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全史 · 第六十八章 滿洲之封禁破除
滿洲為內地人之避難所
蒙古人典賣土地於漢人,遂至不能贖回,前已言之。而內地之擾亂不斷,益使漢人流出長城以外,因失其安固之生活,遂成一種流民,移住於比較的平靜之蒙古。足跡所至,見廣闊之活土,不勝歆羨。活土者何?即封禁之北部滿洲及滿蒙交界地方是也。「封禁」之意,因滿洲朝廷保護其發祥地,且恐采捕豐富之天產物,故嚴禁漢人之侵入。當時除奉天省有僅少之民地外,吉林、黑龍江兩省,舉為旗地及官府之屬領。乾隆盛時,以百萬未滿之人口,領有六萬方里余之廣土,實不合於理勢。故滿洲以關隘之廢弛,官紀之紊亂,中央財政之逼迫,遂破除封禁,而先從滿蒙交界之地始。
郭爾羅斯公之招流民
土地上所起蒙古人與漢人之關係,如土默特、喀喇沁等地方,乾隆中,政府嘗干涉之,或束縛漢人,或為蒙古人代行償還。然政府財政餘裕,不難實行;不然,政府之命令訓示,屬於無效者亦甚多。就蒙古人方面觀之,以廣漠土地,與其委為牧場,不若使漢人耕種,征其收穫之幾分,較有利益。此法乃于吉林西邊之郭爾羅斯公之旗地試行之。嘉慶四年,吉林將軍秀林之報告,謂郭爾羅斯許可流民開墾,事在乾隆五十六年,爾後逐年發達,不出十年,丈量得既耕地二十六萬五千六百四十八畝,蒙古課此等既耕地,每畝糧四升,約征銀五百七十八兩餘雲。自是之後,開墾之地益增加,而無限制矣。
郭爾羅斯公,指蒙古科爾沁郭爾羅斯部首領固穆,清初被封為郭爾羅斯部輔國公。
長春廳之建設
由乾隆末期至嘉慶初年,因內亂之關係,多數流民排出山海關外,移住於接近吉林之蒙古。然吉林之滿洲將軍,不知利用此氣勢。嘉慶五年,將軍秀林請將蒙古內地之漢人,負納租之義務,居住長春堡界內之蒙古人,徙於別處。北京廷乃發諭文曰:「郭爾羅斯地方,例不准漢人開墾,惟蒙古人不甘遊牧,招墾漢人,既經多年,蒙古人又因徵收租稅,可得利益,為保護彼等起見,業已許可。長春堡界內,本系蒙古人遊牧之地,豈有使彼等轉徙之理,納租又非是」云云。由此觀之,政府保護蒙古人之地上權明矣。惟宜注意者,此新開墾地發生之民事、刑事等,一般行政之執行權,皆在新設定之長春廳,而其官以漢人為之是也。長春堡俗名寬城子,一躍而為保護新殖民地之官廳所在地,以統轄該地方之流民。
長春廳時期的土地執照
流民又入吉林
長春廳特別官廳設定以後,愈足以促進移住民之氣勢,政府苦其抑制,遂命多數漢人無論何時,得以移住吉林。此等移住民,或從郭爾羅斯旗地而來,或由中國本部而來。而從中國本部來者,大都為處流刑之漢人,在該地方已有一定之資產,雖彼等之處流刑也,多分配於滿洲驛站,在站長旗人之下,服從苦役,然彼等一旦至滿洲,即出自己之資產以贖罪,實際服苦役者不多。就旗人等方面言之,與其使役彼等以賈其怨,不如與以自由,且得免管理上所生經濟之負擔。然此官紀廢弛之一事,原為違法,故嘉慶十一年,政府發諭,嚴禁此習慣。但政府徒下嚴令,不講究善後之處置,安能望下之實行耶?則亦空文而已矣。
雙城堡之開拓
乾隆年間,試行北京八旗之移住,雖無成績,然吉林將軍富俊,仍於種種口實之下,希望此方法之續行。實際上京旗之戶口增加,國庫無餘力輔助,以此方法補救時艱,亦為適切,但政府雖百方勸說,而應募者寥寥,無論如何,不能至豫定之十一。應募者舍多年之北京生活,一旦赴吉林開墾地,未免不耐塞外之風霜,種種藉口,再歸北京,較之漢人之服從耐勞,馴而易治,其難易大為懸絕。而富俊尚以素來招募之拉林、阿勒楚喀二地為不足,又主張新於拉林東北之夾信溝,起三屯以移住京旗。嘉慶二十年,政府從富俊之議,開放夾信溝一帶沃土,移民之足,爭踵其地,不出數年,雙城堡變為漢人之部落。至設立雙城堡官衙,流民得將軍富俊之保護,愈益發展,伯都訥、五常廳一帶之地,無處不見彼等之蹤跡也。
移住鴨綠江溪谷之流民
鴨綠江之溪谷,南由鳳凰邊門出靉陽,至興京東北旺清邊門,劃為一線,而佟家江及寬甸之平野,則為中立地帶,清、韓兩國人,皆不能利用此沃土。然因法度之廢弛,流民多數,隨時侵入此地方。道光二十二年,由朝鮮對於奉天將軍抗議,謂上土、滿浦兩鎮隔江近處,上國(清國)有構舍墾田者,照乾隆十三年之例,應行毀撤云云。上土、滿浦兩鎮之隔江,即鴨綠江沿岸,今之輯安縣地方。清國對此抗議,曾有答覆。然道光二十六年,再由朝鮮抗議,謂流民之移住,毫不禁止,江界府及上土鎮等,上國人越邊而來,已有四十餘處居舍,結帳幕而從事於伐木墾田,由我種種開諭,終不撤還。奉天將軍答覆曰:
本將軍曾派遣官吏於該地方,拿捕犯人,焚毀窩棚,預期淨盡。今未幾年,又有結廬墾地之事,是本國之人民,愍不畏法,大幹例禁,必須從嚴究辦。現派官兵,嚴密搜查,不准留寸椽尺土。惟思鴨綠江沿岸一帶,山廠遼闊,草森叢茂,雖派員搜捕,恐致查勘不周。故本將軍發遣委員,會同貴國之地方官,望無遺漏為要。
美麗的鴨綠江
此往復之結果,北京朝廷因有統巡會哨之制,春秋二季,兩國委員出發,齊至鴨綠之上流頭道溝會合雲。
朝鮮之要求不行
會哨之制起,似乎流民之開墾,大受打擊,然所謂禁止者,徒與官吏以私肥之機會而已。咸豐末年至同治初年,移民之多數,實可驚異,通化、懷仁、寬甸之平野,不待言矣,更進由輝發江之平野,向長白山之山麓,到處下鋤。同治六七年間,代表移民團體之漢人何慶名,以開放旺清邊門外六道河一帶地方,並照吉林五常廳之例,要求奉天將軍。風氣之一變,於此可征。案當時將軍衙門發表之意見曰:「沿邊設門,定製森嚴,孰敢輕議歷朝之舊章,妄獻展邊之策?況靉陽、鳳凰等邊門,與朝鮮各浦堡接壤,關係太巨。康熙年間,曾對於沿道流民之建家屋、墾土地者,嚴行禁止。乾隆年間,於鳳凰城邊門之外,特保留空地一百里,使隔截內外。但今觀何慶名等之陳情,若固守舊制,嚴行驅逐,則數十萬之移民,一朝失多年之基業,衣食困窮之結果,必相率而為匪類。今日之事,寧可從順輿情」云云。朝鮮得此報,大驚,於是由鳳凰門至旺清門,邊門外既墾之地,又驟增幾萬方里矣。
豆滿江流域之開拓
南達長白山,北至吉林東部,在此潛行之流民,又出豆滿江之中立地帶,自然之趨勢也。此地方早成都市,琿春地方,大約於道光末年,有流民之足跡,爾後移住者頗多;延吉廳地方,同治初年已有移住者。更進而蔓延於泛指海參威之西北,此地方與朝鮮北部之都市接近,朝鮮人之移住者,極占多數,至光緒朝,遂惹起邊界上所謂間島問題者。
黑龍江省之民墾地
黑龍江省從來創設之城堡,為防禦邊境旗兵之屯城,並非正式之田賦,亦非民墾地。咸豐十年中,將軍特普欽,開放呼蘭城所屬之蒙古爾山地方百餘萬方,以招致流民,是為此省民墾之始。蒙古爾山受通肯河之灌溉,氣候較暖,土地沃腴,冠於全省,故開放未久,而吸收移民殊眾。時黑龍江省之當局者,漸知以廣漠之土地,委棄於不知稼穡之旗人為可惜,乃主張移殖漢人開墾,課以租稅,兼以備俄國之侵略雲。
通肯河風景
開拓滿洲者及山東人
前述多數人移住民,究竟來自中國本部之何處,殊為世人所注意。日本人所著《滿洲地誌》中,有「滿蒙西伯利亞與山東人」一節,足資參考,揭之如下:
山東人沐孔子之遺澤,受管仲之教化,樸訥寡文,重鄉土,視遷徒出境者,不啻投入蠻夷,謂之違反人道;而父母在時,若出遊四方,則以為悖於孝道,為道德所不許。至清康熙年間,復禁止山東人入北滿洲,載諸國法,垂為訓典。然山東地本磽确,益以生齒日繁,故雖有禁令,仍不免侵入於滿洲之沃野者,乃生活上自然之趨勢也。其始入滿洲者,不過採取人參及行商而已,積久遂有拓地耕種者,採金伐木者。舉滿洲之利,已足以欣動貧瘠之山東人,加之清朝國法有名無實,雖有禁令,可以視若弁髦,故移住滿洲者,遂澎湃如潮,一發而不可遏矣。
《滿洲地誌》,清代地理書。日本學者守田利遠著。
上述之觀察,誠為卓見。關於山東行商之事實,雖無確證,然衡諸兩地今日之實況,頗可識其大概。蓋山東人與滿洲之關係密切,自古已然,固不必以一事一物推測也。當洪楊方盛之時,北方之捻匪逢起,滿洲之防衛因之廢弛,山東人遂乘勢侵入,先據松花江下流一帶,進而據鴨綠江之沃土,而遼河之上流地方,豆滿江之下流地方,亦皆次第開墾,倏成膏腴。當時滿洲朝廷,雖視此為心腹之患,然絀於財力,竟不能制,數十年間,滿洲之沃壤,殆全入于山東人之掌握。然滿洲者,清廷發祥地也,今為山東人所據,是不啻喪其故土,而客寄於中國本部也。有心人處此,能勿為杞人之憂乎?關於山東人此後發展之事,《滿洲地誌》中,更有一節,足資考證,茲揭於下:
近年來俄國在東部西伯利亞之經營,有待於此等山東苦力者殊多,故山東人趨之如蟻附膻。當時俄國有囊括滿洲之志,欲占領遼東半島,故先經營東清鐵路,赫赫之業,將告成功。而東部西伯利亞之經濟的勢力,仍未少展,實權仍握于山東人之手,如築炮台,採礦伐木之利,通航轉運之業,莫不操于山東人之手,旅人之初經是地者,不啻有誤入山東之感。蓋山東人之社會團結力最強,守秩序,重條理,無或紊亂,尤工於實業之技能。生存競爭,適者生存,彼俄人者,惡足以制勝哉?
又曰:
山東人勵精克己,勤儉耐勞,富於團結力,勞動者互相扶助,商人互通緩急,恰如一大公司,其各商店則似支店,互相補給商品,以資流通,而金錢上尤能融通自在。故雖有起而與之爭者,奈山東人制勝之機關備具,終不足以制之也。滿洲人及俄國商人固無論矣,即德國人之精於商者,亦退避三舍,不能與山東人抗衡。是以山東人在滿洲西伯利亞一帶經濟上之勢力,足以凌駕一切,握商業上之霸權;又能應該地之需要,供給勞動,故勢力日益張大。最宜注意者,彼等皆富於獨立生活之力,能勝強劇之商業競爭。曾有俄人某,見中國人侵入西伯利亞荒原者日眾,乃著論警告其國人。又昔年中俄締結條約時,李文忠曾語人云:「他日西伯利亞成中國人之殖民地時,則俄國必追悔今日占領滿洲之失計。」亦可以想見山東人之勢力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