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僑回憶錄 · 南僑回憶錄弁言

陳嘉庚 《南僑回憶錄》
余天資素鈍,九歲入私塾,十七歲夏塾師謝世,輟學出洋。時已有簡舉之日報,余僅一知半解。在洋就商之後,對學問事不知求益,抱憾不少。而生平志趣,自廿歲時,對鄉黨祠堂私塾及社會義務諸事,頗具熱心,出乎生性之自然,絕非被動勉強者。念無甚成績可紀,故生平未當記載。此回憶錄蓋原為紀念華僑參加抗敵而作。我國此次國難,為有史以來所未有,南洋千萬華僑,對祖國之貢獻如何,不但今時國內外多未詳知,而此後必更消聲滅跡矣。抗戰勝利後,我國史書即有記載,亦不過略提海外華僑曾捐助慈善救濟費若干已耳。至於我南僑如何辛苦募捐,同仇敵愾,抵制敵貨,嚴懲奸商,犧牲若干,數年如一日,以及祖國戰時所需金錢與華僑有如何密切關係,當然無由得知;而後人或難免以為當國家存亡關頭,千萬華僑不思回國報效,尚在海外逍遙也。余忝任南僑總會主席,所居新加坡為南洋最重要商埠,且曾回國慰勞,對國內政府及戰區官長多有接觸,對南洋各屬僑胞籌款會,更有往來,所以知之甚稔。自新加坡失陷,避匿爪哇,閒暇無事,乃思寫此「回憶錄」,不但使海內外同胞知南僑對抗戰之努力以及對祖國戰時經濟之關係,亦可免後人對今日僑胞之誤解也。為記述南僑對抗戰之工作,故並余以前些少服務社會之事及南僑概況約略記之。書末復附個人企業追記一篇。全書計三十萬言,最大部分為記錄南僑襄助祖國抗戰之工作,次則為余服務社會之經過,再次為個人以前之營業狀況。所以補記個人之事,則因先有營業而後能服務社會,繼而後得領導南僑襄助抗戰工作也。要之餘書雖屬記載性質,而材料亦甚繁多,然其中固有一貫之根本意見,非雜湊而成書。茲請撮其要點,申述於此,以作導論。 祖國前受制於清廷,政治腐敗,國弱民貧。迨光復後軍閥專橫,官僚貪污,農村破產,百業落後。日本乘危打劫侵占東四省,繼將進而併吞華北各省。幸英國派員助改幣制,統一財政。然所有國內白銀,多被政府沒收,輸往外國,而代以紙幣,復於數年間發出巨額公債票。唯因外強中乾,債票在市面價值僅五六成而已。政府財政之困窮,社會民眾之貧苦,毋庸多贅。 我國各業既落後,洋貨復自由入口,清朝時每年已入超數萬萬元,民國光復至七七事變廿餘年中,入超近百萬萬元。我國既不能出產金銀,其所以免致破產者,端賴海外華僑逐年外匯輸入現款二三萬萬元,故能抵塞漏卮。外國人以貨品出口換金錢,而我國則以華僑人身代之也。 戰爭之國最需要者人力與金錢。外國逢有戰爭需要金錢,多是發行公債,向國民息借。我國政府亦不能例外,然政府素乏信用,民眾又患貧窮。抗戰後發行首次救國公債五萬萬元,雖如何極力推銷,總不能達到半數。如閩省由中央政府分派八百萬元,經省政府悉力強逼,甚至捕人封屋,竭澤而漁,經年以後,結果僅銷四百萬元。其他各省可以想見。然政府每年發出公債兩次,每次五萬萬元,至民國廿九年,抗戰已三年半,共發出公債券三十餘萬萬元,除首次外未嘗再向民間募債,而完全由政府銀行負責。銀行何以有此能力?此則利用華僑匯款做紙幣基金耳。 抗戰第四年(民廿九年)春,據何應欽部長在國民參政會報告,客年全年戰費共開出一十八萬萬元,而同年海外華僑匯歸國幣十一萬萬元,義捐交政府約十分之一,余為私人寄家用者,從中南洋約占十分之七有奇,余為美洲等他處。按華僑外匯之款,概是現金,照世界銀行發行紙幣公例,有基金一元便可發出紙幣四元,其信用便可稱穩固。政府如以十一萬萬元現金,存中外銀行做紙幣基金,便可發出紙幣四十四萬萬元。除十萬萬元交還僑眷家費,尚可存三十四萬萬元,除抵補是年戰費十八萬萬元以外,尚有十六萬萬元也。 我國自抗戰以後三四年中,俄國藉助我軍火值三萬萬美元;英國自初開戰時,借我現款五百萬金鎊,以維持國幣基金;美國以貨物交換,借我值四千五百萬元美元之物品!除此而外,未有其他現金資借也。 我國戰費及政費,所需金錢,既與華僑有密切關係;華僑應如何竭誠努力,以盡職責,大可以救祖國之危亡,次可以減將士之死傷。然若考究其實,則遺憾甚多。南洋僑胞雖號稱有一千一百萬人,其中暹僑五百萬人被當地政府壓抑不得公開援助祖國,而各屬僑生約一百萬人則多乏祖國思想。此外,尚有五百萬人之眾,其中殷富僑領不少,如肯努力提倡,義捐及增寄家信,至少可加一倍。然或以領導不力,或袖手旁觀,致成績有限。故祖國雖遭此空前危險關頭,而南洋華僑既眾且富,義捐及私家匯寄,猶未及在洋資產十分之一也。 自敵南侵(民卅年十二月)後兩三個月,南洋各屬地都歸失陷,華僑匯款概行告絕,其他美洲等僑匯,亦因香港失守,機關欠靈,阻礙不少。自民卅年以後,我政府既無僑匯現款,可作國幣基金,而銀行紙幣,仍舊增發,以抵政府續發之公債券。加以政治不良,污吏奸商舞弊囤積,由是貨物昂貴,戰費大增,而政府又不得不增發紙幣,以資周轉。紙幣愈多,價值愈賤,物價亦愈膨脹,此皆由乏相當基金存於中外銀行之故,由此更可證明僑匯與祖國之關係。 自民廿九年夏,法英戰敗,敵乘機侵入安南,美國已逆料世界大戰不能避免,而東亞方面,中國為戰線要衝,將來中美必須聯絡,在人力上中國負有相當責任,而金錢與軍械,則賴美英供給。故美總統屢派代表,或借名中國顧問,與我政府磋商,其最重要條件,即是財政公開,政治民主化,避免國內分裂,方能一致對外。經歷有年,結果無效。迨至日本南侵,美英當然更積極要求,而我政府反視為奇貨可居,以為大敵日本,已有美英可代我負責,而眼中釘之中共,使可乘機制裁,即轉一部分軍力封鎖其邊界,由是美英誠愛莫能助矣。 余久居南洋,對國內政治,雖屢有風聞而未知其事實究竟如何。時中共勢力尚微,且受片面宣傳,更難辨其黑白。及至回國慰勞,與各領袖長官,社會名人,報界記者接觸,並至延安視察經過,耳聞目睹各事實,見其勤勞誠樸,忠勇奉公,務以利民福國為前提,並實行民主化,在收復區諸鄉村,推廣實施,與民眾辛苦協作,同仇敵愾,奠勝利維新之基礎。余觀感之餘,衷心無限興奮,夢寐神馳,為我大中華民族慶祝也。 此次世界空前未有大戰後,各國政體必多改革,民治化勢力蔓延,決不容野心獨裁盤踞誤國。我國慘遭戰禍時期最久,而戰後之幸福亦必最大,所獲利益亦必最多。茲舉其大者而言,對外如取消不平等條約,收回百年來所喪失之國土與各租界,及沒收敵人在國內所有業產,至於以前所負不平等外債,亦可脫卸;對內則改革政體,實行民主政治,興辦交通,振興工業,改善農村,提高文化,注重衛生,以上諸事均為我事事落後之中國所獨有也。 我國經大戰之後,民治政府百端維新,而衛生端在首要之列。衛生事項雖多,而最困難最重要之根本,則為住屋問題。我國自來人民生死未有登記,設有登記,其數必甚多。余住新加坡五十餘年,自初到時當地政府對衛生已有相當設施,而市民每年死亡率,每千人平均廿四五人。迨至近今廿多年前,(民國十年間)市政更大改革,將全市總計劃,凡新建屋宅,須照政府計劃辦理,舊者則逐漸改建,其要點為留街路,留空地,開門窗,留天井等事,目的在使日光空氣可以暢達。十餘年間改革完竣,而市民死亡率,遂減去十分之一有奇,每年每千人平均僅死十五人而已。余前者回國慰勞,經歷十餘省,所見城市之住屋街路,大都不合衛生,認為此事極關重要,於民族前途大有影響。各地城鄉曾為戰區者,其住屋之破壞固無論,即未淪陷之地亦多有遭炸毀者。乘此戰後復建之際,各地方政府應就全區通盤計劃,頒布合於衛生之建築規則,使人民遵循。新者全照規定,舊者逐漸改變。從此一勞永逸,他日無須重拆,則衛生之基本已立矣。此事有時間性,逾時即不及,故余特印行「住屋與衛生」一小冊,以宣傳之,並組織回國衛生觀察團以提倡之也。該小冊亦附於本書內。 此次勝利國諸大領袖,均有偉大善願,欲措世界各國於長期和平之前途。然欲違此目的,必須監察既往,揣度未來,以公平道義為根據,消除不平及無理之舊狀態,方能熄滅戰爭之導火線,而達到弭兵之期望。就東亞言,安南為我國屬土,已有兩千一百餘年歷史,不幸為法國占奪,此乃我國之奇恥大辱。蘇美英諸領袖果真有長期弭兵之誠意,必須將安南之法國政權取消,方能拔除戰爭之禍根也。本書末附中國與安南一文亦即發揮此意。 此次世界大戰後,蘇美英諸領袖,既欲以道義造福人類,當然對於不平等苛政,不仁義權利,必須剷除或改善。華僑亦在聯軍之列,戰時共同遭受慘苦,戰後各屬居留地政府對於華僑,不宜仍照以前苛待,而應改善待遇。例如以前各屬地之限制華僑人口,徵收人身稅,禁止土地權,限制教育,及其他不平等條件,以及鴉片公賣等陋政,必須消除或改善。本書中亦常提及此等事。 要之,本書雖屬事實之記載,然其性質頗有關於社會風化,立身人格;對於輕金錢,重義務,誠信果毅,嫉惡好善,愛鄉愛國諸點,尤所服膺嚮往,而自愧未能達其萬一,深願與國人共勉之也。 本書節數五百餘,頭緒繁多,且系按時間先後記錄,非按事件之性質,故粗觀目次,不能明其內容,按其性質略分為以下諸項: 一、福建光復時本坡匯款接濟及孫總理回國事。 二、集美、廈大兩校經過,及南洋華僑教育事。 三、福建救鄉會及「濟南慘案」及其他社會事件。 四、七七抗戰後南洋各屬籌款會及南僑總會工作經過。 五、機工及慰勞團回國,及余親歷十餘省見聞之狀況。 六、陳儀禍閩及余抗議事。 七、余與蔣委員長、毛主席及各戰區司令官長等人懇談之語。 八、日寇南侵華僑抗敵動員及淪陷事。 九、戰後補記附《住屋與衛生》《中國與安南》諸文。 十、個人企業追記。 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一月二十五日於新加坡怡和軒