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獻記 · 秦獻記譯文
秦代有博士七十人,是掌握古今歷史和文獻典籍的,其中以《史記》上記載的叔孫通、伏生為最有名。博士僕射周青臣,憑著當而奉承秦始皇而得到重用。淳于越就和他發生的衝突。爭端一開,引起秦始皇傑書。此外,《說苑》里記載鮑白令之指責秦始皇乾的是桀紂的一套,卻要象五帝那樣讓位於賢者。他的倔強可和淳于越相比。據《漢書?藝文志》記載,儒家有《羊子》四篇,共一百章;名家有四篇,那就是《黃公》。黃公名疵,還作過秦歌詩。這兩個人都是秦代的博士。西漢的京房說:「趙高掌權的時候,有一個叫正先的因為指責趙高而被處死。」(孟康註:「姓正名先,是秦代的博士。」)總計,在古代傳紀中約略考出八人,對於七十個博士來說,不過九分之一而已。周青臣是小材,不值一提。其餘七個人,不是能夠直言不屈,就是能夠寫作華麗文章,名聲流傳後世。至於沒有做官和在地方上做官的人裡面,朝廷的名冊上沒有名字,卻有文彩燦然的論著的:三咱郡有成公生,他和黃疵是同時代的人,在李斯的兒子李由任郡守的時候,他四處遊說不作官,著有《成公生》五篇,列在名家學派;縱橫家有《零陵令信》一篇,是非難丞相李斯的。秦王朝雖然控制
論,燒了《詩》、《書》,然而從朝廷內外的官吏到出入公卿這門的布衣平民,都對犯禁無所畏懼,這其中難道是沒有道理的嗎?
有人說:秦王朝焚毀私藏在民間的《詩》、《書》和百家語,只有博士可以照舊收藏。這是為了要把統治人民的方法掌握在自己手裡,以便愚弄老百姓。因此,叔孫通才能夠憑仗著博學能文被徵召,在博士的行列中聽候詔令。陳勝起義時,諸生三十餘人能引證《公羊》傳里的話,說「臣下不得有叛逆的意圖」來回答秦二世的詢問。(鄭樵、馬端臨有這種說法,其實是從《論衡?正說篇》來的,其中說:「從事聆聽史官把」五經「全部燒掉,有敢私藏《詩》、《書》和百家語的,要治罪,只有博士們可以收藏。」近人都相信這一說法。)又有人說:秦代只燒「六經」,不燒諸子著作。諸子的著作,文章都在,能夠看到,(漢代趙岐說)孟子的黨徒雖然完了,他們的著作卻並未消滅乾淨。
李斯因為淳于越的議論是用錯誤的政治主張蠱惑君主,所以建議把他們的那些書一起燒掉,以杜絕那種思想來源。淳于越本來就是個博士。商鞅把《詩》、《書》、禮、樂等看成是「六虱」,要把它們統通剷除。那些用法家來輔佐秦國的人都遵循商鞅的辦法。可見,秦並不是「六經」當作好書,即便是好書也不想讓博士專有。(《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說的「不是博士所掌管的,天下敢有收藏《詩》、《書》和百家語一類書……」。自從王充把這句話誤解以來,就說是博士才獨有這些書。鄭樵、馬端臨等人沿襲了這種說法,就成為今天的爭端。)所以,前一種說法—即《詩》、《書》、百家語為博士所收藏,是錯誤的。
李斯認為,戰國時諸侯相互爭奪,厚禮招納遊學之士是禍亂的根源。那些善於詭辯、混淆是非、不能納入法度軌道的,就是六國諸子那一夥。不把《詩》《書》之類儒家經典燒掉,就不足以尊崇秦始皇。諸子的學說,分流多到有九個派別,他們四處遊說又互相剽襲,都說自己一派的學說最好,彼此之間的攻擊比對「六藝」的攻擊還厲害。「現在若不把這些諸子著作燒掉,難道讓它們繼續鬧下去嗎?」「諸子」和「百家語」,名和實都是一樣的。如果說「不燒諸子著作」,那麼李斯建議中所說的「百家語」,又是指什麼呢?諸子著作的所以完整保存下來,因為這些書大多數是抽象的議論,不記載具體的史實,加上它們的語言明白易懂,口耳相傳的人多。人秦始皇執政的第三十四年燒書,到陳勝起義,前後不過五年,記憶猶新,所以能夠完整地記錄在帛書上。看看其它的書,諸侯各國的史書以及《禮》《樂》等儒家著作,大多數是記載史實和一些制度、儀式,不便於記誦,其中《尚書》更是難讀,因此往往殘缺不全。《詩經》,因為押韻,便於誦讀記憶,就沒有消滅,這就是證明。所以,後一種說法——即不燒諸子著作,也是錯誤的。
我認為寫明在法令上的,除《秦紀》、《史篇》、(秦代八種書體中有大篆,——《史篇》是用大篆寫成的,所以不燒《史篇》)以及醫藥、占卜、種樹方面的書以外,宮廷和民間藏的書沒有不燒的,典籍著作也沒有不禁的。不過,華麗的辭章和機智的論說,使人讀了入迷,這是上上下下所共同愛好,儘管在法律上明文禁止,也是限制不了的。
燒書本是秦國的舊制度,並不是從李斯才開始,只是到了李斯才把這個制度推行到被秦所兼併的國家罷了。韓非說:「商鞅燒《詩》、《書》,公布法令。堵塞權豪們的徇私舞弊,以成全國家的大事;禁止人們出外謀求官職,表揚努力耕作和勇敢作戰的人。」這就是證明。商鞅被殺害之後,他制定的法令條文還在,遺留下來的法度和規矩也沒有被廢除。然而張儀、范睢、蔡澤一班人,絡繹不絕,進入函谷關,不斷地來進行遊說,也曾屢次徵引「六藝」上的故事。到了呂不韋,寫了書掛在城門上,秦國的法令也沒有能夠絕它。在李斯之後,漢代初年,秦國制定的「挾書律」還沒有宣布取消,可是婁敬作為一個戍卒,拉著小車去見漢高祖劉邦,也曾引證《尚書?泰誓》作為依據。可見,漢代的法令也沒有能夠禁絕它。
漢高祖是一個往儒生帽子裡撒尿的人,而秦國的歷代君主,也不能象李斯那樣懂得「六藝」的宗旨。然而燒書的法令只是在官府放著,作為一紙空文,始終不去查考,以求貫徹執行。如今秦始皇不是平民出身,李斯又跟荀子學習過,愛好文化超過了歷代君主,因此,鮑白令之對秦始皇的直諫,零陵令信對李斯的非難,成公生的遊說,都沒有被查辦懲處,這也是很自然的事。更何況無足輕重的羊子、黃公之流呢?因為李斯靈活地運用了法令,才使秦國的民間知識分子能夠從容自在地從事論著,這可以說是李斯給他們創造了條件。
至於在咸陽坑殺了四百六十人,那只是因為盧生緣故。秦始皇痛恨他散布流言蜚語,命令儒生們互相揭發。這也和東漢時黨錮之獄一樣,只是一時之計,並非秦始皇的法令就是要殺戮儒生。上面所提到的幾個人,的確不是觸犯了禁令而僥倖得免的。
章炳麟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