來的,他連臉也捂在被子裡了。「別那麼有氣無力的,死騾子!」他說著,猛拽了一下韁繩,於是騾子往前跳去,拉了大車磕磕碰碰地顛簸了幾英尺,然後又慢了下來,像往常那樣用又急又短的小步子跑了起來。「再說,我倒想知道少校為什麼缺了你就不行。他現在一心指望的是『獅子』。我也從沒聽說過你背了熊肉或別的獸肉回到營地來。」現在布恩要痛罵阿許一頓甚至於要動手打他了,孩子心想。可是布恩沒有這樣做,他也從未這樣做過;孩子知道布恩是根本不會這樣做的,雖則四年前布恩曾在傑弗生的大街上用一支借來的手槍對著一個黑人一連開了五槍,其結果跟去年秋天他朝老班開五槍那回一模一樣。「老天爺在上,」布恩說,「不等我今天晚上回來,他是決計不會讓『獅子』或是別的狗去追什麼野獸的。他答應過我的嘛。你快抽那些騾子呀,得不斷地抽,讓它們跑快些。你難道想讓我凍死嗎?」 他們來到運木頭的鐵路旁,生了一堆火。過了一會兒,在東方逐漸變白的天空下,運木頭的火車從樹林裡鑽出來了,布恩便朝它揮旗子。這以後,在溫暖的守車[2]里,孩子重新入睡,而布恩和車長、司閘就聊起「獅子」和老班的事來,日後,人們也是這樣聊沙利文和基爾雷[3]的事兒的;再往後,人們也就是這樣聊丹潑西和突尼[4]的事兒的。孩子睡意矇矓,身子隨著沒有彈簧的守車的搖擺、顛簸而晃動,耳朵里仍然能聽見他們在聊天,講老班怎樣咬死豬娃和牛犢,如何洗劫穀倉,搗毀獸夾和陷阱,還講它的皮肉里大概嵌進去了多少顆鉛彈——這隻兩隻腳趾的老班,在這一帶,五十年來,被獸夾夾斷腳趾的熊常常被叫作「二趾」、「三趾」或「瘸腿」,只有這隻老班是只特殊的熊(照康普生將軍的說法是只「熊司令」),他為自己爭取到一個只有人才配享有的名字,而且還一點也不感到不好意思。 天亮時他們來到霍克鋪。他們從暖和的守車裡走出來,穿著獵裝和骯髒的卡其衣服,腳蹬沾滿泥污的靴子,而布恩帶著沒刮鬍子的發青的下巴。不過這也沒有什麼關係。霍克鋪是個小站,有一家鋸木廠、一家雜貨鋪和兩家小店,還有設在與主軌相連的支軌上的一條滑運道,而這兒所有的人也都穿皮靴和卡其衣服。不多一會兒,去孟菲斯的火車來了。布恩在賣報的小販那裡買了三包加糖漿爆的玉米花和一瓶啤酒,那孩子在他咀嚼聲的伴奏下又睡著了。 可是在孟菲斯,事情卻不很順當。好像那些高樓大廈和鋪硬石的人行道、那些華麗的馬車、那些馬拉街車和那些穿了硬領襯衫打了領帶的人,使他們的靴子和卡其衣服顯得更不雅觀和更骯髒了,也使布恩的鬍子顯得更難看了,更長了,而他那副尊容也更顯得不該到樹林外邊來亮相,至少是不應該遠離德·斯班少校、麥卡斯林或是別的認得這副尊容的人,這樣,就至少有人出來說一聲,「不用害怕。他不會傷害你的。」布恩穿過車站,走在光滑的地板上,用舌尖把嵌在牙齒縫裡的玉米花舔出來,臉一扭一扭的,他叉開了兩條腿兒走著,胯骨那裡直僵僵的,仿佛是走在塗了牛油的玻璃上,臉上青黑的鬍子楂則像新槍管上的銼屑。他們經過了第一家酒吧。即使大門緊閉,那孩子也似乎能聞到裡面鋪地的鋸木屑味和隔夜的酒臭。布恩咳嗽起來了。他咳了差不多有一分鐘。「他娘的怎麼感冒了,」他說,「我倒想知道是在哪兒得的。」 「就是方才在車站裡得的。」孩子說。 布恩剛開始第二陣咳嗽。聽了這話他停了下來。他瞅著孩子。「什麼?」他說。 「咱們離開營地那會兒你沒得,在火車裡也沒有得。」布恩瞅著他,眼睛一眨一眨。接著他不眨眼了。他也沒有再咳嗽。他平靜地說: 「借一塊錢給我。拿來吧。你有的啊。如果你早先有,現在就不會沒有的。我不是說你是個小氣鬼,因為你不是這樣的人。你只不過好像是從來想不起來自己需要什麼東西的。我十六歲那陣,要是手裡有張一元鈔票,還不等我認清發行鈔票的那家銀行的名字,這一塊錢就不知哪兒去了。」他又平靜地說,「拿一塊錢來,艾克。」 「你答應過少校的。你答應過麥卡斯林的。你答應過等回到營地以後再喝的。」 「行了,」布恩用他那平靜的、有耐心的聲音說道,「就一塊錢,我還能做出什麼事來呢?你又不會再借一塊給我的。」 「你說得太對了,我當然不會。」那孩子說,他的聲音也很平靜,冷冷地憋著一股怒氣,這怒氣並不是針對著布恩的,他想起布恩如何坐在廚房裡一張硬板椅里打鼾,好瞧著鍾叫醒他和麥卡斯林,然後趕十七英里路的馬車把他們送到傑弗生去坐上去孟菲斯的火車;還想起那匹桀驁不馴、從未套過馬籠頭的德克薩斯州矮種花斑馬,這是他說服麥卡斯林讓他買的,是他和布恩用四元七角五分在拍賣場買下的,他們用一根刺鐵絲把它拴在兩匹馴順的母馬中間,把它弄回家,它竟從未見過從玉米芯上脫下的玉米粒,還以為那都是小甲蟲哩,而最後(當時他十歲,而布恩一輩子都停留在十歲的智力水平上)布恩說這匹馬馴服了,他們就用一條麻袋罩住它的腦袋,叫四個黑人拽住它,把它往後拉,讓它退到一輛二輪大車的前面,給它套上挽具,他和布恩就上了車,布恩說,「行了,小伙子們。鬆開它吧。」於是黑人中的一個——那是譚尼的吉姆——一把將麻袋扯開,接著趕緊往邊上一跳,好保全住自己的性命,這樣,馬車失去了第一隻車輪,因為它撞在敞開的院門的門柱上了,而眼看要撞上的那一剎那,布恩一把抓住孩子的後脖梗,一下子把他推進路邊的小溝,因此後面的好戲他只看見了一些片斷:大車碰碰撞撞地穿過側門時第二隻軲轆也掉了下來,它滾過後院,蹦上迴廊,大車的碎片散滿了一路,肚子貼地臥在車上的布恩很快就消失在一蓬蓬翻騰迸飛的塵土裡,但他仍然攥緊韁繩,一直到連韁繩也斷了,而兩天之後,他們終於在七英里外找到了那匹小馬,脖頸上仍然套著頸軛和籠頭,真像一位同時戴著兩條項鍊的公爵夫人。孩子掏出一塊錢來給了布恩。 「好吧,」布恩說,「進去吧,別站在外面,多冷呀。」 「我不冷。」他說。 「你可以喝些檸檬水嘛。」 「我一點檸檬水也不要喝。」 酒吧的門在他後面關上了。這時太陽已經老高了。這是個非常晴朗的日子,雖然阿許說過天黑之前要下雨。現在已經暖和些了;明天他們可以去追獵了。他又體會到往昔的那種興奮勁兒,還是像以前一樣的新鮮,就像他進森林的第一天時那樣;不管他打獵和追蹤的資格會多麼老,他永遠也不會喪失這種感覺:那真是無比美好的一種生活,既是那麼謙遜,又是那麼驕傲。他一定不能再想這件事了。他仿佛已經覺得自己在奔跑,在朝火車站跑回去,在朝鐵軌那兒跑,馬上就要跳上南行的第一班火車;他真的不能再想這件事了。大街上一片忙亂。他瞧著那些拉車的諾曼種高頭大馬,那些佩爾什馬[5];他瞧著那些講究的馬車,那些穿了高貴的大衣的紳士和穿了毛皮大衣顯得無比嬌艷的淑女就是從這樣的馬車上下來走進火車站的。(他和布恩這時還僅僅到達離車站兩家門面的地方。)二十年前,他父親曾騎著馬進入孟菲斯,當時他是福勒斯特[6]將軍麾下沙多里斯上校的騎兵隊里的一員,騎馬順著大馬路走,據傳說,徑自策馬闖進嘉育舒大旅社的前廳,一些北軍的軍官就坐在那兒的皮椅子上,朝鋥亮的高腳痰盂里吐痰,然後他爸爸又走了出來,連一根毫毛都沒有受到損傷—— 他背後的門打開了。布恩在用手背擦嘴。「行了,」他說,「咱們現在去辦事,辦完了就他娘的走人。」 他們跑去把箱子裝滿。他一點兒也不知道布恩是在什麼地方、什麼時候把另外那瓶酒弄到手的。毫無疑問這是賽默斯先生送給他的。等日落時分他們又來到霍克鋪時,這瓶酒已經空空如也了。他們原可以搭乘一輛回去的火車在兩小時之內回到霍克鋪;德·斯班少校還有麥卡斯林都吩咐過並嚴格命令過布恩直接回火車站,而且還派孩子跟去監督執行,他們一開始倒是老老實實照辦的。在車站的盥洗室里,布恩從酒瓶里喝他的第一口酒。有個戴制帽的人走過來對他說不能在這兒喝酒,可是看了布恩一眼之後就再也不說什麼了。第二回,在餐館裡,他正把酒瓶拿到餐桌下面朝喝水的玻璃杯里倒酒,經理(那是個女的)告訴他不能在這裡喝酒,於是他又到盥洗室去了。他沒完沒了地對黑人侍者和餐館裡所有的人談「獅子」和老班的事,他們沒法子只好聽他講,其實他們根本不知道「獅子」是啥,也根本不想知道。這時他忽然想起了動物園。他打聽到三點鐘還有一班車去霍克鋪,因此他們滿可以去動物園玩一會兒,然後,在他第三次從盥洗室出來之後,再搭乘三點鐘的火車。他們可以接著再搭最早班次的車回營地,帶上「獅子」再回到動物園來,據他說,那兒的熊都是吃冰淇淋和「蘭花指」餅乾長大的,他要讓「獅子」跟它們全都較量一番。 就這樣,他們錯過了原來該搭乘的第一班火車,不過他好歹把布恩弄上了三點鐘的車,這下子他們總算沒事兒了,現在布恩乾脆不去盥洗間喝酒了,而是大大咧咧地在過道里喝,一面還大談「獅子」的事,被他揪住衣襟不得不洗耳恭聽的那些人也不敢對他說這裡禁止喝酒,而在火車站,倒是有個老兄膽子很大,居然敢在他面前提這檔子規矩。 太陽落山時分他們來到霍克鋪時,布恩卻睡著了。孩子費了老大的勁兒終於把他弄醒,把他和箱子弄下了火車,甚至還說服布恩,讓他在鋸木廠的小賣部里吃了幾口晚餐。當他們爬上運木列車的守車朝大森林駛回去時,他總算是大功告成了,這時太陽西沉,紅得像血,天空已是彤雲密布,當晚地面不會凍冰了。現在輪到那孩子睡覺了,他坐在燒紅的火爐後面,沒有彈簧板的守車蹦跳著,嘎嘎響著,布恩和司閘、車長一起在聊「獅子」和老班的事,因為他們懂得布恩所講的事,因為現在已經到家了。「雲起來了,開始化凍了,」布恩說,「『獅子』明兒個會收拾他的。」 收拾老班的將是「獅子」或是別的什麼人。反正不會是布恩。就人們所知,他從沒打中過比松鼠大的東西,除了那個黑婆娘,那是在他朝一個黑大漢開槍的那天。那黑人是個大塊頭,離布恩還不到十英尺遠,但布恩用他從德·斯班少校的黑人馬車夫那裡借來的手槍一連開了五槍,也沒把對方打中,而那黑人掏出一把一塊五毛錢郵購來的手槍,他本來可以把布恩打個稀巴爛,可是那支槍偏偏打不響,它僅僅發出五下克嗒、克嗒、克嗒、克嗒、克嗒的聲音,而布恩還在亂開槍,他打碎了一塊大櫥窗玻璃,讓麥卡斯林賠了四十五塊錢,又打中了正好路過的一個黑婆娘的腿,醫藥費卻是德·斯班少校出的;少校和麥卡斯林兩人切牌,決定誰負責大玻璃誰負責黑婆娘的腿。就說今年來營地後的第一個早晨他站第一班崗的那回吧,有隻牡鹿從布恩跟前跑了過去;孩子聽見布恩那支用手扳機擊發的老槍發出了轟、轟、轟、轟、轟的聲音,接著聽見布恩嚷道:「媽的,它跑了!截住它!截住它!」等孩子跑到那兒一看,那隻牡鹿的腳印和五顆爆炸的彈殼之間的距離還不到二十步。 當天晚上,營地里有五位客人,是從傑弗生來的,他們是巴耶德·沙多里斯先生和他的兒子、康普生將軍的兒子,還有另外兩個人。第二天早上,孩子朝窗外的曙色看去,只見外面下著灰濛濛的毛毛雨,果然不出阿許大叔所料;他還見到有一大堆人在雨地里站著或蹲著,足足有二十多人,這些都是十年來的受害戶,他們的玉米、豬娃,甚至牛犢都變成了老班的美味佳肴,他們頭上戴的帽子和身上穿的獵裝、工裝褲都是連城裡的黑人都要扔掉或燒掉的破爛,只有腳上的膠皮雨靴倒還算結實完好,而他們的槍也是陳舊不堪,槍身上的鋼藍色早就褪光了,有幾個人連槍也沒有。吃早飯時又來了十幾個人,有些騎馬,有些步行,他們有的是十三英里外一處伐木場上的工人,有的是從霍克鋪來的鋸木工人,其中只有一個人有槍,那就是運原木的火車的車長,因此,這天早晨他們走進樹林去時,德·斯班少校麾下的人馬幾乎與六四到六五年那段最後的慘澹的日子裡[7]他所指揮的一樣眾多,只不過現在的這支隊伍里有些人沒有槍罷了。營地的院子太小,容納不下這麼多人。他們便推推搡搡地朝小巷裡擁去,在這裡,德·斯班少校騎在他的牝馬上,系了條髒圍裙的阿許正把油膩膩的槍彈往卡賓槍里塞,完了把槍遞給少校,那隻莊嚴、高大的藍狗站在少校的馬鐙旁,那姿勢簡直不像是狗,而是像一匹馬,正漫無目的地眨著他那睡意矇矓的黃水晶似的眼睛,對布恩和譚尼的吉姆手裡牽著的一大群獵犬的亂吠亂叫,像是根本沒聽見似的。 「今兒上午讓康普生將軍騎凱蒂吧,」德·斯班少校說,「去年他讓老班流了血,要是那會兒他騎的是一匹不會受驚的牲口,他就能……」 「不行,」康普生將軍說,「我太老了,再騎在騾子、馬或別的牲口的背上在樹林裡亂顛亂闖已經不合適了。再說,我去年得到過一次機會,但是把它失去了。今天我就待在崗位上守候得了。我看還是讓那孩子騎凱蒂吧。」 「不,等一等,」麥卡斯林說,「要獵熊,艾克往後有的是機會。還是讓別人騎吧——」 「不,」康普生將軍說,「我要讓艾克騎凱蒂。樹林裡的事他已經比你我都知道得多了,再過十年,他會跟華爾特一樣高明的。」 起初他還不敢相信,直到德·斯班少校對他說了才真的相信。接著他就騎上去了,騎在那匹見到野獸的血也不會驚慌的獨眼騾子背上,朝下看著那條一動不動站在德·斯班少校馬鐙邊的狗,在流動著的灰光里顯得比一隻牛犢還大,比他所知道的「獅子」的實際身量大——它那顆頭顱很大,胸脯幾乎跟孩子自己的一樣寬闊,一身藍色的皮毛底下的肌肉不會因人的撫摩而抽動或顫抖,因為把血液輸送給肌肉的那顆心臟根本就不愛任何人與任何事。它站立的架勢像一匹馬,但是又不同於馬,因為馬所意味的只是重量與速度,可是「獅子」不僅僅意味著勇氣以及與構成去追捕、廝殺的意志和欲望有關的一切,而且也意味著耐力,為了追上對方、殺死對方而甘願忍受無法想像的肉體痛苦的意志和欲望。這時那隻狗在看他了。它轉動了一下腦袋,在狗群嘈雜無聊的汪汪聲中看著他,用那雙跟布恩的一樣深不可測的黃眼睛看著他,這雙狗眼像布恩的眼睛一樣,裡面既沒有善也沒有惡,既不小氣也不大方。它們僅僅是冷冰冰的、半睡半醒的。接著這隻狗眨了眨眼睛,於是孩子就知道這狗並沒有看他,它根本就一直沒有在看他,它連頭都懶得從他這兒轉開去。 那天早上他聽見了第一聲喊叫。這時「獅子」已經不見了蹤影,山姆和譚尼的吉姆正在往一向拉大車的騾子和馬的背上放鞍韉,他看著那些到處亂嗅亂走、哼哼嗥嗥的獵犬,直到它們也隱沒在森林裡。這時,他、德·斯班少校、山姆和譚尼的吉姆騎著牲口跟在獵犬後面,聽到了那第一聲從不到二百碼以外潮濕、化凍的樹林裡傳來的尖厲的吼叫,他已經有所了解的那種悽慘、幾乎像人聲的吼叫,這以後,別的獵犬也都吠叫起來,使得陰森森的樹林裡迴響著一片喧囂。這時他們策馬前進了。他仿佛真的能看見那隻藍色的大狗在筆直地朝前沖,一聲也不吭,那隻熊也是這樣:那厚實的、火車頭似的形體,四年前那天他看見衝過樹木被大風颳倒的地區的那個形體,以他簡直無法相信的速度沖在那些獵犬的前面,甚至甩掉了那些狂奔的騾子。他又聽見了獵槍的聲音,只有一下。森林在他面前敞了開來,他們策馬飛奔,那片喧囂在前面越來越遠,一點點變弱;他們經過了那個開槍的人——那是個林中沼澤地的老鄉,他一隻胳膊朝前指著,臉龐瘦削,那吼叫的嘴小黑洞似的張開著,露出一顆顆齲齒。 他聽見狗群的嗥叫提高了聲調,看見它們在前面二百碼的地方。那隻熊把身子轉了過來。他看見「獅子」毫不躊躇地沖了上去,看見那隻熊一下子把他打到一邊去,衝進吠叫著的狗群,幾乎立刻就咬死了其中的一隻,接著一陣風似的轉身又飛奔起來。這時他們這幾個人進入了獵狗的奔騰的潮流。他聽到德·斯班少校和譚尼的吉姆的大聲吼叫,還有譚尼的吉姆為了讓狗群改變方向而揮舞皮帶所發出的打槍般的響聲。接下去只剩下他和山姆·法澤斯在騎行了。不過總算有一隻獵狗是始終跟著「獅子」的。他聽出它的聲音了。正是那隻僅僅一年之前還沒有什麼頭腦的小獵狗,但反正以別的獵犬的標準來看,今天仍然沒有什麼頭腦。也許這就是勇氣吧,他想。「不錯,」山姆在他的背後說,「不錯。只要能做得到,咱們該讓他離開河邊。」 現在他們來到蘆葦叢里了,這兒是一片灌木地。他和山姆一樣,很熟悉穿越這片灌木地的小徑。他們從矮樹叢里穿出來,差不多正好來到小徑的入口處。這條小徑橫穿灌木地,通向一處俯瞰小河的開闊的高地。他聽見了華爾特·艾威爾那支步槍的沉悶的射擊聲,接著又聽見兩下。「不行,」山姆說,「我聽得見那隻獵狗的聲音。再往前走。」 他們從發出噼噼啪啪聲和沙沙作響的蘆葦形成的沒有頂的狹窄巷道里鑽出來,胯下的坐騎仍然邁著快步,來到那片開闊的高地,下面是渾濁的黃色河流,在灰色、飄浮的光線下沒有倒影,看上去像是一動也不動。現在他也能聽見獵狗的聲音了。它不在奔跑。它的叫聲是一種尖厲、瘋狂的亂吠,而布恩正沿著陡岸在奔跑,他那支老槍用根拉犁的棉繩做的吊帶挎在背後,正一蹦一跳地在他背上亂顛。他飛快地轉身朝他們跑來,一臉狂野的神情,他縱身一跳,跳上騾背,就在孩子的背後。「那隻該死的船!」他喊道,「偏偏在河對岸!大熊徑直蹚水過河了!『獅子』離它太近!那隻小獵狗也是這樣!『獅子』離他實在太近,我沒法開槍!快走呀!」他喊道,一面用靴子的後跟踢騾子的兩側。「快走呀!」 他們一頭衝下堤岸,在化凍的泥土地里趔趄打滑,跌跌撞撞地闖過柳叢,衝進水裡。他沒有感到震動,也不覺得冷,在泅水的騾子的一邊,一手抓住鞍頭,另一隻手把槍高高地舉在頭頂,布恩在騾子的另一邊。山姆在他們後面的什麼地方,接著,在河裡,在他們周圍的水裡,滿處全都是狗。它們游得比騾子快;騾子的蹄子還未碰到河灘的沙地,它們就已經掙扎著在往河堤上爬了。德·斯班少校在它們方才離開的河岸上高聲呼喊,孩子扭回頭去,看見譚尼的吉姆和他的馬正進入水中。 這時,他們前面的樹林裡和飽含雨意的空氣里響起了一片喧囂。這片聲浪在喧譁,在震響;它發出回聲,撞擊在他們身後的堤岸上,彈了回來,重新組成聲浪,再次喧譁,震響,直到那孩子真要以為這片國土上所有朝野獸吠叫過的獵狗都一齊在衝著他吠叫呢。騾子一上岸,他就騎了上去。布恩卻不想再騎了。他拉著一隻馬鐙,隨著他們爬上堤岸,一起衝過陡峭的河岸邊緣的那些矮樹叢,這時看見了那隻熊,正用後腿直立著,背靠一棵樹,那些狂吼的獵狗則圍繞著它亂跑,而「獅子」又一次衝上前去,騰空躍起。 這一回那隻熊沒有揮爪將他打倒。它幾乎像是戀人似的用雙臂抱住了那隻狗,一起跌倒在地上。孩子這時已經從騾背爬下。他把槍上的兩支撞針都扳了回來,但除了那群折騰著的獵犬帶花斑的重重身影之外什麼也看不見,直到後來,才見到那隻熊重新高高地站立起來。布恩在叫嚷著什麼,孩子聽不清那是什麼;他可以看見「獅子」仍然緊緊纏住了大熊的喉嚨,他也看見這半蹲半站的熊用一隻爪子打中一隻獵狗,把它甩到五六英尺開外去,接著熊升高,升高,仿佛永遠也不會停止似的,等它又站直了身子,便開始用前爪撕扯「獅子」的肚子。這時候布恩衝上去了。孩子看見布恩手裡那把刀的閃光,看見他跳進了獵狗群中,像跨欄似的越過它們,一邊跑一邊把它們踢開,然後縱身一躍,像騎上騾背似的騎在熊的身上,兩條腿圍住熊的肚子,左臂摟住熊的脖子,這也正是「獅子」緊緊扒住的地方,接著,隨著刀的起落,孩子看見了閃閃的寒光。 大熊只倒下來一次。有一瞬間他們幾乎像一組雕塑的群像:那隻扒緊不放的狗、那隻熊,還有那個騎在它背上把插進去的刀子繼續往深里捅的人。接著它們一起倒了下去,被布恩的重量拉得向後倒,布恩被壓在底下。最先抬起來的是大熊的背,但布恩馬上又騎了上去。他始終沒有放開刀子,孩子看見他胳膊和肩部把刀子往裡探時那輕微得幾乎察覺不出的動作;接著大熊把身子挺直了,把人和狗也一起帶了起來,它轉了個身,像人那樣用後腿朝樹林那邊走了兩三步路,人和狗仍然扒在它的身上,這以後,它才倒了下去。它不是軟疲疲地癱下去的。它是像一棵樹似的作為一個整體直挺挺地倒下去的,因此,這三者,人、狗和熊,還似乎從地上反彈起來了一下。 孩子和譚尼的吉姆衝上前去。布恩正跪在大熊腦袋邊。他的左耳被扯破了,外衣的左袖已不知去向,右面那隻高筒皮靴從膝蓋那裡一直撕裂到腳背;在毛毛雨洗淋下變稀的鮮血正順著他的一條大腿、一隻手和一條胳膊往下流,順著他的臉頰往下流,這張臉已經不再是狂野的,而是非常寧靜的了。他們一起把「獅子」那緊緊咬住大熊喉嚨的嘴撬開。「輕點兒,媽的,」布恩說,「你們難道沒看見這狗的腸子全都掉出來了嗎?」他動手脫下自己的外衣。他又用那種平靜的聲音對譚尼的吉姆說:「去把小船弄過來。它在河堤下游一百碼左右的地方。我方才看見的。」譚尼的吉姆站起來走開去了。接著,孩子不記得是因為譚尼的吉姆喊了一聲、驚叫了一聲,還是因為他恰好這時抬起頭來,他看見譚尼的吉姆傴下身來,看見山姆·法澤斯一動也不動合撲地躺在人們踩過的濕土地里。 他並不是讓騾子從騾背上摔下來的。孩子記得方才布恩還沒衝上去時山姆已經從騾背上下來了。他身上沒有任何傷痕,孩子和布恩把他翻過來時,他的眼睛還是睜著的,他還說了幾句話,用的是平時和喬·貝克講話時用的那種語言。可是他動彈不了。譚尼的吉姆把小船拉過來了;他們聽見他隔著河對德·斯班少校叫喚。布恩把「獅子」包在自己的獵裝里,抱著他往小船走去,他們把山姆抬過去,再回來用譚尼的吉姆牽狗的皮帶把大熊捆在獨眼騾的鞍前穹上,把他拖到小船跟前,放進小船,留下譚尼的吉姆,好讓他帶著一匹馬兩頭騾子泅水過河。還不等小船靠岸,布恩就跳出去從德·斯班少校前面衝過去,少校趕緊一把抓住船頭。他瞧了瞧老班,淡淡地說了一聲「嗯」。接著他走進水裡,傴下身去摸了摸山姆,山姆抬眼看著他,又用和喬·貝克交談的那種古老的語言說了句什麼。「你不知道出了什麼事嗎?」德·斯班少校說。 「不知道,先生,」孩子說,「不是因為那頭騾子。根本沒出什麼事。布恩朝大熊衝去時,他已經爬下騾背了。等我們抬起頭來一看,他已經躺在地上了。」布恩正在朝還在河中央的譚尼的吉姆喊叫。 「快上來,他媽的!」他說,「把那頭騾子給我牽來!」 「你要騾子幹什麼?」德·斯班少校說。 布恩甚至都沒有轉過眼來看他。「我要去霍克鋪請大夫。」他用那種平靜的口氣說道,臉色也很平靜,臉上的鮮血變得越來越稀了。 「你自己才需要大夫呢,」德·斯班少校說,「譚尼的吉姆……」 「甭管他,」布恩說。他把臉轉向德·斯班少校。他的臉仍然很平靜,但是聲音提高了八度,「你難道沒看見這狗的腸子全都掉出來了嗎?」 「布恩!」德·斯班少校說。兩人對看了一陣。布恩比德·斯班少校足足高出一頭;就連孩子現在也比德·斯班少校高了。 「我必須去請大夫,」布恩說,「他的腸子全都……」 「那好吧。」德·斯班少校說。譚尼的吉姆從水裡爬上岸了。那匹馬和那隻眼睛沒瞎的騾子已經嗅出老班的氣味;它們沒命地朝堤岸頂上沖,把譚尼的吉姆也拖了上來,直到他使勁讓它們停下來,拴住它們,然後自己再走回來。德·斯班少校解開他紐扣眼上的系指南針的皮帶,把指南針交給譚尼的吉姆。「你直接上霍克鋪去,」他說,「把克勞福大夫帶回來。告訴他有兩個人要他治療。騎我的牝馬去。你從這兒去能找到路嗎?」 「能找到的,先生。」譚尼的吉姆說。 「那好,」德·斯班少校說,「快走吧。」他轉過身來對著孩子,「牽上騾子和馬,往回走,去把大車套上。我們乘小船去下游的庫恩橋。你到那兒去與我們會合。你能重新找到那地方嗎?」 「能,先生。」孩子說。 「那好。你出發吧。」 孩子走回到大車那邊。他這才知道他們方才奔跑了多麼長的一段路。等他把兩匹騾子套在大車前,把馬的韁繩在車尾板上系好,已經是下午了。再等他趕到庫恩橋,已經暮色蒼茫。那條小船早就到了。他還不等看見小船,甚至還不等看見河水,就得從傾斜的大車上跳下來,手裡捏著的韁繩還不能鬆開,同時要轉來轉去找個合適的地方讓自己能拽住嚼子繩,揪住那隻還想往前沖的眼睛沒瞎的騾子的耳朵,並且用腳跟抵住土地,拽住騾子,等布恩上岸來幫他忙。車後系馬的那條繩子已磨斷了,那匹馬已消失在通往營地的那條路上。他們把大車掉了個頭,把騾子卸下,他就把那頭眼睛沒瞎的騾子牽到路上一百碼以外的地方,把它拴好。布恩已經把「獅子」抱到大車上了,山姆這時坐起在小船里,他們過去攙他,他要自己走,掙扎著爬上堤岸來到大車前,還想自己爬上大車,可是布恩不等他了;布恩用雙手抱起他,把他安頓在座位上。接著他們再一次把老班捆在獨眼騾的鞍上,把他拖上河堤,在大車卸去車板的車尾上擱上兩根滑杆,把他拖上大車,然後孩子前去把那隻眼睛沒瞎的騾子牽回來,布恩費了老大的勁把它往車上套,朝它那堅硬的、發出空洞的聲音的臉上擂去一拳又一拳,終於迫使它站在該站的地方,打著哆嗦。這時雨落下來了,好像是等了一天,專門等他們要走了才下的。 他們冒著雨穿過滴水的、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回到營地,早在看見任何亮光之前,就聽到了用來給他們指明方向的號角聲和間歇的槍聲。當他們來到山姆那間黑黑的小屋時,山姆想站起來。他又用老祖宗的那種語言說話了;接著只聽見他清清楚楚地說:「讓我下去,讓我下去。」 「他屋子裡沒生火,」少校說,「往前走吧!」他厲聲地說。 可是山姆這時在使勁地掙扎了,他想站起來。「讓我下去,老爺,」他說,「讓我回家。」 於是孩子停住大車,讓布恩爬下去把山姆抱下來。這回布恩沒有等山姆掙扎著自己走路。他把山姆抱進了小屋,德·斯班少校便用一根紙捻從壁爐的餘燼里點著了火,把燈點亮,布恩把山姆放在鋪上,幫他脫掉靴子,德·斯班少校給他蓋上毯子。孩子沒進屋,他在外面牽著騾子。車子一停,老班的臭味順著流動的夜氣往前飄,那隻眼睛沒瞎的騾子又不安生了,不過山姆的眼睛這會兒興許又睜開來了,眼光是那麼深沉,不但穿越了他們這幾個人與這間小屋,而且也穿越了一隻熊的死亡與一隻狗的彌留。接著他們繼續往前趕路,朝著那號角的拖長的嗚咽聲和槍聲走去,這每下槍聲都像是完整無缺地停留在沉滯的氣流中,等待下一聲參加進來與它融為一體,他們還朝著那間點了燈的屋子走去,朝流灑著亮光的窗戶走去,朝那些平靜的臉走去。布恩走進去了,他一身血污,異常鎮靜,拿著那件裹著東西的外衣。他把「獅子」,連同血污的外衣什麼的一古腦兒都放在自己那張又酸又臭、沒有床單的鋪上,這張鋪即使讓對家務事像婦女一樣精通的阿許來拾掇,也沒法拾掇整齊。 從霍克鋪請來的鋸木廠的大夫已經來了。布恩不肯讓大夫看他的傷,非要大夫先料理「獅子」不可。大夫不敢冒險給「獅子」用麻藥。他沒有用麻藥,就把他的腸子給放回去,然後縫合起來。在手術過程中,德·斯班少校按住他的頭,布恩按住他的腳。不過他始終也沒有動一動。他僅僅躺在那裡,黃色的眼睛睜著,茫茫然的也不知在看什麼,而這時,這間有一股布恩身上、衣服上臭味的密不通風的小屋子裡,擠滿了穿新舊獵裝的人,他們在靜靜地觀看。這以後,大夫把布恩的臉、胳膊和腿揩拭乾淨,消了毒,包紮好,接著,那孩子拎了盞提燈走在前面,大夫、麥卡斯林、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將軍跟在後面,一行人來到山姆·法澤斯的小屋。譚尼的吉姆已經把火生好了;他正蹲在爐火前打盹。自從布恩把山姆放在鋪上,德·斯班少校給他蓋上了毯子,山姆一點兒也沒動過,可是這會兒他睜開眼睛,把每一張臉都打量了一番,等麥卡斯林按按他的肩膀說「山姆,大夫來給你看病了」時,他居然還把兩隻手從毯子底下伸出來,摸索著要解開襯衫的扣子,麥卡斯林便說,「別著急。我們來解。」他們替他脫下了衣服。他躺在那裡——那古銅色的、幾乎沒有汗毛的身體,老人的身體,這個老人,這個野性未馴的人,他離開大森林幾乎還不到一代,沒有子息,沒有親屬,沒有臣民——他一動不動,眼睛睜著,但已經不再看任何人了,這時,大夫檢查完他的身體,把毯子拉上來,把聽診器放回到皮包里去,啪的一聲關上皮包,只有孩子一個人明白山姆也即將死去了。 「虛脫了,」大夫說,「也許是休克了。這麼大把年紀十二月里還到河裡去游水。他會好的。讓他臥床休息一兩天就行了。有人在這兒陪他嗎?」 「會有人的。」德·斯班少校說。 他們回到大屋子去,回到那氣味難聞的小房間裡去,布恩還在那裡,坐在他的鋪上,用手按在「獅子」的腦袋上,那些跟在「獅子」後面打獵的人以及這一天以前沒有機會見到「獅子」的人,都悄悄地走進來,看看他,然後再退出去。這時天蒙蒙亮了,人們都到外面院子裡去看老班,只見他的眼睛也是睜著的,嘴唇怒咧著,露出一口壞爛的牙齒。人們看他那隻斷了腳趾的腳,他皮底下的小硬塊,那都是歷來打在他身上的子彈(一共有五十二顆,包括大鉛彈、步槍子彈和霰彈),還看他左肩下那一道幾乎看不出來的傷口,那是布恩的刀子劃的,這一刀終於要了他的命。接著,阿許用大勺子敲一隻洗碟盤的底,招呼大家吃早飯,孩子發現,人們吃飯時廚房底下的狗居然一聲也不吭,這在他記憶中還是頭一回。好像是沒有「獅子」作緩衝,那隻老熊即使已經是躺在院子裡的一具屍體,對它們來說仍然是一個強大得難以面對的可怖的東西。 雨在半夜裡就已經停了。等到小晌午,淡淡的陽光露面,很快就蒸發乾了雲和霧氣,使空氣和大地都變暖了;今天會是那種沒有一點風的密西西比州十二月的天氣,可以算是小陽春里的小陽春。他們把「獅子」抬到前廊,讓他曬太陽。這是布恩的主意。「他娘的,」他說,「他從來也不愛待在屋子裡,除非我硬逼著他。這你們是知道的。」他拿一根撬棍,把自己鋪位底下的地板撬松,這樣就可以把地板連同床墊什麼的一起抬起來,用不著驚動「獅子」了,他們就這樣把它抬到前廊上,放在地上,讓他面對大森林。 接下來孩子和大夫、麥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來到山姆的小屋。這一回山姆沒有睜開眼睛,他的呼吸是那麼輕微,那麼安靜,他們幾乎察覺不出他是在呼吸。大夫連聽診器都沒有拿出來,連摸也沒有摸他。「他不要緊的,」大夫說,「他連傷風感冒都沒有。他只不過是暫時死過去罷了。」 「暫時死過去?」麥卡斯林說。 「是的。老人有時候就是這樣的。然後他們好好睡上一夜,或者只消喝上一杯威士忌,就改變主意了。」 他們又回到大房子裡。這時人們開始來到了——有的是沼澤地里設置一系列獸夾的居民,他們面黃肌瘦,依靠服用奎寧、捕獵浣熊和飲用河水維持生命,有的是農民,他們在窪地邊緣開出小片荒地種植玉米與棉花,他們的農田、穀倉和豬圈一再受到老熊的騷擾,有的是伐木營里來的工人、霍克鋪鋸木廠來的工人、從更遠地方來的城鎮居民,他們的獵狗在老熊的爪底下喪生,他們的獸夾、陷阱慘遭搗毀,他們的鉛彈被老熊的毛皮帶走。他們騎馬來,步行來,或者坐大車來,他們進了院子,看看大熊,然後來到屋子前面「獅子」躺著的地方,把小院子擠得滿滿的,都溢了出來,最後都快有一百個人了,在暖洋洋的、讓人昏昏欲睡的陽光下或蹲或立,輕聲地聊著打獵的事,談論野獸和追逐它們的獵狗,談到了往昔的早已不在世的獵狗、熊、鹿和獵人,在這段時間裡,那隻藍色的大狗偶爾會睜開眼睛,他不像是在聽人們講話,而是似乎要在閉上眼睛之前再看看大森林,好讓自己記住這大森林,或者想看到這大森林依然還在。他是日落時分死去的。 當天晚上,德·斯班少校吩咐拔營回家。他們把「獅子」帶進森林,嚴格地說是布恩用自己床上的被子裹住了「獅子」把他抱進森林的,他不讓任何人碰他,就像昨天大夫來到之前那樣;布恩抱著「獅子」在前面走,孩子、康普生將軍、華爾特以及留下沒走的將近五十個人拿著提燈和松枝火把跟在後面——這些是來自霍克鋪甚至更遠地方的人,他們還得連夜騎馬走出這片窪地呢;也有些是沼澤地的居民與使用獸夾的獵戶,他們還得用兩隻腳走路,走回到散布在各個角落裡所居住的小屋子去。布恩甚至都不讓別人來挖墓坑,他把「獅子」放進去,給他埋上土,接著康普生將軍站在墓前致辭,就仿佛地里埋著的是個人似的,而這時際,松枝的火焰和黑煙在冬天的枝幹間飄動。接著他們回到營地。德·斯班少校、麥卡斯林和阿許已經把所有的被褥都捲起捆好了。兩頭騾子已經套在大車前,頭朝窪地外沿站著,大車上也已裝滿了東西,廚房裡的爐子已經涼了下來,桌上擺了些冷菜和剩下的麵包,只有咖啡是熱的,等孩子奔進廚房,德·斯班少校和麥卡斯林已經吃過飯了。「什麼?」那孩子喊道,「什麼?我可不回去。」 「是的,」麥卡斯林說,「我們今天晚上就走。少校決定要回去了。」 「我不!」他說,「我要留下。」 「你下星期一必須回到學校去。你已經比我原先打算的多曠課一個星期了。從今天起到下星期一,你還得把功課補上。山姆的病不要緊。你聽到克勞福大夫是怎麼說的。我打算讓布恩和譚尼的吉姆都留下來照顧山姆,一直到他覺得好些,能夠起床的時候。」 孩子的呼吸急促起來了。這時候別的人都進來了。他迅速地、幾乎發狂似的朝那一張張臉掃視了一遍。布恩又拿來了一瓶酒。他把酒瓶倒過來,用手掌根猛擊瓶底使瓶塞鬆動,再用牙齒咬住,拔出瓶塞,啐到地上,然後開始喝酒。「沒啥好說的,你該回學校去,」布恩說,「不然的話,就算卡斯不燒你的屁股,我也要燒,我才不管你是十六歲還是六十歲呢。你不念書,長大後有什麼屁的前途呢?你又怎麼對得起卡斯呢?如果我壓根兒沒上過一天學,我真不知道自己究竟會怎麼樣呢?」 孩子又重新看看麥卡斯林。他覺得自己的呼吸越來越急,越來越短,好像廚房裡的空氣不夠這麼多人呼吸似的。「今天才星期四。我會在星期天晚上騎一匹馬回家。那我就星期六回家吧。我星期天晚上用功,把損失的時間都彌補回來。麥卡斯林。」他說,甚至都沒感到絕望。 「不行,我告訴你,」麥卡斯林說,「快坐下來吃你的晚飯吧。我們這就走……」 「等一等,卡斯。」康普生將軍說。直到有一隻手按在孩子的肩頭上,他才知道康普生將軍已經走到他背後來了。「怎麼回事啊,孩子?」他說。 「我必須留下,」孩子說,「我得留下。」 「好吧,」康普生將軍說,「你可以留下。要是多曠課一星期你就落下那麼遠,非得拼死拼活地追趕才能把又窮又酸的書呆子寫在書皮里的那些話弄懂,那我看你還真不如壓根兒不念書的好。——行了,你不要再說了,卡斯,」他說,雖然麥卡斯林並沒有開口,「你現在一隻腳踏在農莊裡,另一隻腳踩在銀行里;結果連一個好的立腳點都還沒有找到,可這個孩子早已是一個聰明的老人了,早在你們這些該死的姓沙多里斯的和姓愛德蒙茲的想起經營農莊和銀行之前,而你們辦農莊、開銀行就是為了用不著弄明白這孩子天生就知道的事,對這個,他也許感到敬畏,不過決沒有嚇破了膽,他能仗著一隻指南針走十英里路,因為他要去看一隻熊,而我們這些人誰也沒能夠接近大熊,好把子彈打進它的身體;他看到大熊後又仗著一隻指南針走十英里夜路回來;天哪,沒準這就是你們辦農莊、開銀行的原因和由來呢。——我琢磨,艾克,你仍然不肯說清楚你留下來究竟是為了什麼吧?」 他仍然不肯說。「我一定要留下嘛。」他說。 「好了,」康普生將軍說,「這兒還剩下不少吃的。那麼你星期天回家,照你答應麥卡斯林的那樣,行嗎?不是星期天晚上:是星期天。」 「好的,先生。」孩子說。 「那好,」康普生將軍說,「坐下來吃飯吧,小伙子們,」他說,「咱們快點動身吧。不等我們到家,天就要變得很冷了。」 他們坐下來吃飯。大車已經裝好,隨時可以上路;他們只消爬上車就可以走了。他們準備讓布恩把大車趕到大路上一家農戶的馬廄那兒,他們的四輪馬車就存放在那裡。布恩站在大車旁,背後的天空襯出了他的輪廓,頭上纏著繃帶,像一個帕坦人[8],比站在那邊的所有的人都高,因為他把嘴上的酒瓶底朝天翹了起來。接著他沒有放低酒瓶就把它從嘴邊朝一旁扔去,空酒瓶在微弱的星光下旋轉、閃亮。「要走的人,」他說,「趕快上這該死的大車。不走的人,給我滾開。」人們紛紛上車。布恩爬上車。坐在康普生將軍旁邊,大車就移動了,它走進晦暝之中,一直到孩子再也看不見它,甚至都看不見有一團更濃密的黑影在那更廣漠的黑夜中移動。不過他仍然能聽見它的聲音,有好一會兒,聽得見大車從這條車轍移到那條車轍時木頭車身顛簸所發出的慢條斯理的碰撞聲。等他聽不見大車聲後他仍然能聽到布恩的聲音。他在唱歌,聲音嘶啞,走調,卻很響亮。 那是星期四。星期六一早,譚尼的吉姆騎了麥卡斯林的馬走出大森林,這是一匹養在森林裡六年來沒有離開過窪地一次的馬。將近黃昏時,他騎著這匹精疲力竭的馬穿過農莊的院門,來到農莊的小鋪門口,麥卡斯林正在這裡把下一周的口糧分配給佃農和僱工,而這一回麥卡斯林未雨綢繆,不去冒險等待人家給德·斯班少校的四輪馬車牽馬套馬。他乾脆趕了自己農莊上的馬車出去,譚尼的吉姆一上車就在后座上睡著了,麥卡斯林趕車來到傑弗生,等德·斯班少校換上靴子穿上大衣,他們就在黑夜裡趕了三十里路,星期天拂曉時分,換上了等在那兒的牝馬和騾子,等太陽出來時,他們走出大森林,來到他們埋葬「獅子」的矮土丘,只見墳墩的新土上還留有布恩鐵杴的痕跡,在墳丘另一面,有人用新砍下的小樹捆在四根柱子之間,搭成一個平台,上面安放著一捆毯子裹起的東西[9],布恩和孩子正蹲在平台與墳丘之間,後來,布恩把繃帶扯去,露出了老班的爪子留下的長長的傷疤,就像是陽光下結了硬皮的柏油,他跳將起來向他們撲去,手裡還拿著那支他從未打著過東西的老槍,其實這時麥卡斯林已經從騾背跳下來了,他兩腳一踢擺脫了馬鐙,縱身一躍,不等騾子停住腳步已經著地了,接著朝布恩走來。 「退回去,」布恩說,「天哪,不許你碰他。退回去,麥卡斯林。」可是麥卡斯林還在往前走,步子邁得挺快,然而並不匆忙。 「卡斯!」德·斯班少校說。隨即他又說,「布恩!嗨,布恩!」接著他也爬下坐騎,那孩子也急急地站起身來,但麥卡斯林依舊在朝前走,不很快但是很堅定,他走到墳丘旁,有力地伸出手去,動作很快但並不顯得急躁,一把抓住槍筒的中部,結果他和布恩隔著「獅子」的墳丘面對面站著,兩人都抓住了這把槍,布恩那張疲倦的、不屈不撓的、驚詫的、狂怒的臉,那張有野獸抓的黑色疤痕的臉,比麥卡斯林的幾乎要高出一頭,接著布恩的胸膛開始一起一伏,仿佛整個森林、整個荒野都沒有足夠的空氣供給他們這幾個人,供給他和其他任何人,甚至不夠他一個人呼吸似的。 「鬆手,布恩。」麥卡斯林說。 「你這混賬的細高挑兒——」布恩說,「你難道不知道我能夠一把從你手中奪過槍嗎?你難道不知道我能把這支槍彎得像條領巾似的纏住你的脖子嗎?」 「知道,」麥卡斯林說,「你鬆手,布恩。」 「是他[10]自己要這樣做的。他告訴我們的。他一五一十地告訴我們該怎麼做。而且看在上帝的分上,你不能把他搬走。我們就照他說的辦,從那時起,我一直坐在這兒不讓野貓和鳥獸來侵擾他,而且看在上帝的分上……」這時麥卡斯林奪過了槍,他拉槍栓時讓槍口斜著朝下,五顆子彈咔嗒咔嗒地退了出來,非常之快,第一顆還沒有落到地上最後一顆就已經快落出來了,於是麥卡斯林把槍扔在身後的地上,眼睛卻片刻也沒有離開布恩的眼睛。 「是你殺死他的嗎,布恩?」他說。這時候,布恩動彈了。他轉過身去,他的動作好像仍然酒醉未醒,而且有一瞬間好像連眼睛也瞎了,他伸出一隻手,腳步凌亂地走向大樹,還沒有走到那兒就像已經停了步,因此跌跌撞撞地倒到大樹上去,雙手向上一伸,抓住了樹,扭過身來,背靠大樹,讓他那張狂野的、疲倦的、帶傷痕的臉和他那大起大落的胸膛襯在樹幹的前面,麥卡斯林就逼上前去,又面對著布恩,眼睛一直死死地盯住他的眼睛。「是你殺死他的嗎,布恩?」 「不!」布恩說,「不!」 「說實話,」麥卡斯林說,「如果他這樣求過我,我也會幹的。」這時候孩子動彈了。他置身在他們之間,面對著麥卡斯林;眼淚汩汩地涌了出來,仿佛不僅僅是從眼睛裡,而是像汗水那樣從整張臉上迸流出來的。 「別折磨他了!」他大聲喊道,「天哪,別折磨他了!」 * * * [1] 指艾薩克十六歲那年(1883年)的12月。 [2] 貨車列車末尾供車長執行任務用的車廂。 [3] 這四人都是美國著名的重量級拳擊家。沙利文於1889年打敗基爾雷,突尼於1926、1927年兩度打敗丹潑西。 [4] 這四人都是美國著名的重量級拳擊家。沙利文於1889年打敗基爾雷,突尼於1926、1927年兩度打敗丹潑西。 [5] 原產於法國佩爾什地區的大種挽馬。 [6] 納·貝·福勒斯特(1821—1877),美國內戰時期南方聯軍的騎兵指揮官。內戰前當過牛販子、奴隸販子和莊園主。 [7] 指內戰末期1864、1865年南軍瀕臨失敗的時日。 [8] 原文為「Paythan」,如系「Pathan」,則為帕坦人,這是居住在阿富汗與巴基斯坦的一個民族。 [9] 山姆的屍體。這裡用的是契卡索族印第安人的一種葬儀。 [10] 指山姆。 4 這一年他[1]二十一歲了。他可以把它說出來了,這回,他本人和他的表外甥並不是在大森林前並肩而立,而是在他即將繼承的那片馴服的土地之前,這是他的祖父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用白人的錢從野蠻人那裡買來的(他們那些沒有槍的祖先曾在這兒打獵),祖父馴服了土地並且對它發號施令,或者說他相信自己已經馴服了它也可以對它發號施令,原因是他所奴役的並對之握有生殺大權的那些人從這片土地上清除了森林,汗流浹背地搔刨地面,其深度也許達十四英寸,使過去這兒沒有的作物得以生長並且重新變成錢,這錢是相信自己買下了土地的人為了得到地、保住地並拿到一份合理的收益而曾經不得不付出的;正是為了這個原因,明知道不是這麼回事的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才可以生兒育女,繁衍後代,並相信這片土地是他的,該由他占有並傳給後人,因為這個堅強無情的人對自己的虛榮、驕傲和力量是早就玩世不恭地有所察覺的,對自己所有的後裔也是全都看不上眼的:[2]正如明知道不是這麼回事的德·斯班少校和他那片原始森林一樣,這片林子比任何文契所記錄的都要大都要古老:也正如明知道不是這麼回事的老托馬斯·塞德潘一樣,德·斯班的地還是從他那裡用錢換來的:也正如伊凱摩塔勃那位契卡索部落的酋長一樣,托馬斯·塞德潘的地還是從他那裡用錢或甜酒或是任何別的東西換來的,而酋長也知道其實這些土地哪一塊都不能算是他的,他既不能把它們消滅,也不能把它們出賣[3] 如今不是在大森林之前,而是在土地的前面,不是想追逐什麼、貪求什麼,而是想有所捨棄,而且是在小鋪里,這本來是最合適的地方,這兒也許不能算是心臟,但肯定是被拒絕被捨棄的東西的腹腔神經叢:一座正正方方的有門廊的木頭建築,像個不祥之物似的蹲在田野的高處,田野上的勞動者仍然受到它的羈縛,不管有沒有六五年[4]的事情,這所木頭房子外面貼滿了各種廣告,推銷鼻煙、傷風藥、軟膏與藥水,那是白人製造、白人銷售的,目的是把黑人的色素漂白、頭髮拉直,好讓他們酷似二百年來一直奴役他們的那個種族,而且再過上一百年,即使再打一次內戰,黑人也無法從這個種族那裡獲得完全的自由 他本人和他的表外甥置身在乾酪、醃肉、煤油和馬具的陳腐的氣味當中,置身在一排排木架當中,木架上放著菸草、工作服、瓶藥、線、犁栓,置身在盛放麵粉、雜糧、糖漿、釘子的大桶小桶當中,周圍還有一隻只釘在牆上的木楔,上面掛著犁繩、馬軛、籠頭和挽鏈,這裡有一張辦公桌,桌子上有隻木架,架上放著一摞摞賬簿,在上面麥卡斯林記下了潺潺流水般流出去的食品、供應、裝備的細賬,這些東西每年秋天回收,成為收下後軋去棉籽並賣掉的棉花(這兩條線細得像真理,不可捉摸有如赤道,然而又像纜繩般結實,能把那些種棉花的人終生捆縛在他們流汗不止地勞動的土地上),這些老賬簿模樣和大小都很粗笨古怪,在那些發黃的紙上留下了他父親梯奧菲留斯和他叔叔阿摩蒂烏斯的褪了色的筆跡,那還是內戰前的二十年間寫的,那次戰爭至少在名義上把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的黑奴給解放了: 『放棄,』[5]麥卡斯林說,『放棄。你,他[6]的直裔男性後代,他看到了機會,抓住了機會,買下了地,拿到了地,反正不管怎麼樣得到了地,反正不管怎麼樣,根據那古老的產權狀,那第一特許狀得到了地,可以傳給後人,當時,這片地還是一片荒野,上面有許多野獸和比野獸更野蠻的人,而他清除了土地,把它變成一樣可以留傳給兒孫的東西,一樣值得傳給後代使他們感到安逸、安全、驕傲並且使他本人的名聲與業績永垂不朽的東西。你不僅是男性後裔而且是直系第三代唯一的一個也是最後的後裔,而我不僅與老卡洛瑟斯隔開三代而且還是從女兒這一支所出的,我名字里之所以有麥卡斯林這個詞兒完全是因為出於容忍和禮貌,也是因為我的祖母對那個人的成就感到自豪,可是你卻認為可以放棄他的遺產和他的業績。』於是他說 『我沒法放棄它。它從來不是我的,我無權放棄它。它也從來不屬於父親和布蒂叔叔,可以由他們傳給我讓我來放棄,因為它也從來不屬於祖父,可以由他傳給他們再傳給我讓我來放棄,因為它也從來不屬於老伊凱摩塔勃,可以由他出賣給祖父讓他傳贈並放棄。因為這地根本也不屬於伊凱摩塔勃的祖先,可以由他傳給伊凱摩塔勃,讓他出賣給祖父或是別的什麼人,因為就在伊凱摩塔勃發現、明白自己可以把它換成錢的那一瞬間,就在土地不再屬於他,可以由他子子相傳的那一瞬間,買下這塊土地的人等於什麼也沒有買到。』 『什麼也沒有買到?』於是他說 『什麼也沒有買到。因為他[7]在《聖經》里說到怎樣創造這世界,造好之後對著它看了看說還不錯,便接著再創造人。他先創造世界,讓不會說話的生物居住在上面,然後創造人,讓人當他在這個世界上的管理者,以他的名義對世界和世界上的動物享有宗主權,可不是讓人和他的後裔一代又一代地對一塊塊長方形、正方形的土地擁有不可侵犯的權利,而是在誰也不用個人名義的兄弟友愛氣氛下,共同完整地經營這個世界,而他所索取的唯一代價就只是憐憫、謙卑、寬容、堅韌以及用臉上的汗水來換取麵包。而且我還知道你打算要說什麼,』他說,『只不過祖父——』於是麥卡斯林說 『——的確擁有它的呀。而且並不是第一個。不是唯一的一個也不是第一個,從人被逐出伊甸園算起,你的權威經典里正是這樣說的。而且也不是第二個,仍然不是只有他一個,從他的由亞伯拉罕[8]身上跳出來的選民以及他們的子孫(他們拋棄了亞伯拉罕)的那部乏味、可憐的編年史看是如此,從那五百年的歷史[9]看也是如此,在這五百年里,半個為時人所知的世界和它所包括的一切都臣屬於一個城市,正如這個莊園和它所包括的一切生命都臣屬於、無法廢除地隸屬於這家小鋪子和那邊的你祖父在世時立下的那些賬簿,而在接下去的一千年[10]里,人們為帝國崩潰後破碎的山河爭奪不已,直到最後,連那些殘損的土地也貧瘠不堪,人們為在舊世界一錢不值的黃昏中這樣啃了又啃的骨頭狺狺嗥叫,直到最後,一枚偶然的雞蛋使他們發現了新大陸。因此讓我說我的看法吧:不管怎麼說怎麼著,老卡洛瑟斯的確是擁有這片土地的。他買進了,得到它了,不管怎麼說;保住了它、留住了它,不管怎麼說;把它傳給了後人:不然的話,你幹嗎站在這裡談什麼放棄和斷絕關係呢?老爺子得到了,保留了五十年,直到你可以與它斷絕關係,與此同時,他——這位裁決者,這位締造者,這位仲裁者——寬恕了人們——不過他有沒有寬恕呢?朝下界俯視,看到了——不過他看到了沒有呢?至少他無所作為:看到了,卻不能有所作為,還是根本沒有看到;看到了,卻不願有所行動,還是興許他根本不願意看見——是脾氣乖張,是無能,還是盲目:到底是哪一種情況呢?』於是他說 『是被剝奪了。』於是麥卡斯林說 『什麼?』於是他說 『是被剝奪了。不是無能:他沒有寬恕;也不是盲目,因為他在注視著一切。還是讓我把話說清楚吧。伊甸園被剝奪了。迦南福地也被剝奪了,那些剝奪了別人的人剝奪了別人同時自己也被剝奪了,而在外地主在羅馬妓院裡鬼混的那五百年,野蠻民族從北方森林裡出來的那一千年,他們剝奪了羅馬的地主,吞噬他們蹂躪過的財物,自己又被人蹂躪,接著又在你所說的舊世界一錢不值的黃昏中對著舊世界被啃過的骨頭咆哮,以他的名義做出瀆神的行為,直到他僅僅用一隻雞蛋便讓他們發現一個新世界,在那裡,一個人民的國家可以在謙卑、憐憫、寬容和彼此感到驕傲的精神中建立起來。但不管怎麼說怎麼著,祖父是的確擁有這片土地的,因為這是他允許的,不是因為無能、縱容、盲目而是因為他命令這樣做,他監視著這樣做的。他看到這片土地早在伊凱摩塔勃和伊凱摩塔勃的父親老伊塞梯貝哈還有老伊塞梯貝哈的一輩輩先人擁有它之前就已經是受到詛咒的,早在任何一個白人用祖父和他的同類、他的父輩從舊世界腐朽的、一錢不值的黃昏——仿佛這舊世界污濁的風鼓滿了帆驅使著船舶——帶到新世界來的東西換到手之前,就已經是玷污了的,這片新大陸是他出於憐憫和寬容特地賜給他們的,條件是他們必須憐憫、謙卑、寬容與堅韌——』於是麥卡斯林說 『啊。』 『——只要是在伊凱摩塔勃和伊凱摩塔勃的後代手裡不間斷地傳下去,任何地方的土地都是沒有希望的。也許他看到,只有在一段時期之內,把土地從伊凱摩塔勃血統的人的手裡奪走,交給另一種血統的人,他才能完成他的目的。也許他早已知道那另一種血統的人會是怎麼樣的,也許只有讓白人的血統出現,足以引起白人的詛咒,這樣做才是最大的公平,也是最大的報復,當——』於是麥卡斯林說 『啊。』 『——當他用帶惡而來的血統來摧毀惡時,正如醫生用發燒來解除發燒,以毒攻毒一樣。也許他從他可能挑選的眾多的人中挑中了祖父。也許他知道祖父本人不能完成他的目的,因為祖父也是誕生得太早了,不過祖父會有後裔,合用的後裔;也許他早已預見到祖父會有什麼樣的後裔,也許他早已看到祖父身上有能繁殖三代人的種子,他看到這種子會著手讓他的卑賤的子民至少有一部分得到自由——』於是麥卡斯林說 『含的子孫。你是喜歡引用《聖經》的:他們是含的子孫。』於是他說 『他在《聖經》里是說了一些話,不過有些話人家說是他說的其實他並沒有說。我知道你現在想說什麼:如果真理在我看來是這樣的而在你看來是那樣的,那我們怎麼能決定哪種說法是真理呢?其實你不需要選擇。心靈早就知道了。他的書不是寫給必須做出抉擇、選擇的人讀的,而是讓心靈來讀的,不是給世界上的聰明人讀的,因為也許他們並不需要這本書,也許聰明人已經沒有心靈了,而是給世界上遭到厄運和地位卑微的人讀的,他們除了用心靈之外再也不能用別的來讀了。因為那些為他寫他的書的人寫的都是真理,而世界上只有一種真理,它統馭一切與心靈有關的東西。』於是麥卡斯林說 『這麼說那些為他記錄下他的書的人有時是在說謊囉。』於是他說 『是的。因為他們也是人。他們當時試圖透過心靈的衝動的複雜性來寫出心靈的真理,為了所有那些會在他們死後搏動的複雜、困惑的心。他們試圖告訴人們的事,他所想說的事其實也很簡單。他們這本記錄了他的話的書是為普通人寫的,但是普通人卻感到難以相信這些話。還必須用他們熟悉、能夠理解的日常用語來解釋才行,不僅僅對那些聽的人,而且也對那些講的人,因為如果那些如此接近他以致從所有能呼吸與講話的大眾中被選出來記錄、傳達他的話的人,也只能通過推動心靈的激情、慾念、仇恨與恐懼的複雜性來理解真理,對於那些只能通過口頭傳達來理解真理的人,他們抵達真理又需跨越何等寬闊的一條鴻溝呢?』於是麥卡斯林說 『我可以回答說我不知道,因為你老是慣於用同一段經文來證明自己的看法正確,並證明我的看法不正確。可是我不這樣說,因為你自己已經答覆了:如果按你所說的那樣,心靈,那一貫正確、不會出錯的心靈,是知道真理的,那麼,那就根本不存在時間了。不過也許你是對的,因為雖然你承認從老卡洛瑟斯到你是三代,其實卻並沒有三代。連兩代都是不完整的。布克叔叔和布蒂叔叔。他們不是最早的也不是唯一的。在這片你宣稱是上帝創造、人類自己詛咒並玷污的國土上,在不到兩代人有時還不到一代人的時間裡就出現了一千個別的布克和布蒂。更不用提一八六五年的事了。[11]』於是他說 『是的。除了父親和布蒂叔叔還有許多人。』他甚至都沒朝書桌上的架子瞥上一眼,麥卡斯林也沒有看。他們並不需要看。對他來說,好像這些有斑跡的、龜裂的皮面賬簿正按著泯滅中的次序被一本本搬下來,攤開在桌子上或也許在某個假想的法庭甚至聖壇或者是上帝的寶座前,在這些記錄了人間的不正義以及至少是一點點的改善和補償的發黃的紙頁與淺褐色的墨水永遠化為無名、公有的原始塵埃之前,讓那位全知者作最後一次的細讀、沉思,感到賞心悅目 發黃的紙頁上潦草地塗寫著褪了色的墨水的字,起先是他祖父寫的,然後是他父親和叔叔寫的,他們倆過了五十歲然後又過了六十歲都仍然是單身漢,其中的一位管理莊園和農活,另一位管理家務和烹飪,而且在他的孿生兄弟結了婚、這男孩本人出生之後還一直做下去 父親一入土,這兩兄弟就從那幢設想很龐大的、父親甚至都沒有造完的穀倉似的大宅里搬了出來,搬進一座他們倆自己蓋的只有一個房間的小木屋,他們住進去以後才增蓋了幾間屋子,不讓任何一個奴隸碰任何一根木頭,僅僅是確實要把一根根原木舉起來放在應該放的位置上時,他們才讓步,因為這絕不是兩個人能抬得動的,他們把所有的奴隸都安頓在大宅里,那邊有些窗戶還僅僅是用亂七八糟的木板擋起來的,或是用熊皮、鹿皮釘在空蕩蕩的窗框上;每天日落時分,負責農活的那個兄弟就會像一個解散一連士兵的軍士長那樣,讓黑人列隊前進,然後不管他們願意還是不願意,把男人、女人和小孩,他們倒也不提問、不抗議也不求情,統統轟進那所幾乎還沒形成胚胎就流產的大宅,仿佛連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也在這具體表明自己虛榮的不著邊際的構思前驚呆了;布克大叔會在心中默默地點名,把他們轟進去,然後用一根熟鐵打的有剝獸皮的刀那麼長的釘子把門釘死,這根釘子是專門為了這個目的系在門框柱的一根鹿皮短帶子上的,其實這座大宅有一半窗子都是沒有的,也根本沒有裝合頁的後門,因此不管是當時還是五十年後孩子本身已長大能夠聽到與記得事兒時,當地都流傳著一個民間故事式的傳說:說什麼這一帶整個晚上都出沒著麥卡斯林家的奴隸,他們避開月光照耀的大路和騎馬巡邏隊去別的種植園做客,還說什麼在這兩個白人和二十來個黑人之間存在著一個心照不宣的君子協定:在那個白人在太陽落山時給他們點了數並把那根自己打的釘子釘進前門之後,只要第二天天亮時把釘子釘進去的那個兄弟把它拔出來時所有的黑人都在屋子裡,兩個白人就都不會繞到房子後面去看後門 這兩個孿生兄弟連筆跡也都是一模一樣的,只有當你把兩種樣本並放在一起比較時才能分辨出來,而甚至在兩人的筆跡出現在同一頁紙上時他們的筆跡也都是一模一樣的(他們的筆跡經常出現在同一頁上,仿佛他們早就停止了口頭交流,而是利用一天天越積越多的紙頁來處理人壓迫人的不可避免的事務,這種事務在一八三〇到一八四〇年在整個密西西比州北部的荒原地區進行著,卻單單挑中了他們兩個來幹這樣的事)兩種筆跡都仿佛出自同一個極為普通的十歲男孩之手,連拼法也一模一樣,只不過多少年來毫無進步,而這期間卡洛瑟斯·麥卡斯林繼承與購置的奴隸——羅西烏斯、菲貝、圖西迪德斯、尤妮絲以及他們的後代,還有山姆·法澤斯和他的母親,這兩個是卡洛瑟斯用一匹慣於慢跑的劣種閹馬向老伊凱摩塔勃去換來的,他的土地也是從這位契卡索酋長那裡買來的,還有譚尼·布錢普,這是雙胞胎之一的阿摩蒂烏斯在一次撲克牌戲中從鄰人那裡贏來的,還有那個怪人,他管自己叫珀西伐爾·布朗李,這是雙胞胎中那個叫梯奧菲留斯的買來的,幹嘛要買,他和他的孿生兄弟顯然都不清楚,這是從貝德福·福勒斯特手裡買下的,當時他仍然僅僅是個奴隸販子而不是一位將軍(這件事占了一個單頁,時間不長,還不到一年,事實上還不到七個月,那孩子已經能分辨出一開頭是他父親的筆跡: 珀西伐爾·布朗李 26歲。 文書兼簿記。1856年3月3日在冷水鎮[12]從N.B.福勒斯特處購得 價265元 在這下面,同一種筆跡寫道: 1856年3月5日根本不會記賬也不識字。會寫自己的名字可是我自己已經寫下來了他說他會犁地可是我看不像。今天已送去大田1856年3月5日 還是同一種筆跡: 1856年3月6日也不會犁地說他打算做一個牧師這麼說也許他會牽牲口到溪邊去飲水 這一回是另一種筆跡了,現在當兩種筆跡出現在同一頁上時他能分辨出是他叔叔的筆跡了: 1856年3月23日連這一點也不會除非是一回牽一頭得把他脫手 接著又是第一種筆跡: 1856年3月24日這個世界上究竟會有誰要買他呢 然後是第二種筆跡: 1856年4月19日沒人會買的你自己兩個月以前在冷水鎮的集市上栽了跟斗我從沒說過要賣掉他是要釋放他 第一種筆跡: 1856年4月22日我要從他身上把錢弄回來 第二種筆跡: 1856年6月13日怎麼弄呢一年一塊錢265元得265年誰來簽他的自由證明書呢 接著又是第一種: 1856年10月1日騾子約瑟芬腿斷被槍殺馬房裡不對勁黑奴不對勁什麼都不對勁損失100元[13] 同一種筆跡: 1856年10月2日給予自由借方麥卡斯林與麥卡斯林265元[14] 然後又是第二種: 10月3日借方梯奧菲留斯·麥卡斯林黑鬼265元騾子100元共計365元他還沒有走父親在這裡就好了[15] 然後又是第一種: 1856年10月3日這個狗狼養的不肯離開父親會怎麼幹呢 第二種: 1856年10月29日給他重新起名字 第一種: 1856年10月31日給他起個什麼新的名字呢 第二種: 1856年聖誕節叫斯賓特里烏斯 )[16]隨著一頁又一頁、一年又一年的過去變得具體了,甚至還影影綽綽地有了生命,各自具備自己的激情與複雜個性;一切都記錄在這裡,不僅是一般的、可以原宥的不正義行為以及對它的緩慢的補償,而且也記錄下了那個具體的悲慘事件,那是沒法得到原宥而且是永遠無法補償的,那新的一頁和新的賬簿,上面的筆跡他現在只消看一眼便能認出是他父親的了: 父親去世路西烏斯·昆圖斯·卡洛瑟斯·麥卡斯林,1772年生於卡羅來納1837年卒於密西西比。1837年6月27日去世並安葬 羅斯庫司。由祖父在卡羅來納養大年齡不詳。1837年6月27日給予自由不願離去。1841年1月12日去世並安葬 菲貝羅斯庫司之妻。由祖父於卡羅來納購得自稱五十歲1837年6月27日給予自由不願離去。1849年8月1日去世並安葬 圖西德斯羅斯庫司與菲貝之子1779年生於卡羅來納。1837年6月28日拒絕接受父親遺囑中指定給予的十英畝土地1837年6月28日拒絕接受阿與梯·麥卡斯林建議贈予的200元願意留下做工以償還身價 在這下面和接下去的五頁以及幾乎同樣數目的年份里,那些緩慢而逐日地積累起來的給他的工錢以及食物與衣服——糖漿、肉和雜糧,還有便宜結實的襯衫、褲子和皮鞋以及偶爾得到的一件用以抵禦雨水和寒冷的外套——的費用都記錄了下來,兩者相抵,得出了緩慢而卻是穩定地在增長的節餘(艾克覺得似乎可以真的看見那個黑人,那個奴隸——他的白種主人為了那件事[17]永遠解放了他,但是正是因為有了這件事,只要這黑人記憶猶存,便不能接受這種自由——走進小鋪,也許是向那個白人的兒子要求允許他看一下賬目,雖然他不認識字,甚至也不要求白人告訴他——他反正總得接受,因為他根本無法查對——賬面上怎麼樣了,還得過多久他才能離開莊園,可以永遠也不回來,其實他要去的地方也僅僅是十七英里路之外的傑弗生鎮)一直記下去直到最後一條賬目,下面還劃了兩道黑槓: 1841年11月3日付與圖西德斯·麥卡斯林現金200元整。1841年12月圖用此款在傑[18]開設鐵匠鋪1854年2月17日在傑去世並安葬 尤妮絲1807年父親在紐奧良以650元購得。1809年與圖西德斯結婚1832年聖誕節在溪中溺死 接下去另一種筆跡出現了,他在賬本上看見並且辨認出這是他叔叔的筆跡,這還是第一次,這是做家務事和做飯的那位,麥卡斯林早在孩子出生前十六年就認識他和孩子的父親了,可是即使是麥卡斯林,也只記得他整天坐在廚房爐灶前一把搖椅里做飯的情形。他寫道: 1833年6月21日她自溺而死[19] 接著是第一種筆跡: 1833年6月23日世界上有誰聽說過一個黑鬼會自溺而死的呢 然後是第二種筆跡,不慌不忙的,完全是總結式的;除了日期不同,兩項記載一式一樣,就像是用橡皮圖章印出來的: 1833年8月13日她自溺而死 於是他想到底是為了什麼呢?為了什麼呢?當時他十六歲。他獨自一個待在這小鋪里已不是頭一回,把書桌架子上從記事起就十分熟悉的老賬簿取下來也不是頭一回啦。在他孩提時,甚至在九歲、十歲、十一歲他讀書識字之後,他常常抬起頭來望著這些有斑痕與裂縫的書皮書脊,但並不特別想打開它們,雖然打算總有一天要好好研究它們,因為意識到它們沒準包含著一部編年史式的記錄,一部極其詳盡卻無疑是非常乏味的記錄,這樣的材料是從別處得不到的,裡面不僅有關於他的親骨肉的情況而且還有全部親屬的有關情況,不僅有白人也包括黑人,他們和他的白人祖先一樣,也是他的長輩,裡面還有有關土地的情況,這土地是他們共同擁有共同利用的,他們全都賴以為生,一起靠它養育的,而且還會繼續共同利用下去,不管膚色上的區別和名義上是屬於誰的,但是要看賬簿也得等到有空閒的某一天,那時他上了年紀,說不定也有點兒感到厭煩了,因為這麼多年之後這些老賬本里的事早已經是鐵定了、結束了、不可改變了、沒有危害了。後來他十六歲了。他在找到之前就知道會發現什麼了。他在半夜之後,等麥卡斯林睡著了,到他房間裡去取了小鋪的鑰匙,關上了小鋪的門,反鎖在裡面,那盞被人遺忘的提燈又重新在沉滯、冰冷的空氣中發出臭味,他趴在發黃的紙頁上,心裡想的倒不是『她為什麼要投水自溺』,而是在想他相信他父親看到自己的孿生兄弟的第一次評論必定會想的事:為什麼布蒂叔叔認為她是自溺而死的呢?在找的過程中,他開始發現在緊接著的下一頁上有他知道會找到的材料,不過仍然不是他要的那一點,因為這是他早就知道的: 托瑪西娜小名托梅圖西德斯與尤妮絲之女1810年生1833年6月死於難產已安葬。是年星辰隕落 下面的一條也不是: 圖爾圖西德斯與尤妮絲之女托梅之子1833年6月生是年星辰隕落父親的遺囑 再沒有別的人,這張紙頁上沒有寫滿每天付給多少工錢和他領的食物、衣服該扣多少錢的令人厭煩的記錄,也沒有關於他的死亡與安葬的記載,因為他比他的白種同父異母兄弟們[20]活得長,而麥卡斯林接管這些賬冊後是不記死亡日期的:僅僅是父親的遺囑這幾個字,這幾個字他是看見過的:老卡洛瑟斯粗大而潦草的字體比他兩個兒子的難認得多,而且拼法也不見得高明多少,他一方面幾乎每一個名詞和動詞都用大寫,另一方面也不稍稍用點心給加上標點符號,也不想法讓文理通順一些,正如他根本不去費心解釋或設法掩飾自己為何要把一千元的遺產贈給一個沒有嫁人的女奴的兒子[21],這筆錢只有在孩子成年時[22]才能付給,這樣一來就算是承擔了那件事的後果了,但仍然沒有提供他承認這件事的明確無誤的證明,也不是從他自己的財產中付出的,而是罰他的兩個兒子付款,是讓他們來付罰金以彌補父輩的偶然過失;甚至也不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名譽讓人保持緘默的一種賄賂,因為他的名譽是只有在他自己不再在世界上保護自己時才會受到損失的,這筆錢他幾乎是很輕蔑地扔出來的,仿佛是在扔一頂舊帽子或一雙舊鞋子,這一千元到了那樣的情況下再付出,這不管是對那個黑人還是對他自己已經再也沒有什麼現實意義了,那個黑奴要等到成年時才能見到這筆錢,二十一歲才開始懂得錢是怎麼回事,這也未免太晚了。所以我看這比對一個黑鬼叫一聲『我的兒子』還要便宜,他想。即使『我的兒子』僅僅是四個字也罷。不過這裡面總還是有點愛的,他想。某種形式的愛。即使是他稱之為愛的某種東西:總不僅僅是某個下午或晚上使用的痰盂吧。這件事情里有那個老爺子,他老了,離生命結束只有五年了,早就當了鰥夫,由於他的兩個兒子不僅是單身漢而且已近中年,宅子裡是很寂寞而甚至一定是非常沉悶的,因為如今種植園已經基礎穩固,一切運轉得很正常,錢現在是夠用了,對於一個所犯罪惡甚至明顯地保持在財產水平之下的人來說,也許已是太多了;這件事裡還有那個姑娘,沒有丈夫,年紀輕輕,生孩子時才二十三歲:也許起先他是因為寂寞才派人叫她來,讓屋子裡有點年輕的聲音和動作,把她召來,吩咐她母親派她每天早上來掃地、鋪床,而做母親的也默許了,因為這也許是早已達成默契的,是早已計劃好的:這個姑娘是一對黑人夫婦的獨生女,這對夫婦不是干大田活兒的奴隸,自以為地位高人一等,不僅僅是因為方才所說的那個原因,而是因為這個當丈夫的以及他的父母親都是這個白人從自己的父親手裡繼承來的,而這白人在人們出門不是騎馬便是坐汽船的日子裡親自趕了三百多英里路到紐奧良去買回來那個姑娘的母親給他做妻子[23] 賬本里也就記下了這一些。那些發脆的舊紙頁仿佛是自動翻過去似的,當時他正在想他自己的女兒他自己的女兒。不不不即使他再翻回到那一頁,在那上面那個白人(當時甚至還不是鰥夫呢)是從來也不再出遠門的,正如他的兩個兒子在他們的時代一樣,這個白人根本沒有增加一個奴隸的必要,卻大老遠地上紐奧良去買回來一個。孩子十歲時托梅的泰瑞爾還活著,他通過自己的觀察和記憶也知道托梅的泰瑞爾身上早就有一些白人的血液,後來他的父親又給他增添了一些[24];五十年後,在那間半夜裡臭烘烘、冷冰冰的房間裡,對著冒煙發臭的提燈發出的黃色的光,那孩子俯身細看攤在面前的那張發黃的紙頁時,他似乎看見在那個聖誕節,就在她的女兒和她的情人(她的第一個情人他想。她的第一個)的孩子出生前的六個月,她[25]真的走進了冰冷的溪水,她是孤獨的、鐵了心的、麻木了的、執行儀式似的,她已經不得不棄絕了信仰與希望,如今又正式、乾脆地棄絕了憂愁與失望 也就是這些了。他用不著再看這些賬簿了,他也的確沒有再看過;那些逐漸褪色但是絕對不會消失的發黃的紙頁已經成為他意識的一個組成部分,永遠留在那裡,就像他本人的誕生是件無可置疑的事實一樣: 譚尼·布錢普21歲1859年由阿摩蒂烏斯·麥卡斯林從休伯特·布錢普老爺手中贏得也許是因為五張順子對看得見的三張三點沒有叫牌1859年與托梅的圖爾結婚 也沒有獲得自由的日期,因為她的自由以及她的第一個活下來的孩子的自由並非在小鋪里由布克與布蒂·麥卡斯林賜給而是得自在華盛頓的一個陌生人[26]之手,也沒有去世與安葬的日期,這不僅僅是因為麥卡斯林管賬本時不記死亡消息,而且是因為在一八八三年這一年她仍然活著,而且還會活到親眼看自己最後一個活下來的孩子[27]給她生一個孫子: 阿摩蒂烏斯·麥卡斯林·布錢普托梅的圖爾與譚尼·布錢普之子1859年生1859年死 接下去完全是他叔叔的筆跡了,因為他父親如今已經是那個人[28]領導的騎兵隊里的一員了,那個人當奴隸販子時父親都不會拼寫他的名字:下面的那位沒有占上一頁甚至都沒有寫滿一行: 托梅的圖爾與譚尼生一女1862年 下面的那個也是連一行都沒有占滿,甚至連性別也未標明,也沒有說明原因,雖然孩子能猜得出,因為麥卡斯林當時已經十三歲了,他記得當時許多地方的食品並不經常夠人們吃,不僅僅是維克斯堡[29]一個地方: 托梅的圖爾與譚尼生一孩子1863年 接下去仍是同一種筆跡,這回生的孩子活下來了,好像譚尼的堅韌不拔和老卡洛瑟斯的專橫行為的一點點變淡、變稀的陰影竟終於把饑饉也給戰勝了;而字跡與拼法也比孩子過去見過的更清晰、完整,寫得也更用心了,好像是這個一開始就應該是個女人的老人在他兄弟去打仗的時候,在做飯、照顧好自己和那個十四歲的孤兒[30]之餘,盡力管好剩下的殘破的農場,認為出現了一個吉兆,說明希望已重新升起,因為這個沒有名字的小奴隸居然活到了讓人給他起一個名字的時候: 詹姆士·圖西德斯·布錢普托梅的圖爾與譚尼·布錢普之子生於1864年12月29日母子均安家人想叫他梯奧菲留斯但曾起過阿摩蒂烏斯·麥卡斯林與卡洛琳·麥卡斯林這樣的名字的兩人都死了因此勸阻了他們凌晨二時出生母子均安 可是往下沒有了,什麼也沒有記載;還得再過兩年[31],這個差不多成了大人的孩子才會從去田納西州的那場無效之行回來,他帶去了老卡洛瑟斯給他的黑人兒子及其後代的三分之一仍然未動的遺產,在那三個倖存的孩子終於一個又一個地表現出他們明顯的生的意願,在人間站穩了腳跟之後,他們的兩位白人堂叔把遺產增加到每人一千元,如果條件允許的話,在他們成年之時給予;總之,還要過上兩年,那孩子才會親自寫完這一頁,而且一直寫下去,寫到一個一八六四年(也包括一八六七年,這是孩子本人呱呱墜地見到光明的年份)出生的人不被指望活下去、自己也不敢想像能活下去甚至也不想繼續活下去的日子[32]早已成為陳跡的時候;現在是他自己的筆跡了,奇怪得很,他的筆跡既不像他父親的,也不像他叔叔的,甚至也不像麥卡斯林的,倒是與他祖父的頗為相似,只是拼法並不一樣: 1885年12月29日他[33]於二十一歲生日的那天晚上失蹤。艾薩克·麥卡斯林曾追尋到田納西州的傑克遜,在那裡失去其蹤跡。準備給他的三分之一的遺產1000元於今日即1886年1月12日歸還給財產受託人麥卡斯林·愛德蒙茲 不過在看賬本的當時還沒有這一條,那要等到兩年之後,現在他又看到他父親的筆跡了,他的老首長[34]現在既不是軍人也不是奴隸販子了;這筆跡又在賬本里出現一次,以後就再沒出現過,這回他的字體更難辨認了,簡直讓人看不明白,這是因為他得了風濕病,手足不好使,也因為他現在竟然對拼法與標點符號更加惘然無所知了,仿佛他追隨一個世上獨一無二的曾賣過一個黑奴給他而且讓他吃了虧的人打了四年仗,使他不但對信仰與希望完全看穿,而且連拼字法也認為是一文不值的了: 索鳳西芭·布小姐托圖與譚之女1869年生 但是信心與意志倒尚未消沉,因為筆跡就在賬簿上,是遵照麥卡斯林的勸告用左手寫的[35],可是在賬本里就再出現了這一次,以後就又不見了,因為孩子本人這時已經一歲了,等到六年後路喀斯出生時,他的父親和叔叔都已經死了快五年了,他們倆是在十二個月之內先後去世的;接下來的又是他自己的筆跡了,他在場親眼看到的,那是在一八八六年,她剛剛十七歲,比自己小兩歲,當時他在這小鋪里,麥卡斯林從外面淡淡的暮色中走進來,說『他要娶鳳西芭』,就這樣:於是他朝麥卡斯林背後看去,見到那個男的,是個陌生人,比麥卡斯林高,穿著也比麥卡斯林和艾薩克認得的大多數白人慣常穿的都講究,他走進房間時的神情像白人,站在那裡的神情也像白人,仿佛他之所以讓麥卡斯林在他前面進房並不是因為麥卡斯林的皮膚白而僅僅是因為麥卡斯林住在這裡,熟門熟路,並且他講起話來也像白人,他越過麥卡斯林的肩膀迅速而機敏地看了艾薩克一眼,然後就再也不看了,再也沒有興趣了,就像一個成熟的、有克制能力的白人會做出的那樣,不是因為不耐煩而僅僅是因為沒有時間。『娶鳳西芭?』艾薩克嚷道,『娶鳳西芭?』接著就再也不吭聲了,只顧在麥卡斯林與那個黑人說話時看著,聽著: 『去阿肯色州住,我記得你方才是這麼說的。』 『是的。我在那裡有產業。一個農場。』 『產業?一個農場?是你擁有的嗎?』 『是的。』 『你不叫人「先生」的,是嗎?』 『對於自己的長輩,我叫的。』 『我懂了。你是北方人。』 『是的。小時候就到北方去了。』 『那麼你的父親以前是個奴隸。』 『是的。以前是的。』 『那麼你怎麼會在阿肯色州擁有農場的呢?』 『我有一塊授予的土地。原先是我父親的。美國政府給的。由於服過軍役。』 『我懂了,』麥卡斯林說,『北方佬的軍隊。』 『美國軍隊,』陌生人說;接著是艾薩克自己又叫嚷起來了,是對著麥卡斯林的背叫的[36]: 『去叫譚尼大嬸呀!我去叫她!我去——』可是麥卡斯林連理都沒有理他;陌生人也甚至都沒有朝他的聲音回過頭來看他一眼,兩個人繼續說話,仿佛根本沒有他這麼個人在場: 『既然你什麼都像是安排妥了,』麥卡斯林說,『你又何必費這份心來徵求我的同意呢?』 『我不是來徵求你的同意,』陌生人說,『我是僅僅在你這個家長對她作為家庭女性成員之一承認負有一定責任的條件下,才承認你的權威的。我並不是來徵求你的同意。我——』 『不必再說了!』麥卡斯林說。可是陌生人並沒有畏縮。這既不是好像他根本不理麥卡斯林的抗議,也不是好像沒有聽見。而是仿佛他既完全不是在道歉也不完全是在辯解,而僅僅是在發表一個聲明,這是局勢所絕對需要,也是絕對有必要這樣做的,而且必須讓麥卡斯林聽到,至於他想不想聽倒在其次。這好像是他在自言自語,自己出聲地說給自己聽。他們面對面地站著,不算靠得太近,但是比擊劍時雙方保持的距離還稍稍近些,身子挺得筆直,嗓音沒有提高,並不咄咄逼人,僅僅是非常簡練: 『——我通知你,事先告知你,她的家長。凡是有體面的人也都會像我這樣做的。何況,你曾經在你這方面,按照你的見識與教養——』 『不必再說了,我方才說過了,』麥卡斯林說,『天黑前你給我離開這個地方。走吧。』可是,有半晌,那個人並沒有動,正用那種漠然的、不動感情的眼光打量著麥卡斯林,仿佛是在通過麥卡斯林的瞳仁的反照,觀察自己小小的人影。 『好吧,』他說,『不管怎麼說,這是你的房子。而且照你的想法,你是有……不過沒什麼。你是對的。沒有必要再說了。』他轉身朝門口走去;他又站住了,但只停留了一秒鐘,開口說話時身子又已經在移動了:『放心好了。我會好好待她的。』說完就走了。 『不過她又是怎麼認識他的呢?』艾薩克喊道,『我以前連聽都沒聽說過他!至於鳳西芭,她生下來之後除了上教堂就根本沒有離開過這個地方——』 『哈,』麥卡斯林說,『十七歲的大姑娘怎麼認識她們要嫁的男人——如果運氣好,嫁得出去的話——就連她們的父母都不會及時知道呢。』第二天早上他們都走了,鳳西芭也走了。麥卡斯林此後再也沒有見到過她,艾薩克也沒有,因為他五個月之後終於找到的女人已經不是他原先認識的同一個人了。他把那三千元的三分之一換成金幣,掖在腰帶里,就和一年前到田納西去勞而無功地尋訪譚尼的吉姆時一樣。他們——那個男的——給譚尼留下了一個含糊不清的地址,三個月後寄來了一封信,是那個男的寫的,雖然麥卡斯林的妻子艾麗絲曾教會鳳西芭認過並寫一點字。可是信上的郵戳與那人留給譚尼的地址並不一致,因此艾薩克先坐火車,到了火車不通的地方,改乘簡陋的驛馬車,然後坐出租馬車,這以後又坐了一段火車:這時他已經是個經驗豐富的旅行者,是條經驗豐富的獵犬,而且這一次是條成功的獵犬,因為他下定決心只許成功;當那緩慢無盡的十二月空蕩蕩的泥濘道路一里一里地被爬過去,一夜又一夜在旅館、在路邊的小客棧(那是用沒加工的原木建成的,裡面除了一個賣酒的櫃檯再沒有別的家具)、在陌生人的木屋、在孤寂的穀倉的乾草堆上度過,在所有這些地方他都不敢脫掉衣服睡覺,因為像東方三博士[37]中那位隱名微服出行的智者那樣,他身上秘密地掖著一根藏有金幣的腰帶,而驅使他前進的還不是希望,僅僅是決心與拼搏精神,他不斷地告訴自己:我必須找到她。我必須如此。我們已經失去他們當中的一個了[38]。這一次我必須找到她。他也果真找到了。當時天上下著有氣無力的、冰冷的雨,他傴身坐在一匹精疲力竭的租來的馬的背上,泥漿濺在它的胸前和更高的部位上,他看見那所房子了——一座孤零零的原木建築,有一個土砌的煙囪,它蹲在沒有大路甚至小道也沒有的荒野里,周圍是沒有圍欄的荒地和莽莽蒼蒼的樹林,仿佛正在被雨澆成一攤沒有名堂、沒有用處的瓦礫堆——沒有穀倉,沒有馬廄,甚至連雞塒這類的小棚子都沒有一間:僅僅是一座小木屋,是手工蓋的,甚至也不是精巧的手工,還有不大的一堆砍得七歪八斜的劈柴,只能湊合燒上一天,他騎馬走近它時連從屋子底下爬出來對他吠叫的瘦狗都沒有一條——僅僅是草創時期的一個農家,也許自然條件還不錯,也許有一天會成為一個大種植園,現在可不是,好多年之內還不會是,只有在付出勞動,艱苦、持久與不屈不撓的工作與犧牲之後才能成為一個好農莊;他推開歪歪斜斜的門框裡的那扇搖搖晃晃的廚房門,走進一片冰冷的晦暗之中,這裡連煮飯的火都沒有生,過了片刻之後,他才看見牆角一張粗木桌後面蜷縮著一個身形,那張咖啡色的臉他從小就極其熟稔可是現在卻覺得非常陌生,她出生的地方離他自己誕生的房間還不到一百碼,她身上流的血里有一部分和他自己的是一樣的,可是現在她卻成了一代又一代受苦受難的種族的後代,對這個種族來說,一個未經通報擅自闖進來的騎在馬背上的白人就是白人僱傭的巡邏員,沒準會帶著一把手槍,並且總是拿著一條『黑蛇』皮鞭;他走進裡間,也是這所木屋僅有的另一個房間,發現那個男的坐在壁爐前的一把搖椅里——他坐的是整座房子裡唯一的一把椅子,緊挨著那堆微弱的火,所有的柴火還不夠維持二十四小時,他還是穿著五個月以前走進小鋪時穿的那套像牧師穿的衣服,戴了一副金絲邊眼鏡,可是當他抬起頭來接著又站起身來的時候,艾薩克看見鏡架里連鏡片都沒有,他就在這片淒涼的環境中讀著一本書,在這片泥濘的荒地里,沒有圍欄,連小路都沒有,甚至都沒有一個有幾堵牆的廄棚可以讓牲口在裡面站立;而整個房間裡瀰漫著一股臭味,它附著在那個人的衣服上,從他的皮膚里滲透出來,這是追隨打了勝仗的大軍的投機分子的那種沒有基礎、幼稚的幻想的臭味,那種無限貪婪與愚蠢的臭味。 『難道你不明白嗎?』艾薩克喊道,『難道你不明白嗎?這整片土地,整個南方,都是受到詛咒的,我們所有這些從它那裡孳生出來的人,所有被它哺育過的人,不管是白人還是黑人,都被這重詛咒籠罩著。就算是我們白人把這種詛咒帶到這片土地上來的吧;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只有白人的後裔才能夠——不是拒絕它,也不是與之抗爭——也許僅僅是忍受並支撐下去直到這重詛咒被解除。到那時你們黑人就會時來運轉了,因為我們的機遇過去了。但是不是現在。這個時刻還沒有到來。難道你不明白嗎?』 另外那一位現在站起來了,那套未磨損的衣服仍然像是牧師穿的,只是沒有以前漂亮了,他合起了書,把一個手指夾在裡面免得以後翻不到,那副沒有鏡片的眼鏡拿在另一隻不常幹活的手裡,像是音樂大師的一根指揮棒,而這位眼鏡的主人用他那有板有眼的洪亮的聲音說起蠢話來了,那些不著邊際的蠢話和沒有根據的空話:『你錯了。你們白人帶給這片土地的詛咒已經被解除了。它已經失效、祛除了。我們目前看見的是一個新時代,這個時代像我們國家的建立者所設計的那樣,是奉獻給自由、解放、人與人的平等的,使這個國家將成為新的迦南[39]——』 『從什麼當中解放出來?從工作嗎?迦南?』艾薩克揮動胳膊,幅度很大,幾乎有些狂暴;於是仿佛迦南就在他們的周圍,完整,原封不動,清清楚楚可以看見,從這個漏風的、潮濕的、冰冷的、有黑人穢氣黑人臭味的陋室里——那些空蕩蕩的、沒有犁鏵與種子來役使的田野,那些沒有圍欄來圈住牲畜的田野,而牲畜其實也並不存在,不論是在用幾堵牆圍起來的廄棚之內還是之外,甚至連廄棚本身也是不存在的。『這兒算是迦南的哪一個角落?』 『你這個時候來看它當然不中看。現在是冬天。一年裡這個時候沒有人干莊稼活的。』 『這我明白。那麼在土地閒著的時候她當然還是得吃得穿的吧。』 『我有退伍金的,』對方說。他說的時候那神氣活像在說我有上帝的恩寵或是我擁有一個金礦呢,『我還有我父親的退伍金呢。每月月初領錢。今天幾號啦?』 『十一日,』艾薩克說,『還有二十天呢。在那以前怎麼過?』 『家裡還有些吃的,是從午夜鎮那商人那裡賒來的,我的退伍金支票都是在他那裡換成現錢的。我把代理權委託給他,替我辦理這事,為了雙方的——』 『我明白了。那麼要是這些食物維持不了二十天呢?』 『我養的豬里還剩下一頭呢。』 『在哪兒?』 『外面,』對方說,『這地方習慣在冬天把牲口放出去讓它們自己找吃的。它過一陣子會回來的。不過不回來也不要緊,必要時我大概可以順著它的腳印找到——』 『是啊!』艾薩克喊道,『反正不要緊的:你還有退伍金的支票呢。午夜鎮上的那個人會給你兌現,從中掏錢給你付食品賬,錢多出來就是你的了。可是到時候那口豬也會給吃光的,要不,你一直找不到它,到了那時你又怎麼辦呢?』 『到那時春天也快到了,』對方說,『我打算到了春——』 『那時候才一月,』艾薩克說,『還有二月。一直要到三月中旬——』當他再次在廚房裡停下來時,她沒有動彈,她甚至好像並不在呼吸,不像是個活人,除了她的眼睛正在注視著他;他朝她跨上一步,但她仍然沒有動,因為她再也無法往後退了:只有那張狹窄、瘦削,未免過於瘦削的咖啡色的臉上那一雙巨大、深邃得沒有底的、墨黑的眼睛在望著他,但並不顯示出驚恐、認識與希望的跡象。『鳳西芭,』他說,『鳳西芭。你還好嗎?』 『我是自由的。』她說。午夜鎮是由一家客棧、一家出租馬車行、一家大雜貨店(這就是為了減少雙方的麻煩與煩惱而將退伍金支票兌成現錢的地方吧,他想),還有一間小雜貨店、一家酒店和一個鐵匠鋪組成的。可是那兒還有一家銀行呢。銀行的行長(其實也就是老闆)是個從密西西比州遷居至此的人,過去也曾在福勒斯特手底下當兵;艾薩克離家八天以來身子第一次感到輕鬆,因為已解下了藏金幣的腰帶,他用鉛筆和紙把三元錢與十二個月相乘,然後用一千元除以這個數目;這樣可以拖長到差不多二十八年,因此至少在二十八年里她不會挨餓,那銀行家答應每個月的十五號親自派一名可靠的信差把這三元錢送到她本人手裡,這以後他就回家了,事情的全部經過就是這樣,因為在一八七四年他父親和叔叔都去世了,而從一八六九年那一天[40]他父親把那些老賬本最後一次放回去的時候起,它們就再沒有從桌子上的書架上取下來過。不過他是可以把它寫完的: 路喀斯·昆圖斯·卡洛瑟斯·麥卡斯林·布錢普。托梅的泰瑞爾與譚尼·布錢普最後僅存的一個兒子。1874年3月17日生 不過也沒有必要這樣寫了:不是路西烏斯·昆圖斯,某某人之子等等,而是路喀斯·昆圖斯,倒也不是拒絕讓人叫他路西烏斯,因為他乾脆把這幾個字從姓名當中去掉了;也不是否認、擯棄這個名字本身,因為他採用了這個名字的四分之三[41];而是僅僅把這個名字接過來,加以改造,變了一下,使它不再像白人的名字而是他自己的名字,是他自己起的,是自我繁殖和命名的,他的老祖宗就是他自己,儘管老賬本上所記的與此相反,說老卡洛瑟斯本人才是 這就是一切:一八七四年時他是個孩子:到了一八八八年他長大成人了,他放棄了,拒絕了,也因此得到了自由;到一八九五年他已成為人夫但不是人父,不是鰥夫但卻可算是沒有妻子[42],而且早就發現沒有人是自由的,而且即使自由了也是受不了的;當時他結了婚,住在傑弗生鎮一所偷工減料新蓋起來的小平房裡,這是他的岳父給他們的:一天早晨,路喀斯突然站在他房間的門口,他正在房間裡看一份孟菲斯的報紙,看到報紙上端的日期,心想原來今天是他的生日。他今天滿二十一歲了這時候路喀斯說:『老卡洛瑟斯那筆錢剩下的部分在哪裡?我要用了。全都得給我。』 經過的情況就是這樣:於是麥卡斯林說[43] 『除了布克和布蒂這兩個人以外還有許多人,他們在探索對他們來說過於模糊以致說不清、過於混亂以致聽不懂的真理[44],然而還有一八六五年呢:』於是他說 『可是不夠。遠遠不夠,雖然父親和布蒂叔叔在足足三代人中去探索,甚至也還不止是祖父生育的三代人,如果在他眼皮底下任何地方沒有別的人只有祖父那麼他連挑選都用不著了。可是他試著挑選了,而且我知道你要說什麼。你要說:既然他自己創造了人類他就早該知道雖然他盡可以感到驕傲與悲哀,但是卻不能懷著太多的希望,可是他並不懷著希望,他僅僅是等待著,因為他創造了他們:不僅僅是因為他賦予了他們生命,讓他們能夠活動,而且是因為他已經和他們共患難了那麼久:和他們共患難了那麼久,因為他看到就某些個別的情況來說,他們能夠勝任一切,能達到任何高度和深度,這即使在天堂里也是難以理解的,要知道連地獄也是在天堂里創造出來的,因此他必須承認他們,否則就得承認在某個地方存在著與自己法力相等的另一個上帝,這樣一來自己就不再是上帝了,因此,為了可以獨自居住在他那個孤獨的、至高無上的天國里,他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事情承擔責任。其實說不定他也知道這是無用的,但是他創造了人類,知道他們能夠完成一切事情,因為他從無所不包的原始的絕對中賦予他們以形體,從那時起就在觀察他們,在他們各自崇高與卑劣的時刻,而他們自己並不知道為什麼也不知道怎麼會是這樣甚至也不知道在什麼時候:直到後來他看到他們全都和祖父一樣,每一個人都是,甚至從他們當中精心挑選出來的優秀分子,他能指望的(注意,不是希望;不是希望,)那些最最優秀的精華也無非就是布克與布蒂這樣的人,而且這樣的人還不多,等到了第三代,連布克們、布蒂們都沒有了,只有——』於是麥卡斯林說 『啊:』於是他說 『是的。如果他能從祖父身上看到父親和布蒂叔叔那麼他也一定能夠看到我。——這個艾薩克比亞伯拉罕晚年所得的艾薩克出生得要晚[45],而且棄絕犧牲[46]:沒有父親,因此安全地離開聖壇,因為這一回那隻被激怒的手也許不提供小羊了——』於是麥卡斯林說 『是逃避:』於是他說 『好吧。就算是逃避吧。——直到有一天,他說了那天下午你在這房間裡對鳳西芭的丈夫說過的同樣的話:不必再說了。夠了。不是在激怒中,並沒有火冒三丈,甚至也沒有厭惡得要命,就像你那天那樣:僅僅是夠了,然後最後一次看看他們,再看他們一次,因為他們是他創造的,在這片土地上,在這個南方,他為南方做了那麼多的事,提供樹林使獵物得以繁衍,提供河流讓魚兒得以生長,提供深厚、肥沃的土地讓種子藏身,還提供青翠的春天讓種子發芽,漫長的夏天使作物成熟,寧靜的秋天讓莊稼豐收,還提供短促、溫和的冬天讓人類和動物可以生存,而他[47]到處也看不見希望,於是把眼光超越希望本來該在的地方,朝東方、北方和西方看去,那裡無邊無際地伸延著一整片充滿希望的大陸,那是劃出來專門作為避開你所說的舊世界的毫無生氣的黃昏的自由與解放的避難所與聖殿的,他看見了那些奴隸販子的闊綽的後代,他們不論是男是女都像女性那樣軟弱無用,對於他們來說他們尖聲咒罵的黑人是另一個族類,另一種標本,就像是旅行家裝在籠子裡帶回家的一隻巴西金剛鸚鵡,而正是這些人,在溫暖的、不漏風的會堂里通過要實行恐怖與暴行的決議:還有那些政客的排炮般雷鳴的撈選票的演說,還有那些傳教士的賣假藥般的騙捐獻金的表演,對於這些奴隸販子的後代,暴行與不義就像關稅表、銀本位或永生說一樣抽象陌生,而他們利用了黑人受奴役的鐐銬和破衣爛衫,就和他們在別的場合下利用啤酒、彩旗,用紅火焰和硫黃燒成的標語、戲法和能奏出音樂來的手鋸一樣:還有那些旋轉的輪子,它們為創造利潤而生產鐐銬和破衣爛衫的純潔的代用品,它們紡棉花,製造出軋花機,軋去棉籽,造出汽車和輪船,運送棉花,還有那些人,他們為了獲得那筆利潤而管理機器,他們建立起稅收制度,收棉花稅,收運輸費,收賣棉花的佣金:他本來是可以擯棄他們的,因為他們是他創造出來的,現在是永遠也是,一代一代都是,直到不僅是那個他從那裡把他們拯救出來的老世界而且包括這個新世界——他把這個聖殿和避難所顯示給他們看,還引導他們來到這裡——也都變成了在最後一個血紅的黃昏中冷卻下去的同樣沒有價值、沒有浪潮的礁石,而在整個空虛的喧譁與無用的騷動當中,只有一個人[48]是沉默的,在所有那些人的吵吵鬧鬧、忙忙碌碌中,只有一個人[49]是非常單純的,所以才會相信恐怖與暴力總的來說僅僅就是恐怖與暴力,而且是非常直率的,竟然按照這個原則行動,他不通文墨,言語不多,也許僅僅是事情太多而顧不上說話,在所有的人當中只有這一個是不用諂媚和賭咒發誓然後又用乞求和威脅來煩瀆他的,甚至也沒有費這份心思事先向他報告自己想怎麼做,因此一個比上帝渺小一些的人連把祖傳的滑膛槍從門楣上端的鹿角上取下來這樣一個簡單的舉動意味著什麼可能都不會理解,於是上帝說了我的姓氏也叫布朗[50]那另一位說我也是於是他說那麼你我的姓氏不能夠都叫布朗,因為我是反對那件事的於是那另一位說我也是反對的於是他得意洋洋地說那麼你拿了那把槍要到什麼地方去呢?於是那另一位用一句話一個詞告訴了他於是他:頗感意外:他是既不知何為希望何為驕傲,也不懂得何為哀傷的那麼你們的協會、你們的委員會、你們的官員呢?你們的會議記錄、你們的動議、你們的國會議程都到哪裡去了?那另一位說這些我都不反對。我估摸它們對有時間搞這一套的人來說是挺合適的。我反對的僅僅是弱者(因為他們的皮膚黑)被強者(因為他們皮膚白)所奴役。於是他再一次轉身面向這片土地,他仍然有意拯救這片土地,因為他已經為它做了那麼多的事情——』於是麥卡斯林說 『什麼?』於是他說 『——他仍然對這些人負有責任,因為他們是他創造出來的——』於是麥卡斯林說 『轉回來對著我們?他的臉朝著我們?』於是他說 『——他們的妻子與女兒在黑人生病時至少是為他們煮湯和做肉凍的,還穿過泥濘的院子在嚴冬用托盤托著送到臭烘烘的小屋裡去,坐在臭烘烘的小屋裡,讓爐火一直燃燒著直到危機來臨並過去,可是這樣做了,仍然是不夠的;在黑人病得非常重時把他們搬到大宅里去,說不定還讓他們躺在客房裡護理他們,這種事如果發生在家裡任何一頭牛的身上,白人也會這樣乾的,不過至少他不會這樣去對待從馬車行里租來的牲口,可是即使這樣做了,還仍然是不夠的;因此他說了,並不是用憂傷的口氣,他們是他創造的,因此他心中的憂傷不會像他所體驗的驕傲或希望那麼多:顯然,除非經過受苦,他們不能學到什麼,除非經過血的教訓,他們不能記住什麼——』於是麥卡斯林說 『一天下午,艾許貝[51]騎在馬背上去探望他母親娘家的幾個未婚的遠房女親戚,也許僅僅是母親的什麼熟人,忽然遇見雙方前哨的小規模交火,他翻身下馬,身上那件有鮮紅絛飾的斗篷成了目標,他率領了一小隊他從未見過的士兵去攻打據塹壕死守的邊遠地區訓練出來的來復槍手。在沙普斯堡戰役[52]前,當時李將軍已經將他的軍隊分成兩支,一名北軍的情報軍官在北軍戰線後面一家酒吧的地上撿到了李將軍的作戰手令,這張紙也許是用來包幾支雪茄的,雪茄一抽完,這張紙顯然被隨手扔掉了。走木板道的傑克遜[53]已經把他部隊的側翼收攏來了,胡克認為這一點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傑克遜只等著夜晚過去好繼續給敵人以連續不斷的迎頭痛擊,這個戰鬥行動將把整個側翼重新扔回到胡克的老窠上去,而胡克這時候正坐在錢塞勒斯維爾的前廊上,啜飲熱甜酒並且打電報給林肯說自己已經打敗了李將軍,可是就在這一個伸手不見五指的夜晚,傑克遜和一大群低級軍官待在一起偏偏被自己一方的一名巡邏兵開槍打中,他底下軍階最高的是斯圖阿特[54],那是個英武的好漢,仿佛生來就能騎馬揮舞軍刀,對戰略技術也無一不精,僅僅是不知苦幹、蠻幹為何物;正當李將軍應當知道米德[55]的一切情況和漢柯克究竟在公墓岡的什麼地方時,也就是這一位斯圖阿特卻去襲擊賓夕法尼亞州的幾個雞窩:而朗斯屈特[56]也在葛底斯堡,也就是這同一個朗斯屈特和傑克遜一樣,也在黑暗中被自己手底下的士兵開槍誤傷從馬背上摔下來。他的臉朝著我們?他的臉朝著我們?』於是他說 『還有什麼別的辦法能促使他們去打仗呢?除了傑克遜們、斯圖阿特們、艾許貝們、摩根[57]們和福勒斯特們之外,還有什麼人呢?——中部和中西部的農民,他們擁有的土地以英畝計而不是以幾十英畝甚至也許以幾百英畝計,他們自己耕作,收穫的沒有一次是棉花、菸草或是甘蔗,他們沒有奴隸,不需要也不想要奴隸,他們的眼睛已經朝向太平洋海岸,不一定都得花兩代人的時間才能抵達那裡,僅僅是因為偶然的不幸,一頭牛死了或是大車的輪軸斷了,於是便在當地停了下來。還有那些新英格蘭的機械工人,他們地無一壟,衡量一切事物的標準是水力的功率和轉動的齒輪的成本,而那些眼界褊狹的商人和船東眼睛仍然戀戀不捨地回顧著大西洋彼岸,對這片大陸的感情僅僅局限在他們的賬房間裡。還有那些本應有警覺性能夠看出來的人:那是些把只有在神話中才存在的荒野中的城鎮地皮買空賣空的人;還有那些本應有機靈勁兒把一切解釋得合情合理的人:那是些銀行家,他們接受土地作為抵押品,而那第一類人正等著把土地讓出去呢,他們接受鐵路和輪船作為抵押品,可以把他們送去更遠的西部,他們接受工廠、輪機和出租公寓作為抵押品,那些經營公寓的人就住在裡面;還有那些本應有時間和眼光能夠及時理解、感到恐懼甚至預見的人:那是些在波士頓長大(即使有些並不在波士頓出生)的老小姐,她們是出身名門望族的受過同樣教養、同樣沒結過婚的阿姨、姑姑、叔叔、舅舅的後代,她們的手上沒有老繭,除了寫控訴南方的文章那支筆磨出來的硬皮,對於她們來說,荒野本身就起始於浪潮的高峰,她們的眼光如果稍有片刻離開峰火山[58],那也是望著天堂——當然不會去看那一大幫吵吵鬧鬧、魚龍混雜的開拓者的追隨人員了:政客們的咆哮、自封的神職人員的甜美的合唱,還有——』於是麥卡斯林說 『行了,行了。你先等一等:』於是他說 『你先讓我說。我是打算給你,我們的一家之主,解釋一件我必須要做但是自己還不大明白的事,並不是想證明這樣做是有道理的,而僅僅是儘可能地解釋清楚。我可以說我並不明白自己為什麼必須這樣做,可是我知道我必須做,因為我還有大半生必須過,而我唯一需要的是做這件事時能夠平平靜靜的。可是你是我的家長。不僅如此。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永遠也用不著非得想念我的父親不可,雖然你不久前剛剛發現你已經在懷念你的兒子了。——那些開支票的人[59]、那些殺價收買期票的人、那些小學校長、那些自己批准自己可以去教書和領導別人的人,還有那一大幫半文盲,他們穿上白襯衣但並不因此而有所改變,他們用一隻眼睛照顧自己用另一隻眼睛相互監視。還有別的什麼人能促使他們去打仗呢:誰能打得他們呆若木雞,驚恐不已,把肩膀轉向另一個肩膀,把臉扭開去,甚至半晌都不說話,甚至兩年之後仍然心有餘悸,以致他們之中居然有人一本正經地建議把自己的首都遷到外國去[60],以免遭到另一地區的人的蹂躪和掠奪,其實這個地區的白人男性公民總共沒有多少,只夠塞滿北方任何一個大城市:除了[61]在謝納多河谷里的傑克遜和想抓住他的三支分開的部隊外,沒有人知道自己是剛從一次戰鬥中退出來還是馬上要參加進去,而斯圖阿特則驅策他統率下的整個部隊完全繞開本大陸有史以來最為龐大的一支部隊,為的是了解從背後看這支部隊究竟是什麼模樣,而摩根卻率領了一隊騎兵沖向一艘擱淺的戰艦。除了那些人,他們能相信使一場成功的戰爭得以進行的並不是聰明才智也不是權術、政治、外交、金錢甚至也不是領土完整與簡單的算術,而僅僅是對土地的熱愛與勇氣,除了這樣的人,又有誰會向一股地域十倍於自己、人力百倍於自己、資源千倍於自己的勢力宣戰呢——』 『他們還依靠清白、英武的祖先和高超的馬術,』麥卡斯林說,『可別忘了這一點。』這時是黃昏了,十月的平靜的夕陽與無風來吹散的炊煙混成一片氤氳。棉花早已摘淨、軋過籽了,如今大車整天價載著收下的玉米往來於田地和穀倉之間,像是走在一片生命力頑強的土地上的一支儀仗隊。『呣,也許這種局面正是他所希望的吧。至少,這是他已經得到的。』這一次可沒有一疊疊發黃的變色而無害的賬頁了。這一次是記載在一本嚴峻得多的書中,麥卡斯林十四、十五、十六歲時親眼見到過,那孩子本人繼承了這個局面,就像挪亞的孫子孫女繼承了洪水之後的局面,雖然他們自己並未目睹那場大水:那是個黑暗、腐朽與血腥的時代,三種不同的人[62]不僅想調整好與別兩種人的關係,也想調整好與新的土地的關係,這土地是他們創造的,也是繼承來的,他們必須在這上面生活,因為失去它的人和得到它的人同樣沒有離開它的自由:——那些人一夜之間突然得到了自由與平等,事先沒有警告,毫無準備,沒有受過任何訓練,不知道怎麼運用,甚至僅僅採取容忍的態度,他們濫用了自由與平等,倒也不是像孩子們那樣濫用,也不是因為他們長期以來受奴役,接著突然之間被解放,而是像人類一向濫用自由那樣地濫用,因此他想顯然除了從受苦中得到的智慧之外還存在著另一種智慧,一個人必須有了它才能分清什麼是自由,什麼是放縱;那些人,他們打了四年的仗,打輸了,他們的目的是維持一種現狀,在這種狀況下,解放是一件反常與自相矛盾的事,這不但是因為他們反對自由本身,而是出於人們(不是指將軍和政治家,而是指普通人)一向為之戰鬥為之死亡的那些古老的原因:為了維持現狀,或是為了建立一個較好的未來,好讓子孫活得下去;最後,仿佛痛苦、仇恨與恐懼還不夠似的,那第三種人[63],比起與他們不同種族的人來,與他們膚色相同、身上流的血液相同的人倒更像是外人,——這種人又由三部分人組成,彼此各不相同,除了有個共同的巧取豪奪的強烈意願,他們的父親不是中年的中尉軍需官便是隨軍小販與軍毯、軍靴和軍騾的承包商,這三者追隨著一次次自己並沒有參加的戰鬥,承繼了自己並沒有幫助獵獲的勝利果實,他們得到了認可與保護,即使並沒有得到祝福,他們把骸骨留在南方,他們的下一代將在這裡經營尚未開墾的小農場,投入一場劇烈的競爭,對手中有的是黑人,這是蒙他們的父輩給予了自由的,有的是白人,他們的父親本來根本沒有過黑奴,但法律卻剝奪了他們的奴隸繼承權,到了第三代,這些白人又會回到被人遺忘的小縣城,去當理髮師、汽車修理工、副保安官、麵粉廠軋花廠的工人和熱電廠的鍋爐工,領導執行私刑的暴徒們[64]來反對他們祖先曾拯救過的種族,起先穿著便服,後來是一本正經的帶頭罩的長袍的制服,有聯絡的口令,以及燃燒的十字架標誌;另一部分人是一幫無名的投機者,他們專門從別人的苦難中得到利益,他們是金錢、政治與土地的操縱者,災難出現在哪裡他們也就來到哪裡,像螞蚱一樣善於保護自己,不需要祝福,從不會讓自己的汗水沾濕犁把與斧柄,他們養肥了自己就消失不見,連骸骨也不留在這兒,同樣地他們簡直是沒有祖先、沒有血肉之軀,甚至沒有熱情與性慾的:另外還有猶太人,他們到南方來也是沒有保護的,因為兩千年來,他們已經失去了有保護和需要保護的習慣,他們是不合群的,甚至還不像蝗蟲那樣會團結,他們在這件事上也是具有某種勇氣的,因為他們想的並不是單純的撈一筆錢,而是要為子子孫孫謀福利,為他們找一個安身立命之地,雖然他們永遠會感到自己是外人:猶太人也同樣是沒有受到祝福的:他們是在西方世界地面上流浪的一種賤民,二十個世紀之後,人們仍然拿他們出氣,因為有那麼一個神話,說是猶太人征服了西方世界。麥卡斯林對這種局面是親眼目睹的,而那孩子甚至快八十歲時仍然不能肯定分清什麼是自己看到的什麼是別人告訴他的:那一片黑暗無光、掠奪一空的光禿禿的土地,婦女們帶了縮成一團的孩子們蹲伏在鎖上的門的裡面,男人們披著被單,戴著面罩[65],騎馬奔馳在闃寂無人的大路上,白人的以及黑人的屍體,吊在孤零零的枝幹上晃動著,他們與其說是仇恨的犧牲品還不如說是絕望與鋌而走險的替罪羊:一些人在選舉棚里被活活打死,一隻手裡還捏著蘸有墨水的筆,另一隻手裡拿著墨水未吸乾的選票:在傑弗生,國家正式任命的警察局長在公文上畫一個粗大的十字當簽名,此人名叫西卡莫,他有這個名字倒不是因為他過去的主人是一位醫生兼藥劑師,而是因為當他還是個奴隸時,他常常把主人的糧食做的酒精偷出來,兌上水,裝在一品脫的瓶子裡,藏在藥房後面一棵大梧桐樹[66]樹根下,向人兜售,他之所以能居高位,完全是因為他那有一半白人血統的妹妹是聯邦部隊軍需官的姨太太;這一回麥卡斯林甚至都沒有說一聲「瞧」,只舉起了一隻手,甚至也沒有指什麼,沒有專門指向放賬本的架子,而是指向辦公桌,指向辦公桌所在的角落,在桌子旁邊有一塊磨損的地板,二十年來,當白人坐在桌子後面加、減、乘、除算賬的時候,有不少人穿著沉重的皮靴曾經站在那裡。他仍然是無需去瞧的,因為這番景象他親眼見過,而且在南方投降的二十三年之後,在宣言[67]發表的二十四年之後,他仍然在瞧:那些賬本,現在是新的了,而且很快就記滿了,一本記完很快又開始另一本,包括許多名字,超過了老卡洛瑟斯,甚至他父親和布蒂叔叔所能想像的;賬本里有許多新的名字、新的面孔,在它們當中,連他父親和叔父也會認識的那些老的名字、老的面孔消失不見了——托梅的圖爾死了,即使是那個悲慘的、扮演了不合適的角色的珀西伐爾·布朗李,此人既不會記賬也不會種田,也終於找到自己的真正歸宿了,在一八六二年,當孩子的父親不在時,他又出現了,顯然在種植園裡至少住了一個月,直到孩子的叔父發現了這件事,他是來領導黑人舉行即興的信仰復興會的,既布道又用他那高亢甜美的真正女高音領唱讚美詩,後來又不見了,是拔腿用高速度跑掉的,不是跟在前來襲擊的聯邦騎兵隊的後面,而是在騎兵隊前面鼠竄狼突,可是他又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地出現在一個出差的部隊軍需官的身邊,兩人坐了一輛輕便馬車穿過傑弗生鎮,而就在同時,孩子的父親(當時是一八六六年)也正好穿過廣場,那輛輕便馬車和乘客迅速地穿過那片寧靜的田園風光的景色,即使在那樣一個轉瞬即逝的時刻,他們也給孩子的父親身邊的人們一種在出逃和過不正當的假日的感覺,仿佛一個男人趁妻子不在和妻子的貼身女侍一起出門玩樂似的,這時候布朗李一抬頭看見了他過去的一個主人,便向他投去女人那樣的挑釁眼光,接著就再次跑掉了,從輕便馬車上跳下來,這一回可是永遠銷聲匿跡了,直到二十年後,完全出於偶然,麥卡斯林才又聽到關於他的消息,他這時是個老頭兒了,身子胖胖的,當了紐奧良一家高級妓院的手頭闊綽的老闆;譚尼的吉姆也走了,沒有人知道他在哪兒,而鳳西芭在阿肯色州,每個月有三元錢,和她那位學者丈夫在一起,這位先生戴了副沒有鏡片的眼鏡,穿一件禮服外套,總有一套開了春要幹什麼的計劃;只有路喀斯,那個小娃娃,留了下來,這是除了艾薩克本人之外老卡洛瑟斯這支遭到厄運註定要滅亡的血脈中最後的一個了,這支血脈的男性支系像是要毀掉它碰見的一切,甚至他也並且至少希望走得遠遠的;——路喀斯,這個十九歲的男孩,他的名字還要過六年才會出現在那些急急寫成的賬頁里,如今已裝訂一新,上面也沒有塵土,因為麥卡斯林如今每天都把它們搬下來,往上面記錄,不讓這記錄中斷,過去兩百年沒有能記完,再有一百年也不足以完成這任務;這部編年史本身就是一整個地區的縮影,讓它自我相乘再組合起來也就是整個南方了,在南方投降二十三年、奴隸解放宣言發表二十四年之後——那股慢慢淌走的涓涓細流:糖漿、糧食、肉、皮鞋、草帽、工作服、犁繩、軛圈、犁扣、鋸架和U形鉤,這些東西到了秋天會變成棉花流回來——這兩條線,細得像真理,不可捉摸有如赤道,然而又如同纜繩那樣結實,把這些種棉花的人終身束縛在他們滴下汗水的土地上:於是他說 『是的。把他們束縛住一段時間,僅僅是很短的一段時間。整整一生,包括身後,也許還包括他們的兒子們的一生與身後,甚至是孫子們的一生以及身後。但是並不總是這樣,因為他們是會熬過去的。他們會比我們活得長久,因為他們是——』這不是一個停頓,甚至也不能算一次小小的猶豫,可能僅僅為他自己所察覺,仿佛他甚至對麥卡斯林也沒辦法講,甚至自己為什麼捨棄也沒法解釋,這件事對他自己也是如此,連那個逃避行為(也許這就是他需要逃避的現實與真理)也是異端邪說:因此即使是在逃避,他也是比自己所擔心的更多地把自己和那個邪惡而死不改悔的老人聯繫在一起,那個老人能把一個女人召到自己鰥夫的屋子裡來,因為她是自己的財產,因為她已經夠大了而且是個女的,他讓她懷了孕又把她遣走,因為她屬於劣等種族,後來又遺留給那嬰兒一千元,反正到那時他也已經死去,不用自己付錢了。『是的。他本來並不想捨棄。但他不得不捨棄。因為黑人會挺過去的。他們比我們優秀。比我們堅強。他們的罪惡是模仿白人才犯下的,或者說是白人和奴隸制度教給他們的:沒有遠見、不會節制和逃避責任——並不是懶惰:是逃避責任:是逃避白人硬派給他們做的苦役,不是為了他們地位的提高,甚至也不是為了他們的舒適,而是為了他[68]自己的——』於是麥卡斯林說 『好呀。往下說呀:性關係很亂。愛用暴力。不穩定以及缺乏自我控制的能力。分不清什麼是我的,什麼是你的——』於是他說 『二百年來我所有的一切對他們來說甚至都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又叫他們怎麼分清呢?』於是麥卡斯林說 『好吧。往下說吧。還有他們的美德——』於是他說 『是的。那是他們自己的。堅韌——』於是麥卡斯林說 『這種品質騾子也有:』於是他說 『——還有憐憫、寬容、克制、忠誠以及對孩子的愛——』於是麥卡斯林說 『這些品質狗也都有:』於是他說 『——不管這些孩子是不是自己的,是不是黑人。不僅如此,他們的這些品質,不僅並非得自白人,而且也不是因為有了白人才形成的,因為他們很早以前從自由的老祖宗那裡就得到了,那些老祖宗享受自由的時間可比我們長得多,因為我們從來不是自由的——』可是這種精神也存在於麥卡斯林的眼睛裡,他只消看一看麥卡斯林的眼睛便能看到它在那裡,七年前那個夏日的黃昏[69],他們從打獵營地回來差不多一個星期之後,在他發現山姆·法澤斯告訴了麥卡斯林以前:關於一隻老熊,它兇猛、殘暴,並不光是因為這樣才能生存,它之所以殘暴,是因為對自由與解放有一種劇烈的驕傲感,它對自由與解放妒忌心極重,而且引以為驕傲,因此看到它們受到了威脅,不是感到恐懼甚至也不驚慌而幾乎是歡樂的,仿佛有意要讓它們處在危險中,這樣才可以玩味它們,而且使自己那副強有力的老筋骨和血肉變得柔軟靈活,好保護它們;關於一個老人,一個黑奴和印第安王的兒子,一方面是一個種族的漫長歷史的繼承者,這個種族通過受苦學會了謙卑,同時通過比受苦更有生命力的堅韌學會了驕傲,另一方面是另一個種族的歷史的繼承者,這個種族在美洲大陸上的歷史比前一種更為悠久,可是如今僅僅靠了個年老無子的黑人的陌生的血液的孤獨的友誼,以及一隻老熊的狂野不羈而不可戰勝的精神,才能存在;還講到一個孩子,他希望能把謙卑與驕傲學到手,使自己在森林裡本領高強、受人尊敬,但是發現自己很快就很內行了,因而很怕自己永遠不會受人尊敬,因為雖然他做了努力,但是還沒有把謙卑與驕傲學到手,直到後來有一天,一個情況也難以說清的老人,像是拉著他的手似的帶他到一隻老熊和一隻小雜種狗相鬥的地方去,讓他看到,只要能夠擁有那另一種品質勇敢,他就能夠同時擁有他所需要的那兩種品質;還講到一條小狗,它沒有名字,不是純種,不知道它父親是誰,它已經長成但是還沒有六磅重,它不可能是危險的,因為世界上沒有更小的狗了,也不能算它兇狠,因為人家只會把這說成是亂叫,它也並不謙卑,因為它離地面已那麼近都沒法屈膝了,它也並不驕傲,因為它不會和人們靠得太近,讓人們看清是什麼樣的狗投下了那樣小的一團影子,而那團影子連自己的主人不會升入天堂都不知道,因為人們早已認定它是沒有不朽的靈魂的,因此它唯一能具備的品質便是勇敢了,雖然人們也許會說這僅僅是亂叫。『這麼說你方才沒開槍,』麥卡斯林說,『你離老熊有多近?』 『我也不知道,』他說,『反正看見他右後腿內側有一隻大扁虱。這我看到了。可是那時候我手裡沒有槍。』『可是你手裡有槍的時候又不開槍,』麥卡斯林說,『那是為什麼?』可是麥卡斯林沒有等他回答,就站起來穿過房間,在他兩年前殺死的那頭熊的皮和麥卡斯林在艾薩克出生前殺死的那頭更大的熊的皮上走過,來到他殺死的第一隻公鹿鑲在牆上的頭下面的書櫃前,拿了一本書走回來,重新坐下,打開書。『聽著。』他說。他出聲地念了五節詩,把書合起,一隻手指夾在裡面,把頭抬起來。『好吧,』他說,『你聽。』又重新念起來,但是這回只念了一節,便把書合上,放在桌子上。『她消失不了,雖然你也得不到你的幸福,』麥卡斯林說,『你將永遠愛戀,而她將永遠嬌美。』[70] 『他講的是一個姑娘的事吧。』孩子說。 『他總得講點兒什麼才行,』麥卡斯林說。接著他說,『他講的是關於真理的事。真理只有一個。它是不會變的。它統馭一切與心靈有關的事——榮譽、自豪、憐憫、正義、勇敢和愛。你現在明白了吧?』他當時並不明白。不過真理好像倒比那些道理簡單些,比有人在某本書里所講的一個小伙子和一個姑娘的事簡單,他是絕對不必替他們感到悲哀的,因為他反正是怎麼也無法更接近他們,也用不著更疏遠他們一些的。他曾經聽說一隻老熊的事,後來終於長得足夠大,可以去捕獵它了,他追蹤了它四年,最後手執火器與它遭遇卻沒有開槍。僅僅是因為一隻小狗——可是早在這小雜種狗衝過那二十碼朝大熊等著的地方撲去之前,他是可以開槍的,而在老班用後腿站直身子俯向他們那似乎是永無止盡的一分鐘裡,山姆·法澤斯也是任何時候都可以開槍的呀……他想到這裡。麥卡斯林望著他,嘴裡仍然在說話,他的聲音,那些言詞,就像暮色本身一樣靜悄悄的:『勇敢、榮譽和自豪,還有憐憫和對正義和自由的熱愛。它們都與心靈有關,而心靈所包容的也就變成了真理,我們所知道的真理。你現在明白了吧?』他現在仍然能夠聽見那些話語,在目前的暮色中仍然和七年前那個黃昏中一模一樣,也仍然是靜悄悄的,因為它們沒有必要變得響一些,它們反正會活在孩子的心中:他只消透過那抹淡淡的苦笑看看麥卡斯林的眼睛就行了,麥卡斯林的嘴唇微微上翹,你也只能說那是微笑了;——這是他的親人,幾乎可以說是他的父親,既出生太晚沒能趕上舊的時代,又出生太早無法進入新的時代,甥舅倆一起站在他們被蹂躪的祖產前——這片黑黢黢的、受過蹂躪的故土經過了一次未上麻藥的手術,仍然臉朝下趴著在喘氣——彼此之間現在已經格格不入了。 『那就habet[71]了。——這麼說,這片土地確切無疑的因為本身的原因被它自己詛咒了。』於是他說 『是被詛咒了。』於是麥卡斯林僅僅重新舉起一隻手,甚至都沒有開口,也沒有指向賬本:因此,就像立體幻燈機把它範圍之內的萬千細節凝聚成一個瞬息即逝的景象一樣,這個細緻、急遽的動作在這零亂、擁擠、光線昏暗的小房間裡,不但顯示出了那些賬本,而且也完全勾勒出整個混亂、錯綜複雜的莊園——土地、田疇以及它們以軋去棉籽、賣出去的棉花的形式所表現的一切,它們提供衣食甚至在聖誕節還付給一點點現錢以償還為了播種、管理、收穫和軋籽所付出勞動的男男女女,還有機械、騾子和挽具(土地有了這些才能長出棉花)以及它們的成本、維修與更換零件的費用——那整幢錯綜複雜的大廈,建築在不正義的基礎上,由無情的貪婪構築成,營造時有時甚至用一種不僅是對人類而且對值錢的動物來說也是極端野蠻的方式,然而又是有償付能力與高效率的,而且不僅僅如此:它不僅仍是完整無缺的甚至還有所擴大,有所增長;經過二十年前那場十個莊園裡差不多只能有一個留存下來的大混亂與大災難,這片莊園由麥卡斯林完整無缺地接下來,當時艾薩克本人也還不過是個大小孩呢;它有所擴大,有所增長,而且還會這樣繼續下去,還會有償付能力,還會有高效率,只要麥卡斯林和他麥卡斯林的繼承人能延續下去,雖然到那時他們的姓也許已經不是愛德蒙茲了;於是他說:『也是habet了[72]。因為事情就是這樣:不是土地,而是我們。不僅僅是血統,連姓氏也是;不僅僅是膚色,而且還有那稱呼:愛德蒙茲,是白人,可那是女兒的後裔,只能用父親的姓,別的不行;而布錢普呢,輩分大,又是兒子生的,但卻是黑人,可以採用任何一個他喜歡的姓,誰也不會管,就是不能用自己父親的姓,而他父親是根本沒有姓的[73]——』於是麥卡斯林說 『我也知道你心裡在想我現在會說些什麼,因此就讓我再說一次吧:另外還有一個人,也是第三代的,是兒子的後裔,長子,直系的獨子,是白人,甚至仍然是姓麥卡斯林,是父親傳子傳孫的——』於是他說 『我是自由的。』這一回麥卡斯林甚至都沒有做手勢,並沒意味著那些發黃的賬頁,也沒假設那立體幻燈機般表現的整體,可是那根祖先的骸骨連成的細細的鐵線——它強韌有如真理,不可逾越有如邪惡,比生命本身還要久長——超越了檔案與遺產這二者把他和貪慾、情慾、希望、夢想與哀愁相結合,在這些骸骨上面還長得有肉、能夠活動時,它們的名字連老卡洛瑟斯的祖父都不曾聽說過:於是他說:『而且在這一點上也是自由的。』於是麥卡斯林說 『我想(我會承認的),是他從你的時代里選出來的吧,正如你說布克和布蒂是從他們的時代里給選出來的一樣,單單為了你,他就用去一隻熊、一個老人和四年的時間。而你用了十四年才達到這一點,對老班來說,也用了差不多這點時間,也許更多,對山姆·法澤斯,是七十多年。而你只不過是一個人。那麼,要大家都自由,又得多久呢?要多久呢?』於是他說 『是要很久。我從未用過別的說法。可是這不會有什麼問題的,因為他們是能熬下去的——』於是麥卡斯林說 『反正你是會得到自由的。——不,不是現在,也不是永遠,不是我們從他們那裡,也不是他們從我們這裡得到自由。因此,我也摒棄。我會摒棄的,即使明知道那是真的。我必須摒棄。連你也看得出我沒有別的辦法。我還是我;我永遠是我生下來時的我,一向的我。而且不僅僅是我。不僅僅是我,正如在你所說的他那失敗的第一個計劃里不僅僅是布克和布蒂一樣。』於是他說 『也不僅僅是我。』於是麥卡斯林說 『對。甚至也不是你。因為請注意。你說過,就在伊凱摩塔勃領會他能把地賣給你爺爺的那一瞬間,土地就永遠不再是他的了。很好;再說下去:這以後地就屬於山姆·法澤斯,他是老伊凱摩塔勃的兒子。那麼,除了你,還有誰是山姆·法澤斯的繼承人呢?也許布恩可以算一個共同繼承人,即使你們不是他血統上的繼承人,至少在摒棄土地上可以算得上是吧?』於是他說 『對。山姆·法澤斯使我得到了自由。』於是艾薩克·麥卡斯林——當時他還沒有成為艾克大叔,還得過很久才成為半個縣的人的叔叔但仍然不是任何一個人的父親,那時他住在傑弗生的一所寄宿公寓裡(法院開庭時那些小陪審團就住在這裡,而到處旅行的馬販子、騾販子也住在這裡)——租了一間狹小的沒有生火的房間,帶著他那副嶄新的木匠工具和麥卡斯林送給他的那把用白銀鑲嵌他的名字的獵槍,還有老康普生將軍的指南針(將軍死後又加上他那隻鑲有銀飾的號角),還有他那隻輕便鐵床、褥子和毯子,六十多年裡,他每年秋天都要把它們帶進大森林,另外還有那把鋥亮的鐵皮咖啡壺 曾經有一筆遺產,得自他舅舅休伯特·布錢普,他的教父,那個粗魯、直率、大嗓門的孩子氣十足的人,就是從他手裡,在一八五九年的那次撲克戲裡,布蒂叔叔給托梅的泰瑞爾贏得了一個老婆譚尼——『也許是因為五張順子對三張看得見的三點沒有叫牌』——;不是為了朝『報應』不顧一切地反手塞去的最後一筆賄賂,在死亡的觳觫恐懼中用衰弱顫抖的手塗下的褪色的字句與段落,而是一筆遺贈,一件實物,擱在手裡有分量,用眼睛看得見,甚至是聽得見的:一隻放滿金幣的銀杯,用粗麻布包好,用他教父的戒指在熱的火漆上打了封印,這件東西(仍然沒有啟封)即使在他舅父休伯特健在時,在他成年(到那時就是他的了)前很久,就已經不僅是一個傳說,而是成為家神之一了。在他父親和休伯特舅舅的妹妹結婚後,他們搬回大宅去住,那個老卡洛瑟斯開了個頭卻始終沒有完成的又大又深的洞窟,他們讓剩下的黑人搬出去,用艾薩克母親的陪嫁把房子蓋成,至少是把那些還空在那裡的門窗安上,然後搬進去住,除了布蒂叔叔,他不願離開他與孿生兄弟造的小木屋,因為搬回來是新娘的主意,而且遠非只是一個主意,終究沒人知道她是否真的想住在大宅里,她是否事先就知道布蒂叔叔不願搬回去住;一八六七年他出生兩周後,這是他和他母親第一次下樓,一個晚上,那隻銀杯端放在食具已撤走的晚餐桌上,讓明晃晃的燈光照著,他的母親、父親、麥卡斯林和譚尼——他的奶媽,懷裡抱著他——所有的人都在,只除了布蒂叔叔——大家眼睜睜地看著他的休伯特舅舅如何把一枚枚明光鋥亮的硬幣哐當哐當地扔進杯子,用粗麻布口袋把杯子包好,把火漆烤熱,封了口,把它帶回他的家,如今他獨自一人住在家裡,甚至都沒有妹妹來管束他如麥卡斯林所說的那樣,或者說好歹撫養他,布蒂叔叔是這麼說的,另外(當時是密西西比州的黑暗時代)布蒂叔叔還說,大部分的黑鬼都走了,剩下不走的那些連休伯[74]·布錢普也是沒法要的:不過那些狗倒留下沒走,布蒂叔叔說尼祿[75]獵狐狸時布錢普卻在閒逛 他們要去看看那邊的情況;終於他母親的意見占了上風,他們打算坐四輪輕便馬車去,又一次全體出動,只除了布蒂叔叔,還有麥卡斯林也留下來陪布蒂叔叔,直到後來有一年冬天,布蒂叔叔身子開始不行了,從那時起陪布蒂叔叔的就是他自己了,這時候他開始記事了,有他的母親,有譚尼,而趕車的是托梅的泰瑞爾:趕二十二英里路到鄰近的縣,那裡有一對門柱,在其中的一根門柱上,麥卡斯林記得有個半大不大的小子,每逢早、午、晚餐便會吹響一隻獵狐用的號角,而且會跳下來給任何一個正好聽見號角聲的過路人開院門,只不過如今院門連影兒都沒有了,他們穿過那破敗不堪、草木雜生的入口駛向他母親仍然堅持要人們稱之為『沃維克』的那幢大宅,因為如果真理能夠得勝,正義能夠占上風,那她哥哥就是伯爵府的合法主人,這幢沒有上漆的大宅外表上沒有變化,但裡面每一次似乎比原來更空廓高大,因為他年紀太小,還不懂得那裡面高雅的家具陳設已經越來越少了,那些花梨木、桃花心木、胡桃木的家具,它們對他來說反正從來也不存在,只除了在他母親涕淚俱下的悲嘆中,以及偶爾把一件小得可以想法用繩子捆在馬車後部或頂上帶回家去的物件上(他記得這件事,他親眼看見的:一瞬間,一剎那,他母親那女高音喊出的『居然穿我的衣服!居然穿我的衣服!』響亮而憤怒地在空蕩蕩沒打掃過的大廳里迴響;一張年輕女性的臉,膚色甚至比托梅的泰瑞爾的還要淺,在一扇正在關上的門後閃現了一下;身腰的一個旋擺,絲綢長裙的一閃亮,耳墜子的輕碰與反光:一個幻影,行蹤倏忽、外表艷俗、不合禮教,然而不知怎的,在這孩子——當時還差不多是個小娃娃呢——看來,竟也感到喘不出氣、萬分激動、受到蠱惑:就像兩條清澈透明的小溪匯合在一起,他這個仍然是不丁點兒大的娃娃,通過匆匆瞥見的、不可名狀的、不合禮教的、混血的異性肉體,與以神聖、不朽的青春期在他舅父身上停留了差不多有六十年的那個孩子,發生了安詳、絕對、完美的交流與接觸;那衣裙、臉容和耳墜在同一個驚恐的剎那以及他舅舅的喊叫聲中消失了:『她是我的廚娘!她是我的新廚娘!我總得有個人幫我做飯吧,是不是?』接著連舅父本人也不見了,那張臉也是緊張、驚惶的,但依然是天真的甚至像個男孩那樣不屈不撓的,這回輪到他們[76]退卻了,退到了前廊上,於是他的舅父又出來了,很痛苦,仍然驚恐不安,但是在絕望中又重新振作了一下,他所振作的即使不是勇氣也至少是一種自信心:『他們現在自由了!他們和我們一樣了!』於是他母親說:『問題就出在這兒!問題就出在這兒!在我母親的屋子裡!褻瀆!這是褻瀆!』於是他的舅父說:『真該死,西貝,至少該給她點時間收拾她的東西吧。』終於一切都過去了,都完了,高聲爭吵以及別的一切,他本人和譚尼,他記得譚尼那張莫測高深的臉伸出在那間原來是客廳的空蕩蕩的屋子的沒有窗板的破窗前面,就在他們倆張望的時候,下面小巷裡急匆匆地跑過去一個人影,跌跌沖沖,一路小跑,那就是他舅舅的潰逃的情婦:她的背、她那張他只見過一眼的無名的臉,那條過去撐過鯨骨架、氣球般在一件男人大衣下面扑打著的裙子,那只在她膝蓋邊顛簸、碰撞的沉甸甸的舊毯制旅行包,是在潰逃,是在退卻,這是沒有問題的,在那條空蕩蕩的小巷裡顯得孤獨、年輕、淒涼,然而仍然讓人興奮、引起共鳴,仍然穿著從體面的堡壘里奪得的具有旗幟意味的絲綢衣服,而且令人難忘。) 那隻杯子,那隻火漆封好的神秘莫測的麻布包,端坐在鎖好的壁櫃的架子上,休伯特舅舅用鑰匙打開櫃門,把它取下,讓它從一個個人的手裡傳過去:他的母親、他的父親、麥卡斯林甚至還有譚尼,堅持要每人都挨個兒拿一下,掂掂分量,還要搖晃一下,聽聽發出的聲音對不對頭,休伯特舅舅本人叉開了腿站在冰冷的、沒有打掃的壁爐前,裡面的磚頭已經坍塌下來,和煤灰、塵土、灰泥還有掃煙囪掃下來的東西混在一起,成了一堆垃圾,他仍然在大聲吼叫,仍然不諳世故,仍然是氣派十足:很久以來,孩子相信除了他自己以外沒有別人注意到他舅舅現在只將杯子放在他的手裡了,舅舅用鑰匙把櫃門打開,把杯子捧下來,放在他的手裡,而且傴身站在他的身邊,一直等到他順從地把它搖了搖,一直等到杯子發出聲音,然後不等任何人來得及提出要摸摸杯子,就把它從他手裡接過去,鎖回到壁櫃裡去;再往後,當他不僅能夠記事而且能夠推理時,他也說不上來那是什麼,連那裡面以前曾是什麼也說不清,因為那包東西仍然是沉甸甸的,仍然會咔嗒咔嗒響;再往後他仍然不知道,那時布蒂叔叔已經死了,他的父親終於在太陽出來後還睡懶覺地在世界上混了差不多七十五年之後,說:『去把那隻該死的杯子拿來呀。如果有必要,把那個該死的休伯·布錢普也帶來。』因為那杯子仍然會咔嗒咔嗒響的,雖然他舅舅現在連在外甥的手裡也不放了,僅僅是親自拿著走到一個個人的跟前:孩子的母親、麥卡斯林、譚尼,輪流在每一個人面前搖晃著,一面說:『聽見了嗎?聽見了嗎?』他那張臉仍然是不諳世故的,不好算太惶恐,只是有點困惑,但也不算太困惑,仍然是氣派十足:現在,孩子的父親和布蒂叔叔都已經不在人世了,有一天,毫無理由,根本沒有發出警告,他舅舅和譚尼那位耄耋不堪的、愛吵嘴的太爺(他聲稱自己見到過拉斐德[77],麥卡斯林說再過十年他就會記得見到過上帝了)在其中一個房間裡生活、做飯、睡覺的那幢幾乎完全空蕩蕩的大宅,忽然不聲不響地著起了大火,一種悄然的、頃刻之間發生的、沒有來源的、一視同仁的燃燒,牆頭、地板和屋頂統統在內:日出時,大宅還像舅舅的父親六十年前蓋的時候那樣聳立在那裡,到日落時,只剩下四根燻黑的、無煙的煙囪杵出在一層白色的輕灰和幾根燒焦的木板殘片之上,這些殘片看上去甚至都不像是非常燙手:接著,從晦暗的暝色中,從二十二英里的最後一段路中,兩個老人弓著背騎著麥卡斯林記得是整個馬廄最後的那匹白色老母馬,來到妹妹的家門口,一個把自己獵狐用的號角拴在編成辮子形的鹿皮帶上,另一個帶著那隻包在一件襯衣里的粗麻布小包,這隻棕黃色的、用火漆封上的奇形怪狀的小包又一次端坐在一隻幾乎一模一樣的架子上,他舅舅現在用手握住了半開的櫃門,不但用手握住門把,而且用一隻腳頂住了門,鑰匙捏在另一隻手裡,臉上一副急切的表情,仍然不好算惶恐,但仍然而甚至是氣派十足,稍稍有點困惑,而孩子站在半開的門邊,靜靜地仰望著那隻粗麻布包,它變得幾乎有原來的三倍那麼高,卻比原來薄了一半多,孩子轉過身子,這一回他記得的不是他母親的面容,也不是譚尼的莫測高深的表情,而是麥卡斯林那張陰鬱的、鷹一般的臉,是那樣莊嚴、讓人難以忍受和感到迷惘:後來,有一天晚上,人們把他搖醒,把仍然半睡半醒的他帶到燈光底下,帶到有藥味兒的房間裡來,這股味兒如今已與這個房間不可分了,這兒還有另外一股氣味,他以前沒有聞到過,現在卻一下子就明白是什麼了,而且今後再也不會忘記,只見那隻枕頭,那張憔悴衰頹的臉,仍然在用不諳世故、永生不死、困惑、急切的眼光望著孩子,盯看著他而且想告訴他些什麼,後來麥卡斯林走上前去俯身在床上,從睡衣上端抽出系在一根油膩的繩子上的大鐵鑰匙,這時病人的那雙眼睛在說對,對,對,麥卡斯林割斷繩子,用鑰匙打開壁櫃,把那隻小包取到床前,就在孩子把包拿在手裡時,那雙眼睛仍然在打算告訴他什麼,這麼說這還不是時候,那雙手一面要給予一面仍然緊緊地抓住這個小包,那雙眼睛比過去更急切,一心想告訴他什麼但始終沒有說出來;他當時已經十歲了,他的母親也已經死了,這時候麥卡斯林說,『你現在離成年差不多只有一半時間了。你不如把它打開得了:』可是他說:『不。舅舅說過要到二十一歲。』後來他二十一歲了,麥卡斯林就把那盞亮亮的燈移到撤去碗碟的餐桌的中心,把小包拿來放在燈旁,把他的打開的折刀放在小包旁,然後退後一步,臉上擺出一副老一套的嚴肅的不能容忍而拒人於千里以外的表情,拿起小包,這只在十五年前一夜之間徹底改變了形狀的麻布小包,搖晃時發出一種細微、沒有分量、不怎麼悅耳、古怪、沉悶的咔嗒咔嗒聲,那明亮的刀刃在線繩組成的錯綜複雜的迷宮裡搜索著,印有舅舅布錢普名章的瘤狀火漆叭嗒叭嗒地掉在餐桌鋥亮的桌面上,於是矗立在那堆破麻布當中的是一把仍然嶄新的、沒有污漬的鐵皮咖啡壺,壺中有一把銅幣,還有——他現在知道是什麼東西使它們發出悶沉沉的聲音的了——一堆多得幾乎足夠做只耗子窩的疊得整整齊齊的字條:有上好的布紋證券紙,有黑人用的有劃線的粗紙,有賬冊上撕下的不整齊的紙,有報紙上撕下的白紙邊,還有一張新工裝褲的紙商標,全都註明了日期並簽了字,最早的一張還是差不多二十一年前他們看著舅舅在同一個房間同一張桌子甚至在同一盞燈的燈光底下把銀杯封在麻布包里後不到六個月寫的: 我欠外甥艾薩克·布錢普·麥卡斯林伍(5)枚金幣特立此親筆所書百分之五利息之借據 休伯特·菲茲-休伯特·布錢普 1867年11月27日於沃維克 孩子想:『至少他還是叫他的莊園為沃維克的:』至少有這一次,雖然後來再沒這樣稱呼。借條倒還有的是: 艾薩克1867年12月24日借你2枚金幣休·菲·布此乃借據艾薩克借金幣1枚1868年1月1日休·菲·布 這以後又是五枚,然後三枚,然後是一枚、一枚,接下去過了很長的一段時間,舅舅做了怎樣的一個夢,他夢見的是怎樣的堂皇體面的奉還,他根本沒想到對別人是否有任何的損害或是辜負了別人的信任,因為這僅僅是一筆借貸:不,是在合夥經營買賣: 我布錢普欠麥卡斯林或他的後裔貳拾伍(25)枚金幣此筆款項與前此親筆開具欠單所借之一切均按年息複利百分之貳拾(20)計息。時為1873年1月19日 布錢普 沒有寫明地點不過從時間上可以推斷出來,只簽了一個姓,沒寫名字,就像當年那位驕傲的老伯爵會胡亂塗上一個奈維爾[78]那樣:這樣,加起來就是四十三枚了,他自己當然不會記得,可是據說金幣共有五十枚,這就對得起來了:一枚,再取走一枚,再一枚,又一枚,然後是最末了的三枚,然後是最後的那張字條,上面的日期是他到這幢房子來和他們一起住之後,筆跡出於一隻顫巍巍的手,倒不是一個失敗了的老人的手,因為他從來沒有被打敗因而知道自己的境況,而也許是一個疲憊的老人的手,而且即使如此,那疲憊也僅僅是表面上的,他仍然是氣派十足的,那最後一張借據的簡短也不是因為氣餒才簡短,而僅僅是感到大惑不解,像是簡簡單單的一句評語或一句解釋,而廢話一點也沒有: 銀杯壹只。休伯特·布錢普 這時候麥卡斯林說:『不管怎麼說你拿到了不少銅錢。可是它們還不夠古老,算不上是古董或傳家寶。因此你還是必須得拿這筆錢。』只不過他並沒有聽見麥卡斯林的話,只靜靜地站在桌子旁邊,平和地看著那把咖啡壺,後來,在下一天晚上,他看著這把壺蹲在傑弗生鎮一間窄小的、冰窖般的房間裡的壁爐架上,但下面甚至也沒有壁爐,這時,麥卡斯林把幾張疊起來的鈔票扔到床上,但仍然站著(除了床根本沒有別的地方可以坐),甚至也沒有脫下帽子與大衣:於是他說 『算是借的。借你的。這一筆錢。』於是麥卡斯林說 『那可不行。我可沒有富餘的錢可以借給你。你下個月得自己上銀行去取,因為我不會把錢給你送去的。』他這時連麥卡斯林的話也聽不見了,只平靜地望著麥卡斯林,他的親戚,幾乎可以算是他的父親,然而現在又不是親戚了,因為,說到底,連父親這一代和兒子這一代都不能算是親人了。這時候他說 『有十七英里路呢,還要在那麼冷的天氣里騎馬。咱們倆可以都睡在這兒嘛。』於是麥卡斯林說 『你既然不願睡在鄉下你自己的房子裡,我又何必睡在城裡我自己的房子裡呢?』說完他就走了,艾薩克望著那隻鋥亮的、沒有銹斑、沒有污漬的鐵皮壺,尋思——不是第一次了——得有多少因素才能組成一個人(比方說艾薩克·麥卡斯林),而這個人(比方說艾薩克·麥卡斯林)的精神得穿過多少層迷霧才能走上一條迂迴曲折的、費盡心機選中的然而卻是準確無誤的小路,使自己終於成為今天這樣的人,不僅驚愕了他們(那些人生下了老麥卡斯林而他又生下艾薩克的父親、布蒂叔叔和姑姑[79],還有那些人,他們生下了老布錢普而他又生下艾薩克的休伯特舅舅與母親),他們相信是自己造就了他,而且也使艾薩克·麥卡斯林大為吃驚 算是借的,先用著再說,雖然他大可不必這樣做:德·斯班少校願意把自己家裡的一個房間讓給他住,愛住多久就多久,連問都不會問他一聲,以後也不會問,而老康普生將軍則更熱情,他乾脆把艾薩克帶到自己的房間,讓他與自己合睡一張床,他比德·斯班少校熱情,因為他直率地告訴孩子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做:『你和我一塊兒睡,不等冬天過去,我就會知道你這樣做的原因。你會告訴我的。因為我不相信你真的放棄家產了。看起來你真的是放棄了,可是我在大森林裡對你觀察得太深了,我不相信你真的放棄了,雖然看起來非常像。』算是借的,付一個月的飯費和房租,把木匠工具買下來,不單是因為他的手干起活來很靈巧,而且是因為他有意要親手勞動,要是讓他伺弄馬匹他也能對付,他倒不是一味死板地、滿懷希望地模仿那個拿撒勒人[80],就像一個年輕的賭徒買一件有斑點的花襯衫來穿上,因為那個老賭棍上一天正是穿了這樣一件襯衫發了利市的,而是(他倒沒有故作謙卑的人的自命不凡感,也沒有自命清高的人那種假謙虛的派頭,那種人要自己去賺取衣食,既不特別想去賺取卻又必須去賺取,而且賺取的豈止僅僅是衣食)因為如果那個拿撒勒人發現做木匠對於他採取並選擇去侍奉的生活與目的有益,那麼這對於艾薩克·麥卡斯林也必定有益,雖然艾薩克·麥卡斯林的目的,表面上的動機固然很簡單,仍然而且將永遠為自己所不理解,而他的生活,在種種需要方面固然是不可克服的,如果他有辦法的話,因為不是那個拿撒勒人,他是不會選擇這種生活方式的:然後把債還清[81]。他已經忘了麥卡斯林以他的名義每月存入銀行三十塊錢,是因為第一次才幫他取出來扔在他的床上的,以後就再也不會這樣幹了;他現在有了一個合伙人,或者不如說他是別人的合伙人:那是個不敬神的,無法無天的、狡猾的老酒鬼,六二、六三年時在查爾斯頓[82]造過闖封鎖線的船,後來當了船上的木匠,兩年前來到傑弗生,誰也不知道他是從哪裡來的,為什麼要來,他酒精中毒精神狂亂症好了以後在監獄裡待了很長時間;他們倆給銀行行長的馬廄蓋過一個新的屋頂(那老頭又給關進監獄之後還對這個活兒讚不絕口呢),艾薩克上銀行去領工錢,那行長說,『倒是該我向你借錢呢,而不是付工錢給你』[83],現在已經過去七個月了,他才第一次想起這件事,已存有二百一十元了,這翻修屋頂的活兒是他幹的第一件有點兒規模的活兒,他離開銀行時,存單上的賬是存入二百二十元,要二百四十元才能相抵,這就是說只要再存二十元就行了[84],後來數目總算相抵了,可是這時總額已增加到三百三十元了,於是他說,『我現在要把它轉到他的賬上去,』行長說,『這我可做不到。麥卡斯林關照過我不讓我轉。你有沒有別的名字縮寫可用來另開一個戶頭。』不轉就不轉吧,他積攢起來的硬幣、銀元和鈔票放在手帕里打上結,塞在咖啡壺裡,就像譚尼的太爺十八年前從沃維克帶來時那樣包在一件舊襯衫里,他把它放在老卡洛瑟斯從卡羅來納帶來的一隻有鐵箍的箱子的底部,他的房東太太說。『連一把鎖也沒有!而且你連門也不鎖,即使人不在你也不鎖!』他儘可能平靜地望著她,就跟第一天晚上在這同一個房間裡望著麥卡斯林時那樣,根本不是親人卻比親人還要親,就像服侍你甚至為了拿工錢才服侍你的人有如你的親人,而那些傷害你的人卻是兄弟和妻子般親極了的親人 他現在有妻子了,他把那個老人從監獄裡接出來,帶到他租來的房間,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讓他清醒過來,自己二十四小時連鞋都沒有脫,扶他起床,餵他吃東西,這一回兩人從打地基起蓋了一座嶄新的穀倉,於是艾薩克成了親。她是個獨生女,一個身材纖小的姑娘,可是奇怪得很,比第一次看見她時顯得要大一些,也許是結實了一些,眼睛黑黑的,有一張熱情的雞心臉,她居然有時間用大半天工夫看著他在農場上按老頭兒量好的尺寸鋸木頭。她說:『爸爸跟我說了你的事兒。那個莊園實際上是你的,是不是?』於是他說 『也是麥卡斯林的。』於是她說 『有遺囑規定一半歸他嗎?』於是他說 『根本不需要什麼遺囑。他的奶奶是我的姑姑。我們兩個就跟親兄弟一樣。』於是她說 『你們其實是表舅甥,你們的關係到什麼時候也就是只是表舅甥。我看這根本算不了一回事。』後來他們結婚了,他們結婚了,婚後生活是一個新的天地,也是他祖傳的一筆遺產,因為這也是全人類的祖傳遺產,由土地而來,超出土地但是仍然屬於土地,因為他的遺產也是土地漫長編年史的一部分,也是他的遺產,因為每一個人必須和另一個人共同分享才能進入這種經驗,而在共同分享時他們成為一體。在那一刻,成為一體:至少在那短暫的一瞬間,他們成為一體,是不可分的,同時至少是不可挽回、不可恢復的,他們仍然住在一間租來的房間裡,不過只是暫時的,那個房間即使沒有牆、沒有屋頂、沒有地板,卻已經足夠輝煌,使他每天早上離開而每天晚上都要回來;她的父親已經擁有城裡的地皮,還提供了建築材料,由艾薩克和他的合伙人來蓋房子,一個人出嫁妝,三個人出結婚禮物,不讓她知道,直到那座平房蓋好,可以搬進去,他始終不知道是誰告訴她的,不是她的父親也不是他的合伙人,甚至在喝酒時也沒有講,雖然有一陣子他相信了這種說法,他本人幹完活回家,只有一點時間洗一洗,喘口氣,然後就下樓吃飯,他進入的並不是租來的斗室,因為它還有一絲殘留的光輝,儘管今後他們會上了年紀,喪失這份光輝:這時候他看到了她的臉,緊接著她開口了:『坐下吧。』兩人坐在床沿上,這時身體甚至都沒挨著,她的臉繃緊著,很可怕,她的聲音是一種激情的、用氣聲說出的耳語,裡面飽含著無窮無盡的許諾:『我愛你。你知道我愛你。我們什麼時候搬家?』於是他說 『我根本不——我根本不知道——是誰告訴你的——』一個熱辣辣的巴掌狠狠地打在他的嘴上,使他的嘴唇猛地撞擊著他的牙齒,彎彎的手指狠狠地埋進他的臉頰,只有手掌稍稍鬆了一些,讓他可以出聲回答: 『莊園。我們的莊園。你的莊園。』於是他說 『我——』那隻手又飛過來了,手指連同巴掌,挾帶著她全身壓過來的力量,雖然除了手以外她一點也沒有挨著他,她的聲音喊道:『不!不!』她的手指本身仿佛透過臉頰追蹤著他那夭折在嘴巴里的說話的衝動,然後又是耳語,又是氣聲,答應給他愛和不可思議的滿足,手掌又鬆弛下來好讓他回答: 『什麼時候?』於是他說 『我——』這時她走開了,巴掌也離開了他,她站著,背對著他,頭垂下,現在她的聲音是那麼的平靜,有一瞬間都不像是他記憶中的她的聲音了:『站起來,轉過身去,閉上你的眼睛。』他沒聽明白,她又重複了一遍,於是他站起來,閉上眼睛,聽見樓下傳來呼喚吃晚飯的搖鈴聲,那個平靜的聲音又響起來了:『把門鎖上。』於是他去鎖上門,把前額抵在冰涼的木頭上,眼睛閉著,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和他站起來以前就開始聽見的窸窣聲,一直聽到不再有聲音,這時樓下的鈴聲又響了,他知道這一次是特地叫他們倆的,但聽見了床上的聲音,就轉過身來,他以前從未見過她裸體,有一次要求過她,也說了為什麼:他要看她裸體,因為他愛她,他也要看她赤裸著身子望著自己,因為他愛她,可是那以後他就再也不提這事了,甚至在她晚上把睡袍罩在身上脫掉裡面的衣服和早上套上衣服好脫掉裡面的睡袍的時候,還主動把臉轉開去,而且她總要先把燈滅了才讓他睡到床上她身邊來,即使在炎熱的夏天,她也總要把床單拉得蓋住了兩人,才讓他挨近自己;這時房東太太走上樓梯穿過門廳來敲門了,然後叫他們的名字,可是她沒有動,仍然躺在床上被子的外面,頭靠在枕頭上,轉了開去,什麼也沒有聽,什麼也沒有想,反正沒有在想他,他這樣想著,這時房東太太走了,她說:『你把衣服脫了。』她的頭仍然轉了開去,什麼也沒有看,什麼也沒有想,什麼也不在等,甚至也不在等他,而她那隻手好像本身有意志、有視覺似的動起來了,就在他在床邊停下的那一刻抓住了他的手腕,使他根本沒有停留而僅僅是改變了前進的方向,這時是朝下了,那隻手引導著他,她的身子終於動了,在挪動了,這個動作是個完整的動作,是天生就會而並非經過練習的,而且比人類的歷史更為久長,她現在看著他,用一隻手把他繼續往下拉,往下拉,往下拉,而他既沒有看見也沒有感覺到她這隻手的移動,這時她的手掌抵住了他的胸膛,在推開他,還是那樣明顯地沒有用力也不需要使勁,這時都不在看他了,她沒有看的必要,這個貞潔的女人,這個做妻子的,已經在鄙視一切性慾衝動的男人了,這時她整個身體變了,不一樣了,他過去從未見過她的肉體除了這次,但現在她甚至也不是他見過的那個肉體而是自有人類歷史以來所有自願朝天躺平張開的女人肉體的綜合體,從這肉體的某處,連嘴唇都沒動一動,竟發出一個極其微弱然而又是不屈不撓的耳語:『答應我。』於是他說 『答應什麼?』 『那莊園。』他動起來了。他已經動了,那隻手再一次從他胸前移到他手腕那裡,握住了手腕,她的手臂仍然是鬆弛的,只有手指在輕輕地不斷增加壓力,仿佛那胳膊和手是條一頭打了結的鐵纜,他去拉時那隻手只有握得更緊。『不,』他說。『不。』她現在仍然不在看他,但表情和對方不同,只是手還在使勁兒:『不,我告訴你。我不願意。我不能。永遠也不。』可是那隻手還在使勁兒,於是他說,這是最後的一次了,他想儘可能說得清楚些,他知道語氣仍然是溫和的,他同時想,比起在那個從來沒有什麼書可看的打獵營地里聽過男人們聊的一大套話的我,她已經懂得更多了。男孩十四五歲時才莽莽撞撞、又怕又想地去打聽的事,她們天生就已經感到厭煩的了:『我不能。永遠也不能。你得記住:』那隻手仍然是得寸進尺而絲毫也不放鬆的,於是他說了一聲好吧,同時又想,她是墮落的。她天生就是墮落的。我們都天生就是墮落的這時他什麼也不想了,甚至還說了一聲好吧,這事和他夢見的全然不同,更不要說僅僅聽男人們聊天所得的印象了,最後不知過了多久他回到塵世來,精疲力竭地躺在永無饜足、無法追憶的海灘上,而她又一次以一個比人類歷史更為久長的動作轉動身子,使自己擺脫出來,在他們新婚之夜她哭過來著,因此他起先以為她現在又在哭了,她正把頭埋在拍松的、棉花塞得足足的枕頭裡,那聲音來自枕頭與高聲鬨笑之間的某處:『也就到此為止了。我這方面就只能做到這地步了。如果這次不能使你得到你說起的那個兒子,那麼你的兒子也不會是我生的了。』她側身躺著,背朝那間租來的空蕩蕩的房間,笑啊,笑啊 5 在木材公司進入大森林開始砍伐森林之前,孩子還回過營地一次[85]。德·斯班少校本人可就沒有這份眼福了。可是他歡迎大伙兒再去使用營地里的那所房屋,歡迎他們隨時到森林裡去打獵,於是在山姆·法澤斯和「獅子」死去的那最後一次打獵後的第一個冬天,康普生將軍和華爾特·艾威爾想出了一個點子:把他們這些過去一起打獵的老夥伴組織成一個俱樂部,把營地出租並出讓進森林打獵的特權——這點子顯然出自老將軍那多少有點幼稚的頭腦,不過倘若說這實際上是布恩·霍根貝克本人的發明倒也不好算委屈他。就連那孩子聽說了也能識別出它不過是一種花招:既然無法改變豹子,那就想辦法改變豹皮上的斑點。這樣一個毫無現實基礎的憑空設想的計劃有一陣子似乎把麥卡斯林也吸引住了,仿佛一旦他們說服德·斯班少校回到營地去,沒準他真的會改變初衷似的,這一點就連那孩子也不相信。他果然沒有改變初衷。孩子不知道德·斯班少校當時拒絕這一建議時的情況怎麼樣。研究這個問題時孩子並不在場,麥卡斯林也從未跟他說過。不過到了六月,到了該慶祝他們兩人的生日的時候,沒有人提起這件事,轉眼又是十一月了,也沒有人談起要借用德·斯班少校的林中房屋,孩子始終不清楚德·斯班少校是否知道他們要去打獵的事,但他敢肯定老阿許是會這樣告訴少校的:孩子、麥卡斯林、康普生將軍(這回也是將軍的最後一次打獵了)、華爾特、布恩、譚尼的吉姆和老阿許把兩架大車裝得滿滿實實的,趕了足足兩天的路,走了差不多四十英里,來到了這孩子從未到過的一個陌生地方,在帳篷里住了兩個星期。第二年春天,大伙兒聽說(不是從德·斯班少校那裡聽說的),少校把砍伐森林的權利賣給了孟菲斯的一家木材公司,六月里的一個星期六,孩子跟隨麥卡斯林進城,來到德·斯班少校的辦公室——這是個寬敞的、空氣流通的、四壁擺滿書的二層樓房間,一面牆上有幾個窗戶,看出去是幾家商店破破爛爛的後院,另一面牆上有一扇門,通向俯瞰廣場的帶欄杆的陽台,還有一個掛著帳幔的小壁龕,裡面放著杉木水桶、糖罐、勺子和酒杯,還有一隻外面套著柳條筐的小口大酒瓶,裡面是威士忌,在寫字桌上方有把竹子和紙糊的大風扇在來回擺動,老阿許正坐在門口一把翹起兩隻腳的椅子裡,在拉風扇繩子。 「那還用說,」德·斯班少校說,「阿許沒準自己也想躲到森林裡去快活幾天呢,到了那兒,他可以不用吃黛西[86]做的飯了。反正他老在嘀嘀咕咕嫌這兒的飯不好吃。你們是不是打算帶誰一起去?」 「不,先生,」孩子說,「我原先想也許布恩……」布恩已經在霍克鋪當了六個月警長了;當初德·斯班少校和木材公司談好條件——也許說彼此達成妥協更接近事實,因為木材公司決定,與其讓布恩當伐木隊的工頭,還不如讓他當鎮上的警長。 「好吧,」德·斯班少校說,「我今天就給他打電報。讓他在霍克鋪接你們。我讓阿許坐火車去,讓他們帶些吃的到森林裡去,這樣,你們只消騎馬上那兒去就行了。」 「好的,先生,」他說,「謝謝您了。」接著,他聽見自己的聲音又響了。他本來沒打算開口,可是他知道自己會說的,他早就知道自己會說的。「也許要是您也……」他的聲音一點點變輕了。這聲音終於停住了,他也不知道怎麼會的,因為德·斯班少校根本沒有開口,而且是在他的聲音沉寂了以後德·斯班少校才移動身子走回到桌子和桌子上放著的文件前面去的。那些文件根本沒有動過,因為孩子走進房間時,少校正拿了份報紙坐在桌子前,孩子站在那兒俯視這個矮矮胖胖的花白頭髮的人,穿著一件素淨上好的絨面呢外衣和一件潔白得耀眼的襯衫,但在孩子的印象中,他老是腳蹬皮靴,身穿一件滿是泥巴的燈芯絨外套,鬍子拉碴的,坐在一匹毛糝糝的、健壯有力、跗關節長長的牝馬背上,前鞍鞽上橫擱著一支破舊的溫徹斯特卡賓槍,那隻藍色的大狗則一動不動有如青銅像似的站在馬鐙旁,在那最後一年的打獵時,少校和「獅子」就是這樣站著的,而反正在孩子眼裡,這個人和這隻狗都變得多少有點相像了,就和兩個在戀愛與事業上都有一手的人在長期戀愛與一起工作之後有時真的會變得相像一樣。德·斯班少校的頭再也沒有抬起來。 「不。我這幾天事情太多。不過我祝你們運氣好。要是有可能,給我帶只小松鼠來也好。」 「好的,先生,」他說,「我會給您帶來的。」 他騎上了他的牝馬,那頭他自己養育長大並訓練好的三歲口的小母馬。他是半夜後不久離開家的,六小時之後,他甚至沒讓牝馬出汗就來到了霍克鋪,他一直以為這個小小的木材轉運站也是德·斯班少校的私產,其實德·斯班少校好多年前僅僅把一塊地皮賣給了木材公司,也就是現在修了岔軌、造了貨運月台和零售商店的那塊地皮。雖然他事先已經聽說了,也相信自己是有精神準備的,但放眼向四周一看,仍然大吃一驚,既感到黯然又感到愕然:原來這裡出現了一座已蓋了一半的新的木材加工廠,建成後要占兩到三英畝的面積,而堆積的鐵軌不知有多少英里長,上面新生的鐵鏽顏色還是鮮紅鮮紅的,還有一堆堆枕木稜角還很鋒利,上面塗了木餾油,這裡還有至少可以給二百頭騾子用的畜欄和槽頭,還有許多給趕牲口人住的帳篷;於是他儘快把他的牝馬安排好托人照料,送入馬廄,不再朝鎮子看一眼,便帶了他的槍登上運木列車的守車,爬上圓形的眺望台,只顧盯著前面那堵森林築成的牆,進入那裡之後不管怎麼說他可以再一次躲藏起來,遠離塵囂了。 接著,小火車頭尖叫了一聲,開始移動了:排氣管急急地震顫著,鬆弛的車鉤開始懶洋洋而不慌不忙地拉緊,一陣碰撞從車頭一點點傳到車尾,當守車也往前移動時,排氣管變為發出一陣陣深沉、緩慢的啪啪聲,孩子從圓形眺望台望出去,只見火車頭完全拐過了這條鐵路線上的第一個也是唯一的彎道,隨後便消失在大森林裡,把身後的一節節車皮也拖了進去,就像是一條骯里骯髒的不傷人的小草蛇消失在野草叢裡,還把孩子也拖進森林,不久就以最大的速度,發出咔嗒咔嗒的響聲,又像過去那樣急駛在兩堵未經砍伐像雙生子那樣相像的林牆之間。這列火車以前倒是沒什麼害處的。不到五年之前,華爾特·艾威爾就站在這節行進的守車裡打中了一隻有六個叉尖的公鹿,對了,還有關於那隻半大不小的熊的軼聞呢:火車第一次開進三十英里外林中採伐地的那回,有隻熊蹲在鐵軌之間,屁股翹得老高,像是只在嬉戲的小狗,它正用爪子在刨掘,看看這裡是不是藏有什麼螞蟻或是甲蟲,也許僅僅想仔細看看這些古怪勻稱的、方方正正的、沒有樹皮的木頭,它們一夜之間不知打哪兒冒出來,形成了一條沒有盡頭的數學上的直線。它一直在那兒刨掘,直到坐在扳了閘的機車上的司機在離它不到五十英尺處朝它拉響了汽笛,才瘋狂地跑開,遇到第一棵樹就爬了上去:那是棵幼小的梣樹,比人腿粗不了多少,這隻熊爬到再也沒法往上爬的地方,抱緊樹幹,當司閘員把一塊塊石碴朝它扔去時,它把腦袋縮在脖子裡,就像一個男人(也許應該說像個女人)會做的那樣。而當三小時後,機車第一次拉著裝滿原木的車皮開回來時,那隻熊正往下爬到那棵樹的半中腰,看見火車開來,又趕緊爬上去,爬到再也沒法爬的地方,抱緊樹幹,看列車開過去,等到下午火車重新開進森林,它還在那裡,等到黃昏時火車開出森林,它依舊在樹上;那天下午,布恩正好趕了大車到霍克鋪去拉一桶麵粉,聽到了火車上的員工說起這檔子事,便趕緊和阿許(當時兩人都比現在年輕二十歲)到那棵樹下坐了整整一宿,不讓人家用槍打它,第二天早上,德·斯班少校把這運木材的火車扣留在霍克鋪,這一天日落前不久,在場觀看的就不僅是布恩和阿許了,還有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將軍、華爾特和麥卡斯林,當時他只有十二歲,而這隻熊在樹上待了差不多三十六個小時才下樹,連一口水都沒喝過。麥卡斯林告訴那孩子,一時大家還以為熊就要在那兒的取土坑邊停下來喝水呢,當時他們這群人都站在那兒,但那隻熊瞧瞧水,頓住了,瞧瞧人,又瞧瞧水,卻沒有停下來喝水,而是小跑著走了,用的是熊奔跑的姿勢,兩對爪子,一前一後沿著兩條分開而卻又是平行的路線前進。 當時那列火車還是沒什麼害處的。他們在打獵營地里有時候能聽見這運原木的火車經過的聲音;這是有時候,因為根本沒人操心自己聽見了還是沒有聽見。他們有時聽見空車開進森林,跑得又輕又快,只聽得車皮發出的輕微的咔嗒咔嗒聲、小火車頭排廢氣的聲音以及那發出烤花生小販用的哨子般尖厲的汽笛聲,那短促的一聲剛發出,便被沉思默想、不理不睬的大森林吸收了去,連一聲回音都沒有。他們又會聽見滿載的火車從森林深處駛出,這時行駛得不那麼快了,可是給人一種幻覺,仿佛在用爬行速度前進的是一架發狂的玩具,它這時為了保存蒸汽也不鳴笛了,僅僅從瘋狂的、毫無意義的虛榮心出發,把一小口一小口受折磨的、費了好大勁兒才吐出的廢氣,噴到亘古以來就存在的林木的臉面上去,它既空虛,又吵鬧,還很孩子氣,連這些條木要運到何處去、派什麼用場都不知道,而搬走這些木頭也不會在哪兒留下傷疤與殘根,就像一個孩子用玩具車在玩裝沙運沙的遊戲,卸掉之後又急急跑回來再裝,毫不疲倦,毫不停頓,急急匆匆,但是怎麼也趕不上耍弄那孩子的那隻「手」快,這隻「手」耍了個手法,把玩具車卸下的沙子又重新裝回到玩具車上。現在情況可不一樣了。還是同樣的火車,同樣的機車和守車,連司機、司閘員和車長也都是原班人馬,兩年前的那一天,就是對著這幾個人,十四小時之內喝醉了清醒過來再喝醉再稍稍清醒的布恩曾經誇下海口,第二天他們這些打獵的準備怎樣收拾老班,而這火車還是以同樣讓人覺得仿佛正以快得發瘋的速度行駛在同樣那兩堵一式一樣的不可穿越、密不通風的林牆之間,一路經過的還是那些老路標,還是那些古老的林中十字路口,那是野獸的腳長年累月走出來的,在這裡,他追蹤過受傷和沒有受傷的公鹿,也不止一次地看見它們,那些不光沒有受傷而且是矯健異常的公鹿,衝出樹林,跳上並越過鋪有鐵軌和枕木的路基,又跳下去重新奔進樹林,它們本應像陸地動物那樣跑動,然而卻像飛箭似的穿越空間,根本不挨地面,身子變長,足足有原來的三倍,而且顯得淡了,連顏色都變了,仿佛在紋絲不動與絕對動之間存在著一個質變的點,越過這個點連物體的化學成分都會起變化,變的時候肉體與精神上都不感到痛苦,不僅在大小和形狀上起變化,而且連顏色也會變,變得接近風的顏色,可是這一回仿佛是那火車(其實也不單是火車而且還有他自己,不單是他見過那副景象的視覺和記憶猶新的印象,而且還有他的衣服,就像衣服能把病房或陳屍間裡那種逐之不去的惡臭帶到無邊無際的流動著的新鮮空氣里來),在斧鉞尚未真正大砍大伐之前就把尚未建成的新木材廠和尚未鋪設的鐵軌、枕木的陰影與凶兆帶進了這片註定要滅亡的大森林;他這時知道早上他一見到霍克鋪時有所感但未能明確形諸語言的想法是什麼了:何以德·斯班少校不再回來打獵,而且他本人在非來看看不可的這一次之後也絕對不會再來了。 現在他們快到了。不等司機拉汽笛警告他就知道了。接著他看見了阿許和那輛大車,韁繩不用說又是纏繞在閘杆上,但就孩子記憶所及,德·斯班少校禁止阿許這樣做都足足有八年了,這時火車一點點慢下來了,鬆弛的車鉤的聲音又一顛一撞地從車頭傳到車尾,當守車緩慢地在大車旁邊經過時,他拿著槍從車上跳下,車長在他頭上伸出身子向機車發信號,守車仍然在減速,一點點在爬行,雖然機車已經在朝吸去一切聲音的森林越來越急地噴氣,掛鉤的碰撞再一次朝車尾傳來,終於守車加快了速度。又過一會兒,火車消失了。像是從來也沒有存在過似的。他聽不見火車的聲音了。大森林意氣飛揚,它在沉思默想,不理會周遭的一切,它儀態萬千,亘古常青;它比任何木材廠的儲木棚古老,比任何鐵路支線都要漫長。「布恩先生到了嗎?」他說。 「他比我先進森林,」阿許說,「昨兒個我到霍克鋪時他已經替我把大車裝好了,昨晚我坐火車來到營地看見他坐在房前台階上。今兒個天還沒亮他就到樹林裡去了。他說要上橡膠樹那兒去,讓你一邊打獵一邊走到那兒去找他。」孩子知道那棵樹在哪裡:那是孤零零的一棵甜橡膠樹,就在樹林的邊上,在一片古老的林中空地中;如果你在一年中這個時節輕手輕腳地走到樹林邊緣,然後突然跑進林中空地,你能發現這棵樹上有時居然有十來只松鼠,它們全都跑不了,因為附近沒有它們能跳過去的樹。因此孩子根本沒有爬上大車。 「我去。」他說。 「我料想你會去的,」阿許說,「我給你帶來了一盒子彈。」他把子彈從車上遞給孩子,就開始把韁繩從車閘杆上解下來。 「你倒說說看,少校關照你別這樣干,至今說了有多少遍?」 「別怎樣干?」阿許說。接著他說,「你去告訴布恩·霍根貝克,一個小時之後開午飯,要是你們想吃,到時候別忘了回來。」 「一個小時?」孩子說,「現在還不到九點。」他掏出自己的表,把表面對著阿許,遞過去給他看。「你瞧。」可是阿許連看都不看。 「那是城裡的時間。你現在不是在城裡。你是在樹林裡。」 「那你瞧瞧太陽。」 「你也別管太陽,」阿許說,「要是你跟布恩·霍根貝克想吃飯的話,最好照我說的那樣準時回來。我打算在那個廚房裡做飯,因為我還得騰出時間砍柴。你走路腳底下多留神。長蟲在到處亂爬。」 「我會留神的。」孩子說。 接著他走進了大森林,這兒不只有他一個人,但他是孤獨的;孤獨緊緊地包圍住他,現在是夏季,這孤獨是綠色的。孤獨並沒有改變,它不受時間的限制,不會改變,正如夏天的綠色、秋天的林火與雨以及鐵一般的寒冷,有時甚至白雪也不會改變 那天[87],他殺死公鹿、山姆用熱騰騰的鹿血抹在他臉上的那個早晨,他們回到營地,他記得老阿許一個勁地眨眼,滿不高興,甚至還大發脾氣,表示不相信,直到最後麥卡斯林不得不出來做證,說他的確殺死了一隻鹿:那天晚上阿許坐在爐子後面大聲咕嚕,誰也不理,結果只好讓譚尼的吉姆來開晚飯,第二天早上也由吉姆叫醒大家去吃已經擺好在桌子上的早飯,但那時才只半夜一點半鐘,最後,從德·斯班少校的怒斥和阿許的狺狺抱怨和陰鬱的頂嘴中,人們弄清楚原來是阿許也想到大森林裡去殺死一隻鹿,而且還非去不可,於是德·斯班少校就說了,「天哪,要是咱們不讓他去,那看樣子往後每頓飯都得自己做了。」華爾特·艾威爾也接著說,「要不就是每天半夜起來吃阿許做的早飯。」由於孩子這次打獵已經打到了他分內該打的公鹿,就不該再打了,除非是大伙兒需要鹿肉,因此他建議讓阿許用他的槍,最後,德·斯班少校做主讓孩子把槍給布恩用一天,並決定把布恩那支難以捉摸的手扳槍栓的槍交給阿許用,同時交給他兩發大號鉛彈,不料阿許卻說,「子彈我有,」還把子彈拿出來給大夥看,一共有四顆:一顆是大號鉛彈,另一顆是三號打兔子的子彈,還有兩顆是打鳥的子彈;他還講每一顆的歷史和來歷,孩子不僅記得阿許臉上的表情,而且還能記得德·斯班少校、華爾特和康普生將軍的表情以及阿許的聲音:「能不能打?當然能打啦!這一顆」——指大號鉛彈——「是康普生將軍給我的,是從八年前他殺死那隻大公鹿的同一桿槍里退出來的。還有這一顆,」——他指的是打兔子的槍彈,得意洋洋地說,「比這孩子的年紀還大呢!」那天早晨阿許自己往槍里裝子彈,把次序顛倒了過來:先裝打鳥的子彈,然後是打兔子的,然後才是大號鉛彈,這樣,大號鉛彈就可以先進入槍膛,就這樣孩子本人沒有了槍,就和阿許走在德·斯班少校和譚尼的吉姆的坐騎以及狗群的旁邊(那是下雪的季節),直到它們散開四處尋找並且突然遇見獵物,那一聲聲美妙的粗獷的叫聲飄進沉悶的不斷下降的空氣中,幾乎馬上就聽不見,仿佛那些不斷在下的悄然無聲的雪片甚至把尚未形成的回聲都已埋進在它們那無窮無盡的沒有重量的降落之中,這時德·斯班少校和譚尼的吉姆也走開了,一邊呼喚著狗一邊走進了樹林;這以後一切都解決了,孩子知道得很清楚,仿佛阿許告訴了他這時已經獵到了自己的鹿,而且連他乳臭未乾就打死了一隻公鹿這樣的事也被原諒了,於是他們轉過身子穿過降落的雪花朝家走去——也就是說,阿許問,「現在該怎麼走?」而他就說,「朝這邊走」——他本人走在前面,因為,雖然他們離營地還不到一英里路,他知道阿許根本弄不清楚他們此刻在什麼地方,儘管二十年來,阿許每年都要到營地來待上兩個星期;走了不久,阿許拿著布恩那支槍的姿勢實在讓人心驚肉跳,孩子就讓阿許在前面走,於是阿許便跨著大步一邊走一邊說話,像個老人那樣絮絮叨叨地自言自語先是說此時他在什麼地方接著便講森林又講在森林裡安營紮寨的事然後講在營地里吃飯的事又講吃飯的問題再講做飯的問題講他老婆做的飯然後講他老伴的簡歷緊接著便滔滔不絕地講起一個膚色不太黑的新來的女人的事,這婆娘在德·斯班少校隔壁人家當保姆,阿許說要是她不看清楚她是在跟誰搔首弄姿的話他就要讓她明白一個老人究竟是老呢還是不老不過還得沒有他老伴整天嚴密的監視才行,這時兩人穿過一叢密密的藤和荊棘中的一條野獸踩出來的小徑,這條小徑能把他們帶到距離營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他們走近一根橫躺在小徑上的倒下的樹幹,還在說個沒完的阿許正想抬起腳從上面跨過去,一隻熊,那是只一歲的小熊崽,突然在樹幹另一邊坐起身來,前肢抱在胸前,兩隻爪子軟綿綿地耷拉著,仿佛它正蒙住臉在祈禱時被突然驚動了;過了片刻,阿許的槍顫巍巍地舉了起來,孩子就說,「你槍膛里還沒有子彈呢。快扳槍栓呀!」可是那支槍已經咔噠響了一聲,孩子又說:「拉槍栓呀。你槍膛里還沒有子彈呢!」於是阿許便把槍栓擺弄了幾下,過了一會兒槍總算握穩了,只聽見咔噠響了一聲,孩子又說,「拉槍栓!」他看見那顆大號鉛彈蹦了出來,急旋著落進了藤叢。這一顆該是打兔子的槍彈了,他想,於是那支槍又咔噠響了一聲,他又想:下一顆該是打鳥的槍彈;他沒有必要再提醒阿許拉槍栓了;他大聲喊道,「別開槍了!別開槍了!」可是已經為時太晚,還不等他把話說完,又發出了那樣輕輕的、平淡無奇的、惡意嘲弄人的咔噠一聲!只見那隻熊轉過身,四腳落地,然後就無影無蹤了,留下的只有樹幹、藤叢以及那天鵝絨般的不斷在下的白雪,這時阿許說,「現在該怎麼辦?」他就說,「朝這邊走。來吧。」於是開始順著小徑倒退著走出去,阿許又說,「我得找回我的子彈。」他就說,「讓它見鬼去,讓它見鬼去,走吧。」可是阿許把槍支在樹幹上,走回去,彎下身來在藤叢根部亂摸,結果孩子也只好走回去,彎下身來幫阿許找到了子彈,他們直起身來,這時,在六英尺外支在樹幹上根本沒有人碰的當時兩人幾乎都忘了的那支槍突然吼叫起來,砰的一聲,發出閃光,然後沉寂下來;現在孩子背起了槍,把最後一顆保存那麼久像具木乃伊似的子彈退出來,也一起交給阿許,就讓後膛打開著,他自己背著槍,一直背到把它靠在營地中布恩床後的屋角里 ——;夏季、秋季、下雪的冬季、滋潤的充斥汁液的春季,一年四季周而復始永恆地循環著,這是大自然母親那些不會死亡的古老得無法追憶的階段,她使他幾乎變為一個成年人,如果真的有誰使他成長的話;大自然對一個黑女奴和契卡索酋長所生的老人來說也像父母親一樣,這老人曾是他精神上的父親,如果某人能是一個人精神上的父親的話;他敬佩、尊重、愛戴、痛惜並哀悼這位老人;有一天他本人會結婚,他們也將擁有一段短暫的、不實在的光輝時刻,正因為它本質上是無法持久的,所以才是光輝的;另外,他們也會,可能會甚至把這樣的記憶帶到肉體不再與肉體對話的時刻里去,因為記憶至少還是能長期保存的;但是森林仍將是他的情人、他的妻子。 他並不在朝那橡膠樹走去。事實上他離開這棵樹越來越遠了。從前,那還是不多久以前,沒有人陪伴是不許他進森林的,過了不多久,他開始明白自己有多少事還不懂得,竟沒有人陪著就不敢進森林了,再過了一陣,他開始弄清楚,當然還是朦朦朧朧的,他所不知道的事情的範圍時,就敢於試圖拿著一隻指南針穿越森林了,這倒不是因為他對自己增強了信心,而是因為麥卡斯林、德·斯班少校、華爾特和康普生將軍都終於教會了他要相信指南針,不管它表面上指明的是什麼方向。現在他連指南針也不用,僅僅依靠太陽,而且也只是下意識地依靠就行了,其實他大可帶一張大比例尺的地圖來,隨時可把自己實際所在的方位標到地圖上去,偏離不至於超過一百英尺;果然,幾乎就在他預期的那一刻,地勢開始逐漸升高了,他經過了四根水泥界標中的一根,這是木材公司的測量員為了標明德·斯班少校留下不賣的那塊地的四邊而埋置的,接著他站在那小土丘本身的頂上,四根界標都進入了他的視野,它們即使經過了冬季的風霜雨雪的摧殘仍顯得很蒼白,在這片土地上顯得那麼沒有生氣而令人震驚地不協調,因為在這片土地上,分解本身就是一個射精、膨脹、受孕、分娩的過程,而死亡竟然是根本不存在的。經過兩個冬天落葉的掩埋和兩個春天洪水的沖洗,那兩個墳丘已經了無痕跡。可是走這麼遠路來掃墓的人是不需要墓碑的,單靠山姆·法澤斯親自教他的辦法就能找到:看樹木的方位就成;而且的確如此,他用獵刀朝土裡刺去,幾乎第一下就戳到了(但只不過想了解一下是否還在那兒)那隻本來製造好了用來盛車軸潤滑油現在卻裝著老班一隻乾枯毀形的腳爪的鐵皮罐頭,「獅子」的骨骸就埋在罐頭底下。 他沒有去動它。他甚至也沒有去尋找那另一個墓穴,兩年前的那個星期天,他和麥卡斯林、德·斯班少校以及布恩把山姆的遺體放在裡面,一起放進去的還有山姆打獵用的號角、獵刀和菸斗;他沒有必要找了。他的兩隻腳一定跨越過這墓穴,說不定就踩在它的上面呢。不過這也沒有關係。沒準今天早晨還不等我來到這兒他早就知道我到森林裡來了呢,他想,一直走到一棵樹前,麥卡斯林和德·斯班少校找到他們那天,他們曾用這樹來支撐放山姆遺體的平台的一端——就是這棵樹,它的樹幹上釘著那另一隻盛潤滑油的鐵皮罐,但它已飽經風霜,生了銹,也顯得很不協調,但現在傷口已被這大森林消融一切的同化力所治癒,它不再發出不和諧的聲音,裡面已經空空如也,他那一天放進去的食物和菸草早已不見,同樣快就會消失的是他即將從口袋裡取出放進去的東西——一紮菸草、一條新的印花大手帕、一小紙袋薄荷糖,那是山姆生前最愛吃的;這些也會不見的,幾乎還不等他轉過身去,不是消失,而僅僅是轉化成萬千生機,它們會在這些不見陽光的秘密地方的幽深處印下纖巧的、小精靈般的腳印,它們,呼吸著的、等待著的以及固定不動的,都在每一根枝丫和每一片樹葉後面窺視著他,直到他移動、又移動起來、繼續朝前走去;他沒有停下,他僅僅是駐留了片刻,旋即離開了土丘,這兒並不是死者的葬身之地,因為世上本來就沒有死亡,這兒沒有「獅子」,也沒有山姆;他們並沒有被土地緊緊地圍裹住,而是自由地待在土地里,不是棲身在土地里,而是本身就屬於土地,生命雖有千千萬萬,但每一個都密切相關,不可分離,葉子、枝丫與微粒,空氣、陽光、雨露與黑夜,橡實、橡樹、葉子再又是橡樹,天黑、天亮、天黑再天亮,周而復始,一成不變,形態雖有萬千種,規律卻只有一個:還有老班,老班也是這樣;他們連腳爪也會還給它的,肯定會還的:然後是長期的對抗和長期的追逐,沒有被逼迫被激怒的心,沒有被抓傷和流血的皮肉——就在他驚呆的那一刻,他仿佛也還聽見了阿許與他分手時的叮囑。他甚至能聽見阿許的聲音,當時他驚呆了,一動不動,一隻腳剛把全身的重量承受下來,另一隻腳的腳尖剛剛在身後舉起,他屏住了呼吸,又像過去那樣感到有一陣劇烈的驚恐湧進全身,啊,艾薩克·麥卡斯林已有很久沒有這種感覺了,這麼說,當他低下頭來看它的時候他的感情是恐懼而不是驚駭了。這東西還沒有盤捲起來,也沒有發出嘶嘶聲,它只是沉重而迅速地往回一縮,它的頸部繞成的環圈偏向一側,仿佛僅僅是為了纏緊些好讓抬起的頭能稍稍後傾,它也沒有感到驚駭,也還沒有真正開始威脅對方,這東西有六英尺多長,那抬起的頭比他的膝頭還高一些,但離開的距離卻比他的膝高要短一些,它老了,年輕時一度斑斕刺眼的花紋已暗淡下來,變成單色,也與它匍匐潛行的大森林相協調:這老傢伙,自古以來就受到詛咒[88],既能致人死命而又形單影隻,現在他能夠聞到它的氣味了:一股淡淡的叫人噁心的氣味,像腐爛的黃瓜,也像某種說不出是什麼東西的氣味,讓人想起所有的知識、一種古老的倦怠、低賤的種姓和死亡。它終於動彈了。動的不是頭部。它開始從他身邊滑行開去時,那高高昂起的頭並未改變姿勢,它挺直地在空中移動,只是不像方才那樣垂直,仿佛這頭部和昂起的三分之一身軀是自成一體的:是一個用兩隻腳行走的不受一切質量與平衡定律支配的活物,而且是本應如此的,因為即使現在,他仍然無法完全相信那投出流動與滑行著的影子的移動著的頭真的是一條蛇的頭;它走著走著,終於走掉了;他這時才把另一隻腳放了下來,連自己也不清楚這是怎麼搞的,只顧站在那兒,舉起了一隻手,和六年前那個下午山姆的姿勢一模一樣,那天山姆把他帶進大森林,領他看這看那,他就是從那天起告別童年時期的,現在他用山姆那天講的古老的語言說話了,也同樣地不假思索:「酋長,」他說,「爺爺。」 他說不上來是什麼時候開始聽到那個聲音的,因為當他明確意識到的時候,他覺得已經聽到有好幾秒鐘了——那聲音像是一個人在用槍筒敲擊一段鐵軌,很響,很重,倒不是很急,然而有幾分狂亂的勁兒,仿佛那個敲擊者不僅很強壯,很認真,還多少有點歇斯底里。不過這人不可能在運木材的鐵路線上,因為雖然方向是對的,鐵路線卻離他至少有二英里,而這聲音肯定是在三百碼之內。他正在這麼思忖,忽然明白這聲音該來自何方:不管這人是誰,正在幹什麼,反正這人是在林中空地邊緣那棵橡膠樹的附近,也就是他要和布恩會合的地方。到現在為止,他一面前進一面在搜索獵物,走得很慢,很輕,既看地面又看樹上。現在他繼續往前走,槍膛里沒裝子彈,槍口斜著朝上,槍柄朝後,使自己較容易穿過荊棘和灌木,他逐漸走近,那不間斷的金屬敲擊金屬的聲音也越來越響,那是種野蠻的、歇斯底里得有點邪門的聲音。他穿出樹林,來到林中空地,正好面對著那棵孤單單的橡膠樹。一眼看去,那棵樹上仿佛滿是發狂的松鼠。看起來總有四五十隻,正在樹枝之間跳過來躥過去,以致整棵樹仿佛變成了癲狂的葉子形成的一個綠色大旋渦,而時不時會有一隻、兩隻或是三隻松鼠從樹幹上蹦下來,落地後不停地打旋,然後躥回樹上,仿佛是被夥伴們組成的那個瘋狂的旋渦所造成的真空猛烈地吸回去似的。這時他看見布恩了,正坐在地上,背靠著樹幹,低著頭,瘋狂地敲擊著放在膝上的什麼東西。他用來敲擊的是拆下來的槍筒,而他所敲擊的是那支槍的後膛。剩下的部分給卸成六七片,散攤在他身邊,他低垂著一張通紅的、淌著汗的核桃般的臉,正以一個瘋子不顧一切的勁兒用卸下的槍筒敲打著膝上的後膛。他甚至沒有抬起頭來看看走過來的是誰。他繼續敲擊著,僅僅用嘶啞發噎的聲音向孩子喊道: 「滾開!別碰它們!連一隻也不許你碰!它們是我的!」 * * * [1] 「他」仍指艾薩克·麥卡斯林,二十一歲是法定成年的年齡,從這時起艾薩克可以正式繼承麥卡斯林家的莊園了。 [2] 本節中作者對標點符號的用法是極不規範的,曾吩咐編輯及排字工人「不得改動」,譯文中儘可能不動。 [3] 原文無標點。以下類似情況亦均照原文。 [4] 1865年是美國內戰結束的年份。 [5] 本節中的雙引號作者都用單引號代替。 [6] 指老卡洛瑟斯·麥卡斯林,艾薩克的祖父,麥卡斯林家族的族長。 [7] 指上帝。下文中黑體的「他」也都指上帝。 [8] 見《聖經·創世記》第17章第5至8節。上帝使他成為「萬邦之父」,有許多後裔。 [9] 指羅馬帝國的統治,從公元前27年到公元476年。下面的「城市」指羅馬。 [10] 指羅馬帝國滅亡到哥倫布發現美洲這之間的一千年。下面提到的「雞蛋」,指的是哥倫布使雞蛋立起來的故事。 [11] 麥卡斯林的意思是說:即使在內戰之前,也有成千個像布克和布蒂那樣的自動解放黑奴的人。 [12] 該鎮位於奧克斯福西北四十英里。 [13] 意思是騾子約瑟芬的腿是布朗李笨手笨腳弄斷的。騾子殘了無用只得槍殺,這筆損失合一百元。 [14] 意思是決定讓布朗李得到自由,虧損二百六十五元由兩兄弟共同負擔。 [15] 意思是布蒂表示黑人身價與騾子錢均應由他哥哥一人承擔。下一句表示自己對不肯走開的珀西伐爾束手無策,希望兇狠潑辣的父親還活著,可以由他來處理。 [16] 前括號在第251頁倒數第3行。括號後面的句子接上行「一位將軍」。這個句子的主語是「奴隸」(第251頁第16行),謂語是本頁的「變得」、「有了」與「具備」。這主語與謂語之間的一千多字都是插入語。 [17] 指的是這件事:卡洛瑟斯霸占了黑女奴尤妮絲,在她懷孕後讓她嫁給圖西德斯。尤妮絲生下了女兒托瑪西娜。托瑪西娜長大後又為卡洛瑟斯霸占並懷孕。尤妮絲因此投水自盡。這些事雖然沒有說穿,但圖西德斯肚子裡很清楚。卡洛瑟斯在遺囑中規定自己死後圖西德斯可以得到自由與十英畝土地。圖西德斯寧願用自己的勞動所得贖取自由,他不能接受以妻、「女」為代價換來的「恩賜」。 [18] 指傑弗生鎮。 [19] 指尤妮絲。她是1832年聖誕節自溺而死的。這裡的1833年6月21日是艾克的叔叔記下此事的日期。下面的6月23日,8月13日都是「記賬」的日期,說明兩兄弟通過記賬在交談、核實與統一思想。 [20] 指布克和布蒂。圖爾是老卡洛瑟斯與托瑪西娜所生,故而有此說法。布克與布蒂均死於1879年。圖爾死亡年份小說中沒有交代。 [21] 這說明卡洛瑟斯根本不把與托瑪西娜(她沒有嫁人卻生了圖爾)亂倫的事放在心上,他甚至都不想掩飾這件事。 [22] 指滿二十一歲時。 [23] 意思是:在交通不便的時候,一個白人主子竟會走那麼遠路花那麼多錢(650元)去買一個黑女奴(尤妮絲)回來給自己的黑奴圖西德斯當妻子,這是不可思議的。因此艾薩克認為,老卡洛瑟斯從一開始起就是別有用心的。 [24] 意思是:圖爾的母親托瑪西娜是尤妮絲與卡洛瑟斯之女,身上已有一半白人血統,她的兒子身上本來就應該有白人血液;圖爾的父親是卡洛瑟斯,又給了他「二分之一」的白人血液。這樣一來,他的白人血統就更多了。 [25] 指尤妮絲。 [26] 指林肯總統。 [27] 譚尼·布錢普與托梅的圖爾結婚後,先生下的三個孩子都夭折;後又生下三個孩子,都活下來了,他們是詹姆士(即譚尼的吉姆)、索鳳西芭與路喀斯。 [28] 指納·貝·福勒斯特將軍。 [29] 當時正在進行內戰,饑饉流行。維克斯堡是密西西比州西部一個城市,1863年時曾受圍攻,故有此語。 [30] 指麥卡斯林·愛德蒙茲。 [31] 指艾薩克看賬本之後的兩年,1885年,那年12月29日,剛滿二十一歲的詹姆士失蹤,艾薩克追尋他到田納西州的傑克遜,無功而回。當時艾薩克十八歲。 [32] 內戰後南方經濟凋敝,生活困難,故有此語。 [33] 指詹姆士·布錢普。 [34] 指納·貝·福勒斯特將軍。 [35] 布克患風濕病後,勉力用左手登記黑女孩誕生的事,因此說他「信心與意志倒尚未消沉」。 [36] 艾薩克怕麥卡斯林與黑人發生衝突,故意打岔。 [37] 指《聖經》中所述由東方來朝見初生耶穌的三位賢人。 [38] 指譚尼的吉姆。他二十一歲時出走。 [39] 《聖經》中所說的樂土。 [40] 指鳳西芭出生時布克在賬本上記下此事的那一天。 [41] Lucas中有Lucius中的l,u,c,s四個字母,故而有此說法。 [42] 艾薩克在1889年前後結婚,由於他不肯聽從妻子的話收回田產,妻子拒絕與他同房。後來兩人分居,故有此說。 [43] 此處與第249頁倒數第5行艾薩克的話「是的。除了父親和布蒂叔叔還有許多人,」相接。作者在長篇累牘地寫艾薩克的內心思緒之後,又繼續寫1888年艾薩克與麥卡斯林在小鋪里討論捨棄遺產的事。 [44] 指上帝對黑人的態度究竟如何這一「真理」。 [45] 據《聖經·創世記》第11章,亞伯拉罕一百歲時生下以撒(艾薩克)。 [46] 據《聖經·創世記》第22章,上帝為了試探亞伯拉罕,讓他把兒子以撒作為燔祭,獻給上帝。亞伯拉罕舉起刀子要殺以撒時,上帝的使者叫住了他。這時亞伯拉罕看見樹枝間有一隻公羊,便將它作為燔祭。 [47] 此句接本頁第3行「然後最後一次看看他們,再看他們一次」,這兩句之間的一大段話都是補充前一句的,說明為什麼上帝要最後看一眼。 [48] 指約翰·布朗(1800—1859),美國廢奴主義者,為了解放黑奴曾在哈潑渡口舉行武裝起義,後被處死。 [49] 指約翰·布朗(1800—1859),美國廢奴主義者,為了解放黑奴曾在哈潑渡口舉行武裝起義,後被處死。 [50] 「布朗」不用作專門名詞時意為「棕色」。這裡的意思是:上帝自以為站在黑人與白人之間,不偏袒任何一方。 [51] 特·艾許貝(1828—1862),南方騎兵部隊一將領,在傑克遜將軍麾下服務。 [52] 北方稱為安梯坦戰役,發生於1862年9月。南方的李將軍在9月9日發出其著名的「191號特別指令」,將軍隊分為兩翼,一翼由傑克遜指揮,另一翼由朗斯屈特指揮。四天後北軍將領麥克里蘭獲得一份指令內容,於是利用對方兵力分散的機會,使戰局不利於南方。 [53] 托·約·「石壁」傑克遜(1824—1863),李將軍手下一員得力大將。「木板道」是把厚木板鋪在沼澤地,使軍隊得以通過的一種臨時道路。在錢塞勒斯維爾一役中,北軍將領胡克以優勢兵力對付李將軍。李將軍以少數兵力頂住北軍主力,命傑克遜突然襲擊北軍右側,使之蒙受重大損失。當晚傑克遜正部署兵力準備繼續進擊,不幸被己方士兵誤傷。傷勢引起肺炎,使傑克遜於八天後死去。 [54] 詹·艾·布·斯圖阿特(1833—1864),南軍將領。 [55] 喬·戈·米德(1815—1872),北軍統領。溫·S.漢柯克(1824—1886),北軍將領。在葛底斯堡戰役中,由於斯圖阿特帶隊繞了遠路,沒有及時與主力會合,李將軍一直無法摸清北軍的作戰部署。當時米德已接替胡克任北軍統領,漢柯克正力守葛底斯堡南面的公墓岡。斯圖阿特沒有把兵力用在點子上,所以此處譏諷他襲擊「雞窩」。 [56] 詹·朗斯屈特(1821—1904),南軍將領。他在葛底斯堡戰役中沒有及時遵照李將軍命令進攻,被認為是南軍失利的主要原因,1864年5月他為己方士兵所傷。 [57] 約·亨·摩根(1825—1864),南軍將領。 [58] 波士頓的高級住宅區,居民多為第一批移民的後代,他們自己構成一個封閉的小社會,因此不結婚者頗多。他們極富有,眼睛裡只有歐洲和天堂。他們鄙視新興起的西部。此處的「老小姐」似隱指《湯姆大伯的小屋》一書作者斯陀夫人。 [59] 此句接前段「……甜美的合唱,還有」。艾薩克又繼續發表他的議論。 [60] 實際上並無此事,僅僅是1864年7月南軍一度接近華盛頓曾經引起恐慌。 [61] 此句接上頁倒數第4行「還有別的什麼人能促使他們去打仗呢」。 [62] 指南方黑人、南方白人和南北戰爭後到南方來牟利的北方人。 [63] 指戰後到南方來牟利的北方白人。 [64] 意即組成了「三K黨」。 [65] 指三K黨黨員的服飾。 [66] 西卡莫(Sickymo)是梧桐(sycamore)的轉音。 [67] 指1863年林肯總統頒布的《解放宣言》。 [68] 指艾薩克·麥卡斯林。意思是艾薩克的捨棄遺產不是為了黑人,而是為了自己求得良心清白。 [69] 指1881年艾薩克帶了小雜種狗去獵大熊的那一天,那次,艾薩克離老班很近,卻沒有開槍。 [70] 這幾句詩引自英國詩人濟慈的《希臘古瓮曲》。 [71] 拉丁文,意為「他完了,沒有希望了」。這是古羅馬角斗場上,當一個角鬥士向對方做出致命的一擊時,觀眾呼喊的用語。 [72] 這句接上頁第10行「是被詛咒了」一句。 [73] 路喀斯·布錢普的父親是泰瑞爾(托梅的圖爾),泰瑞爾是老卡洛瑟斯與黑女奴托瑪西娜的兒子。泰瑞爾與黑女奴譚尼·布錢普結婚後才姓布錢普,而布錢普是譚尼的白人主人的姓。 [74] 休伯特的簡稱。 [75] 狗名,原系古羅馬國王名。據說公元64年羅馬城著火,尼祿卻坐在高塔觀景,並撫琴高歌(fiddle)。這裡「反其意而用之」,說尼祿(獵狗)拚命工作,而休伯特·布錢普卻無所事事,四處閒逛(亦用「fiddle」一詞)。 [76] 指艾薩克的母親等一行人。 [77] 拉斐德(1757—1834),法國將領兼政治家,美國獨立革命時曾志願幫助美方作戰。1825年他重訪美國,到過南方。 [78] 指英國歷史上的理察·奈維爾(1428—1471),他是沃維克伯爵。休伯特·布錢普和他妹妹認為休伯特是沃維克爵位的合法繼承人。 [79] 即卡洛萊納,她是麥卡斯林·愛德蒙茲的外祖母。 [80] 指耶穌·基督。他雖然出生在伯利恆,卻在拿撒勒長大,見《聖經·約翰福音》第18章第5到7節。他的父親約瑟是個木匠。 [81] 此句接上頁倒數第2行「把木匠工具買下來」。 [82] 美國南方南卡羅來納州的港口城市。 [83] 銀行里存有艾薩克名下的麥卡斯林每月存進去的三十元錢,艾薩克七個月不去支取,所以行長才這樣說。 [84] 艾薩克存單上有二百一十元,再加工錢十元,共二百二十元。麥卡斯林給他存了七個月的錢,再加上第一次給他的三十元,共二百四十元,所以說艾薩克還得存二十元才算還清欠麥卡斯林的錢。 [85] 發生在1885年,這時艾薩克十八歲。 [86] 阿許的老伴。 [87] 以下是艾薩克回憶十一歲時與阿許一起打獵的情形。殺死公鹿一事,見本書《古老的部族》。 [88] 隱指《聖經·創世記》中因引誘夏娃摘食智慧果而受到上帝詛咒的那條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