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五代詩格校考 · 崔融唐朝新定詩格

唐朝新定詩格 唐 崔融 《唐朝新定詩格》一卷,唐崔融撰。此書中國歷代書目不見著錄,惟《日本國見在書目》「小學家」類錄有「《唐朝新定詩格》一卷」,不題撰者。《文鏡秘府論》東卷《二十九種對》提及「崔氏《唐朝新定詩格》」,又地卷《十體》引作「崔氏《新定詩體》」,可知「《詩格》」、「《詩體》」即為一書。市河寬齋《半江暇筆》云:「我大同中,釋空海遊學於唐,獲崔融《新唐詩格》等書而歸,後著作《文鏡秘府論》六卷。」可知《文鏡秘府論》所引「崔氏」云云即出自崔融《唐朝新定詩格》。 崔融(六五三—七○六年),字安成,齊州全節(今山西省丘西)人。儀鳳元年(六七六年)詞殫文律科及第;永隆二年累補宮門丞,兼直崇文館學士。中宗為太子時,融為侍讀,兼侍屬文。武后時,自魏州司功參軍遷著作郎,歷右史、著作郎、進鳳閣舍人。長安二年(七○二年),再遷鳳閣舍人,知制誥,兼修國史。中宗神龍元年,貶袁州刺史。召拜國子司業。神龍二年受敕撰《則天實錄》成,封清河縣子。又奉敕撰《則天哀冊文》,用思精苦,發病而死,年五十四。追贈衛州刺史,諡曰文。事跡見新、舊《唐書》本傳。 崔融與李嶠、蘇味道、杜審言為「文章四友」,詩文以「華婉」著稱,朝廷大手筆多由其草擬。有文集六十卷。曾編《珠英學士集》,專選初唐朝士之詩,今存唐寫本殘卷二卷。王夢鷗以為《唐朝新定詩格》之撰與《珠英學士集》之編有關:「一則可為入選之詩張目;一則可以搪塞落選者之口,其有此書,信非徒作。」(《初唐詩學著述考》,頁八十七)但據可以查明之詩例來看,《唐朝新定詩格》中為例之詩大多乃六朝作品,唐人僅崔明信、褚亮、上官儀三者而已,皆不及武后之世。據《唐會要》卷六十三雲,《三教珠英》乃編成於武后大足元年(七○一年)。《珠英學士集》之編則更在此後。由此可知,《唐朝新定詩格》與《珠英學士集》未必有聯繫。 據《文鏡秘府論》所引《唐朝新定詩格》,其內容計有「十體」、「九對」、「文病」、「調聲」諸節,除「調聲」直承沈約之說以外,其餘均唐人議論,與元兢《詩髓腦》頗為接近。所謂《唐朝新定詩格》,或相對於齊、梁時代而言。 《唐朝新定詩格》雖不見中國歷代書目著錄。但後人偽托李嶠之《評詩格》,實即剪取崔氏書而成。又舊題白居易之《文苑詩格》,其「依帶境」、「菁華章」、「影帶宗旨」、「雕藻文字」、「聯環文藻」諸節,亦受崔氏書中「十體」節之影響。 十 體 一形似體。二質氣體。三情理體。四直置體。五雕藻體。六映帶體。七飛動體。八婉轉體。九清切體。十菁華體。 一、形似體。 形似體者,謂貌其形而得其似,可以妙求,難以粗測者是。詩云:「風花無定影,露竹有餘清。」又曰:「映浦樹疑浮,入雲峰似滅。」如此即形似之體也。 二、質氣體。 質氣體者,謂有質骨而作志氣者是。詩曰:「霧烽黯無色,霜旗凍不翻。雪覆白登道,冰塞黃河源。」此是質氣之體也。 三、情理體。 情理體者,謂抒情以入理者是。詩曰:「游禽暮知返,行人獨未歸。」又云:「四鄰不相識,自然成掩扉。」此即情理之體也。 四、直置體。 直置體者,謂直書其事,置之於句者是。詩曰:「馬銜苜蓿葉,劍瑩鸊鵜膏。」又曰:「隱隱山分地,蒼蒼海接天。」此即是直置之體。 五、雕藻體。 雕藻體者,謂以凡事理而雕藻之,成於妍麗,如絲彩之錯綜,金鐵之砥煉是。詩曰:「岸綠開河柳,池紅照海榴。」又曰:「華志怯馳年,韶顏慘驚節。」此即是雕藻之體。 六、映帶體。 映帶體者,謂以事意相愜,復而用之者是。詩曰:「露花疑濯錦,泉月似沈珠。」此意花似錦,月似珠,自昔通規矣,然蜀有濯錦川,漢有明珠浦,故特以為映帶。又曰:「侵雲蹀征騎,帶月倚雕弓。」「雲」、「騎」與「月」、「弓」是復用,此映帶之類。又曰:「舒桃臨遠騎,垂柳映連營。」 七、飛動體。 飛動體者,謂詞若飛騰而動是。詩曰:「流波將月去,潮水帶星來。」又曰:「月光隨浪動,山影逐波流。」此即是飛動之體。 八、婉轉體。 婉轉體者,謂屈曲其詞,婉轉成句是。詩曰:「歌前日照梁,舞處塵生襪。」又曰:「泛色松煙舉,凝華菊露滋。」此即婉轉之體。 九、清切體。 清切體者,謂詞清而切者是。詩曰:「寒葭凝露色,落葉動秋聲。」又曰:「猿聲出峽斷,月彩落江寒。」此即是清切之體。 十、菁華體。 菁華體者,謂得其精而忘其粗者是。詩曰:「青田未矯翰,丹穴欲乘風。」鶴生青田,鳳出丹穴。今只言「青田」,即可知鶴,指言「丹穴」,即可知鳳,此即是文典之菁華。又曰:「曲沼疏秋盡,長林卷夏帷。」曲沼,池也。又曰:「積翠徹深潭,舒丹明淺瀨。」「丹」即霞,「翠」即煙也。今只言「丹」「翠」,即可知煙霞之義。況近代之儒,情識不周於變通,即坐其危險。若茲人者,固未可與言。 (以上《文鏡秘府論》地卷) 九 對 第一,切對。 謂象物切正不偏枯。 第二,雙聲對。 詩曰:「洲渚遞縈映,樹石相因依。」 第三,疊韻對。 第四,字對。 字對者,謂義別字對是。詩曰:「山椒架寒霧,池篠韻涼飆。」「山椒」即山頂也,「池篠」傍池竹也。此義別字對。又曰:「何用金扉敞,終醉石崇家。」「金扉」、「石崇」即是。又曰:「原風振平楚,野雪被長菅。」即「菅」與「楚」為字對。 第五,聲對。 聲對者,謂字義俱別,聲作對是。詩曰:「彤騶初驚路,白簡未含霜。」「路」是途路,聲即與「露」同,故將以對「霜」。又曰:「初蟬韻高柳,密蔦掛深松。」「蔦」草屬,聲即與「飛鳥」同,故以對「蟬」。 第六,字側對。 字側對者,謂字義俱別,形體半同是,詩曰:「忘懷接英彥,申勸引桂酒。」「英彥」與「桂酒」,即字義全別,然形體半同是。又曰:「玉雞清五洛,瑞雉映三秦。」「玉雞」與「瑞雉」是。又曰:「桓山分羽翼,荊樹折枝條。」「桓山」與「荊樹」是。如此之類,名字側對。 第七,切側對。 切側對者,謂精異粗同是。詩曰:「浮鍾宵響徹,飛鏡曉光斜。」「浮鍾」是鍾,「飛鏡」是月,謂理別文同是。 第八,雙聲側對。 雙聲側對者,謂字義別,雙聲來對是。詩曰:「花明金谷樹,葉映首山薇。」「金谷」與「首山」字義別,同雙聲對。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氣陰檐楹。」「雉堞」對「檐楹」,亦雙聲側對。 第九,疊韻側對。 疊韻側對者,謂字義別聲同,名疊韻對是。詩曰:「平生披黼帳,窈窕步花庭。」「平生」、「窈窕」是。又曰:「自得優遊趣,寧知聖政隆。」「優遊」與「聖政」,義非正對,字聲勢疊韻。 夫為文章詩賦,皆須屬對,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謂前句雙聲,後句直語,或復空談。如此之例,名為跛。眇者,謂前句物色,後句人名,或前句語風空,後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風與空則無形而不見,山與水則有蹤而可尋,以有形對無色。如此之例,名為眇。 (以上《文鏡秘府論》東卷) 文 病 第一,相類病。「從風似飛絮,照日類繁英。拂岩如寫鏡,封林若耀瓊。」此四句相次,一體不異。「似」、「類」、「如」、「若」,是其病。 第二,不調病。是名不調,不調者,謂五字內除第一、第五字,於三字用上、去、入聲相次者。平聲非病限。此是巨病,古今才子多不曉。如「晨風驚疊樹,曉月落危峰」。「月」次「落」,同入聲。如「霧生極野碧,日下遠山紅」。「下」次「遠」,同上聲。如「定惑關門吏,終悲塞上翁」。「塞」次「上」,同去聲。 第三,叢木病。詩云:「庭梢桂林樹,檐度蒼梧雲。棹唱喧難辨。樵歌近易聞。」「桂」、「梧」、「棹」、「樵」,俱是木,即是病也。 第四,形跡病。形跡病者,於其義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詩云:「壯哉帝王居,佳麗殊百城。」「佳山」、「佳城」,非為形跡墳埏,不可用。又如「侵天」、「干天」,是謂天與樹木等,犯者為形跡。他皆效此。 第五,翻語病。翻語病者,正言是佳詞,反語則深累是也。如鮑明遠詩云:「雞鳴關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反語「腐骨」,是其病。 第六,相濫病。相濫者,謂「形體」、「塗道」、「溝淖」、「淖泥」、「巷陌」、「樹木」、「枝條」、「山河」、「水石」、「冠帽」、「襦衣」,如此之等,名曰相濫。上句用「山」,下句用「河」;上句有「形」,下句安「體」;上句有「木」,下句安「條」。如此參差,乃為善焉。若兩字一處,自是犯焉,非關詩處。或雲兩目一處是。 第七,涉俗病。詩曰:「渭濱迎宰相。」官之「宰相」,即是涉俗流之語,是其病。 (以上《文鏡秘府論》西卷) 調 聲 傍紐者:「風小」、「月膾」、「奇今」、「精酉」、「表豐」、「外厥」、「琴羈」、「酒盈」。 紐聲雙聲者: 土 煙 天 塢 右已前四字,縱讀為反語,橫讀是雙聲。錯讀為疊韻。何者?「土煙」、「天塢」是反語。「天土」、「煙塢」是雙聲。「天煙」、「土塢」是疊韻。乃「天」字而得雙聲、疊韻。略舉一隅而示,余皆放此。 (以上《文鏡秘府論》天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