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堂寫作課 · 第四十七講 說明的方法
最簡單的說明文同以前所提及的說明文題目的完整形式相當。譬如說,「人是有理性的動物」相當於「××是什麼」,「人是兩手工作、兩腳跑路的」相當於「××是怎樣的」。「有理性的動物」只有「人」,「兩手工作、兩腳跑路的」只有「人」。用「人」的特點來說明「人」的概念,讀者自然明白理解,不生誤會。於是說明文的任務就完畢了。
但多數的說明文卻要複雜得多。雖說複雜,也無非是許多簡單說明文的集合和引申而已。複雜的說明文,必須具備的條件共有六項:
一、所屬的種類 要使所說明的事物和關係較遠的事物分離開來,必須說明它所屬的種類。譬如要使「人」和植物、礦物分離開來,就說他是「動物」。
二、所具有的特點 要使所說明的事物和關係較近的同種類的事物分離開來,必須說明它所具的特點。譬如要使「人」和一切別的動物分離開來,就說他的特點——「有理性的」或是「兩手工作、兩腳跑路的」。
三、所含的種類 要使讀者更易理解,而且理解的內容更見充實,那就必須把事物所包含的種類一一說明。分類原有一定的標準,所以在說明種類的當兒,又須把所用的標準同時點出。譬如就「書籍」說明它所含的種類,可作下面的說法:「書籍在版本上,有木刻的,鉛印的。在裝訂上,有線裝的,洋裝的。在文字上,有漢文的,洋文的。在內容上,有關於文學的,關於科學的,關於哲學的,等等。」
四、顯明的實例 如果加上顯明的實例,那就更見得明了。譬如對於「書籍」,可以說:「爸爸那部《吳詩集覽》是木刻的,線裝的,漢文的,關於文學的;我的這本《科學概論》是鉛印的,洋裝的,洋文的,關於科學的。」
五、對稱和疑似 單就事物的本身說明,有時還不容易明了,如果把對稱的或者疑似的事物作為對照,那就更可使該事物明白顯出。所謂對稱的,就是大門類相同而小門類不相同的事物。所謂疑似的,就是好像同門類而實則並不相同的事物。學術上的名詞大概有對稱的。通常的事物多半有疑似的。把對稱的作為對照的例子,如說:「植物是生物中不屬於動物的那一些。」把疑似的作為對照的例子,如說:「習字紙也是用筆寫的,但目的並不在代替談話,所以不是書信。」
六、語義的限定 語義因使用紛繁,往往發生分歧,對於同樣一個詞兒,兩個人的理解未必全同。作說明文的時候,如果遇到容易引起誤會的詞兒,就得特別限定它的語義。譬如對於「共和」,可以說:「共和是國家主權屬於全體人民,行政首長也由人民選出來的一種國體,不是『周召共和』的共和。」
以上六項中的某一項或某幾項確為讀者所熟悉的時候,當然也不妨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