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之批評 · 價值問題 [1] [2]
哲學協會的所有成員都要感謝執行委員會對下次會議討論的問題作出的簡要陳述。我認為,要表達自己的謝意,再沒有比馬上回應委員會的要求,對這個問題提交一份補充性的論述更好的方式了。
我首先要對委員會四個成員作出的闡述進行評價。 [3] 我以為,問題——價值是某種終極性的東西,是附著在獨立於意識,或者獨立於充滿欲望和厭惡的有機生命的「事物」之上的嗎?——這個「或者」(or)應當被理解為是一種標誌,它標明了一種在「意識」和「一個充滿欲望和厭惡的有機生命」之間的真正選擇,而不應當把後一個從句看作是意識的並列或者解釋。這種選擇是真實的和重要的:因為某些人可能傾向於把價值的存在與有機體的行為聯繫起來,而不願把欲望和厭惡等同於「意識」——事實上,他們走得如此之遠,以至於認為「意識」(不管這裡使用的這個術語具有何種意義)本身依賴於與有機體的欲望和厭惡相聯繫的物質。然而,因為無意識的欲望和厭惡可能對某些人來說似乎包含著語言使用的矛盾,所以把這兩個詞替換成更客觀的術語也許更好,比如選擇和拒絕;或者更好的做法是將物質普遍化,把我們所討論的選擇看成是與有機生命行為相聯繫的選擇。
當這樣來理解上面的問題時,人們就會對第一個選擇中的「終極」(ultimate)這個用詞的確切意義產生疑問。是不是把價值視作有機體行為的變量,不如把它視作與有機體行為無關的事物更具有終極意義呢?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這種答案賴以建立的根據何在?
我相信,如果在這個基礎上進行討論就可以達成共識。然而,這種闡述在某些方面似乎沒有必要與唯心論和實在論的爭論聯繫在一起。我承認,這種複雜化有利於討論不斷地進行下去;然而,現在從側面迂迴地進行討論,可能最終是更有效處理問題的方式。無論怎樣,我冒險提出下面的問題:
1.在哲學討論中,價值的重要性問題能夠與品質的重要性問題相分離嗎?
2.價值能夠與有機體的行為特徵分開來嗎?如果有機體行為有它自己獨一無二的特點,那麼,肯定價值是有機體行為的特徵是否意味著它們的「主觀性」呢?如果確實如此,這種主觀性是在何種意義上的?與有機體行為的聯繫,意味著它們對意識的依賴嗎?
3.價值是先於還是依賴於評價——評價(valuation)是不是一個反思性估測或者判斷的過程?
4.如果價值先於評價,那麼,評價只是把它們複述出來嗎?或者是對先前的價值進行修正嗎?它創造新價值嗎?如果創造了,那麼,修正和創造僅僅是偶然的還是由本質決定的呢?
5.對於日常行為(特別是道德行為)中的理智地位的理解,是不是不需要考慮對先在的自然價值進行重新判定?
6.鑑定(appreciation)的意思是什麼呢?它是對價值的一種特殊理解(認知)方式嗎?它是對經驗價值的直接稱呼嗎?它是怎樣與評價和批判聯繫起來的?
7.一般經驗價值的存在(特別是宗教價值的存在)還需要有一個證據來證明它的重要嗎?也就是說,比如宗教價值的存在是不是證明了任何超越於價值本身的對象的存在呢?或者就這個詞最廣泛的意義而言,任何價值的經驗存在是為了使我們的心靈可以認識到周圍環境中的某個東西嗎(這個問題與有關品質的第一個問題聯繫起來考慮,是有益的)?
8.如果對這些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那麼,這些價值對於經驗和哲學的意義就會因此被確定為是無效的或虛假的嗎?如果假設所有的經驗本身都是對客體的意識,那麼,對這個問題的肯定回答還能被我們堅持下去嗎?
(劉娟 譯 歐陽謙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