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 · 前言

海德格爾 《尼采》
《尼采》——我們用這位思想家的名字作標題,以之代表其思想的實事。 實事,即爭執,本身乃是一種爭辯。[1]讓我們的思想去探討這個實事,讓我們的思想去期備這個實事——這個目標構成了眼下這本書的內容。 本書原為作者1936年至1940年間在弗萊堡大學做的講座,又附加了若干篇論文。這些論文作於1940年至1946年之間。它們是對一條道路的擴建,而當時尚在行進中的各個講座就在這條道路上為爭辯開路。 講座文本現在是按照內容編排起來的,而不是按課時順序。但講課特徵仍舊保留下來了,包括無可避免的冗長的陳述和複述。 作者有意地經常從尼采著作中採取同一文本予以多次探討,當然往往是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此類文本也許已經為一些讀者所熟悉,甚至是被清楚地認識了的,之所以也保留下來,是因為在每一個已被認識的文本中都還隱藏著值得思想的東西。 文中所作的重複言述乃是為了一再重新去深思若干規定著整體的思想。至於這些思想是否、在何種意義上、以何種廣度保持為值得思想的,這是要通過爭辯來澄清和裁定的。對於講座文本,作者刪去了一些常見的語氣虛詞,化解了一些複雜的句子,模糊不清處作了說明,錯訛處作了更正。 但成文付梓後,也就失落了口頭演講的一些長處。 總體上看,本書意在審視作者從1930年以來直至「關於人道主義的書信」(發表於1947年)所走過的思想道路。因為我在此期間付印的兩個短篇演講稿「柏拉圖的真理學說」(發表於1942年)和「論真理的本質」(發表於1943年),早在1930年至1931年間就已經完成了。[2]拙著《荷爾德林詩的闡釋》(初版於1951年)收有1936年至1943年之間寫的一篇論文和幾篇演講稿,它們只能間接地讓人對這條道路有所認識。 如果有讀者親自動身踏上了本書所走過的道路,那他也許就會看到,與「尼采」這個實事的爭辯從何而來,去往何處。 1961年5月記於弗萊堡 * * * [1] 把「實事」(Sache)與「爭辯」(Aus-einander-setzung)聯繫起來,是海德格爾基於德語詞源的一個想法。據他看來,在古高地德語中,「實事」、「事情」(Sache)的本來意思就是「爭執」、「爭議」等。——譯註 [2] 此處列出的三篇文章後均收入海德格爾的文集《路標》,初版於1976年,現被輯為《全集》第九卷,美茵法蘭克福1996年;中譯本,孫周興譯,北京2000年。就其生前公開出版的著作而言,1930年的多次重複演講「論真理的本質」被視為海德格爾從前期哲學(以《存在與時間》為代表)向後期思想轉變的開端;而寫於1946年的「關於人道主義的書信」則被視為海德格爾思想「轉向」達到完成的顯著標誌之一。——譯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