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會疏 ·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四
涅槃經疏卷第五
頂法師撰
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大般涅槃經四相品第七之上(卷第四)
北涼天竺三藏曇無讖譯
晉沙門慧嚴、慧觀、謝靈運重治。
四,相品。
四者,數也。相者,如經以四種相開示分別大般涅槃,顯然可見。從此立名,前諸問答,皆含三德,義略不彰。此品答其願佛開微密,廣為眾生說之。問:明四相,解般若;明三密,解法身;明百句,解解脫。今解般若,從此當名,故言四相。問:願佛開微密。又云:演說於秘密。開演云何?舊釋云:昔說法身、般若、無解脫,今開涅槃,具足三德。此但解開,未明於說。開善云:四相答開密,現病答說密。此示兩文,未判其異。興皇云:豎論是開,橫論是說。昔以無常覆常,今以常覆無常,更互相覆,今昔兩覆。迦葉請開,佛明今昔兩說是涅槃,二用方便,同顯非常非無常。複次,昔三點無常,今開是常;昔教直言自正、正他,是為四相,今開為般若;昔直言此身納妃生子,今開是法身;昔說有為解脫,即是智上意地能緣,今開為解脫。此三皆常,並是涅槃方便。此即豎明開微密相。若橫釋者,昔欲說常而不得說,為於邪常;今始說常,二用具足。下文云:昔說有餘,江河回曲;今說無餘,河不回曲。今昔相成,共顯一道。此即橫說微密相也。是義不然。常、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此之四句,此覆正理。釋論云:般若波羅蜜,四邊不可取,邪見火燒故。又是四句,皆方便門,譬王密語,智臣能解。又此四句,對治四執。又此四句,皆是正理。故云:一切諸法中,悉有安樂性。若爾,悉皆相覆,那獨言常與無常,更互相覆,不言餘二?論其方便,那獨言常與無常,獨是二用,兩非方便耶?論其開密,那獨言開非常非無常,不開三句?偏僻自壞,其間並決,可自思之。今明四句,悉互相覆,通是秘密。四句互治,通是方便。四句即理,皆得開秘,皆名涅槃。如是悟解,名開秘密。如是敷演,名說秘密。更以四句,重分別之。自有開非說、說非開、亦開亦說、非開非說。就自行為開,教他為說。自他雙明,則亦開亦說。不自不他,則不開不說。今之四句,該括凡聖,不獨在佛。又一一句,各論開說。自行顯理名開,說已證名說。說中二者,分別法相名開。如分涅槃以為四相,名開秘密。通途廣演,名說興皇。只是此之一句,自行化他,各有二者。令他同己所得名開,己法授他名說。不自不他,亦為二者。至無至處名開,常無所宣名說。如是分別,開秘說秘,差別之相,亦無差別。舊云:此品明三密,不明三德。亦云:此品明三德,不明三密。又云:只明三密,即開三德。開口密是般若,開身密是法身,開意密是解脫。三據不同,而為三章。今家用此三章消文,然呼為三密,亦互相有,而從多判,以為三密。約四相廣開般若,一則破偏,二則顯圓。何者?昔說般若無相離相,今明般若即相無相。只般若是四相,只四相是般若,即相無相,不求無相。顯圓者,開於涅槃,以為四相。涅槃寂滅,尚無涅槃,而四相無缺。雖開四相,四相一相,即大涅槃。從涅槃開四,即俗諦;四相即一相,是真諦。一相即四,故非一;四相即一,故非四。非一非四,名大涅槃。不並不別,不縱不橫,方顯圓意。約十界身開法身者,亦破偏顯圓。昔說法身無我,今明無我而我,我即無我,例如般若(云云)。約百句開解脫者,亦破偏顯圓。昔離百非,絕四句,名為解脫。今解脫即百句,百句同解脫,解脫即非,非即解脫,例如前說(云云)。就口密為二:先正明口密,次兼明身意二密。初正明口密中,文為二:初明四相,次料簡涅槃。初又二:一明一相四相,次明四相一相。初為三:初標
佛復告迦葉: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分別開示大般涅槃有四相義。
次列
何等為四?一者、自正,二者、正他,三者、能隨問答,四者、善解因緣義。
三、解釋文自為四。然自正與善解是自行,正他與答問是化他。就自行中有化他意,從多則自行攝,化他亦爾。就口密中通有身、意,而從多屬口,身、意亦爾。標大涅槃,一也;開示分別,四也。就自正為二:初明佛自正,次譬比丘自正。
迦葉,云何自正?若佛如來見諸因緣而有所說。
初雲若佛如來者,即是正人。見者,正智。諸因緣者,正緣於境而有所說,即是正教。明正人中舉二號者,佛是正覺,如來與佛其義不異。此之二號,自正義便,故言若佛如來。又復見者,是用佛眼照因緣境,實相非因故非自,亦不在緣故非他,不共不無因,了達實相,名之為見。以見正故,所說亦正。
次譬比丘者,佛境難解,舉淺況深,而令易了。又為三:一、見火,二、誓,三、結。
譬如比丘,見大火聚,
見火聚者,火從緣生。推此火聚,火為自生?為從薪生?為從薪火生?為離薪火生?若火滅時,為至東方、南、西、北方耶?生無所從,滅無所至。火聚因緣,四不可取,邪見所燒;觀身亦然,不有、不無、不亦有無、不非有無,悉不可得,是名正見。
次便作是言下,因見立誓。
便作是言: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敢於如來所說十二部經及秘密藏,謗言此經是魔所說。若言如來、法、僧無常,如是說者,為自侵欺,亦欺於人。寧以利刀自斷其舌,終不說言如來、法、僧是無常也。若聞他說亦不信受,於此說者應生憐憫,如來、法、僧不可思議。
我寧抱是熾然火聚,終不邪見若有若無乃至非有非無,亦不邪說十二部經、佛僧三寶。抱火燒身,誓不邪見;利刀割舌,誓不邪說;若聞他說亦不信受,明自正見不為邪動;於此說者復生憐憐,明其自誓不為邪行之所滅沒。比丘,正見及以正說尚復如此,況復諸佛!
三、應如是下。
應如是持,自觀己身,猶如火聚,是名自正。
如觀火聚,破身見定執,結成自正。舊有問云:汝開涅槃以為四相,自正、正他而為兩相,亦應開一寶以為三寶,自覺、覺他應為二寶。寶不開二,自正、正他豈為兩相?觀師答云:教門不同,何得盡例為緣異說?今若例之,自覺、覺他同就佛智,但是一寶;自正、正他約自他相,他相非自,不得為一;自覺、覺他,佛智唯佛智,不得為兩(云云)。
就正他,文為四:初、以歡喜正他,二、以無我正他,三、以常樂正他,四、以第一義正他。初文者,知而故問,令汝歡喜,豈非世界?以無我、無常,調伏賢聖,令生善根,豈非為人?出世常樂,破世無常,豈非對治?若欲遠行,寶付善子,即第一義。尋文會義,理甚分明。夫乳養嬰兒,止可含酥,若軟強食,食俱不可。正他亦爾,從微之著,漸而正之。女人能生,譬慈是善本;嬰兒,譬初信始生;乳養,譬聞法自資;含酥,譬讚嘆歡喜。讚嘆逸美,益更成病,故云:多含兒酥,將無夭壽?酥尚莫多,況強軟食?喜逸妨道,況生善與對治?故須籌量含酥譬世界,故文云:如來實說,令我歡喜。又女人心疑含酥太多,不得聽法,佛為解釋,令得專心,是正他相。又嬰兒稍大,節乳與食,此譬勸進生諸功德,即為人也。文云:亦說無常、苦、空、無我。又兒長大,能自行來,硬食尚消,況復軟乳?譬功德稍著,堪了切磋、彈斥、對治,故文云:出世三味,破世三味。又兒長大,委業示寶,此譬生善破惡已周,歸宗會極,入第一義,故文云:應以寶藏付於善子。推此經文,須作四悉。就歡喜正他,文為五:一、女人默然,
迦葉,云何正他?佛說法時,有一女人乳養嬰兒,來詣佛所,稽首佛足,有所顧念,心自思惟,便坐一面。
二、如來故問
爾時,世尊知而故問:汝以愛念多含兒酥,不知籌量消與不消?
三、女人嘆佛
爾時,女人即白佛言:甚奇!世尊,善能知我心中所念。
四、請法多少
唯願如來,教我多少?世尊,我於今朝多與兒酥,恐不能消,將無夭壽?唯願如來,為我解說。
五、結其歡喜
佛言:汝兒所食,尋即消化,增益壽命。女人聞已,心大踴躍,復作是言:如來實說,故我歡喜。
舊四釋:一云:正說法時,此女人來。二云:不爾,佛于于時已年八十,呼女為姊,豈有老姊乳養嬰兒?蓋引昔事。三云:佛化為女,例如化童。四云:都無此女,假設寓言。
從世尊如是去,是生善正他。舊用此語以合上譬,又雲女人稱佛以為世尊,或雲是佛自稱世尊。今將此文成前起後,若消不消即是成前,說無常等即是起後。文為三:初成前歡喜;
世尊,如是為欲調伏諸眾生故,善能分別說消不消。
次亦說下,正是生善。
亦說諸法,無我無常。
三、若佛下,料簡不堪對治(云云)。
若佛世尊先說常者,受化之徒當言此法同彼外道,即便捨去。
復告女人去,是對治正他,文為二:先牒不堪。
復告女人:若兒長大能自行來,凡所食啖能消難消,本所與酥則不供足。我之所有聲聞弟子亦復如是,如汝嬰兒不能消是常住之法,是故我先說苦、無常。
次明對治。
若我聲聞諸弟子等,功德已備,堪任修習大乘經典,我於是經為說六味。云何六味?說苦酢味、無常鹹味、無我苦味、樂為甜昧、我為辛味、常為淡味。彼世間中有三種味,所謂無常、無我、無樂,煩惱為薪,智慧為火,以是因緣成涅槃食,謂常、樂、我,令諸弟子悉皆甘嗜。
以出世三味,對破世三味。然咸、酢、苦是凡夫報味,無常、苦、無我是賢聖道味,凡聖合稱為世間三味。甜、辛、淡亦是凡夫報味,常、樂、我是出世道味,合稱出世三味。此別有意(云云)。
復告女人:去是第一義正他。
復告女人:汝若有緣欲至他處,應驅惡子令出其舍,悉以寶藏付示善子。女人白佛:實如聖教,珍寶之藏應示善子,不示惡子。姊,我亦如是,般涅槃時,如來微密無上法藏不與聲聞諸弟子等,如汝寶藏不示惡子;要當付囑諸菩薩等,如汝寶藏委付善子。何以故?聲聞弟子生變異想,謂佛如來真實滅度,然我真實不滅度也。如汝遠行未還之頃,汝之惡子便言汝死,汝實不死;諸菩薩等說言如來常不變易,如汝善子不言汝死。以是義故,我以無上秘密之藏付諸菩薩。
善男子,若有眾生謂佛常住不變異者,當知是家則為有佛,是名正他。
文為二:初以三悉即是惡子,不付寶藏;後第一義名為善子,即付寶藏,不付聲聞,故不以真諦為第一義。又取聲聞為生善者,既非獨大乘,此乃小大通共以為四悉。當知是家則為有佛者,佛是常義,又是覺義,覺即解義,此人解常,故其家有佛。
三者,能隨問答。文為二:一、正釋能問答,二、唱斷肉。
迦葉云何,能隨問答?若有人來,問佛世尊:我當云何,不舍錢財,而得名為,大施檀越?
初文,佛舉無方之問,須作無方之答,但約一施為端,餘事例爾。若不施名施,應不持戒名屍,乃至不智名般若(云云)。
佛言:若有沙門、婆羅門等,少欲知足,不受不畜不淨物者,當施其人奴婢僕使;修梵行者,施與女色;斷酒肉者,施與酒肉;不過中食,施過中食;不著華香,施與華香。如是施者,施名流布,聲聞天下,未曾損己一毫之費,是則名為能隨問答。
答:有五句,例為兩釋:一初、不知彼不食魚肉,以魚肉施,彼既不受,於我無損,而成大施;二雲、先知不食,欲顯彼德,故以施之,於我無損,於彼著名;又見作福,隨喜不障,亦是大施;又見苦者,方便解之,不損一毫,而名大施。
迦葉白佛下,二、立斷肉制,有六番問答,初番唱斷肉。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食肉之人不應施肉。何以故?我見不食肉者有大功德。
佛贊迦葉:善哉!善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護法菩薩應當如是。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食如子肉想。
有師十義,釋應斷肉。一云:皆有佛性,盡應作佛。二云:諸佛菩薩,變化無方。三云:眷屬輪迴。四云:同四大五陰。五云:精血不淨。六云:恕己不能,而欲啖他。七云:本自無怨,橫加酷害。八、乖菩薩化道。九、食少罪多,既不斷肉,望十方有分。十、怨對無窮,若殺一生,五百生償,故不應食。如食子肉者,父子同體天然之慈,垂淚而咽,無酖味心。一云:有其昔事,昔國王在路,飢食子肉,以度險道。二云:子捨身肉,供養父母。三云:舉譬如食子肉。四云:非但食肉,如子肉想。凡受施時,及果菜等,皆他命分,如子肉想(云云)。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
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第二雲,斷大慈種有三解,一雲佛是大慈,二雲初地是大慈,三雲性地是大慈,大慈必藉小慈為種,若食肉者,則無小慈,故言斷種。又雲,只眾生是大慈種,定應作佛,華嚴詺諸眾生以為佛子,食之即是斷佛種也。
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淨肉?
迦葉,是三種淨肉,隨事漸制。
第三云:三種淨肉,即是不見聞疑,有二解:一雲不見為我殺,不聞疑亦爾;二雲若不見不聞,但令是殺,不問為我不為我,若是不疑,須云為我。
第四番,明十種不淨肉者。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淨乃至九種清淨而復不聽?
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下梵行云:人、蛇、象、馬、豬、狗、雞、狐、師子、獼獲。獼獲似人,蛇似龍,象、馬是濟國之寶,豬、狗、狐是鄙惡之畜,師子是獸王,人是己類。九種清淨者,即是見、聞、疑,各有前後方便及以根本(云云)。
第五番。明美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云何如來稱讚魚肉為美食耶?
善男子,我亦不說魚肉之屬為美食也,我說甘蔗、粳米、石蜜、一切谷麥及黑石蜜、乳酪、酥油以為美食。雖說應畜種種衣服,所應畜者要是壞色,何況貪著是魚肉味?
若隨他語,言是美食;若隨自意,不言是美。
迦葉復言:如來若制不食肉者,彼五種味,乳酪、酪漿、生酥、熟酥、胡麻油等,及諸衣服、憍奢耶衣、珂貝、皮革、金銀盂器,如是等物亦不應受。
第六番云:五種牛味,乃至金銀盆器,悉不應受。
佛答:為八一呵,不應同尼犍。
善男子,不應同彼尼犍所見。
裸形、自餓、饗䬸,若過若不及也。此中應自斟酌:如寶物者,起重貪心,尚不應畜;如五味者,非正身分,故聽受之,豈如尼犍一向制之?
二、明須識如來開三遮十之意。
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淨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
那得同彼外道見乎?以為眾生不可頓斷,先斷三種想、三種外故,次斷十種,次斷十種之外。斷貪想故,一切悉斷。
三、頓制諸弟子悉斷一切肉者,對昔唱今。
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
而菩薩戒中,久制輕垢之罪,為度眾生,雖現食肉而實不食。
四、明食肉怨嫌長遠
迦葉,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臥,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師子已,眾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善男子,如人啖蒜臭穢可惡,餘人見之聞臭捨去,設遠見者猶不欲視,況當近之?諸食肉者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皆恐怖生畏死想,水陸空行有命之類悉舍之走,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薩不習食肉,為度眾生示現食肉,雖現食之,其實不食。善男子,如是菩薩清淨之食猶尚不食,況當食肉?
化道不行,與眾生隔絕(云云)。
五、明執小乘食肉,謗大頓斷,起惡諍論。
善男子,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於像法中當有比丘,貌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身所被服粗陋醜惡,形容憔悴無有威德,放畜牛羊,擔負薪草,頭須爪發悉皆長利,雖服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貓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羅漢。多諸病苦,眠臥糞穢,外現賢善,內懷貪嫉,如受啞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正法。如是等人,破壞如來所制戒律、正行威儀、說解脫果、離清淨法,及壞甚深秘密之教,各自隨意反說經律,而作是言:如來皆聽我等食肉。自生此論言是佛說,互共爭訟,各自稱是沙門釋子。
六、明食肉多起惡事
善男子,爾時復有諸沙門等,貯聚生谷,受取魚肉,手自作食,執持油瓶、寶蓋、革屣,親近國王、大臣、長者,占相星宿,勤修醫道,畜養奴婢、金、銀、琉璃、硨磲、碼瑙、頗梨、真珠、珊瑚、琥魄、璧玉、珂貝、種種果蓏,學諸技藝,畫師泥作,造書教學,種植根栽,蠱道咒幻,和合諸藥,作倡伎樂,香華治身,摴蒲圍棋,學諸工巧。若有比丘能離如是諸惡事者,當說是人真我弟子。
七、除飢年污器
爾時,迦葉復白佛言:世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時得雜肉食,云何得食應清淨法?佛言:迦葉,當以水洗令與肉別,然後乃食。若其食器為肉所污,但使無味,聽用無罪。若見食中多有肉者,則不應受。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
八、結制,悉如文。
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則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是則名為能隨問答。
云何善解因緣義?即第四相。若通論者,預是經論,皆是假名因緣之教;若別論者,三藏事相,是因緣教。今文偏指戒律者,如欲制戒,先須緣起,次明戒體,後廣出相,故名為因緣。余兩藏少,不如此多,故不別指。就文為二番問答:初、假設因問:一、問何不頓說,二、問墮,三、問律,四、問木叉。先一是總,後三是別。
迦葉,云何善解因緣義?如有四部之眾來問我言:世尊,如是之義,如來初出,何故不為波斯匿王說是法門深妙之義?或時說深,或時說淺,或名為犯,或名不犯,云何名墮?云何名律?云何名波羅提木叉義?
如來何故不為弟子頓說五篇七聚,令其修行,待其有犯,方始制耶?波斯匿者,此翻和悅。王多仁慈,若不醉時,恆懷愛念;若得酒時,應死判生(云云)。佛在其國,欲制盜戒。問王:國法,盜幾入重?王答:五錢。佛依國法,有事制立,多問於王。今標國主,意在於此。深妙義者,何不頓說篇聚戒律?戒是大乘常樂我淨,故言深妙。第二,問墮而不問。戒與毗尼、誦者,義得相兼。木叉名解脫,毗尼名滅,只滅兼解脫。問:木叉兼得毗尼,律有二義:一、詮量輕重,二者、遮制。今取遮制邊,兼得戒義。戒是遮止,律攝誦者。書之在文為律,闇諷在口為誦,一體而有兩名。
二、佛答四問,更重答木叉,舊用此為五問(云云)。就答中不次第:初、答木叉;次、答墮;三、重答木叉;四、答律;五、答總問。初答木叉者。
佛言:波羅提木叉者,名為知足,成就威儀,無所受畜,亦名淨命。
知足淨命,是其義也。
次答墮者。
墮者,名四惡趣。又復墮者,墮於地獄乃至阿鼻,論其遲速過於暴雨。聞者驚怖,堅持禁戒,不犯威儀,修習知足,不受一切不淨之物。又復墮者,長養地獄、畜生、餓鬼。以是諸義,故名曰墮。
墮通輕重,若犯五篇,則墮四趣,墮義則通。又復墮者,偏在犯重(云云)。又墮者長養,此偏在輕。輕墮二途,重在地獄。
波羅提下,三、重答木義。
波羅提木義者,離身、口、意不善邪業。
律者下,四、答律。
律者,入戒威儀,深經善義,遮受一切不淨之物及不淨因緣,亦遮四重、十二僧殘、二不定法、三十捨墮、九十一墮、四悔過法、眾多學法、七滅爭等。
初一句直順入三滅。入戒威儀即毗尼藏,深經即修多羅藏,善義即毗曇藏。十誦唯九十,彌沙塞九十二:一、尼不病,不得往說法;二、回僧物向己。今言九十一者,亦是教門廣略。
五、或復有人破一切戒去,是答總問,何不頓說?
或復有人破一切戒。云何一切?謂四重法乃至七滅諍法。或復有人誹謗正法甚深經典,及一闡提具足成就,盡一切相無有因緣。如是等人自言我是聰明利智,輕重之罪悉皆覆藏,覆藏諸惡如龜藏六。如是眾罪長夜不悔,以不悔故日夜增長。是諸比丘所犯眾罪終不發露,是使所犯遂復滋蔓。是故如來知是事已,漸次而制不得一時。
所以不得頓制五篇者,恐人並破;若頓制五者,恐人不堪持,所以漸漸從輕至重。具足者,具足一切惡。盡一切相者,一切善也。無有因緣者,無復佛法因緣,亦是撥無因緣。
爾時,有善男子,去第二番,假設問如來何不預說。文為二:先問何不預說。
爾時,有善男子、善女人白佛言:世尊,如來久知如是之事,何不先制?
次問:將欲陷墜,在文可尋?
將無世尊欲令眾生入阿鼻獄?譬如多人慾至他方,迷失正路,隨逐邪道,是諸人等不知迷故皆謂是道,復不見人可問是非。眾生如是迷於佛法,不見正真。如來應為先說正道,敕諸比丘:此是犯戒,此是持戒,當如是制。何以故?如來正覺是真實者,知見正道。唯有如來天中之天,能說十善增上功德及其義味,是故啟請應先制戒。
佛答為二:先答陷墜之譏。
佛言:善男子,若言如來能為眾生宣說十善增上功德,是則如來視諸眾生如羅睺羅,云何難言:將無世尊欲令眾生入於地獄?我見一人有墮阿鼻地獄因緣,尚為是人住世一劫若減一劫。我於眾生有大慈悲,何緣當誑如子想者令入地獄?善男子,如王國內有納衣者,見衣有孔,然後乃補;如來亦爾,見諸眾生有入阿鼻地獄因緣,即以戒善而為補之。
後答不先之意,於中有譬、有合。初譬中作輪王譬,又有三意:初說十善譬,頓教。
善男子,譬如轉輪聖王,先為眾生說十善法。
次行惡者,漸斷譬漸教。
其後漸漸有行惡者,王即隨事以漸斷之。
三、行聖王之法,即舍位出家,譬會漸歸頓。
斷諸惡已,然後自行,聖王之法。
合文亦爾,於中二:先正合,次舉輪寶明開合意。初雖有所說,合頓意也。
善男子,我亦如是,雖有所說,不得先制。
要因比丘合漸意。
要因比丘漸行非法,然後方乃隨事制之,樂法眾生隨教修行。
乃見如來法,身合會頓意。
如是等眾,乃能得見,如來法身。
次舉輪寶譬三寶不可思議者,顯如來頓漸開合。
如轉輪王所有輪寶不可思議,如來亦爾不可思議,法、僧二寶亦不可思議,能說法者及聞法者皆不可思議,是名善解因緣義也。菩薩如是分別開示四種相義,是名大乘大涅槃中因緣義也。
若先說、不說,皆非眾生所能圖度,故不可思議。從複次,自正去,是第二、明四相一相。前分別顯示大般涅槃,故明一相四相;今明是一一相即大涅槃,等無有異,故明四相一相。若定一四,豈得一四?故知非一非四得說一四。他以異體一體三寶為例,今明不爾。異體三寶是小乘,非此流例。一四、四一皆大乘意,一體三寶、三寶一體可得類之。亦如上文,總稱涅槃,別稱三德(云云)。就文為二:初、正明四一,後、反質釋疑。初、正明者。
複次,自正者,所謂得是大般涅槃。正他者,我為比丘說言如來常存不變。隨問答者,迦葉,因汝所問故,得廣為菩薩摩訶薩、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說是甚深微妙之義。因緣義者,聲聞、緣覺不解如是甚深之義,不聞伊字三點而成解脫、涅槃、摩訶般若成秘密藏。我今於此闡揚分別,為諸聲聞開發慧眼。
證名自正常,破無常是正他因。問:廣衍為問答,分別三點為因緣,名異體同,更非別法,故是一相。上文以法身為別,涅槃是總;今以涅槃為別,秘藏為總,是故不同。然顯名法身,隱名為藏,或時為總,或時為別。解脫與般若,既等無有異,例亦應然。
次反質中,有疑,有質,有答,有通,可尋。
假使有人作如是言:如是四事,云何為一?非虛妄耶?
即應反質:是虛空、無所有、不動、無閡。如是四事,有何等異?是豈得名為虛妄乎?
不也,世尊。
如是諸句即是一義,所謂空義。自正、正他、能隨問答、解因緣義亦復如是,即大涅槃等無有異。
問:四相、一相,是四悉不?答:義理應通。觀其文相,亦可例作。大般涅槃,即第一義;為聲聞說常,是對治因。問:廣說即為人,三點而成即世界(云云)。
佛告迦葉去,第二、料簡。若涅槃即四相,等無有異,何故料簡涅槃,不料簡四相?四相名異於昔,涅槃名與前同。昔滅因縛,無依無正,名為涅槃。故滅煩惱已,無別涅槃;今涅槃滅煩惱已,有常住法。昔涅槃滅諸有,今涅槃有妙有;昔涅槃無有依報,今涅槃有所師法;昔涅槃無正報,今涅槃有如來。若不料簡,無以取異。文為四:一、佛料簡,二、迦葉論義,三、領解,四、述成。初佛料簡,為二:先假作五難:一、明滅惑。
佛告迦葉: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作如是言:如來無常。云何當知是無常耶?如佛所言,滅諸煩惱名為涅槃。猶如火滅悉無所有,滅諸煩惱亦復如是,故名涅槃。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二、明滅有。
如佛言曰:離諸有者乃名涅槃。是涅槃中無有諸有,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三、明滅依。
如衣壞盡不名為物,涅槃亦爾,滅諸煩惱不名為物。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四、明滅正。
如佛言曰:離欲寂滅名曰涅槃。如人斬首則無有首;離欲寂滅亦復如是,空無所有故名涅槃。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五通滅有,皆引昔教,悉據佛意,可尋。
如佛言曰:譬如熱鐵椎打星流,散已尋滅莫知所在;得正解脫亦復如是,已度淫慾諸有淤泥,得無動處不知所至。云何如來為常住法不變易耶?
次若有人作如是難去,是佛作答,為三:初呵,次答,三、結異。初呵有通、別,通呵是邪。
迦葉,若有人作是難者,名為邪難。
以偏難圓,故言邪難。
次迦葉下,別呵迦葉。
迦葉,汝亦不應作是憶想,謂如來性是滅盡也。
不應者,不應名同,混令無常,故言不應憶想。
次答,為三:初答滅惑、滅依兩問。
迦葉,滅煩惱者不名為物。何以故?永畢竟故,是故名常。是句寂靜,為無有上。
文雲滅煩惱者,者謂主者。既無煩惱,主者依報則無所屬,故不名物。若依昔義,指此無物以為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何以故下,即明所得畢竟是淨,寂淨是樂,無常是我。常如文。今之涅槃,所離所得,與昔為異。
次從滅盡諸相去,是答滅有滅正兩問。
滅盡諸相,無有遺余,是句鮮白,常住無退。是故涅槃,名曰常住,如來亦爾,常住無變。
相即是有,兼於正報。若依昔義,滅有滅果,即是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無遺余去。所得無有遺余是樂,鮮白是淨,常住是常,不退是我(云云)。
三、從言星流者,答第五通問。
言星流者,謂煩惱也。散已尋滅莫知所在者,謂諸如來煩惱滅已不在五趣,是故如來是常住法無有變易。
星流即煩惱滅,有餘涅槃;散已尋滅,不在五趣,無餘涅槃。若依昔義,即名涅槃;若依今義,只是所離,皆是常住,無有變易,即是所得與昔不同。
三、複次,迦葉去,結成其異。
複次,迦葉,諸佛所師,所謂法也,是故如來恭敬供養。以法常故,諸佛亦常。
昔涅槃中,無正報人;今涅槃中,有於諸佛。昔涅槃中,無有依報;今涅槃中,有法為師。昔涅槃中,無有諸有;今涅槃中,而有妙有,所謂恭敬。昔涅槃滅煩惱已,無復有法;今涅槃中,有常住法。以法常故,諸佛亦常。此仍略語,若具言之,以法樂我淨常故,佛亦復然(云云)。
次迦葉復白去,論義,兩番問答。初番中,先問次答。初問中,文有二,似作三難,似約煩惱業有。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若煩惱火滅,如來亦滅,是則如來無常住處。
初雲煩惱火滅,如來亦滅者,由煩惱故,是故有人。煩惱既滅,何得有人而言如來常存不變?
如彼迸鐵,赤色滅已,莫知所至;如來煩惱亦復如是,滅無所至。又如彼鐵,熱與赤色滅已無有;如來亦爾,滅已無常,滅煩惱火便入涅槃。當知如來即是無常。
次意言迸鐵赤滅,莫知所至,良以業運業滅,則不能有至,云何而言常樂我淨?下文雲鐵熱赤色滅已,則無復有,良以惑業,故得有有,煩惱業滅,那得妙有?
善男子,所言鐵者,名諸凡夫。凡夫之人雖滅煩惱,滅已復生,故名無常;如來不爾,滅已不生,是故名常。
次佛答言:鐵是凡夫,如來不爾。今明凡夫二義:外道世智斷惑,還更得生,即是凡夫無常;二乘斷通惑已,復生別惑,亦是凡夫無常。如來不爾,不同二邊,是故名常(云云)。
迦葉復言去,是第二問答。此問還躡前兩意:先問,次答。初問中意者。
迦葉復言:如鐵色滅已,置還火中,赤色復生。如來若爾應還生結,若結還生即是無常。
凡夫滅惑,還更得生,故是無常;如來既滅,亦應還生,猶是無常。
次佛答中二:初彈非,次轉譬。初彈不應。
佛言:迦葉,汝今不應作如是言:如來無常。何以故?如來是常。
何者?佛非兩凡夫,久盡通別,豈生煩惱?故言不應次轉譬答。
善男子,如彼然木,滅已有灰,煩惱滅已便有涅槃;壞衣、斬首、破瓶等譬亦復如是,如是等物各有名字,名曰壞衣、斬首、破瓶。迦葉,如鐵冷已,可使還熱;如來不爾,斷煩惱已畢竟清涼,煩惱熾火更不復生。迦葉當知,無量眾生猶如彼鐵,我以無漏智慧熾火,燒彼眾生諸煩惱結。
凡夫體熱,如鐵難融;佛智猛盛,如火然木。滅已有灰,滅煩惱已,則有涅槃。壞衣、斬首、破瓶,物謝於前,名生於後;煩惱滅已,獲得涅槃。不同汝問。
三、迦葉下,領解,如文。
迦葉復言:善哉!善哉!我今諦知如來所說諸佛是常。
四、述成者。
佛言:迦葉,譬如聖王處在後宮,或時游觀在於後園。王雖不在諸采女中,亦不得言聖王命終。善男子,如來亦爾,雖不現於閻浮提界,入涅槃中不名無常。如來出於無量煩惱,入於涅槃安樂之處,游諸覺華觀娛受樂。
後宮統化之境,譬閻浮提。後園是賞玩之所,譬常樂我淨(云云)。
迦葉復問我已度去,是第二、廣開身密。六道殊形,為遮皆聖所作,餘人不能,今皆開顯法身之密。前開般若為四相,合四相為涅槃,涅槃即是法身、解脫。此已一周開口密已,今更開法身,出種種身,合種種身,只是涅槃、般若、解脫。他謂一物覆,一物開,一物顯,一物隱,故各開各顯,永不相關,理豈然乎?只覆於開,只開於覆。成論人謂此是權巧,於凡不解,今明若此不解,余何可解?地人云是法界用,今明豈離體而有用?他明巨細相容,是聖人之術事,今明何有一術而非因緣?因緣即空、即假、即中,唯應度者乃能見之,寧非因緣?因緣妙慧,能以一塵容於無量,無量不容一塵,延促過現,引擲此彼,自在無礙。莊周達體,化為胡蝶;又識已夢,往至天涯。昏恍尚然,況復至德者哉!就文為二:初、開身密,次、論義。初、開密為兩:一、問,二、答。問為四:一、領旨,二、正難,三、結問,四、請答。初如文。
迦葉復問:如佛言曰:我已久度煩惱大海。
次難者。
若佛已度煩惱海者,何緣復納耶輸陀羅生羅睺羅?
耶輸,此言名聞;羅睺,此言宮生(云云)。
以是因緣,當知如來未度煩惱諸結大海。
唯願如來,說其因緣。
三四如文。
答為三:初總非,次誡聽,三、正答。初如文。
佛告迦葉:汝不應言:如來久度煩惱大海,何緣復納耶輸陀羅生羅睺羅?以是因緣,當知如來未度煩惱諸結大海。
次是大涅槃下,誡聽。
善男子,是大涅槃能建大義,汝等今當至心諦聽,廣為人說,莫生驚疑。
若有菩薩去,是正答。正答又二:初通舉菩薩住大涅槃,有八複次;後別舉釋迦。初文又二:初七複次正釋,後一總結。
若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須彌山王如是高廣,悉能取令入於芥子。其諸眾生依須彌者,亦不迫迮,無往來想,如本無異。唯應度者,見是菩薩以須彌山內芥子中,復還安止本所住處。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能以三千大千世界入於芥子。其中眾生亦無迫迮及往來想,如本無異。唯應度者,見是菩薩以此三千大千世界內芥子中,復還安止本所住處。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能以三千大千世界入一毛孔,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十方三千大千諸佛世界,置於針鋒如貫棗葉,擲著他方異佛世界。其中眾生不覺往反為在何處,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十方三千大千諸佛世界,置於右掌如陶家輪,擲置他方微塵世界,無一眾生有往來想,唯應度者乃見之爾,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斷取一切十方無量諸佛世界悉內己身,其中眾生悉不迫迮,亦無往反及住處想,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善男子,復有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以十方世界內一塵中,其中眾生亦無迫迮往反之想,唯應度者乃能見之,乃至本處亦復如是。
初中舊解,菩薩住大涅槃為三:一雲是佛應為菩薩,示作因人為能住果,故言住大涅槃。二雲不爾,若是佛者,還是佛在涅槃,何謂菩薩住涅槃?住者有二種:一信住,二真住。既是因人,但是信住。有人難此兩解:若其是佛應為菩薩,此還是佛住於涅槃,不關菩薩。若是信住,何能作於如是大事?夫涅槃體迥出因果,雖非因果而能因果。若將因人來望涅槃,雲涅槃是因,因人住故;若將果人來望涅槃,雲涅槃是果,果人住故。例如正性,非因非果,而果而因(云云)。今明圓菩薩從初發心常觀涅槃行道,故上文云:一切眾生皆悉安住秘密藏中,圓教菩薩何以不能住大涅槃?所以明菩薩者,舉因以顯果。因尚若此,何況於果?此義自成,何故言佛應作菩薩?復何故云菩薩不能作諸變現?下文云:菩薩住大涅槃修種種行,何意不能住大涅槃種種神變?故不用彼解。此七複次,並從少至多。初直舉一須彌入芥,乃至十方入塵,展轉相望,彌顯不可思議之妙。
次總結,可知。
善男子,是菩薩摩訶薩住大涅槃,則能示現種種無量神通變化,是故名曰大般涅槃。是菩薩摩訶薩所可示現如是無量神通變化,一切眾生無能測量,汝今云何能知如來習近愛欲生羅睺羅?
善男子,我已久住去,別舉釋迦。文為三:一、略明化道之法;二、廣辨方便之處;三、總結。初如文。
善男子,我已久住是大涅槃,種種示現神通變化。
次於此三千去,廣辨方便之處,又為三:初、總明三千施化;二、別明閻浮施化;三、總結諸方便。
於此三千大千世界,百億日月,百億閻浮提,種種示現,如首棱嚴經中廣說。
就別約閻浮,又為四:一、此生應現;二、明餘生;三、重明此生;四、重辨餘生(云云)。
我於三千大千世界,或閻浮提示現涅槃,亦不畢竟取於涅槃。或閻浮提示入母胎,令其父母生我子想,而我此身畢竟不從愛欲和合而得生也。我已久從無量劫來離於愛欲,我今此身即是法身,隨順世間示現入胎。善男子,此閻浮提林微尼園,示現從母摩耶而生,生已即能東行七步,唱如是言:我於人、天、阿修羅中最尊最上。父母人天見已驚喜生希有心,是諸人等謂是嬰兒。而我此身無量劫來久離是法,如是身者即是法身,非是肉血筋脈骨髓之所成立,隨順世間眾生法故示為嬰兒。南行七步,示現欲為無量眾生作上福田;西行七步,示現生盡永斷老死是最後身;北行七步,示現已度諸有生死;東行七步,示為眾生而作導首;四維七步,示現斷滅種種煩惱四魔種性,成於如來應供正遍知;上行七步,示現不為不淨之物之所染污猶如虛空;下行七步,示現法雨滅地獄火,令彼眾生受安隱樂,毀禁戒者示作霜雹。於閻浮提生七日已示現剃髮,諸人皆謂我是嬰兒初始剃髮。一切人、天、魔王波旬、沙門、婆羅門,無有能見我頂相者,況有持刀臨之剃髮?若有持刀至我頂者,無有是處。我已久於無量劫中剃除鬚髮,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現剃髮。我既生已,父母將我入天祠中,以我示彼摩醯首羅。摩醯首羅即見我時,合掌恭敬,立在一面。我已久於無量劫中舍離如是入天祠法,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現如是。我於閻浮提示現穿耳,一切眾生實無有能穿我耳者,隨順世間眾生法故示現如是。復以諸寶作師子璫莊嚴其耳,然我已於無量劫中離莊嚴具,為欲隨順世間法故作是示現。示入學堂修學書疏,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具足成就。遍觀三界所有眾生,無有堪任為我師者,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入學堂,故名如來、應供、正遍知。習學乘象、槃馬、角力,種種技藝亦復如是。於閻浮提而復示現為王大子,眾生皆見我為太子,於五欲中歡娛受樂,然我已於無量劫中舍離如是五欲之樂,為欲隨順世間法故示如是相。相師占我:若不出家,當為轉輪聖王,王閻浮提。一切眾生皆信是言,然我已於無量劫中舍轉輪位,為法輪王。於閻浮提現離米女五欲之樂,見老病死及沙門已出家修道,眾生皆謂悉達太子初始出家,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出家學道,隨順世法故示如是。
初此生中言摩耶者,賢劫經翻極妙,瑞應翻曰妙,又翻大智母。十方各行七步者,河西云:象王初生,即行七步,如來示同象王行故。冶城云:示過六道,故行七步。大善權經云:各行七步,應七覺分,覺未覺故。南方言作上福田者,河西云:梵本以南方為右,右是便手,明佛法以淨戒為便,故為上福田。開善云:南是陽方,能生萬物,故言福田。西方示七步者,河西云:西方是後,故曰生盡為最後身。開善云:西是秋方,謂言死地。北方者,河西云:梵本言勝,故云已度生死。東方是諸方之首,生長為義。
從我於閻浮提示現出家,是第二辦餘生。
我於閻浮提示現出家,受具足戒,精勤修道,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眾人皆謂是阿羅漢果易得不難,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成阿羅漢果。
若依一方,示現出家,即生成佛。今言四果,故是餘生。又蓋由眾生感見不同,若作今生者,亦有此事。二乘之人,咸言如來是阿羅漢。釋論云:聲聞法中,阿羅漢地,名為佛地(云云)。
為欲度脫去,即是第三重辨此生成佛之事。
為欲度脫諸眾生故,坐於道場菩提樹下,以草為座摧伏眾魔,眾皆謂我始於道場菩提樹下降伏魔宮,然我已於無量劫中久降伏已,為欲降伏剛強眾生故現是化。我又示現大小便利、出息、入息,眾皆謂我實有便利、出息、入息,然我是身所得果報無是諸患,隨順世間故示如是。我又示現受人信施,然我是身都無饑渴,隨順世法故示如是。我又示同諸眾生故現有睡眠,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具足無上深妙智慧,遠離三有進止威儀,頭目腹背舉身疾痛,木鏘償對,盥洗手足,澡面漱口,楊枝自淨,眾皆謂我有如是事,然我是身都無此也。手足清淨猶如蓮華,口氣淨潔如優缽羅香,一切眾生謂我是人,我實非人。我又示現受糞埽衣浣濯縫治,然我久已不須是衣。眾人皆謂羅睺羅者是我之子,輸頭檀王是我之父,摩耶夫人是我之母,處在世間受諸快樂,舍如是事出家學道。眾人復言是王太子,瞿曇大姓,遠離世樂,求出世法,然我久離世間愛欲。如是等事悉是示現。一切眾生咸謂是人,然我實非。善男子,我雖在此閻浮提中數數示現入於涅槃,然我實不畢竟涅槃。而諸眾生皆謂如來真實滅盡,而如來性實不永滅,是故當知是常住法、不變易法。善男子,大涅槃者,即是諸佛如來法界。我又示現閻浮提中出於世間,眾生皆謂我始成佛,然我已於無量劫中所作已辦。隨順世法故,復示現於閻浮提出家成佛。
輸頭檀,亦云閱頭檀,此雲白淨,亦云淨飯(云云)。瞿曇者,善見婆沙翻為滅惡,阿含雲純淑。
我又示現去,第四、重辨餘生(云云)。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不持禁戒、犯四重罪,眾人皆見謂我實犯,然我已於無量劫中堅持禁戒無有漏缺。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一闡提,眾人皆見是一闡提,然我實非一闡提也。一闡提者,云何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破和僧合,眾生皆謂我是破僧,我觀人天無有能破和合僧者。我又示現於閻浮提護持正法,眾人皆謂我是護法,悉生驚怪。諸佛法爾,不應驚怪。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魔波旬,眾人皆謂我是波旬,然我久於無量劫中離於魔事,清淨無染猶如蓮華。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女身成佛,眾人見之皆言:甚奇!女人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畢竟不受女身,為欲調伏無量眾生故現女像,憐憫一切諸眾生故,而復示現種種色像。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生於四趣,然我久已斷諸趣因,以業因故墮於四趣,為度眾生故生是中。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梵天王,令事梵者安住正法,然我實非,而諸眾生咸皆謂我為真梵天,示現天像遍諸天廟亦復如是。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淫女舍,然我實無貪慾之想,清淨不污猶如蓮華。為諸貪淫著色眾生,於四衢道宣說妙法,然我實無欲穢之心,眾人謂我守護女人。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青衣舍,為欲誘化令住正法,然我實無如是惡業墮在青衣。我又示現閻浮提中而作教師,開化童蒙令住正法。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諸酒舍博奕之處,示現種種勝負爭訟,為欲拔濟彼諸眾生,而我實無如是惡業,而諸眾生皆謂我作如是之業。我又示現久住冢間,作大鷲身度諸飛鳥,而諸眾生皆謂我是真實鷲身,然我久已離於是業,為欲度彼諸鳥鷲故示現如是。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大長者,為欲安立無量眾生住於正法。又復示作諸王、大臣、王子、輔相,於是眾中各為第一,為修正法故處王位。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疫病劫起,多有眾生為病所惱,先施醫藥,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眾人皆謂是病劫起。又復示現閻浮提中飢餓劫起,隨其所須供給飲食,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又復示現閻浮提中刀兵劫起,即為說法令離怨害,使得安住無上菩提。又復示現為計常想者說無常想,計樂想者為說苦想,計我想者說無我想,計淨想者說不淨想。若有眾生貪著三界,即為說法令離是處。度眾生故,為說無上微妙法藥。為斷一切煩惱樹故,種植無上法藥之樹。為欲拔濟諸外道故,演說正法。雖復示現為眾生師,而心初無眾生師想。為欲拔濟諸下賤故,現入其中而為說法,非是惡業受是身也。
如來正覺如是安住大般涅槃,是故名為常住無變。如閻浮提,東弗於逮、西瞿耶尼、北郁單越亦復如是;如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亦復如是。二十五有,如首棱嚴經中廣說,以是故名大般涅槃。若有菩薩摩訶薩安住如是大般涅槃,能示如是神通變化而無所畏。
迦葉,以是緣故,汝不應言羅睺羅者是佛之子。何以故?我於往昔無量劫中已離欲有,是故如來名曰常住無有變易。
迦葉復言去,第二論義,有兩問答。
迦葉復言:如來云何名曰常住?如佛言曰:如燈滅已,無有方所;如來亦爾,既滅度已,亦無方所。
此中論義,牒前燈滅譬,滅已永不復生,何得無方?楞嚴示現,將前意難後義。
答文為三:初呵其問。
佛言:迦葉,善男子,汝今不應作如是言:燈滅盡已,無有方所;如來亦爾,既滅度已,無有方所。
二、舉譬答。
善男子,譬如男女然燈之時,燈器大小悉滿中油。隨有油在,其明猶存;若油盡已,明亦俱盡。其明滅者,譬煩惱滅,明雖滅盡,燈器猶存;如來亦爾,煩惱雖滅,法身常存。
三、反責
善男子,於意云何?明與燈器為俱滅不?
迦葉奉答,因以為難。
迦葉答言:不也,世尊。雖不俱滅,然是無常。若以法身譬燈器者,燈器無常,法身亦爾,應是無常。
佛答文四:一、呵問,二、定宗,三、會譬,四、料簡。
善男子,汝今不應作如是難。如世間言器,如來世尊無上法器,彼器無常,非如來也。
一切法中,涅槃為常,如來體之,故名為常。
初二如文。
複次,善男子,言燈滅者,是阿羅漢所證涅槃,以滅貪愛諸煩惱故譬之燈滅。阿那含者名曰有貪,以有貪故,不得說言同於燈滅。是故我昔覆相說言譬如燈滅,非大涅槃同於燈滅。阿那含者非數數來,又不還來二十五有,更不復受臭身、蟲身、食身、毒身,是則名為阿那含也。
三會燈滅云:是羅漢涅槃,永滅不生;如來涅槃,滅而不滅,無生而生(云云)。
若更受身,名為那含;不受身者,名阿那含。有去來者,名曰那含;無去來者,名阿那含。
若更下,四、料簡中雲那含不受生者,一雲不受欲界生,大乘那含不受二邊生也。
大般涅槃經卷第四
日東天台沙門本純分會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