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學篇譯註 · 非攻教第十五

張之洞 《勸學篇譯註》
【題解】 基督教傳入中國,並非始自晚清。但近代以來,隨著西方國家挾堅船利炮東來,迫使清廷改變閉關鎖國的政策,基督教也強勢地進入中國沿海內地。一時之間,如何看待傳教士傳教?如何理解儒家與基督教之間的關係?傳教士對於近代中國有何作用?如何評論晚清頻發的教案?這些與基督教相關的議題,構成了中國近代史的一部分。 本篇名為「非攻教」,表明張之洞反對教派相爭的鮮明態度。對於中西宗教的衝突,張之洞一方面持固有的「中體」之論,認為孔孟之道的儒家才是根本上適合中國的「宗教」,其「天理之純,人倫之至」不是基督教所能比擬的。在此前提下,他認為加強儒家的教化功能,不斷修明政教,才是解決中西間宗教相爭的正途。另一方面,張之洞反對狹隘的攻擊基督教和盲目的排外情緒,對於教案中種種醜化西方人的流言也不以為然,認為這些近似愚昧的做法不值提倡。 異教相攻,自周、秦之間已然。儒墨相攻,老儒相攻。莊,道也,而與他道家相攻。荀,儒也,而與他儒家相攻。唐則儒釋相攻,後魏、北宋則老釋相攻。儒之攻他教者,辨黑白[1];他教之相攻者,爭盛衰。歐洲因爭新教、舊教[2],連兵相殺數十年,乃教士各爭權勢,藉以為亂,非爭是非也。 【注釋】 [1]黑白:比喻是非、善惡、正邪、清濁。 [2]新教:基督教的一派,即今通稱的耶穌教。1529年德國人馬丁·路德反對斯卑耶宗教會議的命令而創立。新教對天主教的傳統教義作了一些刪除。舊教:基督教中的舊派,即羅馬教會,亦即天主教。 【譯文】 不同的教派之間互相攻擊、辯難,自周、秦之間就是這樣了。儒家與墨家互相攻擊,道家與儒家互相攻擊。莊子,是道家,卻與其他道家互相攻擊。荀子,是儒家,也與其他儒家互相攻擊。唐代是儒家與佛家相互攻擊,北魏、北宋則是道家、儒家互相責難。儒家責難其他教派的地方,是辨別正邪與是非;其他教派之間互相攻擊,是為了爭一時的盛衰。歐洲新教與舊教之爭,連兵殘殺數十年,其緣由是因為教士之間爭奪權勢,藉此為亂,不是爭是非。 至今日而是非大明。我孔孟相傳大中至正之聖教[1],炳然如日月之中天[2],天理之純,人倫之至,即遠方殊俗[3],亦無有譏議之者。然則此時為聖人之徒者,恐聖道之凌夷[4],思欲扶翼而張大之[5],要在修政,不在爭教。此古今時勢之不同者也。 【注釋】 [1]大中至正:大中,尊大而居中。至正,不偏不倚,公正至極。 [2]炳然:光明的樣子。中天:運行在天空之中。 [3]殊俗:這裡指有不同習俗的人。 [4]凌夷:遭到欺凌摧殘。 [5]扶翼:扶助。 【譯文】 今日是非早已大明於天下。我世代相傳的大中至正的孔孟聖教,如日月運行在天空中一樣光明。儒家所講求的天道法則之純正,人倫社會關係的完善,即使是遠方不同風俗者,也對此沒有什麼批評和議論。如今傳孔子之道者,害怕聖道受到欺凌與摧殘,想要扶助孔孟之教並且把它發揚光大,關鍵在於修明政教,而不是與其他教派之間相爭。這是古今時勢不同的緣故。 中外大通以來,西教堂布滿中國,傳教既為條約所准行,而焚毀教堂又為明旨所申禁。比因山東盜殺教士一案[1],德國藉口遂踞膠州,各國乘機要求,而中國事變日亟。有志之士,但當砥厲學問,激發忠義,明我中國尊親之大義[2],講我中國富強之要術。國勢日強,儒效日章[3],則彼教不過如佛寺道觀,聽其自然可也,何能為害?如仍頹廢自甘,於孔孟之學術、政術,不能實踐力行,學識不足以濟世用,才略不足以張國威,而徒詬厲以求勝[4],則何益矣?豈惟無益,學士倡之,愚民和之,莠民乘之,會匪游兵藉端攘奪[5],無故肇釁[6],上貽君父之憂[7],下召憑陵之禍[8],豈志士仁人所忍為者哉? 【注釋】 [1]盜殺:偷盜他人財物而致人命。 [2]尊親:尊敬父母或祖輩。 [3]日章:一天比一天明顯。 [4]詬厲:辱罵。 [5]會匪:清朝誣稱哥老會徒為「會匪」。會,指秘密結社。攘奪:奪取。 [6]肇釁:挑起事端。 [7]貽:遺留,留下。這裡為「帶來」之意。 [8]憑陵:侵凌。 【譯文】 中外大通以來,西方的教堂布滿中國,傳教士在華傳教已經被簽訂的條約所准行,焚毀教堂之舉也被當今聖意所禁止。例如山東盜殺傳教士一案,德國以此為藉口占據膠州灣,各列強也紛紛提出要求,中國變亂的局面日益嚴重。這種形勢下,有志之士應當加緊磨鍊學問,激發對朝廷的忠義之心,彰明我中國尊敬父母祖輩的大義,講求我中國如何走向富強的策略和方法。國家的實力日益增強,儒家的效用日益彰顯,那麼西教不過是如佛教的寺廟、道教的道觀一樣,聽任其自然存在就可以了,怎麼能產生危害呢?如果我們仍自甘頹廢,對於孔孟之學的學術與政治方略,不能實踐力行,學識不足以經世致用,才華謀略不足以彰顯國威,而只是以攻擊辱罵對方來求得勝利,那又有什麼好處呢?豈止是沒有好處,如果讀書人倡導攻擊西教,愚昧無知之民跟著附和,心術不正的壞分子乘機加以利用,會匪游兵借爭端進行搶奪,無緣無故挑起事端,在上給君主帶來憂患,在下給國家招來欺凌之禍,這豈是仁人志士所忍心去做的嗎? 不特此也,海上見聞漸狎[1],中西之町畦漸化[2]。若遊歷內地,愚夫小兒見西國衣冠者,則呼噪以隨之,擲石毆擊以逐之[3],一哄而起,莫知其端,並不問其為教士、非教士、歐洲人、美洲人也。夫無故而詬擊則無禮[4];西人非一,或稅關所用,或官局所募,或遊歷,或傳教,茫然不辨,一概憤疾,則不明;詔旨不奉,則不法;以數百人擊一二人,則不武;怯於公戰,勇於私鬥,則不知恥。於是外國動謂中國無教化。如此狂夫,亦何以自解哉[5]? 【注釋】 [1]狎(xiá):習慣。 [2]町畦(tǐnɡqí):田界,田塍。這裡比喻界限。 [3]毆擊:捶擊。 [4]詬擊:辱罵。 [5]自解:自求解脫。 【譯文】 不僅如此,沿海地方對於西方事物已漸漸習慣,中西之間的界限逐漸趨於融合。但若遊歷內地,愚昧的民眾和無知的小孩兒看見穿著西方國家衣服的人,就會嘈雜地喊叫著跟隨其後,扔石頭驅逐,一哄而起,不知道為什麼,也不問那人是不是傳教士,是歐洲人還是美洲人。無緣無故去辱罵別人,是無禮;來華的西方人也不是只有一種,有的就職于海關稅務司,有的是各種官局所雇用,有的是來華遊歷,有的是傳教士,茫然不加辨別,就一概憤怒憎恨,就是不明智;不奉詔書聖旨,就是不法;以數百人去攻擊一二人,就是不武;害怕為國公戰,卻勇於為個人利益而私下爭鬥,就是不知廉恥。因此外國動輒就稱中國沒有教化。像上述這樣的狂妄之人,又如何能自我辯解呢? 至於俗傳教堂每有荒誕殘忍之事,謂取人目睛以合藥物,以造鏹水[1],以點鉛而成銀,此皆訛謬相沿,決不可信。光緒十七年宜昌教案[2],先哄傳搜獲教堂所蓄幼孩七十人皆無目者,百口一辭。及委員往[3],會同府縣一一驗視,則皆無影響。止一人瞽其一目,眼眶內癟,其睛尚在。其人及其父母均言因出痘所傷,群疑始釋。又如光緒二十二年江陰教堂之案[4],乃係劣生向教堂索詐[5],埋死孩以圖栽誣,城鄉周知。其人當即服罪訊結[6]。此皆近事之可憑者。試思西教創立千餘年,流行地球數十國,其新教、舊教爭權攻擊則多有之矣,從無以殘忍之事為口實者。若有此事,則西國之人早已盡為教堂殘毀,無完膚,無遺種矣[7]。若謂不戕西人[8],惟殘華民,則未通中華以前,此千餘年中之藥物鏹水銀條,安所取之?且方今外洋各國所需之藥物鏹水、所來之銀條,一日之內,即已無算[9],中國各省雖有教堂,又安得日斃數千萬之教民,日抉數千萬之眸子以供其取求耶[10]? 【注釋】 [1]鏹水:具有濃烈腐蝕性的濃硝酸、濃鹽酸,俗稱鏹水。 [2]光緒十七年:即1891年。 [3]委員:受上官的委任處理或調查某事的人稱委員。 [4]光緒二十二年:即1896年。 [5]劣生:品行惡劣的年輕人。 [6]訊結:審訊結案。訊,審訊。結,結案。 [7]遺種:余種。 [8]戕(qiānɡ):殘害,殘殺。 [9]無算:無法計算。 [10]抉:挑,挖出。眸(móu)子:眼睛。 【譯文】 至於民間流傳教堂經常有荒誕殘忍之事,說是取人眼珠,用來混合藥物,製成鏹水,以此來點鉛成銀,這都是訛謬相傳,決不可以相信。光緒十七年,湖北宜昌發生教案,先是哄傳在教堂中搜出所撫養的七十餘名小孩都沒有眼珠,眾口一詞。等到調查此事的委員趕往宜昌,會同當地的府縣官員一一驗視觀看幼童的眼睛,發現並無影響。只有一個小孩兒一隻眼睛是瞎的,眼眶向內癟,但是眼珠尚在。小孩兒和他的父母都說眼睛是因為出痘的時候傷的,眾人的疑惑才解開。又比如光緒二十二年江蘇江陰的教堂之案,乃是品行惡劣的年輕人為了向教堂勒索欺詐,故意將死孩兒埋起來以圖栽贓誣陷,城鄉之民都知道此事。犯案之人當即就服罪審訊結案。這都是有憑據的發生不久的事情。試想西教創立已經有千餘年的時間了,在地球上流行於數十國之間,西教內部新教、舊教互相爭權彼此攻擊的事多有發生,但從沒有以殘忍之事為攻擊口實的。如果真有此種事情發生,那麼西方國家的人早就被教堂殘害得體無完膚,沒有餘種了。如果說教堂不殘害西方人,只是殘害我中華之民,那麼西方未和中華相通之前,千餘年來所需的藥物鏹水、銀條,從哪去取呢?何況當今西洋各國所需的藥物鏹水和由此而來的銀條數量,一天之內就已經多得無法計算了,中國各省雖然有教堂,又怎麼能每天殺數千萬的教民,每天挖取數千萬的眼睛來供應他們的需求呢? 語云:「流丸止於甌臾,流言止於智者。」[1]薦紳先生,縫掖儒者[2],皆有啟導愚蒙之責,慎勿以不智為海外之人所竊笑也。 【注釋】 [1]「流丸止於甌(ōu)臾」幾句:語出《荀子·大略》。流丸,滾動的彈丸。甌臾,甌、臾均為瓦器名,這裡借指有如甌臾之形的凸凹不平的地勢。 [2]縫掖:袖下兩腋縫合的服裝,形似今日的袍子,為儒者之服。 【譯文】 《荀子》說:「滾動的彈丸停止於凸凹不平的地勢,流言蜚語在智者那停止。」有官位者和有學識的儒者,都有啟發引導愚鈍蒙昧之責,千萬小心不要因為缺少智慧而被海外之人所嘲笑。 附錄 張之洞傳(清史稿) 張之洞,字香濤,直隸南皮人。少有大略[1],務博覽為詞章[2],記誦絕人。年十六,舉鄉試第一[3]。同治二年,成進士,廷對策不循常式,用一甲三名授編修[4]。六年,充浙江鄉試副考官,旋督湖北學政。十二年,典試四川,就授學政[5]。所取士多雋才,游其門者,皆私自喜得為學塗徑[6]。光緒初,擢司業[7],再遷洗馬[8]。之洞以文儒致清要[9],遇事敢為大言。俄人議歸伊犁,與使俄大臣崇厚訂新約十八條[10]。之洞論奏其失,請斬崇厚,毀俄約。疏上,乃褫崇厚職治罪[11],以侍郎曾紀澤為使俄大臣,議改約。六年,授侍講[12],再遷庶子[13]。復論紀澤定約執成見,但論界務,不爭商務,並附陳設防、練兵之策,疏凡七八上。往者詞臣率雍容養望,自之洞喜言事,同時寶廷、陳寶琛、張佩綸輩崛起,糾彈時政,號為清流[14]。七年,由侍講學士擢閣學[15]。俄授山西巡撫。當大祲後[16],首劾布政使葆亨、冀寧道王定安等黷貨[17],舉廉明吏五人,條上治晉要務,未及行,移督兩廣。 【注釋】 [1]大略:遠大的謀略,此處指有遠大的志向。 [2]務:致力於。博覽:指博覽群書。詞章:又作「辭章」,指寫作各類詩詞文章。 [3]舉鄉試第一:1852年,張之洞參加順天府鄉試,考取第一名舉人。 [4]用一甲三名授編修:1863年,張之洞在癸亥恩科殿試中考中一甲第三名進士,俗稱探花,當年五月被授翰林院編修。 [5]學政:清代的學政是掌管一省文教事業的官員,三年一任,主要責任是選拔生員及監督各地教官,一般由朝廷在翰林院中進行選派,學政又俗稱學台。張之洞擔任湖北學政期間,於1869年創建了經心書院。 [6]「所取士多俊才」幾句:張之洞就任四川學政後,創辦了尊經書院,將所賞識的蜀中讀書人選入就讀。並於此期間撰寫《軒語》《書目答問》兩書。 [7]司業:指國子監司業,學官名。 [8]洗馬:指詹事府洗馬,文官名。 [9]清要:清高,顯要。 [10]與使俄大臣崇厚訂新約十八條:1871年7月,沙皇俄國趁中亞浩罕汗國軍官阿古柏侵占新疆之際,出兵占領了新疆伊犁地區。1875年,清政府任命陝甘總督左宗棠為欽差大臣,督辦新疆軍務。左宗棠於1877年12月擊潰阿古柏,收復了除伊犁地區以外的全部新疆領土。清政府於1878年6月,以崇厚為欽差大臣,赴俄國談判收復伊犁事宜。1879年10月2日,崇厚在沙俄的脅迫下,未經清政府允許,擅自與沙俄簽訂了《交收伊犁條約》(即《里瓦吉亞條約》)《璦琿專條》《兵費及款專條》以及《陸路通商章程》。《交收伊犁條約》簽訂後,國內輿論頗為不滿,紛紛指責崇厚賣國。張之洞上奏「請斬崇厚」即指此事。清政府拒絕批准該條約,並將崇厚革職治罪。1880年2月19日,清廷任命駐英法公使曾紀澤為出使俄國欽差大臣,曾於1881年2月24日,與沙俄簽訂中俄《伊犁條約》。 [11]褫(chǐ):剝奪。 [12]侍講:指翰林院侍講,職責是為皇帝或太子講學,講論文史以備君王顧問。 [13]庶子:張之洞先為詹事府右庶子,後遷為詹事府左庶子。詹事府本為輔導東宮太子之機構,後來成為翰林官遷轉之階。詹事府庶子為左右春坊之主官,滿漢各一員,正五品,漢員兼翰林院侍讀銜,掌記注、撰文之事。 [14]清流:指德行高潔負有名望的士大夫。清代光緒初年,以軍機大臣李鴻藻為首,以張佩綸、張之洞、黃體芳、鄧廷修、寶廷、陳寶琛等人為核心,形成一個士人交遊圈,這些人大都出自於翰林院,對朝廷內外大政多有議論,倡言抨擊權貴,被稱作「前清流」。 [15]閣學:內閣學士。 [16]大祲(jìn):指嚴重歉收的大饑荒。 [17]布政使:又稱「藩司」,民間俗稱「藩台」。清代的布政使品級與巡撫同,是從二品官。職責掌一省的行政和財賦之出納,也負責向府州縣宣布政令。 【譯文】 張之洞,字香濤,直隸南皮人(今河北滄州下轄南皮縣)。年少即有遠大謀略,致力於博覽群書,撰著詩詞文章,記憶背誦的本領也超乎常人。十六歲時參加鄉試就取得了第一名。同治二年,張之洞又考取了進士,參加殿試時,他對答皇帝策問不因循常規程式,以一甲第三名探花的身份授翰林院編修。同治六年,張之洞擔任浙江鄉試副考官,不久又調任湖北提督學政。同治十二年,張之洞主持四川科舉考試,旋即擔任四川學政。他在任期間所錄取的士子,多為傑出俊秀的人才,拜投其門下的弟子無不暗自竊喜獲得了做學問的門徑。光緒初年,張之洞被擢升為國子監司業,後又升遷至詹事府洗馬。張之洞以一介文士儒生的身份身居要職,遇事敢於抒發自己的宏謀遠略,言他人所不敢言。例如,俄國人商議歸還伊犁事宜,與出使俄國的大臣崇厚簽訂了新約十八條。張之洞上書參劾崇厚辦事不力且失職,請旨處斬崇厚,撕毀合約。奏疏上達後,崇厚果然被革職問罪,清廷任命侍郎曾紀澤為使俄大臣,商議改約事宜。光緒六年,張之洞出任翰林院侍講學士,後又擔任庶子一職。他認為曾紀澤出使俄國商定《伊犁條約》固執己見,只將爭論的焦點放在邊界問題上,而忽略了對商業利益的爭取。此外,他在上疏中還附帶提出了設防練兵的軍事策略,先後上書達七八次之多。以往像翰林這樣的文學侍從之臣大多養尊處優,注重虛名,不做實事,直到張之洞才喜好上書言事,開一代新風,同時代諸如寶廷、陳寶琛、張佩綸之輩隨後紛紛崛起,糾彈時政,號稱清流。光緒七年,張之洞由侍講學士擢升至內閣學士。不久,又被授予山西巡撫一職。山西省在遭遇嚴重歉收和饑荒之後,張之洞率先上疏彈劾布政使葆亨、冀寧道王定安等貪污納賄之徒,推舉了五名清廉賢明的官吏,並條陳治理山西的當務之急,然而具體整治措施還未來得及施行,張之洞即被調任兩廣總督。 八年,法越事起[1],建議當速遣師赴援,示以戰意,乃可居間調解。因薦唐炯、徐延旭、張曜材任將帥。十年春,入覲[2]。四月,兩廣總督張樹聲解任專治軍,遂以之洞代。當是時,雲貴總督岑毓英、廣西巡撫潘鼎新皆出督師,尚書彭玉麟治兵廣東。越將劉永福者[3],故中國人,素驍勇,與法抗。法攻越未能下,復分兵攻台灣,其後遂據基隆。朝議和戰久不決,之洞至,言戰事氣自倍。以玉麟夙著威望,虛己聽從之。奏請主事唐景崧募健卒出關,與永福相犄角。朝旨因就加永福提督、景崧五品卿銜,炯、延旭亦皆已至巡撫,當前敵,被劾得罪去,並坐舉者。之洞獨以籌餉械勞,免議[4]。廣西軍既敗於越,朝旨免鼎新,以提督蘇元春統其軍,而之洞復奏遣提督馮子材、總兵王孝祺等,皆宿將。於是滇、越兩軍合扼鎮南關,殊死戰,遂克諒山。會法提督孤拔攻閩、浙,炮毀其坐船,孤拔殪[5],而我軍不知,法原停戰,廷議許焉。授李鴻章全權大臣,定約,以北圻為界。敘克諒山功,賞花翎[6]。 【注釋】 [1]法越事起:指法國1882年開始的第三次入侵越南的戰爭。法國侵略者在越南國境不斷北進,最終引發了1883年中法戰爭。 [2]入覲:朝見皇帝。 [3]劉永福:廣西欽州人,原是反清的黑旗軍將領,1883年率黑旗軍參加中法戰爭,屢次大敗法軍。甲午戰爭期間,曾奉命赴台抗日。 [4]免議:免於追究。 [5]殪(yì):死亡。 [6]賞花翎:指進行獎賞。清代官品的冠飾,以孔雀翎為飾,故稱為「花翎」。以翎眼的多寡來區分官吏等級。 【譯文】 光緒八年,法國與越南之間爆發戰爭,張之洞建議迅速派遣軍隊援助越南,他認為必須率先展示敢於作戰的態度和意向,之後才可能居間進行調節。因此,他推薦唐炯、徐延旭、張曜材擔任領兵將帥。光緒十年春,張之洞入朝覲見皇帝。四月,張樹聲卸任兩廣總督一職,專門負責治軍,張之洞繼而擔任兩廣總督一職。此時雲貴總督岑毓英、廣西巡撫潘鼎新雙雙出師統帥軍隊,兵部尚書彭玉麟則於廣東負責練兵。轉戰越南的黑旗軍將領劉永福本是中國人,素來驍勇善戰,抗擊法軍。法軍久攻越南而不下,又分兵攻打台灣,之後就占據了基隆。朝廷關於對法戰爭是戰是和的議論久久不能做出決斷,而張之洞上任兩廣總督後,每逢言及戰事都氣宇軒昂、信心百倍。張之洞考慮到彭玉麟早有威望,遇事皆虛心聽從其意見。他還奏請主事唐景崧招募健壯軍卒出關,以期與劉永福的黑旗軍形成掎角之勢。朝廷應其所請,加封劉永福提督銜,加封唐景崧五品卿銜,張之洞所舉薦的唐炯、徐延旭都已官至巡撫,但由於唐、徐二人在對法戰爭的前線指揮不力,被彈劾治罪,撤職查辦,還因此牽連到推舉他們的官員。唯獨張之洞因為籌辦軍餉、軍械有功,免於議罪論處。由於廣西軍隊戰敗於越南,朝廷將潘鼎新免職,任命提督蘇元春統帥其軍隊。此時張之洞再次上奏朝廷,推薦起用久經沙場的提督馮子材、總兵王孝祺等戰將。如此,滇、越兩軍才得以聯合扼守鎮南關,並與法軍展開殊死戰,終於攻克了諒山。恰好此時法國提督孤拔攻打福建、浙江,孤拔所乘艦船被擊毀,船毀人亡,而清軍卻並不知曉此事。法國政府表示願意停戰,朝廷商議後同意議和。委派李鴻章為全權大臣,簽訂和約,以北圻作為停戰邊界。朝廷評議張之洞攻克諒山有功,賞其花翎。 之洞恥言和,則陰自圖強,設廣東水陸師學堂,創槍炮廠,開礦務局。疏請大治水師,歲提專款購兵艦。復立廣雅書院,武備文事並舉[1]。十二年,兼署巡撫。於兩粵邊防控制之宜,輒多更置。著《沿海險要圖說》上之。在粵六年,調補兩湖。 【注釋】 [1]武備文事並舉:張之洞於1884年署理兩廣總督,到1889年離任,在粵近6年的時間內,於文治武備上頗有作為,逐漸成為知洋務的封疆大吏。他聘用德國人用新式方法編練廣勝軍,創辦槍炮廠、槍彈廠製造軍火,籌集廣東水師,創辦水陸師學堂,創辦廣雅書院等。 【譯文】 張之洞對於中法戰爭言和感到恥辱,於是暗下決心謀求國家富強之法,為此他開設了廣東水陸師學堂,創建了槍炮廠,開辦了礦務局。張之洞還上疏朝廷,請求大規模建設、訓練水師,每年提撥專款購置軍艦。他還創立廣雅書院,使軍備防務工作與文教事業得以同時展開。光緒十二年,張之洞兼署理巡撫一職。為了保障兩粵邊防事務無虞,於軍事防務建置多有變動和調整。張之洞還著有《沿海險要圖說》一書,並獻於朝廷。他在廣東任職共六年,隨後調補兩湖。 會海軍衙門奏請修京通鐵路,台諫爭陳鐵路之害[1],請停辦。翁同龢等請試修邊地[2],便用兵;徐會灃請改修德州濟寧路[3],利漕運。之洞議曰:「修路之利,以通土貨、厚民生為最大,徵兵、轉餉次之。今宜自京外盧溝橋起,經河南以達湖北漢口鎮。此幹路樞紐,中國大利所萃也[4]。河北路成,則三晉之轍接於井陘,關隴之驂交於洛口[5];自河以南,則東引淮、吳,南通湘、蜀,萬里聲息,刻期可通。其便利有數端:內處腹地,無慮引敵,利一;原野廣漠,墳廬易避,利二;廠盛站多,役夫賈客可舍舊圖新,利三;以一路控八九省之衢,人貨輻輳,足裕餉源,利四;近畿有事[6],淮、楚精兵崇朝可集[7],利五;太原旺煤鐵,運行便則開採必多,利六;海上用兵,漕運無梗[8],利七。有此七利,分段分年成之。北路責之直隸總督,南路責之湖廣總督,副以河南巡撫。」得旨報可,遂有移楚之命[9]。大冶產鐵,江西萍鄉產煤,之洞乃奏開煉鐵廠漢陽大別山下[10],資路用,兼設槍炮鋼藥專廠。又以荊襄宜桑棉麻枲而饒皮革,設織布、紡紗、繅絲、制麻革諸局,佐之以堤工,通之以幣政。由是湖北財賦稱饒,土木工作亦日興矣。 【注釋】 [1]台諫:指專司參劾、建言的言官,隸屬於都察院。 [2]翁同龢:江蘇常熟人,晚清著名政治家和書法藝術家。歷任戶部、工部尚書、軍機大臣兼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先後擔任同治、光緒兩代帝師。1898年被革職回籍,於1904年去世。 [3]徐會灃:清末大臣,同治年間進士。歷任翰林院侍讀、吏部侍郎、兵部尚書等職,於1906年去世,是光緒朝的重臣之一。 [4]萃:聚集。 [5]驂(cān):三匹馬的馬車。 [6]近畿:指京師周圍。 [7]崇朝:自早至午,形容時間很短。 [8]梗:阻塞,妨礙。 [9]遂有移楚之命:指張之洞於1889年調任湖廣總督。 [10]之洞乃奏開煉鐵廠漢陽大別山下:1893年,漢陽鐵廠建成,其規模當時不僅在中國首屈一指,即使在亞洲也是獨領風騷。漢陽鐵廠初建的任務是為籌設中的盧漢鐵路提供鐵軌,後來發展成為中國最大的鋼鐵廠。1896年4月,漢陽鐵廠因虧損由官辦企業變成盛宣懷主持的官督商辦企業。1908年,漢陽鐵廠與大冶鐵礦、萍鄉煤礦組成著名的「漢冶萍公司」。 【譯文】 時值海軍衙門奏請修築京通鐵路,諸御史爭相條陳鐵路之害,請求停辦。翁同龢等建議在邊遠地區試修鐵路,以便於用兵;徐會灃則請求改修德州至濟寧段鐵路,以便利漕運。張之洞認為:「修築鐵路的最大益處在於促進各地物產的交易流通,造福百姓日常生活,至於徵調部隊、輸送軍餉是次要的。現如今鐵路修建應當以京城之外的盧溝橋為起點,經過河南進而抵達湖北漢口鎮。這一路線是交通幹線和樞紐,是中國巨大利潤的聚集之地。黃河以北的鐵路一旦建成,山西省的道路交通便可以與井陘連接起來,陝西、甘肅的車馬貨物也能夠聚集於洛口;黃河以南的鐵路建成後,向東可以延伸至安徽、江蘇,向南能夠聯通湖南、四川,這樣一來,萬里之外的音訊短時間內便可送達。便利之處有以下幾個方面:鐵路線處於內地,不必擔憂修建鐵路會引入外敵的問題,此為第一利;鐵路所經之處地勢開闊,避開百姓的墳地、房屋較為容易,此為第二利;鐵路沿線工廠和車站繁多,便於工人和商人放棄不理想的舊行當,追逐可以牟利更多的新生計,此為第三利;以這條鐵路為中心,串聯八九個省份的交通要道,人力物力資源就能夠集中起來,政府必將因此而獲得充足的餉源,此為第四利;京師及其周邊若起戰事,安徽、湖北的精銳軍隊可以在很短的時間調集過去,此為第五利;山西太原煤礦、鐵礦資源豐富,如果交通運輸便利了,開採量必然能夠增加,此為第六利;一旦沿海爆發戰爭,向京師運糧的漕運依舊可以暢通無阻,此為第七利。這條鐵路有此七大利好之處,可以分段建設,分幾年完工。北路由直隸總督負責修建,南路由湖廣總督負責修建,河南巡撫則負責輔助工作。」朝廷下旨准奏,隨即將張之洞調往湖北任上。由於大冶出產鐵礦石,江西萍鄉出產煤礦,於是張之洞就奏請於漢陽大別山下開辦煉鐵廠,以便資助修建鐵路之用,同時還創辦了專門的槍炮廠和火藥廠。又鑒於荊襄之地適宜種植桑麻、棉花,並且盛產皮革,便開設了織布、紡紗、繅絲、制麻革諸局,加上修築長江堤壩,並出台相應的貨幣政策,從此湖北的財政稅收才稱得上富饒,土木工程建設也日益興旺發達起來。 二十一年,中東事棘[1],代劉坤一督兩江,至則巡閱江防,購新出後膛炮,改筑西式炮台,設專將專兵領之。募德人教練,名曰「江南自強軍」。采東西規制,廣立武備、農工商、鐵路、方言、軍醫諸學堂。尋還任湖北。時國威新挫,朝士日議變法,廢時文,改試策論。之洞言:「廢時文,非廢五經、四書也,故文體必正,命題之意必嚴,否則國家重教之旨不顯,必致不讀經文,背道忘本,非細故也。今宜首場試史論及本朝政法,二場試時務,三場以經義終焉。各隨場去留而層遞取之,庶少流弊。」又言:「武科宜罷騎射、刀石,專試火器。欲挽重文輕武之習,必使兵皆識字,勵行伍以科舉。」二十四年,政變作[2],之洞先著《勸學篇》以見意,得免議。 【注釋】 [1]二十一年,中東事棘:指中日甲午戰爭。 [2]政變作:指1898年慈禧太后發動戊戌政變,囚禁光緒皇帝,結束戊戌變法。 【譯文】 光緒二十一年,清朝與日本戰事緊迫,張之洞代替劉坤一任兩江總督,到任後即著手巡查檢閱沿江防務,購置新型後膛炮,改建西式炮台,並由專門的將領和士兵負責把守。他聘用德國教練,將這支軍隊取名為「江南自強軍」。張之洞兼采東西方的規章制度,大規模建立武備、農工商、鐵路、方言、軍醫諸學堂。不久張之洞又回到了湖北任上。時值甲午戰敗,國威受挫,朝中官員每日商議變法圖新事宜,主張廢除八股文,改試策論。張之洞說:「廢除八股文並非要將『四書』、『五經』也一併廢除,文章體裁和風格依舊要規整端正,命題立意也仍需嚴格審慎,否則國家重視文治教化的宗旨就不能彰顯,這必將導致士子們不讀經書,背離儒學道統,忘卻求學的根本目的,所以絕非小事。現如今應該在科舉考試的首場考史論和本朝政治法規,第二場考當前國家的重大時事,第三場以考經書義理告終。按照不同場次的考試決定考生去留,分層次第錄取,這樣安排的話或許能夠防止滋生弊端。」又說:「選拔武官的科舉考試應該取消比試騎射、刀斧水平和舉石重量兩項,專考運用槍炮等火器的能力。想要挽救國家重文輕武的積習流弊,必須使士兵都能識字,用科舉考試來激勵士兵取得進步。」光緒二十四年,戊戌政變爆發,由於張之洞事先已作《勸學篇》,表明了反對變法的意向,因此得以免責。 二十六年,京師拳亂[1],時坤一督兩江,鴻章督兩廣,袁世凱撫山東,要請之洞,同與外國領事定保護東南之約[2]。及聯軍內犯,兩宮西幸[3],而東南幸無事。明年,和議成[4],兩宮迴鑾。論功,加太子少保。以兵事粗定,乃與坤一合上變法三疏[5]。其論中國積弱不振之故,宜變通者十二事,宜采西法者十一事。於是停捐納,去書吏,考差役,恤刑獄,籌八旗生計,裁屯衛,汰綠營,定礦律、商律、路律、交涉律,行銀圓,取印花稅,擴郵政。其尤要者,則設學堂,停科舉,獎遊學。皆次第行焉。 【注釋】 [1]京師拳亂:指1900年義和團運動。 [2]保護東南之約:史稱「東南互保」。1900年,清政府向各國宣戰,兩江總督劉坤一、湖廣總督張之洞、兩廣總督李鴻章、郵政大臣盛宣懷、山東巡撫袁世凱等以保東南各行省的穩定,避免列強有藉口入侵為由,拒絕向列強宣戰,並與英法等國家達成協議。東南互保運動,使河北、山東以外的地區免於義和團與八國聯軍戰亂的波及,同時也使清廷中央權威大為下降。 [3]兩宮西幸:指慈禧與光緒在庚子事變中倉皇向西安逃跑。 [4]和議成:1901年,中國與諸列強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 [5]乃與坤一合上變法三疏:1902年,清末十年新政開啟。張之洞與劉坤一聯銜上奏《江楚會奏變法三折》,包括三折一片:《變通政治人才為先遵旨籌議折》《遵旨籌議變法謹擬整頓中法十二條折》《遵旨籌議變法謹擬採用西法十一條折》以及《請專籌巨款舉行要折片》。《江楚會奏變法三折》是清末新政啟動初期總的改革方案。 【譯文】 光緒二十六年,京師爆發義和團之亂,劉坤一時任兩江總督,李鴻章任兩廣總督,袁世凱任山東巡撫,他們邀請張之洞一同與外國列強諸領事商定合約,保證東南各行省不受戰亂波及。八國聯軍入侵中國後,慈禧太后與光緒皇帝逃往陝西西安,而東南各行省幸而得以保全,未起戰事。第二年,清廷與八國聯軍議和,慈禧太后與光緒皇帝返回京師,論功行賞,張之洞加封太子少保銜。張之洞考慮到此時戰亂已經基本平息,於是與劉坤一共同上奏「變法三疏」。其中論述了中國積貧積弱,國勢萎靡不振的原因,認為有十二項事宜需要改革變通,十一項事宜需要採納西法。於是清廷廢除捐錢買官制度,裁撤官署中負責承辦文書的吏員一職,對官府中的差役實行考核,施刑儘量慎重,避免嚴刑逼供,籌劃八旗生計問題,裁撤屯衛,裁汰綠營兵,制定礦業、商業、交通、外交法律法規,發行銀圓,徵收印花稅,擴充發展郵政行業。尤為重要的舉措是開設學堂,廢除科舉制,獎勵出國遊學。這些政策都逐步得到了施行。 二十八年,充督辦商務大臣,再署兩江總督。有道員私獻商人金二十萬為壽,請開礦海州,立劾罷之。考鹽法利弊,設兵輪緝私,歲有贏課。明年,入覲,充經濟特科閱卷大臣,厘定大學堂章程[1],畢,仍命還任。陛辭奏對,請化除滿、漢畛域[2],以彰聖德,遏亂萌[3],上為動容,旋裁巡撫,以之洞兼之。三十二年,晉協辦大學士。未幾,內召,擢體仁閣大學士,授軍機大臣,兼管學部。三十四年,督辦粵漢鐵路。 【注釋】 [1]厘定大學堂章程:1902年,清廷在各地創辦學堂,推行教育新政,在全國層面謀劃適應新學堂的新學制體系。管學大臣張百熙所主持修訂的壬寅學制,因為制訂較為倉促且受到諸多「袒護新學」的指責以及與另一管學大臣榮慶之間的矛盾,這部近代以來第一部系統性的新學制章程並沒有付諸實行。張之洞根據自己的興學經驗曾經對壬寅學制提出諸多建議,與張百熙之間函電往來頻繁。由於張的聲望和學務經驗,清廷再次啟動制定新學制任務時,以張之洞、榮慶、張百熙三人共同主持修訂,張之洞基於湖北興學經驗的諸多規劃寫進了這個新修訂的學制之中。1904年,新學制頒布實行,由於農曆年為癸卯年,所以又稱「癸卯學制」。癸卯學制包含了《初等小學堂章程》《高等小學堂章程》《中學堂章程》《高等學堂章程》《大學堂章程》等一系列學堂章程,是近代以來第一個實施的全國性、系統性新學制體系。 [2]畛(zhěn)域:界限,範圍。 [3]亂萌:變亂萌發。 【譯文】 光緒二十八年,張之洞出任督辦商務大臣,再次署理兩江總督。期間有一個道台私下裡代替某商人送二十萬兩銀子給張之洞以作壽禮,為的是請求張之洞允許該商人在海州開礦,張之洞立刻上疏彈劾並罷免了這個道台。張之洞還考察鹽政法規的利弊,專門安排官兵、輪船緝查私自販鹽者,使得每年鹽稅收入都能有盈餘。第二年,張之洞入宮覲見皇帝,被任命為經濟特科閱卷大臣,並負責制定修改大學堂章程,事畢後回任原職。辭別之時,回答皇帝所問,請求化除滿漢之別,以此彰顯帝王聖德,遏制暴亂的萌發,皇帝聽後為之動容,旋即裁撤了湖北巡撫,張之洞兼領巡撫職責。光緒三十二年,張之洞晉升為內閣協辦大學士。沒過多久,張之洞被召回京城,擢升為體仁閣大學士,出任軍機大臣,兼管學部。光緒三十四年,負責督辦粵漢鐵路。 德宗暨慈禧皇太后相繼崩,醇親王載灃監國攝政。之洞以顧命重臣晉太子太保。逾年,親貴浸用事,通私謁[1]。議立海軍,之洞言海軍費絀可緩立,爭之不得。移疾,遂卒,年七十三,朝野震悼。贈太保,諡文襄[2]。 【注釋】 [1]私謁(yè):因私事而干謁請託。 [2]文襄:張之洞死後清廷給予的諡號。清代「文襄」多授予有學士背景又有軍功的大臣,如左宗棠死後的諡號也是「文襄」。 【譯文】 德宗皇帝和慈禧皇太后相繼駕崩,醇親王載灃代理國政。由於張之洞是慈禧太后臨終前托以治國重任的大臣,因此他得以晉升為太子太保。一年以後,由於皇親國戚逐步掌權,與私下走他們門路的人串通在一起。朝廷商議建立海軍,張之洞認為缺少資金,建立海軍的計劃應當延緩,雖然張之洞努力爭取,但他的建議還是沒有被採納。於是他稱病請辭,不久就去世了,享年七十三歲,朝野上下都震驚和悲痛。朝廷追贈他太保銜,諡號「文襄」。 之洞短身巨髯,風儀峻整[1]。蒞官所至,必有興作。務宏大,不問費多寡[2]。愛才好客,名流文士爭趨之。任疆寄數十年,及卒,家不增一畝雲。 【注釋】 [1]風儀峻整:儀容風度嚴肅、莊重。 [2]務宏大,不問費多寡:張之洞在晚清官場有「屠財」之名,即是指他「喜好建設」,有魄力而不惜巨費開銷,其間也有計劃不完備和安排不合理而導致的浪費。張之洞「屠財」但不「圖財」,他一生較為清廉,不為自己謀私利,所以才有死後田地不增一畝的說法。 【譯文】 張之洞身材矮小,長著濃密的鬍鬚,儀容風度嚴肅莊重。他所任職之地,一定會有大的興造、製作。他追求規模宏大,不管花費的多少。他愛惜人才而又好客,所以文人名流爭相投奔他。他擔任了幾十年的封疆大吏,去世時,家產連一畝地都沒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