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與認知 · 第三講 論人類的情感與激情

一、主題的劃分 因為所有心靈/思維的知覺都可以被分成印象和觀念,印象又可被分為原初的和次生的。這印象的區分和我之前將它們分為感覺和反省的印象是相同的。原初印象或感覺印象是這樣的:其在沒有先例的情況下,從身體構造、動物的精氣或外部感官對物體的接觸,而在靈魂中產生。次生的,或者反省印象,是由這些原初印象產生的,即跟隨產生或是由其作為干涉而產生。第一種是感官的所有印象,包括人體的一切痛苦和愉悅。第二種印象包含情感欲望,以及類似的其他情感。 所以,理所當然心靈的知覺,一定是從某處開始的,並且由於印象先於相應的觀念而產生,所以一定存在一些印象,無須經過介紹即出現在靈魂之中。因為這些(印象的產生)有賴於自然和物理的原理,對它們的檢驗會使我遠離當前探討的主題,進入解剖學和自然哲學的領域。由於這個原因,我在這兒僅討論除這些之外的別的印象,也就是我稱為次生的和反省的印象,是由原初印象或是由它們產生的觀念所產生的。身體的痛苦和愉悅是很多感性慾望的根源——當它們被心靈感覺或是思考時。但當它們是在靈魂中,或是在身體裡產生時(你可以稱為以上兩種任意一者),沒有任何先前的思考或者感知。陣發性的痛風會導致一系列情感,比如悲傷、希望、懼怕,但是這些感情並不是直接由任何感情或是觀念產生的。次生的印象應該被分為兩種,即平靜的和激烈的。第一種是由行動中、創作中以及外界對象產生的對美與丑的感受。第二種是愛與恨,悲傷和喜悅,驕傲和謙卑的情感。這種分類很精確。詩歌與音樂引起的狂喜通常是達到了最高的程度;而別的被恰當稱為情感欲望的印象,可能會通過一種方式衰落成很溫和的一種情感,細微到無法感知。但是一般來說,情感比起由美與丑產生的情緒要來得更加激烈,所以這兩類印象通常被區分開來。關於人類心靈的主題是這樣豐富和變化的,所以我在這兒要利用這個通俗和寬泛的劃分,這樣我可以以更好的秩序展開。在我認為關於我們的觀念的必要說明都已做出陳述,我將解釋那些激烈情感或者欲望的本質、起源、原因和結果。 當我們簡單遍覽所有的感情和欲望時,又發現它們被劃分成直接的和間接的。在我理解看來,直接的情感是從善與惡、苦與樂中直接產生的,而間接的也是由同一原則產生的,只是與別的品質進行結合。這一區別在當下我無法進一步地解釋。我只能籠統來說,我理解的間接感情包含驕傲,謙虛,雄心,虛榮心,愛,恨,嫉妒,遺憾,惡意,慷慨,以及由它們產生的附屬情感;直接感情包括欲望,厭惡,悲傷,喜悅,希望,恐懼,絕望和安心。我將從前一種開始談起。 二、論驕傲與謙卑——它們的對象和原因 驕傲和謙卑的情感是簡單而統一的印象,因此我們不可能用單詞的堆砌來給予它們定義,實際上對於別的所有情感來說也是一樣的。我們至多可以做到的就是列舉產生它們的各種情形而為它們假設一個描述。但是驕傲與謙卑這兩個詞是通用的、普遍的,並且它們所代表的印象對於每一個人自身來說也是再常見不過的,每個人都可以對它形成一個可靠的觀念,而不至陷入危險或者犯錯誤。由於這個原因,我將不在這些正文前的贅述上浪費時間,我將立即進入對這些情感的考察。 顯而易見的是,驕傲與謙卑是直接相反的,可是它們有同一個對象。這個對象是自我,或是我們有密切的記憶和意識的相關一連串的觀念和印象。所以在這兒,當我們被這些感情中任意一者激擾時,我們的觀念總是固定的。根據我們自我觀念的變化——時而多一些,時而少些,我們就會感受到這些相反感情中的一種,並且會因為驕傲而得意高興,因為謙卑而沮喪灰心。不論我們的心靈可以感知理解別的對象,它們永遠是在考慮對於自身的一種觀念,否則的話這些對象將永遠無法激起這些感情或是產生最小的情緒波動。當自我沒有被考慮進來時,就沒有討論驕傲與謙卑的空間了。 我們稱為自我的那一連串相連的感知,雖然一直是這兩種情感的對象,它卻不可能是任意一者的原因,其單獨也不足以激起它們。因為這些感情是直接對立的,並且有一個相同的對象,如果它們的對象也是它們的成因,那它永遠也不可能在產生某種程度的一種情感時,同時也要激起相同程度的另一種情感,對立和相反勢必會使兩者都毀滅。所以一個人若同時驕傲和謙卑,這是不可能的,當他對這些情感產生有著不同的理由,這也常有發生,那麼這些情感就相繼/交替發生,如果它們相遇了,一方就會根據其力量去消滅另一方,結果是勝出的那一方剩餘的力量繼續影響心靈。但在當前的這種情況下,沒有哪一種情感可以成為更加優越的。因為假設僅僅是我們自我的觀點激起了它們,並且對於兩者都是完全中立的態度,那麼就必然是以相同的比重產生了兩者;換句話說,也就無法產生任何一種情感。要激起任何一種情感,並且同時激起其敵對方完全相同的程度,那麼兩者的效應就抵消了,最後使心靈停留在完全的平靜和中立狀態?。 因此,我們必須區分這些感情的原因和對象。區分激起情感的觀念,以及情感被激起後形成的觀念。驕傲與謙卑,一旦被激起後,立即將我們的注意力轉向自我,並且將自我認為是它們最終極的對象,但是還需要一種東西,才能產生它們:一種之於其中一者特殊的存在,從而致使兩者以完全不同的程度產生出來。呈現於心靈的第一個觀念,就是原因或者是產生的準則。這個準則激起了感情,並在激起時與之建立聯結。這種感情一旦被激起,就使我們的觀念轉向另一個觀念,即自我的觀念。在這兒,兩個觀念之間就存在一種感情,觀念之一是產生感情的,另外一種是由感情所產生的。因此這第一個觀念代表了起因,第二個是感情的對象。 讓我們從驕傲與謙卑的成因說起。我們可以觀察到,它們最明顯和顯著的特性就是它們被置於的主體有著極大的多樣性。心靈所具有的所有有價值的品質,不論是想像力、判斷力、記憶力,還是性情、氣質、智慧、良好的感官、學習能力,勇氣、正義還是誠實,這些都(可以)是驕傲的成因;相反則是謙卑的成因。這些感情也不局限於心靈的範疇,而且也同樣可將觀點擴散到身體。一個人會為自己的美貌、力量、敏捷、好的形態、舞蹈的姿態、騎術,以及在任何體力勞動方面的靈巧而感到驕傲。但還不止這些,情感會往更遠處看,理解任何與我們哪怕關聯最小的對象。我們的國家、家庭、孩子、關係、財富、房屋、花園、馬匹、狗、衣服,這其中任何一個都可以成為驕傲或是謙卑的原因。 從這些原因來考慮,我們似乎有必要對情感的成因重新劃分,即品質,即發生作用的品質,以及主體,即那種情感所寄託之處。例如一個人對於自己所擁有的美麗的房屋,或是自己所建造的房屋感到驕傲。這裡他情感的對象就是他自己,起因就是那漂亮的房屋。這個成因又可以再次被分為兩個部分:作用於情感的品質,以及那個品質所寄託的主體。這個品質是美麗,這個主體是房屋及他的財產或是發明創造。這兩部分都是很關鍵的,它們之間的分別也不是荒誕無益的。美麗(這個特性),若不是寄於任何與我們相關的東西,而僅僅考慮其自身,那麼將永遠不會產生驕傲或者虛榮;但如果沒有美麗(這個特性)或是別的東西存在,徒有一個關係,那麼即便這個關係再強也對那個情感沒有什麼影響。因此,這兩者很容易被分開,然而它們的結合對於產生情感是必要的。我們應當將它們當成是原因的組成部分,並在自己的心靈中確立這樣一個區別的確切觀念。 三、這些對象與原因從何而來 對於觀察到情感的對象和它們的原因我們已經較有把握。並且對情感產生的原因我們也做了劃分,即作用於情感的品質和情感寄託的主體。現在我們進一步考察它們每一個之所以成為特定的情感的原因,並且給這些情感指定特殊的對象,品質以及主體的原因。通過這種方法,我們會對驕傲與謙卑的起源有更加充分的理解。 首先,這些情感決定將自我作為它們的對象,不僅僅是由於自然的特性,還因為是一種原始的特性所決定的。由於其運作的恆常和穩定性,沒有人可以質疑這個性質是自然的。因此驕傲與謙卑的對象永遠是自我,並且每當感情向外觀察,它們始終對於我們自己有著一個觀念,否則的話任何人或對象都不能對我們產生任何影響。 上述情形是由一種原初的品質或者基本的衝動而產生的,如果我們考慮到這是區別這些情感的特徵,這一點就會顯得同樣明顯。除非大自然給予了心靈一些原初的品質,否則將不會有任何次生的性質,因為在那種情況下心靈就不會有行動的基礎,也不會開始發揮它自己的作用。那麼,這些我們認為的原初品質,是與靈魂最不可分離的,也不可被分解為別的品質。決定驕傲與謙卑的對象的就是這樣的品質。我們或許可以將之變為一個更大的問題,即產生情感的那些原因所指向的是否是和對象一樣自然的,以及那麼多樣的原因是由心靈的任意隨想還是其建構得來的?如果我們將眼光集中於人類的自然天性,並且思考在所有的國家和時代中,都是相同的對象產生驕傲和謙卑,那麼這一疑慮就自然被解開了。甚至是基於一位陌生人的觀點,我們也會更接近地了解到什麼會導致一類情感的增強或減弱。如果在這種特定的情況下有任何的變數,也僅僅是由於人不同的脾氣和複雜性,並且這也是很值得考慮進去的。我們可以想像這種可能性嗎?——當人類的天性保持相同時,人會變得對權力、財富、美貌或是個人優點完全漠然,然而他們的驕傲或是虛榮並沒有被這些優點影響到。 儘管驕傲與謙卑的原因是純粹自然的,通過我們的考察也可以發現它們不是原初的,並且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在某種特定前提下因人類對上述因素的激情而改變。這一特定前提主要是自然的原始結構。這些因素的數量龐大,它們中很多都是藝術產生的效應,一部分產生於工業,一部分產生於任性,一部分產生於人的幸運。(詳細來說)由工業產生了房屋、家具和衣物。任性決定了它們各自特殊的品質。好運氣通常貫穿影響其中,並通過發現物體的不同組合而產生效果。因此,如果想像這每一個都是由自然所預見並提供的,每一種產生驕傲和謙卑的藝術的新的產物,並不是具有一些普遍的性質而使其自身適用於一種情感,在心靈中自然地運作,而是其自身就是一種原始準則的對象,並且這個原則一直是藏在靈魂之中的,只是由於偶然才被發現,這樣的想法是很荒謬的。因此,第一個發明辦公桌的機械工匠,這使他心中產生出驕傲,成為這種情感的擁有者,所憑藉的原則與使他感到驕傲的好看的桌子和椅子不同。這顯然是荒謬的,我們必須做出總結,每一個導致驕傲與謙卑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一個原始品質適用於不同的情感,而是有一個或多個品質是這些情感所共有的,是它們所產生效應所依靠的。 另外,我們在自然之中發現,儘管效應(結果)有許多,但是使它們產生的準則通常是比較少而簡單的。如果一個博物學者在解釋不同的運行機制時需要追溯不同的品質,那只能表明他是一個技術不高的博物學家。假如每一個不同的原因都是由不同的準則而適用於一種情感,那麼激起驕傲與謙卑的必要條件對於人類心靈來說將包含過多的準則,這難道不是再真實不過的敘述嗎? 因此在這裡,道德(精神)哲學與哥白尼天文學時代的自然哲學處於相同的情況中。古代的人儘管都知道「大自然做任何事情都是有目的的」這一格言,但仍然設計出了看似與真正的哲學不相符合的複雜的天體系統,並且最後還是將位置讓給了一個更加簡單而自然的體系。對於每一個新的現象都毫無顧慮地發明一個新的原則,而不是使其適應舊的原則,使我們的假設被這些原則超負荷地充滿,那就自然證明了,這些原則中沒有一個是正確的,而我們僅欲通過大量的錯誤來掩蓋我們對真理的無知。 四、論印象與觀念的關係 至此我們毫無障礙或困難地確立了兩條真理,第一條是,多種多樣的原因是根據自然的原則而激起了驕傲與謙卑。另一條是,不同的原因並不是由於不同的準則而適用於相應的情感的。為了達成這一目的,我們必須反省人類天性中的某些品質,這些品質也許對於理解情感兩者的運作都有可能造成影響,但常常不被哲學家們堅持強調。這些品質中首先是觀念的聯結,我已經多次解釋和講述過,心靈不可能在比較長的時間將它穩定地固定在一個觀念之上,不論怎麼努力都無法企及那樣的一種恆定狀態。但是不管我們的思維是怎樣可變的,在變化中也不是完全沒有方法和規則的。它們依據產生的法則,是由一個對象傳遞到另一個與其相似、接近的或是被它所產生的對象。當一個觀念出現在想像之中,被這些關係所聯結起來的觀念都自然而然地跟隨產生,並且由於這種介紹會更加充分地進入我們的想像之中。 我在人類心靈中觀察到的第二個品質是一個類似的聯結,即印象的聯結。所有相似的印象都是與彼此相連的,當一個產生之後別的也會立即跟隨產生。悲傷和失望會連帶產生憤怒,憤怒產生嫉妒,嫉妒產生怨恨,怨恨再產生悲傷,直到整個循環完成了。也是按照這相似的方式,當我們的脾氣被喜悅所激起,自然而然也使它沉浸在愛意、慷慨、遺憾、勇氣、驕傲以及別的相似的情感之中。所以對於心靈來說,當某一種情感被激發,僅僅將之限制在這一種情感之中,而沒有任何的變化,這是非常困難的。人性的本質太不具有同一性,以至於這樣規矩的情況不可能會發生。可變性是人性本質的關鍵,既然如此,人性不是自然而然地要向那些符合脾氣的、符合當時占優勢一方的感情或情緒變化嗎?因此顯而易見的是印象之間有互相吸引和互相關聯的特質,觀念之間也是,儘管兩者之間有著這樣一種顯著的區別,即觀念之間的聯結是依據相似性、接近性和因果性,而印象僅僅是由相似性聯結起來的。 可以被觀察到的是這兩種不同的聯結方式是彼此互相協助和促進的,兩種聯結如果都是一致發生於同一個對象的話,過渡將會更加容易發生。因此如果一個人被另一個人以任何形式所傷,他的脾氣便是非常不安而氣惱的,那時他就容易找到一百種引起他不滿、不耐心、恐懼和其他不安的情感,特別是當他可以在那個導致他第一種情感的人身上或身邊找到這些主題。這些推動了觀念轉折的準則,在這兒與那些於情感之上運作的準則並存,並且在一個相同的行動中聯合,就會給心靈造成雙重的衝動。因此,這個新的情感便會更加激烈地產生,並且這種情感的推進也會更加簡單和自然。 在這種情況下我要引用另一位優雅的作家的權威之辭,他像以下這樣表達他自己。 「想像對於一切偉大、奇特或是美麗的東西感到愉快,而且在同一個對象中如果能夠找到更多這些完美的特質就會更加喜悅,因此就會取得另一種感官協助下的新的滿足感。因此任何連續的聲音,例如鳥鳴的聲音,瀑布的水流聲,每分每秒都在喚起欣賞者的心靈,使他更加注意他眼前的各種美麗的地方。因此如果有香水的味道,他會提高想像力,使土地的顏色與青翠的草木看上去更加宜人。兩種感官的觀念在互相促進彼此,並且當它們同時進入心靈時會比單獨地進入心靈更加使人愉悅。由於一張圖畫中不同的顏色,它們被分配得很好,互相協調互相襯托,那麼美麗就會因此而增加了。」 在這種現象中我們可以察覺到印象與觀念的聯結,以及它們互相協助中所給予彼此相互性的協助。 五、論這些關係對驕傲與謙卑的影響 這些原則的確立是依據那些不容置疑的經驗,我開始考慮我們應當如何應用它們——通過反覆考慮驕傲與謙卑的原因,不論這些原因被當作是運作的性質,或是品質所寄託的對象。在考察這些性質的時候,我立刻發現它們中很多都同時產生痛苦與快樂的感覺,並且這些感覺獨立於我在這裡努力加以解釋的驕傲和謙卑的情感。因此我們人類的美麗,憑藉它的外表,給予個人快樂以及驕傲的感受;而外表的醜陋,會帶給人痛苦和謙卑。一席饕餮的盛宴會使我們感到快樂,而拙劣的一餐會讓我們感到不悅。在一些例證中我發現這是真實的,我假設在一切例子中也是真實的,並且不用更多的證明就可以在當下將其認為是理所應當的是:每一個導致驕傲的原因,因其特別的性質,會產生一個分離的喜悅感受,而每一個導致謙卑的原因,會產生一個分離的不舒適的感受。 當考慮這些品質所寄託的對象時候,我又做出了一個假設,這個假設在很多明顯的例證中都顯得很有可能,換句話說,這些對象或者是我們自己的部分,或者是同我們緊密聯繫的東西。因此我們行為和舉止中好的和不好的品質構成了美德和道德瑕疵,並且決定了我們的性格特徵,美德與惡比任何東西都更能影響這些(驕傲和謙卑的)情感。相似的,我們個人、房屋、設備,或是家具的美與丑,會使我們感到驕傲或謙卑。相同的品質,如果轉移到與我們沒有關係的別的對象上去,那麼這些驕傲與謙卑的情感就不會對我們產生一點點的影?響。 既然我們按照以上的方式假設了這些情感的兩種性質,也就是這些性質各自產生一種分離的痛苦或是喜悅,以及這些性質寄託的對象是關乎自我的,我將繼續考察這些情感本身,以發現它們自身中存在的與假設的原因所具有的性質相關的東西。首先,我發現驕傲與謙卑的特定的對象是由一種原始及自然的本能所決定的,並且由於心靈最初的組成,這些情感是完全不可能超越自身,或是人的個體的。這些個體的行動和情感是被我們個人親切地意識到的。當我們被這些情感的任意一者激發而動作,我們的觀點總是最後會停留在自我,我們的心靈在這種情況下,也不可能看不到這個對象。對於這個我並不能草率給予任何的理由,但是可將這個特定的思考方向視作原初的品質。 第二,我在這些情感中發現的品質,並且相似地我也將其認為是一種原初的品質,這些品質在它們的感受中,或是在它們在心靈中激發的特定的情感中,構成了它們的存在與核心。因此驕傲是一種愉悅的感受,謙卑是一種痛苦的感受,當愉快與痛苦的感受被消除後,實際上也就不存在驕傲或者謙卑了。我們自己的感受就使我們相信:超越了我們感受,要去理論或者爭辯都是沒有意義?的。 如果我比較這兩種已經確定了的情感的特性,也就是它們的對象(自我)和它們的感受,或是對於假設的成因的品質的愉悅,或是痛苦的感受,它們與自我的關係,以及它們要產生獨立於情感外的痛苦或快樂的傾向,我立即會發現,將這些假設當作是正確的前提下,正確的體系就會以不可阻擋的明確性顯現出來。那個原因——刺激起情感的原因是與自然將其賦予情感的對象相關的。成因獨立區分產生的感受,與情感的感覺也是相聯繫的:從這種觀念與印象的雙重關係中,情感就產生了。一種觀念很容易被轉換成與其相關聯的一種觀念;一種印象很容易產生與它相似和相關的一種印象,那麼,當這些運動互相協作,心靈受到印象與觀念各自聯繫的雙重的衝動,這種過渡的過程會多麼靈巧而不費力呢?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假設,大自然給予人類心靈的奇觀以一種特定的適用於產生印象與情感的傾向,我們稱之為驕傲:對於這種情感她(大自然)又賦予它一個指定的觀念,即自我,這種情緒會一直產生這種觀念。自然的這種設計很容易被構想出來。對於這種情形我們有很多例證。鼻子與上顎的神經的安排,在特定的情形下會將特殊的感受傳遞給心靈:性慾和飢餓一直都會產生適用於各種欲望的特定對象的觀念。這兩種情況在驕傲的情感中聯合。器官的配置安排產生了情感,情感在被產生後,自然就產生了一個特定的觀念。這些都不需要證明。因此顯然如果沒有適用於這種情感的心靈的傾向,那麼我們永遠不會擁有那種情感;同樣,情感永遠都在使我們的看法轉向自我,使我們思考我們自身的品質和情形。 既然這已經被完全地理解了,我現在就可以問,自然是她本身直接產生情感呢,還是她需要別的原因的協作來產生情感?可以觀察到的是,在這種特定的情況下不同的情感和感受會導致不同的行為。上顎必須經由一個外界事物的刺激才能產生滋味;但是飢餓是由內在產生的,不需要與任何外界事物同時產生。但是,不論其他的情感和印象是何種情況,可以肯定的是驕傲需要別的外界事物的協助,並且產生它的耐餓器官,也並不是像心臟和動脈一樣是憑一種原始的內在的運動。首先,日常的經驗使我們充分相信,驕傲需要特定的一些原因刺激產生,如果在性格、體態服裝、設備或者財富方面沒有優越性的支持的話,就會衰退。第二,很顯然的是,如果驕傲是由自然直接產生的,那麼它將是永恆存在的,因為對象永遠是相同的,並且就如同饑渴和飢餓一樣,身體不存在產生驕傲的那種特殊的傾向。第三,謙卑與驕傲的情形相同,因此,依照這個假設來說,前面的情況在這裡同樣永恆存在,不然的話相反的情感就會被摧毀,那麼兩者就都不會產生。總的來說,我們現在可以對於前面的結論保持滿意的狀態,即驕傲必須有一個成因,以及一個對象,任意一者缺少了,另外一個就不會產生影響。 於是,困難僅僅在於發現這種成因,以及發現什麼東西給予驕傲——最初的推動力,使這些器官投入與產生這種情感自然相適應的相關行動。通過我對過去經驗的考察,以及解決這一困難,我立刻發現產生驕傲的原因可以有上百個,並且通過考察這些原因,我起先假設為很可能的,也就是它們都有兩種情形,這些原因自身產生與情感關聯的一個印象,以及它們被寄託於與情感的對象相關聯的一個主體。當我考慮這種關係的本質以及這種關係對情感以及觀念兩者的影響,我再也無法懷疑,根據這些假設,是這個關係的原則產生了驕傲,給予這些器官以動作的力量,接著自然地具有產生哪種情感的傾向,僅僅需要最初的動能就可以發生動作。任何一個可以產生愉悅的感情的東西,並且是與自我相關聯的,以自我為對象的,都能刺激起驕傲的情感。 我針對驕傲所說的應用在謙卑上也同樣成立。謙卑的感覺是不舒服不愉快的,好比驕傲是一種愉悅的感受,因此產生於原因的分離的感覺必然是相反的,但是與自我的關係仍然是相同的。儘管驕傲與謙卑的影響是直接相反的,在它們的感覺中,仍然有一個相同的對象,因此只需要改變印象的關係,而不用改變觀念的關係。相應地我們發現,一個屬於我們自己的漂亮的房屋,會使我們產生驕傲;如果仍然是屬於我們的相同的房子,當它經歷一場意外後變得殘破不堪,我們就產生了謙卑,從而與驕傲相關的那愉悅的感受就轉換成了與謙卑相關的痛苦的感受。觀念與印象之間的雙重關係在兩種情況下都存在著,並且產生了從一種情緒到另一種的順利轉換。 總之,自然賦予了特定的印象與觀念以一種吸引力,當其中之一出現時,自然而然地引出了與其相關的另一種。如果印象和觀念的這雙重吸引和聯結的作用發生於同一個物體上,它們就會互相協助彼此,那麼推動感情和想像的轉換過程就會最大程度地順利和方便。當一個觀念產生了一個印象,這個印象又與另一個印象相關聯,而這個印象又與一個觀念相聯繫,這個觀念又與第一個觀念相關,那麼這兩個印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無法分離的,在任何的情形下也不會有一者孤立於另一者產生的情況。產生驕傲與謙卑的特定原因就是按照這個方式產生的。作用於(驕傲與謙卑)情感的品質,分別產生一種與之相似的印象,這些品質寄託的對象,是與作為情感主體的我相關的:無怪乎由一個品質和一個對象所組成的那一整個原因,不可避免地產生了那樣的情感。 為了闡明這個假設,我們可以將其與我之前已經解釋過的由因果關係而形成的判斷的觀念所做的假設做一個比較。我已經發現,在所有這一類的判斷中,一直都存在著一個在場的印象和一個相關的觀念,並且這個在場的印象讓想像生動活躍起來,藉由關係由一種簡單的轉移將這種活躍傳遞給相關的觀念。如果沒有這一在場的印象,注意力就無法得到集中,那麼精神也不會被刺激起來。(另一方面)如果沒有這種關係,注意力就停留在第一個對象之上,就不會產生更深遠的影響。這兩個假設之間顯然存在著一極好的類比關係,因為這個印象的觀念,也是通過雙重的關係將自身傳達給另一個印象和觀念的,必須承認的是這種類比是關於這兩個假設不容輕視的證?明。 六、這個系統的限制 不過在我們更深地進入這一主題並且仔細考察驕傲與謙卑的所有成因之前,對這個籠統的體系做出一些限制會比較適宜。這個體系是,所有與我們自己關聯著的令人愉快的對象,藉由觀念和印象的聯結,產生出驕傲;而不愉快的那些則產生出謙卑,並且由這個論題的本質可以得出以下這些限制。 (1)假設一個愉悅的對象獲得了與自我的一種關係,在這種場合下產生的第一種感情就是喜悅,並且這種情感的產生有賴於的那種關係(對象與自我的關係),比起驕傲和虛榮心來說程度要輕微一些。當出席一場盛宴時,我們會感到喜悅,因我們的感官充斥著各種各樣的佳肴的美味,但只有宴會的主人,在除了享有相同的喜悅之外,還有額外的自我誇耀與虛榮的感情。真實存在的是,人們僅僅是出席盛宴都會感到一陣強烈的喜悅,因為僅僅是(在場)這一微小的關係將快樂轉換為驕傲,但是,我們必須籠統地承認,產生喜悅的那種關係相比產生驕傲那種關係要微小許多,很多東西不足以產生驕傲,卻仍然可以給予我們快樂和喜悅。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可以這樣來解釋說明。一種關係為了使對象更接近我們,並使其給我們帶來任何愉悅的感覺,就可以產生喜悅了。但除此(愉悅與驕傲共同擁有的關係)以外,為了要生成一種感情到另一種感情的轉換,驕傲還需要更進一步的關係,並且把愉悅轉變為虛榮。由於這種轉變需要完成兩重任務,它也就需要雙重的力量和能力。除此之外我們可以附加一點,愉悅的對象若是與我們沒有很密切的關係,它們通常就會與別人有密切的關係,而這後者不僅僅會超越前者,甚至會減弱、破壞前者,這個我們在之後就會看到。 這就是在我們觀點中必須要點明的第一個局限性,所有與我們聯繫的,產生快樂與痛苦的事物,同樣也會產生驕傲與謙卑。這兒不但需要一種關係,而且是一種比較緊密的關係,一種比喜悅所需要的更緊密的關係。 (2)第二種限制是,令人愉快或是不愉快的對象不僅僅是與我們緊密相連的,而且對我們來說是特殊的,或者僅僅是我們中少數人所擁有的。在自然的人性中有一種品質,在所有的事物中都有所呈現,我們在之後將會努力為此做出說明。並且,這種品質已經被我們長期習慣,在我們眼中失去了價值,在很短的時間裡也許就要被鄙視和忽視。相同的,我們在判斷事物的時候更加依賴於比較,而不是它們真正和內在的優點。如果我們不能藉助比較來增加一些對象的價值,我們甚至會傾向於忽視它們真正的優點。心靈的這些特點對於快樂和驕傲都有影響。有一點值得注意:全人類所共有的,並且通過習性使得我們感到熟悉的東西,只能給我們很少的滿足感,比起那些由於特別而受到我們重視的、賦予更高價值的東西,它們甚至是更加優秀的。但是這種情形對於兩種情感都有影響,對於虛榮的影響更加大一些。很多東西由於頻繁地出現,而使我們沒有驕傲的感覺,但是我們仍然會感到歡欣。當我們的健康在長時間後失而復得,我們就會對它有非常明顯的滿足感,但是甚少把它當作是虛榮的對象,因為享有健康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為什麼在這種情形下,驕傲比起喜悅來似乎要更加精妙呢?我認為是以下的原因。為了要激起驕傲的情感,我們一直需要去思考兩個對象,也就是:產生愉快的原因或者對象,以及自我,也就是情感真正的對象。但是喜悅的產生僅僅需要一個對象,也就是提供給我們喜悅的那個對象,儘管這個對象需要與自己有一些關聯,可是這僅僅是為了使那個對象產生愉悅的感覺。正確說來,自己也並不是這種情感的對象。因此,由於驕傲這樣說來就有兩個讓我們指向的對象,結果就是,如果兩者中沒有一者具有特殊性,那麼相比起只有一個對象的情感來說,必然會更加減弱。在我們與他人比較的過程中(我們時時刻刻都在這樣做),我們會發現自己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並且通過比較我們所擁有的兩個對象,我們仍然會發現這種不幸的情況。在這兩種比較中皆處於不利的情形,驕傲的情感肯定會被完全地破壞。 (3)第三種限制就是,令人愉快和痛苦的對象不僅僅對我們是清晰可辨的、顯然的,對他人也是這樣。這個條件和上面兩個一樣,對於愉悅和驕傲都有影響。如果我們在別人眼裡是快樂的、有美德的和美麗的,那麼我們自己也會陷入對自己的這種想像當中,認為自己是更加快樂、有美德和美麗的,但是我們自己的美德比起自己的快樂來說要更惹人注目。這是由什麼原因產生的呢,我們將在之後力圖解釋。 (4)第四種限制是由於產生這些情感的原因的不確定性,以及它們與我們自身持續時間較短的聯繫所導致的。隨意而變化的事物給我們更少的快樂以及更少的驕傲。我們對那個事物本身就不甚滿意,就更別提通過它感受到多少對於自身的滿足了。我們在想像中預見和預期它是變動的,以至於我們就對它不太滿意了。我們將其與自身做比較,因為我們存在的時間很久,所以它的不穩定性就更加明顯了。要從一個對象中推出我們自身的優秀那看上去就太荒謬了,因為其持續時間實在太短了,在我們的一生中僅僅伴隨我們那麼短暫的時間,所以我們不難理解,為什麼愉悅的成因與驕傲的成因相比沒有那麼強,因為關於自我的觀念對於前者不如後者那麼重要。 (5)我可以加上第五點限制性,或者不如說是這個體系的一個擴展,普遍的法則對於驕傲與謙卑來說有很強的影響,對別的情感也一樣。因此我們依照人所占有的權力和財富來形成等級的概念,但是我們不會因為這些人(或許可能具有的)健康或者性情上足以使他們失去對於所擁有之物的一切快樂的特點,就改變這一個概念。這也同樣解釋了普遍性原則對人類理解的影響。習慣會將我們帶出我們情感的恰當範圍,在理性推理當中也是相同的情況。 我們在這個情形下不妨提出,普遍準則對於情感的影響為促進別的準則的效應產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我們會在接下來進一步解釋。顯而易見的是,如果一個人充分成熟,與我們都具有相同的本質,突然之間被放入我們的世界之中,他應該會對每一個事物都感到手足無措,他不確定該以何種程度施以愛或恨、驕傲或者謙卑,或者任何別的情感。情感通常會因為微不足道的準則而發生變化,經常性地無法呈現出規律性,尤其是在初次嘗試時。但當習慣和事件將這些準則顯現出來時,並且使所有的事物都有了合適的價值,這就會更加容易地產生情感,並且指導我們按照普遍的法則,依照相應的比例偏好某一件事物而不是另一件。這一個結論也許可以消除一些由於原因而產生的困難——這是歸咎於一些特定的情感,或許會被認為太過精妙而無法產生普遍而確定的活動,但事實上它們有這種作用。 我應該對這五個限制進行反思,並且以此來作為這個題目的結尾。這個反思就是:那些最驕傲的人,在他們的眼中自己在這世界上最有理由驕傲,並不總是最開心的,而最謙卑的,也並不總是最失敗的,雖然第一眼看來我們也許會有這樣的聯想。一種罪惡也許是真實的,儘管它的成因與我們無關,它雖然不是特殊的,也可能是真實的;並不需要展現給別人看,它也可能是真實的;也許不是持久的,也有可能是真實的;它有可能並不屬於普遍的法則,但它是真實的。像這樣的罪惡可能不會降低驕傲的程度,但一定會使人的生活變得糟糕。也許人生最真實和頑強的罪惡就是這樣的。 七、論美德缺失與美德 讓我們帶著這些限制,繼續考察驕傲與謙卑的原因,並且看看是否在所有情況下我們都能發現它們對於這些情感活動的雙重關係。如果我們發現所有的這些原因都與自我有關,並且產生獨立於以上情感(驕傲與謙卑)的愉悅或者不快,那麼我們對於當前這個體系就沒有什麼好顧慮的了。我們應當將主要的精力放在證明後面這一點上,因為前面一點可以說是不證自明了。 我們從美德缺失和美德談起,因為這兩者是所有情感最明顯的成因,近年來這樣的爭論激起了公眾的好奇,儘管探討這一爭論與我當下的目的沒有關係,但我還是把這個問題寫在這裡。這些道德區分是建立在自然和原始的準則之上,還是由利益關係和教育所產生的呢?這個問題我將留到後面部分去討論,但是同時我在這裡會力圖證明,我的體系不管是在這些假設中的哪一種情況下,都是成立的,這也是這個體系堅實性的證明。 我們假設道德沒有自然的基礎,所以也必須承認,美德缺失與美德,不管是源於自身利益的出發點,還是教育的優越性,總是在我們自身中產生真實的痛苦與快樂,我們可以觀察到為這個主張辯護的人都是其嚴肅的支持者。每一種對我們的利害或者偏見有所傾向的情感、習慣,或者性格的變化,都會使我們產生高興或者不自在,贊同和不贊同就由此產生了。我們由於他人的慷慨而輕易有所獲得,但當他們貪婪時,我們也有失去的危險。勇氣保護我們,而怯懦卻使我們面臨一切攻擊的危險。公正是社會的支撐,而不公正如果沒有被糾正就會對社會造成破壞;謙虛能夠使我們得到提升和進步,但是驕傲會約束我們的進步。由於這些原因,每一組的那前一者都是值得被尊重的美德,而後者則被認為是美德的缺失或者道德之惡。因為在這每一種優點或者缺點當中都會讓人感到快樂與不悅,我在這裡的目的就是這個。 但是我要更進一步,並且說明這一道德假設和我當前的體系不僅僅是相吻合的。在確定前者的公正性時,其實同時也是對後者絕對的、不可抵抗的證明。如果一切的道德都是基於痛感與快感,並且是從我們所預期的由於自身或者他人性格所導致的失去或者得到中產生,那麼道德的所有結果都必定是產生於同樣的痛苦與快樂,這其中驕傲與謙卑的情感也是這樣產生的。按照這種假設來說,美德的本質就是產生愉悅,而不道德就會產生痛苦。美德與道德的缺失都是我們性格的一部分,這樣才可以激起驕傲與謙卑。印象和觀念的雙重關係我們還需要更進一步證明嗎? 相同的毋庸置疑的論證也可以從那些認為道德是真實的、實在的、基於自然的人的意見當中得出。用以解釋美德缺失與道德區別,以及道德權利和義務的起源的最合理的假設,莫過於:根據自然的最初構成,特定的性格與情感在思索中會產生一種痛苦,或者以相似的方式產生快樂。不悅的感覺與滿足的感覺不僅僅是和惡與德無法分離的,並且是構成它們的自然本質。贊同一種性格,也就是在它出現之時感受到一種本源的快樂;而不贊同一種性格,就會感受到一種不愉快。所以作為惡與德最初原因的痛苦與快樂,也同樣是它們所產生的效應的原因,也就是驕傲與謙卑,它們兩者是那種區別的不可避免的產?物。 假設關於道德哲學的這一假設被認為是錯誤的,也就是痛苦和快樂並不是惡與德的成因,但是至少它們是無法分開的,這一點是很明顯的。一個慷慨和優雅的人即便是粗粗接觸都能讓人感到快樂,即便是僅僅在一首詩或者故事中向我們呈現,也很難不令我們受到吸引,感到歡欣。另一方面,殘忍和背叛在本質上就令人感到不快樂,而且我們與這些品質永遠都無法調和,不論是自身的還是存在於他人身上的。因此一個道德的假設是前面這一體系不能否認的證明,而另一個假設最差也是與之符合的。但是驕傲與謙卑不單單是從心靈的這些特性當中產生的(也就是根據通俗的道德系統,被理解成是道德義務的一部分),而是也產生於任何別的與快樂和不快樂有所關聯的性質。比起能夠通過智慧、好的幽默以及別的成就使別人感到愉快的天分,沒有比這更能滿足人虛榮心的了,沒有比起在這方面遭受的失望更讓人感到屈辱的了。沒有人能夠說出什麼是智慧,為什麼一個思想的體系被認為是有智慧的,而另一者則被排除。僅僅通過一種審美,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裁決,而不是通過別的其他標準。那麼這一種判斷真與誤的智慧的審美,沒有它我們無法判斷真與誤,那這種審美是什麼呢?很顯然,它僅僅是在面對真正的智慧時感受到愉悅,而由錯誤虛假的智慧感受到不快樂,而無法說出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理由。因此這些相反、相對的感覺給人們一種力量,就是真與誤的智慧的關鍵,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驕傲與謙卑的原因。 有一些人也許習慣於經院和學校的方式。從來沒有從別的角度上去思考人性的本質,所以他們會因為聽到我將激起驕傲作為美德來講而感到震驚,因為那是他們視為惡的德行;惡的德行也可以產生出謙虛,他們一直以來都被教導這是美德的品性,但是並不是留在面上去爭論,我說的驕傲是我們在觀察到我們的美德、美麗、富有和權力使我們對自己感到滿意時心靈中產生的那種愉悅的印象,而我所說的謙卑是指相反的印象。因此前者的印象並不是總是惡毒的,後者也不總是有德行的。最嚴格的道德法則同樣允許我們在反思一種慷慨的行為時感受到一種快樂;人們在想到過去的邪惡和卑鄙之時所產生的徒勞的那種同情,也不會被認為是有美德的。因此,讓我們考察這些印象自身,探究它們的成因,不管是在心靈上還是身體上,而不去討論它們當下的功過。 八、論美與丑 無論我們把身體看作是自己的一部分,還是和那些哲學家一樣,認為它只是外在的,我們都必須承認它和我們之前所斷言的產生驕傲與謙卑必需的雙重關係的產生是非常緊密地聯繫的。因此,我們可以尋找印象之間的其他的關係與這些觀念結合,我們幾乎可以很確定地預期這當中的任何情感,根據印象來說是令人快樂或者令人不愉快的。不論情感的對象是什麼,也不管這個對象是有生命還是沒有生命的,所有美的事物都給我們一種特殊的喜悅和滿足感,而殘缺的、丑的事物則會讓我們感到痛苦。如果美與丑在我們自己的身體上,那麼這種快樂或痛苦就會被轉變為驕傲或者謙卑,因為這種情形具備了產生一個印象和情感之間轉換的完美的條件。對立的感受是與對立的情感相聯繫的。美與丑是與我們自身緊密相連的,因為我們自身是這兩者情感的對象,所以無怪乎我們自身的美麗成為驕傲的對象,而醜陋殘缺成為謙卑的對象。 但是個人和身體的品質所產生的結果不但是當前這一體系的證明(通過展示情感並不限於僅僅在滿足我之前提出的所有要求的情形下才會產生),而且可以作為一個更強的更使人信服的論證。如果我們考慮這些不管是從哲學還是從日常推理中所得出的假設,來解釋美與丑之間的差別,我們就能發現它們其實都是在說美的感受指的是我們的天性、本質,以及通過習慣和思想所構成的部分之間的秩序,使我們感受到快樂和精神上的愉悅和滿足。這是美的區分性特徵,並且是與丑和殘缺之間的差別所在,丑和殘缺生來傾向於讓我們產生不快樂的情緒。因此,愉悅和痛苦不僅僅是美好與殘缺的必然的產物,也是其本質構成者。實際上,如果我們考慮到美麗中很大的一部分,也就是我們在動物或者別的對象身上所欣賞的,是從方便和高效的觀念當中產生的,我們會毫不猶豫地贊同這個觀點。在一種動物身上是會產生力量的美麗的外形,在另一種動物身上成了靈活敏捷的標誌。在宮殿建造當中,秩序和便利性的關鍵性並不比美麗的外形少。相似的,在建築當中,要求樑柱的頂部要比底部細長,因為這種外形給我們傳達出一種安全的感覺,使我們感到愉悅。相反的外形則會給我們傳達出危險的感覺,讓我們感到不安。這樣的例子可以舉出無數,同樣說明在考慮智慧的美麗時,它沒有辦法被定義,但是會被一種品位和感知所識別,我們可以總結說,美僅僅是一種形式的感覺,這種感覺產生快樂,就像醜陋和殘缺也是一種由部分構成的整體,傳達出痛苦。因為產生痛苦和快樂的這種力量,在這種方式下就是美與丑的本質,所有的這些特徵都必須從感官獲得,驕傲與謙卑,它們所產生的效果是最廣為人知和容易識別的。 我認為這個論證是確切而合理的,但為了讓目前的推理更令人信服,讓我們先假設它是錯誤的,並且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可以確定的是,如果產生愉悅和痛苦的這種力量不是美和殘缺的本質,至少這些感覺和品質是無法分離的,甚至把它們分開考慮都很困難。自然的和道德上的美(它們兩者都是產生驕傲的原因),除去它們都產生愉悅感的力量這一點之外,沒有任何共同之處,對於一個相同的結果我們總是假設一個普遍的原因,所以很顯然,愉悅在這兩種情形下都是激情(情感)產生的真實的影響因素。再次,並且從源頭上來看身體的美麗和外界事物的美麗其實沒有區別,只是一個與我們的關係更加親近緊密,而另一個則處於欠缺的狀態。因此,這種原初的差異一定是其他一切差異的根源,除此之外,它也是對驕傲的情感產生不同影響的原因,這是由於我們自身的美可激發驕傲的情感,但是外界的事物不能。因此把這兩個結論放在一起,我們發現它們組成了之前的體系,也就是,愉悅作為一個相關性的和相似性的印象,當通過一種自然的轉換被置於一個對象上時,就會產生驕傲,相反就會產生謙卑。這個體系,看上去經驗已經完全足以證明,儘管我們還沒有完全地結束我們的論證。 所以並不僅僅是身體的美產生了驕傲,強壯和力量同樣也能產生驕傲。強健是一種力量,對於力量強大的這種欲望被認為是一種等級較低的雄心。因此,當前的現象就可以被充分地解釋了。 讓我們思考一下別的一些身體上的成就,要麼就是有用的、美麗的、令人吃驚的,那就是驕傲的對象;相反的就是謙卑的對象。很顯然的是,任何有用的、美麗的或者令人吃驚的東西都可以順利地產生一種獨立的快感,也不會再產生別的東西。這種與自身相關聯的愉悅就是情感產生的原因。 我們應當問,是不是美麗並不是真實存在的東西,並且它與產生快樂的力量是不同的。我們也無法去反駁,驚奇的感覺僅僅是從新奇當中產生,它並非是對象本來的特徵,而僅僅是一個情感或者是靈魂的印象。因此,驕傲通過一個轉折而出現的時候,是從印象而來的。它產生得如此自然,並沒有任何別的在我們心靈中或者屬於我們的東西,產生了驚奇,而它同時沒有激發另外一種情感。所以我們會對我們已經經歷過的奇遇、發生過的逃離和面臨過的危險感到虛榮。因此通俗來說,如果人不是出於興趣,而僅僅是出於虛榮而累積許多出色的活動和經歷,要麼是大腦中的幻覺,要麼是感覺不到與自身的關係。它們可以為自己提供無數的奇遇和經歷,當這種天分處於欠缺時,它們就好像是為了滿足自身的虛榮而從屬於別人?的。 這個現象中包含兩個有趣的實驗,如果我們根據已知的規則將它們一起進行比較,也就是我們通過解剖學、自然哲學及其他科學來評判因果的關係,我們就會發現,以上提及的雙重關係的印象是一個不可被反駁的論證。通過這些實驗中的一個我們發現,一個對象僅僅因為對於愉快的介入而產生驕傲情緒,並且由於這個特徵,在現實當中除了產生愉悅的力量之外沒有別的可以產生驕傲了。通過另一項我們進行的實驗,愉快通過一系列相互聯繫的觀念的轉換而產生驕傲,因為一旦我們切斷這種聯繫,驕傲的情緒就立即被破壞了。一段我們親身體驗的奇遇會因為這種方式產生驕傲,別人的奇遇和經歷也許也會讓我們產生愉悅,但是對於這種觀念之間關係的欠缺,會使得那種情感無法被激起。對於當前的體系來說還需要有更多的證明嗎? 對於這個關於我們身體的體系來說僅僅只有一個異議:就是儘管沒有比健康更加令人愉快,以及沒有比生病更讓人痛苦的了,但是人們通常不會因為前者而感到驕傲,也不會因為後者而感到謙卑。如果我們考慮之前提到的對於這個體系的第二和第四點限制,這很容易就能夠解釋了。我們已經知道,如果沒有任何對自己來說特殊的東西存在,沒有對象可以產生驕傲或者謙卑,那麼情感的所有成因在某種程度上都是穩定不變的並且與自身的存在時間成正比,因為自身是這裡的對象。由於每個人的健康和疾病狀況不一樣,也沒有人的健康狀況是保持不變的,這些偶然的福分或災難一定程度上是與我們所分離的,也從來沒有被認為是與我們的存在相連的。因此當這種情況出現了,無論我們身體出現何種疾病,一旦我們覺得再沒有任何康復的希望,它就會成為謙卑的對象,這一現象在老人們身上很明顯,沒有比想到自己的年老和衰弱更加令人感到羞愧的了。老人們儘可能長時間地隱瞞他們的失明、失聰及感冒和痛風,當然不會去承認,承認無法不讓人猶豫和不適。儘管年輕的人並不會因為感染頭痛或者感冒而感到羞愧,但是沒有比時時刻刻都面對著可能的疾病更打擊人的驕傲了。這充分地證明身體的病痛確實是自身產生謙卑的原因,我們習慣於在判斷別人時更加基於對比而不是其真正的價值,便使我們忽視了這些災難,因為我們認為這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意外的,所以使我們的觀念獨立於它們產生。 我們為某些疾病感到羞愧,因為這些疾病可能會傳染或者給人帶來危險或不適。比如癲癇,它會讓在場的人們感到恐怖;又比如癢,因為它具有傳染性;再如淋巴結核,它通常會傳給下一代。人們在對自己的評價當中永遠都會考慮別人的感受。這很顯然在我們之前的論證當中都出現了,在接下來我會更加明顯而仔細地解釋它。 九、論對名譽的喜愛 除了驕傲與謙卑的最原初的成因,在別人的意見當中還有一種次生的成因,對感情有著同樣的影響。我們的名譽,我們的性格,我們的名聲,都是有分量和重要的,甚至是驕傲的別的原因,比如美德、美麗和財富,如果不是伴隨著別人的觀點和情感,就只會產生很小的影響。為了能夠解釋這個現象,我們不得不兜個圈子,先解釋同情的本質。 人性的本質當中(不管是其自身還是其產生的結果)沒有比傾向於同情他人並且經過交流接受他們的傾向和情感更加值得注意的了,並且這些傾向和情感通常是與自身相反的。這不僅在兒童之間顯著,兒童通常默默地接受所有給他們的意見,而且在最善於判斷和理性思考的成人當中亦然。對於遵守自己的理性和傾向,而反對自己朋友或者日常陪伴者的意見,這同樣是很困難的事情。對於這個原則,比如說我們所觀察到的同一個民族的人的性格有很大的相似性,也是與這個原則相符合的。更恰當地說,這種相似性是由同情產生的,而不是由於氣候與土壤的影響,儘管它們一直保持著不變,卻不能保持一個國家的特徵在一個世紀內不變。一個本質良好的人很快就會發現與人性情相投,甚至是最驕傲和固執的人也會受到一些本地人和友鄰的影響。一個人的愉快的面容能夠使我的心靈充滿一種飽滿與溫和;同樣的,一種憤怒和傷心的面容會突然給我注入恨意、憤怒、尊重、愛、勇氣、歡樂和憂鬱。這些情感,比起自己一個人,在溝通中會更加明顯地使我感受到。這樣一個顯著的現象值得我們注意,我們必須追溯它的第一原則。 所以很顯然的是,這個觀念,或者說我們的印象永遠是向我們親密呈現的,我們的意識給我們關於自身鮮活的概念,任何事物不會在此方面超越它。因此不論是什麼事物,只要與我們自己有所聯繫,按照之前的原則在一樣活潑的概念下被人構想,那麼這種關係儘管不如因果關係那樣強烈,卻必定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相似性和接近性是不能被忽略的,特別是通過因果關係的推論,並且通過對外在標誌的觀察,我們知曉了類似的或者接近的對象的真實存在。 所以顯而易見的是,大自然在所有人類生物上保持了極大程度的相似性,我們可以在他人身上找到的情感或者準則,沒有一人,我們在自己身上無法發現與他平行的情感或者準則,在心靈的結構,以及身體的構成上都是相同的情況。不管各個部分在形狀和大小上有什麼不同,它們的結構和組成總體上都是一樣的。在它們保持著多樣性的同時,有一個顯著的相似性,並且這種相似性必須為自身進入他人的情感,做出貢獻。於是我們發現,除去我們本質當中的相似性的普遍法則,我們的舉動、性格、國家或者語言都會有特定的相似性,這促進了同情。我們與一件事物的關係越強,這種由想像而造成的轉折就更容易發生,並且向那相關的觀念傳遞一種鮮活的構想,這種構想我們通常用於構成我們自己的觀?念。 相似性也並不是唯一產生這種結果的關係,並且也通過其近旁的別的關係得到新的力量。當別人的感情離我們較遠時,對我們的影響就會較小,並且需要接近關係,才能完全將其傳達給我們。血緣關係作為因果關係的一種,有時候也會產生相同的效果;朋友間認識也是按照和教育與習俗一樣的方式運作的,我們在之後就會完全明白這一點了。這所有的關係聯合在一起,將我們自身的印象和感知傳入別人關於情感和激情的觀念之中,並且使我們用最強烈和生動的方式來構想它?們。 在《人性論》開始的部分我們就說過,所有的觀念都是印象的複製品,這兩者在感覺當中的差別僅僅是當它們擊中靈魂時力量和鮮活程度的不同。觀念和印象的組成部分是完全相同的。它們出現的方式和規則也可能是相同的。因此它們的力量和鮮活程度的差別,是它們之間唯一的區分之處了。因為這種差別在某種程度上可以通過印象和觀念的關係移除,因此也很顯然,一種感情或者情緒的觀念可以被活潑、鮮活化並且成為那種感情或者情緒本身,任何事物的鮮活觀念就會與印象相似了,我們確實可以通過想像的力量感受到病痛,或者因為常常想著一種病就真的染上了它。這在我們的觀念和喜愛方面尤為顯著:一個鮮活生動的觀念可以轉化成一個印象。我們的情感多是源於我們自己,我們心靈的內在活動,而不是有賴於別的印象,因此它們更加自然地從想像中產生,從形成的每一個鮮活的觀念中所產生。這就是同情的本質和原因,通過這種方式,每當我們發現它們時,就能夠深刻地發現其他人的觀念和情?感。 在這整個過程當中,最重要的是這些現象,之前我們所討論的關於人類理解系統,結果也證明了當前關於情感的這一體系,是因為這兩個體系是類似的。因此顯而易見的是,當我們對他人的激情和情感產生同情時,這些活動起初只是以觀念的形式出現在我們的心靈中的,並且我們知道是屬於他人的,正如我們想像別的事物一樣。同樣顯然的是,別人的感情的觀念被轉換為它們所代表的印象,情感就按照我們所形成的想像而產生。所有這些都是淺顯的經驗,並不依賴於任何哲學的假設。科學僅僅可以解釋現象,儘管同時我們必須承認,它們這些現象本身已經非常明顯,不需要再解釋了。因為除了因果關係(我們通過其相信我們同情的那些感情的真實性),我們必須經由相似性和相鄰性的關係,才能完美地感知同情。並且,因為這些關係可以完全地將觀念轉換為印象,並且將後者的鮮活傳達給前者,這個轉換的過程如此完美,以至於不會產生一分一毫的損失,我們很容易想像單獨依靠因果關係也可能使一個觀念強化和鮮活起來。很明顯,在同情當中我們將觀念轉換為印象,這種轉換是由於事物與我們的關係而產生的。我們自己永遠都是最親密地呈現於己的。讓我們比較一下這些情形,我們就可以發現,同情與人類的理解是以相同的方式運作的,它甚至還具有一些更加令人驚訝和奇特的東西。 現在我們要將我們的視線從關於同情的概覽,轉向其對於驕傲和謙卑的印象,當這些情感從褒揚和譴責,或者從名譽和聲名狼藉中產生時,我們可以觀察到,沒有一個人會為他人的任何品質而受到表揚(如果這種品質是真實的),一個擁有這種品性的人也不會產生驕傲。讚頌總是針對人的權力、財富、家庭或者美德,我們已經解釋過了,這一切都是虛榮心的對象。因此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一個人按照自己展現在欽慕者面前的觀點來考察自己,他就會得到一種單獨的快感,之後是一種驕傲和自我滿足感,這是根據我們之前的假說得到的。現在沒有比接受他人的觀念更為自然的了,它從同情以及理性推論這兩者當中產生——從同情當中我們使所有的情感都親密呈現。通過理性,使我們將他們的判斷看作是他們所認定的事的論斷,這兩個關於權威和同情的準則幾乎影響著我們所有的意見。當我們判斷自己的價值和性格時,這兩個原則必定會有一種特殊的印象。這樣的判斷永遠伴隨著情感,比起突然陷入任何意見(不管多麼不理性),最能干擾我們的認知的便是觀念和情感的聯繫了,感情在想像中彌散,給每一個相關的觀念賦予了額外的一種力量。關於這一點我們要加上,由於我們意識到了我們對自身的極大偏向,我們也偏向於為自己的好的觀點得到認可而感到愉快,並且也容易為受到反對而感到震驚。所有的這些在理論上都很嚴厲,但如果要使得它得到一個具有確定性的理性論斷,我們必須檢驗這些情感的現象,並且看看它們是否符合這個推論。 在這些現象當中,我們可以說這是對我們的說明目的最有利的,儘管名譽總的來說是令人愉悅的,但是我們從那些我們同意和讚賞的人當中(比起我們痛恨和鄙視的人),我們可以得到更多的滿意。同樣,對於那些我們十分重視的人,如果其對我們表以輕視,我們就會感到很大的羞恥,而我們對於剩下的人的意見則是比較無所謂的。如果心靈從任何原始的本能當中得到了對名譽的渴望,對惡名的厭惡,那麼名譽和惡名就會毫無差別地影響我們,任何的意見,根據它對我們是否有利,會激起同樣的欲望和厭惡。一個愚人的判斷同一個智者的判斷一樣,都是別人的判斷,對我們自身的判斷的影響是很小?的。 比起對傻瓜的讚賞,對智者的讚賞我們不但感到更加快樂,並且如果和這位智者有了長時間的親密友誼,就會收到一份額外的喜悅和滿足。這也可以用相同的方式加以說明。 其他人的表揚如果不是與我們的意見相符合,且不是讚頌我們所擅長的那些品德,也就無法給予我們很多快樂。一個士兵不會很注重雄辯的能力,正如勇氣之於一位法官,幽默之於一位主教,學問之於一位商人。一個人對於任何抽象概念下的品質,不論有多麼重視,當他覺得自身並不擁有這種品質的時候,那麼整個世界的讚許也無法給予他什麼快樂,這是因為他永遠無法從心底同意它們的緣故。 出身很好卻境況拮据的人,總是離開他們的朋友和國家,寧願去陌生之地從事機械化的工作,也不願意生活在知道他們出身和教育的地方。他們說,我們去的地方沒有人認識我們,沒有人會料想我們出生於什麼樣的家庭,我們將遠離我們的朋友和鄰近的人,這樣我們貧窮的情況就會使我們感到坦然很多。在考察這些情感時,我發現它們對於我現在的目的提供了很多令人信服的論證。 第一,我們可以從中推斷,由於受到輕視而感受到的不愉快是依賴於同情,而同情依賴於對象與我們之間的關係,因為我們關係最親密的人,有血緣關係的或者是居住在鄰近的人對我們所表達的輕視,會讓我們感受到最深程度的不快樂。因此我們企圖通過與這些關係分離的方式減輕自己因同情所產生的痛苦和不快,並且使自己同陌生人接近,與所有的關係保持距離。 第二,我們可以總結,關係是同情產生的必要條件,不僅是因為這種關係本身,而是它們的印象。這種印象將我們對他人情感的觀念轉化為那些情緒自身——通過我們自身觀念和他人觀念之中的這種聯結。在這裡血緣的和鄰近的關係都存在,但並不是同時存在於同一個人身上,所以它們對於產生同情的貢獻就要小一些。 第三,這種通過割裂關係而減弱同情的情況值得我們注意。假如我在陌生人當中,處於一個貧窮的境況,所以受到了輕視,我仍然感覺自己在那個情形中要比暴露在親戚和同鄉人面前要自在得多。這裡我感到一種雙重的輕視:來自於我親戚們的,但是他們不在場;來自於周圍的人的,但是他們都是陌生人。這種雙重的輕視關係也同樣會被血緣和鄰近性的關係而加強。但是與我通過這兩種不同的關係相連的人並不是同一批人,不同的觀念使得從輕視當中產生的印象分離,不讓它們相遇。來自鄰居(上面說的鄰近的人)的輕視有一種特定的影響,來自有血緣關係的也有,但是這些影響是不同的,從來不會聯合,當輕視來自於既是自己的鄰居又與自己有血緣關係時,它們才會聯合起來。這個現象類似於我們之前解釋的驕傲與謙卑的體系,從普通人的理解當中看上去十分奇妙。 第四,在這種情況下的人,他在身處的人中間自然地要隱藏他的身世,如果一個人懷疑他出生於一個比他現在所擁有的財富以及生活方式要優越得多的家庭,他就會感到非常的不適。這個世界上的所有東西都是通過比較來評判的。對於一個普通的紳士而言一筆巨大的財富,對於王子來說就如行乞一樣。能夠使一個農民感到快樂的財富甚至無法支付一個紳士的日常必要支出。當一個人已經習慣於一種很優越的生活(或者根據他的出生應當享有這樣的生活),所有低於這種標準生活的都是讓人不愉快和羞恥的,所以他總是掩蓋自己對於更多財富的要求。這種情況下他知道自己的不幸;但生活在他周圍的那些人是無知的,所以他的不愉快的反思和比較都是源自他自己的思考,而不是在與他人的共情過程中獲得的,這就會使他感到比較舒心和滿意。 如果對於我們這個假設(我們從褒揚之中得到的愉快,是由一種情感的傳遞而產生的),有任何的異議的話,我們就會發現,通過檢驗,這些異議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反而進一步證實了我們的假設。受歡迎的名聲也許對一個鄙視庸常之人的人來說很愉快,這是因為庸人數量的眾多給了他們額外的分量和權力。抄襲者對於受到的稱讚很高興,儘管他們知道他們不配這種表揚。這是一種空中樓閣的白日夢,想像通過自身的虛構使自己得到快樂,並且努力對他人的情緒產生同情而使這種情感得到強化和堅固。驕傲的人最容易因受到輕視而震驚,儘管他們並不同意,但這是因為他們自然的情感與他們通過同情所受到的衝突所導致的。一個狂熱的戀愛者,在你譴責他的愛情時他也會非常難過,儘管顯而易見的是你的反對對他有所影響,是因為你的反對抓住了他,以及他對你的同情。如果他鄙視你,或者把你說的話當成是玩笑話,那麼你說的話對他就沒有任何影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