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名篇 · 寄譚十一兄左羽書(清)朱彝尊

江生自昌平至[1],述十一兄比來頗有不豫之色[2]。叩其故,則以賢主人好音樂,延吳下歌板師[3],所進食單[4],恆倍主客之奉,思辭之歸。弟以為不足介意也。 昔者孔子以燔肉不至行[5],穆生以醴酒不設去[6],則以先至後不至,先設後不設。是為禮貌衰則去之,去之固宜矣。在《易》「 同人」之象曰[7]:「君子以類族辨物[8]。」蓋物各有族,在人類而辨之。君子惟自審其分處焉[9],斯無不自得矣。不觀夫昏者乎[10]?娶妻而納采[11],儷皮純帛可也[12];至於買妾,有費百金者;若欲落營妓之籍[13],非千金不可。其流愈下,其直益高[14],禮固有以少為貴者。 且歌板師之教曲,在兄未適館以前[15],主人既置之別館[16],不與同席,每食但與兄偕,則能類族辨物矣。食單之豐,譬如以魚飼狸[17],以肉餵犬,於兄何損焉?孟子有言:「飲食之人,則人賤之[18]。」兄若引去[19],不知者將以兄為飲食之人,其可哉? 故特附書左右,惟垂聽焉[20]。 注釋: [1]昌平:州名,屬順天府,今北京所轄昌平縣。[2]不豫:不快樂。[3]歌板師:即樂師。歌板是定歌曲節拍的檀木板。[4]食單:代指伙食。[5]燔(fán)肉:祭祀用的熟肉。古代天子或諸侯舉行祭祀後,通常把祭肉賜給有關的官員。《孟子•告子》載:孔子任魯國司寇,跟隨魯君去祭祀,結果沒有賜給孔子祭肉,孔子就離開了魯國。[6]醴(lǐ)酒:甜酒。漢代楚元王劉交很尊敬穆生,穆生不喜歡喝酒,楚元王每次設宴,特地為穆生準備甜酒。到楚王戊即位後,開始還為穆生準備甜酒,後來就漸漸忘了。穆生認為醴酒不設,說明君王對自己已經厭倦了,於是離開了楚王。[7]同人:《易》的卦名,與人同和的意思。象:卦象。[8]類族:事物因某種共同性而形成的類別。[9]分(fèn):身分,名分。處:安排,安頓。[10]昏:同「婚」。[11]納采:古代婚禮「六禮」之一,男家托媒向女家提親,女家答應議婚後,男家備禮前去求婚。[12]儷(lì)皮:成對的鹿皮,古代訂婚的禮物之一。儷,雙,對。純帛:一段絲織物。純,絲棉布帛一段稱純。[13]營妓:古代軍中的官妓。落籍:從簿籍中除去姓名,指妓女嫁人。[14]直:同「值」。[15]適館:去教書。館,書塾。[16]別館:其它的住所、居所。[17]狸:貓。貓又稱狸奴。[18]賤:輕賤,鄙視。[19]引去:引退,退出。[20]垂:敬詞,猶言「俯」。 朱彝尊(1629—1709),字錫鬯,號竹垞,浙江秀水(今嘉興縣)人。康熙時舉博學鴻詞科,授檢討,曾參加《明史》的修纂。他是清代著名文學家,主要成就在詩詞,詩與王士禎齊名,詞為浙西詞派創始人。有《曝書亭集》等。 譚左羽是自尊自愛的讀書人,在人家做私塾先生,待遇卻比樂師還要低下,於是感到羞辱。朱彝尊不以文名,這篇規勸、寬慰友人的日常書信卻寫得別有風味,既詼諧,又關切,情理俱在,毫不刺傷朋友的自尊心,想譚左羽見了必定是開顏忘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