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慾之網 · F
我決定不待艾倫。克羅姆韋爾點頭就開始為每日專欄撰稿了。要想每天都寫出點兒新奇有趣的東西,再把它們挪到報紙上劃撥出來的有限空間裡的確需要點功夫。
我認為前幾個專欄也很好,如果克羅姆韋爾說話算數的話,我早就干出點兒成績來了。我試了幾種不同的風格,想看看哪一種最有吸引力。我知道高我江郎才盡那天還有段日子。我是不會讓人發覺我未盡職責的。
與此同時,莫娜找到了一份臨時工作,是在一家名叫綠夢的夜總會當女招待,馬西阿斯,那個鼓搗房地產的,還沒開始追她。我也不知道什麼原因。當然啦,大概是她得讓他先緩和一陣再說吧。有時候,她的這些追求者們很衝動,想一點兒都不耽誤地把她娶回家,所以她還沒表明態度。
不過,她這份工作跟她以前干過的那些也沒什麼不一樣。她不怎麼跳舞。最重要的是要讓那些糊塗蟲們喝酒,喝得越多越好,可以撈一些提成。
沒多久,那個在維利吉的一幢大樓里開了兩家有名的商社的馬西阿斯就瘋狂地愛上了她。他總是在夜總會快關門的時候來看她,然後把她帶到他那兒去。他們在一起的時候只喝香檳。天快亮的時候,他就讓司機開著那輛漂亮的豪華轎車送她回家。
馬西阿斯也和那幫魯莽的傢伙們一樣性急地想把她娶回家。他夢想帶她去開普瑞或者索蘭托,在那兒他們會以一種新的方式來生活。很顯然地,他正在竭力勸說莫娜辭掉綠夢那份工作。事實上,我也是如此。有時候,我會花上整整一個小時什麼活也不干,琢磨著如果把他的理由和我的理由並列在一起會是什麼樣子。如果再加上她的回答就更妙了。
好了,克羅姆韋爾隨時都會到城裡來。隨著他的到來,她可能會對事情產生不同的看法。不管怎麼樣,她早就暗示過她可能會那麼做。
然而,比馬西阿斯窮追不捨的求婚企圖更令我擔心的是她可能會遭到維利吉某些聲名狼藉的萊斯比人的騷擾。很顯然,他們到綠夢來,大杯大杯地喝酒都是衝著她。我得知馬西阿斯也很生氣,在毫無辦法的情況下,他求她。如果她必須工作的話,就去他那兒干。碰了釘子後,他又另尋他途。他盡力讓她每天晚上都喝得醉醺醺的,料想那樣做就會使她逐漸厭倦她的工作。可是,這也絲毫沒起作用。
後來我才得知,她堅持不改變主意的原因是她對一個舞女抱有好感。那是個切諾基女孩,窮困潦倒,又懷著孕。如果不是她的確不錯又誠實坦率的話,她早就會因為招不來多少客人被炒魷魚了。只是,令人發愁的是如果她不把那孩子拿掉的話,她在這兒也呆不了多久了。
莫娜把這事告訴我沒幾天,那個女孩就暈倒了。他們把她從舞池抬到了醫院。
她早產了,生下一個死嬰。她的情況非常不妙,只得又在醫院住了幾個星期。接著,一件出人意料的事情發生了。那個女孩出院那天,整個人都意志消沉,後來她竟然跳樓自殺了。
這個悲劇發生之後,莫娜在綠夢也呆不下去了。有一段時間,她什麼也不想做。
為了讓她開心,同時向她證明一下如果我想做的話,我也可以哄得女人開心,我每天都出去到各處轉轉。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之間沒什麼進展。我這麼做正是為了能駕輕就熟,而且——還可以讓她相信如果我們真的必須像老手那樣繼續下去的話,我也幾乎可以做得和她一樣好。自然,我事先早已勝券在握了。我的表弟,那個拿了我那輛漂亮賽車的傢伙是我第一個想到的人。我從他那兒拿到了十塊錢。他不太情願地給了我,不是因為他是個小氣鬼,他只是不贊成這麼借來借去的。
我問了問我那輛自行車,他告訴我說他可一次都沒騎過就把它賣給了他的朋友,一個敘利亞人。我徑直去了那個敘利亞人家裡——只不過隔著幾條街——去給他留下一些印象。我們談論自行車賽、設獎拳擊公開賽和足球,等等。分手的時候,他偷偷塞給我十美元,還一個勁兒地請我改天帶著我太太來他家吃晚飯。
從澤布若基,我在泰晤士區電報局做電報員的老朋友那兒,我又得到十美元和一頂新帽子,外加一頓美美的午餐。我們還是像以前一樣聊了聊,談賽馬,抱怨工作太累,盼著天下點兒雨。他還巴不得我答應他一起看拳擊賽。最後,當我告訴他我想給赫斯特一家報紙寫專欄的時候,他睜大了眼睛驚訝地看著我。我說這話的時候,他早已把十塊錢給我了。現在,他開始一本正經地跟我談話。我得記住,如果我偶爾還需要什麼的話——也就是說當我做專欄作家做得正紅火的時候——可別忘了去找他。「也許你該拿走二十塊錢。」他說。我把那張十塊錢的鈔票還給他,他給了我一張二十塊錢的。拐彎的時候,我們去了街拐角那家煙店,他把我的上衣口袋都塞滿了。也就是那個時候,他注意到他原來送我的那頂帽子看來已經很舊了。
在回電報局的路上,我們在帽店停了一下,他給我另買了一頂帽子,一頂真正的波索里諾帽子。「人得穿得體面點兒,」他勸我說,「永遠別讓人知道你很窮。」你可以從我們互道再見時他那副高興的樣子想像出我幫了他多大一個忙。「別忘了。」
他最後說,邊把兜里的鑰匙弄得嘎嘎直響。
兜里揣了四十塊錢,我的感覺好極了。今天正好是星期六,我想我還得好好幹下去。也許,我會碰上個老朋友,那我就可以像剛才那樣再賺點兒錢了。我掏了掏兜兒,發現身上一點兒零錢也沒有。我還不想把錢破開——要麼就是整四十塊錢,要麼就一分錢也沒有。
我剛才說過我沒零錢。其實我錯了,因為在內衣兜里我找到了兩枚看起來很舊的硬幣。那是兩枚銀幣,留著它們大概是為了保佑我交上好運吧。
我沿著公園大道向前走,到了迷你娃汽車公司的貨品陳列室。裡面停放著一輛漂亮的迷你娃轎車,幾乎和勞斯萊斯一樣棒。我打算去看看老朋友奧托。坎斯特還在不在。他原來在那兒做記帳員,好幾年沒見過奧託了——大概是從我們那個俱樂部解散那天算起吧。
我走進富麗堂皇的陳列室,一眼就看見了奧托,他那表情像誰家死了人似的。
現在,他已經升為銷售部經理了,還和原來一樣,抽的是米諾茲,手上也戴上了兩枚漂亮的戒指。
他再見到我很高興,不過,他盡力不讓那高興勁兒露出來。這令我很生氣。
「你幹得不錯。」我說。
「你怎麼樣!」他問我這個問題就等於是在說——「這回又有什麼事?」
我告訴他我不久就要接管一家報紙的專欄了。
「不錯嘛!」他挑起了眉毛。哼!
我想我大概可以從他這兒拿到十塊錢,畢竟是銷售部經理,還是老朋友……怎麼可能不會呢?
我遭到了直截了當的拒絕,連句解釋都沒有。不可能,就這些。不可能。我知道再多說也沒有用,可我還是說了,就是想氣氣他。他媽的,儘管我不需要,他也沒權拒絕。他應該看在過去的份兒上答應我。奧托一邊聽我說話一邊玩著他的表鏈。
他很冷靜,既不覺得尷尬,也沒流露出同情。
「哎,你這個吝嗇鬼。」我下了這樣一個結論。
他泰然自若地笑了。「我從不向人求助,也從不幫助別人。」他溫和地回答說,瞧他那洋洋得意的樣兒像個臭大姐似的。儘管他現在是個銷售部經理,或許還會擔任什麼更重要的職務,可誰能擔保將來有一天他不會落個到第五大街賣蘋果的下場呢?(經濟蕭條時期,即使是百萬富翁也養不起那些智慧女神密涅麗們。)
「好吧,把它忘了吧。」我說。「其實,我現在有錢,我只是想試試你。」我掏出那捲鈔票在他面前晃了晃……他看起來很困惑,然後我又告訴他:「我來找你的真正目的是想求你幫個忙。能不能借我三分錢買張地鐵票?下次我從這兒路過時還給你。」
他臉上立刻露出喜色。我幾乎可以感覺到他鬆了一口氣。
「當然可以。」他很嚴肅地掏出三枚硬幣。
「你這人真不錯。」我說,異常熱情地握著他的手,好像我真的很感激他似的。
「沒什麼。」他說,很嚴肅地,「你不用還給我了。」
「真的嗎?」我說。最後他開始意識到我在戳他的痛處。
「我可以借點兒錢給你,」他酸酸地說,「但是不能借十美元那麼多。你知道,錢又不是樹上長出來的。賣出去一輛車我得費好大的勁。再說,我已經兩個多月沒賣出去車了。」
「真難,是嗎?你知道,你都快讓我替你難過了。好吧,替我向你太太和孩子們問好。」
他像對待買主一樣把我送到門口。分手的時候,他說,「下次再來。」
「下次我來買輛車——光要底盤。」
他不太高興地笑了笑。在去地鐵站的路上,我在心裡詛咒著那個沒良心的、狗娘養的小氣鬼。想一想,我們小時候還是好夥伴呢!我心中對這件事耿耿於懷。可奇怪的是,我還是忍不住想,他變得越來越像他原來一直厭惡的父親了。他總是那麼叫他爸爸,「那個小氣、冷酷、又蠢又笨的荷蘭佬!」
好了,我可以把這個老朋友從我的名單上劃掉了。我也真這麼做了。有了這個意願,以至於幾年後我們在第五大街遇見時,我都認不出他來了。我把他當成了偵探,真的!我忍受著他愚蠢地重複著:「什麼,你不記得我了?」「不記得了。」
我說,「真的,我不記得了,你是誰?」我認不出他來了,那個可憐的沒用的傢伙只得告訴我他的名字。
奧托。坎斯特是我過去最好的朋友。我離開美國之後,唯一常念起的就是那幫沒怎麼在一起呆過的男孩們。比如說,住在街那頭兒舊農場的屋裡那家人。那幢房子在我們那一片是唯一經歷過那段日子的,也就是那條街還是以一個荷蘭人的名字萬。赫黑茲命名的鄉間小路。不管怎麼說,在那幢搖搖欲墜的破房子裡住著三家人,赫斯勒一家,那幫小器的笨蛋們主要經營煤、木料、冰和肥料;拉斯克一家人呢,父親是個藥劑師;兩個兒子都是拳師,還有個已經長大成人的,像頭母牛一樣結實的女兒;牛頓一家只有母子倆,我儘管很少對小牛頓說話,對他可是異常服氣。埃德。赫斯勒,跟我差不多大,壯得像頭牛,就是神經有點兒不太正常。他長著個兔唇,說話也結結巴巴的。我們從來沒在一起長談過,可是我們倆不是好夥伴的話,也該算得上是朋友。埃德每天起早貪黑地工作,而且工作也很辛苦,因為這個,他比我們這些放學後只知道玩的孩子們顯得老成多了。作為一個孩子,我那時除了覺得他好說話之外,就再也沒考慮過別的。我們只要給他一點點錢,他就會為我們去做那些我們不屑去做的事情,然後,我們再纏著他讓他請我們吃上一頓。令我覺得奇怪的是,到了歐洲以後,我發現自己還偶爾想起那個古怪的笨傢伙——埃德。赫斯勒。我得說我總是滿懷感情地想起他。直到這時候,我才知道他才是那種「可以指望得上的人」。我時不時地寄張明信片給他。當然,我從來沒收到過他的回信。
據我所知,他大概早已不在人世了。
埃德。赫斯勒很願意受到他表哥們,也就是小拉斯克們的保護。特別是埃迪。
拉斯克。他比我們大一點兒,是個很不討人喜歡的傢伙。他哥哥湯姆倒還不錯。埃迪把他各方面都模仿得很像。他一直努力想在拳擊界混出點兒名堂來。湯姆大約二十二三歲,不愛說話,舉止得體,儀容整潔,還挺帥的。他像泰利。麥高文那樣留著長長的捲髮。人們絲毫不會懷疑他就是他弟弟埃迪一天到晚吹噓的那個拳擊手。
我們經常有幸能夠看見他們兄弟倆在堆滿肥料的後院練拳。
但是,埃迪。拉斯克——你很難逃出他的手掌心。他一看見你過來,就會攔住你的去路,咧著嘴,毗著滿嘴黃牙不懷好意地笑。他假裝跟你握手,其實是擋著不讓你過去,然後再猛地朝你肋骨捅一下。那該死的笨蛋總是練那兩下子老掉牙的連擊兩拳。要想擺脫他這種控制實在是一種不折不扣的折磨。我們都說他在拳擊場上永遠也混不出頭來。「有一天,總會有人讓他嘗嘗厲害!」我們大家一致斷定。
吉米。牛頓與赫斯特和拉斯克這兩家的交往都不怎麼密切。在他們中間,他顯得很不合群。他比別人說話少,卻比他們舉止得體,真誠坦率。沒人知道他幹什麼工作,我們很少看見他,說話的次數更少。他就是那種人,儘管他只問候你一句「早安」,你也會感覺良好。他的問候就像是一種祝福。令我們頗覺好奇的是他身上那種說不清道不明卻又揮之不去的憂鬱。這種憂鬱應該出現在那種經歷過深深的、無法說出的痛苦的人身上。我們懷疑他的痛苦與他那位我們從未謀面的母親有關。
她有什麼病嗎?或者她是個瘋子?要不她就是殘廢?至於他父親,我們一直不知道他是死了還是遺棄了他們母子倆。
對於我們這些身體健康、無憂無慮的年輕人來說,拉斯克一家人一直很神秘。
每天早晨准七點半,瞎了眼睛的老拉斯克先生就拿起他那根結實的拐杖,牽著狗走出家門。這事本身對我們有一種奇特的影響力。他們家那幢房子看起來很古怪。比如說,某扇窗子從來不開,遮光簾也總是拉著。拉斯克家的女兒莫莉經常坐在其他窗子中的一扇前,旁邊放著一罐啤酒。每天窗簾一拉起時她就坐在那兒,像是一場演出的簾幕拉起來了。她每天什麼事也不干,也不想幹什麼事,就是從早到晚坐在那兒聽人家東家長西家短地閒聊。所以我們那一片兒有點什麼事她都知道。時不時地她就又豐滿了許多,好像她懷孕了似的。她只不過是隨著季節的變化而變化。儘管她又懶又邋遢,我們還是挺喜歡她的。她懶得連走路去街拐角的雜貨店買東西都不願意。她總是從窗戶里扔給我們四分之一或者半個美元讓我們替她跑腿,然後零錢就歸我們了。有時候,她忘了讓我們去買什麼,就讓我們自己留著那些破東西。
老赫斯勒也開了個小店。他是個蠻不講理的人。每次碰見他,他總是把我們臭罵一頓。他力氣很大,無論喝醉了酒還是沒喝醉,他都能輕而易舉地舉起又大又重的東西。很自然地,我們對他又敬又怕。可是最可怕的是他怎樣教訓他兒子——他能用他那隻大腳把兒子從地上舉起來,還有,他打他兒子用的竟然是馬鞭。雖然我們不敢對那老頭搞什麼惡作劇,我們還是經常聚在街拐角那塊空地上商量怎麼樣才能以牙還牙地報復他一次。看見埃德。赫斯勒一見他爸爸走過來就用手抱著腦袋蹲下去那窩囊樣兒真是夠丟人的。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我們通知埃德來跟我們一起商量一下,可是,他一明白我們談的是什麼,就趕緊夾著尾巴逃跑了。
我很奇怪我這些少年時期的朋友會常常縈繞在心頭。我常談起的那些人大多住在那片老居民區,也就是我非常喜歡的第十四區。在那條街上,他們是跟別人不太一樣的。作為一個未滿二十歲的男孩子,在那片老居民區里,我已經習慣了與那些笨蛋、小流氓、小無賴、不入流的拳手、癲癇病人、酒鬼和蕩婦們混在一起。在過去那個可愛的圈子裡的每個人都是個「角色」。可是,在我搬去的那片新住宅區里,每個人都很正常,平淡得沒什麼味道,沒什麼引人注意的地方。除了住在農村裡的那幫人以外,只有一個例外。我不記得那傢伙的名字了,但是他的個性卻在我的記憶里生了根。他是我們住的那一片兒新搬來的,比我們都大一點兒,也跟我們「截然不同」。有一天,我們在玩彈子的時候,我說了句令他驚訝不已的話。他問我:「你是從哪兒來的?」我說:「我原來住在德里格斯路。」他一聽,馬上兩腿一叉,一把抱住我嚷著說:「你怎麼不早告訴我?我住威斯路,就在北七街拐角。」
當時就像兩個弟兄互換口令似的,我們倆之間立刻就有了某種聯繫。以後,無論做什麼遊戲,他總是跟我一夥兒。如果哪個大孩子威脅說要找我麻煩的話,他也絕不袖手旁觀。如果他要說點兒重要的事情,就用我們第十四區的土話來說。
有一天,他把我介紹給了他妹妹。他妹妹就比我小一點兒,我對她幾乎一見鍾情。她不漂亮,即使是在我這個毛頭小伙子眼裡也是如此,但是她身上有一種很特別的味道,那種味道我只在我以前住的地方那些我傾慕的女孩子身上見過。
有一天晚上,他們為我開了一個奇特的晚會。我們那一片的年輕人都在——除了我那個新交的朋友和他的妹妹。我傷心極了,我問他們為什麼不請他們兄妹倆來,他們告訴我說那兩個人不屬於我們這個圈子。這是特意為我安排的。我馬上偷偷地溜出那幢房子去找他們,我急急地向他們的母親解釋說這只不過是個誤會,僅僅是一個由於疏忽造成的錯誤。人們都等著她兒子和女兒快去呢。她帶著會意的微笑拍了拍我的頭,告訴我說我是個好孩子。她對我一再道謝,弄得我臉都紅了。
我勝利地把我的兩個朋友帶到了晚會上,後來我發覺我犯了一個悲哀的錯誤。
大家對他們都很冷淡。我盡力驅散那種充滿敵意的氣氛,結果證明我是徒勞的。最後,我再也忍不住了。一要麼你們就跟我的朋友交朋友,「我用胳膊挽著他們倆,勇敢地宣布,」要麼你們就都回家吧。這是為我舉辦的晚會,我只想讓我自己的朋友留在這兒。「
因為我這次虛張聲勢的行為,我媽媽狠狠地煽了我一記耳光。我疼得退縮了一下,但最後還是堅持了我的立場。
「這是不公平的。」我吼道,眼淚都快流下來了。
他們很快就讓步了,我們之間的僵局緩和了。這簡直是個奇蹟,我們很快又一起唱,一起笑,一起叫了。我真不理解為什麼這一切都發生得這麼突然。
有一天傍晚,那個叫薩迪的女孩在一個街拐角攔住我,向我表示謝意。「你真棒,亨利!」她說。我的臉一下子就紅了。「這沒什麼。」我含含糊糊地說、覺得自己傻極了,可又覺得自己像個英雄似的。薩迪看看四周沒人注意我們,就勇敢地在我的唇上吻了一下。這一次,我的臉更紅了。
「我媽媽想請你哪天晚上去吃頓飯,」她小聲說。「你會去一嗎?」
我緊緊握住她的小手說:「當然。」
薩迪和她哥哥住在街對面的一幢公寓裡,我從來沒到街對面的房子裡去過。我真想知道他們家是什麼樣的。去他們家那次,我太激動了,所以什麼也沒仔細看。
我現在唯一能記起來的就是他們家那種獨特的天主教氣氛。順便提一句,住在他們那幢公寓裡的幾乎所有的人都去羅馬教堂做禮拜。這一點本身就足夠使他們與同住一條街的其他人關係疏遠了。
在去拜訪我那兩位朋友時,我最先發現的就是他們非常非常窮。他們那曾做過火車司機的父親已經死了;他們那患著某種令人悲哀的疾病的母親根本離不開那幢房子。他們是天主教徒,而且非常虔誠。這一點只要我一踏人那間屋子就明白了。
好像對於我來說,在每個房間裡都有念珠、十字架、還願蠟燭、彩色石印的聖母像或者是耶穌受難圓。儘管我在別人家也見過這種表示忠誠的信物,可每次見到它們,我都覺得毛骨聳然。我對這些聖物——如果人們能夠那麼稱呼它們的話——的厭惡僅僅因為它們令我覺得害怕。事實上,我那時候還不知道「毛骨聳然」這個詞,可我的感覺的的確確是那樣的。我第一次看見這些「聖物」是在我另外一位小夥伴家裡。我記得我當時嘲笑譏諷了半天,我媽媽也把天主教徒看得與酒鬼、罪犯沒什麼兩樣。可令人奇怪的是,恰恰是我的媽媽改變了我這種態度。為了讓我學會「容忍」,她偶爾也會強迫我去跟我那些天主教朋友們玩兒。
現在呢,儘管我詳細地向她描述了我那兩個朋友的家庭狀況,她一點兒也不表示同情。她一再強調她認為我知道他們家那麼多事情對我沒好處。為什麼?我想知道原因,可是她拒絕直接回答我。當我暗示她允許我從我們家那個總是塞滿好東西的餐具櫃裡拿點兒水果和糖果給他們送去的時侯,她把眉頭皺了起來。我覺得她的拒絕是毫無道理的,所以我決定偷偷拿點兒吃的給我的朋友送去。我時不時地從她的手袋裡偷點兒零錢,把它們給薩迪和她哥哥送去,我總是表現得像是我媽媽讓我這麼去做的。
「你媽媽一定是個非常好心的人。」薩迪的媽媽有一天這樣說。
我笑了,笑容有些僵硬。
「亨利,你肯定是你媽媽讓你把這些禮物給我們送來的嗎?」
「當然是。」我說,從來沒有笑得這樣歡快過。「我們的東西根本用不完。如果你願意的話,我還可以給你們帶別的東西來。」
「亨利,到這兒來。」薩迪的媽媽說。她坐在一個老式的搖椅里。「亨利,現在,仔細聽我說。」她慈愛地拍著我的頭,把我拉到她身邊。「你是一個非常非常好的孩子,我們都喜歡你。可是,你沒必要偷家裡的東西來讓我們高興。那是罪過。
我知道你是好意,可是……「
「那不是偷。」我反駁道。「它們也會被浪費掉。」
「你的心胸很開闊。」她說,「這麼小的孩子。卻有這麼一副開闊的心胸。你等等吧,一直等到你長大了,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了。那時候,你就可以盡情地施予別人了。」
第二天,薩迪的哥哥把我拽到一邊,求我別因為他母親不要我的東西而生氣。
「她非常喜歡你,亨利。」他說。
「但是你們連吃飯都吃不飽。」我說。
「我們當然會吃得飽。」他說。
「不!我知道。因為我知道我們該吃多少飯。」
「我很快就會找個工作,」他說。「那時候,我們就有足夠的東西吃了。」
「事實上,」他又補充道,「我下星期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什麼工作?」
「我做兼職的殯儀員。」
「那太可怕了。」我說。
「沒那麼嚴重,」他回答說。「我又不會去擺弄死屍。」
「你肯定嗎?」
「當然肯定。他已經找著人做那種事了。我只是跑跑腿,就這些。」
「那你能掙多少錢?」
「一周三美元。」
我跟他分手後,一直在琢磨著我是不是也能找個工作。也許我能偷偷地找點兒事做。當然。我是想把我掙的錢交給他們。即使是在過去那段時間,一周三美元也買不了什麼。我一晚上都沒睡著,一直在想這件事。我早就料到我媽媽是不會讓我去工作的。不管幹什麼都得偷偷地干,還得機靈點兒,事先好好考慮一下再說。
和我們家隔了幾家住的那家人。他家的兒子另外開了一家咖啡店。也就是說,他已經有了幾個常客。星期六,他一般就是自己把東西送過去。他要走的路挺長,我也沒什麼把握一個人能幹得了,可是我決定去找他,讓他給我個機會。令我驚奇的是,我發現他很高興我來接管這份工作。他幾次都差點兒把那小店關掉了。
第二個星期六,我扛著兩個塞滿了咖啡小包的大包裹出發了。我將領到五十美分的工資,還有了一項新工作。如果我可以收回一些欠款的話,就可以拿獎金。我拿了一個系帶兒的亞麻布背包,這樣我就可以把收回來的錢放在裡面。
在教會我如何接近欠債人之後。他特別警告我說要當心某些地區的狗。我把這些地方在路線圖上用紅鉛筆標出來。路線圖上什麼都畫得明明白白的——小河、排水渠、高架橋、水庫、籬笆牆和政府建築,等等。
第一個星期六我幹得非常好。我把錢放到桌上的時候,我的老闆只是骨碌碌地轉著眼珠。他馬上主動把我的工資提到七十五美分。我給他聯繫了五個新顧客,還收上來三分之一的舊債。他抱了抱我,好像他發現了什麼寶貝似的。
「你保證你不會告訴我家裡人我給你幹活,;好嗎?」我求他。
「當然不會。」他說。
「不,你發誓!以你的名譽發誓!」
他奇怪地看著我,然後,他慢慢地重複著——「我以我的名譽發誓。」
第二天早晨,星期天,我在我朋友的家門外等著他們出門去教堂。沒費什麼勁兒,我就說眼他們讓我跟他們一起去。其實,他們也很高興。
當我們離開聖弗蘭西斯教堂——一個可怕的做禮拜的地方的時候,我向他們解釋了我做過的事情。我一張一張地把錢拿出來,幾乎有三美元呢,然後把它們遞給薩迪的哥哥。可令我大為吃驚的是,他拒絕接受這筆錢。
「可是,我是為你們著想才去干那份工作的。」我勸他說。
「我知道,亨利,可我媽媽是不允許你這麼做的。」
「你不用告訴她錢是我給的。告訴她你漲工資了。」
「她不會相信的。」他說。
「那就說你在街上撿的。瞧,我還找到了一個舊錢包。把錢放在錢包里,就說你是在教堂外面的小窄巷子裡撿的。這樣她就會相信你了。」
他還是不願意收下那點兒錢。
我也無計可施了。如果他不要那錢的話,我所有的努力都付諸東流了。我留下話讓他再好好想想。
還是薩迪幫了我的忙。她與她母親更親近一些,知道怎麼做才能更有效。不管怎麼樣,她想她媽媽應該知道我是為他們好——也是為了表達她的感激。
那周快過完的時候,我們一起談了談,就薩迪和我。她一天下午站在學校門口等我。
「事情解決了,亨利,」她說,上氣不接下氣地,「我媽媽同意把錢收下了,但只是暫時的。等我哥哥找到一份專職工作,我們會把錢還給你的。」
我說我不想讓他們還我錢,可是如果她媽媽堅持要這樣做的話,我也只好屈服了。我把裹在包肉紙里的錢交給她。
「媽媽說聖母瑪麗亞會保佑你並賜福於你的。」薩迪說。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從來沒有人對我說過這種話。另外,聖母瑪麗亞對於我來說毫無意義。我才不信那種廢話呢。
「你真的相信……聖母瑪麗亞那類東西嗎?」我問。
薩迪看起來很震驚——也許是悲傷。她悲哀地點了點頭。
「只是,什麼是聖母瑪麗亞?」我問。
「你和我一樣清楚。」她回答說。
「不,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叫她聖母呢?」
薩迪想了一會兒,然後非常天真地回答我說:「因為她是上帝的母親。」
「那麼,究竟什麼是聖母呢?」
「只有一個聖母,」薩迪回答說,「那就是神聖的聖母瑪麗亞。」「
「這不是回答。」我反駁說,早我問你——什麼是聖母?「
「就是神聖的母親,」薩迪說,自己也不太肯定。
這時候,我腦子裡突然靈光一閃。「上帝不是創造了這個世界嗎?」我問。
「當然。」
「那麼,他就沒有母親。上帝不需要母親。」
「那是褻瀆神明的。」薩迪幾乎是在尖叫。「你必須去向神父懺悔。」
「我根本不相信什麼神父。」
「亨利,別那麼說!上帝會懲罰你的。」
「為什麼?」
「就為這個。」
「好吧,」我說,「你去問神父!你是天主教徒。我不是。」
「你不該那麼說話。」薩迪極度反感地說。「你還沒長到問這種問題的歲數呢。
我們就不問這種問題。我相信,如果你不信的話,你就不是一個好的天主教徒。「
「我倒很願意相信,」我還*道,「如果他回答我的問題的話」
「那是不對的。」薩迪說,「首先你得相信他,然後,你必須祈禱。求上帝原諒你的罪過……」
「罪過?我沒什麼罪過。」
「亨利,亨利,別那麼說。那樣是邪惡的。每個人都有罪。這就是神父所從事的事業。這就是我們向神聖的瑪麗亞祈禱的原因。」
「我不向任何人祈禱。」我挑戰似的說,對她糊裡糊塗的談話有點兒不耐煩。
「那是因為你是新教徒。」
「我不是新教徒。我什麼都不是,我什麼也不信!」
「你最好收回你所說的話。」薩迪說,她徹底驚慌起來。「上帝會因為你說了那些話讓你去死的。」
她顯然被我這種言論嚇壞了,以至於她的恐懼把我都給傳染了。
「我的意思是,」我說,努力想打破這種死氣沉沉的局面。「我們並不像你們那樣祈禱。我們只在教堂里祈禱——當教士祈禱的時候。」
「你臨睡前不祈禱嗎?」
「不。」我回答。「我不祈禱。我猜我對祈禱知道得不多。」
「那麼,我們會教你的。」薩迪說。「你必須每天祈禱,至少每天三次,否則你就會在地獄裡受盡煎熬。」
說完這些話,我們就分手了。我向她很嚴肅地保證我會盡力去祈禱,至少每天臨睡前做一次。我走開的時候,我突然問我自己我要祈禱什麼。我幾乎想要跑回去問她。「罪過!」這個詞已經在我心裡紮下了根。什麼是罪過?我不停地問自己,我曾經做過什麼有罪的事情?我極少撒謊,除了對我媽媽。我從不偷東西,除了偷我媽媽的東西。我要懺悔什麼呢?我從來沒想過向我媽媽撒謊或者從媽媽那兒偷東西也是犯罪。我只好這樣做,因為她什麼也不知道。一旦她知道我心裡在想什麼,她就會理解我的行為了。
我就是這麼估計當時的情況的。
仔細考慮了與薩迪的談話,又回想起籠罩在他們家人身上的那種陰鬱,我開始覺得也許我媽媽不相信天主教徒是對的。我們在家裡從不做祈禱,可我們家的日子過得也挺好。在我們家沒人會提及上帝,而上帝也沒懲罰我們中的任何一個人。我最後得出結論,天主教徒生性是迷信的,就像那些沒開化的原始人一樣。無知的偶像崇拜者。謹小慎微得連替自己想一想都不敢。我決定再也不湊這個熱鬧了,他們那個教堂簡直像個土牢!突然——只是偶一閃念——我認識到如果薩迪一家人不那麼過多地考慮上帝的話,他們也許不會那麼窮,東西都到了教堂,到了神父手裡,那就是那些總是在要錢的人們。我從來不願意看見神父。對於我來說,他們太圓滑,太假惺惺的了。哼,讓他們滾蛋吧!帶上他們的蠟燭,他們的念珠,他們的十字架——還有他們的聖母瑪麗亞!一起都滾吧!
最後,我終於和那個神秘的人——艾倫。克羅姆韋爾面對面坐在一起了。我又遞給他一杯酒,拍了他的背一下,我們在一起呆了很長時間了,就在我自己家裡。
是莫娜安排這次會面的——與克倫斯基合謀。克倫斯基也在喝酒,他一邊大聲嚷著一邊做著手勢。他那身材纖巧的妻子也是如此,她假裝成我的太太到這兒來應付場面的。我不再是亨利。米勒了。我今天晚上搖身一變,成了哈里。馬克思醫生。
只有莫娜沒來,她應該晚點兒來。
從與克羅姆韋爾見面握手那一刻起,事情的發展就出人意料。說到他,我不得不承認他的確是個英俊的傢伙。不但英俊(從南方人的標準來說),還像個孩子似的,嘴很甜,也很容易相信別人。我不是說他傻,他一點兒也不傻,而且還是個靠得住的人。他沒受過什麼教育,可是很聰明;不那麼咄咄逼人,卻很有能力。他這人心腸很好,也挺開朗的,對人好極了。
跟他搞搞惡作劇,騙騙他好像不太光彩。我看得出來主意是克倫斯基出的,不是莫娜,她對於我們長時間地忽視克倫斯基覺得很內疚,所以,她大概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不管怎麼樣,我們感覺都不錯。我們的把戲玩得很成功。幸運的是克羅姆韋爾已經喝醉了,他本來就不怎麼懷疑我們,現在酒進一步使他消除了戒心。他好像並沒有意識到克倫斯基是個猶太人,儘管明擺著克倫斯基對一個孩子也會機關算盡的。
克羅姆韋爾把他當作了俄羅斯人。對我這個叫馬克思的人,他不知道是怎麼想的(克倫斯基想出一個絕妙的主意,假說我是個猶太人)。這個令人吃驚的事實——我是猶太人——並沒給克羅姆韋爾留下什麼印象。就好像我們也告訴過他我是個印第安人或愛斯基摩人。他很好奇,想知道我是怎樣謀生的,於是我依照預先制定的計劃,告訴克羅姆韋爾我是個醫生,和克倫斯基醫生一同開了個診所。他看了看我的手,很嚴肅地點了點頭。
對於我來說,在那個度日如年的夜晚,最困難的事莫過於要記住克倫斯基的太太是我的太太了。當然,這是克倫斯基那個機靈的腦瓜里冒出的又一妙招。他認為,這樣可以轉移對方對我的疑心,每次我看她一眼,就覺得仿佛是狠狠打了她一下似的。我們使勁勸她喝酒,可她只是啜上一小口就把杯子推開了。可是當夜色降臨之後,我們鬧得越來越大膽,她也高興起來了。每次她歇斯底里地笑完之後,我都怕她會得病。她哭起來也挺讓人同情的。
另一方面,克羅姆韋爾也是個性情中人。有時候,他根本不知道我們在笑什麼,可是我們的笑聲頗具感染力,所以他也就毫不在意地笑起來了,他時不時地問幾個關於莫娜的問題。很顯然,他把莫娜當成個奇特的人物了,儘管她很可愛。我們當然得裝作是和她從小玩到大的,我們說她寫起東西來簡直棒極了。她寫了整整一系列詩、散文和小說,可是;我們肯定她一直很謙虛,根本不願提及這些。克倫斯基甚至有點兒離譜地說她不久以後將會成為美國文壇上第一位的女作家。我裝作不太確信那一點,卻同意她具有非凡的天才,極有可能獲得成功。
當克羅姆韋爾問我們她都出過什麼專欄作品的時候,我們表現出一副茫然無知的樣子,其實是傻了眼。她怎麼會去做這種事呢?
「我們還是別談這個吧。」克倫斯基說。「要她做那種事情簡直是浪費時間。」
我表示同意。克羅姆韋爾一頭露水,他不明白寫每日專欄有什麼不好的。再說,她需要一筆錢。
「錢?」克倫斯基嚷道,「錢?那麼,我們倆是幹什麼的?我相信馬克思醫生和我能照顧到她的需要。」他看起來對於聽到莫娜需要錢這個說法迷惑不解,事實上,是自尊心有點受傷害。
可憐的克羅姆韋爾覺得他失言了,他向我們保證這只不過是他一貫的印象。可是,話又說回來,他希望我們還是看看那些專欄,然後老老實實地給它們個評價,他說他自己不會判斷,要是文章的確不錯的話,他就可以拍板錄用她了。他這次沒提一周支付一百美元稿費的事。
我們為這又幹了一杯,然後把他引到別的話題上。要想讓他分心也挺容易的,他心裡只惦記著一件事——她什麼時候來?每過一會兒,他就要出去往華盛頓打個電話。我們總是想法不讓他去,我們知道莫娜不會來的,至少在我們離開這裡之前來不了。她讓我們凌晨一點鐘之前把那傢伙弄走,所以,我們就盼著把他哄高興了,然後叫輛出租車把他送走拉倒。
我試了好幾次,想找到他住哪裡,可沒找著。克倫斯基覺得這不重要——任何一家老牌旅館都會這麼做的,在事情的進展過程中,我自忖這樁愚蠢的生意做成的原因。這根本沒有意義,後來,我得知莫娜本來認為讓克羅姆韋爾知道她是一個人住這一點很重要,當然,這樣做也可以看看克羅姆韋爾是不是真對我們有誠意,還是只對她感興趣。但是,因為克倫斯基的原因,我們後來放棄了這個念頭。由於他自己一些奇特的原因,克倫斯基不同意這麼做。我當然得和他的觀點保持一致。他覺得沒人會相信他發明的這些小把戲的,它們太聳人聽聞也太離奇了,所以我不知道醉得半死的克倫斯基能不能把這事辦好。當然,我們編的故事越離譜,我們笑得就越歡。當然是只有我和克倫斯基。我們盡情地笑使克羅姆韋爾覺得莫名其妙的,不過後來他也作為「職業病」而見怪不怪了。
要相信克倫斯基的話,那麼十之八九就像在做犯罪實驗。除了極少的一些人,所有的外科醫生都是虐待狂。在說了我們對人類的殘忍虐待還不夠,他又長篇大論地描述我們如何殘忍地對待動物。其中的一個是他在陣陣笑聲中講述的一個很折磨人的故事。這是關於一隻兔子的,在經過大量的注射、電擊和各種各樣甦醒的方式之後,那只可憐的兔子已經被弄得不成樣子了。更有甚者,他詳細解釋了一下他,克倫斯基。又把那只可憐的小動物剩下的部分煮了煮做了個湯。很顯然,煮湯前他已經先吃了一部分了,別忘了,那只可憐的兔子是注射過砒霜的。對於這一點,他放聲大笑。克羅姆韋爾聽了這個血淋淋的故事之後,頭腦似乎清醒了一點兒。他說克倫斯基居然還活著,這可真是太糟糕了。然後,他為這個想法盡情地笑了好一陣子,又有意無意地幹了整整一杯純白蘭地。他噎住了,咳了半天。我們只好讓他平躺在地板上,像搶救一個溺水的人似的忙活了半天。
就在這時候,我們發現克羅姆韋爾極不好對付。因為要給他做檢查,我們脫去了他的外衣、馬甲、襯衫和內衣。確切地說,是克倫斯基動手脫的;我只是不時地用拳頭敲幾下克羅姆韋爾或者拍拍他的胸。現在克羅姆韋爾舒服地躺在那兒,看來還沒想穿上衣眼。他說他感覺好極了,一點兒都不想動。他微微欠起身,想讓我們幫他換個更舒服的姿勢。
他可能會睡著的,這一下子提醒了我們。我們開始像耍猴似的胡鬧起來。把克羅姆韋爾倒立起來,圍著他跳舞(當然把他弄糊塗了),做怪相,像大猩猩似的抓耳撓腮……只要能讓他發笑,能不讓他那沉重的眼皮合上就行。我們越賣勁兒——我們現在已經真的發狂了——他就越要打瞌睡。他幾乎都要自己爬向那令他垂涎已久的長沙發了。如果讓他到了那兒,上帝來了也叫不醒他。
「我們把他弄出去吧。」我說,用手勢和眼色告訴克倫斯基我們可以把衣眼給他穿上,然後把他弄走。
我們幾乎用了半個小時才把他的衣服穿上。儘管克羅姆韋爾爛醉如泥,又困得睜不開眼睛,他還是不讓我們把他的褲子扣解開。我們沒法兒把他的襯衫塞進去,只好讓他的襯衫露在褲子外面。到時候,我們會用他的大衣遮住他的襯衫的。
克羅姆韋爾馬上就睡過去了,還時不時地打著呼嚕。克倫斯基喜氣洋洋地。他告訴我,好久沒玩得這麼痛快了。話音未落,他又建議我們去翻一翻克羅姆韋爾的口袋。「我們至少應該把我們今天晚上吃喝的錢拿回來。」他堅持著,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突然之間變得顧慮重重,可是我還是拒絕採納他的建議。「他不會缺錢花的。」克倫斯基說,「五十或一百美元對他來說算得了什麼?」好像是為了證明他的話是真的,他拿出了克羅姆韋爾的錢包。讓他吃驚的是,錢包里——點兒錢也沒有。
「我真該死!」他咕噥著。「這就是你說的有錢人,從來不帶現金。」
我催他說,「我們最好還是快把他從這兒弄走吧。」
「試試看吧。」克倫斯基說,笑得像只公山羊似的。「讓他留在這兒有什麼不好?」
「你瘋啦!」我喊道。
他笑了起來,然後,他平靜地告訴我們,如果能把這個滑稽劇演到底就太棒了。
也就是說,等他睡醒,我們五個人(第二天早晨)繼續把我們各人的角色演下去。
他認為那樣就可以給莫娜一個露面的機會了。克倫斯基的太太對這個建議根本不感興趣——這對她來說太複雜了。
商量完以後,我們決定給克羅姆韋爾換個地方,如果必要的話,把他放在一家旅館裡。我們費了好大的勁,幾乎用了整整一刻鐘才讓他半站起來。他的膝蓋就是伸不直,帽子扣在眼睛上,襯衫的下擺從我們沒為他扣上扣子的外衣下面露了出來。
他還迷迷糊糊地四處亂看呢。我們歇斯底里地笑,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勉強使兩隻腳不絆在一起。可憐的克羅姆韋爾還在不停地抗議說他還不想走,他還想等莫哪來。
「她去華盛頓等你了,」克倫斯基不懷好意地說:「你睡覺的時候我們接到的電報。」。
克羅姆韋爾腦袋發木,已經聽不清我們在說什麼了。他時不時地向下墜,嚇唬我們說要躺在大街上睡。我們是想讓他呼吸點新鮮空氣,清醒一下腦子,然後再叫輛出租車。要想找輛車,我們得橫穿好幾條馬路,我們走的路是通向河邊的,有點繞路,可我們覺得走點兒路對他有好處。靠近碼頭的時候,我們都坐在鐵軌上喘喘氣。克羅姆韋爾只是伸手在鐵軌之間晃著,一邊笑一邊打嗝,好像他是躺在搖籃里的小孩兒似的。他不時地跟我們要東西吃,他說他想吃火腿煎蛋。現在還在營業的飯館最近的也有一英里。我說我可以跑回家去取點三明治。克羅姆韋爾說他等不了那麼久,他要馬上吃到他的火腿煎蛋。我們又把他拉起來,開始又推又拽地向亮著燈的勃拉弗大廳走去。一個守夜的人走過來問我們,都這麼晚了還在這兒幹什麼。
克羅姆韋爾倒在我們腳下。「你們在這兒幹什麼?」那個守夜的人問,用腳踢踢克羅姆韋爾,好像踢死屍一樣。「沒事,他喝醉了。」我回答說,那個守夜人彎下腰聞了聞。「把他從這兒弄走,」他說,「不然我就把你們幾個很揍一頓。」「是,先生。是,先生。」我們說著話,架著克羅姆韋爾的胳膊,他的兩隻腳拖在地上。
過了一會兒,那個守夜人手裡拿著克羅姆韋爾的帽子追了過來。我們把帽子給他戴上,可它又掉了下來。「這兒,」我說。「把嘴張開,放我嘴裡。」我們拖著他走,弄得汗流泱背的。守夜人厭惡地看了我們一會兒,然後說:「把他放開!放這兒,讓他趴在我背上……你們這幫笨蛋。」我們就這樣走到了街口,情緒一下子就高起來了。「現在,你們一個人去叫輛車,」守夜人說,「別再拖他了,他的胳膊都快拉斷了。」克倫斯基去找車了,我們坐在路邊等著。
出租車一會兒就來了。我們把他扶到車裡,他的襯衫下擺還是那麼露著。
「去哪兒?」司機問。
「艾斯特飯店!」我說。
「去威爾德夫—艾斯特!」克倫斯基大聲說。
「好吧,想好再說!」司機說。
「去康姆德斯。」克羅姆韋爾喊了起來。
「你肯定了?」司機說,「這口沒白說吧?」
「就會康姆德斯吧,好嗎?」我把頭探進車裡。
「好吧。」克羅姆韋爾口齒不清地說,「我去哪兒都行。」
「他身上帶錢了嗎?」司機又問。
「他有的是錢。」克倫斯基說,「他是個開銀行的。」
「我覺得你們最好有個人跟他一起去。」司機說。
「好啊。」克倫斯基馬上跟他太太一起鑽進車裡。
「嗨!」克羅姆韋爾大聲說,「馬克思醫生怎麼辦呢?」
「他坐下一輛車來。」克倫斯基說。「他得去打個電話。」
「嗨!」他又朝我喊,「你太太怎麼辦?」
「她沒事。」我說,揮手道別。
回到家以後,我發現了克羅姆韋爾的手提箱,還有從他兜里掉出來的一些零錢。
我打開手提箱,看見一疊紙和幾份電報。最近的一份電報是財政部發來的,催克羅姆韋爾一定要在午夜打個電話給某人,十萬火急。我一邊看著那些法律文件,一邊吃了一個三明治,喝了杯酒。我決定替他往華盛頓打個電話。我費了好大勁才把那個人叫起來。他睡意朦朧地說著話,顯然是生氣了。我解釋說克羅姆韋爾出了點兒意外,明天早晨再給他打電話。「可你是誰?……這是怎麼回事?」他不停地重複著。「他早晨再給你打電話。」我又說了一遍,沒理他那不停的詢問。然後我就掛了電話,撒腿就跑。我知道他會打回來,我怕他叫警察抓我。我繞了好長一段路才到了電報局,在那兒我給克羅姆韋爾往康姆德斯飯店發了個電報,我希望克倫斯基已經把他送到了。離開電報局的時候,我意識到克羅姆韋爾可能明天下午才能收到電報。我去了一家咖啡館,往康姆德斯飯店打了個電話,督促值夜班的服務員一定要記得叫醒克羅姆韋爾,如果電報能及時到的話。「不行就潑他一瓢涼水。」我說,「可是一定要記住讓他讀電報。這是有關生死的大事情。」
我回了家。莫娜已經來了,正在收拾那片狼藉。
「你們的晚會一定開得不錯。」她說。
「是的。」我說。
我看見手提箱躺在那兒,也許他往華盛頓打電話的時候要用這個。「瞧,」我說,「我們最好叫輛車,馬上把這個給他送去。這些東西我都看過了。它們可是碰不得,最好別讓人知道這些東西在我們這兒。」
「你去吧。」莫娜說,「我累了。」
我又來到街上,正如克倫斯基剛才說的,坐下一輛車趕過去。到了飯店以後,我得知克羅姆韋爾進房間裡去了。我堅持讓服務員把我帶到他的房間裡,克羅姆韋爾穿著衣服躺在床罩上,四腳朝天,帽子放在一邊。我把手提箱放在他懷裡,躡手躡腳地走了出去,然後,我讓服務員陪我到經理辦公室,向那個人解釋一下情況,讓服務員做證。他看見我把手提箱放在克羅姆韋爾的懷裡了。
「那麼,你叫什麼名字?」經理問道,對這種不太一般的做法有點兒心神不安。
「噢。」我說,「綜合研究所的哈里。馬克思醫生,有什麼事你早晨給我打電話。克羅姆韋爾先生是我的一個朋友,聯邦調查局特工。他有點兒喝多了。我希望你們好好照看他。」
「我當然會的。」夜班經理說,看起來有點兒大驚小怪的,「馬克思醫生,我們隨時可以在辦公室找到您,是嗎?」
「當然,我全天都在。如果我出去的話,你就問我的秘書羅賓諾維奇小姐,她知道我去哪兒了。現在,我得回去休息了。我九點鐘還得去手術室。多謝。晚安!」
旅館的侍者把我引至旋轉門。他顯然對我剛才那篇胡言亂語印象頗深。「要出租車嗎,先生?」他問。「好的。」我回答,把我在地板上撿起來的零錢都給了他。
「非常感謝,醫生先生。」他一邊說著一邊點頭哈腰地把我引向出租車。
我讓司機把車開到泰晤士區。我在那兒下了車,向地鐵站走去。剛到售票處,我發現身上一分錢也沒剩下。坐出租車把我身上最後一點兒錢也花光了。我走上台階,站在馬路邊,琢磨著從哪兒可以弄到買地鐵票的錢。我在那兒站著的時俟,一個夜間送電報的從我面前過去。我看了他兩次,想看看我是不是認識他。後來,我想起來在格蘭特中心的那家電報局。我肯定有認識人在那兒。我走回格蘭特中心,一眼就認出,在桌子旁邊,千真萬確,是我的老朋友迪格斯。「迪格斯,借我五分錢好嗎?」我說。「五分錢?」迪格斯說,「嗨,給你一塊錢!」我們聊了一會兒,我就又回地鐵站了。
那天晚上,一開始的時候,克羅姆韋爾說了好幾次「我的朋友倫道夫」。我絲毫也沒對他們是好朋友起過疑心,儘管克羅姆韋爾做卡薩報紙的密友實在是太年輕了。我越想克羅姆韋爾這個人就對他印象越好。我決定再去看看他,下一次就我一個人去。我心中暗暗祈禱他別忘了打那個電話。我不知道他得知我翻過他的手提箱之後會怎麼看我。
沒過幾天,我們就又見面了。這次是在莫斯科韋基家。就克羅姆韋爾、莫娜和我。是克羅姆韋爾提議我們再見一面的。他第二天就要去華盛頓了。
這次見面,我所預想的那種不自在都在他和藹的笑容和熱情的握手之中煙消雲散了。他一見面就告訴我他對我所做過的事情非常感激。雖然他沒直說我做了什麼,可是從他的眼神里,我看出來他什麼都知道。「我一喝起酒來就要出洋相。」他說,臉有點兒紅。他現在看起來比我第一次見他。晚上還孩子氣。我覺得他一定還不到三十歲。既然我已經知道了他究竟是幹什麼的,我也就比以前更喜歡他那快樂、無憂無慮的樣子。他表現得像個毫無牽掛的人。正如一個出身於良好家庭的又聰明又年輕的銀行家。他也一直刻意地給人留下這種印象。
莫娜好像在和他談論文學。和以前一樣,他裝作和文學方面的東西接觸不多。
他只不過是個懂點兒金融知識的普普通通的生意人。政治?他可一點兒也不懂。銀行里的事就已經夠他忙的了,除了偶而公出外,他很少離開家,他的活動範圍一般是在華盛頓和紐約。歐洲嘛,嗯,特別想去看看,可那得等到他能負擔得起一次真正的休假的時候。
他假裝對自己只會說英語感到很慚愧,但是他覺得如果關係硬的話,也可以勉強地混過去。
我倒挺愛聽他說這說那的,也沒辜負了他對我的信任。甚至對莫娜我也沒敢把我知道了關於克羅姆韋爾的事說出來。他好像也知道我這人可信似的。
我們就這樣談啊談啊,有時候也聽主人莫斯科韋基說,喝點兒酒。我聽出來他已經跟莫娜說清楚了,那個專欄的事已經不行了。大家都說她於得不錯。可是大老闆,誰知道他是個什麼東西,說她不適合給赫斯特報工作。
「赫斯特本人怎麼樣?」我斗膽問道。「他也對這事搖頭了嗎?」
克羅姆韋爾解釋說赫斯特一般很尊重他下屬的決定。他告訴我說這一切相當複雜,然而,他覺得有些事可能會發生,可事情還是會有希望的。他回華盛頓以後就會知道了。
我當然知道他這麼說只是出於客氣。我知道得很清楚,克羅姆韋爾至少兩個月之內是不會去華盛頓的。事實上,七八天以後,他會去布徹斯特,他在那兒會以非常流利的當地語言出出入入。
「我下個月去加利福尼亞。到時候我可以在那兒看見赫斯特。」他說,連眼都不眨一下。「我原來出差去過那兒。」
「噢,順便說一下,」他又說,好像他才想起來似的,「你的朋友克倫斯基醫生那人挺怪的……我是說,作為一個外科醫生來說。」
「你是什麼意思?」我說。
「噢,我也不知道……我應該雇他噹噹鋪老闆,或者干點兒別的什麼。或許他只不過裝裝樣子逗我玩兒。」
「你是說他說過的話嗎?他一喝酒就那樣。不過,他的確是出類撥萃的——一個優秀的外科醫生。」
「下回再來,我一定得去看看他。」克羅姆韋爾說。「我小兒子的腳先天畸形。
也許克倫斯基醫生能給看看怎麼治。「
「他肯定會的。」我說,忘了別人也把我說成是外科醫生。
好像是要試試我,或者就是開個玩笑,克羅姆韋爾又說:「也許你能告訴我一點兒這方面的事情,馬克思醫生。你不也是幹這行的嗎?」
「不,不完全是。」我說,「不過,我只能告訴你這麼多。我們治癒了幾個這種病例。那完全視情況而定,要把它解釋清楚就太複雜了。」
聽到這兒,他明白地笑了。「我懂了。」他說,「可你覺得有希望治好嗎?」
「確實是有希望的。」我熱情地說。「目前在布徹斯特有一個很出色的外科醫生,他的治癒率高達90%。他還有一些我們並不熟悉的特殊治療方法。我認為那是種電療法。」
「你是說在布徹斯特嗎?那太遠了。」
「是的。」我附和道。
「我猜我們還有一瓶葡萄灑吧?」克羅姆韋爾提了個建議。
「如果你堅持要喝的話。」我回答說,「我再喝一點兒就該走了。」
「別走。」他請求我,「我真的很喜歡和你談話。你知道,有時候你給我的印象更像是寫東西的。你不像外科醫生。」
「我原來常寫點兒東西。」我說,「可那是好幾年前的事了。干我們這行的,搞文學的時間可不多。」
「就像我們摘銀行的,是嗎?」克羅姆韋爾說。
「挺像的。」我們倆都好脾氣地朝對方笑了起來。
「可也有內科醫生寫書的。」克羅姆韋爾說,「我指的是小說、戲劇和一些類似的東西。」
「是的。」我說,「好多人都寫。斯科尼勒、邁恩、薩姆塞特、曼哈姆……」
「可別小看艾力。弗爾,」克羅姆韋爾說,「剛才莫娜跟我說了好多他的事。
寫了一部藝術史,或者那方面的東西……是吧,莫娜?「他轉向莫娜問他說得對不對。」當然,我從沒讀過他寫的書。我不知道好畫和壞畫有什麼不一樣。「
「我也不在行。」我說,「不過我覺得你看見畫,就能知道它是真的還是假的。」
「你為什麼這麼說呢?」
「噢,憑感覺。這就和你能迅速地鑑別偽鈔一樣。」
「你把我想得太聰明了,馬克思醫生。當然了,干我們這一行的,是有人習慣地對偽鈔很警覺,可我不是干那個的,我們有這方面的專家。」
「那當然。」我說,「可是說真的、莫娜說得挺對……你哪天得讀讀艾力一弗爾的書。你想一想,他居然利用業餘時間寫了本了不起的藝術史《給病人看病的時候他還一邊在處方上寫兩筆呢。他還常坐飛機到很遠的地方去,比如說於卡坦、西亞姆或者東部島嶼什麼的。我懷疑他的領導們根本不知道他去過那些地方。表面上過著那種無聊的生活。他是個優秀的內科醫生。可他是個藝術型的人。我真說不出我對他多尊敬。」
「你說到他的時候口氣和莫娜一樣,」克羅姆韋爾說。「你跟我說你沒時間干別的事!」
聽到這兒,莫娜插話了。對她來說,我是個多面手,好像幹什麼事都有時間。
比如說,他懷疑過馬克思醫生是個訓練有素的音樂家,下象棋高手,或者集郵愛好者嗎?
克羅姆韋爾斷言說他懷疑我在很多方面都挺行的。只是我太謙虛了,不願意承認,他確信我是個想像力很豐富的人。他很隨意地提到他那天晚上注意到了我的手。
他覺得從那雙手上看得出來我不只會操手術刀。
莫娜用她自己的方式解釋了一下他的評論,然後她馬上問他是不是會看手相。
「不太會。」克羅姆韋爾說,看起來好像挺慚愧似的。「不過,已經足夠把賣肉的和罪犯、藥劑師和小提琴家分開。這誰都會,不懂手相的人也會看。」
這時候,我想走了。
「別走。」克羅姆韋爾請求道。
「不,不行了。我必須得走了。」我說,握了握他的手。
「希望我們再見面。」克羅姆韋爾說。「下次記得把你太太帶來。她挺可愛的。
我對她的印象好極了。「
「真的嗎?」我說,臉都紅到脖子根兒了。「好吧,再見。祝你旅途愉快。」
聽到這話,克羅姆韋爾舉了舉懷子。我發現他眼裡掠過一絲嘲弄。在門口,我遇見了莫斯科韋基。
「坐在桌子旁邊的那個人是誰?」他小聲問。
「說實話,我也不知道。」我回答說,「你最好去問問莫娜。」
「那麼,他不是你的朋友?」
「這也很難說。」我說,「好了,再見。」
那天晚上,我做了個惡夢。像一般人那樣,夢的開始是我追別人。我沿著一條黑暗的街道追一個又瘦又小的人,在我後邊,另一個人追我。在那個人追上我之前,我追上我追的那個人很重要。那個小瘦子和斯皮瓦克一樣。我已經追了他一晚上了,從一個地方追到另一個地方,最後,我終於追上他了。我不知道追我的那個人是誰。
無論他是誰,我覺得他氣息很長,腳程也很快。他讓我覺得非常不自在,好像只要他想的話,他隨時都可以追上我。因為對斯皮瓦克來說,儘管我只想看見他掉河裡淹死,可對我來說,把他抓住是最緊急的。他身上帶著些文件,對我至關重要。
追到凸出水面的防波堤時,我終於追上了他,緊緊抓住他的脖領子把他提了起來。讓我萬分驚奇的是,他根本不是斯皮瓦克——他是發了瘋的謝爾登。他好像沒認出我來,大概是因為天黑的緣故吧。他雙膝跪下,求我別掐斷他的脖子。「我不是波拉克!」我說,一把揪住他的腳把他倒立起來,這時候,追我的那個人趕上來了。那是艾倫。克羅姆韋爾。他把一桿槍放在我手裡,命令我朝謝爾登開槍,「來,我告訴你怎麼做。」他說,使勁兒擰了謝爾登的胳膊一下,把他拉到他跟前。然後,他把槍口抵在謝爾登的頭上。謝爾登像條狗似的嗚咽著。我舉起槍,頂在他頭上。
「開槍!」克羅姆韋爾命令道。我扣了下板機,謝爾登的身子彈了一下,像彈簧玩具匣里的玩偶一樣,臉朝下倒下了。「幹得不錯。」克羅姆韋爾說。「現在,我們得快點兒了。我們得在明天一大早趕到華盛頓。」
在火車上,克羅姆韋爾完全變了個人。他現在又變得像我的老朋友喬治。馬歇爾了。他連說話都特別像,儘管他當時說的話很沒條理。他跟我談起過去的日子,那時候我們常常在那個優秀的愛克塞斯劇團扮小丑兒。他朝我眨了眨眼,亮出外衣裡面的衣眼,就是信我們那種教的人穿的衣服,上面印著金色的字母——Fratres Semper(兄弟共濟會)。然後,他拍了下我的手,用食指撓我手心,和原來一樣。
「夠了嗎?」他說,又朝我圓滑地擠擠眼兒。順便提一句他的眼睛已經瞪得很大,非常可怕,那雙甲狀腺腫大的眼睛在他那種圓臉上嘰哩骨碌地,像只腫大起來的牡蠣。儘管,他只有擠眼的時候才這樣。當他又恢復到他的另一種身份,也就是克羅姆韋爾的時候,他那雙眼睛就變得很正常了。
「你是誰?」我問。「你是克羅姆韋爾還是馬歇爾?」
他把食指放在唇邊,像謝爾登一樣,發出噓一噓的聲音。
然後,他像表演口技似的,聲音從嘴唇里冒出來。他很快地告訴我,幾乎聽不見,而且說得越來越快——要跟上他的話我的頭都要暈了——他已經在關鍵時刻把消息泄露給我說,總部的人對我非常滿意,所以我將被派往執行一項特殊任務,是的,去東京。我將扮作麥卡度的一個得力助手——是為了搜索一些丟失了的畫。
「你知道,」他的聲音更低了,又用他那雙可怕的、像腫起來的牡蠣眼睛盯著我,撣撣衣服,拍拍我的手,又僥撓我的手心,「你知道,那畫花了我們幾千美元呢。」
說到這兒,他開始講日語了。令我吃驚的是,我發現我聽他講日語像聽英語一樣容易。那是個藝術專員,他解釋說,那傢伙每天過著花天酒地的生活。他是春宮畫專家。我將扮作一個內科醫生在橫濱見到他。他會穿著海軍上將制服,戴一頂滑稽的三角帽。說到這兒,他用胳膊肘使勁推了我一下,嗤嗤地笑著——像日本人一樣。
「我很抱歉地告訴你,亨利,」他繼續說,又變回紐約口音,「他們在你太太身上發現了罪證。是啊,她也給牽連進來了。她被抓的時候。手裡還有一大包古柯鹼呢。」
他又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這一次更加不懷好意。「記得上一次我們見面嗎?在格里米。你知道,就是他們疏忽了我們的那一次。那次以後,我又玩了幾次那種繩梯的把式。」說到這兒,他抓住我的手,對我示意了一下。「現在,聽著,亨利,把事辦好。……我們下車以後,你就沿著賓西法尼亞大街慢慢走,好像你正在散步。
你會碰上三條狗,前兩條都不是,第三條會跑到你前面讓你拍他。那就是線索。一隻手拍它的前爪,另一隻手,把手指伸到它舌頭底下,你會找到一個麥粒大小的紙團。牽著那條狗,讓它給你帶路。有人叫你站住的話,你就說一句『哦哦』!你知道那代表什麼。他們哪兒都有間諜,連白宮裡都有……現在,聽清楚了,亨利,「
他開始說得像架縫紉機一樣,越來越快,越來越快。「你看見總統的時候,就像我們那樣拍他的手一下。你挺奇怪的,是吧?不過,我們不管。把它埋在心裡吧。亨利,他就是總統。千萬別忘了!他會告訴你這個那個的……他不知道你是從哪兒來的……可你別管,聽著就行了。別泄露你知道的事情。奧伯斯普里斯克斯韋基在關鍵時會出現的,你認識他……他已經跟我們一起幹了好幾年了……」我想讓他再說一遍那個名字,可是他已經停不下來了,一會兒也停不住。「我們三分鐘之後分手。」
他小聲說,「我還沒告訴你呢。你可是最最重要的,你明白嗎?」他捅了我肋骨一下,弄得我很疼。他的聲音小得比針尖還細,我只能斷斷續續地聽清他的話。我的身子痛苦地扭動著,如果把最重要的細節給漏掉了,我該如何是好呢?當然,我記住了那三隻狗。條子是用密碼寫的,我可以在船上把它破解開。坐船的時候,我還得再好好學一下日語。我的發音不太好。「你現在懂了嗎?」他說著話,撣撣衣服,拍了我的手一下。「等等,等一下。」我請求道,「最後那部分……」可是他已經走下台階,消失在人群里了。
我沿著賓西法尼亞大街向前走,做出一副正在散步的樣子。我的心慢慢沉了下去。我意識到我現在完全迷惑了,有一陣兒,我問自己是不是在做夢。可是,那不是夢。那確確實實是賓西法尼亞大街,一點兒沒鍺,就在那時,我突然看見一隻狗站在路邊。我知道那是只假的,因為它被綁在鐵欄杆上了。這使我確信我是頭腦清醒的。我睜著眼睛,想找一找第二隻狗。我沒轉身,後面有人跟蹤我。我很著急,第二隻狗也顧不上想了。克羅姆韋爾或者喬治。馬歇爾——那兩個人也糊塗了——他們沒告訴我被人跟蹤了怎麼辦。也許,他說了——當他小聲說的時候。我越來越恐慌了。我盡力口想,想回憶我是怎麼捲入這筆骯髒的交易中的,可是,我的大腦已經精疲力竭了。
突然,我的心差點兒從胸腔里跳出來。在拐角處的弧光燈下站著一個人,是莫娜。她手裡拿著一摞東西,正分發給過路的人。我走到她近前的時候,她遞給我一份,對我使了個眼色,告訴我——「小心點!」——我慢慢地向街對面閒逛過去。
那會兒,我手裡拿著那份東西連看都沒看一眼,在腿上輕輕拍打著,好像那是份報紙。然後,我假裝擤鼻涕,我把它塞到另一隻手上。擤鼻子的時候,我飛快地看了一眼,讀到這些話:「結尾像開關一樣圓滿,同舟共濟。」我陷入了深深的迷惑之中。可能這是他小聲說話的時候,我漏掉的另一細節吧。不管怎麼樣,我現在準備把那個條子撕成碎片。我每走一百碼左右,就一片一片地把那些碎紙片扔掉,每次都有意地聽一聽追我的人是否停下來把它們都撿起來。
我看見了第二隻狗。那是只帶輪子的玩具狗,看起來像是被哪個淘氣的孩子玩夠了扔掉的。為了要證明一下它的確不是真的,我用腳尖輕輕踢了它一下。它一下子就摔碎了,當然,我假裝這一切都很自然,又邁開步向前走了。
看見第三隻,也就是那隻真狗的時候,我離白宮大門口僅幾碼遠。尾隨我的那個人這回沒法跟了,除非他變成隱形人才能不被我發現。不管怎麼說,我現在看見最後一隻狗了。那是只身體龐大的新大陸狗,像只小獸一樣。它跳著朝我跑過來舔我的手,差點兒把我撞個跟頭。我站了一會兒,然後拍了拍他那暖暖的大腦袋。我小心地彎下腰,把一隻手伸進它嘴裡,探到舌頭底下。千真萬確、那兒有個小紙團,用銀紙包著。正如馬歇爾或是克羅姆韋爾說的,它只有麥粒那麼大。
我牽著它走,走上了白宮的台階。所有的警衛都做同一個動作——使勁擠擠眼睛,輕輕地撣掉衣服,在門外的腳墊上蹭鞋子的時候,我注意到了用紅色字母標出的「兄弟共濟會」。總統向我走過來,他身穿燕尾服和帶條紋的褲子,扣眼裡別著朵石竹花。他伸出雙手來歡迎我。「噢,查理!」我叫了起來,「你怎麼到這兒來了?我還以為我要見的人……」突然,我記起了喬治。馬歇爾的話。「總統先生,」
我說,深深地鞠了一躬,「這實在是一種殊榮……」「快進來,快進來,」查理說,抓著我的手,用食指撓了撓我的手心。「我們正等你呢。」
如果他真是總統的話,他可是還和原來一樣,一點兒也沒變。
查理是我們那個俱樂部里最不愛說話的。因為他不愛說話,讓人覺得他挺聰明似的,我們就諷刺他,選他作我們俱樂部里的總統。他家住在街對面的公寓裡,我們都挺喜歡他,可從來不能跟他很要好——因為他總是令人費解地沉默。有一天,他失蹤了,幾個月過去了,他還是沒有一點兒消息。我們當中誰也沒從他那兒得到過信兒,他好像從地球表面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現在,他把我讓進他的書房。他可是美國總統啊!
「坐吧,」查理說,「隨便點兒。」他拿出一盒雪茄。
我只能坐在那兒瞪圓眼傻看著,他和原來一模一樣,連燕尾眼和條紋褲都一樣。
他那茶褐色的頭髮也一如往昔地梳個中分式。指甲也照例精心修剪過,還是原來的那個查理啊。烏夾下面,也還戴著薛西斯協會的老標誌,兄弟共濟會。
「你知道,亨利,」他開始說了,語調柔和,抑揚頓挫,「我保留自己身世秘密的原因。」他微微向前傾了傾身子,壓低了聲音。「你知道,她還在找我、」
「(我知道,他指的是他的妻子,他不能離婚,因為他是天主教徒。)」是她策劃的這一切。你也許知道……「他跟我圓滑地擠擠眼,就像喬治。馬歇爾那樣。
說到這兒,他開始轉著手指頭,像在玩一個小球。一開始我沒注意,可是後來他叉重複了好幾遍那個動作。我知道他在暗示什麼了。
「噢,那東西……」
聽到這兒,他舉起一個手指頭,放到嘴唇上,幾乎聽不見地「噓——噓——」
了一聲。
我把那個小紙團從我馬甲口袋裡拿出來,打開它。查理不停地很嚴肅地點點頭,但沒出聲兒。我把那張條子遞給他看,他又很快遞了回來。我仔細地讀了讀,然後,我把它遞過去。他迅速把它給燒了,條子是用日語寫的。經翻譯,意思是:「我們堅決與聯邦結盟,結局會和開始一樣。」
電話鈴響了,查理用低沉而嚴肅的聲音接電話。最後,他說:「馬上請他進來。」
「奧伯斯普里斯克斯韋基馬上就到,他和你一起去橫濱。」
我剛想讓他再解釋清楚一點兒,他突然把椅子轉向我,把一張相片遞到我眼前。
「你認識她,是嗎?」他又把食指壓在嘴唇上。
「下次你再見到她,就是在東京了,也許是在內庭。」說到這兒,他打開他辦公桌最下面的一個抽屜,拿出一個貼著金色標籤的糖果企,就是我和莫娜賣過的那種。他小心地打開盒子,給我看裡邊的東西:一份情人卡,一束看起來像莫娜的頭髮,一把象牙柄小匕首和一枚結婚戒指。我看著這些東西,查理蓋上盒蓋,又把它放回到抽屜里。然後,他朝我擠擠眼,撣撣他的衣眼,說了聲「俄亥俄」!我也跟著說了句:「俄亥俄!」
突然,他又把椅子轉了過來,遞過來一張相片。這次換了另一個人,不是莫娜,而是一個和她很相像的人,無法看出是男是女。留披肩發,像個印第安人。有一張神秘的、引人注目的臉,使人聯想起墮落天使。我覺得很不自在,我正看著,查理把像片翻了過來。在相片的另一面是莫娜,打扮得像個日本婦女,頭髮也像日本女人那樣梳起來。她的眼睛向上斜看,眼影塗得很重,讓人覺得她的眼睛上裂了兩道縫。他又把相片翻過來倒過去的,如此這般,幾次三番。屋裡是一片可怕的寂靜,我想不出這樣做有什麼意義。
這時,一名隨從進來說奧伯斯普里斯克斯韋基到了。他念起那名字來倒像是要奧伯斯葵花籽似的。一個又高又瘦的人像一陣風似的進來了,他徑直向查理走過去,嘴裡稱他為「總統先生」,接著就開始滔滔不絕地講了起來,用的是波蘭語。他根本沒注意到我,幸虧他沒注意我,因為我差點兒犯了個嚴重的錯誤,把他真正的名字叫出來了。我正想著,事情的進展很順利。這時候,我的者朋友斯塔蘇,除了他不會再有第二個人,突然不說話了。
「這是誰?」他草率無禮地問道,指了指我這邊。
「好好看看,」查理說,擠擠眼,先是朝我,然後朝斯塔蘇。
「噢,是你呀。」斯塔蘇說,勉強向我伸出手。「他怎麼也參與進來了?」他對總統說。
「那得由你來定。」查理溫和地說。
「哼。」斯塔蘇咕噥著。「他從來什麼事也干不好,他總是一次又一次地失敗。」
「這我們都知道。」查理平靜地說,「不過,這都一樣。」他接了下按鈕,一個隨從進來了。「格里斯沃德,把他們送到機場;用我的車。」他站起身來和我們握了握手,他的舉止跟他的身份完全一致。我覺得他的確是我們偉大共和國的總統,除此之外,他還很機敏,能力也很強。到門口的時候,他叫了一聲:「同舟共濟!」
我們轉過身,完全是副軍人派頭,重複了一遍:「同舟共濟!」
飛機上沒燈,機艙里也沒有。有一陣兒,我們誰都沒說話。最後,斯塔蘇說了一串波蘭話打破了沉默,它聽起來很熟悉,可我除了潘和潘尼這兩個詞之外什麼也聽不懂。
「說英語吧。」我請求道,「你知道我不會說波蘭語。」
「試試看,」他說,「你會想起來的,你說一遍,別像個啞巴似的,波蘭語是世界上最容易學的語言。瞧,就這樣……」他開始發出噝噝的聲音,「現在,打個噴嚏!好。從喉頭髮出咕嚕聲,好。」他把舌頭捲起來,像地毯那樣,「咽一下!
好。你看看……這沒什麼嘛。基本原理就是有六個元音,十二個輔音和五個雙元音。
如果你沒把握的話,就吐口唾味或者吹聲口哨。別把嘴張得太大,吸口氣,舌尖頂住嘴唇。就這樣,說話快一點,越快越好。把聲音抬起來一點,好像你要唱歌似的,就這樣。現在,發齶音。喉間發出咕嚕聲,好!你學會了。現在跟我說,別結結巴巴的:Ochigkishyi seiecsuhy plaifuejticko eicjcyciu!太棒了!你知道是什麼意思——早飯做好了!「
我對自己很滿意。我們又學了幾句,比如說:「午飯準備好了,」「水開了,」
「今天颳大風,」「把火點著,」等等。我很快就會了。斯塔蘇是對的,我只稍微費了點勁兒,單詞就一個個從我的舌尖上蹦出來了。
「我們現在要去哪兒?」我用波蘭語問。
「Izn Yotzxkiueoeumasysi.」他說。
這個飼我仿佛也有印象。一種陌生的語言,波蘭語。它代表了一種意思,甚至人真的不得不用舌頭來表演雜技。這是種很好的練習,它使舌頭變得更靈活。說了一兩個小時波蘭語之後,我又想起來我要學日語這事了。
「你到那兒以後幹什麼?」
「Drnzybyisi nttituhy kidjeueycmayi.」斯塔蘇說。用我們本國語說,它表示「別著急」。
然後,他又說,用一種我已經忘記了的髒話,「少說話,多觀察,等命令。」
在這段時間裡。他絲毫未提及過去。沒提我們在德里格斯大道的童年時代和他那好脾氣的、總給我們買冰激淋吃的姑姑。她總愛說點什麼——用波蘭語,就是那種話——好像她正唱歌似的。斯塔蘇一點兒也沒變。還是和原來一樣愛繃著臉,愛跟別人做對,性格乖僻,對人很倨傲。小時候,我對他又懼又怕,特別是他發脾氣的時候。他是個十足的惡棍。他常常拿把刀子或匕首很快向我衝過來。他唯一對我好的一次是他姑姑讓他去買泡菜那回。我們常在路上偷吃一點兒。那味道可真不錯,是原汁原味的泡菜。波蘭人都非常愛吃。一種是泡菜,還有炸香蕉片,那香蕉片又軟又甜。
我們著陸了,大概是在橫濱吧。我什麼也看不清,整個機場都籠罩在一片黑暗之中。突然。我發現飛機里只有我一個人。我跌坐在黑暗之中。斯塔蘇不見了。我輕輕地叫了他幾聲,卻沒人答應。一種恐怖感緊緊地攫住我。我開始流汗了。
下了飛機之後,兩個日本人向我跑過來。「俄亥俄!俄亥俄!」他們喊著。
「俄亥俄!」我重複一遍。我們坐上人力車,向市中心去了。很顯然,城裡沒電——只有到處懸掛的紙燈籠,好像在過什麼節。房子都是竹子的,乾淨而清爽。人行道上鋪設著木頭磚,我們不時穿過一座座小木橋,好像人們在老式電影裡見過的那樣。
我們進入麥卡度宮殿區時,天剛剛破曉。
我想我本該發抖的,可這次我很平靜,鎮靜自若,準備對付一切突發事變。
「麥卡度可能有我另一個老朋友。」我想,對我自己的聰明頗覺滿意。
我們下了車,停在一扇漆得火紅的門前,換上木履和和眼,拜了幾次,就等著門打開。
最後,那扇大門悄無聲息、令人難以察覺地打開了。我身處一間環形房子中,屋裡掛著旗子,上面鑲嵌著珍珠寶石。屋子中央矗立著一座巨大的佛像。佛像臉上呈現出端莊而又神聖的表情。他身上有一種我以前從沒見過的安詳,我心中頓時充滿了神聖感。整個世界仿佛陷入了一種令人出神的靜寂之中。
一個女人從一個隱蔽的拱廊里走了出來。她穿著禮服,手裡托著一件聖器,她向佛像走過去的時候,一切都變了。她隨著一種古怪麗音調又不和諧的音樂和一種由木頭、石頭和鐵器敲擊出來的演奏聲向前舞著。從每個門口,都有舞者走過來、他們的臉隱藏在一個個可怕的面具後面。他們在佛像周圍圍成一個圓圈,然後又聚成扇形,並發出了神秘的聲音。突然,他們都沒了,我一個人在房子裡,獨自面對一個酷似公牛的龐然大物。那東西蜷曲在一隻鐵的祭壇上,那祭壇看起來倒像個煎鍋。我現在看清了,那不是什麼公牛,而是個半人半牛的怪物。它的一隻眼睛安靜地閉著,另一隻眼睛卻死死盯著你,儘管顯得毫無敵意。突然,那隻大眼睛開始向我擠了擠,羞答答的,還很輕桃,就像在城裡那些貧民區路燈下徘徊的女人。它擠著眼睛的時候,身子更蜷了,仿佛準備要進烤爐了似的。然後,它閉上那隻大眼,裝作睡著了的樣子。它還時不時地動一動它那擠得很滑稽的大眼睛。
我踮著腳尖,偷偷地慢慢向那可怕的怪物走過去。離那個像只平底鍋的祭壇只有幾英尺遠的時候,我突然恐怖地發現有幾簇小火苗正舔著它的底。那怪物好像動了動,挺愜意似的。它又把那隻大眼睛張開又閉上,閉上又張開,那表情看起來很可笑。
我又朝前挪了挪,現在我能感受到那些小火苗散發出的熱量來了。我甚至聞到了皮肉被燒焦之後發出的焦臭味。我嚇得呆若木雞,站在那兒,一動也不敢動,臉上汗如雨下。
那怪物突然跳了起來,前腿直立,後腿支撐著身體。我驚懼地發現它長著三個腦袋。所有的六隻眼睛都睜得大大的,死死地盯住我。我呆住了,只是盯著它燒焦的那部分,那裡脫落下來,露出一層象牙般又白又沿的皮。現在,它的頭也開始變白了,只有它的三隻鼻子和三張嘴還是紅的。眼圈是藍的,是那種鑽藍色。每個額頭上都有隻黑星,一閃一閃的,像真的墾星一樣。
那怪物還是用兩條後腿支住地,開始唱了起來,頭使勁兒向上抬著,振著鬃毛,骨碌碌地轉動著六隻可怕的眼睛。
「天哪!」我用波蘭語咕噥了一句,好像馬上就要暈倒了。
那支歌我越聽越熟悉。那隻怪物以一種超自然的能力,迅捷地從一個音域轉換到另一個音域,從一個調子轉到另一個調子,最後變成了那首清晰而準確無誤的《星條旗永不落》。它一邊唱著國歌,半人半牛怪物的美麗的皮膚由白轉紅,又變成藍色。額頭上的黑星星也變成金色了,它們像信號燈似的閃著。
我的腦子跟不上這些令我手足無措的變化,好像變成了一片空白。也許,我已經暈過去了。無論如何,我知道接下來那半人半牛怪物就消失了,和那個祭壇一起。
在那面漂亮的紫紅色旗子上,亮起了紫紅色和白色,上面鑲嵌的寶石像火紅色的星星似的一閃一閃,一個體態妖饒的裸體女子跳起了肚皮舞。她的肚臍眼兒有美元硬幣那麼大,塗成胭脂紅色。她披著波斯人的頭巾,帶著手鐲和腳鐲。我在哪兒都可以一眼把她認出來,無論是光著身子還是穿著衣服。她那長長的金髮,她那狂亂的野性的眼睛和她那充滿肉感的嘴都在準確無誤地告訴我她不是別人,正是海倫。瑞麗。如果她不是占有欲那麼強的話,她如今早就該和遺棄了她的查理一起住進白宮,當上國家第一夫人了。
我幾乎沒有時間再回想過去了。她和我一起被塞進一架飛機,她全身一絲不掛,渾身散發著汗味和香水味。我們又啟程了——毫無疑問,是回華盛頓去。我主動把我的和服讓給她,她一把推開。謝天謝地。她覺得還挺舒服的。她就坐在我對面,膝蓋頂住下巴,兩腿不知羞恥地叉開,抽上一隻煙。我不知道總統——也就是查理看見她這個樣子會怎麼說。他總說她是個淫蕩而又不懷好意的婊子。好了,不管怎樣,我幹得不錯。我正把她帶回華盛頓,這一點是最重要的。毫無疑問,他,查理,想離婚,儘管這隻有教皇本人才能批准。
在整個飛行過程中,她一根接一根地抽著煙,保持著她那不要臉的姿勢,盯著我看,還送著媚眼兒。這一切對我來說已經太過分了,我只好閉上眼睛。
當我睜開眼睛時,我們已經踏上白宮的台階了。一圈警衛圍著我們往裡走,以掩蓋總統夫人赤裸的身子。我跟在她後面,以極大的興趣看著她緩緩地扭著屁股。
如果我不知道她是誰的話,我一定會把她當作一個在明斯基跳肚皮舞的。
白宮的門打開以後,我大吃一驚。它已經不再是我被我們偉大的共和國總統接見的那幢房子了。那是在喬治。馬歇爾的家裡。一隻搖搖晃晃的桌子從屋子的一頭伸到另一頭。每個桌邊都立著一個又大又重的燭台。十一個人環桌而坐,每人手裡都拿著個杯子,他們使我想起杜柳德夫人做的蠟人。無須再說,他們是我們原來「兄弟共濟會」集團的成員。那把空椅子顯然是為我準備的。
在桌子的一頭坐著我們原來的總統,查理,在桌子的另一頭坐著現任總統喬治。馬歇爾。在一個手勢的示意下,他們都嚴肅地站了起來,杯子高舉著,一齊大聲說:「好啊!亨利!好啊!」一邊說著,他們向我們撲過來,抓住海倫的胳膊和腿,把她掀翻在桌上。查理抓住我的手,熱情地一再說:「幹得好,亨利,幹得好!」
我依次跟他們握手,對每個人都用老辦法示意了一下——用食指撓手心。他們還都是老樣子——我說「老樣子」是因為,除了熱情親切的問候以外,他們還是那麼做作,那麼木呆呆的。不過,能看見他們確實挺好的。像過去一樣,我想著。貝克爾,帶著他的提琴盒子;喬治。吉福特和原來一樣畏手畏腳的,從鼻子裡哼著說話;史迪夫。希爾身材高大,粗聲粗氣的,總想讓自己顯得重要點兒;伍德羅夫、麥克格利高爾、阿爾。博格、格里姆、奧托。坎斯特和弗蘭克。卡羅爾。看見弗蘭克。卡羅爾我真高興極了。他的眼睛是淡紫色的,長著濃密的眼睫毛,像女孩的眼睛似的。
他說話又輕又柔,用眼睛說話比用嘴說話還多。像他這種人,要麼就做舞男,要麼就是神父。
是喬治。馬歇爾把我們帶回現實之中。他用小木槌敲著桌子。「現在開始開會!」
他又用力敲了一下,我們魚貫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圓圈很完整,首尾相接。兄弟聯盟,不屈不撓。這一切多清楚!每個人的扣子上面都用金色字母刻著同舟共濟。
一切都是老樣子,喬治。馬歇爾的媽媽從廚房裡小跑著出出進進,手裡是令人垂涎欲滴的食物。我不自覺地盯住她寬寬的脊背。
這次聚會只有一件令人不開心的事。就是查理。瑞麗,查理的妻子,那時候,她站在桌子中央,還是那麼不要臉,嘴裡叼著煙,等著別人讓她開口。可是,更令我奇怪不安的是誰也不理她。我朝查理那邊望去,看看他怎麼辦。他好像連絲毫不快的感覺也沒有,無動於衷地,舉止跟他當美國總統時沒什麼兩樣。
喬治。馬歇爾的聲音響了起來。「在宣讀會議記錄之前,」他說,「我想向各位介紹一位我們俱樂部的新成員。她是我們這兒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女會員。如果我必須坦白的話,我可以說她是一位真正的女士。你們中的一些人可能認識她,不管怎麼樣,我知道查理肯定認識。」他迅速朝我們這邊看了一眼,想笑一笑,可很快就往別處望去了。「這次會議很重要。我希望諸位明白這一點。亨利剛從東京打了個來回——在此我還不想說他幹什麼去了,在這次會議結束之前,順便提一句,這次會議是秘密召開的,我想讓諸位把我們為他準備好的小小的獎狀拿出來。他出色地完成了一件很危險的使命。……現在,在我們討論下周六晚上在吉福特家舉行的啤酒晚會之前,我想先請這位女士(說到這兒,他會意地朝她看了一眼,笑了笑)
露一手兒。我猜不用我說,你們都知道那就是著名的庫茨。她是為麥卡度準備的——不過,她可以給我們表演一下。你們注意一下,她什麼也沒穿,一絲不掛。在她開始之前,我想提醒諸位——我希望你們看的時候要正派體面。我和亨利安排了這場表演,是為了提高大家對俱樂部活動的興趣。上幾次會議讓人感到非常失望,我們真正的俱樂部精神仿佛消失得無影無蹤了。這次會議是特地為重新找回我們兄弟以前的那種精神而開的……「
說到這兒,他用小木槌連破三下,廚房裡的錄音機開始唱起了聖路易絲。布魯斯。「每個人都快樂嗎?」他輕聲問。「好吧,海倫開始吧!記住,別不好意思!」
燭台被抬到靠牆的柜子上,只有兩支蠟燭沒熄滅。海倫開始以古代人的方式又扭又擺的。在另一面牆上,她的動作被誇張地映了出來。她跳的是一種日本式肚皮舞,有人也許會說,她從孩提時代就開始學了。她身上的每塊肌肉都任她控制,甚至她臉上的肌肉她也可以用非凡的技巧調動起來。我們十二個人中沒有一個人動一動,我們坐在那兒,身如木雕,眼睛隨著她每一個細小的動作轉著,我們知道,那每一個動作都有其自己的意義。舞跳完了,喬治。吉福特倒在椅子上昏了過去。海倫從椅子上跳下來,跑進了廚房。喬治。馬歇爾使勁地用小木槌敲著桌子。「把他拉到走廊上去,」他命令道,「把他的頭浸到水桶里。快!」這話引起了一片抱怨和咆哮。「坐回自己的位置上去!」喬治。馬歇爾大聲說。「這只是個開始,把襯衫穿好,馬上會有人給你治的。順便說一下,誰的肌肉還在痙攣,可以說一聲到外面去喝點兒什麼。」
只有喬治和我沒站起身來,別人都退了出來。
「你瞧我們遇到困難了。」喬治。馬歇爾以一種極端絕望的口氣說。「無論我們做什麼都沒用,我要解散俱樂部,我想在會議記錄里合法地寫進去。」
「上帝!」我請求道,「別那麼做!畢竟,他們只是人啊。」
「這就是我們失誤的地方。」喬治。馬歇爾說,「他們都很精,他們應該知道得更清楚。上一次,我們連法定人數都沒到。」
「你那句『他們應該知道得更清楚』是什麼意思?」
「外交禮儀要求你不能動,他們有九個人肌肉痙攣,第十個人暈了過去,我們該怎麼辦呢?」
「你是不是有點兒太狠了?」
「我必須如此,亨利。我們不能老是慣著他們。」
「都一樣,我覺得……」
「聽著,亨利,」他開始說話速度加快,聲音壓得越來越低。「除了查理之外,沒人知道你到東京幹什麼去了。你幹得不錯,他們什麼都不知道。這只不過是我往他們眼裡揉進去的一顆小沙子。會議結束之後,查理、你和我帶著海倫再去好好地樂一樂。我可不想讓他們失去控制,要不,他們會把她弄死的。」他狡黠地朝我擠擠眼……「讓她好好洗一洗……加點兒明礬……你知道……我母親正給她按摩呢。
看!「他彎下腰從桌子底下拿出來一樣東西。」看見了嗎?「那是一個充滿了水的巨大的橡膠陰莖。他捏了捏。」明白了嗎?那是為查理準備的,什麼也別說,這可是個新聞。做總統真沒勁,他有一年多沒幹那事了。這裡的水足夠了。「他下流地晃了晃那個橡膠陰莖……」足夠讓她把小便從耳朵、眼睛和鼻子裡流出來了。「
「這挺有趣的,亨利。我母親見過一次,不過,她不會說出去的。我告訴過你一次,你可得記住。」
然後,他又說了些讓我目瞪口呆的事。他看起來根本不像是喬治。馬歇爾。
「聽著,亨利,」他說,「就在你那條街上,那個印度人喜歡看女人彎下腰以後垂下來的乳房和大腿。」
他又朝我擠擠眼睛,嚇了我一大跳。「你懂了嗎?亨利?正如我剛才說的,那股舊的推動力已不再處處存在了。我們得去尋找新的血液,你和我也交往了這麼多年了。我們不可能再以同樣的熱情來玩那些過時的把戲了。戰爭一開始,我就要去參加炮兵。」
「什麼戰爭,喬治?」
他回答說:「對我來說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就是打仗嘛。」
這時候,另外幾個人都回來了。我這輩子從來沒見過如此憔悴、如此精疲力竭的人。「他是對的,」我想,「我們得去尋找新鮮血液了。」
他們很安靜地各回原位坐好,頭像枯萎的花似的耷拉下來。有幾個人一副精神恍惚的樣子,她媽的這幫人真夠丟人現眼的。
小木槌又敲了幾下,會議繼續進行。「那些清醒過來的人注意!」喬治。馬歇爾用一種嚴厲而又斷然的口氣說,「你們曾經稱你們自己為『沉思者』。你們聚在一起,建立了一個屬於你們的領地,著名的薛西斯協會。你們現在已經不夠格再做這個社團的成員了。你們已經蛻化變質了,過一會兒,我將舉手表決一下,解散這個組織。可是,首先,我有事要和原總統查理說一說。」說到這兒,他不懷好意地用小木槌敲了幾下桌子。「你頭腦是清醒的嗎?你這只可憐的癩蛤蟆,我正和你說話呢。坐直了!把扣子扣好!現在,聽著……考慮到你任職期間人民對你的反響,我將把你送回白宮再任職四年,如果你被選上的話。會議一結束,我就讓你穿上你的燕尾服和條紋褲,然後快滾!說話留神點兒,沒人把你當傻子。你降職了,被開除了,你喪失了你的信譽。」說到這兒,他向我轉過頭來。「怎麼樣,亨利?都是照上帝的意思辦的。」他壓低聲音,又飛快地說了起來,「這都是為了你,一個特別的……男人從不會改變他的最後目標。它或早或晚都會回到無知無覺的狀態。」
他說著,站起身來,拉著我。我們進了廚房,迎面吹來一陣煙幕。「亨利,我剛才說過,我們讓他們吃一驚。」說著,他煽了煽煙。在廚房桌子的另一頭坐著莫娜和那個我在相片上見過的長髮神秘人物。
「這是怎麼回事?」我問。
「你太太和她的朋友。」
「海倫在哪兒?」
「回東京了。她倆是代替品。」他用胳膊肘推了我一下,圓滑地擠了下眼睛。
「克羅姆韋爾一會兒就來。」他說,「你可得謝謝他。」
莫娜和她的情人正忙著打紙牌,連看也沒看我們一眼。她們好像玩得挺歡的,那個蓄長發的陌生人是雙重關節,她留著漂亮的小鬍子,結實的乳房,穿著紫羅蘭色褲子,梳著兩條金色大辮子。指尖長得很怪,她倆過一會兒就用針刺一下對方。
「不錯的一對兒,」我評論著,「她們是從海瑪貝特來的吧?」
「把這留給克羅姆韋爾,」喬治。馬歇爾說,「他把什麼都安排好了。」
他話音未落,門上有人敲了一下。
「他來了。」喬治。馬歇爾說,「他總是很準時。」
門悄聲地開了。進來了一個頭上裹著血跡斑斑的繃帶的人,這根本不是克羅姆韋爾,『而是瘋子謝爾登。我尖叫一聲,暈了過去。
我醒過來的時候,謝爾登正坐在桌子旁邊玩牌呢。他已經把繃帶拆下來了,血從他後腦勺的一個小黑洞往外一滴一滴地淌著,從他雪白的襯衣領子流到背上。
我覺得我又要暈過去了。可是喬治。馬歇爾感覺到了我的狼狽樣子,迅速從他西裝背心口袋裡掏出個小玻璃塞,把它塞進槍洞裡,血不流了。謝爾登開始高興地吹著口哨。那是首波蘭搖籃曲。他時不時地跺著地板打拍子,他還常哼幾個音節,那麼輕柔,好像他是個懷裡抱著嬰兒的媽媽似的。他又吹口哨又呼歌之後,又開始唱猶太聖歌,前後搖著腦袋,用假聲悲哀地唱著,嗚咽著,哭泣著,祈禱著。他還用令人驚愕的男低音有力地唱著。這樣持續了好一會兒,他像著了魔似的。突然,他變了個樣子,賦予他的聲音以金屬般的音色,好像他的肺是用金屬做成的似的。
他現在是用印地語在唱、醉醺醺的調子裡充滿了血淋淋的誓言和猥褻的詛咒。「Di e Hutzulies,farbrent Soln sei wern…… Die Merder, geharget soln sei w ern…… Die Gozlonem,unzinden soln sei sich……」他的聲音越唱越高,尖銳刺耳。「Fonie—ganef,a miese meshine of sei!」一邊唱著,還一邊尖叫著,唾沫四濺。他站起身來,開始像個伊斯蘭教托體僧那樣轉起圈來。「Cossaken!Cossa ken!」他重複了一遍又一遍,跺著腳,一股鮮血從嘴裡流了出來。他的動作稍微慢了下來,把手伸進褲子後面的兜里,拿出一把象牙柄小刀。現在,他越轉越快,嘴裡還不停地尖叫著「Cossaken!Hutzulies!GO-zlonem!Merder!Fonie—Ganef!」
他不斷地拿小刀刺自己,刺在胳膊上、腿上、肚子上、眼睛上、鼻子上、耳朵上、嘴裡,直至他全身血肉模糊。突然,他停了下來,卡住那兩個女人的喉嚨,使勁兒把她們的頭撞在一起,一次又一次,好像她倆的頭只不過是兩隻椰子而已。接著,他解開襯衣扣子,舉起警笛,使勁吹了起來,那聲音把牆上的灰都震了下來。聽到這聲音,愛克塞斯劇團的另外十個人湧向門口。他們正要穿過門洞的時候,謝爾登一把抓起手槍,把他們一個接一個地射倒了,嘴裡還兀自尖叫著……
只有喬治和我還活著,還在喘氣兒。我都嚇癱了,一步也挪不動。我們站在那兒,背靠著牆,心想:這下該輪到我們了。謝爾登跨過地上的屍體,好像它們只不過是伐倒的木頭似的。他慢慢朝我們走過來,舉著槍,用左手解著褲子扣子。「你們這群討厭的狗!」他用波蘭語說著,「這是你們祈禱的最後機會了。在我把尿撒到你們頭上的時候,趕快祈禱吧!但願我尿出來的血會灼爛你們的心!現在,叫你們的教皇、你們的聖母瑪麗亞吧!叫那個騙子耶穌基督吧!你們早該發臭了,該死的異教徒!放你媽的屁吧!」他那血紅的尿澆在我們身上,像硫酸一樣灼傷了我們的皮膚。他剛一尿完,就砰地朝喬治。馬歇爾放了一槍,屍體像一堆糞似的倒在了地上。
我舉起雙手,大聲叫,「停!」,但是謝爾登已經開了槍。我倒向地上的時候,開始像馬一樣嘶叫起來。我看見他抬起了腳,接著他朝我臉上踢了一腳。我翻了個身,我知道,一切都結束了。這只不過是個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