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玄義文句 · 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下
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下
隋天台沙門灌頂撰
△三、約三性為五:先明三性有無;次光宅下,明佛唯二性;三、開善下,明佛唯善性;四、夫三性下,判失;五、此皆不經,屬小宗。
古來復約三性明涅槃體,言佛地一向是善性,一向非惡性、無記性,亦有亦無(云云)。
初雲無記性亦有亦無者,無凡夫無記名亦無,有白淨無記名亦有。
△次光宅中
光宅云:常住佛果,有兩種無記:一知解無記,二果報無記。如棋書射御,闡提亦有,故非是善;佛地亦有,故非是惡,即是無記性也。果報者,如生死苦無常報,既非是惡,只是無記;涅槃地常樂我淨,亦非是善,直是無記。
佛地亦有者,有基、書、工、巧等,無記。
開善、莊嚴並言:佛無無記,唯一善性。知解無記有多釋:莊嚴雲是善性,開善雲通三性,在闡提是惡,在佛是善,在餘人是無記。言果報者,生死中多有異具,故果報可是無記,佛果報何以是無記?佛果唯一習果,無復報法,豈得類此是無記?以習善既滿,並成習果也。
夫三性者,若有若無,只是世俗,尚不是真,何得用此釋涅槃體?
△五結中
此皆數論之極說,安處佛體,如野人暴背獻至尊耳。
雲如野人者,如野老曝背,以為妙法,欲以此法而獻天子,不知天子用此何為?
△二、正釋為二:先斥非;次不能下,正釋。
初二,先明名體相稱,不可思說。
今明涅槃體者,上來釋名論無,無一切方便;論絕,絕能絕所。名下妙理,寧可思議?
△次德王下,引證斥非。
德王云:大般涅槃,非色非聲,云何而言可得見聞?古來諸師,云何以色為涅槃體?又經云:夫涅槃者,不從因生,體非是果。古來諸師,云何以佛果釋涅槃體?又涅槃之體,無定無果。古來諸師,云何謂涅槃體定是一法?當知其體,非色非聲,非因非果,非一非異,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亦非十住能了了見。
以須是言云何以佛果等者,然今師則通因之果為涅槃體,不同古人一向在果。非一非異者,即二而三故非一,即三而一故非異,即非三非一而三而一,故非三乘所知。
△次正釋為三:一、標列章門;次初論下,示章所依;三、淨性下,正釋。
不能默已,強作五種言之:一、約性淨涅槃,二、約法身德,三、約一諦,四、約不生不生,五、約正性。
初如文。
△次所依中。
初論性淨,總指一部。次論法身,指哀嘆。次論一諦,指聖行。次論不生,指德王。次論正性,指師子吼、迦葉等。不可備引,斑駁略周耳。
雲一諦指聖行者,先作聖行,明一實諦。迦葉等取陳如品初正觀之文,唯正觀性文是。
△三、正釋文,自為五:初、性淨章,為四:初、標列;次、方便淨下,正釋;二、此三下,融通;四、今欲下,離總以示別。
性淨者,淨有三種:一、方便淨,二、圓淨,三、性淨。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初方便淨。
方便淨者,嘔和善巧,權能逗物,住首楞嚴,建於大義。或一閻浮提,或一四天下,或一大千界,或十方土,隨諸眾生,應可調伏,種種示現。無生而生,王宮七步;無滅而滅,倚臥雙林。是以晨朝放光,大聲遍告:正覺世尊,將欲涅槃,若有所疑,今速可問,為最後問。所以三界躄踴,八部悲號,獻供填空,流血灑地,高幢翳諸日月,廣蓋遍覆大千,如經廣說。乃至下者,作九法界身,非生現生,非滅現滅,不前不後,一時等現。然於寂滅,無所損減,於諸生死,無染無累,故名方便淨涅槃也。
在初釋者,由證性淨,有此無方勝用,故在前釋。言漚和善巧者,方便淨家般若無生無滅等,即方便淨家性淨,是則一淨皆具三淨也。
△次圓淨中
圓淨者,因圓果滿,畢竟成就。原其初基,以大涅槃心,行如來行,持戒不殺,擁護正法,廣宣流布,利益眾生,回向大乘,感得金剛堅固之體,法身常身,圓滿具足,獲大涅槃。修道得故,安住於此秘密藏中,復能頒宣廣說一切悉有佛性,施與一切常命色力安無閡辯,雖破煩惱,亦無所破,雖圓智慧,亦無能圓,雖施眾生,不得眾生及以施相,是名圓淨涅槃也。
法身常身,即圓淨家性淨;雖施眾生,是圓淨家方便淨。
△三淨性淨中
性淨者,非修非得,非作業,非與業,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沖湛寂靜,不生不滅,雖在波濁,波濁不能昏動,猶如仰觀虛空月形,五翳不能翳,雖復隨流苦酢,其味真正,停留在山,雖沒膚中,膿血之所不染,故名性淨涅槃也。
雲非作業者,修行之目,名為作業;非與業者,因成克果,名為與業。沖湛寂靜者,即性淨家般若;雖在波濁者,即性淨家解脫。
△三融通中
此三涅槃,不可相離,即三而一;不可相混,即一而三。雖復一三,即非一三;雖非一三,而復一三。會之彌分,派之彌合,橫之彌高,豎之彌闊,微妙莫測,不可思議。
云:會之彌分者,性淨自當其體,圓淨自當其宗,方便淨自當其用,三法無監,名曰彌分。派之彌合者,雖三無濫,同一法性,體無三差,故名彌合。橫之彌高者,一一皆徹實相之底,故曰彌高。豎之彌闊者,一一遍攝法界之法,名為彌闊。
△四、離總以示別中
今欲分別令易解故,總唱涅槃即是其名,專據性淨以當其體,指於圓淨即是其宗,方便善巧以為其用,作此分別即是其教。雖復分別,都是一法,所謂大乘大般涅槃。若得此意,無俟多言,其未解者,更重複說耳。
雲所謂大乘大般涅槃者,大乘是圓因,涅槃是圓果,即一佛性因果也。
△二、約法身德,為四:一、標列;次、法身下,正釋;三、如是下,融通;四、今欲下,對五章。
二、約法身德者,德有三種:一、法身德,二、般若德,三、解脫德。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初法身中。
法身者,即是金剛堅固之體,非色即色,非色非非色,而名為真善妙色。真故非色,善故即色,妙故非色非非色。又真即是空,善即是假,妙即是中。例一切法,亦復如是。以是義故,名為佛法,名佛法界。攝一切法,名法身藏,名法身德也。
雲金剛堅固體者,此即極果法身,受堅固之名。又真即空等者,三身即三諦,故更約三諦釋例。一切法者,正報既然,依報例爾。
△次般若德中
般若德者,即是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名大涅槃明淨之鏡。此鏡一照一切照,照中故是鏡,照真故是淨,照俗故是明。明故則像亮,假顯淨故瑕盡,真顯鏡故體圓。中顯三智,一心中得,故言明淨鏡。攝一切法,故稱調御。是佛智藏,名般若德也。
雲明故則像亮者,只由般若明故,其像則現,故云像亮。淨故瑕盡,三惑究竟盡,方名瑕盡。
△三解脫德中
解脫德者,即是如來自在解脫。其性廣博,無縛無脫,是廣博義;體縛即脫,是遠離義;調伏眾生,是無創疣義。如是解脫攝一切法,亦名解脫藏,亦名解脫德。
其性廣博者,即解脫家法身,以解脫是稱體之用,故云廣博。是遠離義者,即解脫家般若,以解脫稱般若故。
△三融通中
如是三德,不可相離。文云:法身亦非,乃至解脫亦非。如是三德,不可相混。文云:三點具足,無有缺減。當知雖一而三,雖三而一,雖復三一而非三一,雖非三一而三而一,不可思議,攝一切法,攝一切人。文云:我及諸子,四部之眾,悉皆入中,微妙難思。為若此
先明不離,謂即三而一;次明不混,謂即一而三。又雲攝一切人者,以法在人故。
△四對五章中
今欲分別令易解故,總唱秘藏,以當其名。法身攝一切法,不縱不橫,以當其體。般若攝一切法,如一面三目,以當其宗。解脫攝一切法,如三點伊,以當其用。如此敷演,即是其教。非但經體義明,余義亦顯(云云)。
雲如此敷演者,依開權顯實,常住秘藏,名、體、宗、用敷演,方是醍醐教相。余義亦顯者,非但體具五義屬於名,具五義皆屬於名,宗、用各五,亦復如是。教相具足,為顯教相,五義互融,方成今教,故云余義亦顯。
△三、約一諦為四:先斥非顯正;次有有四下,正釋;三、非離下,開顯融通;四、強欲下,對五章。
三、約一諦者。世人解諦,或境、或智、或教,非無此義。今用理釋諦,理當即境正,境正即智教皆正。以理釋諦,其義為?。
初雲或境等者,境是所照,智為能照,教為能詮,故俱名諦。然諸經中非無此義,然從理釋,諦義易明,故不依彼。
△次正釋,為二:初標章。
有四種四諦。
△次釋文自為四:初生滅為二:初正釋;次若論下,示相指廣。
一、生滅四諦:集是能生,苦是所生,能生生所生,所生還生能生,苦集迴轉,生死無已,道名能壞,滅是所壞,所壞亦壞,能壞能壞,亦壞所壞,更互生滅,故稱生滅四諦。
初雲道名能壞者,道有能壞苦集之功,滅從苦集滅處得名,故云滅是所壞也。又雲更互生滅者,有苦集時則無道滅,有道滅時則無苦集,又有道時無滅,有道滅時無道,故云更互。
△次示相中
若論其相,逼迫生長,能除所除等是也。如經:
逼迫是苦相,生長是集相,能除是道相,所除是滅相。
△二、無生中二:先釋,次示相。
二、無生四諦者,推苦集之本,本自不生,不生故則無苦集。既無所壞,亦無能壞,故稱無生四諦。論其相者,解苦無苦而有真諦,集、道、滅亦如是。如經:
初雲推苦集者,能推即是道諦;次示相中雲解苦無苦者,能解即道諦。
△三無量
三、無量四諦者,分別校計苦、集、滅、道有無量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如經:
△四無作
四、一實四諦者,解苦無苦而有於實,乃至解滅無滅而有於實。實者,非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而是一實,乃至滅亦如是,是名一實四諦。具如經。
並如文。
△三、開顯中
非離生滅四諦別有一實四諦,即達生滅而是一實四諦。無生無量亦復如是,一中有無量,無量中有一,不可思議、不可說示。
雲一中有無量者,實中有權故;無量中一者,權中有實故;不可思議者,即當雙非雙照,故云不可思議等。
△四對五章中
強欲分別令易解故,總唱一實四諦,即是名也。取一滅諦,即是其體。故勝鬘云:一依者,即一滅諦也。道諦以當其宗,取道諦所治以當其用。調御心喜,說此真諦,即名為教。雖差別說,只是一無差別法耳。
雲一依者,一是所依也。心喜說真諦者,開小乘之真,入佛性之真,以心方喜。自法華前顯露教中兼帶之說,佛意未暢,故非永喜。
(此中遺一章)
闕第四無生一章,如德王品中廣說,故今不論。
△五、約正性為五:一、標列;次、正釋;三、當知下,融通;四、強欲下,對五章;五、若人下,結前生後。
五、約正性者,性有五種,謂正性、因性、因因性、果性、果果性。
初如文。
△次釋中
正性者,非因非因因,非果非果果,是名正性。因性者,十二因緣;因因性者,十二因緣所生智慧;果性者,三藐三菩提;果果性者,大般涅槃。今且約一事論之。五陰下,所以即正因佛性。五陰即因性,觀五陰生智慧是因因性,此智慧增成是果性,智慧所滅是果果性。於陰既然,餘一切法亦爾。
雲且約一事者,置十二因緣,且約五陰一法身。五陰下所以者,只此迷陰,具於果地正性法身之體,名陰下所以。五陰即因性者,由觀為因,性因因性,由因成因,名曰因因。餘一切法者,謂十二入、十八界,依報皆爾。
△三融通中
當知五性亦非條別,即一而五,即五而一,一而不混五,五而不離一,不可思議,不可說示。
雲即一者,一隻是果地,一涅槃佛性。
△四對五章中
強欲分別令易解故,指果果性為名,指正性為體,指因因性果性為宗,指因性為用,作此分別五性為教。雖復分別,只是一法,更無差別。
指果果性為名者,大般涅槃即今經名。指因性為用者,由觀陰成因感果,果上通起十界陰用,引令入實,故指因性為今經用。
若人能如此解者,非但識體,於名、宗、用、教,觸事冷然;為未解者,更論宗耳。
△大章第三釋宗為三:初略非古;次宗者下,正釋;三、總此下,對五章。
第三,明涅槃宗者。有人言:宗體不異,是義不然。何者?若論至理,二即不二,不二即二,此則宜然;若論名事,不二不可為二,二不可為不二。既立宗體,寧得是同?
初又二:先略非,次何者下釋所以。於中雲此則宜然者,隨順機宜。雲作此說名事者,然於果體從名從事而立也。
△次正釋,文為二:初釋;次宗有下,明宗義。初又二:先標立宗意。
宗者,要也。修行喉襟,莫過因果。
△次此經下,正釋,又二:初正釋,次問明下,答以顯同。
初又三:先標章;次正釋;三、但此下,結歸了旨。
此經明因,略有三種:
初如文。
△次正釋,文自為三:初明以圓接通,又二:初正釋;次問答下,釋疑。
初又三:先引經示宗相;次劣三下,釋所以;三、又雲下,明開顯絕待人法無二。
一、破無常修常。如哀嘆品,以常樂我斥諸比丘:無常、苦、無我,虛偽不真,宜應舍離,今當為汝說勝三修。此是破無常修。於常能得常果,顯於非常非無常,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令諸弟子悉皆甘嗜。
初如文。
△次釋中
劣三修是煩惱薪,勝三修是智慧火,非常非無常是涅槃食。四眾安住秘密藏中,即是甘嗜。
雲是煩惱薪者,塵沙無明是薪也。
又云:如來體之,是故為常。體者,履也。履而行之法常,故佛亦常。亦是法非常非無常,故佛亦非常非無常也。
△次釋疑為二:先問。
問:初為純陀直說一常,次明常住二字,次斥諸比丘雲勝三修,何意增減?
△次答云為三:先正答破意;次昔說下,答用二所由;三、說比丘下,答順機得宜。
答:皆是今昔相對。昔說四非常,總是一無常;今論四德,總是一常。舉總常,破總無常耳。
昔說生死無常而複流動,今以常破生死,以住破流動,故舉二字以破二耳。
前二如文。
△三、得宜中
諸比丘!置事緣理,但修三想;今舉勝理破劣理,但用三修(云云)。
雲置事者,明觀身不淨,是其事觀,逐其緣宜,故且置之。
△二者、以大涅槃不從漸入頓。文為四:初、立行成因;次、修是下,明因成克果;三、當知下,結判;四、德王下,引證。
初立行中。
二者、以大涅槃心修,從淺至深次第行學,如聖行中專行五行:初謂戒、定、慧,居家如牢獄,梵行若虛空,從頭至足,其中唯有發、毛、爪、齒、大、小腸、胃,觀察八苦、五盛陰等;次解苦、無苦而有真諦;次分別挍計苦、集、滅、道無量無邊;次非苦、非集、非道、非滅而有實諦,廣說如經。
居家等,戒行也。從頭至下,定行也。觀察下,慧行也。
△次克果中
修是行已,得二十五三昧,住大涅槃,況出諸佛功德不復可說!
雲修是行已者,得入初住名已。
當知從淺至深,成因克果,顯非因非果,始終莫不以常為宗。
△四、引證中二
德王品中亦如是,初觀四大如篋,五陰如害,六塵如賊,愛如怨詐,煩惱如河,八正如筏,運手動足,截流而去,得到彼岸。戒定如動足,智慧如運手,涅槃是彼岸。師子吼中亦如是,初從少欲知足,乃至住大涅槃。又善修戒,不見戒因戒果、戒一戒二等,是名善修。定慧等亦復如是。原始要終,皆宗常住,以常為宗明矣。
初別德王證,次別師子吼證,並可見。
△第三、明獨圓意
三者、如聖行中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大乘即是修因,涅槃即是得果。大乘為因,何所不運?大涅槃果,何所不克?一切無閡人,一道出生死,莫復過此。大略可知,不復委說。
如文。
△三、結歸,又二:初結示開顯分齊;次雖三下,結歸常宗。
初文中。
但此文中處處論行,或修十想,或知根知欲,種種不同,不出三種。初破無常而修常,即是以圓接小接通意也。次以大涅槃心修無常,次修於常,即是從漸入頓次第別意也。後即無常而修於常,即圓頓人也。
雲以圓接小者,此約開名接,不同法華前接也。又雲次第別意者,此是涅槃中解圓行漸之人,非全同別。
雖三不同,悉以常為因,歸宗常果,住大涅槃,等無有異。故文雲因雖無常,而果是常,即第二番意也。余例可知(云云)。
問:明體一章,即識五意,明宗亦爾否?答:例然。
△次明宗義,為二:初標列。
宗有三義:一、宗本,二、宗要,三、宗助。
△次正釋中,文自為三:初宗本。
宗本者,諸行皆以大涅槃心為本,本立道生,如無綱目不立,無皮毛靡附。涅槃心為本,故其宗得立也。
如文。
△次宗要中
宗要者,行之宗要,要在於常。行會於常,能顯非常非無常。如七曜之環北辰,似萬川之注東海。行以常為要,亦復如是。
雲北辰者,而北辰不動注東海者,同一鹹味,故以鹹味而喻於常。
△三宗助中
宗助者,助名氣力也。常宗得成,賴於資助,或人助,或教助,或行助,或道助,由助得力,故言宗助。
雲或人助者,謂善知識。或教助者,能詮教也。或行助者,謂修行雲助圓行也。或道助者,修三教道品助顯圓常,廣如止觀助道中明。
總此三宗,是釋名:專論宗本,即體意;專明宗要,即宗意;專明宗助,即用意;分別此三,異余法門,即教意。
△大章第四、釋涅槃用,為三:先標列;次解釋;三、問答下,釋論。
第四,釋涅槃用者,為三:一、本用,二、當用,三、自在起用。
初如文。
△次釋自為三:初釋本用為三:初敘舊;次有人下,述他難;三、今當下,正釋。
初敘,又二:初正敘三師。
本用者,先出舊解。靈味小亮云:生死之中,本有真神之性。如弊帛裹黃金像,墮在深泥天眼者,捉取淨洗,開裹黃金像,宛然真神佛體,萬德咸具,而為煩惱所覆。若能斷惑,佛體自現。力士額珠、貧女寶藏、井中七寶、闇室瓶盆等喻,亦復如是。此皆本有,有此功用也。新安述小山瑤解云:眾生心神不斷,正因佛性附此。眾生而未具萬德,必當有成佛之理。取必成之理,為本有用也。開善莊嚴云:正因佛性,一法無二理,但約本有、始有兩時。若本有神助,有當果之理。若能修行,金心謝,種覺起,名為始有。始有之理,本已有之。
△次引證,於中自四。
引如來性貧女額,珠闇室等證本有。
引師子迦葉,明乳中無酪,但酪從乳生,故言有酪。酪非本有,必假醪暖,種植胡麻,答言有油。油須搗壓,乃可得耳。
初二如文。
△第三文中
又引佛性三世眾生未來當有清淨莊嚴之身,此證當有雙取二文,意與瑤師不異。
雲雙取二文者,只是現有正因佛性,當有清淨莊嚴,名為雙取。
△四別木石
又引木石之流,無有成佛之理,則非本有之用。眾生必應作佛,今猶是因。因是本有,果是始有。本有有始有之理,即是功用義也。
可見。
△次難中三:初、正難三家。
有人難初義。若言眾生身中已有佛果,此則因中有果過。食中已有糞,童女已有兒,若已具佛果,何故住煩惱中坐,不肯出邪?何故不放光動地?故文云:若言有者,何故默然?正破此執耳。次難第二有得佛之理。此理若常,為相續常?為凝然常?若相續常,何謂本有佛果之理?若凝然常,則因中有果過。同於前難第三家。若言本有具始有,亦應本有常住,復有無常。本有隻得是常,不得無常者,本有隻本有,那得有始有?
△次又若下,縱並。
又若本有有始有,亦應無常有於常,無常不得有於常,本有那得有始有?又本有有始有,則了因有生因。若了因了本有是常,生因生始有是無常,不得相有者,今本有那得有始有邪?
△三、鷸蚌下結失
鷸蚌相扼,更互是非,由來久矣。
悉如文。
△三、正釋
今當宣明此義。若定執本有當有,非三藏通教之宗,乃是別圓四門意。本有是有門,當有是無門,雙取是亦有亦無門,雙遣是非有非無門。別家偏據不融,門理兩失,為圓家所破。何者?若執本有之用,譬之樹木,工匠揆則,任曲者梁用,直者桁用,長者槊用,短者箭用。本有之用,亦復如是。佛即破之,草木生時,無梁箭用,工匠所裁,因緣獲用。若裁曲為直,曲無梁用;展直為曲,直無桁用;割長為籌,長無槊用;折短為薪,短無箭用。何得苦執本有之用?經云: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何得苦執本有當有?當本不立,勝用安在邪?若專難破,復失適緣。何者?理非本非當,非亦本當,非非本當,有四利益。或言本有即是常用,或言當有即是無常用,或亦當亦本即常無常雙用,或非當非本即雙非不用之用。本有常用,攝一切法,何得無三門用?三門亦攝一切法,何得無本有常用?文云:大般涅槃,是諸佛法界。即其義也。是為圓教赴緣。論此四用,大獲利益,不同舊義(云云)。
文為九:初明定執成門,次本有下示成門相,三列家下明偏據之失,四佛即下引佛破偏,五法雲下引經破執,六若專下明若苦破者失適宜之益,七有四下明稱獲利,八本有下明門功能,九是為下結益。初雲今當宣明者,只是今當顯示此義耳。
△二、當有用,為四:先敘古;次有人下,難;三、今明下,正釋;四、舊論下,明照境不同。
初文自引,三師不同。
二、當有用者,先出舊解。解有三:一云:理出萬惑之外,須除惑都盡,乃可見之。譬十重紙裹柱,雖除九重,終不見柱,並盡乃見。二、引漸備。經明一切智慧,皆漸漸滿,不何一期並悟也。三云:真諦可漸知,佛果可頓得。何者?即俗而真,更非遠物,所以真可分知。佛果超在惑外,不即生死,故不可漸知。
初雲紙重者,紙密可喻無明稠密,次師可解;三雲真諦可漸知者,謂漸破俗諦,即分分見真諦,故云可漸知。
△次、難自為三:初、難漸見。
有人難初義:若理不可漸見,惑豈可漸除?既不見理,由何除惑?
如文。
△難次師
若言理可漸見,夫理若是分,可作分知;理既圓通,若為漸解?若初見稱後見,與後無異,不名漸見;若初不稱後,不名頓見(云云)。
云:夫理若是分者,他作此難,亦不全當。何者?若從初即徹觀真如,則全不可分。若從或落智增為言,則須雲分,以有四十二位不同故。凡釋此義,須知有全有分,方稱經論大旨。
△難第三師為二先非其旨
若言見真者須漸,得佛須頓,是義不然。
△次別聖言破
釋論云:若如法觀佛,般若與涅槃,是三則一相。華嚴云:虛妄多分別,生死涅槃異,迷惑聖賢法,不識無上道。真與涅槃既其不異,云何真漸果頓邪?
於中三:先論,次經,三、真與下,結失。初別論者,證初心即頓觀,何論至果方名於頓?故不可也。次引華嚴云:若分別生死、涅槃異者,是迷賢聖法人;若雲真諦與佛果異,過亦同之。
△三、正釋又二:先重敘失。
今明諸解,更相馳逐,水動珠昏。然理非遠近,見理之智,寧得漸頓?智若漸頓,寧得稱理?如方入圓,殊不相應。
△次如理下,正釋。於中又三:先明理智冥一,體非頓漸。
如理而解,解如於理,不見相而見無所得,即是得耳。
△(此處恐有脫文,今敢補曰:二、有因下,示眾生因緣,用是漸頓。)
有因緣故,亦得漸頓。
△(今更補曰:三、此中下,正釋,又二:初、標列;二、漸)漸下,釋。
此中應有四句:漸、漸、漸、頓、頓、漸、頓、頓。
初雲漸漸者,三教因位也;漸頓者,三教果頭也;頓漸者,圓教因位也;頓者,圓佛果也。
△次正釋為五:先正釋;次後更下,於一句更開四句;三、此一句下,餘三句例;四、四下,結廣以斥偏;五、文雲下,證用遍法界。
漸漸尚非漸頓,況復頓漸?漸頓尚非頓漸,況復頓頓?法華玄廣說:頓漸者,無差別中差別耳;頓頓者,差別中無差別耳。三種修、三種見,明宗中意是也。漸頓修、漸頓見者,是不定觀意也。
初雲三種修等者,前宗文中,初破無常而修常,即是以圓接通;次從漸入頓,次第別意;後即無常而修於常,即圓頓人是。
△次文中
漸更不同,又開四句:漸修漸見、漸修頓見、漸修頓漸見、漸修非頓漸見。
雲漸修漸見者,且取三教之證人是漸修。頓見者,得入初住等人是漸修。頓漸見者,住前為漸見,入住名頓見。漸修非頓漸見者,證頓漸時,頓無頓相,漸無漸相,亦是理體,不當頓漸見也。
見此一句意,餘三句亦可解。
次頓修漸見四句亦爾,漸修漸頓見四句亦爾,非頓漸修四句亦爾。
四、四十六句不同,當知顯體之用甚多,那隻作一兩種解邪?
文云:王家力士,一人當千,種種技藝,能勝千故,一人當千。又云:譬如大地草木,為眾生用,我法亦爾。當知用同草木,比大力士,故知用不一也。
△四、舊論下,照境為四:先標不同,次問起為解釋之由,三、彭城不敘不同相,四、今明下,正釋。
舊論照境之用不同
初如文。
△次問中
問:俗有三世流動,萬境去來,佛智若為照之?若逐境去來,則生滅無常;若不逐境去來,則不與境相稱。由此一問,七解不同。
雲佛智若為照之者,問意云:佛為逐去來照邪,不逐去來照邪?
△三、敘不同相。總有七處,一一皆先敘,次破,如文可見。
冶城嵩云:佛智乃無大期死滅,猶有念念流動,逐境去來。此人臨終舌爛,口中浪語之過現驗也。
二、藥師解:佛智體是常住,用是無常,逐境去來。此解亦違經。經云:若正見者,當說如來定是無為。那忽體是無為,用是有為?
三、光宅云:若無常之智,照常住境,而不逐境,是常。今常住之智,照無常之境,豈應逐境無常?此亦不可。
△四明九世中
四、作九世照境義,明此境雖在未來,復有當現在、當過去義,今遂來現在及過去,我皆照竟,所以不生滅也。此亦不可,向在未來時,猶是當現在,未正現在,今遂來在現在,即作正現在照,當知已息,豈不生滅邪?
雲今遂來現在者,意云:剎那心起,未來之境現於現在心中,名當現在者;剎那已息者,名未過去,故於現在皆悉照之。
△五、作逆照中
五、作逆照。義云:如來道迎上覺時,初一念並逆照萬境。從初流來,至後成佛,並皆照竟。後萬境自有去來,我都不更新照。如天子初登極時,並付製法。後人犯者,隨輕重治,不更複製也。此亦不可。佛智照境,何嘗暫息?忽言初照,後都不照。縱令如此,終不與境相稱。
雲逆照者,只是預照耳。
△六、開善中
六、開善云:佛在因日導發初心,已能橫照數境,豎照數時。次入初地一念,橫照百法,堅照百時。二地千法,乃至佛地一念,橫照萬法,豎照萬時。如懸鏡高台,此亦不可。鏡照先無而後有,未免無常之難。
雲百時者,取機長短時也。
△七靈味
七、靈味更借虛空為喻。萬物在空,空不生滅,物自去來。此亦不然,佛智靈知,豈同頑空?
如文。
△四、今明下,正釋,又三:初正釋;次又開善下,重敘解佛智;三、今難下,破。文中。
今明三藏教中二諦不相即故,二智各照,所以諸解喧喧若此。若通教中二諦相即,二智二而不二,尚無此諍,況復三諦即一諦,一諦即三諦,三智即一智,一智即三智,一照即一切照,一切照即一照,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寧復有此微淺問答邪?
雲況復三諦即一諦者,照無常時,即無常是常,亦即非常非無常;照常時,即常時即常,是非常非無常。雲微淺問答者,如前七師問,教亦微淺,益者亦然。
△次重敘中二:先開善;次第二下,明其次解。
初又二:初明果地智境互冥。
又開善解佛智,照真與真冥,無復智境之異。智體與真境,都復不殊。
△次約位下,明約位,則有四句差別。
約位分別,凡夫不冥不會,因中聖人會而不冥,佛果亦冥亦會。
於中雲因中聖人會而不冥者,應即破雲既會何以不冥邪(云云)。
△次解又二:先明智體異。
第二解云:佛智是靈知,真諦是無知,二體既殊,豈可並有知同無知?但會之既極,詺之為冥,豈得有冥異會?
△次慧印下,引證二相。
慧印三昧經云:冥不冥,寂不寂。肇論亦有用冥體寂之語。
△三、今家破,於中為三:初、縱難。
今難:佛之真智,既其冥真,與真不異;佛之俗智,亦應冥俗,與俗不異。佛雖知幻,而非幻人。
△次若爾下,斥失。
若爾,佛雖知俗,不可冥俗;佛雖冥真,不可同真。不應作如此冥真冥俗義。
△三冥真下判失
冥真不出二乘,冥俗不出凡夫境界,云何得是佛智用邪?(云云)。
△三、當有起用遍法界
三、自在起用。用遍法界,廣不可委。文云:譬如大地,一切草木為眾生用;我法亦爾,當知勝用無量無邊。
△次開章別釋,於中二:先標列章,次解。
且約三種:一、不可思議用,二、二鳥雙游用,二、善惡邪正雙攝用。
初雲二鳥雙游用者,睹無常即始,從發心訖年等,覺一分無明在,亦名無常,所以從始至終,俱雙游之稱。
△次解釋文,自為三:初不可思議,為三:先標;次敘舊;三、今明下,正釋。
不可思議用者。
初如文。
△二、敘中總有七家,一一釋中皆敘彼解,次今家非破。
舊釋有七:一云:令他見須彌入芥子,其實不入,唯應度者乃能見之。此解不可。若不入者,何謂神通?
二解實入。但佛神力,蹙大令小,開小令大,此亦不可。若爾,乃以大容小,何謂以小容大?
三、解不知入與不入。既是不可思議,那可定判入與不入?此亦不可。佛果上地,皆是不可思議,盡應不可解。余者盡言可解,至此一義,獨言不知邪?
四、若有則相妨,小大皆空故相容,此亦不可。若其皆可,何所論入亦無大小也?
前四師並如文。
△第五師
五、大中有小性,小中有大性。以芥子之大性,容須彌之小性,此亦不可。若執定性,過同外道,又似毗曇,又還是大容於小。何謂以小容大?
雲大中有小性者,有自性色。破中雲過同外道者,同仙人四性計也。又似毗曇者,毗曇計三世有法也。
△六地論解
六地論解:大無大相,不無無相之大;小無小相,不無無相之小。以無相之小,容無相之大;無相之大,還入無相之小。此亦不可。大小本是相,既言無相,那有大小?若有大小,應是有相;若定無相,還同空也。
可見。
△七興皇
七、興皇云:諸法本無大小因緣,假名相待,假說大為小,假說小為大,說大為小,小是大小,說小為大,大是小大,故得相容。此亦不可,大不自大,待小為大,小不自小,待大為小,此墮他性義。自性大小,尚不能相容,他性大小,那得相容?
雲諸本無至因緣假者,謂諸法從因緣生,雨假無實,以假無實,故能相入。
△三、正釋為三:初、明不思議事理相即;次、一性下,明不思議周遍;三、所謂下,釋邪正用相。
今明小不自小,亦不由大故小。大不自大,亦不由小故大。因緣故小,大亦不離大。離小不在內外兩中間,亦不常自有不可思議。大亦如是。通達此理,故即事而真。唯應度者,見不思議須彌之高廣,入於不思議芥子之微小。是名以不思議之大,入於不思議之小。住首楞嚴,能建大義,如經廣說(云云)。
初雲今明至因緣者,謂有大有小,皆由因緣,雖從因緣,即是法性,故能相入,如止觀第五破遍初廣說。
一、往明不思議用在於道後,其理實通,乃至善惡邪正等例如是。
△三、邪正用為三先明邪正雙用
所謂四趣是邪,人天為正;又三界是邪,二乘為正;又二乘偏邪,菩薩為正(云云)。邪正兩用,亦遍法界。
△次四趣下,明善惡雙用。
四趣是惡,人天是善;又三界悉是惡,二乘是善;又二乘是惡,菩薩為善。此用亦遍法界。
△三、三界下,明無常常雙用
三界皆悉無常,二乘是三無為常。又二乘是無常,菩薩是常,常無常用亦遍法界,其門略義廣也。
△(此處必有脫文,今敢補曰:第二,常無常下,明二鳥雙游用。)
常無常雙用者,俱亡二邊,如鳥喻品中說,即是一時雙用也。前後倒瀉,即是異時偏用。宜一時即並用,宜前後即單用,不必一種,用自在故。善惡雙用,如迦葉品中說:善星至惡,尚能攝受,令得出家,況復善者,寧當不攝?或雙用,或前後(云云)。
俱亡二邊者,謂二用俱契,非常非無常者,曰俱亡也。
△第三、善惡下,明善惡邪正俱攝用。
三、邪正善惡俱攝者,陳如品中說:邪即外道,正即陳如、弘廣;邪即諸魔,正即阿難。平等皆攝,巧施妙用,游諸世間,作大利益。若見此意,即是自在之用,善巧四隨,稱機利益。住首楞嚴,種種示現不動法性,其見聞者,無不蒙益。此義可知,不俟多說(云云)。
△大段第三、問答釋疑者
問:此一章五意云何?答:例前可解。若總論三用,即釋名意;若專本用,即是體意;若專當用,即是宗意;若專自在用,即是用意;若分別三用,即教意。
初疑云:此章為具五章不?釋云:例亦有之。若專本用者,理性本有此用;若專當用者,望本名當,即是現在有從因至果之用,故對宗也;若專自在用者,即是果上起用,未來永永不窮,彌滿法界,所以自在之用,對今經用。
△大章第五、釋教相者。然澤明亦敘五時教差別。第一時教為小乘。解深密云:唯為為發趣聲聞乘者說。第二時教為大乘。解深密云:唯為發趣大乘者說。第三時教為三乘。解深密云:普為發趣一切乘者說。第四時教為一乘。四衢等與一牛車故,三乘同歸一佛乘故。第五時教名為一性,五性同歸一佛性故。次明五時教法。季月第一時,佛成道後六月說也。如來二月八日成道,八月八日方轉法輪。婆沙論等皆云:迦栗底迦月白半八日為五比丘轉法輪。迦栗底迦月者,八月是。第二時,真諦記云:如來成道七年方說。般若經說一切法空無自性。如來藏經,佛成道後十年說也。大集十六年說。仁王經云:前二十九年說摩訶般若,三十七年正月八日說仁王般若。第三時,真諦三藏記云:佛成道後三十八年說解節經,即解深密,是第四時。一乘教法華是佛道教,三十餘年說第五時。此大涅槃經是所說佛性正因,得佛常果,因最是除,果最是遠,猶難信故,所以後說。然引真諦記,未可全依。若判五時,皆據經文自說年數、時代,以定五時次第。若言七年即說般若者,猶屬密教般若通前之文,如淨名釋菩薩品初所述。若雲第三時是解深密者,彼將般若為第二,所以解深密為第三。非但今家破此說,起信論疏初亦破此說。又於五時中皆棄華嚴,如法華玄中廣破古人所立五時之義。然今略引以示同異,不暇破之。釋教相為二:初、標列章。
第五,釋教相者,為二:一、增數,二、經來緣起。
△次解釋文自二:初明增數人,又二:先列。
增數者,謂一乳、二字、三修、四教、五味也。
△次解釋,文自為五。初文又二:先示乳相非一;次乳名下,解釋。
所言乳者,此名則通。外道言教亦稱為乳,文云:是時舊醫純用乳藥。二乘言教亦稱為乳,阿含云:舍利弗是所生母,目連是乳母,二人說法,生養四眾。後文亦云:聲聞、緣覺,佛性如乳。菩薩教行亦稱為乳,故云:手出香色乳施,令得飽滿。佛教亦稱為乳,故目連騰請云:譬如犢子,其生未久,若不得乳,必死無疑。又云:醫占王病,定須服乳。
初雲舊醫純用乳藥者,純用邪常,毒他慧命。舍利弗所生者,說法回五百人心,義當所生;目連手擎將還,僧得和合,義如所養。
△次解釋,又二:先正釋;次問;[天/一/口]下,釋疑。
初又二:先正釋;次又外下,判。
初文自四:初、邪乳中。
乳名既通,若為分別,舊醫偷教,竊取乳名,不解其義,而為相續悅意,轉動薄皮所誑,起四顛倒,毒亂心中,多所傷害,即邪教也。
雲而為相續者,計為常也。悅,意樂也。轉,動義也。薄,皮淨也。多所傷害者,害於二諦、三諦、真常四德也。
△次二乘乳中。
二乘乳者,佛以方便合三種藥,謂咸、苦、酢。二乘之人用此方便,為於四眾治彼邪乳,如以楔出楔。此以四非常教,名為乳也。
雲四非常者,只是無常、苦、空、無我、不淨四也。
△三、菩薩乳中
菩薩乳者,以大慈大悲,隨諸眾生應以何法而得度脫,隨而說之,或說方便法,或說真實法,或治邪常,或治無常,稱彼機緣令得飽滿,是名菩薩教乳也。
雲或說真實者,十行菩薩雖未親證無作實理,而能說之。
△四佛乳
佛教乳者,究竟真實。如經其犢調善,不馳不住,不處高原,亦不下濕,不食酒糟麥䴰滑草,不與特牛同共一群。故其乳多德,最為第一。正顯涅槃之教,是最上乳也。
如文。
又外道教如驢乳,亨之成糞,從其教者,墮落三途。二乘教如羊鹿乳,亨之成酪,從其教者,升出生死。菩薩教如下品牛乳,亭之成酥,從其教者,革凡成聖,亦革聖成無上道。佛教如上品牛乳,從佛教者,即得安住秘密藏中。當知涅槃教乳,最上最妙。
△次釋疑為二:先問,次答。
初問者。
問:何故於一乳中多種分別?
乳只是一,何以強作多種分別,有何據邪?
△次答為三,先示經意通。
答:此經意爾,如本有一偈,四出證義,明無差別,差別等例,作此說之,無咎。
△次有德王下,引例。
又德王中,不聞聞、不生生等,皆作四句,今亦例爾。
△三、邪名下,結酬。
邪乳名乳乳,二乘名乳不乳,菩薩名不乳乳,佛是非乳非不乳。意高例盡,子何須惑?
雲邪名乳乳者,不俓而酪,故名乳乳。二乘名乳不乳者,乳堪為酪,解色即空等。菩薩名不乳乳者,以能非空出假故。佛是雙非者,常真法界故。意高者,乳極在佛,故云意高。例盡者,引德王例,四乳義遍,何所疑邪?
△二、明二字為二:先標列。
二字者,世亦二字,出世亦二字,上上出世亦二字,今文亦二字,二字既通,復須分別。
△次二世下,解釋。文自為二:初文為三:初引經示能詮法異;次文雲下,釋所以;三、謝靈下,出異解。
世二字者,如瑞應云:太子乘羊車,詣師學書。師教二字,謂梵佉婁。此二字應詮世間禮樂、醫方、技藝、治政之法,故是世間二字也。
初雲梵佉婁者,如普曜第三現盡品云:菩薩乘羊車,將詣書師。適入書堂,欲見其師,名選支。見菩薩威神光曜,不能堪忍,即躄墮地。兜術天上有一天子,名曰清淨,即前牽手,令從地起,置於座上,在大眾。爾時菩薩與諸釋僮俱住,手執金筆栴檀書,眾寶明珠成其書林。侍者送之,問師選支:今師何書而相教乎?其師答曰:以梵佉留而相教耳,天地異書。菩薩答曰:其異書者有六十,今師何言正有二種?師問:其六十四,皆何所名乎?太子答曰(云云)。
又云:梵字應如金光明中說出欲論,明修梵法,嘆梵執故,是出欲論也。佉婁字應是無量勝論,明十善法,嘆釋天報,善能攻惡,故言勝論。總而言之,世間二字也。
謝靈運云:梵佉婁是人名,其撮諸廣字為略,如此間倉雅之類,從人立名,故言梵佉婁。雖復廣略,還是世間之二字。
△二、出世二字為四:初、明出世二字相。
出世二字者,嬰兒行云:婆和二字,所謂有為、無為為二字也。若出世與出世,上上共為二字者,即是半、滿為二字也。眾經同以鹿苑說為半字,摩訶衍所說為滿字,小大相對,共為二字。
△次又諸下,敘謬釋。
又諸師釋此滿字,不同地人云:涅槃六行,俱明是滿字;法華是大乘,非滿字,由是無常。此都非義,不須論難(云云)。
△三、興皇下。明興皇破
興皇嘲諸師作五滿半:邊滿、豎滿、?足滿、共滿、具足滿,今不委論(云云)。
如下文字,亦初說。
△四、今明正釋,為二:先標列。
今明半滿二字,更為五意:一、直是半,二、對半滿,三、帶半滿,四、廢半滿,五、開半滿。
△次如塵下,正釋,又三:初正解釋;次今之下,結歸部旨;三、又結下,重結判。
如鹿苑無常,此直半無滿。若方等之流,說無常逗小,又彈小褒大,此正對半明滿。若大品通三人共學,是帶半明滿。若法華正直舍方便,是廢半明滿。亦有開權顯實,即開半明滿。若此經斥劣辨勝,即廢半明滿。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須䟦陀羅得羅漢果,即開半明滿。而復對破生死流動,明於常住二字,常破生死,住破流動,此亦是廢半明滿。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又是開半明滿。故知二字雖通,不可一概。
初雲對半明滿者,於鹿苑得小果者,來至方等,復有當座得小果者,並聞彈呵,以大破小,即是大小相對並明,名為對半明滿。帶半明滿者,傍挾通教二乘,小非正意,所以名帶。須䟦等者,聞於佛性,暫取小證,即當開權。
今之常住二字,於諸字中最尊最勝,其義可知。
又結為四句:二乘無常,是半非滿;一乘是滿非半;若斥小帶小等,是亦半亦滿;若世間,非半又非滿。大意可知(云云)。
△三、明三修,為二:先標列。
三、三修者,有邪三修、劣三修、勝三修。
△次邪三下,解釋,為二:初正釋;次又邪下,結判。
初自為三。
邪三修,謂世間顛倒,隨邪師教,見相似相續謂為常,適意可悅謂為樂,轉動運為謂是我,愚惑所覆,如執掣電,如蛾如蠶,追求無厭,如渴飲咸,唐無毫益,亦是厭下粗苦障,攀上勝妙出,故名邪三修。
劣三修者,依半教破於邪執。無常鹹味,破其執澹;無樂苦味,破其執甜;無我酢味,破其執辣。三界皆無常,諸有悉非樂,一切空、無我、無我所,能破欲染、色無色染、無明、掉、慢、疑。如諸跡中象跡為最,於諸想中無常為最,如經廣說,是名劣三修。
勝三修者,依佛勝教破於劣修,謂常樂我,法身常恆無有變易,游諸覺華歡娛受樂,具八自在無能遏絕,如是修者入秘密藏,名勝三修。
又邪修是世伊,劣修是故伊,勝修是新伊。大涅槃理,即非新非故伊。今經即是新伊勝修,最尊最上之教也。
如文。
△四、明四教,為三:初、標大意以指廣;次、三藏下,正釋;三、菩薩下,結歸。
四、四教者,此該佛一化,名相理趣,別有疏本(云云)。
初雲別有疏本者,如淨名疏廣玄十卷,四門義六卷,四悉兩卷,三觀二卷,應以彼廣,以釋今略。
△次釋文自為四,初三藏中。
三藏教者,謂戒、定、慧藏。為彼嬰兒,梯隥出苦,畏憚長遠,止息化城,即小乘法也。菩薩以大涅槃心修,即成聖行。如經浮囊、白骨、八苦等觀,即其文義也。
云為彼嬰兒者,經中具明四教嬰兒,今但出三藏以示小行,次雲浮囊,戒學也;白骨,定學也;八,慧學也。
△次通教中
通教者,三乘共學,近遠俱通。若能前進,亦可得去,即摩訶衍法也。菩薩以大涅槃心修,即成聖行。如經解苦無苦而有真諦,乃至解道無道而有真諦,即其文義也。
三乘共學近遠者,鈍則近通化城,利則遠通寶所,故云若能前進,亦可得去,即其人也。
△三別教
別教者,別在菩薩,不與二乘人共,所行事理,非彼境界,即獨菩薩法也。若以大涅槃心修,即成聖行。如經苦有無量相,分別校計有無量種,非諸聲聞、緣覺所知,乃至道亦如是,即其文義也。
可解。
△四圓教中
圓教者,即事而理,一教一切教,一切教一教,非一非一切,不可思議,隨佛自意,是佛境界,非諸二乘下地所知。如經非苦非諦有實,乃至非道非諦有實,是名一實諦,即其文義也。
雲即事而理者,達五陰即常住,又達別真俗即常住理,故云即也。又一教一切教者,開一切權教等。
△三、結歸為五:初結漸圓;次復有下,結初心即頓;三、今經下,結判;四、若類下,辨異名;五、若例下,例釋。
菩薩大涅槃心修,即是圓心。圓心為本,行於眾行,從淺至深,屆極而止,如放金剛,到際則住。當知聖行之一意,即是漸頓之教,亦名漸圓教,此乃文中一種耳。
初雲屆極而止者,極在妙覺也。
復有一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者,即發軫仍頓仍圓,一切諸法悉入其中,眾流悉咸無非性海,漸圓與頓圓更無別異,歷次第門故言漸耳。
今經乃具二文,從勝受名,即是圓頓之教,於諸教中最為尊上也。
若類通異名者,即是四藏:三藏是聲聞藏,通是雜藏,別是菩薩藏,圓是佛藏。上能攝下,佛藏第一也。
△五、例釋中
若例四句,三藏是聞聞,通是聞不聞,別是不聞聞,圓是不聞不聞,乃至生生等例,可解。
雲圓是不聞不聞者,分段不生是一不聞,變易不生是一不聞,又智德不生是一不聞,斷德不生是一不聞,故云不聞不聞。
△五、明味為四:先明說譬意;次若初下,釋法譬相生,以顯五味之相;三、夫眾生下,結示同體之權智,布教五時利物之道;四、五味下,指廣,兼對五章。
初又二:先述意。
五、五味者,即五種牛味,正譬說教次第,不應以淺深意取。若謂初淺後深,是義不然。
△次文雲下,引證,又二:初證四味不淺,次證醍醐不深。
文云:醫占王病,定須服乳。又云:如得乳麋,更無所須。無所須者,即真解脫;真解脫者,即大涅槃。此豈淺邪?文云:如水乳雜,臥至一月,終不成酪。若以一滴,頗求樹汁,投之於中,即便成酪。眾生佛性,亦復如是。若本有者,何故待緣?如此酪譬,不可淺也。文云:譬如甜酥,八味具足。是大涅槃,亦復如是。當知此酥,其況深矣。
初雲其況深矣者,醍醐之酥,故不可淺。
文云:阿羅漢、辟支佛,猶如醍醐。如此醍醐,不可言深。
△次、釋法譬相生,為二:初、非定執。
若初味定淺,後味定深,妨文害義。
△次若作下,釋,自有五文。
若作次第意釋者,則無過咎。牛者,譬佛大覺朗然,圓明成就,如血變為乳,具足在牛。從牛出乳,譬佛初說也。即寂滅道場,從法界體流,出法界法,教諸菩薩,如日初出,先照高山,故言從牛出乳也。
次從乳出酪者,為小機不堪,如聾如啞,隱其無量神德,示丈六身,覆如來藏,但說三藏,以貧所樂法,隨宜方便,令章凡成聖,故華嚴大後,次說三藏之小,如從乳後,即有於酪也。
次從酪出生酥者,譬三藏之後,以大訶小,挫其取證,敗種壞根,無生無用,先與後奪,如亨酪作生酥也。
次從生酥出熟酥者,譬方等之後,委業領財,使諸聲聞轉教教菩薩也。
次從熟酥出醍醐者,譬般若已後,付財定性,與記作佛。故文云:八千聲聞於法華中得記作佛,見如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無所作者,即究竟也。
並可解。
△三、結示為三:初、結五時巧畢;次、今經下,明開顯功畢;三、種種下,結嘆。
夫眾生不見佛性,智手指撝,或作大說,或作小說,或訶責說,或教化說,或定天性說。眾生若見佛性,則靜乎雙樹,指撝畢矣;息教二河,法流竭矣。如牛出乳,極至醍醐;諸佛布教,極於見性。
初雲二河者,煩惱、涅槃二河也。
今經是最後之說,喻彼醍醐,一切諸藥悉入其中。
於橫廣;在四味之上,嘆其豎高。故此經處處嘆教不可思議,只是嘆於上妙之乳常住二字,最後新伊極圓之教醍醐妙味耳。
△三、結嘆中
種種名目,只是一法。一法者,只是佛師,諸菩薩母,佛菩薩辯所不能宣。凡夫千舌,豈解揄揚?二乘百盲,安能舞手者哉?
雲菩薩母者,佛能生諸菩薩故。儛者,摩也。
五味義,具在法華玄中說。又從增一至五,總諸說者,即釋名意。若專五所以,是體意;若專五所以,設諸名相,是宗意;若專對破,是用意;若分別其相,是教意。准前可知,不復委釋(云云)。
他人云:第四釋經時代者,撿目錄總有一十四品,皆是涅槃之枝分也。第一,後漢桓帝建和年中,有月支國沙門支樓迦讖,於洛陽譯出一本,名般泥洹經,兩捲成部。第二,桓帝元嘉年中,有安息國沙門安世高,本為太子,舍國出家,壞道遊方,弘化為務,振錫來儀,屆干洛邑,譯出本,名小般泥洹,一捲成部。第三,曹魏武帝黃初年中,西域沙門安法賢,譯一本,名大般涅槃經,兩卷,失其翻處,有錄可憑。第四,東吳黃武年中,有月支國居士,姓支名道謙,字恭明,初至洛陽,後游江左,譯出一本,名小般泥洹,兩捲成部。第五,東晉安帝建武年中,有迦毗羅國沙門佛陀䟦陀,此雲覺賢,初至長安,後隱廬山,住道場寺,譯一本,名方等泥洹,兩捲成部。第六,東晉義監六年,有晉州沙門法顯,往游西竺,還到楊都,譯一本,名大般涅槃,六卷。第七,西晉武帝太始年中,有月支國沙門曇摩剎羅,晉雲法護,初至燉煌,次游京邑,後之江左,譯出一本,名大般泥洹經,兩卷。第八,北涼阻渠蒙遜割據河西,都姑臧縣。玄始年中,有天竺三藏曇無讖,唐言法豐,六歲出家,日誦萬言,初學小乘五明諸論,後會遇白頭禪師,誨以大乘,十旬交諍,拒而不從,謂禪師曰:頗有經本,可得見否?禪師逐授大般涅槃經,因而信受三藏,妙善咒術,時人號為大神咒師。初齎涅槃梵本上軼,並菩薩戒、大集、大雲、金光明等諸經梵本。在夜恐失,枕之而臥。夜有神人,拽讖墮地,如是至三。空中聲曰:此是金剛解脫諸佛秘藏,何急枕眠?讖藏何忽枕眠?讖驚愧謝,遂縣梵本,掛之高樹。果有群賊,夜來盜經,盡力共擎,竟不能舉。晨曉,三藏自持而行,眾賊同觀,謂之為聖,愧而悔焉。乃至姑臧,被河西王阻渠蒙遜殷勤告留,請住翻譯大般涅槃梵本。即從初十卷至大眾品,覺知經少,因屈三藏至千闐國,求得中分十卷。譯至嬰兒行品,又覺經少,更遣使往于闐國,求得余欠,譯之乃足,名大般涅槃經,四十卷,成部。第九,宋元嘉年中,有雍州沙門智猛,躬往西城,詢求正法,齎諸梵夾,到西涼州,譯出一本,名泥洹經,二十卷,成部。第十,宋文帝建元年中,有天竺沙門求那䟦陀羅,宋雲功德賢,於荊州新寺譯一本,名泥越經,一卷。第十一,北齊天保元年,西國沙門佛陀那舍,秦言覺明,於相州譯一本,名大悲經,五卷,成部。第十二,名字功德經並哀嘆經,與方等泥洹經同本異譯耳。第十三,隋開皇年中,崛多笈多譯出一本,名四童子經,三卷,成部。第十四,大唐麟德年,有南天竺國沙門若天邪䟦陀,共唐國僧會寧,於日南波鄰國譯出兩卷,名闍維經。儀鳳年初,交州都督梁難敵進經入京。儀鳳三年,大慈恩寺主靈會於東宮進狀,請經外傳,因許流行。至大周天冊萬歲元年,奉敕編經,入於目錄。今所講者,於前所譯十四中,當其第八。北涼所譯四十卷,成部。
△二、經來緣起,文為二:先標列。
二、經來緣起又二:一、經緣起;二、疏緣起。
△次釋文自為二:初釋經緣起,為二:先標列。
經緣起者,有雙卷、六卷大本。
△次雙卷者下,釋,為六:初明小緣感;次六下,明大緣感;三、又雲下,辨同異;四、昔道猛下,述天本翻譯時代;五、初三人下,明應驗,以顯無緣慈悲解脫之力;六、經者下,指廣。
雙卷明八十入滅,不辨常住,蓋小緣所感,三藏教也。六卷與大本,皆明常住,俱是大緣所感,同座異聞,例如大小品耳。
△三同異中
又云:小本是法顯於天竺鈔初分翻為六卷,大本上帙是道猛齎來。斯乃廣略二文耳,世猶惑焉。若是異聞,那忽問詞答旨,兩本皆同?若是鈔者,只應存略,那忽前後大本?則如來說偷狗六卷,迦葉問偷狗大本;偈說三歸六卷,長行說三歸。解云:問詞答旨,所同處少,不同處多。昔鈔梵文,尚無前後,秦人翻譯,逐意奚互?於二義無妨也。
雲道猛齎來者,時人咸雲大品是曇無讖譯,欠此道猛一節文。
△四時代中
昔道猛亡身天竺,唯齎五品還,謂壽命、金剛身、名字、功德、如來性、大眾問等品。到西涼州,值沮渠蒙遜割據隴後,自號玄始。其號三年,請曇無羅讖共猛譯五品,得二十卷。遜恨文義不圓,再遣使外國,更得八品,謂病行、聖行、梵行、嬰兒行、德王、師子吼、迦葉、陳如等品。又翻二十卷,合成四十軸,傳於北方。玄始五年,乃得究訖。是時姚萇復號弘始,弘始非玄始。玄始五年,即晉恭帝元熙元年,次入宋武。劉裕得四年,次入宋文帝。文帝尚斯典,敕道場寺慧觀、鳥衣等慧嚴,此二高明,名蓋淨眾。康樂縣令謝靈運,抗世逸群,一人而已。更共治定,開壽命足,序純陀哀嘆;開如來性足,四相、四依、邪正、四諦、四倒、文字、鳥喻、月喻、菩薩,凡十二品足。前合二十五品,制三十六卷,則一萬餘偈。讖云:經義已足,其文未盡。余有三品,謂付囑、燒身、分舍利二萬言,未來秦地耳。小亮云:是羅什足品,出來關中,不聞涅槃。恐其言為謬。經錄稱謝靈運足品,相承信用。
雲遜恨文義不圓者,如前第八帝中廣說。言康樂縣者,屬栝州,舊有此縣。謝公往住此縣,令意玩山水,唯命人開路。路訖,官已滿,更不至彼。
△五應驗中
初,三人慾刪略百句解脫,俱夢黑神威猛,責數剛切:汝以凡庸,改聖人言義,其過大矣。若不止者,以金剛杵碎之如塵。因不敢刪略,但去質存華。如啼泣面目腫,改為戀慕增悲慟;如嗚啑我口,改為如愛子法。故其文璀璨,皆此例焉。
雲三人者,嚴、觀、謝公三人也。又改王糞問為王隱處,改共耶輸為納耶輸,改蚊子尿為蚊子水,改手扡腳蹈為運手動足,如是等文數十餘處。後有傳學之人,東晉大德沙門道生法師,即什公學徒上首。時屬晉未宋初,傳化江左,講諸經論,未見涅槃大部,懸說眾生悉有佛性。時有智勝法師,講顯公所譯六卷泥洹經,說一闡提定不成佛定。宋朝大德盛宗此義,聞生所說咸有佛性,眾共嗔嫌。智與生公數論此義,智屢被屈,進狀奏聞,徹於宋主。表云:後生小僧,全無學識,輒事?臆,乖越經宗,若流傳誤後學者。今以表奏,請儐入山。宋主依奏,謫居蘇州唐丘寺。時有五十碩學名僧,從生入山,咨受深要。其後有清河沙門雀慧觀、豫州沙門華慧嚴,俱什公學徒上首。當時在京,已逢大經從彼北涼流入,咸奏:幸得見聞,如貧獲寶。遂罄衣缽,繕寫此經,齎往江東,志在傳化。宋朝道俗,眾共被尋,乃云:眾生悉有佛性。咸嘆生公妙釋幽旨,善會圓宗。即以表陳,請生通錫。宋主驚嘆,發使迎生。旋至都城,披經本,略敘疏義五十餘紙。其義宏深,其文精邃,唯釋盤根錯節難解之文,於此經大宗開奧藏。自後講者,稱為關中。疏撰既畢,眾請宣揚。開經之朝,宋城道俗五千餘人,咸集講會。生升座已,便令都講偏唱經文四十餘段,說一闡提悉有佛性。於是便立一切眾生至一闡提有佛性義教,令眾論議,意無一人申論場者。便辭眾曰:良以此經大本至道,生由斯忍死來久,令事得符契,言無謬誤,不惑眾僧。即奉辭:願善流布。言訖,於高座奄從物化。時人號生為忍死菩薩矣。其有傳集者,其數非一,如疏所引。
經者,通名也,如法華疏說。序品第一者,亦如彼(云云)。
△疏緣起中
二、疏緣起者。余以童年給侍攝靜,攝靜授大涅槃,誦將欲半。走雖不敏,願聞旨趣。
給者,走也,仆也。如伍相傳云:下走身是遊人。即其例也。
於是負笈天台,心欣藍染。登山甫爾,仍逢出谷。不惟菲薄,奉從帝庭。師既香塗二宮,光曜七眾。道俗參請,門堂交絡。雖欽渴甘露,如俟河清,詎可得乎?嘗面請斯典,降旨垂許,有期無日。逮金陵土崩,師徒雨散。後會匡嶺,復屬虔劉。爰西向江陵,仍遭霧露。敕徴師江浦頂,疾滯豫章。始舉颿南湖,已聞東還台岳。秋至佛隴,冬逢入滅。嘆伊余之法障,奚可勝言。
匡嶺在江州廬山。豫章即洪州。
昔五百群盲,七回追佛,祇洹一狗,聽兩鐘鳴。
昔五百群盲者賢愚經第六云: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狐獨園。爾時毗舍離國有五百盲人,乞丐自活。時聞人言:如來出世,甚奇甚特。其有眾生睹見之者,?殘百病,皆蒙除愈。盲視聾聽,啞語僂申,拘癖手足,狂亂得正。貧施衣食,愁憂苦厄,悉解勉。時諸盲人聞此語已,還共議言:我曹罪積,若當遇佛,必見救濟。便問人言:世尊今者為在何國?人報之曰:在舍衛國。聞此語已,共於路側,早言求哀:誰有慈悲愍我等者?願見將導,到舍衛國。至於佛所,[吃-乙+彖]倩經時,無有應者。五百人復共議曰:空手倩人,人無應者。今共行乞,各今得金錢一枚,以用僱人,是得達彼。各各行乞,經於數時,人獲一錢,凡有五百。左右喚人:誰將我等到舍衛國?金錢五百,雇其勞苦。時有一人,來共相可。相可已定,以錢與之。敕語盲人,展轉相牽,自在前導,將至薩竭國,棄諸盲人置於澤中。是時,盲人不知所在,為是何國,互相投手,經行他田,傷破苗谷。時,有長者值來行田,見五百人踐逾苗稼,瞋憤怒盛,敕與痛手,與見求哀,具宣上事。長者令一使人將詣舍衛,適達彼國,又聞世尊已復還來得摩竭提國。是時,使人復還將來向摩竭國。時,諸盲人欽仰於佛,繫心欲見,肉眼雖閉,心眼已觀,歡喜發中不覺疲勞;已至摩竭,復聞世尊已還舍衛,如是追逐凡經七反。爾時,如來觀諸盲人,善根已熟,敬信能固,於舍衛國便住待之,使將盲人漸到佛前。佛光觸身,驚喜無量,是時兩目即得關明,乃見如來四眾圍繞,身色光晃炟如紫金山;感戴殊得,喜不自勝,前詣佛所,五體投地,為佛作禮,異口同音共白佛言:唯願垂矜,聽在道次!時,佛告曰:善來!比丘,鬚髮自墮,法衣在身,重為說法,得阿羅漢。
唯疆唯沈,無見無得。
堰者,仆也。謂盲唯仆無見。唯沈者如犳。唯沈無得。
入山出谷,浮墜溯江,希聞斯典,竟不獲聞。日既隱於重崖,盲龜眠于海底,馮光想木,詎可得乎?余乃掃墓植樹,更伏灰場,口誦石偈,思愆畢世。事不由己,迫不得止,戴函負封,西考闕庭。私去公還,經途八載,日嚴諍論,追入咸陽,值桃林水,奔而夜亡。其伴又被讒為巫,收往幽薊,乘冰濟北,馬陷身存。臨危履薄,生行死地,悼栗兢兢,寧可盡言。昔裹糧千里,擔簦於東南;負罪三讒,驅馳於西北。若聽若思,二塗俱喪。
載函者,送浮名疏入上都也。日嚴諍論,說者雲造異論。咸陽,縣名,在西京薊(古詣反)簦(長柄笠也)。
情不能已,尋諸舊疏,將疏勘經,不與文會。怏怏終日,恆若病諸,效群盲之觸象,學獨夢之談刀。以大業十年十月十日,廬於天台之南,管窺智者義意,輒為解釋。運丁隋末,寇盜縱橫,海鬧山喧,無處紙筆,匿影沃洲。陰林席箭,推度聖文,衣殫糧盡,虧其次第。於是懷挾鄙志,託命遂安,草本略通,放筆仍病。縣令鄧氏,呼講淨名,曳疾應之,事不兼舉。寄疏他舍,他舍被燒,廓然盪盡,冥持此本,得免灰颺。重寄柵城,海寇衝突,玉石俱罄,蕭亮提挾,復獲安存。所謂焦不能燒,賊不能得。再蒙靈異,重厲微誠,更往遂安,披尋補削。復值軍火,食息無寧,乃卜安洲。安洲者,微瀾四繞,絕人獸之蹤;峰連偉括,兼二山之美。左臨水鏡,澄徹鑒心;右帶蕖池,紅葩悅目。修竹冷風,勝白牙團扇;萋茜翠草,加戴氏重席。雲霞鏤糅於松桂,五彩羞其繪圖;猿麇和韻於蟬蛙,八音陋其弦管。雅有高致,豐趣冥倫。仍蒔粟拾薪,勤兼曉夜。暨染筆已來,凡歷五載,何年不遭軍火?何月不見干戈?菜食水齎,冰床雪被,孤居獨處,夢抽思乙,詞既野質,意不會文。其玄義一卷,釋文十二卷,用紙七百張,有崖易迨,空海難遍,盲寱偏知,敢稱圓識?特是不負本懷,遽茲石火。卷舒常住之卷,酬報乎身手;讚嘆解脫之法,仰謝於心口。粗耘毒草,微養藥王,螳?螢熠,非能抗曜也。
沃州,山名,在剡縣。遂安,山名,亦在剡。安洲者,在台州安縣。麇(獸名,居筠反,說文也)、熠(大白,為立反也)、丁當也、乙辰也。
大般涅槃經玄義卷下
大般涅槃玄義抄一卷
大般涅槃經玄義文句會本卷下
音釋
棋
(渠之切,與棋同)
闡提
(梵語具雲一闡提,此雲信不具。闡,齒善切。)
暴背
(暴,步木切,曬也。背,補昧切,脊也。)
駁
(北角切,斑駁不純也。)
嘔和
(梵語具雲漚和俱舍羅,此雲方便。嘔,烏候切。)
筏
(房越切,桴也。)
醪
(郎刀切)
鷸蚌
(鷸,以律切,鳥名。蚌部項切,蛤也。)
扼
(乙革切,持也)。
桁
(何庚切。屋橫木曰桁。)
槊
(色角切,矛屬)
詺
(彌正切,辨別物名也。)
楔。
(先結切,櫼也。櫼,音尖。)
䴬
(羊即切,麥䴬也)
嘲
(陟交切,言相調也。)
撝
(吁為切)
揄。
(容朱切)
齎。
(?西切,持也)。
沮渠
(沮,子餘切。沮渠本匈奴官名,以官為氏也。)
萇
(仲良切)
啑
(作答切)。
璀璨
(璀,取猥切。璨,[蒼]切。璀璨,玉光也。)
笈
(極嘩切,篋也。)
颿
(符咸切,與帆同)
怏
(倚兩切,情不滿足也。)
颺
(余章切,風所飛颺也)
茜
(倉甸切,草盛貌。)
鏤糅
(鏤,郎豆切,㓮刻也。糅,女又切,雜糅也。)
麇
(俱偏切,獐也。)
螳,?。
(螳,徒郎切,螳螂也。?,牛刀切,謂螳螂足也。)
螢耀
(耀,戈入切。螢耀,謂螢火之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