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戊戌朝變記 · 戊戌朝變紀聞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四月廿三日,下詔定國是,行新政。 自甲午乙未兵敗,割地求和償款,皇上日夜憂憤,益明中國致敗之故,若不變法圖強,社稷難資保守。每以維新宗旨商詢於樞臣,輒以祖宗成法不可改,夷法不足效,屢言而駁之,上憤極,往往痛哭而罷。惟大學士翁常熟近年省悟大局,非變法難以圖存,前曾擬變法詔勅十二條,商及恭邸,為恭邸阻之。有與翁不和者,暗中譖於太后,謂翁取悅於皇上,妄思改變成法,此肇亂之道,恐其蠱惑皇上,宜早防範。翁之前此出毓慶宮,即因此也。 南海張侍郎曾使外洋,曉然於歐美富強之機,每為皇上講述,上喜聞之,不時召見。其為人雖無足取,然啟誘聖聰,多賴其力。朝中守舊諸大臣皆忌之,呼翁為老奸巨滑,呼張為漢奸。至廿三年冬,德人占據膠州,上益憂懼,至今春,乃謂慶王曰:「後若仍不給我事權,我願退讓此位,不甘作亡國之君。」慶邸請於太后,始聞甚怒,曰:「他不願坐此位,我早已不願他坐之。」慶力勸,始允曰:「由他去辦,俟辦不出模樣再說。」慶邸乃以太后不禁皇上辦事復命,於是商諸樞臣,下詔定國是。 四月二十四日,太后召見慶王、榮相。(說為陵工事,不知尚有他事否?) 四月二十五日,上諭工部主事康有為、刑部主事張元濟,著於二十八日預備召見。 上年冬,德人占膠州,康有為來京上言,極言事迫萬分,亟須變法自保。上覽奏,欲召見面詢,為恭邸阻以成例,四品以下不得召見,命大臣詢問代奏可也。上從之,令總署王大臣詳細詢問變法大計,並令告知,如有陳奏事件及著述書文,即由總署代陳,勿許阻難。此正月初間事也。至四月,恭邸薨,上始得與翁常熟一德一心,商辦變法事宜;又值太后許假事權,故敢下詔定國是,召見康有為焉。 正月,康初上之書上呈於太后,太后亦為之動,命總署王大臣詳詢補救之方,變法條理,曾有懿旨焉。否則王大臣未見,未虛心下問也。是日太后又召見慶王、榮相、總管內務府王大臣等。 四月二十七日,朱諭罷大學士翁同龢。 翁為皇上二十餘年之師傅也,誼甚親密,自醇賢親王薨逝後,益與之親切;上之操危慮患,翁亦俱能仰體。現雖罷其毓慶宮,仍在樞廷行走,可以日近天顏。自甲午之後,閱歷時艱,恍然於強弱存亡之所在,近日輔翊皇上,籌畫新政,僅其一人;曾保薦康有為,才堪大用,甚為滿朝忌而惡之。當康去冬來京上書時,有守舊之大員於元旦密告恭邸曰:「康有為此來,聞是翁、張所引,將樹朋黨以誘皇上變法者,亟宜防備之。」恭邸阻見康有為者,蓋有先入之言也。近見恭邸薨逝,康復見用,太后亦為所上之書感動,乃極力排擠讒謗皇上及康也;因太后已許不禁皇上辦事,未便即行鉗制,故於未見康時,先去翁以警之。是日諭旨三道,皆奉太后交下勒令上宣布者。皇上奉此諭後,驚魂萬里,涕淚千行,竟日不食。左右近臣告人曰:「可笑皇上必叫老翁下了鎮物了。」 又召王文韶迅速來京,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著榮祿暫署。 四月二十日後太后召見慶邸、榮相、剛相,詢及皇上近日任性亂為,要緊處汝等當阻之。同對曰:皇上天性,無人敢攔。剛伏地痛哭,言奴才婉諫,屢遭斥責。太后又問,難道他自己一人籌畫,也不商之你等?榮、剛皆言曰:一切只有翁同龢能承皇上意旨。剛又哭求太后勸阻。太后言,俟到時候,我自有法。此時軍機大臣恭邸薨,禮邸病,剛暫領銜,自此氣焰日熾矣。 翁既罷,太后意令榮相入值樞廷,力辭,並謂去一漢員,仍宜補一漢員,太后改用王制軍。榮相自求北洋大臣,意在攬握兵柄,且目中久已蔑視皇上,今更不滿意於變法,藉此可遠避之。並與太后密商,以皇上任用匪黨,難保日久不生變亂,京津咫尺,以北洋陸軍可資鎮制,太后深謂然。即日請訓,太后連日召見賞膳,午後召對,密語甚久,皇上心甚疑懼。 緣榮相與皇上久不相能,其無君神情,每見於面,上深恨之,又以太后所喜,畏不敢言;以前媒糵諸端,上亦有所聞,繼見連天召見密語,益疑之。而榮相卻早已商請太后垂簾,今將出京,又再三懇請。太后曰:「非圖安逸,恐又招攬權之譏。」榮對曰:「攬權者,臣下之謂也,非所諭於太后。明事人斷無是言,不明事者何足重輕。」榮曾於皇上決意變法之時,四月初間,遍邀王公大臣,聯銜懇請訓政,又命貽穀邀致講讀輸詹等官,李盛鐸、楊崇伊邀致御史,皆聯銜吁懇,兼參劾康有為辯言亂政,私立保國會,白日集聚千人,舉國駭然。奈人各一心,奔馳數日不果。其必欲聯銜入奏者,亦太后示意也。 榮相久已蓄志北洋,近數月以來,於北洋將士加意籠絡,於袁、聶、董三軍尤甚。 榮有世交,以知府分發直隸,曾托王制軍照拂,榮告以不必忙,王夔石亦太猾,少待數月,或在我到北洋云云。此丁酉冬月事,可見榮早有成見也。 恭邸初薨,太后欲往天津閱兵,皇上諫止,太后甚怒其阻撓,此舉榮相迎合者也。據云連日召對,所商即遊覽天津之事,此說甚合。尚有人說,此亦榮屬人奏請者,蓋以閱兵為名耳。 又召京外二品以上大員,俱著具折,詣太后前謝恩。 又張之洞著無庸來京。 甲午正月,有內務府大臣某,私詣太后前碰頭,上斥其不懂事。蓋既歸政,凡大臣遇太上皇皇太后有賞,應由皇上代奏謝恩,示尊崇也,太后反疑皇上禁制。近日與親信大臣言及,深恨皇上監製於己。某大臣乘便言到康有為蠱惑亂政,大小臣工,竟有附和求榮者,臣深慮之;太后不肯垂簾,亦須接見臣下,以制其妄為之心,否則日久更無忌憚,彼時恐太后收籠不住。太后然之,故有是詔。 南皮張制軍,久矣簡在帝心,自甲午權署兩江,更信重之,欲召入輔政,為翁相國、孫萊山尚書所阻;本欲以兩江久任之,乃本任劉公,內則賄結宦寺,外乞援權貴樞臣,屢為劉公請旨回任,上遲疑不允,竟以懿旨壓制皇上,而回任焉,上至今猶惡之。今春上既決意革故圖新,乃召張公來京,輔翊新政。守舊大臣,恐張異己,百計阻撓,得借沙市教案,令回兩湖本任。時人多惋惜之,以為得張公入朝,其聲望才德,足以制服康、梁,斷不至有八月之變雲。 竊謂為惜張公未來之說者,殆知其一不知其二之言也。張之未能到京,正天之所以福張公,或有待於將來也。獨不見翁常熟、張侍郎、陳中丞乎?當太后許假皇上事權之日,已有深意存焉,況媒糵者日伺其間,一張公之力何能補救於萬一,徒自取禍耳!於我皇上及一切新政又何益焉。聞直督裕公入值樞垣,因未敢如眾人之拂忤皇上,曾恭奉新法之詔,竟不見容於朝,遂使出督直隸,奪其事權,以為異己不逆君者戒。使張公入朝,能於新政一掃而擯之乎?必曰不能。不能則不見容矣。請觀八月以後,一概歸復舊制,可想而知之。舉朝之行事用心,於此等處,宜體會之。 有至交某問於余曰:「張制軍非首開風氣者乎?何戊戌八月以後,不一言及朝政之失,無怪各報紙毀之甚也。」余因作《讀蘇文忠〈大臣論〉書後》以示之,且告之曰:「自戊戌以後,張制軍不但本心之事不能做一件,即本心之話亦不能說一句。」某曰:「余固知張制軍之孤立也,子之言可謂知張制軍之深。」相與嗟嘆者久之。 榮相之切齒側目於助皇上變法維新者之甚,竟有不可解者,如翁相久不相能,不必論矣,以張侍郎之狡猾,巧於趨避者,且亦趨奉取悅於榮相矣,而竟不能免,幾罹殺身之禍。至於陳中丞,向每稱許之人,此次力保者也,只以其異己,而反以遵奉諭旨力行新政之故,即深恨之。其他主持新政者,更無論已。 四月二十八日,召見工部主事康有為於頤和園之仁壽殿,奏對甚久,命在總理衙門章京行走,並許專摺奏事。上久欲用康有為,以上畏太后不容,下恐群臣猜忌,未召見以先,每令翁相詳細諮詢,既召見以後,仍引嫌不敢隨時召見。凡有顧問之事,由總署代傳,或有章奏條陳,亦由總署呈進,特派廖公專司之,朝中呼之為「廖蘇拉」。正月以來,都中上自王公,下及士庶,眾口譁然,謠言四起,多由顯者口中傳出,故信之者眾;彈章紛紛不絕,至此時更甚於前矣。朝野議論,無處不談康有為,內言傳於外,外言又傳於內,愈出愈奇,不值識者一笑。再四訪聞,康於召見後,五月底曾蒙私見一次,因大費周折,不敢再見矣;而手諭不時下頒,說帖時有進呈,南海張侍郎曾代傳遞二三次,皆紙筆所不能達者。八月事變後,傳遞之太監二名,守宮門之太監三名,皆杖殺之。張侍郎之得罪,此其一端。 聞四月以來,總管內務府大臣密派精細「蘇拉」數名,常於東華門、神武門並內廷二門暗查出入之人;回堂又有太監數名,稽查各宮門出入者,值班之王公、貝勒,亦巡查甚嚴,據說太后有密旨也。紫禁城各門外官廳,系步軍統領分派八旗,兩翼輪流值班,聞亦奉堂諭,令其認準康有為面貌,車馬僕役,如在各門,認名稟報。謠言日甚,有由來矣。或言康有為兄弟常常進宮,於此可知其妄。 或謂榮相請訓時,太后兩次密語者,即天津閱兵將行廢立也。竊謂不然,皆皇上攝於積威,媒糵人眾,恭邸薨,常熟見逐,勢孤心悸,有草木皆兵之勢,而新黨雖有忠愛之心,惜昧於審勢度時,妄扭於前代權臣叛君,皆以兵力壓制眾人之見,未免過於深視太后,高視榮相矣。故曰,昧於審時度勢也。 夫太后、榮相每以為此其時也,可以廢立矣,必在宮中調兵入衛,決不及出京到天津,行此大舉動也。況今日京師之臣民,不知有是非久矣,苟行廢立,尚有敢謂其不然者乎?不待兵力以壓制之耳,所以蓄意五年不敢遞行者,恐天下不服,外人干預也。天津一區,北洋數軍,能抗天下,能拒外人乎?太后、榮相寧不知之?故知斷非來天津行廢立也。一念之差,又不擇人,貿然以刀柄付之,致我聖主有倒懸之危,誰之咎哉? 自四月二十三日以後,凡遇新政詔下,樞臣俱模稜不奉,或言不懂,或言未辦過;禮邸推病未痊,恭邸薨逝,剛相每痛哭列祖列宗,其次更不敢出頭,皇上之孤,可見一斑也。 康氏兄弟進宮之謠,無人不知,且有污穢宮闈之語,苟有人心,皆不忍聞。欲知造此謠言者,乃當道王公,尚有咸廟皇孫在內。誰不知珍妃久禁高牆,皇上欲一見而不可得,況外人乎!狺狺獸語,不足聽聞。 五月初二日,御史宋伯魯劾禮部尚書許應騤阻撓新政,上諭令許應騤明白回奏。許公,迎合守舊者也,系康之座師,因其上書主持變法,深惡痛絕,常言已逐絕於門牆之外。近以交禮部議定特科章程,許猶力持八股詩賦,百計阻撓新政,以分畛域門戶。皇上怒之,未敢發之,聞系康屬宋劾之,旨僅令其照所參各節,明白回奏,而剛已代許申訴於太后之前。 五月初六日,停止八股考試。 五月十五日,召見舉人梁啓超,賞六品銜,命辦理譯書局事務。 五月十七日,朱諭軍機大臣、總理衙門會議交議事件。 五月,康有為上書,力陳變法條理,以除積弊、定官制為要義,請於京中先設制度局,並立十二局、選拔英才充之一折,當交總署議奏,至四月底,尚延宕未奏覆。上自四月,日日催之,繼之以怒。慶邸暗將折內改官換人諸大端,潛陳於太后,太后諭以既不可行之事,只管議駁,於是總署奏駁。上憤,又令樞臣同總署切實再議;未幾覆奏,僅將折內不關輕重之事議准,餘仍議駁。京中已有裁撤六部九卿,而設立鬼子衙門,用鬼子辦事之謠;竟有老邁昏庸之堂官,懵懂無知之司官,焦急欲死者,惟有詛謗皇上,痛罵康有為而已。 據康有為此書,並無裁官之說,僅言於京城設立制度局並十二局之議。而當時之物議沸騰,且因新黨中少年高興,到處議論某官可裁,某人宜去,現已如何奏請皇上飭辦,而皇上發下何旨,肆意矜張,為守舊中有心相仇者聽去遍傳也。辦大事者,慎言語,慎用人,幾事不密則害成,於人乎何尤? 五月二十日旨,所有天下淫祠,盡改為學堂。 此旨一下,皆謂皇上又入天主教矣。而守舊大臣,有謂康有為曾進藥水,上服後性情大變,急躁異常,並有在宮中設立禮拜堂之說。嗟乎,此二十年前市井婦孺之謠,謂凡入天主教者,皆先服藥一丸,歸家即焚毀神像,從此不供佛不燒香也。不意至今日,此等議論竟出之當國諸巨公口中,尚欲與之圖富強,講權利,能乎?否乎?無怪其錮蔽日深,視變法為仇也。吾直欲呼列祖列宗九廟之靈而痛哭之,此數百萬滿蒙生命,真不知死所矣,悲夫痛哉! 京中僧尼道三等人,其氣勢等於顯官,且聲氣廣通門徑,直達大內,素皆聯絡太監故也;王大臣之門路,更不足數。竟有不肖官吏,因之以干求富貴者。此旨下後,若輩奔馳鑽營,冀可挽回,不遺餘力,亦與新政為難。不謂富強大計之敗,此輩亦與有力焉,良可悲也。 京師有賢良寺者,大廟也,其主僧交接皆朝貴,無權公侯不足承其顏色。當僧道奔競時,有當軸告之曰:勿怕,少安勿躁可也。西山之僧,多與內監廝熟,亦曾聞諸有權太監言,有太后在,能拆廟宇乎?此等事,俟大局定後辦之未晚,因小失大,太不值也。 五月二十三日,上諭:各國傳教載在約條,各省將軍督撫責無旁貸,勿存歧視,務當竭力保護,以仰體朝廷諄諄誥誡之意。此旨為沙市教案總督擬請者,而京中哄傳為皇上入教之據,曾為某大臣抄出示人。上至頤和園,太后曾問何旨保教?上呈閱始恍然,人言可畏如此。 六月初一日,大學士孫家鼐奏,遵議,上海時務報改為官報,請派康有為督辦其事,此樞臣之囑也。奉旨依議,俟康有為將所著各書進呈,再令出京。 六月初十日,旨責江督劉、粵督譚於交辦各件任意遲延搪塞,褒勉湘撫陳。凡有舉行新政發交外省各件,自直隸起,概不奉行,亦不議奏,電旨嚴催置之不覆。上憤怒萬分,故有此旨,責劉、譚者,意在警榮相也。 六月十一日,李端棻奏請刪改簡明則例,以杜吏胥任意准駁之弊一折;著照所請各該衙門,迅速辦竣具奏。奉旨後,仍是敷衍搪塞,無一堂官實力奉行者,司員中尚有數處諄諄查辦,從此各署胥吏,信口謠傳,亦與皇上、康氏為難矣。 六月二十九日,設立農工商局,派直隸西伯昌道端方、候補道徐建寅、吳懋鼎,均著賞給三品卿銜,並准專摺奏事。此康有為請設立者也,而所派三人,端為剛相保,徐為裕制軍保,吳為王制軍保。 七月初十日,復有旨嚴責直督榮、江督劉、粵督譚。 六月已有旨,切責劉、譚兩制軍於交辦之件任意遲延搪塞,而褒勉湘撫陳中丞焉。聞劉、譚皆觀望於直隸,直督榮相胸有成竹,有恃無恐。上乃責劉、譚而褒獎陳,不知正為陳公取咎在此。至今又有一月,仍未覆奏,上乃不能忍,又下嚴旨,並榮而責之,榮亦自知不免,益極力求自保之計。 七月十四日,旨裁詹事府、通政司、光祿寺、鴻臚寺、太常寺、太僕寺、大理寺,並湖北、雲南、廣東三巡撫,東河總督,一併裁撤,及各省無運可辦之糧道,無場銷鹽之鹽道,亦均著裁缺。 從太僕寺少卿岑春煊所請,上深惡冗官糜費而無用,即准此請,裁撤歸併。京師惶恐,正符將欲裁九卿六部之謠。 七月十七日,罷禮部六堂官,主事王照著以四品京堂候補。皇上求言之切,不自今日,當初不能自主,自親政後,即首重求言,惟恐不盡,近又力行新政,日日誘使進言。尚書許公與康樹敵,曾劾康,康又使人劾許,互相攻訐屢矣。今見王照所言,大都維新之道,正觸其惡,不欲代奏;王又為康友,素知許與新黨為難,故面斥其背旨,雍蔽言路,復具一折劾之,請其代奏,因不敢不代遞之,加片劾其咆哮挾制。上正在急欲求言,又惡許阻撓新政,故六堂皆罷之,實皆許一人所累也。然此系皇上承統以來,第一次黜陟人才也,不意因之受禍。 懷尚書,守舊之無能者也,此番因人受累,深蒙太后憐之,召赴頤和園詳詢本末,令其暫且忍耐,而懷急急欲作官,復有天津之行。諸公之淫於富貴,亦可嘆可憐矣。 七月二十日,召見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均著賞給四品卿銜,在軍機章京上行走,參預新政。 楊銳,四川人,內閣候補侍讀。 劉光第,四川人,刑部主事。均湘撫陳中丞保薦。 譚嗣同,湖南人,江蘇候補知府。湖南學政徐保薦。 林旭,福建人,候補中書。少詹王錫蕃保薦。 皇上年來蒿目時艱,講求新法,而在廷諸臣,惟知墨守舊經,凡有顧問之言,所答皆非所問。諸臣不自責其無識,每以恭守祖法,抗忤上意,上亦深知諸臣之不足與謀也。方今改革在亟,乃命四臣充軍機章京,參預新政。自是每日章奏條陳,上擇要披閱外,皆四臣閱看;新政詔諭,皆命恭擬,並代進呈康有為條奏,較由總署速且便也。軍機大臣除辦日行例事外,不能替置一詞,咸忿忿不平,怒眥欲裂於此四臣矣。選此四官,康之保薦。 又旨,修理京城街道,挑挖溝河。 京都管理街道,有工部街道廳。管理溝渠河道司官,順天府,大宛兩縣,步軍統領衙門。前三門外,又有都察院管理街道城防司汛等官,可謂嚴且備矣。究其實,無一人過問焉。以至任人踐踏,糞土載道,穢污山積,風即揚塵,雨即泥濘,春夏之交,變成瘟疫,而居其中者,奔走往來宴如也。洋人目之為豬圈,外省比之為廁屋。然每年碎修經費,所出不貲,及勒索商民,訛詐鋪戶,款又甚巨,奈皆眾人分肥,無一文到工者。歲修之項,工部分其半,該管又分其半;巡查打掃之費,步軍統領衙門營城司防內外城分之,訛詐勒索,工部不與焉。近日有人條奏,上盡悉其詳,乃命該管各衙門即行查勘估修,以壯觀瞻,並大清門、正陽門外,菜蔬雞魚攤肆,一概逐令於城根擺設,以示體恤。於是官吏閭民,皆稱不便,官吏慫恿百姓,聯名呈懇體恤。 又二十後一日,皇上面諭軍機大臣,停止海防捐。 樞臣奉諭後,即力陳北洋淮軍仰給此項,若一旦停止,淮餉無款可籌;更兼新政創行,諸多用費,請少緩再停。上不允。樞臣再四瀆請,上怒曰:「一面裁官,一面捐官,有此政體否?勿多言!」樞臣不得已,即商於北洋,稟知太后,皆謂皇上任性胡鬧也。 七月二十二日旨,李鴻章敬信著無庸在總理衙門行走。 七月二十二日,湖南舉人曾廉,請殺康有為、梁啓超。劾康有為、梁啓超,叛逆不道,其在湖南時務學堂講義,專主民權自由。上令譚嗣同逐款批駁,姑呈太后閱看。 是日,天津有人見自京乘火車來督署者數人,勢甚耀赫,僕從雄麗,有言內中即有懷公塔布、立公山也。蓋自榮相蒞任以來,親友往還,不絕於道,人亦不復措意。 京中有言立玉甫曾於七月奉太后密諭,潛赴天津,與榮相有要商也。 懷、立兩公均為內府大臣,為太后所信任。究之立公之為人,才具心地,均優於懷;且於上前不敢藐視,即至今日,論及皇上,亦無不遜之言。但既奉密諭,不能不有此一行耳。 七月二十五日,日本侯相伊藤博文過津。 八月之變,幽禁皇上,株連新黨,翻改新政,蓄此心固非一日,而藉口發難,實由於伊藤之來也。自御史李岳瑞、洪汝沖等上書請用客卿,朝臣斥為漢奸,將引外人從中取事;及至伊藤到津,皆雲系康有為勾引而來,將入軍機矣。王公卿相士庶皆言之鑿鑿,竟有陛見之督撫大員,曾謂軍機章京曰:「公等好事新堂官也。」伊藤在津日,又值皇上電詢可否在津多留數日,伊藤答以兩禮拜,守舊者皆惶悚不安。榮相接待,宴於北洋醫院,神色慘沮不歡,未遑終席,借事辭去,蓋將藉此發難,以惑太后聽耳。 七月二十八日旨,許士民上書言事。 在廷諸大臣最惡言事者敗事,嘗告人曰:「自伊犁事、法越事,以至甲午日本事,皆辯言亂政者僨事所致;欲天下無事,杜絕言路,自然安靜,而辦事者亦可順手。」今上廣開言路,正與之相反。不便於諸公之事,此為第一切膚之痛。 又皇上赴頤和園請安。上意仿照先朝懋勤殿故事,選舉英才,並延東西洋專門政治家,日夕討論講求治理,從康請也。蓄心多日,未敢發端,恐太后不允,至是決意舉辦;令譚嗣同引康熙、乾隆、嘉慶三朝諭旨擬詔,定於二十八日赴頤和園時,稟請太后之命。太后不答,神色異常,懼而未敢申說。 皇上自四月以來所有舉辦新政,莫不先赴太后前稟白,而後宣示,雖假事權,並未敢自專也。每有稟白之件,太后不語,未嘗假以辭色;若遇事近西法,必曰:「汝但留祖宗神主不燒,辮髮不剪,我便不管。」實由於皇上說話,不及媒糵者之言悅耳易入也。 案皇上變法以來,欲行各事,曾未聞有議改衣冠之說。即上書者,亦不過言去拜跪、免忌諱、開議院、用客卿,取法泰西者,此為至極矣;亦不曾聞有易衣冠、廢禮樂之議論。何至京中遍傳皇上將改衣冠、剪辮髮,絕無影響之謠?大抵懵懂無知之徒,日在夢中,向不知外事,亦不辨各國之名,一聞西法,即以為入天主教矣;一聞變法,即以為隨鬼子矣。若聽取若輩醉生夢死之言為是非,罔有不敗事也。蓋皇上變法,不便者多矣,將激惑此輩妄口亂言,而讒人得行其浸潤之術,保其蒙蔽之權;國之安危,民之生死,若大都城,無一念及此者。更可恨可憐者,莫旗人愚之至也,本生全之而反以為仇,本殘害之而反以為可恃。洋人謂華人少於教養之道,吾當為京城人大聲而言之。 七月二十八日,諭康有為等密諭:「朕惟時局艱難,非變法不能救中國,非去守舊衰謬之大臣而用少年英勇之士,不能變法。皇太后不以為然,朕屢次婉勸,太后反怒。今朕勢難自保,汝與康有為等同心設法相救。十分危急,不勝盼切之至。特諭。」(韓姝按:此詔為康有為篡改,原詔無相救之語,只請楊銳等四軍機章京籌劃上不違西後意、下能推全新政的兩全之策,並未諭及康有為,此詔書也只交楊銳。) 是日,楊崇伊至天津見榮相。 七月二十九日,召見楊銳。 皇上自頤和園回宮,見太后神色迥異尋常,自知有變,召見楊銳,授以密諭,命與康有為等設法挽救。 七月三十日,伊藤到京。 派候補道王修直陪送到馬家堡。 是日早車,有榮相密派候補道張翼進京謁慶邸,呈密信並稟要事。據有見此信者,言有四五十頁八行書之多。 張翼者,南苑牧人子也,醇賢親王駐苑時悅之,編入本府包衣,賞充三等護衛,隨侍左右,善承人意,王寵遇之。後捐道員,薦於左文襄公。至江南,左相鄙之,乃歸就北洋奪開平礦務局及鐵路總辦。今又迎合榮相,當此奔走媒糵皇上之密差,亦酬報王之恩遇也。 八月初一日,召見直隸臬司袁世凱,著開缺以侍郎候補。 上以變法故,自知不容於太后,結怨諸臣,浸潤於己,其最甚者,榮相、慶邸為最,端邸、剛相等次之。自榮相請訓出京後,益不自安,日夜憂懼,密謀於康有為等,皆以行跡可疑憂之。譚嗣同請上恩給袁世凱,可為天津閱兵時保護之地,今見事迫,乃召來京,將厚結其心;召見後,乃有擢用侍郎之旨。 又上諭催促康有為迅速出京,赴上海辦官報。 日來劾康有為者極多,上知諸臣不容,故下旨催促出京,俾可免禍。 八月初二日,召見袁世凱。 是日楊崇伊等赴頤和園,奏請訓政。 是日,慶邸、端邸同赴頤和園,哭請太后訓政;且言伊藤已定初五日覲見,俟中國事機一泄,恐不復為太后有矣。 八月初三日,皇上赴頤和園請安。召見林旭。 是日言官數人,聯銜請皇上籲請太后訓政。上知事局已敗,召見林旭,付以密諭,康密諭令其即日出京。據八月後守舊黨雲,太后曾於皇上屋中,抄出給康有為手諭,令他速投英、日,設法救護。太后所以大怒,為他勾外國謀我,其心可殺。 據天南報雲,曾刊康所奉密諭,大意與前相同,決無命其投英、日之說,以此觀之,袁世凱所奉密諭可想矣。不然,既欲聲正皇上之罪,謂將謀殺太后,何不將此諭宣示天下乎?不肯宣示,中必有詐。然謀頤和園殺太后,吾不敢信;若雲謀天津殺榮祿,恐密諭中不免也。吾料此諭終必見於世,彼時將用之聲正造言生事者之罪焉。 是日天津來電,言英、俄在暉春開仗,各兵輪游弋大沽口,速調袁世凱回防,連電總署催袁回津。 八月初四日,太后於酉刻還宮。 原定初六日還宮,皇上於初三日代傳懿旨,忽於初四日酉刻進城,諸務倉卒未備。所以匆匆回宮者,為明日監視皇上見伊藤也。 天津報:榮相原定初六日驗看兵輪,忽傳諭改期。 聞皇上於是日謂樞臣曰:「朕不自惜,死生聽天,汝等肯激發天良,顧全祖宗基業,保全新政,朕死無憾。」 八月初五日,召見袁世凱。袁世凱請訓回津。 初二日,袁世凱謝恩。召見,勵以盡忠王事,盡心練兵。是日譚嗣同夜至袁世凱寓,口述上意,欲其於天津閱兵時,倘有他變,命以兵衛聖躬。袁佯允之,且請付以手諭。故初五日召見時,付以密諭。 天津督署調武毅軍十營,即日來京,聲言備用皇差彈壓,實因聞袁世凱賞以侍郎,頗覺駭異;先詐稱英、俄開仗,調袁回防;預調聶軍,防袁有變。袁到津時已晚,即進督署,夜半方出,次日亦未回防。 是日巳正,覲見伊藤博文於勤政殿。 伊藤為日本改革領袖,皇上急欲面詢變法方略,預定於殿內間設酒果以便詳詢一切;而是日太后先在屏後坐聽,以鑒查之,上僅能與照例數語而退。 張侍御仲炘劾張蔭桓、康有為、楊銳、林旭及新進諸臣,先一二日貽穀參李端棻、陳寶箴濫保匪類,皆未批發。 八月初六日,下詔訓政,懿旨拿康有為。 是日太后御便殿,召慶王、端王、軍機御前大臣,跪於案右,皇上跪於案左,設竹杖於座前。疾聲厲色,訊問皇上曰:「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汝何敢任意妄為!諸臣者,皆我多年曆選,留以輔汝,汝何敢任意不用!乃竟敢聽信叛逆蠱惑,變亂典型。何物康有為,能勝於我選用之人?康有為之法,能勝於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憒,不肖乃爾!」 又顧諸臣曰:「皇帝無知,汝等何不力諫,以我真不管,聽他亡國敗家乎?我早已知他不足以承大業,不過時事多艱,不宜輕舉妄動,只得留心稽察管束;我雖人在頤和園,而心時時在朝中也。我唯恐有奸人蠱惑,所以常囑汝等不可因他不肖,便不肯盡心國事;現幸我還康健,必不負汝等也。今春奕劻再四說,皇上既肯勵精圖治,謂我亦可省心,我因想外臣不知其詳,並有不學無術之人,反以為我把持,不許他放手辦事,今日可知其不行矣。他是我擁立者,他若亡國,其罪在我,我能不問乎?汝等不力諍,是汝等罪也。」 剛先對曰:「屢次苦諫,每加譴斥,其餘眾臣,亦有言諫過者,亦有不語者。」 復向皇上曰:「變亂祖法,臣下犯者:汝知何罪?試問汝祖宗重,康有為重?背祖宗而行康法,何昏憒至此?」 皇上戰慄對曰:「是固自己糊塗,洋人逼迫太急,欲保存國脈,通融試用西法,並不敢聽信康有為之法也。」 太后厲聲怒曰:「難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於祖宗乎?康有為叛逆,圖謀於我,汝不知乎?尚敢回護也!」 皇上本已魂飛齒震,竟不知所對。復厲聲問:「汝知之乎?抑同謀乎?」 皇上戰慄對曰:「知道。」 太后曰:「既知道還不正法,反要放走?」 皇上即云:「拿殺。」此即密拿康有為抄南海館之旨。 太后並謂諸臣言,我常教你等小心,就怕如近年這些佞臣賊子煽惑也。遂幽禁皇上,帶同太監搜查皇上書房,究查御前太監。此第一次訊問皇上大略情形,言語極多,傳者不勝記憶。 初七日,太后單訊皇上一次。 初八日,又同諸臣質訊一次,若原被告焉。此乃太后前近御太監傳出,渠亦甚憤。十二日出宮採辦節用,氣忿而訴於人者,而十四日亦被殺矣。 又是日晚,步軍統領衙門派官數十名,至天津密拿康有為。 八月初七日,各國公使至總署,詢問「訓政」究屬何意。 又是日停火車。 京津人心惶恐,謠言紛紛,停車至申後,忽一汽車掛一花車,自京來津,至督署密語久之,據云楊姓大臣也。 又有言官參劾康有為者。 八月初八日,皇上率百官恭賀訓政。 太后旨,命皇上拜於階下。禮成,復於便殿召群臣質訊皇上,將所抄皇上書房中及康有為寓中奏章說帖等件,逐條審訊,以諸臣質之。內有楊銳、林旭述上意催康迅速出京之函,太后大怒,問皇上,上不敢認,推楊銳之意。時太后已接北洋袁世凱出首密告之事,追問皇上何意。上只得推康、譚,否則立受廷杖矣。當即飭下步軍統領捕拿張蔭桓、徐致靖及新進諸人,禁皇上於瀛台,將近御各太監看押,另派太監二十名,隨侍皇上,實監禁之。二十名太監,皆太后心腹也。 八月初九日旨,近來新進干預新政諸人,傳至六項公所,命禮、慶兩邸訊問,有無與康有為朋比為姦情事,查實治以應得之罪;訊後並交步軍統領衙門監收。楊崇伊又參康有為叛逆不道,雖已在逃,請旨各省嚴拿;其數月來新進之人,請皆罷斥。 八月初十日,下召醫進京之旨。 此時京中議論洶洶。有太監云:皇上有病,正須靜養,不能接見臣下;當軸大臣有謂皇上因服康藥病危甚,又有言上已大行,俟康拿到訊明酖弒逆謀之黨,方聲張,恐逆黨逃去也。 是日,張蔭桓、徐致靖、康廣仁、楊銳、譚嗣同、林旭、劉光第下刑部監禁。又御史楊深秀於政變後上書,阻訓政,是日同下刑部監禁候旨。 楊之為人,敦品勵學,為士林所敬服;林則年少才美,心亦無他;若雲有圍園弒母之謀,吾敢以身家性命相保。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真千古奇冤也。 又召直隸總督北洋大臣大學士榮祿迅速來京。帶印進京。 八月十一日上諭:復七月十四日所裁詹事府等七衙門。 禁不應奏事人員言事,以符定例。 各省廟宇無庸改為學堂,以順民情。 刑部奏:案情重大之張蔭桓、徐致靖等,請欽派大臣同審。 八月十二日,召見榮相,賜膳。午後又召見,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八月十三日,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著裕祿補授,北洋各軍仍歸榮祿節制。 旨康廣仁、楊深秀、楊銳、劉光第、譚嗣同、林旭著即行正法。張蔭桓非康有為之黨,發往新疆效力。徐致靖著永遠監禁。冬月十六日密旨:張蔭桓著於發遣之地永遠監禁。 欽派會審大臣定於十三日會審。午正有旨,言有人奏,若稽時日,恐中有變,即行正法。太后深惡張侍郎蠱惑皇上,定欲殺之。上代白非康黨,慶邸亦奏並非康黨,始獲生全。 徐仁鏡、徐仁鑄革職,永不敘用。 旨江西巡撫並江蘇、湖北督撫密拿文廷式解京,聞楊崇伊奏也。後又有拿獲就地正法之密旨。 八月二十三日,撤農工商局,派辦三員皆撤去卿銜,惟端方系剛相所保,八月以前與康甚密,至政變後,求剛庇護,剛乃代奏,系奉所命入康黨探其消息者。八月底太后召見,問其外間人言定否,對曰:「自訓政後,人心大定。」太后叱皇上聽之;又進《勸善歌》,太后大悅,命天下張貼,京中呼之為「升官保命歌」,亦可笑矣。 八月二十四日,罷經特科,廢官報局,禁報館,復八股考試。 是日何乃瑩召見,太后問八股考試外議如何,何曰:「二百餘年開科取士,並不乏人才,且天下士子,相習日久,不宜更變,人多惜之。」於是復用之考試。何鑽營無恥之人也,專恃逢迎,極得榮相歡,使是日太后問之他人,尚不至即復。緣八股一事,守舊大臣中稍明事理者,亦不謂然,不過此際與皇上、康有為樹敵之心,重於是非之心也。稍遲時日,或可設法,可不再復,不意遇此小人,想亦中國人才之厄運未已也。 榮相春間曾告人曰:「近日皇上大為任性胡鬧,我不能與之共事,極思出京。你們聽前日因德藩來京,已鬧了多日,且曰『我向不拘細節,你們竟知在無味虛面上用心,到了大節割地賠款事,即一籌莫展。你們嫌我講西法,我將要改變西法,汝等其奈我何』云云,此等話像話乎?何足以治天下也,配作皇上乎?」戊戌六月,諸守舊大臣以皇上變法,焦愁不已,多有問之榮相者,榮相笑曰:「俟其鬧至剪辮子時,必有辦法,此時何急哉?」 京中謠言四起,謂皇上將改衣冠。有地安門外大估衣店請教於滿大臣某者,果有此說,以便出貨。某曰:「若容皇上鬧去,必至如此,恐其鬧不長耳。」此七月中旬之言,想早有布置矣。 榮相謂人曰:「康有為立保國會,現放許多大臣未死,即使亡國尚不勞他保也,其僭越妄為,非殺不可。你們如有相識入會者,令其小心首領可也。」 榮相於五月有一日謂人曰:「我若非太后慈恩,早不伺候了。現又囑我以重要之事,奈何奈何?我欲辭又恐無能辦之人也。」 八月十三日,復有人問榮相曰:「袁世凱曾奉密詔乎?」曰:「然。」「詔中曾有殺公言乎?」曰:「然。」曰:「然則袁世凱先一同謀者也,既同謀而又出首,首鼠兩端,此人亦不足取也。」榮相曰:「袁乃我的人,無所謂首鼠兩端。」諸大臣中,並非皆與皇上有嫌、皆與康有為不兩立耳,所以然者,忌之、恨之、畏之。蓋康之上書曾有云:「緩變不如急變,小變不如全變。」又云:「變法尤須變人。」又曰:「衰老大臣精力不足以輔新政。」兼之裁冗官、許言事、用新進,凡諸臣之求富貴保身家之道,將盡行蔽塞之矣,安得不以死命爭之。非禁制皇上不能去康有為也,故謗之詛之,思求其得以禁制皇上之道,不遺餘力以謀之,遂激成八月之變。訓政後,此輩曾告其戚友曰:「數月來寢不安,食不飽,今始有命焉,非我皇太后如何得了也。」 八月,有問皇上消息於當軸者,曰:「已皆問明,盡招認矣。」又問:「終久如何了局?」曰:「俟稍停數日,定有辦法。」問:「皇上尚能放出否?」曰:「怕不能。」問:「如此囚禁,無異犯人,實屬難過。」曰:「自作自受。」 九、十月,有問皇上病者,某大臣曰:「吾料斷無病好之日。」 又有問樞臣者曰:「皇上如此囚禁,倘太后千秋萬歲後,再出來,更不好。」曰:「幸病已深,恐非藥石可能奏效。」 十月初,有執事太監為其侄取婦,原定臘月,忽催其媒人改十月底,其親再三問故,乃密曰:「皇上病重,並有傳宗人府近支宗譜,凡十二歲以內,溥字輩,皆預備太后召見之旨。」當時買小花衣袍者,極多。 皇上謀圍頤和園謀殺太后,人人言之,若追究所據,則言人人殊;變衣冠亦有言者,追究之亦如此;是以知皆莫須有也。所問者,皆問當道者也,泛泛尚書侍郎,不足論之。 懷尚書之罷斥時,其家人已知其不久仍出來,且曰:「一換皇上就好了。」雖小人言語,有由來也。 九、十月間,風聲甚緊,幸洋兵進城,洋醫請脈,懼外人將干預也。英、法使臣同至總署,薦法醫,總署奏請,懿旨辭之;又請之,又辭。使臣謂總署曰:「薦醫者非為治病吃藥,緣貴國此番舉動離奇,頗駭聽聞,各國國家商定驗看大皇帝病症,為釋群疑,已奉國家之電,不能不看。」慶邸復請於太后,直陳其故,乃命樞臣同剛毅曰:「皇上有病,外國豈能干預,且外國醫生,也不配看皇上病。」群商片時,不得不令其看視,太后特派端、慶兩邸並樞臣監同看脈,洋醫自帶翻譯。 太后覲見各國使臣夫人,特備二人充作瑾、珍二妃,防人問也,足見未嘗不心虛也。 皇上今冬十一月,止穿一珠毛皮襖,寒冷之色見於面,蓋袍褂見人之衣,外臣召見者皆見之,故有人預備,便衣無人見之,即無人預備拿出也。 皇上、太后膳房例膳,皆不堪下箸,向皆太后內廚房另備一桌,太后另賜皇上數樣。自八月後,皇上即不得此另賜之餚,僅例膳一席,且殘羹冷炙,不堪入口,撤去,左右人皆不食也。 太后所派伺候皇上之太監,出來輒怨差苦任重,時時防備,連吃皆無,須自賠墊,幸太后憐恤,另賞以津貼之。 榮相與皇上何不相能之甚也,蓋有故焉,由來久矣。榮相小有才,不讀書,性情驕侈,猾巧而多忌。初以戶部銀庫員外郎,值咸豐年清查庫款,幾為肅相所殺,極力營脫,改捐道員。候選時醇賢親王創立神機營之初,以其先世所遺陣圖獻之,王喜,派在神機營當差,一力提拔,擢至工部尚書,兼步軍統領。當時京中忌之者,誣其為王之外寵。光緒為言官攻訐,太后惡而罷之。副都統容貴又譖於醇王之前,王亦漸漸疏之,以是益不滿意於醇王矣。壬辰授西安將軍之命。甲午奉旨祝嘏來京,正恭邸復出,軍務倥傯,立督辦軍務處,遂倚之如左右手,事皆取決,於是熱焰復熾。思太后恭邸皆與醇王不合,先誹謗醇王於恭邸,廢其所辦之事,去其所用之人。既取悅於恭邸,得推心委任之,又恐太后忌其為醇王拔識之人,自此藐視皇上,反噬醇王,以明非醇黨,而保位固寵焉。 乙未普陀塔歲修之工,因連年大雨,滲漏較多,請款派查估。初派敬子齋尚書勘估,請訓時,翁相謂之曰:「上意以為時艱幣絀,尚有償款並善後事宜,工但可保,不可任意鋪張。」並述上之深意。雖未明言,實以此工為醇王承修,恐貽醇王咎,且增嫌隙,是皇上之苦心也。敬乃估以三十萬,太后疑之,復派慶邸、榮相再勘之。榮竟不會同慶王,肆意鋪張,但求迎合慈意,斥為當日工料不實,必預拆毀重修,計款百五十萬。太后大怒,命查取當初監督監修職名,欲罪之。榮復代乞恩,意謂此工皆醇王受木廠之賺也。太后遷怒敬信,罵其喪盡天良,是誠何心,將貽害於我死後。其實怒醇王及皇上也。皇上以此事不安者年餘。 及至丙申,醇王福晉(皇上之生母,太后之胞妹也)薨逝安葬時,太后臨吊,見醇王墓上有天生極大白果樹,命去之。樹根盤繞棺上,斧斤難施。命取石灰萬斤,和水穴而灌之,則墓中棺槨皆為灰水所浸。其意不過泄工程不實、貽害死後之恨。而皇上目睹,隱痛在心,忿恨榮相之離間,辜恩負德,不免於召對時形於顏色。從此榮相益怨皇上,則當面抗拂,背後誹謗,一意承太后歡矣。 又明年,上以膠州被據,旅、大、威海,盡以淪胥,欲遜位以求事權,太后佯許之,將尋疵而甘心也,榮實與預謀之。太后向樂聞人數皇上之罪過,則必謂有良心於我矣,浸潤之多,有由來矣。此等情形,翁常熟當備知之。翁以二十年之師,尚不見容於上之左右,況一康有為乎?不待八月初六日,已明知有此禍矣。且康於召見日,遇榮相於朝房,榮顧而漫謂之曰:「以子之槃槃大才,亦將有補救時局之術否?」蓋輕薄之也。康以非變法不可對。榮相曰:「固知法當變也,但一二百年之成法,一旦能遽變乎?」康忿然曰:「殺幾個一品大員,法即變矣!」榮深怒其狂悖,已有必殺之心;即其請訓出京時,暗請太后留神。敦請太后訓政者,已伏八月初六之禍萌也。 吁!不遇兩宮之深嫌,固無此變;即遇兩宮之嫌,而無榮相之媒糵,以取悅於太后,亦無此變;即有榮相之媒糵,而不遇皇上之積仇,康有為之觸怒,或迫於大義,或懷念舊恩,亦可無此變。奈何群相構難,萃於一時。而榮之顧忌瞻循,更有不能恝然於心者,新法行不足以顯我矣,顧皇上不可以自保矣。今日者勢成騎虎,社稷有傾覆之禍,皇上有倒懸之危,所傾社稷、危皇上者,不得不歸咎於康有為也。安得忠義之士,同心協力,扶社稷、衛皇上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