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邪論 · 破邪論
題辭
【題解】
「老而不忘學」,可以說是黃宗羲的真實寫照。在這篇《題辭》中,按黃宗羲所述,創作《破邪論》是在《明夷待訪錄》之後的三十餘年,則此書完成時他應該已經是八十三歲左右了。對於創作的目的,自言是「因念天人之際,先儒有所未盡者」,意謂欲以己意加以補充。從全書九篇來看,《破邪論》沒有《明夷待訪錄》那樣的系統的構架與論述,黃宗羲只是就自己有心得、認為較為重要的問題進行論述,確實只是「稍拈一二」,但其中不乏精彩之處。另外,因為全書篇幅不大,所以他自謙為「一炭之光,不堪為鄰女四壁之用」,但其中那些切實的見解與論斷,卻開闊了後人的思路。
余嘗為《待訪錄》,思復三代之治。崑山顧寧人見之①,不以為迂。今計作此時,已三十餘年矣。秦曉山十二運之言②,無乃欺人。方飾巾待盡③,因念天人之際,先儒有所未盡者,稍拈一二,名曰「破邪」。夫論之美者,《酌古》《美芹》④,彼皆戰爭經略之事。顧余之所言,遐幽不可稽考⑤,一炭之光,不堪為鄰女四壁之用⑥,或者憐其老而不忘學也。
【注釋】
①崑山顧寧人:顧炎武(1613—1682),初名絳,字寧人,學者稱亭林先生,崑山(今屬江蘇)人。明末清初思想家。明諸生。少年時參加「復社」反宦官權貴鬥爭。清兵南下,參加抗清起義。失敗後,遍游華北,尤致力邊防和西北地理的研究,不忘興復。晚年居華陰,卒於曲沃。顧炎武於國家典制、郡邑掌故、天文儀象、河漕、兵農以及經史百家、音韻訓詁之學,都有研究,著有《日知錄》《天下郡國利病書》《音學五書》《亭林詩文集》等。
②秦曉山十二運之言:《明夷待訪錄》中有「觀胡翰所謂十二運者,起周敬王甲子以至於今,皆在一亂之運」云云,則黃宗羲「十二運」之說乃得之胡翰;而胡翰《衡運論》文中強調「十二運之說,聞之廣陵秦曉山」,則始創其說者為秦曉山。秦曉山,元代人,號曉山老人,著有《太乙統宗寶鑑》二十卷。
③飾巾:指不冠帶,隱居賦閒。
④《酌古》:南宋陳亮所著的《酌古論》。其書對歷史上的一些人物,如漢光武帝、劉備、曹操等,以及一些事件進行了分類、評價,通過歸納與這些人物相關的軍事活動,總結出一些古為今用的教訓,以古鑒今。《美芹》:即南宋辛棄疾所著的《美芹十論》。該書共分十論,即審勢、察情、觀釁、自治、守淮、屯田、致勇、防微、久任、詳戰,是辛棄疾呈給皇帝的關於抗金、收復失地等的建議。該書為軍事論著,研究價值較高。美芹,典出《列子·楊朱》,本謂農夫以水芹為美味,欲獻於他人,後喻以微物獻給別人。
⑤遐幽:境界精深微妙。
⑥一炭之光,不堪為鄰女四壁之用:意謂自己淺薄的意見不足以給人借鑑。典出《史記·甘茂樗里子列傳》,甘茂希望得到蘇代的幫助,使他可以回秦國,於是打比方說:「臣聞貧人女與富人女會績,貧人女曰:『我無以買燭,而子之燭光幸有餘,子可分我餘光,無損子明而得一斯便焉。』」
【譯文】
我曾經寫了《明夷待訪錄》,想要恢復三代時期的治理盛世。崑山顧炎武見了,並不認為我迂腐。現在算起來,寫作那部書至今已經三十多年了。秦曉山所說的十二運,恐怕是騙人。我現在隱居在家等待死亡之至,因為考慮自然和人的關係,以前的儒者還沒有徹底說清楚,因此稍微摘出一二,命名為「破邪」。論述中可稱美妙的,要推《酌古論》和《美芹十論》,那都是講述戰爭與治國理政的事情。反觀我所說的,精深微妙不可查考,一粒炭的光輝,不能用來為鄰女照亮屋子,希望有人可憐我老了還不忘記學習吧!
從祀
【題解】
該篇主要討論配享孔廟的人選問題。黃宗羲指出配享孔廟的都是「以經師入者」,「以傳道入者」,只有道德與學術兩個標準。但是有些人「至公血誠,任天下之重,矻然砥柱於疾風狂濤之中,世界以之為輕重有無」,因為並不是這兩個標準可以衡量的,所以未被納入配享孔廟的人選當中。黃宗羲舉例了漢代的諸葛亮,唐代的陸贄,宋代的韓琦、范仲淹、李綱、文天祥,明代的方孝孺七個人,指出他們是「學孔子之學,以有其行」,是「醇乎其醇」的孔子之道踐行者,並不是「授受出於孔子之外而自立一門戶」,但世人卻並沒有認可其行而信服其學。因為世俗的認識偏差,此七人也失去了配享孔廟的資格。所以黃宗羲感慨配享孔廟選擇標準的狹隘,從而發出了「使彌綸天地之道,不歸於孔子,其害可勝既乎」的質問。
從來議從祀者①,自七十二賢之外②,有以經師入者,則左丘明以下二十人是也③;有以傳道入者,則周、程、張、朱以下是也④,是固然矣。
【注釋】
①從祀:配享,陪祭。
②七十二賢:指孔子門下弟子中,通曉六藝的七十二位賢人。《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
③左丘明以下二十人:公元647年,唐太宗詔以左丘明等二十一人配享孔子廟。《舊唐書·太宗紀》:「二月壬申,詔以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穀梁赤、伏勝、高堂生、戴聖、毛萇、孔安國、劉向、鄭眾、杜子春、馬融、盧植、鄭康成、服子慎、何休、王肅、王輔嗣、杜元凱、范甯等二十一人,代用其書,垂於國胄,自今有事於太學,並命配享宣尼廟堂。」左丘明,春秋末期小邾國人。目失明,曾為魯國史官,為我國傳統史學創始人之一。《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言孔子作《春秋》:「約其辭文,去其煩重,以制義法,王道備,人事浹。……魯君子左丘明懼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記具論其語,成《左氏春秋》。」《論語·公冶長》記孔子語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至其姓名,後之學者,或以為姓左,或以為複姓左丘。
④周、程、張、朱:即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朱熹。他們都是宋代理學家。
【譯文】
從來討論配享孔廟的,除孔子的七十二賢徒之外,有的因為精通儒家經典而列入,在左丘明以下的二十人就是;有的是因為傳道授業而列入,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朱熹以下的就是,這本來就是這樣的。
余以為孔子之道,非一家之學也,非一世之學也,天地賴以常運而不息,人紀賴以接續而不墜①。世治,則巷吏門兒莫不知仁義之為美,無一物之不得其生、不遂其性;世亂,則學士大夫風節凜然,必不肯以刀鋸鼎鑊損立身之清格②,蓋非刊注四書、衍輯語錄③,及建立書院,聚集生徒之足以了事也。上下千古,如漢之諸葛亮,唐之陸贄,宋之韓琦、范仲淹、李綱、文天祥,明之方孝孺,此七公者,至公血誠④,任天下之重,矻然砥柱於疾風狂濤之中⑤,世界以之為輕重有無,此能行孔子之道者也。孔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⑥。」彼周、程、張、朱,不當事任⑦,其行未大光,然由其言,而其行可信也。七公有其行矣,反不可信其人乎?七公不過學孔子之學,以有其行,豈別有所授受出於孔子之外而自立一門戶乎?抑孔子之學,鬥飣拘謹⑧,止於自為,不與治亂相關,凡古今震動之豪傑,一概溝而出之歟⑨?是故七公之不與從祀,甚可怪也。
【注釋】
①人紀:人之綱紀,指立身處世的道德規範。
②鼎鑊:這是兩種古代的烹飪器具。古代曾有用鼎鑊來烹人的酷刑,所以也代稱酷刑。清格:高潔的品格。
③衍輯:猶廣輯。廣泛搜羅、編輯。語錄:宋儒講學,門徒記錄當時言辭,亦稱語錄。
④血誠:猶赤誠。謂極其真誠的心意。
⑤矻(qià)然:岩石堅實的樣子。引申為堅實、堅定的樣子。砥柱:山名。又稱厎柱山、三門山。原在三門峽,當黃河中流。以山在激流中矗立如柱,故名。今因整治河道,山已炸毀。
⑥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語出《論語·公冶長》。意謂開始我對於一個人,聽到他說的話就相信他的行為。
⑦不當事任:沒有承擔職務。
⑧鬥飣:亦作「豆飣」。一種供陳設的食品,用五色食品在盤盒中堆積而成。比喻雜亂,雜湊堆砌。又比喻堆砌、羅列文辭。拘謹:拘束畏縮。
⑨溝而出之:隔離排斥出去。溝,隔斷。
【譯文】
我認為孔子之道,並不是一家之學,也不是一世之學,天地依賴它時常運轉而不停息,人世的道德規範依賴它而得以連續不間斷。社會得到治理,小吏和看門的小兒都知道仁義是美好的事情,沒有一種事物不能得以生長、不能順從本性;社會混亂,讀書人和官員風骨節操依然凜然可敬,一定不願意因為害怕死於刀鋸鼎鑊而損害立身的高潔情操,並不是做做刊刻註解四書、搜羅編輯語錄,以及建立書院、聚集學生這些事情就算完事了。上下幾千年間,如漢代的諸葛亮,唐代的陸贄,宋代的韓琦、范仲淹、李綱、文天祥,明代的方孝孺,這七個人,最為大公無私、赤膽忠心,擔負了天下的重擔,在疾風狂濤中如砥柱山一般堅定不移地屹立著,他們的言行作為關係著世上一切人與事的輕重生死,是能切實實行孔子之道的人。孔子說:「開始我對於一個人,是聽他怎麼說而相信他怎麼做。」那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朱熹幾人沒有承擔重要職務,他們的行事沒能顯著地表現出來,但是由他們所說的,而知道他們的所為是可以相信的。上述七個人是有所作為的,反而不相信他們本人嗎?這七個人不過是學習了孔子的學問,所以有了這樣的作為,難道他們是另外學了孔子之外的東西而另立一派嗎?或者是孔子的學問,只是羅列堆砌、拘束畏縮,僅能用於自我修養,不和社會治亂相關,凡是古今功業巨大的豪傑,一概要隔離排斥出去嗎?因此這是七個人不能配享孔廟的原因,實在很是奇怪。
或曰:從祀者辨之於心性之微,不在事為之跡。余應之曰:數公堅強一學①,百折不回,浩然之氣,塞乎天地,其私慾淨盡矣。若必欲閉眉合眼,矇憧精神②,澄心於無何有之鄉③,此則釋氏之學,從祀者從求之《傳燈》之中矣④。
【注釋】
①堅強:強固有力,不可動搖或摧毀。一學:此指孔子之學。
②矇憧(zhuàng):迷糊愚昧。矇,昏亂蒙昩。憧,愚昩無知。
③澄心:靜心。無何有之鄉:指空無所有的地方。語出《莊子·逍遙遊》:「今子有大樹,患其無用,何不樹之於無何有之鄉,廣莫之野。」多用以指空洞而虛幻的境界或夢境。
④《傳燈》:又稱《傳燈錄》,記載禪宗歷代傳法機緣之著作。傳燈,意謂以法傳人,如燈火相傳,延續不熄。燈錄之作,萌芽於南北朝時代,而正式之燈錄出現於禪宗成立以後,經歷代輾轉相續,至宋代達於極盛,此後,元、明、清各代繼承傳統,燈錄之作,續而不盡。而禪宗語要,具在諸燈錄中。
【譯文】
有人說:分辨一個人能否配享在於微妙的心性,不在於有蹤跡可尋的事情。我回答說:這幾個人堅守孔子之學,意志堅強,不管怎麼挫折都不退縮,正大剛直的精神,充溢在天地之間,他們的私慾完全淨化了。如果一定要垂下眉毛合上眼睛,使精神無知無識,在空洞虛幻的境界裡使自己心思清靜,這是佛教之學,那麼配享的人應該從佛家的《傳燈錄》里去找到。
昔朱子、陳同甫義利王霸之辨①,不能歸一②。朱子既不能絀同甫,同甫亦終不能勝朱子。同甫所以不能勝朱子者,必欲以天理全然付於漢唐之君③,不以漢唐之臣實之也。漢唐之君不能如三代,漢唐之臣,未嘗無三代之人物。以天理把捉天地④,故能使三光五嶽之氣⑤,不為龐裂⑥,猶如盲者行路,有明者相之⑦,則盲亦為明。朱子謂漢唐專以人慾行其間,有與天理暗合者。謂盲者為暗合則可,謂明者為暗合則不可。漢唐以下之人臣,明者無代無之,此七公者,則醇乎其醇者也。百鍊之金,芒寒色正,而可謂之暗合乎?蓋由後來儒者,視孔子門牆窄狹,行焉比跡⑧,誦必共響,名節重於國事,莫肯硬著脊樑,肩此大擔,徒以亢陽勝氣⑨,齟齬於事變之來⑩,只討便宜做去。此是許由、務光相傳遁世之學⑪,孔子之所謂逸民者,而吉凶同患之學亡矣。故視此七公者,皆等之為外道。嗟乎!七公之從祀為小,使彌綸天地之道⑫,不歸於孔子,其害可勝既乎?
【注釋】
①朱子、陳同甫義利王霸之辨:《宋元學案·龍川學案》言:「朱子以事功卑龍川,龍川正不諱言事功,所以終不能服龍川之心。」二人因持有不同的價值觀,在道德與事功即內聖與外王問題上有著嚴重的思想分歧。淳熙九年(1182),二人見面進行學術論戰後,又通過書信進行爭辯,遂引起了關於義利王霸等一系列學術問題的論戰。中國古代治國理論存在兩種路徑,以仁義治天下為王道,以武力結諸侯為霸道。宋代理學家贊「王道」而貶「霸道」。這場爭論的直接誘因,是朱熹指責陳亮主張「義利雙行,王霸並用」(《與陳同甫》)。陳亮回信辯白,甚至將「義利雙行,王霸並用」的標籤原物奉還給了朱熹。陳亮拒絕利和霸的否定性涵義,強調義利王霸是一個頭顱做成的,本來就沒有什麼根本的衝突。利用這種對傳統概念的重新界定,來為其事功主張尋找合法性依據。陳同甫,即南宋思想家陳亮。陳亮(1143—1194),原名陳汝能,字同甫,號龍川,學者稱為龍川先生。婺州永康(今屬浙江)人。南宋思想家、文學家。陳亮才氣超邁,喜談兵事。反對和議,力主抗金。曾上《中興五論》。遭人嫉恨,曾三次下獄。紹熙四年(1193),被宋光宗親擢為狀元,授簽書建康府判官公事,未及就任而逝。宋理宗時,追諡「文毅」。
②歸一:統一,一致。此指意見達成一致。
③天理:在哲學領域指自然法則。宋明理學中,「存天理滅人慾」,「天理」是與「人慾」相對的概念,即仁義禮智信等綱常倫理。
④把捉:把握,掌握。
⑤三光五嶽:三光指日、月、星。《白虎通義·封公侯》:「天道莫不成於三,天有三光,日、月、星;地有三形,高、下、平;人有三尊,君、父、師。」五嶽,即我國五大名山的總稱。
⑥龐裂:散亂分裂。龐,用同「庬」,多而雜。
⑦相:輔助。導引盲者的人也稱為「相」。
⑧比跡:齊步。謂彼此相當。
⑨亢陽勝氣:極其驕傲強盛的氣勢。亢陽,盛極之陽氣。《周易·乾卦》「上九,亢龍有悔」,孔穎達疏:「上九,亢陽之至,大而極盛。」
⑩齟齬:不相投合,牴觸。事變之來:此指事情變故剛發生時。
⑪遁世:指逃離世俗。
⑫彌綸:統攝,覆蓋。
【譯文】
過去朱熹、陳亮關於義與利、王道與霸道的辯論,沒有能達成一致意見。朱熹不能打敗陳亮,陳亮也最終沒有能戰勝朱熹。陳亮之所以不能使朱熹折服,是因為他一定要將順應天理的使命全部歸於漢唐時的君主,而沒有看到是由漢唐時的臣子實際承擔。漢唐時期的君主不如三代,漢唐時期的臣子,未必沒有比得上三代人物的。用天理來把握天地,所以能使得日、月、星和五嶽之氣不會散亂破裂,就像盲人走路,有能看見的人輔助,那盲人也就看得見了。朱熹說漢唐時期主要以人的私慾行事,其中也有與天理隱性相符合的。說盲人與隱性相符合是可以的,但說是看得見的人與隱性暗合則不可以。漢唐以後的人臣,沒有哪一代沒有明臣,這七個人,是其中最純粹的。如同經過千錘百鍊的金子,光芒清冷、顏色純正,可以說是隱性暗合嗎?大概因為後來的儒生,將孔子的學問看得太窄太小了,做事一定要方式相同,誦讀一定要聲響一致,將名節看得比國家大事還要重要,不肯硬挺著脊樑,挑起重擔,只是用極其驕傲強盛的氣勢,在事情變故剛發生時互相牴觸爭論,只尋求好做的、有利的去做。這是由許由、務光流傳下來的逃避世事的學問,是孔子所說的隱居避世之人,而與民同甘共苦共患難的學問則消亡了。所以考察這七個人,都被視為不合於孔子學問的正道。唉,這七個人配享孔廟的事情還是小事,假如統攝天地的大道,不獨統於孔子一門,其所造成的害處還能窮盡嗎?
上帝
【題解】
明末清初,隨著大批耶穌會士來華,天主教也隨之流入,這些耶穌會士在向中國傳授西方科技知識的同時,也在向中國人尤其是儒家士大夫們介紹天主教,希望他們棄儒道而皈依天主教。黃宗羲雖然也與天主教徒和耶穌會士有所交往,但他本人對於天主教的態度並不熱衷,在他諸多的著作中也很少提及。此篇,黃宗羲主要對佛教、天主教用「上帝」蠱惑民眾的「邪說」進行了批判。
「上帝」,是中國古代民眾對「天」的尊稱,黃宗羲首先從中國傳統的「上帝」說出發,指出佛教創諸天之說惑亂大眾,而天主教是「抑佛而崇天是已,乃立天主之像記其事,實則以人鬼當之,並上帝而抹殺之矣」。所以他在「氣一元論」下,將「天」和「上帝」歸於自然,批判了世人對宗教的迷信。對於佛教、天主教蠱惑人心的邪說,黃宗羲認為儒家沒有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即「儒者亦無說以正之,皆所謂『獲罪於天』者也」,所以才讓這些邪說「惡得以理之一虛言之」。從中可見,黃宗羲批判佛教、天主教之說,其實質是希望儒家能擔負起社會教化、去除各種邪說的社會責任。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文中關於天主教、佛教的議論,純系黃宗羲個人見解。因時代局限、思維偏向、所學有涯諸方面的影響,部分言說有失允當,但為了呈現《破邪論》全貌,仍整文移錄,旨在如實反映黃宗羲的認識水平。
邪說之亂,未有不以漸而至者。夫莫尊於天,故有天下者得而祭之,諸侯以下皆不敢也。《詩》曰:「畏天之威,於時保之①。」又曰:「上帝臨汝,無貳爾心②。」其凜凜於天如此③。天一而已,四時之寒暑溫涼,總一氣之升降為之。其主宰是氣者,即昊天上帝也④。《周禮》因祀之異時,遂稱為五帝⑤,已失之矣;而緯書創為五帝名號⑥,蒼帝曰靈威仰,赤帝曰赤熛怒,黃帝曰含樞紐,白帝曰白招矩,黑帝曰汁光紀。鄭康成援之以入註疏⑦,直若有五天矣。釋氏益肆其無忌憚,緣「天上地下,唯我獨尊」之言,因創為諸天之說⑧,佛坐其中,使諸天侍立於側,以至尊者處之於至卑,效奔走之役。顧天下之人,習於見聞,入彼塔廟,恬不知怪⑨,豈非大惑哉?為天主之教者,抑佛而崇天是已,乃立天主之像記其事,實則以人鬼當之,並上帝而抹殺之矣⑩。此等邪說,雖止於君子,然其所由來者,未嘗非儒者開其端也。
【注釋】
①畏天之威,於時保之:語出《詩經·周頌·我將》。意謂敬畏上天的威靈,這樣就會保衛我。於時,於是,這樣。
②上帝臨汝,無貳爾心:語出《詩經·大雅·大明》。意謂上帝將要監視你們,你們不要有貳心。臨,監視,監臨。
③凜凜:嚴肅的樣子。
④昊天上帝:神名。亦稱天帝、上帝、皇天、維皇上帝、皇天上帝等,簡稱昊天。為傳說中的天神。殷商時,即有祭祀此神之制。為主宰自然界的帶有至高神之意味的天,被認為是華夏曆代正統祭祀的最高神。昊天,蒼天。
⑤《周禮》因祀之異時,遂稱為五帝:《周禮·天官·大宰》「祀五帝」,鄭玄註:「祀五帝,謂四郊及明堂。」賈公彥疏云:「依《月令》四時迎氣,及季夏六月迎土氣於南郊,其餘四帝各於其郊,並夏正祭所感帝於南郊,故云祀五帝於四郊也。」又,五帝,古代所謂五方天帝。一說指五行之帝,一說即太皞、炎帝、黃帝、少皞、顓頊五天帝。
⑥緯書:漢代依託儒家經義宣揚符籙瑞應占驗之書。相對於經書,故稱。緯書內容附會人事吉凶,預言治亂興廢,頗多怪誕之談;但對古代天文、曆法、地理等知識以及神話傳說之類,均有所記錄和保存。緯書興於西漢末年,盛行於東漢,南朝宋時開始禁止,及隋禁之愈切。煬帝即位,搜天下書籍與讖緯相涉者皆焚之,其書遂散亡。
⑦鄭康成援之以入註疏:指鄭玄在注釋《周禮》時用了緯書中的說法。《周禮·春官·小宗伯》:「兆五帝於四郊。」鄭玄註:「五帝,蒼曰靈威仰,太昊食焉;赤曰赤熛怒,炎帝食焉;黃曰含樞紐,黃帝食焉;白曰白招拒,少昊食焉;黑曰汁光紀,顓頊食焉。」鄭康成,即鄭玄(127—200),字康成,東漢北海郡高密縣(今屬山東)人,著名的儒家學者、經學大師。其治學以古文經學為主,同時兼采今文經學,對儒家經典進行了註解,為漢代經學的集大成者。因黨錮之禍而遭禁錮,潛心註疏,著《毛詩箋》、注「三禮」,另注《周易》《尚書》《論語》等,著述達百萬餘字。官渡之戰期間,袁紹逼玄隨軍,玄途中病卒於元城(今河北大名境)。唐代貞觀年間,配享孔廟。
⑧諸天之說:指佛教的二十四諸天,佛教的護法諸神。諸天,是諸位天尊的簡稱,其二十四諸天各司不同事務,以護持佛法為職。按,佛教諸天的「天」與中國天帝的「天」不同,黃宗羲概念混淆,將二者混為一談了。
⑨恬不知怪:習以為常,不覺得奇怪。恬,習慣,滿不在乎。
⑩「乃立天主之像記其事」幾句:天主教中「天主」的概念相當深奧,黃宗羲似乎認為耶穌即天主,故而以為耶穌像即為天主像,這也是不正確的。人鬼,死者的靈魂。此指耶穌。
【譯文】
邪說所造成的混亂,沒有不是漸漸發展而來的。最尊貴的莫過於天,所以得到天下的人才能祭天,自諸侯以下都不敢祭祀。《詩經》說:敬畏上天的威嚴,這樣就會保佑我。又說:上帝監視你們,你們要忠心耿耿不能有二心。威嚴的天就是這樣的。天只有一個,四季的寒冷、炎熱、溫暖、涼爽,都是氣的上升和下降而導致的。主宰這個氣的,就是昊天上帝。《周禮》因四季不同的時間祭祀,所以就稱為五帝,已經是不對的了;而緯書則創造出五帝的名號,蒼帝叫靈威仰,赤帝叫赤熛怒,黃帝叫含樞紐,白帝叫白招矩,黑帝叫汁光紀,鄭玄在給經書做註疏時引用了這個說法,好像真有五個天帝一樣。佛教更肆無忌憚,在「天上地下,只有我最尊貴」的言論下,開創了各種天的說法,佛坐在中間,各個天就在旁邊侍候,讓最尊貴的處在最卑微的地位,以跑腿服役的方式效勞。反觀天下的人們,所見所聽習以為常,進入佛教塔院寺廟,一點都不認為怪異,難道不是極大的迷惑嗎?天主教是壓制佛而尊崇天帝的,於是樹立天主的塑像並記錄其事跡,實際上是用人鬼充當,連上帝一起給抹殺了。這些邪說,雖然君子不信,但是他們的由來,卻未嘗不是從儒者先開始的。
今夫儒者之言天,以為理而已矣①。《易》言「天生人物」②,《詩》言「天降喪亂」③,蓋冥冥之中,實有以主之者。不然,四時將顛倒錯亂,人民禽獸草木,亦渾淆而不可分擘矣④。
【注釋】
①今夫儒者之言天,以為理而已矣:這是理學的觀點,認為天是世界精神的本源,這個本源就是「理」。理學家主張「存天理滅人慾」,「天理」是與「人慾」相對的概念,即仁義禮智信等綱常倫理。
②天生人物:《周易·繫辭下》:「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以陰、陽為基礎,認為陰陽結合則化生養育萬物。
③天降喪亂:語出《詩經·大雅·桑柔》。
④渾淆:混淆,混雜。分擘(bò):分離,分開。
【譯文】
現在的儒者說天,以為就是理而已。《周易》說:「上天養育了人和萬物。」《詩經》說:「上天降下了死亡和混亂。」大概在冥冥之中,確實是有什麼主導著。如果不是這樣,四季將顛倒錯亂,百姓和各種動物植物也會混亂而不好分辨了。
古者設為郊祀之禮①,豈真徒為故事而來格來享②,聽其不可知乎?是必有真實不虛者存乎其間,惡得以理之一字虛言之也?佛氏之言,則以天實有神,是囿於形氣之物③,而我以真空駕於其上,則不得不為我之役使矣。故其敬畏之心蕩然。儒者亦無說以正之,皆所謂「獲罪於天」者也。
【注釋】
①郊祀之禮:在中國古代,於一年中某些特別重要的日子,君主帶領臣子依據禮法到南郊祭天,到北郊祭地。這是古代君主祭祀的重要組成部分。西漢武帝時,確立了郊祀的禮儀,其後多延續和演變。
②故事:先例,舊日的典章制度。來格來享:語出《詩經·商頌·烈祖》:「來假來享,降福無疆。」意謂神明降臨享用祭品,降下無邊福佑。此指祭祀天帝神明。來格,來臨,到來。格,至。來享,謂鬼神前來接受祭祀,歆享供品。
③囿:局限,拘泥。
④我:此指佛。真空:佛教語。一般謂超出一切色相意識界限的境界。
【譯文】
古代設置了郊祀的禮儀,難道真的只是遵從舊有的典章來祭祀天地神明,任由不可知的力量擺布嗎?這裡必定有真實的、不虛假的主宰在其間存在,怎麼能用「理」這一個字空泛地表達呢?佛教的理論,認為天是實在的神,是局限在實體和氣質中的物體,但我佛用超出一切色相意識界限的境界凌駕於上,所以諸天就不得不為我佛服役和驅使了。所以他們的敬畏心也就一點也沒有了。儒者也沒有說法去更正,這都是所謂「被天降罪」的行為。
魂魄
【題解】
本篇主要討論了魂魄之說。在中國傳統思想中,鬼神魂魄之說是一重要內容,自周代開始,人們就已經開始將鬼神自然化了,認為魂魄是陰陽二氣的聚散消長變化。從漢代到明代,儒家學者多以陰陽和氣的變化來解釋鬼神魂魄,如朱熹認為「鬼神只是氣」(《朱子語類·鬼神》)。在中國古代的鬼神之說中,魂魄是依附在人的形體上存在的,魂是陽氣,主要影響人的精神思維活動,而魄是陰氣,主要影響人的形體感官活動。後來傳統的魂魄說因陰陽五行和長生思想影響,出現了很多神秘附會之說。對於這些荒誕神秘的說法,儒家學者多有批判。黃宗羲的《魂魄》篇即是對魂魄附會之說的批判。他主要依據先秦儒家典籍《禮記》《周易》的記載,以儒家的傳統氣化宇宙論,得出魂是陽盛,魄是陰盛,魄是依附在由氣形成的具體形質上,然後才生成了主宰精神的魂。人因魂魄結合而生,但人死後魂魄就分離了,由此批判了佛家的六道輪迴說。但對是否所有人的魂魄都會消散的問題,他指出聖賢的精神是長留天地間而不散的,有聚散是對普通人而言的。由此他肯定了儒家所提倡的祭祀禮儀,指出人雖然魂散了,但他的子孫是其「未盡之氣」,祖先之魂實際上是存在於「子孫思慕之中」,虔誠的祭祀可迎其「一線之氣」。由此可見,黃宗羲在吸收先秦以來的傳統儒家思想基礎上批判了佛教有關的輪迴之說,而肯定了社會上儒家所提倡的祖先祭祀的世俗意義。
或問:醫家言心藏神,脾藏意,府藏魂,肺藏魄,腎藏精與志①,信乎?曰:非也,此以五行相配,多為名目,其實人身止有魂魄二者而已。《禮記》曰:「魂也者,陽之盛也;魄也者,陰之盛也②。」延陵季子之葬,曰「骨肉復歸於土,命也,若魂氣無不之也」③,不言魄者,已葬,故不及魄。《易》曰「精氣為物,遊魂為變」④,所謂精氣即魄也。神與意與志皆魂之所為也。魂魄如何分別?曰:昭昭靈靈者是魂⑤,運動作為者是魄。魄依形而立,魂無形可見。故虎死眼光入地,掘之有物如石,謂之「虎威」;自縊之人,其下亦有如石者,猶星隕為石,皆魄也。凡戰場之磷火、陰雨之哭聲,一切為癘者⑥,皆魄之為也,魂無與焉。譬之於燭,其炷是形⑦,其焰是魄,其光明是魂。子產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陽曰魂⑧。」是人之生,先有魄而後有魂也。及其死也,有魂先去而魄尚存者,今巫祝家死後避衰之說是也⑨。有魄已落而魂尚未去者,如楚穆王弒成王,諡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⑩;中行獻子死而視不可含是也⑪。
【注釋】
①「醫家言心藏神」幾句:出自《黃帝內經·素問·宣明五氣》:「五藏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是謂五藏所藏。」
②「魂也者」幾句:按今本《禮記》中無此數句。與之相近的,《禮記·祭統》:「凡祭有四時:春祭曰礿,夏祭曰禘,秋祭曰嘗,冬祭曰烝。礿、禘,陽義也。嘗、烝,陰義也。禘者,陽之盛也。嘗者,陰之盛也。」
③「延陵季子之葬」幾句:事見《禮記·檀弓》。延陵季子之子死,他為其舉行葬禮:「其坎深不至於泉,其斂以時服。既葬而封,廣輪掩坎,其高可隱也。既封,左袒,右還其封且號者三,曰:『骨肉歸復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孔子對他的行為稱讚有加。延陵季子,春秋時的吳公子季札,是著名的賢人。季札為吳王壽夢幼子,其兄為諸樊、餘祭、夷昧。初封延陵(今江蘇常州),稱延陵季子。後加封州來(今安徽鳳台),稱延州來季子。壽夢欲立之,他辭讓,諸樊欲讓之,又辭謝。於是諸樊等三位兄長約定兄弟相傳,最後要將王位傳給季札。但當夷昧死準備讓他繼位時,他逃避不就,於是夷昧之子僚即位。後公子光派人刺殺僚而代立,即闔閭。他表示服從。吳王餘祭四年(前544),曾奉命使魯,觀周禮,盡知其意,深受魯人敬重。又游齊、鄭、晉等國,與晏嬰、子產等著名政治家交遊,議論盛衰大勢,頗中時要。
④精氣為物,遊魂為變:語出《周易·繫辭上》:「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大意即考察精氣凝聚成為物形,氣魂游散造成變化,就能知曉鬼神的情實狀態。精氣,陰陽精靈凝聚之氣,古人認為其是構成人生命和精神的因素。遊魂,遊蕩的精魂,即消散的精氣。
⑤昭昭靈靈:光明神奇。
⑥癘:疫病。
⑦炷:燈炷,燈芯。
⑧「人生始化曰魄」幾句:語出《左傳·昭公七年》。杜預註:「魄,形也。」「陽,神氣也。」孔穎達疏曰:「人之生也,始變化為形,形之靈者名之曰魄也。既生魄矣,魄內自有陽氣,氣之神者名之曰魂也。魂魄,神靈之名。本從形氣而有,形氣既殊,魂魄亦異。附形之靈為魄,附氣之神為魂也。」化,化生為人。
⑨避衰:避災禍。《資治通鑑·魏明帝太和六年》「或言欲以避衰」,胡三省注曰:「避衰,謂五行之氣,有王(按,即旺)有衰,徙舍以避之也。今人謂之避災。」
⑩「楚穆王弒成王」幾句:事見《左傳·文公元年》。《諡法》,「不勤成名曰靈」「亂而不損為靈」,「靈」是不好的諡號;「安民立政曰成」,「成」是個好諡號,故成王被諡為「靈」時不瞑目。
⑪中行獻子死而視不可含(hàn):事見《左傳·襄公十九年》。前555年,晉平公聯合魯、宋、衛、鄭、曹、莒、邾、滕、薛、杞幾國軍隊共同伐齊。中行獻子率軍與眾軍圍臨淄,使得齊師不敢輕易出動。但次年班師時,他夢見被他弒殺的晉厲公向他索命,於是頭生惡瘡而死。其死時不閉眼,無法把琀放入口中。欒盈等起誓要將伐齊的事業進行到底,他才閉眼納琀。含,同「琀」,指把琀(珠、玉、米、貝等)放入死者口中。中行獻子(?—前554),姬姓,中行氏,名偃,字伯游,因中行氏出自荀氏,所以多稱荀偃。正卿荀林父之孫。晉厲公時任上軍佐,參加晉、楚鄢陵之戰。不久與欒書弒厲公、立悼公。晉悼公元年(前572),遷中軍佐,多次率軍攻鄭、伐楚,助悼公復霸。晉平公即位,他率軍敗楚於湛阪(今河南平頂山)。晉平公三年(前555),又從公率諸侯軍大敗齊軍,東侵及濰、沂。次年病卒。諡獻子。
【譯文】
有人問:醫家所說的心藏著神氣,脾藏著意念,府藏著魂,肺藏著魄,腎藏著精氣與志氣,可以信嗎?我說:不是,這是五行配五臟,設立多種名目,其實人的身體只有魂魄這兩種。《禮記》說:「魂,是亢盛的陽;魄,是旺盛的陰。」春秋時的吳公子季札為兒子舉行葬禮,說「骨頭與血肉重新歸於土地,就是命,像魂和氣與此無關」,不說魄,意思是既然已經埋葬了,所以也就不說魄了。《周易》說「精氣凝聚成為物形,氣魂游散造成變化」,所說的精氣就是魄。精神和意念、志氣都是魂造就的。魂魄怎麼區別呢?回答說:光明神奇的是魂,運化行動的是魄。魄依靠形體才能成立,魂沒有形體也可以呈現。所以說老虎死後眼光入地,挖掘後得到的像石頭一樣的物體,叫「虎威」;上吊自殺的人,下面也有像石頭一樣的東西,和隕星變成的石頭一樣,都是魄。凡是戰場上的磷火,陰雨天的哭聲,一切產生瘟疫的,都是魄所造成的,和魂沒有關係。就好像是蠟燭,它的燭芯是形體,它的火焰是魄,發出的明光是魂。子產說:「人最開始化生為人,就產生了魄,魄內的陽氣就是魂。」所以說人出生時,先有魄,然後才有魂。到死的時候,有魂沒有了而魄還存在的,就是今天巫祝家所說的死後要避災。有魄已經沒有了而魂還沒有消失的,如楚穆王殺成王,死後初定的諡號是「靈」,他不閉眼,改成「成」,才閉眼;荀偃死後不閉眼納琀也是這樣。
然則釋氏投胎托生之說有之乎?曰:有之而不盡然也。史傳如羊叔子識環之事甚多①,故不可謂之無。或者稟得氣厚,或者培養功深,或專心致志,透過生死;凶暴之徒,性與人殊,投入異類,亦或有之。此在億兆分之中,有此一分,其餘皆隨氣而散,散有遲速,總之不能留也。釋氏執其一端以概萬理,以為無始以來②,此魂常聚,輪迴六道③,展轉無已④。若是則盛衰、消息、聚散、有無、成虧之理⑤,一切可以抹卻矣。試觀天下之人,尸居餘氣⑥,精神矇憧,即其生時,魂已欲散,焉能死後而復聚乎?且六合之內⑦,種類不同,似人非人,地氣隔絕⑧,禽蟲之中,牛象蟣虱⑨,大小懸殊,有魄無魂,何所憑以為輪迴乎?
【注釋】
①羊叔子識環:事見《晉書·羊祜列傳》:「祜年五歲,時令乳母取所弄金環。乳母曰:『汝先無此物。』祜即詣鄰人李氏東垣桑樹中探得之。主人驚曰:『此吾亡兒所失物也,云何持去!』乳母具言之,李氏悲惋。時人異之,謂李氏子則祜之前身也。」羊叔子,羊祜(221—278),字叔子,泰山南城(今山東平邑)人。博學能屬文,善談論。魏正元二年(255),拜中書侍郎,俄遷給事中、黃門郎。徙秘書監。封鉅平子。魏末任相國從事中郎,參與司馬昭的機密。武帝受禪,以佐命之勛,進號中軍將軍,加散騎常侍,進本爵為鉅平侯,置郎中令,總樞機之重。泰始五年(269),為都督荊州諸軍事。鎮守襄陽十年,開屯田,儲軍糧,作一舉滅吳的準備。平日則與吳將陸抗互通使節,各保分界。懷柔吳軍民,被稱為羊公。又為征南大將軍,屢請出兵滅吳。因病回洛陽,病中獻取吳之計,臨終舉杜預自代。追贈侍中、太傅。諡號「成」。
②無始:指太古。
③輪迴六道:佛教認為眾生各依善惡業因,在天道、人道、阿修羅道、地獄道、餓鬼道、畜生道等六道中生死交替,有如車輪般旋轉不停,故稱。
④展轉:重複貌。形容次數多。
⑤消息:消長,增減。
⑥尸居餘氣:形容人即將死亡。亦以謂人暮氣沉沉,無所作為。
⑦六合:天地四方,整個宇宙的巨大空間。
⑧地氣:土地山川所賦的靈氣。
⑨蟣虱:指虱及其卵,比喻卑賤或微小。
【譯文】
然而佛家所說的投胎托生真有其事嗎?我說:有也是不一定真實的。史書記載如羊叔子識環之類的事情非常多,所以不能說是沒有。或者得到的氣淳厚,或者培養的功業很深,或者心無雜念、一心一意,穿透了生與死;兇狠殘暴的人,性格和別人不一樣,投入到另一個種類,也可能是有的。在億萬分中,有這麼一個,其他的都隨著氣而消散了,消散的有快有慢,總之是沒有留下來。佛教用一個方面去概況全面的法則,認為從太古以來,魂經常聚集,在六道輪迴,周轉而沒有停止。如果是這樣,那麼盛衰、消長、有無、成虧的道理,一切都可以消除掉了。試看天下的人,暮氣沉沉,精神昏聵,即使在活著的時候,魂已經要消散了,怎麼死後還能匯聚呢?而且在整個宇宙中,種類不同,像人又不是人,土地山川所賦予的靈氣不同,在禽獸和蟲之間,牛、大象和虱子,大小相差很大,有魄沒有魂,憑什麼就說是輪迴呢?
然則儒者謂聖賢愚凡,無有不散之氣,同歸於盡者,然乎否耶?曰:亦非也。吾謂有聚必散者,為愚凡而言也。聖賢之精神,長留天地,寧有散理?先儒言,「何曾見堯舜做鬼來」,決其必散①。堯舜之鬼,綱維天地②,豈待其現形人世,而後謂之鬼乎?「文王陟降,在帝左右」③,豈無是事,而詩人億度言之耶④?周公之金縢、傅說之箕尾⑤,明以告人,凡後世之志士仁人,其過化之地⑥,必有所存之神,猶能以仁風篤烈⑦,拔下民之塌茸⑧,固非依草附木之精魂可以誣也。死而不亡,豈不信乎!或疑普天之下,無有不祭其祖先者,而謂凡愚之魂盡散,則祭乃虛拘乎⑨?曰:凡愚之魂散矣,而有子孫者,便是他未盡之氣。儒者謂子孫盡其誠意,感他魂之來格,亦非也。他何曾有魂在天地間,其魂即在子孫思慕之中。此以後天追合先天,然亦甚難。故必三日齋、七日戒⑩,陽厭陰厭⑪,又立屍以生氣迎之⑫。庶幾其一線之氣,若非孝子慈孫,則亦同一散盡也。
【注釋】
①「先儒言」幾句:《朱子語類·鬼神》:「問:『有人死而氣不散者,何也?』曰:『他是不伏死。如自刑自害者,皆是未伏死,又更聚得這精神。安於死者便自無,何曾見堯舜做鬼來!』」
②綱維:維繫,護持。
③文王陟降,在帝左右:語出《詩經·大雅·文王》:「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意思是文王死後,在天帝的左右。陟降,升降,上下。
④億度:測度,揣測。
⑤周公之金縢:據《史記·魯周公世家》,周公在周武王生病時向祖宗祈禱,甘願以身代之,後將所祈禱的內容和占卜的結果寫成策書,「周公藏其策金縢匱中,誡守者勿敢言」,武王之病果然好轉。此事遂無人知。武王死後,有人向成王誣陷周公,打開金縢後見到策書,成王方知周公的忠誠。金縢,即收藏書契的柜子。傅說之箕尾:傅說是商代賢相,輔佐商王武丁實現了商代的中興。傳說他死後化為東方蒼龍七宿的尾宿中的一顆星,即「傅說」。後來也稱大臣之死為「騎箕尾」或「騎箕」,有人寫文章常以「騎箕尾」的典故隱指人的精神不死,魂魄升天。《莊子·大宗師》:「傅說得之,以相武丁,奄有天下,乘東維,騎箕尾,而比於列星。」成玄英疏:「傅說,星精也。而傅說一星在箕尾上,然箕尾則是二十八宿之數,維持東方,故言『乘東維,騎箕尾』。」
⑥過化:謂經過其地而教化其民。亦指做地方官。
⑦篤烈:誠厚剛正。
⑧塌茸:通常作闒茸,指細毛。引申為庸碌微賤之意。
⑨虛拘:虛偽拘泥。
⑩三日齋、七日戒:古人在重要的祭祀、大禮等場合時都會齋戒。齋,指沐浴更衣、整潔身心等。戒,指不遊樂等。
⑪陽厭陰厭:二者為古代的祭禮。陽厭,庶子未成年而死及無後嗣者,配享於宗子家祖廟,祭之於西北隅透光處,其尊則設於東房,謂之「陽厭」。《禮記·曾子問》:「凡殤與無後者,祭於宗子之家,當室之白,尊於東房,是謂陽厭。」孔穎達疏:「凡殤,謂非宗子之殤。故云凡殤。無後者謂庶子之身無子孫為後。此二者皆宗子大功內親,祭於宗子之家祖廟之內,不敢在成人之處,故於當室之明白顯露之處,為之設尊於東房以其明是陽,故為陽厭也。」陰厭,嫡長子未成年而死,祭之在宗廟的幽陰之處,稱為「陰厭」。《禮記·曾子問》:「孔子曰:『有陰厭,有陽厭。』曾子問曰:『殤不祔祭,何謂陰厭、陽厭?』孔子曰:『宗子為殤而死,庶子弗為後也。其吉祭特牲,祭殤不舉肺,無肵俎,無玄酒,不告利成,是為陰厭。』」鄭玄註:「是宗子而殤,祭之於奧之禮。」孔穎達疏:「此宗子殤死,祭於祖廟之奧,陰暗之處,是謂陰厭也。」
⑫立屍:古代的一種祭祀。這是以活著的人充當所祭先人形象的儀節。此禮在商代就已經出現。屍,古代祭祀中代死者受祭的人。
【譯文】
那麼儒者說聖賢和普通人,沒有不消散的氣,同歸於消失,對還是不對呢?我說:也是不對的。我所說的聚集一定消散的,是對普通人而說的。聖賢的精神,長期存留在天地之間,哪裡有消散的道理?過去的儒者說,「哪有見過堯舜做鬼的」,那麼一定是消散了。堯舜的鬼,維繫天地綱常,哪有要等在世人面前現出形體,而後才說是鬼呢?「文王死後,在天帝左右」,難道沒有這種事情,是詩人自己猜測而胡說的嗎?周公收藏策書的金櫃,傅說死後化為箕尾的星辰,這是明確告訴世人,凡是後世的有志氣、有仁義的人,他們教化百姓的地方,一定有留存的精神,依然能以誠厚剛正的仁義風氣,將民眾從庸碌微賤中拔離出來,所以不是依附在草木上的精魂可以欺騙的。他們的魂死後而不消散,難道不可信嗎?或者懷疑普天之下,沒有不祭祀其祖先的,而說普通人的魂全都消散了,祭祀不是虛偽而拘泥於形式嗎?我說:普通人的魂消散了,而他們的子孫就是他們的還沒有消散而盡的氣。儒者說子孫要盡力表達出誠意,感動他的魂來到,也是不對的。他怎麼有魂在天地之間,他的魂就在子孫的思念戀慕之中。這就是以後天追尋先天,然而實在是很難。所以一定要用三日齋、七日戒,以禮祭祀,又要行立屍之禮以迎接生氣。那麼他們的一點點的氣,如果不是孝子慈孫,都一同消散乾淨了。
地獄
【題解】
在本篇中黃宗羲接續上一篇就佛教的地獄說進行了批判。在篇中,黃宗羲揭露了地獄說的內在矛盾,批駁了佛教輪迴說。首先,他從儒家主德的仁政觀念出發,對佛教地獄說的各種殘酷刑罰進行了批評,驚嘆「不意天帝所任治獄之吏,乃如唐之武后也」,以此證明地獄說的不可信。對於佛教所謂借地獄說而希望世人向善以罰惡的做法,他認為是沒有效果的,於世無益。對於大奸大惡之人身後如何懲罰,黃宗羲認為「大奸大惡非可以刑懼者」,提出了用史書的褒貶記載將其釘在歷史恥辱柱上,即「苟其人之行事,載之於史,傳之於後,使千載而下,人人慾加刃其頸,賤之為禽獸,是亦足矣。孟氏所謂『亂臣賊子懼』,不須以地獄蛇足於其後也」。他認為以這種方式就可以達到賞善罰惡的社會效果,無須借用佛教所言的地獄。
地獄之說,儒者所不道。然《廣記》《夷堅》諸書①,載之甚煩,疑若有其事者。蓋幽明一理②,無所統屬,則依草附木之魂,將散於天地。冥吏不可無也,然當其任者,亦必好生如皋陶③,使陽世不得其平者,於此無不平焉。陽世之吏,因乎天下之治亂,亂日常多,治日常少,故不肖之吏常多,亦其勢然也。冥吏為上帝所命,吾知其必無不肖者矣。乃吾觀為地獄之說者,其置刑有碓、磨、鋸、鑿、銅柱、鐵床、刀山、雪窖、蛇虎、糞穢,慘毒萬狀,目所不忍見,耳所不忍聞。是必索元禮、來俊臣之徒④,性與人殊者,始能勝其任。吾不意天帝所任治獄之吏,乃如唐之武后也⑤!且陽世之刑,止有笞、杖、徒、流、絞、斬,已不勝其紛紜上下。若地獄言而信,則故鬼新鬼,大亂於冥冥之中矣。陽世之愛惡攻取方謝,而冥地之機械變詐復生⑥,夫子所謂鬲如睪如而願息者⑦,殆有甚焉。
【注釋】
①《廣記》:《太平廣記》。太平興國二年(977)三月,李昉、扈蒙、李穆等十二人奉宋太宗的命令集體編纂,次年成書,因編成於太平興國年間,所以定名為《太平廣記》。全書五百卷,目錄十卷,共分九十二大類,一百五十餘個細目。此書搜羅極為繁富,所引書以野史、小說為主,時間則上起兩漢,下迄宋代。其中以神仙、鬼、報應、神、女仙、定數、畜獸、草木、再生、異僧、征應等十一類約占全書的一半。該書絕大部分小說都是唐代的作品,且對於後世文學影響很大,浦江清曾說「《太平廣記》的結集,可以作為小說史上的分水嶺」,宋元話本、雜劇、諸宮調多採用《太平廣記》中所錄故事。明清小說也多取材於此書。《夷堅》:《夷堅志》。南宋洪邁編纂,宋代文言小說的代表,同時是中國最大的文言志怪小說集。書名出自《列子·湯問》:《山海經》為「大禹行而見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堅聞而志之」。大意是指《山海經》中的故事是大禹看到的,伯益取的名,夷堅聽說後記載下來了。可見洪邁是以夷堅自謂,將其書比作《山海經》。全書卷帙浩繁,原分初志、支志、三志、四志,每志按甲、乙、丙、丁順序編次。著成甲至癸二百卷,支甲至支癸、三甲至三癸各一百卷,四甲、四乙各十卷。今僅存二百零六卷。《夷堅志》是洪邁所經歷的宋代社會生活、宗教文化、倫理道德、民情風俗的一面鏡子,為後世提供了宋代社會豐富的歷史資料。從文學發展史上看,《夷堅志》又是宋代志怪小說發展到頂峰的產物,是自《搜神記》以來中國小說發展史上的又一座高峰,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
②幽明:指陰間和陽間。
③皋陶:古代傳說中人物。一作「咎陶」,又作「咎繇」「皋繇」,偃姓。上古時期,為東夷部落首領。曾被舜任為執掌刑法的官,民皆服其執法公平。因協理大禹治水有功,禹欲傳位於他,未繼位而先卒。他認為帝王要「信其道德,謀明輔和」,要知人安民,慎修身,思長久之計,敦序九族,用賢明之人為輔佐。以為法令不能變化無常,用官、用刑都要得當。由此建立了中國最早的司法制度體系(五刑、五教),形成「皋陶文化」,他也被後世尊為「中國司法始祖」。
④索元禮、來俊臣:二人都是唐代武則天時期的酷吏。索元禮(?—691),胡人。武則天當政後,擬拔除異己,他上書告密,被任命為游擊將軍,在洛州設置機構,用各種酷刑審理「謀反者」,廣泛牽涉無辜,多達數千人,在諸酷吏中殘暴最甚。之後,來俊臣和周興等仿效他,製造了極為嚴重的恐怖氣氛。後來武則天為緩和統治集團內部矛盾,殺之以安人心。來俊臣(651—697),雍州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武則天時,因告密而獲得信任,先後任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司僕少卿,組織無賴專事告密,與其黨造《告密羅織經》,又設推事院,任意捏造罪狀,大興刑獄,製造各種殘酷刑具,嚴刑逼供犯人,當時有眾多大臣、宗室被其枉殺滅族,約達數千家。又與侯思止、王弘義等結黨,同惡相濟,成為當時最大的酷吏頭目之一。後因得罪武氏諸王及太平公主,被處死。
⑤唐之武后:即武則天(公元624—705),名武曌,唐朝功臣武士彠次女。祖籍并州文水縣(今屬山西),生於長安(今陝西西安)。年十四歲入宮為唐太宗才人,被賜號「武媚」。唐高宗時為昭儀,後立為皇后,尊號天后,與高宗並稱「二聖」。弘道元年(683)十二月高宗病卒,由太子顯(中宗)即位,她臨朝稱制。次年廢中宗為廬陵王,冊立睿宗,仍自握大權。載初元年(690)廢睿宗,自稱聖神皇帝,改國號為周,改元天授,史稱武周。在位期間誅鋤唐朝宗室王公,任用酷吏,屢興大獄,貴族、官僚被冤殺者不少。神龍元年(705)張柬之等擁中宗復位,上尊號為則天大聖皇帝。死後去帝號,稱則天大聖皇后。
⑥機械:巧詐,機巧。《淮南子·原道訓》:「故機械之心,藏於胸中,則純白不粹,神德不全。」高誘註:「機械,巧詐也。」
⑦夫子所謂鬲如睪(gāo)如而願息者:《孔子家語·困誓》,子貢問自己何時才能休息,孔子曰:「有焉。自望其廣,則睪如也;視其高,則填如也;察其從,則隔如也。此其所以息也矣。」鬲如睪如而願息者,意謂墳墓高高而分隔開,就是死者休息的地方。睪,通「皋」。
【譯文】
地獄的說法,儒者並不議論。但《太平廣記》《夷堅志》等書籍,記載得非常多,懷疑真是有那麼回事。大概陰間和陽間一樣,沒有歸屬的,依附在草和樹木上的魂,將消散在天地之間。陰間的官吏不能缺少,但是擔任這一官職的,也一定像是皋陶那樣的愛護生靈,使得在陽間遭到不公平對待的,在陰間沒有不被公平對待的。陽間的官吏,由於受天下的穩定與混亂的影響,混亂的日子常常很多,安穩的日子常常很少,所以不好的官吏就常常很多,也是時勢所造成的。陰間的官吏是上帝任命的,我知道他們必定沒有不好的。但是我考察地獄的說法,其設置的刑罰有碓、磨、鋸、鑿、銅柱、鐵床、刀山、雪窖、蛇虎、糞穢等等,殘忍惡毒萬分,不忍心用眼睛去看,不忍心用耳朵去聽。這樣只能是索元禮、來俊臣那類,性情與一般人差別很大的人,才能擔任這樣的職位。我不曾想到上帝所任命的治理刑獄的官吏,竟然如唐代的武則天時一樣。而且陽世的刑罰,只有笞、杖、徒、流、絞、斬,已經亂紛紛地不勝其煩了。如果地獄的說法是可以相信的,那老鬼和新鬼,地獄中大亂就無所控制了。在陽世的愛恨厭惡攻伐奪取剛結束,在地府陰間又機巧欺詐重新發生,孔子說的那個與陽世分隔的、高高的墳墓,死者休息的地方,比陽間更不適於休息啊。
或曰:「地獄之慘形,所以禁陽世之為非者也。上帝設此末命①,使亂臣賊子知得容於陽世者,終不容於陰府,以補名教之所不及②,不亦可乎?」余曰:不然。大奸大惡非可以刑懼者也。地獄之說相傳已久,而亂臣賊子未嘗不接跡於世,徒使虔婆頂老③,凜其纖介之惡④,而又以奉佛消之,於世又何益乎?夫人之為惡,陰也,刑獄之事,亦陰也。以陰止陰,則沍結而不可解⑤,唯陽和之氣,足以化之。天上地下,無一非生氣之充滿。使有陰慘之象,滯於一隅,則天地不能合德矣。故知地獄為佛氏之私言,非大道之通論也。然則大奸大惡,將何所懲創乎?曰:苟其人之行事載之於史,傳之於後,使千載而下,人人慾加刃其頸,賤之為禽獸,是亦足矣。孟氏所謂「亂臣賊子懼」⑥,不須以地獄蛇足於其後也。
【注釋】
①末命:猶言厄運。
②名教:指以正名定分為主的禮教。
③虔婆:舊稱妓女的假母或泛指開設妓院的女人。又稱「鴇母」。頂老:舊時稱開設妓院或在妓院執役的男子。
④凜:畏懼。纖介:細微。
⑤沍(hù)結:凝結。沍,凍結,凝聚。
⑥孟氏所謂「亂臣賊子懼」:《孟子·滕文公下》:「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弒其君者有之,子弒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
【譯文】
有人說:地獄的各種慘酷的情形,是為了阻止陽世為非作惡的人的。上帝設置這樣的厄運,是讓亂臣賊子知道在陽世可以被允許的,最終不能被陰間地府所寬容,以此彌補儒家名教所約束不到的,不也是可以的嗎?我說:不是這樣。非常奸惡的人不是能用刑罰讓其害怕的。地獄的說法,很早就流傳了,但是亂臣賊子還是在世間一個接一個地出現,只是讓虔婆頂老這樣的人,畏懼他們微小的罪惡,但又可以通過供奉佛來消解,對於社會又有什麼好處呢?人的做惡,屬於陰性,刑罰監獄一類,也屬於陰性。用陰性阻止陰性,則凝結無法化解,只有用祥和的陽氣才能化解。天上地下,沒有一處不是充滿陽氣的。假如有陰森的現象,在一個地方滯留,那天地就不能同德。所以可知地獄是佛教一家之言,並不是真理的通論。然而非常奸惡的人,要怎麼懲罰呢?我說:如果那個人所做的事,記載在了史籍中,流傳於後世,千年以來,人人都想殺了他,將他視為低賤的禽獸,那就足夠了。這就是孟子所說的「讓亂臣賊子恐懼」,不需要地獄這種在他們死後再來畫蛇添足地懲罰。
分野
【題解】
分野,與星次相對應的地域。古時,追求秩序的古人將天空規劃得井然有序,將可觀察的星區分為壽星、大火、析木、星紀、玄枵、諏訾、降婁、大梁、實沈、鶉首、鶉火、鶉尾等十二星次,與地面上州、國的位置一一相對應。舉例言,以鶉首對應秦,鶉火對應周,壽星對應鄭,析木對應燕,星紀對應吳、越等。依據這個對應關係,就天文學說,稱作「分星」,就地理區域說,稱作「分野」。分野學說起始於上古,最初目的就是為了配合占星理論進行天象占測。西漢時期,天文分野從一種實用的「占星學」變成了承載人們世界觀的嚴密體系。在《淮南子·天文訓》《史記·天官書》中,二十八宿分別對應於東周十三國及漢武帝十二州地理,《漢書·地理志》中有分野的詳細記述。自此以後,歷朝歷代在十三分野和二十八分野間變動。
古代星象文化基於古人對天的神聖性、威權性的認可,而天的權威又藉助「分野」觀與人間產生了關係。本篇即是黃宗羲對這一學說的一些不當之處的討論。
《星經》①,天之圍數五十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七里有奇②,天之經數一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里有奇③。至於二十八宿度數④,每一度計一千四百六里有奇,則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王合周天之數⑤。若以周天之數,限於十六餘萬里之內,自昔帝王而下,闢地之最廣者,無如秦始皇、漢武帝、唐太宗,其四封之境⑥,亦不過二萬餘里,此外為里者,猶有十四餘萬。今論星宿所入度數,止以角、亢、氐為鄭分,房、心為宋分,尾、箕為燕分,斗為吳分,女、牛為越分,虛、危為齊分,室、壁為衛分,奎、婁為魯分,胃、昴、畢為趙分,觜、參為魏分,井、鬼為秦分,柳、星為周分,翼、軫為楚分。以地域二萬里計之,不過得星之一十五度耳,而乃以三百六十五度盡入於二萬里之內,可乎?
【注釋】
①《星經》:古代天文星占著作,大致成書於戰國時期,作者為當時的齊國人甘德和魏國人石申。甘德著有《天文星占》八卷,石申著有《天文》八卷,《甘石星經》是兩書的合稱。該書以星座名為標題,按星官論述,附星座圖形,言星象占驗,夾有少量天文數據。
②天之圍數:古人測算出的天球周長。《周禮·地官·大司徒》載:「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按照《周禮》記載推算,夏至時,陽城(今河南登封)的太陽影長一尺五寸處,位於大地的中心。據《周髀算經》載:以八尺之表,則夏至時日影最短,為一尺五寸,冬至日之影最長,為一丈三尺。與陽城在同一緯度的地方,在夏至那天,八尺表的影子都是一尺五寸,謂之「地中」,實際上指的是當時國土南北的中心線。《宋書·天文一》載:「鄭玄云:『凡日景於地千里而差一寸,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萬五千里也。』以此推之,日當去其下地八萬里矣。日邪射陽城,則天徑之半也。天體圓如彈丸,地處天之半,而陽城為中,則日春秋冬夏,昏明晝夜,去陽城皆等,無盈縮矣。故知從日邪射陽城為天徑之半也。以勾股法言之,傍萬五千里,勾也;立八萬里,股也;從日邪射陽城,弦也。以勾股求弦法入之,得八萬一千三百九十四里三十步五尺三寸六分,天徑之半,而地上去天之數也。倍之,得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六十一步四尺七寸二分,天徑之數也。以周率乘之,徑率約之,得五十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六十八步一尺八寸二分,周天之數也。」「南戴日下萬五千里」,是指從立標杆點往南1.5萬里為太陽垂直照射處。依據勾股法,以1.5萬里為勾,從太陽下地處到陽城的距離8萬里為股,弦就是太陽斜射陽城的距離,也就是天的半徑為81394里30步5尺3寸6分,乘以2,天的直徑約為162788里。據142:45的新圓周率,天球的周長約513687里。
③天之經數:古人測算出的整個天球直徑。
④二十八宿:在古代,古人為觀測日、月、星辰的運行而將可見的星劃分為二十八個星區。最早出現在商周初期,春秋戰國時期已較完備。二十八星宿為東方蒼龍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北方玄武七宿:斗、牛、女、虛、危、室、壁,西方白虎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南方朱雀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各星宿包含若干顆恆星。度:中國古代天文知識體系中,「度」的概念來自太陽運行,古人認為太陽繞著地球運動,其運動軌跡為黃道。通過圭表測量一個回歸年約等於365.25天。亦即太陽圍繞地球旋轉一周需要365.25天,整個天空由此分為365.25個單位,這個單位被古人定義為「度」。
⑤周天之數:《素問·六節藏象論》載:「周天之分,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太陽以恆星尺度運動,實際速度是變化的。但由於測量精度所限,古人曾認為太陽運動是均勻的,在恆星背景中運行一個周長就是一年,每天運行的距離為一度,約1460里,粗略測量一年為365.25度,約513687里,稱之為周天之數。
⑥四封:四面疆界。
【譯文】
《星經》記載,天之圍數是五十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七里多,天之經數是一十六萬二千七百八十八里多,至於二十八星宿的度數,每一度大概一千四百零六里多,那麼總共是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正好是周天之數。如果以周天之數,限制在十六萬多里以內,自以前的帝王而下,開闢土地最寬廣的,沒有比得上秦始皇、漢武帝、唐太宗的,他們的四面疆界,東西跨度也不過兩萬多里,此外還有十四萬多里。今天討論星宿所在的度數,只是以角、亢、氐作為鄭國分野,房、心作為宋國分野,尾、箕作為燕國分野,斗作為吳國分野,女、牛作為越國分野,虛、危作為齊國分野,室、壁作為衛國分野,奎、婁作為魯國分野,胃、昴、畢作為趙國分野,觜、參作為魏國分野,井、鬼作為秦國分野,柳、星作為周國分野,翼、軫作為楚國分野。以地域兩萬里計算,不超過星宿的十五度,而卻以三百六十五度都歸入兩萬里內,這樣可以嗎?
尾、箕為東方之宿,而乃主北方之燕;危、虛為北方之宿,而乃主東方之齊;奎、婁在西而東主魯;井、鬼在南而西主秦;畢、昴正西而北主於趙,角、亢正東而中主於鄭;以至吳越居東南,乃屬北方斗、牛、女之分;宋與衛鄰,乃屬東方房、心之分;周在河陽①,既以為南方柳、星、張之次,而班固復以子為周②;趙在河北,既以為西方昴、畢之次,而固又以寅為趙③,則東西南北,互易其位,靡有定據。
【注釋】
①周在河陽:《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載:「天子狩於河陽。」周王室地處黃河以南,河陽在今河南孟州西,地處黃河以北,屬於晉國。實際上,這並不是一次狩獵活動,而是晉文公召周天子,以朝周天子名義命諸侯參加的一次會盟活動。山南水北為陽,就像太陽東升西落,自然規律和君臣秩序一樣不可變易,黃宗羲言「周在河陽」,與孔子強調「天子狩於河陽」並無二致,也就是說不論河南、河北都是周王的土地,意在不願直接承認周天子被諸侯擺布的窘境,此所謂「春秋筆法」。
②既以為南方柳、星、張之次,而班固復以子為周:古人將二十八星宿根據出現的方位,分為東方蒼龍、西方朱雀、北方白虎、南方玄武四象。再按天地感應的觀念,將天上分星與地上九州分野聯繫起來。《漢書·地理志下》載:「周地,柳、七星、張之分野也。今之河南雒陽、谷成、平陰、偃師、鞏、緱氏,是其分也。」黃宗羲據此以南方朱雀七宿中的柳、星、張三星宿與周地對應。總體上看來,地上的方位坐標與天上比較,基本上呈反時針逆轉。如果以周地為基點,天下之中心向南方偏移。《漢書·天文志六》又載:「子周,丑翟,寅趙,卯鄭,辰邯鄲,巳衛,午秦,未中山,申齊,酉魯,戌吳、越,亥燕、代。」十二地支中的「子」,五行屬陽水,位居北方。十二地支與星宿分野儼然是兩個方位系統。下文故有「東西南北,互易其位,靡有定據」的斷語。次,處所,所在的位置。
③固:即班固(32—92年),字孟堅,扶風安陵(今陝西咸陽)人,東漢著名史學家、文學家,撰寫的《漢書》,是中國歷史上一部重要的史書。另外所著《白虎通義》一書,以陰陽、五行為基礎解釋自然、社會、倫理等各種現象,讖緯神學經學化。
【譯文】
尾、箕屬東方蒼龍七宿,卻主導北方的燕國;危、虛屬北方玄武七宿,卻主導東方的齊國;奎、婁屬西方白虎七宿,卻主導東方的魯國;井、鬼屬南方朱雀七宿,卻主導西方的秦國;畢、昴位於正西方而主導北面的趙國,角、亢位於正東方而主導中間鄭國。至於吳越兩國位於東南,卻屬於北方斗、牛、女三宿的分野;宋國與衛國相鄰,卻屬於東方的房、心二宿的分野;周國在河南,屬於南方的柳、星、張三宿的分野,但班固又將周國劃入北方;趙國在河北,屬於西方的昴、畢二宿的分野,但是班固又將趙國劃入東北。那麼東西南北四個方向,互相變換了位置,沒有一定的依據。
又如北斗之度,居乎天中,猶可謂主乎九州;若夫五車九坎①,皆在牽牛之南②,偏居一方,而亦分主列國③,何耶?宋、衛之與燕,逾越甚遠,而房、心、尾、箕相連;魯、衛與趙,疆理不入,而奎、婁、昴、畢實貫。星甚相邇,地絕相遠,其故何耶?且於南則分野太疏,於北則分野太密。宋、鄭二國同在豫州之東,為里幾何,而乃當夫角、亢、氐、房、心之五星;魯、衛二國,密比於兗、徐之間,所封尚狹,而乃當夫室、壁、奎、婁之四次;周遷洛陽,其地尤偏,而分秦、楚之外,亦獨占夫柳、星、張之三次。北之分野,可謂太密矣。斗、牛、女止三宿耳,而南起二廣,東抵閩浙,北至江淮,據江南之九路;井、鬼二宿耳,而北起於秦,南及四川,以至於瀘南、溪峒、滇、緬諸國④,奄及西南之二方。南之分野,可謂太疏矣。或者求其說而不得,則曰其國始封之日,推歲星所在⑤,如歲星在斗、牛,而吳越始封,則斗、牛屬吳越。此又不然。假如齊魯並封⑥,是當同一歲星,何以齊為虛、危,魯為奎、婁耶?又謂左氏遷閼伯於商丘,主辰,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故參為晉星,杜預註:「主辰、主參為主祀,主祀即分野也。」⑦依此言,則晉當兼主胃、昴、畢、觜,不特參也⑧;商當主辰,何以房、心在卯也⑨?皆非定說矣。
【注釋】
①五車九坎:二者都是星宿名。五車,也稱五潢,在西方畢宿之北。《晉書·天文志上》:「五車五星,三柱九星,在畢北。」九坎,星宿名。《晉書·天文志上》:「九坎九星,在牽牛南。」
②牽牛:即二十八宿北方七宿中的牛宿。牛宿中的河鼓星,也稱牽牛星。
③分主列國:《晉書·天文志上》:「五車五星,……西北大星曰天庫,主太白,主秦。次東北星曰獄,主辰星,主燕、趙。次東星曰天倉,主歲星,主魯、衛。次東南星曰司空,主填星,主楚。次西南星曰卿星,主熒惑,主魏。」
④瀘南:瀘水之南。溪峒:南丹州溪峒安撫司,元至元十三年(1276)升南丹州置,屬廣西兩江道宣慰司。治所即今廣西南丹。大德元年(1297)併入慶遠路。滇:古滇國,轄境約當今雲南中部滇池附近一帶。緬:緬甸宣慰司,屬雲南布政司,治所在今緬甸阿瓦。轄境約當今緬甸傑沙以南的伊洛瓦底江中游地區。
⑤歲星:即木星。在古代,人們以木星約十二年運行一周天,運行軌道與黃道相近,遂將周天分為十二分,稱十二次。木星每年行經一次,就以其所在星次來紀年,所以稱為歲星。
⑥假如齊、魯並封:姜太公與周公在周武王滅商後同時受封為諸侯,分別建立了齊國和魯國。假如,例如。
⑦「又謂《左氏》遷閼伯於商丘」幾句:語出《左傳·昭公元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閼伯,季曰實沈。居於曠林,不相能也。日尋干戈,以相征討。後帝不臧,遷閼伯於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為商星。遷實沈於大夏,主參,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杜預註:「商丘宋地,主祀辰星。辰,大火也。」主祀,祭祀儀式上第一個祭祀。
⑧則晉當兼主胃、昴、畢、觜,不特參也:晉地應當兼主胃、昴、畢、觜諸星宿,不單單只有參這一星宿。《漢書·地理志下》:「魏地,觜觿、參之分野也。」「韓地,角、亢、氐之分野也。」「趙地,昴、畢之分野。」(《通典·州郡二》相同)這三家合起來是晉地對應的星宿,則晉國的分野應包括觜、參、角、亢、氐、昴、畢,黃宗羲所說與《漢書·地理志》大相徑庭,多出胃宿,減去角、亢、氐三宿。其主要依據是,《晉書·天文志》所載東方蒼龍七宿中的角、亢、氐三星宿對應的州郡位次為「鄭,兗州」,與晉的地理方位不相合,故減去。
⑨商當主辰,何以房、心在卯也:商地應當主祀辰,為什麼房、心二星宿卻又正好與十二地支的東方卯位相合呢?《漢書·地理志下》:「宋地,房、心之分野也。」宋地,即原殷商舊地。辰,杜預注,辰為大火星,大火星屬心宿。房、心二宿屬東方蒼龍七宿;卯,在十二地支對應的方位中代表東方,與晉地的情況比較,這裡出現星宿方位與地支方位相合的情形。針對星宿方位與分野方位難以一一對應的關係,黃宗羲發出「皆非定說」的感嘆。
【譯文】
又比如北斗星,位置在天的中間,說主宰九州還是可以的,像五車九坎,都在牽牛星的南邊,偏在一邊,也是分別主宰各國,為什麼呢?宋、衛兩國對於燕國,距離很遠,而它們分野對應的房、心、尾、箕幾個星宿互相連接;魯、衛兩國與趙國,疆界不相連接,但它們分野對應的奎、婁、昴、畢幾個星宿確實是連貫的。星宿間相近,但是地面上對應的地區卻相互距離很遠,這是因為什麼呢?況且南方對應的星宿太稀疏了,北方對應星宿的又太密集了。宋、鄭兩國都在豫州的東邊,距離有多遠呢,而對應角、亢、氐、房、心五個星宿;魯、衛兩國,在兗州、徐州之間緊挨著,封地那麼狹窄,卻對應室、壁、奎、婁四個星宿;周朝遷都洛陽,地方更偏了,在秦、楚兩國之外,也獨自占據了柳、星、張三個星宿。北方分野所對應的星宿,可以說太密集了。斗、牛、女只是三個星宿,而南邊自兩廣開始,東邊至福建、浙江,北面至江淮一帶,占據了江南九路;井、鬼只有兩個星宿,而北邊自秦地開始,到南邊的四川,甚至於瀘南、溪峒、雲南及滇、緬各國,包括了西方和南方。南方分野對應的星宿,可以說是太稀疏了。有人尋找這個說法的根據但沒有找到,就說是在這個國家開始建立的時候,推算歲星的位置,如歲星在斗宿、牛宿,而吳、越兩國開始建立,那斗宿、牛宿就屬於吳國和越國。但是這也不對。例如齊國和魯國同時建國,它們應當對應同一個歲星,那為什麼齊國的分野對應虛宿、危宿,魯國對應奎宿、婁宿呢?又有人說《左傳》中說遷閼伯到商丘,主辰星,所以辰星為商朝對應的星宿;遷實沈到大夏,主參星,故西方參星是晉國對應的星宿。杜預作注說主辰、主參為主祀,主祀對應分野的星宿。按照這個說法,那麼晉國應當兼主西方胃、昴、畢、觜幾宿,不只有參;商朝應當主辰,那麼房、心星宿就正好對應卯的位置,又是為什麼呢?這些都是不一定的說法。
唐書
【題解】
本篇黃宗羲主要就《唐書》中的幾個記載給出了自己的評定,如對於唐玄宗的死亡傳說、唐肅宗如商代武乙般被雷震死問題、唐憲宗為何而死及郭皇后的歷史評價等。最後,黃宗羲認為對於《唐書》所載:「吳縝之糾繆,但取碎事煩文,稽其錯誤,此等處無有為之糾者,抑末矣。」不過,在此篇中黃宗羲以一些野史去更正、驗證史書所記載之事,所論有失偏頗。
有唐凡二十帝,不得其死者七人①,而玄宗、肅宗之死不著,憲宗雖著,而弒君之故不明。按:晏元獻守長安②,村民安氏富財,雲素事一玉髑髏③,弟兄析居,欲分為數片。元獻取觀,自額骨左右皆玉也。元獻曰:「此豈得於華州蒲陸縣泰陵乎④?」民言其祖父實於彼得之。元獻因與僚屬言:「唐小說載玄宗遷西內⑤,李輔國令刺客夜攜鐵錘⑥,擊其腦,作磬聲。玄宗謂刺客曰:『我固知命盡汝手,昔葉法善勸我服玉及丹⑦,今我腦骨成玉,丹在其中。』刺客抉腦取丹而去⑧。此真玄宗之髑髏也。」因命瘞之泰陵⑨。
【注釋】
①有唐凡二十帝,不得其死者七人:唐代有正式記載的死於非命的皇帝有七人:一,唐中宗李顯,被韋皇后和安樂公主毒死;二,唐憲宗李純,被宦官謀殺;三,唐穆宗李恆,服金丹而死;四,唐敬宗李湛,被宦官謀殺;五,唐宣宗李忱,服丹藥中毒而死;六,唐昭宗李曄,被朱溫所殺;七,唐哀帝李柷,被朱溫所殺。
②晏元獻:即晏殊(991—1055),字同叔,撫州臨川(今屬江西)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政治家。年少聰慧,十四歲以神童入試,賜進士出身,後官至右諫議大夫、集賢殿學士、禮部、刑部、兵部尚書。明道元年(1032),為參知政事(副相)。康定元年(1040),知樞密院事,旋任樞密使。慶曆二年(1042),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拜相。至和元年(1055)卒,贈司空兼侍中,諡元獻,史稱晏元獻。晏殊知人好賢,喜獎拔後進,天聖八年(1030),知貢舉,擢歐陽修為第一,張先、刁約、石介亦於同科及第,一時名士多出其門。及為相,范仲淹、韓琦、富弼皆用為執政,歐陽修、余靖、蔡襄、孫沔為諫官,均為一時名臣。晏殊作為宋代文學大家,「文章贍麗,應用不窮,尤工詩,閒雅有情思」(《宋史·晏殊傳》);文學主張與北宋古文家一致,推崇韓、柳之文,以為文章當扶道垂教,非獨以屬詞比事為工;最擅詞中小令,風格受馮延巳影響,多寫士大夫詩酒生活及悠閒情致,與其子晏幾道,被稱為「大晏」和「小晏」。
③事:供奉。髑髏(dú lóu):頭骨。
④華州蒲陸縣泰陵:泰陵是唐玄宗李隆基的陵墓。在今陝西渭南蒲城東北三十里金粟山上,唐時屬於華州。唯華州轄下無蒲陸縣,疑為蒲城之誤。
⑤玄宗遷西內:安史之亂中,唐玄宗逃離長安,待長安收復後他被肅宗迎回,尊為太上皇,居興慶宮(南內)。乾元三年(760),宦官李輔國以玄宗與外人交通,威脅肅宗皇權為由,將他移入皇宮西部的甘露殿,即西內。
⑥李輔國(704—762):唐宦官。本名靜忠。天寶中入侍太子李亨(肅宗)。安祿山叛亂,玄宗入蜀,他勸太子至靈武即位,自己乃任太子家令,判元帥府行軍司馬事,改名輔國。後進封郕國公,操縱朝政,隨意決定,專掌禁兵,顯赫之極,人呼為「五郎」「五父」。又求宰相之職而未果。上元三年(762),肅宗將死時,與宦官程元振等殺張後,擁立太子李豫(代宗),以定策功逼其任己為宰相,且對代宗語曰:「大家但內里坐,外事聽老奴處置。」代宗不得已,尊其為「尚父」,加司空、中書令,政無巨細,皆委參決。不久罷職,被代宗派人刺死。
⑦葉法善(616—720):字道元、太素、羅浮真人,唐代括州括蒼縣(今浙江麗水)人。其家三代為道士,得傳陰陽、占繇、符籙、攝養之術。唐高宗顯慶間征至京師,固辭爵位,求為道士,留在內道場。其後五十年間,常往來名山。曾數次召入禁中,高宗、武后、中宗皆禮敬之。玄宗先天二年(713),拜鴻臚卿,封越國公,仍為道士,住長安景龍觀,尊寵尤甚。開元八年(720)卒,年一百零七歲。玄宗親為其撰碑銘。唐代有關葉法善神異故事甚多。
⑧抉:挑開,撥開。
⑨因命瘞(yì)之泰陵:瘞,埋葬。按,此說出自宋代王銍的筆記文集《默記·晏元獻說玉骷髏》。
【譯文】
唐代一共二十個皇帝,死於非命的一共有七人,而唐玄宗、唐肅宗的死沒有記載,唐憲宗雖然有記載,但是被殺的原因不清楚。按:晏殊在長安任職時,有村民安富財,說平日供奉一個玉骷髏,兄弟要分家了,也想將其分為數片。晏殊取來觀看,見這個玉骷髏,自額骨左右都是玉。晏殊說:「這是不是在華州的蒲城縣泰陵得到的?」村民說他的祖父確實是在那個地方得到的。晏殊於是對下屬的官吏說:「唐代的小說中記載,唐玄宗遷到皇宮西部的甘露殿,李輔國命令刺客半夜帶著鐵錘去刺殺他,刺客敲擊玄宗的腦袋,發出玉磬的聲音。玄宗對刺客說:『我本來就知道會命喪你手,以前葉法善勸我服食玉和丹藥,現在我的腦骨已經成玉了,內丹也在裡面。』刺客於是打開玄宗的腦骨,取出內丹跑了。這真是唐玄宗的頭骨啊。」於是他命人將頭骨埋葬到泰陵。
元獻又云:「相傳肅宗之死如武乙①,為暴雷所震,可驗其不孝之罪也。」《唐書·李輔國傳》但言玄宗自徙西內,「怏怏不豫②,至棄天下③」,不知史官為之諱乎?抑其事秘無有傳聞之者乎?玄宗崩於寶應元年四月甲寅④,肅宗崩於是月丙寅,相去僅十一日。當玄宗崩時,肅宗已疾革⑤,其死於疾明矣。武乙之厄訛也。
【注釋】
①武乙:子姓,商王庚丁之子,為商代後期的一位重要商王。他生性殘暴,貪於享受。《史記·殷本紀》:「帝武乙無道,為偶人,謂之天神。與之博,令人為行。天神不勝,乃僇辱之。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獵於河渭之間,暴雷,武乙震死。」
②怏怏不豫:形容不滿意、不高興的樣子。
③棄天下:皇帝死亡的婉詞。
④寶應元年:762年。
⑤疾革(jí):病情危急。革,通「亟」,危急。
【譯文】
晏殊又說:「據傳唐肅宗的死法就和商王武乙一樣,是被暴雷震死的,可以驗證他的不孝之罪。」《新唐書·李輔國傳》里只說唐玄宗自從遷到皇宮西部的甘露殿,「憂愁不開心,以致駕崩」。不知道史官是為了避諱呢?或者是因為事情比較隱秘所以民間沒有流傳呢?唐玄宗死於寶應元年四月甲寅,唐肅宗死於該月的丙寅日,相差只有十一天。當唐玄宗死的時候,唐肅宗已經病得很嚴重了,他是死於明顯的疾病。所謂和武乙的遭遇一樣是謠傳。
《唐書·宦者傳》:柳泌以金石進①,憲宗餌之②,躁甚,數暴怒,恚責左右③,踵得罪④,禁中累息⑤。王守澄、陳宏志弒帝於中和殿⑥,緣所餌以暴崩告天下。初未嘗及郭后與穆宗也⑦。裴庭裕《東觀奏記》雲⑧:「憲宗宴駕之夕,宣宗雖幼⑨,頗記其事,追恨光陵穆宗陵商臣之酷⑩,即位後,誅鋤惡黨,無漏網者。時郭太后無恙,以上英察孝果⑪,且懷慚懼,一日與二侍兒升勤政樓,倚衡而望⑫,便欲隕於樓下⑬。左右急持之。即聞於上,上大怒。其夕,後暴崩,上志也⑭。」《唐書》亦載「大中十二年二月,廢穆宗忌日,停光陵朝拜及守陵宮人」⑮。由此言之,是郭后、穆宗皆與聞乎故者也,郭后之罪通天矣。顧其列傳雲⑯:「中人有為後謀稱制者⑰,後怒曰:『吾效武氏耶?今太子雖幼,尚可選重臣為輔。吾何與外事哉?』文宗問後如何可為盛天子⑱,後曰:『諫臣章疏宜審覽,度可用用之,有不可,以詢宰相。毋拒直言,勿納偏言,以忠良為腹心。此盛天子也。』」至於弒逆之事,則為之洗刷曰:「宣宗立於後諸子也⑲,而母鄭故侍兒,有曩怨,帝奉養禮稍薄,後鬱郁不聊,與一二侍人登勤政樓,將自隕,左右共持之。帝聞怒,是夕後暴崩。」讀之竟是賢后,是非顛倒若此⑳!
【注釋】
①柳泌(?—820):本名楊仁力,一作楊仁晝。唐朝的方士。少習醫術,言多誕妄。元和十三年(818)宰相皇甫鎛薦之,召入禁中,自雲能致長生藥,詔居興唐觀煉藥。又言天台山多靈草,願官天台以求之,十一月詔權知台州刺史。驅吏民採藥山谷間,鞭笞苛急,歲余無所得,舉家逃入山中。浙東觀察使捕送京師,以皇甫鎛庇護,復得待詔翰林。他向憲宗進獻丹藥,憲宗服後,脾氣暴躁,左右多得罪,不久被宦官王守澄、陳弘志等所弒。穆宗即位後,將柳泌杖殺。金石:古代丹藥。
②餌:吃。
③恚(huì)責:憤怒斥責。恚,憤恨。
④踵得罪:一個接一個獲罪。踵,腳後跟。比喻後腳接前腳,緊緊跟隨。
⑤累息:屏氣。因恐懼而不敢喘息。
⑥王守澄(?—835):唐朝末年活躍於憲、穆、敬、文四朝的宦官。憲宗時監徐州軍,後召還京。元和十五年(820),與內常侍陳弘志等殺憲宗,定策立穆宗,知樞密事。後穆宗死,敬宗立。寶曆二年(826)敬宗被殺,他與梁守謙等共立文宗,升驃騎大將軍。前後專權達十五年之久,賣官鬻爵。文宗後用李訓計,奪其實權,後派人將其毒死。陳宏志:兩《唐書》均作陳弘志。唐憲宗時宦官。生平事跡不祥。
⑦郭后(?—851):唐憲宗嫡妻,唐穆宗生母。她是唐朝名將郭子儀的孫女,生母為唐代宗長女昇平公主。憲宗元和元年(806)冊為貴妃。八年(813),群臣數請立郭氏為皇后,憲宗怕郭氏顯貴,日後難以馭制,遂予擱置,終憲宗一世,郭氏只是貴妃。穆宗嗣位,冊郭氏為皇太后,穆宗供奉甚重。敬宗立,尊其為太皇太后。其後文宗、武宗、宣宗相繼即位,太后歷位七朝,五居太后之尊,人君皆行子孫之禮,福壽隆貴,達四十年之久,所謂七朝五尊。宣宗大中五年(851)去世,諡曰「懿安皇太后」,附葬於景陵。穆宗:唐穆宗李恆(795—824),憲宗第三子。初名宥,封建安郡王,進封遂王。元和七年(812),立為太子,改名恆。憲宗死,被宦官王守澄等擁立為帝,自是宦官專權,威勢更盛。喜歡宴遊,怠於國事,親信奸佞,疏遠忠臣。盧龍、成德、魏博三鎮相繼叛亂,他無力平叛,乃承認叛將為節度使,藩鎮割據加劇。長慶元年(821),與吐蕃議和,立《長慶會盟碑》。二年(822)十一月,與宦官擊鞠禁中,驚恐致病。由此宦官王守澄與宰相李逢吉勾結,權傾朝野。四年(824)正月,因服金丹致死。葬光陵(今陝西蒲城北)。
⑧裴庭裕《東觀奏記》:共三卷。《新唐書·藝文志二》「雜史類」著錄,原注曰:「大順中,詔修宣、懿、僖實錄,以日曆註記亡缺,因摭宣宗政事奏記於監修國史杜讓能。」可知是書為纂修實錄所備,記宣宗朝事,凡八十九條,多記載朝堂政事或宮廷秘聞,有很高的史料價值,但不可盡信。裴庭裕,字膺余,河東聞喜(今屬山西)人。昭宗時為翰林學士、左散騎常侍。唐末五代初,貶官湖南而卒。
⑨宣宗:唐宣宗李忱(810—859),憲宗第十三子,唐穆宗異母弟,唐武宗叔父。生母鄭氏是郭后侍女。初名怡,封光王。會昌六年(846),唐武宗死,李忱為宦官馬元贄等擁立為帝。即位後,勤於政事,在位期間,對內整頓吏治,並限制宗室和宦官;對外擊敗吐蕃、收復河湟,又安定塞北、平定安南。尤其是收復河湟,「自河、隴陷蕃百餘年,至是悉復隴右故地」(《舊唐書·宣宗本紀》)。他在位時,國家相對安定繁榮,歷史上把這一時期稱之為「大中之治」。大中八年(854),與宰臣令狐綯謀去宦官,事泄,南衙北司關係更加緊張,地方兵變不斷發生。晚年好方士神仙之術,祈求長壽。大中十三年(859)八月,因服藥致死。葬貞陵。
⑩商臣之酷:指弒父篡位。商臣,即楚穆王(?—前614),楚成王的長子,被立為太子。前626年,商臣得知楚成王想改立子職為太子,於是發動兵變,逼迫楚成王自縊而死,自立為君。前625—前614年在位。
⑪英察孝果:英勇、察明、孝順、果決。
⑫衡:古代樓殿邊上的欄杆。
⑬隕:墜落。
⑭上志也:皇帝的意思。
⑮「大中十二年二月」幾句:此處記載見《新唐書·宣宗本紀》。
⑯顧其列傳云:按以下所引傳記資料均見於《新唐書·后妃列傳下·懿安郭太后》。唯《新唐書》中記問如何為盛天子者為唐武宗,此作唐文宗。
⑰中人:宦官。稱制:代行皇帝的職權。此指讓郭太后攝政。
⑱文宗:唐文宗李昂(809—840),827—840年在位。穆宗次子,敬宗弟。
⑲宣宗立於後諸子也:宣宗為憲宗庶子,在嫡子穆宗一系未絕嗣的情況下本無繼位權,他是在宦官支持下繼位的。
⑳是非顛倒若此:按,黃宗羲此條專從《東觀奏記》,然據《資治通鑑·唐紀六十四》在記錄郭后之亡後,《考異》引《實錄》曰:「五月,戊寅,以太皇太后寢疾,權不聽政,宰臣帥百寮問太后起居。己卯,復問起居,下遺令。是日,太后崩。初,上纂位,以憲宗遇弒,頗疑後在黨中,至是,暴得疾崩,帝之志也。」並加按語曰:「按《實錄》所言暴崩事,皆出於《東觀奏記》。若實有此事,則既雲是夕暴崩,何得前一日先下詔雲『以太后寢疾,權不聽政』?若無此事,則廷裕豈敢輒誣宣宗?或者郭后實以病終,而宣宗以平日疑忿之心,欲黜其禮……疑以傳疑,今參取之。」
【譯文】
《唐書·宦者傳》記載:柳沁向唐憲宗進獻金石丹藥,唐憲宗吃了,脾氣變得非常暴躁,數次狂怒,憤怒斥責左右宮人,宮人一個接一個地獲罪,宮中恐懼緊張得不敢呼吸。宦官王守澄、陳宏志就在中和殿謀殺了憲宗,再以皇帝進食金丹導致暴病駕崩向天下昭告。最初,事情沒有涉及郭太后和穆宗。裴庭裕的《東觀奏記》里說:「憲宗駕崩的時候,宣宗雖然年紀小,但大抵記得那個事情,痛恨穆宗類似商臣那樣的殘酷行為,登上皇位後,誅殺那伙奸惡之人,沒有漏網的。當時郭太后沒有生病,因為看到宣宗英勇、察明、孝順、果決,心懷慚愧恐懼,一天與兩個侍女登上勤政樓,靠著欄杆遠望,便想跳樓而死。左右侍女趕快拉住了她。皇上知道後,大發雷霆。當天晚上,郭太后突然駕崩,這是皇上的意思。」《唐書》也記載:「大中十二年二月,廢止穆宗忌日的祭禮,朝廷停止對穆宗葬地光陵的祭拜,解散了守陵的宮人。」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郭太后和穆宗都對謀殺憲宗一案事先知情,郭太后真有滔天大罪啊。反觀她的傳記說:「宦官中有人為郭太后謀劃攝政的,郭太后大怒說:『我能效仿武則天嗎?現在太子雖然年紀小,還可以選擇重要的臣子輔佐他。我怎麼能干預朝廷之事呢?』唐文宗問郭太后怎麼才能成為具有盛德的天子。郭皇后說:『諫臣的奏章應該仔細閱讀,斟酌可以採用的就採用,有不可以的,可以諮詢宰相。不要拒絕直言進諫,不要只採納一方的言論,要以忠臣作為心腹。這就是具有盛德的天子。』」至於殺害皇帝謀逆的事情,也就為其洗刷說:「唐宣宗是郭太后的庶子而被擁立為帝,而他的母親鄭氏原來是郭太后的侍女,有些過去的積怨,宣宗對郭太后奉養的禮節稍微不到位,郭太后鬱悶不高興,與一兩個侍女登上勤政樓,想要跳樓自殺,左右侍從共同拉住了她。皇帝聽說後大怒,當天晚上郭太后就突然死了。」看到這些,郭太后竟然是一位賢后,對錯顛倒竟是這個樣子!
觀兩君被弒大節目,尚且不能如春秋晉、楚之史,其他又何論哉?吳縝之糾繆①,但取碎事煩文,稽其錯誤,此等處無有為之糾者,抑末矣。
【注釋】
①吳縝:字廷珍,四川成都人,北宋史學家,著有《新唐書糾謬》二十卷,指證錯誤多達四百餘條,在中國史學史上很受重視。
【譯文】
考察兩《唐書》對兩個君主被殺的大致情節的記載,還不如春秋時期晉、楚的歷史記載,其他還有什麼好討論的呢?吳縝糾正兩《唐書》的錯誤,只是摘取瑣碎的文字,考察其中的錯誤,對於這樣的地方卻沒有糾正,不過是細枝末節罷了。
賦稅
【題解】
黃宗羲在此篇中所論與《明夷待訪錄》中關於土地制度、賦稅制度的論述大致相似,其論從「民養於上」,到「民自為養」,再到「民無以自養」,指出百姓生活越來越困苦。對於民生之艱的原因,黃宗羲認為是賦稅沉重,「輕者十取其三,重者十取其五六」,讓百姓無法生存,也是導致百姓「隱避催科,詭計百端」現象出現的原因。為了避免這些問題,使民有所養,黃宗羲依然如其在《明夷待訪錄》中的《田制》諸篇中所言,主張恢復井田制,將土地所產作為賦稅徵收,並總結這樣做的七個好處,即消除詭計、飛灑之弊,固定田的等級、範圍,使胥吏不能漁利,十年一編審,只審業主,田號不動,官府征賦按籍而索,方便而權不旁落。同時他希望以後的賦稅改革能「征其田土所自出,不以銀為事」,從而使得百姓安業富足,社會大治。
先王之時,民養於上。其後民自為養。又其後橫徵暴斂,使民無以自養。《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①。」田出於王以授民,故謂之「王土」。後世之田為民所買,是民土而非王土也。民待養於上,故謂之「王臣」。民不為上所養,則不得系之以王。孟子以二十取一為貉道②,以授田時言之也。若其所自買之田,即如漢之三十而取一③,亦未見其為恩也,而況於後世之賦輕者十取其三,重者十取其五六,民何以為生乎?民既無以為生,則隱避催枓④,詭計百端,並亦難乎其為上矣。
【注釋】
①「普天之下」幾句:出自《詩經·小雅·北山》。其意是說,凡是天下的土地,沒有一塊不是屬於天子管轄的;四海之內生活的人,沒有一個不是天子的臣民。
②孟子以二十取一為貉道:《孟子·告子下》:「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萬室之國一人陶,則可乎?』」趙岐注云:「貉在北方,其氣寒,不生五穀。黍早熟,故獨生之也。無中國之禮,如此之用,故可二十取一而足也。」《後漢書·仲長統傳》:「二十稅一,名之曰貊。」唐代李賢註:「此言欲輕稅也。」貉道,即貊道,中國古代對北方少數民族的習俗、制度的貶稱。
③三十而取一:漢初採取休養生息政策,輕徭薄賦。漢高祖曾實行十五稅一之制,即徵收收穫物的十五分之一作為賦稅;漢文帝時,田租減半,甚至免除了田租;漢景帝時則實行三十稅一之制,即只徵收收穫物的三十分之一作為賦稅。
④催科:催收租稅。租稅有科條法規,故稱。
【譯文】
三代時,百姓是君主供養。後來是百姓自己養育自己。又後來,君主強橫地徵收捐稅,殘暴地搜刮民財,使得百姓無法自己養育自己。《詩經》說「全天下的土地都是君主的,在君主所管轄範圍的土地上生活的人,都是君主的臣民。」土地是由君主分授給百姓的,所以說是「君主的土地」。後來的土地被百姓購買,是百姓的土地而不是君主的土地了。百姓需要君主來養育,所以說是「君主的臣民」。百姓不需要君主養育,就不會和君主聯繫起來。孟子以二十取一為野蠻民族的制度,是針對授田而說的。若是百姓自己買的土地,就如漢代的三十而取一,也沒有看見是君主的恩澤,更何況後來賦稅輕的十取三,重的十取五六,百姓又如何生活呢?百姓既然無法生存,那麼就隱藏起來躲避催收賦稅,用各種辦法逃稅,作為管理他們的朝廷也就很為難了。
夫古之賦稅,以田為母,以人為子①。人有去來,而田無改易。故履畝而稅②,追呼不煩。今之賦稅,以戶為母,以田為子,田既錯雜,而戶復出入。故按籍而征,稽考甚難。今總不能如古八家同井之法。顧田有號數,一號或千畝,或數百畝,則何不以一號當一井,立為號長,按號而為催科,使號長董其稅事?凡有七便:詭奇之術窮③,一也;飛灑之路絕④,二也;厥田上上至於下下,九等不得那移⑤,三也;胥吏無從上下⑥,四也;丈量既定,不可增減,五也;十年編審,止在業主,田號不動,六也;有司按籍而索,完欠井然,權不旁落,七也。較之按戶催征,知戶而不知田者,相去懸絕矣。雖然,此不過催科便於有司,吾誠不敢以養民者望之後世,但使兩稅之法復於前代⑦,征其田土所自出,不以銀為事,庶幾民得以自養耳。
【注釋】
①以田為母,以人為子:在古代,人戶是變遷、流動的,但是田地是固定不移的,所以稱之為「以田為母,以人為子」,母依其子,若土地有變遷,則以所有者的人戶登記為準。
②履畝而稅:丈量土地,按畝徵稅。
③詭奇:詭異。此指詭寄,即古代地主將自己的田地偽報在他人名下,藉以逃避賦役的一種方法。
④飛灑:指明清時期地主勾結官府,將田地賦稅化整為零,分灑到其他農戶的田地上,以逃避賦稅的一種手段。
⑤那(nuó)移:挪移。移動,變更。那,用同「挪」。
⑥上下:此是「上下其手」的簡稱,指玩弄手法,通同作弊。
⑦兩稅之法:唐德宗建中元年(780),為革除稅收弊病,增加財政收入,取消租庸調及各類雜稅,實行新稅法。據《舊唐書·食貨志上》載兩稅之法是:「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行商者,在郡縣稅三十之一。居人之稅,秋夏兩征之。各有不便者,三之。余征賦悉罷,而丁額不廢。其田畝之稅,率以大曆十四年(779)墾數為準。征夏稅無過六月,秋稅無過十一月。」因分夏秋兩季徵稅,故稱兩稅法。此法是對當時賦役制度的較為全面的改革,且對後世影響深遠。這裡僅指夏秋兩季徵稅。
【譯文】
古時候的賦稅,以不動的土地為母,以人為子。人可以來去流動,但土地卻無法改變移動。所以測量土地而徵收賦稅,不必煩勞催逼租稅。現在的賦稅,以戶籍為母,以土地為子,土地已經錯亂混雜,而且戶籍也有錯誤。所以按戶籍徵收賦稅,考察起來十分困難。現在總是不如古時候的井田制。考察土地有號數,一號或者千畝,或者數百畝,為什麼不以一號作一井,設立號長,按照號去徵收賦稅,讓號長主持徵收賦稅的事情呢?這樣做有七個方便:詭寄的避稅方法消失了,這是一;飛灑的避稅方法無法實施,這是二;田地從上上到下下,九個等級不能隨意變更,這是三;胥吏沒法玩弄手法作弊,這是四;土地丈量確定後,不可以增加和減少,這是五;十年一編冊和審查,只查田業之主,田的號數不動,這是六;官府按圖籍而征賦稅,完成或有拖欠清清楚楚,這樣權力不會落到別人手裡,這是七。相比按戶籍徵收賦稅,知道人戶而不知道土地,差別非常大。雖然如此,這種徵收賦稅的方式不過是方便官府,我也實在不敢期望後世的統治者用這種方法養育百姓,希望以後的夏秋收稅時能恢復到以前時代的樣子,徵收土地所生產的,不再征銀為賦稅,這樣百姓就可以自己養育自己了。
科舉
【題解】
此篇所論一如黃宗羲在《明夷待訪錄》中關於取士、學校所論,在論述科舉制度的弊病後,提出了自己的主張,即「取朱子之議行之」。具體做法是在三場考試中,第一場考經義,不必拘泥於八股體制,建議按照朱熹的方法,「通貫經文,條陳眾說,而斷以己意」。第二場考論、表、判,測試學子們的見識、文采、決斷等綜合素質。第三場考策論五道,考察學子們通經致用,即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黃宗羲隨後又對科舉制度中「去取只在經義」的選拔制度進行了批評,並以浙江為例,闡述了他的改革建議,即「救急之術」。由此可見,黃宗羲對科舉制度弊病的批判,意在找尋一種完善的國家選拔人才制度,以選拔出真正有才學的人為國所用。
科舉之弊,未有甚於今日矣。余見高曾以來①,為其學者,五經、《通鑑》《左傳》《國語》《戰國策》《莊子》、八大家,此數書者,未有不讀以資舉業之用者也。自後則束之高閣,而鑽研於「蒙存」「淺達」之講章②。又其後則以為泛濫③,而「說約」出焉。又以「說約」為冗④,而圭撮於低頭四書之上⑤。童而習之,至於解褐出仕,未嘗更見他書也。此外但取科舉中選之文,諷誦摹仿⑥,移前綴後,雷同下筆已耳。
【注釋】
①高曾:高祖和曾祖。又泛指遠祖。
②「蒙存」「淺達」之講章:題名為「蒙存」或「淺達」的講義。存,鑑察。講章,為學習科舉文或經筵進講而編寫的四書五經的講義。
③泛濫:指泛泛,籠統。
④說約:敘述簡要,概述。此指題名為「說約」的備考書籍。
⑤圭撮:微量,微小。此或指非常精練的提綱、批註等。此句用為動詞,指將精練的提綱、批註開列其上。低頭:熟稱,多數人對某熟悉事物的稱呼。
⑥諷誦:朗讀背誦。
【譯文】
科舉制度的弊端,沒有比現在更嚴重的了。我看見在高祖和曾祖的時候,參加科舉的人,五經、《資治通鑑》《左傳》《國語》《戰國策》《莊子》、唐宋八大家,這麼多書,沒有不閱讀用以輔助科舉考試的。此後就將這些書擱置起來,而去研究那些題為「蒙存」「淺達」的四書五經的講義了。又後來覺得這些書講得太浮泛龐雜了,而出現敘述簡要的「說約」。後來又覺得這些「說約」還是繁雜,就在熟悉的四書上面開列極其精簡的提要。舉子們從兒童時期開始學習,至於脫離平民身份而做官,從沒有讀過其他書。除此,就是只選取科舉考試中被取中的文章,誦讀模仿,挪用前面的、引用後面的,都是相似的文筆而已。
昔有舉子以堯舜問主司者,歐陽公答之云:「如此疑難故事,不用也罷。」今之舉子,大約此類也。此等人才,豈能效國家一障一亭之用①?徒使天之生民受其笞撻,可哀也夫!顧有心世道者,亦明知此輩之無用,皆因循而莫之救,何也?如以朱子《學校貢舉私議》行之②,未始不可。然極重難返之勢③,不無惶駭,莫若就今見行事例稍為變通,未嘗不可以得真才也。今第一場經義,第二場論、表、判,第三場策五道。經義當依朱子之法,通貫經文,條陳眾說,而斷以己意,不必如今日分段、破題、對偶敷衍之體④。論以觀其識見,表以觀其綺靡⑤,判當設為甲乙,以觀其剖決。策觀其通今致用,所陳利害,其要如何,無取德行言語,剿從套括⑥。嗟乎!舉子苟能通此,是亦足矣。無奈主文者相習成風,去取只在經義。經義又以首篇為主,二場三場,未嘗過目。逮夫經義已取,始吊後場以充故事⑦。雖累經申敕,袤如充耳⑧,亦以時日迫速,不得不然也。
【注釋】
①一障一亭之用:典出《史記·酷吏列傳》,儒生狄山引經典及前例反對征討匈奴,漢武帝「作色曰:『吾使生居一郡,能無使虜入盜乎?』曰:『不能。』曰:『居一縣?』對曰:『不能。』復曰:『居一障間?』山自度辯窮且下吏,曰:『能。』於是上遣山乘障。至月余,匈奴斬山頭而去。」狄山遂成為愚儒的典型。這裡用以指斥那些只會空談堯舜而無實際理事才能的迂腐儒生。障,古代邊境險要處用於戍守的小城。亭,古代邊境崗亭。
②朱子《學校貢舉私議》:慶元元年(1195),朱熹作《學校貢舉私議》,全文五千多字,主要展現朱熹的教育思想,即針對當時科舉考試的弊端,主張以「德行道藝」為教學目的,在學校所設的科目中,重視「德行」科,取消詞賦科,再設「諸經、子、史、時務」等科。「藝最下」而不可缺,如此才能培養出有濟世務的人才。
③極重難返:即積重難返。長期形成的風俗、習慣、弊端或某種局面難以改變。
④分段、破題、對偶敷衍之體:此指明清科舉考試所作的八股文。八股文分為八個部分,寫作有固定格式,即由破題、承題、起講、入題、起股、中股、後股、束股組成。股,即對偶的意思。後四個部分,每一部分有兩股排比對偶的文字,共八股,故稱八股文。其主要是對經書義理的闡釋,不允許自由發揮。
⑤綺靡:華麗。此指文辭華美。因為表章一般用駢體文寫,可以反應作者的文采高低。
⑥剿從:抄襲。套括:模式。謂一定的模式、框框。
⑦吊後場:提取後面幾場的考卷。吊,調取,提取。
⑧袤如充耳:充耳不聞。
【譯文】
以前有考生問主考官關於堯舜的問題,歐陽修回答說:「像這樣難以判斷的老典故,不用也罷。」現在的考生,大概都是這樣的人。這種人才,哪能為國家做出一點實際貢獻呢?空使天下百姓遭受他們的剝削,真可悲哀啊!考察有心改造社會的人,也明明知道這樣的人沒有用處,都因循守舊而沒法挽救,為什麼呢?如果實行朱熹《學校貢舉私議》的辦法,也不是不可以的。然而長期形成的弊端難以改變,驟然施行沒法不引起人們的惶恐驚駭,不如以現在實行的制度稍微進行變通,未嘗不可以得到真正的人才。現在科舉第一場考經義,第二場考論、表、判,第三場考策論五道。經義都要依據朱熹的方法,貫通經文大義,一條條地陳述各家所說的觀點,最後用自己的意思加以論判,沒必要像現在的分段、破題、對偶這樣固定的文體。論是考察他的見識是否高明,表是考察他文采是否華美,判詞應當設甲乙方,考察他的剖析決斷能力。策問考察他聯繫現實、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察他所陳述的利害關係,主要的觀點怎樣,不取述說道德功業,以及抄襲的、說套話的。啊!考生如果能明白這個道理,就足夠了。無奈考官們習慣了,捨棄或錄取都只看重經義。經義又以第一篇為主要,二場三場的文章,看都不看。等到經義已經取中,才開始提取後面幾場的考卷應付公事。雖然經過很多次告誡,但因為時間很緊,不得不這樣了。
余嘗與萬季野私議①:即浙江而論,舉子萬人,分房十餘人②,每人所閱不及千卷,日閱二百卷,五日可畢。第一場取一千卷,揭榜其不在千卷內者③,不得進第二場。第二場千卷,每人閱一百卷,一日可畢。當取五百卷,揭榜其不在五百卷內者,不得進第三場。第三場方依定額揭榜,始謂之中式。如此則主文者不得專以經義為主,而二場三場為有用,舉子亦不敢以空疏應世。會試亦然。此亦急救之術,行之數科後,取朱子之議行之,又何患人才之不出乎!
【注釋】
①萬季野:即萬斯同(1638—1702),字季野,號石園,浙江鄞縣(今浙江寧波)人,清初著名史學家。他受學黃宗羲,為學主慎獨,博通諸史,尤其精通明史,康熙年間以布衣參修《明史》,不署銜,不受俸,在史館十九年,撰成《明史》列傳、史表、《河渠志》等。
②分房十餘人:意謂有十幾個閱卷官。分房,清代科舉考試,南闈和北闈的同考官都分為十八房,分住東西經房,負有分房閱卷之責,故稱。
③揭榜:考試之後的出榜,發榜。
【譯文】
我曾經與萬斯同私底下討論:就以浙江來說,舉子上萬人,閱卷官十幾人,每個人所審閱的卷子不到一千份,一天審閱二百份卷子,五天就可以完成。第一場取中一千份卷子,發榜後不在一千份卷子裡的,不得進入第二場考試。第二場一千份考卷,每人審閱一百份,一天可以看完。應該取中五百份,發榜後不在這五百份卷子裡的,不得進入第三場考試。第三場依據一定名額發榜,這才是考中。這樣,主要考官們不會專門以經義為主,而且第二場、三場也有用,考生也不敢以空疏的學問應付世事。會試也是如此。這是緊急救治的方法,在實行幾科後,採取朱熹的建議推行,又怎麼會憂愁人才選拔不出呢?
罵先賢
【題解】
本篇是黃宗羲就所讀到的一則書生辱罵李贄的記載,發表自己對於當時對先賢妄加菲薄之現象的意見。他認為當世的學子對於朱熹、陸九淵之學,「不過習德性問學之常談,其識見無以甚異於舟子輿人也」,卻妄自評論先儒,實在是非常淺薄的。考察黃宗羲所論,應是針對當時士林的疏狂學風而發的感慨,意在告誡學子唯有潛心誦讀書卷,踏實為學才是正道。
偶閱徐芳所記錢蒙叟言①,吳郡秦生某,同載北舟中②,往往罵李卓吾不寘③。蒙叟笑曰:「卓吾非可輕罵之人也。」至京師,生忽大病,見一人前讓曰:「我卓老也,子何人斯,而亦罵我?」生大懼。翌日,市楮幣羹飯祭而拜之④,以謝愆焉⑤,病始愈。余於是為今之罵象山、陽明者大懼焉⑥。
【注釋】
①徐芳:字仲光,號拙庵,又號愚山子,江西建昌府南城(今屬江西)人。崇禎十二年(1639)舉人,明年進士,除澤州知州。入清,與友人鄧廷彬入山偕隱。清代文學家。平生著述甚多,清初縣令苖蕃選刻其中十分之一,名《懸榻編》。錢蒙叟:即錢謙益(1582—1664),字受之,號牧齋,晚號蒙叟、東澗老人,蘇州府常熟縣(今江蘇張家港市塘橋鎮)人。學者稱虞山先生。明萬曆三十八年(1610)的探花,東林黨領袖之一,官至禮部侍郎,明亡後曾在南明弘光政權作禮部尚書,後降清,官至禮部右侍郎管秘書院事,充修《明史》副總裁。六個月即南歸,不復出仕,開始進行反清秘密活動,但一方面又為其子侄輩營謀應清王朝科舉,且與清在江南的疆吏相周旋。他是清初詩壇的著名代表,與吳偉業、龔鼎孳合稱「江左三大家」。錢謙益於文學外,經、史、釋、道之學,都曾深入研究,見於他的專著和文集中。閻若璩說他與海內讀書者交往,博而能精,上下五千年,縱橫一萬里,僅有三人,即錢謙益、顧炎武及黃宗羲。
②北舟:北上京師的航船。
③李卓吾:即李贄(1527—1602),初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贄,字宏甫,號卓吾,別號溫陵居士、百泉居士等,福建泉州人。明代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嘉靖三十一年(1552)舉人,後任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後辭官到湖北麻城芝佛院講學。風骨孤傲,本宗王學,後以異端自居,不守繩轍。反對以孔子學說為家法,抨擊假道學。聚徒講學,遠近震動。萬曆三十年(1602),被誣以「惑亂人心」的罪名,被逮入獄,自刎而死。重要著作有《藏書》《續藏書》《焚書》《續焚書》《史綱評委》等。寘(zhì):止息。
④楮幣:指祭供時焚化的紙錢。
⑤謝愆(qiān):謝罪。愆,罪過,過失。
⑥象山:陸九淵(1139—1193),字子靜,宋代撫州金溪(今屬江西)人,世稱存齋先生,又因講學於象山書院,被稱為「象山先生」,學者常稱其為「陸象山」。南宋哲學家。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進士,曾任靖安、崇安兩縣主簿。官至知荊門軍,少慨然有志雪靖康之恥,訪知勇士,與議恢復大略,並奏陳己見,被駁回不用。遂還鄉講學,學者輻湊。提出「心即理」之說,認為「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在治學修養方法上強調明本心,便能達到至善境界,頗受禪宗影響。曾在信州鵝湖與朱熹辯論「太極」「無極」問題及治學方法,遂分朱陸兩派。其學經明代王守仁發展,成為陸王心學。嘉定十年(1217),追諡為「文安」。著有《象山先生全集》。陽明: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別號陽明,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今屬浙江)人,曾因築室於會稽山陽明洞,自號陽明子,遂被稱之為陽明先生,亦稱王陽明。明代思想家。弘治十二年(1499)進士,授刑部主事,轉兵部,因疏劾權奸劉瑾,謫龍場(今貴州修文)驛丞。遷南贛巡撫,平定宸濠之亂。世宗時封新建伯,任兩廣總督,鎮壓斷藤峽少數民族起義。官至南京兵部尚書。隆慶年間追贈新建侯。諡文成,所以後人又稱王文成公。其學即陽明學,以良知良能為主,謂格物致知,當自求諸心,不當求諸事物,成為宋明以來「心學」的集大成者。他的學說在明代及後世影響很大,還被傳至中國、日本、朝鮮半島以及東南亞,其弟子極眾,世稱姚江學派。著作有《王文成公全書》。
【譯文】
我偶然讀到徐芳所記載的錢謙益之語,是說吳郡有秦姓書生,與他一同乘坐北上的航船,經常不停地罵李贄。錢謙益笑著說:「李贄可不是輕易能罵的人啊。」到了京師,書生忽然生了大病,看見一個人上前責備他說:「我是李贄,你是什麼人,也能罵我?」書生非常害怕。第二天,買了紙錢和供品祭祀、叩拜李贄謝罪,病才痊癒。於是,我為今天那些罵陸象山、王陽明的人感到很害怕。
卓吾生平喜罵人,且其學術偏僻①,罵之未始不可。而聊爾人尚不可罵②,況象山、陽明之為先賢者乎?吾恐冥冥之中,必有奪其魂魄,而非楮幣羹飯之可謝也。
【注釋】
①偏僻:不公正,偏頗。此指偏激。
②聊爾人:湊合說得過去的人。聊爾,湊合,姑且,暫且。
【譯文】
李贄生平喜歡罵人,而且在學術上較為偏激,罵他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像這樣還湊合的人尚且不可以罵,更何況是陸象山、王陽明這樣的先賢呢?我擔心在不知不覺中,他們一定會奪取罵人者的魂魄,已經不是紙錢供品就可以謝罪的了。
吾嘗有言,人即頑冥不靈①,必不敢罵關壯繆②,以其能禍之也。壯繆之賢,不過如象山、陽明。而其異者,壯繆之威靈③,以香火像設④;象山、陽明之威靈,以書卷誦讀。曾謂書卷誦讀,不如香火像設乎?是不知二五之為十也。雖然,今之敢於罵象山、陽明者,以晦翁為之主耳⑤。此如豪奴之慢賓客,猘犬之逐行人⑥,其主未嘗知也。假使鵝湖之會⑦,朱、陸方賦詩問答,去短集長,而朱氏之舟子輿人⑧,忽起而鬨堂罵詈,以助晦翁,晦翁其喜之乎,不喜之乎?吾知其必撻而逐之也⑨。今人於兩先生之學,不過習德性問學之常談,其識見無以甚異於舟子輿人也。晦翁有靈,必且撻之冥冥之中,象山、陽明獨不能如壯繆乎?
【注釋】
①頑冥不靈:愚昧無知而又頑固不化。
②關壯繆:即關羽,字雲長,三國時蜀漢大將,死後追諡壯繆侯。其後逐漸被神化,並被後來的歷代王朝屢加封號,明萬曆年間敕封為「關聖帝君」,順治時敕封為「忠義神武關聖大帝」,由此有「關帝」之稱。
③威靈:聲勢,威勢。
④像設:指所祭祀的人像或神佛供像。《楚辭·招魂》:「天地四方,多賊奸些。像設君室,靜閒安些。」朱熹集註:「像,蓋楚俗,人死則設其形貌於室而祠之也。」蔣驥註:「若今人寫真之類,固有生而為之者,不必專指死後也。」
⑤晦翁:即朱熹(1130—1200),字元晦,一字仲晦,號晦庵,晚稱晦翁,又稱紫陽先生、考亭先生等。他在學術上承北宋周敦頤與二程學說,創立了程朱理學。
⑥猘(zhì)犬:瘋狗。猘,狗瘋狂。
⑦鵝湖之會:南宋淳熙二年(1175),呂祖謙為調和朱熹和陸九淵兩派爭執,在信州(今江西上饒)鵝湖寺舉行了一次著名的哲學辯論會,稱之為鵝湖之會。此次辯論會實質上是朱熹的客觀唯心主義和陸九淵的主觀唯心主義的一場爭論。後來,以鵝湖之會來比喻具有開創性的辯論會。
⑧舟子:船夫。輿人:車夫。
⑨撻:用鞭棍等打。
【譯文】
我曾經說,人即使冥頑不靈,也一定不敢罵關公,因為關公可以降禍給他。關公的賢德,也不過就像陸象山和王陽明。但是不同的是,關公的聲威,用香火供像祭拜;陸象山和王陽明的威勢,用誦讀書籍的方式祭奠。我曾經心生疑問,難道誦讀書籍還不如供奉香火像設嗎?那是不知道二五就是十的道理。雖然,現在敢罵陸象山、王陽明的,是因為朱熹給他們做後盾。這樣就好像是放肆的奴僕怠慢賓客,瘋狗追逐過路的人,他們的主人不曾知道。假如鵝湖之會,朱熹、陸象山正在賦詩問答,互相取長補短,而朱熹的船夫和車夫,忽然在會上大聲謾罵,以幫助朱熹,朱熹會高興呢,還是不高興呢?我知道他是一定會鞭打驅逐他們。現在的人對於兩位先生的學問,不過是初步學習了德性學問這些一般性的內容,他們的見識和船夫車夫差不多。如果朱熹有靈,也一定會在冥冥之中鞭打他們,陸象山、王陽明還不能像關公那樣降禍給他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