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今之事 · 10 快樂哲學[1]
Hedonics
【譯者按】快樂哲學不同於快樂主義。往事固然真實,回憶往事之甜蜜也真實。只承認我們通常所謂的真實,只會有快樂主義;體認在此之外的另一重真實,則會有快樂哲學。魔法櫥背後是否有納尼亞,端在一念之間。現代世界多快樂主義而少快樂哲學,是因為現代人太過現實,太過精明。這樣的現實主義,是冒牌的現實主義,是個牢籠。步出此牢籠,方知俗常所謂快樂(pleasure)、幸福(happiness)之上,尚有喜樂(joy)。
【§1—2.自述平素之我:人人自有固陋之處。P50—51】
有些快樂,幾乎不可能得到解釋,也難於記述。我乘地鐵從帕丁頓去哈羅時,就曾親身經歷。是否能夠成功地讓它對你變得可以想像,對此我沒有把握。有把握的是,我的唯一成功機會,端賴於從一開始就讓這一事實給你留下印象,即我就是人們通常所謂的鄉巴佬。除了在上次戰爭中,我在一家倫敦醫院做短暫停留外,我從未在倫敦居住。其結果是,我不僅對倫敦所知甚少,且不曾學會視其為普通地方。訪友返回途中,我一頭扎進帕丁頓地鐵站,並不知道重見天日之時,是在通向賓館的樓梯里,還是在離開站台不遠的別處。就我而言,「聽天由命」吧。我不得不做兩手準備,就像我們不得不對起霧、下雨或日曬做好準備。
然而所有倫敦人,對郊區一無所知。[2]之於我,即便不與烏茲別克斯坦的撒馬爾罕(Samarkand)或扎達爾的海洋風琴(Orgunje)齊名,也堪與加拿大的溫尼伯(Winnipeg)或俄羅斯的托博爾斯克(Tobolsk)比肩。[3]這是我的快樂中的首要因素。啟程去哈羅,我最終要順著地洞進入的那個神秘地區,名叫倫敦,卻又全然不像鄉巴佬所了解的倫敦。我要去的那個地方,街上或巴士上遇見的倫敦佬就從那裡出來,也都要回到那裡。因為倫敦市中心,就居住一詞之深意而言,難以居住(hardly inhabited)。人們呆(stay)在那裡(我推斷,那裡有賓館),但是很少有人生活(live)在那兒。我要去的地方,它是個舞台。演員化妝室、休息室、整個「幕後世界」都在別處。
【§3—4.學著欣賞他人:靜觀之樂。P51—52】
也許我必須費點勁讓你相信,我並非在冷嘲熱諷。我求你相信,所有那些「溪谷」和「樹叢」和「公園」,在倫敦人眼中稀鬆平常,在我聽來卻具有魔力。我一直沒能夠理解,為什麼住在郊區就顯得可笑或可鄙。我確實曾斷斷續續嘗試數年,企圖完成一首詩。然而這首詩(就像我的許多詩作一樣)一直沒有超過兩行:
誰討厭鄉下人
「我。」搭話的是上等人
確實,倫敦佬要能最終理解我的感受,只有一條路。只明白一會倫敦在我眼中的樣子,要是這會給他帶來快樂,那麼,這種快樂——換個角度看事物所帶來的快樂,也是鏡子的魔力所在——恰恰就是我從郊區人的觀點得到的。因為去思考它們,就是去思考,像倫敦這樣對我來說不像家(unhomely)的地方,對其他人來說恰恰就是家。整個圖案被翻了個裡朝外,頭朝下。
我的旅程開始時,正值傍晚。火車上坐滿了歸家人,但並不擁擠。重要的是我堅持認為——你一會兒就知道為什麼——我對他們並未產生錯覺。假如有人那時問我,我是否假定他們特別善良、特別幸福或特別聰明,我會毫不諱言,答個「不」字。我深知,他們要回的家,也只有不到一成的家,會免於壞脾氣、嫉妒、厭倦、悲傷或焦慮,即便只是一個晚上。然而,花園門鈴叮咚、打開前門、客廳里的不可名狀的家庭氣息、掛帽子,都情不自禁地走進我的想像,還伴隨著那依稀記得的一段音樂的全部柔情。在他人的人倫日常中,有一種非凡的魅力。每幢燈火升起的房屋,從馬路上去看,都神秘迷人(magical):他人花園裡的嬰兒車或剪草機,從廚房窗戶飄出來的香味和炒菜聲。我並不是想對自己的家庭生活,做廉價嘲弄。這種快樂,又是「玄鑒之樂」(mirror pleasure)[4]——快樂來自於置身事外看他人身處其中者,同時又意識到你置身事外。有時候,我們把這個遊戲倒過來玩。
【§5—6.美,並非強加,而是邀請。P52—53】
這時,又來了其他事情。列車繼續前行,格外迷人的是我們仿佛要衝入晚霞,雖然仍在深深的山谷——仿佛列車在大地之中游泳,而不像真實列車那樣行駛地面或像真實地鐵那樣鑽著地洞。迷人的還有列車停靠站點時突如其來的寧靜,我從未聽說過的站點,停的時間還蠻長。那種新奇(novelty),就是坐在沒有人群沒有人造燈光的車廂里的那種新奇。然而我沒有必要一一細數其所有成分。關鍵在於,其間所有這些事物給我構築(built up)了某種程度的歡樂。我不能努力估量這種歡樂,因為要是我這樣做,你會以為我在誇大其詞。
可是,等一等。「構築」用詞不當。它們實際並未強加(impose)這種歡樂;它們饋贈(offered)歡樂——取與舍,我自由選擇——就像遠樓歌聲,除非我們想聽,否則不必去聽;又像清風拂面,你置之不理是易如反掌。我們應邀臣服於它(One was invited to surrender to it)。奇怪的是,在我內心有個什麼東西一個勁暗示,拒絕此邀請才算「明智」(sensible);幾乎還在暗示我說,我最好記得我要去做的事情我並不喜歡,返回牛津的路上將沉悶無聊。於是,我讓裡面的這個精明人(inward wiseacre)消停一會。我接受邀請——委身於這一輕柔、無聲無息卻又令人心旌搖盪的邀請。接下來的旅程里,我的狀態只能稱之為喜樂(joy)了。
【§7—8.我們還有第二重生活:求則得之舍則失之。P53】
我記述這個,並非因為我認為:我的奇遇,正因為是我的,就具有什麼普遍興味(general interest);而是因為我揣想:幾乎每個人,定將有過[5]同類遭遇。我們所過生活的實際品質——變動不居的心靈天氣(the weather of consciousness)——與我們常常所謂的「真實」生活之間的聯繫,比我們通常所假設的,要麼鬆散得多,要麼微妙得多。——這難道不是一個事實?事實上是否有兩重生活?在一重生活里所發生的事情,(假如我們是知名人士)我們的傳記作家都會寫,我們平素定其吉凶,我們因此而受慶賀和撫慰。但與此相伴,還發生著其他事情,那種伴隨方式完全就像我們夜間透過列車窗戶看到裡面的黑魆魆的小隔間。我們可以選擇視而不見,可是它一直奉送著(offers to come in)。巨大的快樂,無法言表,有時(假如我們粗心大意)甚至都沒被認出或未被記得,從那個角落裡湧向我們。
因此那難以理喻的歡樂(unreasonable happiness),有時給人驚喜,就在遵照所有客觀法則本應最為悲慘的那個當兒。你會問我,難道它不也是有利有弊。不也有陰森而又可怕的訪客(grim and hideous visitors)來自第二重生活——難以備述的陰鬱,而當一切都過去了,我們才說「好了」?我想是有這種情況。可是,坦率地說,我發現它們數量要少得多。無由之歡樂要比無由之悲摧,更為經常。
【§9.我們心中常有一個精明人。P54】
假如我是正確地認為,在我之外的其他人也經歷過這種不期而遇的饋贈(offer),這種伊甸園的邀請,那麼我也期望,我是正確地相信,他人也認識心裏面的那個精明人(wiseacre),那個禁止你去接納的獄吏(Jailer)。這個獄吏詭計多端。當他發覺你在可能憂慮的情境裡卻無憂無慮,他會努力說服你,只有開始憂慮,你才能「做對頭」以化險為夷。一經細察,這十有八九最終都是胡話。而在另一些日子,他變得很道德:他說你那樣感受是「自私」(selfish)或自滿(complacent)——儘管在他控告的當兒,你正準備做力所能及的事奉(service)。要是他發現你的某一弱點,他會說你還「年輕」;對這句話,我經常回答說你年長得可怕。
【§10.第二重生活也是現實。P54】
在這些日子裡,他的長項是混淆問題。你要是由著他,他會聲稱,別人家的天倫之樂,乃基於幻覺(illusion)。他將不厭其煩地(他從不為證據發愁)向你指出,假如你走進其中任意一家房屋,你會發現形形色色的家醜。然而他只是想把你搞糊塗。那種快樂,不牽涉或者不需牽涉幻覺。遠山蒼蒼。即便你靠近它,發現那種特殊的美隨之消逝,它依然蒼蒼。15里之外看它蒼蒼這一事實,和其他事實並無差別。假如你要做個現實主義者(realists)那就讓我們徹底地現實主義。[6]童年時光的一些碎片,在40歲時因某些突如其來的氣味或聲音而勾起回憶,也給了他(40多歲時)一種幾乎難以承受的快樂——這也是一種殘酷的事實。和其他事實一樣稱得上事實。縱然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誘使我回到14歲,但是同理,也沒有任何東西能誘使我放棄那個普魯斯特式的或華茲華斯式的異乎尋常的瞬間,在那一瞬間,部分之過去又回到我身邊。
【§11.現代的冒牌現實主義。P54—55】
我們已經擁有足夠多的快樂主義,多得不能再多——那種陰鬱的哲學說,快樂是唯一的善。[7]然而可以稱作「快樂哲學」(Hedonics)的東西,即關於快樂的科學或哲學,卻幾乎無人探討。我主張,快樂哲學的第一步就是打倒獄吏(Jailer),從此之後把鑰匙拿在我們手中。他已經主宰我們心靈達三十年之久,尤其是在文學和文學批評領域。他是一個冒牌的現實主義者。他以痴心妄想(wishful thinking)為名,控告所有神話所有奇幻所有傳奇:使他閉嘴的唯一途徑就是,比他更現實主義——每時每刻都側耳傾聽流經我們的生命的輕聲細語,力求在此發現,一切顫慄(quivering)、奇妙(wonder)和(某種意義上的)無限,而這些都為那些所謂的現實主義文學所忽略。因為,那些給我們提供的體驗最切近生命體驗的小說,並不必然是其中事件都最像傳記或報紙里的事件的那些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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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快樂哲學》(「Hedonics」),原刊於《時代與潮流》雜誌第26卷(1945年6月16日),第494—495頁。
[2] 瑞士小屋或梅達谷瑞士小屋(Swiss Cottage)現屬倫敦自治市卡姆登(Camden)。梅達谷(Maida Vale,又譯「梅達韋爾」)是一個居住區,現屬倫敦「自治市」西敏市(City of Westminster)。二者現均屬大倫敦(Greater London)之「內倫敦」。路易斯本文所說的倫敦,專指大倫敦之核心地域倫敦市(City of London),故而此二地算郊區。
[3] 原文只有地名,並無國名,為方便漢語讀者理解,譯者在地名前添加國名。
[4] mirror pleasure意譯為「玄鑒之樂」,出於兩點考慮:一則路易斯所談mirror,已大有深意;二則中國古人常以「鏡鑒」與「止水」為喻,比清明之心。如《淮南子·修務訓》云:「誠得清明之士,執玄鑒於心。照物明白,不為古今易意。」高誘注曰:「玄,水也;鑒,鏡也。」
[5] 原文是將來完成時will have happened to most people,意在強調,我們定會有但是否會有卻端在一念之間。
[6] 路易斯在《文藝評論的實驗》(An Experiment in Criticism)第七章第1段就交待說,realism一詞,隨論域不同,意思不同。在邏輯學領域(一般中譯為唯實論),與其相對的是唯名論(nominalism);在形上學領域(一般中譯為實在論),與之相對的是唯心論(idealism)。其第三義體現在政治語言中,略帶貶義:同樣態度,在對手那邊我們就稱為「不擇手段」(cynical),在我們自己這兒則改稱「現實感」(realistic)。而作為文學批評的術語的realism,一般中譯為寫實主義或現實主義。路易斯認為,把現代以來的現實主義文學或藝術奉為唯一的現實主義,恰好是一種現代自大。神話或奇幻之作,就「忠於生活」而論,一點也不亞於現代的現實主義。詳參《文藝評論的實驗》第五至七章。拙譯該書將於2015年由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
[7] 快樂主義(Hedonism)又譯「快樂論」或「享樂主義」。《倫理學與生活》(蒂洛、克拉斯曼著,程立顯譯,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8)一書解釋Hedonism:「該理論認為快樂或幸福是生活中唯一本質的善或價值;如果一個行為帶來最大量的快樂或幸福,只有最少的痛苦或不幸,那它就是合乎道德的。這是伊壁鳩魯(利己主義)和邊沁、密爾(功利主義)道德理論的基本原則。」(第4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