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二堂寫作課 · 第十二講 敘述的順序
敘述文所寫的是事物的變化。同樣寫事物,記述文所寫的是事物的光景、狀態,敘述文所寫的是事物的變遷、經過。如果用水來比喻,記述文是止水,敘述文是流水。
變化、變遷、經過都是關於時間的事,所以時間是敘述文的重要原素。我們敘一個人,說他幼年怎樣,長大以後怎樣,什麼時候死去;敘一件事,說那事怎樣開始,後來怎樣,結局怎樣:都離不開時間,離開了時間就無法敘述。
敘述文是事物在某時間中的經過的記錄,時間的順序,可以說就是敘述的順序。我們寫一天所做的事,必得從早晨寫起,順次寫到午前、午後,再寫到臨睡為止;寫旅行的情形,必得從起程寫起,什麼時候起程,先到什麼地方,見到什麼,次到什麼地方,遇到什麼事情,最後從什麼地方回來。如果不依時間的順序,只是顛顛倒倒地寫,那就很不自然了。
普通的敘述文,依照時間的順序來寫,大致不會發生錯誤。時間這東西是無始無終,連續不斷的,如果嚴密地說起來,任何一件細小的事情都和永遠的過去、永遠的將來有關。所以我們敘述一件事情,須用剪裁的功夫,從無限的時間中,切取與那件事情最有關係的一段,從那件事情開始的時候寫起,寫到那件事情完畢的時候為止。那前前後後的無大關係的時間,都可以不必放在眼裡。
對於切取來的一段時間的各部分,也不必平等看待。我們敘述事物變化、經過,目的在於把特點傳出。寫一天所做的事,不必刻板地從刷牙齒、吃早飯寫起,直到就眠為止,只要把他那天特有的事件敘述明白就夠了。寫一個人的生活,不必刻板地從他出生、上學寫起,直到後來生病、死去為止,只要把那人一生最有特色的幾點敘述明白就夠了。無關特色的材料越少,特色越能顯露出來。這情形和記述文一樣,不過記述文是空間的,敘述文是時間的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