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文明史 · 第一講 什麼是文明(1)
本課程目標——歐洲文明歷史——法國在歐洲文明中的角色——文明是一個適合講述的主題——它是歷史的最一般事實——「文明」一詞的一般及普遍含義——組成文明的兩個主要事實:1.社會的發展;2.個人的發展——證明——這兩個事實必然相互聯繫,並且遲早會相互激發——人的命運完全局限於他的現實社會條件嗎?——文明史可以通過兩種視角來展示和研究——對課程計劃的評論——人類思想的現狀以及文明的前景
先生們,承蒙各位款待,深為感動。請允許我說,我將這種款待看作是我們之間心曲相通的象徵。雖然經歷了如此長久的分離,這種心曲相通卻從未中斷。啊,看到身邊的你們,我似乎看到了七年前在此與我一道艱苦奮鬥的朋友們。再次來到這裡,以前的聽眾們仿佛也全都回來了。然而,從那個時候開始,一切都已經發生了巨變。七年前,我們相聚於此,因為焦慮和恐懼而沮喪,因為悲傷和渴望而心情沉重;我們發現自己被困難和危險包圍,感覺自己正被拖入災難;我們平心靜氣、謹言慎行,試圖逃避災難,卻無濟於事。現在,我們再次相聚,充滿了信心和希望,心情愉悅,思想活躍。只有一種方式才能表達我們對於這一可喜變化的感激之情,那就是將七年前指導我們行為的平和心態和堅定決心投入到我們當前的聚會中,投入到我們新的學習中。七年前,日復一日地,我們的學習受到嚴密監控,甚至被專橫地中止。好運都是弱不禁風的、來去無常的。我們既不可過分畏懼,也不可抱太多希望。和疾病初發時一樣,疾病康復期也需要同樣的呵護和謹慎。我相信你們都將展現出這種呵護、謹慎和節制。這種心曲相通,這種觀點、情感和思想上的緊密一致,曾在困難和危險時期使我們團結一致,至少使我們沒有犯下大錯,在未來的順境中將同樣使我們團結起來,使我們能夠收穫勝利的果實。我相信自己可以依賴你們的合作,除此以外我別無他求。
這是我們今年第一次聚會,從現在到年底,時間相當有限;留給我思考自己準備講什麼內容的時間更短。因此,主題的選擇至關重要,選擇時最好要考慮到今年留給我們的時間已經不多,留給我準備的時間已經不多。在我看來,回顧歐洲現代史(2),重點考察文明的發展,事實上,對歐洲文明的歷史,對其起源、發展歷程、目標和特徵的大致刻畫,差不多剛好用完我們手頭的時間。因此,這就是我準備探討的主題。
我使用了「歐洲文明」這個詞語,因為顯然確實存在一個歐洲文明。歐洲各個國家的文明存在某種一致性。雖然時間、地點和環境相差甚遠,這種文明卻在幾乎完全相同的事實中興起,在各處遵循相同原則向前發展,並幾乎在所有地方傾向於產生類似結果。因此,存在一個歐洲文明,我要請你們注意的主題也正是這樣一個聚合文明。
重申一遍,這個文明顯然無法追溯,它的歷史無法從任何一個歐洲國家的歷史中得出。一方面,它很簡短,這是它的明顯特徵;另一方面,它的多樣性同樣令人吃驚。在任何一個國家裡,它都沒有發育完全。它的外在特徵分布廣泛,我們必須一會兒在法國,一會兒在英國,一會兒在德國,一會兒在西班牙來尋找它的歷史要素。
我們法國人在歐洲文明研究中占據有利位置。雖然在任何時候都應該避免對個人甚至國家的奉承,但我覺得我們可以說法國已經是歐洲文明的中心和焦點,這絕非虛榮心使然。我不會妄稱它在所有方面一直都艷冠群芳,這也未免太狂妄了。在不同時代,義大利曾經在藝術領域領先於它,英國曾經在政治制度上領先於它,還可能有其他歐洲國家在其他方面、在特定時期優越於它,但誰也無法否認,只要法國看到自己在文明進程中落後他國,它就會奮起直追,在新動力下快步向前,很快就能並駕齊驅甚至領先眾國。並且不僅法國的命運有如此的特殊性,我們還能看到,發源於其他地方的文明思想和制度要想擴張自己的勢力範圍,要想變得多產和流行,為歐洲文明的整體福祉發揮作用,它們都必須在一定程度上在法國經歷一段新的準備時期。法國似乎成了它們的第二祖國,它們必須從法國出發,才能踏上征服歐洲的征途。幾乎從來沒有一種偉大的文明思想、偉大的文明原則,在它傳播擴散之前,不是按照這種方式越過法國的。
還有一個原因:法國人的性格中存在某種合群、富有同情心的因素,其傳播比其他民族的國民精神更容易、效果更好。無論是因為我們的語言、思維傾向,還是習俗,我們的思想都比其他民族的更加流行,向大眾展示得更加清晰,更好理解,更容易深入人心。總之,簡單易懂、熱愛交際、富有同情心,這是法國的特徵,是法國文明的特徵,正是這些特徵使得它在歐洲文明中獨占鰲頭。
因此,在開始研究文明這個偉大事實時,選擇法國作為研究焦點並非獨斷或因循守舊的做法。要想置身於文明的中心,置身於我們即將研究的事實的中心,我們必須這樣做。
我使用了「事實」一詞,我是有意而為之的。和其他範疇一樣,文明是個事實——和其他事實一樣可以被研究、刻畫和敘述的事實。
曾經有段時間,很多人在談論應該把歷史限定為對事實的描述,這再正確不過。但我們必須時刻牢記,可描述的事實太多,事實本身的性質變化太多,超過了人們最初打算相信的。有有形的、可見的事實,如戰爭、戰役、政府的正式法令;也有精神事實,雖然不浮現出來,但一樣真實。有個別事實,有自己的稱呼;也有一般事實,沒有任何特定名稱,無法指定一個確切日期,無法嚴格加以限制,但依然和其他事實一樣真實,是歷史事實,我們無法將其排除在歷史之外,除非我們篡改歷史。
歷史中就有這樣一個部分,我們通常將其稱為「歷史哲學」,它是事件之間的關係,將事件統一起來的聯繫,將事件的因果統一起來的聯繫,這些統統是事實,統統是歷史,和戰爭故事及其他有形的、可見的事件一樣真實。毫無疑問,這一類事實更難以闡述和解釋,在解釋它們時人們更容易犯錯。賦予它們生命和生氣,用清晰生動的色彩來展現它們,這絕非易事。但這一困難絲毫沒有改變它們的本質,它們絕對是歷史的基本要素。
文明就是這樣一種事實,它是一般的、隱晦的、複雜的事實。我承認,描述和敘述它極其困難,但它依然存在,依然有權被人描述和敘述。我們可以針對這個事實提出大量問題,我們可以問——確實有人曾經問過,它是好事還是壞事?有人為它悲嘆,有人為它欣喜。我們可以問,它是不是一個普遍事實?世上是否存在一個普遍的人類文明、人類命運?各個國家有沒有什麼東西是世代相傳的,從不會喪失,只會增加,只會變得越來越大,如此下去直到時間盡頭?就我來說,我確信事實上確實存在一個普遍的人類命運、文明集合的傳遞。並且,相應的,存在一個尚待書寫的、關於文明的普遍歷史。但是,在提出如此重大、如此難以解答的問題之前,如果我們先局限於特定時間長度、特定民族的歷史,很顯然,在這些限制條件內,文明是一個可以被描述和敘述的事實,是一個歷史事實。我還將立刻補充,這個歷史是所有歷史中最偉大的,因為它涵蓋了所有一切。
文明這一事實是最卓越的事實——普遍和確切的事實,其他一切事實都以此為結局和歸宿。你們難道不這樣認為嗎?考慮組成一個國家歷史的所有事實,那些我們習慣上看作國家生命要素的事實;考慮國家制度、商業、產業、戰爭、政府的一切細節:要想從整體上、從相互關係上來考察這些事實,要想衡量、評價它們,我們就會詢問它們對國家的文明做出了什麼貢獻,在其中發揮了什麼作用,對其產生了什麼影響。正是通過這種方式,我們不僅對它們形成了完整的觀念,還衡量了它們的真實價值。它們過去是、現在也是江河,我們詢問它們為大海貢獻了多少水量。因為文明就像一個海洋,構成了民族的財富,民族的所有生命要素、所有支持其生存的力量都聚集、團結在它的懷抱中。這是千真萬確的,甚至那些本質上可憎、有害的事實,那些壓得人民痛苦不堪的事實,如專制和無政府狀態,如果曾經以某種方式幫助過文明,如果曾經推動文明向前邁了一步,我們在一定程度上就會寬恕它們,忽略它們的過程、它們的邪惡性。總之,不管我們在哪裡發現文明,不管是什麼事實創造了它,我們都會傾向於忘卻它所付出的代價。
另外,還有一些事實,嚴格說來,我們不能稱之為社會事實。它們是個人事實,似乎與人的靈魂而非公共生活更加相關。這些事實包括宗教信條、哲學思想、科學、文學、藝術。這些事實看起來更關注人的精神改善、智力滿足,以人的內心改善、精神愉悅而不是人的社會地位為目標。然而,再一次,這些事實經常是以文明為依據才得以研究的,才需要研究的。
在所有時代、所有國家,宗教享有教化民眾的光榮。科學、文學、藝術、所有智力和精神享受都要求擁有此光榮的一部分。當我們認可它們的要求時,我們也就是把它看作是對它們的讚譽。因此,那些最重要的事實,那些不藉助於外在結果,光憑藉其自身、憑藉其與人類靈魂的關係就令人尊崇的事實,憑藉其與文明的密切關係提高了自己的重要性和崇高性。這一普遍事實的價值就在於它能為它所觸及的萬物賦予價值。不僅如此,甚至在一些場合下,我們所討論的宗教信條、哲學思想、文學、藝術,會根據其對文明的影響而得到專門考慮和評價。並且,在特定程度上、在特定時期,這種影響將成為衡量它們價值的決定性指標。
因此,在開始對其歷史的研究之前,我要問,這個如此重要、龐大和寶貴的事實,這個似乎是國家整體生活的總和及表現形式的事實,就其本身而言,到底是什麼?
在此,我要小心不要陷入純哲學中,不要寫下一堆推導原則,然後從中推導出文明的性質來。這種方法很容易犯錯。再說一遍,我們是要對一個事實進行核實和描述。
長期以來,在許多國家,「文明」一詞已經得到應用。人們給這個詞語賦予了各種想法,它們在一定程度上是清晰的、可理解的。但在使用過程中,使用者總會賦予它這樣那樣一些含義。我們要研究的是這個詞語的普遍的、人本的、流行的含義。與那些看起來更嚴格、更精確的科學定義相比,人們對最普遍術語所持有的通俗意義往往更加準確。詞語的普通含義源自常識,而常識是人類的特徵。一個詞語的普通含義隨著事實的逐漸發展和持續出現而形成。因此,當一個看起來屬於某個已知詞語含義範圍內的事實出現時,可以說是很自然地,它就被這個詞語接納了。詞語的含義不斷擴充、延展,直到那些本質上應該歸屬於該詞語的各種事實、想法都已經被歸入該詞語中。
反過來,當一個詞語的含義由科學來決定時,這一決定過程——個人或少數一些人的工作——發生時,會受到頭腦中固有的某些特殊事實的影響。因此,一般說來,與詞語的普遍含義相比,科學定義更加狹隘,因而實際上準確性更差、真實性更差。與試圖給文明下一個科學定義相比,將文明看作一個事實來研究這個詞語的含義,根據人類常識來研究它所包含的所有觀念,能為我們了解這個事實帶來更大進展,雖然前一種方法乍看上去更加清晰和精確。
作為這一研究工作的開始,我將努力在你們面前展示一些假設:我將描述特定數量的社會狀態,然後我們來探討人的一般本能能否從中識別出一個民族處於文明進程中的條件,能否從中識別出人類賦予「文明」一詞的含義。
首先,假設有這樣一個民族,他們的物質生活很舒適,充滿了物質滿足感。他們繳稅很少,無需受苦,在私人關係中正義得到了良好的管理——總之,對他們來說,物質生活是幸福的、井然有序的。但是另一方面,這個民族的智力和精神生活被有意維持在一種麻木和不活躍狀態,一種抑制狀態——我不說是一種壓抑狀態,因為他們並不理解這種感受。我們並不缺乏這種狀態的實例。歷史上曾經有許多採取貴族政治的小型共和國,國民被視為綿羊,餵養得當,在物質生活上很幸福,但沒有精神和智力活動。這是文明嗎?這是一個處於文明進程中的民族嗎?
另一個假設:有這樣一個民族,物質生活不怎麼輕鬆,不怎麼舒適,但還過得去。另一方面,精神和智力需求並沒有被忽視,可以享受特定數量的精神享受;崇高、純潔的情操得到培育;他們的宗教和道德觀念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是其中的自由原則卻被小心翼翼地屏蔽了。和上一個例子一樣,智力和精神需求得到了滿足,每個人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真理,但不允許任何人自己去追尋真理。精神生活表現出一潭死水的特徵。這正是亞洲大部分人口所處的狀態,是神權統治壓制人性的地方,例如,印度的現狀就是如此。在此我要問同樣的問題:這是一個處於文明進程中的國家嗎?
我再改變一下假設的性質:有這樣一個國家,個人自由得到了極大表現,但混亂和不平等觸目驚心。這是暴力和投機的國家。每個人如果不夠強大都會受到壓迫、遭受苦難,遭受毀滅。暴力是社會狀態的主要特徵。大家都知道歐洲曾經經歷過這種狀態。這是一個文明的國家嗎?毫無疑問,它可能包含文明的一些原則,這些原則將逐漸得到發展。但是在這種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事實無疑不是人類常識所聲稱的文明。
我再舉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假設:每個人都非常自由,在所有事情中不平等現象很少見、很短暫。每個人幾乎只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人和人之間的力量差異很小。但很少有公共利益,很少有共同思想,很少有社會交往——總之,每個人的才幹和生命都自生自滅,老死不相往來,或在身後留下什麼痕跡。一代又一代的人死去,留下一個跟他誕生時一模一樣的社會:這是野蠻部落的狀態。這裡有自由和平等,但顯然沒有文明。
我還可以舉出更多假設,但我覺得這些假設已經足以解釋什麼是「文明」一詞的普遍和自然的含義。
顯然,根據人類的自然常識,我列舉的這些狀態中沒有一個符合這個詞語。為什麼?我覺得「文明」一詞包含的第一個事實(從我在前面快速列舉的各個例子中得出的結果),是進步和發展。它立刻使人想到一個大步前進的民族——不是在改變位置,而是在改變狀態;一個以調整適應和自我改善為文化的民族。在我看來,進步的觀念、發展的觀念,是「文明」一詞所包含的基本觀念。這種進步是什麼?這種發展是什麼?這就是最大的難題。
這個詞的詞源似乎給出了一個清晰的、令人滿意的答案:它是社會生活的不斷改善、社會的不斷發展,嚴格來說,是人際關係的不斷發展。
事實上,這就是當人們聽到文明一詞時在腦海中浮現出來的第一個想法。我們立刻想到社會關係的擴展、最大活力和最佳組織:一方面是為社會帶來力量和幸福的手段不斷增加,另一方面是力量在個體之間的分配越來越公平。
這就是全部了嗎?我們在此窮盡了文明一詞的所有天生、普遍的含義了嗎?這個事實除此以外再無其他嗎?
這就好比在問:人類歸根到底僅僅是一個蟻穴嗎?一個僅僅需要秩序和物質幸福的社會嗎?在這個社會中,投入的勞動越多,勞動成果分配越公平,就越能達成目標、實現進步嗎?
對人類命運的這樣一個狹隘定義,我們的本能立刻感到反感。我們的本能第一眼就覺得文明一詞還包含了一些更廣泛、更複雜的事物,一些比單純的社會關係、社會力量和幸福的改善更加高級的事物。
事實、公眾意見以及這個詞語的公認含義都符合這一本能。
看看黃金時期的羅馬共和國,在第二次布匿戰爭(3)之後,它的優點達到頂峰,正朝著世界帝國的方向前進,社會顯然正處於進步狀態。再看看奧古斯都統治下的羅馬,它已經顯露出衰敗的端倪,在所有事件中社會的進步都受到抑制,邪惡勢力即將占據統治地位。然而沒有一個人不覺得、不承認奧古斯都統治下的羅馬比法布里休斯或辛辛納圖斯統治下的羅馬更加文明。
讓我們越過阿爾卑斯山脈,看一看17和18世紀的法國:從社會視角來看,考慮到幸福的實際數量及在個體之間的分配情況,顯然,17和18世紀的法國比不上其他歐洲國家,如荷蘭和英國。我相信,與法國相比,荷蘭和英國的社會活躍度更高、增長更快,其成果的分配更加徹底。然而,問一問普通人的常識,它將回答說17和18世紀的法國是歐洲最文明的國家。歐洲也毫不猶豫地對此給出了肯定的答案:在歐洲所有不朽文學作品中,處處都能找到對法國的這種公共意見的痕跡。
我們還可以列出許多國家,它們比其他國家更加繁榮、增長更快、個體之間的分配更合理,然而,人的天然本能和普通常識卻能判斷出,它們的文明程度低於那些單純從社會角度來看分配沒這麼好的國家。
這意味著什麼?後面這些國家擁有什麼優勢?在文明國家的性質中是什麼給了它們這種優勢?在人類的看法中是什麼東西極大地彌補了它們在其他方面的極大不足?
它們壯觀地顯示了社會生活之外的另外一種發展:個體的、內心生活的發展,人自身的發展,人的才幹、情操和思想的發展。雖然這些國家的社會不像其他國家那樣完美,它們的人民卻更加壯觀、更加雄偉地脫穎而出。毫無疑問,還有許多社會問題尚待解決,但在智力和精神領域已經取得重大成就。許多人的物質條件和社會權利還有所缺乏,但它們英雄輩出,令全世界矚目。它們的文學、科學和藝術大放異彩。人們一旦看到這種人的天性所尊崇的偉大跡象,一旦看到這種崇高志趣所創造的財富,就會承認它,稱其為文明。
因此,這一偉大事實包含了兩類事實。它依賴於兩個條件,通過兩種徵兆顯示出來:社會活動的發展以及個人活動的發展,社會的進步和人類的進步。只要人的外部條件得到拓展、活躍和改善,只要人的內在天性得到輝煌壯麗的顯示,只要看到這兩個標誌,即使社會現狀還很不完善,人類也會歡呼鼓掌,宣告文明的來臨。
如果我沒有弄錯,這就是我們對人類普遍看法的簡單且純粹的常識性考察得到的結果。如果我們審問嚴格意義上的歷史,如果我們考察文明的重大轉折點,即人們公認的推動了文明發展的事件,考察其本質,我們立即就能認出我剛才描述過的兩個元素中的一個。它們總是個人或社會發展中的關鍵事件,是那些改變了人的內心、信條和習慣,或改變了人的外部條件、他在同伴中的地位的事實。以基督教為例,不僅在它剛誕生時,即使在它發展的第一階段,基督教對社會狀況不聞不問;它大聲宣布自己無意干預社會狀況;它命令奴隸服從主人;它沒有抨擊過當時社會的任何一件大惡大錯之事。然而,誰會否認基督教是文明的重大轉折事件?為什麼它是?因為它改變了人的內心、信條和情操;因為它使人在精神上和思想上獲得了重生。
我們還見過另一種性質的關鍵事件,它關注的不是人的內心,而是人的外部狀況。這種事件改變了社會,使其獲得重生。這無疑也是影響文明的決定性關鍵事件。縱觀所有歷史,你將處處發現同樣的結果。你將發現所有有助於文明發展的重大事實無不發揮了上述兩種影響之一。
如果我沒有弄錯的話,這就是文明一詞的天然和普遍的含義。在這裡,我描述而不是定義了這個事實,幾乎完整地或從各個方面驗證了它的普遍特徵。我們現在得出了文明的兩個要素。現在問題來了,二者之一是否已經足以構成文明?社會狀態的發展、個體的發展,單獨出現時是不是文明?人類還會同樣承認它嗎?還是說這兩個事實之間存在如此緊密和必要的聯繫,就算它們沒有同時產生,它們也依然不可分離,其中的一個遲早會帶來另一個?
在我看來,我們可以從三個重要方面來研究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檢查這兩個文明要素的性質本身,詢問自己僅從性質來看它們是否彼此緊密聯繫、必不可少。我們還可以考察歷史,看它們是否曾經孤立出現,還是總是相互激發。最後,我們還可以就這個問題請教人類的普遍意見——常識。我將首先請教常識。
當一個國家的狀態發生巨變、財富和力量突飛猛進、社會手段分配發生革命,這個新的事實會遭遇反對、經受對抗,這是不可避免的。變革的反對者通常會宣揚什麼呢?他們會說這種社會狀態的進步並沒有以同樣的方式、在同等程度上改善、革新人的精神和內在狀態;它是虛假的、海市蜃樓一般的進步,其結果對道德和人有害。社會發展的支持者們強力反駁這一攻擊。相反,他們堅持,社會的進步必然會涉及並帶來道德的進步;當外部生活得到更好的管理,內心生活也會得到提升和淨化。新狀態的反對者和支持者之間所爭論的問題就是這樣。
把假設顛倒過來:假設精神得到持續發展,推動這一進步的人通常會承諾什麼?在社會形成之初,那些致力於教化大眾的宗教領袖、聖賢和詩人們承諾過什麼?他們承諾了社會狀況的改善、社會手段分配更加公平。那麼,我問你們,這些爭論和承諾暗含了什麼?它們意味著什麼?它們暗示著什麼?
它們的隱含之意就是,人類的天然本能相信,文明的兩個要素,即社會發展和精神發展,是緊密聯繫的,人們一看到其中一個就立刻會期待另一個。那些堅持或反對這兩個發展中任何一個的人,當他們肯定或否定二者關聯時,他們所關注的也正是這個天然本能的信念。不難理解,如果我們能說服人類,社會狀態的改善不利於個人的內心進步,我們就能成功地貶低和削弱社會中正在進行的革命。另一方面,當我們向人類承諾,通過改善個人能夠改善社會,則不難理解,人們會傾向於將信仰置於這些承諾之中,並且它也相應地得到了成功應用。因此很明顯,人類的本能相信,文明的各個運動是相互關聯、相互激發的。
如果我們把注意力投向世界歷史,也能得到同樣的答案。我們將發現,個人內心生活的所有重大進展都曾經有利於社會,社會狀態的所有重大進展都曾經有利於個人。我們發現這兩個事實中總有一個會占據優勢地位,顯著地表現出來,給正在進行的運動打上鮮明的烙印。有時候,只有在相隔漫長歲月、越過千重障礙、經歷萬般變化後,第二個事實才能顯露出來,通過自身發展來完成第一個事實所啟動的文明進程。但如果仔細考察它們,很快就能發現把它們聯接在一起的紐帶。天意的前進不受任何局限,它沒有義務也不願勞煩自己使昨天種下的原因在今天就開花結果。當時間到了,結果自然會循著預定路線出現,但也許已經過了好幾個世紀。雖然我們覺得它的推理可能有點慢,但它的邏輯是絕對正確的、合情合理的。對於天意來說,時間等於零,它跨越時間就像荷馬史詩中的諸神跨越空間一樣:它僅僅跨出一步,好幾個時代就已經過去了。經歷了多少個世紀、經歷了多少次事件,基督教對人的精神改造才對社會狀態的改造產生了重大且正當的影響。然而,誰能否認它一樣取得了成功?
如果我們把研究從歷史轉移到組成文明的兩個事實的性質本身上,必然也能得到同樣的答案。沒有人不曾對此有過親身體會。當人的精神發生變化,當他獲得從未有過的一種思想、品德或能力——總之,當他自己獲得個人發展時,在同一時刻占據他的會是什麼願望、什麼需求?這種願望和需求就是與周圍世界交流新的情操,使他的思想在外部得以實現。一旦一個人獲得什麼東西,一旦他堅信自己取得新的進步,擁有額外的價值,他立刻就會把占有的想法附加到這種新進步、新價值上。他感覺到有一種本能、一個內心的聲音,在迫使他將自己個人所取得的變化和改善推廣至他人。偉大的改革家完全歸功於這個原因。那些改變了世界面貌的偉人們,在改變了自我後,正是這種需求而不是別的什麼在鞭策他們、指引他們前行。關於人的內心生活的變化就說到這裡,下面說說另一個方面。社會狀態發生了革命,社會得到了更好的管理,權益在社會成員之間得到了更公平的分配——也就是說,世界的外貌變得更加純潔、更加美麗了。政府的活動、人際交往行為都變得更加公正、更加寬容了。你覺得世界外貌的這種改善、外部事實的改善,對人的內心、人性不會產生反作用嗎?所有關於榜樣、習俗和典範的權威性的說法都基於這樣一個基礎:一個良好的、管理得當的外部事實在一定程度上或遲或早都會帶來一個具有同樣性質、同樣品德的內部事實;一個管理更好的世界、更公正的世界能使人變得更公正;內部世界會被外部世界改造,恰如外部世界被內部世界改造;文明的兩個要素彼此緊密關聯,它們之間可能隔了好幾個世紀、各種阻礙,它們可能不得不經歷千萬種變形才能重逢,但它們遲早總會彼此結合:這是它們的本質規律,是歷史的普遍事實、人類的本能信念。
雖然還算不上徹底探討——遠遠算不上,但我覺得我已經用一種雖然簡略但十分全面的方式展示了文明這個事實。我想我已經描述了它,設置了它的邊界,並闡述了它帶來的一些重大的、基本的問題。我也許應該就此打住,但我情不自禁地想簡單談一談此時此刻我想到的一個問題。嚴格說來,這個問題不算是歷史問題。我不會將其稱為假設性問題,而是稱為猜測性問題。人們只能抓住這個問題的一端,永遠無法夠得著它的另一端;人們無法環視它,無法多角度地審視它,但這個問題同樣是真實的,同樣需要人們的思考,因為不管人們樂意不樂意,這個問題總會隨時出現在人們面前。
我們前面所說的,組成了文明這個事實的兩個發展,即一方面是社會的發展,另一方面是人的發展,到底哪一個是目的?哪一個是手段?人發展自我、才能、情操、思想、他的整個生命,就是為了完善自己的社會狀況、改善自己在地球上的存在嗎?還是說,社會狀態的改善、社會的進步、社會本身,不正是個人發展的舞台、契機和動力嗎?總之,到底是社會為服務個人而設,還是個人為服務社會而生?這必然取決於對以下問題的答案:人的命運是純社會性的嗎?社會是否會吸乾、耗盡人的一切?還是說,人的內心深處另有天職——比僅僅存活於世界中更崇高的意義?
有一個人,我可以驕傲地稱其為朋友,他經歷了像我們這樣的歷程,在更加激烈和強大的群體中擔任領導,他說過的所有話都深深銘刻在聽眾的心中。魯瓦耶-克拉爾先生,至少在他的關於《瀆聖法案》的講話中,按照自己的信念解答了這個問題。我在這篇講話中找到這樣兩句話:「人類社會誕生、生活並死亡於地球,它們的命運終結於此……但它們並不包含人的全部。在將自己奉獻給社會後,他還留下了自己身上最高貴的一部分、某種高級能力,他憑藉此能力提升自我、走向上帝、走向未來的生命、走向無形世界中的未知幸福……我們,個別而又相同的人,是天生不朽的真正生命,我們擁有不同於國家的命運。」(4)
對此我不再多說,我不會探究這個問題本身。提出這個問題來我就已經知足了。在文明史中會遇到這樣一個問題:當文明史已經完成、對於我們當前生活再沒有更多的話可說時,人總會不可避免地捫心自問:是否已經窮盡一切?是否已經到達萬物盡頭?因此,這就是文明史能夠導向的最後一個,也是最高深的一個問題。對我來說,指出這個問題的地位和深遠意義就已經足夠。
從前面我所說的可以明顯看出,文明史可以通過兩種方法處理,從兩個來源提取,從兩個方面考察。歷史學家可以選擇某段時期、一系列時代或特定民族,深入人的精神世界。他可以研究、描述、敘述人的內心世界所發生的各種事件、各種變化和變革。如果他能夠實現這個目的,他就能完成這個民族在他所選擇的時期內的文明史。他還可以通過另一種方式來開展研究:不是深入人的內心世界,而是置身於世界之中;不是描述單個人的思想和情操的變遷,而是描述社會狀態的外部事實、事件和變化。這兩個部分、這兩個文明史,是彼此緊密關聯的。它們相互映射,互為映像。但是,它們是可以分開的,事實上至少在開始階段它們應該分開,以便各自都能得到詳細清晰的研究。就我個人而言,我不打算和你們在人的內部世界中研究文明史;我要研究的是有形的社會世界所發生的外部事件的歷史。我的確曾經希望向你們展示文明的整個事實、我所感知到的它的複雜性和廣闊性,向你們提出它可能帶來的所有重要問題。但現在我限定了自己,將研究領域限制在比較狹窄的範圍內。我要研究的僅僅是社會狀態的歷史。
作為開始,我們將研究歐洲文明在初期,即羅馬帝國覆滅時的所有組成要素。我們將集中注意力研究這些著名廢墟中的社會,這些社會的原模原樣。我們不是要複製它,而是努力將它的組成要素逐個羅列出來。當完成這件事後,我們再使它們運動起來,然後追隨它們在此後15個世紀中的發展歷程。
我相信,當我們在這趟研究之旅中前行了小段路程後,我們就會確信文明還十分年輕,世界還遠遠沒有走完自己的路。毫無疑問,目前人類的思想還遠遠沒有達到它所能達到的程度。我們還遠遠理解不了人類的整個未來。讓我們每個人捫心自問,他所理解的、渴望的至善是什麼,讓他把自己的想法和現實世界中所存在的比較一下,他將確信社會和文明都還十分年輕。雖然已經走過了漫長的路,它們依然還有更加漫長的路要走。但是這絲毫不會降低我們在思索自己的實際狀況時的快樂。當我努力向你們指出過去15個世紀中歐洲文明歷史中所發生的各種重大危機後,你們將看到人類的生存條件曾經是多麼的艱苦和兇險,甚至到現在依然如此;不僅外部和社會狀況如此,而且連內在的精神生活也是如此。在所有這些歲月中,人類思想經受了和人類一樣多的苦難。你們將看到,在現代,也許是歷史上第一次,人類思想雖然還遠沒達到盡善盡美的程度,但至少擁有了一些和平、一些和諧。社會也是如此,它顯然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和以前相比,人的生存條件變得輕鬆、公正。想到我們的祖先,我們幾乎可以將呂克萊修斯的詩句運用到自己身上:「風暴肆虐時,在岸上的安全地點,想到那些在大海的狂風惡浪中顛簸的船隻所面臨的危險,真是令人愉快啊!」
我們可以毫不自誇地像荷馬史詩中的斯齊納呂斯那樣說起自己:「感謝上天,與前人相比,我們的生活不知要美好多少。」
然而,我們要小心,不要沉湎於我們的幸福和美好這個想法,不然就會陷入兩個重大危險:驕傲和懶惰。我們可能對人類思想的威力和成功、對自己的覺悟抱有過分自信;同時,由於生活條件的舒適安逸而喪失活力。在我看來,我們經常在動輒抱怨和盲目滿足這兩個極端趨勢之間來回搖擺。我們在思想、願望和想像力方面,充滿了敏感、渴望和無窮的雄心壯志,但當涉及到生活中的實際工作,當需要我們克服麻煩、做出犧牲、千方百計去實現目標時,我們就無精打采,在絕望中輕易放棄了,其輕易程度與我們之前渴望得到它時的焦急程度不相上下。我們必須注意自己是如何屈服於這些缺點的。讓我們養成習慣,恰當預估自己的力量、能力和知識的極限,不要覬覦那些無法合法地、公正地、定期地、在遵循我們文明自身所依賴的原則的前提下獲得的東西。我們有時似乎禁不起誘惑,想採取那些我們通常抨擊和鄙視的原則——野蠻歐洲所採取的成王敗寇的原則、過去四五百年前屢見不鮮、被人看作理所當然的蠻力、暴力和赤裸裸的謊言。但當我們一時屈服於這種欲望時,我們卻發現自己並沒有那個時期的人類的堅毅或蠻勁。那時候的人飽嘗生活之苦,自然急切地、持之以恆地試圖從中解脫出來。現在的我們對自己的生活條件心滿意足,不要放縱於模糊的欲望而危及生活,實現那些欲望的日子還沒來到。給予我們的已經很多,將來向我們索取的也很多。我們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向子孫後代提供詳細解釋;現在的公眾、政府都需要經受討論和檢查,都需要承擔責任。讓我們堅定不移地、誠心誠意地堅持我們文明的各項原則——公正、法治、公開和自由。我們千萬不要忘了,當我們要求,正當地要求其他一切事物接受我們的檢查和探究時,我們自己也處於全世界的目光下,反過來也應該被人討論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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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譯者註:本書系作者根據1828年在巴黎大學授課時的講義整理而成。每講標題為中譯者所加,以便讀者更加清楚本書的總體結構。
(2) 中譯者註:原文使用了「現代」一詞,但由於本作品成文於19世紀,實際指的是「近代」,但為了忠於原著,依然譯作「現代」。
(3) 中譯者註:布匿戰爭是公元前264—前146年古羅馬與迦太基之間為爭奪地中海西部統治權而進行的3次戰爭。羅馬人稱迦太基人為「布匿」,故名。通過3次布匿戰爭,羅馬帝國消滅了迦太基,確定了自己的霸主地位。
(4) 英譯者註:魯瓦耶-克拉爾先生對關於瀆聖問題的法案的意見,7、1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