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的人 · 10.北方
「辛普森,昨天去打探拉特克里夫家族情報的任務,你是怎麼打扮的?」格蘭特問道。
「報告長官,我昨天裝扮成推銷信紙的退役軍官了。」
「哦?那你今天可以再裝扮成退役軍官。很有風度,乾淨,穿西裝,不圍圍巾,仍舊是失業中。我想派你去調查埃弗雷特夫人,她住在布萊特林區富勒姆街98號。可不要光明正大地問,她可不吃這一套。去教堂打聽一下消息,那兒應該很有收穫,她常去做禮拜。可以參加他們社區的聚會,那裡的人都很八卦。我想知道她所有親戚朋友的消息。不需要調查她的信件,我有法子搞定。另外,埃弗雷特夫人可是老油條了,牢牢地記住,不要用幼稚的辦法對付她。要是被她發現有人調查她,很可能會打草驚蛇,這條線索就會斷,所以要萬分小心。調查完成後給我打電話,得到我的允許後才准回來。」
就這樣,在這個毫不起眼的三月的早晨,布萊特林社區的卡爾迪克特神父一邊修剪草坪,一邊享受著和煦的陽光。突然,他發現有個陌生人正盯著自己看,表情似乎既有同情,又有嫉妒。陌生人覺察到自己已經被神父發現了,就扶了扶帽子,大步走向前去跟神父攀談道:「這麼熱的天氣幹活可真不好受啊,需要幫忙嗎?」
神父才二十多歲,正值年輕氣盛,因此微笑地說道:「你是覺得我不能自己完成這項工作嗎?」
「噢,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想給您幫忙,賺點兒零錢花花。」
「哦?」這個問題激發了神父的職業病,「您是在找工作嗎?」
「沒錯,我就是這個意思。」
教父問道:「結婚了嗎?」聽見教父要給自己介紹女孩子,辛普森激動得要給神父一個大大地擁抱,但還是及時克制了這種衝動。
「你想要什麼類型的工作呢?」
「都可以,我什麼活都干。」
「你有什麼特長嗎?」
「我會製鞋,先生。」辛普森說完就後悔了,心想儘管在演戲,但是也要儘量靠譜,這樣胡謅下去遲早會穿幫。
「那你還是來幫我修剪草坪吧,我就可以騰出手來做其他事情了。修完草坪後,一點鐘過來一起吃午飯吧。」
但是辛普森的目標可是廚房,而不是餐廳里教眾與神父之間的談話。於是辛普森一邊接過推草機,一邊結結巴巴地說:「要是您不介意的話,我想自己在廚房裡面蹲著吃。我們粗人不習慣上餐桌。」
「來吧,來吧。」神父說著,露出慈愛的微笑。辛普森生怕從廚房內了解八卦的機會白白丟失,於是生硬地拒絕道:「不,神父。我還是喜歡在廚房裡將就著吃。」
「那……」神父似乎有些生氣,好像是耶穌教導的寬容和友愛精神在此刻打了折扣,「好吧,如果你真的想那樣,你就在廚房吃吧。」
於是神父就離開了,但是不久以後又回來了,看樣子是要聽辛普森隨口胡謅的故事。可能由於打扮得體,器宇軒昂,談吐風趣,教父慢慢覺得這位年輕人並非普通教友,而是一個令人尊敬的年輕人。卡爾迪克特神父站在花園的小路上聽辛普森胡扯,不知不覺竟然到了午飯時刻。他們聊了第一次世界大戰——神父曾在魯爾當隨軍牧師——聊了園藝,倫敦的煤礦,還有製鞋皮革——這個恐怕是他的聽眾最感興趣的。他們還聊了為什麼年輕人不願意參加教會活動。辛普森留意到,神父在最近布道中總結上帝反對賭博,因為賭徒犯了背叛自己、背叛社區、背叛上帝的原罪,忽然理解了為什麼卡爾迪克特神父缺少年輕的信眾。
「你看,你也是年輕人。」卡爾迪克特神父說道,「你能告訴我為什麼年輕人討厭教堂嗎?」辛普森可不想跟神父聊到天黑,於是就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只是搖搖頭表示愛莫能助。與其每周參加教堂的禮拜,還不如去做賭馬經紀人,安心工作,多賺兩個錢。這時,教堂的鐘聲響了,神父與他道別,去教堂做禮拜了。辛普森對參加這次晚餐充滿了興致。
神父是一個稱職的學者,有兩個女用人:一個廚師兼管家,另一個則是舞台劇或電影裡的那種女助手。她們對這樣一位體面的男士前來用餐表示非常歡迎。在晚飯的個把鐘頭內,辛普森對城郊底層人民的生活體會,比這輩子加起來還要多。打探埃弗雷特夫人身世時,辛普森只了解到她是一個寡婦,經常仗著自己的父親是神父擺架子,其他就一無所知了。辛普森問道:「埃弗雷特夫人的父親是在本地擔任神職嗎?」用人回答說:「不,聽說是北方某個偏僻的地方。」每逢教會舉辦活動,事無大小,埃弗雷特夫人必定親自參加,也不是說她對教會多熱心,只不過想提醒每個人她的父親也是神父罷了。辛普森回到草坪,一邊剪草,不斷思索著這個讓人意外的動機。當草快要剪完的時候,神父回來了,說晚上會在教堂內舉辦一次社交聚會,問辛普森是否要參加。辛普森表達了感謝,說一定會到。神父又問,晚會需要把一些椅子從教堂搬到大堂,辛普森能否幫忙?如果他喝完茶後過來,太太們已經在那兒布置會場了。太好了,太太們是當下辛普森最願意碰到的人了。辛普森表示由衷地願意參與,牧師便放心地離開了。
在修剪花園後,辛普森與兩名女用人輪番一邊喝下午茶一邊閒聊了一整個下午,她們找著各種藉口來跟辛普森聊天,根本不管他信不信。下午茶很豐盛,比起在拉特克里夫夫婦那兒的下午茶,他的同事沒來真的可惜了。辛普森動身前往教堂。他早就前往巡視過一番——一座紅色的小磚樓,又髒又破,感覺像是遭受了什麼變故。玻璃窗上滿是污跡,落了厚厚的灰塵,依稀看出有些是黃棕色,另一些是深藍色。夜色降臨,亮著燈的教堂別有一番陰森恐怖的氣氛。
女人們三五成群在教堂內漫無目的地走動,像一群被驚動了的母雞,說了很多話但什麼也沒幹。她們在討論的過程中,不斷有人提出修改流程,因此只能不斷地開會溝通表決。她們的辯論之煩瑣冗長,遠遠超過了凡人能忍受的程度。辛普森在門外看了一會兒她們互相推託扯皮,感覺就像用卡爾迪克特先生的除草機除草一樣沒完沒了。
「你是要找人嗎?」其中一個婦人發現了辛普森。辛普森解釋說,是神父叫他過來幫忙的。他幾乎立刻就達到了他的目的。他一整晚都興高采烈的,發現他成了晚會的中心,這與他的偵探身份或者別的什麼都無關。晚上,當他與自己的對手打照面時,他此刻的興奮也消失得無影無蹤。後來當他私下向穆林斯匯報這件事時,我很遺憾不能重複他當時聲情並茂的描述,但是穆林斯腦海中留下的,只不過是一個男人去參加了一場派對。總的來說,辛普森當晚是挺苦的,雖然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他的紅頭髮和雀斑成了他通往快樂的通行證——沒有人能抵擋他的魅力。他們拿著刷子把牆壁粉刷成粉紅色,這可能可以傷害別人,但並不能傷害辛普森一絲一毫。他成了當晚最受歡迎的男人,需要打聽的消息向他撲面湧來,毫不費力就了解到了一切。事後,當穆林斯告訴他「老闆對你在布萊特林新月街的調查結果很滿意」的時候,辛普森愉悅的臉上露出一絲與紅髮和雀斑不匹配的不屑,吼道:「老子可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這次聚會在九點四十五分圓滿地結束了。辛普森再度幫助太太們搬凳子,然後把最八卦的幾個太太送回家,然後就等著第二天早上見格蘭特,告訴他打探到的關於埃弗雷特夫人的一切。
埃弗雷特夫人其實是蘇格蘭人。她沒有方言口音,是因為已經在倫敦生活二十五年了。她們家最早是從西海岸來的,父親是西海岸羅斯郡內的自由派牧師,現在他的兄長繼承了父親的職位。她的本姓是羅根,守寡十五年了,膝下並沒有子女。她由於比較特立獨行,所以跟大家不太熟,但是很受尊敬。儘管她把她的房間租給了幾個賭場經紀人,也沒有降低她在布萊特林教區的威信。索瑞爾退伍後而在未成為賭場經紀人前,曾住在她家,所以她也許會因為收留了一名罪孽深重的囚犯而得到主的寬恕。這兩個男人從未與教區的人會面,教區的人也對他們敬而遠之。格蘭特明白,作為道德上的麻風病人,他們是不會有朋友的。他們似乎有一種永不疲倦的吸引力,把所有的邪惡都看作美德,他們生活中的一切都被陌生人所監視。這兩個人,正如埃弗雷特夫人所說——格蘭特覺得,埃弗雷特夫人是不會在這種可以被求證的事情上撒謊的!——形影不離。他們連女朋友也沒有談過。他們都是布萊特林人公認的聰明人,埃弗雷特夫人也是全心全意地照顧他們。她在倫敦沒有親人,所以每年會回一次蘇格蘭探親。如果她的訪客沒有離開家的話,埃弗雷特夫人甚至僱人去打掃房間,照顧他們。
辛普森西裝革履地從房間裡走出來的時候,周一晚上在國王十字車站和尤思頓值班的夥計正在向格蘭特匯報工作情況。格蘭特仔細地詢問了當天晚上出現的可疑人物,當夥計說到有個年輕男子和他的母親路過的時候,格蘭特打斷了他,問道:「描述一下他母親的樣子。」小伙子大致說了一下。
「火車上沒有其他可疑人物了嗎?」
小伙子回答沒有。他糾結地推斷道,那些黑黑瘦瘦、高顴骨的男人的家鄉應該在蘇格蘭北部。他們成群結隊地登上去往北方的列車。
「為什麼你覺得他不是我們想要找的人呢?」
「他的行為方式,還有他母親的行為方式。他們的行李就堆在行李架上,任何人都可以看見他名字的縮寫——Q.L.。他只有一個高爾夫球袋,看上去是穿著便裝。」
埃弗雷特夫人,幹得漂亮!格蘭特心想。臨走前把鈔票落在抽屜里的人是絕不會想到用高爾夫球袋的。他在想,他們是不是故意把行李箱留在那兒的。他覺得沒有人會為了整件事的成功這樣鋌而走險。這應該只是巧合。
那他去了哪兒呢?
行李上沒有標籤,不過驗票員說他買了去愛丁堡的票。
很快,格蘭特就查到了拉蒙特的目的地。蘇格蘭的教會沒有多少牧師姓羅根,而羅斯郡內更是只有一個。他是一個卡尼什自由教派的牧師,不會違背自己父親的堅定信仰的。卡尼什是在湖旁邊的一個靠近西海岸的小村莊。
格蘭特走進辦公室說:「我要去蘇格蘭一兩天,去釣魚。」
「想要放鬆一下換換腦子的話,很多地方都比蘇格蘭舒服多了啊!」巴克知道最近案件的進度遇到了麻煩。
「是啊,不過那兒適合釣魚。而且那兒是我的地盤。我大概會去兩天。」
「自己一個人嗎?」
「是的。」
「最好帶個幫手去吧。你也知道那邊的蘇格蘭鄉下警察的辦事效率。」
「沒事,他們幫忙釣個魚還是綽綽有餘的。再說我也應該用不上他們幫忙,除非他們願意幫我把魚運回倫敦。」
「好吧,什麼時候去?」
「我買了七點半國王十字車站的票,明天十點前應該就到因弗內斯了吧。到了以後會告訴你。」
「好的。」巴克說,「去吧,小心別被自己的魚鉤給纏住了。」
格蘭特花了好久才安排好未來幾天的調查行動。他不能確定那個去了卡尼什的男人就是拉蒙特。他是所有搜查人員中唯一親眼見過黎凡特人的,所以他必須親自前往。但是,倫敦的搜查工作還是得繼續,因為這次卡尼什之行可能是埃弗雷特夫人的調虎離山計,他可不敢掉以輕心。
當他在收拾釣魚工具和舊衣物的時候,菲爾德太太拿著三明治走進了房間,同情地看著他。格蘭特覺得很不自在,拒絕了她的好意。他正等著在火車上吃一頓豐盛的晚餐和一頓豐盛的早餐,然後就到蘇格蘭了。
「你想得很對,」菲爾德太太說,「但是你怎麼知道你今晚會不會餓醒呢?這是雞肉三明治,你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吃上一頓雞肉三明治。蘇格蘭可是鳥不拉屎的地方,天知道你在那邊能買到什麼吃的。」
格蘭特說,蘇格蘭現在已經和英格蘭一樣發達了,而且景色更優美。
「我不知道什麼美不美的。」不由分說,菲爾德太太把三明治塞到他的行李裡面,「我的一個表親曾經在那邊服役,那邊的鄉下一座房子也沒有,甚至一棵樹都沒有。本地人連茶餅都沒見過,更別說司康麵包了。」
「真夠土的啊。」格蘭特隨口附和著,把他喜歡的斜紋舊格子襯衫放進了行李箱。
火車開出國王十字車站,格蘭特坐下來,好好地研究著卡尼什地區的地圖。再次研究這份地圖讓他的心情很愉悅。在廣袤的蘇格蘭高原追蹤嫌犯讓他感到莫名的興奮,這樣的對決方式更原始,更有人情味。而不像在泰晤士河岸的對決那樣,充斥著冷血的機械化手段,而這次是男人之間的對決。只有郵局才有電話,但是打電話要提前預訂。與嫌犯的對決,可能是拳頭對拳頭,也可能是槍對槍,沒有任何支援。格蘭特倒是希望最好能把他生擒,如果帶著屍體回倫敦就沒意思了。更別說,其實警察心裡也不太願意見到探長把嫌犯殺死的場景。他必須暗中行事,因為他的行程畢竟晚了兩天。黎凡特人不可能在昨晚之前就到達這裡,他在這兒待得越久,就越不引人注意。一開始,這裡的每個人心裡對他都有所戒備,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本來就在這兒長大——他會在這兒混得很熟,甚至誤以為自己很安全。
格蘭特繼續看地圖,卡尼什就在河流的南岸,而河流在流經芬利湖後入海。在芬利湖以南四英里的地方,還有另外一個湖;而河流的北岸,是一個比卡尼什稍微大一點兒的村莊,村名叫加尼。也就是說,卡尼什在半島的北邊,加尼在南邊,兩個村莊之間通過一條起伏不平的鄉道相連,路程約為四英里。
格蘭特決定住在加尼——那裡有一家酒店,聽說還有溫泉——在那兒可以以芬利湖釣魚為掩飾,監視著整個卡尼什。他看地圖直到夜深,而鐵路兩旁的景色也漸漸變得似曾相識。他知道,即便是最有經驗的地圖閱讀者,在親身來到現場的時候,仍然會不時地被震驚,但是他現在也自信比在這附近打獵的獵人還要熟悉這個區域。
第二天一醒來已經是早上,他感到無比地興奮。看向窗外,棕色的荒地緩緩後退,火車的轟鳴聲似乎宣告著對格蘭皮恩山脈的征服。迎面吹來一陣冷風,氣味很清新,似乎在向他問好。他一邊吃著早餐,一邊看著窗外。棕色而貧瘠的荒地襯映著藍天,皚皚白雪覆蓋著大片的松樹林,中間偶爾露著幾個山頭,好像羊毛衣服上的幾塊黃斑。接著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白樺林,白樺順著山勢沿河而生,仿佛一片綠色的地毯。火車速度加快——明顯地感覺到在下坡——駛入了一大片農田。廣袤的農田內沒什麼石頭,只有湖泊,河流和綠油油的植被。在火車轟轟地搖晃著開往因弗內斯的最後一段下坡路內,他站在過道上感嘆著,這個亡命天涯的人到底在想什麼——這個倫敦人竟然捨棄了他熟悉的街道、高樓和住所。星期日的河流並不平靜,咆哮著的河水,孤立的荒地,完全不是想像中安逸舒適的景象。他揣摩著拉蒙特的想法,開始亡命天涯後,是否會感到後悔?他過去還是挺樂觀的——至少埃弗雷特夫人是這麼說的。然而背後捅刀子的行為,肯定是個性陰鬱多疑的行為。對於他這樣一個個性敏感的人來說,在這荒郊野外被追捕,舉目無親,肯定比在熟悉的泥灰磚房裡坐牢更讓他覺得恐怖。在早期的蘇格蘭高地,爬上山丘就足夠逍遙法外了,愛爾蘭人經常這麼幹。然而隨著文明的發展,這樣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現在,一千個逃犯裡面也沒有一個會逃往蘇格蘭或者威爾斯尋求庇護。現在人們在逃亡的過程中需要食物和住所,一個孤立無援的山洞或茅草屋已經過時了。要不是埃弗雷特夫人答應提供藏身之地,拉蒙特甚至逃不出倫敦,格蘭特對此深信不疑。當拉蒙特真的看到眼前荒涼的情景,他心中不知會作何感想呢?
在因弗內斯,他離開了舒適的火車,穿過寒風凜冽的月台,來到了當地的小車站,早上剩下的時光就在從綠油油的田園到棕黃色的荒地中晃晃悠悠地度過。隨著列車一路向西,不時在荒無人煙的荒地中間停車,莫名其妙地上上下下一些乘客,到了下午,他終於來到了一個風沙肆虐的站台,然後下車目送列車繼續駛向荒涼的蘇格蘭高地。在這個車站,他被告知可以搭乘郵車,距離卡尼什只有三十六英里了。就算運氣好,也得八九點才到,這完全取決於路上是否會出什麼意外。就在兩周前,安迪的車左輪卡在溝渠裡面,格蘭特不得不把另一輛車的右輪卸下來換上。格蘭特被帶到售票處,在車站後面的石礫路上有一台「精美的機器」,接下來他得在這個機器裡面待五個小時,如果運氣好的話,就到加尼了。這簡直就是一輛大型的敞篷馬車。在駕駛位後面,有三張簡陋的長凳,用帆布和鋸末充當著坐墊。出乎意料的是,車上還有另外五名乘客。格蘭特嘗試著問能不能一個人包車去,但是看對方的表情就知道這完全是徒勞無功,他為自己的異想天開感到十分慚愧。可別看不起郵車,這可肩負著來往卡尼什的重要責任。格蘭特委屈地向郵車妥協,希望路上能說幾個笑話解解悶。但是目前他是想不出什麼好笑的事,只好跟司機套套近乎,希望能給他安排個好座位。
郵車走在狹窄的小路上,被溪流沖得東倒西歪,很多地方都漫著水,根本無法通行,可是郵車卻在司機的駕駛下如履平地,他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人定勝天。
「在路上要是要會車,怎麼辦?」他忍不住問司機。
「這個嘛,要不我們後退,要不他們後退。」五英里之後,格蘭特終於體會到了這條土規則,因為他們碰到了一輛拖拉機。司機是個小個子,但是開起車來卻令人害怕。路的一邊是山,另一邊是小溪谷。司機一邊談笑風生,一邊把車倒到一旁,留出足夠的空間,兩輛車勉強通過。拖拉機司機興高采烈地通過後,他們的行程得以繼續。在剩下的三十多英里中,他們只遇到了兩次會車,第一次中,兩輛車都向後退,郵車的內輪差點兒陷入石溝中,而對方的內輪差點兒就撞在河堤上了。第二次則是一輛福特,自恃著車的性能好,就魯莽地開過來,在郵車側面擦了一下,因此兩位司機在車交會的時候都是怒目而視。但這種狀況,車上的乘客一點也不驚訝,顯然因為經常發生而習以為常。
想著車裡的乘客已經坐滿,格蘭特不禁擔心那些搭不上車的旅客怎麼辦。途中,有個老婦人在路邊的小房子裡等車。車緩緩地停了下來,司機走下車,扶著老婦上車。但是老婦向車內一看,露出驚恐的表情:「安迪,車裡沒有位置了,我坐哪裡啊?」
「住嘴,」安迪高興地說,「我們還沒人下車呢。」
「住嘴,」格蘭特明白,這在蘇格蘭可不是責備的語言,跟英語裡的原意也不沾邊。這只是表達一種半開玩笑的拒絕,有時候也表示對別人讚美的懷疑。安迪說這話的意思,其實跟蘇格蘭當地人說「胡說八道」差不多。安迪說話算話,位置騰出來了,沒有人覺得不舒服,只不過后座上的幾隻母雞被扔在了路邊。不過它們仍然活蹦亂跳等待著它們的主人把它們拿上獨輪手推車。
還有幾英里就到加尼了,格蘭特聞到了海水的味道——那種海邊特有的海草的味道。這兒附近根本不像海,突然襲來的海草味道還是讓人挺驚訝的。更詭異的是,繼續往前走,它們看見了群山之間有一個綠色的「小水塘」。只有岸邊海浪般的水草表明這其實是大海。這可是過去二十四小時內最令人歡欣鼓舞的事情,加尼就在眼前了。車來到旅館門口,所有乘客都下了車。儘管已經很餓,他還是倚在門前,看著夕陽西下的餘暉照在西面的海島上。這是多麼靜謐的景色,空氣中瀰漫著煤煙和海的味道,夜幕將從遠處緩緩降臨,村莊的人家裡陸陸續續也亮起了燈光。大海看起來像一大片薰衣草,沙灘在暮色中朦朧地透著光。
他來到這兒,是為了拘捕倫敦排隊殺人案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