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爾士論符號 · 15.精密邏輯

皮爾士認為,符號學與廣義上的邏輯學是同義詞,猶如以下這節從其1901年的一份頗為冗長的論邏輯手稿摘選出來的文字所顯見的那樣,這是一本擬以《精密邏輯》為書名的著作的第一節。假如一切思維都是來自符號的推理,如皮爾士所堅持的那樣,而且每一種符號關係都具有心理性或第三性的屬性,那麼邏輯——健全思維的科學——就是符號關係的科學。當皮爾士論證說人類的推理類似於計算機械的活動時,他並不是像霍布斯那樣在論證自我的物質性,而無非是否認邏輯性為人類或大腦所獨有。因此邏輯既不應該基於心理學也不應該基於據稱對心理作用本性的內省性知識立論,而應該基於自然的邏輯性——那就是,基於外在實在中的邏輯屬性。這不僅意味著符號關係的客觀實在性,而且意味著真理的客觀實在性(皮爾士與當今某些符號學者之間的一個不同點)。因而他為第三性作為一種存在形式草擬出一個論證,這就解釋了如何可能有像「符號中的生命」這麼一回事。 資料來源:手稿425A。 ……當我們完成了一種思維過程,轉而開始對這一過程進行邏輯批判時,我們要向自己提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我做出了何種結論?」對這一問題,我們以某種語詞形式回答,或許如此。然而我們或許不曾用任何這樣的形式來進行思維;——當然不是,假如我們的思想有點實質內容的話。整個邏輯批判就在於研究,對於部分大體上與其得以思維的那種形式極為不同的形式表達出來的知識,我們能夠冒無需犯嚴重錯誤的危險,增加部分知識。思維過程可能為何,與此問題毫無關係。對於我們認識或關心的任何事物,總有上百種思維方式可以從這麼一個前提過渡到這麼一個結論。然而問題在於,如果承認有像真理這樣完全可以確定的東西的話,那麼,像目前正在考察的這樣將結論添加到前提上去的方式,是否會以最便捷的路徑導向真理的確定。整個邏輯研究關係到真理;而真理的基本觀念就在於它完全獨立於你或我可能思之為何。因此,我們如何思維,全然無關於邏輯研究。 見諒,我務必詳論這一點,因為在整個邏輯學裡,再也沒有其他問題如此難於明白了,儘管邏輯學是一門充滿精微之處的科學。混淆嵌於語言中,沒有留下任何語詞可用以警策這種錯誤。如今不獨對於頭腦簡單的人,而且對於思想界(thinking world)的較大部分人來說,語言就是金錢。【霍布斯所著】名論即標題為「邏輯,或計算」,儘管並非一切推理都是計算,然而無數的計算都是推理,這一點卻真實不虛。但是計算機器天天使用;而且巴貝奇的解析機器會進行許多精妙的數學運算。[1]其它邏輯機器也已經建造出來。所有這些工具都進行推理;而這些推理都服從邏輯規則。假如這些機器總能從真的前提得出真的結論,那我們夫復何求呢?然而我們知道這些機械沒有靈魂。它們絕未表現出任何心理學意義上的思維;而即使我們有一天發現其能夠如此思維,那一事實與其運算的邏輯正確性也毫無關聯,我們仍須自己來弄清楚這一點,與現在的做法一般無二。 我此時盡力表達的觀念本就難以把握。而如果某位讀者,又抱著非但不願把握,而且決意敵視之的心態的話,那就根本無法把握了。此君想明白我的意思嗎?若然,那就請暫緩批判,直至清楚理解了要批判者為何。許多人腦海里所充滿的異議,會完全遮蔽我所強調的觀點的意義。這些人激辯稱,那些機器絕對不曾進行任何推理;恰恰相反,是我們,即懂得那些機器如何建造(是具體地知,還是一般地知,由證據而定)的人,才作出如此推理:顯示於過程終端的數據必然與決定機器的配置與運行的數據有某種算術關係。 這些人還會進一步辯稱,如果要認為這些機器在進行推理的話,那就還有其它機器會以高級得多的方式進行推理。因為這些計算機器只能成功演算1+1=2這樣的變量,然而,同樣公允地說,有些機器可以解決從前一代代才智非凡的數學家都被難倒的問題。比如,遊艇設計者在水中拖拽不同形狀的球體,由此得到了流體力學的神秘知識,便屬這樣的問題。因此,根據我的原理,一塊塊木頭好像都應該成為比高斯與斯托克斯[2]等數學家的腦袋還要好使的推理機了。而且豈止這些?凡用於實驗的任何器材,按照同一原理,都會成為邏輯機器。一台蒸汽機,每轉動一下,都要解決其熱力學上的問題;普普通通一根火柴,在火柴盒上一擦,就是一個問題,我們竟然連用公式將這個問題表達出來這樣的小事都難以勝任。 這聽來真是粉碎性的反擊。對於這一切異議,我該何言以對呢?只能說,絕對合理。邏輯機器與其他機器的差別,僅僅在於它根據一個雖然極其簡單但卻可以多樣而複雜的方式應用的原理運作,而不是根據一個儘管玄妙超凡卻只能以單調乏味的方式應用的原理運作。如果有人希望我承認,邏輯機器之推理並不強於任何其它機器,那麼我想沒有理由拒絕他的要求。在我看來,這似乎是一個語詞問題。邏輯機器所產生的結果與輸入其中的材料有這樣一種關係,這一關係可以從只要輸入的材料為真,所產生的結果是否可能為假這樣一種觀點予以考察。這就是這個事例中的全部事實;而是否稱之為推理,我並不介意。我所堅持的一切在於:與此類似,人也可被視為一台機器,這台機器之所以產生出一個,比方說,表達結論的書面語句,那是因為這台人機(man-machine)曾經被輸入一個關於事實的書面命題,作為前提。既然這番表現無過於一台機器所可能經歷的過程,因此就與機器碰巧用齒輪工作,而人卻碰巧用配置的難以理解的大腦細胞工作這一條件沒有本質關係;而假如可以比較一下哪一個關係更小的話,那麼人的思維與這一條件的關係更小。願意的話,就說思維與推理的生命密切相關吧;我仍然堅持那與邏輯批判毫無關係,這種邏輯批判同等地可適用於機器的表演和人的表演。這無非就是如果前提為真,結論是否可能為假的問題,以及這一問題的各種變形。假如這是一個人是否有可能推理錯誤的問題,那倒是最好檢查一下其思維過程與機制。但是毫無疑問,人的確經常推理錯誤;而這就是何以我們要批判推理、何以探究一種給定的從前提到結論的推理途徑是有助於真理的確定呢還是相反的緣由…… 邏輯必須假定(但無需斷定)不僅存在以某種形式具體化的知識,而且存在推理,意思是,一種具體化知識影響另一種具體化知識。邏輯甚至連像假定存在意識這一點,都不必要。笛卡兒曾持議,動物是無意識的自動機。他倒不如這麼想:除了他自己,所有人都是無意識的。假定人類無意識並不會廢止邏輯規則。如此這般一個實際的知識庫為另一個知識庫所決定的習慣將導致行動的專注以產生確定的目的,這一點依然為真。合理性的本質在於這一事實:理性存在物將要如此行動以達到明確的目的。阻止他以一種方式如此行動,他就會以某種完全不同的方式行動,而以這種方式行動將產生同樣的結果。合理性受目的因支配。意識,稍縱即逝的感覺,就其本身而言,並沒有為合理性預留空間。認為邏輯以任何方式與意識相關這種觀念,是一個與倫理學中的享樂主義同屬一類的謬誤…… 在這一點上,我插入一個心理學的章節,並非為了將心理學問題引進邏輯,而是為了使其不相關性徹底清楚。我們的一切思想都是符號,而我這裡考察思想何以如此,以表明正是由於其作為符號這一特點,邏輯才可應用於思想。而且,邏輯可應用於一切符號,無論其為直接的心理符號與否…… 但是現在我必須考察是否有一種對應於黑格爾客觀邏輯的符號學說;那就是說,符號中是否有一種生命,使得,——一旦必需的載體出現,——這些符號就會經歷某種次第的發展,而設若如此,這種發展只是屬於此類,即無論思想的質料為何,同一個形式變化的圓圈就會作循環往復的運動呢,還是除了這樣一種反覆的次第,還有一種更偉大的生命歷史,每一配置了生命載體的記號都要經歷這種歷史,而這種生命史又屬何類。一些高明之士定要嗤笑這類觀念,鄙夷之神態想必跟往日嗤笑談精論怪的理論一樣。如果是批判性嗤笑的話,我絕對不反【對】嗤笑精怪;但是我希望得暇寫一部著作,題為《嗤笑史》,面呈這些紳士先生。我想這部著作會令他們頓開茅塞;想再讀一部《嗤笑邏輯論》。請注意,假如某天,時近正午,我正在寫作「精密邏輯」最重要的一章時,外面傳來敲門聲,走過去打開門,發現兩個人要進來跟我討論一下摩門教或者基督教科學的原理,我將立即推薦他們另尋高明。我這麼做,是基於當其創立時我謝絕加入美國心理學研究協會同樣的理由;那就是說,我認為【去】做這種事情將既要浪費大量時間,也許還要某些人做出妥協。與此類似,假如哪位讀者,雖然認為頗值得聽聽我關於規範邏輯所作的論述,卻發現客觀邏輯索然乏味,無心再聽這方面的任何討論的話,那麼我將充分讚許他准許我論述這個主題的章節保留不刪。但是我本人的立場是不同的。批判地考察這個問題是我的職責所在。 那麼,假定這麼一回事為真,我要問的首要問題就是,我應要求何種證明使我確信其真實性呢?難道我只是以我本人的思想——這些思想就是記號——經歷了記號發展之實際過程,難道我是在一個思想緊跟另一個思想之必然性與明證性的意義上去尋找充分的確信,即所遵循的途徑就是思想發展的必然路線嗎?迄今為止,這就是通常表述這個問題的方式,黑格爾派如此,反黑格爾派亦然。但是,即使我發現黑格爾邏輯中的概念序列不容抗拒地將我的思想攜裹進其洪流,那卻還不足以使我確信其普遍有效性。但另一方面,儘管無論在黑格爾邏輯里,還是在就我所知的那些取代黑格爾邏輯的其它邏輯里,我都未發現哪怕一個獨特的論證或入理或合情,但單是這個事實卻也不足以使我確信就沒有這樣一種歷史。在我看來,如下假定自然而然,即相較而言,令人滿意地回答是否有生命史這麼一回事這個問題要比令人滿意地找出這種生命史採取何種特殊形式——如果其實在的話,容易得多;——這一假定不僅自然而然,而且可由堅實的理據使之確定,猶如證明任何這樣預測所能為。 我並非一位先驗的藥劑師,這是我對先驗大師們的稱呼,他們如此嫻熟於開藥方,要求大量的重要特設,作為不可或缺的邏輯前提(Voraussetzungen)。我不會像【莫里哀的】阿巴貢那麼寬厚大度,[3]不要以為他們有望獲准需求的一半。他們那些不可或缺的種種公設,我要化簡的遠不止於一半,那就是說,無論是具有普遍性者還是偶然出現的個案,全部化簡;而且即使這樣,我也並不承認不可或缺性算什麼信仰的根據。我應該有500美元存在銀行里,這可能是不可或缺的;因為我曾開出一張500美元的支票。但是我絕未發現這種不可或缺性對我的賬戶餘額會有絲毫的直接影響。玩惠斯特牌時,當一圈牌到了每個玩家手裡只剩三張牌的那一刻,率先攻牌的那位之所以通常仍然假定牌是以某種方式分發的,是因為只有根據這個假定,額外才能贏回。這無疑是合乎邏輯的;而且在一個更嚴肅的類似場合,或許還可以為「信仰意志」找到某種心理學上的藉口,甚至依據,證明的確如此。但是邏輯所保證的一切都是希望,而非信念。然而,必須承認,這種種希望在邏輯中發揮著相當重要的作用。比如,討論一個煩人的問題時,我們就希望,這個問題有某種可確定的真理,希望討論不會永遠進行下去,不會毫無目的。先驗論者會聲稱,每一可理解的問題都有一個可確定的真實答案,此乃不可或缺的「預設」。過去我本人也經常如此談論;因為當時我還是哲學界的嬰兒,奶瓶里灌滿了從康德乳房裡擠出的奶汁。但是如今,我卻開始想要某種更有實質性的東西了。 但是,我們邏輯上確信有某個實在的世界,不管是外在的,還是內在的,無論這一邏輯確信屬於何種性質,程度多高,我們無疑都具有屬於同一性質、達到同樣高度的確信:不僅可能有一種體現於一個記號的完滿理念中的活的記號,而且甚至現實中就有這樣一種有生命的記號。 我從這一視角來考察這個問題。看起來,這當然就好像如記號這麼一個東西的純粹假說就足以演證出這麼一種生命歷史似的。而且,一個謬誤要受到質疑。一個純粹的假說,即使能證明什麼東西的話,又如何能證明像這裡似乎要證明的這麼多東西呢?我召集經驗材料,——並不僅僅是迄今已經足夠的分分秒秒的經驗,而且是大多數人們的經驗,結合以思想史。結論似乎同樣。然而,證明依然不能令人滿意。真實情況是,這個假說涉及到與生存事實的存在方式不同的存在方式觀念。這種存在方式似乎要求直接承認為明見於其純粹觀念中。人們會問,用日常的種種邏輯方法要麼支持這一點要麼反駁之,是否有誤。 亞里士多德主義承認兩種存在方式。這種立場受到威廉·奧卡姆的抨擊,根據是,一種就足以說明所有現象了。多數現代哲學家,尤其是黑格爾主義者,在這個問題上,贊同奧卡姆的觀點。但是現在這個問題擺到我們眼前希望重新考察,何為存在方式?人們可能預期,泛畢達哥拉斯式範疇要求三種存在方式。但是稍稍考察一下我們就會看到,也可以使這些範疇與只存在兩種,甚至一種存在方式【這樣的】理論大體一致。不能以這種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再者,依靠範疇來決定一個如此根本性問題也不合邏輯。唯一可靠的辦法是進行一種全新的研究。但是我們要用何種方法來研究這一問題呢?在這種抽象問題上,如我們馬上就會看到的那樣,第一步,通常是成功的一大半,就在於確定提出這個問題時,我們的意思是什麼,——提出它,我們的意思大概可能是什麼?我們已經知道,我們必須如何進行才能確定這個問題的意義是什麼。我們的唯一指南必然在於考慮問題的答案要派上何用,——不必然是實踐的應用,而是這一答案會以何種途徑促進summum bonum(至善)。何為存在,因而其方式必然為何,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包裹在這個原理里。除了指向summum bonum,「存在」一詞絕對不可能有任何意義。這一點對任何語詞都是真的。但在一個方面對一個語詞為真,在另一方面對另一個語詞為真,在某一或另一方面對每一語詞都真,這樣的東西,恰恰正是「存在」一詞想要表達的意思。構想存在還有一些其他方法,——它是顯現自身者,它是產生效果者,——這些方法都必須考慮到;而且要確定其關係。 既已如此得出了一個差強人意的存在概念,我們轉向存在方式。但是這些概念都屬於形上學概念。讓我們首先探討一下任一形上學概念的有效性要如何確定。為此目的,我們只有應用思辨修辭(speculative rhetoric)的種種原理。我們草擬出這種方法並將其應用於幾個形上學概念,諸如實在性、必然性等等。在此過程中,我們發現所有這類形上學概念均無非範疇的規定,因而形成一個規則的體系。我們還發現形上學概念僅在近似性的、不完全的意義上才能被認為有效。 但是這似乎與我們的存在概念相左,尤其從記號觀念導出的那個存在概念;然而,這一概念也是根基牢固的。現在我們開始看到談論存在方式的意思了。存在方式是通力合作共赴至善的各種因素。現在諸範疇參與進來給予我們實質性的幫助,因而我們清楚地辨明了存在的三種方式或要素,我們接著還要澄清這些要素。 到此,我們就可以構造出一種Weltanschauung(世界觀)了。由於有了這個平台,倫理學便獲得了一種嶄新意義,如我們將要表明的那樣。邏輯,同樣因其一切天生的高尚而閃耀光芒。普通人胸中懷抱著這種世界觀;而且與那些最熱誠的公民,柯蒂斯派、[4]愛默生派、莫里哀主教派[5]等人相比,或許皮條客、掠奪成性的教士、傑伊·古爾德,[6]可能透過他們墮落的重重陰影,偶爾捕捉到其更純粹的光芒。它是優美的共相;而且人們必須承認在信仰的哲學中有某種健康的東西,伴隨其對邏輯的無禮怨恨。只不過,它還非常年幼。我們最終的邏輯觀點將展示,它(在它的一個方面)將像信仰一樣達到成年。 * * * [1] Charles Babbage (1791—1871),英國數學家、哲學家、發明家、機械工程師。1834年發明的解析機一般認為是現代計算機的雛形。——譯者 [2]斯托克斯(Sir George Gabriel Stokes,1819—1903),英國物理學家和數學家,因對黏性流體特性的研究,尤其是描述固體小球在流體中運動的黏度定律和作為矢量分析基本定理的斯托克斯定理而著名。——譯者 [3]Argan,莫里哀喜劇《無病呻吟》中的主人公,以吝嗇著稱。——譯者 [4]應指George William Curtis,1824—1892,美國作家與演說家。同情超驗主義運動。1845年左右曾到康科德,拜訪愛默生。曾與其弟James Burrill Curtis積極從事於社團實驗。——譯者 [5]指雨果小說《悲慘世界》中的莫里哀主教,全名Bishop Charles-François-Bienvenu Myriel。——譯者 [6]傑伊·古爾德(Jay Gould,1836—1892),原名Jason Gould。美國鐵路公司總經理、金融家和投機商。既是一位重要的鐵路創建人物,又是19世紀美國最肆無忌憚的資本主義「強盜貴族」,以掠奪致富的大亨。——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