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疏三德指歸 ·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十三

錢塘沙門釋智圓述 梵行品三。 初、明異。世間下,世間不知十二部等,菩薩能知,故異。二、明下,世人橫計,而菩薩知彼所解,故云同。 三、非下,謂涅槃等,體不當世與出世故,謗此人法,獲罪至重,於此預知,至文易見。 經:世間之人,即指九界。 經十二因緣等者,不思議因緣三道,即三德四倒,通界內外,無作四諦,無作道品,圓頓菩提涅槃二果。 經當名菩薩者,即正指分真菩薩,以此明空平等果故,意同前說。 經梵天等者,涉公云:梵天,初禪主;自在天,四禪主;八臂天,護世主。性者,即數論計冥初性也。時者,謂計時生萬物。微塵者,即順世外道說細微塵,生粗果色。法及非法,是勝論師。計善惡行,生苦樂受,各計所執,為萬物因,名造化主。世終始,即邊見。初禪等為涅槃,是見取。此是世間所知見覺,謬執為正。 舊雲下,因明古人解無明義,全同此文邪執。 無有一始(至)知有始者。謂無明本有,既無一物在此無明之先,故無明最在其初,即當有始。至果既破,即是有終。 此之(至)斷常者。作無始終釋者,墮於常;計有始有終者,墮於斷。 喜之所離者,謂見彼離苦,故喜也。 喜之所得者,謂見彼得樂,故喜也。 嘆大舍者,眾生雖已究竟離苦得樂,而我不求恩報,故是舍心。經雲不死不生,即明眾生得常住樂,以顯如來大舍之心。 開善下,意謂前七善四心是深,今持戒在初心故淺。是義下,今斥,謂戒亦非淺也。 以戒為本者,由持淨戒,發生定慧,故能化他。又下經云:以修慧故,所受持戒,牢固不動。是知持戒通於深位,非淺梵行。 釋同章者,即是名字位人也。 有同有異者,圓信成就,故與世異,即經雲初聞是涅槃經已下文是;煩惱全在,觀行未立,故與世同,即經雲一切世間不知已下文是。 釋異章者,即觀行相似,分真位人也。 聞經得三法者,即是依經修戒、定、慧,即觀行相似位也。故經云:因修定故,得十一空。正是從五品入六根,粗垢自落,與空相應,故與世異。亦是分真,證中道空。二邊文略,但言二者,不言定也。 慧資戒等者。此之二文,正明分真人也。既出二死,故二文皆雲非世間,及雲明見佛性也。異義可知。 經所持戒,牢固不動者,即初住中道,道共戒也。 如難陀下云云者,難陀為求生天五欲樂故持戒,是為有造業也。緣起,如法華疏弟子章及止觀呵五欲中。 三、非下,且約事釋。亦應達止作法界,方名畢竟。故下疏釋戒、非戒義,正對此文,亦是互現。 四淨對前四不淨者,翻前不淨成淨,故云對也。今第一翻前第三非畢竟,今第二翻前第一為有,今第三翻前第二不定,第四為眾生,如文。 非是下,釋經非戒二字。謂今明圓融之戒,非是人天小乘執著之心所持五十及篇聚等戒,故云戒非戒。乃以下,釋經戒字也。 無戒無持者,戒即所持戒,持謂能持心。達能所唯心,心本自空,孰雲能所?如是體達,名圓持戒,故云為戒。故知經雲戒非戒者,上戒字是顯圓,下非戒是斥小。次第傳,傳釋前句者,謂初釋無悔恨,次釋歡喜,後釋悅樂,如答迦葉問也。 以因貿果下云云者,以因貿果,如酪易錢。 五受根者,謂苦、樂、憂、喜、舍也。此既先樂後喜,故云樂淺喜深。 禪定之中等者,如初禪五支,覺、觀、喜、樂、一心,此既喜前樂後,故知喜淺樂深。 今同禪枝者,以經明先喜後樂故。 經:心得安隱下,由戒發定;得實知見,即因定發慧。由茲三法故,解脫二種生死,分見三德佛性。 五法佐助者,信、慚等五是能佐,前三法是所佐,五蓋、見、疑是佐之所離,五根是佐之所得。 涅槃非五者,釋妨也。應問云:涅槃是一法,云何言五?故答云:脫五陰縛等,即初住分真涅槃經中五蓋、五見等,皆須深釋,以符初住。 極猥者,猥,惡也。 一、無所用者,尚失人天善果,何能革凡成聖?問:上文下,即第十三卷聖行品:若憍慢者,為作僕使,隨順其意,令其歡喜,然後以此經而教導之。此乃不簡前人持毀,但令受持,故與今反。答意者,前明所化故不簡,今約人師故須持,故知前之能化亦應持,此之所化亦不簡,文雖互現,義必兼通。 不出三業者,次第對三科可見。 號令不嚴者,論語曰:身不正,雖令不從。楊子曰:鼓舞萬物者,雷風乎!鼓舞萬民者,號令乎! 不求果報者,不求三有生死果報也。然既唯求大涅槃果,則求九界果報,悉名為有造業。況三有之名,義通界外,求有由心,故屬意業。 經莫非時說者,機緣信樂之時,方堪說也。 事須適時者,若利根重法之人,則不須待請;若鈍根輕法之人,事須待請。鈍根重法,利根輕法,斟酌隨時。先列十智者,謂若欲受持至見佛性者,凡有十事,悉是智人所為。次勸淨心,即先當清淨已去文是。 今初下。今師以前段為自他,後段為三業清淨。文具自他而但言十智,文具三業而但云淨心,故知古義非也。故初段十句中,初句自行,後九化他,以皆雲說故。 涅槃下。示九句義也。涅槃總名,餘八即宗等。謂說佛性是宗,此約尊極名宗,非宗用之宗也。秘藏是體,佛性秘藏總別之異。別名三性,總具名藏,故知宗體名異理一。說大乘是行,說方等是教,說聲聞至解脫是用。說二乘是即實而權用,說佛及解脫是即權而實用。見佛性即初住分果也,故知說佛性是涅槃之宗,秘藏是涅槃之體,大乘是涅槃之行,方等是涅槃之教,聲聞乘等是涅槃之用,見性是涅槃之果。故知宗等不出涅槃,故知涅槃一名貫下宗等。 兩途等者,即上自、他二途,並使三業清淨,豈同古人但云淨心而已?經雲先當淨身業,無呵責即口業,生清淨信即意業,文含自、他,尋之可了。 八念者,於六更加,七念阿那,八念死,如法界次第。 十念者,如阿含:佛告比丘:當修十法,便成神通,去眾亂想,到於涅槃。一念佛,乃至第七念休息,八念安般,九念身非常,十念死。 小乘亦有六念者。准律鈔,第二念知食處,第三念知受持時夏臘。而文中念戒臘居第二,施食法居第三者,乃是鈔宗四分。此依十誦,致有參差。雖雲元魏法聰者講四分,自唐已前,其道未純,故行事者或准他部。今據說行,略依律鈔,明其相狀,則疏自可見。鈔云:第一、念知日月。應言:今朝白月一日至十五日,以純大故,不雲大小。若黑月有大小,故須分之。此謂識布薩遠近。出家日月法式如此。若據律文,為俗士問,令使識知。若入聚落,先知日月數法,准此方不論黑白。若答俗人,唯得通相,云:正月小,今是某日。此則道俗通知為允。二、念知食處。於中有三:若全不受請者,云:我今自食已食。有言:食僧常食。有言:我常乞食。若受請者,云:我今自食。無請處。又云:我今食僧食。無請處。又云:我今乞食。無請處。若有請者,有背不背,應云:今有請處,念自去。若背者(謂迦提月病及施衣等緣),今有某緣,得背請(若無緣,一日有眾多請者,應對人云)。今日有多請,自受一請,余者施與。長老在某處(應覓五眾舍之。若無人時,心念舍)。我某甲,今朝檀越施我正食,回施比丘。某甲檀越於我不計,我得自恣食(三說。此念法,謂獨住、蘭若、遠行、長病、飢時、依親里住五種。十誦開之)。第三,知受戒夏臘,云:我於某年中月日某時,一尺木若干影時,受具戒。我今無夏。後若有者,隨夏言之。第四,知衣缽有無受淨等,應云:我三衣缽具有,長已說淨(後隨有無衣缽藥等,隨有者念說淨)。第五,念同別食,云:我今依眾食(必有別眾,九緣隨開)。云:我今有某緣,應別眾食。六,念康羸,云:我無病,堪行道(有病念療治之)。 疏雲皆各有意者,已如向引鈔文釋也。故知古者行事著述,各依律部不同,故有小異。如止觀持戒清淨明十受云:邊方依第五律師受戒。而今時明律者,皆謂文誤,合雲五人。若見十誦、十受之文,方委止觀騰寫。彼義乃是五人中,一人須是第五律師,可從此人受戒,余但足數而已。言第五律師者:一、誦戒至三十,二、至九十,三、誦比丘戒本,四、誦二部戒本,第五、廣誦二部律。 今此下,述今文義意。 六、通言念者,念即內心存憶之異名,專心存憶六念功德,故名六念。 天有近遠果者,生天華報名近,第一義天果報名遠。先列十號者,然一切法皆有通別兩號,佛亦如是。釋迦、彌勒等是別名,如來等十是通名。化相須分,故立別名;實德齊同,故立通稱。道德無量,依德施名,名亦無邊。今據一門,且論十種。 經十力等者。十力降天魔,四無畏伏外道。決定說,名師子吼。息無明惡,名沙門。眾行淨,名婆羅門。滅三障,名大淨。三德究顯,名畢竟到岸。破八魔,名無勝。超賢聖,名無見頂。離五怖,名無怖畏。生死不能驚,毀譽不能動,無與等故,名獨一無侶。達自心故,名無師。自悟一念,知一切法,名疾智。橫達法界,名大智。無境不照,名利智。豎窮如理,名深智。自在離縛,名解脫智。高出餘人,名不共智。平等利物,名普廣智。究竟圓極,名畢竟智。總具諸智,名智寶成就。荷負眾生,故喻象牛。興慈雲,注法雨,故喻龍。四魔不能屈,故名丈夫。出離二乘清水,凡夫淤泥,故喻蓮華。聖中最上,喻分陀利。能調眾生,名調御。以法惠人,名施主法師。次文自釋。 前文皆略者,謂十力等名,佛皆不釋。 七善為釋者,五名全同,但以第五自知為知我,以第七知尊卑為知種種性,即十界性也。次雲知根只是尊卑,說中道只是知法,二義重出耳。 經利鈍中故者,利即上根,鈍即下根,不利不鈍是中根也。 釋論四義者,謂如來義中,復有餘三義也:來約智,去約斷,解約自行,說約化他。 依三下,釋義也。當以智斷自他配釋,則坦然明白。 如如而解等者,猶雲依理而解,依理而說也。上如猶雲依也,下如猶雲理也。此約自他對釋,解是自行,說是化他。 亦是下,純約化他能所以釋。 說我所解者,即是如解而說,此約化他能。 解我所說者,即是如說而解,此約機緣;解佛所說,此約化他所。 中,一、是如來義者,即經雲諸佛世尊從六波羅下去,至大涅槃也。 經無複次之語,恐是疏文隨便,以此經節段多言複次,故余皆仿此。 以破陰魔等者,應雲破陰死二魔,即經雲破壞四魔也。破煩惱是因滅,即殺賊義;破陰死是果亡,即不生義。 經觀一色陰不能盡知者,以不達百界之色,若因若果,故梵雲毗侈尺氏反。 而能生明及以無明者,謂空理唯一,而悟成智明,迷成無明,蓋真如隨緣也。 佛與菩薩下,謂佛則究竟達無明即明,菩薩分達無明即明,故知無明明句總前兩句也。 就佛心為言者,以無緣慈,常入生死,化眾生故。伽憊蒲界反。 世間有三下,三種世間,名出大論;六種名義,出在今經。然六種雖廣,義不出三。五陰、眾生、國土三名,全同五欲,即別立因法,名世間也。此即三種世間之因,即八界中如是性相至因緣也。五陰等三,別約果報;若依大論,總收因果。 五、諸佛者,即經雲蓮華也,別喻佛界三種世間,而輔行注云蓮華是二乘者,恐誤。 六、照世者,即經雲諸佛菩薩見世間故。此約佛菩薩能照之智,以說此佛界,兼收菩薩,故知六種。於彼三中,別明二聖及開因法,故成六也。五陰等三,統乎八界。 開斷惑、不斷惑者,等覺尚有一品可斷,名上士;唯佛無斷,名無上士。 具足四法,乃名丈夫者,雖有前三,若不修行,亦非丈夫也。孟子云:居天下之廣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獨行其道,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今亦爾,居法界之廣居,立法界之正位,行法界之大道,得機緣與眾生由之,不得機緣獨行其道,涅槃不能淫,生死不能移,四魔不能屈,此之謂大丈夫也。 鹿頭人下云云者,大論云:昔波羅奈王入山遊獵,見二鹿群,數各五百,各有一主,一是釋迦菩薩,一是調達。鹿主見王煞其群黨,起大悲心,直至王前,跪白王言:王以小事,一時令鹿受於死苦。若以供膳,當差次送。王善其言,於是二主各差次送。次當調達群中有一母鹿,白其主言:我死分當,而我懷子,子非死次,屈垂料理,使生者不濫,死者得次。王怒之曰:誰不惜命,次來但去。母思惟言:我王無慈,橫見嗔怒。即至菩薩鹿王所,具以事白。菩薩王言:唯我當代。即自送身到其王門。眾人見之,怪其自來,以事白王,王亦怪之。王問:群鹿盡耶,而忽自來?鹿王白言:大王仁慈,人無犯者。但有滋茂,無有盡時。但彼鹿母歸告於我,我愍之故。若非分差,是亦不可。若縱而不救,無異木石,是身不久必不免死。慈救苦厄,其德無量。若人無慈,與虎狼何別?王聞是語,即從座起,而說偈言:我實是畜獸,名曰人頭鹿。汝雖是畜生,名曰鹿頭人。以理而為人,不以形為人。 野干者,大論十三云:譬如野干,在林樹間,依諸師子及虎狼等,求其餘肉,以自存活。時間空闕,夜半逾城,深入人舍,求肉不得,避走睡息,不覺竟夜,惶怖無計。始欲起行,慮不自免,住懼無濟,便詐死在地。眾人來見,有一人言:須野干耳。即便截去。野干自念:截耳雖痛,但令在。次一人來言:須其尾。復自念言:截尾小事。次一人言:須野干牙。野干自念:取者轉多,儻取我頭,則無活路。即從地起,奮力絕勇,間關歷涉,徑得自濟。行者之心,求脫苦難,亦復如是。生不修如失耳,老不修如失尾,病不修如失牙,豈更至死則如失頭? 經唯天與人能發等者,余超非無,其事少故,黑人白厭,不名白人。 此翻覺者者,覺音角,者即是人,謂覺了之人,名為覺者。詩云:有覺德行。覺,大也,又明也,曉也,直也。今亦如是,十號具足,種智圓明,三惑頓盡,大夜斯曉,二死永除,無復回曲。 亦言覺寤者,覺音教,即佛地論雲開覺有情,如睡夢覺也。既梵言佛陀含斯二義,此方覺字復通二音,故使人師取音釋義。 如支佛下,以此為例,欲取角音。 餘三複次屬釋功德者,謂能惠施及吐女根,並前第四有大功德等三文也。 經上座長老,如釋序中記。 五十四心者,一一皆約佛心,無九界心,方是佛因。 無所為作者,不作九界因也。 雙舍此二者,常住中道也。 知解無記者,玄義引光宅云:常住佛果,有兩種無記:一、知解無記,如棋書、射馭,闡提亦有,故非是善;佛果亦有,故非是惡,即是無記性也。二、果報無記者,如生死苦、無常報,既非是惡,止是無記;涅槃地常、樂、我、淨,亦非是善,直是無記。前疏已破,此中再舉,顯彼違經。不求果報者,三因開發,任運契極,不求九界之果報。經無語心者,若知如來常不說法,是名多聞。 無所定執者,三諦互融,故無定執,無常即無定也。 經:諸佛所可說法者,能詮教法也。圓頓無過,故云最上最妙。依教修行,得初住果,故云因是乃至得現在果。 得現果而非上妙者,以藏、通於一生中現得四果,不達中道,故非上妙。 別是下,以初地分。果於地前,經歷塵劫修行,斷滅九界,方乃得之。故於父母生身,終無現得之者。圓人一生,可超十地,現得初住,斷不疑也。故知古謂別體,屈抑經文。又經中諸句,皆先舉法體,次出功能。如雲非色斷色,非色,法體也;能令眾生斷色,功能也。然而即事而理,實無可斷,故云而亦是色。余句例爾。經中具約三科,以示法相。 經:諸佛聖僧,如法而住者。雖具舉三寶,但成念僧。何者?諸佛說法,僧能稟法,依法而住,名分真僧。 唯有圓僧是正直者,藏、通著空,別教次第,悉邪曲故。經廣普無邊者,以遍應法界,令入佛道,名良福田。 經有戒不破等者,明菩薩只於小乘篇聚,以大涅槃心修,一一無非法界法性,即成菩薩律儀,故云不破不漏等。 或謂下,他,謂無形色等言,是明小乘無作,故使各引一宗以明其義。 自無無作者,猶雲本無無作也。 亦無無色者,次無字下,欠作字,應雲亦無無作色。謂僧祇但以心為戒體,指心誓不為惡,即名受戒。不同多、德二宗,各立無作,故云自無無作。既唯在心,亦不同多宗而雲無作是色,故云亦無無作色。意謂經雲雖無形色,而可護持,正是僧祇約誓心為無形色也。色非質礙者,簡異可見有對色,然亦非不可見有對色,但是不可見無對色也。 無教假色者,無教即無表也。菩薩戒疏云:若毗曇義,戒是色聚,無作假色,亦言無教,非對眼色。既是色法,故須護持,故破戒則無作謝也。 成論所用者,成論宗於曇無德義,故成論無作品云:是非色非心聚。然無作戒義,略如前記,廣如今家梵網疏出體中止觀方便初及南山戒疏、律鈔緣集篇等所明。近世二家別出戒體章,文甚委悉,學者宜覽,擇善從之。 如此下,斥小。 都不明此者,不說別有無作也。問:小乘何故明無作耶?答:梵網疏云:小乘引接小根,恐其輕慢因果,權言重心,能別生一法,無作牽報。善法欲行,惡法欲止,行一則有兩力,豈可不慎?方便假說,適會一時耳。故云大乘都不明此。若准大乘,但以心為體。法鼓經云:心無邊故,戒亦無邊。又瓔珞經云:一切聖凡戒盡,以心為體;心無盡故,戒亦無盡。或言教為戒體,或雲真諦為戒體,或言願為戒體,無別無作。是知大乘亦有說色聚是戒體者。 故上下。引證。謂五陰名教,通大小乘,但有一色四心也。總成二法,四大是色,四大之外,更別無色法故。云何時雲有無作色耶?是知經云:雖無形色,正指於心,而可護持,不妄要制。然大乘師,亦有說大乘有無作者,備載梵網疏中。總而言之,若大若小,說有說無,咸順機緣,令得四益。失斯意者,執之成諍。 經:大地等者。能生眾善,喻之大地;度生死流故,如舡舫;莊嚴法身,如瓔珞;離九界卑賤,如大姓;含納萬德,如大海;除煩惱垢,如灰汁;初心依託,如舍宅;斷截惡法,如刀劍;超越生死,如橋樑;善治惑病,如良醫;所服必差,如妙藥;遍治諸惡,喻阿伽陀藥;出生佛果,喻如意寶珠;從凡入聖,如腳足;能見聖道,如眼目;生養定慧,如父母;除生死熱惱,如陰涼。戒寶在身,誰能劫盜?余句可知。 經:住須陀洹,我亦有分者,寄小蘇息,以助大乘。 經諸佛菩薩親近修習者,諸佛昔修習,菩薩今修習。經而能除破現在煩惱者,破現在慳貪之心也。若究竟斷結,唯在智度。 或謂當果等者,他人謂此念天,正是念自己當來佛果,名第一義天。 今謂下,今釋。乃是行人通念三界諸天,雖是信心等果,而皆無常,非我所欲,故云直是念天。 當果天等者。此破他釋。若謂念天是第一義當果者,何殊念佛?故云與前佛果無異。若爾,不應重出。 正是下。此是釋伏難也。應難云:若謂念天非當果者,何故經雲我曾聞有第一義天等耶?故答云:正是通念世天之境無常,故隨天義別立第一義天是常住法。故知當果非文正意,以念當果已屬在念佛中故。二雲(至)不及涅槃者。他人意謂涅槃已前,諸部大乘皆未扶律談常,不稱滅後機緣,故云亦不及也。 大乘下。明勝之所以。由此經中開權顯實,扶律談常,稱最後機,故勝諸教。 又涅槃下。謂涅槃經中具十二部並是圓常,諸大乘教有十二部而非圓常,故知涅槃為勝。此並他義也。 今謂下。今師且橫約四教以圓勝別,用消經文則義通諸味,以乳及二酥俱談圓故,復應更約五味簡之,則今經開顯之圓勝前兼帶圓也,方顯今經超出眾典。 如人間事咸不測等者,人間吉凶晴雨等皆不可測,豈可以此便同三賢、十聖、菩薩所證不思議理耶? 今明下,正明圓教賢聖所證不思議也,只是三諦互融耳。 理須人教者,以依佛四諦聲教而見真故,得聲聞名,故云人教。 須境教者,由依俗境發道種智,境發於智,義當教也。此二發心,已簡三教。 若緣中下,明圓。圓融三諦本自有之,所有慧心不由他悟,既不因外境、不由他人,故云無教。明了佛性義通四即,今在住前,故下文雲此經明初心菩薩未入位時不可思議,故知不可約分真釋。 發心意同者,生死、諸結,此二是下化境;涅槃、菩提,此二是上求境,故與發心意同。 即俗、真、中等者,即百界俗是真是中,故不厭於自行;即中真理是百界之俗,故不離於化他。 安心意者,以三智安三諦,智即是觀,觀必有止,故云同也。 通塞意同,三界生死是塞,三德涅槃是通,如涅槃樂於塞得通也。 亦似大慈者,即如三禪樂,同發心中與樂義也。 故言旋還者,自外還家,如中雙照;赴救者,滅二邊惑也。 此約三諦行者,依諦起行,自他俱拔二邊之苦,故與悲心意同。 生死常涅槃近者,達生死即涅槃故常,即涅槃是生死,是故云近也。 約三諦證者,既不退沒,即相似證三諦,故得位行不退。如經雲未階初不動地,故知未得分證念不退也。與道品同者,由修道品,故得入證。 聖人神通譬體法者,通教聖位,體色證空,如以通力,度則不難。 修羅下。歷劫修行次第破九。如修羅本長,度之應易。人無兩種者。經舉凡夫之人也。無聖人神通,無修羅長大,故無兩種。以喻圓人始從名字圓觀三諦,理事不二,如人度海。既在凡心,故非聖證;既在當念,不同歷劫。 次位意者,應約名字度生死海,乃至分證度生死海,即是判次位也。 一中無量,真即俗故,百界宛然;無量中一,俗即真故,一念頗得;非一非無量,顯中道故,心性不動。又即中而邊,故云一中無量;即邊而中,故云無量中一;非中非邊,故云非一非無量。亦是即三而一,即一而三,即非三非一,如是三重,並成三諦。一念具足,如絲懸山,一切生死,豈逾百界? 三諦教者,無常等四,二邊教也;常樂等四,中道教也。以無常對破邪常,助開常住涅槃三脫之門,故與對治意同。 此約三諦報者,以入五品位故,獲斯華報,所以在胎不惱不亂。 安忍意同者,內有觀法故,外無惱亂,此即內外安忍也。 通塞意同者,菩提約悟是通,心則約迷是塞。經云:得是法已,心無慳吝,即於塞得通也。 三諦業者,即是三業,與三諦相應,故離十惡;十惡遍破,故與破法遍同。 經及與離主。謂能離主宰之心也。 經:是故此慧不能遠離者,於能觀慧若起計著,是故不能遠離生死。 經終不生念我以此慧等者,達了三惑全是法性,所觀既泯,能觀亦無,故於似證之法不生愛著,故云與離愛同。 初心菩薩者,名字位正,觀不思議,乃雲次位。安忍在觀行,無愛在相似,故云初心。止觀十乘,唯在住前,故云未入位時等。然准經文,約略對當,義趣相應,故以十觀釋也。 文雲下,他人以假實二觀以消其文。 如是實法等者。他見經明四大即屬色陰,陰即實法。相續下。釋異生異滅去文也。經雲終不生念我以此慧破諸煩惱等,不起我心,即假名空也。 即是兩心等者,此釋前段異生異滅句,是故此慧不能遠離也。 前滅後起者,前雖起觀,滅惑而起,後能觀之著也,故經雲不能遠離。 復伐于慧者,代攻治也。既破於惑,復治于慧,則能所俱空。 若斷惑已等者,若謂我能破惑,則於觀起著,觀翻成惑,如將翻成賊,故破能觀,亦名斷惑,能所俱破,故云無所攻伐。 故於下。此明向雲實慧是一心也。他人意云:如經文所列修行次第,假既破已,則達五陰唯一法性,更無兩心。故經結雲終不生念等,此皆他師解義也。 又生來下。釋經異生異滅義也。故知經雲異生異滅,還是結上慧不能破,乃至生不能生等。只由滅已還生,故滅非滅,故云生來生滅等。只由生而復滅,故生非生,故云滅來滅生等。此則法無定性,以顯本空,以例能觀之慧亦不可得,故云智慧亦然。 滅是不滅者,本無今有也。不滅而滅者,本有今無也。是則約事則應身有滅,法身不滅。約理則法應體一,非滅非不滅。即三世有法,無有是處也。故舉文殊解前偈義,即於生滅無所疑矣。 泛答者,泛約多番通途而答,未的答迦葉佛時,是經有無也。 經:外法者,能詮教也;內法者,所詮理也。 經:天無壞滅者,十聖之天以分證常,故無壞滅。人即三賢。 今佛對辨者,對前迦葉出淨土故不說,我今出穢土故說也。 經四大各舍己性者,寧說火舍熱性而冷等。 經未有弟子解甚深等者,謂但稟小乘,未聞開會。如多寶佛,但說四時,不說法華、涅槃,而便滅度。又如須扇多佛,朝成正覺,暮入涅槃。此皆弟子未解深義,而佛入滅也。然六重經文,展轉深細,當知後後難於前前。謂雖有解義,無檀越不得;雖有檀越,為利不得;雖不為利,起諍不得;雖不起諍,說過不得;雖不說過,作種種說不得。種種說者,謂空引異說,不能融會,既迷佛旨,於道無益,是非鋒起,是法滅相。 經或說有神等者,如犢子部說有神我,自余諸部說無神我。 或說有中陰等者,薩婆多部有中陰,大眾部說無中陰。 或說有三世等者,薩婆多部說有三世,一說部說無三世。 或說一切有等者,薩婆多部說一切有,一說部說一切無。 或言眾生有始等者,化地部說有始有終,經部師說無始無終。 或言十二因緣是有為等者,大眾部、化地部說是無為,自餘部說是有為。 或言如來有病苦行等者,薩婆多部說有病六年苦行,大眾部說無。 或言如來下比丘(至)十種者,如四相品初說。 或言一切不聽者,化地部說一切不聽。 而滅而非滅者,示生示滅,皆為拔與,引偏入圓,作大利益。齊此,明淨淨文已盡,非淨非不淨文,寄在淨淨文中,雙非釋者是。 梵行品四。 提那犯重者,如律明須提那與本二行淫,因制初篇;今以闍王、調達為例,則知彼亦權人。 名為客品者,梁武意謂既是梵行,只應明清淨生善之法,既談重逆,與梵相乖,乃是他品,文寄安梵行中耳,故云客品。 具十惡因者,身但行殺,則唯七、八惡,具舉雲十。 經:不見未來者,不信來報也。 惡緣者,外助為緣,即調達等助王為惡也。 經:妓樂不御者。御,進也。 或言是應等者。此之二解,立名不同,而應之與用,其義無別。遍法界應,無所不為,故現造逆。今師許此二解,故云皆是聖人權謀等。但他不明應用之意,而今明之,故云開逆方便等。開謂施開,蓋言世王權施造逆,引彼實行,今知此經滅罪之功大也。 經明六臣皆是滅惡遠緣,故科為惡人為緣也。然六臣所說,與佛法有同者,亦有計業所為,其言雖同,要雲煞父無罪無報等。 經:無辜。爾雅:辜,罪也。古胡反。 經:富蘭那等者,什曰:迦葉,母姓。富蘭那,母字也。計一切法猶如虛空,不生不滅,肇云:其人計一切法斷滅如空,無有君臣、父子、忠孝之道。 經:下業者。下劣心作業,為下業;增上心造,即為上業。經:末伽梨等者。什曰:末伽梨,字也,俱賒梨母也。計眾生罪福,無有因緣。肇云:其計眾生苦樂,不由因緣,自然而爾。 經:仁惻。廣雅:惻,悲也。 經:刪闍夜等者,什曰:刪闍夜,字也,毗羅胝母也。計要經生死,彌歷劫數,然後任運,自盡苦際。肇曰:其計道不須求,如縷丸轉於高山之上,縷盡則止,何假須求?今經云:眾生苦樂,由前世因;現在無因,未來無果。與彼不同。 經?樹北本作[髟/瓦],口昆反。廣雅:[髟/瓦],截也。 經:阿耆多等者,什曰:阿耆多,翅舍字也。欽婆羅,粗衣也。非因計因,著粗皮,拔髮,煙薰鼻等。以諸苦行而為其道,肇曰:今身苦行,後身常樂。 經:迦羅鳩䭾等者,什曰:外道字也。其人應物起見,若人問有,其即答有。無等皆然。肇曰:迦旃延姓,余是字。計諸法亦有亦無。 經深阱慈性反。三蒼阱,穿地為塹,所以張禽獸也。 經:若內若外者,計恆河水能滅身,觀二病也。 經不觀口過者,以王口來,令殺父故。 經尼干若提子等者。尼干是字,若提母名。計罪福苦樂,盡由前世,要必當償,與今不同。此計無修無道,經八萬劫,自然得脫也。此之六師,皆悉裸形,自稱一切智人。所計不出因中有果,因中無果等。而經明六師所執,與什、肇或有不同者,恐是六臣改轉師義。 此翻固活者,以藥治病,堅固彼身,活彼命也。 庵羅女之子者,奈女即世王姨母,固活即世王庶兄,緣起見奈女經等。 先帝已崩者,穀梁傳曰:高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 非謂東宮等者,經明先帝既崩,寶位未定,故太子憂戚,不得安眠。非謂父王未崩,太子在東宮時,不得安眠也。言東宮者,東方朔神異經曰:東方東明山有宮,青石為牆,題曰天地長男之宮。因名太子所居為東宮,亦曰青宮、春宮。皆準神異經也。 經在弶。渠向反。字書曰:施罥於道謂之弶,其形似弓。或作摾者,俗字也。 以下望上者,下三文皆具五,例此合爾。 然耆下,明此文,但四文意。 不無小異者,懺悔約心,發露約口,故云小異。 懺是下,示小異相。然梵語懺磨,此雲悔過。今分字解義,故作異釋。若合字釋者,悔愆即是謝過,應言梵語懺磨,此雲悔?,亦曰謝過。是知光明疏六番釋懺悔者,其意亦爾。他人不曉,便謂天台不知華梵。且十六觀疏中彰灼翻名,豈五品菩薩迷斯小事? 經:覆藏者。漏者,謂漏落三塗也。經:迦摩羅,此雲癩病。魯扈抵突者。不慚,則內無羞恥;不愧,則不發露向人。止觀音云:魯扈,即遲鈍無知之貌也。 初示良醫。經文二意:初嘆自德;大慈下,嘆利他。初又二:初嘆身德;次具十力下,嘆智德。利他又二:初嘆利他心;次隨善下,嘆利他行。行中具身、口二行,如犢逐母,嘆佛身行。次嘆口業。初知時者,善達機緣,應病授藥等。實語者,離虛妄語也。淨語者,離不淨語。妙語者,離粗惡語。義語者,離無義語。法語者,離非法語。一語者,言無二也。又實語、淨語明無妄語,妙語明無惡口,義語、法語明無綺語。語能益人,名為義語;語能稱法,故曰法語。一語明無兩舌。 經諸菩薩僧者,偏小知常,通名菩薩。 有無即二諦者,此不思議真俗也。 是煩惱涅槃者,有為是煩惱,無為是涅槃。 即四諦者,無作四也。苦、集是有漏因、果,道、滅是無漏因、果,故云四諦。 亦是苦集者,煩惱即集諦,果謂苦諦,善法即道諦,果即滅諦。 十一種色者,謂五根、五塵,及無表色。 非色非非色者,他人謂是十四不相應行中得,得一行也。 十四種色者,謂五相、五塵及四大。 即無作者,無作處是不相行也,而成論明不相應行凡十七種,此當無作一行也。 即是兩舍者,謂舍色、舍心,即是中理。此之下,今師斥。 只是俗諦者,觀師只雲兩舍是中道無體,以所舍色心但是俗諦,是知能舍唯是偏空,豈成法性中道耶?以此消釋,抑挫圓經。 今明下,出今義二諦三諦開合之殊。若二諦者,有無二法同名為俗,中理名真;三諦則開俗出真,中道名中,故成三也。非色是破生死之有,非非色是破涅槃之空。 是從假入空者,入空是自行,破生死故。 是從空出假者,出假是化他益眾生故。 即是中道者,妙理湛然,無二邊之作受也。 諸文例然者,皆應以三諦釋之也。 不厚昔薄今者,今謂闍王也。 經:御臣者,御車之臣也。 經憍屍迦等者,佛且從末而答。 經因疑生者,以天主本疑於命,故云實如佛教。 經:大目連者,舉資以顯師。 經:大王,畜生見佛者,此舉下類以況於人。 經云:大王世尊,未得阿耨菩提者,此舉因行以顯果德。阿之言無,耨多羅雲上,三藐者此雲正,次三者此雲等,菩提此雲覺,即無上正等覺也。覺有二義:一正覺,即正觀中道;二等覺,即等照二邊。三諦俱照,皆至極無過,故云無上也。 經有曠野鬼者,此顯佛慈普度。 經:如來弟子尚有如是等者,此舉資以況於師。 經而殺其父。殺或作弒,同,屍至反。左傳曰:自虐其君曰弒。周易云:臣弒君,子弒父,非一朝一夕,其所由來漸也。釋名云:下弒上曰弒。弒,伺也,伺間而後得施便也。 經邠坻鄙旻直飢反。正雲阿那他擯茶陀。阿那他,此雲無依,亦名孤獨。擯茶陀,此雲團施,言此長者好施貧獨,因以名焉。本名須達多。 經判合普旦反。周禮,媒氏掌萬民之判。鄭玄曰:判,半也,得偶而合曰判。喪服雲夫妻判合是也。 經:大秦國者,十二游經云:閻浮提中有十六大國,八萬四千城,有八國王,四天子。東有晉天子,人民熾盛。南有天竺國天子,土地多名象。西有大秦國天子,土地饒金璧玉。西北月支天子,土地多好馬。 經:鄙悼者,鄙恥傷悼也。 經甲冑除救反。說文:胄,兜䥐也。 經名間間無樂故者,上居莧反,間隔也;古下閒反,間中也。 梵行品之五。 唯王謂滅者,王在法華,雖預列眾,然障未除,機未動,故於彼會,未悟圓常,而於今日,尚謂實滅。雖是權行,且依實釋,方顯今經。 六番者,中四番皆雲,又復第六番即善男子已去,尋經可見。 此文自說無為者,謂不作眾生,故曰無為眾生,故以佛果釋之。 理內眾生者,此約地前內外凡也。 然非下,今師釋也。 經亦不定者,正以經釋不定,破彼眾師作定淺深之解也。然據經文,義似不定;准今圓位,高下有歸。是知有為即住前,無為即登住。又名字已上,悉名無為,以知秘密藏雖有煩惱,如無煩惱故。 為一切者,通收善惡。 為五逆者,別指惡人。此雖不同,同歸理即。未發心則是理即,已發心則或在假名。不見性則通住前,不生則別指分證。一等解闍王名,而或聖或凡,或迷或悟者,正明權實難知,高下莫測,密語之義,美在其中。 他雲下。明他人總許前三家義也。意謂既是密語,何妨有為無為三解不同。 今謂下。反破前義。夫密之為義,高下難量,豈可定作八地、初地等深淺遠近釋耶?故知他人以密義救前三家,今疏主還以密義破前三家,淺深既非,則救者亦破,四家同壞,今義唯明。 經:八法者,謂八風也。王未發心前,常為八法所污,殺父當四違,貪國當四順。 經是光無根者,根以能生為義,中道法界無能生、所生,故云無根。 經非熱非冷者,王身蒸熱,蒙光所照,則得清涼事益。雖然,論其理體,不當冷熱。 經非常非滅下諸句,皆約中道釋之。 經實不可說者,光即法界,無可說睹也。 並外凡者,十信是外凡位,上雲六住,則是內凡。然下六住自有兩釋,若約今宗,別位十信未斷見思,故稱病者。 三雲下,若望今宗,只是通位,此雲外凡,即指干慧。 或進或退者,進取於別,退取於通,望今四教,收義不盡。 今取下。正釋也。七方便即人天二乘三教菩薩,若在當教各自謂實,今論佛意意令悟圓,雖說偏乘悉作入圓之方便,故云圓家七方便也。 注云雲者,七人未悟圓,伊佛皆慈念。其或於人天中,及三教凡位,造五逆罪,翻墮三塗。故於此人,悲心最切。以喻病子,其義皎如。 六住下,雖有二解,望今並是別位:真解即別地,似解六心即別六住。六住是內凡,已破思惑,終不為逆,或是通位。 六番如文者,初、開敷鮮明譬發心;次、能令一切行路之人譬修行,此即發心、修行為一雙;次、智斷一雙,漸增譬智德,損減譬斷德;三、滅惡生善為一雙,除貪惱是滅惡,為甘露味是生善。 滅其心罪者,從此向下,一一問答,皆是耆婆,顯如來冥應益物之相。又一一問答,皆將闡提以並闍王,令王節節勝於闡提,以由王具五德,及能發心故。且闡提無善,佛尚矜憐,王具五德,佛寧棄捨?故宜速往,以治心病。 有重惡者,撥無因果故。 斷現未善者,由現是惡故無未善,若改惡等則非闡提,故知闡提無現未善。 過去少善等者,由昔五戒感此人身。 舍一取一者,謂舍有執無等,約單復具絕言等,展轉說之。 高觀者,去聲。觀,亦樓也。釋名曰:觀者,於上觀望也。 山譬者,山能生草木,如戒能生眾義。 樹木譬者,樹依山有,如定由戒生。 案此(至)三乘耳者。故知象喻圓乘,即同法華大白牛也。馬、牛、羊喻三教三乘,即法華羊、鹿、牛也。若約力勢,則牛喻菩薩,馬喻支佛,羊喻聲聞,而馬在上者,隨語便耳。若約貴賤,則馬喻菩薩,牛喻支佛,故馬居前。偏圓對論,四乘義足,經文顯喻,冥合法華,相承雲三,人情之昧。 計我四種不同者,此外道推計,姓既貴賤四別,故其神我有四色不同,亦猶此方俗書所明魂清魄濁之類也。我見即身見也,執有我身,方起諸使,故知身見為諸見本。 於無樂下,見取即非果計果,無想有頂實非涅槃安樂之處,而彼謬計以為涅槃,故云無樂無勝等。邪見謂執劣為勝,自執己法謂我道真,遂使出世善根悉皆吞啖。邊見謂計我是斷是常,今喻執斷故言墮落,以斷見過重故偏喻之。戒取謂非因計因,實非涅槃之因而謬計為因也。 狗戒下,依狗為戒,謂得生天,信此居初,如頭枕狗。 私謂下:此之五利,全計陰身,以起見故。故九種陰中,名污穢五陰,故以臥糞為喻。 樹葉為衣者,雖著此衣,不免裸露,故譬無慚。 惡法自運者,其車既壞,仍是驢駕,體既破弊,復非平正,既惡且邪,喻意在此。 正南下。三、解中,初、後順此方釋義中,一、順西土釋義。南是離地者,周易離卦明兩作離字,皆此作。單作離者,後代曲分。 失善起惡者,南離屬火,北坎屬水,火猛喻惡,水柔喻善。 北方是上者,西土君父東向,故北是上方,委如前記。 冥機冥扣者,宿有善根,今不覺知,故曰冥機。藉茲宿善,以感聖應,故曰冥扣。 初觀察者,皆冥觀冥許。 十四諦出華嚴經者,彼經第三十六云:佛子!此第五地菩薩摩訶薩,如實知此是苦聖諦,此是苦集聖諦,此是苦滅聖諦,此是苦道聖諦;善知俗諦,善知第一義諦,善知相諦,善知差別諦,善知成立諦,善知事諦,善知生諦,善知盡無生諦,善知入道知諦,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成就諦,乃至善知如來智成就諦。此菩薩隨眾生心樂令歡喜故,知俗諦;通達一實相故,知第一義諦;覺法自相故,知相諦;了諸法分位差別故,知差別諦;善分別蘊、界、處故,知成立諦;覺身心苦惱故,知事諦;覺諸趣生相續故,知生諦;一切熱惱畢竟滅故,知盡無生智諦;出生無二故,知入道智諦;正覺一切行相故,善知一切菩薩地次第相續成就,乃至如來智成就諦。以信解智力知,非以究竟智力故;以闡提人無信解力,撥無此善,名:斷善根。 過去善根者,以福德本有故,喻過去善根。 感應道交者,亦冥有此義。 獨一無侶者,謂佛雖欲應闡提,無機出世之善,無人可受,故稱獨一。 經:往至病所者。闡提雖無三世善根,以無緣慈而冥應之,細察機緣,故云往至。 後觀過去者,現既無善,過去無始復有善不? 譬五根者,五根無善,如骨等皆病。 欲將慢等者,貪慾性卑,憍慢高舉,方起於慢,復起欲心,故使慢心不得高舉。將,去聲,御也。 譬斷常二見,以大小便利以譬斷常二見,相破如不通。 譬三業者,亦譬無善。 經:問:瞻病者,闡提以惡為機,名瞻病人。 意志云何者?為過去有善根可發?為都無耶? 根緣對者,謂根緣所對,皆無其善。 七漏者,謂見、思、根惡、親近、受、念也。 經然不定,言當死者,未來時寬,應有發義,故云不定。非佛教所制者,善機未發,任起斷、常及三業惡,故云非制。 經:如是二語者,一、聞伽離入獄,二、聞剎多見佛罪除。雖聞二語,意猶未審。 經為無定定者,了知無定,名決定心,故云無定定也。除其不定為定者,罪性若定,不能除之,由罪性不定,佛有能除之智,定能除之,故云為定。 經八種聲者,梵摩喻經云:一、最好聲;二、易了聲;三、調和聲;四、柔軟聲;五、不誤聲;六、不女聲;七、尊慧聲,無戰怯故;八、深遠聲,如雷震故。然今雖不別列,與彼所出聲同,是故引之。 經常當繫心等者,此二十事,令凡夫託事觀察,折伏其心,達事見理,正助合行,方成妙觀。 無道前智慧等者,無觀行相似定慧也。此以分真為道中,妙覺為道後。 經難得遠離者,分段八難,似位方遠;變易八難,分真乃離。 經:無有一法者,於出世法中未沾少分,是故未能遮止二十五有生死因果。 經度五逆津者,未能造立六度之法橋,度五逆之長津,此語正歸王身。 經生死無際者,若入初住,分得其邊。 空有為一雙者,經不作業,不得果者,由法性本空故,即淨名無我、無造、無受者也。 無有我作等者,此明有因有果,即淨名善惡之業不敗亡也。 因果一雙經,上句是善因果,下句是惡因果。 經:因無明生死者,猶如一手,覆之與仰,俱不離手;生死亦小,俱不離痴。 兩句佛性者,即第五、六二句。 業道下云云。束前二十事,不出三道,而此三道,本是三德。 第二、廣說者。前之事觀,文義並略,故使世王執情尚在,故更廣說無生理觀,以遣以盪,令悟佛性。 普賢觀下。初二句,推業起處。一切業,即九界業也。皆由無明心起,故云從妄想生。次一句,破業觀法。端坐者,示其身儀。念實相,即明其觀境。坐於四儀中勝,故且舉之。應知端坐既念,餘三亦然。使造次顛沛,出處語默,心懸妙理,無所間然。如是修行,何罪不滅?念即能觀之三觀,實相即所觀之三諦。實相者何?即妄想。是故觀妄念,即真三德。三千宛爾,空中泯然。十乘圓運,名念實相。故此一句,乃止觀之宏綱,秘藏之要術(音隧)。故妙勝定經云:但能直心坐禪,即是第一懺悔。直心只是念實相也。眾罪下。二句,喻觀成罪滅。若達下。結示經意也。故禪門云:一切萬法,悉屬於心。心性尚空,何況萬法?若無萬法,誰是罪業?若不得罪,不得不罪。觀罪無生,破一切罪。根本性空,性清淨故。是知佛示闍王,無有決定者,旨在茲焉。問:既是圓觀,何故經雲性相無常?答:無常即常,豈同小法?故楞伽云:一切法不生,我說剎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是知體彼生滅無常,即是圓頓不生之理。達斯旨者,唯在佛界智人,非七方便愚者所解,故不為說。 經:色與非色,性無和合者,非色即四陰也。色性質礙,心性虛通,性既相反,故無和合。 混高下之心等者,曲推無罪,以盪執情,不應分別殺父定重。然此皆為執情不去,悔箭入心,既妨正觀,聖果難階。故佛廣談無罪,以示本空。若論善惡不亡,會遇須受。嗚呼!濫學大乘語人,設見此文,豈量奧旨?往往執為心要,無惡不造,謂達無生。且達無生者,善尚不為,豈縱作惡?當知此輩八熱之獄,不待召而至;三惡之塗,不由步而到。自謂達道,一何謬哉!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寄語來學,審而思之。 經:正坐此人。坐,慈臥反。案:坐,罪也,謂相緣罪也。鹽鐵論曰親戚相坐是也。 經:況王不爾者,世王口不雲煞,但令削足故。 經:亦得善果、惡果者,由昔殺仙,故今被殺;由昔供屍,今得初果。 縱橫非法者,恣任為惡也。 經我弟子(至)犯戒者。以由狂故犯,本無心故,故不結罪。 實命重死者,寶亦重也。尚書序云:歷代寶之,以為大訓。有改作保傅之保者,非。 若就施食者,如有經云:如人持食慾上如來,路逢餓狗而便施之,與供養佛其福無別。此由畜心、佛心、法身平等,故云同緣實相等。 破其滯邊失理者,以業體非有非無,而王偏滯於有,故佛破之。 舉涅槃為譬者,問曰:殺父義淺,涅槃義深,云何以深而況淺乎?答:是中以易況難。就涅槃法,明非有無,理在易知;就殺辨之,相在難識。故今舉彼易知涅槃以況殺也。 經:涅槃非有非無。涅槃之體,離相非有,具德非無。又復於迷非有,於解非無,而亦是有,以可證故。此明用也。 三番合中,於初文中,又應分二:初句是總;從有慚下,三番是別。雖非有無,而亦是有,是其總也。非有非無,論其業體;而亦是有,彰其業能,能有果故。慚愧下,是別。此初番。就事義中,慚愧之人,則是非有,能除滅故;無慚愧者,則為非無,不能滅故。此論業體。受果報者,名之為有,彰其業能,能得果故。次番就破有入空。空見非有,能滅除故;有見非無,不能滅故。此明業體。有有見者,亦名有等,彰其業能,能得果故。於中,初舉;何以下,釋。有有見者,得果報故,正解有義。於有見有,名有有見也。無有見者,則無果報,舉無顯有。後番就破空顯實。常見之人,則為非有,能斷滅故。證見常理,名曰常見。證常之時,見法本寂,無罪可起,所以能滅。無常見者,則為非無,不能滅故。取著空義,名無常見。不能見實,永除妄想,令罪息滅,所以非無。此論業體。 常常見者,不得無下,彰其業能,能得報故。於中,初舉;何以下,釋。於常法性計為定常,名常常見。執取之心悉是煩惱,能助殺業,得惡報故,名有惡果。 是故下,結。 空空見者亦有惡報,故前宣說無常見者則為非無,今據細論,粗類可知,是故偏言常常見者有惡果矣。 以是義下,總結前三番也。 大王,夫眾下,明有殺罪,生王愧心,令王作其慚愧非有也。已上三番經文,疏雖無釋,當須細辨。 勸作常樂等觀者,以圓破偏,名之為殺,此即殺無明痴愛父母也。 王發心者,此是發自行心,入初住位,故下經中王語耆婆:我今舍無常身而得常身也。 重發心者,即發化他心也,故云使我常在地獄等。 實語下。釋經口密,是離四過。文雖有三,義則兼四。應知實軟義三,唯在圓教;虛粗綺三,通指三教。軟語中,初兩句經明隱實施權,故云為眾故說粗;次兩句明開權顯實,故云皆歸第一義。是則四時三教,悉曰粗言;醍醐圓融,方名教語。實義二語,例說可見。 即五悔意者,經文少不次第。若准余經,應先懺、二勸、三喜、四向、五願。既皆名悔,莫非治罪,應無次第,則如今文。若依余經,存次第者,不無生起。謂若舊罪不除,徒施勸請,既勸請已,睹相聞教,依教修行。若嫉妒不除,自善微劣,尚不喜他,何能回向?四法具足,以願導之。若論破罪者,應知懺悔破三業遮性等罪。勸請破謗法罪,昔聞諸法而生誹謗,今請佛說,令一切聞,是故能翻謗法之罪。隨喜破嫉妒罪,昔對境生嫉,今隨喜一切,故得翻破昔嫉妒心。回向破諸有罪,昔所作福,但順生死,為諸有因,不能自免,豈能令他離於有因?今具二回向,自免免他,是故回向順涅槃門。發願破邪願,即導前四,令至所在。故知闍王對佛陳辭,明乎五悔,其有旨哉!故文殊問經云:晝夜六時,勤行五悔,不假苦行,能得菩提。 經三寶常存世者,此請住世也。 經願以破一切等者,眾生破魔,我則隨喜。 願悉發始心者,應指初住以為始心,以始見佛性故,亦應通指住前。 經:繫心思念等者,即達諸佛法身,與己泯合,三無差別,妙性湛然。如是觀察,名常思念。 終見佛性者,文殊等覺,惑盡非遙,極果顯發,故云了了。問:何故獨指文殊,不言余聖?答:文殊是菩薩上首故,此會受佛付囑故,與世王有因緣故,直從佛性彰名故。諸菩薩不爾,故不指焉。文殊翻妙德,謂三德佛性,不縱不橫,故名為妙。 經:莊嚴諸佛大眾者。以發心菩薩誓化眾生故,能增添佛眾,故曰莊嚴。 經:毗婆屍,此雲勝觀,當賢劫前九十一劫時出世。闍王發心既久,未曾墮獄,豈於今日頓為逆罪?故知前雲未發心者,跡也;今雲已發,即顯本也。 世王經者,別有阿闍世王經一卷,備明事跡。 猶入賓吒者,以顯因果不亡,但在聖位,償之即是淨佛國土,富人還債,理應不難,故無痛苦。雜華經,即華嚴經也,釋論雲不思議經。 嬰兒行品 嬰兒者,蒼頡篇云:男曰兒,女言嬰。今言嬰者,通男女也。劉凞釋名曰:嬰兒者,?前曰嬰,接之嬰前而乳養之也。此喻果上之用,現勝劣身,說權實法,悉名嬰兒行也。故下經明五種嬰兒,義在此矣。 大即如來,行者謂圓嬰兒也。是故須約涅槃為體,方能起於大小兩用。 權智下,破他師。黃葉即人天嬰兒,若以權智為體,則但能起於人天之用也。 兩行皆爾者。謂皆明因果及以偏圓,例知此品應具此義,故云此不應無。問:嬰兒既是果用,何故作因釋耶?答:果由因克,因修偏圓之行,果獲大小之用。今約義兼通,故收於因而正在果,亦如聖梵正在於因而亦通果。若爾,天行雖專在果,理亦通因,既指雜華,義准可見。 從初發心(至)行道者,此指名字為發心。 能化所化等者,佛是能化證果四德,上根是所化修因四德,故云皆行。對彼偏小,圓稱上根。 一、究竟故不能語者,還取第三、不能來經文,以成今意。 隨他言音,即是隨順機緣,說偏說小,談常無常,然後引權歸實,故經雲亦令因而得解。 經名物不一者,小兒召物,多好重呼故。 不語還具四德者,前合不起等四,敵對四德,則不語譬樂。今不於語復有四德,故云還具。以此例前,各應具四。佛語雖略,准義合有,乃是四一互融,體無二故,得作此說,故云餘三亦應如是。 婆和是小兒學語之聲也。 正取和字者,和淺婆深,以三藏菩薩對當教二乘,得名大乘,既非無漏,是故今文以婆對衍。 合文自釋者,以經合雲和者,名無常故。然據合文,約開偏入圓以說,故云聞已為常法等。疏主且指所開,判屬六度。 舉六字者,苦、樂、晝、夜、父、母也。 是無憎愛者,不憎夜愛晝也。應以父母喻境智,文略不釋。玄義云:不知苦樂,是泯憂喜;不知晝夜,是齊明暗;不知親疏,是等憎愛;不作大小,是亡巨細。 合菩薩化他者,以經云:於諸眾生,其心平等故。 初譬雲不作大逆等者,即解譬文不能造作大小諸事也。 行於中道者,離二邊中也。 譬妄常者,楊樹常在故。 譬妄淨者,謂是金故。 譬妄樂者,牛馬可乘,無徒行之苦故。 譬妄我者,男女是人,人必有我故。 利使、鈍使者,緣滅諦下起惑也。 見道修道者,皆分證滅故。 九品增修者,即冤親中人,各開三品也。 二、是半惑者,通菩薩但破界內煩惱,界外煩惱全在,故云半惑。惑既染污,故乖淨義。 但是嬰兒者,起想著故;但是凡夫,非是化用。 以行成故等者,此則自淺階深,從權入實,故始與人天小善,終歸大般涅槃。應知自爾已前,皆名啼哭,故啼哭之義,不獨三塗。 得果下。結責古人。經文顯雲得大涅槃,而不知是果。如何如何者,謂責古人明文,若是如何不見也。詩云: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亦呼為大涅槃者,初地分得也。若爾,今雲得大涅槃,亦是初地,與前聖、梵二果,其位正等。 第三、單結者,即聖行品初大分三文也。 涅槃經疏三德指歸卷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