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心論高鶚 · 附錄二 《紅樓夢》研究
俞平伯
自序
一九二一年四月到七月之間,我和顧頡剛先生通信討論《紅樓夢》,興致很好。得到頡剛底鼓勵,於次年二月至七月間陸續把這些材料整理寫了出來,共三卷七十篇,名曰《紅樓夢辨》,於一九二三年四月由上海亞東圖書館出版。經過了二十七個年頭,這書並未再版,現在有些人偶爾要找這書,很不容易,連我自己也只剩得一本了。
這樣說起來,這書底運道似乎很壞,卻也不必盡然。它底絕版,我方且暗暗地欣幸著呢,因出版不久,我就發覺了若干的錯誤,假如讓它再版三版下去,豈非謬種流傳,如何是好?所以在《修正〈紅樓夢〉的一個楔子》一文末尾說:「破笤帚可以擲在壁角落裡完事。文字流布人間的,其擲卻不如此的易易,奈何。」(見一九二八年出版的《雜拌兒》一一一頁)
讀者當然要問,錯誤在什麼地方?話說來很長,大約可分兩部分:(一)本來的錯誤,(二)因發現新材料而證明出來的錯誤。各舉一事為例。第一個例:如中卷第八篇《紅樓夢年表》曹雪芹底生卒年月必須改正不成問題,但原來的編制法根本就欠妥善,把曹雪芹底生平跟書中賈家的事情攪在一起,未免體例太差。《紅樓夢》至多是自傳性質的小說,不能把它逕作為作者的傳記行狀看啊。第二個例:我在有正戚本評註中發現有所謂「後三十回的《紅樓夢》」,卻想不到這就是散佚的原稿,誤認為較早的續書。那時候材料實在不夠,我的看法或者可以原諒的,不過無論如何後來發現兩個脂硯齋評本,已把我的錯誤給證明了。
錯誤當然要改正,但改正又談何容易。我抱這個心愿已二十多年了。最簡單的修正也需要材料,偏偏材料不在我手邊,而且所謂脂硯齋評本也還沒有經過整理,至於《紅樓夢》本身底疑問,使我每每發生誤解的,更無從說起。我嘗謂這書在中國文壇上是個「夢魘」,你越研究便越覺胡塗。別的小說底研究,不發生什麼學,而談《紅樓夢》的便有個諢名叫「紅學」。雖文人遊戲之談卻也非全出偶然,這兒自然不暇細談,姑舉最習見的一條可以明其餘。
《紅樓夢》底名字一大串,作者底姓名也一大串,這不知怎麼一回事?依脂硯齋甲戌本之文,書名五個:《石頭記》,《情僧錄》,《紅樓夢》,《風月寶鑑》,《金陵十二釵》;人名也是五個:空空道人改名為情僧(道士忽變和尚,也很奇怪),孫梅溪,吳玉峰,曹雪芹,脂硯齋。(脂硯齋評書者,非作者,不過上邊那些名字,書上本不說他們是作者。)一部書為什麼要這許多名字?這些異名,誰大誰小,誰真誰假,誰先誰後,代表些什麼意義?以作者論,這些一串的名字都是雪芹底化身嗎?還是確實有其人?就算我們假定,甚至於我們證明都是曹雪芹底筆名,他又為什麼要玩這「一氣化三清」底把戲呢?我們當然可以說他文人狡獪,但這解釋,您能覺得圓滿而愜意嗎?從這一點看,可知《紅樓夢》的的確確不折不扣是第一奇書,像我們這樣凡夫,望洋興嘆,從何處去下筆呢!下筆之後假如還要修正,那就將不勝其修正,何如及早藏拙之為佳。
最後,我也沒機會去修改這《紅樓夢辨》,因它始終沒得到再版底機會哩。
現在好了,光景變得很樂觀。我得到友人文懷沙先生熱情的鼓勵。近來又借得脂硯齋庚辰評本《石頭記》。棠棣主人也同意我把這書修正後重新付刊。除根本的難題懸著,由於我底力薄,暫不能解決外,在我真可謂因緣具足非常僥倖了。我就把舊書三卷,有的全刪,有的略改,並為上中兩卷。其下卷有一篇是一九四八發表的,其餘都是零碎的近作。《後三十回的紅樓夢》篇名雖同舊書,卻完全改寫過,所以也算它新篇。共得三卷十六篇。原名《紅樓夢辨》,辨者辨偽之意,現改名《紅樓夢研究》,取其較通行,非敢輒當研究之名,我底《紅樓夢研究》也還沒有起頭呢。
一九五〇年十二月,俞平伯序於北京。
論續書底不可能
《紅樓夢》是部沒有完全的書,所以歷來人都喜歡續它。從八十回續下的,以我們現在所知道的有兩種:(1)高鶚、程偉元續的四十回,即通行本之後四十回。(2)作者姓名及回目均無考,從後人底筆記上,知道曾有這麼一本底存在。這兩個本子,我在下邊,都各有專篇討論。至於從高本百二十回續下去的,如《紅樓圓夢》《綺樓重夢》……卻一時也列舉不盡,而且也沒有這個必要。
從高鶚以下,百餘年來,續《紅樓夢》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敗的。這必有一個原故,不是偶合的事情。自然,續書人底才情有限,不自量力,妄去狗尾續貂,是件普遍而真確的事實,但除此以外,卻還有根本的困難存在,不得全歸於「續書人才短」這個假定。我以為凡書都不能續,不但《紅樓夢》不能續;凡續書的人都失敗,不但高鶚諸人失敗而已。
我深信有這一層根本的阻礙,所以我底野心,僅僅以考證、批評、校勘《紅樓夢》而止,雖明知八十回是未完的書,高氏所續有些是錯了的,但決不希望取高鶚而代之,因為我如有「與君代興」的野心,就不免自蹈前人底覆轍。我寧可刊行一部《紅樓夢辨》,決不敢草一頁的《續紅樓夢》。
如讀者覺得續書一事,並不至於這樣的困難、絕望,疑心我在「張大其詞」。那麼,我不妨給讀者諸君一個機會,去作小規模的試驗。如試驗成功,便可以推倒我底斷案。我們且不論八十回以後,應當怎樣地去續;在八十回中即有一節缺文,大可以去研究續補底方法。第三十五回,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叫快請,下文便沒有了,到第三十六回,又另起一事,了不和這事相干。黛玉既來了,寶玉把她請了進來,兩人必有一番說話;但各本這節都缺,明系中有文字待補。這不過一頁的文章,續補當然是極容易的,盡不妨試驗一下。如這節尚且不能續得滿意,那續書這件事,就簡直可以不必妄想了。
因為前後文都有,所以這一段缺文底大意,並非全不可知的。我願意把材料供給願續書的人。上回寫寶玉挨打之後,黛玉來看他,只說了兩三句話,便被鳳姐來岔斷,黛玉含意未申,便匆匆去了。後來寶玉送帕子去,黛玉因情不自禁,題了三首詩。本回黛玉看眾人進怡紅院去,想起自己底畸零而感傷。《紅樓夢》寫釵黛喜作對文,寶釵看鶯兒打絡子,已有了一段文字,則黛玉之來亦當有一段相當的文字。況且「通靈玉」是極重要的,寶釵底丫頭為寶玉打絡子,為黛玉所見,(依本回看,鶯兒正打絡,黛玉來了)必不能默然無言的。所以這次寶黛談話,必然關照到兩點:(1)黛玉應有以報寶玉寄帕之情,且應當有深切安慰寶玉之語。(2)黛玉見人打絡子,必然動問,不免譏諷嫉妒。
小小的一節文字,大意已可以揣摩而得,我竟一字不能下筆;更不用說八十回後如何續下去了。我底才短,雖是個原因,但決不是惟一的原因。我現在再從理論上,申論續書底困難。先說一般續書底困難,然後再說到續《紅樓夢》底困難。
凡好的文章,都有個性流露,越是好的,所表現的個性越是活潑地。因為如此,所以文章本難續,好的文章更難續。為什麼難續呢?作者有他底個性,續書人也有他底個性,萬萬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學底手段,卻要勉強去合做一部書,當然是個四不像。故就作者論,不但反對任何人來續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環境心境改變了,也不能勉強寫完未了的文章。這是從事文藝者底應具的誠實。
至就續者論,他最好的方法,是拋棄這個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將陷於不可解決的困難。文章貴有個性,續他人底文章,卻最忌的是有個性。因為如表現了你底個性,便不能算是續作;如一定要續作,當然須要尊重作者底個性,時時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長,而俛仰隨人,不特行文時如囚犯一樣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強成交,也只是尸居餘氣罷了。我們看高鶚續的後四十回,面目雖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憐無補費精神的事情!我從前有一信給顧頡剛,有一節可以和這兒所說對看:
所以續書沒有好的,不是定說續書的人才情必遠遜於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強而相從,反致兩傷。譬如我做一文沒有寫完,兄替我寫了下去,兄才雖勝於我,奈上下不稱何?若兄矜心學做我文,則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關於才性之短長。……
(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而且續《紅樓夢》,比續別的書,又有特殊的困難,這更容易失敗了。第一,《紅樓夢》是文學書,不是學術的論文,不能僅以面目符合為滿足。第二,《紅樓夢》是寫實的作品,如續書人沒有相似的環境、性情,雖極聰明,極審慎,也不能勝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節寶黛對話文字,說的什麼事也可以知道。但我們心目中並無他倆底真的存在,所以一筆也寫不出。他們倆應當說些什麼話,我們連一字也想不起來。文學不是專去敘述事實,所以雖知道了事實,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分了解書中人底性格、環境,然後方才可以下筆。但誰能有這種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個人,作者而已。再嚴格說,作者也只在一個時候,做書底時候。我們生在百年之後,想做這件事,簡直是個傻子。
高鶚亦是漢軍旗人,距雪芹極近,續書之時,尚且鬧得人仰馬翻,幾乎不能下台。我們哪裡還有續《紅樓夢》底可能?果然有這個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創作一部價值相等的書,豈不痛快些!高鶚他們因為見不到此,所以摔了一跤。我並不責備高氏底沒有才情,我只怪他為什麼要做這樣傻的事情。我在下邊批評高氏,有些或者是過於嚴刻的,但讀者要知道這是續書應有底失敗,不是高氏一個人底失敗。我在給頡剛的一信中,曾對於高氏作較寬厚的批評:
但續作原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我也很不該責備前人。若讓我們現在來續《紅樓夢》,或遠遜於蘭墅也說不定。……我們看高氏續書,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細的地方。但是僅僅相符,我們並不能滿意。我們所需要的,是活潑潑人格底表現。在這一點上,蘭墅可以說是完全失敗。
(一九二一,六,三十。)
高鶚底失敗,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錯誤。我在下文,所以每作嚴切的指斥,並不是不原諒他,是因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這因襲的籠統空氣,所攻擊的目標卻不在高氏個人。
這篇短文底目的:一則說明我寧寫定這一書而不願續《紅樓夢》底原因;二則為高鶚諸人作一個總辯解,聲明這並非他們個人底過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內);三則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將來人枉費心力。
一九二二,六,十七。
辨後四十回底回目非原有
我們要研究《紅樓夢》,第一要分別原作與續作;換句話說,就是先要知道《紅樓夢》是什麼。若沒有這分別的眼光,只渾淪吞棗地讀了下去,勢必被引入迷途,毫無所得。這不但研究《紅樓夢》如此,無論研究什麼,必先要把所研究的材料選擇一下,考察一下,方才沒有築室沙上的危險。否則題目先沒有認清,白白費了許多心力,豈不冤枉呢?
《紅樓夢》原書只有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後面的四十回,是高鶚續的。這已是確定了的判斷,無可搖動。我在這卷中,下邊還有說到的,現在只辨明「後四十回底回目決非原有」這一個判斷。
自從乾隆壬子程偉元刻的高鶚本,一百二十回本行世以後,八十回本便極少流傳,直到民國初年,有正書局把有戚蓼生底序的抄本八十回石印,我們方才知道《紅樓夢》有這一種本子。但當時並沒發生好大影響,也從沒有人懷疑到「原本究有多少回書」這一個問題。程偉元底《紅樓夢》序上說:
然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今所藏只八十卷,殊非全本。……不佞以是書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璧?……
我告訴諸位,程偉元所說的全是鬼話,和高鶚一鼻孔里出氣,如要作《紅樓夢》研究,萬萬相信不得的。程氏所以這樣地說,他並不是有所見而云然,實在是想「冒名頂替」,想把後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樣地高,想使後人相信後四十回確是原作,不是蘭墅先生底大筆。這仿佛上海底陸稿薦,一個說「我是真正的」,一個說「我是老的」,一個說「我是真正老的」,正是一樣的把戲。
原來未有一百二十回本以前,先已有八十回抄本流傳。高鶚說:
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廿餘年,然無全璧,無定本。向曾從友人處借觀,竊以染指嘗鼎為憾。今年春友人程子小泉過予,以其所購全書見示……(高本自序)
他告訴我們的,明顯的有好幾點:(1)他沒有續書以前《紅樓夢》已盛行二十餘年了。(2)流行的抄本極多、極雜,但都是八十回本,沒有一部是完全的。(3)這種八十回抄本,高氏曾經見過;很有憾惜書不完全之意。(4)直到一七九一年春天,他方才看見全書,實在是到這時候,他方續好。
即在高程兩人未刊行全書以前,社會上便盛行八十回本的《紅樓夢》;這當然,百二十回本行世不免有些困難。因這個困難,程高二位便不得不掉一個謊。於是高氏掩飾續書之事,歸之於程偉元;程氏又歸之於「破紙堆中」「鼓擔上」。但這樣的奇巧事情,總有些不令人相信。那就沒有法子,程偉元只得再造一個謠言,說原本有一百二十回底目錄。看他說:「既有百二十卷之目,豈無全璧?」他底掉謊底心思——為什麼掉謊——昭然若揭了!
而且這個謊,掉得巧妙得很,不知不覺的便使人上當。一則當時抄本既很龐雜沒有定本,程偉元底謊話一時不容易對穿。譬如有人疑心當時抄本既很多,或者有些是有百二十回底目錄的。這正是至今還有人上程氏底當一個例子。二則高作四十回,與目錄是一氣呵成的。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決非由補綴湊合而成。如承認了後四十回底目錄是原有的,那麼,就無形地得默認後四十回也是原作了。到讀者這樣的一點頭,高鶚和程偉元底把戲,就算完全告成。他們所以必先說目錄是原有的,正要使我們承認「本文是原作」這句話,正是要掩飾補書底痕跡,正是要借作者底光,使四十回與八十回一起流傳。
果然,這個巧妙的謊,大告成功。讀者們輕輕地被瞞過了一百多年之久,在這一時期中間,續作和原作享受同樣的崇仰,有同樣廣大的流布。高氏真是撒謊的專家,真是附驥尾的幸運兒。他底名姓雖不受人注意;而著作卻得了十倍的聲價。我們不得不佩服程高兩位底巧於作偽,也不得不怪詫一百多年的讀者沒有分析的眼光。(例外自然是有的)[1]
但到一九二一以後,高鶚便有些倒霉了,他撒的大謊也漸漸為人窺破,立腳不住,不但不能冒名頂替,且每受人嚴切的指斥。俗語說得好:「若要人勿知,除非己莫為。」天下哪裡有永不拆穿的西洋鏡!
我在未辨正四十回底本文以先,即要在回目上面下攻擊;因為回目和本文是相連貫的,若把回目推翻了,本文也就有些立腳不住。從程高二人底話看,作偽底痕跡雖然可見;但這些總是揣想,不足以服他們底心。我所用的總方法來攻擊高氏的,說來也很簡單,就是他既說八十回和四十回是一人做的,當然不能有矛盾;有了矛盾,就可以反證前後不出於一人之手。我處處去找前後底矛盾所在,即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使補作與原作無可調和,不能兩立。我們若承認八十回是曹雪芹做的,就不能同時承認後四十回也是他做的。高鶚喜歡和雪芹並家過日子,我們卻強迫他們分居。
我研究《紅樓夢》,最初便懷疑後四十回之目,寫信給頡剛說:「後四十回不但本文是續補,即回目亦斷非固有。」(一九二一,四,二十七。)後來頡剛來信問我斷論底依據,我回他一封信上舉了兩項:(1)後四十回中寫寶玉結局,和回目上所標明的,都不合第一回中自敘底話。(2)史湘雲底丟卻,第三十一回之目沒有關照。
最顯明的矛盾之處,是寶玉應潦倒,而目中明寫其「中鄉魁」;賈氏應一敗塗地,而目中明寫其「延世澤」;香菱應死於夏金桂之手,而目中明寫「金桂自焚身」。其餘可疑之處尚多,現在先把這最明白的三項,列一對照表,以便參閱:
這可以不必再加什麼說明,矛盾的狀況已顯然呈露。若說四十回之目是原有的,請問上表所列,應作何解釋?作者底疏忽決不至此;因這類衝突實在太兇了,決非疏忽所可以推諉的。
我給頡剛信中所述的第二項,這兒沒有列入表中。因為「白首雙星」一回,下半部雖沒有照應,但只可以證四十回是續書,不足以充分證明回目底非原作。我在那時把「白首雙星」解得太拘泥了,疑惑作者意在寫寶玉、湘雲成婚,以金麒麟為伏脈。我實在不甚了解「因麒麟伏白首雙星」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情。所以在那信上說:
這回之目怎樣解法?何謂因?何謂伏?何謂雙星?在後四十回本文中,回目中,有一點照應沒有?(一九二一,五,四。)
我那時胸中只有寶湘成婚這一種解釋,所以斷定後四十回之目既沒有照應,便是高鶚補的。(如寶湘成婚非見回目不可)自從發現了後三十回的《紅樓夢》,得了一種新想像、新解釋,湘雲底結局,即不嫁寶玉,也可以照顧到這回底暗示;那麼,從這一點論,可謂對於回目無甚關係了。(湘雲與他人成婚,本可以不見回目的)既無甚關係,在這節中,當然宜從刪削。
以外,第一百九回之目,稍有些可疑。高本八十回中,雖沒寫柳五兒之死,但戚本卻明明敘出,她是死了。依戚本為正,那麼,所謂「五兒承錯愛」,又是一點大破綻。高本自身雖倖免矛盾,但也許因他要補這一節文字,所以把「五兒之死」一節原文刪了,也說不定的。我在這裡,又不免表示一點疑惑。
我們以外不必再比附什麼,即此為止,已足證明「回目是經過續補的」這個斷語。而且,回目底續下,定是從八十一回起筆的,不是從八十回,也不是從八十二回。我們且不管以外的證據,如戚蓼生、程偉元、張船山他們底話;只就本書底內證,已足明「後四十回目非原有」這個命題而有餘。我對頡剛說:
這不但是「中鄉魁」露了馬腳,在緊接原書之第一回,即第八十一回已如此。續書第一回就「奉嚴詞兩番入家塾」,這明是高鶚先生底見解來了,所以終之以「中鄉魁」「延世澤」等等銅臭話頭。(一九二一,六,九。)
入家塾即是為中舉底張本。中舉一事非作者之意,因之入家塾一事亦非作者之意。第八十一回之目,既已不合作者之意;可見八十一回以後各回之目都是高氏一手續的。換句話說,便是現行的百二十回本只有八十回的目是真,亦不多一回,多一回已八十一了,亦不少一回,少一回只七十九了。程偉元高鶚兩人底話,全是故意造謠,來欺罔後人的[2]。
* * *
[1]思元齋著《棗窗閒筆》已斥高鶚續書,見《燕京學報》第三十七期周汝昌文中所引(頁一三三)。
[2]現在知道後三十回是雪芹原作,既另有回目,則後四十回目錄之偽,毫無疑問了。
高鶚續書底依據
我們既已知道現行本後四十回底本文、回目都是高鶚一手做的;就可以進一步去考察這四十回底價值。從偏好上,我對於高作是極不滿意的,但卻也不願因此過於貶損他底應得的地位。我不滿意於高作底地方,在別篇詳論。現在先從較好的方面著筆,就是論他續書底依據所在。
最初,頡剛是很賞識高鶚的。他說:「我覺得高鶚續作《紅樓夢》,他對於本文曾經細細地用過一番功夫,要他的原文恰如雪芹底原意。所以凡是末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線索。……我覺得他實在沒有自出主意,說一句題外的話,只是為雪芹補苴完工罷了!」(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他底話雖然有些過譽,但大體上也是對的。高鶚補書,在大關節上實在是很細緻,不敢胡來。即使有疏忽的地方,我們也應當原諒他。況且他能為《紅樓夢》保存悲劇的空氣,這尤使我們感謝。這點意思,已在《紅樓夢》底風格一節文中說及了。
我們現在從實際上,看他續書底依據是什麼?我先舉幾件在後四十回的犖犖大事,試去推究一下。
(一)寶玉出家
(1)空空道人遂因空見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第一回)
(2)甄士隱聽了《好了歌》,隨著跛足道人飄飄而去。(同上)
(3)賈雨村游智通寺,門旁有一副對聯,下聯是:「眼前無路想回頭。」雨村想道:「……其中想必有個翻過筋斗來的也未可知……」走入看時,只見一個龍鍾老僧在那裡煮飯。(第二回)
(4)警幻說:「或冀將來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進,作速回頭要緊!」(第五回)
(5)「說不得橫了心,只當他們死了,橫豎自家也要過的;如此一想,卻倒毫無牽掛,反能怡然自悅。」(第二十一回)
(6)第二十二回之目是「聽曲文寶玉悟禪機」。
(7)寶玉道:「什麼大家彼此!他們有大家彼此,我只是『赤條條無牽掛』的!」言及此句,不覺淚下。他占偈道:「是無有證,斯可雲證,無可雲證,是立足境。」他做的一支《寄生草》是:「肆行無礙憑來去。茫茫著甚悲愁喜?紛紛說甚親疏密?從前碌碌卻因何?到如今,回頭試想真無趣!」(第二十二回)
(8)和尚念的詩是:「沉酣一夢終須醒,冤債償清好散場!」(第二十五回)
(9)黛玉道:「我死了呢?」寶玉道:「你死了我做和尚。」(第三十回)
(10)寶玉笑道:「你死了,我做和尚去。」(第三十一回)
(11)寶玉默默不對。自此深悟人生情緣,各有分定,只是每每暗傷,不知將來葬我灑淚者為誰?(第三十六回)
(二)寶玉中舉
(1)「嫡孫寶玉一人,聰明靈慧,略可望成。」(第五回)
(2)眾清客相公們都起身笑道:「今日世兄一去,二三年便可顯身成名的了!」(第九回)
(3)黛玉笑道:「好!這一去可是要蟾宮折桂了。」(同)
但這是高鶚底誤會。第五回所引文下,尚有「吾家數運合終」一語,可見上邊所說是反語。第九回清客們底話,隨口點染,並無甚深義的。至於黛玉底話,也是譏諷口吻。頡剛說:「其實這一句也不過是黛玉習常的譏諷口吻,作者未必有深意。要是這句作準,那第十八回里,寶釵也對寶玉說:『虧你今夜不過如此,將來金殿對策,你大約連趙錢孫李都忘了呢!』也可以算寶玉去會試了。」(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三)賈氏抄家
(1)「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蛛絲兒結滿雕梁,綠紗今又糊在蓬窗上。」「因嫌紗帽小,致使鎖枷扛。」(第一回)
(2)偶遇榮寧二公之靈,囑吾云:「吾家自國朝定鼎以來,功名奕世,富貴流傳,已歷百年,奈運終數盡,不可挽回。」(第五回)
(3)秦氏道:「常言,『月滿則虧,水滿則溢』;又道是『登高必跌重』。如今我們家赫赫揚揚,已將百載;一日倘或樂極生悲,若應了那句『樹倒猢猻散』的俗語,豈不虛稱了一世詩書舊族了!」「便是有罪,他物可入官,這祭祖產業,連官也不入的。」(第十三回)
(4)探春道:「你們別忙,自然連你們抄的日子有呢。你們今日早起,不曾議論甄家,自己家裡好好的,——抄家,果然真抄了。咱們也漸漸的來了。」(第七十四回。這回目是抄檢大觀園。)
(5)「才有甄家的幾個人來,還有些東西,不知是做什麼機密事。」尤氏聽了道:「甄家犯了罪,現今抄沒家私,調取進京治罪,怎麼又有人來?」老媽媽道:「才來了幾個女人,氣色不成氣色,慌慌張張的,想必有瞞人的事。」(第七十五回)
(6)王夫人說甄氏抄家事,賈母甚不自在。(同)
(7)第七十五回之目是「異兆發悲音」。本文上說:「忽聽那邊牆下有人長嘆之聲。大家明明聽見,都毛髮竦然。……恍惚聞得祠堂內槅扇開闔之聲,只覺得陰氣森森,比先更覺悽慘起來。」
高鶚補抄家一節文字,本此。他寫寧府全抄了,也本此。《紅樓夢》寫寧國府底腐敗,極有微詞,將來自應當有一種惡結果。且「樹倒猢猻散」「有罪家產入官」說在秦氏口中。甄家被抄事,又從尤氏一方面聽來。異兆發悲音,又專被賈珍他們聽見。再證以第五回,「造釁開端實在寧」等處,可見將來被禍,寧府尤烈。高氏寫此等處非無根據,但到末尾數回,自己完全推翻了上邊所說的,實在是他底大錯。
(四)賈氏復興
(1)「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第一回)
(2)秦氏冷笑道:「否極泰來,榮辱自古周而復始……」(第十三回)
我所找著的,可以替他作辯護,只有這兩條。而其實都靠不住。(1)或指一人一事而言,未必是說賈氏復興,我疑心是指李紈、賈蘭底事情。(2)秦氏所說,正是反話,所以在下邊緊接一句:「豈人力所能常保的?」她又說:「萬不可忘了那盛筵必散的俗語。」可見她無非警告鳳姐,處處預作衰落時底打算,不致將來一敗而不可收拾,並非作什麼預言家。後來因鳳姐毫不介意,且更威福自恣,以致一敗塗地,應了榮寧兩公底「運終數盡」的話。高鶚補得不對,我不必再為他辯護。
(五)黛玉早死
(1)「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第一回)
(2)和尚說:「……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第三回)
(3)「欠淚的,淚已盡。」(第五回)
(4)黛玉道:「我作踐了我的身子,我死我的!……偏要說死!我這會就死!……正是了;要是這樣鬧,不如死了乾淨!」「死活憑我去罷了!」(第二十回)
(5)黛玉續偈說:「無立足境,是方乾淨!」(第二十二回)
(6)《葬花詩》上說:「紅消香斷有誰憐?……桃李明年能再發,明年閨中知有誰?……卻不道人去梁空巢亦傾!……明媚鮮妍能幾時?一朝飄泊難尋覓。……天盡頭,何處有香丘?未若錦囊收艷骨,一抔淨土掩風流。……未卜儂身何日喪?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儂知是誰?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第二十七回)
(7)林黛玉的花顏月貌,將來亦到無可尋覓之時。(第二十八回)
(8)「況近日每覺神思恍惚,病已漸成。醫者更云:『氣弱血虧,恐致勞怯之症。』我雖為你知己,但恐不能久待,你縱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第三十二回)
(9)「那黛玉還要往下寫時,覺得渾身火熱,面上作燒。……只見腮上通紅,真合壓倒桃花,卻不知病由此深。」(第三十四回)
(10)黛玉近日又復嗽起來,覺得比往常又重。寶釵來望她,黛玉道:「不中用,我知道我的病是不能好的了。」「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也不是人力可強求的。今年比往年反覺又重些似的。」說話之間,已咳嗽了兩三次。(第四十五回)
(11)黛玉抽著的詩箋,是一枝芙蓉花,題著「風露清愁」,有一句詩,道是:「莫怨東風當自嗟。」(第六十三回)
(12)黛玉做的《柳絮詞》,有「飄泊亦如人命薄,空繾綣,說風流」。(第七十回)
(13)黛玉和湘雲聯句有「冷月葬詩魂」之句。湘雲道:「只是太頹喪了些。你現病著,不該作此淒清奇譎之語。」(第七十六回)
(14)妙玉笑道:「有幾句雖好,只是過於頹敗淒楚。此亦關於人之氣數而有……」(同)
(15)黛玉嘆道:「我睡不著,也並非一日了,大約一年之中,通共也只好睡十夜滿足的。」湘雲道:「你這病就怪不得了!」
(16)寶黛推敲晴雯誄中底字句。寶玉說:「莫若說,茜紗窗下,我本無緣;黃土隴中,卿何薄命!」黛玉聽了,陡然變色。雖有無限狐疑,外面卻不肯露出。(第七十九回)
這不過隨便翻檢著,可舉的已有十六條之多。如仔細尋去,八十回中暗示黛玉之死,恐怕還多著呢。高鶚補書,以事跡論,自然不算錯;
只是文章卻不見高明,這也容我在下篇批評。
(六)寶釵與寶玉成婚
(1)《紅樓夢曲》——「都道是金玉良緣……空對著山中高士晶瑩雪。……縱然是齊眉舉案,到底意難平。」(第五回)
(2)第八回高本底回目,是「賈寶玉奇緣識金鎖,薛寶釵巧合認通靈」。
(3)同回寶玉到寶釵處,寶釵看他底那塊玉,口裡念道:「莫失莫忘,仙壽恆昌。」……鶯兒嘻嘻的笑道:「我聽這兩句話,倒像和姑娘項圈上的兩句話是一對兒。」寶玉拿寶釵底項圈看,是「不離不棄,芳齡永繼」,因笑問:「姐姐,這八個字倒與我的是一對兒。」
(4)「誰想賈母自見寶釵來了,喜他穩重和平。……」(第二十二回)
(5)宮中所賜端午節物,獨寶釵和寶玉一樣。
(6)寶玉聽黛玉提出「金玉」二字,不覺心裡疑猜。
(7)寶釵因有「金鎖是和尚給的,等日後有玉的方可結為婚姻」等語,所以總遠著寶玉。
(8)寶玉忽然想起「金玉」一事來,再看寶釵形容,比黛玉另有一種嫵媚風流,不覺就呆了。(以上四條,均見第二十八回。)
(9)薛蟠說:「從前媽媽和我說:你這金,要揀有玉的才可配。」(第三十四回)
(10)賈母道:「提起姊妹們……都不如寶丫頭。」(第三十五回)
(11)寶玉笑道:「……明兒不知哪一個有福的消受你們主兒兩個呢!」見鶯兒嬌腔宛轉,語笑如痴,早不勝其情了,那堪更提起寶釵來。(同回)
(12)第三十六回之目是「繡鴛鴦夢兆絳芸軒」。事跡是寶玉睡了,寶釵代襲人繡他兜上底鴛鴦。寶玉在夢裡喊罵:「什麼金玉姻緣!」
(13)王夫人托寶釵照應家務說:「好孩子,你還是個妥當人,……你替我辛苦兩天,照看照看。」(第五十五回)
(14)寶釵做的《柳絮詞》是:「……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第七十回)
以外提金玉之處尚多,零零散散,一時也舉不盡。我們看了這些證據,就得承認作者有使釵玉團圓這個意思。若我們要做翻案文字,就先得要把這些暗示另換一個解釋,而且是很自然、清楚、不牽強的解釋。這當然是很不容易的事。某補本底作者使寶釵早卒,不知是怎樣寫法的?懸揣起來要處處說得圓滿恐怕不很可能。高鶚在這一點上,我也不敢輕菲薄他。
(七)寶釵守寡——寶玉棄她而出家
(1)薛姨媽道:「姨媽不知寶丫頭古怪呢,他從來不愛這些花兒粉兒的。」(第七回)
(2)寶釵念支《寄生草》與寶玉聽,內有「沒緣法,轉眼分離乍,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之語。後來寶玉就因此「悟禪機」。(第二十二回)
(3)寶釵聽見寶玉在夢中喊罵說:「和尚道士的話,如何信得;什麼金玉姻緣,我偏說木石姻緣!」寶釵不覺怔了。(第三十六回並參看第五回《紅樓夢曲》。)
(4)寶釵房中,布置得十分樸素。賈母說:「使不得。……年輕的姑娘們,房裡這樣素淨,也忌諱。……」(第四十回)
高鶚補寶玉娶寶釵後做和尚這段文字,正本此。
(八)黛死釵嫁在同時
(1)「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綃帳里臥鴛鴦。」(第一回,《好了歌》注。)
我以前不懂高氏為什麼定要把事情寫得如此淋漓盡致,定要說,「當時黛玉氣絕,正是娶寶釵這個時辰」。(第九十八回)現在才恍然了。這兩句話,是否應作這般解釋,這是另一問題,我想他是誤會了。
(九)元春早卒
(1)元春底冊詞說:「二十年來辨是非,……虎兔相逢大夢歸。」
(2)《紅樓夢曲·恨無常支》中說:「喜榮華正好,恨無常又到……兒命已入黃泉。天倫啊,須要退步抽身早。」(均見第五回)
(3)鳳姐夢可卿同他說:「眼前不日又有一件非常喜事,真是烈火烹油,鮮花著錦之盛;要知道也不過是瞬息的繁華,一時的歡樂,……」(第十三回)
(4)元妃底燈謎是:「……一聲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第二十二回)
高鶚補元春事完全根據在此。所以寫賈母夢見元春,她還勸賈母:「榮華易盡,須要退步抽身。」(第八十六回)高氏又明敘元春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已交卯年寅月。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第九十五回)
(十)探春遠嫁
(1)她底冊子,畫著兩人放風箏,一片大海,一隻大船,船上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狀。詩云:「……清明泣送江邊望,千里東風一夢遙。」
(2)《紅樓夢曲·分骨肉支》云:「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來拋閃。……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均見第五回)
(3)她底燈謎是風箏,詞曰:「……遊絲一斷渾無力,莫向東風怨別離。」(第二十二回)
(4)她做的《柳絮詞》,是半首《南柯子》,是:「……也難綰系也難羈,一任東西南北各分離。」(第七十回)
這很明顯,高氏寫探春嫁在海疆,系從冊子上看來的。(第一百十六回,寶玉重見冊子,影影有一個放風箏的人兒。)但在第一百十九回上,寫他歸家一次,也大可不必。總之,高氏不善寫述悲哀這個毛病,到處都流露著[1]。
(十一)迎春被糟蹋死
(1)冊子畫一惡狼,追撲一美女,有欲啖之意,詞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閨花柳質,一載赴黃粱。」(第五回)
(2)曲子裡也說:「……嘆芳魂艷魄,一載盪悠悠。」(同)
(3)第八十回寫迎春歸寧,在王夫人房中哭訴一節文字。
所以高氏在第一百九回上寫迎春說:「可憐我只是沒有再來的時候了!」又明敘結婚年余,被孫家折磨,以致身亡。這兒所謂年余,正與冊子曲子上底一載相映射。
(十二)惜春為尼
(1)冊子中一所大廟,裡面有一美人在內看經獨坐,其判云:「勘破三春景不長,緇衣頓改昔年妝。可憐繡戶侯門女,獨臥青燈古佛旁。」
(2)曲子中《虛花悟支》:「將那三春看破,……聞說道,西方寶樹喚婆娑,上結著長生果。」(均見第五回)
(3)周瑞家的到惜春處,惜春笑道:「我這裡正和智能兒說,我明兒也剃了頭,同他作姑子去。……」(第七回)
(4)尤氏笑道:「這會子又做大和尚,又講起參悟來了。」「可知你真是心冷嘴冷的人。」惜春道:「怎麼我不冷!……」(第七十四回)
(5)探春道:「這是他向來的脾氣,孤介太過,我們再扭不過他的。」(第七十五回)
以外如戚本上底惜春一謎,不在此內。高氏寫寶玉重遊太虛幻境以後,惜春為尼之時,寶玉重述冊子語一次,尤為這是他補書底依據底明證。(第一百十八回)後來惜春住在櫳翠庵,大約是想應合那冊子上底大廟了。(第一百二十回)但櫳翠不過是點綴園林的一個尼庵,似乎不可以說是大廟。我以為她後來在水月庵,比較對些。
(十三)湘雲守寡
(1)冊子上畫著幾縷飛雲,一灣逝水,其詞曰:「……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
(2)曲子《樂中悲支》:「……廝配得才貌仙郎,……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
高氏對於這兩條不但誤解了,且所補湘雲傳,亦草率之至。他只用「姑爺很好,為人又和平」等語,(第一百六回)來敷衍曲子上底「廝配得才貌仙郎」。又說她丈夫成了癆病,(第一百九回)後來死了,湘雲立志守寡,(第一百十八回)就算應合「雲散水涸」了。至於金麒麟這一段公案,幾乎一字不提。即在第八十三回,周瑞家的和鳳姐談了半天金麒麟,也並無關於湘雲底姻緣。所以高氏寫湘雲,幾乎是無所依據。
(十四)妙玉被污
(1)冊子上畫著一塊美玉,落在污泥之中。詞曰:「欲潔何曾潔,雲空未必空。可憐金玉質,終陷淖泥中!」
(2)曲子中《世難容支》,「……卻不知好高人愈妒,過潔世同嫌。……到頭來,依舊是風塵骯髒違心愿;好一似無瑕白璧遭泥陷。……」(均見第五回)
高鶚在第一百十二回,寫妙玉被人輕薄,本此。但他只寫她不知所終,雖在第一百十七回,隱隱約約地說她被殺,也只是「夢話」罷了。他又何嘗能充分描寫出所謂「風塵骯髒違心愿」呢?凡看到這些地方,我總覺得後四十回只是一本賬簿。即使處處有依據,也至多不過是很精細的賬簿而已。
(十五)鳳姐之死
(1)她底冊詞說:「……哭向金陵事更哀!」
(2)曲子上說:「……反算了卿卿性命。……終有個家亡人散各奔騰;……」(均第五回)
(3)八十回內寫她貪財放債,逼害人命,有好幾處。(如第十五回、第十六回、第六十九回、第七十二回等等)
高鶚因此寫鳳姐家私,以重利盤剝故被抄;(第一百五、一百六回)又寫賈璉後來和她感情淡薄。第一百六回,賈璉啐道:「……我還管他麼!」第一百十三回,「看著賈璉並不似先前的恩愛,竟像不與他相干的」。在她臨死的時候又寫:「璉二奶奶說些胡話,要船要轎的,說到金陵歸入冊子去。」襲人又和寶玉明提冊子,可見是受「哭向金陵事更哀」這句話底暗示。(所引見一百十四回)高氏如此寫「返金陵」自然是胡鬧;況且冊子上還有一句,「一從二令三人木」,他又如何交代?
(十六)巧姐寄養於劉氏
(1)她底冊子是一座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裡紡績,其判曰:「勢敗休雲貴,家亡莫論親;偶因濟劉氏,巧得遇恩人。」
(2)曲子《留餘慶支》云:「留餘慶,忽遇恩人,……幸娘親,積得陰功。……休似俺那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均第五回)
(3)劉姥姥命她底名為巧姐兒:又說:「……或有一時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難成祥,逢凶化吉,都從這『巧』字兒來。」(第四十二回)
後四十回,巧姐底結局全本此。因畫上有荒村野店,美人紡績,所以後來嫁給一莊稼人,姓周的。(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因為有「家亡莫論親」及「愛銀錢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所以寫巧姐將為王仁(狠舅)、賈環、賈芸(奸兄)等所盜賣,而他們所以要如此辦,因為外藩肯花銀子。(第一百十八、第一百十九回)因為明敘「濟劉氏」「積陰功」「留餘慶」「巧得遇恩人」「逢凶化吉,遇難成祥」等語;所以巧姐被劉氏救去,依然父女團圓,夫妻偕老。(第一百十九、第一百二十回)高氏補巧姐傳,可謂一句題外的話也沒有說,只是文筆拙劣,敘述可笑罷了。
(十七)李紈因賈蘭而貴
(1)賈蘭年方五歲,已入學攻書。李氏惟知侍親教子。(第四回)
(2)冊子上畫一盆茂蘭,旁有鳳冠霞帔的美人,判云:「桃李春風結子完,到頭誰似一盆蘭?」
(3)曲子《晚韶華支》云:「……只這戴珠冠披鳳襖,……氣昂昂頭戴簪纓,光燦燦胸懸金印,威赫赫爵祿高登。……」(均第五回)
(4)賈蘭做了一首詩,呈與賈政看。賈政看了,喜不自勝。(第七十五回)
(5)眾幕賓見了賈蘭做的《姽嫿詞》,便皆大讚:「小哥兒十三歲的人就如此,可知家學淵源,真不誣矣!」賈政笑道:「稚子口角,也還難為他。」(第七十八回)
以外恐怕提到賈蘭聰慧好學的地方還有,只在一時不能遍舉了。高氏寫賈蘭中了一百三十名舉人,又說,「蘭桂齊芳家道復初」;都是從這些看來的。(第一百九回、第一百二十回)更清楚的是,寶玉臨走時對李紈說:「日後蘭哥還有大出息,大嫂子還要戴鳳冠霞帔呢。」(第一百十九回)這明是故意作冊子底照應。
(十八)秦氏縊死
(1)冊子上畫著高樓,上有一美人懸樑自盡。(第五回)
(2)秦氏死了,合家無不納悶,都有些疑心。(第十三回,金玉緣本如此。亞東有正兩本均作傷心,非。有正本更以納悶為納嘆,更謬)[2]
秦氏死在第十三回中,似乎無關涉高氏,但他因為前八十回將真事寫得太晦了,所以願意重新提一提,使讀者可以瞭然。第一百十一回上說鴛鴦上吊,只見燈光慘澹,隱隱有個女人,拿著汗巾子,好似要上吊的樣子;後來細細一想,方知道是東府里的小蓉大奶奶。鴛鴦想道:「……他怎麼又上吊呢?」後來她解下一條汗巾,按著秦氏方才立的地方拴上。她死了以後,只見秦氏隱隱在前。高鶚如此寫法,可見他也相信秦氏是縊死的。但如此寫出秦氏之引誘鴛鴦,仿佛如世俗所傳的縊鬼要找替身,這實在不見高明。至於原書敘秦氏縊死,怎樣地寫法?為什麼要這樣地寫?這都在另一篇上詳論。
(十九)襲人嫁蔣玉菡
(1)冊詞道:「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第五回)
(2)襲人說:「去定了。」寶玉聽了,自思道:「誰知這樣一個人,這樣薄情無義呢。」(第十九回)
(3)蔣玉菡唱的曲子,有「配鳳鸞」「入鴛幃」等語;說的酒令,有「並頭雙蕊」、「夫唱婦隨」等語;說的酒底是「花氣襲人知晝暖」。(襲人以此命名,見第三回)後來又被薛蟠明白叫破。(第二十八回)
(4)寶玉與蔣玉菡換汗巾,而寶玉底松花汗巾原是襲人底。後來寶玉又把琪官贈的大紅汗巾結在襲人腰間。(第二十八回)
(5)晴雯被逐,寶玉大不滿意襲人,所以他說:「你是頭一個出了名的至善至賢的人,……焉得有什麼該罰之處?……」襲人細揣此話,知是寶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勸了。(第七十七回)
(6)《芙蓉女兒誄》中有:「孰料鳩鴆惡其高,鷹鷙翻遭罦罬。葹妒其臭,茝蘭竟被芟鋤……偶遭蠱蠆之讒,……諑謠詬,出自屏帷;荊棘蓬榛,蔓延窗戶。既懷幽沉於不盡,復含罔屈於無窮。……嗚呼!固鬼蜮之為災,豈神靈之有妒?毀詖奴之口,討豈從寬!……」(第七十八回)
從這幾點看,高鶚寫襲人薄倖,自然也不算沒有依據。不過他寫寶玉走後襲人方嫁,並不合於作者之意。高氏在第一百二十回,明點「好一個柔順的孩子」,正是照應冊子上所謂「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惟他以襲人不能守節,所以貶在又副冊中,實在離奇得很。冊子中分「正」「副」「又副」何嘗含有褒貶的意義?高氏在這一點上,卻真是「鄉壁虛造」了。
(二十)鴛鴦殉主
(1)鴛鴦冷笑道:「……不然,還有一死!……」
(2)「伏侍老太太歸了西,我也不跟著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尋死,……」(均第四十六回)
高氏補此節,大約從這些地方看出作者底意思。但鴛鴦說的話,都是「死」與「做姑子」雙提;何以高氏定說他是殉主?想是因這般寫法,文筆可以乾淨些,也未可知。再不然就是大觀園中人做姑子的太多了(如芳官,四兒,惜春,紫鵑等),不得不換一番筆墨,去寫鴛鴦。
以外大觀園諸婢底結局,也多少和前八十回有些照應。如平兒扶正(第一百十九回),則本於平日賈璉和他底恩愛,及平兒厚待尤二姐(第二十一回、第四十四回、第六十九回)。補五兒一段文字,則因第六十回、第六十一回應有照應(第一百九回)。寫鶯兒後來服侍寶玉(第一百十八回),則本於第三十五回。只有小紅和賈芸一段公案卻未了結。麝月抽著了荼䕷簽,也未見有結局。
後四十回中還有許多大事,也可以約略考見其線索。
(一)薛文起復惹放流刑。(第八十五回)
(1)薛蟠打死了馮淵,避禍入京,住在賈宅梨香院,被賈氏子弟引誘得薛蟠比當日更壞了十倍。(第四回)
(2)第四十八回之目是「濫情人情誤思遊藝」。似乎下邊還有文章,不見得就此太平無事。
(二)宴海棠賈母賞花妖。(第九十四回)
寶玉道:「……今年春天已有兆頭的。這階上好好的一株海棠花,竟無故死了半邊,我就知道有壞事!……所以這海棠,亦是應著人生的!」(第七十七回)
(三)證同類寶玉失相知。(第一百十五回)
(1)賈雨村說甄寶玉底性情,完全與寶玉相同。(第二回)
(2)寶玉入夢,見甄寶玉和自己一樣。(第五十六回)
甄寶玉自然是寶玉底影子,並非實有其人。但何必設這樣一個若有若無的人呢?這不但我們不解,即從前人也以為不可解(如江順怡君)。高氏想也覺得這樣寫法,太沒有道理,所以極力寫甄寶玉是個世俗中人,使與寶玉作對文。但他雖然作了翻案文字,也依然毫無道理,不脫前人底窠臼。
(四)得通靈幻境悟仙緣。(第一百十六回)
(1)甄士隱夢到太虛幻境。(第一回)
(2)賈寶玉夢到太虛幻境。(第五回)
但他何以要使寶玉去重遊幻境呢?這因為不如此,寶玉不能看破紅塵,飄然遠去。所以他說:「兩番閱冊,原始要終之道。歷歷生平,如何不悟?」(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所補的四十回底依據所在,已大約寫出;雖不見詳備,也大致差不多了。我們離高鶚一百多年,要想法搜尋他作文時的字簏中物,當然是勞而無功。但我以為如此一考,更可以使讀者明白後四十回怎樣補成的。
但是高氏補書,除有依據之外,還有一種情形要加注意的,就是文情底轉折。往往有許多地方,雖並無所依據,而在行文方面,卻不得不如此寫,否則便連串不下。所以我們讀高氏續作,雖然在有些地方是出於他杜撰的,只要合於文情,也就不可輕易說他。我們要知道,有依據的未必定是好;反之,沒有依據也未必定是不好。高鶚續書是否有合於作者底原意,是一件事;續書底好歹又是一件事,絕不能混為一談。所以雖承認了高氏底審慎,處處有所依據,但我們依然可以批評這書底沒有價值。在另一方面想,我們說高作完全出杜撰,一點不尊重作者底意旨,卻也可以推重這書有獨立的聲價。只是就續《紅樓夢》說,兩個條件不能不雙方並顧,一方固然要有所依據,那一方又要文情優美。因為如沒有依據,便不成為「《紅樓夢》底續作」;如文字不佳,那又不成為好書了。
高氏自然到處都不能使我們愜意,但他底杜撰之處實在不很多。有許多地方,雖然說是杜撰,但卻另有苦衷,不得不作如此寫的。續書中最奇特的一段文字是寶玉失通靈,及後來和尚送玉。(第九十回、第一百十六回)既是要他失玉,又何必復得?況且,玉底來去,了無蹤跡,實在奇怪。說得好聽些,是太神秘了;不好聽呢,便是情理荒謬。且不但這一段而已,即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以我們眼光看來,何必寫得賈氏一家如此陰險?況且,所謂「奇謀」,實際上連一個大也不值,豈不可笑?
但如仔細想一想,便可以知道高氏作文底因由,不得因為沒有依據便一棒打殺。失通靈,得通靈底必要,高氏自己曾經說明,不勞我們底懸揣。我們看:
此玉早已離世:一為避禍,二為撮合。從此夙緣一了,形質歸一。……(第一百二十回)
所謂避禍,當然是指查抄;但查抄未必有礙於這塊玉,何必避呢?這實在不甚可解。至於所謂「撮合」的是什麼,卻極易明了,即所謂金玉之緣。我們試想,如黛玉竟死,寶玉應作何光景?是否能平安地娶了寶釵?這個答案也不必自己瞎猜,只看紫鵑誆寶玉,黛玉要回家去,寶玉是什麼光景的?(第五十七回)以外寶玉和黛玉誓同生死的話,在八十回中屢見。寶玉曾告訴紫鵑一句打蠆的話,我們不妨徵引一下:
活著,咱們一處活著;不活著,咱們一處化灰,化煙,如何?(第五十七回)
我們既不能承認寶玉是薄情、打謊語的人;那麼,怎樣能使金玉團圓?寶玉對於寶釵原非毫無情愫,但黛玉一死,寶玉決不能再平安度日,如何再能結合數年的夫婦?這個實際上的困難,在行文時候,必然要碰到的。既然碰到了,就不能不想個解決的方法。高氏想的方法,便是失玉。
「失玉」是不是好的方法,是另一件事。但我們卻不能不承認,這是方法之一。而且,《紅樓夢》原作者似乎也想用這方法,在後三十回里,我曾考出有「誤竊玉」「鳳姐拾玉」「甄寶玉送玉」這些事。至於那本上究竟是怎樣的寫法,我們不知道。像高本寫失玉,卻實在是個奇談。
高氏所以寫失玉,因為不如此金玉不能團圓;所以寫送玉,因為不如此寶玉不能出家。「寶玉出家」和「寶釵出閨」,這是續作里底兩件大事,而以失玉、送玉為關鍵。不明白這個緣故,輕易來批評高氏補書底不小心,這也不能使他心服的。
至於我所以不滿意於他的,卻並不在為什麼要如此,只在怎樣地這個問題上面。第九十四回寫失玉這個光景,實在人情之外,且亦在文情之外。真成所謂「來無跡,去無蹤」了。(第九十五回,妙玉扶乩語。)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是高氏底失敗。我也明知道,要把「失玉」「送玉」,寫得十分的入情入理,是很困難的。
即寶釵嫁時,鳳姐設奇謀,也無非是要度過這個困難,使他倆得以成婚,一方又可以速黛玉之死,使文字格外緊湊些。以外並無別的深意可說,在八十回中,也並沒有什麼依據可尋。總之,高鶚補這幾回,要如此寫法,完全為結束寶黛兩人底公案,使不妨礙金玉姻緣,我們可以原諒他。但他底大病,並不在憑空杜撰,卻在文筆拙劣,情事荒唐這兩點上。這個毛病,在四十回中幾乎處處流露,也不僅僅在這兩三回內。即完全有依據的,也依然不能藏拙啊。
但是高氏無緣無故的杜撰文字,在四十回內卻也未始沒有,這我們更不能為他強辯。即如寶玉中舉,雖我替他勉強找了幾條根據,其實依然薄弱得很,高氏豈能借這個來遮羞?我們試看關於寶玉中舉的文字有多少回。
第八十一回——奉嚴詞兩番入家塾。
第八十二回——老學究講義警頑心。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
第八十八回——博庭歡寶玉贊孤兒。
第一百十八回——警謎語妻妾諫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中鄉魁寶玉卻塵緣。
一共書只四十回,說寶玉做舉業的,倒占了二十分之三。這真是不知其命意所在。如稍為看仔細一點,寶玉實無中舉底必要。即使高氏要寫他高魁鄉榜,也不必寫得如此累贅。高氏此等地方,可謂愚且迂了。
還有一節,也是無緣無故的文字。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顰卿絕粒」。寫黛玉忽然快死了,忽然又好了,這算怎麼一回事呢?「失玉送玉」還有可說的,至於這兩回中寫黛玉,簡直令人莫名其妙。上一回生病,下一回大好了,非但八十回中沒有這類荒唐的暗示,且文情文局,又如何可通?說要藉此催定金玉姻緣,也大可不必。什麼事情不可以引起釵玉姻事,定要把黛玉耍得忽好忽歹?況且到第九十四回,黛玉已完全無病,尤其不合情理。黛玉底病,應寫得漸轉漸深。怎麼能忽來忽去呢?在這一點上,高氏非但鹵莽,而且愚拙。
大觀園諸人底結局,高氏大都依據八十回中底話補出。只有香菱傳補得最謬,且完全與作者底意思相反。第五回冊子上本有明文,高氏似乎不曾看見,最不可解。且第八十回暗示香菱被金桂磨折死,亦不為不明顯,高鶚何至於鑄了大錯呢[3]。
我這節文字底目的,原要考定高鶚續書底依據,並不是要指斥他底過失。只因四十回中也有許多無根之談也順筆敘出,所以不免說了些題外的話。其實,關於高作優劣底批評,應當留作下一篇講,不是本篇底事。本篇底大意,只是要說明頡剛這句話:「後四十回的事情,在前八十回都能找到他的線索。」雖然這「都能」兩字也得打些折扣才對。
* * *
[1]高鶚寫探春嫁後頗得意,其依據在第六十三回,探春抽的詩簽,注云:「必得貴婿」,故此節補文不甚錯,卻稍有誤會。惟寫她嫁後歸寧,則無據。
[2]現在知道金玉緣本即根據程偉元甲本。脂硯齋甲戌本、庚辰本並作「疑心」。程乙本則作「傷心」。
[3]高氏寫香菱不死,後來扶正,這個大錯誤,現在看來也出於第六十三回,香菱抽著的詩簽,是「連理枝頭花正開」。但卻又誤解了。我們應當注意這「正」字底意義。此外還有一個致誤的原由。他錯認香菱為副冊的首座,應該有比較好的結果,卻不知香菱原在又副冊中,位在晴雯、襲人之下。
後四十回底批評
高鶚續書底依據是什麼?我在上篇已約略敘明了,現在再去評判續作四十回底優劣。我在上篇已說過,文章底好壞,本身上的,並不以有依據或者沒有依據為標準。所以上篇所敘高氏依據什麼補什麼,至多只可以稱讚他下筆時如何審慎,對於作者如何尊重,卻並不能因此頌揚四十回有文學底聲價。本篇底目的,是專要評判後四十回本身上的優劣,而不管他是有依據與否。本來這是明白的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但我為什麼不憚煩勞,要去批評後四十回呢?這因為自從百二十回本通行以來,讀者們心目中總覺得這是一部整書,仿佛出於一人之手。即使現在我們已考定有高氏續書這件事情,也不容易打破讀者思想上底習慣。我寫這篇文字,想努力去顯明高作底真相,使讀者恍然於這決是另一人底筆墨了。在批評底時候,如高作是單行的,本沒有一定拿原作來比較的必要;只因高作一向和原本混合,所以有些地方,不能不兩兩參照,使大家了解優劣所在,也就是同異所在。試想一部書如何會首尾有異同呢?讀者們於是被迫著去承認確有高氏續書這件事情。這就是我寫這篇文字底目的了。
而且批評原是主觀性的,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兩三個人底意見尚且不會相同,更不要說更多的人。因為這個困難,有許多地方不能不以原書為憑藉。好在高氏底著作,他自己既合之於《紅樓夢》中,我們用八十回來攻四十回,也可以勉強算得「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我想,以前評《紅樓夢》的人,不知凡幾,所以沒有什麼成績可言,正因為他們底說話全是任意的,無標準的,是些循環反覆的游談。
我在未說正文以前,先提出我底標準是什麼?高作四十回書既是一種小說,就得受兩種拘束:
(1)所敘述的有情理嗎?(2)所敘述的能深切的感動我們嗎?如兩個答案都是否定的,這當然,批評的斷語也在否定這一方面了。本來這兩標準,只是兩層,不是兩個;世上原少有非情理的事,卻會感人很深的。在另一方面想,高作是續《紅樓夢》而作的,並非獨立的小說;所以又得另受一種拘束,就是「和八十回底風格相類似嗎?所敘述的前後相應合嗎?」這個標準,雖是輔助的,沒有上說的這般重要,卻也可以幫助我們評判,使我們底斷語更有力量。因為前八十回,大體上實在是很合情理,很能感人的,所以這兩類標準,在實用上並沒有什麼明確的界限。
我們要去批評後四十回,應該掃盡一切的成見,然後去下筆。前人底評語,至多只可作為參考之用。現在最通行的評是王雪香底,既附刻在通行本子上,又有單行本。因王氏毫無高鶚續書這個觀念,所以對於後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有同樣的頌讚,且說得異常可笑,即偶然有可取之處,也極微細,不足深數。
我們試看後四十回中較有精采、可以仿佛原作的是哪幾節文字?依我底眼光是:
第八十一回,四美釣魚一節。
第八十七回,雙玉聽琴一節。
第八十九回,寶玉作詞祭晴雯,及見黛玉一節。
第九十、九十一回,寶蟾送酒一節。
第一百九回,五兒承錯愛一節。
第一百十三回,寶玉和紫鵑談話一節。
雖風格情事,稍近原作;但除寶蟾送酒一節以外都是從模仿來的。前八十回只寫盛時,直到七十回後方才露些衰敗之兆,但終究也說得不甚明白。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極少,因為無從去摹仿,於是做得亂七八糟了。我們把所舉的幾條較有精采的一看,就知道是全以八十回做粉本,並非高氏自己一個人底手筆。所以能較好,正因為這些事情較近於原作所曾經說過的,故較有把握。我們歸納起來說一句話,就是:
凡高作較有精采之處,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情做藍本的;反之,凡沒有藍本可臨摹的,都沒有精采。
這第二句斷語,尚須在下邊陸續證明。這第一句話,依我底判斷看,的確是如此的,不知讀者覺得怎麼樣?王雪香在評語裡,幾乎說得後四十回,沒有一回不是神妙難言的。這種嗜好,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了。
我現在更要進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如一回一節的分論,則未免太瑣碎了。我先把四十回內最大的毛病,直說一下。
(1)寶玉修舉業,中第七名舉人。(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
高鶚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寫了六回書,去敘述這件事,卻鑄了一個大錯。何以呢?(1)寶玉向來罵這些談經濟文章的人是「祿蠹」,怎麼會自己學著去做「祿蠹」?又怎麼能以極短之時期,成就舉業,高魁鄉榜?說他是奇才,亦沒有什麼趣味。(2)寶玉高發了,使我們覺得他終於做了舉人老爺,更有何風趣?(3)雪芹明說「一技無成,半生潦倒」,「風塵碌碌」,「獨自己無才不得入選」等語,難道他也和那些濫俗的小說家一般見識,因自己底落薄,寫書中人大闊特闊,以作解嘲嗎?既決不是的。那麼,高氏補這件事,違反了作者底原意。
在我底三標準下,這件事沒有一點可以融合的。所以我斷定這是高鶚底不知妄作,不應當和《紅樓夢》八十回相混合。王雪香是盲目贊成高作的,但他也說:「寶玉詩詞聯對燈謎俱已做過,惟八股未曾講究……」(第八十四回,評)王氏因為不知後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筆,所以不敢非議,但他也似乎有些覺得,寶玉做八股,實在是破天荒的奇事。他還有一節奇妙的話:「寶玉厭薄八股,卻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階。」(第八十二回,評)這真是對於寶玉大大不敬。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厭薄八股?這些都是萬講不通的。王氏因努力為高鶚做辯護士,所以說了這類奇談。
高鶚為什麼做這件蠢事呢?這實在因他底性格與曹氏不同,決不能勉強的。看高氏自己說:「又復稍示神靈,高魁貴子,方顯得此玉是天奇地靈鍛煉之寶,非凡間可比。」(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隱語)這真是很老實的供招。高鶚總覺得玉既名通靈,決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間最重要的便是「高魁鄉榜」。若不然,豈不是辜負了這塊通靈玉?他仿佛說,如寶玉連個舉人也中不上,還有什麼可寶的在呢?這並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確以為如此的。「只有這一入場,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個舉人出來,……便是兒子一輩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十九回,寶玉語)他明明說道,只要中一個舉人,一輩子的事就完了。他把這樣的胸襟,來讀《紅樓夢》,來寫賈寶玉,安得不糟!
(2)寶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
高氏寫寶玉出家以後只有一段。「賈政……忽見船頭上微微的雪影裡面一個人,光著頭,赤著腳,身上披了一領大紅猩猩氈的斗篷,向賈政倒身下拜。……卻是寶玉……只見船頭來了一僧一道,夾住寶玉……飄然登岸而去。」後來賈政來追趕他們,只聽他們作歌而去,倏然不見,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曠野了。賈政還朝陛見,奏對寶玉之事,皇上賞了個「文妙真人」的號。(第一百二十回)
這類寫法,實不在情理之中。原作者寫甄士隱雖隨雙真而去,也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卻還沒有這麼樣的神秘。被他這樣一寫,寶玉簡直是肉身成聖的了,豈不是奇談?況且第一百十九回,虛寫寶玉丟了,已很圓滿,何必再畫蛇添足,寫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鶚所以要如此寫,想是要帶顧一僧一道,與第一回、第二十五回相呼應。但呼應之法亦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筆?所以依事實論,是不近情理;依風裁論,是畫蛇添足。至於寫受封真人之號,依然又是一種名利思想底表現。高鶚一方面羨慕白日飛升,一方面又羨慕金章紫綬;這真是封建時期士大夫底代表心理了。王雪香批評這一節文字,恭維他是「良工心苦」,想也是和高鶚有同樣的羨慕。高鶚還有一點跟曹雪芹全相反的。寶玉做了和尚,皇上卻不封他禪師,偏封他文妙真人,他是由釋歸道;雪芹卻說空空道人改名情僧,道士又變為和尚。兩兩對比,非常奇怪。
(3)賈政襲榮府世職,後來孫輩蘭桂齊芳。賈珍仍襲寧府三等世職。所抄的家產全發還。賈赦亦遇赦而歸。(第一百七、一百十九、一百二十回。)
這也是高氏利祿薰心底表示。賈赦、賈珍無惡不作,豈能仍舊安富尊榮?賈氏自盛而衰,何得家產無恙?這是違反第一個標準了。以文情論,風月寶鑑宜看反面(第十二回。《紅樓夢》亦名《風月寶鑑》),應當曲終奏雅,使人猛省作回頭想,怎麼能寫富貴榮華綿綿不絕?這是不合第二標準。以原書底意旨論,寶玉終於貧窮(第一、第五回),賈氏運終數盡,夢醒南柯(第五、第二十九回),自殺自滅,一敗塗地(第七十四回),怎麼能「沐天恩」「延世澤」呢?這不合第三個標準了。只有賈蘭一支後來得享富貴,尚合作者之意。以外這些,無非是向壁虛造之談。王雪香對於這點,似乎不甚滿意,所以說:「甄士隱說『福善禍淫蘭桂齊芳』是文後餘波,助人為善之意,不必認作真事。」(第一百二十回,評)這明明是不敢開罪高鶚——其實王氏並不知道——強為飾詞了。既已寫了,為什麼獨這一節不必認作真事呢?
(4)怡紅院海棠忽在冬天開花,通靈玉不見了。(第九十四回)
(5)鳳姐夜到大觀園,見秦可卿之魂。(第一百一回)
(6)鳳姐在散花寺拈簽,得「衣錦還鄉」之簽。(同回)
(7)賈雨村再遇甄士隱,茅庵火燒了,士隱不見。(第一百三、一百四回。)
(8)寶玉到瀟湘館聽見鬼哭。(第一百八回)
(9)鴛鴦上吊時,又見秦氏之魂。(第一百十一回)
(10)趙姨娘臨死時,鬼附其身,死赴陰司受罪。(第一百十二回)
(11)鳳姐臨死時,要船要轎,說要上金陵歸入冊子去。(第一百十四回)
(12)和尚把玉送回來。寶玉魂跟著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閱冊子,又去參見了瀟湘妃子,碰著多多少少的鬼,幸虧和尚拿了鏡子,奉了元妃娘娘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十五、一百十六回)
(13)寶玉跟著僧道成仙去。(第一百二十回)
這十條都是高氏補的。讀者試看,他寫些什麼?我們只有用原書底話,「倏爾神鬼亂出,忽又妖魔畢露」來批評他。這類弄鬼裝妖的空氣,布滿於四十回中間,令人不能卒讀。而且文筆之拙劣可笑,更屬不堪之至,第一百十六回文字尤惹人作嘔。且上邊所舉,只是些最不堪的,以外這類鬼怪文字還多呢。(如第九十五回,妙玉請拐仙扶乩;第一百二回,賈蓉請毛半仙占卦,賈赦請法師拿妖。)讀者試看,前八十回筆墨何等潔淨。即如第一回、第五回、第二十五回,偶寫神仙夢幻,也只略點虛說而止,決不如高鶚這樣的活見鬼。第十二回,寫跛足道人與風月寶鑑,是有寓意的。第十六回,寫都判小鬼,是一節滑稽文字。這些都不是高氏所能藉口的。且高作之謬,還在其次,因為謬處可以實在指出;最大的毛病是「文拙思俗」,拙是不可說的,俗是不可醫的。
古人說得好,「讀其書想見其為人」。我們讀高本四十回,也真可以想見高氏底為人了。他所信仰的,歸納起來有這三點:(1)功名富貴的偶像,所以寫「中舉人」,「復世職」,「發還家產」,「後嗣昌盛」。(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滿這些妖氣。(3)名教的偶像,所以寶玉臨行時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後,必在雪地中拜賈政。況且他在序言上批評《紅樓夢》,不說什麼別的,只因「尚不謬於名教」,所以「欣然拜諾」。啊!我們知道了!高鶚所賞識的,只是不謬於名教的《紅樓夢》!其實《紅樓夢》謬於名教之處很多,高氏何必為此謬讚呢。
(14)寶釵以手段籠絡寶玉,始成夫婦之好。(第一百九回)
高氏寫此節之意,想是為後文寶釵有子作張本(王雪香也如此說)。但寶釵懷孕,何必定在前文明點?即使要寫明,又何必寫寶釵如此不堪,弄什麼「移花接木」之計?以平日寶釵之端凝,此事更為情理所必無。雪芹原意要使閨閣昭傳,像他這樣寫法,簡直是污衊閨閣了。這對於我所假設的三個標準,處處違謬,高氏將何以自解?我常常戲說,大觀園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如晴雯臨死時,寫得何等悽愴纏綿,令人掩卷不忍卒讀;秦氏死得何等閃爍,令人疑慮猜詳;尤二姐之死慘;尤三姐之死烈;金釧之死,慘而且烈。這些結局,真是圓滿之至,無可遺憾,真可謂獅子搏兔一筆不苟的。在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後四十回中,被高氏寫得牛鬼蛇神不堪之至。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脫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寶釵嫁後,也成為一個庸劣的舊式婦人。釵黛尚且如此,其餘諸人更不消說得了。
(15)黛玉讚美八股文字,以為學舉業、取功名是清貴的事情。(第八十二回)
這也是高氏性格底表現。原文實在太可笑了,現在節引如下:「黛玉道:『……內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遠的,……也覺得好,不可一概抹倒。況且你要取功名,這個也清貴些。』寶玉……覺得不甚入耳;因想:『他從來不是這樣的人,怎麼也這樣勢欲薰心起來?』……只在鼻子眼裡笑了一聲。」這節文字,謬處且不止一點。(1)黛玉為什麼平白地勢欲薰心起來?(2)黛玉何以敢武斷寶玉要取功名?在八十回中,黛玉幾時說過這樣的話?(3)以寶黛二人底知心恩愛,怎麼會黛玉說話,而寶玉竟覺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裡笑了一聲?在八十回中曾否有過這種光景?(4)寶玉既如此輕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何以黛玉在百二十回中,前倨後恭到如此?
這些疑問,有為高氏作辯護的人是必須解答的。如有人以為《紅樓夢》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須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鶚勉強續書底證據,便是百二十回不出於一手底證據。
至於反面的憑據,在八十回中卻多極了。寶玉上學時,黛玉以「蟾宮折桂」作譏諷(第九回)。寶玉說:「林姑娘從來說過這些混帳話不曾?」(第三十二回)寶黛平常說的話,真是所謂「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來的還覺懇切」,怎麼到了第八十二回,竟會不甚入耳起來?這豈不是大笑話?以外八十回中寫寶黛口角,無非是薄物細故,寶玉從來沒有當真開罪黛玉的時候,怎麼在這回中,竟以輕藐冷淡的神情,形之於詞色呢?在這些地方,雖百高鶚,也無從辯解的。
而且我更不懂,高氏寫這段文字底意旨所在。上邊所批評的各節,雖然荒謬,還有可以原諒之處;這節卻絕對的沒有了。他實在可以不必如此寫的,而偏要如此寫法,這真有點令人莫測。即王雪香向來處處頌讚他的,也說不出道理來。他只說:「作者借寶黛兩人口中俱為道破。」為什麼要借兩人口中?有什麼要道破?這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話。
(16)黛玉底心事,寫得太顯露過火了,一點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覺得肉麻討厭,沒有悲惻憐憫的情懷。(第八十二、第八十三、第八十九、第九十、第九十五、第九十六、第九十七、第九十八回)
這是我主觀上的批評,不為定論。我想同時或者有人以為高氏補這幾回書是很好的罷。現在姑且引幾條太顯露的,我以為劣的,如下:
看寶玉的光景,心裡雖沒別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見有半點意思;深恨父母在時,何不早定了這頭婚姻。又轉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別處定了婚姻,怎能夠依寶玉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時尚有可圖。」「好!寶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個無情無義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誰去!」(均見第八十二回)
黛玉大叫一聲道:「這裡住不得了!」一手指著窗外,兩眼反插上去。(第八十三回)
寶玉近來說話,半吐半吞,忽冷忽熱,也不知他是什麼意思?(第八十九回)
「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了他們的金玉也未可知。」(第九十五回)
「寶玉!寶玉!你好!……」(第九十八回)
這些都太過露,全失黛玉平時的性情。第八十三回所寫,尤不成話。第八十二回寫黛玉做夢,第八十九回寫她絕粒,都是毫無風趣的文字。且黛玉底病,忽好忽歹,太遠情理。如第九十二回,黛玉已「殘喘微延」,第九十四回又能到怡紅院去賞花;雖說是心病可以用心藥治,但決不能變換得如此的神速。且這節文字,在文情上,似乎是個贅瘤。高氏或者故意以此為曲折,但做得實在太不高明,只覺得麻煩而且討厭。至於第九十五回,黛玉以拆散金玉為樂事。這樣的幸災樂禍,毫不替寶玉著急,真是毫無心肝,又豈成為黛玉?寫她臨死一節文字,還遜於第七十七回之寫晴雯,只用極拙極露的話頭來敷衍了結,這也不能使讀者滿意。總之,以高鶚底笨筆,來寫八面玲瓏的林黛玉,於是無處不失敗。補書原是件難事,高氏不能知難而退,反想勉為其難,真太不自量了。
(17)後來賈氏諸人對於黛玉,似太嫌冷酷了,尤以賈母為甚。(第八十二、第九十六、第九十七、第九十八回)
這也是高作不合情理之處。第八十二回,黛玉夢中見眾人冷笑而去;賈母呆著笑:「這個不干我事。」第九十六回,寫鳳姐設謀,賈母道:「別的事,都好說!林丫頭倒沒有什麼。」第九十七回,鴛鴦測度賈母近日疼黛玉的心差了些,不見黛玉的信兒,也不大提起。又說:黛玉見賈府中上下人等都不過來,連一個問的人都沒有。又說:紫鵑想道:「這些人怎麼竟這樣狠毒冷淡?」第九十八回,王夫人也不免哭了一場;賈母說:「是我弄壞了他了!但只是這個丫頭也傻氣。」
這幾節已足夠供我們批評的材料。賈氏諸人對於黛玉這樣冷酷,文情似非必要,情理還有可通。至於賈母是黛玉底親外祖母,到她臨死之時,還如此的沒心肝,真是出乎情理之外。八十回中雖有時寫賈母較喜寶釵,但對於黛玉仍十分鐘愛、鄭重,空氣全不和這幾回相似。像高氏所補,賈母簡直是鐵石心腸,到臨屍一慟的時候,還要責備她傻氣,這成什麼文理呢!所以高氏寫這一點,全不合三標準。況且即以四十回而論,亦大可不必作此等文字。高氏或者要寫黛玉結局分外可憐些,也未可知。但這類情理所無的事情,決不易引動讀者深切的憐憫。高氏未免求深反惑了!
(18)鳳姐不識字。(第九十二回)
這是和八十回前後不相接合的。我引八十回中文字兩條為證:
鳳姐會吟詩,有「一夜北風緊」之句。(第五十回)
「鳳姐……每每看帖看賬:也頗識得幾個字了。」後來看了潘又安底信,念給婆子們聽。(第七十四回)
這是鳳姐識字底鐵證,怎麼在第九十二回里,說鳳姐不認得字呢?這雖是與文情無關礙,但卻與前八十回前言不接後語,亦不得不說是文章之病。
(19)鳳姐得「衣錦還鄉」之簽,後來病死了。(第一百一、一百十四回)
這不但是與八十回不合,即在四十回中已說不過去了。她求的簽是「……於今衣錦返家園」。後來寶釵說:「這『衣錦還鄉』四字裡頭還有原故……」這似乎在後文應當有明確的照應,方合情理。哪知道鳳姐後來竟是胡言亂語地病死了,臨死的時候,只嚷到金陵去。至於「衣錦」兩字,並無照應。說是魂返金陵,那裡有錦可衣?魂能衣錦或否,高氏又何從知道?說是屍返金陵,則衣錦作為殮衣釋,也實在殺風景得很。況且書中既說,賈氏是金陵人氏,則歸葬故鄉情事之常,又何獨鳳姐?又何必求籤方才知道呢?高氏所作不合前八十回,還可以說兩人筆墨不能盡同。至於四十回中底脫枝失節,則無論如何,高氏無所逃罪。況且相去只十四回,高鶚雖健忘也不至此。我想,與其說高鶚底矛盾,不如說高鶚底迂謬。程偉元說他是「閒且憊矣」,真是一點不錯。他如不閒,怎麼會來續書?他如不憊,怎麼會續得如此之亂七八糟呢?
(20)巧姐年紀,忽大忽小。(第八四、第八八、第九二、第一百一、第一百十七回)
這也是全在四十回中的,是高作最奇謬的一節文字,我們不能不詳細說一說,先把這幾回文字約舉如下。
(甲)奶子抱著巧姐兒,用桃紅綾子小棉被兒裹著,臉皮發青,眉梢鼻翅微有動意。(第八十四回)
這明是嬰兒患病將抽筋底光景,看這裡所說,她至多不得過兩三歲。
(乙)那巧姐兒在鳳姐身邊學舌,見了賈芸,便啞的一聲哭了。(第八十八回)
小兒學舌也總不過三歲,且見生人便哭,也明白是嬰兒底神情。
(丙)巧姐跟著李媽認了幾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女孝經》,又上了《列女傳》。寶玉對她講說,引了許多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後、無鹽、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共二十二人。巧姐說:這些也有念過的,也有沒念過的,現在我更知道了好些。後來她又說,跟著劉媽學做針線,已會扎花兒,拉鎖子了。(第九十二回)
即以天資最聰明的而論,這個光景至少已是七八歲了,況且書上明說已認了幾年字,又會做精細的活計,決非五六三四歲的孩子可知。且巧姐言語極有條理,且很能知道慕賢良,當然年紀也不小了。即小說以誇張為常例,亦總不過七八歲。在實際上,七八歲的孩子,能如此聰明是百不見一的。算她僅七八歲,已是就小說論,不是以事實看。但這個假設,依然在四十回中講不過去。巧姐萬不能如此飛長,像錢塘江潮水一樣。第九十二回距第八十八回只有四回,在四回之中,巧姐怎麼會暴長起來?不可解一。從第七十一回到第一百十回,總共不過三年;(第七十一回,賈母慶八旬,第一百十回賈母卒,年八十二歲。)而巧姐已在四回之中過了幾年,——至少亦有三年,因兩年不得說幾年——這光陰如何能安插得下?三十九回中首尾三年,四回中亦是三年;則其餘的三十五回,豈不是幾乎不占有時間的,這如何能夠想像?不可解二。
但這還可以疏忽作推諉,小說原是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鑿方眼;上邊所論,不過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消高作底聲價,只是笑話卻並不以此為止,這卻令我們難乎為高鶚辯解。
(丁)巧姐兒哭了,李媽狠命的拍了幾下,向孩子身上擰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聲,大哭起來了。(第一百一回)
巧姐被擰,連話都不說,只有大哭的一法,看這個光景她不過三歲,至多亦以四歲為限。若在四歲以上,決不至於被擰之後連話都不說的;況且如巧姐能說話,婆子亦決不敢平白地擰她一把。可見其時,巧姐確是不會說話的,至多也不過會學舌。既然如此,請看上文慕賢良之事,應作何解釋?念書,認字,做針線的孩子,過了些時候(九回書),反只會啼哭,連話都不會說了。這算怎麼一回事?孩子長大了,重新還原。這算怎麼一回事?長得奇,縮得更奇;長得快,縮得更快。這又算怎麼一回事?巧姐長得太快,還可以粗忽來推諉。至於長了又縮小,這無論何人,不能贊一詞的,而竟沒有人批評過。評《紅樓夢》的人如此之多,這樣的怪事,偏不以為怪。王雪香只以巧姐長得太快為欠妥,其實何止欠妥而已,簡直是不通。
(戊)巧姐兒年紀也有十三四歲了。(第一百十七回)
十六回以後,她又飛長了。說這十六回書,有十年的工夫,這無論如何是不可信的。(我們知道,前八十回,只有首尾九年。)既不可信,她底生長,又成了一種奇蹟。巧姐長了又縮,縮了又長,簡直像個妖怪,不知高氏是什麼意思?十二釵惟巧姐年最小,所以八十回中絕少提及,只寫了些劉姥姥底事情,終非巧姐傳底正文。後四十回中被高氏如此一續,巧姐真可謂倒霉之至,至於高鶚為什麼寫她底事情如此神怪,其原因很難懂;大約他本沒有注意到這些地方,只是隨意下筆。慕賢良一回專為巧姐作傳,拿來配齊十二釵之數,所以勉強拼湊些事情,總要寫得漂亮一點,方可以遮蓋門面,他卻忘了四回以前所寫的巧姐是什麼光景的。於是她就暴長了一下。後來鳳姐病深,高氏要寫巧姐年幼,孤露可憐,以形鳳姐結局底悲慘。於是她就暴縮一下。到書末巧姐要出嫁,卻不能不說她是十三四歲;因為這已是最小的年齡。於是她又暴長了。高氏始終沒有注意她底年齡,所以才鬧了這麼一個大笑話。
巧姐慕賢良一回,還有一點謬處;就是所描寫的絕不是寶玉。寶玉向來不肯作這類迂談的,在這兒卻憑空講了無數的名教中人、貞烈賢教的婦女給巧姐聽。這真是不謬於名教的《紅樓夢》,高氏可以躊躇滿志了。但寶玉為人卻頓成兩橛,未免說不過去。後四十回寫寶玉,竟是個勢利名教中人;只於書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終,這是非常可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寶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似,即四十回中,寶玉前後很像兩個人,並與失玉送玉無關,令人無從為他解釋。高氏對於書中人物底性情都沒有一個概括的觀念,只是隨筆敷衍,所以往往寫得不知所云,亦不但寶玉一人。不過寶玉為書中主人,性格尤難描畫,高氏更沒處去藏拙罷了。
上列二十條,是四十回中最顯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處自然還多。如香菱之痼疾,沒有提起,自然地痊癒了;以平兒底精細,連水月庵饅頭庵都分不清楚,害鳳姐吐血(程甲本第九十三回);以紫鵑底秀慧,而寫她睡著的鼻息還聽吆呼聲兒(第八十二回);小紅和賈芸有戀愛關係,後來竟了無照應,她只和豐兒做了個鳳姐底隨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䕷花簽,卻並無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脫枝失節,情理可笑的——自然還有,只是一時不能備舉,且與大體無關,亦可以不必備舉了。
高作底分評,已如上所說了。但我們要更綜合地批評一下,這方才盡這篇文字底責任。我以前給頡剛的信曾起訴高氏有五條,都是零碎的,而頡剛卻歸納成為三項。我底五條是:(1)寶玉不得入學中舉。(2)黛玉不得勸寶玉讀時文。(3)寶釵嫁後,不應如此不堪。(4)鳳姐、寶釵寫得太毒,且鳳姐對於黛玉,無害死她的必要。(5)寶玉出家不得寫得如此神奇。(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頡剛回信上說:「你起訴高鶚的五條,我都不能為他作辯護士。我以為他犯的毛病歸納起來有三項:(1)他自己是科舉中人,所以滿懷是科舉觀念,必使寶玉讀書中舉。(2)他也中了通常小說『由邪歸正』的毒,必使寶玉到後來換成一個人。(3)他又中了批小說者『誅心』的成見,必使鳳姐、寶釵輩實為奸惡人。我疑心在他續作時,或已有批本,他也不免受批評人的暗示。」[1](一九二一,六,二十四信。)
頡剛所歸納的三條,我以為理由充足,無再申說底必要。我們現在要進一步去討論高鶚續書底目的,和他底性格與作者底比較,下了這樣的批評,方才能徹底估定後四十回底價值。我們真要了解一種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可,專就作品本身著眼,總是膚淺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們第一要知道,高鶚只是為雪芹補苴完功,使此書「巔末畢具」,他並沒有做《紅樓夢》底興趣,且也沒有真正創作《紅樓夢》底可能。我給頡剛的信上說:
因為雪芹是親見親聞,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蘭墅是追跡前人,自然只能舉其大概了結全書。若把蘭墅底親見親聞都夾雜寫了進去,豈不成了一部「四不像」的《紅樓夢》!(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這是說明高氏補書這般草率倉忙的緣故。因他不比曹雪芹,他胸中沒有活現的賈寶玉、十二釵,所以不容得他不草率倉忙。這不算高氏底大過失。
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寫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項還是零零碎碎的,其實最主要的只有兩項。
(1)黛玉死,寶玉做和尚。
(2)寶玉中舉人。
(3)諸人底結局,很草率的結局。
第三項匯聚攏來可算一項,若分開來看,卻算不了什麼。因為向來的觀念,無論寫什麼總是「有頭有尾」才算完結,所以高氏只得勉強將書中人底結局點明一下。至於賬簿式的結局,那也不在他底顧慮中了。
所以四十回主要的只寫了(1)(2)兩項,而第二項是完全錯了的。我們可用這個來估定高作底價值。我這歸納的結果,是可以實證而非臆想的。試把各回分配於各項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瀟湘痴魂驚惡夢。
第八十三回,上半節寫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試文字寶玉始提親。
第八十五回,唱的戲是《冥升》和《達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彈琴而弦忽斷。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顰卿絕粒。
第九十一回,寶黛談禪;黛說「水止珠沉」,寶說「有如三寶」。
第九十六回,瞞消息鳳姐設奇謀,泄機關顰兒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寶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纏綿瀟湘聞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靈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靈幻境悟仙緣。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雙護玉。
第一百十八回,警謎語妻妾諫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寶玉卻塵緣。
(2)所引各回,已見《高鶚續書底依據》一篇中,共有六回。
(1)項最多占了十七回。(2)項也占了六回。單是這兩項已占全書之半數。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寫、敘述,大部分可以包括在(3)項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內,但高氏卻不喜歡寫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時,必請出兩位王爺來優禮賈政,既抄之後又要「復世職」「沐天恩」。可見高氏當時寫這段文字,真是遵照前文不得已而為之,並非出於本心。他底本心,只在於使寶玉成佛做祖,功名顯赫。如沒有第二項寶玉中舉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時,便是寶玉做和尚的時候了。他果然也因為如此了結,文情過促,且無以安插寶釵。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寶玉沒有中舉。他以為一個人沒有中舉而去做了和尚,實在太可惋惜了。我們只看寶玉一中舉後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見了。
高氏除寫十二釵還有些薄命氣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壽全歸」的。最是全福算寶玉了。他寫寶玉底結局,括舉為三項:
(1)寶玉中第七名舉人。
(2)寶玉有遺腹子,將來蘭桂齊芳。
(3)寶玉超凡入聖,封文妙真人。
他竟是富貴神仙都全備了。神仙長生不老,壽考是不用說的了。高鶚寫賈氏亦復如此,雖抄了家,依然富貴榮華,子孫眾多,全然不脫那些小說團圓迷的窠臼,大謬於作者底本意。但我們更要去推求他致謬底原由,不能不從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較下手。我給頡剛一信上說:
我們還可以比較高鶚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曉得他們見解底根本區別。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惡科名祿利的人,所以寫寶玉也如此。蘭墅是熱衷名利的人,是舉人(將來還中進士,做御史),所以非讓寶玉也和他一樣的中個舉人,心裡總不很痛快。我們很曉得高鶚底「紅學」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們還高明些。但在這裡,他卻為偏見拘住了,好像戴了副有顏色的眼鏡,看出來天地都跟著變了顏色了。所以在那裡看見了一點線索——其實是他底誤認——便以為雪芹原意如此,毫無愧色的寫了下去,於是開宗明義就是「兩番入家塾」。雪芹把寶玉拉出學堂,送進大觀園;蘭墅卻生生把寶玉重新送進學堂去。……(一九二一,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說:
總之,弟不敢菲薄蘭墅,卻認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遠了,不適宜於續《紅樓夢》。若然他倆性格相近一點,以蘭墅之謹細,或者成績遠過今作也未可知。(一九二一,六,十八。)
我是再三申說,高氏底失敗,不在於「才力不及」,也不在於「不細心謹慎」,實在因兩人性格嗜好底差異,而又要去強合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兩橛,正應古語所謂「離之雙美,合之兩傷」。我曾有一意見,向頡剛說過:
《紅樓夢》如再版,便該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開。後四十回可以做個附錄,題明為高鶚所作。既不埋沒蘭墅底一番苦心和他為人底個性,也不必強替雪芹穿這一雙不合適的靴子。(一九二一,六,九。)
高作底庸劣我們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們卻可以原諒他。總之,說高鶚不該續《紅樓夢》是對的,說高鶚特別續得不好,卻不見得的確。因為無論誰都不適於續《紅樓夢》,不但姓高的一個人而已。
高鶚冒名頂替,是中國文人底故態惡習,我決不想強為他辯護。但在影響上,高氏底僭號卻不為無功,這雖非他本意所在,而我們卻不得不歸功於他。
《紅樓夢》既沒有完全,現存的八十回實在是一部分,並且還沒把真意說明,所以高非補書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紛華靡麗的文字,若沒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無識讀者底誤會。他們必定說:「書上並沒說寶走黛死,何以見得不團圓呢?」當他們豪興勃發的時候必定要來續狗尾,也必定要假傳聖旨依附前人。《紅樓夢》給他們這一續,那糟糕就百倍於現在了。他們決定要使寶玉拜相封王,黛玉夫榮妻貴,而且這種格局深投合社會底心理,必受歡迎無疑。他們決不辨誰是誰非,只一氣呵成地讀了下去。幸而高氏假傳聖旨,將寶黛分離,一個走了,一個死了,《紅樓夢》到現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劇的空氣,不至於和那才子佳人的奇書同流合污。這真是蘭墅底大功績,不可磨滅的功績。即我們現在約略能揣測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說和高作後四十回全無關係。如沒有四十回續書,而全憑我們底揣測,事倍功半定是難免的。且高氏不續,而被妄人續了下去,又把前後混為一談,我們能有研究《紅樓夢》底興趣與否,也未始不是疑問。這樣說來,高氏在《紅樓夢》總不失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論事,寶走黛死都是高氏編造的,雪芹只有暗示,並未正式說到的,而百年來的讀者都上了高氏這一個大當,雖有十二分的難受,至多也只好做什麼《紅樓圓夢》《鬼紅樓夢》……這類怪書,至多也只能把黛玉從墳里拖出來,或者投胎換骨,再轉輪迴。他們決不敢再做一部「原本紅樓夢」,這真是痛快極了!他們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勞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鶚這個把戲,可謂坑人不淺。我真想不到「假傳聖旨」有這樣大的威權。
從這裡,高氏借大帽子來嚇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從前頗懷疑:高氏補書這一事既為當時聞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諱,為什麼非假託雪芹不可,非要說從鼓擔上買來的不可?現在卻恍然有悟了。高鶚謹守作者底原意,寫了四十回沒有下場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題他底大名,必被社會上一場兜頭痛罵,書亦不能傳之久遠,倒不如索性說是原本,使他們沒處去開口的好。饒你是這樣,後來還有一班糊塗蟲,從百二十回續下去。這可見社會心理,容留不住悲劇的空氣到什麼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傳,其危險尤不堪設想。所以高氏底續書,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講他,在效用上看,實在是《紅樓夢》底護法天王,萬萬少他不得的。我從前頗以高鶚續書假託雪芹為缺憾,現在卻反而釋然了。
我想不到後四十回底批評做得這樣冗長,現在就把他結束,以數語作為總評。
高鶚以審慎的心思,比較正當的態度來續《紅樓夢》;他寧失之於拘泥,不敢失之於杜撰。其所以失敗:一則因《紅樓夢》本非可以續補的書,二則因高鶚與曹雪芹個性相差太遠,便不自覺的相違遠了。處處去追尋作者,而始終趕他不上,以致迷途。至於混四十回於八十回中,就事論事,原是一種過失;就效用影響而論,也有些功德。
* * *
[1]《紅樓夢》八十回始流行,即帶評註,其時作者非但健在,而且不到三十歲。乾隆甲戌年(一七五四)脂硯齋已是再評,則初評當尚在其前。頡剛猜高鶚看見過批本,完全對,不過「脂評」恰正和後來百廿回本諸評相反,很讚美寶釵、襲人,甚至過於讚美,並無誅心之論。
高本戚本大體的比較
《紅樓夢》本子雖多,但除有正書局所印行的戚序本以外,都出於一個底本,就是程偉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雖小有差異,大體上卻沒有什麼重要的區別,即使偶有數處,也決不多的。我雖在實際上,沒有能拿各本去細細參較一下,但這個斷語卻至少有幾分的真實。至於高本和戚本,因為當時並無關係,所以很有些不同。雖然也不十分夥多、顯著,卻已非高氏各本底差異可比了。這是我草這篇底緣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連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說,實在他所看見的只有八十回書。原來戚氏行輩稍前於高鶚,所以補書一事決非戚氏所知。[1]且他也並沒有補書底志願,戚氏在這一體上,是很聰明的。他說:
乃或者以未窺全豹為恨,不知盛衰本是迴環……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轉語……彼沾沾焉刻楮葉以求之者,其與開卷而寤者幾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後必定是由盛而衰,以為不補下去,也可以領悟得,不必去下轉語了。他又以為抱這種「刻舟求劍」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見不但高鶚挨罵,即我們也不免挨罵了。
我們既承認戚蓼生那時所見的《紅樓夢》,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數,就不能不因此承認程偉元所說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謊話。(程語見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說謊,正因可以自圓其說,使人深信後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實「這百二十回的回目只有八十是真的」,極易證明,決非程氏一語所能遮掩得過,我在前邊已論及了。
既如此,就較近真相這一個標準下看,戚本自勝於高本;因為高鶚既續了後四十回,雖說「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這數十回,則前八十回有增損之處恐已難免。高氏原曾說明前八十回曾經他校訂,換句話說,就是經他改竄。至於改得好不好,這又是另一問題。
但這兩本底優劣區分,卻又不如此簡單。為什麼呢?(1)高氏校書,並非全以己意為準,曾經過一番「廣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補遺訂訛」的工夫。且高本出後,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輾轉引起錯誤。(2)戚本也是個傳抄的本子,而且沒有經過整理的。所以不但不免錯誤,且也不免改竄[2]。
兩本既互有短長,我也不便下什麼判斷,且也覺得沒有顯分高下底必要。現在只把大體上不同之處說一說,至於微細的差異,這是校勘本書人底事,不是在這裡所應當注意的。我們先論兩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沒有後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與高本不同。現在選大異的幾回列表如下:
(1)第五回 高——賈寶玉神遊太虛境,警幻仙曲演紅樓夢。
戚——靈石迷性難解仙機,警幻多情秘垂淫訓。
(2)第八回 高——賈寶玉奇緣識金鎖,薛寶釵巧合認通靈。
戚——攔酒興李奶母討厭,擲茶杯賈公子生嗔。
(3)第九回 高——訓劣子李貴承申斥,嗔頑童茗煙鬧書房。
戚——戀風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頑童鬧書堂。
(4)第十七回 高——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
戚——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怡紅院迷路探深幽。
(5)第二十五回 高——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通靈玉蒙蔽遇雙真。
戚——魘魔法姊弟逢五鬼,紅樓夢通靈遇雙真。
(6)第二十七回 高——滴翠亭寶釵戲彩蝶,埋香冢黛玉泣殘紅。
戚——滴翠亭楊妃戲彩蝶,埋香冢飛燕泣殘紅。
(7)第三十回 高——椿齡畫薔……
戚——齡官畫薔……
(8)第六十五回 高——賈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
戚——膏粱子懼內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擇夫。
(9)第八十回 高——美香菱屈受貪夫棒,王道士胡謅妒婦方。
戚——懦弱迎春腸回九曲,嬌怯香菱病入膏肓。
從上表看,(1)(5)(6)三項高本文字通順。(3)(7)均戚本佳。齡官不得說「椿齡」,李貴受斥不必列入回目。(8)可謂無甚好歹,高本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兩項,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斷。
我們先說(4)項。戚本之第十七回較高本為短,以園游既畢寶玉退出為止。所以回目上只說「怡紅院迷路探深幽」。至於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說到請妙玉為止,關涉元春歸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說「榮國府歸省慶元宵」。這兩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為分回不同之故。我們要批評回目底優劣,不如批評分回底優劣較為適當些。[3]
高戚兩本底分回,我以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從遊園後寶玉退出分回,段落較為分明。(2)教演女戲,差人請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開頭所敘各事相類,都是作元春歸省底預備,這處不得橫加截斷,分成兩橛。(3)第十七回「榮國府歸省慶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實在是太重複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並無慶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甚符合。以這三個原因,我寧以戚本為較佳。汪原放君以為怡紅院是賈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說,為戚本病。我卻以為無甚大關係。賈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將來的怡紅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
第(2)項就回目底文字批評,高本似乎較好;就本文底事實對看,兩本簡直是半斤八兩;就書中大意看,這就不容易說了。第八回共敘述三件事:(1)釵玉互看通靈金鎖;(2)寶黛兩人在薛姨媽處喝酒;(3)寶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說了(1)項,雖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舉(2)(3)兩項,卻遺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項,亦屬不合。總之,兩本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個毛病,就是只說了一部分不能包舉全體;不過高本回目較為穩妥漂亮,戚本用「賈公子」,似不合全書體例。
若就書中大意作批評,這就很不容易說了。我們試想,高戚兩本,這一個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義亦絕不同,在八十回書內實為僅見。這一點上我們須得加一番考慮。我們第一要知道,這絕非僅是一本傳抄底歧異,是兩本底區別。有正主人眉批上說:「作者點明金玉,特不欲標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過來說,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後文金玉成婚底張本;而戚本卻不想強調這金玉姻緣,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來,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較近真的[4]。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經過高氏底改竄,我們看高鶚底《紅樓夢引言》上說:
……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
這還是有依據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條又說:
……其間或有增損數字處,意在便於披閱,非敢爭勝前人也。
這是明認他曾以己意改原本了。雖他只說增損數字,但在實際上,恐怕決不止數字。他雖說,「非敢爭勝前人」;但已可見他底本子,有許多地方,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於「爭勝前人」這一點?
最可笑的,他對於自己做的後四十回,反裝出一副正經面孔,說什麼「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經改了又改,到自以為盡善盡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這真是高氏欺人之談,無非想遮掩他底補綴的痕跡,無奈上文已明說後四十回無他本可考,所謂「欲蓋彌彰」了[5]。
既承認了這個假定,那麼,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為高氏底改筆——臆改或有依據的改。高氏為什麼要如此呢?因為可以判定金玉姻緣,使他底「寶釵出閨成禮」一節文字,鐵案如山,不可搖動。若原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團圓,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讀者一覽無餘。高氏卻有點做賊心虛,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這原是一種揣測不能斷定,不過卻很有可能的罷了。
對於(9)項,我也有相同的批評。就第八十回目之本身而論,高本是較為妥當。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參看,高本也很好。戚本這一個回目有兩個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說賈迎春誤嫁中山狼,這回又說「懦弱迎春腸回九曲」,未免有重複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敘香菱受屈,後敘迎春歸寧訴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當先香菱而後迎春,何得顛倒?
但高本這回目卻甚可疑,不得不說一說。王道士謅妒婦方,不過隨意行文,略弄姿態,並無甚深意,無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後來寫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鬧了一個大笑話。這裡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豈不自己打嘴巴。這顯有改竄的痕跡,可疑二。但戚本這回目亦非妥善,我們也不能斷定原本究竟作什麼[6]。
在論兩本子底回目以後,有一句話可以說的。我想《紅樓夢》既是未曾完稿的書,回目想是極草率的,前後重複之處原不可免。到高鶚補了後四十回,刊版流傳,方才加以潤飾,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實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當;正是因為有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這個,反較近於原本。我們要搜討《紅樓夢》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書是盡善盡美的」這個觀念,否則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為原本或者竟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鶚一則因他重複顛倒,二則因不便照顧香菱底結局,於是把他改了。
兩本回目底異同既明,我們於是進而論到兩本底本文。這自然是很繁瑣的,我只得略舉大概,微細的地方一概從省。但即是這樣論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就本文看,第十六回尾,高本漏缺,應照戚本補的。秦鍾臨死時,有鬼判及小鬼底一節談話,高本只寫眾小鬼抱怨都判膽怯為止,下邊接一句「畢竟秦鍾死活如何」,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開場,秦鍾卻已死了,與情理未免有兩層不合:(1)寶玉特意去別秦鐘的,自應當有一番言語,文情方圓。(2)因寶玉來了,都判嚇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鍾還陽與寶玉一會;否則直白敘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節?依高本這麼說,豈不是都判見識反不如小鬼,秦鍾就這般悶悶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勢亦不連貫。我以為這回之末,眾鬼抱怨都判以後,應照戚本補入這一節。
都判道:「放屁!俗語說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陰陽並無二理,別管他陰,也別管他陽,沒有錯了的。」眾鬼聽說,只得將他魂放回;哼了一聲,微開雙目,見寶玉在側,乃勉強嘆道:「怎麼不早來?再遲一步,也不能見了!」寶玉攜手垂淚道:「有什麼話,留下兩句?」秦鍾道:「並無別話!以前你我見識,自為高過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誤了!以後還該立志功名,以榮耀顯達為是。」說畢,便長嘆一聲,蕭然長逝了。
補了這段文字,卻是妥當得多。雖然秦鍾最後一語,有點近於「祿蠹」底口吻;但在當時的社會中,他臨命時或不能不悔,正與第一回語相呼應。以外口吻底描寫,事跡底敘述,亦都還合式,很有插入底資格。
第二十二回制燈謎,兩本有好幾處不同。現在分項說明:
(1)高本上惜春沒有做燈謎,戚本卻是有的。她底燈謎是「佛前海燈」,文曰:
前身色相總無成,不聽菱歌聽佛經。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依我看來,三春既各有預兆終身之謎,惜春何得獨無。況此謎亦甚好,應照戚本補入為是。
(2)高本中黛釵各有一謎;而戚本中黛玉無謎。高本所謂黛玉之謎,戚本以為寶釵所作;高本寶釵之謎,不見於戚本。所以——
朝罷誰攜兩袖煙……
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為是黛玉底,戚本卻以為是寶釵底。
有眼無珠腹內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葉落紛離別,恩愛夫妻不到冬。
高本以為是寶釵所作的,戚本上卻完全沒有。這一點也很奇怪。這一謎極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斷定寶釵底終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獨獨沒有?我也疑心,這是高氏添入的,專為後文作張本而設,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個道理。
(3)寶玉一謎,打的是鏡子,高有戚無。依文理看,戚本是對的,應照他刪去為是。因為本回下面鳳姐對寶玉道:「適才我忘了,為什麼不當著老爺攛掇,叫你也作詩謎兒。」她既說是忘了,是明明沒有攛掇賈政叫寶玉作謎。若寶玉已作了極好的詩謎,鳳姐豈能拿這個來嚇唬寶玉呢?這是極容易明白,不消多說的。[7]
戚本雖也有好處,但可發一笑的地方,卻也不少。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賈政心中也著忙。當下眾人七言八語,……」文氣文情都很貫串,萬無脫落之理。而戚本卻平白地插進一段奇文,使我們為之失笑。
賈政等心中也有些煩難,顧了這裡,丟不了那裡。別人慌張自不必講。獨有薛蟠更比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媽被人擠倒,又恐薛寶釵被人瞧見,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賈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見林黛玉風流婉轉,已酥倒那裡。當下眾人七言八語。……
不但文理重沓,且把文氣上下隔斷不相連絡。評註人反說:「忙中寫閒,真大手眼,大章法!」這也是別有會心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賈芸給寶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書,一笑」。這是錯了。書中敘賈芸寫信,文理不通有之,萬不會在「男芸跪書」之後,加上「一笑」一詞。這算什麼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戚本這一處原文作「男芸跪書一笑」,一笑是批語,不是正文,所以夾行細寫。高本付刻時,因一時沒有留心,將批語誤入正文,從此便以誤傳誤了。但高氏所依據的抄本,也有這批語,和戚本一樣,這卻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寶玉看寶釵為黛玉攏發,這一段痴想,高本寫得極風流,戚本卻寫得很煞風景。我並引如下:
寶玉在旁看著,亦覺更好,不覺後悔;不該令他抿上鬢去,也該留著,此時叫他替他抿上去。(高本。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寶釵。)
寶玉……叫我替他抿去。(戚本我是寶玉自指。)
這一個「我」字錯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寶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這一誤,寶玉簡直墮落到情場底餓鬼道。高本所寫的光景、情趣,生生被一個「我」字糟蹋了。凡這等地方,雖只有一字之差,卻所關很大。
且不但風格底優劣迥殊,即以文詞底結構論,這個「我」字萬萬安他不下。為什麼呢?上文明有「也該留著」一兼詞(高戚兩本同),正為說明此語之用,言當初不該讓黛玉自己攏發,最好留著,一起讓寶釵替她抿上去。若寶玉想自己為黛玉攏發,何必說什麼留著?因為即使是留著,也與寶玉無干。寶玉在這回書上本沒有替黛玉抿髮,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謂「只覺更好」一兼詞,如下文換了「我」字,又應當作何解釋?寶釵替黛玉抿鬢,所以能說更好。以如此好的風情,而寶玉要親自出馬,豈不是大殺風景嗎?這類謬處,都是後來傳抄人底一己妄見,奮筆亂改所致。他們因被這好幾個他字攪擾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於換一我字,方足以寫寶黛底親昵。我們看戚本底眉評,就可以恍然於這類妄人底見解了。(戚本這回眉評說:「今本將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8]
第四十九回,寫香菱與湘雲談詩之後,寶釵笑話她倆;高戚兩本有繁簡底不同,而戚本卻很好,可以照補。
「……又怎麼是溫八叉之綺靡,李義山之隱僻;痴痴顛顛,哪裡還像兩個女兒呢?」說得香菱湘雲二人都笑起來。(高本)
「……李義山之隱僻。放著現在的兩個詩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麼?」湘雲聽了,忙笑問:「現在是哪兩個?好姐姐,告訴我!」寶釵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瘋湘雲之話多。」二人聽了都大笑起來。(戚本)
戚本所作,不但說話神情極其蘊藉聰明;且依前後文合看,這後來寶釵一語,萬萬少不得的。因為如高本所作,寶釵說話簡直是教訓底口吻,別無甚可笑,二人怎麼會都笑起來?必如戚本云云,方才有可笑之處,且妙合閨閣底神情。否則,一味的正言厲色,既不成為寶釵,又太殺風景了。
第五十三回,寫賈母慶元宵事,戚本較高本多一大節文字,雖無大關係卻也在可存之列。現在引如下:
原來繡這瓔珞的,也是個姑蘇的女子,名喚慧娘。因他亦是書香宦門之家,他原精於書畫,不過偶然繡一兩件針線作耍,並非世賣之物。凡這屏上所繡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從雅本來,非一味濃艷匠工可比。每一枝花側,皆用古人題此花之舊句,或詩或歌不一,皆用黑絨繡出草字來,且字跡勾踢轉折輕重連斷,皆與筆寫無異,亦不比市繡字跡,倔強可恨。他不仗此獲利,所以天下雖知,得者甚少。凡世宦富貴之家,無此物者甚多。當今稱為「慧繡」。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針跡,愚人獲利。偏這慧娘命夭,十八歲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所有之家亦不過一兩件而已,皆惜若寶玩一般。更是那一干翰林文魔先生們,因深惜慧繡之佳,便說這「繡」字不能盡其妙,這樣針跡,只說一「繡」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議了將「繡」字隱去,換了一個「紋」字;所以如今都稱為「慧紋」。若有一件真慧紋之物,價則無限。賈府之榮,也只有兩三件。上年將兩件已進了上,目下只剩這一副瓔珞,一共十六扇。賈母愛之,如珍如寶,不入請客各色陳列之內,只留在自己這邊,高興擺酒時賞玩。(脂庚本「世賣」作「市賣」,是。)
這雖沒有深意,卻決不在可刪之列,不知高本為什麼少此一節。或者高鶚當時所見各抄本,都是沒有這一節的,也未可知。現在看這節文字,很可以點綴繁華,並不蕪雜可厭。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寫芳官一節文字,芳官改名耶律雄奴這一件事,高本全然沒有,在寶玉投帖給妙玉以後,便緊接著平兒還席的事。戚本卻在這裡,插入一節不倫不類的文字。因為原文甚長,不便全錄,只節引有關係的一節:
寶玉忙笑道:「……既這等再起個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與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況且這兩種人,自堯舜時便為中華之患,晉唐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們有福,生在當今之世,大舜之正裔,聖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億兆不朽。所以凡歷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俛,緣遠來降。我們正該作踐他們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何必借我們,你鼓唇搖舌,自己開心作戲,卻自己稱歌功頌德?」寶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賓服,八方寧靜,千秋萬載,不用武備,咱們雖一戲一笑,也該稱頌,方不負坐享昇平了。」……
這些話,失卻寶玉平常說話底神氣,文意也很不好。假使要討論起來,那話就很長了。
全回文字幾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高鶚底引言曾說:「如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果然我們把兩本第六十七回一對看,回目雖相同,本文卻是大異。這相異之處,是戚本之真相,與上邊所說經後人改竄的有些不同。這自然,我不能全然徵引來比較,只好約略說一點。
戚本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幾節,舉重要的如下:
(1)寶玉、黛玉、寶釵一節談話。(卷七,五頁)
(2)寶玉和襲人談話。(七頁)
(3)襲人和鳳姐一大節談話,並說巧姐底可愛。(九頁)
(4)鳳姐和平兒談尤二姐事,明寫鳳姐設計底狠毒。(十一、十二頁)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兩節:
(1)趙姨娘對王夫人夸寶釵一節。(六頁)
(2)鳳姐拷問家童一節。(十、十一頁)
總說一句,全回文字都幾乎全有差異,是在八十回中最奇異的一回,且在高鶚時已經如此的。我們要推求歧異底來源,只得歸於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這一回獨獨多歧,當時的高氏,也沒有能說明,我們也只好「存而不論」了。
至於優劣底比較,從大體上看,高本是較好的。譬如鳳姐拷問家童一節,高本寫得更有聲色;鳳姐和平兒談話及設計一節,高本只約略點過,較為含蓄。第一項中底(1)(2)兩節文字,都可有可無,有了並不見佳。只第二項底(1)節,戚本似不壞。第一項中底(3)節,戚本雖稍見長,不如高本底簡潔,但描寫神情口吻頗好;說巧姐可愛一節文字,尤不可少。巧姐是書中重要人物之一,而八十回中很少說及,戚本多這一節極為適當。優劣本是相對的,我只就主觀的見解,以為如此。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節文字,大可以刪削的。這回正寫鳳姐如何處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卻橫插一節前後不接的文字。現在引如下:
……一面帶了秋桐來見賈母與王夫人等,賈璉也心中納罕。那日已是臘月二十日,賈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後過來辭拜賈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灑淚亭方回,獨賈璉、賈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說鳳姐……
在「納罕」「且說」之間這一節文字,高本上都是沒有的。戚本卻添了四行字,不但上文沒有說賈珍要到哪裡去,下文沒有說回來,蹤跡太不明了。且正講鳳姐,為什麼要夾寫賈珍遠行,文理未免有些不順。但如沒有這一節,同回賈璉說「家叔家兄在外」,卻沒有著落。有這一個理由,可以為這一節作辯解。
在同回,戚本有一節極有意義的文字,遠勝高本。戚本上說:
只見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著還美貌。賈璉又摟著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賈蓉忙上來勸:「叔叔,解著些兒。我這個姨娘,自己沒福。」說著,又向南指大觀園的界牆。賈璉會意,只悄悄跌腳說:「我想著了。終究對出來,我替你報仇。」
高本把這一節完全刪了,只在下邊添寫「賈璉想著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說」一語,作為補筆,卻不見好。因這節文字,可以斷定鳳姐底結局,極為緊要,萬無可刪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鳳姐平素之為人,賈璉又何得不懷疑?故以文情論,這一節亦是斷斷乎不可少的,何況描寫得極其鮮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點小小的疏漏,應依戚本改正。現引戚本一節,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沒有的文字。
只見湘雲又打發翠縷來說:「請二爺快去瞧好詩。」(寶玉聽了,忙問:「哪裡的好詩?」翠縷笑道:「姑娘們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寶玉聽了,忙梳洗了出來,果見黛玉……都在那裡……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節,下文所謂「那裡」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點沁芳亭,較為妥貼。
第七十五回有一節文字,我覺得戚本好些。現在把兩本所作並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臉,丫頭只彎腰捧著臉盆。李紈道:「怎麼這樣沒規矩!」那丫頭趕著跪下。尤氏笑道:「我們家下大小的人,只會講外面假禮、假體面,究竟做出來的事都夠使的了!」(高本)
小丫環炒豆兒捧了一大盆溫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彎腰捧著。銀蝶笑道:「奶奶不過待咱們寬些,在家裡不怎樣罷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當著親戚也只隨便罷了。」尤氏道:「你隨他去罷,橫豎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趕著跪下。(下同)(戚本)
這雖是不甚關緊要的文字,但依高本,卻很不合說話時底情理。李紈責備小丫頭底沒規矩,而尤氏即大發牢騷,說外面講禮貌的人,做事都夠使的,豈不是當面罵人?況且書中寫李紈平素和易,怎麼這一回對於小事如此的嚴聲厲色?戚本所作似很妥當,補尤氏說「隨他去罷」一語,亦是應有的文章。
還有一節底異文,雖論不到誰好誰歹,卻是很有趣的。高鶚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兒承錯愛」一大節很是精采的文章,柳五兒明明是個活人。但據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兒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獨有的一節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還強嘴!我且問你:前年我們往皇陵上去,是誰調唆寶玉要柳家的五兒丫頭來著?幸而那丫頭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
所以若依戚本去續,那五兒承錯愛一節,根本上是要不得的。但高本底第七十七回,因沒有這一節文字,前後還可以呼應,我們也不能判什麼優劣。只能說他們不相同而已。
但卻有兩層題外的揣想,可以幫助我們的。(1)高鶚所見的各抄本,戚本並不在內;因為高氏如見有一種抄本上面明寫五兒已死,他或者不會作第一百九回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鶚曾經修改過八十回本,將這一節文字刪去,使他底補作不致自相矛盾。這兩層揣想,必有一個是真實的,但我卻不能斷定是哪一個。
就兩本底本文、回目底大體約略比較一下,已占了這麼長的篇幅,恐怕還因我翻檢匆忙,仍不免有遺漏之處。好在我並不是要做校勘記,即脫略了幾處,也無甚要緊。倒是篇幅底冗長,使讀者感到沉悶,我卻深抱不安的。現在只說一點零碎的話,拿來結束本篇,有正書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評,是最近時人加的,大約即在有正書局印行本書的時候。看第三回眉評,曾說西餐底儀節,可見是最近人底筆墨了。這位評書人底見解,實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勝之處,實在未必處處都佳,他所指出兩本底歧異之點,有些是毫無關係的。到真關重要的異文,他反而不說了。我當時如就這眉評來草本篇,其失敗必遠過於現在。因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費了我很多的翻檢底功夫[9]。
戚本還有一點特色,就是所用的話幾乎全是純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為地道。我因為這些地方不關重要,所以在上文沒有說到,但分條比較去雖是很小,綜觀全書卻也是個很顯著的區別,不能不說一說。雪芹是漢軍旗人,所說是滿族家庭中底景況,自然應當用逼真的京語來描寫。即以文章風格而言,使用純粹京語來表現書中情事亦較為明活些。這原是戚本底一個優點,不能夠埋沒。惟作眉評人碰到這等地方,必處處去恭維一下,實在也可不必。王雪香底高本評語,也是一味的濫譽,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這篇文字,自以為是很平心的,如應了「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這句老話,那卻就糟了!
* * *
[1]戚蓼生是浙江人(《紅樓夢序》《進士題名錄》並作德清人,《戚氏家譜》作餘姚),清乾隆三十四年己丑(一七六九)進士,比高鶚底科名早了二十六年,距高本之成早了二十三年。即使他作《紅樓夢序》在中進士以後,也還早於高鶚補書底時候,難怪他不知道有百二十回的全書了。
[2]有正書局印行的「戚本」大約底子是個較晚出的脂硯齋評本,不過有正老闆不付影印,卻付傳抄,於是發生下列的情形:1)脂本也系傳抄,原有脫誤。2)改錯,愈改愈錯。3)有正抄寫時的錯誤。4)有正主人底妄改,最顯明的如第六十八回,初版大字本痕跡宛然,再版小字卻抄得一清如水了。
[3]據脂硯齋庚辰評本十七、十八是合回,回目「大觀園試才題對額,榮國府歸省慶元宵」。庚辰是曹雪芹死的前三年,我嘗疑他並沒有再整理過這稿,就此長逝,所以後來大家分回分不好,回目也定不妥當。
[4]兩脂硯齋評本第八回之目如下:甲戌本作「薛寶釵小恙梨香院,賈寶玉大醉絳芸軒」。庚辰本作「比通靈金鶯微露意,探寶釵黛玉半含酸」。或不欲道破,或微露其意,均近於戚本而遠高本也。
[5]我這話並不很對。程偉元、高鶚在引言說「未敢臆改」,事實上卻在那邊偷偷的大改而特改。據亞東圖書館民國十六年刊本,汪原放底「校讀後記」,後四十回改去五九六七字,實不為不多。我們取「程甲本」「乙本」第九十二回、一百五回來比較就明白了。
[6]脂硯齋庚辰本第八十回是沒有回目的。可見戚高兩本底都是後來他人的改筆。
[7]據脂庚本,第二十二回作者未寫完而卒,戚本已是後來補綴的,高本更遠了。參看下卷《八十回殘缺的情形》一文。
[8]戚本這眉評是有正主人加的。脂庚本「我」作「他」,同高本。戚本所以大誤有兩個可能的解釋:1)原來抄錯了的。2)有正書局妄改後,又從而讚美之。
[9]我在《紅樓夢辨》初版已明說這有正本的小字眉評是最近時人加的,但近人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文中卻說:「平伯的錯誤在於認戚本的眉評為原有的評註,而不知戚本所有的眉評是狄楚青先生所加。」這並不合事實。不過在我寫《紅樓夢辨》時把這「眉評」兩字用得很混亂,有時每頁上面的小字評稱為眉評,如上卷頁一四六。這眉評是狄楚青之筆。有時則把每回起首之總評稱為眉評,如下卷第十、二四、二八頁等。這眉評是脂硯齋底手筆。豈非失之毫釐謬以千里麼?在此更正致愧。
作者底態度
大家都喜歡看《紅樓夢》,更喜歡談《紅樓夢》,但本書底意趣,卻因此隱晦了近二百年,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其實作書底意趣態度,在本書開卷兩回中已寫得很不含糊,只苦於讀者不肯理會罷了。歷來「紅學家」這樣懵懂,表面看來似乎有點奇怪,仔細分析起來,有兩種觀察,可以說明迷誤底起原。
第一類「紅學家」是猜謎派。他們大半預先存了一個主觀上的偏見,然後把本書上底事跡牽強傅會上去,他們底結果,是出了許多索隱,這派「紅學家」有許多有學問名望的人,以現在我們底眼光看去,他們很不該發這些可笑的議論。但事實上偏鬧了笑話。
為什麼呢?這其中有兩個原故:(1)他們有點好奇,以為那些平淡老實的話,決不配來解釋《紅樓夢》的。(2)他們底偏見實在太深了,所以看不見這書底本來面目,只是顏色眼鏡中的《紅樓夢》。從第一因,他們寧可相信極不可靠的傳說,(如董小宛、明珠之類)而不屑一視作者底自述,真成了所謂「目能見千里之外,而不能自見其眉睫」了。從第二因,於是有把自己底意趣投射到作者身上去。如蔡孑民先生他自己抱民族主義,而強謂《紅樓夢》作者持民族主義甚摯,書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等等。《〈石頭記〉索隱》作者究竟有無這層意思,其實很不可知。總之,求深反惑,是這派「紅學家」底通病。
第二類「紅學家」我們叫他消閒派。他們讀《紅樓夢》底方法,那更可笑了。他們本沒有領略文學底興趣,所以把《紅樓夢》只當作閒書讀,對於作者底原意如何,只是不求甚解的。他們底態度,就是賞鑒,不是研究,只是藉此消閒罷了。這些人原不足深論,不過有一點態度卻是大背作者底原意。他們心目中只有賈氏家世底如何華貴,排場底如何闊綽,大觀園風月底如何繁盛,於是恨不得自己變了賈寶玉,把十二釵做他妻妾才好。這種窮措大底眼光,自然不值一笑;不過他們卻不安分,偏要做《紅樓夢》底九品人表,那個應褒,那個應貶,信口雌黃,毫無是處,並且以這些阿其所好底論調,強拉作者來做他底同志。久而久之,大家仿佛覺得作者原意也的確是如此的;其實他們多半隨便說說罷了。
這兩段題外的文章,卻很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紅樓夢》作者底真態度,可以排除許多迷惑,不至於蹈前人底覆轍。我們現在先要講作者做書底態度。
要說作者底態度,很不容易。我以為至少有兩條可靠的途徑可以推求:第一,是從作者自己在書中所說的話,來推測他做書時底態度。這是最可信的,因為除了他自己以外,沒有一個人能完全了解他底意思的。雪芹自序的話,我們再不信,那麼還有什麼較可信的證據?所以依這條途徑走去,我自信不至於迷路的。第二,是從作者所處的環境和他一生底歷史,拿來印證我們所揣測的話。現在不幸得很,關於雪芹底事跡,我們知道的很少;但就所知的一點點,已足拿來印證推校我們從本書所得的結果。我下面的推測都以這兩點做根據的,自以為雖不能盡作者底原意,卻不至於大謬的。
《紅樓夢》底第一、第二兩回,是本書底引子,是讀全書關鍵。從這裡邊看來,作者底態度是很明顯的。他差不多自己都說完了,不用我們再添上廢話。
(1)《紅樓夢》是感嘆自己身世的,雪芹為人是很孤傲自負的,看他底一生歷史和書中寶玉底性格,便可知道;並且還窮愁潦倒了一生。所以在本書引子裡說道:
風塵碌碌,一事無成。
當此日……以致今日,一技無成,半生潦倒之罪,編述一集以告天下。
那媧皇只用了三萬六千五百塊,單單剩下一塊未用,棄在青埂峰下。誰知此石自經煅煉之後,靈性已通,……因見眾石俱得補天,獨自己無才不得入選,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無才可去補蒼天,枉入紅塵若許年。此系身前身後事,倩誰記去作奇傳?
石兄,你這段故事,據你自己說來有些趣味,故鐫寫在此。
身後有餘忘縮手,眼前無路想回頭。
其中想必有個翻過筋斗來的。也未可知(以上引文,皆見《紅樓夢》第一、第二兩回)。
從這些話看來,可以說是明白極了。石頭自怨一段,把雪芹懷才不遇的悲憤,完全寫出。第二回賈雨村論寶玉一段,亦是自負。書中凡貶寶玉只是牢騷話頭,不可認為實話。如第三回《西江月》一詞,似罵似贊,痛快之極。一則曰:「行為偏僻性乖張,哪管世人誹謗?」二則曰:「天下無能第一,古今不肖無雙。」世人誹謗可以不顧,正足見雪芹特立獨行,翛然物外。無能不肖,雖是近於罵,而第一無雙,則竟是贊。凡書中說寶玉處,莫不如此,足見雪芹自命之高,感憤之深,所以《紅樓夢》一書,如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名《石頭記》,自然以寶玉為主體,所以一切敘述情事,皆只是畫工底後襯,戲台上底背景,並不占最重要的位置。世人讀《紅樓夢》記得一個大觀園,真是「買櫝還珠」啊!
(2)《紅樓夢》是情場懺悔而作的。雪芹底原意或者是要叫寶玉出家的,不過總在窮途潦倒之後,與高鶚續作稍有點不同。這層意思,也很明顯,可以從《紅樓夢》一名《情僧錄》看出。所以原書上說:
知我之負罪固多。
更於書中間用夢幻等字,都是此書本旨,兼寓提醒閱者之意。
空空道人遂因空見色,由色生情,傳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東魯孔梅溪題曰《風月寶鑑》。(見第一回)
警幻說:「……或冀將來一悟,未可知也。」
快休前進,作速回頭要緊!(均見第五回)
書中類此等甚多,此處不過舉幾個例子來證實這層揣想罷了。
照高鶚補的四十回看,寶玉亦是因情場懺悔而出家的。寶玉之走,即由於黛玉之死,這是極平常的套話。依我懸想,寶玉底出家,雖是懺悔情孽,卻不僅由於失意。懺悔底原故,我想或由於往日歡情悉已變滅,窮愁孤苦,不可自聊,所以到年近半百,才出了家。書中甄士隱,智通寺老僧,皆是寶玉底影子。這些雖大半是我底空想,但在書中也不無暗示。十二釵曲名《紅樓夢》,現即以之名《石頭記》。《紅樓夢曲·引子》上說:「奈何天,傷懷日,寂寥時,試遣愚衷;因此上演出這悲金悼玉的紅樓夢。」《飛鳥各投林》曲末尾說:「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第五回)秦氏說:「三春去後諸芳盡,各自須尋各自門。」(第十三回)從此等地方看來,似十二釵底結局,皆為寶玉所及見的。所以開宗明義第一回就說:「曾歷過一番夢幻之後」,又說:「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既曰曾歷過夢幻,則現在是夢醒了;既曰當日所有,則此日無有又可知。總之,寶玉出家既在中年以後,又非專為一人一事而如此的。頡剛以為甄士隱是賈寶玉底晚年影子,這層設想,我極相信。寶玉底末路盡在下邊所引這幾句話寫出:
士隱乃讀書之人,不慣生理、稼穡等事,勉強支持一二年,越發窮了。……士隱……急忿怨痛,已有積傷,暮年之人,貧病交攻,竟漸漸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來。(第一回)
從這裡看去,寶玉出家除情悔以外,還有生活上底逼迫,做這件事情底動機。雪芹底晚年,亦是窮得不堪的,更可以拿來做說明了。如敦誠贈詩,有「環堵蓬蒿屯」之句,有「舉家食粥酒常賒」之句,雖文人之筆不免浮誇,然說舉家食粥,則雪芹之窮亦可知。在本書上說寶玉後來落於窮困也屢見。
蓬牖、茅椽,繩床、瓦灶,
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蛛絲兒結滿雕梁,綠紗今又糊在蓬窗上。……
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見第一回)
貧窮難耐淒涼。(見第三回《西江月·寶玉贊》)
高鶚以為寶玉仿佛成了仙佛去了;但雪芹心中底寶玉,每每是他自己底影子,是極飄零憔悴的苦況的。必如此,紅樓方成一夢,而文字方極其搖盪感慨之致。
(3)《紅樓夢》是為十二釵作本傳的。除掉上邊所說感慨身世懺悔情孽這兩點以外,書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十二釵了。在這一方面,《水滸》和《紅樓夢》有相同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水滸》作者要描寫出他心目中一百零八個好漢來。但《紅樓夢》作者底意思,亦復如此,他亦想把他念念不忘的十二釵充分在書中表現出來。這層意思雖很淺顯,而自來讀《紅樓夢》的人都忽略了,鬧出許多可惜的誤會。為什麼知道雪芹是要為十二釵作傳呢?這亦是從他自己底話得來的,我引幾條如下:
但書中所記何事何人?……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細考較去,覺其行止識見皆在我之上,我堂堂鬚眉,誠不若彼裙釵。
知我之負罪固多;然閨閣中歷歷有人。萬不可因我之不肖自護己短,一併使其泯滅也。
我雖不學無文,又何妨用假語村言敷衍出來,亦可使閨閣昭傳。……
其中只不過幾個異樣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
……竟不如我半世親見親聞的這幾個女子……但觀其事跡原委,亦可消愁破悶。
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又題曰《金陵十二釵》。(均見第一回)
這竟是極清楚的話,無須我再添什麼了。既認定雪芹意思是要使閨閣昭傳;那麼,有許多「紅學家」簡直是作者底罪人了。他們每每說,這裡邊底女子沒有一個好的。其實這未免深文周內。就是在第六十六回柳湘蓮說:
你們東府里除了兩個石頭獅子乾淨,只怕連貓兒狗兒都不乾淨。
但這說的是寧國府,也並沒有說大觀園裡的人個個不乾淨啊。
這有一種很流行的觀念,他們以為《紅樓夢》是一部變相的《春秋經》,以為處處都有褒貶。最普通的信念,是右黛而左釵。因此凡他們以為是寶釵一黨的人——如襲人、鳳姐、王夫人之類——作者都痛恨不置的。作者和他們一唱一和,真是好看煞人。但雪芹先生恐怕不肯承認罷。
我先以原文證此說之謬,然後再推求他們所以致謬底原因。作者在《紅樓夢曲·引子》上說:
悲金悼玉的《紅樓夢》。
是曲既為十二釵而作,則金是釵玉是黛,很無可疑的。悲悼猶我們說惋惜,既曰惋惜,當然與痛罵有些不同罷。這是雪芹不肯痛罵寶釵的一個鐵證。且書中釵黛每每並提,若兩峰對峙雙水分流,各極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極情場之盛,必如此方盡文章之妙。若寶釵稀糟,黛玉又豈有身份之可言。與事實既不符,與文情亦不合,雪芹何所取而非如此做不可呢?
雪芹仿佛會先知的,所以他自己先聲明一下,對於上述兩種誤會,作一個正式的抗辯。他在第一回里說:
況且那野史中,或訕謗君相,或貶人妻女,姦淫兇惡,不可勝數;更有一種風月筆墨,其淫穢污臭,最易壞人子弟。……在作者不過要寫出自己的兩首情詩艷賦來,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撥亂其間,如戲中小丑一般。
第一句話是駁第一派的,第二句話是駁第二派的,試想雪芹若不是個瘋子,他怎會自己罵自己呢?依第一派,大觀園裡沒有一個好人,這明明是「訕謗君相貶人妻女」了。依第二派說,寶黛好事被人離阻,這又明明是「假捏出男女二人,一小人撥亂其間」了。
這兩派底謬處已斷定了。現在分析致謬底原因:第一派所以如此,因為他們解釋《紅樓夢》底本事弄錯了。《紅樓夢》是按自己底事體情理做的,他們卻以為《紅樓夢》是說的人家底事情。《紅樓夢》有自傳的性質,以前人說的很少。(有卻也是有的,不過大家都不相信注意。如江順怡做的《讀〈紅樓夢〉雜記》,就說《紅樓夢》所記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他們未讀《紅樓夢》以前,先有一部《金瓶梅》做底子。《金瓶梅》跟《紅樓夢》雖有關連,兩書立意不同,拿讀《金瓶梅》底眼光來讀《紅樓夢》,難免發生錯誤。既以為是人家底事情,貶斥訕謗,自然是或有的;但若知道這是他自己底事情,即便有這類的事,亦很應該「胳膊折了往袖子裡藏」啊。(《紅樓夢》於秦氏多微詞,即是為此。)
第二派底致謬底原因有兩層:(1)他們最初是上了高鶚續作底當了。第一個說後四十回是高君補的,是清人張問陶(字船山,見於他底詩跟詩注,在我曾祖曲園先生《小浮梅閒話》曾引過他;但那時候不大有人注意到)。他們那時候,自然相信《紅樓夢》是百二十回的。從後四十回看寶釵、襲人、鳳姐都是極陰毒並且討厭的;讀者既不能分別讀去,當然要發生嫌惡寶釵一派人底情感。其實後四十回與《紅樓夢》作者很不相干,單讀八十回本的《紅樓夢》,我敢斷言右黛左釵底感情,決不會這樣熱烈的。(2)既然向失意者——黛玉——表同情,既然對於「釵黨」有先入的惡感;這顏色眼鏡已經戴上了,如何再能發現作者底態度?感情這類狀態,從主觀上投射到客觀方面,是很容易的。自己這般說,不知不覺的擅定作者也這般說。於是凡他所喜歡的人,作者定是要褒的;他所痛恨的,作者定是要貶的。這並非作者之意,不過讀者底偏見罷了。
作者做書底三層意思,我這幾段蕪雜的文字里已大致表現清楚了。作者底真態度雖不能備知,卻也可以窺測一部分,那些陳襲的誤會也解釋了許多。在下篇更要轉入另外一面,就是從這種態度發生的文章風格如何的問題。
《紅樓夢》底風格
上篇所說有些偏於考證的。這篇全是從文學的眼光來讀《紅樓夢》。原來批評文學底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無標準。俗語所謂「麻油拌韭菜,各人心裡愛」,就是這類情景底寫照了。我在這裡想竭力避免那些可能排去的偏見私好,至於排不乾淨的主觀色彩,只好請讀者原諒了。
在現今我們中國文藝界中,《紅樓夢》仍為第一等的作品,實際上的確如此。在高鶚續書那時候,已膾炙人口二十餘年了。自刻本通行以後,《紅樓夢》已成為極有勢力的民間文學,差不多人人都看,並且人人都喜歡談,所以京師《竹枝詞》有「開口不談《紅樓夢》,此公缺典定糊塗」之語,可見《紅樓夢》行世後,人心顛倒之深。(此語見清同治年間,夢痴學人所著的《夢痴說夢》所引。)即我們研究《紅樓夢》底嗜好,也未始不是在那種空氣中間養成的。
《紅樓夢》底風格,我覺得較無論哪一種舊小說都要高些。所以風格高上底緣故,正因《紅樓夢》作者底態度與他書作者態度有些不同。
從作者自傳這個觀念,對於《紅樓夢》風格底批評有很大的影響。書中底人物事情都有藍本,所以《紅樓夢》作者底最大手段是寫生。世人往往把創造看作空中樓閣,而把寫實看作模擬,卻不曉得想像中底空中樓閣,也有過去經驗作藍本,若真離棄一切的經驗,心靈便無從活動了。虛構和寫實都靠著經驗,不過中間的那些上下文底排列,有些不同罷了。寫生既較逼近於事實,所以從這手段做成的作品所留下的印象、感想,亦較為明活深切。
《紅樓夢》作者底手段是寫生。他自己在第一回,說得明明白白:
其間離合悲歡,興衰際遇,俱是按跡循蹤,不敢稍加穿鑿致失其真。
因見上面大旨不過談情,亦只實錄其事。
我們看,凡《紅樓夢》中底人物都是極平凡的,並且有許多極污下不堪的。人多以為這是《紅樓夢》作者故意罵人,所以如此;卻不知道作者底態度只是一面鏡子,到了面前便鬚眉畢露無可逃避了,妍媸雖必從鏡子裡看出,但所以妍所以媸的原故,鏡子卻不能負責。以我底偏好,覺得《紅樓夢》作者第一本領,是善寫人情。細細看去,凡寫書中人沒有一個不適如其分際,沒有一個過火的;寫事寫景亦然。我說:「好一面公平的鏡子啊!」
我還覺得《紅樓夢》所表現的人格,其弱點較為顯露。作者對於十二釵,是愛而知其惡的。所以如秦氏底淫亂,鳳姐底權詐,探春底涼薄,迎春底柔懦,妙玉底矯情,皆不諱言之。即釵黛是他底真意中人了;但釵則寫其城府深嚴,黛則寫其口尖量小,其實都不能算全才。全才原是理想中有的,作者是面鏡子如何會照得出全才呢?這正是作者極老實處,卻也是極聰明處,妙解人情看去似乎極難,說老實話又似極容易,其實真是一件事底兩面。《紅樓夢》在這一點上,舊小說中能比他的只有《水滸》。《水滸》中有百零八個好漢,卻沒有一個全才。這兩位作者,大概在這裡很有同心了。
《紅樓夢》中人格都是平凡這句話,我曉得必要引起多少讀者底疑猜;因為他們心目中至少有一個人是超平凡的。誰呢?就是書中的主人翁——賈寶玉。依我們從前渾淪吞棗的讀法,寶玉底人格確近乎超人的。我們試想一個紈袴公子,放蕩奢侈無所不至的,幼年失學,長大忽然中舉了。這便是個奇蹟,頗含著些神秘性的了。何況一中舉便出了家,並且以後就不知所終了,這真是不可思議。但所以生這類印象,我們都被高先生所誤,因為我們太讀慣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紅樓夢》,引起不自覺的錯誤來。若斷然只讀八十回,便另有一個平凡的寶玉,印在我們心上。
依雪芹寫法,寶玉底弱點亦很多的。他既做書自懺,決不會像現在人自己替自己登廣告啊。所以他在第一回里,即屢次明說。在第三回《西江月》又自罵一起,什麼「富貴不知樂業,貧窮難耐淒涼」,這怕也是超人底形景嗎?是決不然的。至於統觀八十回所留給我們,寶玉底人格,可以約略舉一點。他天分極高,卻因為環境關係,以致失學而被摧殘。他底兩性底情和欲,都是極熱烈的,所以警幻很大膽的說:「好色即淫,知情更淫。」一掃從來迂腐可厭的鬼話。他是極富於文學上的趣味,哲學上的玄想,所以人家說他是痴子;其實寶玉並非痴慧參半,痴是慧底外相,慧即是痴底骨子。在這一點作者頗有些自詡,不過總依然不離乎人情底範圍。
依我們底推測,寶玉大約是終於出家。但他底出家,恐不專因懺情,並且還有生計底影響,在上邊已說過了,出家原是很平凡的,不過像續作里所描寫的,卻頗有些超越氣象。況且做和尚和成仙成佛,頗有些不同。照高君續作看來,寶玉結果是成了仙佛,卻並不是做和尚。所以賈政剛寫到寶玉的事,寶玉就在雪影裡面光頭赤腦披了大紅斗篷,向他下拜,後來僧道夾之而去,霎時不見蹤跡。(事見第百二十回)試問世界上有這種和尚麼?後來皇帝還封了文妙真人,簡直是肉體飛升了。神仙佛祖是超人,和尚是人,這個區別無人不清楚的。雪芹不過叫寶玉出家,所以是平凡的。高鶚叫寶玉出世,所以是超越的。《紅樓夢》中人格是平凡的這個印象,非先有分別的眼光讀原書不可,否則沒有不迷眩的。
在逼近真情這點特殊風格外,實事求是這個態度又引出第二個特色來。《紅樓夢》底篇章結構,因拘束於事實,因而能夠一洗前人底窠臼,不顧讀者底偏見嗜好。凡中國自來底小說,大都是俳優文學,所以只知道討看客底歡喜。我們底民眾向來以團圓為美的,悲劇因此不能發達,無論哪種戲劇小說,莫不以大團圓為全篇精采之處,否則就將討讀者底厭,束之高閣了。若《紅樓夢》作者則不然;他自發牢騷,自感身世,自懺情孽,於是不能自已的發為文章,他底動機根本和那些俳優文士已不同了。並且他底材料全是實事,不能任意顛倒改造的,於是不得已要打破窠臼得罪讀者了。作者當時或是不自覺的也未可知,不過這總是《紅樓夢》底一種勝利功績。
《紅樓夢》底不落窠臼,和得罪讀者是二而一的;因為窠臼是習俗所樂道的,你既打破他,讀者自然地就不樂意了。譬如社會上都喜歡大小團圓,於是千篇一律的發為文章,這就是窠臼。你偏要描寫一段嚴重的悲劇,弄到不歡而散,就是打破窠臼,也就是開罪讀者。所以《紅樓夢》在我們文藝界中很有革命的精神。他所以能有這樣的精神,卻不定是有意與社會挑戰,是由於憑依事實,出於勢之不得不然,因為窠臼並非事實所有,事實是千變萬化,哪裡有一個固定的形式呢?既要落入窠臼,就必須要顛倒事實;但他卻非要按跡尋蹤實錄其事不可,那麼得罪人又何免的。我以為《紅樓夢》作者底第一大本領,只是肯說老實話,只是做一面公平的鏡子。這個看去如何容易,卻實在是真正的難能。看去如何平淡,《紅樓夢》卻成為我們中國過去文藝界中第一部奇書。我因此有一種普通的感想,覺得社會上目為激烈的都是些老實人,和平派都是些大滑頭啊。
在這一點上,有友人對我說過:「《紅樓夢》底最大特色,是敢於得罪人底心理。」《紅樓夢》開罪於一般讀者底地方很多,最大的卻有兩點。社會上最喜歡有相反的對照。戲台上有一個紅面孔,必跟著個黑面孔來陪他,所謂「一臉之紅榮於華袞,一鼻之白嚴於斧鉞」。在小說上必有一個忠臣,一個奸臣;一個風流儒雅的美公子,一個十不全的傻大爺。如此等等,不可勝計。我小時候聽人講小說,必很急切地問道:「哪個是好人?哪個是壞人?」覺得這是小說中最重要,並且最精采的一點。社會上一般人底讀書程度,正還和那時候的我差不許多。雪芹先生於是狠狠的對他們開一下玩笑。《紅樓夢》底人物,我已說過都是平凡的。這一點就大拂人之所好,幸虧高鶚續了四十回,勉強把寶玉抬高了些,但依然不能滿讀者底意。高鶚一方面做雪芹底罪人,一方面讀者社會還不當他是功臣。依那些讀者先生底心思,最好寶玉中年封王拜相,晚年拔宅飛升。(我從前看見一部很不堪的續書,就是這樣做的。)雪芹當年如肯照這樣做去,那他們就歡欣鼓舞不可名狀,再不勞績作者底神力了!無奈他卻偏偏不肯,寶玉亦慧、亦痴,亦淫、亦情,但千句歸一句,總不是社會上所讚美的正人。他們已經皺眉有些說不出的難受了。十二釵都有才有貌,但卻沒有一個是三從四德的女子;並且此短彼長,竟無從下一個滿意的比較褒貶。讀者對於這種地方,實在覺得很麻煩、不自在,後來究竟忍耐不住,到底做一個九品人表去過過癮方才罷休。
但作者開罪社會心理之處,還有比這個大的。《紅樓夢》是一部極嚴重的悲劇,書雖沒有做完,但這是無可疑的,不但寧榮兩府之由盛而衰,十二釵之由榮而悴,能使讀者為之愴然雪涕而已。若細玩寶玉底身世際遇,《紅樓夢》可以說是一部問題小說。試想以如此的天才,後來竟弄到潦倒半生,一無成就,責任應該誰去負呢?天才原是可遇不可求的,即偶然有了亦被環境壓迫毀滅,到窮愁落魄,結果還或者出了家。即以雪芹本人而論,雖有八十回的《紅樓夢》可以不朽,但全書並未完成窮愁而死,在文化上真是莫大的損失。不幸中之大幸,他總算還做了八十回書,流傳又如此之廣,但他底家世名諱,直等最近才考出來。從前我們只知道有曹雪芹,至多再曉得是曹寅底兒子(其實是曹寅底孫子),以外便茫然了。即現在我們雖略多知道一點,但依然是可憐得很。這曹雪芹先生年表,正不大好做哩。
高鶚使寶玉中舉,做仙做佛,是大違作者底原意的,但他始終是很謹慎的人,不想在《紅樓夢》上造孽的。他總竭力揣摩作者底意思,然後再補作那四十回。我們已很感激他這番能尊重作者底苦心。文章本來表現人底個性,有許多違反錯誤是不能免的。若有人輕視高作,何妨自己來續一下,就知道深淺了。高鶚既不肯做雪芹底罪人,就難免跟著雪芹開罪社會了;所以大家讀高鶚續作底四十回大半是要皺眉的。但是這種皺眉,不足表明高君底才短,正是表明他底不可及處。他敢使黛玉平白地死去,使寶玉娶寶釵,使寧榮抄家,使寶玉做了和尚。這些都是好人之所惡。雖不是高鶚自己底意思,是他迎合雪芹底意思做的,但能夠如此,已頗難得。至於以後續做的人,更不可勝計,大半是要把黛玉從墳堆里拖出來,叫她去嫁寶玉。這種辦法,無論其情理有無,總是另有一種神力才能如此。必要這樣才算有收梢,才算大團圓,真使我們不好說話了。
現在我們從各方面證明原本只八十回,並且連回目亦只這八十是真的,這是完全依據事實,毫不夾雜感情上的好惡。但許多人頗贊成我們底論斷,卻因為只讀八十回便可把那些討人厭的東西一齊掃去,他們不消再用神力把黛玉還魂,只很順當的便使寶黛成婚了。他們這樣利用我們底發現,來成就他們的團圓迷,來糟蹋《紅樓夢》底價值,我們卻要嚴重的抗議了。依作者底原意做下去,其悲慘淒涼必過於高作,其開罪世人亦必過之。在《紅樓夢》上面,不能再讓你們來過團圓癮!
我們又知道《紅樓夢》全書中之題材是十二釵,是一部懺悔情孽的書。從這裡所發生的文章風格,差不多和那一部舊小說都大大不同,可以說《紅樓夢》底個性所在。是怎樣的風格呢?大概說來,是「怨而不怒」。前人能見到此者,有江順怡君。他在《讀〈紅樓夢〉雜記》上面說:
……正如白髮宮人涕泣而談天寶,不知者徒艷其紛華靡麗,有心人視之皆縷縷血痕也。
他又從反面說《紅樓夢》不是謗書:
《紅樓》所記皆閨房兒女之語,……何所謂毀?何所謂謗?
這兩節話說得淋漓盡致,盡足說明《紅樓夢》這一種怨而不怒的態度。
我怎能說《紅樓夢》在這點上,和那種舊小說都不相同呢?我們試舉幾部《紅樓夢》以外,極有價值的小說一看。我們常和《紅樓夢》並稱的是《水滸》《儒林外史》。《水滸》一書是憤慨當時政治腐敗而作的,所以獎盜賊貶官軍。看署名施耐庵那篇自序,憤激之情,已溢於詞表。「《水滸》是一部怒書」,前人亦已說過(見張潮底《幽夢影》上卷)。《儒林外史》底作者雖憤激之情稍減於耐庵,但牢騷則或過之。看他描寫儒林人物,大半皆深刻不為留餘地,至於村老兒唱戲的,卻一唱三歡之而不止。對於當日科場士大夫,作者定是深惡痛疾無可奈何了,然後才發為文章的。《儒林外史》底苗裔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慶陵潮》《留東外史》之類。就我所讀過的而論:《留東外史》底作者,簡直是個東洋流氓,是借這部書為自己大吹法螺的,這類黑幕小說底開山祖師可以不必深論。《廣陵潮》一書全是村婦謾罵口吻,反覺《儒林外史》中人物,猶有讀書人底氣象。作者描寫的天才是很好的,但何必如此塵穢筆墨呢?前《紅樓夢》而負盛名的有《金瓶梅》,這明是一部謗書,確是有所為而作的,與《紅樓夢》更不可相提並論了。
以此看來,怨而不怒的書,以前的小說界上僅有一部《紅樓夢》。怎樣的名貴啊!古語說得好:「物稀為貴。」但《紅樓夢》正不以稀有然後可貴。換言之,即不稀有亦依然有可貴的地方。刻薄謾罵的文字,極易落筆,極易博一般讀者底歡迎,但終究不能感動透過人底內心。剛讀的時候,覺得痛快淋漓為之拍案叫絕。但翻過兩三遍後,便索然意盡了無餘味,再細細審玩一番,已成嚼蠟的滋味了。這因為作者當時感情浮動,握筆作文,發泄者多,含蓄者少,可以悅俗目,不可以當賞鑒。纏綿悱惻的文風恰與之相反,初看時覺似淡淡的,沒有什麼絕倫超群的地方,再看幾遍漸漸有些意思了,越看得熟,便所得的趣味亦愈深永。所謂百讀不厭的文章,大都有真摯的情感,深隱地含蓄著,非與作者有同心的人不能知其妙處所在。作者亦只預備藏之名山,或竟覆了醬缸,不深求世人底知遇。他並不是有所珍惜隱秘,只是世上一般淺人自己忽略了。
憤怒的文章容易發泄,哀思的呢,比較的容易含蓄,這是情調底差別不可避免的。但我並不說,發於憤怒的沒有好文章,並且哀思與憤怒有時不可分的。但在比較上立論,含怒氣的文字容易一覽而盡,積哀思的可以漸漸引人入勝,所以風格上後者比前者要高一點。《水滸》與《紅樓夢》底兩作者,都是文藝上的天才,中間才性底優劣是很難說的;不過我們看《水滸》,在有許多地方覺得有些過火似的,看《紅樓夢》雖不滿人意的地方也有,卻又較讀《水滸》底不滿少了些。換句話說,《紅樓夢》底風格比較溫厚,《水滸》則鋒芒畢露了。這個區別並不在乎才性底短長,只在做書底動機底不同。
但這些抑揚的話頭,或者是由於我底偏好也未可知。但從上文看來,有兩件事實似乎已確定了的。(1)哀而不怒的風格,在舊小說中為《紅樓夢》所獨有。究竟這種風格可貴與否,卻是另一問題。雖已如前段所說,但這是我底私見不敢強天下人來同我底好惡。(2)無論如何,謾罵刻毒的文字,風格定是卑下的。《水滸》罵則有之,卻沒有落到謾字。至於落入這種惡道的,決不會有真好的文章,這是我深信不疑的。我們舉一個實例講罷。《儒林外史》與《廣陵潮》是一派的小說。《儒林外史》未始不罵,罵得亦未始不凶,但究竟有多少含蓄的地方,有多少穿插反映的文字,所以能不失文學底價值。《廣陵潮》則幾乎無人不罵,無處不罵,且無人無處不罵得淋漓盡致一泄無餘,可以噴飯,可以下酒,可以消閒,卻不可以當他文學來賞鑒。我們如給一未經文學訓練的讀者這兩部小說看,第一遍時沒有不大讚《廣陵潮》的。因為《儒林外史》沒有這樣的熱鬧有趣,到多看幾遍之後,《儒林外史》就慢慢占優越的地位了。這是我曾試驗過的。
《紅樓夢》只有八十回真是大不幸,因為極精采動人的地方都在後面半部。我們要領略哀思的風格,非縱讀全書不可;但現在只好寄在我們底想像上,不但是作者底不幸,讀者所感到的缺憾更為深切了。我因此想到高鶚補書底動機。確是《紅樓夢》底知音,未可厚非的。他亦因為前八十回全是紛華靡麗文字,恐讀者誤認為誨淫教奢之書,如賈瑞正照「風月寶鑑」一般。所以續了四十回以昭傳作者底原意。在程、高引言上說:「……實因殘缺有年,一旦顛末畢具,大快人心,欣然題名,聊以紀成書之幸。」可知高君補書並非如後人亂續之比,確有想彌補缺憾的意思。但高鶚雖有正當的動機,續了四十回書,而幾乎處處不能使人滿意。我們現在仍只得以八十回自慰,對於後半部所知只是片段而已。
《紅樓夢》地點問題底商討
說到《紅樓夢》書中所寫,究竟在哪裡,以現在我們所知這樣少,當然不能解決這「地點問題」。這篇所討論的,是本書所寫各事,在南或在北,也就是在南京或在北京的問題。因為假如在南那一定在南京;假如在北,除掉北京更沒有別的地方了。
或南或北,我們先從本書看,得到的有些什麼?如懸想起來,似乎很應當有個解決的方法。南北底風土人情,差異本很明顯,而八十回書又非短篇之比。豈有從八十回書中,看不出一點所在地方底風土人情?只要有一兩點看出,便可以斷定這個問題了。這樣說法原是不錯,但可惜實際上沒有這般簡單。
本書中明說出地點的,有下列各項:
(1)黛玉、寶釵到賈府去都說是入都,而京都是專指北京而言。(第三回、第四回)
(2)賈雨村選了金陵應天府,辭了賈政,擇日到任。(第三回)
(3)賈雨村對冷子興說:「去歲我到金陵,……那日進了石頭城,從他老宅門前經過,街東是寧國府,街西是榮國府,……大門外雖冷落無人……。」(第二回)
(4)賈敬不肯回原籍來,只在都中城外和那些道士們胡羼。(第二回)
(5)鳳姐冊詞有「哭向金陵事更哀」之語。(第五回)
(6)賈母說:「我和你太太、寶玉立刻回南京去!」(第三十三回)以外恐怕還有些證據,就想及的這六條已足夠用了。雨村底話,我們看他說「老宅」,說「門外冷落無人」,都是沒有人住著底鐵證。賈母說回南京去,尤為明顯。書中說京都、都中,皆指北京;於南京必曰石頭城、金陵、南京。敘述時必曰原籍,自稱必曰老家。這可見《紅樓夢》底地方,是在北京。
本書除明點地方以外,從敘述情景中,還有可以證明是在北方的。頡剛有一信說得最為詳細,現在引錄如下,不用我再來申說。
賈家如在南方,何以有炕?炕於書中屢見。如第三回黛玉到王夫人處,寫「臨窗大炕」上怎樣怎樣。如第八回寶玉到薛姨媽處,聽說寶釵在裡面,他「忙下炕來……掀簾一步進去,先就看見寶釵坐在炕上做針線」。又如第六回劉姥姥到賈璉住宅,「劉姥姥和板兒上了炕,平兒和周瑞家的對面坐在炕沿上」。又說:「聽得那邊說道擺飯,……忽見兩個人抬了一張炕桌來,放在這邊炕上,桌上碗盤擺列。……」又寫鳳姐坐處,「南窗下是炕,炕上大紅條氈。……」又如第十六回寶玉到秦鍾家,李貴道:「秦相公是弱症,未免炕上挺扛的骨頭不受用。……」(平按,又如第二十五回,賈環來到王夫人炕上坐著,命人點了蠟燭,裝腔做勢的抄寫。後來寶玉靠著枕頭,在王夫人身後倒下,賈環將蠟燭向寶玉臉上一推。又如戚本第七十七回,晴雯將死之時,睡在蘆席土炕上。這也都是北方磚炕底光景,明非南方之事。)從以上幾則看來,王夫人條說是「臨窗」,鳳姐條說是「南窗下」,這是北京磚炕的安置處。南方便是炕床,也都安在北首靠牆的。寶釵在炕上做針線,巧姐屋裡的炕上又是吃飯處所,秦鍾又是睡在炕上。這都是北方磚炕的許多用處,不似南方的炕床只做客人座位的。
其他所說像北方房屋樣子的,就記憶所及,也有幾處。(1)第十四回說,「寶玉外書房完竣,支領買紙料糊裱」,可見房屋是紙裱的。(2)第七十九回說,「咱們如今都系霞彩紗糊的窗格」,可見窗格是用紗糊的。這些在南方都沒有,房屋結構尤其像北方。不過我對於這上的名目制度不甚明了,不敢提出判斷。
本來這書上的事實是使人確信他在北京的,所以明齋主人總評內也說:
白門為六朝佳麗地,系雪芹先生舊遊處,而全無一二點染,知非金陵之事。……又於二十五回雲「跳神」,五十七回雲「鼓樓西」,(剛按,南京也有鼓樓,這不能斷定北京)……明辨以晰,益知非金陵之事。不過我們已有了《隨園詩話》的先入之見,不敢信他在北京罷了。假使我們能約略知道曹雪芹的生平,他在《紅樓夢》中的生涯,自然可以確定他的所在。
(一九二一,六,十四信。)
頡剛當時所表示的希望,現在雖勉強地達到,但「確定所在」這個斷語,依然還得懸著。這因為本書中有些光景,確係在江南才有的。若徑斷為北方之事,未免不合。例如:
第四十回,賈母眾人先到瀟湘館,一進門,只見兩邊翠竹夾路,土地上蒼苔布滿。後來劉姥姥被青苔滑倒。
第二十六回,鳳尾森森,龍吟細細,正是瀟湘館。同回,林黛玉也不顧蒼苔露冷,獨立花陰之下。
第十七回,瀟湘館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同回,賈政等過了荼䕷架,入木香棚,薔薇院。又,怡紅院中滿架薔薇。
第三十回,寶玉到了薔薇架。此時正是五月,那薔薇花葉茂盛之際。
第四十一回,妙玉對賈母說,喝的是舊年蠲的雨水。
第四十九回,目錄是「琉璃世界白雪紅梅」,本文是「櫳翠庵中有十數株紅梅,如胭脂一般」。
第五十回,寶玉乞紅梅,大家做紅梅花詩。
第二十八回,行酒令時,蔣玉菡拿起一朵木樨來。
看他寫大觀園中有竹,有苔,有木香、荼䕷、薔薇,冬天有紅梅,席面上有桂花,喝的是隔年雨水,怎麼能說是北方的事情?第二十八回點木樨,或者可以說是盆景中的。但櫳翠庵卻有梅林,瀟湘館布滿苔痕,又將如何解釋?竹子我在北京還見過;至於梅林卻從來未見,只聽見人說某旗下親貴有一枝梅花,是種在地下的,交冬時須搭篷保護。他自己很以為名貴,名之曰「燕梅」。這可見北京萬不會有成林的紅梅存在。至於北京居民亦萬無以雨水為飲料之理;因北京屋頂都是用灰泥砌瓦,且雨水稀少,下雨之時,顏色污濁,決不可飲。這是住過北京的人同有的經驗。而且我所舉的也並不全備,以外這類事例還多。如第七十八回,說「蓉桂競芳」,第七十九回說「蓼花菱葉」,說「夏家把幾十頃地種著桂花」,都不像北方底景象。
我勉強地為他下一個解釋,只是自己總覺得理由不十分充足,但除此以外,更沒有別的解釋可以想像,除非推翻一切的立論點,承認《紅樓夢》是架空之談。果然能夠推翻,也未始不好。我底解釋是:
這些自相矛盾之處如何解法,真是我們一個難題。或者此等處本作行文之點綴,無關大體,因實寫北方枯燥風土,未免殺盡風景。我想,有許多困難現在不能解決的原故,或者是因為我們歷史眼光太濃厚了,不免拘儒之見。要知雪芹此書雖記實事,卻也不全是信史。他明明說「真事隱去」,「假語村言」,「荒唐言」,可見添飾點綴處是多的。從前人都是凌空猜謎,我們卻反其道而行之,或者竟矯枉有些過正也未可知。你以為如何?(一九二一,六,十八信。)
我在當時亦覺得我們未免太拘迂了。《紅樓夢》雖是以真事為藍本,但究竟是部小說,我們卻真當他是一部信史看,不免有些傻氣。即如元妃省親當然實際上沒有這回事(清代妃嬪並無姓曹的),裡面材料大半從南巡接駕一事拆下來運用的。這正是文章底穿插,也是應有的文學手腕。所以上列各項,暫且只好存而不論。姑且再換一條道路去走一下,看能夠走得通嗎?我這種懷疑的態度,曾對頡剛說:
從本書中房屋樹木等等看來,也或南或北,可南可北,毫無線索,自相矛盾。此等處皆是所謂「荒唐言」,頗難加以考訂。
(一九二一,六,三十。)
因本書底內容混雜,不容易引到結論。我們只得從曹雪芹底身世入手,從外面別的依據入手,或者可以打破這重迷惑。頡剛對於這一點極有功績。他先辨明大觀園決不是隨園,把袁枚底謊語拆穿。這樣一來,《紅樓夢》是南方的事,在外面看,已少了一個有力的幫手。袁枚本是個極肉麻的名士,老著臉說:「大觀園者,即余之隨園也。」頡剛卻說:
袁枚生於一七一六,與雪芹生歲不遠。他說:「相隔已百餘年矣。」可見此老之糊塗!本來我在《江南通志》、《江寧府志》及《上元縣誌》上查,都沒有說小倉山是曹家舊業。曹寅是有名的人,往來的名士甚多,他有了園,一定屢屢見之詩歌,為什麼《楝亭詩抄》里只有一個西軒,別人詩詞里也不見說起?可見府志書的不載,正好反證曹家並無此園了。(一九二一,六,十四。)
袁枚所記曹家事,到處錯誤。大觀園不在南京,我日來又續得數證:(1)《續同人集》上,張堅贈袁枚一詩的序中原說:「白門有隨園,創自吳氏。」適之先生沒有引他的序,而只引他的「瞬息四十年,園林數主易」一語,以為「數」即不止隋袁兩家。現在既知尚有吳氏,則吳、隋、袁三家亦可稱「數」了。(2)袁枚《隨園記》作於乾隆十四年三月,記上說他的經過次序:(甲)買園,(乙)翻造,(丙)辭官,(丁)遷居。這許多事情必不是三個月所能做的,則買園當然在乾隆十四年之前。但十三年正是他修《江寧府志》的時候,志書局裡的採訪是很詳的,曹家又是有名人家,如果他們有了這園,豈有不入志之理?他這部志我雖尚沒有寓目,但看他《隨園記》的不說,後來續纂府志的不載,便可推知他的志上也是沒有的了。他掌了府志還不曉得,他住入了園內還不記上,而直等看見了《紅樓夢》之後方說大觀園即隨園,還實在教人不能相信!明齋主人總評里說:「袁子才詩話謂紀隨園事,言難徵信,……不過珍愛備至而硬拉之,弗顧旁人齒冷矣。」恐確是這個樣子。(一九二一,六,二十四。)
他兩信所說都很對,從此,《紅樓夢》之在南京,已無確實的根據,除非拉些書中花草來作證。而這些證據底效力究竟是很薄弱的。因文人涉筆,總喜風華;況江南是雪芹舊遊之地,尤不能無所懷憶。何必處處實寫北地底塵土,方為合作。看全書八十回,涉及南方光景的,只有花草雨露等等,則中間的緣故也可以想像而得了。且我們更可以借作者底生平,參合書中所敘述,積極地證明《紅樓夢》之在北京。
雪芹生年假定為一七二三,遲早也只在一兩年之中。曹一七二八年卸任後,當然北去,雪芹大約只有六歲上下,而書中寶玉入書時已十一二歲,我們若假定雪芹即寶玉,則《紅樓夢》開場敘事,已在北京。證一。
書中鳳姐說,早生二三十年就可以看見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太祖皇帝是指清康熙帝。我們若是坐定她說話時,是在康熙末次南巡後之二三十年(一七二七至一七三七年),則入書時極早曹頫適罷官,極遲曹家已搬回北京十年了(因隋赫德接曹頫之任在一七二八年)。以平均計算,大約在一七三二年左右,曹氏已早北去。證二。
故以書中主要明顯的本文,曹氏一家底蹤跡,雪芹底生平推較,應當斷定《紅樓夢》一書,敘的是北京底事。從反面看,卻沒有確切的保證,可以斷定《紅樓夢》是在南方的;袁枚底話是個大謊。本書中有些敘述,是作文弄姿,無甚深意的。
話雖這樣說,我們現在從大體上如此斷定了。但究竟非無可懷疑的。我總覺得疑惑沒有消盡,而遽下斷語,是萬分危險的。可疑的有好幾項:(1)曹頫已免官北去,雪芹年甚幼小,不過六七歲的孩子,怎麼會有這樣富貴溫柔的環境,像書中所描寫的?這一個疑問比較還容易解答。且看第二回中冷子興說:「古人有言,『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如今雖說不似先年那樣興盛,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氣象不同。」這正如俗語所謂:「窮窮窮,還有三條銅」!曹氏三世四任為江寧織造,兼巡監御史,當清康熙物力殷足之時,免官之後自然還有餘蔭,可及子孫,怎麼會驟窮起來?且曹家搬回之後,或在北京再興旺幾時,也未可知。看書中賈政甚得皇帝底賞識,曾放學差;或者曹頫也有這類經歷,也很難說。(可惜曹頫自免織造任後,事跡無考,不能證實這層揣想。)即沒有這事,雪芹做了幾年的闊公子,也總是可能的。[1]
(2)但頡剛另表示一種疑惑,他說:「曹家搬回北京後,已無襲職可言,為何書上猶屢屢說及這一回事?」(一九二一,六,十四信。)這個姑留為懸案,我不願強作解人。
(3)敦敏送雪芹詩有「秦淮殘夢憶繁華」之句,敦誠懷雪芹詩有「揚州舊夢久已絕」之句;看他們所說的「舊夢」「殘夢」,似即指所謂《紅樓夢》而言。但一個說秦淮,一個說揚州,好像《紅樓夢》所說的事,是在這兩處——江南、江北,——決不是在北京。如照我們這樣說,雪芹五六歲隨父北旋,則何所謂「憶繁華」?但詩人底說話本不可十分拘泥,雪芹底生平我們知道得很少,是否後來又作南遊不得而知,所以暫時不能作答。
我底結論:《紅樓夢》所記的事應當在北京,卻參雜了許多回憶想像的成分,所以有很多江南底風光。
* * *
[1]友人汪敬熙曾聽他底父親說,《紅樓夢》中大觀園遺址在北京西城,今為內務府塔氏之園,革命以後,曾有人進去看過。汪君之父,則聽一蘇君談說如此。信否未可知,情理或有之,記此備考。
八十回後的《紅樓夢》
《紅樓夢》只有八十回,從戚蓼生、高蘭墅以來,凡讀《紅樓夢》的人都說這書是沒有完全。現存的《紅樓夢》雖只有八十回,而《紅樓夢》卻不應當終於八十回;換句話說,即八十回以後應當還有《紅樓夢》,只可惜實際上卻找不出全璧的書,只有高鶚底續作一百二十回本,這自然不能使愛讀《紅樓》的人滿意。這節小文專想彌補這個缺陷,希望能把八十回以後原來應有的面目顯露一二。至於作者底殘稿所謂後三十回,已見下卷另篇,可以參看。
曹氏為什麼只做了八十回書便戛然中止?以我們揣想,是他在那時病死了。《紅樓夢》到八十回並不成為一段落,以文章論,萬無可以中止之理;可見那時必有不幸的偶然事發生,使著書事業為之中斷。頡剛也這麼揣想。他說:「……不久,他竟病死了,所以這部書沒有做完。」(一九二一,五,十信。)
討論八十回後的《紅樓夢》這問題,可依照八十回書中所記事實,大略分為四項:(一)賈氏,(二)寶玉,(三)十二釵,(四)眾人。我逐一明簡地去說明。有許多例證前已引過全文的,只節引一點。懷疑的地方也明白敘出,使讀者知我所以懷疑之故。
(一)賈氏——賈氏後來是終於衰敗,所謂「樹倒猢猻散」,這是無可疑的。雖然以高鶚這樣的名利中人,尚且寫了抄家一事。至於高本以外的補本,在這一點上也相同,且描寫得更淒涼蕭瑟。這可謂「人有同心」了!所以大家肯公認這一點,沒有疑惑,是因八十回中底暗示太分明了,使人無可懷疑;且文章一正一反也是常情,可以不必懷疑。既然如此,似乎在這裡可以不必多說,我們看了高本,便可以知原本之味。但在實際上卻沒有這樣簡單。
賈氏終於衰敗雖確定了,但怎樣地衰敗?衰敗以後又怎麼樣?卻並沒有因此決定。賈家是怎樣地衰敗的?這有兩個可能的答語:(1)漸漸的枯乾下去。(2)事敗罹法網,如抄家之類。我們最初是相信第一個解答,最近才傾向於第二個了。要表示我們當時的意見,最好是轉錄那時和頡剛來往的信。我當初因欲求「八十回後無回目」這個判斷底證據,所以說:
抄家事聞兄言無考,則回目系高補,又是一證。(一九二一,五,四信。)
頡剛後來又詳細把他底意見說了一番:
賈家的窮,有許多證據可以指定他不是由於抄家的:
(1)如今生齒日繁,事務日盛,主僕上下,安富尊榮的盡多,運籌謀畫者無一;其日用排場費用,又不能將就省儉,如今外面的架子雖未甚倒,內囊卻也盡上來了。(第二回,冷子興對賈雨村說的話)
(2)林黛玉常聽得母親說,他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穿吃用度,已是不凡。(第三回)
(3)賈宅族中凡有的子侄,……都是那些紈袴習氣,……今日會酒,明日觀花,甚至聚賭嫖娼無所不至。(第四回)
(4)外面看著雖是轟轟烈烈,不知大有大的難處,說與人也未必信呢。(第六回,鳳姐對劉姥姥說)
(5)可卿死後,賈珍拍手道:「如何料理,不過盡我所有罷了!」又賈珍托鳳姐辦喪事說:「只求別存心替我省錢,要好看為上。」(第十三回)
(6)平兒向鳳姐說:「我們二爺那脾氣,油鍋里的還要撈出來花呢!」(第十六回)
(7)趙嬤嬤道:「咱們賈府正在姑蘇揚州一帶監造海船,修理海塘,只預備接駕一次,把銀子花的像淌海水似的!」(第十六回)
(8)賈妃在轎內看了此園內外光景,因點頭嘆道:「太奢華過費了!」……賈妃極加獎贊,又勸以後不可太奢了,此皆過分。……賈妃……再四叮囑:「倘明歲天恩仍許歸省,不可如此奢華靡費了!」
由以上八條歸納起來,賈家的窮不外下列幾項緣故:
(甲)捧場太大,又收得小,外貌雖好,內囊漸干。(1)(2)(4)
(乙)管理寧府的賈珍,管理榮府的賈璉,都是浪費的巨子。其他子弟也都是紈袴氣習很重。一家中消費的程度太高,不至傾家蕩產不止。(3)(5)(6)
(丙)為皇室事件耗費無度。(7)(8)
所以賈氏便不經抄家,也可漸漸的貧窮下來。高鶚斷定他們是抄家,這乃是深求之誤。(一九二一,五,十七信。)
但他後來漸漸覺得高氏補這節是很不錯的,雖然仍以為原書不應有抄家這件事,他說:
籍沒一件事雖非原書所有,但書上衰敗的預言實在太多了;要說他們衰敗的狀況,覺得漸漸的乾枯不易寫,而籍沒則既易寫,又明白。高鶚擇善而從,自然取了這一節。
(一九二一,六,十信。)
我在六月十八日復他一信,贊成他底意見。這時候,我們兩人對於這點,實在是騎牆派:一面說原書不應有抄家之事,一面又說高鶚補得不壞。以現在看去,實在是個笑話。我們當時所以定要說,原書不寫抄家事,有兩個緣故:(1)這書是紀實事,而曹家沒有發現抄家的事實(以那時我們所知)。(2)書中並無應當抄家之明文。至於現在的光景,卻大變了,這兩個根據已全推翻了,我們不得不去改換以前的斷語。
現在我們得從三方面去觀察這個問題。(1)從本書看,(2)從曹家看,(3)從雪芹身世看。若三方面所得的結果相符合,便可以斷定「書中賈氏應怎樣衰敗」這個問題。我們知道,從本書看,確有將來事敗抄家這類預示,且很覺明顯不煩猜詳。(所引各證見上卷《高鶚續書底依據》及下卷《後三十回的〈紅樓夢〉》)我們又知道,曹家雖尚未發現正式被抄沒的證據,但類似的事項卻已有證。如謝賜履的奏摺中提及兩事:一是停止兩淮應解織造銀兩;一是要曹頫賠出本年已解的八萬一千餘兩。
我們如考查雪芹底身世也可以揣測他家必遭逢不幸的變局,使王孫降為寒士,雖然不一定是抄家。我們知道,雪芹幼年享盡富貴溫柔的人間福分,所以才有《紅樓夢》(看書中的寶玉便知);但在中年(三十多歲)已是赤窮,幾乎不能度日了。敦誠寄懷雪芹詩,在一七五七年,中已有「於今環堵蓬蒿屯」之句,可見他已落薄很久了(如假定雪芹生於一七二三年,到敦誠作詩時,雪芹年三十五)。後來甚至於舉家食粥(一七六一年,敦誠贈詩),則家況之貧寒可知。但曹氏世代簪纓,曹雪芹之父尚及身為織造,怎麼會在十多年之內,由豪華驟轉為寒酸,由吃蓮葉羹的人降為舉家食粥?要解釋這個,自然不便採用「漸漸枯乾」這個假定。雖然「漸漸枯乾」,也未始不可使他由富貴而貧賤;但總不如假定有抄家這麼一回事,格外圓滿、簡潔。我總不甚相信,在短時期內,如不抄家,曹家會衰敗到這步田地。況且本書上明示將有抄家之事,尤不容有什麼疑惑。上邊頡剛所歸納的三項,也是實有的現象,但書中賈氏底衰敗,並不以此為唯一的原因,也不以此為最大的原因。最大的原因還是抄家。因為「漸漸枯乾」與抄家是相成而不相妨的。我們並不能說,如是由於抄家便不許有漸漸枯乾這類景象,或者有了漸漸枯乾的景象,便不許再敘抄家事。我以為《紅樓夢》中的賈氏,在八十回中寫的是漸漸枯乾,在八十回後便應當發現抄家這一類的變局,然後方能實寫「樹倒猢猻散」「食盡鳥投林」這種的悲慘結果,然後寶玉方能陷入窮境,既合書中底本旨,也合作者底身世。
這樣看來,原書敘賈氏底結局,大致和高本差不多,只是沒有賈氏重興這回事。我們本來還有一點沒有正式提到,就是衰敗以後怎麼樣?這可以不必討論,從上邊看,讀者已知道,衰敗便是衰敗,並沒有怎麼樣。高鶚定要把賈氏底氣運挽回來,實在可以不必,我已在《後四十回底批評》中詳說了。
(二)寶玉——因為《紅樓》本是一夢,所以大家公認寶玉必有一種很大的變局在八十回以後。這一點是共同的觀察,可以不必懷疑討論。但變局是什麼?卻不容易說了。以百年來大家所揣測的,只有兩種:(1)窮愁而死;(2)出家。如聯合起來還有一種:(3)窮愁而後出家。
究竟這三種結局,是哪一種合於作者底原意,我們無從直接知曉。我們只可以從各方面去參較,求得較逼近的真實,如此便算解決了。我最初是反對高鶚底寫法——寶玉出家——以為寶玉應終於貧窮。我對頡剛說:
我想《紅樓》作者所要說的,無非始於榮華,終於憔悴,感慨身世,追緬古歡,綺夢既闌,窮愁畢世。寶玉如是,雪芹亦如是。出家一節,中舉一節,咸非本旨矣。盲想如是,豈有當乎?(一九二一,四,二七。)
由盛而衰,由富而貧,由綺膩而淒涼,由驕貴而潦倒,即是夢,即是幻,即是此書本旨,即以提醒閱者(第一回);過於求深,則反迷失其本旨矣。我們總認定寶玉是作者自托,即可以以雪芹著書時的光景,懸揣書中寶玉應有的結局。……究竟此種懸想是否真確,非有他種證明不可,現在不敢確說。(一九二一,五,四。)
我當時所持的最大理由,是寶玉應當貧窮,在書中有明文(第三回,寶玉贊),而雪芹也是貧窮的,更可為證。當時卻不曾全然說明書中相反的暗示(寶玉出家),只勉強解釋了幾個,中間有些遁詞。頡剛先是贊成我這一說的,後來卻另表示一種很好的意見,我於是即被他說服了。我們來往的信上說:
曹雪芹想像中賈寶玉的結果,自然是貧窮,但貧窮之後也許真是出家。因為甄士隱似即是賈寶玉的影子——(一)「秉性恬淡,不以功名為念。」(二)到太虛幻境,匾額對聯都與寶玉所見同。(三)「封肅便半用半賺了,略與他些薄田破屋,士隱乃讀書之人,不慣生理稼穡等事,強勉支持一二年,越發窮了。」(四)他注釋《好了歌》云:「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綠紗今又糊在蓬窗上。……」——甄士隱隨著跛足道人飄飄去了,賈寶玉未必不隨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這樣,全書很難煞住,且起結亦不一致。所以高鶚說寶玉出家,未必不得曹雪芹本意。寶玉不善處世,不能治生,於是窮得和甄士隱的樣子,「暮年之人,貧病交攻,竟漸漸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來」;於是「眼前無路想回頭」,有出家之念。(一九二一,五,十七,頡剛給我的信。)
論寶玉出家一節見地甚高,弟兄見其一未見其二也。貧窮與出家原非相反,實是相因;出家固不必因貧窮,但貧窮更可引起出家之念。甄士隱為寶玉之結果一影,揆之文情,自相吻合。雪芹自己雖未必定做和尚,但也許有想出家的念頭;我們不能因雪芹沒出家便武斷寶玉也如此。……我們不必否認寶玉出家,我們應該假定由貧窮而後出家。(一九二一,五,二十一,復頡剛信。)
這明是從(1)說(終於貧窮)變成(3)說(貧窮後出家)底信徒了。我當時所以改變,一則由於寶玉出家,書中明證太多,沒法解釋;(《高鶚續書底依據》一文中,約舉已有十一項,恐還不能全備。)二則若不寫寶玉出家事,全書很難結束,只是貧窮,只是貧窮,怎麼樣呢?且與開卷引子不相照應,文局也嫌疏漏。我因這兩層考慮,就採用了頡剛底意見。
我後來在有正本評中發現後三十回的《紅樓夢》,那時還以為亦是續書之一,見《紅樓夢辨》。經過數十年發現許多新材料,證明這就是作者未完的殘稿。從這殘本里知道寶玉確是貧窮之後再出家,證實我們當時的揣想,這是我們所最高興的。我現在將三說分列如下:
(1)貧窮不出家——所謂舊時真本及我底初見。
(2)出家不貧窮——高鶚四十回本。
(3)貧窮後出家——我們底意見,作者殘稿證明之。
在《紅樓夢辨》曾說:「只好請作者來下判斷。」現在果然判決了。雪芹以窮愁而卒,並沒有做和尚,這未始不是(1)說底護符。但我們始終以為行文不必鑿方眼,雪芹雖沒有真做和尚,安見得他潦倒之後不動這個心思?又安見得他不會在書中將自己底影子——賈寶玉——以遁入空門為他底結局?所以雪芹雖沒有出家,而我們卻偏相信寶玉是出家的。這是違反了邏輯底形式,但我們思想底障礙便是這個形式。因為形式是死的,簡單的;事實是活的,複雜的。把形式處處配合到事實上,便是一部分思想謬誤底根源。
(三)十二釵——名為十二釵,這兒可以討論的結局,實只有十一人,因秦可卿死於第十三回,似不得在此提及。且秦氏結局作者已寫了,更無揣測底必要。我另有一短篇,專論秦氏之死。
論十二釵底結局是很煩瑣,且太零碎了,恐不易集中讀者底注意。現在我把十一人底結局分為三部分論列。哪三部呢?(甲)無問題的,(乙)可揣測的,(丙)可疑的。(甲)部底結果大致與高本所敘述差不多,相異只在寫法上面。(乙)(丙)兩部問題很多,而(丙)更覺糾葛。
(甲)無問題的——共有八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李紈、寶釵、黛玉、妙玉。怎麼說是無問題呢?因他們底結局,在八十回中,尤其在第五回底冊子、曲子中,說得明明白白。即高鶚補書也沒有大錯,不足以再引人起迷惑。所謂無問題底意義,就是結局一下子便可直白舉出,不必再羅列證據、議論。且有些證據,已在《高鶚續書底依據》一文中引錄,自無重複底必要。我用最明簡的話斷定如下:
元春早卒,迎春被糟蹋死,探春遠嫁,惜春為尼,李紈享晚福,寶釵嫁寶玉後寶玉出家,黛玉感傷而死,妙玉墮落風塵。
這八人中又應當分為兩部分:(1)無可討論的;(2)須略討論的。無問題而須討論,這不是笑話嗎?但我所謂無問題是說沒有根本的問題須解決,並不是以為連一句話都不消說得。以我底意見,元春、迎春、寶釵應歸入(1)項,以外的五人可歸入(2)項。(1)項可以不談,我們只說(2)項。
探春底冊子、曲子、燈謎、柳絮詞都說得很飄零感傷的,所以她底遠嫁,也應極飄泊憔悴之致,不一定嫁與海疆貴人,很得意的,後來又歸寧一次,出跳得比前更好了(高氏底寫法)。因為這樣寫法,並沒有什麼薄命可言;為什麼她也入薄命司?(第五回)惜春底冊子上畫了一座大廟,應當出家為尼,不得在櫳翠庵在家修行。
看李紈底終身判語,有「珠冠鳳襖」「簪纓」「金印」「爵祿高登」等語,可見她底晚來富貴,又不僅如高氏所言,賈蘭中舉而已。又曲子上說,「抵不了無常性命」,「昏慘慘黃泉路近」等語,似李紈俟賈蘭富貴後即卒,也並享不了什麼福。這一點高本簡直沒有提起。
黛玉因感傷淚盡而死,各本相同,無可討論。只是高鶚寫「泄機關顰兒迷本性」一回,卻大是贅筆,且以文情論亦復不佳,從八十回中看,並無黛玉應被鳳姐、寶釵等活活氣死的明文,所以高鶚底寫法,我認為無根據,不可信。我覺得以黛玉底多愁多病,自然地也會夭卒的,不一定因為寶釵成婚而死,高氏所寫未免畫蛇添足,且文情亦欠溫厚蘊藉。這雖沒有積極的確證,但高作本未嘗有確證。
妙玉是後來「骯髒風塵」的,高鶚寫她被劫被污,也不算甚錯。但作者原意既已實寫了賈氏底雕零,一敗而不可收拾;則妙玉不必被劫,也可以墮落風塵。所以高氏寫這一點,我也認為無根據。妙玉後來在風塵中,我們知道了,承認了;但怎樣地落風塵,我們卻老老實實不知道,即使去懸揣也是不可能。
(乙)可揣測的——鳳姐,她女兒巧姐。所謂「可揣測」是什麼意義?就是說八十回中雖有確定的暗示,但我們卻不甚明了他底解釋;所以一面不能斷定她們底結局,在另一面又不能說是「可疑」。這是(甲)(丙)兩項底中間型;是可以懸擬,不可以斷言的;是可以說明,不可以證實的。我們姑且去試一試,先把假定的判斷寫下來。
鳳姐被休棄返金陵,巧姐墮落煙花被劉姥姥救出。
當然,不消再說得,這判斷是不確定,不真實的;只是如不寫下來,恐不便讀者底閱覽,使文章底綱領不明。我先說鳳姐之事,然後再說到她底女兒。
鳳姐被休,書中底暗示不少,舉數項如下:
(1)冊詞云:「一從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2)第二十一回,賈璉說:「多早晚才叫你們都死在我手裡呢。」
(3)第六十九回,(戚本)賈璉哭尤二姐說:「終究對出來,我替你報仇。」
(4)第七十一回,邢夫人當著大眾,給鳳姐沒臉。
上列幾項如綜括起來,則(2)(3)是不得於其夫,(4)是不得於其姑,都是被休底因由,而(1)項尤為明證。「人木」似乎是合成一個休字,但因全句無從解析,姑且不論。即「哭向金陵事更哀」一語,即足以為證而有餘。我們既知道,賈家是在北京,則鳳姐如何會獨返金陵?如說歸寧,何謂「哭向」?何謂「事更哀」?高鶚說她是歸葬金陵,也不合情理,我在《後四十回底批評》已加駁斥了。
因為要解釋所謂「返金陵」,只有被休這一條道路;且從八十回所敘之情事看,鳳姐幾全犯所謂「七出之條」,而又不得於丈夫翁姑,情節尤覺吻合。我敢作「被休棄返金陵」這個假設的斷案,以此。但為什麼始終不敢斷言呢?這是因「一從二令三人木」句,無從解釋;一切的證據總不能圓滿之故。這是沒有法子的事情,只得存疑了。
巧姐遭難被劉姥姥救去,這是從八十回去推測可以知的,高鶚且也照這個補書,所以實在可說是無問題。我所以把她列入(乙)項,只因為我有一點新見,願意在這裡說明。
依高鶚寫,巧姐是將被她底「狠舅奸兄」賣與外藩做妾,而被劉姥姥救了去,住在村莊上,後來賈璉回家,將她許配與鄉中富翁周氏。這實在看不出怎麼可憐,怎麼薄命。巧姐到劉姥姥莊上,供養得極其周備,後來仍好好地回家,父女團圓。這不知算怎麼一回事!高先生底意思可謂奇極!
依我說,巧姐應被她底「狠舅奸兄」賣了。這時候,賈氏已雕零極了,鳳姐已被休死了,所以他們要賣巧姐,竟無有阻礙,也無所忌憚。巧姐應被賣到娼寮里,後來不知道怎樣,很奇巧的被劉姥姥救了,沒有當真墮落到煙花隊里。這是寫鳳姐身後底淒涼,是寫賈氏末路底光景,甚至於赫赫揚揚百年鼎盛的大族,不能蔭庇一女,反藉助於鄉村中的老嫗。這類文情是何等的感慨!
我這段話,讀者必詫異極了,以為這無非全是空想;卻說得有聲有色,仿佛蘇州話「像煞有介事」,未免與前邊所申明的態度不合了。其實我所說的,自然有些空想的分子,但證據也是有的。容我慢慢地說。讀者沒有看見第一回《好了歌注》嗎?中間有一句可以注意。
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
這說的是誰?誰落在煙花巷呢?不但八十回中沒有,即高本四十回中也是沒有的。這原不容易解釋。意思雖一覽可盡,但指的是誰,卻不好說。依我底揣摹,是指巧姐。「擇膏粱」之「擇」字,當讀如「擇對」之擇。這句如譯成白話,便是「富貴家的子弟來說親事,當時尚且要選擇,誰知道後來她竟流落在煙花巷呢!」。這個口氣,明指的是巧姐。因她流落在煙花巷裡,所以有遇救的必要,所以叫做「死裡逃生」。若從高氏說,巧姐將賣與外藩為妾,邢夫人不過一時被蒙,決不願意把孫女兒作人婢妾,這事的挽回,何必劉姥姥?高氏所以定要如此寫,其意無非想勉強照應前文,在文情決非必要。可知作者原意不是如此的。而且,關於巧姐事,八十回中屢明點「巧」字,則巧姐必在極危險的境遇中,而巧被劉姥姥救去。高本所寫,似對於「巧」字頗少關合,我底揣想如此。
(丙)可疑的——湘雲。湘雲的結局本很可疑。我在舊本《紅樓夢辨》曾列舉四說:
(一)湘雲嫁後(非寶玉,亦不關合金麒麟),丈夫早卒,守寡。(高鶚本)
(二)湘雲嫁寶玉,流落為乞丐,在貧賤中偕老。(所謂舊時真本)
(三)湘雲嫁後結果不明。(非寶玉,關合金麒麟)(後三十回)
(四)湘雲嫁後夭卒。(非寶玉,不關合金麒麟)(顧頡剛說)
後來知道後三十回即曹雪芹底原稿,又知道湘雲嫁了衛若蘭,串合了金麒麟,自當以第三說為正,可以說大體已解決了,所以本來有些話盡可刪去。
湘雲從八十回里看原來是不嫁寶玉的。顧頡剛說:
史湘雲的親事,三十一回,王夫人道:「前日有人家來相看,眼見有婆婆家了。」三十二回,襲人說:「大姑娘,我聽前日你大喜呀。」可見湘雲自有去處。
引證極明,不煩再說,可怪的是第五回十二釵冊子《紅樓夢》曲子跟第三十一回回目底衝突。冊子上說:「展眼吊斜暉,湘江水逝楚雲飛。」曲子上說:「廝配得才貌仙郎,博得個地久天長……終久是雲散高唐,水涸湘江。」第三十一回回目卻作「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有兩個暗示:(1)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緣,這因發現作者未完的書而解決了。(2)是白頭偕老的姻緣,這不但不合冊子曲文的預見,況且當真如此,史湘雲根本不當入薄命司了。所以顧頡剛說,無論湘雲早卒或守寡,總是個不終的夫婦,怎麼能說白首雙星。只能假定為原作底自己矛盾,或者回目的措語失檢了,至於第三十一回的目另有一個很特別的解釋,但我們亦不能深信[1]。
(四)雜說眾人——本書最重要的事實,已在上三部中約略包舉。現在說到一些零碎的事情。現在把寶玉、十二釵以外的眾人底事情,我以為須更正高本底錯誤的,分為兩項:(甲)賈氏諸人,(乙)又副冊中底人物。
賈氏諸人可以略說的——因為略有些關係——只有邢夫人、賈環、趙姨娘。以外那些不相干的,自然不應當浪費筆墨。我們先說邢夫人與鳳姐底關係。我以為賈母死後,邢夫人與鳳姐必發生很大的衝突,其結果鳳姐被休還家。這也是八十回後應有的文章。
從書中我們知道鳳姐是邢夫人之媳,而王夫人之內侄女。因賈母在堂,所以兩房合併,王夫人與鳳姐掌握家政,而邢夫人反落了後。賈母死後,鳳姐當然得葉落歸根,回到賈赦這一房去,並不能終始依附王夫人。書中曾明說過應有這麼一回事。
平兒道:「何苦來操這心!……依我說,縱在這屋裡(王夫人處)操上一百分心,終久是回那邊屋裡去的(邢夫人處)。……」(第六十一回)
這已無可疑了。但鳳姐回到那邊屋裡以後,又怎麼樣呢?以我揣想,應和邢夫人發生大衝突。怎麼知道呢?從八十回中推出來的。我們看,鳳姐平素作威作福,得罪了多少奴僕,而邢夫人又是稟性愚弱、多疑的人(第四十六、第五十五、第七十一回);兩方面湊合,那些奴僕豈有不去在邢夫人面前搬弄是非的理?賈氏那些奴僕底惡習,鳳姐說得最明白:「坐山看虎鬥,借刀殺人,引風吹火,站干岸兒,推倒油瓶不扶,都是全掛子的武藝。」(第十六回)在這樣空氣下邊,賈母死後,鳳姐失勢,自然必當有惡劇才是。而且,邢夫人和鳳姐底衝突,賈母在時,八十回中已見端倪了。
嫌隙人有心生嫌隙(第七十一回目錄)
邢夫人自為要鴛鴦討了沒意思,賈母冷淡了他……自己心內,早已怨忿;又有在側一干小人,心內嫉妒,挾怨鳳姐,便挑唆得邢夫人著實憎惡鳳姐。
鴛鴦說:「……那邊大太太,當著人給二奶奶沒臉。」(均第七十一回)
這三節話,簡直就是我上邊所說的證據。邢夫人果然是因小人底挑唆,著實憎惡鳳姐,果然是故意與鳳姐為難。賈母在日,鳳姐得勢之時尚且如此,則賈母身後,鳳姐無權之時,又將如何?其必不會有好結果,亦可想而知的。且賈璉因尤二姐之死,本有報仇底意思(第六十九回),再重之以婆媳交鬨,豈有不和鳳姐翻臉的?鳳姐既身受兩重的壓迫,又結怨於家中上下人等(如趙姨娘、賈環等),賈母死了,王夫人分開了,則被休棄返金陵,不但是可能,簡直是必有的事情。冊子上一座冰山,是活畫出牆倒眾人推的光景。而與邢夫人交惡一事,是冰山驟倒底主因之一。
我們再說賈環、趙姨娘與寶玉之事。我也以為八十回後必不能沒有這一場惡劇。頡剛也曾經有這見解。他說:
我疑心曹雪芹的窮苦,是給他弟兄所害,看《紅樓夢》上,個個都歡喜寶玉,惟賈環母子乃是他的冤家。雪芹寫賈環,也寫得卑瑣猥鄙得很。可見他們倆有彼此不相容的樣子,應當有一個惡果。但在末四十回里,也便不提起了。
寶玉那時,不相容的弟兄握了勢可以欺他了,庇護他的祖母也死了,他又是不懂世故人情,不會處世,於是他的一房就窮下來了。(一九二一,五,十信。)
頡剛已代我說了許多話,我只引幾節八十回中底話來作證就完了。凡一部有價值的文學書籍,必不會有閒筆,必不肯敷衍成篇。以《紅樓夢》這樣的精細,豈有隨便下筆,前後無著落之理?我們只看八十回中寫賈環母子與寶玉生惡感這類事情,寫得怎樣地出力,便知道必有一種關照在後面。若不如此,這數節文章,便失了意義,成為無歸的游騎了。我覺得一部好的文學,便是一隊訓練完備布置妥貼的兵,決不許露出一點破綻,在敵軍底面前。
寶玉與賈環母子底仇怨,八十回中屢見;如第二十回賈環說寶玉攆他;第二十五回,賈環將蠟燭向寶玉臉上推;第三十三回,賈環在賈政前揭發寶玉底陰私,使他挨打。但最明顯,一看便知道必有後文的,是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這回底色彩在八十回最為奇特,決非隨意點綴的閒文可比。我引幾節最清楚的話:
趙姨娘聽了答道:「罷!罷!再別提起!如今就是榜樣兒。我們娘兒們跟得上這屋裡哪一個兒?」
怎麼暗裡算計?我倒有個心,只是沒這樣的能幹人。
……難道就眼睜睜的看人家來擺布死了我們娘兒兩個不成?
果然法子靈驗,把他兩人絕了,這家私還怕不是我們的?
這四節趙姨娘底話,表現他們所以要害寶玉底緣故,十分明白。(鳳姐將來被休時,從這裡看,也應當受賈環母子底害。)(1)因自己不如人,而生嫉妒。(2)我不害人,人將害我,不能相容。(3)如害了寶玉,偌大家產便歸於賈環之手。有這三個因,於是賈環母子時時想去算計寶玉。趙姨娘幸災樂禍的心理也在第二十五回里表出。
趙姨娘在旁勸道:「……哥兒已是不中用了,不如把哥兒的衣服穿好,讓他早些回去,也免得他受些苦;……」
以這種「禍起蕭牆」的空氣,等賈母死後,自無不爆發之理。可見頡剛底懸揣,是大半可信的。我在這裡,又聯想到賈氏底敗,其原因不止一樁;約略計來,已有大別的三項:(1)漸漸枯乾——上文頡剛所舉示的各證。(2)抄家——我所舉示的各證,及上文底情理推測,曹家事實底比較。(3)自殺自滅——如這兒所說的便是。而第七十四回探春語尤為鐵證。
可知這樣大族人家,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這可是古人說的,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必須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才能一敗塗地呢!
這是很明顯的話。她上面說「抄家」,下面接著說「自殺自滅」,上面說「先從」,下面說「才能」;可見賈氏底衰敗,原因系複合的,不是單純的。我以為應如下列這表,方才妥善符合原意。
從上表看,像高氏所補的四十回,實在太簡單了。這些話原應該列入第一項中說,在這兒是題外的文章;但我因從賈環母子與寶玉衝突一事,又想到這一段意思,便拉雜地寫下來。好在只在一文中間,前後盡可以參看的。
賈氏諸人底結局中賈蘭是很分明的,在李紈底冊子、曲子上面,明寫他大富大貴。我以為賈蘭將來應是文武雙全的,不應僅僅中舉人。不但是第五回所暗示的如此;即第二十六回,寶玉看見他射鹿,問他做什麼,賈蘭回說,演習騎射,也是一證。本來滿洲是尚弓箭的,賈蘭將來文武雙全,也是意中的事。但這一點,如原本果真這麼寫去,卻沒有什麼好;因為太富貴氣了。這倒很像高氏底筆墨;但高鶚在這裡偏又不這麼寫,不知又為了什麼?
以外又副冊中人物,我所知道的離完全竟很遠,現在只挑些可說的說。因為不關重要,所以也簡單地說。
(1)香菱是應被夏金桂磨折死的。第五回的「十二釵又副冊」上寫香菱結局道:「根並荷花一莖香,平生遭際實堪傷。自從兩地生孤木,致使芳魂返故鄉。」[2]兩地生孤木,合成「桂」字。此明明說香菱死於夏金桂之手,故第八十回說香菱「血分中有病,加以氣怨傷肝,內外挫折不堪,竟釀成干血之症,日漸羸瘦,飲食懶進,請醫服藥無效」。可見八十回的作者明明要香菱被金桂磨折死的。
(2)小紅應當和賈芸有一個結局。顧頡剛說:
小紅事,我從「遺帕惹相思」數回看來,似乎應和賈芸有些瓜葛,但後來竟不說起。似乎是一漏洞。(一九二一,五,二十六信。)
小紅在後四十回中雖屢見(第八十八、九十二、一百一、一百十三各回),但只和豐兒當了鳳姐底小丫頭,毫不重要。即第八十八回,和賈芸搗了一回鬼,以後也毫無結局,可見高鶚確是沒注意到她。且所以遺漏了她底結局,或者他因為不知道應當怎樣寫法?即我們現在對於這點也是不知道的。頡剛只說,應有些瓜葛。究竟瓜葛是什麼?他沒有說,我也說不出來。只好請雪芹自己說罷。
(3)鴛鴦不必定是縊死,這是消極的話。我並不知道她底結局,究竟是的確怎樣(雖然大概可以知道),只覺得高氏補這節文字,不免有些武斷,雖不一定就是錯誤。鴛鴦底結果底暗示,如下:
鴛鴦冷笑道:「……縱到了至急為難,我剪了頭髮,做姑子去。不然,還有一死!……」
我也不跟著我老子娘哥哥去,或是尋死,或是剪了頭髮,當姑子去。(均第四十六回)
她明是出家與自盡雙提,在第一節中,似以當姑子為正文,而自儘是不得已的辦法。即後來當著賈母剪髮,也是出家底一種表示。不知高氏何以會知道她定是縊死的?這明是一種武斷。我們作八十回後底揣測,便應當排斥這種武斷,而使鴛鴦底結局懸著,庶不失作者底本意。
(4)麝月是跟隨寶玉最後的一人。這層意思,現在只把明證寫下來。
麝月便掣了一根出來,大家看時,上面一枝荼花,題著「韶華勝極」四字;那邊寫著一句舊詩,道是:「開到荼花事了。」注云:「在席各飲三杯送春。」(第六十三回)
麝月將為群芳之殿,於此可見。我疑心敦誠所謂「新婦飄零」或就是指的她。(原詩見《四松堂集》,《努力》第一期所引)但這亦是瞎猜,只供讀者底談助而已。
(5)襲人應是個負心人,她嫁蔣玉菡應為寶玉所及見。這也在後文尚有論到的。現在舉證列下,而分論之。
(甲)這襲人有些痴處:伏侍賈母時,心中眼中只有一個賈母;今跟了寶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個寶玉。(第三回)
這可謂絕妙的形容。換句話說,便是「見一樣愛一樣」,「得新忘舊」的脾氣。這就是將來作負心人底張本。這兒把她底性格寫得如此輕薄,反說是「有些痴處」,可謂蘊藉之至。我想,這文還沒有完全,應當補上一句:「將來跟了蔣玉菡,心中眼中只有一個蔣玉菡。」但如此暴露,恐非作者所許的。
(乙)襲人底冊詞是:「枉自溫柔和順,空雲似桂如蘭。堪羨優伶有福,誰知公子無緣?」(第五回)
這幾個挈合詞,已把襲人的負心,完全地寫出了。
(丙)自晴雯被逐,寶玉漸漸厭棄襲人,有好幾處,而最清楚的是:
寶玉笑道:「你是頭一個出了名的至善至賢的人,……焉得有什麼該罰之處?只是芳官尚小,過於伶俐,未免倚強壓倒了人,惹人厭。四兒是我誤了他。還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叫上來做細活的,眾人見我待他好,未免奪了地位,也是有的,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和你們一樣,從小在老太太房裡過來的。雖生得比人強,也沒什麼妨礙著誰的去處。就是他性情爽利,口角鋒芒;究竟也沒得罪哪一個。可是你說的——想是他過於生得好了,反被這個好帶累了!」說畢,復又哭起來。襲人細揣此話,直是寶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勸,因嘆道:「天知道罷了!此時也查不出人來了,白哭一會子,也無益了!」(第七十七回)
孰料鳩鴆惡其高,鷹鷙翻遭罦罬,葹妒其臭,茝蘭竟被芟鋤。花原自怯,豈奈狂飆?柳本多愁,何禁驟雨?偶遭盅蠆之讒,遂抱膏肓之疾。……諑謠詬,出自屏帷;荊棘蓬榛,蔓延戶牖。既懷幽沉於不盡,復含罔屈於無窮。高標見嫉,閨闈恨比長沙;貞烈遭危,巾幗慘於雁塞……嗚呼!固鬼蜮之為災,豈神靈之有妒?毀詖奴之口,討豈從寬?剖悍婦之心,忿猶未釋!……(第七十八回,寶玉祭晴雯,作的《芙蓉女兒誄》)
這兩節話是何等的感慨!對襲人這節話,簡直是字字挾風霜之勢,說得聲淚俱下,把襲人底假面具揭得不留絲毫餘地。所以襲人也無可再辯,只付之於「天」作為遁詞。如襲人這種伎倆,又豈可以瞞過聰明絕頂的賈寶玉?
從上三項,歸納起來,襲人底改嫁有兩個原因:(1)她底負心,因寶玉底貧窮。(2)寶玉厭惡襲人。但她底改嫁,是在寶玉出家之前,或在其後?以我說,應在其前。因如高本所寫,寶玉失蹤以後,襲人再去改嫁,似亦不得謂之負心。(高氏是抱狹義貞操觀念的,所以在書末深貶斥她。)必寶玉落薄之後,未走以前,襲人即孑然遠去,另覓高枝,這才合淋漓盡致的文情。高氏所以不能如此寫,正因為不寫寶玉貧窮之故;我們知道後三十回,一方寫寶玉貧窮,一方即寫襲人嫁在寶玉出走之先;這可以見這兩事底相關。
本書八十回後底事實,我底猜測已在這四項中包舉,作者本來還有些遺文可考見的,均詳另文中。
本論已將終了,卻還有些零碎的頑意,現在也寫下來,作為收場。第五回,《紅樓夢曲》,最後的一支是《飛鳥各投林》,世人對於這曲底解釋往往錯了。我把我底意見申說一番。現在先把原文錄下,即依我底解釋作句讀。
《飛鳥各投林》——為官的,家業雕零;富貴的,金銀散盡;有恩的,死裡逃生;無情的,分明報應;欠命的,命已還;欠淚的,淚已盡;冤冤相報實非輕;分離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問前生;老來富貴也真僥倖;看破的,遁入空門;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我說明之如下(一九二一年五月十三給頡剛的信):
《十二釵曲》末支是總結;但宜注意的,是每句分結一人,不是泛指,不可不知。除掉「好一似」以下兩讀是總結本折之詞,以外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釵。我姑且列一表給你看看。你頗以為不謬否?(表之排列,依原文次序。)
(1)為官的家業雕零——湘雲
(2)富貴的金銀散盡——寶釵
(3)有恩的死裡逃生——巧姐
(4)無情的分明報應——妙玉
(5)欠命的命已還——迎春
(6)欠淚的淚已盡——黛玉
(7)冤冤相報實非輕——可卿
(8)分離聚合皆前定——探春
(9)欲知命短問前生——元春
(10)老來富貴也真僥倖——李紈
(11)看破的遁入空門——惜春
(12)痴迷的枉送了性命——鳳姐
這個分配似乎也還確當。不過我很失望,因為我們很想知道寶釵和湘雲底結局,但這裡卻給了她們不關痛癢這兩句話,就算了事。但句句分指,文字卻如此流利,真是不容易。我們平常讀的時候總當他是一氣呵成,哪道這是「百衲天衣」啊[3]!
這雖非八十回後之事,但卻於十二釵底結局有關,所以列入本篇。《紅樓夢》除此以外還有一節很重要的預示,便是甄士隱做的《好了歌注》。《好了歌》是泛指一般人的,而歌注卻專指賈氏一家之事。可惜現在我們不能把這個解析分明,有些是盲昧的揣想,有些連揣想底徑路也沒有,只覺得八十回後,對於此點應有個關照而已。關照是什麼?我們當然是不知道。
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衰草枯楊,曾為歌舞場。蛛絲兒結滿雕梁,綠紗今又糊在蓬窗上。(寶玉之由富貴而貧賤。)說甚麼脂正濃,粉正香,如何兩鬢又成霜?(寶玉之由盛年而衰老。)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綃帳里臥鴛鴦。(似指寶玉娶親事,應該黛玉先死,寶釵後嫁。)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誰?舊時真本以為是湘雲。)正嘆他人命不長,哪知自己歸來喪!(誰?什麼?)訓有方,保不定日後作強梁;(誰?高鶚大概以為是薛蟠。)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我以為是巧姐。)因嫌紗帽小,致使鎖枷扛;(誰?什麼?)昨憐破襖寒,今嫌紫蟒長。(我以為是賈蘭。)亂鬨鬨你才唱罷我登場,反認他鄉是故鄉。甚荒唐,到頭來都是為他人作嫁衣裳!
可疑的、可盲揣的,都在括弧中表現。我覺得這決不是泛指,在八十回都應有收梢。我覺得高鶚本中只照應了一小部分,以外便都拋撇了;因為他也沒有懂得,正和我們一樣。我看了這個,覺得現在我們所可揣測的,即使全對了,至多只有二分之一。歌注中這些暗示,都是八十回後底主要節目,而我們竟完全不知,不但不知,有些連盲想都還沒有。這可見八十回後底光景,是怎樣的黑暗;而我們從微明中所照見的,是怎樣的稀少。因此,這文中所羅列的,是怎樣的不完備呵。
* * *
[1]第三十一回之目後來我受他人底啟示,方得到一個新解釋,雖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現在姑且寫下,供讀者參考。依他說,此回系暗示賈母與張道士之隱事,事在前而不在後。所謂「白首雙星」即是指此兩老;所謂「因」「伏」「麒麟」,即是說麒麟本是成對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個始終在史家,後為湘雲所佩,一個則由賈母送與張道士,後入寶玉手中。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說頗奇,觀之本書,亦似有其線索,試引如下:張道士……是當日榮國公的替身,……他又常往兩府里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見的。張道士……說著,兩眼流下淚來。賈母聽了,也由不得滿臉淚痕。賈母因看見有個赤金點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來笑道:「這件東西好像是我看見誰家的孩子也帶著一個的。」(以上均見第二十九回)翠縷與湘雲論陰陽之後,湘雲瞧麒麟時,伸手擎在掌上,只默默不語,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湘雲見物默默出神,史太君與張道士說話下淚,這空氣似乎有些可怪,不像平常的敘述法。如依此說解釋第三十一回之目,則湘雲之結局,既不必嫁寶玉,亦不必關合金麒麟,大約是嫁後早卒,一面應合冊子、曲子底暗示,一面不妨礙回目之文。於是我們兩人念念不忘的問題,「湘雲底結局總是個不終的夫婦,怎麼能白首雙星?」簡直是不成問題了。但這全是一面之詞,未為定論。頡剛也說:「新解似乎有些附會,不敢一定贊成。」
[2]現在一般的本子,香菱在副冊,我據脂本,知道她應在又副冊,詳見下卷。
[3]這曲文分配十二釵雖然很巧,卻未必很對,特別開首兩句,一指湘雲,一指寶釵,未免牽強。所以說「我很失望」。脂甲戌本評把「為官的」「富貴的」二句先總寧榮;把其他十句將通部女子一總,不穿鑿而又能包括,比我這說妥當。
論秦可卿之死
十二釵底結局,八十回中都沒有寫到,已有上篇這樣的揣測。獨秦氏死於第十三回,尚在八十回之上半部,所以不能加入篇中去說明。她底結局既被作者明白地寫出,似乎沒有再申說底必要。但本書寫秦氏之死,最為隱曲,最可疑惑,須得細細解析一下方才明白。若沒有這層解析工夫,第十三至第十五這三回書便很不容易讀。因為有這個需要,所以我把這題列為專篇,作為前文底附錄。
這個題目,我曾和頡剛詳細論過。現在把幾次來往的信札,擇有關係的錄出,使讀者一覽瞭然。問答本是議論文底一種體裁,我們既有很好的實際問答,便無須改頭換面,反增添許多麻煩。平常的論文總是平鋪實敘的,問答體是反覆追求的,最便於充分表現全部的意想。所以我寫這篇文的方法,雖然是躲懶,卻也並非全無意義的。
我對於秦可卿之死本有意見,平空卻想不起去作有系統的討論。恰好頡剛於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來信,對於此事表示很深的疑惑。他說:
《晶報》上《紅樓佚話》,說有人見書中的焙茗,據他說,秦可卿是與賈珍私通,被婢撞見,羞憤自縊死的。我當時以為是想像的話,日前看冊子,始知此說有因。冊子上畫一座高樓,上有美人懸樑自盡,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歷來評者也都不能解說,只說:「第十一幅是秦氏,鴛鴦其替身也。」(護花主人評)又說:「詞是秦氏,畫是鴛鴦,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眉批)然鴛鴦自縊,是出於高鶚底續作。高鶚所以寫鴛鴦尋死時,秦氏作縊鬼狀領導上吊的緣故,正是要圓滿冊子上的一詩一畫。後來的人讀了高氏續作,便說此幅是二人拼合而成。其實冊子以「又副」屬婢,「副」屬妾,「正」屬小姐奶奶,是很明白的,鴛鴦決不會入正冊。(平按:又副屬婢妾;至於副屬妾卻不確,書中不甚重要的女子,如李紋、李綺、寶琴都應入此冊中。)若說可卿果是自縊的罷,原文中寫可卿的死狀,又最是明白。作者若要點明此事,何必把他的病症這等詳寫?這真是一樁疑案。
他這懷疑的態度,卻大可以啟發我討論這問題的興趣。我在同月三十日復他一信上面說:
從冊子看,可卿確是自縊,毫無疑義。我最初看《紅樓夢》也中了批語底毒,相信是秦鴛二人合冊。後來在歐遊途中,友人說,就是秦氏,何關鴛鴦。我才因此恍然大悟,自悔其謬。這段趣事想你尚不知道。高鶚所以寫鴛鴦縊死由秦氏引導的緣故,即因為他看原文太晦了,所以更明點一下,提醒讀者,知可卿確是吊死而非病死。即因此可以知道蘭墅所見之本,亦是與我們所看一樣。我們覺得疑暗的地方,高君也正如此。我現在可以斷定秦氏確是縊死。至於你底疑惑,我試試去解說:
(一)本書寫可卿之死,並不定是病死。她雖有病,但不必死於病。這是最宜注意。秦氏之死不由於病,有數據焉。
(甲)死時在夜分,且但從榮府中聞喪寫起,未有一筆明寫死者如何光景,如何死法?可疑一。
(乙)第十三回說:「彼時合家皆知,無不納悶,都有些疑心。」下夾注云:「久病之人,後事已備,其死乃在意中,有何悶可納?又有何疑?一本作『都有些傷心』,非是。」此段夾注頗為精當。「納悶」「疑心」皆是線索。現新本(亞東本)卻作「傷心」。我家本有一部《金玉緣》本的書,我記得是作「疑心」,今天要寫這信時,查那本時正作「疑心」。要曉得「有些疑心」正與「納悶」成文;若說「有些傷心」,不但文理不貫,且下文說「莫不悲號痛哭」,而此曰「有些傷心」,豈非驢唇不對馬嘴?此等文章豈復成為文理?真所謂「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丙)第十回張先生說:「今年一冬是不相干的,過了春分便可望痊癒了。」第十一回秦氏說:「好不好,春天就知道了。」而現在可卿卻又早過了春夏,直到又一年底晚冬才死,可見她底死根本與病無關。細寫病情乃是作者故弄狡獪耳[1]。
(丁)秦氏死後種種光景,皆可取作她自縊而死底旁證。今姑略舉數事:
(1)「寶玉聽秦氏死,只覺心中似戳了一刀,不覺哇的一聲,直奔出一口血來。」若秦氏久病待死,寶玉應當漸漸傷心,決不致於急火攻心,驟然吐血。寶玉所以如此,正因秦氏暴死,驚哀疑三者兼之:驚因於驟死,哀緣於情重,疑則疑其死之故,或緣與己合而畢其命。故一則曰「心中似戳了一刀」,二則曰「哇的一聲」,三則曰「痛哭一番」。此等寫法,似隱而亦顯。(同回寫鳳姐聽到消息,嚇的一身冷汗,出了一回神,亦是一種暗寫法。)
(2)寫賈珍之哀毀愈恆,如喪考妣,又寫賈珍備辦喪禮之隆重奢華,皆是冷筆峭筆側筆,非同他小說喜鋪排熱鬧比也。賈珍如此,寶玉如此,秦氏之為人可知,而其致死之因與其死法亦可知。(有人說,《紅樓夢》寫那扶著拐杖的賈珍,簡直是個杖期夫。此言亦頗有趣。)
(3)秦氏死時,尤氏正犯胃痛舊症睡在床上,是一線索。似可卿未死之前或方死之後,賈珍與尤氏必有口角勃谿之事。且前數回寫尤氏甚愛可卿,而此回可卿死後獨無一筆寫尤氏之悲傷,專描摹賈珍一人,則其間必有秘事焉,特故意隱而不發,使吾人納悶耳。
(4)我從你來信引《紅樓佚話》底說話,在本書尋著一個大線索,而愈瞭然於秦氏決不得其死。第十三回(前所引的話都見於此回)有一段最奇怪而又不通的文章,我平常看來看去,不知命意所在,只覺其可怪可笑而已。到今天才恍然有悟。今全引如下:
「忽又聽見秦氏之丫環,名喚瑞珠的,見秦氏死了,也觸柱而亡。此事可罕,合族都稱嘆。(夾注云,稱嘆絕倒。)賈珍遂以孫女之禮殯殮之,一併停靈於會芳園之登仙閣。又有小丫環名寶珠的,因秦氏無出,願為義女,……賈珍甚喜,……從此皆呼寶珠為小姐。」
這段文字怪便怪到極處,不通也不通到極處,但現在考校去,實是細密深刻到極處。從前人說《春秋》是斷爛朝報,因為不知《春秋》筆削之故。《紅樓夢》若一眼看去,何嘗有些地方不是斷而且爛。所以《紅樓夢》底敘事法,亦為讀是書之鎖鑰,特憑空懸揣,頗難得其條貫耳。
《紅樓佚話》上說:「秦可卿與賈珍私通,被婢撞見,羞憤自縊死的。」此話甚確。何以確?由本書證之。所謂婢者,即是寶珠和瑞珠兩個人。瑞珠之死想因是闖了大禍,恐不得了,故觸柱而死。且原文雲「也觸柱而亡」,似上文若有人曾觸柱而亡者然,此真怪事。其實懸樑、觸柱皆不得其死,故曰「也」也。寶珠似亦是闖禍之人,特她沒死,故願為可卿義女,以明其心跡,以取媚求容於賈珍;珍本懷鬼胎,懼其泄言而露醜,故因而獎許之,使人呼之曰小姐云爾。且下文凡寫寶珠之事莫不與此相通。第十四回說:「寶珠自行未嫁女之禮,引喪駕靈,十分哀苦。」第十五回說:「寶珠執意不肯回家,賈珍只得另派婦女相伴。」按上文絕無寶珠與秦氏主僕如何相得,何以可卿死而寶珠十分哀苦?一可怪也。賈氏名門大族,即秦氏無出,何可以婢為義女?寶珠何得而請之;賈珍又何愛於此,何樂於此,而遽行許之?勉強許之已不通,乃曰「甚喜」,何喜之有?二可怪也。秦氏停靈於寺,即令寶珠為其親女,亦卒哭而返為已足,何以執意不肯回家?觀賈珍許其留寺,則知寶珠不肯回家,乃自明其不泄,希賈珍之優容也。秦氏二婢一死一去,而中冓之羞於是得掩。我以前頗怪寶珠留寺之後杳無結果,似為費筆。不知其事在上文,不在下文。寶珠留寺不返,而秦氏致死之因已定,再行寫去,直詞費耳。
(二)依弟愚見,從各方面推較,可卿是自縊無疑。現尚有一問題待決,即何以用筆如是隱微幽曲?此頗難說,姑綜觀前後以說明之。
可卿之在十二釵,占重要之位置;故首以釵黛,而終之以可卿。第五回太虛幻境中之可卿,「鮮艷嫵媚有似乎寶釵,風流裊娜則又如黛玉」,則可卿直兼二人之長矣,故乳名「兼美」。寶玉之意中人是黛,而其配為釵,至可卿則兼之;故曰「許配與汝」,「即可成姻」,「未免有兒女之事」,「柔情繾綣,軟語溫存,與可卿難解難分」。此等寫法,明為釵黛作一合影。
但雖如此,秦氏實賈蓉之妻而寶玉之侄媳婦;若依事直寫,不太蕪穢筆墨乎?且此書所寫既系作者家事,尤不能無所諱隱。故既托之以夢,使若虛設然;又在第六回題曰「賈寶玉初試雲雨情」,以掩其跡。其實當日已是再試。初者何?諱詞也。故護花主人評曰:「秦氏房中是寶玉初試雲雨,與襲人偷試卻是重演,讀者勿被瞞過。」
即寶玉與秦氏之事須如此暗寫,推之賈珍、可卿事亦然。若明寫縊死,自不得不寫其因;寫其因,不得不暴其丑,而此則非作者所願。但完全改易事跡致失其真,亦非作者之意。故處處旁敲側擊以明之,使作者雖不明言而讀者於言外得求其微音。全書最明白之處則在冊子中畫出可卿自縊,以後影影綽綽之處,得此關鍵無不畢解。吾兄致疑於其病,不知秦氏系暴卒,而其死與病無關。細寫病情,正以明秦氏之非由病死。況以下線索尚歷歷可尋乎?
從這裡我因此推想高鶚所見之本和現在我們所見的是差不多。他從冊子上曉得秦氏自縊,但他亦頗以為書中寫秦氏之死太晦了,所以鴛鴦死時重提可卿使作引導。可卿並不得與鴛鴦合傳,而可卿縊死則以鴛鴦之死而更顯。我們現在很信可卿是縊死,亦未始不是以前不分別讀《紅樓夢》時,由鴛鴦之死推出的。蘭墅於此點顯明雪芹之意,亦頗有功。特苟細細讀去,不藉續書亦正可了了。為我輩中人以下說法,則高作頗有用處。
第十三、十四、十五三回書,最多怪筆,我以前很讀不通,現在卻豁然了。我很感謝你,因為你若不把《紅樓佚話》告訴我,寶珠和瑞珠底事一時決想不起,而這個問題總沒有完全解決。
從這信里,我總算約略把頡剛底策問對上了。秦氏是怎樣死的?大體上已無問題了。但頡剛於七月二十日來信中,說他檢商務本的《石頭記》第十三回,也作「都有些傷心」。這又把我底依據稍搖動了一點,雖然結論還沒有推翻。他在那信中另有一節復我的話,現在也引在下邊。
我上次告你《晶報》的話,只是括個大略。你就因我的「被婢撞見」一言,推測這婢是瑞珠寶珠。原來《紅樓佚話》上正是說這兩個。他的全文是:
又有人謂秦可卿之死,實以與賈珍私通,為二婢窺破,故羞憤自縊。書中言可卿死後,一婢殉之,一婢披麻作孝女,即此二婢也。又言鴛鴦死時,見可卿作縊鬼狀,亦其一證。
這明明是你一篇文章的縮影。但他們所以沒有好成績的緣故:(1)雖有見到,不肯研究下去,更不能詳細發表出來。(2)他們的說話總帶些神秘的性質,不肯實說他是由書上研究得來的,必得說那時事實是如此。此節上數語更說:「濮君某言,其祖少時居京師,曾親見書中所謂焙茗者,時年已八十許,白髮滿頰,與人談舊日興廢事,猶泣下如雨。」其實他們倘使真遇到了焙茗,豈有不深知曹家事實之理,而百餘年來竟沒有人痛痛快快說這書是曹雪芹底自傳,可見一班讀《紅樓夢》的與做批評的人竟全不知曹家底情狀。
他把前人這類裝腔作勢的習氣,指斥得痛快淋漓,我自然極表同意。但「疑心」「傷心」這個問題,還是懸著。我在七月二十三日復書上,曾表示我底態度。
你說我論證可卿之死確極,最初我也頗自信。現在有一點證據並且還是極重要的既有搖動,則非再加一番考查方成鐵案:就是究竟是「疑心」或是「傷心」的問題。我依文理文情推測當然是「疑心」,但僅僅憑藉這一點主觀的臆想,根據是很薄弱的。我們必須在版本上有憑據方可。我這部《金玉緣》本確是作「疑心」的,並且下邊還有夾評說,「一本作傷心,非」,則似乎決非印錯。但我所以懷疑不決,因為我這部書並非《金玉緣》底原本,是用石印翻刻的,印得卻很精緻,至於我們依賴著它有危險沒有,我卻不敢擔保。我查有正抄本也是作「傷心」,這雖也不足證明誰是誰非,因為抄本錯而刻本是也最為常事,抄寫是最容易有誤的;但這至少已使我們懷疑了。我這部石印書如竟成了孤本,這個證據便很薄弱可疑了。雖不足推翻可卿縊死的斷案,但卻少了一個有力底證據。我們最要緊的,是不雜偏見,細細估量那些立論底證據……總之,主觀上的我見是深信原本應作「疑心」兩字,但在沒有找著一部舊本《紅樓夢》做我那書底傍證以前,那我就願意暫時闕疑。
後來果然發現兩個脂硯齋評本,雖系傳抄的,而其底本年代均在雪芹生前,均作「疑心」,即高鶚、程偉元的初本(程甲本)亦作「疑心」,於是這問題完全解決了。在這兩脂本中又說到「淫喪天香樓」一段文字刪去底因緣,現在不能多引。
* * *
[1]書中敘可卿之病、之死,中間夾了賈瑞一段事。第十二回說,賈瑞底病「不上一年都添全了」,是賈瑞病了將近一年,又說,「倏又臘盡春回,這病更加沉重」,是到了次年的春天(秦氏生病第三年)。回末敘林如海底病,說「誰知這年冬底」,第十三回開始即敘可卿之死。是可卿之死在冬春之交,距書中說她底病實有了兩個足年還多。這敘述原非常奇怪的,但可以明白秦氏之死與病無關。原信這一節文字亦略有修訂。
所謂「舊時真本《紅樓夢》」
《紅樓夢》八十回後,續書原不止一種,只是現存的只有高本這一種罷了。現在所要說的,又是另一個補本。這補本底存在、事跡,只見於上海《晶報》《臞蝯筆記》里底《紅樓佚話》上面。原文節錄如下:
《紅樓夢》八十回以後,皆經人竄易,世多知之。某筆記言,有人曾見舊時真本,後數十回文字,皆與今本絕異。榮寧籍沒以後,備極蕭條。寶釵已早卒。寶玉無以為家,至淪為擊柝之役。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為婚。……
可惜他沒有說出所徵引的書名,只以某筆記了之。在蔣瑞藻底《小說考證》里亦有相類似的一段文字,他卻是從《續閱微草堂筆記》轉錄下來的,或者就是《臞蝯筆記》所本。現在亦引如下:
《紅樓夢》……自百回以後,脫枝失節,終非一人手筆。戴君誠甫曾見一舊時真本,八十回之後皆不與今同,榮寧籍沒後均極蕭條;寶釵亦早卒;寶玉無以為家,至淪為擊柝之流;史湘雲則為乞丐,後乃與寶玉仍成夫婦;故書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雙星」之言也。聞吳潤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時未曾談及,俟再踏軟紅,定當假而閱之,以擴所未見也。
這條文字較《臞蝯筆記》似較確實有根據些。(1)所謂舊時真本確有人見過且能舉出其人之姓名。(2)他確說自八十回起不與今本同,可證其為另一補本。(3)他明言這書寫寶湘成婚事系依據於第三十一回之目。(4)這種本子不但有人見過,且有人收藏。而且收藏這書的人,並不是名聲湮沒的寒儒,卻是一個巡撫。
這實在可以證明,以前確有這一種舊時真本,不是憑空造謠可比,所以使我覺得有考證一下底必要。就兩書所敘述的事跡看,大都不和高本相同。(1)榮寧後來備極蕭條的景況,不見於高本。高本雖然亦寫籍沒,但卻有那些「沐天恩」,「延世澤」,「封文妙真人」,「蘭桂齊芳」這類傻話。(2)寶釵早卒;高本卻寫她出閨守寡撫孤成名。(3)寶玉擊柝;高本卻寫他隨雙真仙去,受真人之號。(4)湘云為丐,配寶玉,高本只寫她嫁一不知名的人後守寡,沒有一筆敘到她底貧苦。
可考的只有四項,而幾乎全與高本不同。究竟是哪一本好些,姑且留到後面再說。我們先要試問這本底年代問題,再討求他所依據的——在八十回內的——是什麼。
顧頡剛以為這書也是個補本,這大概不錯,因為前人——距雪芹年代極近的——如張船山、高蘭墅、程偉元、戚蓼生,都說原本《紅樓夢》只有八十回。(張說見於《船山詩抄》,高說見程排本《紅樓夢》底《引言》,程說見於同書底《序》,戚說見於戚本《紅樓夢序》)他們底說話,即使非可全信,也決不是全不可信。他們又何至於聯絡起來造謠生事呢?
這補本底取材,頡剛曾加以說明,現在引錄如下。凡我另有意見的,加上案語。
(1)榮寧籍沒——第十三回,王熙鳳夢中秦可卿的話。
〔按〕第七十四回,探春明言抄家事,暗示尤為顯明,不僅如這回所說。
(2)寶釵早卒——第二十二回制燈謎,寶釵的是:「梧桐葉落分離別,恩愛雖濃不到冬。」
〔按〕頡剛所據,當是商務印書館底《石頭記》本。戚脂兩本寶釵謎即今本黛玉底,而黛玉無謎。「梧桐葉落」云云也沒有。此謎系詠竹夫人,故程甲本乙本道光壬辰王雪香評本並作「恩愛夫妻不到冬」,以暗示釵玉成婚之不終,似不宜作早卒之依據。又顧引作「恩愛雖濃」,亦不如「恩愛夫妻」之貼切也。參看本書上文六十頁。寶釵底薄命底預示,在八十回中還有數節,如第十七回、第四十回,惟都不能夠確說是早卒。
(3)寶玉淪為擊柝之役——第三回,寶玉贊:「貧窮難耐淒涼。」
〔按〕這是最顯明的一例,以外在第一回中暗示尤多。
(4)史湘云為乞丐——第一回,甄士隱註解《好了歌》:「金滿箱,銀滿箱,轉眼乞丐人皆謗。」
(5)寶釵死而湘雲繼——同回,同節:「昨日黃土隴頭堆白骨,今宵紅綃帳里臥鴛鴦。」又第二十九回,張道士送寶玉金麒麟,恰好湘雲也有這個。(以上均見一九二一,六,十信。)
至於這本,比高本孰優孰劣,這自然可隨各人底主觀而下判斷,沒有一致底必要。照頡剛底意見,以為高本好些。他底大意如下:
(1)寫寶玉貧窮太盡致,且不容易補得好。
(2)書中寫寶釵,處處說他厚福,無早死之意。
(3)第三十一回及第三十二回,屢點明湘雲將嫁;且白首雙星,也不合冊子、曲子底暗示。他以為補作的人泥了金麒麟一物,不恤翻了成案,這是他底不善續。
(4)史湘云為乞丐,太沒來由。(一九二一,六,十信。)
關於第一點,我和他底眼光不同。誠然,要寫寶玉怎樣的貧窮,是極不容易,但作者原意確是要如此寫的。高鶚略而不寫,一方是他底取巧,一方是他沒有能力底鐵證。這補本已佚,所寫的這一節文字如何,原不可知。
第二節所說,我在大體上能承認。但八十回書中,寫寶釵雖比黛玉端厚凝重些,但很有冷肅之氣,所謂秋氣;可見她也未必不是薄命人(十二釵原都歸入薄命司,見第五回),頡剛說她厚福,似無根據。但守寡亦是薄命,不必定是早卒。即八十回內所暗示,亦偏向於這一面;故頡剛說她不該早死,我並不反對。(只有一條,似乎有寶釵早卒之意,或為這補本作者所依據。第二十八回說:「如寶釵……等,亦可以到無可尋覓之時矣。寶釵等終歸無可尋覓之時,則自己又安在哉?」)至於若高鶚所補的,寶釵有子,後來「蘭桂齊芳」,我卻不敢贊一詞了。
第三節的話我也大體贊成。高鶚寧可據第五回,卻拋棄第三十一回之目不管他。這本底作者卻和蘭墅意思相反,專注重第三十一回之目,成就寶玉、湘雲底姻緣。這其實也不過是哥哥弟弟,不必作十分的抑揚。
第四節,我完全同意。但頡剛在另一信上說(一九二一,六,十四),《好了歌注》只是泛講,我卻不以為然。所謂「乞丐人皆謗」,必是確有所指,只未必便是指湘雲。可惜這書沒有做完全,使我們無從去懸揣。至於頡剛說「沒來由」卻甚是;因為在八十回中,湘雲並不是金滿箱銀滿箱的富家小姐。史家在上代雖然和賈、王、薛三姓齊名,但當湘雲之時,早已成了破落戶。我們且看:
他們家嫌費用大,竟不用那些針線上的人,差不多的東西都是他們娘兒們動手。……我再問他家常過日子的話,他就連眼圈兒都紅了。……(第三十二回,寶釵語。)
一個月通共那幾串錢,你還不夠使;……(第二十七回,同。)
一個月只有幾串錢的月費,且家中連個做活計的婆子都沒有,像這種生活,難道是可以說「金滿箱銀滿箱」嗎?這可以證明作者底原意,雖然必有個書中人將來做乞丐的,但卻不定是史湘雲。
在這四點以外,還有一點,我覺得這本要比高本好的,便是實寫賈家底蕭條,並無復興這件事。這和原本相合,自非高本所及。我的理由,已在上章中詳舉了。
這個某補本,可考的很少,真是我們底不幸。他和高本,只有抄家一點相同,抄家以後的景象且不盡同,以外便全不相合。就事跡論,這本寫寶玉底結局有一點——貧窮——勝於高本。寫寶玉、寶釵、湘雲三人底關係,則又不如高本。就風格論,這本病在太殺風景,高本病在太腸肥飽滿了;一個必說寶玉打更,湘雲乞食,那一個卻又說,寶玉升天,寶釵得子,都犯過火的毛病。
惟這本寫寶玉終於貧窮而不出家,似又不如高本。因為一則書中暗示寶玉出家之處極多——貧窮之後出家——不能沒有呼應;二則不如此寫,這部百餘回大書頗難煞尾。只有出家一舉,可以神龍見首不見尾,一束全書,最為乾淨。頡剛也說:「但是貧窮之後,也許真是出家。因為甄士隱似即是賈寶玉底影子。……甄士隱隨著跛足道人飄飄去了,賈寶玉未必不隨一僧一道而去。要是不這樣,全書很難煞住,且起結亦不一致。」(一九二一,五,十七信。)高鶚見到這些地方,正是他底聰明處。這本不如此收梢,想其結尾處不能如高本底完密。高本誤在沒寫寶玉底貧窮,這本又誤在沒寫他底出家;其實貧窮和出家,是非但不相妨而且相成的。
這某補本底存在,除掉《紅樓佚話》《小說考證》所引外,還有一證,頡剛說:「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見一部下俗不堪的《紅樓續夢》一類的書,起頭便是湘雲乞丐。可見介泉所見一本,便是接某補本而作的。(我所謂乙類續書。)」(一九二一,六,二十四信。)這真是極好的事例,可以證實以前曾有這麼一種補書底存在了。
所謂「舊時真本」,我所知道的不過如此。我因為這也是一種散佚的續書,且和高本互有短長,可以參較,故寫了這一篇文字。
前八十回《紅樓夢》原稿殘缺的情形
我們都知道《紅樓夢》前八十回是曹雪芹底原稿,算是已完成之作,不過所謂「完成」,僅僅大體而已,並不曾細磨細琢。照我們現今所知,最顯明的殘缺,至少有如下面所舉的各點:
(一)本文底殘缺。(甲)整回的缺少。在程偉元、高鶚底《引言》上已說,「即如第六十七回,此有彼無,題同文異,燕石莫辨」,可見高鶚所見諸抄本中有缺第六十七回的。即今所見燕京藏脂本(原題庚辰秋定本,以下簡稱脂庚)亦缺了兩回(第六十四,第六十七)便是明證。(乙)回末有缺文。最習見的是第三十五回之末那是抄本、刻本都缺的,已見本書上卷《論續書底不可能》一文中,茲不贅述。較有興味的是第二十二回,見於脂庚本中。引近人底話(《跋脂庚本》)以代敘述。
「又第三冊二十二回只到惜春的謎詩為止(平按,戚本亦有此謎高本無之),其下全闕,上有朱批云:『此後破失俟再補。』其下為空一頁,次頁上有些記錄:『暫記寶釵制謎雲『朝罷誰攜兩袖煙……』(按戚本同,高本以為黛玉謎。)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看這個記錄,知道第二十二回沒有寫完,雪芹就死了,無論戚本、高本都是補作而非原書,不過戚本稍近真,高本尤遠而已。尤可注意的,有第三種的情形,(丙)回中有缺文。見於脂庚本第十九回中。原來這十九回,在脂庚上根本沒有回目的。寫到寶玉在寧國府看戲,各本都有這一節文字,茲引戚本為例。
寶玉見一個人沒有,因想這裡素日有個小書房內,曾掛著一幅美人,極畫的得神,今日這般熱鬧,想那裡那美人自然是寂寞的,須得我去望慰他一回。(卷二)
這好像沒有缺文,殊不知卻大缺而特缺。脂庚本這段文字如下:
寶玉見一個人沒有,因想這裡素日有個小書房,名(「名」字點去)□□□□□(缺五字,原系直線,現改用方框示之,下同。)內曾掛著一軸美人,極畫的得神,今日這般熱鬧,想那裡自然(「自然」二字點去)□□□□□□□□□□□□□□□□□□□□(缺二十字)那美人也(「也」字點去)自然是寂寞的,得我去望慰他一回。(第二冊)
這是非常重要的痕跡,可證脂庚本雖是傳抄,卻是用薄紙蒙著原稿寫的,所以僅次於原稿一等。這裡點去的四個字原是原稿上有的,而且本應該有的。因雪芹未寫完而死,有了缺文既無法補,後人只好點去這四個字,不避煩瑣分兩組說明之。
第一組點去「名」字。原文本當作「有個小書房名曰什麼齋(或軒),齋內曾掛著一軸美人」,作者一時想不出叫什麼齋名,寫了一個「名」字,下邊空著待補,這個孤另另的「名」字自宜作為衍文看,所以後人把它點去。第二組上面點去「自然」,下面點去「也」。本當作「想那裡(書房裡)自然怎麼樣怎麼樣(想必是清清冷冷的光景)那美人也自然是寂寞的」。因為上文有了個「自然」,所以下文曰「也自然」,「也」者承上之詞。現在上面缺文既不能補,那「自然」二字不成說話只好點掉了;既去掉上文的「自然」,那下文的「自然」即無所謂「也」,因之這「也」字亦只好點去。這原是合理的。不過從這裡我們能夠知道作者原稿是什麼樣子的。
還有一處也是回中缺文待補而始終沒補的,在脂庚本上留著痕跡。如第七十五回前有一空頁,上面記著兩行字:「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對清。」「缺中秋詩俟雪芹。」二十一年是丙子,庚辰定本前四年。所謂中秋詩指本回內寶玉、賈蘭各賦一詩,但均無文。原來應該有文的都沒有做,所以要等雪芹來。庚辰本在本回賦詩底地方留了很小的一點空格,表示這兒原有缺文,但戚本、程甲、乙本便都毫無痕跡了。丙子年距雪芹之死還有八年,不為不久,卻到底沒補上,這事實也很值得我們注意的。
更有一回書里缺一大段的。如第二十八回脂庚本在雲兒唱曲「我不開了你怎麼鑽」下面,整缺了五行,即今戚本「唱畢飲了門杯,便拈起一個桃來,說道桃之夭夭」以下至「你說的是,快說來」,共少去一百四十三字;依程甲本,計少去一百四十六字。下均接「薛蟠瞪了一瞪眼」云云。脂庚為什麼缺半頁,理由不明。豈原文固全,抄者漏寫,抑系原本不全而後來補完,亦均不可知。
(二)每回的起迄並不曾完整。(甲)每回的開始,有些有詩,有些沒有詩,我想本來都應該有的,卻不曾補全。如第一回胡藏甲戌脂本,有七律一首,各本均無。第二回有七絕一首。脂庚、戚本都有。第五回戚本有七絕一首,脂庚缺。第六回戚本有五絕一首,脂庚缺。第七回戚本有七絕一首,脂庚缺。第三十二回錄湯若士七絕一首,脂庚戚本均有。以外各回之首各本俱無詩的,當然很多,不能列舉。我假定作者本想每回開首各題一詩,但陸續寫的,有的寫得出,有的暫時想不起只好擱著。(乙)每回結尾也不一致,從脂庚本看,也有下列幾個情形:(1)兀然而止,如第一回作「封肅聽了唬得目瞪痴呆,不知有何禍事」。第二回更別致,作「雨村忙回頭看時」,下面便沒有了。戚本這兩回結末各有「且聽下回分解」,我想或系後人所補。(2)有兩句詩,如第五回結尾曰:「正是,一場幽夢同誰近,千古情人獨我痴。」(戚本「一場」作「一枕」,「近」作「訴」)第六回曰:「正是,得意濃時是接濟,受恩深處勝親朋。」第八回曰:「正是,早知日後閒爭氣,豈肯今朝錯讀書。」(戚本均同)(3)只有「正是」二字,兩句詩缺了。如第七回結尾只有「這正是」三字,戚本卻完全了,作「正是,不因俊俏難為友,正為風流始讀書」。這兩句做得很好,我想這或是作者之筆。(4)也有作「且聽下回分解」或「下回分解」的。如第九回、第十回。(5)有作「且聽下回分解」,更附兩句詩的。如第十三回末曰:「不知鳳姐如何處治,且聽下回分解。正是:金紫萬千誰治國,裙釵一二可齊家。」(戚本同)這五個格式繁簡不同,全缺互異,可證結尾也沒有修飾完善。大概每回都該有兩句詩的,以詩起,以詩結也。
(三)回目各本互異,都不很妥善,表示作者未能定稿。舉第七回為例,脂甲、脂庚、戚本是一個系統,都出於原稿本。但這回之目三本不同,卻沒有一個很妥當的。先舉回目如下:
送宮花周瑞嘆英蓮,談肄業秦鍾結寶玉。(脂甲本)
送宮花賈璉戲熙鳳,宴寧府寶玉會秦鍾。(脂庚本)
尤氏女獨請王熙鳳,賈寶玉初會秦鯨卿。(戚本)
先從文字方面看,兩個脂本都不妥當。是周瑞底老婆(周瑞家的)嘆英蓮,不得說周瑞嘆英蓮。果真一個男僕名叫周瑞的去嘆英蓮,那豈不可笑。脂庚所作與程高刻本今本同,文義上也不妥。送宮花是一事,璉鳳好合又是一事,周瑞家的去送宮花偶遇此事而已,並非兩事有任何因緣。我們若只看回目,便有因送宮花而璉鳳云云,或者賈璉以送宮花的手段去戲熙鳳這類的錯覺。這完全不合實際的。戚本文字雖沒有毛病,卻不能包舉事實。原來這回書有四樁事:(1)周瑞家的到薛姨媽那裡,見了寶釵,大談寶釵底病和冷香丸底來源製作。(2)周瑞家的有嘆英蓮的事,又到各房去送宮花,恰值賈璉在熙鳳處。(3)尤氏單請鳳姐吃飯。(4)寶玉同去,在寧府初遇秦鍾。(4)很重要,所以各本都入回目。至回目上一句,應在(1)(2)兩項上指明,戚本卻指(3),未免與(4)重複,且偏枯不得要領。所以嚴格的批評,三本都不見佳,我以前曾說過,言賈璉戲熙鳳者乃作者初稿(可能文字和今本不同,因為《紅樓夢》本由《風月寶鑑》改寫,文字是相當猥褻的),猶第十三回本作「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也;言周瑞嘆英蓮者乃是作者改稿,猶十三回之改作「秦可卿死封龍禁尉」也。其有語病亦相若,周瑞的老婆固不能省文作周瑞,秦可卿的丈夫捐得龍禁尉,似乎也不該就說秦可卿死封龍禁尉呵。這可見有些回目,都是未定之稿,作者也在改來改去之中。
(四)除回目的文字做得不太妥當以外,還有一種情形,就是缺失回目。即上記第七十五回前的空頁,除掉那兩行題記所謂「缺中秋詩俟雪芹」以外,更有很古怪的痕跡。七十五回之目本是完全的,那另外空頁上卻記載著:
□□□ 開夜宴 發悲音
□□□ 賞中秋 得佳讖
大概也是本不完全要待雪芹的。雪芹究竟待著否,待了八年,缺的詩既不曾補上,恐怕原稿的回目正像上邊這個樣子,而現存的完整之目「開夜宴異兆發悲音,賞中秋新詞得佳讖」,乃係後來補綴的,亦不能定其出於何人之手。這上面的六個方框,亦不得其解。
此外便是整個的沒有回目。依脂庚本看,六十四、六十七兩回沒書,當然沒有回目。十九回、八十回雖有書,亦無回目。又十七、十八合併,只有一個回目,所以名為八十回本,在脂庚本上共只有七十五個回目。第八十回的回目,我在舊書《紅樓夢辨》里說過高戚兩本均不妥當,現在知道原本本來沒有回目的。
(五)分回底不定。這有一個主要的情形必須先了解:初稿底回大,故回數少;改稿則回底本身縮小了,於是回數增多。換句話說,現存的八十回,在作者底初稿里並不到八十回。在脂庚本第四十二回前面有總批云:「今書至三十八回時,已過三分之一而有餘。」照這總批說,脂庚本底第四十二回,在初稿為三十八回,相差四回之多。依此推算,則八十回在初稿不過七十二三回也。現在脂庚本,十七、十八合回,十九回無目,三回合一,便是這個痕跡的遺留。他又說,三十八回已過三分之一而有餘,可見原來計劃,全書是一百回,但這一百回卻是大回,若改成小回,便須百十回余。此所以有後三十回的《紅樓夢》也,詳《後三十回的〈紅樓夢〉》一文中。
我們既知道有這五項情形,所以八十回並不如一般人心目中那樣完整,至於這完整之感卻非無來歷,也非完全錯誤。大概雪芹身後,全書已經他親友整理過,如脂硯松齋畸笏叟之徒,現存的戚本,至少已是完整的八十回了。後來又經過程偉元、高鶚底加工,變為刻本行世。這就是咱們對這書有完全之感底來源。話雖如此,本文底脫枝失節對不攏來的地方還是很多的,屢見於後來的評論中,不能詳舉了。又這些疏漏舛誤,有意抑或無心,這又有關於《紅樓夢》的「微言」,這兒亦不能詳辨了。
一九五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後三十回的《紅樓夢》
我在《紅樓夢辨》卷下有這一篇,現在因為改動太多,不得不重寫。當一九二二年四月,我在杭州,因披閱有正書局印行的戚蓼生序本,想去參較它和高鶚本底異同得失,卻無意中在這書評註里發現一種「佚本」,所敘述的是八十回後情節,真是一種意外的喜悅,當時以為這是一種續書,不過比高鶚續得早了一些。忽忽過了二十多年,發現了兩個脂硯齋評本,一個是胡適藏的十六回殘本,一個是昔年徐星曙姻丈所藏,今歸燕京大學的七十八回本(即八十回本缺了兩回)。從這兩書里,知道戚本底評註也是「脂評」,所謂佚本乃是曹雪芹未完而迷失了的殘稿,這可說是「意表之外」的喜悅了。
八十回書雪芹雖未整理得十分完全(見另文),但他的確寫了後半部,所謂後三十回是也。這件事我在當初沒有料到,誤認原作為他人所續,但所輯有正本底評註至今日仍不失其重要,所以我把它拆散加入本文中,再稍加以補充。補充材料底來源即在上述兩個脂評本中,跟戚本底評原是一回事。脂硯齋究系何人,疑莫能明。或以為雪芹底族兄弟,後來又以為即作者。或以為是書中的史湘雲,鄙人未敢信以為然。在《紅樓夢辨》里曾抄錄「戚本脂評」數條,茲選存,以明批書人底身份。
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慚恨。(第一回。脂甲戌本同,胡曰:「這樣的話當然是作者自己說的。」)
蓋作者自雲,所歷不過紅樓一夢耳。(第五回。脂甲本「蓋」上有「點題」二字。)
非作者為誰?余曰,亦非作者,乃石頭也。(同回。脂甲本作「余又曰」。又另外一人用墨筆批「石頭即作者耳」。)
作者一生為此所誤,批者一生亦為此所誤。(第二十一回)
還有一條,可約略表示評書底年代。
余歷梨園子弟廣矣,各各皆然,亦曾與慣養梨園諸世家兄弟談議及此,眾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今閱《石頭記》載「原非本腳之戲執意不作」二語,便見其恃能壓眾,喬酸姣妒,淋漓滿紙矣。復至「情悟梨香院」一回更將和盤托出,與餘三十年前目睹身親之人現形於紙上,便言《石頭記》之為書,情之至極,言之至確(脂庚作恰),然非領略過乃事,迷陷過乃情,即觀此茫然嚼蠟,亦不知其神妙也。(第十八回。脂庚辰本同。)
這個人三十年前已曾養過梨園子弟,跟諸世家子弟議論此等事,起碼已有二十歲左右。到了三十年後看了《石頭記》再來評書,起碼已有五十歲。但雪芹只活了四十歲。可見所謂脂硯齋大概與作者同時,輩份還早些。脂硯就是作者之說似未可信。
那所謂「三十年」,脂甲、脂庚本還有好幾條,卻不知是脂硯齋所題否。或者是「畸笏叟」罷。畸笏跟脂硯是否一人,亦不得而知。
「樹倒猢猻散」之語全猶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傷哉,寧不慟殺!(第三十回,脂甲本眉評。脂庚本朱筆眉評同,惟「全」字用墨筆點去,改作今。曲作屈。三十作卅。慟作痛。)
舊族後輩受此五病者頗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見書於三十年後……(同回之末,脂甲本眉評。)
讀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聲大哭,三十年前作書人在何處耶。(同回之末,脂庚本眉評。)
這是一個人底口氣。脂庚這一條乃雪芹死後所題。其他批語中每自稱「老朽」「朽物」,脂甲本載刪去秦可卿死事,有「命芹溪刪去」之文,芹溪可以命令得,這兒又稱人為後輩,可見他底輩行是很尊的。他曾看見作者底原稿,告訴我們後半部佚稿情形和許多事跡。
這後半部到底有多少回呢?在戚本第二十一回開首總評上有明文。脂庚本也有的,且多了一首怪詩,原應在二十一回前的,卻附在二十回之後,這是裝訂底錯誤。茲改引脂庚本之文。因這怪詩也很有意思。
有客題《紅樓夢》一律,失其姓氏,惟見其詩意駭警,故錄於斯:
「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茜紗公子情無限,脂硯先生恨幾多。是幻是真空歷遍,閒風閒月枉吟哦。情機轉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書題者,不可此為絕調,詩句警拔,且深知擬書底里,惜乎失石矣。(平按,此文稍有脫誤,以上戚本缺。)按此回(第二十一回)之文固妙,然未見後三十回(戚本作『後之三十回』)猶不見此之妙。(脂庚本第二冊末)
這是後半部一共三十回的明證,其他評中或稱「後數十回」。這些都是不連八十回算的。連算的戚本也有一條。(不見於脂庚本,因脂庚本第一冊一至十回並無脂評,疑是抄配的本子。)
以百回之大文,先以此回作兩大筆以冒之,誠是大觀。(第二回開首,總評。)
八十加三十,應是百十回,怎說一百回呢?說是舉成數,也不見得對。這個問題,我在另一文中已解答了。因為回目有多少,分回有大小。作者初稿分回分得大,所以計劃著一百回;後來分回較細,便成了百十回。所以這百十回事實等於一百回。列表以明之:
四十二回=初稿三十八回(脂庚本第四十二回總評)依比例推算之:
八十回=初稿約七十三回
三十回=初稿約二十七回
故訂正本百十回=初稿百回(即三十八回當於百回三分之一而有餘;語亦見第四十二回總評。)
這無須申說了。作《紅樓夢辨》時,尚未知這些事實,卻說「或者雖回目只有三十,而每回篇幅極長,也未可知」,(下卷一二頁)這總算被我蒙對了。
後部底回數已經明白,而且回目也已有了。《紅樓夢辨》里《原本回目只有八十》標題雖錯,但意思注重在今本後四十回之目非真,並不曾很錯。現在我們知道了一些後三十回底回目,更可證明高本回目底捏造了,這猶之清儒引了真古文《尚書》底佚文來駁斥偽古文《尚書》。可惜剩得不多了,兩句完全的只有一回,一句完全的只有一處。
一句完全的:「花襲人有始有終。」(脂庚本第二十回朱評)
一回完全的:「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總評)
不知標著第幾回,不過「花襲人有始有終」應在「薛寶釵借詞含諷諫」以前,因二十一回總評下文說「而襲人安在哉」,可見寶釵諷諫寶玉,襲人已去了。
其他回目,零零碎碎還有三條:(1)獄神廟紅玉、茜雪一大回文字(脂庚本第二十六回畸笏叟墨筆眉批)。回目全文無考,但有「獄神廟」三字,因脂甲本第二十七回夾縫朱評說「獄神廟回內方見」,可見「獄神廟」三字也是回目上有的。(2)記寶玉為僧,有「懸崖撒手」一回,這四個字當然是回目(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四回評)。原書到此已快完,卻還非最後。(3)末回是「警幻情榜」。(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畸笏評)。
這兒要稍說明,作者當時寫書次序很亂,有書的不一定有回目,現在八十回中還有這痕跡可證。同樣,有回目不一定有書,即如「懸崖撒手」一回可能亦有目無書,所以畸笏叟說:「嘆不能得見玉兄懸崖撒手文字為恨。」(脂庚本第二十五回眉評朱筆,署「丁亥夏」,其時雪芹已死了四五年。脂甲本亦有此批,原文未見。)究竟是寫了迷失呢,還是原本沒寫,事在兩可之間。
至於佚文,評註中稱引得極少,只有三條,真成吉光片羽了。
(1)故襲人出嫁後云:「好歹留著麝月。」(脂庚、戚本第二十回評,詳見下)
(2)「落葉蕭蕭,寒煙漠漠。」(脂庚、戚本第二十六回)「只見鳳尾森森龍吟細細」下評曰「與後文落葉蕭蕭,寒煙漠漠一對,可傷可嘆」。
(3)「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脂庚、戚本第十九回評引「情榜評」,並詳下)
所敘情事,可考的比較多些,仍依舊作按賈氏、寶玉、十二釵底次第,分別說之。
(1)賈氏抄家後破敗。
第二十七回脂庚本朱批:「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
賈氏敗落底原因很多,詳《八十回後的〈紅樓夢〉》一文中,但最大、最直接的原因是「抄沒」。第二個原因便是自殘,第七十四回,探春說「自殺自戕」,又本篇前引怪客題詩云「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評者認為「深知擬書底里」,尤其明顯。其結果非常悽慘迥和高本不同,所以說:「從此放膽,必破家滅族不已,哀哉!」(戚本第四回評)「使此人(探春)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致流散也,悲哉,傷哉!」(脂庚、戚本第二十二回評。)因為這個原故,所以寶玉大約也被一度關在牢獄裡,後來很貧窮。(寶玉獄神廟事,見下紅玉、茜雪條。)
(2)寶玉很貧窮。
第十九回脂庚本、戚本評:「補明寶玉何等嬌貴,以此一句(襲人見總無可吃之物)留與下部後數十回『寒冬噎酸齏,雪夜圍破氈』等處對看。」
這和敦誠贈雪芹詩「滿徑蓬蒿老不華,舉家食粥酒常賒」來對照,也很有趣味的。「寒冬」十字可能也是本書底佚文。
(3)寶玉做和尚。
第二十一回脂庚、戚本評:「故後文方有『懸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寶釵之妻,麝月之婢,豈能棄而為僧哉。玉一生偏僻處。」[1]
寶玉為什麼做和尚呢?在這上文說因有「情極之毒」,但也不很明白。
同書同回評:「然寶玉有情極之毒,亦世人莫忍為者,看至後半部則洞明矣。」
我們看不到後半部,故無法洞明。「情極之毒」即末回情榜所謂「情不情」也。
(4)這塊玉也曾經丟了,後來不知怎樣回來的。
脂甲本第八回,襲人摘下通靈玉來,用手帕包好塞在褥下,評曰:「交代清楚,塞玉一段又為『誤竊』一回伏線。」
通靈玉底遺失,乃被誤竊了去,跟今高本寫得十分神秘不同。怎樣回來的呢?這可能有兩說:(1)鳳姐拾玉。(2)甄寶玉送玉。我想鳳姐拾玉,或者對些。在大觀園失竊,怎麼會到甄寶玉手裡去呢?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三回「剛至穿堂門前」句下評:「這便是鳳姐掃雪拾玉之處。」
同書第十八回《仙緣》戲目下評:「伏甄寶玉送玉。」
今高本第一百十五回和尚來送通靈玉,這兒卻改用甄寶玉送,想必也和寶玉出家有關,卻不知是怎麼一回事。
(5)黛玉淚盡夭卒。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評:「以及寶玉砸玉,顰兒之淚枯,種種孽障種種憂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辯哉。」
同書第二十二回評:「若能如此,將來淚盡夭亡已化烏有,世間亦無此一部《紅樓夢》矣。」
一說淚枯,再說淚盡,又和寶玉砸玉作對文,可見在後半部有另一段大文章;而且說明黛玉之所以死,由於還淚而淚盡,似乎不和寶釵出閨成禮有何關連。我嘗疑原本應是黛玉先死,寶釵後嫁。又釵黛兩人底關係,不完全是敵對的,詳下寶釵條。描寫瀟湘館底淒涼光景,已見上引。
(6)寶釵嫁寶玉後有下列三件事:①諷諫寶玉而寶玉不聽,其時襲人已嫁。②與寶玉談舊事。③寶釵追懷黛玉。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總評:「後回『薛寶釵借詞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今日從二婢說起,後文則直指其主。然今日之襲人之寶玉,亦他日之襲人之寶玉也。……何今日之玉猶可箴,他日之玉已不可箴耶。……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
又曰:「文是一樣情理,景況光陰事卻天壤矣。多少眼淚灑與此兩回書中。」
第二十七回評:「杜絕後文成其夫婦時,無可談舊之情。」
脂庚本第四十二回總評:「釵玉名雖二人,人卻一身,此幻筆也。……故寫是回使二人合而為一,請看黛玉逝後寶釵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謬也。」
這最後一條四十二回底總評,戚本是沒有的,卻特別重要。這對於讀《紅樓夢》的是個新觀點。釵黛在二百年來成為情場著名的冤家,眾口一詞牢不可破,卻不料作者要把兩美合而為一,脂硯先生引後文作證,想必黛玉逝後,寶釵傷感得了不得。他說「便知余言之不謬」,可見確是作者之意。咱們當然沒緣法看見這後半部,但即在前半部書中也未嘗沒有痕跡。第五回寫一女子「其鮮妍嫵媚有似寶釵,其裊娜風流則又如黛玉」。又警幻說:「再將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許配與汝。」這就是評書人兩美合一之說底根據,也就是三美合一。
(7)湘雲嫁衛若蘭,衛也佩著金麒麟。
脂甲本第二十六回總評:「前回倪二、紫英、湘蓮、玉菡四樣俠文皆各得傳真寫照之筆。惜衛若蘭射圃文字迷失無稿,嘆嘆!」(按:俠者豪俠之意。脂庚本亦有此文,卻分作兩段,墨筆眉批,兩條下各署「丁亥夏畸笏叟」。)
脂庚、戚本第三十一回起首總評:「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脂庚同回回末評:「後數十回若蘭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綱伏於此回中,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這三條文字里,第一條告訴我們,衛若蘭射圃文字也是「俠文」。豪俠之文對於描寫閨閣本來是間色法。(此說據二十六回脂庚本另條眉批)作者也已經寫了出來,只是迷失了。第二條說,金麒麟對於通靈玉金鎖又是間色法。所謂間色法者就是配搭顏色而已,並非正文,「何顰兒為其所惑?」。不料後來補紅樓的,要使寶湘結婚,皆為其所惑也。第三條寫在回末,很可注意。戚本亦有,卻寫明「總評」,其實不是的,看脂庚本是沒頭沒腦附在回末的,此評專為湘雲找著了寶玉底金麒麟而發,故曰「正此麒麟也」,非總評甚明。我在《紅樓夢辨》有一段話是對的。今略修節抄錄之。
湘雲夫名若蘭,也有個金麒麟,即是寶玉所失湘雲拾得的那個麒麟,在射圃里佩著。我揣想起來,似乎寶玉底麒麟,輾轉到了若蘭底手中,或者寶玉送他的,仿佛襲人底汗巾會到了蔣琪官底腰裡。所以回目上說「因」「伏」,評語說:「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
現在只剩得這「白首雙星」了,依然費解。湘雲嫁後如何,今無可考。雖評中曾說「湘云為自愛所誤」,也不知作何解。既曰自誤,何白首雙星之有?湘雲既入薄命司,結果總自己早卒或守寡之類。這是冊文曲子裡底預言,跟回目底文字衝突,不易解決。我寧認為這回目有語病,八十回的回目本來不盡妥善的。
(8)鳳姐結局很悽慘,令人悲感。曾因「頭髮」事件,跟賈璉口角。
脂甲本、戚本第五回「一從二令三人木」下註:「拆字法」。脂庚本、戚本第十六回評:「回首時無怪乎其慘痛之態。」
同書第二十一回起首總評:「後回……『王熙鳳知命強英雄』……但此日阿鳳英氣何如是也,他日之身微運蹇,亦何如是耶?人世之變遷,倏爾如此。」(此與寶釵諫寶玉連說,參看(6)寶釵項下所引兩條。)
「拆字法」當然不懂,我看連高鶚也不懂,所以後四十回中毫未照應,評書人看見了原作後半,他當然懂了,所以說「拆字法」。我記得有一晚近的評本,猜作「冷來」二字,或者是的。但冷來亦不可解。「知命強英雄」很好的回目,也應該有很好的文章寫出她末路的悲哀,所以令人灑淚也。《紅樓夢辨》里以為璉鳳夫妻決裂,鳳姐被休棄返金陵,亦想當然耳,今不具論。此外更有「頭髮」事件。第二十一回,寫賈璉密藏情人底頭髮被平兒發現了,她庇著賈璉瞞住鳳姐,賈璉認為放在平兒手裡,「終是禍患,不如我燒了它」,便搶了過來。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一回評:「妙。設使平兒收了,再不致泄漏,故仍用賈璉搶回,後文遺失,方能穿插過脈也。」
原來賈璉明說要燒,並不捨得燒,卻收著,結果又丟了,被鳳姐發現,想必夫妻因此大鬧,或竟致於反目。
(9)探春遠嫁。惜春為尼。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二回燈謎,探春底是風箏,評曰:「此探春遠適之讖也,使此人不遠去,將來事敗,諸子孫不至流散也。」
她似乎一去不歸的樣子。惜春底謎是海燈。
同書同回評曰:「此惜春為尼之讖也,公府千金至緇衣乞食,寧不悲夫!」
所謂緇衣乞食可作比丘底詞藻看。她是正式出家為尼,與冊子上畫的大廟正合。還有兩條均見第七回,惜春跟水月庵的小姑子說話一段。
脂甲本朱評:「閒閒筆,卻將後半部線索提動。」戚本評:「總是得空便入。百忙中又帶出王夫人喜施捨事,一筆能令千百筆用。又伏後文。」
是惜春底結局,作者已有成書了。
(10)襲人在寶玉貧窮時出家前,嫁蔣玉菡。他們夫婦還供奉寶玉、寶釵,得同終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評:「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語,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同書第二十一回起首總評:「箴與諫無異也,而襲人安在哉,寧不悲乎!」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批朱筆:「襲人正文標昌(疑明字或曰字之誤)花襲人有始有終。」
脂甲本、戚本第二十八回總評:「茜香羅紅麝串寫於一回,蓋琪官(脂甲作棋)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非泛泛之文也。」
看這四條襲人大約得了寶玉底許可,嫁給蔣玉菡的,出嫁以後仍和寶玉、寶釵來往,所以回目說她「有始有終」,評註說她「得同終始」;這又和傳統的紅學評家觀念絕對相反的。即我在前書里亦深責襲人,不很贊成像這樣的寫法。現在知道,這是我們的一種偏見而已。不過卻有一層,本篇為後半部輯佚,材料悉本「脂評」,而脂評與作者之意,中間是否仍有若干距離?評者話雖如此,作者仍可能有微詞含蓄不露而被忽略了,亦未可知。因為在八十回中作者對襲人一向褒貶互用,難道到了後三十回敘她嫁琪官,便一味的褒嗎?按之情理殆有不然。我們固應當重視「脂評」,但若徑以它代作者之意,亦未免失之過於重視了。
(11)麝月始終跟著寶玉,直到他出家。這有兩條評註:一條在第二十一回,已見本文(3)「寶玉做和尚」項下引;另一條即前引襲人說「好歹留著麝月」底上文,茲引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二十回評:「閒閒一段兒女口舌,卻寫麝月一人。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釵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釵之為人也。」
這當然合於第六十三回「開到荼䕷花事了」底暗示的。揣襲人「好歹留著麝月」一語底口氣,大約寶玉要把所有丫環一起遣去,襲人、麝月一併在內,襲人不得已自去,又不放心寶玉,故說留下麝月也。
(12)紅玉(即小紅)、茜雪在獄神廟慰寶玉。這段故事很重要,在今本後四十回是毫無影響的,在殘稿里卻有一大回書。未引證以前,先得談談茜雪。這個人在後文出現,成為一個重要腳色,是非常奇怪的。因為在八十回里,茜雪已被攆了,事見第八回、第十九回、第二十回、第四十六回。第八回寶玉喝醉了摔茶鍾,為大家所習知。今引十九、二十、四十六回之文以明茜雪的確已去了。
李嬤嬤道:「你也不必裝狐媚子哄我,打量上次為茶攆茜雪的事我不知道呢。」(第十九回)
李嬤嬤見他二人來了便訴委屈,將前日吃茶茜雪出去和昨日酥酪等事,嘮嘮叨叨說個不了。(第二十回)
鴛鴦紅了臉向平兒冷笑道:「這是咱們好。比如襲人、琥珀、素雲和紫鵑、彩霞、玉釧兒、麝月、翠墨,跟了史姑娘去的翠縷,死了的可人和金釧兒,去了的茜雪……」(第四十六回)
可見茜雪之去,遠在寶玉諸人移居大觀園以前,怎麼在後三十回里又大顯身手呢?莫非又把她叫了回來嗎?還是她自動回來呢?這總是奇怪的。評書人當然知道,所以這樣說:「茜雪在獄神廟方呈正文。」(脂庚本第二十回)大概這是作者有意的安排,暫隱於前,活躍於後;換句話說,在第八回里所以要攆茜雪,正為將來出場底張本,眼光直注到結尾,真所謂「草蛇灰線在千里之外」了。以下更引脂評又關於紅玉的三條。
脂甲本第二十七回總評:「且紅玉後有寶玉大得力處,此於千里外伏線也。」
同書第二十六回朱評:「獄神廟紅玉、茜雪一大回文字惜迷失無稿。」
同書第二十七回敘紅玉願跟鳳姐去,夾縫朱評:「且系本心本意,獄神廟回內方見。」
所謂於寶玉有大得力處即獄神廟也。看這第三條似乎獄神廟事並牽連鳳姐,她亦曾得紅玉之力。脂庚本評更有自己打架的兩條:
脂庚本第二十七回眉評朱筆:「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兒,後篆兒,便是卻(確之誤)證,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一七五九)冬夜。」
同前:「此系未見抄沒獄神廟諸事故有是批。丁亥(一七六七)夏畸笏叟。」
相隔有十二年之久,殆系一人所批,而前後所見不同。紅玉也是早先離開怡紅院,後來大得其力,和茜雪的生平正相類,作者底章法固如此。評書人最初亦不解,必俟看了後文始恍然耳。在此又將抄沒跟獄神廟連文,可見抄沒以後,賈氏諸人關進監牢,寶玉、鳳姐都在內。其時奴僕星散,卻有昔年被逐之丫環猶知慰主,文情悽惋可想而知。(「慰寶玉」明文在脂庚本二十回,見下引。)
(13)末回情榜備載正副十二釵名字共六十人,卻以寶玉領首。每個名字下大約均有考語,現在只寶玉、黛玉底評語可知。
脂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初敘妙玉下有長注,眉評朱筆:「樹(誤字)處引十二釵總未的確,皆系漫擬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諱。壬午季春畸笏。」
有人說:「壬午季春雪芹尚生存。他所擬的末回有警幻的情榜。這個結局大似《水滸傳》的石碣,又似《儒林外史》的幽榜。這回迷失了,似乎於原書價值無大損失。」(《跋脂庚本》)我底意見和他不很相同,如此固落套,不如此亦結束不住這部大書;所以這回底迷失,依然是個大損失呵。
十二釵底「正」「副」「再」「三」「四」,共計六十人。正冊早有明文不成問題,副冊以下,問題很多,值得注意的即上文所謂那段長注,茲節抄如下:
脂庚本(戚本)第十七、十八合回註:「……後寶琴、岫煙、李紋、李綺皆陪客也,《紅樓夢》中所謂副十二釵是也。又有又副冊三斷詞乃晴雯、襲人、香菱三人而已,余未多及,想為金釧、玉釧、鴛鴦、茜雪(脂庚原作苗雲,兩字均系抄寫形誤,戚本作素雲乃後人不解妄改,以致大誤。)平兒等人無疑矣。觀者不待言可知,故不必多費筆墨。」
這兒提出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原來香菱不在副冊,卻在又副冊里。我以為這個分法是對的,其理由在此且不能詳說。那末,第五回寶玉看香菱底冊子是怎樣敘述的呢?這問題是必須回答的。茲引程甲本、戚本、脂庚本之文(脂甲本不在,不能檢查),在寶玉看了又副冊晴雯、襲人以後。
寶玉看了不解,遂擲下這個,去開了副冊櫥門,拿起一本冊來,揭開看時,(程甲本)
從這書看,香菱在副冊上甚明,但再看下引:
寶玉看了不解,遂擲下這個,又去開了一副冊櫥門,拿起一本冊來,揭開看時,(戚本)
寶玉看了不解,遂擲下這個,又去開了副冊,拿起一本冊來,揭開看時,(脂庚本)
脂庚本有脫落,如「櫥門」兩字是不能少的,而「副冊」上又落了一個很重要的字。戚本最好。「一」字雖系誤字,但卻保存了「副冊」上還有一個字底痕跡,如把這「一」字校改成「又」字,便完全對了。程偉元、高鶚不解此事,或者看了抄本作「一副冊」而不可解,便刪去「一」字,又或者他所據本根本沒有這「一」字,如今脂庚本;他們以為寶玉先開又副櫥門,後開副冊櫥門,即無所謂「又」,於是把「又去開了」底「又」字一併刪去;香菱從此安安穩穩歸入副冊,而且高居第一位,實在她是又副冊里第三名呵。這段公案現在總算明白了,卻因此未免多費筆墨哩。「情榜」既不可見,上引脂本底評註,因評書人既親見這榜,自然不會錯的。
「情榜」六十名都是女子,卻以寶玉領頭,似乎也很奇怪,第十七回起首戚本總評,「寶玉為諸艷之冠」是也。(脂庚本作貫。)而且各人都有評語。現在剩得寶黛底兩個了。觀下引文,知寶玉列名情榜為無可疑者。
脂庚本、戚本第十九回評:「後觀情榜評曰『寶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評自在評痴之上,亦屬囫圇不解,妙甚。」
同書第三十一回總評:「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嬌嗔不知情時之人一笑,所謂情不情。金玉姻緣已定,又寫金麒麟是間色法也,何顰兒為其所惑?故顰兒謂情情。」
別處還偶然說到,今不具引,最重要的只這兩條,情榜評得真很特別,自非作者不能為也。
上舉凡十三項,我們現今所知後三十回底情形,大概不過如此,真所謂「存什一於千百」,此外便都消沉了。當時究竟寫了多少,寫成怎樣一個光景也很難說。回目確是有的,是否三十回都有回目呢?假如都有,便是結構完全了;假如不都有,便還只有片段。揣其情理,既曰「後三十回」,似目錄已全,不然評書人怎麼知道這個數目字呢?不過話也難定,也許作者口頭表示過,我還有三十回書如何如何。這總之都是空想。至於本文如何,更不好決定了。我想沒有完全寫出,至少沒有完全整理好。這個揣想不會大錯。因若果有成書,便可和八十回先後流傳,或竟合成一部付諸抄寫,不會有亡佚之恨了。即在前半部中且尚有未完文字,如第二十二回畸笏叟即嘆其未成而芹逝矣,豈但懸崖撒手文字不能得見已也。所以本書底未完,不成問題,不過已完成的確也不太少,東鱗西爪有好幾大段,不幸中之不幸,一起迷失了。
評文屢稱「迷失」,這兒我又來這一套「迷失迷失」,究竟怎樣會迷失了呢?我想,在讀者是必有的問題。我引脂庚本朱批一段,有一部分上已分引,因為重要,不避重複再引之。
脂庚本第二十回眉評:「茜雪在獄神廟方呈正文。襲人正文標昌『花襲人有始有終』。余只見有一次謄清時,與獄神廟慰寶玉等五六稿,被閱者迷失,嘆嘆!丁亥夏畸笏叟。」
看這段批評,我所提出兩個問題都已解答了。原來雪芹生前,後三十回書有五六段的謄清稿子(可能這五六稿並連接不起來),卻被一個人借看輕輕把它丟了。這位先生眼福真奇絕,卻無端成為千古罪人!
這樣叢殘零星的稿子,因雪芹死的時候景況非常蕭條,所以很快的就散失了。到高鶚續書時(一七九一)不到三十年,殘跡全消,即後回之目錄也不見人提起,所以程高二子才敢漫天撒謊,說什麼「原本目錄一百二十卷」,在故紙堆中找到二十餘卷,又在鼓兒擔上湊足了十餘卷,非但狗尾續貂,而且魚目混珠自誇自贊;雖然清代也有幾人點破這個(如張問陶詩),可是大家總不大去理會,只囫圇地讀了下去,評家又竭力讚美這後四十回,光陰易過,不覺一混就一百多年,直到今日接連發現了幾個脂硯齋評本,方始把這公案全翻了過來。我這文雖然寫得很不完全,卻也把有些零星的材料匯合整理一番,使讀者了解作者底意思比較容易一些;能夠這樣,在我又是意外的喜悅了。
一九五〇,十,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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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汝昌君近在《燕京學報》第三十七期發表一篇論文,以為寶釵嫁寶玉而早卒,湘雲後嫁寶玉(一四〇頁)。從這條脂評看來,此說甚誤。周君所說,與所謂「舊時真本」合,亦足證明所謂「真本」,並非作者原書。
「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圖說
事見《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它的敘述很詳細並有行令的點數,依次推之,可得大凡。丙子年八月嘗為之圖,歷十有二載,棄置塵篋,近廢紙矣。頃檢得之重加校訂,就正於世之好談「紅學」者。
先得知道是晚席上的總人數,不然則無從計算,幸而本書上這點頗為分明:
襲人笑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紋四人,每人五錢銀子,共是二兩;芳官、碧痕、春燕、四兒四個人,每人三錢銀子;他們告假的不算,共是三兩二錢銀子,……我們八個人單替你做生日。」
連寶玉為九人,後來邀請的客人,依本書敘述的次第,為寶釵、湘雲、黛玉、探春、李紈、寶琴、香菱七人,共十六人。
這八個主人都坐在炕沿下,「襲人等都端了椅子在炕沿下陪著」可證。炕上八個人圍坐,黛玉的位置最先見記,靠著板壁。
寶玉忙說:「林妹妹怕冷,過這邊靠板壁坐。」又拿了個靠背墊著些。
在炕的橫頭,觀北地房屋的構造易明。但寶玉所謂「這邊」,到底哪一邊呢?卻稍費思索。想情理,他怕不會一來就高高的坐在上首罷,當是下首。假定室南向,黛玉應靠西板壁而坐,離桌又較遠,實系孤另另的躲在一邊,記言「黛玉卻離桌遠遠的靠著靠背」是也。
黛玉不依東壁坐這一點,僅依人情禮貌揣測或者還不夠明確,仍須借重本書所記的酒令點數。依據這點數及其他敘述,知居黛玉左者尚有五人。若黛靠東壁,即左壁,這五個就沒處坐,得坐在炕沿下去,而炕上反空空如也,顯然於情事不合。
黛玉的位置既定,次有湘雲寶玉。記上於湘雲掣籤後說,「恰好黛玉是上家,寶玉是下家」,是黛下湘雲,湘下寶玉之證。寶玉坐位已到西首炕邊,在炕上的末位。這個位置分明合於咱們的想像。這晚他名為特客,實是主人哩。我們決不能想像他坐在姊妹們的上首,或雜在她們之間的坐位上。
黛玉的上首有李紈。她抽的簽上說:「自飲一杯,下家擲骰。」就將骰遞給黛玉,可證。故在炕桌上的右翼四人的位置均有明文。左四人和炕下的八個侍兒須用骰點推得之,未擲骰而有別的事情的記載可以想像得之,二者俱無,只好從缺,好在所缺的並不多。
當先知行令的方法,順手右行與現今習慣同,換言之其上家下家如打麻將,不如打橋牌或撲克也。計算骰點,向有離位與不離位之別。離位的本人不算,不離位的連本人算。究竟那晚上行的令離位算或不離位算呢?似乎是個難題,然而並不難,書上把這樁事記得很好。於李紈將骰遞給黛玉後,「黛玉一擲,十八點,便該湘雲掣。」這幾個字是很清楚的。故圖注《金玉緣》本於此下夾評:「十八點到湘雲,坐次分明。」按總人數為十六,湘雲在黛玉下首,黛玉十八點至湘雲,可證行令數點子不離位算。從黛玉本人數起,轉一圈回到自己,再加一點到湘雲,恰合十八點之數。倘若離位算,該到寶玉,不該到湘雲。
至於用幾顆骰子,也很難說,假定為四顆。從下列的表上看,頂大是二十點,其不能少於四顆甚明;頂小的是六點,大約也不會是六顆。若用六粒骰子,晴雯開首一搖便得全么,似乎有點兒古怪。自以四顆骰子之說為較合理也。茲依本書次序,以行令的點子列表如下:
這表和下席次圖都經過修正,我感謝周衡先生的遠道指正。原來認為有誤的湘麝兩條,現在知道本沒有錯。湘雲九點,各本均同。麝月十九點,正據脂庚本,有正本之文。但晴雯至寶釵應作五點,非六點。這樣校勘比較合理。一字之誤,平常事;但接連錯了兩處便不大近情理。本文所以致誤,今亦不得知。可能是筆誤。也可能由於「離位」「不離位」偶然算錯了。我想,後一說的可能性還要大一些。
十六人中行令者九人。此九人中炕上占了六位。寶玉未行令,位置已定,見上。此外只有寶琴未行令,並無甚特別的事可說,但炕上只剩一空位,自非伊莫屬。炕上八位加炕下的三個,可知者共得十一人,其不可知者五人。芳官疑在襲人的肩下,其說詳後。現在只有四位不確定,碧紋、秋痕、春燕、四兒,卻都不是怡紅的重要腳色,遂漫事填補之。春燕、四兒最幼,在未並桌子以前原在炕沿下坐著的,茲仍屈她兩未坐,想沒有什麼不妥罷。
上表所列行令之序不必都有什麼暗示,但也有和「紅學」的傳統觀念有關而值得提出來的。以晴雯起,以襲人結,是章法之一;由晴雯傳到寶釵起令,由黛玉傳到襲人收令,是章法之二;我們對這些不必有太多的興味,但既為作者有意的安排,某一著棋子有他的作用,自非泛泛筆也。請參看下回,若與原文仔細對照自更分明了。
《紅樓夢》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席次圖
丙子八月秋荔亭戲擬
癸巳正月槐屋重訂
先說炕上布置的情形,客來之先,襲人說:「不用高桌,咱們把那張花梨圓炕桌子放在炕上坐,又寬綽又便宜。」所謂寬綽指有餘地而言,而炕之大又可知,即為下文「並一張」的張本。炕桌原不甚大,此花梨圓桌雖可擺得四十個碟子,但書上說明每一個都「不過小茶碟大」,又從座位的多少可以傍證。記曰:「春燕、四兒因炕沿坐不下,便端了兩個絨套繡墩,近炕沿放下。」一席九人。已有兩個坐不下,然則此桌至多能容七人。而這七個人或者坐得很擠——這當然有點想像。後來又添了七位客,寶玉又必須上炕,自須另行改組擴展席面,「炕上又並了一張桌子」是也。
如何並法?炕既系扁方形,兩張圓桌,橫列為宜。若縱列,無論炕多大,總不應該有那麼深,一也;黛玉靠著西頭板壁,雖說「離桌遠遠的」,但亦不至過遠與合座隔離,二也;炕下列八侍兒,橫排猶可勉強,縱列只一桌地位,只一小圓桌地位,如何挨擠得下,三也。橫排如今圖原不成問題的,我從前卻幾乎弄錯了,故雖廢話不嫌多說也。
詮明圖中的席次以後,再講這回書。圖出於書,圖方可信,以書合圖,書乃更明。從黛玉說起,她一進門,寶玉忙說:「林妹妹怕冷,過這邊靠板壁坐。」空里傳神之筆。寶玉原在主位,以「怕冷」為由,叫黛玉亦坐在他那邊去,所以有「過這邊」之說。這邊者西邊也。噓寒送暖情有獨鍾,然而終不遂者,豈非「莫怨東風當自嗟」乎。
書上接著說:
黛玉卻離桌遠遠的靠著靠背,因笑向寶釵、李紈、探春道:「你們日日說人家聚賭,今日我們也如此,以後怎麼說人?」李紈笑道:「有何妨礙,一年之中不過生日節間如此,並沒夜夜如此,這倒也不怕。」
看書到這裡,總不過為釵、紈、探是管家的人所以對她們說這話。現在我們並曉得三個人一溜兒坐在黛玉的上首,竟是黛玉臉衝著她們,卻並不是一大堆人中特意兒挑出三位管家的來說話。即使要說,向著三人中之任何一人也就夠,本無須乎把人找齊全了再言語的,然而今並敘三人者只是巧得很,自然得妙。依圖觀之,光景分明。
細辨之還有一小點,圖上黛玉左首李紈,再過來寶釵、探春,應說李紈、寶釵、探春才對,現在為什麼敘作「寶釵、李紈、探春」呢?若非信筆,當有所為,可以有兩說:那晚的席次,寶釵首坐,李紈二,探春三,黛玉四,然後寶琴、湘雲、香菱、寶玉。其敘三人依席次,一說也。書中黛發嘲諷,每對寶釵,今首提寶釵,豈非黛意有所偏注乎?下文跳過寶釵,仍用李氏作答,豈非寶釵不語或付之一笑乎?以文意之重輕為先後,此其二也。
起令用晴雯,方法很特別。(一)誰都抓簽,但晴雯不抓簽。(二)行令擲色,下文屢見,「湘雲拿著他(探春)的手,強擲了個十九點出來」,尤為手擲之明文,但晴雯卻把骰子盛在盒內搖了一搖。是否起令之法該當如此?抑另有別情。但晴雯的簽實在無法抓的。她要抓,一定是芙蓉。那麼,叫黛玉抓什麼呢[1]?並詳下。
遞到寶釵,得牡丹花,題著「艷冠群芳」,又注著「此為群芳之冠」。《紅樓》一書中,薛林雅調稱為雙絕,雖作者才高殊難分其高下,公子情多亦曰「還要斟酌」,豈以獨鍾之情遂移並秀之實乎。故敘述之際,每每移步換形,忽彼忽此,都令蘭菊競芬,燕環角艷,殆從盲左晉楚爭長脫化出來。或疑為臆測,試以本書疏證之。
從大處看,第五回太虛幻境的冊子,名為十二釵正冊,卻只有十一幅圖,十一首詩,黛釵合為一圖,合詠為一詩。這兩個人難道不夠重要,不該每人獨占一幅畫兒一首詩麼?然而不然者,作者的意思非常顯明,就是想迴避這先後的問題。或者有困難,或者故弄狡獪,總之他是不說哩。至於新制《紅樓夢曲》除首尾各一支不算,十二釵恰好得十二支,那總應該分了先後罷。不然。它的安排也很有趣味的,始終被他逃避過了這先後的問題。因為第一支《終身誤》釵黛合寫;第二支《枉凝眉》獨詠瀟湘,在分量上黛玉是重了一點,但次序上伊並不曾先了一步,可見作者匠心,所以非泛泛筆也。[2]
以後的敘述,這先後的問題當然常常要觸著的,而且有時必須分出誰是第一,誰是第二來。上文表過,那就照抄《左傳》晉楚迭為盟主的老調。第三十七回,白海棠首社,釵第一,黛第二,怡紅公子抗議亦復無效。到第三十八回目錄曰,「林瀟湘魁奪菊花詩」,對上一句「薛蘅蕪諷和螃蟹詠」。其文則曰,「今日公評,詠菊第一,問菊第二,菊夢第三」,元眼花由黛玉一人包辦,難怪寶玉喜的拍手叫道「極是,極公」。寶釵詩呢卻考列第七、第八。本回之末,寶釵作了一首詠螃蟹的詩,眾人看畢,都說:「這方才是食蟹的絕唱,這些小題目原要寓些大意思,才算大才。」那時黛玉所作早已一把撕了,命人燒去,固當有崔顥題詩之感。巧為斡旋,痕跡過於刻露,不得謂為佳勝,但作意非凡顯明。
自此以往,清響寂寥,惟蘆雪梅英堪稱勝會,而聯吟分詠,殿最無聞焉。至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虛有其說旋又中閣,黛玉卻有《桃花行》之作,書中有這麼一節,茲全錄之。
寶玉看了,並不稱讚,痴痴呆呆,竟要滾下淚來,又怕眾人看見,忙自己拭了,因問:「你們怎麼得來?」寶琴笑道:「你猜是誰做的?」寶玉笑道:「自然是瀟湘子的稿子了。」寶琴笑道:「現在是我做的呢。」寶玉笑道:「我不信,這聲調口氣迥乎不像。」寶琴笑道:「所以你不通,難道杜工部首首都作『叢菊兩開他日淚』不成?一般的也有『紅綻雨肥梅』,『水荇牽風翠帶長』等語。」寶玉笑道:「固然如此,但我知道姐姐斷不許妹妹有此傷悼之句,妹妹本有此才,卻也斷不肯做的,比不得林妹妹曾經離喪,作此哀音。」
此固事實,亦世情語。妹妹在此當然只是姐姐的替身。寶玉不信寶琴會做,難道當著面說你不會做,或你做不出不成?但他心裡固以為此詩斷不許第二人作也。故語雖微婉,旨甚堅決,尊林抑薛,意在弦外。可是本回接著寫填《柳絮詞》,寶釵的《臨江仙》,眾人拍案叫絕,都說:「果然翻的好!自然這首為尊。纏綿悲戚讓瀟湘子。」原來又回到詠白秋海棠這上來了。
今按《壽怡紅群芳開夜宴》這一回書目自以寶玉為主而特尊寶釵,又與第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絳芸軒》同義,言釵終將入主怡紅也,故抽得花王之簽,而居第一座。黛玉卻離桌遠遠的,躲在一畸角上,前記寶玉云云,似乎特致殷勤,《金玉緣》本評曰「過這邊,自然寶黛同坐」是也。然而釵居上席,黛獨隅坐,此種非常的布置已在暗中完成,若非繪而出之,讀者或不易覺得。又眾人都笑說,「巧得很,你也原配牡丹花」,與下文眾人笑說,「這個好極,除了他別人不配做芙蓉」,遙遙相對,此文家一定之法也。
寶釵叫芳官唱曲,先唱《上壽》後來改唱《掃花》,似為平常的記述,從度曲的情形想去亦有別趣,書上說:
芳官便唱:「壽筵開處風光好。」眾人都道:「快打回去,這會子很不用你來上壽。揀你極好的唱來。」芳官只得細細的唱了一支《賞花時》,「翠鳳毛翎扎帚叉,閒踏天門掃落花」才罷。
《上壽》雖系應節,卻是粗曲,所以都說「快打回去」。可有一層,大凡唱曲的情形,開口只兩三個字便可知其何曲,所以許多曲子雖有牌名,而伶工或曲友毫不理會它,只以曲文首三字代之,如唱慘睹傾杯芙蓉,只說「唱收拾起」,如唱《彈詞一枝花》,只說「唱不提防」,所以有「家家收拾起,戶戶不提防」之說也。
既然大家不樂意聽,又說「快打回去」,芳官為什麼已唱完一句呢?必對照旁譜方知其神情之妙肖。這是照例的開場戲,牌名為《山花子》,只有四板合八個拍子,節奏非常急遽,所以一面自唱,一面連喝打住,而已唱了一句也。至於改唱的《邯鄲記》掃花曲子,有含意否不得而知。但那晚芳官是主要的腳色,伊沒抽籤,大約以唱曲代之。高氏續書補出芳官入道,諒與作意不違。《金玉緣》本夾評曰:「才賞花,已掃花。卻塵緣,歸離恨,歸水月,一齊都到。」卻似求之過深,大意或不誤耳。
然後說到寶玉。寶玉卻只管拿著那簽,口內顛來倒去「任是無情也動人」,聽了這曲子,眼看著芳官不語。此雙管齊下寫法,神情表里俱到。簽上那句詩,寶玉顛來倒去的念,特致鄭重之意,實暗暗關合第二十八回《薛寶釵羞籠紅麝串》之文。按這段書在八十回內為太虛幻境以後最重要的全書人物的提綱,而為群芳與寶玉關係及其身世之總結。所以借重李氏口中說:「好極!你們瞧這行子竟有些意思。」是的,有些意思。
有遠應前者,如寶釵掣籤與二十八回或三十六回「繡鴛鴦夢兆絳芸軒」相應是也。亦有近應前者,如湘雲之簽應「憨湘雲醉眠芍藥裀」;香菱之簽應「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是也。(俱六十三回)亦有應後者,如黛玉的芙蓉簽應後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誄」,《金玉緣》評曰「已到芙蓉誄」是也;亦有應後,雖後文不可見而可見其極重要的,如襲人改嫁別有天地固無論已,麝月籤詩為「開到荼䕷花事了」直到全書的最後。所以麝月問:「怎麼講?」寶玉皺皺眉兒,忙將簽藏了,說:「咱們且喝酒罷。」結尾境界之蕭颯,其文雖不可讀,而猶堪想像見之也。
再看這一段,也很有趣味。
說著,大家來敬探春。探春哪裡肯飲,卻被湘雲、香菱、李紈等三四個人強死強活,灌了一盅才罷。探春只叫蠲了這個,再行別的,眾人斷不肯依。湘雲拿著他的手,強擲了十九點出來,便該李氏掣。
按圖,探春的左右鄰為薛氏姊妹,而書中只言湘、菱、紈三四個人。不言寶釵者,可能在內,不大起鬨,故略之。不然,三個有了明文,第四個誰呢?不該寶玉,也不會是黛玉罷。不言寶琴者,想見伊人之溫文靦腆,固一字不提而神情宛在,此所謂不言之言,無文字處有文字也。湘雲把著探春的手擲骰,看圖,中間隔了兩位似乎稍遠了些,但此寫湘雲之豪邁,炕桌本不大,或者無妨罷。
描寫湘雲一段必須與上回合看,與香菱這一段相同。《金玉緣》第六十二回夾評及護花主人大某山民總評有「此書造孽處」「描寫意淫」「媟昵之痕西江不能濯」,我們不必完全同意。但《紅樓》之脫胎於《金瓶梅》,自無庸諱言。即在本回借探春評這酒令「這原是外頭男人們行的令,許多混帳話在上頭」,豈非作者之微詞乎?所以不必完全否認這個。
湘雲掣的簽,該寶黛喝酒,兩個人都沒有喝多少。書上說:「寶玉先飲了半杯,瞅人不見遞與芳官,芳官即便端起來,一仰脖喝了。」這亦須與圖合看,芳官不曾行令原不知她的位置,藉此可以曉得必和寶玉坐得很近。原來二人之間,只隔襲人,所以寶玉可順便請伊代酒。但「瞅人不見」,寶玉以為如此,在作者云云則未免英雄欺人之談。別人或者不見,其實見不見也難說。襲人何容不見?想必裝作不曾見罷。席上風光,鶯嬌燕妒,極旖旎之文情矣。
現在只剩黛玉了,她掣的簽是芙蓉,詩曰「莫怨東風當自嗟」,再明白沒有。可注意的,她和晴雯的糾纏。自來評書的人都說晴為黛影,從這回書看確乎不錯。晴雯為芙蓉無疑,而黛玉又是芙蓉。已在上文表過,晴雯不抽籤者,實無簽可抽也。那麼誰是芙蓉呢?嚴格說起來晴雯並不配芙蓉,其證如下:
寶玉忙道:「你不認得字所以不知道,這是原有的。不但花有一花神,還有總花神。但他不知做總花神去了,還是單管一樣花神?」這丫頭聽了,一時謅不來。恰好這是八月時節園中池上芙蓉正開,這丫頭便見景生情,忙答道,「我已曾問他,是管什麼花的神?告訴我們,日後也好供養的。他說,你只可告訴寶玉一人,除他之外不可泄了天機,就告訴我說,他就是專管芙蓉花的。」(第七十八回)
根據只是小丫頭一時謅不來的胡謅,痴公子信以為實,遂大做其《芙蓉誄》,所以回目說「杜撰芙蓉誄」。細想也很不通,文章出於創作,創作即是杜撰,何杜撰之有?杜撰者本非芙蓉,而楞說他是芙蓉也。
配芙蓉的是黛玉,亦只有黛玉才配,所以在第七十九回中流傳的名句「茜紗窗下,我本無緣,黃土隴中,卿何薄命」,明把這《芙蓉誄》歸之黛玉,而她聽了自己的輓歌「陡然變色,無限狐疑」也。以誄晴雯,未免擬不於倫,小題大作,豈真的杜撰耶?本回則曰:「黛玉默默的想道,不知還有什麼好的,被我掣著方好。」可見特別鄭重丁寧。她掣籤以後,眾人笑說:「這個好極,除了他,別人不配做芙蓉。」此乃論定之詞。「黛玉也自笑了」,她自己亦承認了。
我平素於「紅學」不喜歡說某為某的影子,但從上述之點看,晴黛為二而一者殆不成問題。襲之於釵固當別論,類推之法未足憑也。襲人掣的簽,桃花輕薄,別抱琵琶,評者輒以為暗罵寶釵,又讀「武陵別景」之景為影字,景者影也。這我不大讚成。至少,襲人並不與寶釵合抽一簽如晴黛之例;故縱有關合亦不必如是之密切。但評家總好右黛左釵,故不恤深文周內也。至於襲人之應否受貶,作者主意如何,這是另外的問題,今且不談。
正書完了,余文則有平兒明晨過來,睛雯笑道:「可惜昨夜沒他。」平兒忙問:「你們夜裡做什麼來?」襲人便說:「告訴不得你。昨日夜裡熱鬧非常,連往日老太太、太太帶著眾人玩,也不及昨兒這一玩。」則此會之重要可知,而平兒之補出決非偶然筆。寶玉後來又看見硯台下壓著一張紙寫著「檻外人妙玉恭肅遙叩芳辰」。看畢,直跳了起來,忙問:「是誰接了來的,也不告訴。」名說為題外閒文,實系本篇的特筆也。
蓋怡紅慶宴,極盛難再,雖似芳菲繁會,卻已婪尾余香。那牡丹雖好,他春歸怎占的光,豈必待風露清愁始悲晼晚耶。正冊之妙,副冊之平,並為姝艷眉目,雲羅雖寬,寧漏吞舟之魚。眾人聽了道:「我當是誰,大驚小怪,這也不值的。」檻外即局中人,斯其證也。必須都到者文外之真情,不必都到者書中之實事,故言不盡意,筆不到而意到也。文章極離合之致澹沲之神,如藕斷絲牽波搖雲影然。按《紅樓》一書今只殘篇,續作庸音難傳神理,凡情謬賞芳華,多情或傷憔悴,而良工苦心埋沒多矣,真人間一大缺陷也,如上所陳皆為形跡,聊資談助而已,作者之心夫豈然耶。
一九四八,五,二一寫。一九五三改定。
* * *
[1]周衡先生於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給我的信上說,晴雯非起令,只是定莊。他說:「怡紅院人物中晴襲二人常相提並論的,如果他二人,一個安排在東邊第一,一個排在西邊第一,豈不適當。酒令從晴雯開始,是因為她坐在東邊炕沿下第一位的緣故,她取來骰子和簽筒,也很自然。晴雯也不是起令而是定莊(看該誰先擲的意思),所以她並不擲,只把骰子盛在盒內搖了一搖。」我想他說得都很對。他贊同我的骰子用四顆之說;卻又說:「定莊時可能是用兩顆,甚至一顆。」據他所知,各種遊戲用骰子定莊時,一般都只用兩顆。周君這些話,亦可備考。
[2]此外還有一說當時卻沒有想到的,即第四十二回脂硯齋評所謂「釵黛合而為一」之說。這似乎很奇不可信,但從十二釵正冊因釵黛畫在一幅上,所以只有十一個圖這個暗示看來,此說也有它的道理。況且脂齋他看過後部《紅樓》,至少也看過一大部分,自然要比咱們知道得清楚了。
《紅樓夢》正名
《紅樓夢》究竟該叫什麼名字呢?這是很有興味的問題。似乎正式的名字是《石頭記》,但是大家自來都叫它作《紅樓夢》。是否弄錯了還是合於作者的原意,好像不見有人正式表示意見。況且所謂紅樓究竟是什麼樓,在書中寧榮二府那一部分,亦不見有人談過。若說虛擬,他又為什麼要虛擬呢?這些都是問題,需要回答的。
這書最早的刻本,即清乾隆時程偉元排本,程序上說:「《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1]但程偉元為什麼不用這本名,卻用《紅樓夢》做書名呢?他不曾有所說明。高鶚序上便說「予聞《紅樓夢》膾炙人口者幾二十餘年」,照蘭墅的意思,當時流傳人口的名字確是《紅樓夢》。程、高根據了這個事實,所以叫他《紅樓夢》的。他們要迎合群眾的心理,就不管作者的原名了。事實好像如此的。究竟是不是呢,看下面自明。
在比刻本更早的抄本這一個系列裡,大都是用《石頭記》作書名的。我們先看通行的有正書局石印本,有吾鄉戚蓼生的序,簡稱戚本。戚序雲「竟得之《石頭記》一書」,他呼這書為《石頭記》。有正老闆印這書,裡面還寫《石頭記》,不過首頁大標題及書籤卻已改題《紅樓夢》,這是積重難返,他怕改用古名會妨礙書的銷行,不足深論。現存的兩個脂硯齋本都寫作《石頭記》,不成問題。這樣看來,《石頭記》是此書本名原名毫無問題的了。我卻以為不盡然。這個問題很複雜,並不能如此簡單地解決的。我不但確認清乾隆時人都稱它為《紅樓夢》,我甚而至於進一步假設作者自己當日也叫它為《紅樓夢》的。所以我們現在用《紅樓夢》來作書名,一點也不曾錯。下邊即說明這個見解。
誰都知道《紅樓夢》是一套曲子的名稱,見本書第五回,拿它來做全書的名,似乎不合。仔細研究並不如此。《紅樓夢》這個名詞可以有三個不同的解釋,由狹而廣,有小名、中名、大名的分別。
小名即曲子名,如上所說。程本第五回目雲《警幻仙曲演紅樓夢》。脂硯齋甲戌本雲《開生面夢演紅樓夢》。脂硯齋庚辰本雲《飲仙醪曲演紅樓夢》。脂甲戌本凡例上說「如寶玉作夢,夢中有曲,名曰《紅樓夢》十二支,此則《紅樓夢》之點睛」,此言是也。
為什麼說此外還有一個中名,一個大名呢?原來這小說跟別的小說不同,名號繁多,除掉若《金玉緣》為後人所起的名以外,在本書上就有一大堆。現在引通行的程偉元甲本之文為例:
空空道人……遂改名情僧,改《石頭記》為《情僧錄》。東魯孔梅溪題曰《風月寶鑑》。後因曹雪芹於悼紅軒中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纂成目錄,分出章回,又題曰《金陵十二釵》,並題一絕,即此便是《石頭記》的緣起。詩云……《石頭記》緣起既明。(第一回)
這裡面名目繁多,卻看不見「紅樓夢」三字。但最早的脂硯齋甲戌本文字跟這個不同,在「改《石頭記》為《情僧錄》」下面多了這樣的九個字:
至吳玉峰題曰《紅樓夢》(下文同程本)
這樣說起來,《紅樓夢》雖是曲名(小名),同時也是書名,跟《情僧錄》《風月寶鑑》《金陵十二釵》站在一排上(中名)。為什麼不能算大名呢?因為最後還歸到《石頭記》這個名目上去。程本之文已見上引。再看脂本,脂本在「詩云」以下有這樣的文字:
「至脂硯齋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出則既明。」所以無論脂評本,程刻本,都是始於「石頭」,終於「石頭」,《石頭記》才是書的正名(大名),而現存的各抄本又均以《石頭記》為名。這還不夠證明這個嗎?
但我為什麼偏要說《紅樓夢》是大名呢?假如《石頭記》是大名,則《紅樓夢》便是更大的大名。這話說起來相當的曲折。我們知道這書的發展,依年代來排列版本,大概是這樣的:
脂甲戌本——脂庚辰本——戚本——程排甲本
(一七五四) (一七六〇) (?) (一七九一)
所以甲戌本最早,最近於作者初稿,那末,為什麼初稿有「吳玉峰題曰《紅樓夢》」,而以後的各本都沒有了呢?這不是旁人所刪,乃是作者自己刪去的。因脂庚辰本評於乾隆庚辰,離曹雪芹之死尚有三四年,但脂庚辰本已沒有這一句。
作者為什麼要刪去呢?這我們當然不好回答。答語總未免有些揣測。作者不願意把《紅樓夢》當作書名嗎?不是的。他大概不願把它當作中名用,不願把它排列在「情僧」「風月」「十二釵」這個系列裡,因為這些名字都非正式之名。試問您,能在任何書店買到一部《情僧錄》麼?一部《風月寶鑑》麼?一部《金陵十二釵》麼?這些假想中的名字只用來表示本書某種的涵義因素,本不是書名。但《紅樓夢》卻與此不同,它不但是書名,而且是人人口頭的、真實的書名。若排在一起,便混而不清。我想為了這個原故,所以作者要刪。刪卻之後,《紅樓夢》即非中名,只剩了一個小名跟一個大名。下面申說它應該是包括了《石頭記》,為全書之總稱。
我先從事理方面推測,然後再提證據,《石頭記》的解釋為「石頭」上所記。如本書第一回說:
《石頭記》緣起既明,正不知那石頭上面記著何人何事。看官,請聽。按那石頭上書云:當日地陷東南……(程本)
出則既明,且看石上是何故事。按那石上書云:(夾評,「以下系石頭上所記之文。」)當日地陷東南……(戚本)
「當日地陷東南」以下方才是《石頭記》的文字,戚本夾評(即是脂評)說得很明白的,那麼在這上面的一千六百字(我沒有細數,大概如此)敘石頭的來歷,不在石上所記的範圍,算他什麼呢?再說本書沒有寫完,假如寫完了,必有這石頭的收成結果,也不該在《石頭記》的範圍里甚明。所以我說《石頭記》這名字還不能包括全書。
看脂硯齋甲戌本評,也可以明白這個。在本書初用《石頭記》這三個字時,評曰,「本名。」(第一回)在本書初用《紅樓夢》這三個字時,評曰:「點題,蓋作者自雲所歷不過紅樓一夢耳。」(第五回)這最能表示《石頭記》和《紅樓夢》的區別,便也牽連到石頭和作者的區別。石頭和作者是一是二,固不易分辨,但的確有廣狹之分。譬如我們盡不妨說,書中的一切人物都是作者的化身,但卻不能說都是石頭的化身,所以在《紅樓夢引子》「開闢鴻蒙,誰為情種」下脂評曰:「非作者為誰。余曰,亦非作者,乃石頭耳。」(甲戌本,戚本同)可見作者跟石頭是多少有點區別的。
但最明白的證據,卻在脂甲本的凡例上。《紅樓夢》各本皆無凡例。脂甲本開卷便有「凡例」,又稱《紅樓夢》旨義,其中頗有可注意的話。
凡例——《紅樓夢》旨義——是書題名極多。□□《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風月寶鑑》,是戒妄動風月之情;又曰《石頭記》,是自譬石頭所記之事也。
凡例上說《紅樓夢》「總其全部之名」,這話可謂再明白沒有了。這也有兩個解釋:(一)它包括本書一切的內容。(二)它統一了本書的許多異名;正因異名太多,所以必須有一個名字來統一他們。《紅樓夢》跟《風月寶鑑》《石頭記》有大小廣狹之分,在這凡例上亦說明白了。可見其他種種異名只是局部的書中的名目。《紅樓夢》才是包括一切的大名,是人世間、社會上流傳的稱呼。我們現時人叫這部書為《紅樓夢》,乾隆時候的人、乾隆以後的人皆已呼它為《紅樓夢》[2],就是曹雪芹本人也叫它《紅樓夢》呵。我想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一九五〇年 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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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一語,我檢程甲、程乙本、道光壬辰本都如此,程偉元序確是這樣寫著的。但一九二七年的亞東本,標明翻印程乙本,卻作「《石頭記》是此書原名」,這意思沒有太大的出進,文字卻不同,我不知他根據什麼本子有這樣的異文。就是胡適的《考證》引程序,亦是這樣的文字,不知什麼原故。
[2]張問陶(船山)送高鶚的詩,有「艷情人自說紅樓」之句,事在嘉慶六年,可見嘉慶時人呼這書為《紅樓夢》。清同治年間夢痴學人所著《夢痴說夢》引京師《竹枝詞》,「開口不談《紅樓夢》,此公缺典定糊塗」之句,可見咸同年間人也呼它為《紅樓夢》的。
《紅樓夢》第一回校勘的一些材料
現存的《紅樓夢》各本,所謂善本,略依年月分列如下:
(一)過錄甲戌(一七五四)脂硯齋重評本(胡適藏。凡十六回,第一至第八,十三至十六,二十五至二十八)。
(二)過錄庚辰秋(一七六〇)脂硯齋四閱評本(燕京大學藏,凡七十八回,缺第六十四、六十七兩回)。
(三)有正書局石印戚蓼生序本(八十回。有正書局重寫付印,有大字小字之別,原本未見,亦一脂硯齋評本,時期要比庚辰本晚些)。
(四)乾隆辛亥(一七九一)程偉元活字本(百二十回「程甲本」,後來坊間各本皆從此翻出,在清代最流行)。
(五)乾隆壬午(一七九二)程偉元活字本(百二十回「程乙本」,流傳甚少,一九二七亞東書局本自稱根據這個排印的,卻又不很精密)。
(一)、(二)、(三)是抄本,(四)、(五)是刻本。假如採用近真的觀點,抄本當然比較對;用完美的觀點呢,話就很難說了,各人有主觀的不同,但我們也不妨說大體抄本好些。現存的三個抄本哪個最好,也很難說,假如都是作者的底稿,那我們就不能說愈早愈好。不過有正本頗有竄改的嫌疑,找不著底本,使人不很放心。但我們今日所存的完整的抄本要推這本為第一。
至於高鶚、程偉元的兩個排本也很難處理。所謂程乙本充分發揚了續者的意見,即離作者的真面目更遠,或者可暫時丟開。這個為一切坊刻的祖本「程甲本」,情形卻又不同。我覺得這是校勘《紅樓》的困難之一。它跟現存三抄本的不同,可以有兩個解釋:(一)是高、程改的,(二)他所根據是三抄本以外的另一種或另幾種的抄本,也即是作者另外的稿本。高、程成書時距曹氏之死不過二十七年,那時抄本一定很多。程乙本引言所謂「書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異」,「沿傳既久,坊間繕本及諸家秘稿,繁簡歧出前後錯見」,我想這是事實。他又說「廣集核勘」我想也是有的;另一面看,亦未嘗不大改而特改。這兩個可能的解釋既都是事實,所以我們要從這裡來分別哪些是曹雪芹的手筆,哪些是出於高程二位改的,卻辦不到了。
這兒從第一回選出一段材料來表現校勘上的問題。這在最初通而嚕囌,後來改得簡要而欠通,最後改得簡要而又通,似乎很好,但已到了程甲本的階段上,我們能信這是曹雪芹的手筆否?依上邊各本的次序先舉甲戌本,書不在此間,依《胡適文存》三集頁五九二、五九三所引。
俄見一僧一道遠遠而來,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別,說說笑笑,來至峰下,坐於石邊,高談快論。先是說些雲山霧海神仙玄幻之事,後便說到紅塵中榮華富貴。此石聽了不覺打動凡心,也想要到人間去享一享這榮華富貴,但自恨粗蠢,不得已便口吐人言,向那僧道說道:「大師,弟子蠢物不能見禮了。適聞二位談那人世間榮耀繁華,心切慕之。弟子質雖粗蠢,性卻稍通。況見二師仙形道體,定非凡品,必有補天濟世之材,利物濟人之德,如蒙發一點慈心,攜帶弟子得入紅塵,在那富貴場中溫柔鄉里受享幾年,自當永佩洪恩,萬劫不忘也。」二仙師聽畢,齊憨笑道:「善哉善哉!那紅塵中有卻有些樂事,但不能永遠依恃,況又有美中不足好事多磨八個字緊相連屬,瞬息間則又樂極悲生人非物換,究竟是到頭一夢萬境歸空。倒不如不去的好。」這石凡心已熾,哪裡聽得進這話去,乃復苦求再四,二仙知不可強制,乃嘆道:「此亦靜極思動,無中生有之數也。既如此,我們便攜你去受享受享。只是到不得意時,切莫後悔。」石道:「自然,自然。」那僧又道:「若說你性靈,卻又如此質蠢,並更無奇貴之處,如此也只好踮腳而已。也罷,我如今大施佛法,助你一助,待劫終之日復還本質,以了此案,你道好否?」石頭聽了,感謝不盡。那僧便念咒書符,大展幻術,將一塊大石登時變成一塊鮮明瑩潔的美玉,且又縮成扇墜大小的可佩可拿。(脂硯齋甲戌評本,簡稱脂甲)
這一段長近五百字,各本均無,到庚辰評本相隔不過六年已把它刪了,所以這刪卻,可能作者所為。這一段雖長,卻不見得精采,不過通卻是通的。頑石既補天所用自然大得非常,卻依和尚的法力把它縮成扇墜一般。(注意,並非它自己會變,像孫行者一般)六年以後便改成下列的文字。
誰知此石自經煅煉之後,靈性已通,因見眾石俱得補天,獨自無材不堪入選,遂自怨自嘆,日夜悲號(戚本作啼)慚愧。一日正當嗟悼之際,俄見一僧一道遠遠而來,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異,來至石下,席地而坐,長談,見一塊鮮明瑩潔的(戚本無的字)美玉,且又縮成扇墜大小可佩可拿。(脂硯齋庚辰評本,簡稱脂庚,有正戚本同)
有人把五百字縮成五十字,簡化得很利害,不過不很通。所以有人說:「上面明說是頑石,怎麼忽已變成寶玉了?」所謂「來至石下」當然還是大石,若那時已經變小,此文即不通。到了下文,忽已變小,而且也不提誰叫它變的,要說出於僧道,則二仙並未作法,要說石頭自變,上文未曾說明。脂庚及戚本既同,可見這改本也通行。但有人說,「各本大體皆如此」,卻不然,至少從程甲本以後又改換了。
誰知此石自經煅煉之後,靈性已通,自去自來,可大可小,因見眾石俱得補天,獨自己無才不得入選,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一日正當嗟悼之際,俄見一僧一道遠遠而來,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異,來到這青埂峰下,席地坐談,見著這塊鮮瑩明潔的石頭,且又縮成扇墜一般,甚屬可愛。(程甲、乙本同)
這就完全通順了。第一,他說來到青埂峰下,不說「來至石下」,就無形中減少了一個麻煩。第二,石頭既不由僧道作法變化,那它必須自個兒會變化才行,所以在上文添了「自去自來,可大可小」八個字,這是脂庚本、戚本都沒有的,添得都很有理。所以脂甲本是通的,石頭本身不會變,叫僧道來幫它變;程甲乙本也是通的,反正石頭自己會變,自無須乞靈於僧道。只有脂庚本及戚本不大通,就這一點上原不妨如此說的。不過就全體看,庚辰脂評本及戚本乃是現在我們所有最完整的抄本,除卻這個,即無從窺見曹雪芹《紅樓夢》的真面目了。
即從這一點看,脂甲本雖然好,但由脂甲而脂庚,是曹雪芹知道的,而且許是他的改筆。庚辰評本還在雪芹的死四年以前呵。假如同出作者之手,我們並不能抱這愈早愈好的觀念,因為最早的東西也許還沒成熟哩,所謂「未是草」。我們努力在作者字簏里去搜尋,也犯了一些偏差。脂庚本在這裡原是不很通,卻並非很不通。因為頑石補天本是荒唐言。石變玉,玉變石,大變小,小又大,也都是荒唐神怪無稽之談,讀者得其大意可也,何必過於認真。叫和尚去變化那石頭,或叫石頭的確自己會變,也不見得很通呵。嚴格的唯理看法在此本來用不上,所以很難當作文章優劣的標準。至於程本即有優點,是高蘭墅的,是程偉元的,還是曹雪芹的,卻不得而知,大約程高二氏之力為多,我們自不便都算在曹雪芹的賬上。究竟的短長優劣又非綜觀全書不可,亦不能從一點兩點去推論得之也。
一九五〇,八,三十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