涅槃經會疏 ·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二

涅槃經疏卷第二 頂法師撰 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大般涅槃經純陀品第二(卷第二) 北涼天竺三藏曇無讖譯 晉沙門慧嚴、慧觀、謝靈運重治。 純陀品 釋品為三:一、辨疏密,二、辨德行,三、釋名。初意者,依於天竺文,猶屬壽命品,開破今昔常無常義,於義則密,於文則疏。謝氏從人從事,題純陀品,於文則密,於義則疏。今明涅槃施章,於梵漢兩文,俱無所失,隨前人則施常命,隨後事則施常修(云云)。次德行者,純陀是二恆之類,何故別立一品?略明十異:一、時眾先供而後請,純陀先請而後供;二、時眾三請,佛皆默然,純陀一請,如來即受;三、因受大會;四、因食開常;五、自請住;六、騰眾請;七、金口嘆;八、大眾嘆;九、當徒問答;十、往昔誓願。眾無其一,寧不立品?問:純陀十異,迥超眾表,何不前供而後獻耶?答:後供者,讓他德也。舊明五讓,謂賤讓貴,凡讓聖,粗讓妙,少讓多,近讓遠。今依文宜為十讓:初以俗讓道,謂僧尼眾;次以凡讓聖,謂學無學;三、以淺讓深,謂諸菩薩;四、以賤讓貴,即國王大臣;五、以顯讓冥,謂天龍鬼神;六、以少粗讓多妙,謂人天等;七、以財讓法,即是魔眾;八、以同類讓異類,即師子鳥蜂等;九、以近讓遠,謂十方菩薩;十、以城傍讓隱遁忍辱仙眾。五讓收文不盡,十意粗周。問:何故昔默今默,而有受不受異?答:佛意難知,今通別兩解。今昔二默,俱是四悉。世人所默,有受不受。佛隨世界,故有二默,受不受異。或宜默受,宜默不受,二俱生善。欲生彼善,故有三默。破惡得道,亦復如是。聖無唐捐,非凡所測。別釋者,時眾無奇,緣弱不感,令追責往緣,是名世界默然不受。初若發言不受,則後供息心,眾供都集,普皆等受,是名為人默然不受。默不受者,貶其不能因食以明不食,開無常顯常,無勝治力,是名對治默然不受。若是食身,可默受食,法身常身,無食無受,是名第一義默然不受。默然不受,是佛境界,義不可盡,略言四耳。三、釋名者。純陀,名也。六捲雲:姓華,名子純。子之與陀,二文互出。舊云:本名純陀,後大眾稱德,號為妙義。今則不然。純陀是彼音,妙義是此語。先立嘉名,為最後作瑞,所以大眾稱美,不應名德兩分。例如善吉、空生,即其儔也。然妙義淵博,不可言盡。略示其十,謂義妙、解妙、檀妙、位妙、德妙、感妙、通妙、說妙、田妙、益妙。義妙者,三點四德,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佛及眾生,皆悉安住秘密藏中。文云:諸佛境界,不可思議,一切法中,有安樂性。解妙者,解大涅槃微妙智慧,照窮理性,動合機宜,發心畢竟,等無差別。文云:言純陀者,名解妙義,雖受人身,心如佛心。檀妙者,八斛四斗,充足一切針鋒大眾。文云:令汝具足檀波羅蜜。位妙者,雖在居家,蓋諸無學工巧之賤,釋梵歸仰,如盛滿月,映蔽星辰,是優婆塞等法王子。文云:如幼出家,墮大僧數。德妙者,如前十異、十讓,為佛為眾之所稱嘆。文云:南無純陀!南無純陀!而為我等之所瞻仰。感妙者,東方佛使作大神通,人天枯燥,齎持香飯,獻而不受。九方亦爾,況復人天?純陀一請,即為哀納。故知物妙非妙,食粗不粗,非粗非妙。文云:普為大會,哀受純陀最後供養。神通妙者,始辦供具,地六種動,正獻食時,說十三偈。如經即神通妙。說妙者,巧興五難,善覆有為。如經田妙者,最後入滅,是良福田。文云:汝為眾生作良福田。益妙者,因受其供,普受大會,則財益一切;因食開常,即法益一切。如經純陀大士具此十妙,及余無量一切諸妙,故名純陀品。若依經名,應言十大;若依人名,故言十妙。妙之與大,左右之異。從此訖眾。問:是涅槃施,分文為三:此品施常住五果,擬對此土雜類眾;哀嘆品施勝三修,擬對此土聲聞眾;長壽品去,隨問而施,擬對此土諸菩薩眾(云云)。問:有他方眾,何文擬之?答:從現病品去,更明五行、十德。師子吼問性,及迦葉、陳如,擬對他方諸菩薩眾。然佛平等說,普雨一切,豈容分隔?一往分文,以示起盡,於無分別中,作差別說。問:若爾,始終只是一涅槃施,則無餘章?答:前明通意,得作此說(云云)。此品為四:初、因獻食以明不食,不食是常,破於無常,開非常非無常;二、因其請住,以不住破住,開非住非不住;三、因於論義,有為、無為且共置之,開非有為非無為。四、因催供,明為滅須食,為不滅不食,開非滅非不滅。四段在文可尋。生起者,眾被召來,意在開密,故因食明常。常則應住,故因常請住。住非圓極,是故遮住,以無住破住。住與無住,互成得失,故有為、無為且共置之。若置非求是,是亦無是,故即非是。是故文云:方便涅槃,即是而非。故催其施,今正是時。第二、第三亦復如是。是非俱非,寂滅為樂,事窮理盡,故低頭飲淚而辦供也。通別者,雖分四段,不可一向。何者?圓滿妙說,義不可盡,隨其類音,各各得解,不可各解局於圓法。今三意望之:一、別舉常破無常。文云:我今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別明於我,以有我故,所以論於我住我觀。若無我者,誰住誰觀?文云:汝今當觀。別明於淨,有為不淨,無為即淨。文云:善覆如來有為之相。別明於樂,樂即涅槃,一切諸佛皆至是處。文云:生已不住,寂滅為樂。若一向從別,則成對治,失於圓旨,此義可知(云云)。二、明通者。今所明常,不言常異於我。常即是我,亦即淨樂;我即是常,亦即淨樂。淨樂亦爾。文云:是常法印,即是諸佛之法界也。若但是常,常即缺減,不具四德,寧當得是法界印耶?三、明非通非別,畢竟清淨。何者?若但是常,破於無常,是待對法,經論所害。釋論云:無常者,是對治法,非第一義。常治無常,亦復如是。中論云:若法為待成,是法還成待。今言常者,非常無常,故非通別。若是通者,通即對別,別既被非,通寧得是?當知常者,非通非別。文云:二施果報,等無差別,無通無別,乃名為等。我亦如是,非我無我。文云:汝今當觀諸佛境界,佛境界者,無我無無我。淨亦如是,非淨非不淨。文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舍有舍無,非淨不淨。樂亦如是,非樂非不樂,名寂滅樂。文云:不應思惟長壽短壽,無長無短,即非樂非不樂。如是三意,不可定三,不縱不橫,不並不別,即通而別,即非通別,不一二三,而一二三,須識圓妙,乃解於常。又此四文,通成前起後。言成前者,上大聲普告,令最後問,為欲顯發方便密教;今果為開雙非之教。上面門放光,卻障生善,咸欲成就第一空行;今果勸觀諸佛境界。上地動翻倒,咸歸佛所;今果示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欲求正法,應如是學,如是學已,寂滅為樂,同於如來所至到處。故涅槃施,成前召請等義。言起後者,教觀諸佛境界,即般若德;欲求正法,應如是學,且共置之,即解脫德;寂滅之樂,佛所到處,即法身德。如是分文,即顯佛語,上中下善,不徒開章。初、獻供。文為四:一、請,二、受,三、難,四、答。請又二:初、經家敘德,二、發言陳請。敘德為二:一、敘德,二、敬儀。先敘其讓德,次敘所為德。 爾時,會中有優婆塞,是拘屍城工巧之子,名曰純陀,與其類十五人俱。 敘讓德中,兼具十意。優婆塞如前釋,此即三讓,謂俗讓道,凡讓聖,淺讓深。拘屍城如前釋,此是以近讓遠城,傍讓隱遁。工巧之子有二義,將作大匠子則貴,執斧子則賤,未知何是,且指以賤讓貴,以粗讓妙。同類十五人者,一本雲五十,雙捲雲五百,十五據端首,五十據親近,五百據徒屬,或當如是。此之一句,是同類讓異類,以顯讓冥,以少讓多。今敘意者,此人正為請佛受供,即是以財讓法,依文證義,義自滿足。 次為令世間得善果者,嘆所為德。 為令世間,得善果故。 善果多途,謂可意果、無漏果、隨分果、究竟果。可意果者,賢聖所呵,文云:我今於此處,不求人天身。無漏果者,二乘灰滅,經家所嘆,必非自調自淨之果。隨分果者,三賢十聖住果報,分而非極,下文云:我今所獻食,願得無上報。故非分果,為令眾生得佛菩提究竟之果。 次捨身威儀下,敘敬儀。 捨身威儀,從座而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向佛,悲感流淚,頂禮佛足。 威儀不同,謂俗威儀、道威儀、法門威儀、佛威儀。如波斯匿王見諸佛時,舍五威儀:冠、劍、珮、履、車。余雖無五,亦有脫巾、解帶、徒行等,皆俗威儀。道威儀者,謂偏袒、單縫、天冠、天衣、法式、規矩等。法門威儀者,謂生忍、法忍等諸法門也。佛威儀者,謂相好、力、無畏、不共等法。或可舍俗服,服道服;或舍事服,入法門服;或即俗服,是力、無畏。偏袒右肩者,有俗袒、道袒、權袒、實袒。俗袒者,如書中肉袒謝罪。道袒者,弟子事師,供役便易,故袒右覆左。權袒者,權化易行,故袒權覆實。此釋他經,非今教意。今言袒實覆權,覆無常之權,袒雙非之實,正當機利物,便易得宜,故言偏袒右肩。右膝著地者,日既右轉,隨順世間,以右著地,即世界也。日是陽精,表智導行,此即為人。文殊經云:右是正道,左是邪道,用正去邪,此是對治。膝表於行,地表於理,以行契理,故以膝著地,即第一義。此意通用,可解他經。若依今經,膝即常行,地即常理,以行到理,故膝著地,此是第一義也。不釋合掌。私云:事釋可知,如世斂手,則表敬也。若所表者二,表權實二理,諸教諸味,各有此二,今經合已,理無外也。悲感者,悲則悲他,感則感佛,他行不同,悲亦不一。諸供不受,則福德不生,是故悲也。供既不受,不得因供開常,是故悲也。常既不開,雙非不顯,是故悲也。佛若受供,最後檀成,我與同類,眾願悉滿,故以悲助他,以感祈佛。不釋禮足。私云:以我之頂,歸佛足下,故諸教之果,咸歸圓因。 次白佛去,陳請,謂標請、正請、結請。標為二:初標三寶舟艇,次標自他求度。 而白佛言:唯願世尊及比丘僧哀 初、世尊及比丘僧,即二寶也。佛及比丘,智斷具足,即是法寶。哀者,慈悲法門,指此一字,又是法寶。如是三寶,即無供之眾,為有供眾而作福田。若無無供,供無所供;供若無受,供無由供,是故須請。 受我等最後供養,為度無量諸眾生故。 受我等者,即是同類群輩。言最後者,由初致後。如來出世,初益眾生;今入涅槃,後益眾生。佛無再受之期,我無再供之日,故言最後。為度無量者,標他也。如此自他,欲憑舟航,請求度脫。 世尊去,正請,有三:法、譬、合。法說為二:一、所失故請,二、所求故請。所失為兩:初明所失,次釋所失。初所失者。 世尊,我等從今無主、無親、無救。 失於三寶:無主是失佛,無親是失法,無救是失僧。 無護去,釋所失。 無護無歸無趣。貧窮飢困, 若無主,忠無所護;若無親,孝無所歸;若無師,學無所趣。既不為主護,又無主可護,則無榮無祿,是故言貧。既無親可歸,又親去不歸,則無生無蔭,是故言窮。無師可趣,又師不示趣,則無訓無成,是故言困。釋所失意,顯 次從欲從如來下是所求故請,又二:初明所求,次釋所求。初文者。 欲從如來,求將來食。 求佛一體,即滿三益。佛是良田,即是從主求祿,故言求將來食。佛能長養法身慧命,即是從親求生。佛能訓導,令得正轍,即是從師求成。若從如來,即兼諸義。 次唯願去,即釋所求。 唯願哀受我等微供,然後涅槃。 次從世尊,譬如剎利去,是譬請開為二:一、貧窮譬,譬上所失無主無親等請,無主故貧,無親故窮;二、役力譬,譬上所求,求將來食請。 世尊,譬如剎利、若婆羅門、毗舍、首陀,以貧窮故遠至他國。 貧窮譬中舉四姓者,舊雲是四族姓,是義不然。現見四族一方俱貴,不相忝謝。今文四姓高下不同,於義不便。今明是四種姓:剎利翻田主、愛民、治國、王者之類;婆羅門翻淨行、博學、明文之類;毗舍未見翻,應是平民、耕農、販賣之類;首陀未見翻,應是底下、客?、擔屍之類。舊以四姓譬四生,又譬六道,是義不然。若四生、六道譬太近,收義不盡。今譬九法界根性,束九以為四種方便。菩薩根性既有化他統物之能,譬於剎利;聲聞、緣覺同是無漏清淨涅槃,譬婆羅門;天人兩界善道受報,譬於毗舍;地獄等四同是惡趣,譬於首陀。所以然者,一切眾生同一佛性,其味真正,一體三寶等無差別,而為煩惱之所覆蔽,輪迴六道,受種種身。界隔差別,其味混雜,或酢或咸,或甜或苦,無主無親,亡家亡國,一體三寶隱而不顯。外則遠離三寶,喪失善法,故言貧窮;善惡隔絕,故言遠至;非己本源,故言他國。下性品云:一切眾生雖有佛性,皆不能見,而為三毒所覆,故墮地獄、畜生、餓鬼,生剎利等種種家中。即其義也。若觀開譬,以剎利等譬四種人,根性則便。若觀合譬,雲貧四姓者,即我身是,可譬一人有四根性,其義則便。而文又雲拯及無量苦惱眾生者,復似就於多人作譬。既有二文,不可一向。若得此意,一人既然,多人亦爾,故於一人兩用無妨。然此經宗明常辨性,尋初法說通失三性,三性不顯,義說為無。正性不顯,故言無親;緣性不顯,故言無主;了性不顯,故言無救。通舉三失以為請端。法說所求中雲但從如來求將來食者,專從主求,祿是求緣,因緣能資,了了能顯,正此略舉一而為請也。就譬失中別請三性,意言眾生本有正因之性,一體三寶等無差別,而為惑覆,受種種身,四姓等異,此舉異以請不異,別請如來顯於正性。以貧窮故遠至他國者,無主曰貧,無親曰窮,無師曰困,此舉貧請富,別請如來顯緣因性。役力農作乃至草穢,此明始從人天乃至菩薩偏除煩惱,但是少分無上善根不能開發,唯悕天雨,天雨一灑,即能發生。別請如來,顯了因性。然三佛性,非通非別,隨順根緣,通別兩請。余文如經。下如來受中,亦有兩意:我今為汝除斷貧窮,是許其作主,顯緣因性;無上法雨,許為作師,顯於了性;雨汝身田,令生法芽,許為作親,顯於正性。此是別許三因佛性。從何以故?純陀,施食有二,果報無差。云何無差?若許作主,即是親師;若許親師,即是許主。是三如一,等無差別。若顯緣因,即顯了正;了正若顯,即顯緣因。是三性顯,等無差別。此是通許三因性也。或者云:此未明佛性,云何此解?答:經明佛性,是其正宗。初若不開,後何所躡?良以初請一體之佛,作主親師;一體之親,施其常命、色、力;一體之主,施其常安;一體之師,施其常辯。令其身內一體三寶,三佛性顯,自他內外,等無差別。上根利智,已同純陀。為未解者,至哀嘆中,開秘密藏,安置諸子,悉入其中。長壽、金剛,次第相躡。乃至迦葉、師子吼等,廣顯佛性。若初開宗,不明佛性者,為開何義?何義為宗?恐帖文流散,故玄示此意。 次從役力農作去,譬上所求。 役力農作,得好調牛。良田平正,無諸沙鹵。惡草荒穢,唯希天雨。 此譬略從人天二乘方便。菩薩所有善法,悉是緣因少分,故舉此為求。役力者,正明厭弊惡趣貧窮,尚人天善,故言役力。農作得好調牛,文有兩意。若以牛譬於身,身是善果,猶屬人天。若以調牛譬身口七,此譬於戒,良田譬定,平正譬慧,耘除草穢譬斷煩惱。此亦兩意。若除四住,譬二乘善。若除塵沙,譬三菩薩。唯悕法雨去,正求了因。唯悕如來是求主,求親法雨是求師。三求若充,如貧得主,如窮得親,如曚得師,則佛性顯。所求之要,正在於此。佛隨其求,應請而施。施常命色力,是許為親,顯其正性。施其常安,是許為主,顯其緣性。施其常辯,是許為師,顯其了性。前後無違,方知文旨。 三、從言調牛下,合譬。先合役力,後合貧窮。文不次者,貧之與役不定前後,只貧故役,只役故貧。始從人天至三菩薩悉皆是貧,雖少不同,皆貧如來無上財寶。不次第合,意或在此。合役力譬,又兩:先曆法合,後一體合。 言調牛者,譬身口七;良田平正,譬於智慧;除去沙鹵、惡草、荒穢,譬除煩惱。 初曆法合中,不合人天者,特是文略。身口七支,用戒防護,合上調牛;定能資慧,合上良田;慧忘差別,合上平正;除四住惑,合上除穢;除塵沙惑,合除沙鹵。 次世尊,我今身有下,就一體合。 世尊,我今身有調牛良田耘除眾穢,唯希如來甘露法雨。 體有於戒,以合調牛,定合良田,慧合除穢。雖具善緣,不能顯正,唯悕如來去,正是合求了因言教。 從貧四姓者,去合上貧窮。 貧四姓者,即我身是。貧於無上法之財寶,唯願哀憫,除斷我等貧窮困苦,拯及無量苦惱眾生。 上歷四姓,今就一體,已如前釋。從拯及下,合上歷別四姓意也。 三、從我今所供去,雙結,又三:初結上法譬中所求之請。 我今所供,雖復微少,冀得充足,如來大眾。 法請中雲受我微供,然後涅槃,似獨請佛。今結譬雲冀得充足如來大眾者,結其不獨在佛,善能充足五十二眾。又是顯其能以一食普施大眾,眾多而供足,供少而周多,不思議供供難思議眾(云云)。 次我今無主無親去,雙結上法譬中所失之請。 我今無主無親無歸,願垂矜憫。 三、如羅睺羅者,雙結法譬中求失之請。 如羅睺羅。 佛是金輪,即羅睺主,又是親師;我及一切亦復如是,事三如一,同羅睺羅。 從爾時,世尊去,第二,受供。文為三:一、許受施,二、正受,三、釋施。許受又二:一、敘許,二、佛唱許。 爾時,世尊一切種智無上調御告純陀曰:善哉!善哉! 初經家舉三號佛,然其所請,故以三號而對許之。舉世尊許為主,舉種智許為師,舉調御許為親。既許為主,即斷其貧;既許為親,即袪其窮;既許為師,即除其困。三失還得,三求遂克。世尊者,一切之所瞻仰,如世孝子之事親,如婆羅門之事火,如諸天之奉釋。事親即親義,事火即師義,奉釋即主義(云云)。又世尊者,如學無學等眾星之瞻佛月,如四種菩薩海水繞佛,須彌、寶山、檀林、師子等喻,喻戒定慧,世所宗仰,故言世尊。一切種智者,或以相好色身,遍對一切,一切各解,故名一切種智。何者?世有眾生,事八十神,一神一好,隨其所睹,見其所事,如來一身,遍令其解,故名一切種智。又不以色身為佛,以一切種智為佛,一切種智,依此色身,見相莊嚴,當知智慧具足,故名一切種智。調御者,稱適機緣,應生應滅,應受不受,皆為調御一切眾生。他經以調御丈夫為兩號,今經合為一號。文云:自既丈夫,復調丈夫。善哉善哉者,印其法譬兩請。 次我今為汝除斷貧窮去,是佛唱許。 我今為汝,除斷貧窮,無上法雨,雨汝身田,令生法芽。 斷貧是許主,法雨是許師,生法芽是許親。 從汝今,於我去,是正受。 汝今於我欲求壽命、色、力、安樂、無閡辯才,我當施汝常命、色、力、安、無閡辯。 汝今於我,欲求常命。色力者,述其請父。安者,述其請主。無礙辯者,述其請師。我當施汝者,即是許三(云云)。舊明涅槃正體是常,治於無常。故序五時云:般若雖明尊特之佛,為成無生。楞嚴雖雲七百僧祇,豈及法華無量壽?法華無量壽,猶是無常。至涅槃教,始明常樂。遠斥鹿苑,近破法華,同歸涅槃圓常,窮源盡性之說。如此說者,偏摘諸經對緣一句,作無常義。偏取涅槃破病之常,以為正體。二途俱失。何者?般若佛母,涅槃佛師。楞嚴三佛,涅槃三點。法華一乘,涅槃佛性。一乘即佛性,一切眾生,悉一乘故。云何一乘,還破一乘?法身云何破於法佛?佛師云何破於佛母?故知惑其方便,迷於部教,互相是非,失其正旨,今所不用。地人雖無五時之執,以當現常,破無常義。義勢相似,已同舊懷。興皇解云:常無常者,藥病相治,無常治常。若識無常,是治常方便,病去藥盡。若不識者,執藥為病,病即斷見。故云:王今病重,常治無常,亦是方便,病去藥盡。若不識者,即成常見。識兩方便,能斷斷常,則非斷常。故智者見法生,即滅斷見。見法滅,即滅常見。若不識者,還是二見。今明此釋,與舊不同。若得意者,無所閒然,逐語生想,俱同前病。何者?彈常、無常,是互論方便,指非常、非無常,而為正體。如避空求空,去空逾遠。何者?佛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若其昔說五果無常,今說是常,可是差別。若常、無常,俱是非常、非無常者,方是等無差別,亦是顯發方便密教。若得此意,般若、楞嚴,莫非秘密。然此常義,斯教之喉衿,眾經之心首,群聖之窟宅,諸佛之法界,不可思議,如來智慧,說不可盡。若凝然常,若當現常,若破病常,豈會圓理?今試言之:夫佛出世,本為大事因緣,大事因緣,即是常住。常法包容,故名為大;常立諸法,故名為事;常機常感,故曰因緣。常無差別,差別說常。下文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三世諸佛,悉師此常。常無師弟,師弟俱常。如是分別,名世界常。我今為汝除斷貧窮,無上法雨,雨汝身田,令生法芽。汝今於我,欲求壽命、色、力、安樂、無礙辯才,我當施汝常命、色、力、安、無礙辯。又云:我今哀愍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若諸天人,於此最後供養我者,悉皆當得不動果報。如是等文,皆明常法,發生常善,是名為人常也。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是常、樂、我、淨。我是佛義,常是法身,樂是涅槃,淨是正法。以此四種,破四顛倒。又云:先所修習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欲得真實修諸想者,如彼智人巧修我想、常、樂、淨想。譬如明醫,先以咸苦治其本病,本病雖去,復患咸苦,後以淨乳治於咸苦。佛亦如是,先以無常治其常病,常病既去,更病無常。今以真常破昔無常,故云我為醫王,欲伏外道,是故唱言無我、無人,為此因緣而說有我。常破無常,亦復如是。又東方雙者,即是於常為破無常。又二鳥雙游,譬於如來無二二用。如是等文,皆明常法對破無常。釋論亦云:常與無常,是對治法,非第一義。是名對治常也。第一義者,則非常、無常。今經亦云:二施果報,等無差別。若常破無常,無常異常,是則差別,非第一義。第一義者,非常、無常,故無差別。若二鳥雙游,明其二用;二鳥俱息,明其雙寂;即用而寂,寂滅為樂,是大涅槃。如是等文,皆第一義常也。當知是常,四悉無礙。常亦間隔因緣大事,常亦寂絕畢竟妙理,常亦出生建立諸法,常亦對治破於倒惑。自在若此,云何偏據?是於對治藥病互論,埋沒圓能,害諸經論。又大涅槃本自有之,非適今也。又二十五有悉皆有我,我即佛性,佛性即常。佛性雄猛,難可毀壞。此多文義,即是現常。又云:夫有心者,皆當作佛,未來當得常、樂、我、淨。如是等文,即是當常。又三世有法,無有是處。既無三世,何得復有現常、當常?淨名云:但以世俗文字說有三世,非謂菩提有去、來、今。若固執當、現各據三世,不解我意,寧會偈言?又此常者,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昔覆於常,今開辨常,無別今常,異昔無常。開昔無常,即是今常。次我今為汝斷貧窮者,若除四趣貧窮,即開諸惡無常,而顯於常。下文云:懺四重禁,除謗法心,盡五逆罪,滅一闡提。即其義也。若斷人天貧窮,即開諸善無常,而顯於常。文云:我今於此處,不求天人身,設使得之者,心亦不甘樂。又云:因滅是色,獲常色等。即其義也。若斷二乘貧窮,即開無漏無常,而顯於常。文云:為諸聲聞開發慧眼(云云)。若斷方便菩薩貧窮,即開六度通、別無常,而顯於常。文云:令諸菩薩了見佛性。又云:自此之前,我等皆名邪見人也。總而言之,開諸有餘,悉是無餘;開諸不了,悉是了義。是名顯發如來方便密教,悉皆安置三點四德秘密藏中。又此常者,即是佛性,佛性即常。既開於常,即開佛性。既為此等作親開正,作主開緣,作師開了,除斷貧窮,開境界性,悉皆當得不動果報,即開果性。若例此義,何人、何法、何教、何行、何位、何用而不是常?何法不是非常非無常?豈復更有善惡二乘差別等性?畢竟悉是大般涅槃,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思議,豎深橫廣,無邊無底,能建大義,充滿法界,不可窮盡,何得判是凝然破病,當現常耶?如此常義,猶若虛空,略對四家,示其梗概。次正受中,五果之名,文中不釋。私云:五既並果,具攝因果一切萬德。先消名,次對法。五法並常,故初雲常。連持曰命,常命則以無始無終而無斷絕,以非色為色。吾今此身即是法身,作用為力,遍一切處,用無窮盡。不動名安,雖具力用,安固不動,被機有辯,無緣慈悲,普施法藥。次對法者,此即三密:命即意密,色力及安即身密,無礙即口密。亦名四德:意是常德,身是樂我,口即淨德。若得此意,遍一切法,無非此五。佛具此五,故以施人。以五常故,施亦無盡。言無盡者,即五果也。 三、何以故去,即釋施也。 何以故?純陀,施食有二,果報無差。何等為二?一者、受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者、受已入於涅槃。我今受汝最後供養,令汝具足檀波羅蜜。 釋初、釋後,中間可知。此意非但後教開常,開初亦爾。既舉諸教,例知行、位、證人,亦復如是。是常法印,印於一切,無不是常。初後供養,即是行常;初後法施,即是教常;初後二施,必有其人,即是人常;初後果報,即是證常;證必有位,即是位常;等無差別,即是法常(云云)。複次,等無差別者,若依答文,有種種義:或初後皆受、皆食、皆不食故等;或初後皆得五果故等;或初後皆見佛性、皆斷煩惱、皆能說法故等。若依楞嚴,初後皆如、皆空故等。若依釋論,初後皆是諸法實相故等。若此中意,即是初後皆常故等。常者,即非常非無常之常故等。若得非常非無常意,歷一切法、教、行、位、人,等無差別。問:一切眾生常,為現?為當?答:已如上說,三世皆常。問:若現常者,眾生即佛耶?答:如胎中子,豈不同父姓?若同父姓,寧責耆少?凡有六即:一切眾生,即是理常;聞大涅槃,解知佛性,即名字常;知性能修,即觀行常;如夜見杌,即相似常;金錍決眼,三指分明,即分真常;無上大覺,即究竟常。如此諸常,疑何等常?阿耨菩提,翻名釋義,如常可見。受最後供,一期事畢,法利具足。汝聞見此,依而行施,檀必具足。 三、純陀設難,文為二:初、總非不然。 爾時,純陀即白佛言:如佛所說,二施果報無差別者,是義不然。 後別作難,冶城作四難,開善作五難,名目不同(云云)。今明五難:一、有智斷,無智斷。 何以故?先受施者煩惱未盡,未得成就一切種智,亦未能令眾生具足檀波羅蜜;後受施者煩惱已盡,已得成就一切種智,能令眾生普得具足檀波羅蜜。 二、有聖號無聖號 先受施者猶是眾生,後受施者是天中天。 三、具四身、五身。 先受施者,是雜食身、煩惱之身、是後邊身、是無常身;後受施者,無煩惱身、金剛之身、法身、常身、無邊之身。云何而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四,具度眼、不具度眼。 先受施者,未能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唯得肉眼,未得佛眼乃至慧眼;後受施者,已得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具足肉眼乃至慧眼,云何而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五、得五果,不得五果(云云)。 世尊,先受施者,受已食之入腹消化,得命、得色、得力、得安、得無閡辯;後受施者,不食不消無五事果。云何而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初一難具論自他,後四難唯論於自。此難本明受者福他,初既備舉,後不煩文,是故略之。然此五難,芰角難解。何者?至理寂滅,無大無小。若垂跡化物,緣有利鈍,應有勝劣。小緣所見,初後俱劣;大緣所見,初後俱勝。若始坐樹下,受牧女乳糜,食此食已,十力充滿,此小緣劣見。若始坐華台,眷屬菩薩悉坐華葉,十方諸佛放眉間光入華台頂,諸佛眷屬放眉間光入華葉頂,華台菩薩三昧受職成於報佛,華葉菩薩成於應佛,此大緣見勝。當知牧女與諸佛不同,乳糜與光明永異,此即大小二佛最初受施。若見佛自行乞食,到純陀舍,食檀茸羹,中夜入滅,舉向雙林,以火焚身,此小緣劣見。若見純陀悲感,但獻八斛四斗,不思識供充飽一切,見十方佛遣大弟子缽盛香飯,奉佛涅槃,大緣見勝。當知乞食與送食不同,香飯與檀茸永異。大小二佛最後受施,其相若此,例推智斷,乃至五果亦應各異。純陀芰角將大緣之後,並小緣之初,構差別之難。佛約大緣所見初後無差以答,則涇渭皎然,初後不二。今更引經而分別之。勝天王中,初坐樹下,有四種相:或見坐祥草,或見坐天衣,或見坐七寶,或見坐虛空。像法決疑經:佛入涅槃,亦四種相:或見拘屍、土石、樹林,或見是七寶莊嚴,或見是三世諸佛菩薩所游居處,或見是真如實相。純佛境界,前後既現,四相不同,例推智斷,乃至五果,亦應各異。今更對教主而略說之:若三藏佛初受乳糜,未有智斷,不能化他令得智斷;凡法未離,不得聖號;苦行體羸,外須雜食;無漏未發,內有煩惱;果縛尚在,是後邊身;必歸磨滅,是無常身;雖行事檀,未得理度,檀不具足;乃至般若,亦復如是。父母之身,但是肉眼,未有通明,故無四眼;既受食已,自得五益,能五益他。觀純陀言,專引三藏佛初成為難。若通教佛,菩薩道時已斷;正使無漏現前,自得智斷,亦令他得;已舍凡法,入聖人位,誓願扶習,現坐道場;示受食身無復四住,但有習氣,名無常身,後邊之身非是;正使無常之身、後邊之身已具,亡三檀波羅蜜;乃至般若已得四眼,未得佛眼;示消揣食福利於他,令得五果。純陀所難,都未涉此。若別、圓佛初受施時,如佛所答:我成佛來無量阿僧祇劫,久具智斷,令他智斷,乃至久已不食不消,無五事果。示現初成初受,後成後受,豈可以劣見之初,難勝見之後?初後二果,等無差別,其義明矣。 四、佛答,為兩:初正答五難,次普受大會。初答第三、四身、五身之難者。 佛言:善男子,如來已於無量無邊阿僧祇劫,無有食身、煩惱之身,無後邊身、常身、法身、金剛之身。 身有離合,故有四五。常是此教之首,故超而答之。但純陀先舉三藏,佛初以作難。三藏之佛,六年苦行,精氣殆絕,乳糜資益,身力充滿,則是食身。如是食身,從業緣現,故是煩惱身。三十四心,斷子縛盡,唯果縛在,是後邊身。終必入滅,是無常身。故舉為難。佛今以五破四,正言後邊與無常同,故合為無常身也。汝舉四身,乃小緣所見,大緣所睹,則無此四。何者?光明者即是智慧,智慧者即是常住,常住之身則非食身。又光明者即是智慧,智慧之光破煩惱闇,非煩惱身。若始斷煩惱,猶有果縛,是後邊身。今非始斷,故非後邊。四大果縛可是無常,常住智慧猶如金剛,故非無常。大緣所睹,唯五無四,何況如來已於無量阿僧祇劫無此四身?大小雙非,四五俱遣,即是非食非不食,非常非無常,非煩惱非不煩惱,非法非非法,非邊非非邊,非金剛非不金剛,能赴兩緣作四作五,而於如來非四非五,玄而復玄,是故二施果報無差明矣。 次從善男子未見佛性去,答第一有智斷、無智斷難。 善男子,未見佛性者,名煩惱身、雜食之身,是後邊身。菩薩爾時受飯食已入金剛三昧,此食消已即見佛性,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我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純陀引三藏佛為菩薩時,納妃生子,棄國捐王,樹下坐草,起洗受食,是時未斷一毫煩惱,不能化物。據此為難,佛以大緣所見為答,破於藏、通二緣成佛。何者?二緣所見,非但三藏未受食時不見佛性,受已作佛亦不見性,通佛亦爾。當知未見性者,雙破二教。若華台菩薩受佛職時,入金剛定,登佛職位,得三菩提,明見佛性常身、法身。金剛之身即名為智,無四種身即是於斷,亦能令他具足智斷。又入金剛三昧即金剛身,破無常身即一番智斷;得三菩提即是法身,破煩惱身又一番智斷;究竟見性即是常身,破於食身又一番智斷,亦能令他具足智斷。是故二施果報無差,智斷無殊,得名時異。 三、從菩薩爾時破壞四魔去,答第二有尊號無尊號難。 菩薩爾時破壞四魔,今入涅槃亦破四魔,是故我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純陀,據三藏菩薩在家之日,有輪王相,是人中天。從出家來,至受食時,猶未得道,尚劣生天,何得尊號?亦非生天之天,乃至不得作生淨天之天。既無此號,故言猶是眾生。佛今不以三藏為答,乃以大緣所睹華台。華台菩薩已破四魔,故釋論云:得菩薩道,破煩惱魔;得法性身,破陰死魔;得不動三昧,破天子魔。今經亦爾,入金剛定,是金剛身,破天子魔,即是生天;得三菩提,即是法身,破煩惱陰;得見佛性,即是常身,破於死魔。如此功德,豈非生天、淨天、天中之天?今入涅槃,亦破無常等四倒之魔。無四倒故,破煩惱魔;無煩惱陰死,即無天魔,初成後滅。既俱破四魔,俱非眾生,俱得尊號,是天中天,等無差別。 四、從菩薩爾時雖不廣說去,答第四、六度五眼難。 菩薩爾時雖不廣說十二部經,先已通達,今入涅槃,廣為眾生分別演說,是故我言: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純陀,據三藏中,棄國舍位,不見說法,但有舍財,不見理檀,故言猶未具足檀波羅蜜乃至般若。但見障內,故言唯有肉眼,無有佛眼乃至慧眼。佛今乃以華台大緣所見,雖不說法,先已通達財、法、事、理,檀波羅蜜乃至般若皆已具足,過於人、天、二乘、菩薩之所見也,亦分得佛眼。今佛答法檀一事,余度五眼,准此可知,故略不答。先廣通達,今為眾生廣顯通達,是故二施等無差別。 五、從善男子如來之身去,答第五有五果、無五果難。 善男子,如來之身已於無量阿僧祇劫不受飲食,為諸聲聞說言:先受難陀、難陀波羅二牧牛女所奉乳糜,然後乃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我實不食。 純陀以三藏中施食五德:命、色、力、安、語,施主還得五種果報。今聞佛說,我實不食,施主亦應無五事果。佛今以本地初成答之:我無量劫不受不食,畢竟清淨。小緣初見口受乳糜,大緣初見頂受光明,而於法身非食非不食;小緣後見受於檀羹,大緣後見普受大會,而於如來無乞無受。是故初後二施,果報等無差別。 次普受者,從我今去,是受眾供。 我今普為此會大眾,是故受汝最後所奉,實亦不食。 次請住。文為四:一因請,二騰請,三遮請,四重請。先生起四意,眾咸獻供請住。供既不允,請住未申。佛因純陀,許受眾供。眾因純陀,更請佛住。純陀順旨,仍騰眾心。佛受眾供,普開於常。常法非住,不應請住。常法深奧,眾未能達。眾意殷勤,是故重請。興皇解云:大眾同聞聲告,不久當滅。聞答難云:法身常身。又初聞滅,謂如燈盡;聞常,謂恆在世。夫如來者,本無去住,何曾如彼見住見去?只去是住,只住是去,不起寂滅,現身余會。去相宛然而恆在,住相不去而常去。若爾,如來去住,於眾何益(云云)?今明佛無去住,緣宜不同。略有四種:或有見去而自慶,乃言無量眾生,墮佛前後,我今有幸,見佛始終,自慰為得,此是世界因緣見去;或悲泣懊惱,拍頭啼哭,三業戀慕,此是為人因緣見去。或有見去,破無量惡,如來尚去,我云何著?是為對治因緣見去。或有見去,入秘密藏,至佛至處,了了見性,與法王子等,是為第一義因緣見去。或可一人具四,或但三但二,或可四人各一,種種不同,而於如來都無去住。且舉純陀,或時悲感,或時歡喜,或雲如來不般涅槃,而我不能不懷憂惱,或時自雲我今已與文殊師利、法王子等,若眾無緣,純陀豈然?故知純陀不爾,悉為緣耳。於去一句,四緣不同。余住、亦去亦住、非住非去三句,准知。初因請文為三,謂喜、嘆、請。初不納供,是故悲塞;今聞普納,咸皆歡喜;喜由純陀,是故稱嘆;欲遂本心,所以進請。 爾時,大眾聞佛世尊普為大會哀受純陀最後供養,歡喜踴躍。 就嘆為兩,有長行、偈頌。長行又二:一略,二廣。 同聲贊言:善哉!善哉!希有純陀,汝今立字名不虛稱。言純陀者,名解妙義。汝今建立如是大義,是故依實從義立名,故名純陀。汝今現世得大名利,德願滿足。 略舉四嘆,謂名、利、德、願。名者,嘉名先立,妙義後興,將後驗前,名不虛稱,故同聲嘆云:希有純陀!言大義者,橫闊無崖;言妙義者,豎深無底。又常非常是深義,一常一切常是大義,非常非非常是妙義,已如前說。次汝今下,利者,吉祥福地,率土同集,十方響會,幡懸梵世,蓋覆三千,如來默然,一無所納,純陀後請,前供普收,如此聲譽,絕倫蓋世,故眾嘆言:汝今現世得大名利。德者,德之一字,十讓居後,五果當先,一人而已,八斛微少,用滿檀度,此其德也。願者,願等三字,滿足貫上,四俱足故,前佛立誓,今佛願圓,故言願滿。 從甚奇純陀去,廣嘆從後向前,以嘆四德。初更舉六難,廣嘆第四願滿。 甚奇!純陀,生在人中復得難得無上之利。善哉!純陀,如優曇華世間希有,佛出於世亦復甚難,值佛生信聞法復難,佛臨涅槃最後供養能辦此事復難於是。 諸天命盡,五衰相現,其餘天子為咒願云:願生善處,願得善利。處是人道,利是持戒。下文云:十方土多,爪上土少。舍人天身,得三惡多;舍人天身,得人天少。舍天得天,諸天不喜;舍天得人,諸天所願。猶如兩人在兩須彌,一彼豎針孔,一因風放綖,得入針孔。此事甚難,若在人中能持戒者,復難於此。海底盲龜,千年一出,值浮木孔,入孔中居。此事甚難,若在人中值世有佛,難復過此。仰針於地,梵宮投芥,墮在針鋒。此事甚難,值佛生信,復難於是;生信聞法,復難於是;辦最後供,復難於是。此六於他為難,純陀則易。故大眾嘆言:甚奇!純陀,復得難得無上之利。如優曇華者,華表輪王,能最後供,得五事果,必作法王。大眾已為授記,廣嘆願滿竟。 次從南無去,是廣嘆德。 南無純陀!南無純陀!汝今已具檀波羅蜜。 南無,或言救我,或言歸命,或言屈膝,謂屈雙膝。其有十讓、五果、檀度之德,故今嘆之。又南無者,具有三義:口稱是口業,屈膝即身業,歸命即意業。 三、從猶如秋月去廣嘆其利 猶如秋月十五日夜,清淨圓滿無諸雲翳,一切眾生無不瞻仰;汝亦如是,而為我等之所瞻仰。佛已受汝最後供養,令汝具足檀波羅蜜。南無純陀!是故說汝如月盛滿,一切眾生無不瞻仰。 秋是陰時,月是陰精,至時即盛,映蓋眾星,孤明獨秀,麗天皎地,一切瞻仰。純陀亦爾,既有妙利,與勝妙時會,建立妙義,在大眾前,眾莫能先。對佛開常,蒙普受供,一切大眾,三業歸崇。 四、從南無純陀心、如佛心下,廣嘆其名。 南無純陀!雖受人身,心如佛心。汝今純陀真是佛子,如羅睺羅等無有異。 上雲名解妙義,名與法合;心如佛心,名與佛合;真是佛子,名與僧合;與三寶合,即顯其身一體三寶,亦是五果、三點、四德、五佛性等一切法界,具如向說。嘆其得主,心如佛心;嘆其得師,名解妙義;嘆其得親,如羅睺羅(云云)。 次偈頌中二:但初一偈頌上嘆,次三偈請。 爾時,大眾即說偈言: 汝雖生人道,已超第六天。我及一切眾, 今故稽首請。 初文雲汝者,汝即純陀,頌上名也。生人道者,六難之一,頌願滿也。超第六天而等梵王,請佛開常,即頌德也。我及一切眾,頌譽也。上同聲贊,此雲我及一切也。如有端首,推下論義,似如文殊為請首也。 次請中二:先二行為眾。 人中最勝尊,今當入涅槃。汝應憫我等, 唯願速請佛,久住於世間,利益無量眾。 演說智所贊,無上甘露法。 為一切(云云)。 次一行要請。 汝若不請佛,我命將不全,是故應見為。 稽首調御師。 要之以命者,佛不在世,不蒙甘露,法身慧命,將不全也。 次騰請,為二:初長行,經家所敘;次偈,是純陀請辭。初長行中。 爾時,純陀歡喜踴躍。譬如有人父母卒喪,忽然還活,純陀歡喜亦復如是。 雲卒喪者,略耳具足,應言喪主親師(云云)。前奉聲光,大眾奔躄,流血灑地,故今言卒喪。蒙施常命,色力安辯,該統法界,許主師親,故言忽然還活。時眾大喜於前,純陀慶悅於後,復是一讓。 次偈中十八行半為兩:初十一行半騰眾嘆,次七行騰眾請。初文中略騰三嘆:初九行騰嘆善願中,先騰六難,後猶如下二行半作譬結。 復起禮佛,而說偈言: 快哉獲己利,善得於人身,蠲除貪恚等, 永離三惡道。快哉獲己利,遇得金寶聚, 值遇調御師,不懼墮畜生。佛如優曇華, 值遇生信難,遇已修善根,永滅餓鬼苦。 亦復能損減,阿修羅種類。芥子投針鋒, 佛出難於是:我已具足檀,度人天生死, 佛不染世法,如蓮華處水,善斷有頂種, 永度生死流。生世為人難,值佛世亦難, 初雲獲己利,騰嘆善利難。人身善處難蠲除等,是善利所離。金寶聚者,騰佛世難。不懼者,所離也。優曇華者,騰生信難。投針鋒者,騰最後供難。佛不染世法去,騰聞法難。 猶如大海中,盲龜遇浮孔。 我今所奉食,去騰嘆德也。 我今所奉食,願得無上報。一切煩惱結, 摧破無堅固。我今於此處,不求天人身, 設使得之者,心亦不甘樂,如來受我供。 歡喜無有量。 因供發願,願無上果,不願諸有, 猶如伊蘭華,出於栴檀香。我身如伊蘭, 如來受我供,如出栴檀香,是故我歡喜。 次譬結中,雲如伊蘭出栴檀去,因於微少,充足大眾,又因食顯不食,非食非不食,道香德風,開發一切悉非常非無常。 我今得現報去,騰嘆利如文。 我今得現報,最勝上妙處,釋梵諸天等, 悉來供養我。 從一切諸世間去,正騰眾請,為三:初兩偈騰悲苦意,次三偈騰請住益意,後兩偈結二意。 一切諸世間,悉生大苦惱。以知佛世尊, 今欲入涅槃,高聲唱是言:世間無調御, 不應舍眾生,應視如一子。 文云:世間無調御者,無主親師,生大苦惱。 如來在僧中,演說無上法,如須彌寶山, 安處於大海。佛智能善斷,我等無明闇, 猶如日出時,除雲光普照,如來能善除, 一切諸煩惱,猶如虛空中,雲起得清涼。 次文如來在僧中去,總明三寶益。如須彌山,別明師益。山若映水,水同山色,師若說法,如法奉行,故是師益。佛智能善斷半行,是智度益。雲起清涼,是善權益。此兩明親益。如來能善除去,是主益。煩惱之賊,寇亂行人,佛日照除,撥亂反正,故是主益。 三、結者。 是諸眾生等,戀慕增悲慟,悉皆為生死。 苦水之所漂,以是故世尊,應長眾生信。 為斷生死苦,久住於世間。 若失三益,增戀悲慟,結上苦惱意也。若得三益,信心增長,結上請住意也。 從佛告純陀:如是!如是去,第三、遮請,有長行、偈頌。長行為二:初述嘆難,次以難遮請。初文者。 佛告純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佛出世難如優曇華,值佛生信亦復甚難,佛臨涅槃最後施食能具足檀倍復甚難。 夫六難展轉相依,三種無佛時亦有,三種佛出乃有。今述佛出時三難,余者可知(云云)。 次以難遮請,為三:初、以難遮請;二、以佛境界遮請;三、以二用遮請。以諸難遮請者。 汝今,純陀,莫大愁苦,應當歡喜深自慶幸,得值最後供養如來,成就具足檀波羅蜜,不應請佛久住於世。 汝騰眾四嘆,自快六難。六難之與四嘆,由我涅槃,施汝常命,種種功德,普及一切。我若久住,無最後供;誓若不滿,眾不稱譽,名亦虛設,自失己利,又障他人。那忽自欣後供,而請久住?久住無後供,後供無久住。汝自鉾鍎故,遮言不應,意正在此。 次汝今下,舉佛境界遮者。 汝今當觀,諸佛境界, 佛之境界,唯佛能知。非下地圖度,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至存彌亡,至亡彌存,非存非亡,即住不住,不住即住,非住非不住。如是境界,言之者訥,取之者失,絕其情慮,故遮雲不應。問:純陀住十住地,那忽遮之,同凡不知?答:知有六種(云云),亦是為下而抑於高。高尚不應,下自息望。 三、悉皆下,舉二、用遮請者。 悉皆無常,諸行性相,亦復如是。 但佛境玄妙,及佛勝用,汝所不知。謂常無常,二鳥雙游,去住適宜,稱機隱顯。或時用住,或用不住,只不住即住,亦是非住非不住。昔用無常施得五果,一切諸行悉皆無常。若定無常,何得今教施常五果,遍一切法悉開為常?當知非常非無常,能常能無常。又昔用無常論五門觀,謂他境界;今教用常論五門觀,即自境界。豈定自他能作如此之自他耶?當知皆是佛之勝用。若用於常,故無勞請;若用無常,復不須請。故舉二用,遮言不應。 十一行半偈為兩:初十行半明無常用,後一行明常用。初又二:前九行通明諸行無常,後一行半正用無常。初又五:初三行半無常觀。 即為純陀而說偈言: 一切諸世間,生者皆歸死,壽命雖無量, 要必有終盡。夫盛必有衰,合會有別離。 壯年不久停,盛色病所侵,命為死所吞。 無有法常住。諸王得自在,勢力無等雙, 一切皆遷滅,壽命亦如是。 次一,行苦觀。 眾苦輪無際,流轉無休息,三界皆無常, 諸有悉非樂。 次一,行空觀。 有道本性相,一切皆空無,可壞法流轉。 常有憂患等。 次二,行無我觀。 恐怖諸過惡,老病死衰惱,是諸無有邊。 易壞怨所侵,煩惱所纏裹,猶如蠶處繭。 何有智慧者,而當樂是處? 次一行半,不淨觀。 此身苦所集,一切皆不淨,扼縛癰瘡等, 根本無義利,上至諸天身,皆亦復如是。 問:諸天化生,豈是不淨?答:雖無臭穢,賢聖所呵,亦是不淨。 次諸欲下,明正是無常用。 諸欲皆無常,故我不貪著。離欲善思惟, 而證真實法,究竟斷有者,今日當涅槃。 如瑞應云:出四城門,起於厭患,故不貪著,離欲思惟,六年苦行,證真實法,三十四心,發無漏慧,今日當涅槃,即最後無餘。 次我度有彼岸,一行即常用。 我度有彼岸,出過一切苦,是故於今者, 唯受上妙樂。 度者,度此彼之彼岸,亦度非此非彼之彼岸,於諸此彼,而得自在,故我非但過一切苦,亦過諸樂,及無苦樂,乃名大樂,我淨亦例然(云云)。他判前九行半,是佛同於常無常行,亦是真不真義,後兩行,即是諸行同於如來無常常不真真義,此常無常,顯非常非無常真實法也。今言若爾,常無常是二方便,因兩方便,得顯真實,即如瓔珞二觀方便,得入中道第一義諦,此乃淺深三諦之意,菩薩境界,云何得與佛境界同,此文分明雲,當觀諸佛境界,佛境界者,三諦一諦,一諦三諦,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一空一切空,三諦皆空,一假一切假,三諦皆假,一中一切中,三諦皆中,只中是俗真,只俗真是中,無二無別,如此乃名諸佛境界,所以用佛境界而遮請者,若一空一切空,云何請住,乃至一中一切中,云何請住,遮請之意,正在於此,云何以菩薩境界,釋佛境界耶,若但隨文,難見此意,今更就偈文,以顯此意,前九行半,明一空一切空,離欲一偈,明一假一切假,我度一偈,明一中一切中,偈中廣出,還釋長行佛境界意,且點其意,在後更釋(云云)。 四、重請者,或雲非重請,佛不重答故;或言兩向,望前為重請,望後為論端。於中為三:初、領旨,次、謙謝,三、正請。 爾時,純陀白佛言:世尊,如是,如是,誠如聖言。 領旨。從以難遮,請生六難由佛,誠如聖言。 我今所有智慧微淺猶如蚊蚋,何能思議如來涅槃深奧之義?世尊,我今已與諸大龍象菩薩摩訶薩斷諸結漏文殊師利法王子等。世尊,譬如幼年初得出家,雖未具戒,即墮僧數;我亦如是,以佛菩薩神通力故,得在如是大菩薩數。 謙謝從佛境界生。諸佛境界,浩無涯底,豈是蚊蚋能知?邊表分知,非究竟知,知是謙也。謝者,從於用生。蒙佛受供,成最後檀,慳結漏斷,等於文殊;蒙佛受供,成彼岸智,均大菩薩。故舉龍象喻於智斷,又舉幼年自況,以初具戒況於先達。拔淵泉之下,處雲霄之上者,蓋佛菩薩之恩,是故須謝,謝無常用。三、正請。常住之用,能生物善,大眾苦至,如來未然,是故重請,有法、譬、合。初法如文。 是故我今,欲令如來,久住於世,不入涅槃。 譬如飢人,終無變吐。 次譬中言變吐者,有二解:一雲譬大眾戀慕饑渴,願如來住終無變吐,故文雲我今欲令如來久住,故知為眾生作譬。二云為佛作譬,佛思物機亦如饑渴,願佛住世亦無變吐,故合譬雲唯願世尊亦復如是,故知為佛作譬。夫聖言巧密,不可偏取(云云)。 唯願世尊亦復如是,常住於世,不入涅槃。 第三,傍論者。何名傍論?先釋名,次帖文。釋名文三:一、釋名,二、出意,三、料簡。初釋名。言傍論者,前獻供為正,為無為是傍。又時眾是傍人,時眾未解為傍,故論。又兩人實慧為正,方便為傍,興斯問答,是其權巧,故名傍論。又如來境界為正,二用為傍,今之所論,論於二用,故言傍論。斯乃四悉意,思之。出意者,何故傍論?佛因獻供施常,以破無常。又明二施等無差別,利者玄解非常無常,惑者便生勝負之見,鄙無常而崇於常。如來又因請住,以不住破住。又明諸佛境界不可思議,利者即解非住非不住,惑者又謂不住勝住,回惑自迷,不能得解。是故文殊以無常不住呵其請住,純陀以常住難其無常不住,拒抗紛紜,彰其非理。故云有為無為,且共置之,懸指如來,後當廣說,舉是顯非,照然可解。為是義故,故須傍論。複次,上純陀自雲文殊師利法王子等,時眾懷疑,文殊古佛行遠解深,能問能答,純陀初心位淺解微,上雖能問,未見其答,云何稱等?是故傍論文殊深而墮負,純陀淺而獲勝,淺勝非勝,深負非負,非負非勝,方顯其等。約斯事理,顯傍論意,大略可見,不俟多釋。料簡者,問:文殊明空三昧而為正法,應是無為;純陀對有論無,無待有成,還應是有。那忽言文殊執有,純陀執無?解云:文殊扶昔教之空,望大是有;純陀扶於今教,對有論無,有去無無,還得是無。又復純陀始具足檀,則行淺,不應雲勝;文殊、古佛則深,故不應負。解云:適物所宜,更互槌砧,非定勝負。不負而負,於深無損;不勝而勝,於淺無增。文殊且共置之,則勝負雙舍。又文殊執昔,就昔為是,望今為非;純陀執今,就今為是,望昔為非。若作四句,各執二用,顯體為俱是;各執二用,傷體為俱非。各辨體用,各有一是一非;即用而體,即俱非是非非。文為二:一、傍論,二、復宗。傍論又三:一、文殊呵勸,次、純陀呵勸,三、文殊稱美。初文殊呵勸,又二:先呵,次勸。先呵中,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告純陀曰:純陀,汝今不應發如是言,欲令如來常住於世不般涅槃,如彼飢人無有變吐。 牒其請辭,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即呵也。 次汝今當觀,應如是學,即勸也。 汝今當觀,諸行性相,如是觀行,具空三昧,欲求正法,應如是學。 次純陀呵勸,又二:先雙呵說觀,次雙勸說觀。就雙呵又二:初呵說觀之非,次雙結觀說之過。初呵說觀之非,又二:先呵說,次呵觀。初呵說又三:一、不應摧勝號同劣號;二、不應舉劣法同勝法;三、結其失辱。初文者。 純陀問言:文殊師利,夫如來者,天上人中最尊最勝。如是如來豈是行耶?若是行者,為生滅法? 夫如來者,通是諸佛之極號,今古不異,故曰如來。豈可以極尊同於諸行?夫諸行者,生死賤名,卑鄙底下,群有勞累。若以如來同諸行者,摧常住為遷滅,屈涅槃作生死,豈可然乎? 次譬如水泡去,舉三見一聞,不應以劣法同於勝法。 譬如水泡速起速滅,往來流轉猶如車輪,一切諸行亦復如是。我聞諸天壽命極長,云何世尊是天中天,壽命更促不滿百年?如聚落主勢得自在,以自在力能制他人,是人福盡其後貧賤,人所輕蔑為他䇿使。所以者何?失勢力故。 勝法者,即四德也;劣法者,即四倒也。水泡譬無常,車輪譬苦。我聞諸天壽命極長,極長天者即是非想,非想無色不可見故,故言我聞。舉長對短,短即墮胎落孕,此舉不淨。問:無色云何不淨耶?答:雖非惡色,賢聖所呵,亦是不淨。如聚落主失勢力者,譬無我也。當知不應舉四倒法同四德法。 三、世尊亦爾去,彰其失辱。 世尊亦爾,同於諸行,同諸行者則不得稱為天中天。何以故?諸行即是生死法故。 若摧勝同劣,則失天中之尊號,亦失四德之勝法;若舉劣同勝,則辱諸佛世尊之勝名,亦辱常等之勝法。 從是故文殊下,是呵其觀,亦為三:一、不應觀勝名同劣名。文云:勿觀如來同於諸行。 是故,文殊,勿觀如來同於諸行。 二、不應觀劣法同勝法 複次,文殊,為知而說,不知而說,而言如來同於諸行? 文云:為知而說,不知而說。若知如來非是諸行,強說同者,令下法同上法;若不知如來非是諸行,而言同者,即闇惑上法,混和下法。 三、彰其失辱 設使如來同諸行者,則不得言於三界中為天中天、自在法王。 若使如來同諸行者,則不得稱為天中天,則失尊勝名及尊勝法。若使諸行同如來者,則辱尊勝之名,亦辱尊勝之法(云云)。 次從譬如人王去,兩譬雙結觀說之過。初譬結觀過,次譬結說過。初文又二:先譬,次合。 譬如人王有大力士,其力當千,更無有能降伏之者,故稱此士一人當千。如是力士,王所愛念,偏賜爵祿,封賞自然。所以得稱當千人者,是人未必力敵於千,但以種種技藝所能能勝千故,故稱當千。 初譬中云:王者譬眾生,力士譬佛。力士為王施功,佛為眾生施化。王見力士多技藝者,厚賜封祿;眾生得佛恩深,四事供養。力士以技德伏物,不以威加;如來但以智慧神通,非那羅延力。 如來亦爾,降煩惱魔、陰魔、天魔、死魔,是故如來名三界尊。如彼力士一人當千,以是因緣成就具足種種無量真實功德,故稱如來應供正遍知。文殊師利,汝今不應憶想分別,以如來法同於諸行。 佛具功德,汝今云何憶想分別觀於如來同諸行耶?此豈非結觀之過明矣! 次短壽譬,結其說過,亦二:先譬,次合。 譬如巨富長者生子,相師占之,有短壽相。父母聞已,知其不任紹繼家嗣,不復愛重,視之如草。夫短壽者,不為沙門、婆羅門、男女大小之所敬念。 初譬中云:父母譬眾生,子譬於佛,相師譬文殊。眾生感佛,譬如父母;佛隨機應,譬如生子。 若使如來同諸行者,亦復不為一切世間人天眾生之所奉敬,如來所說不變不異真實之法亦無受者。是故,文殊,不應說言如來同於一切諸行。 佛實長壽,文殊說短,豈非呵說之過?此文明矣。 次從譬如貧女者,是雙勸說觀。舊云:貧女譬生解,丈夫譬護法。開善云:貧女譬生解,丈夫譬舍迷。冶城云:貧女譬護解,大夫譬慚愧。招提云:貧女譬說佛無為,丈夫譬覆佛有為。今以女譬慈,生子譬說,丈夫譬剛,遠行譬觀,譬文自現。又承躡上來,非徒臆說,然對聖訓凡,寓上誡下,非呵勸文殊。又勸博地無益,極聖不勞,勸不上不下,發心已去,未足已還,正須呵勸,譬文自明矣(云云)。初勸說譬,有開有合。此開六慈,謂理乃至究竟。貧女至加復病苦,以譬理慈。 複次,文殊,譬如貧女,無有居家救護之者,加復病苦。 貧譬無智,病譬無斷。無有居家,譬無常住五果。無救護者,譬無主無親。女雖貧病,有生子義。理無智斷,而有解說之義。下文云:慈是一切諸善根本(云云)。 饑渴所逼,遊行乞匈者,即名字慈。 饑渴所逼,遊行乞丐。 無智為飢,無定為渴,痴散所逼,欲求靜慧,則素絲易染。薄知名數,微達方偶,名字慈也。 止他客舍,觀行慈也。 止他客舍 觀五陰如逆旅,暮合朝散;觀六入如空聚,貪著求物;觀六塵如惡賊,愚不知避,焚灼愍之。豈非觀行慈也?齊此慈來,通名解說。解說未彰,如女雖能生,而子未顯,可譬懷胎。 寄生一子相似,慈也。 寄生一子,是客舍主驅逐令去,攜抱是兒欲至他國。於其中路遇惡風雨,寒苦並至,多為蚊虻、蜂螫、毒蟲之所啑食。經由恆河,抱兒而度,其水漂疾而不放舍,於是母子遂共俱沒。 向觀陰舍,生清淨解,如寄生子。此慈說已彰,譬子生出,通前慈說,悉有障難。至相似時,慈悉倚伏,更互強弱,故於此位,說諸障難,實通前也。舍主驅者,此譬報障,障于慧解,義言驅去。慈解同體,故言抱兒。向涅槃城,故至他國。名字慈後,分真慈前,兩楹之間,故言中路。遇惡風雨,即內業障。蚊虻唼食,即外業障。經由恆河,即煩惱障。抱兒而度者,於三障中,不舍正說,說陰界入非常非無常,說諸惡業非縛非脫,說諸煩惱非明非闇,以相似慈,及相似解,障不能障,故言而度。水漂疾者,三障力強,激奪慈說,慈說體妙,不屈三障,故言而不放舍。於是母子遂共俱沒者,慈與解觀,俱從相似,轉入分真,故言俱沒。 如是女人,慈念功德,命終之後,生於梵天。 如是女人慈念功德,生於梵天。天者,通是分真、究竟兩慈。觀下,合譬,其義自顯(云云)。 從文殊!若有善男子去,合譬。先通合四慈,後通合兩慈。通途明者,從前理慈已來,不應偏運、偏解、偏說。初文為三:一者、正護,不得偏說; 文殊師利,若有善男子欲護正法,勿說如來同於諸行、不同諸行。 二者引過,不得偏說。 唯當自責:我今愚痴,未有慧眼, 三者乖理,不得偏說。 如來正法不可思議,是故不應宣說如來定是有為、定是無為。 偏說非正護,正護不偏說;偏說無慧眼,慧眼不偏說;偏說乖正理,正理豈偏說?此中三文,廣有所破(云云)。 從若正見去,合後兩慈。合前許圓說,不許偏說;合後開偏說,不雲圓說。若通論前後,皆有偏圓而互現者,前未見機理,宜但許圓止偏,是故文雲自責愚痴;後見機理,尚許偏說,何況圓耶?是故文雲正見者也。又正見者,即是圓見。若見有無,不名無為;無有無者,方乃名圓。就文為四:先開偏說,次釋見機,三、牒譬合初沒,四、牒譬合後證。初開偏,如文。 若正見者,應說如來定是無為。 次釋見機者。 何以故?能為眾生生善法故,生憐憫心故。 能為眾生,是見世界機;生善法故,見為人機,亦是見第一義機;生憐愍心,即對治機。 如彼貧女在於恆河,為愛念子而捨身命。善男子,護法菩薩亦應如是,寧捨身命,不說如來同於有為,當言如來同於無為;以說如來同無為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如彼女人得生梵天。何以故?以護法故。云何護法?所謂說言如來同於無為。善男子,如是之人雖不求解脫,解脫自至;如彼貧女不求梵天,梵天自應。 三四如文。 次從如人遠行是勸觀,有譬、合。譬又二:初正勸,次重勸。初文者,六卷名為丈夫譬。 文殊師利,如人遠行,中路疲極,寄止他舍。臥寐之中,其室忽然大火卒起,即時驚寤,尋自思惟:我於今者定死不疑。具慚愧故,以衣纏身,即便命終生忉利天。從是已後,滿八千反作大梵王,滿百千世生於人中為轉輪王。是人不復生三惡趣,展轉常生安樂之處。 此開六種觀義,謂理觀乃至究竟觀。遠行譬理觀,去後位遙名遠,理寂而照名行。中道譬名字觀,始生兩間,通稱中耳。疲極者,煩惱勞累,生死拘逼,謙卑請益,皆是疲極。寄止他舍譬觀行觀,三界幻居,猶如寄止,五欲非己,為他權托。陰入如舍,無明所魘如臥,沉昏不醒如寐。忽然火起,火是無常,來無徑路,故言卒起。卒起無常,即報障也。上具三障,此略舉一。即時驚寐,譬相似觀,昔來未得,而今得之為驚,似解鄰真為寐。言定死者,解惑相排,惑雖強盛,不久磨滅,如入海見平,故言定死。雖知定死,即猶未死,未能入聖,但在白法,故言慚愧。衣纏身者,衣以譬觀,身以譬境,若作偏觀,照境不周,是為可恥。圓觀圓境,無所可恥,故言纏身。便命終者,他以被問難屈為死,然被難死,死者無量,應生梵天。既不生者,當知非也。今言死者,似觀轉謝。生忉利天者,分真觀起,此譬兩成就。三十二臣,即分真義。若就一主,即究竟義。而言梵王及輪王者,更譬究竟觀。不生等,顯其所離。 善男子下,重勸勿觀。 以是緣故,文殊師利,若善男子有慚愧者,不應觀佛同於諸行。文殊師利,外道邪見可說如來同於有為,持戒比丘不應如是於如來所生有為想。若言如來是有為者,即是妄語,當知是人死入地獄,如人自處於己舍宅。 從文殊如來真實去,合譬。 文殊師利,如來真實是無為法,不應復言是有為也。汝從今日於生死中,應舍無知求於正智,當知如來即是無為。若能如是觀如來者,具足當得三十二相,疾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但合上即便命終。分真觀去,若能如是去,合上生忉利天。他以此文三十二相合者,乃是合主,不是合臣。若爾,八十反應合八十種好,輪王無敵應合十八不共法耶?今雲八十種好亦不與他共,故皆合究竟。 從文殊贊言去,是第三,文殊稱美。文為四:初、領成其說,二、嘆言行相應,三、嘆會佛旨,四、受勸。又勸領成前兩勸,兼領兩呵。初如文。 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贊純陀言:善哉!善哉! 次善男子,汝今下,言行相應。 善男子,汝今已作長壽因緣,能知如來是常住法、不變異法、無為之法。汝今如是善覆如來有為之相。如被火人,為慚愧故以衣覆身,以是善心生忉利天,復為梵王、轉輪聖王,不至惡趣,常受安樂;汝亦如是,善覆如來有為相故,於未來世必定當得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具足十八不共之法,無量壽命不在生死,常受安樂,不久得成應正遍知。 言長壽因緣者,正見、正知、正護、正說,即是常住因緣也。此領前合譬中似解之意,故言因緣。能知如來是常住法者,此領前合譬中分真之解。善覆如來,此領後合譬似解也。常受安樂者,是領後合譬中分真解也。若領真似二解,即是兼領六位之意。然文殊止一言呵勸,純陀作爾許呵勸,文殊竟不拒攘,翻更讚美。良由純陀所說會教會機,聖人但說己法,不說他法,驗知純陀是分真位。是故文殊還以分真美其言行,即是發純陀五戒之跡,顯分真之本。私云:當知十讓從跡而說。復以小初難大後者,亦恐時會及未來世,唯執小初以難大後,妨於大後用破小初。言時會者,乃是新眾。何以故?一代教門彈斥洮汰已會毫善,豈執如來定入涅槃同於小初?正為未來鈍根小習而執於小。故法華云:除佛滅後。若不爾者,豈有如前幢幡妙供,人天雜類、菩薩聲聞皆默不受,而於城中工巧微供彰言納受?因茲普領時會之供,復能難佛,為佛所嘆,及與文殊傍論往復,故知純陀非聊爾人。 三、從如來次後去,嘆玄會佛旨。 純陀,如來次後自當廣說。 指哀嘆等為廣說。 四、從我之與汝去受勸 我之與汝俱,亦當覆如來有為,有為無為且共置之。 又汝勸我覆於有為,我亦勸汝覆於無為。雖終日說有,不能盡其用;終日說無,不能罄其極。言所不洎,絕而置之。又言置者,指廣置略,即世界置。涅槃正體,非體非用,非為無為,既非正體,可共置之,即第一義置。汝勸我覆有,我勸汝覆無,更互是非,莫知其正,即對治置。有為無為,乃是傍論。今此正以獻供為宗,置傍復宗,故言且置,即為人置。 次從汝可隨時去,是復宗論。文為四:初、復宗勸供,有勸有呵;二、如來印贊,成前起後;三、明悅可,有問有答;四、明贊發,贊純陀之說,發文殊之跡。初又二:先勸,次呵。就勸供為三:一、勸時;二、勸速;三、勸奉佛。勸時者。 汝可隨時,速施飯食,如是施者,諸施中最。 如初行時,初到時,病時,物新熟時,今最後供,是初去時。 二、勸速者。 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遠行疲極,所須之物,應當清淨隨時給與。如是速施,即是具足檀波羅蜜根本種子。 古佛道法,過中不食,今速赴此時。 三、勸奉佛者。 純陀,若有最後施佛及僧,若多若少、若足不足,宜速及時;如來正爾,當般涅槃。 正為最後,供佛涅槃。 次純陀下,呵,亦為三:一、不知時,二、不知速,三、不知佛。初令時者。 純陀言:文殊師利,汝今何故貪為此食,而言多少、足與不足,令我時施? 汝令時施,佛可時施,一切大眾不皆涅槃。此則非時,非時索施,理涉於貪。 次不知速者。 文殊師利,如來昔日苦行六年尚自支持,況於今日須臾間耶? 佛六年苦行,尚一麻一米,今須臾間,何須速也? 三、不知佛者。 文殊師利,汝今實謂如來正覺受斯食耶?然我定知如來身者,即是法身,非為食身。 汝謂如來實須食耶?文殊同他見,謂須雜食。純陀申己解,食即不食,故呵文殊墮三不知。 次,爾時,佛告去如來印贊,成前起後。 爾時,佛告文殊師利:如是,如是,如純陀言。善哉!純陀,汝已成就微妙大智,善入甚深大乘經典。 印其呵即是成前,贊其智即是起後。 三、從文殊語純陀去,是明悅可。文為五:一、偏慶悅可,二、破偏悅可,三、並悅可,四、解悅可,五、寂絕悅可。 文殊師利語純陀言:汝謂如來是無為者,如來之身即是長壽。若作是知,佛所悅可。 時眾謂純陀行淺,故佛印其所說,以破時情。初,文殊因此偏而慶之:汝說無為,蒙佛悅可。 次純陀,即以圓破偏。 純陀答言:如來非獨悅可於我,亦復悅可一切眾生。 非但悅可於,我亦悅一切。 三、文殊作兩番關,並先定之。 文殊師利言:如來於汝及以我等一切眾生,皆悉悅可。 若定悅可,一切眾生,我說有為,亦應悅可。若不悅我,圓悅則破一切之義,是則不成,還是偏悅。成佛愛憎,即作伏並。 四、純陀覺其伏,並還解兩關:一、無偏染悅可;二、有普淨悅可。無偏為三:一、彈無偏悅可。 純陀答言:汝不應言如來悅可。 二、釋無偏之意 夫悅可者則是倒想,若有倒想則是生死,有生死者即有為法。是故,文殊,勿謂如來是有為也。若言如來是有為者,我與仁者俱行顛倒。文殊師利,如來無有愛念之想。 三、舉譬顯,如文。 夫愛念者,如彼乳牛愛念其子,雖復饑渴行求水草,若足不足忽然還歸。諸佛世尊無有是念。 次從等視一切去,明有普淨悅可。 等視一切如羅睺羅,如是念者,即是諸佛智慧境界。 即是如來境界,非我爾所知(云云)。 五從國王去,明寂絕悅可。 文殊師利,譬如國王調御駕駟,欲馳驢乘令及之者,無有是處;我與仁者亦復如是,欲盡如來微密深奧,亦無是處。文殊師利,如金翅鳥飛升虛空無量由旬,下觀大海,悉見水性魚、鱉、黿、鼉、龜、龍之屬,及見己影,如於明鏡見諸色像,凡夫少智不能籌量如是所見;我與仁者亦復如是,不能籌量如來智慧。 不應作偏普籌量。上文殊明有為無為,且共置之,即是絕言不可說悅。此中意明有悅無悅,是佛境界,不可籌量,即是絕思悅可。初譬分智,不及究竟。王家駕駟,譬究竟智。群下驢乘,譬分真智。後譬分斷,不及究竟。龜龍在水,喻有無明。菩薩行故,見不了了。金翅騰空,譬無明盡。佛不行故,見則了了。開善云:前是下不知上,後是上能知下。冶城云:兩譬皆是下不知上。初不知上智,後不知上境。靈味云:初不知法身,後不知應身(云云)。 四、文殊去,贊發。 文殊師利語純陀言:如是,如是,如汝所說。我於此事非為不達,直欲試汝諸菩薩事。 贊純陀之說,故言如是如是。其既高推佛境,不可度量,是故讚美。發者,拂我執一途之義。因汝試我,試則非實,故言有為非有為。汝推未詳,故言無為非無為。前文殊云:且共置之,言語道斷。今純陀云:是佛境界,非我所知。則心行處滅。核微則言盡,研極則思窮,故說觀皆寂。 從爾時面門去,第四、催供。文為四:一、催供,二、請住,三、領解,四、辦供。前來諸瑞,各有所表,故知此光正為催供。文殊前勸純陀時施,靳固彈呵,今佛躬催,不敢前卻。催文為兩,謂光催、聲催。光催為兩:一、催,二、默。初催又三:一、放光,二、解光,三、騰光。初放光中。 爾時,世尊從其面門出種種光,其光明曜照文殊身。 照文殊者,上佛印純陀所說,會教合機。今光照文殊,亦扶上化下。二人論難,皆由佛力。 次即知是事者,解也。 文殊師利,遇斯光已,即知是事。 數人云:見色知心。文殊觀光,遂解佛意。 三、騰光催供如文 尋告純陀:如來今者現是瑞相,不久必當入於涅槃。汝先所設最後供養,宜時奉獻佛及大眾。純陀當知,如來放是種種光明,非無因緣。 純陀聞已,悲塞默然。 次悲默者,催供故悲,未諾故默。 次聲催,亦二:初三催。 佛告純陀:汝所奉施佛及大眾,今正是時,如來正爾當般涅槃。第二、第三亦復如是。 次悲哭 爾時,純陀聞佛語已,舉聲號哭悲咽而言:苦哉!苦哉!世間虛空。 次復白大眾去,請住。文為兩:初告眾共請,次重請。初告眾,文為兩:初告眾請,次佛有酬。初告請,如文。 復白大眾:我等今者,一切當共五體投地,同聲勸佛莫般涅槃。 次佛酬中二:先止亂,次說五門觀。 爾時,世尊復告純陀:莫大啼哭,自亂其心。 觀中二:先作觀,次結。 當觀是身,猶如芭蕉、熱時之炎、水沫、幻、化、乾闥婆城、壞器、電光,亦如畫水、臨死之囚、熟果、段肉,如織經盡,如碓上下。 初六譬空,三譬無常,三譬不淨,兩譬無我。 後總結: 常觀諸行,猶雜毒食,有為之法,多諸過患。 何故說五門耶?汝請住世,本為開道。若能五觀,與住不殊;若不能觀,住世何益?遺教云:能持戒時,與佛在不異。即此義也。 次重請,亦二:有請,有酬請,如文。 於是,純陀復白佛言:如來不欲久住於世,我當云何而不啼哭?苦哉!苦哉!世間虛空。唯願世尊,哀憫我等及諸眾生,久住於世,勿般涅槃。 重酬為兩:初酬,次釋。初文者。 佛告純陀:汝今不應發如是言:哀憫我故,久住於世。我以哀憫汝及一切,是故今日欲入涅槃。 汝謂久住為哀愍,我以入滅為哀愍(云云)。 釋中二:長行、偈頌。長行如文。 何以故?諸佛法爾,有為亦然。 偈與下二偈意同,後當說之。偈中二:先偈。 是故諸佛而說是偈: 有為之法,其性無常,生已不住,寂滅為樂。 次長行止 純陀,汝今當觀一切行雜,諸法無我,無常不住。此身多有無量過患猶如水泡,是故汝今不應啼泣。 三、爾時,純陀領解,又二:初領解,次述成領解者。 爾時,純陀復白佛言:如是,如是,誠如尊教。雖知如來方便示現入於涅槃,而我不能不懷憂惱,覆自思惟,復生慶悅。 雖知不滅,不能不悲,不能不請;雖知如來滅而不滅,不能不慶,不能不悅。 述成又兩:一、述其不能不喜;二、止其不能不悲。初喜者, 佛贊純陀:善哉!善哉!能知如來示同眾生方便涅槃。汝今當聽:如娑羅娑鳥,春陽之月皆共集彼阿耨達池;諸佛亦爾,皆至是處。 汝既能知如來方便,亦應合知如來真實,故舉二鳥以譬權實不得相離,春陽之時譬適會機宜,無煩熱池譬涅槃自在無畏。諸佛同以二法逗緣,無礙自在,能如此解,善哉!善哉! 次、汝今不應思量長壽、短壽去。凡舉四義,止其不能不悲:一、舉如來境界不可思惟。 純陀,汝今不應思惟諸佛長壽短壽,一切諸法皆如幻相。 若長若短,皆如幻化。幻長幻短,非短非長。何所可悲, 二、舉如來方便 如來在中,以方便力無所染著。何以故?諸佛法爾。 若長若短,如來於中,無所染著,何所可悲? 三、舉如來涅槃 純陀,我今受汝所獻供養,為欲令汝度脫生死諸有流故。若諸人天於此最後供養我者,悉皆當得不動果報,常受安樂。 成汝檀因,克不動果,因果具足,何所可悲? 四、我為良田成汝因果 何以故?我是眾生良福田故。汝若復欲為諸眾生作福田者,速辦所施,不宜久停。 汝克因果,自是良由。復能令他因果圓滿,自利利人。何所可悲,尋文可見。 四、爾時,純陀下,是辦供。先自謙,次辦供。 爾時,純陀為諸眾生得度脫故,低頭飲淚而白佛言:善哉!世尊,我若堪任為福田時,則能了知如來涅槃及非涅槃。我等今者及諸聲聞、緣覺智慧猶如蚊蚋,實不能量如來涅槃及非涅槃。 初文中雲涅槃、非涅槃者,亦是共、行二鳥義也,即如來境界,故下地絕思。 爾時,純陀及其眷屬,愁憂啼泣圍繞如來,燒香散華盡心敬奉,尋與文殊從座而去,供辨食具。 次辦供中雲尋與文殊者,有二解:一雲文殊解最後供,故攜友共辦;二六捲雲燒香散華,盡心供養佛及文殊,不雲同去。 涅槃經疏卷第二 涅槃經疏卷第三 頂法師撰 天台沙門湛然再治 大般涅槃經哀嘆品第三 哀嘆品 荼毒居懷曰哀,悲號發言為嘆。略從事標,言哀嘆品。廣而言之,內喪道法曰哀,外失慈覆曰嘆。文云:失蔭及法味,如犢失其母。世界也。已生善訛故哀,未生善翳故嘆。文云:養育諸子,付旃陀羅,老少病苦,而行險道。生善也。又現惡未盡故哀,將惡方起故嘆。文云:猶如困病人,食所不應食。對治也。又應獲秘而不獲故哀,應不失秘而失故嘆。文云:獨以秘法,偏教文殊,遺棄我等。第一義也。然四緣感佛,佛則興世;四機若息,佛則唱滅。故約四悉,釋哀嘆品。此文梵本猶屬壽命品,謝氏分為兩者,略有十異:前品從人,後品從事;前品對俗,今品對道;前品有供,今品無供;前品雙請,此品單請;前品因人,此品率自;前品略明佛性常住,此品具說三點四德;前品論今教,此品具今昔;前品對二人論,今品對佛論;前品動執生疑,此品破執除疑;前品聞法抑割,此品見地動哀嘆。然此十義,備有通別,今舉一邊,別彰其異。興皇釋此品有七,謂三請、三酬、結會。生起云:佛入涅槃,眾生孤露,故哀請住世。佛酬云:汝本為獻供聞法,今已納供,生汝福德,已說新伊,生汝智慧,而不肯學,知住何益?次祈請者,如來昔教無常,五十許年,始得成就,今說新伊常樂我淨,應久住教詔,若入涅槃,不如還修舊法。舉象跡秋耕,憚教不受。佛即酬云:非全不教,終令汝等得解新伊,故云安置諸子秘密藏中,我亦住中,名入涅槃。前已哀祈,既不許住,只應譏諷,以命要請。如來若具常樂我淨,既免四倒,便得自在,久住於世,必入涅槃,便不免倒,常樂之言,便為徒設,若不住者,我等毒身,寧容久住?亦當同佛入於涅槃。佛即酬云:我之去住,豈汝所知?汝言去是定去,住是定住,我之去住,如二鳥雙游,去而恆住,此何勞請住?住而恆去,亦何須請?汝不解此,寧得同我入於涅槃?既三請不允,情無所厝,即便生疑,若無常非昔,不應說常樂,若是,何不早說?如來則有差機之失。佛即會云:昔說無常,破汝常病,汝今又以無常為病,為汝說常,汝病有前後,故教有興廢,汝自橫謂施教早晚紆迴,如來屈曲隨逐,豈佛差機早晚,自汝反咎如來?如此生起,於義易見。而復三請在前,三酬居後,其間子段,處處相關。斯乃彼師玄談七意,若欲消釋,殊背相生。今明此品是對比丘施於新伊,勝三修法。就文為四:一、大眾請,二、如來答,三、比丘疑執,四、佛破除疑。就請又二:一、請緣,二、正請。緣者,緣於地動,知必涅槃,是故悲請。問:誰動地為緣?答:法不在因,亦不在緣,不在因緣,不離因緣。既從因緣,寧有作者?雖無作者,亦佛神通而動於地,令其悲戀,安置有緣於解脫中。亦佛智力,說法歡喜,安置有緣於般若中。亦佛體力,非悲非喜,安置有緣於法身中。亦是純陀、文殊智力,令眾開解入般若中。亦二人通力,去時地動,令眾悲戀入解脫中。亦是二人第一義力,令眾非悲非喜入法身中。亦是大眾感對治力,聞法歡喜感為人力,動地悲哀感第一義,非悲非喜致地動緣,其義無量。淨名云:或有恐畏或歡喜,或生厭離或斷疑,斯則神力不共法。就地動又四,謂時、處、相由。時者, 純陀去已未久之頃。是時, 佛以四事止華氏之悲。純陀腷臆小醒,低頭飲淚。大眾聞法,悲戀暫息。二人既去,法音已停,更欲增其悲戀之善。於其去後未久之頃,當是時也;震地動之,即是時也。 此地六種震動,乃至梵世亦復如是。 處者,大地是橫處,梵世是豎處,或言初禪是梵世,或通四禪皆是梵世,雖不連地而有寶宮,亦皆震搖,即其事也。問:上釋聲光徹至非想以為有頂,今此地動,焉止梵宮?答:上雲有頂,有頂文寬,得作遠解;此雲梵世,齊文而已。若依下文,動時能令眾生心動,名大地動,無色四心亦應被動,即其例也。 地動有二:或有地動,或大地動。小動者名為地動,大動者名大地動;有小聲者名曰地動,有大聲者名大地動;獨地動者名曰地動,山林河海一切動者名大地動;一向動者名曰地動,周迴旋轉名大地動;動名地動,動時能令眾生心動名大地動。 相者有三:一、小大動相,二、六種動相,三、十八動相。是三種相,皆以形聲為本。形有動、涌、起,聲有震、覺、吼。若單形聲,是為小動;形聲共動,是名大動;形聲各三,是為六動。一中更三,謂動、遍動、等遍動,三六十八。若更分別閻浮提一四天下,小千、中千、大千、十方,傳傳相望,作小大動、大大動等。有人云:此經六動,華嚴十八動,此豈應爾?特是形中略言一動,聲中略言一震,又雲大動,又雲能令眾生心動。當知義兼十八,不同人情。 菩薩初從兜率天下閻浮提時,名大地動;從初生、出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轉於法輪及般涅槃,名大地動。今日如來將入涅槃,是故此地如是大動。 由者,例此亦應有小由、大由、大大由。若輪王生沒地,得主、失主,悲、喜故動,是名小動。若辟支、羅漢生沒地,得應供、失應供,悲、喜故動,是名大動。若佛生滅,地神、山神及諸天、龍等,得應供、失應供,悲、喜而動,即大大動。今經正明如來八相,唯少升天降魔,文略不存。就八相中,是如來入滅,地大震動,此則別語緣由。若通論者,如前所解,純陀大眾皆是動緣。舊云:料簡地動之辭,是經家所序,或言佛說。觀師云:不然。當時聞語,豈是經家?文無標告,焉知是佛?應是地震,而有此辭。 次從時諸天龍下,是正請,又為三:初長行及十一行半偈是哀請,次二行是祈請,三長行五譬是譏請。初長行敘語。 時,諸天、龍、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睺羅伽、人及非人,聞是語已身毛皆豎,同聲哀泣而說偈言: 以毛豎哀泣,而為其相。 次十一行半偈,為三:初兩行一句略請,次七行一句廣請,三二行結請。 稽首調御師,我等今勸請,違離於人仙。 永無有救護。今見佛涅槃,我等沒苦海, 悲戀懷憂惱,如犢失其母,貧窮無救護。 初標調御師人仙犢母,即是略舉三事,為哀請之端可見。 次猶如困病人下,作喪師譬(云云)。 猶如困病人,無醫隨自心,食所不應食。 眾生煩惱病,常為諸見害,遠離法醫王, 服食邪毒藥,是故佛世尊,不應見遺舍。 如國無君主下,作喪主譬(云云)。 如國無君主,人民皆饑饉,我等亦如是, 失蔭及法味。今聞佛涅槃,我等心迷亂, 如彼大地動,迷失於諸方。大仙入涅槃, 佛日墜於地,法水悉枯涸,我等定當死。 如來般涅槃,眾生極苦惱, 長者子下,作喪親譬(云云)。 譬如長者子,新喪於父母, 如來入涅槃下,兩行,結哀請。 如來入涅槃,如其不還者,我等及眾生, 悉無有救護。如來入涅槃,乃至諸畜生, 一切皆愁怖,苦惱焦其心。我等於今日, 云何不愁惱?如來見放舍,猶如棄涕唾, 上文初明犢失母,今結還明我等及眾生,悉無有救護。護字結無主,救字結無師。 次譬如日初出兩行,舉日山兩譬是祈請。 譬如日初出,光明甚暉炎,既能還自照, 亦滅一切闇。如來神通光,能除我苦惱, 處在大眾中,譬如須彌山。 嘆於一佛而具三益。日有三義:一、高圓明譬主益,生長萬物譬親益,照了除闇譬師益。而譬文論,照了合文明,除闇正言師義,是本兼有二能。山亦三義:高出水上譬主益,深入水底譬親益,水色同山譬師益。師德如山,安處眾海,能宣妙慧,照下昏迷,言略意兼矣。舊解日還自照,諍論不同。開善莊嚴云:佛有智能自照。光宅云:佛果無有自反照智。觀師難光宅云:佛無反照智,亦應不自知作佛不作佛。彼救云:佛雖無智,知作不作,若欲知時,借諸佛智,佛道同故。今更問之:佛道既同,諸佛無智,何所可借?又並但能知他無智,自知者唯應覺他,不名自覺。此是光宅四失樏隔、真諦、牛糞、淨土、指端、種覺、無記、如來。次問開善莊嚴:汝用反照智照一切種智者,復用何智照反照智?是則無窮。觀師自云:佛無別反照智,只自有智,智能反照。如此說者,即害兩家(云云)。今明佛有一智三智,三智一智,非三非一,而三而一,一道種智,外破諸闇。二、一切智能反自照。三、一切種智非內非外,非自非他。若即一而三,可難光宅;即三而一,可難開善;三一難思,可難觀師(云云)。此二偈亦名祈請。如來在世,所益若此,祈佛留光,照益我等,故名祈請。 從長行去,即第三、譏請。先述舊解。譏請凡作五譬:初、作有始無終譬;二、作怖畏譬;三、違本誓譬;四、不平等譬;五、無慈悲譬。初譬三,有開、合、結。 世尊,譬如國王生育諸子,形貌端正,心常愛念,先教技藝悉令通利,然後棄之付旃陀羅。 世尊,我等今日為法王子,蒙佛教誨,已具正見,願莫放舍。如其放舍,則同王子。 唯願久住,不入涅槃。 國王,佛也。諸子,四眾也。他雲技爇者,始從鹿苑,終至法華,所說諸經,巨有所妨。今則不爾,以二乘法合之則可見。端正,正見也。愛念,禪定也。技藝,神通也。旃陀,無明也,亦習氣也。初教三學,似如有始,不盡余惑,故言無終。 二、怖畏譬者,亦三: 世尊,譬如有人善學諸論,復於此論而生怖畏。 如來亦爾,通達諸法,而於諸法,復生怖畏。 若使如來,久住於世,說甘露味,充足一切,如是眾生,則不復畏,墮於地獄。 舊雲諸論者,譬通達諸經;今謂不爾,譬破四魔,而今不住,乃畏死魔。 三、違誓譬者,略無結請。 世尊,譬如有人初學作務,為官所收,閉之囹圄。有人問之:汝受何事?答言:我今受大憂苦。若其得脫,則得安樂。 世尊亦爾,為我等故修諸苦行。我等今者猶未得免生死苦惱,云何如來得受安樂? 有人,佛也。作務本誓,誓盡度生。官事譬起應,囹圄譬入生死。人問者,舊雲十方佛,或雲實智問權,又雲假設此問。今以機為傍人,機謝告終,終如出獄,故言安樂。夏曰台,殷曰羑里,周曰囹圄。白虎通曰:囹,令也;圄,舉也。令其思譽舉罪(云云)。 四、不平等譬亦三。 世尊,譬如醫王善解方藥,偏以秘方教授其子,不教其餘外受學者。 如來亦爾,獨以甚深秘密之藏偏教文殊,遺棄我等不見顧憫,如來於法應無秘吝。如彼醫王偏教其子,不教外來諸受學者,彼醫所以不能苦教,情存勝負故有秘惜。如來之心終無勝負,何故如是不見教誨? 唯願久住,莫般涅槃。 方藥,十二部法也。秘方即密教,教文殊諸菩薩也,不教外學二乘也。 五、無慈悲譬,亦三可尋。 世尊,譬如老少病苦之人,舍遠夷塗而行險道,險道多難備受眾苦。更有異人見而憫之,即便示以平坦好路。 世尊,我亦如是,所言少者,譬未增長法身之人;所言老者,譬重煩惱;所言病苦,譬未脫生死;所言險道,譬二十五有。 唯願如來,示導我等甘露正道,久住於世,勿入涅槃。 舊釋譏請,但譏請於師,失主親二義,今更會之。初一譬譏法親,次兩譬譏法主,後兩譬譏法師。初譬譏法親者,夫雲親者,慈念為本,初生教訓,似若親慈,付旃陀羅,頓乖骨肉。法親亦爾,從佛口生,即是養育,得佛法分,即是端正。技藝者,學人思惟無學習氣,若大乘意,凡有無明,斯皆毒害,棄我而去,是付旃陀(云云)。次兩譬譏法主者,夫雲主者,以威伏敵,以恩養民,前譬威武未暢,後譬恩惠不充。通達諸論,如當敵怖畏,今此畏論者,如為敵欺。法王亦爾,除眾生畏,眾生未免,故佛有畏。初學作務,譬民有生業,收閉囹圄,譬民無聊生,業廢譬無惠,閉獄譬無恩。法王亦爾,初令學無學等修道品作務,而復猶在思習無明獄中,百姓有罪,在予一人,眾生苦惱,云何如來欲受安樂?次兩譬譏法師者,夫師有訓導之德,前譬譏師內惜良方,後譬譏師外秘坦道。觀諸譬文,皆有深意,而此譬最明,攀類文殊,而恥行險路,豈非譏師意耶? 第二,酬請。初酬哀請,有長行、偈頌、長行。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汝等比丘,莫如凡夫、諸天、人等愁憂啼哭,當勤精進,繫心正念。時,諸天、人、阿修羅等聞佛所說,止不啼哭。猶如有人喪其愛子,殯送已訖,抑止不哭。 初止外悲,勸修內觀。凡夫八風,得失憂喜,道與俗反,升沉碩異。何者?失不可愁憂追,喜不可愁惱得。下文云:若常愁苦,愁遂增長,唐勞無益。若能勤遮二惡,勤生二善,惡是憂喜之本,善故則無憂喜。唯當清淨,故勤精進,止其苦惱。苦惱止故,則無攀緣,寂然無為,謂之正念。正念者何?即無念也。若無念者,親主師誰?誰臣子弟?誰去誰住?誰度不度?誰是愁者?所愁者何?寂然無朕。由是人天還得正路,止不啼哭。又以譬顯之,佛是生善之緣,得善如愛子,失善如喪子。今聞近慧,不憂失善,故言殯送已訖(云云)。 次偈頌為二:初一偈是止悲,次一偈是勸觀,而互有二義,不可一向。 爾時,世尊為諸大眾說是偈言: 汝等當開意,不應大愁苦,諸佛法皆爾, 是故當默然。 初言開意者,開精進意尚已無憂,況開定慧?又言開者,開意實相,生死涅槃二邊俱寂,偈雲是故當默然。又開者,明解二用皆方便故,故云諸佛法爾(云云)。 樂不放逸行,守心正憶念,遠離諸非法, 自慰受歡樂。 次偈者,樂不放逸,勸正念慧。守心,勸定也。遠離,勸進也。自慰者,結前勿悲。受樂者,守斯念慧。汝應正念修心,勿如凡夫,悲號何益?然諸比丘悉是上果,豈同下凡?特是對聖呵凡,此正酬其哀請也。 複次,比丘下,酬其祈請、嘆請。 複次,比丘,若有疑惑,今皆當問。若空、不空,若常、無常,若苦、不苦,若依、非依,若去、不去,若歸、非歸,若恆、非恆,若斷、若常,若眾生、非眾生,若有、若無,若實、不實,若真、不真,若滅、不滅,若密、不密,若二、不二,如是等種種法中有所疑者,今應咨問。我當隨順,為汝斷之,亦當為汝先說甘露,然後乃當入於涅槃。 汝稱佛,如日如山,鎮照等益。法身常在,不出不沒,隨機二用,乍隱乍顯。日雖照世,有目者睹;山雖峙海,流入者見。汝同無目不流,復何益矣?若言即有益,今勸汝問。設不能問,我今為汝開其問端。若能問者,為說甘露,然後涅槃。既不能問,請住何益?此乃貶其不及,止其祈請,兼顯菩薩之德,正酬其嘆。請,祈請也。舊解十五,雙純就初教中作藥病義,謂空是藥,不空是病,乃至二不二亦如是。有純約今教,謂空是生死,不空是涅槃,乃至二不二亦如是。若能問者,則甘露門開,於汝有益。既不能問,請住何益?興皇云:下文具有此意,下文正約始終意也。空即昔教,不空今教,乃至二不二亦如是。今明此義寬廣,兼開眾問,故文云:如是等種種法中,我當隨順,為汝斷之。諸釋無咎。今更約三種:空、不空、非空非不空,乃至二不二、非二非不二亦如是。又約四種:空、不空、亦空亦不空、非空非不空,乃至二不二亦如是。昔教今教,悉得同此,三種四種,廣分別之(云云)。即是昔教今教,三門四門, 從諸比丘!佛世難值下,是酬譏請。興皇云:此為八階,是彼師之盛釋:一、嘆五難;二、嘆離八難;三、舉佛昔因,成佛今果;四、奪其果非;五、奪其因非;六、顯真法性,勸令修習;七、勸舍昔依今;八、正示新伊。先嘆者,又二:先嘆,次示。先奪後與,得成次第。以此八階,酬五譏也。初五難,於餘人是難,於汝為易。八難難離,而能得離,是故嘆之。既嘆離難,得羅漢果,即是於始,方令汝入秘密之藏,即是於終,云何而言有始無終?復言空過,於小為是,於大為非,故言空過。舉於往因成今果者,正酬其譏。明如來久劫舍頭目髓腦,求大涅槃,只為利益,豈當怖畏?所以非其果者,汝果虛偽,非正法寶,無戒定慧,不能莊嚴正法寶城,他取寶城證涅槃,是圓總包含故,故不可翻。興皇云:涅槃非總非別,名含總別,取此酬其不達本誓。所以非其因者,發菩薩心,乃名出家,汝不發心,則非出家。袈裟但是染衣而已,汝不染正法,故非大乘衣。汝雖剃頭,不為正法除諸結使,所以示勸真實法性。昔之小乘是虛偽,今日大乘是真實。昔以無為為法性,今以妙有為法性。法性未曾是有是無,為他緣故,說有說無。知昔無為是法性者,如迦葉云:身是法性,身云何存?身若存者,即非法性。當知昔以無為為法性,佛即破之滅非法性。夫法性者,非是滅法,取此酬其不平等譏。汝取滅度,非我不等,所以舍昔依今。此正釋疑。疑云:令我舍昔依今者,昔何不說?佛即解云:譬如大地,我法亦爾,治眾生病。初說無常,為治汝病;今說於常,亦治汝病。初後並為治病故也。所以說新伊者,既勸舍昔依今,故須新伊秘密安置汝等,令住其中,非是棄汝不示坦道,不是無慈前後共答五譏請也。今明不然,得五難,離八難,同是一意,何以分為二?只就斥中酬五譏請,文義具足,何煩八階共來答之?是故不用今分。文為三:一、嘆與;二、斥奪;三、勸獎。夫欲奪之,必先與之,其譏請既切,今斥奪亦深。既斥其偽,復須示真,與奪抑揚,自成次第。於此三中,即是三雙。初嘆與為一雙,謂能得能離,是故須嘆。次斥奪為一雙,謂不得不離,不得真實,不離虛偽,是故須斥。三勸獎為一雙,謂應離應得,昔教應離,新伊應得,是故須勸。初從佛出世難下,是嘆與得離,又三:先釋;次譬;三、結。 諸比丘,佛出世難,人身難得;值佛生信,是事亦難;能忍難忍,是亦復難;成就禁戒,具足無缺,得阿羅漢果,是事亦難。 初文五難,此與上文互有互無。上為俗人不嘆出家割愛,不嘆阿羅漢難;此中為出家人不嘆最後檀難,不嘆聞法難,余皆相應。離八難者:得人身,離三途;值佛,離佛前後、郁單越、長壽天及邊地難;得出家,離根不具難;得羅漢,離世智難。 次舉金沙曇華譬之。 如求金沙,優曇缽華, 次離於下,結之(云云)。 諸比丘,離於八難,得人身難。 次從汝等遇我下,是斥奪不得不離。今點此意酬五譏者,汝等遇我,我初令汝得五難、離八難,是我善始;今復使汝不應空過,是我令終。云何謂我有始無終?又取意釋,其上文云:生育諸子,形貌端正,是佛之始;付旃陀羅,是佛無終。若取佛意,不應以親認佛。何者?其不識佛,非是王子;不識寶城,形不端正,無明自覆,即旃陀羅何須遣付?此即無始無終回過與諸比丘。從我於往昔下,第三、即是酬其違本誓譏。夫難行、苦行非止一途,我甘之如薺,無上方便其門不小,未嘗吝惜。汝等放逸,不受不行,於此大乘不肯作務,非我無惠。夫身命者,誰所不重?我輕生忽死,經無量劫,指山指地,骸骨倍多,指海指江,髓腦非喻,況復妻子國城捐棄無數?如是恩德,但為汝等放逸無慚,系在囹圄,不得解脫,非我無恩。此以不慚不受之過還諸比丘。從汝等比丘云何莊嚴下,酬第二、怖畏譏。我正法寶城功德具足,戒為牆壁,嚴峻絕險,眾魔群盜所不能窺;定為其塹,深廣波瀾,無崖無底,五塵六賊沒溺沉淪;慧為睥睨,鑒微識遠,博達今古,明了具足。我城如是,何所不威?何所可畏?汝等比丘,無城無嚴,有怖有畏,故回怖畏還諸比丘。從汝今遇是下,酬其第四、不平等譏。此正法城表里皆寶,琳琅充溢,瑰琦煥爛,非但無窮,復無遮礙,商人遇之,執持偽礫,取者鄙吝,非城不等,此以偏過回還比丘。從汝諸比丘下,酬其第五、無大慈悲,不示坦道譏。汝下心知足,是不厭小徑;不貪大乘,是不欣坦道;披服袈裟,是不厭糞掃;不染淨法,是不欣瓔珞;多處乞食,是不厭貧里;不求法食,是不欣上味;剃除鬚髮,是不厭小智;不為正法,是不欣大明。汝既不厭,悲無所拔;汝即不欣,慈無所與。盤桓隘路,憎背坦道,此以無欣無厭之過還諸比丘。已懸酬五譏竟,今更帖文。從汝等遇我下,是第二、不得不離一。雙文為二:先略明不得不離,次廣明不得不離。 汝等遇我,不應空過。 汝等遇我,是略明不得,不應空過。是略明不離我者,即是真佛。此佛亦我、亦常、亦淨,即是法身、金剛之身,非後邊身,非雜食身。如此真佛,汝所不識,但識應化。應化非真佛,非說法人。淨名云:汝不見佛,不聞法,不入眾數,與六師等,不識真佛。是斥其不得,不應空過。此奪其不離。云何不離?雖離八難,不得無難;雖得四果,不得真果。果既非真,難亦不離。故言空過,即是奪其不得。 次從我於往昔下,廣斥不得。文為二:一、斥不得真三寶;二、廣示真三寶。斥文為三:一、廣釋真佛;二、廣釋真法;三、廣釋真僧。廣示此三,彰其不得。初釋真佛,又兩: 我於往昔,種種苦行,今得如是,無上方便。為汝等故,無量劫中,捨身手足,頭目髓腦,是故汝等,不應放逸。 先舉道前方便,故言我於往昔。次舉道後方便,故言今得無上方便。將後例前,皆是無上。無上方便者,道前是圓,因下文云:復有一行,是如來行。道後是圓,用下文云:二鳥雙游。舉前舉後,無上方便,釋成真佛。常樂我淨,汝所不識,而汝識者,灰斷入滅,無道後圓用。雖有道前,非無上圓因,此是斥其不見真佛。 從汝等云何莊嚴下,廣釋不見真法。 汝等比丘,云何莊嚴正法寶城,具足種種功德珍寶,戒、定、智慧以為牆塹?汝今遇是佛法寶城,不應取此虛偽之物。譬如商主遇真寶城,取諸瓦礫而便還家;汝亦如是,值遇寶城,取虛偽物。 夫真法者,即真善妙色,出生妙善,甘露圓滿,具足無缺,亦名醍醐。一切諸藥,悉入其中。一切三學,種種功德,縱橫高廣,充溢彌滿,猶如寶城,牆塹睥睨,乃名真法。汝以空觀除惑,惑盡則觀亡,以身智為有餘涅槃。若入無餘,灰身滅智,同空永寂。淨名雲貧所樂法,攝論為下劣乘,法華雲鄙事,此經稱偽礫,此是斥其不得真法。 從汝諸比丘勿以下,心下,廣斥不得真僧,又二。 汝諸比丘,勿以下心而生知足。汝等今者雖得出家,於此大乘不生貪慕。汝諸比丘,身雖得服袈裟染衣,心猶未染大乘淨法。汝諸比丘,雖行乞食經歷多處,初未曾求大乘法食。汝諸比丘,雖除鬚髮,未為正法除諸結使。 先總斥下心不慕上法,次別約因果功德斥之。本以因果功德名僧,汝之因果,皆非真僧。雖服袈裟,非破五住惡,非怖內外魔。雖行乞食,經歷多處,非應供乞士。雖剃除鬚髮,非殺賊不生,則非真僧。上舉真佛法斥偽佛法,而不出於偽佛法相。今斥偽僧,亦不出真僧之相。前後互現,亦是舉真即知偽,舉偽即知真。 從汝諸比丘,今當真實下,示真三寶。文為二,先標今當真實是也。 汝諸比丘,今當真實,教敕汝等, 真對昔偽,實對昔虛。 二、正示者,今我現在是也。 我今現在,大眾和合,如來法性,真實不倒。 我即佛寶,大眾和合即僧寶,如來法性即法寶。法寶之中具於三點:如來即般若,法性即法身,不倒即解脫。此三稱藏,藏一切法,佛、僧例然。 三、從是故汝等下,是應離應得一雙,又二:初勸離偽,次勸修真。初文者。 是故汝等,應當精進,攝心勇猛,摧諸結使。十力慧日,既潛沒已,汝等當為,無明所覆。 夫偽體者,正由無明,無明未除,不得免偽,故勸舍無明。 諸比丘,譬如大地下,是勸修真。文為四:一、譬說秘密藏,二、法說秘密藏,三、釋秘密藏,四、結秘密藏。譬為三:一、大地譬,二、諸山藥草譬,三、為眾生用譬。 諸比丘,譬如大地諸山藥草為眾生用。 初大地者,大地非但普載而已,亦不生而生,生於藥草;亦無用而用,為眾生用。藥草所生,不離能生,亦即所生為眾生用。眾生雖復取用,亦業招大地,福感藥草,三種宛轉,不得相離。種別不一,一即具三,可以譬秘;三即是一,可以譬密;具一切物,可以譬藏。故舉此譬秘密之藏。 次從我法亦爾下,即以法合譬,以明秘藏。於中有順合、超合,欲表秘藏自在不定,不可思議。初我法亦爾者,此順合。 我法亦爾,出生妙善甘露法味,而為眾生種種煩惱病之良藥。 法身如大地,大地如法身,故言亦爾。舉三法身,合大地三義。出生妙善甘露法味,此舉三般若,合諸山、藥、草三義。為眾生用,舉三解脫,合用中三義。 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及我諸子四部之眾,悉皆安住秘密藏中,我亦復當安住是中入於涅槃。 我今當令一切眾生入秘密藏,即超合用。諸子四部入秘密藏,即超合藥草。我亦自入,超合大地。病若愈者,藥地之功息矣,安住湛然。眾生得益,般若功亡,法身之用息矣,同歸至寂。秘密藏中,一切眾生,是初發心,擬初住位。四眾中心,擬四十位。佛是後心,擬妙覺位。同入秘藏,咸見佛性。問:眾生入者,與佛同耶?答:六位分別(云云)。複次,躡上文來,大地譬佛寶,諸山藥草譬法寶,為眾生用譬僧寶。次合文者,我法亦爾是佛,出生甘露是法,而為眾生是僧。 三、從我等名為下,是釋秘密藏。先出他解,次帖文。地人云:阿梨耶識在妄惑內,稱秘密藏。成論人云:當來果佛在眾生外,一切眾生當得佛果。此理屬人,是亦內;即時未有,是亦外。外故非內,內故非外,名秘密藏。涅槃本有論云:眾生身內有,佛亦非密。身外有、非身內非身外有、非非內非非外有,並非密也。眾生即是,故名為密。前兩種解,為此論破(云云)。若昔教說者,隱故名秘,覆故名藏。謂無常覆常,相覆無相,不了覆了,令常等隱,名秘密藏。如形殘人,如外道論等,種種譬喻,下文廣說,是名昔教秘密之藏。今經開蔽,如月處空,清淨顯露,不如昔教。但以正法微妙,不可思議,絕名離相,眾生不解,名為秘密。法界包含,攝一切法,用不可盡,名之為藏。故下文云:不縱不橫,不並不別,是秘密義。三法具足,無有缺減,是其藏義。文義炳然,那忽余解?舉涅槃論,破諸人師;舉涅槃經,破方便教。大風卷霧,清漢昞然(云云)。今釋秘密藏文為三:一、譬,三、點,二、譬,三、目,三、合以三德。此之三文,一往而言,是從事入理。三點是文字,此約言教。三目是天眼,此約修行。三德佛師,此即約理。又是佛印,印於教、行。凡有言說,與此相應,即秘密教;修習相應,是秘密行;證得相應,是秘密理。故約三釋,稱理、教、行。 何等名為秘密之藏?猶如伊字,三點若並,則不成伊,縱亦不成。 初三點中,言云何如世伊字。外國有舊新兩伊,舊伊橫豎,斷絕相離。藉此況彼,橫如烈火,豎如點水,各不相續。不橫不同烈火,不豎不同點水。應如此土,草下字相,細畫相連,是新伊相。舊伊可譬昔教三德,法身本有,般若修成,入無餘已,方是解脫,無復身智。如豎點水,縱而相離。又約身約智,分得有餘解脫,橫一時有,三法各異。如橫烈火,各不相關。新伊字者,譬今教三德,法身即照,亦即自在,名一為三。三無別體,故是不橫。非前非後,故是不縱。一即三,如大點。三即一,如細畫。而三而一,而一而三,不可一三說,不可一三思,故名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即非三非一,名秘密藏,如世伊字。此句是茲經之根本。為顯斯義,廣立問答,致二十五品,洋洋無盡。若失此意,全迷根本,將何指歸(云云)。 次約三目釋者。 如摩醯首羅面上三目,乃得成伊三點;若別,亦不得成。 摩醯首羅,居色界頂,統領大千。一面三目,三目一面,不可單言。一三縱橫,若並若別,能嚴天顏,作世界主,徹照三千。若不縱橫,嚴主照世,一切皆成。三德亦爾,縱橫並別,秘藏不成;不縱不橫,秘藏則成(云云)。 次約三德釋秘密藏者。 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訶般若亦非涅槃,三法各異亦非涅槃。 果地眾德,但言三者,蓋舉略兼諸。法身之身,非色非無色。非色故,不可形相見。非無色故,不可心想知。雖非色,而色充滿十方,巨細相容,不廣不狹。雖非非色,亦可尋求,能發眾生深廣智慧,故曰如來色無盡等,即法身德。般若者,非知非字。非知故,不可動慮分別。非字故,不可言說書紳。亦非不知,非不字。非不知故,不同灰滅。非不字故,不同偏空。雖非知,無所不照,三諦遍朗,極佛境界,凡聖並明。雖非字,而半滿具足,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諸字,悉了法界流注,若懸河海涌,不可窮盡。淨名云:能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皆謂世尊同其語,斯則神力不共法。即般若德。解脫者,非喧非寂,非縛非脫。非縛故,五住不能系;非脫故,十智不能虛。非脫而脫,二邊之所不拘,如百句解脫中說。非縛而縛,為訥鈍邪痴闡提外道所縛,故有病行嬰兒行住。首楞嚴示現善惡,隨所調伏眾生之處,雖鄙必施,如醫療病,如華在水,無染無著,名解脫德。佛身業不可思議,法身則攝;佛口業不可思議,般若則攝;佛意業不可思議,解脫則攝。故知三德攝一切德。又大品名為色淨,般若淨;受想行識淨,般若淨。法華云:如來莊嚴。又云:六根清淨。總諸經異說,悉為三德所收,包含總別,囊括事理,以略收廣,不逾三德。若偏縱橫,並別一異,皆非秘藏。文云:法身亦非,般若亦非,解脫亦非,不縱不橫,不並不別,三一相即,一中無量,無量中一,非一非無量者,是名秘藏。 從我今安住下,第四、結秘密藏。 我今安住如是三法,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 安住三法,此結三德。入大涅槃,結秘密藏。如世伊字,是結三點,文略不結。天目,然佛常安住三法,而言我今者,蓋隨緣宜,故云為眾生故,名入涅槃,即此意也。 第三、從爾時,諸比丘去,是疑執章。文為三:一、執,二、請,三、疑。佛上斥奪,奪是所證,未能即舍,是故有執。佛說新伊,一聞不解,欲學須請。今昔兩教皆是佛說,何故一偽一真?故有斯疑執。文為兩:一、敘悲苦,二、正陳執。初文者。 爾時,諸比丘聞佛世尊定當涅槃,皆悉憂愁,身毛為豎,涕泗交流,稽首佛足,繞無量市。 其聞佛說安住三法名入涅槃,了不思惟安住之義,而生去此住彼之解,是故悲苦(云云)。 次從世尊快說去,是陳執。他云:述上聞法,上未曾說,但執昔教。就執為二:初執,後嘆。執又三:一、約教執理,二、約行執理,三、正執理。 白佛言:世尊,快說無常、苦、空、無我。 快說者,執昔之教,壯之言快,此教快能詮理故也。 世尊,譬如一切眾生跡中,象跡為上;是無常想亦復如是,於諸想中最為第一。若有精勤修習之者,能除一切欲界貪愛、色無色愛、無明、憍慢及無常想。 次譬如象跡者,執昔之行,行是進趣中勝,故以大跡為譬。行有智斷,想是智之初門,舉初為言。從精勤去是執斷,斷思則知,亦斷邪見,是故語後不言前耳。及無常想者,惑去智亡。 從世尊,若離無常,去正執理。 世尊,如來若離無常想者,今則不應入於涅槃。若不離者,云何說言修無常想,離三界愛、無明、憍慢及無常想? 此理中,適非離非不離。若離無常,應不入涅槃;若不離無常,猶具諸惑。以非離非不離故,能斷諸惑。冥理會真,豈復過此?斥言是偽(云云)。他解:離者,則昔教為非;若不離者,則昔教為是。觀文難見(云云)。 次從世尊,譬如農夫去,是嘆也。 世尊,譬如農夫,於秋月時,深耕其地,能除穢草;是無常想亦復如是,能除一切欲界貪愛、色無色愛、無明、憍慢及無常想。世尊,譬如耕田,秋耕為上;如諸跡中,象跡為勝;於諸想中,無常為最。 嘆上三執。秋時耕者,法有二能:一、草不生;二、水地肥。肥即嘆教,草死嘆斷。又肥即嘆行,農法嘆理,秋耕嘆教,象跡嘆行,無常嘆理(云云)。 次,世尊,譬如帝王去,是請。上聞新伊,欲欣修學,如來若去,從誰稟承?因是則請。上譏請中多作親譬,佛斥非真。今不敢作親譬,但作主師譬,正是統訓,義寬故也。合有五譬:初一請主譬,後四請師譬。觀合譬文,是請學新伊。何者?羅漢已破四住,無知、無明是所未除,既舉別惑,知請新伊。初恩赦者,通為聲聞未除兩惑者作請;咒師譬,亦通為聲聞未除無明者作請;香象譬,偏為學人未除思惑者作請;瘧病譬,偏為無學人未除一邊者作請;醉人譬,通為一切凡聖作請。 世尊,譬如帝王知命將終,恩赦天下,獄囚系閉悉令得脫,然後捨命;如來今者亦應如是,度諸眾生,一切無知無明系閉皆令解脫,然後涅槃。我等今者皆未得度,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世尊,譬如有人為鬼所持,遇良咒師,以咒力故便得除差;如來亦爾,為諸聲聞除無明鬼,令得安住摩訶般若解脫等法,如世伊字。 前二譬如文。 第三、香象譬中,先譬,次合。 世尊,譬如香象為人所縛,雖有良師不能禁制,頓絕羈鎖,自恣而去;我未如是脫五十七煩惱系縛,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合中雲五十七煩惱者,解者有三:五,五蓋也;十,十纏也;七,七漏也。數人言:欲界四鈍,貪、瞋、痴、慢,通迷五行。五行者,見諦四,思惟一,五行上各有四,四五二十,上兩界各除一瞋,則五行下各三,三五十五,兩界成三十,就欲界二十成五十。通心七使,即七漏為根本。論人云:見諦十使,迷四諦為四十;思惟四使,又迷四諦,四四成十六,合見諦為五十六;並無明,是為五十七。興皇云:五門觀一,一有三倒,謂想、見、心,三五十五,約三界成四十五。又四諦各三倒,三四十二,足前成五十七(云云)。 世尊,如人病瘧,值遇良醫,所苦得除;我亦如是,多諸患苦邪命熱病,雖遇如來,病未除愈,未得無上安隱常樂,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世尊,譬如醉人不自覺知,不識親疏、母女、姊妹,迷荒淫亂,言語放逸,臥不淨中。時有良師與藥令服,服已即吐,還自憶識,心懷慚愧,深自克責:酒為不善諸惡根本,若能除斷則遠眾罪。世尊,我亦如是,往昔已來輪轉生死,情色所醉,貪嗜五欲,非母母想、非姊姊想、非女女想,於非眾生生眾生想,是故輪轉受生死苦,如彼醉人臥不淨中。如來今當施我法藥,令我還吐煩惱惡酒,而我未得醒寤之心,云何如來便欲放捨入於涅槃? 醉譬中,行三業惡得報,合中服藥吐惑(云云)。 三、從世尊!譬如芭蕉樹去,是疑教。昔教若非,佛不應說;昔教若是,佛不應非。今教若是,何不早說?今教若非,云何稱實?是故致疑。就文為三:初、明無我,次、引證,三、明用。 世尊,譬如有人嘆芭蕉樹以為堅實,無有是處。世尊,眾生亦爾,若嘆我、人、眾生、壽命、養育、知見、作者、受者是真實者,亦無是處。我等如是修無我想。世尊,譬如漿滓無所復用;是身亦爾,無我無主。世尊,如七葉華無有香氣;是身亦爾,無我無主。我等如是,心常修習無我之想。 芭蕉約行陰,漿滓約色陰,七葉約三陰。 次引佛說一切法無我、我所。 如佛所說:一切諸法無我、我所。汝諸比丘,應當修習如是信已,則除我慢;離我慢已,便入涅槃。 三、如鳥跡空中下,明無我用者。 世尊,譬如鳥跡空中現者,無有是處;有能修習無我想者而有諸見,亦無是處。 昔教能除見思故也。所以明無我者,佛昔教明無我,我修無我。若有我者,無有是處,云何今日說言有我?故舉無我為疑教端。 四、從爾時,世尊贊諸比丘去,是破執除疑二:初贊無我,次破。初文者。 爾時,世尊贊諸比丘:善哉!善哉!汝等善能修無我想。 上有三意,何故獨贊無我?無我是執疑等本故也。何故贊之?世間問答法爾故也。又初以無我破邪,其能服用,又將欲奪而先與之,又執劣感勝,即四悉意也。 次破有三意:初破其偏理,下文雲是三種修無有實義斥之;二破其偏行,下文雲先所修習悉是顛倒;三破其偏教,下文雲先所斷乳此非實語。此三意各二,謂騰、執、酬、破。初破偏理,先騰次酬。初騰為三:一接贊騰執,二作譬,三世尊下結嘆。 時,諸比丘即白佛言:世尊,我等不但修無我想,又更修習其餘諸想,所謂苦想,無常、無我想。 世尊,譬如人醉,其心眩亂,視諸山川、城郭、宮殿、日月星辰皆悉迴轉。 醉有二過:一倒亂,二乖善。 三、結嘆,文二:初、結醉過與不修者。 世尊,若有不修苦無常想、無我等想,如是之人不名為聖,多諸放逸流轉生死。 二、嘆無過與善修者。 世尊,以是因緣,我等善修如是諸想。 次佛破者,即以酬為破。於中為二:初破不倒亂是倒亂,回醉與之;次破善修非善修,回不善修而與之。初破倒亂為四:一、誡聽牒起;二、明其倒亂;三、出不倒亂;四、結過歸之。 爾時,佛告諸比丘言:諦聽!諦聽!汝向所引醉人譬者,但知文字,未達其義。 誡聽中,言牒起者,重牒彼計。但知文字,不知其義者,文是語言,義是理趣;醉亦聞語,不曉語意;亦自有語,而無實錄。汝亦如是,聞他流轉,他不流轉;自言善修,實非善修。 何等為義?知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眾生亦爾,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我計無我,常計無常,淨計不淨,樂計為苦,以為煩惱之所覆故。雖生此想,不達其義,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 次倒亂中,提日月來者,正破倒亂譬也。眾生者,他雲正寄比丘,泛指眾生。今謂不爾,既回醉與之,當知比丘即是眾生。我計無我者,破其倒亂,亦是破其執無常、無我為是,汝以無常、無我為是,此是亦非,實非無我,橫計無我,如彼醉人於非轉處而生轉想(云云)。 三、我者,去出不倒亂者,即常、樂、我、淨。 我者即是佛義,常者是法身義,樂者是涅槃義,淨者是法義。 汝之所非則不非,乃非其所是。佛者覺義,以自在故名我。常者法身,不從緣生故常。樂者即是涅槃,涅槃無受,名為大樂。淨即是法,法即無染。汝所非者,而今則是。是義不知,良由於醉(云云)。 四、汝等比丘下,結歸者,即回醉還之。 汝等比丘,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 比丘謂常是倒,無常不倒。佛回無常是倒,常是不倒。如日月不轉,醉見迴轉,日月豈醉?醉者過耳。常樂我淨,實非無常,橫計無常,是倒者過。 次從汝等若言去,破善修、非善修。文為四:初雙標兩修,次雙明八倒,三、雙回過還之,四、專舉勝修。 汝等若言:我亦修習無常、苦、空、無我等想。是三種修無有實義,我今當說勝三修法。 初中雲汝等若言者,是標其善修。無有實義,斥善非善,如醉偽言而無真實。次標勝修。夫相對者,義有廣略,或作十門、八倒、六行等不同。今但略對三:次從苦者計樂去,是雙明八倒。 苦者計樂,樂者計苦,是顛倒法;無常計常,常計無常,是顛倒法;無我計我,我計無我,是顛倒法;不淨計淨,淨計不淨,是顛倒法。有如是等四顛倒法,是人不知正修諸法。 汝行八倒,云何自樹稱為善修?文云:是人不知正修諸法。 三、從汝諸比丘去,是雙回八倒而反歸之。文為二:初回常樂,四倒歸之;後回無常,四倒歸之。就初又二:初正回倒,次三番料簡。初如文。 汝諸比丘,於苦法中而生樂想,於無常中而生常想,於無我中而生我想,於不淨中而生淨想。 次三番者,謂世、出世,有、不有,倒、不倒等。初世、出世者。 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有,常樂我淨。 夫至理如空,非世出世。惑之者成倒,名為世間;解之者成德,名出世間。無明覆汝,唯倒非德。彼若救云:若是倒者,云何名為常樂我淨? 次世間法,下有不有。 世間法者,有字無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 故於世間料簡字義,義如下說,但有其名,是故非德而無其義。 三、何以故下,有倒無倒。 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四顛倒,故不知義。所以者何?有想顛倒、心倒、見倒。 是則但有四倒、三倒,顯其無義。舊云:三心無倒,識心是倒。又云:識心無倒,餘三三倒。想有想倒,受有心倒,行有見倒。又通別二釋,三倒通在四心之中。差別對者,識心心倒,想受想倒,行心見倒。又凡有心緣境即心倒,通是想像即想倒,通能分別即見倒。又初心妄計即心倒,心緣成想是想倒,想成冰執是見倒。又見倒在凡夫,心倒、想倒是學人,無學則無倒。今謂何故卻以倒還比丘?是等比丘妄謂心盡,心實不盡,無漏心空,想偏見故,故成三倒。一倒具四,成十二倒,故結過還之。問: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亦爾者,亦應言世間亦有無常無我,出世亦然耶?答:例二乘無常無我,即是世間;諸佛無常無我,無上方便,即出世間。問:有名無義(云云)。世間、出世間,倒德、非倒德,勝修、劣修,並應四句分別。又世間唯倒無德,出世唯德無倒。即倒不倒,是世倒之德;起方便用,是出世之德。例餘一切,諸義悉然。舊云:無常無我是劣修,常樂我淨是勝修。又云:單修者劣,雙修者勝。又非偏圓修,乃是勝修。今問:屬當諸修,與誰分別(云云)?單勝修者,是次第人;雙勝修者,是不定人;非偏非圓者,是頓人(云云)。 以三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常見無常,我見無我,淨見不淨,是名顛倒。以顛倒故,世間知字而不知義。 四、從何等為義去,是專明勝修。文為二:一、對劣明勝,二、勸勝修。 何等為義?無我者即生死,我者即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淨者即有為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是名不顛倒,以不顛倒故知字知義。 若通論其劣,備有諸過。但偏破甚者,生死有縛著故無我,聲聞更進趣故非常,外道以苦舍苦故是苦,有為多染是不淨(云云)。偏舉勝破劣,如經。今通意者,初文雲我者即如來,只標三寶攝一切法;常即法身,此標三點攝一切法;樂即涅槃,此標四德攝一切法;淨即無為,此標法界攝一切法。然此諸聲,不縱不橫,不一不異,不可思議,故得是義,故得是勝。 次若欲下,勸修,如文。 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 次從時諸比丘去,是破其偏行,亦名酬請。文為二:初騰請,後酬請破行。初騰為三:一、領旨嘆佛,二、因嘆正請,三、要命結請。如文。 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離四倒者,則得了知常樂我淨。如來今者永無四倒,則已了知常樂我淨。 若已了知常樂我淨,何故不住一劫半劫,教導我等令離四倒,而見放舍欲入涅槃? 如來若見顧念教敕,我當至心頂受修習。如來若當入涅槃者,我等云何與是毒身同共止住修於梵行?我等亦當隨佛世尊入於涅槃。 從爾時,佛告去,是酬請,又二:初呵不應,次正酬。 爾時,佛告諸比丘:汝等不應作如是語。 初呵者,如來去住非汝境界,汝既不能知佛往來,寧得隨去?故言不應。 次酬,為二:初以人酬,次以法酬。汝前請住,正欲學法,今留人法,於學頓足,更何所請?人酬中為三:一、標付囑人;次、嘆人同如來;三、釋嘆。 我今所有,無上正法,悉以付囑,摩訶迦葉。 是迦葉者,當為汝等作大依止。猶如如來為諸眾生作依止處,摩訶迦葉亦復如是,當為汝等作依止處。 初二如文。 譬如大王多所統領,若游巡時,悉以國事付囑大臣;如來亦爾,所有正法亦以付囑摩訶迦葉。 第三、釋中意者,如王委任大臣,巡者行也,佛欲巡行余方,故委任迦葉。 從汝等當知去,以法酬請,又二:初酬請,次破偏行。初酬中有法、譬、合。譬中從春時去,為偏行作譬。舊雲聞思修慧,觀文不會。今從河西朗師,分文為兩:先明起惑失理,後修學求理。初一句是起惑。春時者,年初物生,譬起惑之始。又因惑生解,故言春時。有諸人等二句,失珠之處。舊雲大池,是無常教。朗師云:是生死海。浴字或作沼,多作浴。乘船遊戲三句,失珠之緣。舊雲聞慧解淺,故云遊戲。河西云:恚慢心如乘船,五欲樂如遊戲。失琉璃寶,喻失佛性。舊或言失理,或失解。沒深水中,一往沒失,非永失也。舊雲圓理蘊在無常教下,故言沒深水中。又佛性理為恚慢生死所沒,不能得現。次是時諸人下,習解求理,為二:先依昔教偏修,即是偽修;二、明今教圓修,即是勝修。初雲競捉者,即是偏修無常、苦觀而習學之。瓦石即傷害,譬苦;草木虛浮,譬無我;砂礫水底分分離散,譬無常。各各自謂,無非得理。次歡喜持出下,譬今教圓修。舊亦三慧,今意不爾,猶是偏修之末,明理未極,故云乃知非真。一往為四:一、悟昔非真;二、由佛性力令眾生悟;三、明信解;四、明慧見,即是得理。初文即今教起已,方悟昔非舊。兩釋歡喜向前,持出向後。莊嚴云:歡喜持向前,出非真向後。今皆為一句。次是時,寶珠下,由佛性力,始明真修。此聞今教說於佛性,由佛性力,令眾生悟。在水中者,佛性非遠,只在生死五陰身中。水澄清者,由佛性力,令眾生悟。三、於是大乘下,明一往信解,喻之知見而未得取。如月形者,中道圓理,究竟無缺。四、是時下,慧見也。安徐者,處在生死,如在涅槃,故言安徐。次汝等比丘,不應下,合譬,又四:先合偏修;次合圓修;三、復應當知下,重合偏修;四、欲得真實下,重合圓修。此中經文是留心處,故存舊解,請勿嫌煩。今釋此章。諸比丘雖聞新伊,未除舊執,謂佛無常,所以請住。雖信法常,未信佛常,口雖請新,意猶在舊。佛呵其舊執云:汝等不應作如是語。佛酬其請新,故言所有正法,悉付迦葉。如來緣謝故去,迦葉機興故付。內同佛德,外委大臣,秉正法教,乃指圓伊而作依止,酬其所請。此中為學新伊者故,故言法付迦葉。下文為不學新伊者故,故言迦葉無常,不堪付囑,各各為緣。今初,以法酬請中為二:一、法說破;二、譬說破。法說者, 汝等當知,先所修習無常苦想,非是真實。 汝欲學新,伊應改迷生信,猶存偽執,真法不染,故言汝先修習無常苦想,非是真實。 次譬中又二譬、合:初譬如春時去,先開放逸失寶譬,次開求得不得譬,亦名有方便譬、無方便譬。 譬如春時,有諸人等,在大池浴,乘船遊戲,失琉璃寶,沒深水中。 春時者,年物俱新,適悅時也。譬五塵六欲,是耽湎之境。諸人者,總譬放逸之徒。在大池浴者,大池譬生死河,浴譬恚慢愛憎等也。乘船譬乘諸業,遊戲譬著可愛果。失琉璃寶者,譬無解因於放蕩,慧解潛昏,故言失耳。故此章破行失為便,非先解後失,著樂翳解,義言失耳。沒深水中者,生死陰覆也。 從是時諸人去,為無方便求解,不得作譬。 是時,諸人悉共入水求覓是寶,競捉瓦石、草木、砂礫,各各自謂得琉璃珠,歡喜持出。 諸人者,通是迷徒,別擬三修。悉共入水者,信於初教,義如入水。求覓是寶者,作劣三修。競捉瓦石者,證三為真。自謂得者,言得滅度。歡喜持出一句,譬上稱嘆象跡第一善修無我。內執在懷,故言歡喜;向佛稱嘆,故言持出,譬上封執生疑之意。 乃知非真者,為有方便求解得者作譬。 乃知非真。是時,寶珠猶在水中,以珠力故,水皆澄清。於是大眾乃見寶珠故在水中,猶如仰觀虛空月形。是時,眾中有一智人,以方便力安徐入水,即便得珠。 譬聞今教,破昔理行非實,方知苦無常等,偽同瓦礫,故言乃知非真。都從上來,合作六意,共消求得之文。夫寶珠者,珠是本有,非適今也。而眾生著樂,沉沒水底,拙觀推求,竟不能得,即理寶珠。以聞今教,知前不實,知字知義,始自今經,即名字寶珠。是時寶珠猶在水中,以珠力故,水皆澄清者,觀行寶珠,依教觀理,理為所詮,故言猶在水中。能詮如所詮,所詮如能詮,故言以珠力故,水則澄清。於是大眾乃見寶珠,故在水下。猶如仰觀虛空月形者,相似寶珠,仰觀於月,仿佛類珠,似解鄰真,故言乃見相似位明矣。虛空譬相似常,月圓譬相似樂,月光譬相似淨。非上非下,以上比下,自在無礙,譬相似我(云云)。是時一人,譬分證寶珠。以一名人,人得其門,故言一人。方便力者,道前圓修。安徐者,安於生死,作涅槃解。微妙正觀,徐詳審諦,不昏教水,不動心波,與理相應,即分得寶珠。此約六位,顯有方便。勝修之人,求得寶珠,約行義便。 汝等比丘者,合得失兩譬,又二而復兩。番合者,初番合三修得失,後番合四修得失。 汝等比丘,不應如是修習無常、苦、無我想、不淨想等以為實義。如彼諸人各以瓦石、草木、砂礫而為寶珠,汝等應當善學方便,在在處處常修我想、常、樂、淨想。 復應當知,先所修習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欲得真實修諸想者,如彼智人巧出寶珠,所謂我想、常樂淨想。 應用此意,遍歷諸法,皆有劣、勝兩種修也。故文云:在在處處,常修我想、常樂淨想。豈獨今經非止一境,觸處成觀?思之。 第三、從爾時,諸比丘去,是破疑教章。文為兩:初騰,後破。 爾時,諸比丘白佛言:世尊,如佛先說:諸法無我,汝當修學;修學是已,則離我想;離我想者,則離憍慢;離憍慢者,得入涅槃。是義云何? 初騰具昔教行用理。如佛先說,教也。而修學者,行也。離我慢等,用也。入涅槃者,理也。行理等已破竟。語勢相成,正意在教。昔教若是,今不應非。今教若是,何不早說(云云)。 就破為兩,先嘆問。 佛告諸比丘:善哉!善哉!汝今善能咨問是義,為自斷疑。 次答。答又二:先譬,後合。譬為四:一譬四倒病,二譬三修藥,三譬三修病,四譬四德藥。就初為六。初倒病者,王是也。 譬如國王,闇鈍少智, 內闇常淨,外舉我威,貪引取樂,是為病者。 次秉倒師者外道。 有一醫師,性復頑嚚。 著常淨為頑,著我樂為嚚。邪,病師也。 三,信受邪倒。 而王不別,厚賜俸祿。 謂厚賜俸祿,信邪術也。 四、純用乳藥者,倒藥也。 療治眾病純以乳藥 色白是常,味甘是樂,膩潤為我,稱藥是淨,即邪藥也。 五、亦復不知是自邪也 亦復不知病起根原,雖知乳藥,復不善解風冷熱病,一切諸患悉教服乳。 六、是王下亦不自知病。 是王不別是醫,知乳好醜善惡。 王不別者,是病者不知是倒病也。已略對竟,重更釋文。王者,主領為義。如受化者,亦有徒屬,譬之為王。無明為闇,著樂為鈍,世智為少智。醫譬外道,其實不能治病,而亦欲為眾生強請。春秋傳云:心不惻德義為頑,口不談忠信為嚚。外道亦爾,內無真解,外無巧說。俸祿者,受化眾生,供養外道。純用乳藥者,總明藥少病多,俱不知藥。病不知病起根原者,眾生三毒八倒,由於取相,取相緣於無明。其所不知,不知病也。雖知乳藥,是不知藥。佛假說我,橫計即離。乍言青白黃黑(云云),風冷熱病者,逗藥失所。風喻瞋,冷喻痴,熱喻愛。是王不別者,何但不知藥,亦不知病。 次復,有明醫者譬三修藥。文為三:初、說明醫,二、治病緣,三、正治病。 復有明醫,曉八種術,善療眾病,知諸方藥,從遠方來。 初文明醫曉八術:一、治身,二、治眼,三、治胎,四、治小兒,五、治瘡,六、治毒,七、治邪,八、知星內合。佛知八正道,能治八倒病(云云)。今通論醫有十種:一者、治病但增無損,或時致死,空見外道也。恣行惡法,善法既亡,慧命亦死。二者、治病不增不損,常見外道也。投岩赴火,不生禪定,不能斷結。三者、唯損無增,即世醫所治差已還發,斷結外道也。四、治病差已不發,所治不遍,即二乘也。五者、雖能兼遍,而無巧術,六度菩薩也。六者、治無痛惱,而不能治必死之人,通菩薩也。七者、治難愈病,而不能一時治一切病,別菩薩也。八者、能一時治,不能令複本,圓十信也。九、能一時治,亦令複本,而不能令過本,圓中心也。十者、能一時治,復令過本,圓後心也。今之明醫,即第十醫,通達常、無常等二鳥雙游,即是八術。 次從是時舊醫去,是治病緣,為二:初同,後異。同為三:一、同生業,二、同學業,三、同化緣。初同生業者。 是時舊醫不知咨受,反生貢高輕慢之心。 明如來托生王宮,納妃生子,而眾生不知咨受,反生貢高如文。 次同學業者。 彼時,明醫即便依附,請以為師,咨受醫方秘奧之法,語舊醫言:我今請仁以為師範,唯願為我宣暢解說。舊醫答言:卿今若能為我給使四十八年,然後乃當教汝醫法。時,彼明醫即受其教:我當如是!我當如是!隨我所能,當給走使。 乘羊車學書,後園講武,脫冠遣馬,詣阿羅羅,六年苦行等。四十八年者,中阿含云:就外道學,必先給使四十八年,然後與法。宗師云:自佛出世,凡五十許年。法華已來,至涅槃時,始明久本。前三時教,唯明此身成佛,無別本身。然師弟之敬,必自終身,則猶是外道弟子,故言四十八年。從法華已來,別有本身,所餘二年,始非其弟子。此解太漫。又開善云:四十即四禪,八年即八定。六捲雲:四年八年。冶城云:八禪中各有六行,厭下苦粗障,攀上勝妙出,合四十八。依天台止觀中,四見為根本,一見三假,一假四句,一見十二句,四見合四十八句,即是邪法四十八年。 三、共入見王者,是化緣同。 是時,舊醫即將客醫共入見王。 然外道實無觀機之智,邪化先出,故言是同。 次是時客醫為王說去,即是後異,又為二:初少異,後頓異。 是時,客醫即為王說種種醫方及余技藝:大王當知:應善分別,此法如是可以治國,此法如是可以療病。 爾時,國王聞此語已,方知舊醫痴闇無智,即便驅逐令出國界,然後倍復恭敬客醫。 初文雲醫方者,如為提謂說五戒文鱗。三歸技藝者,即是神通,如瑞應中明。治國療病者,三歸翻邪入正,譬如治國;五戒治五惡,譬之療病。又歸戒者,皆能翻邪治惡。時王聞已,即是歸正;驅令出國,即是舍邪。 從是時客醫去,即是頓異,又二:先觀機頓異,次設教頓異。 是時,客醫作是念言:欲教王者,今正是時。即語王言:大王,於我實愛念者,當求一願。王即答言:從此右臂及余身分,隨意所求,一切相與。彼客醫言:王雖許我一切身分,然我不敢多有所求。今所求者,願王宣令一切國內,從今已往,不得復服舊醫乳藥。所以者何?是藥毒害,多傷損故。若故服者,當斬其首。斷乳藥已,終無復有橫死之人,常處安樂,故求是願。時王答言:汝之所求,蓋不足言。尋為宣令一切國內,凡諸病人,皆悉不聽以乳為藥。若為藥者,當斬其首。 初觀機中,有問有答,實非顯灼二人往復也。初求願者,唯觀一初教之機也。次王即答者,根緣冥對。右臂身分者,右手動便,譬初教中無常苦便;余身分者,譬後機教並皆隨順,此即已有大機意也。又解:右臂譬我見,余界譬諸惑。作此解者,於初教便。彼客醫言我不敢多者,此重觀機,但唯須初教一機。多傷損者,我見生惑,妨害事多,若聞正教,猶故計我當斷善根之首。橫死者,以解斷惑,此是壽終;以惑障解,此名橫死。時王答言下,眾生受化,復傳未聞,即上中下皆得悟也。 次爾時客醫,去即正施教, 爾時,客醫和合眾藥,謂辛、苦、鹹、甜、酢等味,以療眾病,無不得差。 此中舉五味者,即五門觀:辛譬不淨,苦譬無我,咸譬無常,甜譬空,酢譬苦(云云)。 三、其後不久下,正治眾生復起無常之病。前破邪常,說無常教,眾生不解,定執一切皆是無常,還復成病。譬如痴人謂鹿為馬,智人語言此鹿非馬,雖知鹿無馬,而執無為馬,何處復有無是馬耶?故無馬是病,起無常倒。復有多種:一、謂佛果無常,此病易見;二、謂生死無常,此病難見。何者?生死即是真常佛性,既謂無常,寧不是病?文雲王復得病者,眾生病也。文為二:一、正起病,二、根緣扣佛。初如文。 其後不久,王復得病。 次即命是醫,下根緣扣佛。 即命是醫:我今病困,當云何治? 如遣使命,醫古本云:我今重病,困苦欲死。 四、醫占王病下,說今真常四德之藥。文為四:一、一往為說,二、眾生不受,三、如來重說,四、眾生方受。初文又四:一、正說,二、開權,三、顯實,四、病藥相治。初即如來正為說常。 醫占王病應用乳藥,尋白王言:如王所患,應當服乳。 次我於先時下,開權。 我於先時,所斷乳藥,是非實語, 古本云:所斷乳藥,是大妄語。今經治定,止言是非實語,明昔權宜,說非究竟。 三、今若服下,顯實。 今若服者,最能除病。 即顯今時常樂之教。 四王今患熱,下病藥相治。 王今患熱,正應服乳。 無常譬火,能燒世間,故言患熱。今圓常之藥,猶如乳味,能治熱病。 次時王語醫下,眾生不受,即前諸比丘疑執不受常住之言。文中有四,雙驚雙譏,貶如來,褒外道。 時王語醫:汝今狂耶?為熱病乎?而言服乳能除此病。 狂耶是一驚,熱病是一驚,故云雙驚。狂謂失心之病,今驚如來,為是失本無常之解;熱病者,是驚如來,為更起於邪常惑耶? 汝先言毒,今云何服?即是雙譏。 汝先言毒,今云何服?欲欺我耶? 汝先言毒,今云何服?即是以昔譏今。今既令服,先那言毒?即是以今譏昔。回互此語,即兩譏也。欲欺我耶者,還成上意。 三、先醫所贊下是貶咎如來 先醫所贊,汝言是毒,令我驅遣;今復言好,最能除病。 如來誤我,驅逐舊醫。 四、如汝所言下,褒外道,如文。 如汝所言,我本舊醫,定為勝汝。 三、是時,客醫下,如來重說,即是此中破執釋疑。文中有四:一、止其所說,二、正為釋疑,三、重問,四、重答。此初,即一往止其所說。 是時,客醫復語王言:正今不應作如是語。 次如蟲食木下,正為解釋,又二:先譬,後合。 如蟲食木,有成字者,此蟲不知是字非字,智人見之,不唱言是蟲解字,亦不驚怪。 此中通體是譬,今更為譬作譬,明外道橫計之我,偶與吾我名同,而非解理,如蟲食木。 次大王當知下,合譬可尋。 大王當知,舊醫亦爾,不別諸病悉與乳藥。如彼蟲道偶得成字,是先舊醫不解乳藥好醜善惡。 三、時王問言下,重問。 時,王問言:云何不解? 四、客醫答言下,重答,又二:先唱兩章門,次釋兩章門。初唱章門者。 客醫答王:是乳藥者,亦是毒害,亦是甘露。 一即毒藥邪常章門,二即甘露真常章門。 次云何是乳下,釋兩章門,又二:先廣釋甘露,後略解毒藥。所以爾者,既廣識甘露,反此即毒,不勞繁文。就初釋甘露章,又三:牒、釋、結。初牒可見。 云何是乳復名甘露? 次若是乳牛下,釋章門。 若是乳牛,不食酒糟、滑草、麥䴬。其犢調善,放牧之處,不在高原,亦不下濕,飲以清水,不令馳走,不與特牛同共一群,飲食調適,行住得所。 舊解七事。初事者,本明於乳,而言牛者,欲明乳從牛出,譬教是佛說。此言牛者,為犢子時,不食酒糟等,後成大牛,其乳則善,譬為菩薩時,已不起斷常果時。多德諸法師云:酒糟能令荒醉,以譬五欲之愛。滑草滑利,則譬利使。麥䴬粗澀,以譬鈍使。興皇云:酒是真味,糟糠則無,譬橫說求真,無復真味。又云:酒清浮在上,糟沉濁在下,譬斷常高下。滑草譬食慾,麥䴬譬瞋恚。次其犢調善下,第二事,明復有善好眷屬放牧之處。第三事,所行境界,不高不下。二解:一云:慢心為高,愛心為下。又云:二乘為高,凡夫在下。飲以清水下,第四事,明唯有般若清水,無戲論馳動。不與特牛下,第五事,外譬特牛是無乳之牛,內合諸惡知識斷常之人,不受中道圓常之教,即是特牛。飲食調適下,第六事,舊云:禪定之水,譬之如飲;智慧資糧,喻之如食。明定慧二事,並得所宜。又云:正以此慧,方便自資,不令失所,故言調適。行住得所,第七事,舊云:精進勤䇿名為行,取捨調停故云住。又云:常在中道平正,故言行住得所。次除是乳已下,釋毒藥章門。今明是義不然。何者?既舉甘露破於毒乳,應辨常義破於無常,何用利鈍兩使釋耶?滑草麥䴰,復將矜己以蔑人,解高原下濕,此與聲聞斷見思何異?共二乘無我、我所何殊?同於無常,如何破病?今所不用。今釋七事:牛譬教主,即喻法身常身,舍那尊特異無常?丈六乳譬常教,此乳亦名醍醐。下文雲牛食忍草,即出醍醐,是其義也。酒糟者,酒清譬無為定,糟濁譬有為定。佛不酖染真諦三昧,如不食酒;不味著俗諦三昧,如不食糟。滑草麥䴬者,泥洹智易得如滑,分別智難生如䴰,佛智非一切智,非道種智。其犢調善者,得中道理,柔和善順。不處高原下濕者,不以涅槃為證,不以生死可住。飲以清水者,非五欲淤泥,非無明闇濁,離此二邊,即佛性清水。不馳空真,不驟俗假。不與特牛同群者,特牛無乳,譬無慈悲,明佛有不共慈悲。飲食調適者,入空為飢,出假為飽,中道不入不出,即不飢不飽。行住得所者,住秘密藏,是住得所;二鳥雙游,是行得所。如此釋者,符經合義,常破無常,文理俱會,豈與他同? 如是乳者,能除諸病,是則名為,甘露妙藥。 除是乳已,其餘一切皆名毒害。 四、從爾時,大王下,眾生受化,又四:一、受化傳化,二、餘人不受,三、重為說,四、方信受。 爾時,大王聞是語已,贊言:大醫,善哉!善哉!我從今日始知乳藥善惡好醜。即便服之,病得除愈。尋時宣令一切國內:從今已往,當服乳藥。 初文,前自信受,後更傳化,即上根人自得解已,傳化中下,皆令得悟。 次國人聞之,下中下不受。 國人聞之皆生瞋恨,咸相謂言:大王今者為鬼所持,為是狂耶?而誑我等復令服乳。一切人民皆懷瞋恨,悉集王所。 三、王言下,重複傳化。 王言:汝等不應於我而生瞋恨,如此乳藥服與不服,悉是醫教,非是我咎。 四、爾時,大王下,上中下根俱時領悟。 爾時,大王及諸人民踴躍歡喜,倍共恭敬供養是醫。一切病者皆服乳藥,病悉除愈。 次汝等比丘下,合譬。上本有兩藥、兩病,今此合中但合兩藥,不合兩病。所以然者?本疑經教有說、不說,若昔非者,即不須說;今若是者,何不早說?今用此意除疑,為邪常故,不得早說;今常復破邪常病故,只得說於昔空、無常。今直合兩藥,令於教門可解,故不復言病。文中,初合無常之藥,後合真常之藥。上譬中,先明始同,後明末異;今亦備合,此先合始同。 汝等比丘當知,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亦復如是,為大醫王出現於世。 今言如來為大醫王,正合前時有明醫曉八種術出現於世者,今合從遠方來。 次降伏一切下,合末異,初合漸異。 降伏一切,外道邪醫。諸王眾中,唱如是言:我為醫王, 即合共入見王,說種種醫方,及余技藝,治國療病等。 次欲伏外道下,合頓異,即此教意。 欲伏外道故,唱是言:無我,無人、眾生、壽者、養育、知見、作者、受者。 無我、無常,合前和合諸藥,謂辛、苦、咸五味。 次比丘當知下,合此教意,前結外道之非。 比丘當知:是諸外道所言我者,如蟲食木,偶成字耳! 後結今教為是。 是故如來於佛法中唱言無我,為調眾生故,為知時故。 為調眾生,為知時故,須說此無我。 如是無我一句二解:一雲此語向後,二雲此猶屬前,有因緣故,合前真常之教。合後又三:第一、正說。 如是無我,有因緣故亦說有我,如彼良醫善知於乳是藥非藥。 二、簡外道之非 非如凡夫,所計吾我。凡夫愚人,所計我者,或有說言,大如拇指,或如芥子,或如微塵, 三、說如來之是 如來說我悉不如是,是故說言諸法無我,實非無我。何者是我?若法是實、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變易,是名為我。如彼大醫善解乳藥;如來亦爾,為眾生故說諸法中真實有我。汝等四眾應當如是修習是法。 大般涅槃經卷第二 涅槃經疏卷第三 日東天台沙門本純分會 南本大般涅槃經會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