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名篇 · 江天一傳(清)汪琬
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縣(1)人。少喪父,事其母及撫弟天表,具有至性。嘗語人曰:「士不立品者,必無文章。」前明崇禎間,縣令傅岩(2)奇其才,每試輒拔置第一。年三十六,始得補諸生。家貧屋敗,躬畚土築垣以居。覆瓦不完,盛暑則暴(3)酷日中。雨至,淋漓蛇伏,或張敝蓋自蔽。家人且怨且嘆,而天一挾書吟誦自若也。
天一雖以文士知名,而深沉多智,尤為同郡金僉事公聲(4)所知。當是時,徽人多盜,天一方佐僉事公,用軍法團結鄉人子弟,為守御計。而會張獻忠(5)破武昌,總兵官左良玉(6)東遁,麾下狼兵(7)嘩於途,所過焚掠。將抵徽,徽人震恐,僉事公謀往拒之,以委天一。天一腰刀帓首(8),黑夜跨馬,率壯士馳數十里,與狼兵鏖戰祁門,斬馘(9)大半,悉奪其馬牛器械,徽賴以安。
順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大亂,州縣望風內附,而徽人猶為明拒守。六月,唐藩自立於福州(10),聞天一名,授監紀推官。先是,天一言於僉事公曰:「徽為形勝之地,諸縣皆有阻隘可恃,而績溪一面當孔道(11),其地獨平迆,是宜築關於此,多用兵據之,以與他縣相掎角(12)。」遂築叢山關。已而清師功績溪,天一日夜援兵登陴不少怠;間出逆戰,所殺傷略相當。於是清師以少騎綴天一於績溪,而別從新嶺(13)入。守嶺者先潰,城遂陷。
大帥購天一甚急。天一知事不可為,遽歸,屬(14)其母於天表,出門大呼:「我江天一也」。遂被執。有知天一者,欲釋之。天一曰:「若以我畏死邪?我不死,禍且族(15)矣。」遇僉事公於營門,公目之曰:「文石!汝有老母在,不可死。」笑謝曰:「焉有與人共事而逃其難者乎!公幸勿為我母慮也。」至江寧(16),總督者(17)欲不問,天一昂首曰:「我為若計,若不如殺我。我不死,必復起兵。」遂牽詣通濟門。既至,大呼高皇帝(18)者三,南向(19)再拜訖,坐而受刑。觀者無不嘆息泣下。越數日,天表往收其屍,瘞之。而僉事公亦於是日死矣。
當狼兵之被殺也,鳳陽督馬士英(20)怒,疏劾徽人殺官軍狀,將致僉事公於死。天一為齎辨疏(21),詣闕上之。復作《籲天說》,流涕訴諸貴人,其事始得白。自兵興以來,先後治鄉兵三年,皆在僉事公幕。是時幕中諸俠客號知兵者以百數,而公獨推重天一,凡內外機事悉取決焉。其後竟與公同死,雖古義烈之士無以尚也。予得其始末於翁君漢津(22),遂為之傳。
汪琬曰:方勝國(23)之末,新安士大夫死忠者有汪公偉、凌公駉與僉事公三人(24),而天一獨以諸生殉國。予聞天一游淮安,淮安民婦馮氏者刲(25)肝活其姑,天一征諸名士作詩文表章之,欲疏於朝,不果。蓋其人好奇尚氣類如此。天一本名景,別自號石嫁樵夫,翁君漢津雲。
——選自《四庫全書》本《堯峰文鈔》
注釋:
(1)歙(shè設)縣:今屬安徽,清屬徽州府。(2)傅岩:字野清,義烏(今屬浙江)人,崇禎進士。《南疆逸史江天一傳》:天一「年三十六,見知邑令傅公,始得補郡弟子員,令故重天一」。(3)暴(pù):「曝」本字,曬。(4)金僉事公聲:金聲字正希,明末休寧(今屬安徽)人,崇禎進士,選庶吉士,後授御史、山東僉事,皆未就。南明神王授左僉都史。南京被清軍攻破後,在家鄉組織義軍抗清。後兵敗被俘,不屈死。休寧與江天一的家鄉歙縣同屬徽州府,故稱「同郡」。(5)張獻忠:明末農民起義軍領袖。字秉吾,號敬軒,延安府柳樹澗人。崇禎三年(1630)在陝西米脂縣起義,十三年進軍四川,十六年攻克武昌。(6)左良玉:字崑山,山東臨清人。因與清軍作戰有功,被提升為副將。後在河南、陝西等地鎮壓農民起義,提升為總兵官,封寧南伯。南明福王政權晉封為寧南侯,駐軍武昌。(7)狼兵:明代以廣西狼人組成的軍隊。狼人即俍人,明清時指分布於廣西一帶的壯族。但《南疆逸史金聲傳》、《明史金聲傳》均稱「鳳陽督馬士英調黔兵(狼兵)剿寇,過徽州大掠」,為金聲殲擊。未及左良玉事。(8)帓(mò末)首:以巾包頭。帓,頭巾。(9)斬馘(guó國):斬首。馘,割下左耳。(10)「唐藩自立」句:指明藩王唐王朱聿鍵在福州稱帝事。朱聿鍵,明太祖八世孫唐端王之孫,順治二年六月,在福州稱帝,年號隆武。(11)孔道:通道、要道。(12)掎(jī雞)角:也作「犄角」。語出《左傳》,指分兵牽制或夾擊對方。(13)新嶺:在安徽休寧縣南七十里。明御史黃澍降清,導清軍破新嶺,攻入績溪。(14)屬(zhǔ主):同「囑」,委託。(15)族:滅族。《書泰誓》:「罪人以族。」孔安國疏:「一人有罪,刑及父母兄弟妻子。」(16)江寧:今江蘇南京。(17)總督者:指洪承疇。洪原為明三邊總督,兵部尚書,後降清,坐鎮江寧,總督軍務,鎮壓抗清力量。(18)高皇帝:指明太祖朱元璋。(19)南向:面向南。南向南拜,表示不歸順在北方的清朝。(20)鳳陽督馬士英:馬士英字瑤草,貴陽(今貴州貴陽市)人,萬曆進士,崇禎末年任安徽省鳳陽總督。(21)齎(jī機):送,呈遞。辨疏:申辯冤苦的奏章。(22)翁君漢津:其人未詳。(23)勝國:前朝,指明代。語出《周禮地官媒氏》:「凡男女之陰訟,聽之於勝國之社。」 鄭玄註:「勝國,亡國也。」前朝為今朝所勝,故稱前亡之朝代為「勝國」。(24)新安:新安郡,即徽州府。汪公偉:汪偉字叔度,休寧人,崇禎進士,擢檢討,後任東宮講官。李自成攻北京,自縊死。凌公駉(jiōng扃):凌駉字龍翰,歙縣人,崇禎進士,福王時授監察御史,巡撫河南,守歸德,清兵渡黃河南下,城破自縊死。(25)刲(kuī虧):割。
譯文:
江天一,字文石,徽州歙縣人。小時候就死了父親,侍奉他的母親,和扶養弟弟天表,有著純厚的本性。他曾經對別人說:「一個讀書人,不樹立好的道德品行,就必然沒有好文章。」前朝明末崇禎年間,歙縣縣令傅岩認為他才學奇異,每次縣裡童生的歲試,總是選拔他為第一名。但到三十六歲,才補上一名生員。他家裡很窮,房屋殘破不堪,就自己動手用畚箕挑土築牆而住。屋上蓋的瓦片不齊全,大熱天就暴曬在酷熱的太陽中;下雨天,全身被雨淋得象蛇一樣蜷伏著,或是張起破傘來遮擋一下。家裡的人一面埋怨,一面嘆息,然而天一卻捧著書本朗讀,和平常一樣。
天一雖因為是文人而出名,但是卻深刻沉著,足智多謀,特別受到同郡僉事金聲的賞識。在那個時候,徽州一帶盜匪很多,江天一便輔助僉事金聲,用軍隊的辦法團結組織鄉里的年輕人,作好防守的打算。適逢張獻忠攻破了武昌,總兵官左良玉向東逃跑,他部下那些廣西土司的軍隊在半路上發生叛亂,所經過的地方放火搶劫。將要到達徽州時,徽州人非常震驚恐懼。僉事金聲計議派兵去抵抗,把這件事委託給了天一。天一佩腰刀,裹頭巾,黑夜裡騎著馬,率領一批勇士奔跑了幾十里,與叛亂的廣西土司軍隊在祁門進行激戰,殺死了叛兵一大半人,奪取了他們所有的牛馬和兵器,徽州城依賴這次戰役而得以平安。
清順治二年夏五月,江南已被清兵攻破,各州縣見勢紛紛歸附清朝,但徽州人民還是為明王朝堅守抵抗。六月,明宗室唐王朱聿鍵在福州稱帝,聽說江天一的名聲,便委任他為監紀推官。在此之前,天一對僉事金聲說:「徽州是個地勢優越的地方,各縣都有險要之處可以依賴,只是績溪那一面正當交通要道,那裡地勢特別平坦,因此應該在那裡建築關口,多派兵駐守,以和別的縣相互配合,夾制敵人。」於是在績溪築起了叢山關。不久,清兵攻打績溪,江天一日夜手持兵器登城防守,一點也不鬆懈。有時出城迎戰,雙方死傷大致不相上下。於是清兵用少數騎兵在績溪牽制住江天一,而另外從新嶺進攻。守嶺的人先敗逃了,績溪城終於淪陷了。
清軍的主將懸賞捉拿天一非常急迫。江天一知道抗清之事已沒有希望,就立即回家,把母親託付給弟弟天表,出門大叫:「我就是江天一!」於是被逮捕。清軍中有知道天一的,想釋放他。天一說:「你以為我怕死嗎?我不死,災禍將是全家被殺!」在營門口遇見了僉事金聲,金聲看著他說:「文石,你還有老母親在,你不能死。」江天一笑著辭謝道:「哪裡有和人一起共事而在危難時刻逃避的呢?希望你不要為我的母親擔憂。」到了南京,總督洪承疇想不問罪,江天一昂起頭來說:「我為你考慮,還是把我殺了的好;我不死,必定再要起兵!」於是把他拖到通濟門刑場。到了那裡,江天一高呼「高皇帝」三遍,向南面一拜再拜,拜完,坐下來受刑。圍觀的人沒有一個不感嘆流淚的。過了幾天,天表去收殮天一的屍體,把他安葬了。而僉事金聲也是在這一天被殺害的。
當廣西土司的叛兵被江天一殺傷之後,鳳陽總督馬士英非常惱怒,向皇帝上奏章揭發徽州人攔殺官軍的罪狀,想致僉事金聲於死地。江天一為此帶著申辨金聲無罪的奏章,赴朝廷遞呈上;又寫了《籲天說》,流著眼淚向掌權大臣申訴,這件事情才得以弄清楚。自從清兵與明王朝開戰以來,前後訓練鄉兵三年,都在僉事金聲的幕府中。當時,幕府中眾多俠義之士號稱精通兵法的有上百人,而金聲只是推重天一,凡對內對外的機密大事,都取決於天一。後來天一竟然與金聲同時犧牲。象天一這樣的人,即便是古代義烈之士,也沒有能超過他的。我是在翁漢津那裡得知江天一的生平事跡的,於是替他寫了這篇傳記。
汪琬說:正當前朝的末期,新安的士大夫盡忠而死的有汪偉、凌駉與金聲三人,而只有江天一是以生員的身份為國殉難的。我聽說江天一游經淮安,淮安有個姓馮的民婦,割下自己的肝臟救活了她的婆婆,江天一得知後便請了許多有名的人寫詩作文來表彰她,還想上奏章給朝廷,最後沒有成功。這個人喜歡奇特、崇尚氣節大致就象這樣。天一本來名景,另外還自號「石嫁樵夫」,這也是翁漢津說的。
汪琬(1624—1691),清初散文家。字苕文,號鈍庵,長洲(今江蘇吳縣)人。順治進士,曾任刑部郎中、戶部主事等職。康熙時舉博學鴻詞科,授編修。曾結廬太湖堯峰山,人稱堯峰先生。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著有《鈍翁類稿》、《堯峰文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