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環縣誌 · 環縣誌 卷之八
人物
中[1]天地而為人,該[2]本末而成物。當其任者,大之存乎忠孝節義,而其下亦不遺於薄技片長。古人所謂立德、立功、立言,由此其選也。環處邊徼,未嘗有文章、功業表著於時。而習尚敦龐,人心淳茂,往往率其至性,亦有可觀。故論次人物,首列忠孝,而巾幗之節烈亦得附見於編焉。志《人物》。
忠節
明
李 增 團布里人。由歲貢歷任通判、同知。自幼頴異博學,膽略出眾,每以忠義自矢。及遇變,獨立十字街,賊眾擁至縣前,大罵,被殺。
郭伏羌 本縣人。指揮防守曲子鎮。賊入城,伏羌隻身血戰,立殺數賊而亡。
任秉衡 本縣人。由歲貢任靜樂縣。德行兼優,節義堅固。予告在籍,遇變,株守孤城至死。
張弘道 本縣人。由吏員授武邑典史。賊至,赴敵而死,人稱義勇。
曹爾奏 本縣歲貢生。素明大義,志節凜然。賊入城,與子庠生天心同罵賊而死。
朱國珍 本縣歲貢,授照磨。免官村居,夜為賊所執,至城下。國珍大呼曰:「幸固守城!」賊大怒,遂見殺。
鄭一蛟 本縣庠生。遇變,著衣冠從容自縊而死。
孝義
明
趙 璋 本縣人。事親至孝。母卒,廬墓負土。值大水,家產湮沒,恬不為意。卒終三年,每夜有野雉伴廬而宿,人謂孝行所感。嘉靖間詔旌其門。
李 澄 本縣人。母病二年,雙目俱盲,求醫百方,弗效。澄自檢藥書,得羊肝補目之說。乃謂:「羊補不若以人補,以子補母,是謂還元,其效必矣。」遂焚香告天,刺脅割肝一片,和羹以進。母食之,一夕病釋,雙目復明。澄亦無恙。人謂至孝感神,呼為「李割肝」。子杲,以恩拔佐獲鹿,忠跡在《獲鹿志》中。
李 棟 澄孫,貢生。失怙[3],母沈罹風病,百治不效。因建孫真人祠,朝夕泣禱。夜夢一道士來醫,病果愈。壽至七十。
苟 鍧 本縣民。例授[4]散官。天資孝友,賦性磊落。雖不事詩書,而不失禮義,大節凜然。嘗督修庠序,每出己資以助,有司重之,與列鄉飲。事嫂節婦周如母,撫侄志仁如己出,德義著鄉里。
方允德 本縣庠生。敦睦族黨,仗義輕財。邑人貸金、粟未償者,焚券[5]百紙。遇變,堅守孤城而死。
王 訪 本縣人,家在山城堡。因兵馬缺乏糧料,捐輸米豆五十石,兵馬得資接濟,克敵大勝。將令官給銀二百五十兩,堅辭不受。有司旌其門曰:義助軍糈。
國朝
姚成儒 本縣附學生。事親先意承志,夏冬溫。家貧,父嗜酒,每食必備。母痰疾三年,躬親扶掖,藥必口嘗。居喪飲泣,酒漿罕入。而尤見利不苟,篤於奉公。於乾隆二年內欽奉恩詔題准,給予六品頂帶榮身。
勳業
明
周 福 永樂間舉人。歷雲南道監察御史。存心中直,勵節清勤。歸里之日,行李蕭然。人咸慕之。
趙 恭 宣德間舉人。除鈞州知州,遷彰德府知府,仕終河南參政。執法不撓,清操一節,吏民莫不畏服。
魏 璡 天順間舉人。德性溫淳,與物無競。初,除四川大昌縣尹,時流賊告警,璡撫馭其民,不致瑣尾[6]。後改陽曲縣尹,升彰德府別駕,皆有惠政。
張 安 登成化辛丑進士。釋褐,除山西臨晉縣知縣。廉明剛正,嫉惡如仇。縣有大猾在系,欲脫罪不得,行賄無由,乃廉得安每食必設麵餅,賂黠者預以餅納懷中,候安退食,竊入署中。遇匠氏斫堂下,佯謂曰:「吾主翁事,若所知也。幸縣主通允,吾懷金謝之,汝可少避焉。」匠氏退,黠者入。少焉,笑出曰:「汝謂縣主廉,何以受吾金?」即出所懷餅曰:「此遺我者也,可共食之。」匠氏信以為實,遂誣訟於巡按[7],竟不得白,坐落職。士大夫咸惜之。
張 理 歲貢生。初授知縣,清慎有聲,擢浙江道監察御史。每以忠義自許,在台中多所建白,中外皆憚之。
道 泰 成化間舉於鄉。教授太原,蔚有文名,士皆起附之,太原科目日以盛。遷晉寧令。以親老予告終養,遂不復出。里閈高其義。
董 繡 弘治舉人。歷官通判。容貌古樸,奉職清勤,作止言笑,動中禮法。人目為古君子。
道 本 太學[8]生。任山西蒲州吏目。蒲民素健訟,本作歌以諭之,一時訟風少息。上官賢而異之。
張 愷 歲貢生。任山東恩縣少尹[9]。嘗輸俸積穀賑饑,全活甚眾。恩人立祠祀之。
張惟賢 愷之子。以歲貢授新蔡丞,善政宜民,捐俸葺學。擢盧龍令。石門翟公[10]巡邊,深加器異。總督[11]樊公[12]上其廉,進山西吉州牧。吏民多慕其愷悌。
李大芳 舉弘治間鄉試,除山東恩縣教諭,升藩府伴讀。剛方有節氣,縉紳重之。
胡獻金 正德間舉人。少有高志,讀書即領大義,久困南宮[13]。就銓榮昌令,躬行節儉,實心惠民,滿秩行取赴京。丁父紳憂,去。先是居榮昌時,所入歲俸,盡歸父母甘旨。刻苦自奉,不名一錢。比歸,囊槖蕭然,至不能襄大事。服闋,得戶部主事。大司徒[14]李涔涯器重之,薦置甘肅轉餉。便道展墓,哀痛成疾,一夕而終。
魏 鎮 世襲指揮僉事[15]。驍勇善騎射,熟於邊情,屢立戰功。正德間,任寧夏副總兵官。明年,加都督僉事,進掛印總兵官,鎮守靈夏。尋掛征西將軍,鎮守如故。會剿賊出塞,轉戰大勝。黠賊乘隙飛流矢射墮一指,創發。慮不得生,謂其弟錕曰:「吾已得死所矣!弟善撫汝侄,無失忠孝也。」言訖而殂。時乘輿四出,恤典[16]久格不行。嘉靖十年,守臣上其事於朝,賜祭一次。文曰:「惟爾治軍以武,律己以廉。屢立功勳,乃專節鉞[17]。一時遇賊,事出倉皇。義不顧身,勇能禦寇。雖自殞沒,軍士獲全。守臣奏聞,良切嗟悼。禮隆葬祭,用勸忠貞。九原有聞,尚其歆服。」其墓在縣北十五里。子一,襲職赴京旅,卒。弟錕承襲。
魏 錕 鎮之弟。少從兄鎮宦遊諸鎮,嫻習騎射,洞悉賊情。每忠憤激發,思欲肅清沙漠。人望之,即知為將種也。比兄擊賊徼外,隨左右指揮調度,兄弟皆為賊所忌。一日,賊彎弓欲射其兄,錕與部將率精騎出戰,飛矢射墮兄指,錕即還射,其賊中目,應弦而倒,賊眾驚潰。越日,鎮病創而卒。錕痛兄功業未竟,中道見殂,愈自刻勵,勉成兄志。襲職後,屢著勞績,由守備薦歷參將。所守東路花馬池一帶,敵不敢犯。嘉靖八年,奉命取回團營[18],正在教演,而將星已落,人人爭惜。子時,亦為名將。
魏 時 錕之子。家世忠義許國,守邊之策,相承有素。時以少年英銳出自天成,常有克敵勤王之志。初襲父職為指揮使,即署環慶守備。未及五年,由寧夏副總鎮進陝西總兵,開府固原。撫馭官兵,威信並著,屹然有大將之度。而且謙以集益,職見日恢,自統制而下,無不交相推重。其智勇謀略,人以方之劉武襄[19]雲。
國朝
張鳳翎 字重華。崇禎六年舉鄉薦。本朝除長沙府推官,獄多平反。諸生時,以公事謁總制洪[20],怒其干預,斥不納。即日蹴龍王廟台發憤讀書,中副車。猶以城市煩囂,移寓馬房川,下帷三年,足跡不入城。文章日益進,鄉試獲雋。適前總制洪復以事按縣,鳳翎持刺謁,總制訝其僭妄。左右以前被斥下帷白之,總制大悅,收為門下生。一時傳為美談。鳳翎工舉業,才思古藻。有撰《滑公再造環縣記》,至今傳誦。
韓 璠 字伯玉。雍正八年武進士,選充侍衛,外用補湖廣蘄州營都司[21]。蘄瀕巨湖,風濤素稱險惡。弁目走摺奏[22]者以時刻限,遇風強渡,往往溺水死。璠為捐俸,修造渡船利濟,官兵咸便之。大吏爭欲薦擢,忽以疾卒於官,里黨皆為扼腕。
韓興原 璠族孫。由行伍起家,歷官浙江太湖營游擊,遷參將,擢署瑞安協[23]副將[24]。興原膂力過人,善於騎射,水陸戰守皆得要領。自行間至將帥,善得兵心,大吏器重之。
贈官
明
趙士順 參政趙恭之父。宣德間遇覃恩,誥封[25]通議大夫[26]、河南布政使司參政。
董 誠 主簿、通判董繡之父。弘治間遇覃恩,誥封承德郎[27],如其子官。
劉良庫 縣丞劉訓之父。贈[28]登仕郎[29]、山西陽城縣縣丞。
國朝
劉澤泓 字春谷。前明貢生,例授知縣職。順治間,以子星煥貴,誥封文林郎[30]、山東利津縣知縣。
金 通 字順芝,教諭金如玉之父。乾隆十六年,恭遇皇太后萬壽覃恩,贈修職郎[31]、三水縣教諭。通嘗患肋後瘍,醫者斂手。夢白衣人手牙一握,謂之曰:「汝齒豁,吾與若補之。」及寤瘍愈。又十年而終,蓋如其補齒之數雲。有亡金者,踉蹌投通,號泣不欲生。通察其狀實,輒解之,曰:「若誠亡金耶?遇我金不亡也。」畀之金如其亡之之數。其人乞姓名,通不答,亦不問其人姓名也。山東進士牛運震為之作傳。
俄世祿 武生,字行之,系訓導俄錫之父。亦乾隆十六年,恭遇皇太后萬壽覃恩,贈修職郎、咸陽縣訓導。其性天戒殺,好作善果,延師訓子成名,族中亦多入泮者。
鄭業儒,訓導懷清父。恭遇覃恩,贈修職郎、直隸乾州儒學訓導。
流寓[32]
唐
袁恕己 本東光人。神龍二年,坐南陽郡王事,流環州[33]。為周利貞所逼,飲野葛[34]數升不死,憤懣抔土以食,不能絕,乃擊殺之。諡曰貞烈。
蘇 檢 昭宗時幸鳳翔,檢以洋州刺史,奔行在。李茂貞薦,即拜工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35]。以女為景王妃。帝還京師,檢長流環州。
宋
雷德驤 官大理寺通判[36]。開寶六年,言趙普擅增刑名,太祖怒叱曰:「鼎鐺猶有耳,汝不聞趙普吾之社稷臣乎?」引柱斧擊折其上齶二齒,黜為商州司馬。尋削籍流靈武。《正史約》注曰:靈武,慶陽府環縣。
王 淵 字幾道,本熙州[37]人,寄籍環州。善騎射。應募擊夏國,累功權知鞏州寧遠砦。諸羌入寇,經略表淵總領岷山蕃兵將,興師城澤州。羌悉眾來爭,淵奮擊,大破之,追至邈川城[一]。移同領湟州蕃兵將兼知臨宗砦,坐法免。宣和三年[二],從劉延慶討方臘,為先鋒。賊據錢唐,勢甚張。淵諭小校韓世忠曰:「賊謂我遠來,必易我。明日爾逆戰而偽遁,我以強弩伏數百步外,必得志。」世忠如其言,賊果逐北。授權京畿提保甲[38]兼提刑獄[39]。繼從楊惟忠、辛興宗破群盜高托山等,遷拱衛大夫[40]、寧州觀察使。靖康元年,為真定府總管,就遷都統制。吳湛據趙州反,淵討平之。金人攻汴京,從范訥勤王,為先鋒。尋以所部歸康王府。明年,張邦昌僭立,康王如濟州,命淵以三千人入衛宗廟。淵至汴,以朝服見邦昌,納謁曰:「參冢宰[41]相公。」邦昌始易紫袍,延之政事堂[42],淵痛哭宣教。康王即皇帝位,置御營司[43],以淵為統制,扈從累月不釋甲。帝如揚州,授神、龍衛四廂[44]都指揮使,尋改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進保大軍[45]承宣使[46]。時群盜蜂起,以淵為制置使,平趙萬於鎮江,誅陳通於杭州,降張遇於揚子橋。遷向德軍節度使。建炎三年二月,金人攻揚州[三],帝倉皇渡江,淵從至鎮江,建議遷都錢唐,命淵守姑蘇,統制如故。先是,統制官苗傅自負世將,以淵驟用,頗觖望;劉正彥嘗招巨盜丁進,亦以賞薄怨淵[四]。及淵入樞府,傅、正彥愈不平,俟淵入朝,伏兵殺之。時年五十三。淵為將輕財好義,無宿儲。初,帝在南京,聞淵疾,遣中使曾澤問疾。澤還,言其帷幔茵褥皆不具,帝即所御紫茸茵以賜。後贈開府儀同三司,累加少保[47],官其子孫八人。紹興四年,又官其二子。諡曰襄愍。
隱逸
明
李 干 歲貢生。賦性聰慧,處身清介,詩詞藝文為鄉人推重。後怡真樂道,隱居方山,終身不仕。而德淑行謹,猶足表率鄉里人。
胡 紳 字大縉,別號逸田。世以耕讀起家,為縣學生。鄉里諒其耿介,有兩人爭競不相下,紳一言剖決,無不折服。生平色養[48]二親,備極孺慕。遭親喪,陶穴墓側,三年而返。性疏散,不事舉業,累舉不中選。及子獻金登賢書[49],慨然曰:「吾有子入官,吾行義矣。」遂讓正貢於下首生。隱居山谷,足跡不入城。縣長官存問於閭,亦不答。壽至七十有六。
國朝
王敬之 字維公,邑庠生。居家孝友,讀書力田。以親老不應舉子業,朝夕色養,曲盡歡心。母文氏年九十八歲,安步健飯,孫曾繞膝。兩邀粟帛之賜,雖鐘鼎不易其孺慕焉。
方伎
許世延 字卜年,乾隆十五年恩貢。力學敦品,不逐時流。尤精於醫理,邑人遘疾者皆過問,飲以藥,輒效,當事爭禮之。性頗廉靜,雖以術出入公門,未嘗一語及私事。其行誼有足多者。
列女
明
張紀妻梁氏 本縣人。年二十七,紀亡,誓以死殉,戚屬防之甚密。越三日,竟縊死,與夫合棺葬,當道致祭。上聞,嘉靖三十九年旌表。
魏邦妻王氏 本縣人。孝敬夙著。嘉靖辛丑,邦遘疾卒,王抱痛不就寢。先期語妹曰:「夫死,我必從之。」月余,夜起易衣、整簪、飭容,自縊而死。有司上聞,旌表其墓。
盧某妻趙氏 本縣人。許字盧,未嫁。會聞夫訃,哀愴送賻,即縊死於柩前,時年二十一歲。萬曆四十二年,奉詔建坊旌異。
苟廷瑞妻周氏 山西平定郡牧所周翱女也。年二十四,夫亡,遺孤志仁。有力者謀欲娶之,願以死殉,誓不他適也,人竟不能奪。事姑舅以壽終,撫弱息至於成立。四十餘年守節不渝。嘉靖間旌表。
李廷璽妻沈氏 璽兄弟同居,妯娌相愛敬。後璽兄弟相繼死,嫂有子三,沈有子二,共撫諸孤。尋周亦亡。沈年二十四,獨撫五子,俱至成立。垂五十年,內外凜然。壽至七十而終。有司具聞,詔旌其門。
石若璞妻李氏 本縣人。李割肝七代女孫。年二十五歲,夫亡,家貧苦節,訓子成名。八十一歲遇變,自縊。
只應詔妻楊氏 本縣人。年二十八,夫亡嫠居,艱苦萬狀,撫孤守節。癸未城陷,自縊。
苗雲芳妻賈氏 本縣人。德性溫良,持躬淑慎。聞賊人喊,恐為所污,自刎死。
舉人張鳳翎妻姚氏 安化人。時姚歸寧母家定鄉堡,聞變,恐及定鄉,墮堡而死。
知縣王鳴璨妻禹氏 環縣人。性貞慧能,通《烈女傳》[50],諷誦不忘。闖賊破城,自誓全節,投井死。按:明末國初環邑並無王鳴璨其人,而縣令自十四年後無考。疑禹氏系環令王鳴璨之妻,《通志》誤作環縣人。今姑從之,俟考正。
周某妻鄭氏 環縣人。夫早故,止遺一女,方二歲,孀居五十年。明末賊克城,鄭火然房,投火中而死。
劉某妻韓氏 環縣人。夫早故,遺澤深,年方四歲,撫育四十餘年,積行善事。賊破城,自縊死。
國朝
湯守仁妻韓氏 本縣人。年二十四,守仁亡,韓矢志守節。夫弟欲奪其志,韓投井不得死,剪髮自明。勉奉翁姑,生養死葬。撫三歲遺子緯,採挖草籽,苦守至於成立,復見孫曾三人。雍正九年上聞,建坊旌表。
高連妻馬氏 本縣人。年二十歲,夫亡,誓不他適。孝事翁姑三十年。撫遺雛方數月,以慈代嚴,未冠入泮。旋有孫三人,人皆稱節孝之報。雍正十一年題准旌表。
徐自信妻酆氏 本縣人。二十一歲自信物故[51],誓死守節。食蓬茹草,以事衰翁,以撫遺子,孝慈兼篤,垂三十年。子珍,弱冠游庠,復生四子。雍正十一年題准旌表。
李成名妻王氏 本縣人。夫故,時氏年二十九歲,遺有五子,貧不能給。氏早夜工針指,勉支薪水。嚴訓諸子,雖小不寬,篝燈伴讀,無間寒暑。以故仲、季相繼游庠,余亦各著恆業。守節三十年而終。乾隆二年請旨旌獎。
王程妻文氏 本縣人。年十八歲適程,二十八歲,夫故守節。殯葬翁姑,婦供子職;教育遺子,母兼師資。年五十七歲而終。乾隆二年奉旨旌表。子庠生王藩,有文行,為鄉里推重。
【校勘記】
[一] 追至邈川城 「邈川城」原志作「邈州城」。中華書局點校本《宋史》卷三六九《王淵傳》校勘記[8]依《宋史》卷八七《地理志》「樂州」條勘為「邈川城」(湟州),今據改。
[二]宣和三年 「三年」原志作「五年」。據《宋史》卷三六九《王淵傳》改。
[三]金人攻揚州 「揚州」原志作「揚子」。據《宋史》卷三六九《王淵傳》改。
[四]亦以賞薄怨淵 「賞」原志作「嘗」。據《宋史》卷三六九《王淵傳》改。
【注釋】
[1]中:指中和之氣。《左傳·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漢書·律曆志》引此文,顏師古注云:「中,謂中和之氣也。」
[2]該:具備。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律天時者,法其自然之運。襲水土者,因其一定之理。皆兼內外該本末而言也。」
[3]失怙:指喪父。《詩經·小雅·蓼莪》:「無父何怙?無母何恃?」
[4]例授:循例授官。明、清時封典,朝廷按照定例授予官爵。授給本身者為例授;因推恩而授給本人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之存者為例封,其歿者為例贈。
[5]焚券:指燒毀債券贏得人心。《戰國策·齊策四》:「(馮諼)驅而至薛,使吏召民所當償者,悉來合券。券遍合,起矯命,以責賜諸民,因燒其券,民稱萬歲。」
[6]瑣尾:《詩經·邶風·旄丘》:「瑣兮尾兮,流離之子。」朱熹集傳:「瑣,細;尾,末也。流離飄散也……言黎之君臣,流離瑣尾,若此可憐也。」後以「瑣尾」謂顛沛流離,處境艱難。
[7]巡按:官名。巡按御史的簡稱。明、清都察院專差御史。明洪武十年(1378)始派監察御史「代天子巡狩」,考察民情,監督審理大案,事權甚重,知府以下均奉其命。
[8]太學:古代設於京城的最高學府。西周有太學之名。漢武帝元朔五年(前124)立五經博士,為西漢置太學之始。魏、晉到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亦有變化。
[9]少尹:官名。州、縣輔佐官如縣丞、典史、吏目、巡檢等的別稱。
[10]翟公:指翟鵬。翟鵬(1481—1545),字扶九,撫寧衛(治在今河北省撫寧縣)人。明正德進士。初任戶部主事,遷戶部員外郎。出為衛輝府知府、陝西副使、陝西按察使。擢右僉都御史,巡按寧夏。嘉靖二十三年(1544),擢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11]總督:官名。別稱總制、制台、督軍、制軍。明初在用兵時派部院官總督軍務,事畢既罷。成化五年(1469)始專設兩廣總督,後各地逐漸增置,成為定製。清始正式以總督為地方最高長官,轄一省或二三省,綜理軍民要政,例兼兵部尚書及都察院右都御史銜。
[12]樊公:指樊繼祖。樊繼祖(1481—1558),字孝甫,明山東鄆城(今山東省鄆城縣)人。初任臨潁知縣,遷河南副使、江西參政。嘉靖十六年(1537)擢兵部左侍郎,十九年(1540)擢兵部尚書,二十三年(1543)遷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封太子少保。
[13]南宮:指禮部會試,即進士考試。
[14]大司徒:官名。相傳為周天子執政「三官」之一,掌國家土地與人民。漢哀帝時置丞相職,置大司徒,與大司馬、大司空,並稱「三公」。東漢稱司徒。後歷朝因之。明、清為戶部尚書的別稱。
[15]指揮僉事:官名。明代各衛、京衛、王府護衛指揮司置,佐指揮使掌司事。
[16]恤典:朝廷對去世官吏分別給予輟朝示哀、賜祭、配饗、追封、贈諡、樹碑、立坊、建祠、恤賞、恤蔭等的典例。
[17]節鉞:指符節與斧鉞。古代授予將帥,作為加重權力的標誌。
[18]團營:明自土木之役後,京軍三大營(五軍、三千、神機)損失殆盡。景泰中,于謙從三營中選精兵十萬,分十營集中操練,稱為團營。嘉靖時罷團營,恢復舊制。
[19]劉武襄:即劉文。劉文,字道顯,山西陽和衛人。明慶陽衛指揮使,歷官固原守備、參將,涼州副將,固原總兵官,甘肅掛印鎮守(總兵官)。諡武襄。
[20]洪:指洪承疇。洪承疇(1593—1665),字彥演,福建南安人。明萬曆進士。崇禎四年(1631),繼楊鶴任陝西三邊總督。後調薊遼總督,松山會戰失敗後降清。
[21]都司:清代綠營軍官名。位於參將、游擊之下,守備之上,與參將、游擊同,可充營的領兵官,掌防汛軍政。有的則充副將的中軍官,綜理一協之軍務。
[22]摺奏:直達皇帝的奏章。明制,凡兵刑錢糧、地方民務等大小公事皆用題本,由官員用印具題,送通政司轉交內閣入卷。清初行題本與奏摺制。雍正即位後,「慮本章或有所漏,故一切緊要征典俱改命摺奏,皆可封達上前,無能知者」(清昭槤《嘯亭雜錄·朱批諭旨》)。
[23]協:清代綠營兵組織之一。凡副將所統之綠營兵稱為協。
[24]副將:清代綠營軍官。隸於提督、總兵之下,可充協的領兵官,統理一協軍務。又稱協鎮、協台。下轄參將、游擊等。
[25]誥封:明、清對五品以上官員及其先代和妻室以皇帝的誥命授予封典。
[26]通議大夫:散官名號。隋始置,歷代多沿置。清初為文、武散官正三品封贈,後只封贈文官。
[27]承德郎:文散官名號。金始置,元沿置。明為文官正六品之升授,清為正六品封贈。
[28]贈:謂將本身和妻室封誥呈請朝廷移贈給先人。,通「移」。清趙翼《陔余叢考·封贈》:「洪景廬云:封贈先世,自晉、宋以來有之,迨唐始備。然唐世贈典,惟一品乃及其祖,余官只贈父耳。長慶後稍變通,權德輿罷相,為檢校吏部尚書、興元節度使,請回贈其祖倕,詔不許納官,而贈倕為尚書吏部郎中,此後世贈之始也。」
[29]登仕郎:官名。隋大業時改常從郎為登仕郎,掌出使。唐為文散官。明為正九品之升授。清為正九品封贈。
[30]文林郎:文散官名。隋置,歷代因之。明、清以授正七品文官。
[31]修職郎:散官名號。明置,為文職正八品之升授。清為文職正八品之封贈。乾隆三十二年(1767)改同綠營武職,正八品封修武郎,從八品封修武佐郎。
[32]流寓:流落他鄉居住的人,包括流放的官員。
[33]按:據新、舊《唐書·地理志》,唐置環州有三。其一,隋始置,治在鳴沙縣(今寧夏中寧縣東北鳴沙鎮),唐貞觀九年(635)廢;其二,武德四年(621)置,治在東海縣(今江蘇省連雲港市),武德八年廢;其三,貞觀十二年(638)置,治在正平縣(今廣西環江毛南族自治縣西北),天寶初改為整平郡,乾元初復為環州,後移治施恩縣(今廣西環江毛南族自治縣東)。環縣於唐代先後屬馬嶺縣和方渠縣,無「環州」之建置。原志所記袁恕己流環州,依年代分析,流放地應為治所在正平縣的環州,與環縣無關。蘇檢條所記流環州,同此。
[34]野葛:也作冶葛,俗稱胡蔓草或斷腸草,有毒。
[35]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官名,簡稱同平章事。唐初以尚書令(或僕射)、中書令、侍中為正宰相,太宗時或以他官加此名義行宰相事。貞觀八年(634),始有「平章事」之名,永淳初始以同平章事入銜。其後漸成宰相專稱。節度使帶此銜,號稱使相。
[36]大理寺:掌管刑獄的官署。北齊始置,歷代相沿至清。北宋時為「九寺」(太常、宗正、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之一。其職官初置判寺事,元豐後始改為卿。按:《宋史》卷二七八《雷德驤傳》:「宋初,拜殿中侍御史,改屯田員外郎、判大理寺。」原志作「官大理寺通判」,不確。
[37]熙州:北宋熙寧五年(1072)置,為熙寧路治,治在狄道縣(今甘肅省臨洮縣)。轄境相當於今甘肅省臨洮、康樂、渭源等縣地。
[38]提保甲:提舉保甲司長官的省稱。北宋熙寧時始以朝臣提舉陝西等五路義勇保甲。元豐二年(1079),開封府界置提舉保甲官,自治官署。掌什伍其民,分番教閱武藝。
[39]提刑獄:提點刑獄公事的省稱。北宋端拱初始於諸路轉運司置,後設專司。掌本路郡縣之庶獄,核其情實而覆以法,督治奸盜,申理冤濫,並歲察所部官吏,劾奏冒法。設提點刑獄公事為長官。
[40]拱衛大夫:宋武臣及內侍階官名。
[41]冢宰:周朝官名。為六卿之首,亦稱太宰。後用為對宰相等高官重臣的稱謂,亦稱吏部尚書為冢宰。
[42]政事堂:唐、宋宰相的總辦公處。
[43]御營司:官署名,御營使司的省稱。南宋建炎初置,總領行在軍政,設御營使以宰相兼,御營副使以執政兼,屬官之將佐有都統制等。
[44]四廂:古代軍隊編制單位。《宋史》卷一六六《職官志》:「軍職大者凡八等……次有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秩秩有序,若登第然。」「淳熙以後,四廂之職多虛。」
[45]保大軍:唐上元初分邠寧節度置渭北節度使,屬關內道。治在坊州中部縣(今陝西省黃陵縣東南)。建中四年(783)徙治鄜州(今陝西省富縣)。中和二年(882)賜號保大軍。宋、金亦置,元廢。
[46]承宣使:官名。唐、五代藩鎮離鎮時,常以親信為留後,統轄所部,主持本鎮事務。北宋削奪藩鎮實權,但仍保留節度使觀察留後而無職掌,不駐本州,為武臣寄祿官。政和時改名承宣使,位節度使之下、觀察使之上。南宋初沿置。
[47]少保:官名。相傳西周置,與少師、少傅合稱「三少」,或稱「三孤」。佐太師、太傅、太保輔弼君王。後省。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為輔相,佐太師等掌管國政。宣和以後,亦作為勛臣加官。南宋沿置。
[48]色養:《論語·為政》:「子夏問孝。子曰:『色難。』」何晏《集解》引包咸曰:「色難者,謂承順父母顏色乃為難也。」後因稱人子和顏悅色奉養父母或使雙親和悅為色養。
[49]登賢書:賢書,賢能之書。謂舉薦賢能者之名籍。後稱鄉試中式為登賢書,也稱舉賢書。
[50]《烈女傳》:同《列女傳》,西漢劉向編,七卷。記載上古至西漢一百零五名有通才卓識、奇節異行婦女的故事。
[51]物故:亡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