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 ·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一
宗喀巴大師造論
法尊法師譯論
釋迦如來教下比丘智敏集注
釋論名稱:《略論釋》(七頁):「廣為上中下三士夫可(所)入之菩提道次第。康薩仁波卿說,云何不稱為三人(數取趣)而稱三士,中含有廣大義。士字,在梵文為不茹喀。義謂具足上中下三種功能者。因各有情中,有一類心量具足上等堪能,一類或具中等,一類或具下等,各各根器不同。此論具有三種士夫皆有可入之道,故云。菩提二字,含義甚多難譯,故直譯梵音。藏文以意譯為斷、證二德,於此道路應有之次第,此屬一般通義。如分別言之,有斷德菩提、證德菩提、究竟菩提及不究竟菩提。今所言者,乃究竟菩提,雙具斷證二德應行道路之次第。」
造論因緣:《略論釋》(六頁):「以佛所說法,不外甚深方面般若諸經,及廣行方面法相諸經,前者由龍猛承傳,後者由彌勒而傳,前者由大智慧智鵑遞傳至阿底峽,後者由無著遞傳金洲至阿底峽。阿底峽所造《炬論》,經仲登巴、博多瓦、霞惹瓦,直至宗喀大師始依據開演為三士道,造《菩提道次第廣論》。此中秘密因緣,在拉薩背面熱振地方,修習《道次第承傳啟請》,親見釋迦。一日後,又見阿底峽、仲登巴、博多瓦、霞惹瓦,親為授記,謂將大宏正法。大師著此論至修止段時,頗感供給困難,其地山神等為之供養。後至勝觀段時,恐後世眾生不解,意將擱筆,復得文殊現身。大師為契大覺心要,將《廣論》著成。時年四十五歲,乃返拉薩,建噶登寺。至五十九歲時,因觀此後眾生根器薄劣,復將辨理深義,引經各分,攝為《略論》。」
法流傳承:是依阿底峽尊者五部總傳承《菩提巴他扎底邦》,及宗大師《菩提道次第總綱》(《降區朗傑突突》)兩種。由西藏 康薩仁波卿傳海公上師,復由海公傳本人。後由康定 南無寺 大吉上師,親為本人單獨傳授一次,以示法有源流。
①南無姑如曼殊廓喀耶( 藏語)
敬禮尊重妙音( 漢譯)
俱胝圓滿妙善所生身 ②成滿無邊眾生希願語
如實觀見無餘所知意 於是釋迦尊主稽首禮
論前歸敬:歸敬所以求加持,總約有三:一、排除障礙;二、防護不利因素;三、順緣完成著作。
①南無姑如曼殊廓喀耶 ( 藏語):論藏重慧,故禮文殊。論詮智慧,了解名相,啟發智慧,故歸敬大智文殊菩薩。亦可視論之特質,而歸敬余尊,如慈氏等。別者文殊菩薩是宗大師多世本尊,恆常攝持大師,大師這世還親見文殊尊容,故首頂禮。(按:南無姑如曼殊廓喀耶,是依梵文音譯的藏語,用藏文字母拼成的。)
②成滿無邊眾生希願語:對上中下三根性不同眾生,宣說暫時及究竟的妙法。
*此頌四句贊禮釋迦佛,即是《心論》(海公上師譯)中四句:「具足百千妙善所生身,能滿無邊眾生願欲語,如實而觀徧知無盡意,於是釋迦主尊頭頂禮。」意謂佛之身輪功德,是由修習圓滿俱胝不可計妙善功德所成。佛之語輪功德,能滿一切根機不同有情之所希願,而應機為之說法。佛之意輪功德,能對一切法如實而觀,徧知其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無所不了。於具足此三輪功德之主尊釋迦佛前恭敬頂禮。
是無等①師②最勝子 荷佛一切事業擔 現化遊戲無量③土 禮阿逸多及妙音
①師:佛。
②最勝子:法王子。
③土:佛土。
*此頌四句贊禮彌勒菩薩和文殊菩薩。
①如極難量勝者教 造釋密意贍部②嚴 名稱徧揚於③三地 我禮龍猛 無著足
①如極難量勝者教:勝者佛所說大乘教法,即指《大般若》,是凡夫發心直至成佛圓滿次第之教,亦即《大般若經》之全體。勝者教:藏本及《心論》皆言「佛母教」,即《大般若》也。
②嚴:頂莊嚴。謂是贍部洲之頂莊嚴也。
③三地:天上、人間、地下(龍宮) 。
*此頌四句贊禮龍樹、無著二大論師。
攝①二大車善②傳流 深見廣行無錯謬 圓滿③道心④教授藏 敬禮持彼然燈智
①二大車:深見派——文殊傳龍樹;廣行派
②傳流:傳承、法流。
③道心:津要。
④教授藏:顯密教授寶藏。
*此頌四句贊禮阿底峽尊者。謂尊者然燈智,能攝深、廣二派善妙傳承法流,無錯謬、圓滿道津要之顯密教授寶藏。
徧視無①央佛語目 ②賢種趣脫最勝階 悲動方便③善開顯 敬禮此諸善知識
①央:盡。
②賢種趣脫最勝階:此句《心論》譯為「入解脫行賢能引導師」。階:正路。
③善開顯:善開顯正路。
*此頌四句贊禮傳授佛法諸善知識,意謂具慧目徧了無盡佛語之諸賢能善知識,觀眾生起大悲,以方便善為我等開顯趣向解脫最殊勝之正道。
今勤瑜伽多寡聞 廣聞不善於修要 觀視佛語多片眼 復乏理①辯教義力
故離②智者歡喜道 圓滿教要勝教授 見已釋此大車道 故我心意③徧勇喜
①辯:思辯。
②智者歡喜道:《三主要道》(八七頁)頌:「能見輪涅一切法,從因生果皆不虛;且能破諸所執境(自性),彼入佛陀所喜道。」
③徧勇喜:奮勉。
*此二頌顯造論宗旨。
諸有偏執暗未覆 具辨善惡妙慧力 欲令暇身不唐捐 諸具①善者專勵聽
①善:善根。專:專一。勵:努力。
*此一頌宗大師敦囑勸學。
此中總攝一切佛語扼要,徧攝龍猛、無著二大車之道軌。往趣①一切種智地位勝士法范,三種士夫,一切行持所有次第無所缺少。依菩提道次第門中,導具善者②趣佛地理,是謂此中所詮諸法。
①一切種智地位:一切種智地即是佛地。《現觀莊嚴論》以三智攝全經八品之義。三智者,一、一切智,謂聲聞、緣覺之智。二、道種智,謂菩薩智。三、一切種智,謂佛智,即一切智與道種智全攝。云何一切種智?論云:謂種種一切無生,內心刻印,悉皆具足。大覺正等戒身(戒)具足,瑜伽(定)具足,自在之主(慧),諸行對治之*輪能作(解脫),種種一切無盡無餘一切能作動轉者也(解脫知見)。(《現證莊嚴論·文句頌解》一七三頁)
②趣佛地理:趣佛地之理。
此中傳有二派釋儀。勝那蘭陀諸智論師,許由三種清淨門中,詮釋正法。謂①一軌範語淨,二學者相續淨,②三所說法清淨。後時③止迦摩囉室囉,聖教盛行,彼諸智者,則許三種而為初要。謂④一正法造者殊勝,二正法殊勝,三如何講聞彼法軌理。今於此中,應如後釋。
①軌範語淨:軌範師指造論之師也。謂軌範師及所說語清淨。
②所說法清淨:謂所說法系圓滿教法。
③止迦摩囉室囉:即迦濕彌羅。
④正法造者殊勝:即軌範師清淨。
由是菩提道次引導分四:一為顯其法根源淨故開示造者殊勝,二令於教授起敬重故開示其法殊勝,三如何講聞二種殊勝相應正法,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之次第。 今初
總此教授,即是至尊慈氏所造,《現觀莊嚴》所有教授。別則此之教典,即是《菩提道炬》。①故彼造者,亦即此之造者。彼復即是大阿闍黎勝然燈智,別諱共稱勝阿底峽。
①故彼造者,亦即此之造者:《掌中解脫》(四二頁):「由於《菩提道燈論》是此後《道次第》、《勝道》、《聖教次第》等一切相關著作的根本文,所以阿底峽尊者實際上也是這些著作的作者。」又此亦宗大師自謙之詞,不以造論功德自居也。
其殊勝分三:一圓滿種中受生事理,二其身獲得功德事理,三得已於教所作事業。 今初
如錯大譯師所造《八十贊》云:「東薩賀勝境,其間有大城,謂次第聚落。其中有王都,名為有金幢。其宮極廣博,①受用位饒盛,等支那國王。其國王善勝,妃名吉祥光。父母有三子,名②蓮藏 月藏,並其吉祥藏。太子蓮華藏,有五妃九子。長子福吉祥,現時大善巧,③稱為陀那喜。幼子吉祥藏,④苾芻精進月。次子月藏者,即現至尊師。」
①受用位:受用指財物。位指權勢、地位。
②蓮藏:蓮華藏。
③稱為陀那喜:《略論釋》(一六頁):「有達那喜之稱(猶今之 博士)」。
④苾芻精進月:善巧密法,得生起次第三摩地。
獲得功德事理分二:一知見廣博獲教功德事理,二如理修行獲證功德事理。 今初
如《贊》云:「二十一歲中,善巧①六十四,技術及②一切,工處③善構言,及④一切諸量。」謂於二十一歲以內,學習內外四共明處。聲明、因明、工巧業明,及醫方明,善巧究竟。特如大卓龍巴云:十五歲時,僅聞一次《正理滴論》,與一黠慧戲論外道興辯,令彼墮伏,美譽徧揚。
①六十四技術:六十四種技藝。
②一切工處:善通工巧明。
③善構言:聲明。
④一切諸量:諸量者,指現、比、聖教量等,因明學也。其著名者,有陳那菩薩《集量論》,法稱論師《釋量論》等七支論,七支論中以《釋量論》、《量抉擇論》、《正理滴論》三部為法稱論師學說之中心。
於其黑山道場,①瑜伽自在,親見歡喜金剛尊身,獲得金剛空行佛母授記之尊重羅睺羅毱多前,具足請受一切灌頂,立密諱為智密金剛。二十九歲以內,②於多獲得成就師前,習金剛乘教典教授,善巧無餘。③於諸密咒唯我善巧,作是念已,諸空行母於其夢中,陳示眾多昔所未見密咒經函,摧其慢意。此後尊重及諸本尊,若寤若夢,隨其所應,勸云:若出家者,則於聖教及諸眾生,起大饒益。依是勸已,如《贊》中云:「共稱汝親教,為加行道者。」隨請④大眾部持律上座,得加行道一分真實三摩地者,⑤厥號戒鎧為親教師,而正出家,其諱又名,勝然燈智。此後乃至三十一歲,習學⑥相乘內明,⑦上下諸藏。特於能飛聚落,法鎧師前,⑧十二年中聽受《大毗婆沙》,極善⑨根本四部教典,雖⑩諸異部,作受食等,諸微細分,互舍取處,徧知無雜。
由是度越自他諸部宗海彼岸,故是無倒解了一切教正法中樞要處者。
①瑜伽自在,親見歡喜金剛尊身,獲得金剛空行佛母授記之尊重羅睺羅毱多:皆指阿底峽之師尊羅睺羅毱多之內修功德。佛母授記之尊重,尊重即師長,其名為羅睺羅毱多。身:現身。
②於多獲得成就師前:於多位獲得成就之上師前。多:多位。師:上師。
③於諸密咒唯我善巧:自念於諸密咒唯我善巧。
④大眾部:佛智論師派,即說出世部。
⑤厥號戒鎧:或譯戒護。
⑥相:法相。
⑦上下諸藏:大小乘諸三藏。
⑧十二年中聽受《大毗婆沙》:「精進力故,七年學竟。」(見《阿底峽尊者傳》一六頁)
⑨根本四部:上座部、大眾部、正量部、一切有部。
⑩諸異部:指十八部中,除前根本四部以外之諸部。
獲得證德事理者。總佛一切教法聖教,①三藏寶攝,故證聖教亦須攝入三學寶中。其中戒學,②至言及③釋數數贊為定慧學等一切功德之所依處。故須先具戒學增上諸證功德。其中分三。
①三藏寶:三藏即寶,持業釋也。
②至言:謂經。
③釋:謂論。
成就最勝別解脫律儀事理者。如《贊》中云:「尊入聲聞乘門已,護戒如氂牛愛尾,具妙梵行勝苾芻,持律上座我敬禮。」謂其正受圓滿苾芻諸律儀已,如愛尾牛,若尾一縷掛著於樹,雖見獵士將離其命,寧舍其命護尾不斷。如是雖於一輕學處,尚寧捨命防護不犯,況其所受重大學處,是故成大持律上座。
成就菩薩律儀者。如《贊》中云:「尊入度彼岸門已,增上意樂善清淨,覺心不舍諸眾生,具慧大悲我敬禮。」總具修習慈悲為本,菩提之心眾多教授,特依金洲大師,多時修習,至尊慈氏及妙音尊,傳授無著及寂靜天,最勝教授。如《贊》中云:「能舍自利以利他,①為勝是即我師尊。」謂心發起,愛他勝自菩提之心,以此②願心所引行心,受學菩薩廣大妙行,學受隨行所有學處。行賢妙故,能不違越諸③勝者子所有制限。
①為勝是即我師尊:此頌標點應作「能舍自利,以利他為勝」。具足此功德者,即是我師尊金洲大師。
②願心所引行心:《修次初篇》云:「為利一切諸有情故願當成佛,初起希求是名願心,受律儀後修諸資糧是名行心。」(《廣論》卷八,本書四七八頁)
③勝者子:菩薩。
成就金剛乘律儀者。如《贊》中云:「尊入金剛乘門已,①自見天②具金剛心,③瑜伽自在獲中者,④修密護禁我敬禮。」成就觀見自身即⑤天生起次第,及金剛心圓滿次第三摩地故。總贊為其瑜伽中尊,特贊如理護三昧耶,不越制限。亦如《贊》云:「由具念正知,不作意⑥非戒,慎念無諂誑,⑦犯罪不染尊。」如是於諸三種律儀淨戒學處,非僅勇受,如其所受隨行防護,不越制限,設少違犯,亦以⑧各各還出儀軌,疾疾令淨。如是⑨淨傳,應知是諸通達聖語扼要智者,所喜愛傳,隨諸正士應當⑩修學。
①自見天:自身現本尊。指成就生起次第三摩地。
②具金剛心:具多功德金剛心。指成就圓滿次第三摩地。
③瑜伽自在:隨成瑜伽之尊。論中即「贊為其瑜伽中尊」。
④修密護禁我敬禮:《略論釋》(二六頁)云:「守戒而詳二次第者,以堅護諸根門生起次第,捨去凡俗,如本尊意,知此為守戒方便。圓滿次第中之空樂禪定,若能安住,乃最大守戒方便。」
⑤天:本尊。
⑥非戒:違戒事。
⑦犯罪不染:不染毀戒之瑕。
⑧各各還出儀軌:三種律儀各各懺悔還淨出罪之儀軌。
⑨淨傳:作風,清淨事跡。
⑩修學:學習。
成就定學分二:共者,謂由奢摩他門,①得堪能心。不共定學者,謂具②極穩生起次第。此復三年或六年中,修③明禁行。爾時遙聞,④飛行國中,諸空行母謳歌之聲,心中亦有所憶持者。
①得堪能心:心得自在。
②極穩:極堅固。
③明禁行:《略論釋》(二七頁):「乃密乘中之不定行,集為定行。」明者,持明,禁止平凡庸俗之行為禁,奉行不共非常之約為行,又禁戒。
④飛行國:空行佛國。
成就慧學中,共者,謂①得止觀雙運毗缽舍那三摩地。不共者,謂②得圓滿次第殊勝三摩地。如《贊》中云:「③如密咒乘教,顯是加行道。」
①得止觀雙運毗缽舍那三摩地:通達中觀空性,即此已達加行位。
②得圓滿次第殊勝三摩地:謂已得幻化身鐵證。
③如密咒乘教:按照密乘經典理論。
於聖教所作事中分二:一於印度所作事理,二藏中所作事理。 今初
於勝金剛座 大菩提寺,曾經三次①以法戰敗外道惡論住持佛教。即於②自部,③上下聖教,所有未達,邪解疑惑,諸惡垢穢,亦善除遣,而弘聖教。故一切部,不分黨類奉為頂嚴。如《贊》中云:「於大菩提寺,一切集會中,自部及他部,諸惡宗敵者,以獅吼聲語,一切腦漿崩。」又云:「能飛聚落中,出家二百半,④能映覆戒中,出家不滿百。四本部全住,尊部無慠舉,摩羯陀境內,一切寺無餘,成大師四眾,一切⑤頂上珠,⑥尊居十八部,一切頂中時,一切皆受教。」
①以法戰敗外道惡論住持佛教:金剛座處每年內外聚會,興大辯論,隨其勝者,寺院及人悉歸入勝者所有。
②自部:內宗。
③上下聖教:諸部。
④能映覆戒中……無慠舉:《阿底峽尊者傳》(三五頁):「次住止迦摩羅屍羅寺(戒映蔽寺)者,常供四部大德,每部二十七人,共百八數。又有客比丘位十二,另有學習聲明、因明等院,共約二百僧侶,悉是三藏法師,五明俊彥。其最著名於當時者,五十有七也,彼皆恭敬頂戴者,則為阿底峽尊者耳。」
⑤頂上珠:摩尼寶。
⑥尊居十八部……皆受教:尊者雖以大眾部為主,對其它所有部派,都極善巧,一視同仁,不分親疏。
藏中所作事理者。①天尊師長叔侄,如其次第起大殷勤,數數遣使洛拶嚩賈精進獅子,及錯戒勝往印迎請。菩提光時,請至②哦日鐸,啟請治理佛陀聖教。依是因緣,總集一切經咒要義,束為修行次第,遂造《菩提炬論》等,而興教法。此復住於哦日三載,聶塘九歲,③衛藏余處五年之中,為諸善士,開示經咒教典教授,罄盡無餘。聖教規模,諸已沒者,從新建樹。諸略存軌倍令增廣,諸被邪解垢穢染者皆善治除,令聖教寶悉離垢染。總之雪山聚中前弘聖教,謂聖靜命及蓮華生,建聖教軌。然由支那和尚堪布,解了空性未達扼要。以是因緣,謗方便分,遮止一切作意思惟,損減教法,為蓮華戒大阿闍黎善破滅已,決擇④勝者所有密意,為恩極重。於後宏聖教,則有一類妄自矜為善巧智者及瑜伽師,由其倒執相續部義,於教根本清淨梵行,作大損害,為此⑤善士,善為破除。復能殄滅諸邪執著,弘盛增廣無倒聖教,故其深恩普徧雪山一切眾生。
①天尊師長叔侄:智光(叔),菩提光(侄)。《掌中解脫》(六一頁)註:「藏人的隔代關係,均以叔侄相稱,所以此二人實為祖孫關係。」
②哦日鐸:即上哦日。鐸:上部義。
③衛藏:《略論釋》(三五頁):「桑葉葉巴藏(後藏)。」
④勝者:佛陀。
⑤善士:阿底峽尊者。
如是造論,光顯能仁所有密意。復有三種圓滿勝因,謂一善所知五種明處,及二具教授,謂從①正徧知展轉傳來,②於其中間善士未斷修持彼義扼要教授,並三得謁見本尊天顏,獲言③開許。此等隨一雖能造論,然三齊④具極為圓滿,此大阿闍黎三皆備具。
①正徧知:釋迦佛。
②於其中間善士未斷修持彼義扼要教授:師師相授,中無斷缺之教授。
③開許:印許。
④具:完備,謂一、善知五明,二、具教授,三、親見本尊獲言開許。此三勝因悉皆完備,為最圓滿。
其為本尊所攝受者。如《贊》云:「①一勝歡喜金剛,立②二三昧耶王,③三雄猛世自在,④四主尊度母等,⑤謁顏得許故,或夢或現前,常聞最甚深,及廣大正法。」師傳承中,有所共乘及其大乘二種傳承。後中分二,謂⑥度彼岸及⑦秘密咒。
①勝歡喜金剛:作部本尊。
②三昧耶王:三昧王尊。
③雄猛世自在:「勇識」千手千眼觀音。
④主尊度母:度母。
⑤謁顏得許:蒙現身開許。
⑥度彼岸:波羅蜜乘。
⑦秘密咒:金剛乘。
度彼岸中復有二種傳承,謂①見傳承及②行傳承。其行傳承復有從③慈尊傳及④妙音傳。於密咒中,亦復具足傳承非一,謂⑤五派傳承,復具宗派傳承,加持傳承,及其種種教授傳承等。親從聞學諸尊長者,如《贊》云:「恆親近尊重,謂⑥寂靜 金洲,覺賢吉祥智,多得成就者。尊又特具足,從龍猛展轉,傳來最甚深,及廣大教授。」說有十二得成就師,然余尚多善巧五種明處者,前已說訖。是故此阿闍黎能善決擇勝者密意。此阿闍黎於五印度、迦濕彌羅、鄔僅、尼泊爾、藏中諸地,所有弟子不可思數。然主要者印度有四,謂與依怙智慧平等大善巧師,號毗⑦柁跋,及法生慧、中獅、地藏,或復加入友密為五。哦日則有寶賢譯師、錯譯師、天尊重菩提光。後藏則有迦格瓦,及⑧廓枯巴天生。羅札則有卡巴勝位,及善護。康地則有大瑜伽師、阿蘭若師、智慧金剛、卡達敦巴。中藏則有枯、、種三。是等之中,能廣師尊所有法業,大持承者,厥為度母親授記莂,種敦巴勝生是也。造者殊勝略說如是,廣則應知,出《廣傳》文。
①見傳承:深觀派。
②行傳承:廣行派。
③慈尊:彌勒菩薩。
④妙音:文殊菩薩。
⑤五派傳承:密咒傳承:一、一切密咒之總傳承,二、集密傳承,三、母部傳承,四、格瑜傳承,五、閻曼德迦傳承。
⑥寂靜:馨底巴。
⑦柁:音「舵」。
⑧廓:音「擴」。
顯示法殊勝中法者,此教授基論,謂《菩提道炬》。依怙所造,雖有多論,然如根本極圓滿者,厥為《道炬》。一具攝①經咒所有樞要而開示故,所詮圓滿。二調心次第為最勝故,易於受持。三又以善巧二大車軌,二師教授而莊嚴故,勝出余軌。
①經咒:經、續,即顯、密。
*「《道炬》三大別法:一、具攝經咒所有樞要而開示故,所詮圓滿。二、調心次第為最勝故,易於受持。三、又以善巧二大車軌,二師教授而莊嚴故,勝出余軌。」(參考《掌中解脫》一O六頁)
《略論釋》(四一頁):「論中所云余軌式,指 共通乘及小乘。雲勝者,以無著至金洲大師,龍樹至大智鵑,諸善巧皆備,故非余軌之所能逮。能知《炬論》之三殊勝,亦即於廣中《朗忍》,無不具足。」
此論教授殊勝分四:一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二一切聖言現為教授殊勝,三易於獲得勝者密意殊勝,四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 今初
聖教者,如《般若燈廣釋》中云:「言聖教者,謂無倒顯示,諸欲證得甘露勝位,若人若天,①所應徧知,②所應斷除,③所應現證,④所應修行。即薄伽梵所說至言」,謂盡勝者所有善說。
①所應徧知:苦。
②所應斷除:集。所應徧斷除。
③所應現證:滅。所應徧現證。
④所應修行:道。所應徧修行。
達彼一切悉無違者,謂於此中解了是一補特伽羅成佛之道,此復隨其所應,有是道之正體,有是道之支分。此中諸菩薩所欲求事者,謂是成辦世間義利,亦須徧攝①三種種性所化之機,故須學習彼等諸道。如《釋菩提心論》云:「如②自定欲令,他發決定故,諸智者恆應,善③趣無謬誤。」《釋量》亦云:「彼④方便生因,不現彼難宣。」自若未能如實決定,不能宣說開示他故。
①三種種性:下中上三士。
②自定:正確理解經義所生堅定信心定解(趣向各自解脫之道——決定解)。
③趣:開示。
④方便:所要講的經典內容自己了解。方便生:將此講給四眾聽。方便生因:方便生之因,即是方便。不現:隱蔽不顯,自己不先了解。彼難宣:無法為他人開示。
《釋量論略解》卷四(一三五頁):「具悲摧苦故,勤修諸方便,方便生彼因,不現彼難說。」解云:「具足悲心之加行道菩薩,應精勤修習息滅眾苦之諸方便行,以是欲摧滅他苦之異生故。此因決定,以方便所生之苦、滅二諦,及彼之因,集、道二諦,是不現見事故,若自對彼不現見者,則難為他宣說故。」
《略論釋》(四四頁):「欲為人說法,須先知說之方法,已知,然後為人說。」
《廣論》卷九:「若自不先趣方便,不能度他,故欲利他當先自調。」(本書五一六頁)
了知三乘道者,即是成辦菩薩求事所有方便。①阿逸多云:「②諸欲饒益眾生,由道種智成辦世間利。」③《勝者母》中亦云:「以諸菩薩應當發起一切道,應當了知一切道,謂所有聲聞道,所有獨覺道,所有佛陀道。如是諸道亦應圓滿,亦應成辦諸道所作。」故有說雲,是大乘人故,不應學習劣乘法藏者,是相違因。
①阿逸多云:見《現觀莊嚴論》。
②諸欲饒益眾生,由道種智成辦世間利:《現觀莊嚴論·文句頌解》(一六七頁):「饒益世間者,如經云:『如來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為令一切有情,皆得無上正等菩提故。』複次饒益世間者,諸道(資、加等五道)菩薩之果法也,謂以四攝方便飽利世間有情故,如《普門品》等所說。」
師子賢論師《現觀莊嚴論·義疏》(二八頁):「聲聞緣覺菩薩及無上大覺等之位次,如其所有,於中隨一皆攝一切智性之三種現證所有。如是攝者,三類相續亦互攝也。」
③《勝者母》:《般若經》。
趣入大乘道者,有共不共二種道。共者即是①劣乘藏中所說諸道,此等何因而成應舍,故除少分希求獨自寂靜樂等不共者外,所餘一切,雖大乘人亦應修持。故諸菩薩②方廣藏中,廣說三乘,其因相者,亦即此也。
①劣乘藏:指二乘聲緣三藏。
②方廣藏:大乘三藏。
複次正徧覺者,非盡少過圓少分德,是徧斷盡一切種過,周徧圓滿一切種德,能成辦①此所有大乘,亦滅眾過備起眾德,故大乘道徧攝一切余乘所有一切斷證德類。是故一切②至言,悉皆攝入成佛大乘道支分中。以能仁言,③無其弗能盡一過失,或令發生一功德故。又彼一切,大乘亦無不成辦故。
①此:成佛。
②至言:佛之教言。
③無其弗能盡一過失:一切過失皆能斷之意。
設作是云:若入波羅蜜多大乘,雖須劣乘法藏所說諸道,然於趣入金剛乘者,度彼岸乘,所有諸道非為共同,道不順故。此極非理,①以度彼岸道之體性,悉皆攝入:一意樂,謂於菩提發心;二行,謂修學六到彼岸。是則一切定應習近,如《勝金剛頂》云:「縱為活命故,不應舍②覺心。」又云:「六度彼岸行,畢竟不應舍。」又余咒教,宣說非一。
①以度彼岸……六到彼岸:《廣論》(廣化舊版本):「以度彼岸道之體性,悉皆攝入發菩提心意樂,及六度彼岸行。」
②覺心:菩提心。
眾多趣入無上瑜伽①曼陀羅時,亦多說須受共不共二種律儀。共者即是菩薩律儀,受律儀者,即是受學三聚戒等菩薩學處。除發心已如其②誓受學所學處而修學外,雖于波羅蜜多乘中,亦無餘道故。又③《金剛空行》及《三補止》、《金剛頂》中,受④阿彌陀三昧耶時,悉作是云:「⑤無餘受外密,三乘正妙法。」⑥受咒律儀須誓受故,由見此等少有開遮不同之分,即執一切,猶如寒熱徧相違者,是顯自智極粗淺耳。
①曼陀羅:壇城,佛所住之處所。或曰淨土。
②誓受:藏本:「受學」。
③《金剛空行》及《三補止》、《金剛頂》:指密乘中三續部典籍。
④阿彌陀三昧耶:蓮花部三昧耶戒。
⑤無餘受外密,三乘正妙法:「外顯內密及三乘,正法各各作受持。」下三部外密,無上部內密。
⑥受咒律儀須誓受故:謂在受咒律儀時,須立誓而受故。
如是唯除少分別緣開遮之外,①諸正至言,極隨順故。若趣②上上三乘五道,必須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種類。波羅蜜多道者,如《佛母》中云:「所有去來現在佛,共道是③此度非余」,是趣佛陀道之④棟樑,故不應舍。金剛乘中亦多說此,故是經續二所共道。若於其上更加密咒諸不共道,灌頂三昧耶律儀,二種次第及其眷屬,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棄共道,是大錯謬。若未獲得如是知解,於一種法獲得一分⑤相似決定,便謗諸餘,特於⑥上乘若得發起一似勝解,如其次第遂謗棄捨⑦下乘法藏諸度彼岸,即於咒中亦當謗舍下三部等,則當集成⑧極相系屬,甚易生起尤重異熟毀謗正法深厚業障。其中根據至下當說。
①諸正至言,極隨順故:所有佛說一切言教,皆極隨順不違。
②上上三乘五道:三乘此指聲聞乘、波羅蜜乘、金剛乘。五道為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無學道。波羅蜜乘視聲聞乘為上,金剛乘視波羅蜜乘為又上。
③此度:六度彼岸,即波羅蜜多道。
④棟:廣化舊版本「橋」。
⑤相似:不真實。
⑥上乘:如密乘。
⑦下乘法藏諸度彼岸:下乘法藏如波羅蜜乘。
⑧極相系屬……業障:與此極相關連,甚易引生極重異熟報之毀謗正法極重業障。
是故應當依①善依怙,於其一切②正言,皆是一數取趣,成佛③支緣,所有道理,令起定解。諸現能修者即當修習,諸現未能實④進止者,亦不應以自未能趣而為因相,即便棄捨。應作是思:願於何時於如是等,由⑤趣遮門,現修學耶。遂於其因,集積資糧,淨治罪障,廣發正願。以是不久,漸漸增長智慧能力,於彼一切悉能修學。善知識敦巴仁波卿亦云:「能知以⑥四方道,攝持一切聖教者,謂我師長。」此語即是極大可觀察處。由是因緣,以此教授能攝經咒一切扼要,於一補特伽羅成佛道中而正引導。故此具足通達一切聖教無違殊勝。
①善依怙:善知識。
②正言:佛法。
③支緣:支分緣起。
④進、止:藏本:「趣、遮」。
⑤趣、遮:「修、斷」。
⑥四方道:《略論釋》(四七頁):「乃為上師不擇一道,一切受持。能見經教互不相違者,乃見其要。」「複次四方之喻,應知如四方骰子,無論如何擲去,皆見其為方形,喻從各法門修習,皆見其同。」
一切聖言現為教授者。總之能辦諸欲解脫,現時久遠,一切利樂之方便者,是即唯有①勝者至言。以能開示一切取捨要義,盡離謬誤者,獨唯佛故。如是亦如《相續本母》云:「此世間中更無善巧於勝者,徧智正知無餘②勝性定非余,是故③大仙自立契經④皆勿亂,壞牟尼軌故彼亦損於正法。」故諸契經及續部寶、勝者聖言,是勝教授。雖其如是,然因末代諸所化機,若不⑤具足定量釋論及善教授,於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獲。故⑥諸大車,造諸釋論及諸教授。⑦是故若是清淨教授,於諸廣大經論,須能授與決定信解。若於教授雖多練習,然於廣大佛語釋論所有義理,不能授與決定信解,或反顯示彼不順道,唯應棄捨。若起是解:諸大經論是講說法,其中無有可修要旨,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起大敬重而作障礙。說彼等中,不顯⑧內義,唯是開闢廣大⑨外解,執為可應輕毀之處,是集誹謗正法業障。是故應須作如是思而尋教授:諸大經論對於諸欲求解脫者,實是無欺最勝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諸教典,不能定知是勝教授,故應依止善士教授,於是等中尋求定解。莫作是念起如是執:謂諸經論唯是開闢廣博外解,故無心要,諸教授者,開示內義,故是第一。
①勝者:佛。
②勝性:諸法空性。
③大仙:佛。
④皆勿亂:皆無謬誤。
⑤具足定量釋論:具足造論三勝因之論釋。
⑥諸大車:深見、廣行二大派。
⑦是故若是清淨教授……決定信解:帕繃喀:「對一切佛語及其注釋能不舍一字全部視為教授者,就是所謂的「噶當」。一切聖言全部併入我們自己成佛所需的教授中,好象佛陀等專門為我說的,從而對一切經論生起極大的恭敬。」(《掌中解脫》九九頁)
⑧內義:佛法精要。
⑨外:表面。
大瑜伽師①菩提寶云:「言②悟入教授者,非說僅於量如掌許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說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又如③大依怙之弟子修寶喇嘛云:「④阿底峽之教授,⑤於一座上,⑥身語意三,碎為微塵。今乃了解,一切經論皆是教授。」須如是知。如敦巴仁波卿云:「若曾學得眾多法已,更須別求修法軌者,是為錯謬。」雖經長時學眾多法,然於修軌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諸更須從余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說義而成過失。此中聖教,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⑦以教證為體。」除其教證二聖教外,別無聖教。教正法者,謂是決擇受持道理修行正軌。證正法者,謂是如其前決擇時所決擇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種,成為因果。如跑馬時,先示其馬所應跑地,既示定已,應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處而向余跑者,定成笑事。豈可聞思決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余。如是亦如《修次第後編》云:「複次聞及思慧之所通達,即是修慧之所應修,非應修余,如示跑地,而應隨跑。」
①菩提寶:阿底峽弟子。
②悟入教授:相當於大開圓解。
③大依怙:阿底峽尊者。
④阿底峽之教授:指《道炬論》。
⑤於一座上:指時間。
⑥身語意三,碎為微塵:以大精力,勇猛磨鍊,精進修持。
⑦以教證為體:《略論》:「教者,正為抉擇修行之法軌。證者,如所抉擇而起修。」
①如是由②此教授,能攝一切經論道之樞要,於從親近善知識法③乃至止觀。此一切中諸應④舍修者即作舍修,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⑤編為行持次第引導,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若不爾者,於非圓滿道體一分,離觀察慧雖盡壽修,諸大經論非但不現為真教授,且於彼等,見唯開闢博大外解,而謗舍之。現見諸大經論之中所詮諸義,多分皆須以觀察慧而正觀擇。此復修時若棄捨者,則於彼等⑥何能發生定解,見為最勝教授。此等若非最勝教授,誰能獲得,較造此等尤為殊勝教授論師。如是若能將其深廣契經及釋現為教授,則其甚深續部及論,諸大教典,亦無少勞現為教授,則能發起執持彼等為勝教授所有定解,能盡遮遣妄執彼等非實教授,背棄正法諸邪分別罄無所余。
①如是:《略論釋》(五二頁):「總上二段。一為遮顯密之相非,一為遮講修之劃分為二。」
《掌中解脫》(一OO頁):「我們必須領會聖言及注釋之義,是如何攝入從依止知識法開始,直至止觀之間的『道次第』中的。以及不論科判的廣略,我們必須對一切支分在心中獲得決定。然後知道如何用於實修,亦即對應作『觀察修』者,便作『觀察修』,對應作『止住修』者,便作『止住修』。一旦達到這樣的認識,那么我們所見到的任何聖言,便能很容易地分別與自己所修的各種所緣類一一相配合,這纔是將聖言視為教授的標準。」
②此:本論。
③乃至止觀:止觀中包容二次第。
④舍修、舉修:「舍修」藏本即「止修」,「舉修」藏本即「觀察修」。
《掌中解脫》(二八四頁):「所謂『觀察修』,是指廣泛地應用教、理、喻、因等進行思惟而修。……奢摩他之前的一切修法是『觀察修』。奢摩他成就之後的心一境性等是『止住修』。」
⑤編為行持次第引導:組織成修行次第。
⑥何能:豈能。
*帕繃喀:「『通達一切聖言無違』與『一切聖言視為教授』之間的差別在於:前者不能包括後者,後者卻能包括前者。」(《掌中解脫》一O一頁)
易於獲得①勝者密意者。至言及論諸大教典,雖是第一最勝教授,然初發業未曾②慣修補特伽羅,若不依止善士教授,直趣彼等,難獲密意。設能獲得,亦必觀待長久時期,極大勤勞。若能依止③尊長教授,則易通達,以此教授,能速授與決定解了經論扼要。其中道理於各時中茲當廣說。
①勝者密意:帕繃喀:「總『三士道』,別『三主要道』為佛陀密意。……《三主要道》中說:『現相緣起不虛妄,離執空性二了解,何時見為相違者,尚未通達佛密意。』如果理解正見的話,便能獲得佛陀的密意。此外,『一切佛經心要義』是指出離心,『是諸菩薩所贊道』是指發心,『有緣求解脫津梁』是指正見,由此可以推導出出離心、菩提心也是佛陀的密意。」(《掌中解脫》一O二頁)
②慣修:串修。
③尊長教授:《道炬》及與《道炬》相類之著述。
①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如②《白蓮華》及③《諦者品》宣說,一切佛語,或實或權,皆是開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義者,妄執一類為成佛方便及執他類為成佛障礙,遂判好惡,應理非理,及大小乘,謂其菩薩須於是學,此不須學,執為應舍,遂成謗法。《徧攝一切研磨經》云:「曼殊室利,毀謗正法,業障細微。曼殊室利,若於如來所說聖語,於其一類起善妙想,於其一類起惡劣想,是為謗法。若謗法者,由謗法故,是謗如來,是謗僧伽。若作是雲,此則應理,此非應理,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菩薩宣說,此是為諸聲聞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是為諸獨覺宣說,是為謗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諸菩薩所學,是為謗法。」若毀謗法,其罪極重。《三摩地王》云:「若毀此贍部洲中一切塔,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若弒盡殑伽沙數阿羅漢,若毀謗契經,此罪極尤重。」雖起謗法總有多門,④前說此門極為重大,故應勵力而斷除之。此亦若能⑤獲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惡行自趣息滅。此定解者,應由多閱《諦者品》,及《妙法白蓮華經》,而尋求之。諸餘謗法之門,如《攝研經》中,應當了知。
①極大惡行自行消滅:《掌中解脫》(一O五頁):「如果我們能對前三種殊勝獲得決定,那么就會感到佛語中無一字可舍,而將其全部視為實修教授,對它們生起同樣的恭敬。這樣的話,我們也就不會去分判法的優劣,從而自然而然地堵塞最嚴重的謗法之門。」
《掌中解脫》(一O六頁):這四種殊勝有兩個名字:一、能詮文四殊勝,二、所詮義四殊勝。而所詮義四殊勝,必須由行者自己來領會,而這是最重要的。(擇義)
②《白蓮華》:《法華經》。
③《諦者品》:《寶積經·諦者品》。
④前說此門極為重大:《掌中解脫》(一O四頁):「如果未能對前三種殊勝生起決定的話,我們就會經常不斷地對佛的各種教言生起大小不等的恭敬心。例如,分判乘的優劣,或將法分成用於講說的與用於實修的等等,從而造集嚴重的謗法業障。這種謗法業障是極重的。」
《略論》作「無知妄說,最為易犯」。
《略論釋》(五六頁):「雲無知者,即指不知上三節之義。如謂佛講說與修相違,及小乘與大乘相違等是。如知前說,一切經互不相違,一切經皆為教授,乃佛密意,即可關閉此謗法之門矣。」
⑤獲得如前定解:《略論釋》(五七頁)云:「即決定一切佛法,皆為一補特伽羅成佛之道。」依帕繃喀大師,指對前三種殊勝獲得決定。
*《略論釋》(五七頁):「或問:於見上生爭論,是否謗法。須知凡佛許大小中觀唯識,如謂非佛之道者為謗法,如著撰言說破斥邪見,非為謗法。」
如何講聽二種殊勝相應法中分三:一聽聞軌理,二講說軌理,三於完結時共作軌理。初中分三:一思惟聞法所有勝利,二於法法師發起承事,三正聽軌理。 今初
①《聽聞集》云:「由聞②知諸法,由聞③遮諸惡,由聞④斷無義,由聞⑤得涅槃。」又云:「如入善覆蔽,黑暗障室內,縱然有眾色,具眼亦莫見。如是於此中,⑥生人雖具慧,然未聽聞時,不知善惡法。如具眼有燈,則能見諸色,如是由聽聞,能知善惡法。」
①《聽聞集》:阿羅漢纂輯佛語、分類而成。(《略論釋》五八頁)
②知諸法:知取捨,得正見。迷悟之關鍵:知取捨。
③遮諸惡:戒,煩惱中透脫出。持戒遮惡。
④斷無義:定,降伏惑現行。得定學離無義之欲。
⑤得涅槃:慧,斷諸煩惱,證涅槃。
⑥生人:生人趣。
《本生論》亦云:「①若由聞法發信意,②成妙歡喜獲堅住,啟發③智慧④無愚痴,用自肉買亦應理。聞除痴暗為明燈,盜等難⑤攜⑥最勝財,⑦是摧愚怨器⑧開示,方便教授最勝友。雖貧不變是⑨愛親,⑩無所損害愁病藥,摧大罪軍最勝軍,亦是譽德最勝藏,遇諸善士為勝禮,於大眾中智者愛。」又云:「聽聞隨轉修心要,少力即脫生死城。」於其所說諸聞勝利,應當決心發起勝解。
①若由聞法發信意:《略論》作「若人由聞起正信」。信意:信三寶、業果。
②成妙歡喜獲堅住:《略論》作「當成堅固妙歡喜」。妙歡喜:淨化煩惱。堅住:於法堅穩。
③智慧:針對煩惱。
④無愚痴:滅無明。
⑤攜:劫。
⑥最勝財:七聖財——信、戒、慚、愧、聞、舍、慧。
⑦是摧愚怨器:是摧滅愚痴怨敵之劍,愚怨:不信業果,不解二無我。
⑧開示方便教授最勝友:開示無誤教誨之最勝友。開示:教示。方便:謂正道。
⑨愛親:最親之親友。
⑩無所損害愁病藥:世藥有損,此藥無損。愁病藥:治煩惱病之藥,法藥也。
大罪軍:業、煩惱所生罪。
譽德最勝藏:《掌中解脫》(一一六頁):「名譽、道德與最勝寶藏。」譽、德:勝名稱、道德。
遇:覲見。
勝禮:謂賢士夫往還饋贈之最勝禮品。
於大眾中(得)智者(敬)愛:愛樂其多聞故。
聽聞隨轉修心要:隨法而轉,關鍵在思。
複次應如①《菩薩地》說,須以②五想聽聞正法。謂佛出世極罕難遇,其法亦然,由稀貴故,作一珍寶想。時時增長③俱生慧故,作二眼目想。由其所授智慧眼目④能見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故,作三光明想。於究竟時能與⑤涅槃⑥菩提果故,作四大勝利想。⑦現在亦能得彼二之因,止觀樂故,作⑧五無罪想。作是思惟,即是思惟聽聞勝利。
①《菩薩地》:《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
②五想:珍寶想、眼目想、光明想、大勝利想、無罪想。
③俱生慧:《瑜伽師地論》卷四十三:「宿智資糧所集成故。」
④能見如所有性,及盡所有性:能正見如所有性者曰正知,及徧見盡所有性者曰徧知。
《瑜伽師地論》卷七十七:「盡所有性者,謂諸雜染清淨法中,所有一切品別邊際。如所有性者,謂即一切染淨法中所有真如。」
⑤涅槃:斷德。
⑥菩提:智德。
⑦現在亦能得彼二之因,止觀樂故:前說究竟時,能得涅槃菩提果故,此說現在亦能得彼二果之因、止觀之樂故。《瑜伽師地論》卷四十四:「於法如實揀擇,止觀無罪大樂,因性義故。」
⑧無罪想:屍羅清涼滅罪,況論定慧。
①於法法師發起承事者。如《地藏經》云:「②專信恭敬聽聞法,不應於彼起毀謗。於說法師供養者,謂於師起如佛想。」應視如佛,以獅座等恭敬利養而為供事,斷不尊敬。③應如《菩薩地》中所說,而正聽聞,謂應無雜染,不應作意法師五處。離高舉者,應時聽聞,發起恭敬,發起承事,不應忿恚,隨順正行,不求過失,由此六事而聽聞之。離輕蔑雜染者,謂極敬重法及法師及於彼二不生輕蔑。不應作意五處所者,謂一戒穿缺,二種性下劣,三形貌醜陋,四文辭鄙惡,五所發語句④粗不悅耳。便作是念,不從此聞,而棄捨之。如《本生》中亦云:「⑤處極低劣座,發起⑥調伏德,⑦以具笑目視,如飲甘露雨,起敬專至誠,⑧善淨無垢意,如病聽醫言,起承事聞法。」
①於法法師發起承事:《菩薩地》:「當離高舉與輕懱,於法與說法人二者應當敬重。」(《略論釋》六二頁)
②專信恭敬:專一、純信、具恭敬。
③應如《菩薩地》中所說,而正聽聞,謂應無雜染,不應作意法師五處:以上二句總說。「離高舉者……而棄捨之」別釋遠離貢高雜染,遠離輕慢雜染,及不作意法師五過:一、戒穿缺,二、種性下劣,三、形貌醜陋,四、文辭鄙惡,五、所發語句粗不悅耳。此中省略怯弱雜染一項,蓋下兼說及也。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往法師所,無難詰心,有敬重心,無高慢心,專為求善,非顯己德,為欲安立自他善根,不為利養恭敬因緣。菩薩具足如是功德,往法師所,無雜染心,無散亂心,聽聞正法。」
「云何菩薩無雜染心聽聞正法。謂聽法時,其心遠離貢高雜染,其心遠離輕慢雜染,其心遠離怯弱雜染。由六種相,其心遠離貢高雜染。由四種相,其心遠離輕慢雜染。由一種相,其心遠離怯弱雜染。謂聽法時,應時而聽,殷重而聽,恭敬而聽,不為損害,不為隨順,不求過失。由此六相,其心遠離貢高雜染。」(《披尋記》卷三十八(二二一三頁):「坐卑座等,是名為時。以謙下心坐於卑座,具足威儀,隨其所能,聽聞正法,起恭敬相,是名應時而聽,殷重而聽,恭敬而聽。他說法時,應正了知,不障礙彼,多有所作,是名不為損害。為欲啟悟先未解義而興請問,是名不為隨順。若不悟解,或復沉疑,終不譏誚,是名不求過失。」義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
「又聽法時,恭敬正法,恭敬說法補特伽羅。不輕正法,不輕說法補特伽羅。由此四相,其心遠離輕慢雜染。」(《披尋記》卷三十八(二二一三頁):「恭敬正法者,謂依正法,當獲無上大果勝利,是故於此正法深生恭敬。於說法師,勝者恭敬隨順,於等於劣,恭敬法故,亦不輕懱,是名恭敬說法補特伽羅。又於正法不作是言:此非綺飾文字章句,所有文句悉皆麤淺故,是名不輕正法。於說法師不作是言:彼於我所種性卑劣等故,是名不輕說法補特伽羅。」義如《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
「又聽法時,不自輕懱,由此一相,其心遠離怯弱雜染。」(《瑜伽師地論》卷八十四:「不自輕者,不作是言,我於解法無有力能,於其所證無怯劣故。」)
④粗不悅耳:如申斥語等。
⑤處極低劣座:身處低劣座,心亦如之。
⑥調伏:戒,儀表柔和。
⑦以具笑目視:喜眼而聽視。
⑧善淨:淨心。
正聞軌理分二:一①斷器三過,二依六種想。 今初
①斷器三過:此中三過正障聞思修三慧,初障聞,次障修,三障思。
若一器倒覆,及二縱向上然不淨潔,並三雖淨潔若底穿漏。天雖於彼降以雨澤,然一不入內。及二雖入內或為不淨之所染污,不能成辦余須用事。或三雖不為不淨染污,然不住內,當瀉漏之。如是雖住說法之場,然一不屬耳,或二雖屬耳然有邪執,或①等起心有過失等。雖無上說彼等眾過,然三聽聞時,所受文義不能堅持,由忘念等之所失壞,則其聞法全無大益,故須離彼等。此三對治,經說三語,謂②善諦聽聞,意思念之。此亦猶如《菩薩地》說:「③希於徧知,專注屬耳,意善敬住,以④一切心,思惟聽聞。」
①等起心有過失:發起意樂有過。意樂有過者,又所聞法本為斷惑,而發心為現世利樂,則所聞實為惑伴。又聞大乘法,而發心非大乘,或心存考驗說法人之善巧等。(《略論釋》六四頁)
②善諦聽聞,意思念之:「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對治不淨,切勿忘失。」重言諦聽,對治倒覆。善思念之,對治不淨。切勿忘失,對治泄漏。(《略論釋》六四頁)
③希於徧知,專注屬耳,意善敬住:以欲知一切,及專注一境,屬耳注意,如理思惟,恭敬而聽。
④一切心:全部精神。
依六想中,一於自安住如病想者。如①《入行》云:「若遭②常病逼,尚須依醫言,況長遭貪等,③百過病所逼。」④延長難療,發猛利苦,貪等惑病,於長時中,而痛惱故,於彼應須了知是病。⑤迦摩巴云:「⑥若非實事,作實事修,雖成顛倒。⑦然遭三毒,極大幹病之所逼迫,病勢極重,我等竟無能知自是病者。」
①《入行》:寂天菩薩造。語出《入行論·懺悔品》卷二。
②常:通常。
③百過:一切過,眾多之過失。
④延長:病期漫長。
⑤迦摩巴:噶當派格西。
⑥若非實事,作實事修:無而謂有,固是顛倒。
⑦然遭三毒……我等竟無能知自是病者:今有三毒重病,而且極其猛烈,曾無所知,豈不更為顛倒。
*昂旺堪布云:「凡心生不安,即痴煩惱之現行相,須行者善自體察方知。」(《略論釋》六五頁)
二於說法師住如醫想者。如遭極重風膽等病,便求善醫,若得會遇,發大歡喜,隨教聽受恭敬承事。如是於宣說法善知識所,亦應如是尋求,既會遇已,莫覺如負擔,應持為莊嚴,依教奉行,恭敬承事。《攝德寶》中作是說故:「故①諸勇求勝菩提,智者定應摧我慢,如諸病人親醫治,親善知識應無懈。」
①諸勇求勝菩提智者:修佛法二要件:一、正知見,二、精進心。
三於所教誡起藥品想者。如諸病者,於其醫師所配藥品,起大珍愛。於說法師,①所說教授,及其教誡,②見重要已,應多勵力,珍愛執持,莫令由其忘念等門,而致損壞。
①所說教授,及其教誡:《略論釋》(六六頁):「教授即開示,謂說前所未說者。……教誡謂隨念,即已說者重為叮嚀,俾令不忘。」
《俱舍論頌疏》卷一:「教是教授,令人修善;誡是誡勖,令人斷惡。斷惡修善,故名教誡。」
②見重要已……而致損壞:學法真正目的,在淨化身心。
四於①殷重修起療病想者。猶如病者,見若不服醫所配藥,病則不瘥,即便飲服。於說法師所垂教授,若不修習,亦見不能摧伏貪等,則應殷重而起修習,不應無修,唯愛多積異類文辭,而為究竟。是亦猶如害重癩疾,手足脫落,若僅習近一二次藥,全無所濟。我等自從無始,而遭煩惱重病之所逼害,若依教授義,僅一二次,非為完足,故於②圓具一切道分,應勤勵力,③如瀑流水,以觀察慧,而正思惟。如大德月大阿闍黎《贊悔》中云:「此中心亦恆愚昧,長時習近重病④疴,如具癩者斷手足,依少服藥有何益。」由是於自作病者想,極為切要。如有此想,余想皆起。此若僅是空言,則亦不為除煩惱故,修教授義,唯樂多聞,猶如病者,求醫師已,而不服藥,若唯愛著所配藥品,病終無脫。《三摩地王經》云:「諸人病已身遭苦,無數年中未暫離,彼因重病久惱故,為療病故亦求醫。彼若數數勤訪求,獲遇黠慧明了醫,醫亦安住其悲愍,教令服用如是藥。受其珍貴眾良藥,若不服用療病藥,非醫致使非藥過,唯是病者自過失。如是於此教出家,徧了⑤力根靜慮已,若於修行不精進,不勤現證豈涅槃。」又云:「我雖宣說極善法,汝若聞已不實行,如諸病者負藥囊,終不能醫自體病。」⑥《入行論》亦云:「此等應⑦身行,唯言說何益,若唯誦藥方,豈益諸病者。」故於殷重修,應當發起療病之想。言殷重者,謂於善知識教授,諸取捨處,如實行持。此復行持,須先了知,知則須聞,聞已了知所有須要,即是行持。故於聞義,應隨力能,而起行持,是極扼要。
①殷重:殷切、慎重。
②圓具一切道分:圓滿無缺之教授。
③如瀑流水:晝夜不斷,一味勇進。
④疴:音「科」。
⑤力根靜慮:五根、五力、四禪八定等,修行之法相名詞也。意謂雖徧學解了,而不精進修行、求證,豈能證得涅槃。
⑥《入行論》:《入行論·守護正知品》卷五。
⑦身行:兼攝語、意,謂應三業奉行。
如是亦如《聽聞集》云:「設雖有多聞,不善護屍羅,①由戒故呵彼,其聞非圓滿。設雖聞寡少,能善護屍羅,②由戒故贊彼,③其聞為圓滿。若人既少聞,不善護屍羅,由具故呵彼,其禁行非圓。若人聞廣博,及善護屍羅,由俱故贊彼,其禁行圓滿。」又云:「雖聞善說知心藏,修諸三昧知④堅實,若⑤行放逸令⑥粗暴,其聞及知無大義。若喜聖者所說法,身語如之起正行,是等具忍友伴喜,根護得聞⑦知彼岸。」《勸發增上意樂》亦云:「⑧謂我失修今何作,歿時凡愚起憂悔,未獲⑨根底極苦惱,此是愛著言說失。」又云:「如有處居觀戲場,談說其餘勇士德,自己失壞殷重修,此是愛著言說失。」又云:「甘蔗之皮全無實,所喜之味處於內,若人嚼皮故非能,獲得甘蔗精美味,如其外皮言亦爾,思此中義如其味,⑩故應遠離言說著,常不放逸思惟義。」
①由戒故:由不善護戒故。
②由戒故:由善護戒故。
③其聞為圓滿:圓滿謂夠格、殊勝。昂旺堪布:「聞者總以不失戒為圓滿。」
④堅實:藏語:心要,精華。
⑤行放逸:行十惡。
⑥粗暴:粗重、暴惡,如狂象。
⑦知彼岸:終必證果,登彼岸義。
⑧謂我失修今何作:我無修行今云何。
⑨根底:心要。
⑩故應遠離言說著,常不放逸思惟義:帕繃喀大師設『教油子』喻,極堪深思:「應該致力於實修而不是單注重於文字。如若不然,沒有比這個更能使我們成為『教油子』的原由了。據說聽聞數量多而修習數量少乃『教油子』之因。我們在最初聽法的時候,似乎覺得有些受益,但如果不以經常回憶和修習來加以鞏固的話,以後再聽時,這種感覺便會較以前減弱些,每次聽講,感覺愈來愈弱,最後發展成不論所聞之法是如何精深,都會以為全是老生常談,因而對自心沒有絲毫的益處;這時候就變成『教油子』了,那是很下流的。」(《掌中解脫》一二九頁)
不放逸:昂旺堪布:「雲不放逸者,謂應常守十善道,遠十惡道。」
①五於如來所住善士想者。②隨念世尊是說法師,發起恭敬。
①於如來所住善士想者:最早宣說本法的佛陀,現證諸果與道,為人如實宣說,開示取捨關要,絲毫無誤,是「善士夫」。以此心態而修「念佛」。另說:善士指上師,當思上師為釋迦佛化身。(《掌中解脫》一三一頁)
②隨念世尊是說法師:《略論》:「隨念說法者如薄伽梵。」
六於正法理起久住想者,作是思惟,何能由其聞如是法,令勝者教,久住於世。
*《掌中解脫》(一三二頁):五想是修憶念如來恩德,六想是修報答佛恩。
複次於法若講若聽,將自相續若置余處,另說余法,是則任其講何法事,不關至要。故須正為決擇自身,而聽聞之。譬如欲知面上有無黑污等垢,照鏡知已即除其垢。若自行為,有諸過失,由聞正法現於①法鏡,爾時意中便生②熱惱,謂我相續何乃至此。次乃除過,修習功德,是故須應隨法修學。③《本生論》云:「我鄙惡行影,明見於法鏡,意極起痛惱,我當趣正法。」是如④蘇達薩子,請⑤月王子宣說法時,菩薩了知彼之意樂,⑥成聞法器而為說法。總之應作是念發心,謂我為利一切有情,願當成佛,為成佛故,現見應須修學⑦其因,因須先知,知須聽法,是故應當聽聞正法,思念聞法勝利,發勇悍心,斷器過等而正聽聞。
①法鏡:聽聞正法,猶如照鏡,謂從聽聞正法中,能檢驗自己三業,有諸過失。法即是鏡,持業釋也。
②熱惱:心極不安貌。
③《本生論》:詳見《掌中解脫》(一三二-一三六頁)。
④蘇達薩子:斑足王。
⑤月王子:佛本生。
⑥成聞法器:斷三過,依六想。
⑦其因:成佛之因。
第二說法軌理分四: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二發起承事①大師及法,三以何意樂加行而說,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今初
①大師:佛。
若不顧慮利養恭敬名等染事,而說法者勝利極大。《勸發增上意樂》中云:「慈氏,無染法施,謂不希欲,利養恭敬,而施法施。此二十種是其勝利。何等二十,謂一①成就念,二成就②勝慧,三成就③覺慧,四④成就堅固,五⑤成就智慧,六隨順證達⑥出世間慧,七貪慾微劣,八瞋恚微劣,九愚痴微劣,十⑦魔羅於彼不能得便,十一諸佛世尊而為護念,十二諸非人等於彼守護,十三諸天於彼助發威德,十四諸怨敵等不能得便,十五其諸⑧親愛終不破離,十六⑨言教威重,十七其人當得無所怖畏,十八得多喜悅,十九智者稱讚,二十其行法施是所堪念。」於眾經中所說勝利,皆應至心發起勝解。其中成就堅固者,新譯《集學論》中,譯為成就勝解,諸故譯中,譯為成就勇進。
①成就念:《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為不忘失正法。」念:正念。
②勝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為勝義修所成定解慧。」修所成慧。
③覺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為世俗思所成定解慧。」思所成慧。
④成就堅固:《掌中解脫》(一四O頁):「意為不能劫奪。」成就勝解。
⑤成就智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指資糧道和加行道位的世間智。」
⑥出世間慧:《掌中解脫》(一四O頁):「指見道和修道位的智慧。」
⑦魔羅於彼不能得便:內由貪等微劣,外有諸佛護念,非人守護等,故魔不得便。
⑧親愛:指以淨法相親之法眷,非同世間有漏親愛。
⑨言教威重:戒德莊嚴,復由承傳法流所加持故。
*⑴等流果有六:成就念,成就勝慧,成就覺慧,成就堅固,成就智慧,隨順證達出世間慧;⑵離系果有四:貪慾微劣,瞋恚微劣,愚痴微劣,魔羅於彼不能得便;⑶增上果有九:諸佛世尊而為護念,諸非人等於彼守護,諸天於彼助發威德,諸怨敵等不能得便,其諸親愛終不破離,言教威重,其人當得無所怖畏,得多喜悅,智者稱讚;⑷異熟果有一:其行法施是所堪念。
發起承事大師及法者。如薄伽梵說《佛母》時,自設座等,法者尚是諸佛所應恭敬之因,故應於法,起大尊敬,及應隨念大師功德及其深恩,起大敬重。
以何意樂加行而說中,其意樂者,謂應安住《海慧問經》所說五想。謂一於自所應起醫想,二於法起藥想,三於聞法者起病人想,四於如來所起善士想,五於正法理起久住想,①及於徒眾修習慈心。應斷②恐他高勝嫉姤,推延懈怠,數數宣說所生疲厭,贊自功德舉他過失,於法慳悋,③顧著財物謂衣食等。應作是念,為令自他得成佛故,④說法功德,即是我之安樂資具。其加行者,謂先沐浴具足潔淨,著鮮淨服,於其清潔悅意處所,坐於座已,若能誦持伏魔真言,《海慧經》說則其周匝百逾繕那,魔羅及其魔眾諸天所不能至,縱使其來亦不能障,故應誦咒。次以舒顏,⑤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而為宣說。⑥《妙法白蓮經》云:「智者常應無嫉姤,說具眾義和美言,復應遠離諸懈怠,不應起發厭患想。智者應⑦離一切戚,應於徒眾修慈力,晝夜善修最勝法,智以俱胝阿庾喻。令眾愛樂生歡喜,於彼終無少希欲,亦不思欲諸飲食,啖嚼衣服及臥具。法衣病緣醫藥等,於諸徒眾悉無求,余則智者恆願自,及諸有情當成佛,為利世故而說法,思⑧彼即我安樂⑨具。」
①及於:此五想之外。
②恐他高勝嫉姤:怕他人勝過自己之嫉妒心。
③顧著財物謂衣食等:「法施謂如實,無染辨經等。」說法無倒稱為如實,不求名利是無染心。(《俱舍論頌疏》卷十八)
④說法功德,即是我之安樂資具:謂具善法欲,樂為說法也。見下《妙法白蓮經》。
⑤具足審定義理所有喻因至教,而為宣說:以充分足以成立宗義之因喻及聖教量,作為依據,而為說法。
⑥《妙法白蓮經》:《妙法白蓮經·安樂行品》文。
⑦離一切戚:漢譯《法華經》作「離諸憂惱」。
⑧彼:說法所獲之功德。
⑨具:資具。
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者。如《毘奈耶經》云:「未請不應說。」謂未啟請不應為說,雖其請白亦應觀器,若知是器,縱未勸請,亦可為說。如《三摩地王經》云:「若為法施故,請白於汝者,應先說是語,我學未廣博,汝是知善巧,我於大士前,如何能宣說。汝應說彼語,不應忽爾說。觀器而後行,若已知是器,未請亦應說。」複次《毘奈耶經》云:「立為坐者不應說法,坐為臥者不應說法,坐於底座為坐高座不應說法,妙惡亦爾。在後行者為前行者不應說法,在道側者為道行者不應說法,為諸覆頭①抄衣雙抄抱肩及抱項者不應說法,為頭結髻著帽著冠著鬘纏首不應說法,為乘象馬坐輦余乘,及著鞋履不應說法,為手執杖傘器劍鉞,及被甲者,不應說法。」返是應說,②依無病也。
①抄衣、雙抄等:此涉及戒律,比丘自知,白衣、沙彌不可為說也。
②依無病也:如上諸則,依無病者,如病則可開。
於完結時共作軌理者。由講聞法所獲眾善,應以①猛利慾心,回向現時究竟,諸希願處。若以是軌講聞正法者,雖僅一座亦定能生如經所說所有勝利。若講聞法至扼要故,依是因緣,則一昔所集於法法師,不恭敬等一切業障,悉能清淨,二諸新集積亦截其流。又講聞軌至於要故,三所講教授於相續上,亦成饒益。②總之先賢由見此故,遂皆於此而起慎重,特則今此教授,③昔諸尊重殷重尤極。
①猛利慾心:猛者勇勤,利者明利,欲心具正知、智慧故,起善法欲心。《略論》作「當發普賢行等淨願印定之」。
②總之先賢由見此故……昔諸尊重殷重尤極:《略論》:「昔諸善士皆注重此事,而本論前代傳承諸師尤加虔誠。」
③昔諸尊重:傳承師長,有修有證者。
現見此即極大教授,謂見極多由於此事未獲定解,心未轉故,任說幾許深廣正法,①如天成魔,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煩惱助伴。是故如云:②初一若錯乃至十五。③故此講聞入道之理,諸具慧者應當勵力,凡講聞時,下至應令具足一分,④講教授前第一加行,即是此故。恐其此等文詞浩繁,總略攝其諸珍要者,廣於余處應當了知。教授先導已宣說訖。
①如天成魔:天,幫助修行者,一、第一義天,即是佛菩薩。二、世間天,護持佛法者。
②初一若錯乃至十五:聞法之先,若不如法,則思修亦皆不如法。
③故此講聞入道之理……下至應令具足一分:於應具(講聞)德相,應勉力具足,否則亦應具最底一二條件。龍樹云:「若不如理聽法,則如水中起火」,水本以滅火,如水中起火,則無法可救。
④講教授前第一加行:指「講聞規律」。《略論》:「當知此於諸教授中最為殊勝前導。」
第四,如何正以教授引導學徒次第分二:一道之根本親近知識軌理,二既親近已如何修心次第。初中分二:一令發定解故稍開宣說,二總略宣說修持軌理。 今初
《攝決定心藏》云:「①住性數取趣,應親善知識。」又如鐸巴所集《博朵瓦語錄》中云:「總攝②一切教授首,是不舍離善知識。」能令學者相續之中,下至發起一德,損減一過,一切善樂之本源者,厥為善知識。故於最初,依師③軌理,極為緊要。《菩薩藏經》作如是說:「總之獲得菩薩一切諸行,如是獲得圓滿一切波羅蜜多,④地忍等持,神通總持,辯才回向,⑤願及佛法,皆賴尊重為本。從尊重出,尊重為生,⑥及為其處,以尊重生,以尊重長,依於尊重,尊重為因。」博朵瓦亦云:「修解脫者,更無緊要過於尊重。即觀現世可看他而作者,若無教者亦且無成,況是無間從惡趣來,欲往從所未經之地,豈能無師。」
①住性數取趣:《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云何種性。謂住種性補特伽羅,有種子法,由現有故,安住種性補特伽羅,若遇勝緣,便有堪任,便有勢力,於其涅槃,能得能證。」住性:決定性。
②一切教授首:綱要之綱要。
③軌理:軌則、道理。
④地:地道。忍:生忍、法忍、無生法忍。等持:三摩地門。總持:陀羅尼門。
⑤願:發淨願,如普賢十大願、文殊十大願等。佛法:一切佛法。
⑥及為其處:及是其長養的地方。
*善知識之重要,參閱《華嚴經 ·入法界品》(卷六十七)。
由是親近知識之理分六:一所依善知識之相,二能依學者之相,三彼應如何依師之理,四依止勝利,五未依過患,六攝彼等義。 今初
總諸①至言及解釋中,②由各各乘增上力故,③雖說多種,然於此中所說知識,是於三士所有道中,能漸引導,次能導入大乘佛道。如④《經莊嚴論》云:「知識⑤調伏靜近靜,德增具勤教富饒,善達實性具巧說,悲體離厭應依止。」是說學人,須依成就十法知識。此復說為自未調伏,而調伏他,無有是處。故其尊重能調他者,須先調伏自類相續。若爾⑥須一何等調伏,謂若隨宜略事修行,於相續中有⑦假證德名,全無所益。故⑧須一種順總佛教,⑨調相續法,此即定為三種寶學,是故論說調伏等三。
①至言:佛言。解釋:菩薩解釋。
②由各各乘增上力故:各各乘不同傳承,依不同要求所解釋之增上力故。
③雖說多種:雖說多種所依善知識之相。
④《經莊嚴論》:即《莊嚴經論》。
⑤善知識德相成就之十法:⑴調伏,⑵靜,⑶近靜,⑷德增,⑸具勤,⑹教富饒,⑺善達實性,⑻具巧說,⑼悲體,⑽離厭。
⑥須一何等調伏:《略論》:「云何以自調伏耶。」
⑦假證德名:《略論》:「倘隨分修習,於身心有一分證德之名者,不能真實饒益於他。」
⑧須一種順總佛教:總佛教:大乘圓滿教法。《略論》:「須隨佛教總相。」
《略論釋》(八八頁):總相即指戒定慧三學,余如修風息成就,能騰身虛空等皆非此論之所謂調伏者。一分德,謂如修本尊法,或明王法,或親見,或夢見,得一分功德,皆不能調伏自心煩惱。宗喀大師秉承噶當派教授準繩,說成就之德相,為依三學調伏煩惱,此不共教義也。
⑨調相續法:調身心法,即依三學調伏身心、煩惱也。
其中一調伏者,謂屍羅學。《別解脫》云:「心馬常馳奔,①恆勵終難制,②百利針順銜,即此別解脫。」又如《分辨教》云:「此是未調所化銜。」如調馬師,以上利銜調悷馬,根如悷馬隨邪境轉,若其③逐趣非應行時,應制伏之。學習屍羅,調伏心馬,以多勵力制令趣向,④所應作品。
①恆勵:恆時、勵力。
②百利針順銜:別解脫如銜,有百針,極利。銜:音「閒」,橫置馬口,以備抽勒之鐵。
③逐趣非應行:隨逐邪境。
④所應作品:依戒而作。
二寂靜者,如是於其妙行惡行,所有進止,由其依止①念正知故,令心發起內寂靜住,所有定學。
①念:正念。
①三近寂靜者,依心堪能奢摩他故,觀擇②真義發起③慧學。如是唯具調伏相續,三學證德,猶非完足,④尚須成就聖教功德。
①近寂靜:《略論》作「具慧。」
②真義:真諦。
③慧學:(粗分)淨慧。
④尚須成就聖教功德:復須博通三藏。
四言教富者,謂於三藏等,成就多聞。善知識敦巴云:「言大乘尊重者,謂是須一,若講說時,①能令發生無量知解,若行持時,於後聖教能成何益,②當時能有何種義利。」
①能令發生無量知解:任說一事,皆能貫通無量經義。
②當時能有何種義利:云何應機施教。《略論》作「現於所化之機,其心行為何狀況。」
①五達實性者,是殊勝慧學,是謂②通達法無我性,或以現證真實為正。此若無者,說由教理通達亦成。
①達實性:修所成慧為正。
②通達法無我性:通達細分法無我性。帕繃喀云:靜是指以三摩地息滅散亂,近靜是指以智慧徹底消滅我執,善達實性是指以聞所成慧獲得正見,此專指應成派見,前所說慧,可以是獲得自續派以下之見的智慧。(《掌中解脫》三二O頁)(按:《廣論》原文以現證真實為正,不僅指聞所成慧也。)
如是雖能具足教證,若較學者或劣或等,猶非圓足,故須一種六德增上者。《親友集》中作如是說:「諸人依劣當退失,依平等者平然住,依尊勝者獲尊勝,故應親近勝自者。所有具最勝,戒①近靜②慧尊,若親近是師,③較尊勝尤勝。」如朴窮瓦云:「聞諸善士史傳之時,我是④向上仰望於彼。」又如⑤塔乙云:「我於⑥惹珍諸耆宿所,而作目標。」是須一種目向上望增上德者。
①近靜:得寂定。
②慧:勝慧。
③較尊勝尤勝:《略論》作「若依此勝師,當超此勝者。」
《略論釋》(九一頁):「超勝二字,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之意。」
④向上仰望於彼:自然生起向上之心。
⑤塔乙:噶當格西。
⑥惹珍:惹真寺,敦巴尊者所建,一切 黃白花教之淵源。
如是六法,是①自所應獲得之德,諸所余者是攝他德。此亦如云:「諸佛非以水洗罪,非②以手除眾生苦,非移自證於余者,③示法性諦令解脫。」若除為他說無謬道攝受而外,無有以水洗罪等事。
①自所應獲得之德:成就自利之德相,指前六德。
②以手除眾生苦:如拔刺然。
③示法性諦:唯為說法。
①其中四法,一善巧說者,謂於如何引導次第而得善巧,能將法義巧便送入所化心中。
①其中四法:攝他德有四:一、善巧說,二、悲愍,三具精勤,四、遠離厭患。
二悲愍者,謂宣說法①等起清淨,不顧利養及恭敬等,是由慈悲等起而說,是須猶如博朵瓦告慬哦瓦云:「②黎摩子,任說幾許法,我③未曾受贊一善哉,以④無眾生非苦惱故。」
①等起清淨:意念(動機)清淨。
②黎摩子:慬哦瓦。
③未曾受贊一善哉:未曾一次自覺善哉。大意謂:不為對自己恭敬等利益,而為眾生受苦而說法也。
④無眾生非苦惱故:慈悲等起相應心故,見眾生無不在苦惱中。
三具精勤者,謂於利他①勇悍剛決。
四遠離厭患者,數數宣說而無疲倦,謂能堪忍宣說苦勞。
博朵瓦云:「三學,及通達實性,並悲愍心,五是主要。我阿闍黎向尊滾,既無多聞復不耐勞,雖酬謝語亦不善說,具前五德故,誰居其前悉能獲益。嚀敦,②全無善說,③雖說施願,唯作是念,今此大眾皆未解此,余無所知,然有前五,故誰近能益。」如是若於諸所學處,不樂修行,唯贊學處所有美譽,或其功德以謀自活者,則不堪任為善知識。宛如有人讚美栴檀,謀自活命。有諸欲求妙栴檀者,而問彼曰,汝有檀耶,答曰實無,此全無義唯虛言故。《三摩地王經》云:「末世諸苾芻,多是無律儀,希欲求多聞,唯讚美④屍羅,然不求屍羅。」於定慧解脫三種,亦如是說。次云:「如一類士夫,稱揚栴檀德,謂栴檀如此,香相極可愛。次有諸餘人,問如所稱讚,栴檀少有耶,諸士夫此問,答彼士夫云:我是稱讚香,以求自活命,非我有其香。如是末世⑤出,諸不勤瑜伽,以贊戒活命,彼等無屍羅。」所餘三種亦如是說故。如是修行解脫之⑥尊重,乃是⑦究竟欲樂之根本,故諸欲求⑧依尊重者,應當了知,彼諸德相,勵力尋求,具其相者。諸欲為作學人依者,亦應知此,勵力具足如是德相。
①勇悍剛決:勇者直前,悍者無懼,剛者不折,決者決定。
②全無善說:不善辭令。
③雖說施願……余無所知:縱為施主咒願一次,人莫解其所謂。
④屍羅:全部佛法之入門處。
⑤出:出現。
⑥尊重:依止之師長。
⑦究竟欲樂:成佛。
⑧依尊重:依止親近上師。
由時運故,具全德者實屬難得。若未獲得如是師時,將如何耶。《妙臂請問經》云:「如其僅有一輪車,具馬於道亦不行,如是若無①修行伴,有情不能獲成就。若有具慧形貌正,潔淨②姓尊③趣注法,大辯勇悍根調伏,和言能施有悲愍,堪忍餓渴及苦惱,不供④婆羅門余天,⑤精悍工巧知報恩,敬信三寶是良伴。諸能完具如是德,於⑥諍世中極稀故,半德四分或八分,應依如是咒師伴。」此說所說圓滿伴相,八分之一為下邊際。鐸巴所集《博朵瓦語錄》中,述大依怙說尊重相,亦復同此。故於所說完具圓滿諸德相中,隨其所應配其難易,具八分者,為下邊際。
①修行伴:善知識,善友。
②姓尊:種姓尊貴,指大乘種性。
③趣注法:心趣注於正法。
④婆羅門:外道。
⑤精悍工巧:精通善業,而且心裡對之歡喜。(羅桑嘉措《廣論譯釋》)
⑥諍世:末世。末世多諍故。
*康公傳承,具戒及悲愍者為可依止,反此雖具餘八,不可依止。
昂旺堪布:「上師於此曾有要訣云:上師德相,於自他二利中,以利他為主,於此生與後世,以重視後世為主。此為最低限度之上師德相。」(《略論釋》九五頁)
帕繃喀大師:「在末法時代這種情況下,我們要記住以下要點:所依止的上師應該功大於過;視後世較現世為重;視別人較自己為重。」(《掌中解脫》三二一頁)
第二能依學者。《四百論》曰:「說一正住二具慧,三希求為聞器,不變說者德,亦不轉聽者。」《釋論》解云:「說具三法堪為聞器。若具其三,則於法師所有眾德,見為功德不見過失。猶非止此,即於聽眾所有功德,亦即於①彼補特伽羅,見為功德非見過失。若不完具如是器相,說法知識雖極徧淨,然由聞者過增上故,執為有過。於說者過,反執為德。」是故縱得完具一切德相知識,然於其師②亦難了知。若知彼已能親近者,必須自具③是諸德相。
①彼補特伽羅:聽眾。
②亦難了知:亦難了知所具德相。
③是諸德相:上述三德。
其中①一正住者,謂不②墮黨類,若墮黨執,由彼蔽覆不見功德,故不能得善說妙義。如《中觀心論》云:「由墮黨惱心,終不證寂靜。」墮黨類者,謂貪著自宗,瞋他法派。應觀自心,舍如是執。《菩薩別解脫經》云:「應舍自欲,敬重安住,親教軌範,所有論宗。」
①正住:質直。
②墮黨類:宗派執。
若念唯此即完足耶。雖能正住,若無簡擇善說正道、惡說似道二事慧力,猶非其器。故須二具慧解彼二說,則能①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若念僅具二德足耶。縱有此二,若如畫中聽聞法者,全無發趣,仍非其器。故須②三具有廣大希求。③《釋》中更加1敬法法師、④2屬意二相,開說為五。若如是者可攝為四,謂一於其法具大希求,二聽聞之時善住其意,三於法法師起大敬重,四棄捨惡說受取善說。此四順緣謂具慧解,棄捨違緣謂正直住。
①棄捨無堅實品取諸堅實:棄捨非精要處,而取其精要。即取其精華,去其糟粕義。堅實:心要、精要義。
②具有(於法)廣大希求:求法意樂。
③《釋》:月稱論師造。
④屬意:一心貫注。
是諸堪為尊重①引導所有之法,應當觀察為具不具。若完具者應②修歡慰,若不具者須於將來③能完因緣勵力修作。故應了知能依諸法,若不了知如是德相,④則不覺察,由此⑤退失廣大義利。
①引導:引導所化之機。所有之法:弟子能依諸相。
②修歡慰:歡喜進修。
③能完因緣:求全之因。
④則不覺察:則不覺察為具不具。
⑤退失廣大義利:難知具德相之師。
第三彼應如何依師軌理者。如是若自具足器相,應善觀察尊重具否如前說相。應於具相,受取法益。是復有二傳記不同,謂善知識敦巴與桑朴瓦。桑朴瓦者,尊重①繁多,凡有講說,即從聽聞。自康來時,途中有一塢波索迦說法而住,亦從聽聞,徒眾白曰:「從彼聽聞,退自威儀。」答云:「汝莫作是言,我得②二益。」善知識敦巴者,尊重尠少,數未過五。博朵瓦與公巴仁勒喇嘛共相議論,彼二誰善。謂於未修心,易見師過,起不信時,善知識敦巴軌理善美,應如是行。現見此說,極為諦實,應如是學。
①繁多:數量,亦指內涵。
②二益:聞法、隨喜。
如是應知,曾受法恩,特於圓滿教授,導心知識,如何依止。其理分二:一意樂親近軌理,二加行親近軌理。初中分三:一總示親近意樂,二特申修信以為根本,三隨念深恩應起敬重。 今初
《華嚴經》說,以九種心,親近承事諸善知識,能攝一切親近意樂所有扼要。即彼九心攝之為四。①一棄自自在,舍於尊重令自在者,如孝子心,謂如孝子自於所作,不自在轉,觀父容顏,隨父自在,依教而行。如是亦應觀善知識容顏而行。《現在佛陀現證三摩地經》中亦云:「彼於一切應舍自意,隨善知識意樂而轉。」此亦是說,②於具德前乃可施行,任於誰前不能隨便③授其鼻肉。
①棄自自在,舍於尊重:施供自自在於尊重。
②於具德前:於具德善知識前。
③授其鼻肉:任人牽其鼻索而行。
二誰亦不能離其①親愛能堅固者,如金剛心。謂諸魔羅及②惡友等,不能破離。即前經云:「應當遠離,③親睦無常,情面無常。」
①親愛:對善知識之親近。
②惡友:謗師者。《略論釋》(一O一頁):「遇有謗師者,自心不為動搖,如金剛之堅固以摧毀之。」
③親睦無常,情面無常:世界一切人情變化無常,要遠離。
三荷負尊重一切事擔者,如大地心。謂負一切擔,悉無懈怠。如博朵瓦教示慬哦瓦諸徒眾云:「汝能值遇如此菩薩,我之知識,如教奉行,實屬大福,今後莫覺如擔,當為莊嚴。」
四荷負擔已應如何行,其中分六:如輪圍山心者,任起如何一切苦惱,悉不能動。慬哦住於汝巴時,公巴德熾因太寒故,身體衰退,向依怙童稱議其行住。如彼告云:「臥具安樂,雖①曾多次住②尊勝宮,然能親近大乘知識,聽聞正法者,唯今始獲,應堅穩住。」如世間僕使心者,謂雖受行一切③穢業,④意無慚疑,而正行辦。昔後藏中,一切譯師智者集會之處,有一泥灘,敦巴盡脫衣服掃除泥穢,不知從何取來干潔白土覆之,於依怙前作一供壇。依怙笑曰:「奇哉,印度亦有類似汝者。」如⑤除穢人心者,盡斷一切慢及過慢,較於尊重應自低劣。如善知識敦巴云:「我慢高坵,不出德水。」慬哦亦云:「應當觀視春初之時,為山峰頂諸高起處,青色徧生,抑於溝坑諸低下處,而先發起。」
①曾多次:輪迴中曾多次。
②尊勝宮:最勝天宮。
③穢業:賤作。
④意無慚疑:不以為羞慚,不起疑惑心。
⑤除穢人:昔印土皆下賤種為之。
如①乘心者,謂於尊重事,雖諸重擔極難行者,亦勇受持。如犬心者,謂尊重毀罵,於師無忿。如②朵壠巴對於③善知識畫師,每來謁見便降呵責,畫師弟子摩瓦云:「此阿闍黎於我師徒,特為瞋恚。」畫師告云:「汝尚聽為是呵責耶,我每受師如此賜教一次,如得④黑茹迦一次加持。」⑤《八千頌》云:「若說法師於求法者現似毀咨,⑥而不思念。然汝於師不應退舍,復應增上希求正法,敬重不厭,隨逐師行。」如船心者,謂於尊重事⑦任載幾許,⑧若往若來,悉無厭患。
①乘心:《略論釋》作「橋樑心」。又「車乘」。
②朵壠巴:格西。
③善知識畫師:特樂巴。
④黑茹迦:勝樂金剛。
⑤《八千頌》:《小品般若》。
⑥而不思念:不理睬。
⑦任載幾許:任載繁重、極多。
⑧若往若來:往來頻繁。
第二①修信為根本者。《寶炬陀羅尼》云:「②信為前行如母生,守護增長一切德,除疑度脫諸③暴流,信能④表喻妙樂城。信無濁穢令心淨,能令離慢是敬本,⑤信是最勝財藏足,攝善之本猶如手。」⑥《十法》亦云:「⑦由何出導師,信為最勝乘,是故具慧人,應隨依於信。諸不信心人,不生眾白法,如種為火焦,豈生青苗芽。」⑧由進退門,而說信為一切德本。
①修信為根本:《略論釋》(一O二頁):「《廣論》云:『淨信為根本。』淨信而言為本者,謂對上師生起淨信,則大乘萬善,由此而生,如樹之有根者然。淨信有三種:一、潔淨信仰,二、真實信仰,三、認識信仰,亦云決定信仰。佛之圓滿功德,由精進來,精進由了解來,了解由信來,故說信、解、行、證。此就一般信念三寶者言,必見上師功德而生歡喜,方能謂之淨信。以思德生喜,念恩知感,兼此二心,故云為淨。」
②信為前行如母生,守護增長一切德:未生者令生,已生令安住,展轉增長。前行:基源。德:功德。
③暴流:《俱舍論》卷二十:「極漂善品故名暴流。」依經部釋:「於境界中,煩惱不絕,說名為漏,若勢增上,說名暴流。謂諸有情,若墜於彼,唯可隨順,無能違逆,涌泛漂激,難違拒故。」暴流有四: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及無明暴流也。
又《瑜伽師地論》卷十七:「暴流有六,謂眼暴流,能見諸色,乃至意暴流,能了諸法。」廣如彼論。
④表喻:象徵。妙樂城:指法報化三身。
⑤信是最勝財藏足:《略論釋》(一O三頁):「世之欲求財寶者,以其能得安樂故。然有時不惟無樂,且反而因之生苦,甚或至於喪失身命。信佛則不惟能得今生安樂,即後世安樂亦復不失。故《寶炬論》說,信為殊勝寶藏。以世寶藏言,取有盡時,信佛寶藏則加持取之不竭也。」足:走向解脫之足。
⑥《十法》:經名。
, ⑦由何出導師:《略論》:「以何到佛地。」引導我們走向佛地。
⑧由進退門:由信與不信二方面來說明。
敦巴請問大依怙云:「藏地多有修行者,然無獲得殊勝德者,何耶。」依怙答云:「大乘功德,生多生少,皆依尊重,乃能生起。汝藏地人,於尊重所,僅凡庸想,由何能生。」有於依怙發大聲白:「阿底峽請教授。」如其答云:「哈哈,我卻具有好好耳根,言教授者,謂是信心、信、信。」信為極要,其信總之亦有多種,謂①信三寶、業果、四諦。然此中者,謂信尊重。此復弟子於尊重所,應如何觀。如《金剛手灌頂續》云:「②秘密主,弟子於阿闍黎所應如何觀,如於佛薄伽梵,即應如是。其心若如是,其善常生長,彼當速成佛,利一切世間。」諸大乘經亦說應起大師之想,③毘奈耶中亦有是說。
①信三寶、業果、四諦:信業果,認識信;信四諦,意樂信,亦名真實信;信三寶,清淨信;信上師,清淨信,又稱現實意樂信。(《略論釋》一O三頁)
帕繃喀大師云:「信心有三種,這裡所要修的信心,是指觀師為真佛的澄淨信。」(《掌中解脫》三二五頁)
雍增·耶協堅贊所著《心與心所釋·明慧頸嚴》一書中解釋說:「一、澄淨信,見三寶等具功德者之功德故,自心澄淨,二、勝解信,思惟佛所說緣起、業果理等,獲得勝解,三、希求信,如思惟四諦道理已,決定苦集二諦為應斷、滅道二諦為應得,且知若如理勤修即能獲得而生決定當得之念。」(《掌中解脫》三二五頁)
《成唯識論》卷六:「云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不信彼心,愛樂修證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此信自相……心淨為性,……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余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
②秘密主:金剛手菩薩。
③毘奈耶:律藏,又泛指根本乘經典。
此諸義者,謂若知是佛,則於佛不起尋求過心,起思①德心。於尊重所,特應棄捨一切②尋察過心,修觀德心。此復應如③彼續所說,依之而行,「④應取軌範德,終不應執過,取德得成就,執眾過不成。」謂其尊重雖德增上,若僅就其少有過處,而觀察者,則必障礙自己成就。雖過增上若不觀過,由功德處而修信心,於自當為得成就因。是故凡是自之尊重,任其過失若大若小,應當思惟,尋求師過所有過患,多起斷心而滅除之。設由放逸煩惱盛等之勢力故,發起尋覓過失之時,亦應勵力悔除防護,若如是行,力漸微劣。復應於⑤其具諸淨戒,或具多聞,或⑥信等德,令心執取,思惟功德。如是修習,設見若有少許過失,由心執取功德品故,亦不能為信心障難。譬如自於所不樂品,雖見具有眾多功德,然由見過心勢猛故,而能映蔽見德之心。又如於自雖見眾過,若見自身一種功德,心勢猛利,此亦能蔽見過之心。
①德:功德。
②尋、察:尋粗,伺細。《瑜伽師地論》卷三十:「云何名為周徧尋思,謂即於彼所緣境界,由慧俱行有分別作意,取彼相狀,周徧尋思。云何名為周徧伺察,謂即於彼所緣境界,審諦推求,周徧伺察。」
③彼續:指《金剛手灌頂續》。
④應取軌範德,終不應執過:宗大師有耳傳要訣,傳東登仁波卿,謂若見師過失,當認為亂識所見。
⑤其:指善知識。
⑥信:具信。
*頗公云:「全部《朗忍》,有二鐵檻,一為通達上師即佛心,二為生起菩提心,此二極不易越過。」
《金剛大持續部》有云:「誰為金剛持,為利有情故,而現凡俗相」,又云:「最後五萬劫,我現闍黎相,應即於彼相,視為金剛持,而作諸恭敬。」上師即佛乃《金剛大持》所許,上師本來是佛,不過吾人乏此認識,此處所修即在修此認識,非謂上師本非佛,乃勉強觀之為佛。
薩迦班智達有云:「佛如紅日當空,師如聚火之鏡,日光雖盛,非假鏡不能燃物,佛力雖大,非假上師不能利生。佛所作之事業,今師亦能作,師寧非佛耶。」世人慾取一物,近者以手,遠者即須假鉤鉗之力,吾人業力,距佛既遠,不能親承佛度,則自應假上師以作鉤鉗,其理亦爾。(《略論釋》一九四頁)
複次如①大依怙持中觀見,金洲大師持唯識宗,②實相分見,由見門中雖有勝劣,然大乘道總體次第及菩提心,是由依彼始得發起,故執金洲為諸尊重中無能匹者。
①大依怙:阿底峽尊者。
②實相分見:唯識宗兩大派:一、實相派,亦名實相唯識派。於根識中,粗現之境,即如所現,許為實有。二、假相派,亦名假相唯識派。於根識中,粗現之境,即如所現,不許為實有。
菩提道次第廣論集注卷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